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成本核算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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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成本核算

高校成本核算范文1

目前,全国高校尚未建立起统一的教育成本核算方法,原因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国家没有出台相关的条文政策,高校教育成本的核算一直处于搁浅状态;二是高校会计制度存在问题,由于收付实现制,以及固定资产折旧等问题,难以准确反映高校当期财务状况,无法合理地核算高校教育成本;三是高校教育成本的核算体系缺乏必要的理论指导,特别是高校教育成本的核算范围的难以界定,使各高校在进行成本核算时无从着手。因此,将高校教育成本的核算范围进行清晰的界定是实施高校教育成本的首要条件。

二、高校教育成本范围界定的理论基础

高等学校教育成本,与高校教育事业支出的外延不同,是指高等学校为培养各类专业人才所直接消耗的教育费用,包括人员经费、教学业务费、行政经费、学生事务支出、教学及实验设备和用房等固定资产折旧、图书资料摊销等费用,它是综合反映学校管理水平和办学经济效益的一项重要指标。进行高校教育成本核算必须明确计入高校教育成本的费用支出范围,即哪些支出可以计入,哪些不能计入。根据高校教育成本的定义,凡是高校为提供教学服务或培养学生而支出的费用都应计入高校教育成本,凡是高校提供教学服务与培养学生无关的费用支出就不能计入高校教育成本。根据《高等学校财务制度》的规定,高等学校支出包括四大项:事业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结转自筹基建支出。本研究对高校支出的四大项进行具体分析,界定高校教育成本核算的范围。

三、高校教育成本核算范围研究

1.教育事业支出

教育事业支出是指高等学校开展教学及其辅助活动发生的各项支出,主要有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教学支出。是指高等学校各教学单位为培养各类学生发生在教学过程中的支出,包括教学人员的工资福利费、教学水电费、实习实验费、教学所用固定资产等折旧费及修缮费等。教学是学校的主要任务,其支出也是向学生提供教育服务的主要成本构成。所以教学支出可以直接全部计入高校教育成本。(2)行政管理部门支出。行政管理支出是指学校各行政管理部门为了保障学校教学活动正常运行所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行政人员工资、福利费、行政办公室所分摊固定资产折旧费、修缮费、大修理费用以及日常办公经费等费用支出。行政管理部门主要包括人事处、财务处、学生处、教务处等。一般部门的行政管理费用支出的多少与提育服务的多少没有直接关系,可以将其视为企业的管理费用,作为期间费用进行处理,而不计入高校教育成本。教务处是与教学活动密切相关的单位,是教学活动的管理单位,类似于企业生产车间的管理部门,其发生的费用支出应该计入高校教育成本。(3)离退休人员各项支出。目前,尽管有很多学校的离退休人员未参与离退休统筹基金,所以离退休人员部分支出仍是由学校自己承担的,但是与当期教育服务无关,不应纳入教育成本核算,而应作为费用从收入中扣减。(4)后勤等相关费用。后勤支出是否计入高校教育成本要按后勤集团的业务性质来区分。属于全部社会化的后勤支出都是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与学校提供教学服务无关,所以其支出不应计入教学成本。而部分社会化或没有社会化的后勤支出有部分或全部是由学校支出的,就应相应的部分或全部计入高校教育成本。(5)学生事务支出。学生事务支出包括奖学金、助学金等。有的学者认为这些支出相当于学校收入的转移支付,与学校提供教育服务无关,不应计入教育成本。但本文认为,高校对学生的奖学金是高校的一种实际发生的支出,与高校的教学活动密切相关,是对高校学费收入的一种再分配,并且此支出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激励学生、鼓励学生开展优秀竞争的作用,所以奖学金和助学金是否计入高校教育成本,取决于奖学金和助学金的资金来源。奖学金根据来源不同可以分为校内奖学金和校外奖学金。校内奖学金是学校从收入中支出一部分作为奖学金发放,这部分奖学金其激励的是整个学校的学生,应由全部在校生承担,计入教育成本。外部奖学金虽然名目很多,有企业在高校设置的奖学金也有专家学者在高校设置的奖学金等等,但这部分金不是高校进行教学服务所必须的,而且各学校之间差异很大,所以不应计入高校教育成本。同样助学金类似于奖学金,高校从学费收入中计提的那部分助学金,其支出需要由全校学生共同承担,计入高校教育成本;对于外部的助学金属于专款专用,不应计入高校教育成本。

2.科研事业支出

科研支出是否计入高校教育成本学术界有不同的观点。有的学者认为高校教学活动、科研活动是相互融合、相互促进并交叉进行的,科研活动对教学活动有着重要的影响,应当将科研支出部分或者全部计入高校教育成本。有的学者认为科研支出与培养学生没有直接联系,不应计入高校教育成本。本文的观点是根据科研支出的经费来源不同区别对待是否计入教育成本。学校自己承担的科研如校长基金等科研项目支出,由于其费用完全由学校承担,其效益也由学校和在校生所受用,这部分支出应计入高校的教育成本;向外单位或者上级申请的课题研究,其经费来源于外单位,学校收取相应比例管理费来抵销科研期间占用学校资源等,但是其研究过程和研究成果也或多或少的受益于在校生,所以应部分计入高校教育成本,其具体比例参照,2005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的关于《高等学校教育培养成本监审办法(试行)》中规定科研收入按照30%计入高校的教育成本。

3.经营支出

由于校办企业是学校以营利为目的而开办的,与学校的教育服务无关,并且按照现行《高等学校会计制度》规定,校办企业己经实行了“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财务管理体制,所以其相关的费用支出不应计入高校教育成本。

4.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高校附属单位如医院、附属中小学、幼儿园所占用房屋、设备,以及学校支付给附属单位的补支出等,由于这部分支出与教学无关,所以不应计入高校教育成本。

