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款英文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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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英文

条款英文范文1

“不可抗力”通常理解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我国《民法总则》第180条和《合同法》第117条均采用此定义。但何为“不能预见”?何为“不能避免”?何为“不能克服”?并未有进一步解释,一旦遇到实际情况,用此标准去衡量很难奏效。例如:APEC期间北京放假6天,银行不对外办公,企业无法通过银行进行转账付款,最终导致交易逾期,是否属于不可抗力?再比如:煤矿约定的交货期因发生矿难而迟延,矿难是否属于不可抗力?再比如:开发商看中一块土地,因其靠近公路主干道而具备很高的商业开发价值,但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政府又修了一条替代性的等级更高、更为便捷的道路,致使原主干道基本废弃不用,地块商业开发的价值大打折扣。能否认为政府新修路的行为属于不可抗力,进而要求解除合同?

实际上,以上案例均在现实生活中出现过。这就说明,不可抗力的内涵和外延是不清晰的,如果不作出一定的说明和解释,一旦发生双方都未料想到的情况,谁也说服不了谁的时候,最终只能取决于法官/仲裁员的裁断,其可控性就不掌握在合同任何一方之手,当事人的利益保障就存在巨大的不确定性。

好的合同应当尽量消除分歧,消除分歧的要求之一是用词要界定清楚其内涵和外延。对不可抗力条款的拟定,多采用“定义+列举”的方式。因为单纯的定义可能说不清楚,单纯的列举不可能穷尽人类和自然界可能会发生的种种偶然事件。因此,采用“签订合同以后发生的,非因当事人疏忽或者过失等原因导致的,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地震、洪水、冰雹、罢工……”,“以及双方同意的其他不可抗力事件”,这样才比较完备。

条款英文范文2

【关键词】 断层 破碎带 稳定浆液 帷幕灌浆

1工程概述

南亚某大坝工程是一个综合利用的水利水电工程,主要任务是农业灌溉,兼顾防洪和发电。一期正常蓄水位EL.743.2m,库容11.9亿立方米;二期正常蓄水位高程EL.750.4m,库容14.2亿立方米。电站总装机2台机组共计1.7万千瓦,最大引用流量为20m3/s。大坝为碾压混凝土拱形重力坝,坝高133m,坝顶高程EL.763.0m,坝基底板高程EL.630.0m。

大坝基础帷幕灌浆按“悬挂帷幕”设计,河床中心向左右坝肩“阶梯型”分成EL634.0m、EL.675.0m、EL.720.0m、EL.763.0m高程共4层灌浆廊道,每层由1排主帷幕,1排副帷幕组成,各层之间采用扇形帷幕搭接。

2 工程地质

坝址主要为侏罗系的薄层灰岩,区域断层及宽大裂隙众多,岩体破碎,透水性较强。坝址灰岩峡谷段裂隙潜水位低于河床约28m,表现为“悬河”,地下水流向大体为自南向北,在坝址下游1.7km以下的灰岩与页岩接触部位的低洼地带,裂隙水以泉水形式在沟底及河道两岸出溢,且坝址位于由侏罗系碳酸盐岩类地层组成的短轴背斜的西翼,总体上呈单斜构造,局部小褶曲发育。岩层总体走向NW320~350°、倾向SW(上游偏右岸)、倾角30~70°。主要构造形迹为断层、裂隙及层间剪切带。

坝址测区范围内共发现14条断层,且以压扭性断层为主,可见擦痕,走向主要为NW280~300°、320~345°及NE50~80°,倾角为60~88°,破碎带为碎块岩及糜棱岩等,挤压较密实,可见石膏、白云母、铁质结核等。

右坝肩岩体整体渗透性强于左坝肩,且处于地下水径流的上游区,存在F13断层和F2和F3及F8断层,岩体破碎,裂隙发育,存在较多宽大裂隙。

3 延伸帷幕设计缘由

由于坝基地层结构复杂及透水性较强的特性,业主提供的地质勘查资料不全面,本工程又属于EPC总承包合同,设计上多偏于经济考虑,故在初始设计完成后,出现了下游面渗漏量偏大的现状。专家组经补勘分析,最后确定为主要来自右岸的绕坝渗漏,为此设计主要对右坝肩各灌浆进行了帷幕延伸,在原有设计帷幕基础之上,向右和向下分别进行了加长和加深帷幕线,以减少绕渗量,增强整个大坝库区的防渗性能,确保大坝的稳定,同时也使灌溉及发电效益达到预期目标,本次稳定浆液主要用于断层带和宽大裂隙较为集中的右坝肩EL.763.0m高程,帷幕灌浆向下延伸至EL.630.0m高程。

4 延伸帷幕布置及施工方案

大坝右岸EL.763.0m高程灌浆廊道布置2排延伸帷幕,排距为0.8m,孔距2.0m,单孔孔深133m,共71孔,合计9443m,其中上游排35孔,下游排36孔,钻孔孔径为Φ76mm,采用自上而下分段进行,段长自上而下分别为第一段2m,第二段3m,第三及以下段次为5m,灌浆设计压力为第一段0.4MPa,最大压力为3.0MPa,每增加1m压力增加0.05MPa,压水试验压力为灌浆压力的0.8,超过1.0MPa的按 1.0MPa执行。

针对该部位断层众多、裂隙发育的特点,结合前期右岸灌浆试验吸浆量普遍较大的现象,决定首先对该部位下游排透水性较大的段次采取稳定浆液进行灌注,以能更好的保证灌浆质量,加快施工进度、节约灌浆水泥,减少投资。

