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通道堵塞隐患整治方案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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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通道堵塞隐患整治方案

消防通道堵塞隐患整治方案范文1

一、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排查社会单位(包括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社区和镇、村火灾隐患,采取行政、法律等手段,确保一般火灾隐患100%消除,重大火灾隐患100%挂牌督办,火灾明显减少,有效遏制较大以上亡人火灾,杜绝发生重特大火灾,火灾起数稳中有降。

二、清剿范围和整治重点

(一)未排查整治的区域、单位和场所。对近几年来一直未进行消防监督检查和排查整治的区域、单位和场所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整治未经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及备案抽查的建筑,未经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的公众聚集场所,彻底消除火灾隐患死角和盲区。

(二)小单位及“三合一”场所。地毯式排查社区、镇驻地和农村的小旅馆、餐馆、洗浴场所、商店、网吧、生产加工作坊,以及生产性、经营性“三合一”场所等,重点整治建筑耐火等级低、生产储存经营与人员住宿没有防火分隔、安全疏散不符合消防技术规范等行为,以及违章用火用电、堵塞安全出口、违规设置员工宿舍等隐患

(三)人员密集场所及高层、地下建筑。对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及高层、地下建筑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整治建筑消防设施损坏、关停、瘫痪和疏散通道堵塞、安全出口锁闭,以及自动消防设施操作人员未经培训无证上岗,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不落实等问题。

(四)多产权、多家合用单位。对多产权、多家合用单位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整治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分工不明确,擅自封堵疏散通道、锁闭安全出口,建筑消防设施未统一管理等问题。

(五)各类渔港、码头及停靠的渔船。对各种规模的渔港、码头及停靠的渔船特别是集中停靠的渔船进行消防监督检查,对港口、码头管理人员及船主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使其熟练掌握“四个能力”,结合渔港及渔船的特点组织消防灭火和疏散演练。

(六)各类违章建设工程。对各镇、办事处相关工程项目进行排查,梳理出未经消防设计审核或审核不合格擅自施工,消防设计经备案抽查不合格不停止施工,未经消防验收或验收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投入使用后经备案抽查不合格不停止使用等建设工程名单,加大对违章建设工程消防处罚力度。

(七)其他影响公共消防安全的区域和行业。结合辖区实际情况,将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突出的区域和行业纳入“清剿火患”战役范围,着力消除影响我区公共消防安全的突出问题。

三、工作措施

(一)坚持镇(办)主体,实行部门联动。各镇、办事处,各系统主管部门、行业管理部门要切实担负起消防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成立专门的检查小组,与区消防大队密切配合、相互协调,合力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公安分局、区消防大队要加强对火患排查工作的指导和沟通、协调,组织各派出所全面参与辖区的排查和整治工作。区政府将成立联合检查组,对各镇、办事处和相关部门战役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督导。

(二)实行“网格化”排查,建立健全档案。各镇、办事处以及各相关部门、单位要按照“网格化”要求,以村庄、社区等为基本单元研究细化本辖区、本行业、本系统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网格,每个网格要明确排查的人员、任务及工作责任,对责任区网格内的社会单位要逐一排查,并建立健全“户籍化”台账和工作档案,做到单位场所底数清楚,火灾隐患明确,整改责任落实。对重点要害单位和部位,特别是对前期检查发现存在隐患的单位,要限定整改时限,并实施“回头看”,确保隐患彻底消除。

(三)严格执法,依法查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各镇、办事处,各有关部门、单位对排查和群众举报的火灾隐患要坚决整治,要用足用好法律手段,决不姑息迁就。对不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要依法采取临时查封措施;对未通过消防行政许可的建设工程、公众聚集场所,要依法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对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或者在人员密集场所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拒不改正的,要依法予以强制执行;对违反规定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的,对指使或者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的,要依法对直接责任人和负责人实施行政拘留;对建筑消防设施损坏、不能正常运行、擅自关停,或者消防控制室人员无证上岗、不会操作设施设备的,要依法从重处罚;对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要实行挂牌督办。

