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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招投标管理范文1
[关键词] 图书采购;外包;招标文件
[中图分类号] G253.1 [文献标识码] A
为实施教育“质量工程”,明确办学方向,培养高层次人才,在教育部对高等院校的教学评价工作中,“生均图书量”、“图书馆藏书量”成了图书馆的热门话题,议论纷纷。从另一个层面凸现了图书馆的支柱地位。而图书采购招标,是目前高校图书馆普遍面对的突出问题。
1 业务外包与招标文件
外包是指由内部生产的投入品(有形商品、知识产权、服务等)转变为从外部供应商处购买。从管理学的角度来看,外包是其中较有成效的方式,是一些企业实践的描述和总结,是使企业发生根本变化的重要动源。对图书馆而言,外包就是通过签约的方式,把业务由图书馆方转包一部分或全部给外部书商或机构代为处理。
图书馆与书商的合作产生于20世纪60年代的美国纲目购书计划。不少图书馆为了提高效率,利用社会资源实施了业务外包的招标工作。业务外包理论上得到了劳动分工理论、比较优势理论、价值链理论(或木桶理论)以及核心竞争理论等的支持;实践中,克服了传统图书馆管理的诸多缺陷,已成为降低成本、节约人力、优化配置的一种有效策略。
1.1 文件构成与说明
招标文件用以阐明采购图书及服务项目,投标、招标过程和合同条款。文件由招标邀请函、投标人须知、图书采购及加工质量要求及说明、合同主要条款以及附件等组成。
1.2 图书采购类型。一是中文图书采购类型。二是图书编目、加工业务外包。书商应根据大学图书馆的图书分类、编目、加工要求,按照图书分类、编目、加工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的标准将所供图书全部分类、编目、加工完毕,达到到馆即可典藏入库的标准。
1.3 图书采购
1.3.1 图书质量。中标单位必须保证图书进货质量,不准加入盗版图书及其他类型非法出版物。投标人为招标人提供的图书应出示加盖有出版社公章的供书清单。若出现有盗版或其他类型非法出版物,将按书价10倍赔偿。
1.3.2 中标单位必须保证所供图书与图书馆报出的订单图书相符,如果出现错漏,超出订单以外的图书将不予付款。
1.3.3 中标单位所供图书出现开胶、缺页、倒装等质量问题,须负责及时调换。
1.3.4 到货率要求。中标单位接到图书馆报出的图书订单后,应及时与出版发行部门联系,在规定的供书时间内,保证图书到书率达85%以上。
1.3.5 编目、加工质量。中标单位按照图书馆报出的图书订购单进行图书采购,经图书馆确认无误后,须在一个月内根据图书馆的图书编目、加工要求,按照图书编目、加工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的标准将所供图书全部编目、加工完毕,要求到馆即可典藏入库。图书编目质量和加工质量不符合招标方要求者,须退回重新编目、加工。
需要说明的是,必须依据相关法规及本馆实际情况签订《图书采购加工合同书》、《图书加工协议》、《图书加工委托书》及《图书加工一般流程》要求等文件。
为了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实处,更好地为高校学科建设、教学科研服务,很有必要研究、策划,形成一系列文件来规范、管理图书、教材采购招标的全过程。也是图书馆业务管理的一种重要手段,需要在发展过程中加以研究、组织和健康引导。
2.1 外包商的选择
书商为了与竞争对手抢夺图书馆手中更多的订单,国内最早是在2000年,成都世云书店为图书馆免费提供采访数据、贴条码、盖馆藏章增值服务,不到半年时间,全国许多书商如法炮制,提供同类免费服务。免费服务竞争的结果导致资金本来不足的民营书商利润减少,而且随着图书馆增值服务项目要求的增多,书商的利润会越来越少。而利润是书商生存的根本条件。因此,多数书商通过降低成本来确保利润的正常获取。为了降低成本,书商在技术加工服务的投入是很有限的,甚至许多书商廉价雇用一些人非专业人士去完成增值服务的任务,其意义就大打折扣,数据的不规范,加工时出错现象常有发生,以致一些大学图书馆在使用这些服务时持谨慎态度,甚至有的图书馆干脆拒绝这些服务。由于书商提供的增值服务层次低,在免费服务不奏效的情况下,书商又将竞争重点转向书价的大比拼上,而不是及时推出新的、技术含量高的技术服务。
更有甚者,在图书采选过程中出现不少陷阱,如低价“陷阱”:有些书商以低于成本价或以与市场价格明显不符的报标,吸引图书馆方签下订单;再以多种方式,如:换书单、更换现场所选图书、更换选书数据等小动作,暗中操作欺骗馆方获取利润。所以,选择合适的外包商至关重要。
对于外包商来说,追求利润是其永恒不变的目标,进行图书馆业务外包也可以将财务风险降低。因为在图书流通业,一般大宗客户不是当场结算,而是定期结算。图书馆属于事业单位,信誉良好,发生呆账和坏账的可能性较小。对于大学图书馆来说,他们与书商合作的首选要素不是书价,而是书商的信誉以及配套的服务。节省人力、物力、财力以及图书质量,提高工作效率是着重考虑的问题。图书馆要保持自己的独立性,不能受制于外包商。
2.2 招标文件
2.2.1 招标邀请函。图书馆应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就图书采购与图书编目、加工业务外包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招标,吸引国内资信度高、具有相应资质和供书能力,并能够承担对所供图书按照标准化、规范化的要求进行编目、加工的图书供应商及图书发行、销售机构参加到投标活动中。投标邀请函应清晰注明必需的一些要求。
2.2.2 投标人须知。招标文件适用于投标邀请函中所述的图书采购及加工业务外包项目。如:
(1)定义“招标人”、“投标人”。
(2)符合“招标项目要求”条件,承认本招标文件所有内容的国内图书供应商及图书发行、销售机构均为合格的投标人。并按《政府采购法》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较强的经营实力。
(3)允许图书供应商及图书加工商联合投标。联合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投标人员在领取标书时需提供相关的资质证明文件以供资质审查。
(5)招投标项目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招、投标的有关规定。
(6)投标人应交纳投标一定的保证金。未中标者其投标保证金由招标方全额退还等。
另外,所有投标文件都必须按招标人在投标邀请函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日期之前送至招标人。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分别用非透明文件袋密封,在封签处加盖公章,并标明招标编码、招标单位名称及正本和副本。
2.3 定标规则
2.3.1 评委会对有效投标者所供图书质量承诺及措施进行比较,对售后服务进行比较。
2.3.2 评委会对所有有效的标书进行比较,列出各投标者所供图书价格的折扣比较表。
2.3.3 对各投标人所供图书的质量方案和加工方案进行比较。
