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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任用条例范文1
学习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推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民主化进程,当前要正确处理好四个关系,进一步完善干部选任民主机制。
正确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不断完善干部选任工作中的群众知情机制。群众对干部工作应当具有知情权,这是落实群众在干部中的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的前提和基础。构建和完善干部选任工作中的知情机制,首要的是要解决好群众知情的内容、知情的渠道和方式。群众知情,从内容上说,应包括新时期党的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各个阶段干部工作的任务和重点、领导班子职位空缺情况、干部任职条件和资格、干部选拔程序和结果等。知情的渠道,应包括新闻媒体的宣传、会议通报、书面报告和公示等。扩大干部工作民主,构建群众知情机制,应贯彻适度公开的原则,科学界定保密与公开的范围,一方面该公开的不公开,群众不知情,贯彻群众公认的原则就是一句空话;另一方面,干部工作不坚持适度保密,该保密的不保密,也会造成干部工作的极大被动。唯有做到干部工作的适度公开,才能真正落实群众的知情权。
正确处理成本与效能的关系,不断完善干部工作中的群众参与机制。在干部的选任过程中,群众参与面较为广泛的形式是在大范围内举行民主推荐、民主评议等活动。这种活动具有规模和声势大、涉及的范围和覆盖面广,推荐出来的干部人数多等特点,能最大限度地吸引众多群众的参与。正确处理成本与效能的关系,要注意把握三点:一是要加强教育,激发群众的参与本资料权属文秘写作网,放上鼠标按照提示查看文秘写作网更多资料热情。二是群众参与要渗透到干部选任工作的各环节,贯穿于全过程。要积极研究改进群众参与的方法,提高工作的组织程度,增强操作的便捷性和经济性,构建低成本、高效能的群众参与机制。
正确处理推荐得票与群众公认的关系,不断完善干部选任工作中的群众选择机制。构建群众选择机制,要正确处理推荐得票与群众公认的关系。一方面,要充分尊重民意,把群众推荐得票作为选任干部的重要依据,另一方面,又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辩证地分析干部得票的多寡,不以得票多少作为唯一结论。一般说来,得票多寡可以反映群众公认程度,但群众公认度不是个体群众的算术叠加。不同范围、不同群体、推荐同一个人得票的多少往往有较大差异。因此,我们在选任干部时,切不可简单地以票取人,要采取科学的方法,集中群众的正确意见,防止工作中的片面性。
正确处理群众监督与其他监督的关系,不断完善干部选任工作中的群众监督机制。在干部任用工作监督中,群众监督是一种最基本、最重要的监督,它是干部任用工作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的具体体现。发挥群众监督的作用,构建群众监督机制,首先,要从建立健全干部工作责任制入手,增强领导干部、组织人事部门自觉接收群众监督的意本资料权属文秘写作网,放上鼠标按照提示查看文秘写作网更多资料识,完善干部工作主动接受群众监督的内在机制。其次,要加强群众对干部工作的日常监督。只有把干部工作置于广大群众的监督之下,对干部的现实表现进行长期、不间断地观察,全面了解干部在工作圈、生活圈和交际圈的情况,才能搞好对领导干部和干部选拔任用的监督。再次,要把群众对干部工作的直接监督和间接监督结合起来,一方面要拓宽群众直接参与干部工作监督的途径,如推行干部工作的预告、公示、述职考评等制度,直接听取群众对考察对象、拟任人选和领导干部的意见;另一方面,要加强对干部监督工作中的各种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处理,把群众监督渗透到选拔任用干部工作全过程。
干部任用条例范文2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选拔任用干部必须遵循的基本规章。自《条例》颁布以来,我局领导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始终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建立科学规范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有了大幅度提高。现将自查情况总结如下:
一、学习选拔任用条例。
通过领导带头学,全体同志坚持学,我们认真学习了《条例》和中央近年来颁布的一系列法规性文件、《公务员法》等重要内容,不断强化学习效果,扩大宣传面,不断增强领导干部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条例的自觉性。
二、坚持选拔任用程序。
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上,我局坚持干部任用条件,严格干部任用程序,真正做到了“启用想干事的人,重用会干事的人,培养能干事的人,调换不干事的人”。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按照规定程序办事,认真把握好推荐、考察、讨论、决定等关键环节,严格落实任前公示制、考察预告制、任职试用期制,自觉防止和抵制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保证了选拔任用工作公开、公平、公正。今年,我局推荐一名中层干部为局党组成员,推荐了两名副局级后备干部。
