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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套设施范文1
1、房屋配套设施有水泵房及抽水设施、配电房、消防系统及设施。
2、安全保证系统、公共道路及照明系统、园林绿化和物业管理用房及设施等。
3、这些配套设施是与房屋配套,但又独立于主体工程之外。
配套设施范文2
要解决目前大居出行难的问题,建议有关部门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快推进:
一、尽快完善基本配套设施建设及实现部分职居平衡
按照2009年7月试行的《上海市大型居住社区规划设计导则》,大型居住社区应当包含城市社区中心功能、住宅、产业、公共游憩绿地等不同功能。因此在大居建设时,应按规划同步甚至超前建设与居民相关的基础设施建设,如商场、菜场、超市、中小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医院诊所等。由于有些大居这些配套的基础设施不完善,造成大居市民最基础的生活要求都需要远离大居之外得到满足。此外在大居周边应配套一定的产业,大型居住社区范围内应提供占总人口15%以上的就业岗位数量,预留相应的用地空间,以保证社区内居住与就业平衡,减少跨社区的通勤交通。
二、同步并适当超前建设交通设施
同样按照《上海市大型居住社区规划设计导则》,应在大居建设时同步并超前进行交通设施的建设。同时大居规划选址时应与既有交通设施特别是轨道交通等公共交通设施布局结合起来。大型居住社区一般居住人口规模会达到10万人左右,特别需要依赖于公共交通,尤其是准点快捷、大运量的轨道交通的服务,因此大型居住社区首先应围绕着轨道交通站点进行建设,可以以轨道交通站点500米范围内形成商业、文化等公共设施和小户型相对集中的中心街区,作为大居的公共核心区间,并应根据轨道交通站点覆盖范围的近远,进行从高到低的开发。离开轨道交通站点较远的街区应布设接驳公交线路,并在轨道交通站点周边设置公共自行车以及自行车停放设施,以方便自行车的接驳。轨道交通站点周边还应考虑一定规模的出租车服务站点。
对于部分轨道交通不能直接服务的大居,更应注重公共交通的大力建设。应加快研究BRT、有轨电车、轻轨等中运量公交系统,有条件的应尽快实现大居中运量公交系统的直接服务,连接邻近的轨道交通站点、新城或区级活动中心;暂时没有条件也应辟设与最近的轨道交通站点衔接便捷的公交线路,同时也可考虑利用进出大居干道辟设高峰公交专用道,发送大站公交快车或直达快车进入外环线以内的交通枢纽。
对于大居衔接公交线路,应按照以人为本的原则进行规划、运营和管理。公交线路站点布设应尽可能靠近大居的居民居住区,使大部分居民到达公交站点步行距离不超过100米,并可参照新加坡做法,在站点连接居民区布置遮阳挡雨的步行廊道,还要根据无缝衔接的要求,早晚高峰加密发车间隔,并能保证接驳公交服务时间涵盖整个轨道交通运营时间。
三、完善内部交通系统
配套设施范文3
一、凡在县城(含建制镇)规划区范围内进行工程建设(包括新建、扩建、改建)的单位和个人,均应按本规定缴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以下简称“配套费”)。
二、配套费主要用于建设项目以外的市政公用配套设施,包括城市主次干道、给排水、供电、供气、路灯、公共交通、环境卫生和园林绿化等项目的建设和维护,是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补充,与各项城市建设资金统筹安排使用。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由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编制年度资金使用计划,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实施。
三、新建设项目的配套费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准的建筑面积征收;扩建、改建项目的配套费按新增建筑面积征收。对于容积率小于1的建没项目,配套费按容积率为l的建筑面积征收;容积率大于4的建设项目,配套费按容积率为4的建筑面积征收,新征地项目在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时,按1的容积率预先征收配套费,不足部分在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按批准的容积率计征。
四、配会费应按本规定一次性缴纳,建设单位和个人凭缴纳配套费的收据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县房管部门在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时,必须检查建设单位和个人足否具备与实际竣工面积相符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缴纳配套费收据,否则不得办理房产所有权证,并责令到县建设局补办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补缴相关税费。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检查和督促建设单位按时足额交纳配套费,并监督建设单位交清配套费后方可发放《预售房屋许可证》。