2.3.4 对其他内容进行分析比较:①交货期和到货率;②付款条件;③投标人的资信情况、业绩和履约能力;④投标人的供货状况;⑤投标人提供的其他优惠条件。
2.3.5 综合分析比较,确定投标单位排序。
2.3.6 根据投标单位排序确定×个中标候选人。
2.3.7 公布评标结果。评分参考指标如上图所示。
2.4 招投标过程管理规则与纪律
加强图书采购的管理和监督,保证招标工作严肃有序地进行,评标委员会成员、采购人及评标工作人员应共同遵守相应的规则。坚持公正、公平地对待所有投标人。评标委员会成员和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不应将评标资料带出评标会场。将合同授予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商务满足,技术符合,评标价最低,能提供最佳服务,交货期符合要求的投标人。
2.5 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
2.5.1 每个中标单位应按照图书馆方面的要求交纳一定的履约保证,并签订履约保证书。中标单位所交纳的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余额部分在合同签订前交清。
2.5.2 该履约保证金在合同期满后一个月内全额退还中标单位。
2.5.3 下列情况发生时,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①投标人在开标之后定标之前撤回其投标;②中标人因其自身原因未能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与招标人签定合同;③中标人未能履行合同条款。
3 合作双赢
现代化技术的不断进步与发展,图书、教材采购专业化工作将逐步向正轨化方向发展,业务外包这一经营管理方法日益受到国内外高等院校的重视。科学、规范地进行图书馆业务外包理论研究和实践探讨也仅仅是在近几年才开始的。专业性的业务,如书刊采购、分编,物业管理,计算机系统管理和设备管理维护等业务外包开展得还比较少。在人员少而工作量有增无减的情况下,图书馆把目光转向了书商,与书商合作的内容从图书采访、加工发展到编目,甚至直接上架等一条龙服务。
业务外包不仅能够充分利用外部的社会资源服务于高等院校,还能增加图书、教材的采购工作的公开、透明度,减少一些负面因素的影响,强化图书馆自身核心业务的开拓、创新,提升图书馆整体服务的品质。将影响图书馆的长期发展。面对外包的风险和外包的发展趋势,中国的图书馆界需要早做准备,这样才能在未来的图书馆事业发展中抢占先机。
合作是一种互动。当越来越多书商成为大学图书馆馆藏发展、书目控制及电子数据交换的合作对象时,图书馆一方面不要急功近利,不要为达到指标规定的数量而突击采购图书,以防止藏书结构不合理,不能满足教学科研需要;另一方面,应该认同书商有助于图书馆的健康发展。书商也应该把图书馆看成长期的合作用户,要在书目信息、电子采访以及服务价值的挖掘方面有所作为。只有合作的参与者朝着互惠互利的方向发展,二者的合作才有可能进入良性的循环,从而促进二者各自利益的最优化。
参考文献:
[1]朱强.教育部高等学校图书情报工作指导委员会及中国图书馆学会高校图书馆分会常务委员会议二届二次会议上讲话.2005年7月28日-29日.新疆乌鲁木齐.(http://162.105.140.111/).
[2]国家经贸委.国家技术创新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国家经贸委令第40号,2010.10.29.
采购招投标管理范文2
摘要:根据《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的公布,我国的招投标活动将由传统纸质形式逐步向数据电文形式推进。本文在目前招投标活动的发展基础上,探讨招投标工作信息化发展的可行性,评估电子招标投标活动推行所能解决传统招投标工作遇到问题的效果,旨在促进电子招标投标活动能在实践中落实推行。
关键词:招投标;信息化;电子
随着改革开放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在全国落实施行,政府集中采购已经具有良好的基础,招投标工作的开展已经逐渐形成规范,招投标工作的实效性和先进性也得到了社会的公认,然而,电子信息技术作为一种快捷、方便的模式迅速应用到社会经济领域中,传统招投标工作模式遭受严峻的考验。由于招标采购方式的推广及完善,招标活动的结构和客观条件都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原有的传统招投标工作模式需要不断适应社会发展进一步充实和完善,将政府采购中招投标活动与网络信息技术紧密结合,逐步向招投标工作信息化转型,同时克服传统招标的缺点,已势在必行。
一、当前招投标工作现状及信息化发展的可行性分析
本文以顺德区的政府采购工作为研究点:目前我区处于新时期社会主义建设阶段,公共事业是社会建设事业的重点。同时,社会建设事业的发展改造涉及大量的采购工作,占据了我区政府采购的大部分。各单位严格按照《采购法》、《招标投标法》执行,招标采购规范化的落实发展,政府采购中心所承担的业务工作迎来了前所未有的挑战,如何解决呈逐年增长趋势的政府采购工作问题,规范科学地开展招投标活动,已引起社会对招投标工作信息化建设进行深入探索。
根据2009年11月通过的《广东省实施办法》,“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推广电子化政府采购。”及《关于印发〈广东省政府采购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粤财采购[2010]4号)的要求,我区现有顺德区电子化政府采购平台执行“电子反拍卖”,实行对图书资料;车辆保险;车辆维修;政府采购相应限额标准以内的货物、服务进行 “网上采购”。该系统拥有招标项目;评标(网络报价);定标(确认最低价者)的功能。同时兼容政府监督部门对采购人、供应商进行采购合法规范性的监督。通过政府监管部门审核登记的采购人及供应商,可凭监管部门发放的数字证书认证身份,进入平台进行招标项目、查询;参加项目竞价;签订电子合同等活动。电子化政府采购平台处于实践阶段,并不断完善以适应政府采购电子化事业的发展。
电子政府采购平台在实践中不断完善改进至当前模式,已广为采购人及供应商适应使用。电子政府采购平台的成功为我区推行招投标工作信息化建设具有先行实践性意义,为招投标工作信息化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等联合制定于2013年2月20日《电子招标投标办法》,进一步推动了招投标工作信息化建设。对规范电子招标投标活动,促进电子招标投标健康发展具有指导性意义,是政府采购向招投标工作信息化发展的关键。
区域信息技术人员为网络条件优化所作的努力,不但促进社会信息化发展,为全民办公电子化的推行提供技术保证,同时成为招投标工作信息化发展强有力的技术支撑。
我区政府采购工作已初步具备向招投标工作信息化发展的条件,并以“立项审批”作为突破口,逐步完成投标工作信息化转型的目标。