5.结转自筹基建支出

凡是为提供教学服务或培养学生而发生的基建支出应计入高校教育成本。

四、结论

高校成本核算范文2

关键词 高校 生均成本 核算策略

中图分类号:G647 文献标识码:A

0引言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第62条明确指出:“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根据在校学生年人均教育成本,规定高等学校年经费开支标准和筹措的基本原则。”但目前在我国,由于各种因素的制约,高校教育成本核算还存在一些问题。另外,从2013年开始,我国已有福建、山东、湖北、贵州、天津、广西等6个省区市上调了高校学费,新一轮的高校学费上涨,看来已成为一种趋势。随着办学成本增加,大学学费增加,如何确保学费增加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必须建立相应的核算体系支撑。与此同时,高等院校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必须从提高办学效益出发,加强内部的管理。而加强内部管理就必须加强内部核算与控制,建立必要的生均成本核算体系。因此,可以说随着高等教育由精英教育向大众化教育过渡,多种所有制办学的局面逐步形成。研究生均成本核算方法,探讨建立合理的成本分担机制,既是高校强化内部管理、优化资源配置的需要,也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投资主体多元化新形势的必然要求,同时还可为政府增加教育投入和确定收费标准提供可靠的信息和依据。本研究就高校生均成本核算展开初探。

1核算高校生均成本的重要性

1.1制定高等院校生均定额拨款标准必须做好的基础工作

制定高等职业院校生均定额拨款标准是促进我国高等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的必然要求。党的十报告明确提出要优先发展教育,建设人力资源强国。高等教育担负着培养各类高质量人才、创造高水平科研成果、提供一流社会服务的重任,在建设人力资源强国过程中具有重要的战略地位。为认真落实国家关于优先发展教育,改善办学条件的重大决策和大力发展高等教育的精神,深入贯彻相关教育法律法规,加大经费投入力度,逐步建立和完善支持高等教育发展的经费保障机制,推动高等教育科学发展,需要制定高等院校生均定额拨款标准。而要制定高等院校生均定额拨款标准,必须先核算好高校生均成本。

1.2科学推进财政拨款体制的有效方式

当前的高等院校财政拨款体制主要采取“数加增长”和“综合定额加专项补助”拨款模式。这两种模式存在着一些问题,而这些都可以通过生均成本核算在一定程度上进行解决。一是高校定位模糊,导致相应的财政支持政策缺乏针对性,而以生均成本核算为前提,可以建立在先前定位好高校发展的基础上,明确发展思路,发展需要的财政支撑,从而有利于财政支持政策的针对性出台。二是拨款机制导向单一,助长高校规模扩张欲望,不利于办学质量的提高,而生均成本核算,将大大刺激各种投入的针对性,尤其是在教学方面,以生均投入作为考核,可以切实提高教学质量。三是综合定额中缺乏有效分类和合理差异,无法体现不同类型、不同层次、不同专业的办学成本,而生均成本可以针对不同专业和类型采取有差别的投入政策,从而实现定额的有效分类。以广西为例,仅按照招生的类别来看,如果不按照生均成本核算,可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高校招生积极性。2012年广西普通高校现行学费标准,由于本科生学费大大低于高职生学费,为了增加学校收入,许多本科高校招收高职生的热情远远高于招收本科生。全区80%以上的本科院校招收高职学生。招收过多的高职学生,形成本科教学规模偏小,办学层次较低;同时,部分高职院校却不能完成预定的招生任务,导致办学资源的浪费。四是缺少管理绩效激励因素,无法发挥政策导向作用,建立与生均成本挂钩的考核制度,不仅有利于经费的开支有效透明,而且会大大激发各级积极性。五是专项经费缺乏长期、稳定的财政投入政策。

1.3高等教育大众化时代呼唤“生均成本核算”

生均经费标准是公共财政向职业教育投入的基本依据,也是建立科学合理的高等教育成本分担机制的基本依据。自1999年扩招以来,我国高等教育用短短几年的时间实现了从精英教育到大众化发展阶段的突破。由于高等教育规模的急剧扩大和国家财政能力的制约,高等教育的投入增长滞后于规模发展的速度。加大高等教育财政投入力度,构建科学、民主、法治、高效的高等教育公共财政支持体系,是促进我国高等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的必然要求。与此同时,从整体上看,高校的建设和投入,多是专项经费形式,具有不均衡性和随机性,且只是部分学校和学生受益,总体来说,高等教育经费缺乏长期稳定的来源和保障机制。 而如何加大高等教育投入的科学合理力度,必须有相应的投入支撑办法,而生均成本就是一个很好的投入支撑考核的指标,也可以作为最关键的指标。

当然,学生的生均培养成本究竟是多少?受教育者需要承担部分高等教育成本,核算高等教育生均成本,是科学、合理地确定大学学费标准的前提。

2核算高校生均成本的难处与成因分析

尽管早在本世纪初,即2003年,社会各界就呼吁出台高等学校生均成本核定办法出台,但是笔者却认为核算高校生均成本有以下几个方面的难处:

2.1生均成本核算的难度巨大

由于我国经济发展的地区不平衡性特别显著,因此在核算成本时需要考虑的因素也非常多,而且高校中的专业设置是越来越细化,不同的专业运行成本也有天壤之别,如何能将这些动态的、不确定的因素科学地纳入到一个考核体系中,在公平的前提下力求做到准确,依然是一个看似“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2.2纳入成本范围的因素可能存在着一定程度的争议

什么费用能纳入培养学生培养成本,什么费用又不能纳入,不同的人站在不同的角度有着不同的看法。很多高等院校的行政管理人员认为成本核算的目的是要加大对高校发展的投入,因此要把学校发展的行政费用等纳入成本范围;而专家则认为此举并不合理,原因是中国的高校并没有完全去行政化,除教育功能还有很多行政功能和社会功能,比如退休职工养老工资发放等,让学生来担负这一部分成本无疑是不合理的。这两种观点的交锋目前还没有定论,范围尚未确定,成本从何算起?