对以招标、拍卖、挂牌交易方式出让土地的建设项目,土地出让价格中已包含配套费的(除有标注已包含配套费外其余均认定为不含配套费),配套费的具体额度按照容积率折算成建筑面积,结合征收标准测算。土地出让后,应将配套费及时分流给县建设局,县建设局再统一缴入县财政专户,专款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实际容积率超过拍卖时确定额度的部分,应按规定补交。
五、县建设局负责收取配套费的区域及路段包括:①县城规划区内的全部建设项目(单位及个人);②风吹岭向东渠以北至世坂村沿县道两侧和虎头潭以北至瑞堂村沿县道两侧范围内的全部建设项目(单位及个人);③自塔、渡仔头村以东至厦深高速铁路范围内的全部建设项目(单位及个人)。
生态工业园区范围内工业项目的配套费由陵工业开发区管委会负责收取,全额上缴财政,专款用于开发区内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具体由开发区提出实施项目,报县建设局、财政局审核,经领导批准后实施。
除上述区域以外的配套费收取由建制镇建设管理部门(村建所)负责,按建制镇配套费征收标准收取。
六、配套费免征、减征范围:
(一)军事设施(含武警部队设施)、市政公用设施(含城市停车场建设项目)、单建式人防工程、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建设项目以及经县政府确认或批准的由社会各界捐建的学校、图书馆、孤儿院、养老院等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项目免征。
(二)学校非经营性建设项目按住宅的收费标准减半征收;医疗机构、科研等单位以及中央、省属单位和外地驻当地政府机构兴办的非经营性建设项目(不含住宅)、残疾人非经营利事业建设项目、经省科技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国家和省确定扶持的高新技术建设项目以及行政机关办公楼建设项目按商业的收费标准减半征收。
(三)农民依法利用集体土地新建翻建自用住房免收。
七、对政策允许免征、减征配套费的以及确需缓套费的项目,由建设单位提出申请,经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县人民政府审批。
除上述减免范围外,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随意减免配套费。免征、减征配套费的建设工程需要改变使用性质的,应办理报批手续,并按规定补套费。经县政府批准同意缓交的配套费项目,缓套费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
八、配套费的征收标准详见附表。
九、城市土地类别划分:一类区为城市建成区比较繁华的地段;二类区为城市建成区的一般地段;三类区为城市建成区的外缘地区。(详见附表)
镇人民政府可根据上述上地类别的划分原则,结合本镇实际情况,进一步明确划分土地类别界限范围,由县建设局、县财政局、县物价局审核后,报县政府批准执行。
十、县、镇建设管理部门必须到县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实行亮证收费,并使用省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省行政性收费统一票据》。收费票据由县建设局统一向财政局领购,各镇村建所再向县建设局领购。各镇村建所收取的基础设施配套费必须全额缴交县建设局,县建设局汇总后再统一缴入县财政专户,并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配套设施范文4
根据我乡“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集中调研计划安排,我带领******先后赴*****,重点围绕如何助推候鸟小镇的配套设施服务中心项目发展开展专题调研。调研期间,主要采取实地考察、召开座谈会和个别谈话等方式,深入了解有关情况提升我乡旅游服务水平。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调研选题考虑和简要情况
(一)调研选题考虑。我把如何助推候鸟小镇的配套设施服务中心项目发展作为这次的调研选题,主要是我乡与吴城镇毗邻,有必要持续深入加以研究,进一步把问题和症结摸透,把对策和举措想全,促进我乡旅游服务水平建设快速高效推进,进一步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具体来讲,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的考虑:
1.我乡发展目标是什么?