帷幕渗漏设计标准:以单点法压水为主,结合资料综合分析,透水率小于3Lu为合格控制标准,在断层及破碎带集中地带,可根据压水检查结果结合灌浆资料成果综合评定。

5 稳定浆液室内配比试验

5.1 试验用料

水泥:采用该国某知名水泥公司提供的SRC42.5#抗硫酸盐灌浆水泥,主要物理指标为:比表面积3000cm2/gm,通过80um筛余量为4.90%,初凝及终凝时间分别为145和200min,3天及7天抗压强度分别为4524和5539PSI;其化学成分及含量基本与我国PO42.5R水泥相当,各性质指标均满足本项目大坝帷幕灌浆要求。

膨润土:采用该国优质钠性二级膨润土,主要物理指标为:密度为2.86g/cm3,通过74um湿筛余量为4.10%,自由膨胀率为820,按API标准测定其表观粘度为20,滤失量为13.1ml,其化学成分中烧碱含量偏低,其它化学成分满足规定要求。

外加剂:购自中国江苏某知名品牌高效缓凝减水剂,各物理化学性能指标均满足本工程要求,采用该国生产的普通工业纯碱。

施工用水:取自库区净水,满足灌浆要求。

5.2 试验成果

浆液室内试验成果如表1所示。

5.3 水固比的选定

通过对试验成果的分析,确定选用水固比为0.8:1的稳定浆液配比(缓凝高效减水剂0.3%),其抗压强度满足设计要求,其流动性也通过现场试验验证,适合施工工艺要求和可操作性。

6 施工主要措施及完成情况

6.1 稳定浆液制作流程

向高速搅拌机NJ-600中加入需配的水加入需配的碱和膨润土(湿润后)搅拌5min加入需配的水泥和减水剂搅拌均匀后输送到各机组灌浆点。

6.2 灌浆方法与结束标准

(1)采用纯压式自上而下分段灌浆法进行灌注。(2)帷幕灌浆施工工艺流程为:钻孔定位钻进(第一段)钻孔冲洗压水试验孔内阻塞法灌浆镶铸孔口管待凝钻进(第二段)钻孔冲洗压水试验孔内阻塞法灌注稳定浆液循环钻灌第三段及其以下孔段至终孔机械封孔。(3)钻孔采用XY-2型地质钻机钻孔,钻孔前准确确定孔位、孔向,固定好钻机。(4)第一段钻孔完成以后,进行钻孔裂隙冲洗,压水试验、卡塞灌浆等工序,然后进行孔口管的镶铸,待凝72h以上,以确保其镶铸精确和牢靠。(5)采用集中供浆的方式,直接将配制好的稳定浆液(或者其他需要的原浆)输送到各施工面的储浆桶中,采用3SNS灌浆泵灌浆,整个压水试验及灌浆过程均采用JT智能灌浆自动记录仪记录。(6)进行第二段的钻孔、冲洗与压水试验、稳定浆液灌浆,并按设计及规范要求达到结束标准,如此循环,直到终孔段灌浆完成后封孔。(7)灌浆结束标准:各灌浆段的结束条件为:该段在最大设计压力下,当注入率不大于1L/min后,持续灌注30min,即可结束灌浆,当灌浆段灌浆结束6h后方可开始扫孔进行下一段施工,如此循环,直到终孔。(8)封孔:1)每个灌浆孔全孔灌浆结束后,使用水灰比为0.5:1的纯水泥浆置换孔内稀浆或积水,采用“全孔灌浆法”封孔。2)封孔灌浆压力采用该孔的最大灌浆压力,灌浆持续时间不小于60min。3)封孔必须密实、不得有渗水现象,孔内不得出现其他异物及杂质,孔口部分需采用砂浆人工抹平。(9)特殊情况处理:大量漏浆的岩层,可以通过降低灌浆压力或者采用自流的方式进行,限制其流量,如果长时间仍然无明显改变,则采取速凝浆液或间歇灌浆的措施进行处理,如此反复多次,直到灌浆压力及灌入流量达到结束条件。

6.3 各次序孔灌浆成果汇总

各次序孔灌浆成果汇总如表2所示。

6.4 各次序孔简易压水透水率成果汇总表

各次序孔简易压水透水率成果汇总如表3所示。

7 灌浆质量检查

灌浆质量检查孔压水试验成果如表4所示。

条款英文范文3

[关键词] 英文商务合同;语言特点;文体特征

随着全球一体化的加速,越来越多的外国公司与中国本土企业进行贸易往来。在贸易过程中,为了避免纠纷或将来容易地处理纠纷,双方将通过订立合同来保护彼此的利益。这样以来,商务合同就显得尤其重要。在国际贸易中,英语是通用语言,因此商务合同和多都是以英文形式出现的。为了更好的保护合同双方尤其是本土企业的利益,对英文商务合同的了解和认识就显得尤其重要。

一、合同的定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条,合同是指平等主体的双方或多方当事人(自然人或法人)关于建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此类合同是产生债权的一种最为普遍和重要的根据,故又称债权合同。根据定义,我们可以清楚地了解合同,首先,一个合同是一种法律行为,或者换句话说,一个合同是一种法律;其次,合同严格规定所有各方都必须遵守没有任何理由违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最后,合同各方必须是在自愿的基础上进行联系。而英文商务合同是合同的一种类型,具有合同的所有特性和法律效力。

二、英文商务合同的结构

一般来说,正式的英文商务合同包括三个部分:序言,正文和结尾。序言是合同开始部分,是合同有效性的基础,通常有合同名称、合同各方、各方的有效住址、合同签署日期和地点以及合同签署的原因、目的和背景等;正文是英文商务合同最重要的部分,本部分详细明确的对合同有关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进行了规定和解释,如合同类型的对象和范围,合同对象的价格、数量、付款方式以及其他各种附带的费用、合同转让的条件、支付赔偿金、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保险条款等;合同结尾主要明确的合同使用的语言和他们的有效性、合同各方的签名和印章等。