2.3目前的成本核算的固定比例可能成为进一步抬高学费的标准

据教育部称,大学学费标准一般是按照每名学生培养成本的25%来收取的。需要注意的是这里的总成本是支出成本而不是学生家庭收入成本。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特别是近两年来物价的不断攀升,又加之扩招带来的就业压力,大学生的人均总成本无疑会产生较大的上浮。一方面,高校培养成本增大,而与之相应的各种费用调整可能滞后,带来一系列问题。以广西为例,近年来广西各高校为了提高教学质量、办出特色,纷纷加大办学投入,其教育培养成本也在逐年增加。根据广西普通高校生均教育事业费支出统计表明,2000年的生均支出为8778元,而到2011年已经达到16749.98元,其间生均支出增长90.81%。但由于教育成本分担机制不健全,学费收费标准没有随着高校培养成本的增加及时调整,这将造成高校压力增大。同样以广西为例,1998年,广西高等教育毛入学率是7%,比全国平均水平低2.8个百分点。2011年广西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虽提高到20.5%,但却比全国平均水平低6.4个百分点,差距越来越大。为了加快发展,许多高校不得不向银行大量贷款办学。据统计,2011年末,全区高校银行贷款余额高达59.19亿元,沉重的债务负担,成为制约广西高等教育发展的瓶颈问题。另一方面,如果再按照这一比例核算,高校学费攀升也是一种必然趋势,这会在一定程度上与学生家庭收入不协调问题也将进一步突出。

3科学核算高校生均成本的对策建议

3.1建立核算高校生均成本的组织体系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的通知》,建议各级政府组织财政、教育等有关部门负责人成立高校生均经费标准制定领导小组,由各级分管教育工作的主要领导担任组长,财政和教育部门负责人任副组长,分管相关工作的部门副职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负责高等院校生均培养成本的调研,组织制定高等院校生均经费标准,建立联系渠道和磋商机制,定期开展信息交流,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3.2开展高等院校生均经费调研

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积极会同各地有关部门开展区域范围内的高等院校生均成本调研工作。掌握各区域社会经济发展实际和财力水平综合指标;摸清区域内不同高等院校、不同专业学生的培养成本实际情况,为分类制定高等院校生均经费标准提供依据。

3.3分类制定高等院校生均标准

依据调研情况,提出高等院校生均经费标准的制定原则,规定生均经费标准构成内容。要进一步按照教育部颁布的专业目录中的专业大类分别核算每类专业的生均培养成本,依据培养成本、承受能力以及专业取向等情况,建立高等教育不同专业生均培养成本的指标体系;并根据不同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差异,规定各区域、各专业大类生均经费最低控制标准。按照教育经费分担的公平性、全面性原则,确定各专业中政府、受教育者、用人单位和社会应承担的比例。

有条件的区域可以通过法定程序提请人大制定出台关于高等院校生均经费标准的法规文件,为高等学校经费拨付标准的有效落实提供法律保障。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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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梅强,吴婧,陆玉梅.关于高校成本核算的会计学思考[J].教育与经济,2005(2).

高校成本核算范文3

绩效是指“成绩和功效”,绩效管理是在度量活动的同时确定其成本并进行评价,将实际成本与计划水平进行对比,作出效率评价。高校教育成本是指在培养一个学生的过程中高校所耗费的一切费用。高校教育成本核算不是一种完全、严格的成本核算,它是以加强高校内部管理,反映财务投入成果,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为主要目标的财务活动。由于高校不以营利为目的,面临的竞争压力不大,容易导致其工作效率低下、运行成本过高、资金利用效果不佳。高校教育成本核算绩效评价即在非营利组织中进行成本核算绩效评价,运用科学的标准、方法和程序,根据教育支出实施效果、成本效益比较、管理效率、服务社会程度、公众满意度等方面的判断,对高等教育资金的使用效果进行评议和估价。构建高校教育成本核算绩效评价体系,可以促进高校推行精益化管理,也利于优化高校内部院系、部门及教职工绩效考核,有利于高校增强可持续发展的能力。

二、高校教育成本核算绩效管理的现状

(一)教育成本核算绩评价氛围不浓

我国高校财政拨款一直采用生均定额拨款加专项补贴的方式,但教育投入并不等于教育成本。虽然近年来各级财政对高校的投入逐年扩大,但与社会、经济发展速度相比,教育资金依然是短缺的。另外,长期以来由于高校财务管理、内外部审计监督的重点仅停留在资金核算、资金使用用途有无发生改变、有无违法违纪的现象上,对教育资源使用的成本效益和使用效率则关注很少。高校内部在资金分配、经费使用过程中也一直存在“重安排、轻监督;重争取、轻管理;重使用、轻绩效”等一系列问题,再加上高校教育成本核算本身具有一定难度,所以高校内部对教育成本核算绩效评价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普遍认识不足,甚至有抵触、排斥情绪,职工“问效”和“问责”意识淡薄。

(二)缺乏合理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是绩效评价工作的核心,在我国还属于新生事物。虽然我国一些高校已尝试性地建立并运用了一些绩效评价制度和指标,但评价范围多局限于专项资金,而且没有客观的绩效标准,存在绩效评价制度不够成熟、指标体系定位及设计思路不尽科学合理等问题,无法客观地对被评价事项作出正确评估。

(三)绩效评价队伍建设有待加强

目前,我国绝大多数高校没有设立专门的教育成本核算绩效管理机构,绩效评价队伍参差不齐,对高校教育成本核算指标了解不足,绩效评价意识也比较淡薄,从而影响了高校教育成本核算绩效评价结果的权威性、公正性和时效性。

三、高校教育成本核算绩效管理对策

(一)将绩效评价引入高校教育成本核算中为了加强对高校的管理,实现从投入导向型向绩效导向型的转变、从合规性审查向绩效型评价转变,必须通过建立科学、合理、完善的制度和程序。高校教育成本管理应以高校战略目标为使命,在特定的管理环境基础上,通过有效的管理手段,实现对管理对象行为的规范。绩效评价是一个管理周期的总结,同时也是另一个管理周期的开始,高校教育成本核算评价包括评价活动的组织、评级指标的设计、评价与激励制度的结合等。高校内部要全员参与对教育成本核算的绩效评价,实行工作问效问责,以保障资金使用的效率,促进高校全面、持续、健康的发展。