2.*****公路沿线进行统一规划
3、在实施过程中存在那些问题
(二)调研简要情况。我们高度重视这次调研活动,科学研究制定调研方案计划,认真践行简朴、务实调研作风,轻车简从、直扑一线、不搞层层陪同,调研时不听汇报、直接谈问题、当面听意见,实地察看时不干扰群众办事、不影响基层工作、不要求填报表册数据,切实为基层减负。坚持实事求是,接地气,查实情,带着调研提纲和问题清单去,既突出重点、全面了解面上情况,又“解剖麻雀”,具体分析研究个案问题。调研期间,先后实地走访了**家***,组织召开了***场座谈会,与***群众进行了谈话交流,收集汇总了基层反映的问题和意见****件。通过调研,结合近年来了解掌握的有关情况,基本摸清了如何助推候鸟小镇的配套设施服务中心项目发展,检视查找了存在的主要问题,研究提出了相关对策建议。
以生态环保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场地设施注重与自然融为一体,打造成生态样板,在林业农业等相关部门及专家的指导下进行,不搞现代工业化的设计;环境整治方面,进一步提升包括小微湿地的修复、配套服务设施的建设。实施观鸟线路沿线整体风貌提升、观鸟小道拓宽改造、永吴公路沥青罩面等项目,对重要节点按一点一品绿化美化,是湿地的打造成湿地生态景观,以利交通组织、增强视觉观感
二、调研发现的突出问题
从这次调研的情况来看,候鸟小镇的配套设施服务中心项目发展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
(一)人民群众的公共环境卫生意识普遍较差。在集镇、村组、通道两边,大部分家庭环境卫生较差,室内外不整洁、乱扔乱倒垃圾、物品摆放零乱,污水随意排放等现象较为突出。部分群众没有养成良好的公共卫生习惯,甚至有故意破坏环境、损害公共卫生的情况时有发生。
(二)人居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长效机制未得到很好的落实。由于村(社区)工作较多,任务繁重,抓人居环境综合治理时间不够充分,制度坚持和落实不好。
(三)人居环境综合治理基础设施建设应进一步加强。尽管乡党委、政府投入大量资金用于城乡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但由于我乡过去公共设施基础薄弱,需要完善的基础设施涉及面宽、项目多、投入大,目前的基础设施还不能满足人居环境综合治理要求,需进一步加大投入。
(四)“三乱”现象较为严重。随意向河道、公路两侧倾倒垃圾、建筑废弃物等情况较为严重,需要加强综合治理。
配套设施范文5
(一)凡在城市规划区内新建住宅,必须按照城市规划要求配套相关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并依法办理建设手续。本意见所称住宅配套设施是指小区内的道路、路灯、桥梁、给排水、供电、供热、燃气、消防、邮电通信、有线电视、环卫、园林绿化、居民活动场地、停车场、停车库等基础设施和物业管理用房、社区管理用房。
(二)住宅配套设施建设,应当统筹安排,与主体工程同步组织规划、设计、报批和施工,同时验收交付使用。
(三)规划管理部门在审批新建住宅详细规划时,应当落实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等配套项目,在核发新建住宅项目规划许可时,同步审批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及配套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外部环境工程。
(四)建设单位报审住宅工程施工图,应同时报审各单项配套工程的施工图。施工图审查机构根据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新建住宅项目详细规划和提出的规划设计条件要求进行审查。
(五)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受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申请,应同时将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项目和市政、园林工程项目等配套设施作为许可内容。凡配套设施工程未进行施工图纸审查或审查不合格、未按规定办理工程质量及安全监督手续、未办理开发立项手续、未委托工程监理、未落实建设资金的项目,不予核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单位未领取《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不得开工建设。