(四)加大宣传力度,发动群众举报隐患。区委宣传部、台要加大消防宣传报道力度,曝光重大火灾隐患和典型火灾案例,形成良好的宣传氛围。各镇、办事处及相关部门“清剿火患”战役期间的专项行动要及时邀请媒体进行跟踪报道。要建立火灾隐患举报投诉制度,向社会公开举报方式、举报内容,广泛发动群众查找举报火灾隐患。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各镇、办事处和区直各有关部门、单位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本系统、本行业特点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各阶段工作任务,召开动员大会,全面动员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迅速打响“清剿火患”战役。

(二)清剿火患阶段。要在前阶段“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基础上,将“清剿火患”战役的目标任务细化量化,明确每个检查组每天的排查整治工作任务,做到不漏一个社区、不漏一个村庄、不漏一个单位场所。对前阶段已经排查过的要开展“回头看”。

(三)总结阶段。区政府将汇总分析“清剿火患”战役工作情况。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单位也要认真总结经验做法,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研究建立长效排查整治机制,巩固、深化战役成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统一指挥。区政府在区消防大队成立“清剿火患”战役指挥部,区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公安分局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安监、消防等部门主要负责人,各镇镇长、办事处主任为指挥部成员,负责指挥调度“清剿火患”战役,每天收集、每周通报“清剿火患”战役工作情况。各镇、办事处,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在元旦、春节、元宵节等重大节日开展针对性的战役行动,不断掀起“清剿火患”战役高潮。

消防通道堵塞隐患整治方案范文2

按照年度任务目标分解,结合年度市环保局的工作安排,我部门认真进行工作,现将相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应急预案编制及修订情况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市排水管网的管理和维护,及时消除管网运行故障和安全隐患,确保格尔木市城区内排水设施的正常运行,特制定实施本预案,确保应急物资的完备和应急人员的及时到位。

二、日常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风险防控工作开展情况

修订排水管网管理应急预案,完善了我部门应急管理协调机制,规范了环境应急预警、调查、检测及数据报送工作;在应对突发环境事件中我部门工作人员各履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建立和完善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联动机制,减少和降低各类灾害、事故发生,防范次生环境污染事件。完善和落实会商制度,组织突发事件趋势分析,提高研判能力。

通过开展汛期检查、环境安全百日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等各种专项行动,我部门对权属管网设施进行自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进行自纠,随后我部门将排查结果总结上报,最大限度避免环境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突发环境事件以及应急工作开展情况

截止11月末,更换损坏井盖335处,启用疏通车55次,疏通、清掏堵塞管道98处。管道破损塌陷多处,分别是:钾肥厂西门前,更换130米波纹管(DN400),砌井2口;江源路(建设路-柴达木路),更换540米水泥管(DN400),砌井20口;建设路与红柳巷交叉口,更换3米波纹管(DN400),砌井1口;八一路与泰山路交叉口,更换5米波纹(DN400),光明路保安公司门前更换36米水泥管(DN400),砌井2口。根据格发改(2018)461号文聚浪潮门口更换水泥管140米(DN500),砌井3口。在此施工期间,盐湖城控股公司负责该路段降排水等相关事宜(相关费用统一列入该项目中),我单位负责排水管网设施更换工作,工程细节见格尔木市江源路(聚浪潮门口)污水管线堵塞应急处置项目实施方案,同时,该项目现已实施完毕,但相关项目资金尚未到位,应急抢险修39条街道,堵塞主要路段:柴达木路与泰山路、江源路盐湖一小区西门、建兴巷、食品街,安居巷、航空巷等。

四、应急能力建设情况

为切实加强本部门的环境风险管理,严格落实本厂环境风险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有效预防环境风险事故的发生,制定《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建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小组,负责部门工作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实行定期(专项、季节节假日等隐患检查)或不定期(日常的隐患排查)的隐患排查,及时根据隐患产生的原因,制定隐患整改方案和防范措施。

主要从以下几点进行环境风险排查:

(1)设备、设施是否处于安全的运行状态。

(2)有毒、有害等危险作业场所的安全状况。

(3)从业人员在工作中是否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范,是否正确佩戴劳动防护用品。