三、英文商务合同的语言特点

英文商务合同具有自己独特的风格不同于其它的问题类型。英文商务合同所使用的语言属于法律英语。首先,英文商务合同的内容必须只包含字面意思,不得有暗示的语言和表达;其次,英文商务合同必须有严格正规的格式风格,无论是在词、句或段落上;最后,英文商务合同的词或短语的意义必须是相对稳定一致的。

1、词汇特点

用于商务合同的英语是一种法律语言,是有别于日常表达和其他领域的。为了显示合同语言的正规、准确和庄严,大字眼词的使用是英文商务合同的独特的语言现象之一,例如:The work shall be performed in accordance with the provisions of the Contract,该句中in accordance with就比 according to更正式庄严;古英语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很少使用,但在英文商务合同中却屡见不鲜,如:hereby, hereinabove, hereinbefore, herein below, hereafter, hereinafter, hereof, hereto, hereunder, thereby, therefrom, thereof, therefor, whereby, wherein, whereof, and whereupon,这些古词的应用使英文商务合同显得非常正式。另外一些很少在日常表达中出现的外来词在英文商务合同中经常出现,如:拉丁语的Bona fide activity(慈善活动)、inter alia(还有其他事项)、mutatia mutadandis(根据情况在细节上作必要修改)等; 法语的bar(律师)、suit(、控告)、complain(投诉)、jury(陪审团)、terms(条件、条款)等。

术语的广泛应用是商务英语的另一个特点,特别是法律和商业术语在合同中发挥着特殊作用。商务合同首先是一种法律文件,因此法律条款和词汇的应用是很自然的,如:whereas (鉴于),in witness whereof (特此立据),know all men by these presents(根据本文件,特此宣布),now before ( 特此)等;另外,大量的常用词在英文商务合同中已经变成了术语以表明合同属于该领域的法律文件,如:action (诉讼)、 negligence (过失)、limitation (时效)、counterpart (文件副本)、prejudice (损害)、execution (签订) 、party (当事人)等;其次,商务合同可能涉及各行各业的企业利益,大量的商业条款和词汇的使用也是必要的,如TPND(偷窃及提货不着险)、irrevocable L/C at sight (不可撤销的即期信用证)、 negotiable instrument(可流通票据)等。

2、句法特点

英文商务合同的句子是独一无二的,不同于其他专用英语。这些句子都比较正规有严格的结构。大量陈述句的使用是最明显的特征之一,合同中的陈述句用来描述事实,缔约各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显示出正式平实的风格;为了明确有关合同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英文商务合同经常使用被动语态。

参考文献:

[1]陈建平.《法律文体翻译探索》[M]. 浙江: 浙江大学出版社, 2007年.

[2]常玉田.《经贸汉译英教程》[M]. 北京: 对外经济贸易出版社,2002年.

[3]谢金领.《世纪商务英语翻译教程》[M]. 大连: 大连理工大学出版社, 2005年.

[4]咸飞.英语商务合同的语言特征及翻译原则 [D].大连:大连海事大学,2009年.

[5]谢新苗. 语篇分析在商务合同汉译中的应用[J].《当代教育理论与实践》,2011年,1月,140-143页.

条款英文范文4

关键词:国际工程;课程建设;教学内容

中图分类号:G642.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5)17-0144-02

一、引言

近十年以来,中国的对外工程承包企业逐步走出去,在国外承揽了大量工程,因此需要招聘大量的国际工程管理人员,尤其以中铁、中建、中交等大型建设集团为主,这些集团对国际工程合同管理人才的要求也越来越高。

本门课程为《国际工程合同条款》是从事国际工程管理行业的从业人员的一门重要课程,通过教学,使学生具备工程合同管理的理论和实践能力,通过对过去十余年的教学经验总结和往届毕业生反馈的信息,《国际工程合同条款》课程的设置是十分必要的,这门课程是毕业生在未来的工作中重要课程,本文将对该课程的教学内容进行研究和探索。

该课程是工程管理专业方向的一门中英文双语课程,采用FIDIC原版教材,以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在1999年出版的第一版《新红皮书》作为教材,以之为主线,增加了FIDIC编制的各类合同条件的相关内容。通过本课程的教学,将会使学生了解FIDIC;相关的标准合同条件出版物;掌握项目的参与人业主、承包商、咨询工程师和指定的分包商等人员的权利和义务条款、开工、竣工和推迟竣工条款、工程承包的转让和分包条款、工程支付证书和履约保函、保险和争议解决的条款、工程计量与变更条款等内容。正确使用国际工程合同专业英文词汇和术语,熟悉国际工程合同条款的形式和内容,培养管理专业的学生在阅读合同,理解和翻译等方面的基本知识和技巧,胜任英文合同的读,译,写等工作。

二、课程选用教材状况

选用教材情况:2000年至2003年采用FIDIC 1987版《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作为教材;2004年至2007年采用《Conditions of Contract for Construction》(1999)即《施工合同条件》(新红皮书)由FIDIC和中国工程咨询协会共同编译,机械工业出版社1999;2008年至2009年采用《Conditions of Contract for Construction》MDB Harmonised Edition 2005年MDB多边银行和谐版;2010年至2013年采用上述第二项即1999年的新红皮书版本。