以《电子招标投标办法》为指导思想,参照电子招标投标系统的现行模式,根据功能的不同,分为交易平台、公共服务平台和行政监督平台的建设理念,以电子数据形式完成招标投标交易活动的信息平台建设交易平台;满易平台之间信息交换、资源共享需要,并为市场主体、行政监督部门和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作为公共服务平台;行政监督部门和监察机关实现在线监督电子招标投标活动构成行政监督平台。结合实际制定符合我区特点和实际需求的管理系统和实施准则。
二、传统招投标工作的缺点
在传统招投标工作中,纸张浪费是一项明显的标志。评标属于集体智慧决策活动,满足每位评委持有一套招投标文件进行审阅是评标活动顺利开展的必要准备,投标单位必须根据招标要求至少同时准备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五份,规模较大的项目还需要投标文件副本七份甚至更多。为规范评标工作,评标组织方必须准备同样数量的招标文件供评标使用。结束评标时大部分的招标投标文件却因未被归档使用而需进行销毁,纸张未得到有效利用并造成资源严重浪费。
政府监管部门对招投标工作实时监督在传统招标模式中难以实现。目前监管部门只能从立项审批、评标、合同审批进行实时监督。标书编制、方案设置的关键性准备环节;供货、付款、验收等相关后续环节不具备实时监督的条件,仅靠监督部门人工跟进项目进展的做法不科学,也增加执行难度。
容易滋生不诚信投标、混淆标书等现象。在传统招投标活动开展中,遇到技术需求复杂,标的规模大,竞争激烈的项目,个别投标人为了增大中标几率,会不择手段将关键指标不诚信处理,改变实质承诺,获取利益最大化。由于项目复杂,评委难以一一对增字缺词的指标逐一比对,给不诚信投标的滋生制造了环境。大量投标文件的累赘厚重,评委进行纸张翻阅产生不可估计的工作量,评分表的人手核算耗时且容易出错,甚至出现影响评标结果的可能。
招投标项目档案管理工作在政府采购日渐成熟发展中引发问题。随着政府采购项目的技术要求、项目规模在不断扩大,供应商为提高竞争力,对投标文件不断优化。快速增加的招投标项目,在传统招投标文件正本保存的十五年的要求下,无疑增加了招投标项目档案管理的工作,按照发展趋势,若干年将迫使档案管理工作推向瓶颈。
传统招投标项目参与投标流程一般涉及供应商报名;制作一定规模投标文件;递交标书等。投标人为参与项目需要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处理繁复的工作流程,投标人额外的成本支出将会转嫁于项目报价中,并且,非本质性的人力物力投入不符合提高社会经济效益的共同目标。
三、招投标工作信息化建设的意义
电子招标投标活动是指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完成的全部或者部分招标投标交易、公共服务和行政监督活动。
响应环保事业发展。传统招投标工作中所涉及的招投标文件,按照每位投标人所需准备的文件总数量为800页80g/㎡的A4纸张。以平均每个项目的投标人为八家,则一个项目的投标文件则使用了6400页A4纸张。根据相关数据显示,一棵二十岁的树只可造出约3000张A4纸。以我区政府采购中心的项目的速度估算,每天不停砍伐不少于两棵二十岁的树才可以保证投标文件的纸张供应。实行招投标工作信息化建设,以数据电文形式代替纸质形式能减少不必要的招投标文件印制,不但保护森林数目,也减少文件印制材料对环境的污染,符合社会可持续发展,更接近资源节约型社会的目标。
促进廉政建设落实。电子招标投标活动包含的行政监督平台是行政监督部门和监察机关在线监督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信息平台。实现了行政监督部门和监察机关实时有效进行在线监督,从源头上抑制了滋生各种类腐败行为的可能性,提供行政监督部门和监察机关依法实施监督和受理投诉所需的监督通道,推动了政府采购活动中招投标工作的规范发展与廉政建设。
带动项目管理信息化。招投标工作的一般程序为“项目立项——预算规划——编制招标文件——选定招标方案——招标公示——组织投标人参与——评标专家抽取——开标——评标——评标结果——合同签订——项目推进——供货验收——落实付款”,将项目信息化管理融入到招投标工作的信息化建设中,数据电文形式的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等应当标准化、格式化,形成标准文本。采用电子开标的方式,使监督管理部门、招标机构、采购人及投标人同时在线,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公开进行开标活动,并形成定标后续工作以数据电文形式进行。
推动供应商信息库建立。供应商信息库的建立是招投标工作信息化建设的必然产物,也是招投标工作发展信息化的标志之一。招标联合工商管理部门、纪检监察部门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验证初始录入信息的真实性,并确保数据电文不被篡改、不遗漏和可追溯。,能有效促进供应商诚信投标,规范了市场经济体制建设。供应商信息库的分类建立,简化了评标项目资格预审的步骤。
提高工作效率。随着招投标工作信息化建设,与招投标活动相关的政府采购工作人员、采购人、投标人均能从传统招投标工作中的反复业务流程适度简化,利用系统管理形成新规范,促进市场经济发展,提高项目社会效益。招投标工作信息化发展中衍生的电子化评标对减轻专家评标起了关键作用,评标结果能通过系统及时信息化处理,杜绝人手处理出错的可能性,大大降低了评标失误的风险。
便于档案动态管理。数据电文形式与纸质形式的招标投标活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通过招投标信息化管理有效减轻了档案管理工作中遇到的空间压力。迎合政府采购项目进行随机随时审计抽查的发展方向,对常规审计工作的落实具有重要意义。电子档案与纸质档案的适当搭配也弥补了单一类档案管理所存在的漏洞,从整体上推动了档案动态管理的发展。
四、招投标工作信息化发展待解决的问题
引进招投标工作信息化建设的机制,优化招标功能和应用,实现招投标工作的信息化管理运作,使招投标工作跟随网络发展同时取得新突破。根据实践中具体操作所遇到的问题,对招投标工作信息化发展及时进行补充和调整修改,不断完善使其系统覆盖面更广,更细致,提高对招投标重点管理部分的针对性,加强可操作性。
招投标工作的信息化发展对社会发展、经济发展、招投标体制建设均具有深刻的积极作用,实现招投标工作信息化、专业化、科学化的发展。任何信息化发展项目都无法规避网络保护的重要环节,招投标工作信息化发展必须有完善的网络系统保障信息安全,如何预防黑客入侵导致的信息危机必须是招投标工作信息化发展的大前提。
随着招投标活动中法律规章制度的不断健全,招投标工作的范围在不断扩张,招投标管理已成为政府采购活动中的重要环节。跟随社会信息网络技术的普及和推广,用科学发展观统筹招投标活动的开展与电子信息化技术的有效结合是招投标跨越式发展的重要一步。目前我区招投标工作信息化建设是立足政府采购中心的试点基础上,面向全社会众多招标机构推行改革,如何在招投标工作信息化改革中取得成功,并随着市场经济发展带动招投标活动的跨越式发展将是未来探索的方向。(作者单位:顺德职业技术学院)
参考文献:
[1]《电子招标投标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0号,2013年2月.