三、严格选拔任用监督。
在完善制度的基础上,我局不断强化选拔任用干部监督机制,加强了对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干部工作的监督,有效的防止了违反选拔任用干部原则、程序和纪律的现象发生。真正用科学的制度、民主的方法、良好的作风、严格的纪律,把人选准用好。
四、加大干部培养力度。
我局领导班子在不断加强自身建设的同时,全面落实《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高度重视对干部的培养工作,注意提高领导干部队伍的思想政治和业务素质,积极鼓励干部参加省、市档案部门组织的培训和组织部组织的干部教育培训,并派出两名干部到局和石帆镇挂职锻炼,营造良好的学习锻炼氛围。
干部任用条例范文3
为贯彻落实以科学发现发展观为指导,进一步加强民主监督,完善党内民主,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规,促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更加规范化和科学化,提高选人用人的公信度和群众满意度,按照市委组织部的有关要求,现将我局党组20年度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20年月,市商务局组建后,按照“三定”方案,商务局设置5个股室,根据工作需要,全局共调整任用5名股级干部,分别是局办公室主任1名、市场股股长1名、规财股股长1名、外经贸股股长1名、行政审批服务股股长1名。新组建的商务局调整任用的股级干部都是原市商业协会及市经贸委所辖商务局担任相关股室的股级干部,按规定程序进行,执行了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备案报告制度,干部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和新调整任用的干部都满意。
二、贯彻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政策法规。党组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政策法规列为学习的重要内容,坚持抓好《干部任用条例》、《关于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省委等法规文件和市委组织部出台的相关规定的学习宣传,使领导干部熟悉《条例》、精通《条例》、干部群众了解《条例》。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做到了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遵守纪律不放松。
三、深入开展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健全完善干部任用和管理的长效机制。认真执行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干部选拔工作的政策法规,加强干部任用全过程的监督检查,从建议人选的资格审查到党组讨论决定全过程,认真监督检查,确保全局干部选拔使用工作做到公平公正透明,有效预防了干部任用工作中不正之风,完善了干部选拔任用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在全局树立了正确的用人导向,形成了风清气正的用人环境。
今后,要增进干部交流,建立沟通平台。结合本局情况实际,通过考察、民主生活会、领导与干部交心谈心等多种形式,及时听取干部汇报,指出存在的问题,提出指导性意见。同时加强干部与干部之间的沟通联系,形成行业互补和专业互助,不断提高商务系统和谐奋进、科学发展水平。要在干部政治理论学习、业务能力提高上多下功夫,加大机关干部轮岗培训力度,努力建设工作得力、作风过硬的高素质干部队伍。
干部任用条例范文4
根据区委组织部关于《开展20xx年度区管领导班子干部选拔任用“一报告两评议”工作的通知》(x组发〔20xx〕3号)要求,我局结合实际,认真开展了干部选拔任用“一报告两评议”自查工作。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今年以来,根据工作需要,我局选拔任用粮管科科长1名,严格按照干部任免的任职条件,在规定的编制、职数范围内,没有超编超职数配备干部。
二、主要做法
(一)高度重视,认真学习
区粮食局党组十分重视干部选拔任用“一报告两评议”工作,成立了工作小组,细化工作责任,研究工作措施,切实加大对“一报告两评议”工作的领导。先后多次组织全体干部和下属企业班子成员集中学习《干部选任条例》和《xxx市XX区干部工作相关政策选编》等资料,并按“一报告两评议”工作要求开展评议工作,全体干部本着高度负责、实事求是的态度,以无记名方式填写《选人用人工作民主评议表》和《新选拔任用干部民主评议表》,客观公正地对本部门开展干部任用工作进行了民主评议,评议的平均满意率为100%。
(二)严格按规定选拔任用干部,形成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