三、教学内容的增加与完善

本课程以1999年版新红皮书为基准,与时俱进,随时对教学内容进行增加和补充,并进行比较和研究,主要在如下方面做增加:①增加讲解国际工程合同条款总承包合同条款(Conditions of Contract for EPC/Turnkey Projects 1999)的内容,另外对我国的总承包合同(2011――0216试行版)银皮书合同进行对比;②对新红皮书和银皮书相关内容进行对比。

(一)我国总承包合同与EPC总承包合同(银皮书)的对比分析内容

通过以上我国总承包合同、施工合同条件与EPC总承包合同的对比可以看出,在EPC总承包合同中承包商要承担比其他两种合同更多的责任,并且雇主通过更多的模糊条款使承包商承担了更多的风险。通过对我国总承包合同与EPC总承包合同(银皮书)中承包商承担风险的对比分析,可以得到:

1.2.4.1,2.4.2“安全保证”条款,发包人承担了更多处理现场设施、维护现场周围秩序及设置安全标志的工作。而在EPC总承包合同中,业主只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承包商提供进入和占用现场各个部分的权利,而对于维护现场周围的正常秩序及协调处理现场周围的安全保护工作,均有承包商来执行,雇主的责任非常少。与国内总承包合同相比EPC总承包合同条款中承包商要承担更多的责任,应对责任中所附带的更多的风险。

2.5.2.1“设计中发包人的义务”条款可以看出,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设计所需要的项目基础文件和资料,并对其真实性、齐全性、准确性、和及时性负责。在EPC总承包合同中承包商只对其负责的、或不可变的部分、数据和资料负责,承包商要自费对这些数据进行复验,如果雇主给予的数据不准确,在复验时承包商就要花费更多的时间,投入更多的资金,承包商可能会面临成本增加,竣工时间延误等风险。

3.5.2.1“设计中发包人的义务”条款第二条可以看出,发包人提供和设计、施工有关的地下、地上已有的构筑物建筑物等现场障碍资料,并对其真实性、齐全性和准确性、及时性负责。在EPC总承包合同中,雇主对所提供资料的任何错误、不准确或遗漏不负责,承包商被认为在签订合同前已取得现场的障碍资料。因此对于业主所提供的资料,承包商要进行核实,所发生的费用也由承包商承担,相比较来说在EPC总承包合同中承包商面临更多的不确定性,所承担的风险也很大。

4.13.7“合同价格调整”条款可以看出,我国总承包合同条款的价格调整不仅包括因法律、国家政策和需遵守的行业规定发生变化,影响到合同价格增减的,而且还包括价格的调整影响到承包人投入成本的增减。在EPC总承包合同中只有当工程所在国的法律变化引起费用增减时才对合同价款进行调整,对于工程所在国税费的增加、汇率的变动、物价的上涨均不予以调整。因此承包商在EPC总承包合同中要承担更多的价格变动引起的风险。

条款英文范文5

关键词:FIDIC 合同条款; 国际承包工程;应用

Abstract: in relation to FIDIC in terms of the contract through its various provisions, provisions of the management methods and means of construction, a project management mode, but also reflects the corresponding project management thought. In this paper, through the analysis of the relevant provisions of the contract, how to apply in FIDIC contract in overseas project contracting clause.

Keywords: FIDIC in the terms of the contract in international project contracting; application;

中图分类号:F426.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FIDIC 合同条款是国际咨询工程师协会的法文缩写,在土木行业 FIDIC合同条款就是国际承包工程的“圣经”。可以说,FIDIC是集工业发达国家土木建筑业上百年的经验,把工程技术、法律、经济和管理等有机结合起来的一个合同条件。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和外国政府贷款的项目都要求用其作指导合同。

本人从2004年到现在,基本上在海外跑,从事第一线的具体工作,所以在国际工程承包的过程中对于使用 FIDIC合同条款有一点工作体会。对于使用 FIDIC合同条款者一定要懂得英文。 FIDIC语言都是英文的,这在FIDIC第5.1条中很明确。不会英文就很难通过翻译去搞这项工作,有很多东西同样一个词,英文和中文翻来翻去意思就变了,另外对於许多专业词汇, 靠字典是得不到真谛的,甚至偏离可能会很大。所以、要想用好FIDIC,最理想的人是学技术的又懂英文,同时也应懂一些法律知识,因为FIDIC本身就是一本施工法。 FIDIC里面涉及到许多英文的法律用语,相当讲究用词的正确与严谨,来不得半点含糊,这些一定要在实际运用中注意掌握。本文结合本人在海外承包工程项目中的实际情况,讲讲如何在项目上应用 FIDIC合同条款。

FIDIC的最大特点是:程序公开、公平竞争、机会均等,这是它的合理部分,对任何人都没有偏见,至少出发点是这样。从理论上讲,FIDIC对承包商、对业主、对监理工程师都是平等的,谁也不能凌驾於谁之上。因此,作为承包商应尽量选用 FIDIC,这样才能更好地保护自己的经济利益及合法权利。

FIDIC的宗旨:“承包商做工要得到支付,而业主付款要物有所值”。根据FIDIC的第60,69款,承包商拿不到工程款就可以随时停止合同的执行。如果一个工程出现大量到期不付款,干了半天活,却欠一大笔钱,承包商就应该把工程停下来。“虱子多了不怕咬,欠账多了不怕讨”,是有一定道理的。业主欠帐的金额在一个合理的范因内,你还可以想办法要回来,如欠得太多了,是个很大的数目,超过了其偿付能力,那麽,他就会千方百计地拖下去,甚至不会还你了!所以,“承包商做工要得到支付” 听起来似乎很简单,但作为一名承包商,脑子里应随时装著这句话,同时用来指导自己的日常业务,并以此为依据去找业主、咨询工程师讲理,这在FIDIC的第69款中也有明确规定,打到哪里都是天经地义的。拿不到钱就停工、撤走,最终还是业主怕。如果傻乎乎地给他垫钱干活,没有不吃亏的。前不久的公路一局海外分公司埃塞亚的斯公司的公路局项目逐渐全面停工最终逼的公路局业主付清所有欠款就是最好的例子。