采购招投标管理范文3
关键词:互联网;政府;电子;采购;招投标
中图分类号: F123.14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3-1069(2016)18-155-2
0 引言
互联网迅猛发展的背景下,电子商务、电子政务深入地融合进入到社会生活的每个领域,而政府采购是一项重要的经济活动行为,它也在与网络技术进行融合和优化,由于我国的政府采购活动涉及错综复杂的法律关系和行为,因而,需要在互联网发展的背景下,运用网络技术对政府采购的传统招投标流程进行优化和改造,要从不同层面入手,为现行的政府采购招投标流程进行再造,从而在公开、公平、公正的条件下,建构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平台,提升政府采购效率。
1 政府采购相关概念
招投标是采购方提出自己对于货物、工程和服务的条件,邀请一定数量的投标者进行投标,依照法定的程序,采用的一种市场交易行为,其内容涉及采购方招标和投标方投标两个基本环节,形成一个相互对应、相互依存的完整的招标过程。电子招投标是在电子信息系统上实施的竞争性招投标过程,也称电子拍卖或在线反向拍卖,它与标准的纸面投标存在运作方式的差异,投标者可以在招投标期间实施无限次的投标。
政府招投标是政府部门是在电子信息技术的手段之下,以代表民众利益的政府部门要使其招投标行为更加公平、公正,必须利用电子平台,对公共费用支出进行监管,而且在政府采购的招投标内容中,涉及的内容较为广泛,如物品采购、工程建设、工程服务等。由此可知,政府采购以公正性、政策性、规范性和社会责任性为特点,并运用网络技术,实现网上在线的招标过程。
2 现行政府采购招投标的问题剖析
2.1 政府采购信息不匹配的问题
在政府采购的外在环境之下,存在信息的拥有量不对等的情况,在政府采购的招投标市场中,其信息不匹配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①政府采购部门对于供应商的信息不够了解。在政府采购的招投标过程中,相关部门对于供应商的信息诸如:生产规模、产品质量、售后服务等,缺乏全面而详细的了解,存在供应商隐瞒缺陷,采用欺骗的方式中标而产品或服务又不符合质量的问题。
②政府部门内部的信息不对称。政府采购委托部门与各地政府招投标管理部门之间的信息不对等,这主要是由于条件受限以及招投标经验的差异而造成的,由于采购内部信息没有实现共享,致使一些处于弱势的招投标部门会再次采购到被其他部门认定为不合格的供应商。
③政府招投标部门信息及管理方面的缺憾,导致供应商对招标信息不了解。由于政府采购活动中信息以及管理方面的不足,导致供应商了解招标信息的渠道过于单一,损害了潜在投标人的合法权益,影响了招投标的公开性和公正性。
2.2 政府采购制度不够完善
政府采购存在法制法规不健全的问题,对于采购的后续规定较为缺乏,存在自相矛盾和冲突的问题,同时,政府采购市场还不够完善,外部采购环境还需要进一步优化,存在不规范的采购现象,政府采购中对于集中采购制度和分散采购制度之间的关系还没有梳理清楚,存在强调某一种采购方式,而忽略另一种采购方式的问题,这明显不符合政府采购的要求。
2.3 政府采购行为存在不合法的现象
在政府采购的招投标行为中存在暗箱操作的问题,他们规避公开招标或明招暗定、串谋搞虚假招标,通过不公平竞争的手段,直接确定承包商,严重损害了招投标的公开、公平和公正特性,致使招投标环境的公平性缺失,质量下降。
在政府采购的招投标行为中还存在串通投标的问题,即投标人之间相互串通,或者投标人和招标人之间串通,排挤其他的投标人,损害其他合法投标人的利益。这种串通投标的不合法行为,严重损坏了政府采购招投标市场环境,存在陪标、轮流中标或借机抬高标价的行为,这就使政府采购的招投标行为流于形式。还有一种不合法的行为,即围标行为,它是同一个投标者挂靠几个投标方,做出类同的投标书,用不同投标方的名义实施投标行为,这就使工程项目的质量难于得到保证,引发质量事故。
3 建构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平台,提升政府采购效率
3.1 优化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制度
我国的政府采购活动要遵循《电子招投标办法》这个纲领性文件,并从政府采购交易平台、公共服务平台和行政监督平台三个层面,加以架构和优化,其中:交易平台是招投标主体进行依法交易的场所,要显示出市场环境下的公平竞争特性。公共服务平台要在网络互通的统一规划之下,以公益服务为目的,在各部门各司其职的共同参与和配合之下,实现政府主导的公共服务共建和共享。行政监督平台则是政府电子采购中的监管系统,负责对政府电子采购招投标过程的网络监控,在这个行政监督平台的网络技术控制之下,可以实现各个平台之间的互连互通,在网络信息技术的运用过程中,可以实现对政府电子采购信息的实时传输、存储和监控,从而客观、准确地记录和反映政府采购招投标的全部流程,杜绝信息的遗漏和篡改现象,最大程度地解决了信息的可靠性和可追溯性,提升了政府采购招投标过程的透明度。
3.2 优化政府电子采购的业务能力
政府采购招投标过程的电子平台构建,要构建面向社会层面和面向内部管理层面的数字化平台,在这两个层面的网络平台建构之下,实现政府采购信息的,如招标、中标公告,还要对采购人和供应商实施网上注册,接受相应的资格审查,投标供应商在审核合格之后可以在网上投递投标文件,实施网上交易行为,并在CA证书的技术手段下确保网上交易的安全性和便捷性,提升政府采购网上交易的透明度。同时,还要建立专家管理系统,要对专家评审建议信息进行备案、专家考核评级等内容。另外,要构建开放式的第三方物流平台,通过第三方物流平台,实现物流过程的信息化,从而提高政府采购的效率。
3.3 优化政府电子采购招投标的技术
由于政府采购的范围较广,对于信息安全有着更为严格的要求,这就需要从技术层面加以支持,首先要确认政府采购主体身份的合法性,以网络交易行为者的身份认证为核心,建构一个安全的身份验证系统平台,在这个技术平台之下,可以实现对政府采购的权限控制,可以作为一种技术上的电子证据,具有安全可靠的保障。在具体的政府采购网络安全技术方面,可以采用以下几种:
①CA技术。即电子商务认证中心,它可以作为政府采购的第三方,负责使用公开密钥实施数字证书的发放和管理,以其数字凭证和数字标识,识别网络用户的身份。
②数字时间戳。这是为政府采购信息的数据电文加密的一种技术手段,它的时间即为文件发表的时间,具有合法的依据性。
③数字签名。政府电子采购招投标平台为系统注册用户分配与其身份相符的数字证书,用相对应的RSA密钥,将文件与数字证书相对应,并进行数字签名,以确定文件的合法性。
④SSL技术。这可以为政府电子采购招投标系统提供一种安全协议,它可以在网络连接的传输层中进行加密,提供数据的安全和完整性。