(二)设计高校教育成本核算绩效评价指标

高校教育成本项目划分与高校教育成本核算体系应相一致,这样便于教育成本费用的归集与核算,应用操作性强,也体现了高校教育成本项目的性质与功能,对考核教育资源使用效率等方面都有重要作用。高校教育成本核算绩效评价的对象是纳入高校成本支出的全部资金,具体应包括:教学支出、科研支出、后勤支出、行政支出、资产折耗、财务费用六项。高校教育成本核算绩效评价的期限:一般以学年为周期,对跨年度的重大项目可根据项目的完成情况实施阶段性评价。高校教育成本核算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应以提高经费使用效益为中心,坚持通用性、系统性、可比性、实用性等原则,紧紧围绕高校整体战略目标、年度工作计划,结合高校教育成本支出全过程,以学年度成本支出为主要评价对象,重点对高校的综合财务能力绩效、财务运行绩效和财务发展潜力绩效等方面进行评价。在指标设计上,以财务指标为主,适当兼顾非财务指标,采用绝对指标与相对指标相结合的方法,使有限的教育资金发挥最大的效益,以推进高校各项事业的可持续发展。主要指标为:1.综合财务能力绩效指标。主要指高校为了建设和发展多渠道筹集教育经费的能力,包括筹资绩效指标和人员经费绩效指标,主要有财政拨款占总收入的比率、收入预算完成率、自筹经费占总收入的比率、学费收缴比率、信贷资金占总收入比率、资产负债率、人员支出占总支出比率、人员支出增长比率等指标。2.财务运行绩效指标。主要指高校对教学、科研建设、后勤保障、行政管理成本以及资产折耗的归集与核算,可以准确体现高校各类资产与成本支出项目的性质与功能,包括教学支出绩效指标、科研支出绩效指标、后勤支出绩效指标、行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资产折耗绩效评价指标,主要有教学经费占总经费比率、教学业务费占公用经费支出的比率、教学人员经费占总人员经费比率、生均事业支出、生均实验材料费、生均设备维修费;科研支出占总支出比率、教师人均科研费、科研经费预算完成率、教师人均论文费科研奖励;后勤保障费占总支出比率、后勤年度收支预算完率、生均水电暖费、水电暖费节约率、水电暖费回收率;行政部门日常经费占总经费比率、生均行政部门日常经费、办公费节约率、差旅费节约率、招待费节约率;设备购置及图书资料费占公用经费支出的比率、生均教学设备费、教学设备费占教学经费比率等指标。3.财务发展潜力绩效指标。主要指符合高校发展战略要求,保障高校可持续发展的发展性项目配置及资金支持能力指标,包括增长潜力绩效指标、学科可持续发展能力绩效指标、后勤可持续发展绩效指标及其他绩效评价指标,主要有收入增长率、资产增长率、收入与支出比率、发展性支出占总支出比率;学科建设费预算完成率、重点学科建设费增长率、单位硕士、博士点经费增长率;后勤保障费占总支出比率、后勤保障费节约率;图书专项预算完成率、生均图书费、师资培训费预算完成率、生均就业指导费等指标。

(三)成立教育成本核算绩效评价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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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高校;教育成本;教育成本核算

21世纪以来,世界范围内的经济竞争、综合国力竞争日趋激烈,从本质上说,这实际上国家之间科学技术和民族素质的竞争。有人说,谁掌握了21世纪的教育,谁就能在21世纪的国际竞争中处于战略主动的地位。高等教育作为教育的组成部份,在教育体系中有着相当重要的地位和作用。近年来,我国对教育的发展给予了高度重视,社会对教育也给予了前所未有的关注,人民群众对接受教育,尤其是高等教育的期望和热情更是不断高涨,这一切为高等教育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外部环境和发展空间,也给高等教育带来了更大的压力。

一、进行高校教育成本核算的必要性

(一)为国家制定高校拨款标准和收费标准提供科学依据

高等教育是一种非义务教育,对于受教育者来说,这是一种高回报率的产业,因而受教育者应有一定比例的投入。按照“成本分担论”、“谁受益谁负担”原则,国家、社会、个人和家庭共同承担教育费用是合理的。但一个大学生的培养成本到底有多少,个人应分担多少,国家分担多少,目前还没有统一的计算口径。1998年颁布的《中国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规定:“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根据在校学生人均教育成本,规定高等学校年经费开支标准和筹借的基本原则。”可见,高等教育成本核算指标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作为确定拨款标准和高校收费标准的依据。我国现行的高校收费管理办法在一定程度上考虑了学校办学经费的需要、消费者支付能力和整个国民经济水平,但并未体现出不同教育付出的不同成本,在同层次不同专业的教育,未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差别收费,这既违背了价值补偿规律,又造成不同的教育消费者不公平的待遇。同时,目前我国大学生的培养成本构成中也存在着不合理因素,本应该在大学生的培养成本中占有重要地位的教学设备、设施等方面的投入,在大学生的培养成本构成中,并没有占相应的比重。所以,如何科学的制定大学生年人均培养成本,是确定高校收费标准和国家拔款标准的重要前提。只有在高校成本核算健全的前提下,才可能正确地反映教育价值规律,克服高校收费标准的主观性和随意性,使高校收费更趋于科学合理。

(二)加强高校内部管理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将教育成本管理和核算引入高校,有利于考核各高校的财务运作成果、管理水平和领导业绩,可增强各部门领导当家理财意识,量入为出,调动自主办学的积极性,合理、高效安排使用资金,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从而进一步加强管理,堵塞漏洞,减少浪费现象的发生;还可为今后制定投资少、效益好,切实可行的经费预算定额提供依据;所以,高校成本管理和核算是高校为适应市场竞争,加强内部科学管理的重要手段,而且好的高校成本核算对选择筹资渠道,决定投资方向、投资规模、提高资金使用效果等都是有指导作用的。加强高校教育成本核算管理是改革高校财务管理体制,提高财务管理水平的必由之路。

(三)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办学效益

多年以来,我国高校一方面是教育经费严重不足,而另一方面又是教育资源浪费较大,主要是教育资源配置不当而造成的浪费,例如,专业规模效益普遍偏低,而且内部专业设置或布局不合理,规模效益差,有的学校一个专业每年只招30~40人,离规模效益要求的60~90人的差距较大。此外,高校中各院、系、部设备重复建设多,没有形成有效的资源共享,闲置设备较多,物质设备使用率不高。据统计,我国高校中仪器设备闲置率达20%,造成以上现象的根本原因是高校没有引入成本管理机制。通过对不同模式办学单位的考核,我们发现通过高校之间交流和学习、分析和比较,可以找到教育成本高低差异的原因,寻找降低教育成本的途径,促进高校的管理,并最终完整地建立起教育成本评估考核机制,达到减少浪费,降低成本,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办学效益的目的。