一般情况下所讲的FIDIC通常是指签约合同中的一般条款,或叫做通用规则,并不是合同全部。合同内容应包括合约、中标通知书、一般条款、特殊条款、枝术规范、图纸、BQ单及各种附件等,这在FIDIC特殊条款的第5.2款里有明确说明。如果你熟悉 FIDIC, 实际工作中就不用去看一般条款,因为都是固定的;要看,就是看合同的特殊条款。特殊条款都是对一般条款的修订补充和对本项目的特殊规定,具体条件都在特殊条款中。比如说,在投标过程中你想知道,这个项目的计价是用美元还是当地货币,兑换率、物价上涨因素、付款期限都是怎样规定的。再有仲裁是在中国,项目所在国还是第三国?这些都要统统在特殊条款中写明。

以下通过各个条款来谈谈 FIDIC合同条款在工程中的具体应用。

1合同的严肃性。合同是对双方的法律制约,宁愿不签,也别胡签;一旦签了,必须认真执行,就是赔死你也得干。中国现在是国际仲裁强迫执行委员会的会员国之一,如果签约後你又不干了,业主可以提交仲裁,仲裁之後中国政府要强迫你执行,因为你是成员国的承包商。因此,签合同要特别慎重。好的合同可签:不好的合同千万不能签。宁愿养精蓄锐等待机会,也不去签一个不好的项目,弄得精疲力尽,到头来还是个赔钱的买卖。

2监理工程师的地位和作用。FIDIC实际是想建立一个以监理工程师为中心的专家管理体系。从理论上讲,监理工程师是一个中间人,又是一个设计者,又是一个施工监理,又是一个准仲裁员,更是业主的人(但与业主不能有任何依附或从属关系)。监理工程师是独立於业主和承包商之外的第三方,他在两者之间起著过滤器和筛子的作用。 FIDIC的框架关系是业主、监理工程师与承包商之间的“三位一体”,就是一种三角关系,但并非是等边三角形,监理工程师在这个三条关系中靠业主一侧更近些,因为国际承包工程的市场毕竟这是买方市场。例如FIDIC第7.2款规定,土建项目中永久工程的施工图要由承包商做。国际工程设计咨询费占项目投资的 IO%左右,比国内目前的2一4%要高得多。

3BQ单。FIDIC的最大特点是单价合同,正因为它的这个特点,才产生出索赔的概念。 FIDIC索赔有很多技巧。单价合同的概念,简单地说就是投标时要把每个单项工程的单价定死,而验工计价是看你干的活多少,工程数量是在变动的,第 55款对此有十分清楚的说明。FIDIC在签约之後,从来没有一个合同的合约总价与完工总价是一致的,这是绝对真理。一个有能力的承包商应该为之奋斗的是使履约金额大於签约金额。但如果你合同中单价报得很低那麽还是少干点好,因为干得越多赔得越多。作为企业的领导,应该做到心中有数,一旦实施的项目是采用FIDIC,有三个大的创收支柱要抓住:一是索赔;二是变更令;三是调价公式,即平时讲的物偿上涨这类概念。调价公式里面包括一个兑换率的概念,尤其在承包国际工程时,兑换率相当重要,是固定汇率还是变动汇率,外汇占的百分比,等等。因为这两个合同的原则都是不期望承包商在投标时就把各种风险因素和未知费用全部事先打进标价里,使得报价含有水份和难以进行相互比较,而是主张通过合同手段及条款规定,由业主额外随时补偿在实施过程中可能分生的有关经济损失。

4索赔。FIDIC合同条款涉及索赔的内容大致有两个方面。其一是关于工期的索赔,主要是业主不能按规定时限提供有关图纸、设计变更及其它非正常因素等原因导致的工期延误;其二是动用款项索赔,主要有工程变更、单价改动、规范改变及不可预见事件等,如水文地质条件变化、人为干扰等情况都有可能发生。总之,在FIDIC合同条款中很多规定为承包商索赔提供了法律依据,我们要充分利用这些规定,在施工过程中要专门注意与索赔相关事件的发生,及时抓住索赔时机,寻找索赔动因,要做到这一步,不精通索赔条款是很难办到的。做为项目管理班子,特别是项目经理、财务负责人必须精通FIDIC合同索赔条款,才能不失时机地提出索赔,减少流失,提高效益。

我的体会是:索赔,谈何容易!因为不是你想索赔就能真正得到索赔的,可能出现事与愿违的情形,甚至会伴随有负面影响,业主也要展开反索赔,这就存在一个权衡利弊的问题。当然, 承包商应该依据合同条款努力拿回尽可能多的索赔。在 FIDIC里索赔的条款很多,例如第 12、13、40、52.5、65款等。其中第12款很重要,承包商一般在索赔时会经常引用这个条款,可以说是索赔的基础,必须记住。第12款的中心意思是:在合同的执行过程中,承包商遇到了编制标书时不可预见的事情,才可以索赔。如果是单价报低了,那活该。承包商在投标首封函里就声明过:“我已经认真地研读了标书,对标书条件了如指掌,所有报价不变。”根据这句话,业主就可以拒绝你的索赔;除非发生不可预测的事情,你才能利用第12、13、40款或特别风险条款等进行索赔。即便这样,业主也会和你争执, 实在达不成一致时就要打仲裁。仲裁真正进行起来往往象马拉松, 是件非常头疼的事,而旦最终未必胜诉。有人讲:“以低价拿标,靠索赔赚钱”。我个人不同意这种说法,这是一种非常危险的做法。