总之,政府采购在互联网发展的背景下,进入了电子化采购的时代,它可以借助于互联网的实时性、交互性特点,体现出在政府采购招投标过程中的公开、公平和公正特性,通过政府采购的制度构建、业务系统构建和技术支持,可以推动政府采购电子化的发展。
参 考 文 献
[1] 刘岩.交通行业电子招投标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交通标准化,2013(13).
[2] 《电子招投标管理办法》下招投标各方主体应重点关注的若干问题[J].建筑市场与招标投标,2013(03).
[3] 李英.怎样审计招投标的虚假问题[J].科技资讯,2013(13).
[4] 杨玲.信息化背景下政府采购流程优化研究[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上旬刊),2013(02).
采购招投标管理范文4
关键词:建筑工程;经济效益;工程招投标;管理
对工程进行招投标的方式在一定的程度上提高了我国建筑的质量问题,促进了我国建筑市场的公平竞争,同时也有效的节约了资源,保障了建筑工程的质量与安全。由于我国对招投标工作的实施时间相对较短,所以在工作的过程中还存在一定程度的不规范操作,这也就导致出现腐败的状况。由此可见,我国建筑行业的招投标工作还有待加强,这就需要对其进行规范化的管理,以此,来对建筑工程行业进行有效的指导,促进建筑行业的经济效益。
一、 建筑招投标的一般程序
建设工程招投标的一般程序包括有招标、投标、资格审查以及开标、评标和定标。招标:是建筑进行采购的一种重要的方式,指招标人通过报价等经济手段对商品的购买进行选择。主要包括两种形式,即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投标:属于方式销售中的一种行为,其是通过对招标的商品报价进行比较,以竞争的方式来实现投标。这其中不仅仅涉及到经济的竞争,还有企业的信誉及售后服务。资格预审:评委会对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安全许可等等证书进行预审。开标:公开投标的文件、投标人和投标单位信息以及报价等信息。评标:主要是对招标书进行分析与评价,属于是投标书的审核过程。定标:经过了评审之后,确定中标。
二、建筑招标采购及其特点
(一)建筑招标采购。进行建筑工程招标活动,政府所采用的通用方法之一,就是招标采购。作为招标方,首先要将采购的有关事项公布出来,请企业参加投标,采购方负责选择合适的交易对象,并签订协议。
(二)建筑招标采购特点。1.公开性。建筑招标采购要公开透明。从招标信息的,到开标以及最终公布结果,都要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并且将选评的过程以及标准,都要公诸于众。2.竞争性。为了实现采购经济效益目标,采取竞争的方式进行招标,是非常必要的。然而,作为一种经济行为,招标的竞争首先要遵循一定的规范,在平整、正当、合法的条件下实现竞争。所谓的竞争,其实主要是价格的竞争,那么,对于招标就首先要制定出严格的程序,并提出具有可操作性的实施方案。通过广泛地吸引投标人,以竞争的方式,实现招标人低价格高获利的目的。3.公平性。公平的竞争,才能够将具有竞争力的供应商吸引过来参与投标活动。对于进入到投标行业的,除了供应商之外,还有承包商以及服务提供者,都要平等对待。评选过程中,对于所有的投标者都要按照统一的规定执行,以保证招标程序的公平而完整。
三、建筑招投标中存在的问题
为了避免建筑工程中出现工程腐败的状况,就应该对建筑工程中的招投标方面使用相应的措施进行管理,保障工程的质量以及安全问题,以下对建筑工程中的招投标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
(一)招投标法律体系不健全。首先招投标的法律建设存在一定程度的不完善之处,对招投标的工作进行改革存在一定的滞后性。建筑工程的招投标工作是一项相互牵制的工作,但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还不完善,相关的法律体系还存在一定的不健全之处,市场进行监管的制度还有待完善,力度不足,这也就导致了建筑商以及相关的人员钻法律的空子,出现腐败的问题。
(二)招投标行为不规范。在建筑企业进行招标的过程当中,采取一定的方式对招标进行干预,出现作假的现象,尤其是公开招标,这种现象较为明显,有一部分的投标人员利用自身的优势,对工程造价进行压低,以此来对承包单位的利益进行侵害,这种不规范的招投标行为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程建设的质量问题。
(三)过于强调经济效益,而忽视社会效益。在进行招标采购中,所采购的项目主要是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其关乎到社会的公共利益,所以,要首先考虑社会效益。而对于招标人员来讲,经济效益总是要优先考虑的,所以,在行为上,往往会强调以资金作为招标工作质量的第一标准。而事实上,做到社会效益优先,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并重,才是招标采购的最终目标。
四、提高经济效益规范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的方法
(一)完善制度。首先就应从制度上入手,建立相对较为健全、完善的招投标制度以此来对招标工作的运行进行规范,由于建筑单位的行为出现不规范的状况,是市场进行良好运作的重要环节。这就需要建立相应的监管机制,对工程的招投标进行有效的管理,以此降低工程的成本,避免工程共出现不符合标准的建筑材料,以此来保障工程的安全以及质量,促进利益的最大化发展。
(二)构建公平的市场环境。应对建筑市场进行监督,避免出现垄断的状况,促进建筑市场的公平竞争,打破传统的地方保护。对建筑市场的管理与政府的职能分离,明确市场监管的责任与任务。以此,来促进市场交易的规范化,建立有形的建筑市场,对建筑市场的混乱进行管理,降低腐败现象的出现,从根本上加强市场的和谐发展。
(三)强化评标的管理。对评标进行严格有效的管理,相关部门对这一项工作加以重视,在进行工程的招投标工作过程当中,加强评标工作的法律依据,使评标工作可以有法可依。定期的对相关的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与教育,保障工作人员对工作认真负责的态度。对专家进行管理,使用统一的标准对其工作进行考核。