按照《xxx市XX区党政机关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试行)》和《干部选拔任用条例》有关规定和要求,我局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始终坚持以《条例》为准绳,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牢牢把握用人标准,严格程序,规范操作,坚持原则,严肃纪律,做到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遵守纪律不放松。
1、严格标准条件,坚持用好的作风选作风好的人。一是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不仅看干部一时一事的表现,而且看其在一个相对较长时期内的整体表现;不仅看干部的平时表现,而且看其在关键时刻、重大问题面前的表现;不仅看干部八小时以内的表现,而且看其八小时以外的表现,全面了解其工作圈、生活圈、社交圈,坚决克服重才轻德现象。二是坚持走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认真落实干部职工在选拔任用干部中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坚决杜绝少数人选人、在少数人中选人的现象,进一步增强了干部工作的透明度。
2、严格按程序办事,坚持程序一步不缺,履行程序一步不错。一是严把推荐关。坚持会议投票推荐与个别谈话推荐相结合,认真履行民主推荐程序,把好任用干部的提名关,提拔任用的科级干部,均按照有关职数配备、德才素质、任职条件等方面的要求,通过民主推荐确定考察对象。
二是严把考察关。考察前,由领导班子成员和办公室组成考察组,制定考察方案,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查阅资料、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全面掌握干部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有效地提高了考察结果的全面性、真实性、准确性。三是严把讨论决定关。讨论决定在整个干部任用工作中具有决定性的作用,不折不扣地坚持集体领导、个别酝酿、民主讨论、会议决定的原则,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扬党内民主,不搞个人说了算,不搞临时动议,切实遵守组织人事工作纪律,严格按照规定办事。四是严把公示关。认真做好干部任前公示,把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最后一道关口。对表决通过的拟任用的干部,在任前一定范围内公开,主动接受干部群众的监督,增加工作透明度,提高选人用人的准确性。
(三)强化组织领导,加强干部队伍监督管理
一是加强管理。认真贯彻执行《干部选任条例》规定,结合实际,在任用干部工作中,始终按照编制规定的科级干部职数,严把职数关,做到不超编、不滥位。二是强化教育。进一步完善科级干部谈话制度,主要领导不仅对科级干部进行任免谈话,同时还强化干部日常管理,有针对性地进行工作谈话、勤政廉政谈话等,经常性提醒和防微杜渐,促使干部不断加强自身修养,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培养高尚的道德情操,切实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增强自我约束和主动接受监督的自觉性。
三、一报告两评议效果
干部任用条例范文5
一、基本原则
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民主集中制原则;依法办事原则。严格掌握干部条件,确实把那些政治可靠、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优秀干部选拔到科级干部岗位上来。
二、拟选拔任用职位
主任科员职位2名(其中局机关主任科员一名;司法所主任科员一名)。
三、任职条件与资格
(一)基本条件
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党政领导干部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
(二)任职资格
1、竞争行政职位要求占用行政编,具有公务员身份的在职干部。
2、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3、竞争正科非现职须具备副科级职务满3年及以上的经历。
4、年度考核连续2年优秀或连续3年称职以上。
5、应经过任职培训,特殊情况未达培训要求的,应在提任后一年内完成培训。
四、时间安排
去年12月9日—去年12月31日
五、程序步骤
1、核定职数(12月9日)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与区公务员局核定职数,在有空余职数的情况下制定实施方案。
2、上报方案(12月10日)
将制定的民主推荐实施方案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上报区公务员局审批。
3、资格审查(12月13日)
按照民主推荐方案规定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将符合任职资格的人选列入民主推荐范围。