5变更令:现在不少书中过分强调索赔,从而导致不熟悉实际情况的人对索赔形成认识上的误区,似乎索赔是万能的,甚至可能有索赔是在国际承包工程中创收的唯一办法这种印象。但我倒是主张靠变更令赚钱,而且在项目实施的过程中,靠变更令赚钱既容易又保险又方便,没有什麽争端,往往一句话、一个概念,就能多赚几万美元。如果业主要求承包商执行合同 BQ革中没有列出的工作任务,通常是让咨询工程师按FIDIC的第 52款发出变更令而指示承包商去完成。要想主动用好变更令是需要技巧的,必须依靠智慧。

6不可预见费,这也是 FIDIC第 58款中的内容包括按点工的标准发出变更令。标书里的不可预见费与国内概念不大一样,其意思就是业主预留出一笔钱来支付他没有想到的可能发生的费用,摆在BQ单项下,通常为合同总偿的 2.5%- 5%,索赔除外。一般在标书中,它不是明列 5%,而是列出一个具体数,比方说100万美元或 200万美元。承包商在投标时都想揣测标底,怎麽分析?有个可供参考的技巧,就是反过来算。从标书里可以查到不可预见费的具体数,又知道在 2.5%-5%之内是合理的,反过来一算,再加上专业知识和投标经验,就能大致判断出标底来,至少可以知道一个范围,这对承保商在报价时做出最后决策也许会有帮助。利用 FIDIC条款中的不可预见费和点工赚钱也很容易,这就要靠你和业主,监理工程师斗智斗勇了。

7延长工期。FIDIC的第44款讲延长工期,简称EOT,这一款很重要。中国公司在海外做承包工程,由於受制於多种客观因素,准时按合约工期完工的比例不大,工期拖延一天,就伴随著一天的费用支出,因此必须面对这个现实来了解和掌握有关延期条款。第 44款又和第14款连在一起使用,第14款讲的是进度计划。FIDIC规定,承包商在提交资格预审材料时,就要报一个施工建议,尽管不一定报施工计划;而你投标的时候,必须要有一个施工进度计划,至少要有一个横道图计划。现在国际上很多项目,光报一个纯粹的进度计划都不行了,还要求有一个叫做关键线路法CPM的施工组织安排,叫做网络图。第14款规定,中标之後,承包商必须重新提交一份进度计划,并附上你的现金流量表,以便业主据此筹备和安排资金。这是第14款的一个特点,第 14款和第 44款工程延期存在甚麽有机的联系呢?我们可以充分利用第14款进行索赔。第14款里有一句很重要的话,大意是:第14款的进度计划承包商必须完成,但对承包商有制约作用的是目标进度而不是中间的进度。在施工中间进行调整是正常的,不属於违约,除非主要的关键项目有严重拖後。如果承包商能做出一个好的施工计划,应该有助於开展索赔,使你更加主动。比分说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的项目,在合同里通常规定业主应该负责办理诸如免税指标及退税手续、免税油、免税材料等事宜,但业主没能及时办妥或出现与承包商原计划有差异的情况时,那麽我就可以提出索赔,此时按第14款所编报的计划进度就成为索赔的依据和时间参照系。

另外,当承包商请求延长工期的要求获得批复时,业主往往会附如一句话:“将不支付任何经济补偿”,这就意味著不再给你钱。所以承包商首先应该获得时间上的延长,特别是如果由於你的原因造成延误,而要面对罚软时,第一是争取不被罚。但如果你确实有道理,工期的延误是业主的原因造成的,比方说发的变更令太多,这时还有机会再索赔。变更令这个东西很好,但变更令发得太多,我活干得多,自然要花时间,工期延长是顺理成章的,我赚了变更令的钱,第二还可以去索赔延长工期的管理费。这可以叫索赔,也可以叫额外拿钱。从广义上说,索赔、变更令和调价公式这三个概念都应该属於额外拿钱的范畴,而且後两项的可操作性更强些,因为它们回避了“索赔”这一刺激字眼,所以值得特别重视。业主在给你项目索赔时,可以算你的直接费、间接费和利润,他是应该给你补偿利润的。你可以堂而皇之地加进去一笔利润。但因延长工期而索赔,业主一般是不含给予利润上的补偿,你可以利用别的词汇,比如说管理费。时间延长了,追加一笔管理费是可以的。延期管理费一般在12%左右时,业主还是能接受的。如果要求 40%一50%,恐怕就不行了,人家含觉得你是在敲他。

8汇兑风险问题。在海外工作,这个风险因素很大,项目越大,金额越大,其影响就越大。尤其是在软货币的国家,如货币选的不好,那你赚的钱很可能让兑换率给吃掉。所以在决策拿项目时,一定要看这个项目是用甚麽货币支付,这种货币是硬货币还是软货币,以及货币汇率如何?对汇率要特别小心。汇率在 FIDIC的第 72款有规定,通常在招标书的投标须知里面写得很明白。投标须知里有那麽一句话:“汇率采用开标之日前 30天中央银行公布的官方卖价 ”。请注意,这里是“卖价”,而不是“买价”,也不是“中间价”。所以承包商在投标的过程中应该把自己的外汇部分尽量加大一些,减少当地软货币的比例。这就要求项目经理不单单是普通工程技术人员,还要懂一些金融、外汇方面的知识,起码要掌握有关货币的软硬和走势。投标时,汇兑风险一定要考虑好。