(四)强调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并重。为了使招投标市场秩序得到有效维护,就需要将其建立在相关法律法规框架之内。在维护双方正当权益的同时,还可以保证招标方实现经济效益的最大化。由于招标采购主要是公共事业的采购互动,所以,要优先考虑社会利益,并且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方式,是招投标活动顺利展开。然而,招投标活动,毕竟是以获得经济利益为主要目的的,所以,还要实现经济效益的最佳。只有将社会效益与经济利益之间的关系理顺,才能够促进招投标市场健康发展。
五、结语
根据我国的建筑市场现状来看,还存在很多的不足之处,这就需要对其进行有效的管理,保障建筑市场的公平发展、科学、合理竞争,以此来降低腐败现象发生的机率。同时,要求相关的管理人员充分的认识到招投标工作的重要性,从提高经济效益的角度对其进行科学、有效的管理,促进建筑行业的和谐发展与进步。
参考文献:
[1]邢晓春,陆平.探析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的若干问题及对策[J].城市建筑,2012(03).
采购招投标管理范文5
[关键词] 物资; 招投标管理; 集中管理; 信息平台
doi : 10 . 3969 / j . issn . 1673 - 0194 . 2013 . 22. 041
[中图分类号] F274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3 - 0194(2013)22- 0065- 02
1 研究背景
物资管理是企业管理中的关键领域,其中物资的招投标管理更是学术研究与企业实践关注的重点。中央企业作为承担经济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主体,其项目建设规模大、采购金额高,招投标过程的规范管理,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本文以国家电网公司物资招投标管理为研究对象,研究部分央企物资招投标管理的典型案例,分析大型企业集团规范物资管理,提升经济效益,防范内部风险的有效经验,为理论研究与实践探索提供借鉴。
2 电网企业招投标管理做法与成效
2.1 实施集中管理,打破垄断壁垒,促进市场公平竞争
为有效促进公开透明与有效竞争,国家电网公司根据电网工程项目区域跨度大、设备采购强度高、技术专业性与安全性要求高等特点,对物资采购实施集中管理,成立了独立的物资部,实现了占85%国土面积的公司经营区域的电网建设物资招投标集中管理,破除了区域壁垒。公司对电网建设物资招标,制定了统一的采购标准并公开出版发行,作为招标文件的依据,杜绝任何形式的指定专利、品牌、原产地或者供应商的行为,破除了技术壁垒。公司严格按照统一的资格要求,严禁特定以在电网企业或者其他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中标条件,破除行业壁垒。通过集中统一的招投标管理,有效破除了“三个壁垒”,维护了机会均等和市场公平竞争。
2.2 完善制度标准,促进透明规范,防范关键环节腐败
国家电网公司在统一招标模式的基础上,全面完善招标采购管理规范与管理流程,促进招投标管理的规范透明。建立全覆盖的技术标准体系。公司组织编写并出版发行了《国家电网公司物资采购标准》,作为公司集中招标技术文件的直接依据,解决了大规模集中招标产品设备参数不统一、接口不匹配、技术不规范、供应商人为制造技术壁垒等问题。2012年集中招标物资标准化率超过98%,为供应商减少设计、促进公平竞争创造了条件。加强合同统一规范管理。公司通过统一信息管理平台,对近50类标准合同范本进行了系统固化,为供应商提供合同业务“一站式”窗口化服务。通过不断完善招投标管理的机制与流程,促进了招投标管理的高效实施。
2.3 统一信息平台,推进全程管控,减少过程人为干预
国家电网公司通过提升信息技术,构建了公司统一的物资管理技术平台。打造统一电子商务平台。公司通过长期探索,逐步建立了以ERP物资模块和电子商务平台为主体,横向集成、纵向贯通的物资管理信息系统,统一了公司系统物料主数据、供应商主数据和专家主数据,实现了公司物资全流程业务管理贯通。推广电子化招标。公司积极推进招标管理的电子化、结构化,实现计算机对招标文件的自动识别和判断处理,推广计算机自动授标,推动招标过程实现电子化,最大限度减少人为干扰。通过电子商务平台与电子评标室及远程视频会议监控系统协同配合,有效实现了“事前控制,事中监控,事后考核”,有效促进和实现了集中招标的公开透明。
2.4 加强外部监督,完善内部约束,实现全面多元监管
公司积极完善内外部综合监督机制,构建全方位、多角度的监管体系,有效实现了招投标的全流程监管。构建企业内相互制衡的监督体系。公司制定完善了《国家电网公司招标采购活动监督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加强物资使用部门与采购部门间的监督与制衡,实现企业内部“管办分离”;加强物资管理监管,成立物资部党总支,任命监察专员,单设物资监察处室,基层单位配备监察专职人员,成立协同监督委员会,加强招投标活动内部全过程监管。主动接受外部各方监督。在招标过程中,公司坚持凡是依法必须公开的事项全部公开,法律没有强制规定公开的尽可能公开。通过全面接受各方监督,做到招投标全过程的透明、公正,全面防范管理与道德风险。
国家电网公司通过实施集约、专业的招投标管理模式,以法律为准绳,以制度为基础,以技术为手段,始终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高效率、高质量地实现集中招标。公司集中招标活动紧紧依靠公开,推进公开,积极履行比法律规定更广泛的招标人义务,有效防范了管理风险,同时也实现了显著的经济效益。2006年以来,公司累计集中招标采购金额超过1万亿元,累计节约资金838亿元,有效降低了电网建设成本,提升了公司综合实力和发展质量。同时,减少了国家基础建设投入,节约了社会资源,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3 对完善企业招投标管理的启示
3.1 采用科学高效的招投标管理模式,是预防腐败行为发生的制度基础
理论与实践发展证明,集中招标在节约投资、规范运作等方面具有显著优势。国家电网公司针对企业建设的跨区域、高频次等特点要求,通过实施总部集中、统一采购管理,促进市场在更大范围实现有效竞争。当前,我国政府、企业招投标管理模式各异,需要根据市场角色定位与行业企业特点,积极探索,构建科学合理的招投标管理模式,以招投标的实践效果来检验和改进招投标的模式设计。
3.2 打造统一先进的电子化信息平台,是招标过程透明规范的技术保障