4、民主推荐(12月21日)
在全体干部中以不记名投票方式进行民主推荐。
5、确定考察对象(12月22日)
在民主推荐的基础上,多数群众认可方可列为考察人选,召开党组会议,集体研究确定进入考察的干部人选。
6、上报审核(12月22日)
将民主推荐结果报区公务员局审核。
7、组织考察(12月22日—12月23日)
考察预告,组织考察组对考察人选进行考察。考察范围为中层及以上领导干部、本科室全体干部及相关科室干部代表等。
对拟提拔的干部,在提交党组讨论前,先听取纪检监察部门的意见,对干部廉政情况做出文字说明。
8、讨论决定(12月24日)
召开党组会议,对拟任人选做出选拔任用决定。
9、任前公示(12月24日—12月30日)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有关规定和党组会意见,将确定的拟任人选在机关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天。
干部任用条例范文6
全面以新《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关于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意见》、四项监督制度等有关政策法规为指导,坚持党管干部原则,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着力健全选人用人工作机制,从源头上防止和整治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二、工作目标
坚持把健全制度、严格监督、严肃纪律贯穿于选人用人工作的全过程,建立制度选人、阳光选人的长效机制,打造选人用人公信度“链条”,切实解决当前存在的选人用人范围不宽;干部初始提名操作程序不够规范;一定程度上存在以票取人现象;干部选任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力度不够,推进选人用人工作民主化、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三、工作时限
2014年3月—2014年12月
四、主要措施
(一)强化选人用人政策法规的学习教育。(3月-6月)
1、开展政策法规集中教育活动。将新《条例》和有关政策规定列为乡科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必学内容,在全镇开展一次选人用人政策法规集中教育活动,采取专题培训、集体学习、个人自学、研究讨论、知识测试等多种形式增强乡科级领导干部执行选人用人政策法规的自觉性,自觉抵制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2、开展分级分类谈心谈话活动。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级分类开展干部谈心谈话活动,着重了解干部思想状况,及时理顺对干部工作有疑虑或对选人用人政策法规不了解等人员的情绪,并对加强和改进思想作风建设、带头遵守组织人事纪律、遵守选人用人政策法规、切实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等提出明确要求。
3、开展领导干部守纪承诺活动。研究制定《领导干部抵制选人用人不正之风守纪承诺书»,并组织领导干部签订《守纪承诺书»,作出个人承诺,切实做到用好的作风选作风好的人。
4、营造舆论宣传氛围。充分利用报刊、网络等各种媒体,对选人用人政策法规进行大力宣传,努力让广大干部群众了解选人用人政策法规,支持并监督选人用人工作。
(二)清理规范健全选人用人工作制度。(3月一12月)
1、清理规范现有制度。组织专人对近年来制定的选人用人工作制度进行全面梳理,行之有效的要继续坚持,不够健全的及时修改完善,不合时宜的及时废止,努力形成一套内容全面、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选人用人制度体系。
2、健全初始提名制度。完善推荐提名责任制,探索试行“三推两决一述”选拔任用干部工作,按照新时期好干部标准以及“五看”、“五有”、“四选”、“两不用一比较”的要求,重点强化党委对初始提名人选的把关作用,全面树立以德为先、注重实绩、重视基层、群众公认、作风过硬的用人导向,进而拓宽选人用人范围,规范干部初始提名操作程序。
3、探索解决“四唯”问题。坚持发扬民主与组织把关相结合,在评价干部时做到既要尊重民意,又不简单以票取人。以优化结构、提升素质、增强功能、形成合力为重点,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能力建设,强化班子配备的宏观管理,引导干部树立正确政绩观,在实干上竞争,在实绩上比拼,充分调动各年龄段干部工作积极性,进而解决唯票唯分唯GDP唯年龄的“四唯”问题。
4、严格履行相关程序。根据新《条例》,明确干部选拔任用各环节操作步骤和程序,同时执行好《市县(市、县)党委提拔调整干部任前报告审核工作暂行办法》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纪实制度»,进而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的提名、推荐、考察、酝酿、决策等环节的全程监督,为开展问责追究提供依据。
五、组织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