所以,高校教育成本核算不仅仅是高校会计核算的一个类别,更是一个对高校未来发展,国家教育政策制定有重要意义的一个领域,需要更多的关注。

二、高校教育成本的内涵

“成本”一词原为经济学概念,是指从事一项投资计划所消耗掉的全部实有资源的总和。在商品经济条件下,成本是商品价值的一部分,是生产商品所消耗的物化劳动和活劳动中的一部分。会计学作为经济学的一个分支,有自己对成本的定义,2007年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主编的《财务成本管理》一书中所阐述的成本定义是:“成本是指为了达到特定目的所失去或放弃的资源”。“特定目的”就是成本对象,“失去”指资源被消耗,“放弃”指资源交给其他企业或个人。可见,成本有经济学成本和会计学成本之分,经济学成本揭示的是成本的本质,不仅包括显成本还包括隐成本,会计学成本除了要反映其本质,还要考虑在账簿系统中的记录和计量,即会计学成本在计量时只考虑显成本而忽略隐成本。

随着人们教育观念的改变,在研究教育投资及其效益时,开始涉及到教育成本,于是将经济学中的成本引入教育领域,使用“教育成本”这一概念。高等学校在教学活动中,一方面培养出一定种类和数量的专门人才,另一方面要发生各种各样的物化劳动和活劳动以及其他货币资金的耗费。高校在一定时期内发生的用货币表现的资金耗费称为教育费用;而为培养一定种类和数量的人才所支付的各种教育费用的总和就是教育成本。高校教育成本概念上应包括教育直接成本和教育间接成本两大部分内容。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都可分为社会和个人两部份,我们在本文所要探讨的高校教育成本核算主要指直接成本中的社会直接成本,也就是在高等教育过程中由所投入的各类教学成本。

高校教育成本所指的就是高等学校为培养各类专业人才所直接消耗的教育费用,包括人员经费、教学业务费、行政经费、直接学生事务支出、教学及实验设备和用房等固定资产折旧、图书资料摊销等费用,它是综合反映学校管理水平和办学经济效益的一项重要指标。我国高等教育由于受计划经济和传统观念的影响,高校人才培养成本长期被忽视,随着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要求优化配置和充分利用现有教育资源、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已成为高校教育管理者、决策者最为关注的问题之一。

三、高校教育成本核算的基本范围

(一)全额进入高校教育成本核算范围的支出

第一,高校人员经费:包括直接用于从事教育有关的教学教辅人员、行政管理人员、后勤人 员的费用,如工资、津贴、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障费等。

第二,日常公用支出:包括与教学相关的办公、邮电、水电、取暖费、差旅费等经常性费用 ,为教学业务所支出的消耗性费用、学校绿化、零星维护与修理、图书资料、国际交流等方面的费用。

第三,直接用于学生的费用:包括学生的奖学金、生活补助、困难补助、勤工助学金、学生 活动费、招生费、学生科研费、实验费以及与学生有关的其他费用。

第四,固定资产支出:包括用教育事业费和教育基建费购置的,用于改善高校教学设施的固 定资产折旧费及修缮费。为进行高校教育成本核算,需要对现有的固定资产进行评估,确定各项固定资产的剩余使用年限,以便分类计提折旧。对于学校教学用房等建筑物的大修理费用,也要按大修理的间隔年限分期摊销。

(二)差额进入高校教育成本核算范围的支出

第一,部分科研经费。高校的科研和教学是密切相关的,两者相辅相成,没有高水平的科研 ,就没有高水平的教学和师资队伍,科研成果往往成为最新的教学内容。因此,高校计算教育成本时,科研支出中的非项目专款支出和以基础研究为主的科研经费可列入高校教育成本。笔者建议,可由教育部统一制定一个比例来计算计入高校教育成本的科研支出数。

第二,后勤支出。随着高校后勤社会化进程的逐步推进,高校与后勤的核算由变拨款制变为 收费制,用于支付的有关费用应体现与学生有关的原则,即用于教学、科研和学生日常生活 的支出应该计入教育成本。后勤支出中属有偿服务性的费用不应计入高校教育成本。

(三)不能进入高校教育成本核算范围的支出

第一,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我国高校离退休教职工的退休金是由财政单独拨款,但大多数 学校也额外对离退休人员补助一部分,作为国家拨款的不足。按教育成本核算的要求,离退休教职工的支出不能计入当期教育成本,因为这与当期学校提供教育服务无关。另外,各校离退休人员所占教职工总人数比例不同,老校负担重,新校负担轻,如将这项费用计入教育成本,难以进行横向间的比较。

第二,用于校办产业的支出。按照高等学校教育体制改革要求,校办企业作为一个独立的企 业法人,是学校以盈利为目的而开办的,要按企业会计核算的要求独立核算。这些费用支出与学校的教学服务无关,应由校办企业承担。因此,不应计入高校教育成本。

第三,与教学无关的学校附属机构的支出。与教学无关的附属设施如医院、附属中小学、幼 儿园等,应该独立核算,不应进入学校会计核算系统。

第四,其它与高校教育无关的收支活动,一律不能计入教育成本。一些“ 疑似”费用也必 须排除在外。例如,短期或临时聘请的讲课人员不计入教职工总数;专项奖学金不包括以单位或个人捐赠、赞助形式设立的专项奖学金;能够单独计算的短期培训收入与支出,应从学校教育总收支中剔除;赔偿、捐赠支出,灾害事故损失属于学校非正常性的费用支出,等等。

作为划分高校教育成本的核算范围,总的原则就是与培养学生无关的项目,不能计入教育成本。

四、高校教育成本核算的会计前提和原则

高校教育成本核算就是利用一定的技术手段和方法,对教育运行过程中各种费用的发生和成本的形成进行核算,计算在人才培养过程中耗费于一定人才对象的劳动价值总和。高等教育成本核算是会计核算的一部分,需要遵循会计核算的基本前提和原则。这里需要明确提出的一个问题就是核算基本方法,在现有的高校会计核算中普遍采用的仍是事业单位的收付实现制,但是作为一个有投入产出,需要明确教育成本的领域,这样的核算方式在很大程度上并不能完全反映出高校的经济情况,所以笔者认为逐步形成以权责发生制为核算基础的核算体系是高校成本核算的未来方向。

(一)高校教育成本核算的会计前提

会计核算的基本前提是指为了保证会计工作的正常进行和会计信息的质量,对会计核算的范围、内容、基本程序和方法所作的限定,并在此基础上建立会计原则。按照1997年国家颁布的《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事业单位在组织会计核算时,应以会计主体、持续经营、会计分期、货币计量作为会计核算的基本前提。作为事业单位的高等学校,同样也要遵循这些前提。