二、加强配套设施的规划、建设和质量管理
(一)加强规划监管。经规划许可的配套设施建设工程项目,从开工到竣工前的各个阶段必须接受规划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每个阶段经规划管理部门初验合格后方可转入下一阶段施工。
(二)加强建设监管。开发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对配套设施的建设投资、建设内容、工程进度等进行监督管理。建设单位应当在项目开工前与开发行业主管部门和其委托的银行签订配套设施建设资金投入协议,按照项目建设进度向开发行业主管部门申报配套设施施工计划,由委托银行按照协议和批准的配套设施施工计划向建设单位支付储存的资金。建设单位要切实保证承担的配套设施建设资金的投入,并接受开发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管。
(三)加强质量监管。
1、实行监理制。配套设施项目的施工,必须由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监理单位进行监理。监理单位必须配备合格的监理人员。未经监理人员签字认可,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不得在工程特别是隐蔽工程上使用或安装,否则,不得进入下一道工序的施工,不得进行竣工验收。监理人员要按有关规定做好旁站监理和见证取样工作,按作业程序即时跟班到位进行监督检查,对达不到质量要求的工程不得签字,并有权责令返工,有权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2、加强施工合同管理。配套设施项目的施工必须签订合同,并报开发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承担配套设施工程施工的单位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资质等级,必须配备足够的工程技术人员。建筑施工管理部门要加大对配套设施施工合同的监管力度,严禁签订虚假合同、冒用资质签订合同。
3、建设工程监督机构要加强对配套设施工程质量责任主体、有关机构质量行为、工程实体质量以及有关质量文件的监督检查,对工程建设各方违法违规降低工程质量的行为,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要对进入住宅配套设施工程现场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加强监督抽查,严禁无出厂合格证、无实验报告、无见证取样送检资料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在工程中使用。
4、实行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配套设施项目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及具体工作人员,按各自的职责对其经手的工程质量负终身责任。
5、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后,配套设施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的,由施工单位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质量保修期满后,在设计合理使用年限内,因工程质量不合格受到损害的,产权人有权向建设单位要求赔偿。
(四)建设单位是住宅配套设施工程建设的第一责任者,对配套设施工程建设全面负责。建设单位应设立质量管理机构并配备相应人员,加强对设计和施工质量的过程控制和验收管理。在工程建设中,要保证合理工期、造价和设计标准,不得擅自变更已审查批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等。配套设施建设不完善,出现漏项、自行降低标准、建设滞后等问题,由各管理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建设单位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三、加强配套设施验收和备案管理
(一)住宅配套设施建设应达到下列要求,方可予以规划验收。
1、配套设施建设齐全,符合规划许可要求。
2、对违法建设的配套设施,经规划管理部门行政处罚,并履行完毕,达到要求。