另外,在编制BQ单时,不单单是早收钱和多收钱的问题,还有一个当地货币的软硬问题,也要充分地考虑。如果当地货币是软货币时,你要尽早把它收回来,并尽早花出去,比方说采购成施工中需用的实物。美元可以晚点收,要保证最终利润拿回的是美元,而当地软货币要尽快全部花完。因此,尽早收回和花掉当地软货币是回避货币风险的有效措施。在埃塞的项目就是如此,当地比尔和美元的汇率变化就非常大,从最开始的1:8到现在的1:13.6,这就要求你一定要尽早收回和花掉当地软货币,否则你赚的钱全给了通货膨胀。

9工程保留金。一个项目的利润可能是5%,但如果合同规定保留金也是 5%。那麽你赚的钱在没有拿回保留金之前是攥在业主手里的,所以承包商对保留金问题不能掉以轻心。FIDIC特殊条款第60款中规定在每次发放承包商验工计价时,业主都要扣除一定比例的现钱作为保留金,以确保弥补工程不符合规范时可以用於返工。保留金能不能最後拿回来,以及能拿回多少要取决於你的工程质量,业主态度是否友好和去索要保留金的人能力等很多因素,另外还要看项目所在的国度、地区。这里我还想提一下保留金保函的问题,如果这种保函办理得当,就可以把你的保留金套回一半现金来。海外承包工程项目通常是这样规定的:工程完了之后,先后要发两个完工证书,第一个是临时验交证书,承包商在拿到临时验交证书时就开始计算保修期,保修期一般是 12个月,到时候如果业主通过验收认为项目质量很好,他就合给你再发下一个证书,即最终验收证书,承包商的合同义务到此全部结束,业主在签发这个证书的同时,必须向你退发所有保留金。就是说,要到保修完成他才给你保留金那部分钱。FIDIC有个好处,就是如果保留金是5%,一旦工程拿到临时验交证书(即第一个证书),即便后边还有一段时间的保修责任,这时你就可以提交一个保留金保函,保函金额是合同额的2.5%,即保留金的一半,业主在拿到保函後要退放你2.5%的现金,从而可以减少资金呆滞和沉淀。保函是在银行书面承诺形式下的保证金,是一种应承保商的请求向业主开出的可兑现文件,一张保留金保函的纸押给他,可以换回2.5%的现金。有些承包商不看这些条款,交工後半年多时间,全部保留金仍然还都押在业主那里,而按合同规定能拿回的一半现金保留金却从来无人问津,这就使得应能用于周转的现金不能充分发挥作用,没有做到用钱再生钱。

以上就是本人在海外工程的施工中的体会和在项目上如何应用 FIDIC合同条款的一点经验。

参考文献:

FIDIC. Conditions of Contract for Construction [M]. Britain: FIDIC.1999.

条款英文范文6

关键词:英文商务合同;大写字母;应用;等效处理

中图分类号:G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98(2012)04-0203-02

在英文商务合同中,大写字母的正确运用是重要的语言特点之一,体现合同基本文体格式的严谨性和准确性。但不少从事对外商务的人往往忽视这种英文字母形式的变化。应该大写的英文字母不大写可能会引起法律意义上的不同解释,甚至导致国际纠纷。因此,我们在英文商务合同的阅读和写作时应该高度重视这种字母形式上的变化。

1首字母大写

1.1英文一般文体中的大写字母在商务合同中仍需大写

句首词、人名、地名、单位名称、语言名、星期、月份、节日等词语和表示某国人等适合在英文一般文体中大写的首字母在英文商务合同中需要大写。掌握英文的人对这部分都已熟知,此处不赘述。

(1)被定义过的词语。

这些词语表示这些概念已经在合同的其它地方被赋予了特定的含义,已经与它们所表达的一般意义不相同了,提示阅读合同的人应该特别注意。因此用首字母大写的方式作为标示与区别。

例如“Agreement”可以被定义为“本协议”,而不再单纯具有“协议”之意;“Price”可以被定义为“买方因本合同商品应付给卖方的金额”,而非单纯表示价格之意;“Contractor”可以被定义为“被项目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的某个公司”,具体指的就是具有相应资质的该公司,并不表示一般意义上的“承包人”。再如:

“Contract”meanstheContractAgreement,theseConditions,theEmployer’sRequirement,theTender,andfurtherdocument(ifany)whicharelistedintheContractAgreement

“合同”是指合同协议书、本合同条件、发包人要求、投标书和合同协议书列出的其他文件(如有)。

这里被定义的“合同”一词已经有所专指,与其表达的一般意义有别。定义过的词语在合同正文中多次出现或经常出现。因此,英文合同撰写人通常将定义条款放在合同主文的第一条,将整个合同中需要定义的概念集中在一起。这些在英文合同中多次出现的经定义过的词或短语首字母应大写。

(2)当事人和组织名称。

合同当事人是指直接参加合同的享有权利或履行义务的契约各方,这类词和合同中涉及的机构名称及临时组织的名称首字母应大写。如:

TheLicenseeagreesthattheLicenseeshallkeeptheknow-howsuppliedbytheLicensorundersecretandconfidentialconditionswithinthevalidityperiodoftheContract.