第一,会计主体(Accounting Entities)。会计主体是指会计所服务的特定单位。会计主体前提是指会计所反映的是一个特定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的经济活动,它明确了会计工作的空间范围。我国《事业单位会计准则》总则中第四条也明确指出了会计核算应当以事业单位自身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为对象,记录和反映事业单位自身的各项经济活动。根据会计主体的概念,高校教育成本核算的主体可以认为是高等院校。

第二,持续经营(Going Concern)。持续经营是指会计主体在可预见的未来将持续存在和发展下去,明确了会计工作的时间范围。持续经营假定的意义,在于解决了会计主体的资产评价和费用分摊等会计计量的实际问题。它为权责发生制奠定了基础,也是一致性、可比性等会计信息质量要求的依托。

我国《事业单位会计准则》总则中第五条规定:会计核算应当以事业单位各项业务活动持续正常地进行为前提。教育成本核算同样也必须遵循持续经营的假定,否则核算出的教育成本就不准确,按学年核算教育成本的许多账务处理,如固定资产折旧,跨期费用的预提、待摊就失去了时间基础。

第三,会计分期(Accounting Period)。会计分期又称会计期间,其含义是将会计主体的整个持续运作过程划分为间隔相等的若干时期,以便定期进行核算和报告。对于持续经营的会计主体来说,既然在可以预见的将来,它不会面临破产停业、清算,那么为了反映会计主体的财务状况,向有关各方提供信息,就需要划分会计期间,即人为地把持续不断的经营活动,划分为较短的经营期间。《高等学校会计制度》第二条明确规定高等学校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但有部份观点认为因高校学生培养的学制随着教育层次的不同而不同,如专科3年,本科4年或5年,硕士生3年、2.5年或2年,博士生3年,教育成本核算期间可以与学制相同。笔者认为,为了保证横向对比,我们选择制度规定的以会计年度作为高校教育成本核算期间更适合核算框架。

第四,货币计量(Monetary Convention)。货币计量亦称货币评价惯例,其含义有二:一是会计人员以货币作为交易的计量尺度并作为记账单位;二是会计人员在进行账务处理时假定货币价值不变或变动不大而加以忽略。

《事业单位会计准则》总则第七条规定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发生外币收支的,应当折算为人民币核算。所以高等教育成本核算也应当以人民币为计量基础。

(二)高等教育成本核算的原则

高等教育成本核算的原则是指进行高等教育成本核算应该遵循的行为规范,是指导会计人员进行成本核算的基本准则。高校教育成本核算作为非营利组织会计核算的一部分,应该按照非营利组织会计准则确定的会计原则进行。我国《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试行)》提出的会计原则有:客观性、有用性、可比性、一贯性、及时性、清晰性、配比性、历史成本原则等。由于现行事业单位会计准则是建立在不核算成本的基础上的,因此有些会计原则就与核算成本的要求发生了矛盾。为了核算教育成本,高等学校在遵循现行会计准则规定的大部分会计原则的基础上,还必须遵循以下会计原则:

第一,权责发生制原则(Accrual Basis Principal)。权责发生制是高校进行教育成本核算、收支配比的需要。它不仅有助于正确核算教育成本,而且能如实反映高校在教育经济活动中的权利和责任。学校的教学仪器设备、房屋、图书等,在一定时期内均为一次性投入,是投入在先,使用在后。对这些固定资产通过“累计折旧”会计科目来核算,才能真实反映学校固定资产的净值。另外,对银行贷款利息的偿还和欠发工资等这类负债,在收付实现制下只在偿还时才计入账簿,低估了财务风险。而在权责发生制下,每月都要计入账簿,这样可以全面反映高校的债务状况。

随着高校“经营”观念的树立和深入,必然需要考核各年度的业绩,从未来看,权责发生制的运用是一种趋势。

第二,配比原则(Matching Principal)。配比原则要求会计主体在进行会计核算时,收入或产出与其成本费用应当相互配比,同一会计期间内的各项收入或产出和与其相关的成本、费用,应当在该会计期间内确认。配比原则是根据收入或产出和与费用的内在联系,要求将一定时期的收入或产出与为取得收入或产出所发生的费用在同一期间进行确认和计量。在实际工作中配比原则有两层含义:一是因果配比,将收入或产出与其对应的成本相配比,二是时间配比,将一定时期的收入或产出与同时期的成本费用相配比。例如,为培养教育学专业学生所发生的支出不能计入外语专业学生的培养成本中去,把与培养学生无关的费用,在计算成本时剔除;本学期购买的教学用品支出不能计入下学期中去。

第三,区分收益性支出(Income Disbursement)和资本性支出(Capital Disbursement)原则 。这一原则要求会计核算应当合理区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凡支出的效益仅与本会计期间相关的,应当作为收益性支出,计入本会计期间的费用成本;凡是支出的效益与几个会计期间相关的,应当作为资本性支出,并在产生效益的几个会计期间内均衡地摊销,分别计入几个会计期间的费用成本。划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的重要意义在于正确确定哪些支出应计入当期成本,哪些支出不能计入当期成本。要准确核算教育成本,就必须遵循区分收益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的原则。

由此可见,权责发生制原则、配比原则、区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原则是密切相关的,它们从不同方面规范会计主体正确核算收入和成本,是核算教育成本必须遵循的三项基本原则。

综上所述,高校教育成本核算是一个重要而又复杂的命题,涉及到的不仅仅只是会计方面的基本核算,它还需要更多宏观政策方面的支持,也需要高校管理者的配合和广大会计人员的参与。笔者相信,高校教育成本的核算将是未来我国教育体制改革中一个相当重要的课题。本文就高校教育成本核算这一基本概念和核算的基本原则做了一些理论方向的探讨,希望能对未来高校教育成本核算的广泛开展起到有益的作用。

参考文献

[1]沈百福.略论高等学校投资评价[J].教育与现代化,2002,(03).

[2]信继红,彭伟.关于高等教育成本核算的研究[J].事业财会,2006,(04).

[3]唐恒书,任晓平.浅论作业成本法在高校教育成本核算中的应用技术[J].经济师,2004,(01).

[4]柯菊女.论民办高校的教育成本核算[J].教育财会研究,2000,(06).

[5]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计[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7.

[6]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财务成本管理 [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7.