3、配套设施竣工后,建设单位须委托规划管理部门认可的勘察测绘单位进行竣工测量,并完成竣工图编制。
4、配套设施竣工档案材料已向城建档案馆移交,并取得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出具的工程施工档案预验收认可文件。
对配套设施项目不健全、不符合规划设计要求的住宅工程,不予核发《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该工程不得组织进行竣工验收,并由开发行政主管部门按有关法规,组织招标,完成不健全的配套设施项目建设,同时监管使用配套设施建设资金。
(二)住宅配套设施建设应达到下列要求,方可予以竣工验收。
1、生活用水纳入城市自来水管网。使用地下水的,须经有关部门批准;
2、用电纳入城市供电网络,不得使用临时施工用电和其他不符合要求的用电;
3、供热纳入热电管网或区域供热系统,并实现并网。
4、民用燃气纳入城市供气网络,并实现户外管线对接;
5、雨、污水排放纳入永久性城市雨、污水排放系统;
6、所在区域按照规划要求配建公共建筑设施和物业管理用房、社区管理用房;
7、完成区内道路和软硬铺装。绿化建设因季节原因无法及时完成的,建设单位应提供按时完成绿化配套的书面承诺。分期分批建设的住宅区最后一批住宅交付使用时,绿化配套和小区围墙应全部建成;
8、完成区内环卫设施建设,生活垃圾纳入城市清运排放系统;
9、住宅小区应经招标选聘物业管理企业或有前期物业管理合同。
(三)住宅配套设施工程的竣工验收与主体工程的竣工验收同时进行,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工程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当向项目所在地的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提出竣工申请,由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协助建设单位组织实施。
(四)竣工验收执行建设部规定的基本程序。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有关部门作为验收组成员,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安装质量和配套设施建设等方面作出全面评价,并形成经验收组成员签署的工程竣工验收意见。
(五)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负责对工程竣工验收的组织形式、验收程序、执行验收标准等情况进行现场监督,发现有违反质量管理规定行为的,责令改正,并将对工程竣工验收(含配套设施竣工验收)的监督情况作为工程质量监督报告的重要内容。
(六)建设单位应当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备案。建设单位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竣工验收备案的,备案机关责令改正,并依法予以处罚。
(七)未经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不合格的住宅工程不得投入使用,未取得《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书》的住宅工程,房屋产权产籍管理部门不予办理产权确认手续。
配套设施范文6
随着城镇规模的不断扩大、城乡之间差别不断缩小,城市发展不再以过去政府统一规划为主导的建设模式,而是以政府划拨土地明确土地使用性质后,由开发商规划、政府审批的形式快速发展。因此,开发商往往在考察周边环境的基础上,本着项目可持续发展、收益最大化的原则,多选择在城市中心区域规划为商业用地,而距城市相对较远区域规划为住宅用地,这就需要住宅小区建设项目规划除住宅外的配套设施完备,才能成为适合人居的完善住宅小区。
从我国目前城镇人口的发展状况来判断,能够购买商品住宅的人口构成多为以下类型:刚性需求的单身职业者和新婚两口之家、改善型由老人照顾小孩的三代同堂之家、养老型老年人两口之家等,这就对一个可以入住的小区必需具备以下生活配套设施:
一、主题广场:小区的主广场是一个小区主题的表现方式,是标志性建设群的体现方式,是小区人流聚集及入口的功能表现。小区广场的主题设计无论奢华或田园,无论欧式、中式或混搭都体现着开发商对小区入住群体的定位,是小区入住群体对自身文化的玩味,不但展现开发商对开发产品及业主对文化的素求,同时也体现了开发商自身产品对文化的品味。另外小区的主题广场还是小区功能、交通、组团分割的必要手段,小区的功能、交通、组团的划分多以主题广场为中心向前周边辐射展开,是群体入住后汇集的必经之路,所以说主题广场的设计是整个产品设计的门面,是产品销售的主要亮点,也是开发商产品胜出的关键。