受让方同意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对出让方提供给受让方的专有技术予以保密。

合同提及的与合同有关的国际和国内组织机构或者临时机构名称首字母大写。如ChinaCouncilforthePromotionofInternationalTrade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StockholmChamberofCommerce斯德哥尔摩商会;DisputeAdjudicationBoard争端裁决委员会等。

(3)引用的该合同条款目录、标题或者附件名称。

英文商务合同经常引用该合同其它条款目录、标题或者附件,体现了合同的简洁与严谨。此种情况下的被引用的目录、标题词或者附件名称的首字母应大写。

ThisguaranteemaybeinasimilarformreferredtoinSub-Clause14.2[AdvancePayment]

该保函可以用与第14.2款[预付款]中提到的格式相似的格式。

TheSellershallberesponsibleforthetrainingofthetechnicalpersonneldispatchedbytheBuyer.Thenumberofpersonnel,trainingplaceandtheextentoftrainingareshowninAppendix6tothepresentcontract.

卖方应负责培训买方派出的技术人员。其人数、培训地点和培训范围见本合同附件6。

(4)引用的国际公约、惯例、法律、条例和其他契约等的名称。

国际商务活动的进行主要是通过本国当事人和外国当事人之间的合同完成的。因此,国际商务合同就不可避免地经常引用国际公约、国际惯例以及为调整涉外关系而制定的国内法律、法规、条例以及其它契约。此时,这些文件名称首字母应该大写。如:

UnitedNationsConventiononContractsfortheInternationalSaleofGoods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

RegulationsfortheImplementationoftheIndividualIncomeTaxLawofthePeople’sRepublicofChina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RulesofArbitrationoftheInternationalChamberofCommerce.

《国际商会仲裁规则》

(5)相关国际组织、国家机构和有关组织出具的证书和文件名称。

在国际商务英文合同中,会经常涉及不同国际和国家机构和组织出具的证书和文件,这些证书和文件名称的首字母应大写。常用的有:

CommercialInvoice商业发票,BillofLading海运提单,PackingList装箱单,LetterofCredit信用证,CargoTransportationInsurancePolicy货物运输保险单,CertificateofOrigin原产地证明书,AdvancePaymentGuarantee预付款保函等。

在以上情况,短语中的虚词首字母不大写。

1.2词、短语和语句大写

合同中为强调某些部分而用大写字母书写(含虚词),以资警示或醒目。如:

Onthesurfaceofeachpackage,thepackagenumber,measurements,grossweight,netweight,suchcautionsas“DONOTSTACKUPSIDEDOWN”,“HANDLEWITHCARE”,“KEEPFROMMOISTURE”andthefollowingmarkshallbestenciledlegiblyinfadelesspaint.

在每件包装上,用不褪色油墨清楚地标刷件号、尺码、毛重、净重、“此端向上”、“小心轻放”、“切勿受潮”等警示词语以及下列装船唛头。

INWITNESSWHEREOF,theparties,heretohavecausedthisAgreementtobeexecutedbydulyauthorizedrepresentativesofbothpartiesondateandyearfirstwrittenabove.

本合同由双方正当授权代表于本协议上述记载的日期代表双方订立,特此为证。

1.3首字母大写缩略语

在英文商务合同中,也经常有多个单词组成的词组、短语使用首字母大写的缩略语,称为acronym。这是一种简练的缩略形式,最常用于世界性或地区性的组织机构名称:UNESCO,WTO等;合同中的价格术语:EXW,FCA,CIF,DAF等;付款条件L/C,D/P,T/T等;单证名称:B/L,IP等;保险险别:WR,AR等;货币名称:USD,RMB等。这些缩略语都是在长期国际、商务实践中形成,有固定用法与含义,有统一的解释。在这些缩略语中,介词首字母也应大写,如EXW(ExWords),FOB(FreeonBoard)等,或者用斜

线(/)表示,有时即使没有介词也可加斜线,如A/B(AirBill)。

2翻译时的等效处理探讨

中文并不涉及词首字母大写的情况。因此,英文商务合同翻译成中文时,对含有大写字母的词或者短语会有不同的处理方法。

(1)对于被定义过的词语或者为警示或醒目而大写的词,应该以使这些词的译词有别于译文其它部分的文字为原则,根据不同情况作出适当的等效处理。常用的方法是改变相应译词的字号或字体,一般使用加大字号、粗体字、斜体字等;也可以对相应的译词添加标记,常见的标记有对该译词加引号、下划线等。值得注意的是,无论使用何种处理方法,一个合同应当使用同一种处理方法。如对定义过的词的译词采用斜体字,则整个合同译文中对定义过的词的译词采用斜体字。

(2)对首字母大写的缩略语,通常采用意译的方法译出全称,如IDA国际开发协会,EDI电子数据交换,UNCITRAL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等;有些还可以根据汉语缩略规则赋以简称,如ASEAN东盟,EEC欧共体等;个别情况也用音译,如OPEC石油输出国组织,亦称欧佩克;对于价格术语、付款条件等在译文中可以保持原有缩略语不变,如FOB、T/T等。

(3)其它情况下出现的含有首字母大写字母的词或者短语,也可参照2.1条的处理方法做等效处理。如果不变字体或不做标记也能准确表达出原文的含义,也可按照一般译文处理,勿需变体或标记。

本文通过实例对英文商务合同中首字母大写情况作了分析总结,并提出了翻译时常用的等效处理方法。由于英汉文化和语言习惯差异,英文这种词形的变化在汉译时还会有其它表达方法。但无论如何,汉译时应该强调等效原则,即要忠实地表达出原文的含义,从而体现合同用词的精确和严谨。

参考文献

[1]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中国工程咨询协会编译设计采购施工(EPC)/交钥匙工程合同条件[M],1999年第1版,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1999.

[2]唐德华,孙秀君.涉外合同最新文本样式[M].北京:人民法院出版社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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