高校成本核算范文5

关键词:高校;成本核算;会计学分析;成本补偿机制

一、高校成本和企业成本的不同点

第一,教育成本补偿低。企业生产成本中,材料支出、人力支出等计入价格中,销售获益后除去成本后的盈余则计入再生产中。而高校每年培养一个大学生需要数万的经费,而学生每年学费只有数千,另外学费的大部分都要通过奖助学金和困难补助返回给学生。收入完全难以补偿成本。高校和企业不同,它追求社会效益,受益者除了学生之外还有社会,国家拨款和社会捐助都可以看成是社会效益补偿。第二,教育成本中间接和人工费用较大。企业生产成本中,材料和人工是直接成本,制造费用则是间接成本,直接费用和材料费用比例最大。而高校需要教学、行政、科研和后勤的结合,而且教育活动需要教师和学生的配合,成本中出去教师费用外还有学生的奖助学金。这就导致高校教育成本中直接费用和人工费用比例最大。第三,应用完全成本法。在企业生产中,成本只包括制造活动相关费用,而管理财务和经营等费用则通过利润来补偿,不属于产品成本。而高校教育成本是培养学生的总费用,因此该成本属于完全成本,不属于制造成本。第四,教育成本的刚性上升。在企业生产成本中,如果提高科技和管理水平能够降低成本,但在高校则表现为成本不断上升。其一,即使学生数量增加、采用先进教育手段,教师数量还是不能减少,同时教师和学生的工资和奖助学金还在增加。其二,高校竞争激烈、配置更新较快,导致物质成本上升。

二、高校没有进行成本核算的因素

首先,成本报表的编制压力不足。会计工作需要根据报表来开展。要编制支出决算明细表等。其中包括了大量与教育活动无关的费用,需要对数据按照不同功能重新归类,不仅要改造现有凭证,还会增大工作量。另外编制报表需要另设成本会计科来承担归类分配事宜。其次,高校教育经济效益难以量化。高校教育产出有直接和间接两个方面。直接产出受到无形的教育者能力提升的影响,体现为教师增加薪酬。间接产出是学生毕业后对社会建设和经济增长的贡献。两者都无法用货币量化。此外,高校为社会创造的效益具有间接性,学杂费也不能视作教育收入,因为效益难以量化,让核算成本意义不大。再次,会计政策的模糊难以为成本核算提供支持。其一,成本项目定义模糊,对于哪些应该计入教育成本没有明确规定。其二,学生培养周期和核算期不统一。核算期为从元旦到年尾,而学生培养周期为开学到放暑假。其三,收付实现制难以反映应负成本费用。很多教学仪器能够为多届学生提供,教育投入和学生培养不统一。其四,固定资产损耗提折旧不符要求。高校忽略了国家拨款购买等的固定资产,积极性不高,并没有计提折旧。因此难以反映教育时产生的耗费,对其成本核算意义意义不大。其五,间接费用的分配让成本核算困难重重。间接费用比例较大,成本主体不明确,间接费用并未由负担对象归集,另外难以确定费用分配标准。人员工资到底是按课时还是按学生人数分配,部门相互提供的劳动分配能否用交互分配法都还不确定。

三、高校成本核算的困难和建议

第一,要对教育成本的范围加以确定。支出决算明晰表难以了解支出的具体部门以及与教育成本的关系。可以按照费用性质和开支部门不同标准来对经费之处表进行设置。如表1所示。第二,教育费用归集分配程序。先按照发生部门及用途来对教育成本按照是否直接进行归集,针对学院间直接费用的交互分配,例如文学新闻学院总课时为A,总经费支出为B,给其他学院课时为C,则需要分给其他学院费用A/BxC。针对间接费用分配。如果劳务能够用课时来体现,则按照标准课时分配。如果劳务不能量化,则以本科生为标准分配,将博硕士学生按照一定比折算成本科生。第三,科研成本。部分科研课题和学生培养无关,则要单独列账,编制出科研成本报表。第四,对教育成本报表的分析。该报表编制周期要为学年计算。因为教育成本自身的刚性,办学效果的衡量标准不能为成本最小化。因为存在固定成本,要为成本设定下限,不达下限则是投入不足。四、结束语高校因为自身成本和企业成本相比,有明显的特殊性,由于种种因素的存在,给高校成本核算带来了实际困难,导致高校难以合理配置教育资源,办学效益和教学管理水平难以提升。因此必须立足会计学采用合理的成本核算方式,促进高校的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袁广达.高校人才培养成本的会计学分析[J].阅江学刊,2010,02(5):44-50

高校成本核算范文6

关键词:高校;教育成本核算;作业成本法

企业生产产品,核算的是产品成本,高校提供教育服务,核算的应该是教育成本,而教育服务费用多属间接费用,传统的成本管理方法无法解决间接费用的分配问题,代表现代企业先进成本管理方法的作业成本法,成功地通过对作业成本动因的分析,将间接费用合理地分配至成本,从而保障了高校教育成本核算的精准性与决策的科学性。

一、教育成本分担的理论依据

教育获益者是教育成本的分担者,教育成本分担理论认为:第一,国家与社会是教育的主要获益者。高等教育的办学目的是面向社会,培养服务于经济发展的人才,同时鉴于高等教育的准公共属性,其承担的社会政治与文化功能具有较强的经济外在性,因而国家和社会是教育费用的主要承担者;第二,个人及其家庭是教育的最大获益者。人力资本不可脱离其主体单独进行资本流动的特性,使受教育者可以优先获得未来的个人收益,以及享有比较好的生活待遇和医疗保障。依据“谁受益谁付费”的原则,学生及其家庭应承担现阶段受教育的服务成本;第三,企业因雇佣关系而获利。因为雇佣受教育者从而提高了该企业的生产经营效率,企业也应成为教育成本的分担者。此外,社会的慈善机构与个人也是教育资助的重要力量。伴随着教育市场化、国际化的脚步,我国高等教育同样面临着教育成本分担问题。教育成本分担的前提是教育成本的核算。

二、普通高校教育成本核算的现实意义

(一)高校生存发展的内在要求。要实现高校教育成本核算信息的相关性与精确性,需要建立先进的成本管理理念与制度,为优化高校有限资源、提高资源利用率以及实现高校科学决策、持续健康发展提供科学保障,也满足了高校现代管理会计对成本核算的需求,为合理实现教育成本公平性补偿奠定基础。