二、停车场(库):随着城市地域的不断地扩大,现代生活的快节奏使交通工具有了突飞猛进地发展,私家车已逐步成为人们主要交通工具,停车难成为阻碍城市发展的主要难题,新兴的小区设计应根据小区内的人口组成类型来除考虑留设至少每户一车的停车位置外,还应考虑外来人员的停车位置。因此小区除了在地下车库的设计中满足小区内部业主的要求外,还应在地上考虑外来人员或暂时停车的空间要求。同时,小区停车库或停车场出入口不应设在主干道上,在保证主要交通的基础上满足小区内车辆出入的通畅。
三、综合型农贸市场:中国人对农贸市场有着难以割舍的情结,中国人喜欢物美价廉、讨价还价的采购方式,很多东西因为进了商场超市就会提高价格而且没有砍价的余地,为多数中国人所不能接受,同时超市也会因为卫生、合格证、产品标准等问题不愿或无法引入这些生活中又不能缺失的产品,因而农贸市场的应运而生就成了中国人购买地产、土杂必不可少的环节,纵使开发商未规划自由市场的位置,当小区人口入住一定规模后,在某个人流聚集区一定会自发地形成一个农贸市场(这就是为什么中国的马路市场、占道经营屡禁不止的原因之一),因此开发商要作到一个干净整洁便于管理的品牌小区,就应当在交通便利、人流交汇的地段建设一个综合类农贸市场或划分一个地段列为农贸市场,满足人们的生活需要,也便于管理与清洁。
四、大型购物超市:现在城市发展的快速壮大,要求城市上班族的快节奏生活、高强度的工作,人们工作的时间远远超出了8小时,使都市上班族失去了逛街购物的时间,虽然城市生活逐步衍生出网购、电视购物及小区内就近超市购物的方式,但仍不能满足大多数对生活必需品的直接购买式的要求,因此综合性的购物超市是小区功能最必备的设施。现实中除以商业地产为主导或象规模化生产较大的地产公司会在小区规划时,会注重与大型综合超市先行签定入驻合同并按超市要求直接设计外,多数房地产商多在小区交付使用后,才根据入住密度来考虑引入超市,往往选择地下室、底商甚至不惜改造地下车库,不但影响居民的正常生活,而且增加了建设成本、产生大量建筑垃圾造成环境污染。为了减少对产品的二次投入及改造产品带来对建设结构本身的硬伤,开发商应在小区规划之初就考虑在便于停车、方便采购的地段规划出超市的位置,以满足人们的生活需要。
以上配套设施是满足小区内人们最基本生活需求的必备条件,而作为成熟完善的小区除了要满足人们的基本生活需求还需在功能上满足人们的需要,因此小区的建设开发还应考虑以下设施或小区内人们活动辐射范围内,具存下以下功能性设施:
一、综合性医院:城市的生活节奏的加快,都市人们的生活及工作压力也越来越大,多数都市人们的身体都处于亚健康状态,而我国现在医疗水平虽然在不断的提高,但医疗资源远远低于人们对医疗卫生的要求,跟本不能达到家庭医疗的普及,同时随着人们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人们对自身健康的关注也不断加强,小区内或小区周边是否有医疗设施、是否在生病时可以就近就医已经成为人们购房时考虑的条件之一,因此小区在规划时就应在合理利用周边地块医疗条件,或与最近的综合医院取得联系,建设区内的医疗的定点服务站,从而保证小区内居民“小病不出门,大病不走远”的医疗卫生需求。
二、老年人活动中心:随着生活条件的不断改善,人口平均寿命的不断延长以及我国计划生育政策的实行,我国老年的人口比例正在逐步递增,我国现在已逐步进行了老年社会。同时,随着社会竞争的不断扩大,年轻人以及中年人成为社会工作的主要源动力,大部分时间都光费在工用单位及工作外的应酬中,老年人则成为完全家居生活的主要人群,因此老年人活动中心是小区建设必备配套软件。老年人活动中心的设计应尽量满足大多数老年的活动要求,根据老年人的主要活动兴趣,大体应具备文体活动室、书画室、阅览室等,有条件可以配备小型的老年人康复中心,达到利于老年人走出家门,方便活动的目的,真正地作到老年人能够“居家养老”的要求。
三、幼儿园、中小学:我国计划生育国策的实行,使家长对孩子的成长要求有了本质上的变化,由于社会竞争的不断加剧,家长对自己曾经荒废的童年时光后悔莫及,因此中国的家长对孩子的要求已从后期培养提前到“不能输在起跑线上”的阶段,择园择校是家长为孩子选择购房的主要条件之一。幼儿园则是小区规划最起码的要求,应选择在小区中选择视野开阔、阳光充足的地段设置,不但满足幼儿的玩耍空间,还要足幼儿成长对阳光的需要。小区规划时,如不能建设中小学,则应尽量靠近中小学,方便小区内学龄儿童的就读,同时方便小区年轻夫妇们在上下班之余或居家老人对孩子的接送,让家长对孩子上下学路途有安全感,保证家长的安心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