运用电子化招标采购技术,可以有效提高招标采购的开放度和竞争性,对规范招投标行为,提高交易效率与效益具有重要意义。加强信息化管理,也是中央企业健全完善管控手段,加快建设现代化企业的重要内容,国家电网公司通过将信息化手段与招投标管理流程要求有机结合,构建先进、强大的电子化统一商务平台,从技术上有效保障了招投标的全过程高效率管理,对推进招投标实现全流程公开透明,促进企业招投标管理规范、高效开展具有重要借鉴价值。
3.3 构建多方参与的全过程监管体系,是实现招标公正高效的机制约束
国有企业作为独立的法人和市场竞争主体,担负着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职责,应积极履行作为招标人的相应权利与义务。中央企业与政府部门需要进一步强化企业内部自律监督,加强不同部门间的权责约束,同时更应发挥社会公众监督的作用,构建分工明确、责任落实、执行到位、运转协调的全方位的监督管理体系,构建多方共同参与的监督管理机制,推进招投标管理过程的公开、规范、透明。
主要参考文献
采购招投标管理范文6
县招标投标中心××××年工作总结及××××年工作思路
**日,**县招标投标中心正式成立,中心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的管理下,在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全体工作人员克服人手少、事务多、时间紧等各种因难,以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为原则,以主动、高效、规范和廉洁为目标,锐意进取,大胆创新,为把中心真正办成公平竞争的平台和公开办事的窗口,做了大量的工作,招投标有形市场建设已初见成效。
(一)招标投标中心基本情况
县招标投标中心为县行政服务中心下属副科级全额拔款事业单位,定编*人。自中心成立以来,中心招标投标大厅共举办工程建设招投标业务**宗,土地交易*宗;在网站各类招投标、交权交易公告**条;政府采购部共完成**宗采购业务,金额为***.**万元,节约率为**.*%,节约资金**.**万元。
(二)主要工作
一、完善制度,规范管理
县招标投标中心是我县进行工程建设招投标、国有经营性土地和矿产资源开采权交易、国有和集体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集中交易场。为规范对中心的管理,我们根据上级文件精神,修改、规范并上报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意见》、《**县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县招标投标中心运作方案》、《关于规范我县招标投标工作和加强中心建设的若干意见》、《**县产权交易中心管理办法》和《**县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等配套文件。
二、配置设备,规范服务
中心为交易各方提供设施配套、功能齐全、环境优雅、公正高效的服务环境,交易大厅可容纳***人,为国有经营性土地交易,国有和集体产权交易提供理想的交易场所。按照“高标准配备、高科技含量、高效率服务”的要求,不断加大软硬件设备的投入,大厅配置了投影仪、摄像机、数码相机、中控系统等设备,还安装了通讯工具干扰系统,屏蔽了大厅内所有“空中信号”,保证交易过程信息保密安全,同时开标评标区数字化监控系统设备已向政府争取资金添置。
三、逐步完善,规范运作
县招标投标中心是一个新生事物,为了规范招投标活动中的各项工作,我们采取了在边操作边总结的办法,逐步建立了一系列业务操作程序。一是完善了信息制度。中心制定了信息制度,统一信息渠道。凡在中心进行的招投标活动,除在指定媒体、刊物、报纸信息外,均必须在中心招投标网站上公布信息,做到所有活动信息公开。通过网络,信息更加快捷,信息传播更广,受众面更加宽泛,现在县内大多数政府采购供应商和建筑企业每天必上招投标网查看招标信息。二是制定《政府采购工作流程》。首先结合本地供应商的实际特点,重新制定的《政府采购工作流程》,新的工作流程简化了采购程序,配合会计核算中心加大了对采购资金的监管力度,使采购活动更快捷,采购人和供应商更方便,更重要的是节约了采购成本;其次为节约采购成本,体现招标投标中心的作用,中心对原有政府采购规模进行了调整,未达到一定的采购规模的采购活动不单独举行,待同类型采购标的累积到一定规模后再进行一次性招标。三是加强现场秩序管理。对各类招标交易会议,要求投标单位由交易代表人参加,严格控制人数和到会时间并签到,要求招标单位将招标程序及有关注意事项事前公开化,要求评委严格遵守评标纪律。
四、内外监管,规范行为
中心坚持内外监督并重。内部监督主要从信息、资格预审、招标方式等方面进行事前监督;从评委抽定、招标会议、开标评标、定标等方面进行事中监督;从中标公示、合同签订、履约验收等方面进行事后监督,各类交易活动进入中心后,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和相关职能部门三个层面的统一监管,县纪委监察部门对产权交易中心履行职能情况,各类交易是否合法合规等进行监督检查;行政服务中心管理专门履行对交权交易中心的监管职能,相关职能部门依法认真履行对相关交易活动的行业管理和监督职能,通过三个层面监管,保证整个交易平台运作的统一、规范和有序。外部监督则主要通过聘请社会各界人士作为行风监督员、公布监督电话等,突出中心和交易市场在依法行政、软硬环境、服务质量与工作人员形象等方面实施的社会监督。
(三)存在的问题
招投标工作涉及方方面面,是对现有行政管理模式的一项重要改革,是权力的再调整、利益的再分配、改革的再深化,在发展和推进中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
一是中心与各行业主管部门的关系还需进一步理顺完善。由于各种利益关系,目前只有政府采购中心并入招标投标中心,其余建筑工程、林业、矿管等工程交易职能仍在原主管部门,但为了规范统一,这些交易活动的报名、招标活动又在中心举行,使得中心即履行不了工作职能,又履行不了监管职能,只是在提供场所,这与政府建立招标投标中心的初衷是相违背的;
二是具体运作办法还需逐步规范健全。招标投标工作中的各种工作程序,如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采购及询价采购等的具体操作程序都还有待于在实践完善总结,特别是对于评标专家库的使用问题,专家的标准是如何界定问题对县一级没有明确的操作标准,若是每个招标活动都动用赣州市的专家库,必定会增加招标活动的成本,就如何建立使用评家专家库的具体办法还需进一步解决。