(二)高等教育市场化需要。伴随着经济转型期的到来,作为教育产业的高校必须依照市场导向确定学校的发展规模与进程,引进市场机制配置高校教育资源,学习与借鉴企业先进的管理理念与方法,寻找与实践低成本高效益的管理模式,从观念上强化高等教育的服务与经营意识。

(三)高校国际化竞争需求。高校教育国际化趋势,加速着国外教育资源进入我国教育市场的进程,同时受教育者对于教育品质要求进一步提升。探索与发掘自身的教育资源潜力,走差异化发展道路,寻求核心竞争力,才是高校生存的根本出路。

三、普通高校教育成本的特征

(一)高等教育成本的补偿性。根据马克思的成本价格理论和再生产理论,组织进行简单再生产或扩大再生产的前提条件是要对消耗掉的生产资料进行补偿或追加补偿;同样,高校持续运营以及提供教育服务和科学知识创新,亦依赖于对其支出成本的补偿或追加补偿,从而保证教学科研活动在原有或扩大的规模和水平上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确立了我国高等教育的补偿机制,同时从教育收益角度出发,明确了国家、社会和个人应承担的责任与义务。

(二)规模经济效应。著名的“马克西-西尔伯斯通曲线”认为,如果投入以一定的比例增加,而产出增加的比例远比投入增加的比例为大,就会产生规模收益递增现象,称之为规模经济。这一经济思想同样适用于高等学校,为发挥这一规模经济效应,高校应通过积极投资教学科研建设优秀的师资队伍,引进先进科研设备改善优化教学科研环境,从而提升高校核心竞争力,获得良性持续发展。

(三)高等教育投资成本增长性。教育总成本在不断增加,教育专家霍华德•鲍恩(HowarBowne)认为,高等院校为了实现诸如成绩卓越、声望显赫、影响深远等教育目标,高校所需的费用实际上是无止境的,无论开支多少也很难被认为是足够了。

四、普通高等教育成本的概念

高等教育成本,是指高等教育用于学生培养过程中,所提供与消耗的教育服务资源,以及因投资该部分资源而不是去投资其他项目可能产生的损失,即由实支成本与机会成本两部分组成,通常属于国家宏观决策层面的衡量指标;高校教育成本,通常是指用于培养学生实支教育耗用的成本。

五、作业成本法在高校教育成本核算中的应用

作业成本法是一种通过对成本对象所涉及的所有作业进行动态追踪和反映,以计量作业和成本对象的成本,评价作业业绩和资源利用效率的成本计算与管理方法。作业成本法中的成本动因极好地解决了高科技技术环境下,产品成本中“制造费用”部分与产品成本的相关性,得以在企业中普遍应用;针对高校教育成本核算中教育服务项目的多样性,服务费用的公共性,加之教育服务对象类别、层次、专业的差异性,可以在高校教育核算中引入作业成本核算办法。

(一)作业成本法主要涉及以下概念:资源、资源动因、作业、作业动因。资源是指在作业进行当中被运用或使用的经济要素。高校教育成本中消耗的资源包括:仪器、设备、房屋折旧、维修、水电费、人工费、低值易耗品等。资源动因是指各项资源费用归集到不同作业的依据,高校教育成本核算中资源动因的选择,一方面取决于其与所分配资源费用的关联程度,更重要的是受制于高校目标。具体包括:仪表数、作业领用数、评估工作量比例等。作业是指组织为提品或劳务所进行的各种工序与工作环节的总称。高校教育成本核算中作业是指教学活动中的教学服务作业、教学组织作业、实习作业等,科研活动中的学科布局调整作业、重点学科建设作业、交叉学科发展、本科教育等,以及教学辅助活动,还包括图书资料服务作业、网络服务作业、实验服务作业等。作业动因是计量某一成本对象耗用的作业量,将不同作业归集的成本分配到不同成本对象的依据。

(二)作业成本法分析与评价。作业成本管理建立在作业成本法及其核算结果的基础之上,通过对作业动因与资源动因的分析,识别增值作业与非增值作业,消除不必要、无效作业,控制成本动因,提高组织竞争力。增值作业通常满足以下条件:第一,该作业的功能是明确的;第二,该作业能为教学服务对象提供价值;第三,该作业在高校作业活动中是必需的,无法替代。

(三)高校教育成本核算之前提。1.权责发生制下的高校教育成本核算。我国预算会计制度将逐步引入权责发生制,以有效解决事业单位收付实现制存在的种种弊端,大大降低政府财政风险;同时收益性与资本性支出的区分,有效确保了高校教育成本核算信息的合理性与科学性。2.高校教育成本核算主体与核算对象。高校教育成本核算是以提供教学服务的高校为核算主体,以高校内与人才培养相关的经济业务为核算对象。3.高校教育成本会计核算期。以高校学年制(即从8月1日至次年7月31日止)为教育成本核算期。同时要求教育成本计量工作(包括教育费用的归集、分配及成本的结转)按月形成月教育会计报表,教育成本报告按学年编报;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由1—12月份月教育会计报表自然汇集形成。4.高校教育成本核算账户设置。作业成本法下,高校现有的会计核算体系没有相对应的账户,不利于教育成本的记录与核算,故应根据高校作业划分与成本归集的需要设置相应账户,如表2所示。5.高校教育成本报告设计与分析。依据教育成本账簿记载以及教育成本计算单,编制各层次教育成本报告,汇总形成校级教育成本总报表,提供给学校管理层以及政府、社会、受教育家庭等.6.高校教育成本报告分析与说明。(1)本文将教育会计核算明细账户设置至班级,即教育成本-学院-专业-班级,在上报教育成本报表时亦能够根据需要核算到学生层级,即教育成本-学院-专业-班级-学生。(2)高校教育成本报告根据学校层级的不同,可以生成校级、院级、系别级教育成本明细表,分别反映不同学院、不同专业、不同班级的教育成本组成情况。(3)账户设置至班级,可比性增强,可以直观地观察不同年份同一专业的成本变化情况,另一方面,学校资源的优化与配置与学院、专业更为相关,与单个学生相关性较小。(4)对于学生学费的取值标准,可以通过“某班级教育成本总费用/某班级学生数”计算得出。

作者:刘晓萨 单位:渭南师范学院国资处

参考文献:

[1]李淑霞.中国普通高等学校教育成本管理模式研究[D].哈尔滨工程大学,2005.

[2]陈敬良等.高等教育成本管理论[M].上海:上海科技教育出版社,2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