三是监管力度仍需加大。由于监管环节相对薄弱,许多单位对政府采购工作有不足认识,少数单位甚至认为由自已单位采购物品,用自已的钱,应该由自已说了算,甚至出现了不履约的情况。针对此类情况,为加强各行政事业单位的依法行政、依法采购意识,建议财政、审计等相关职能部门加强监督管理工作,确保政府采购政策和成果能得以落实、执行。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规范招投标工作和招投标中心的监督管理体制
招投标活动在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及其办公室的统一领导下,实行日常管理、行业监督、行政监察和市场交易服务相对独立、相互衔接的监督管理体制。
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为本级招投标、产权交易及有形市场建设工作的领导机构,负责本级政府采购、产权交易及有形市场建设工作重大问题的决策,承担市场交易活动重大事项的领导和协调职能。
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对招投标中心和有形市场的工作进行日常管理和协调。
招标投标中心负责政府采购和产权交易活动的具体操作。
有形市场为市场交易活动提供场所和服务。
各行业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履行本行业相关市场交易活动的行政监督职能。
纪检监察部门依法督促规范招投标工作、推进招投标中心建设并对招投标中心、有形市场、各行政监督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行政监察。
二、规范明确招标投标中心的职能
其主要职能是(一)承担政府集中采购机构(采购机构)的职责,政府采购信息、办理政府采购事宜等,政府采购项目含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水利工程、路桥工程、装修工程等建设工程项目和普通货物、医疗器械及大型服务类项目;(二)承担产权交易机构职责,产权交易信息、提供咨询、组织交易活动、出具交易确认书等;(三)承担政府赋予的其他职能。
三、规范进入招标投标中心交易的范围
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必须以招标、拍卖、挂牌等方式进行交易的项目,应当进入招投标中心和有形市场公开交易。
*、政府采购项目一是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服务项目,以及公立医院的药品、医疗器械采购项目等;二是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如建筑工程、水利工程、路桥工程、装修工程等建筑工程项目。
*、产权交易项目
一是房产交易,主要是负责房屋所有权交易,包括房屋所有权交易的信息收集、、咨询、统计和上报以及房屋所有权交易的登记、交割等中介服务;二是土地交易,根据国有土地管理法规,土地用于建设与开发供应,除涉及国家安全与保密外,都须向社会公开,并实行土地使用权招投、拍卖、挂牌出让;三是矿产以及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包括探矿权和采矿权的转让(包括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权转让);四是国有、集体事业单位产权(含经营权)交易,指国有控股企业、集体企业产权的转让(含国有集体抵押权人转让被抵押的产权)以及行政事业单位的综合性资产的转让都须公开挂牌交易;五是林业产权交易,即国有、集体林产业转让。
*、其他需政府重点监管的公共权益与服务(包括交通线路营运权、市政设施经营权、户外广告权等)。
四、强化行政监督,规范招投标工作的运行
规范招投标工作和招投标中心建设涉及各部门职能与利益关系的重新调整,各有关部门要加强领导,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努力形成政府负总责、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抓协调、各部门齐参与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切实做好有关招投标新旧体制的转换和衔接,确保招投标中心建设顺利推进,以进一步规范我县招投标工作。
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要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制定协调招投标市场监督管理的办法;招投标中心和有形市场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围绕“规范、便捷、透明、高效、廉洁”的目标,加强队伍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和制度建设,不断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努力为招投标活动提供业务精通、设施优良、服务高效的平台。
县发改委、财政、国资、规划建设、国土、交通、水利、矿产、房产、林业等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要继续依法履行行业管理和监督职能,督促有关项目进场交易,对招投标等各类交易活动进行监督管理,从严查处招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违纪行为。
县国资、国土和招投标监督管理等部门(单位)在办理国有产权、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或受理招标情况备案时,凡涉及产权转让、土地出让和建设工程交易的,必须要求产权出让方(或受让方)或招标人提供招投标中心出具的产权或土地交易凭证或建设工程项目成交确认书,方可办理或受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办理企业设立、变更登记时,凡涉及国有、集体产权转让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必须要求企业提供招投标中心出具的产权或土地交易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