(4)现场作业管理或指挥人员有无违章指挥

对排查出的隐患,及时查找原因,及时整改,整改责任单位,必须按规定的时间进行整改,不得互相推诿、扯皮、拖期延期。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开展的隐患排查治理活动,

消防通道堵塞隐患整治方案范文3

各股室、局属各单位:

《安全生产集中治理方案》已经局党组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0年1月10日

安全生产集中整治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及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区安委会安排部署,确保今冬明春全区安全生产形式稳定,经局党组同意,决定自2020年1月至2020年3月中旬,在管辖范围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重要论述精神,牢固树立“发展决不能以牺牲生命安全为代价”红线意识,深刻汲取近期重特大事故教训,紧紧围绕今冬明春特别是元旦、春节和“两会”期间安全稳定,聚焦作风建设综合整治、聚焦安全新规落地实施、聚焦重点领域严管严查、聚焦重点时段严管严控,在推动党政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和安全风险防控上再下更大功夫,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重点任务

1.建筑施工。贯彻落实《河南省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办法》。持续推进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年底前实现重点行业规模以上企业全覆盖。重点整治施工企业无相关资质证书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及违法分包、转包工程,盲目赶工期、抢进度和冬季恶劣天气强行组织施工,特别是防滑、防冻、防火、防中毒窒息工作措施不到位等问题;起重机械、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和复杂地质条件下隧道工程、桥梁工程存在的安全隐患。组织开展以防坍塌、坠落、触电、火灾等为重点的安全专项整治,严格落实基坑工程、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地下暗挖工程等安全防范措施,严厉打击违章指挥、违规作业等行为。

2.物业管理。进一步加强小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全面整治各类突出隐患和违法行为。消防主体责任是否落实,日常巡查检查、宣传教育是否到位;消防车通道是否存在占用、堵塞;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情况,是否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测;控制室值班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是否落实24小时双人值班。

3.燃气管理。整治液化气站无证经营,瓶装液化气非法储存、倒装等行为,消防车通道是否占用、堵塞;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情况,是否按时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测;办公生活区与作业区,员工宿舍区与明火作业区、生活用火区是否分开设置,并保持安全距离;办公生活区是否存在违规用火用电情况;周边环境对防火安全的影响情况;气瓶是否符合国家规范要求;对从业人员的防火安全教育及各项防火安全的规章制度落实情况。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重要举措,是稳定安全生产形势、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各有关股室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股室负责人要带头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深刻汲取江苏响水“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教训,强化责任担当,扎实做好集中整治各项工作,全力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股室要深入研判本辖区本领域本部门冬春安全形势,坚持和完善专项行动中形成的有效做法,统筹推进集中整治各项工作任务落实。相关股室负责人要亲自组织推动,带队暗查暗访,压实工作责任,确保集中整治实效。

(三)实施隐患清零。各相关股室要督促专项行动排查发现的各类隐患整改,对新排查重大隐患实施交办督办、专项执法、立案调查,确保隐患动态清零。

(四)坚持联动推进。各相关股室要坚持和完善隐患交办等工作机制,对重大隐患要实行统一交办,明确责任部门跟踪落实整改。对重点工作推进不力和重大隐患整改不力的,要严肃问责追究,严格落实“五个一批”处理措施,严防漏管失控导致事故发生。

(五)严格排查监管。各相关股室负责组织开展专项整治检查。确保排查检查全覆盖。坚持对重大隐患实行“零容忍”,对存在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严格落实“四个一律”措施,坚决依法严肃处理;对涉嫌犯罪的,要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相关责任人员刑事责任。

(六)严肃事故问责。集中整治期间,要综合运用督查通报、警示约谈、挂牌督办、工作督导、跟踪落实等措施,督促安全风险防控责任措施落实,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企业严肃追究事故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各相关股室要在2020年3月9日前,将集中整治工作总结报送局安全办。每周四上午11:30时前书面报告本周工作进展情况。

关于印发《安全生产集中治理

方案》的通知

各股室、局属各单位:

《安全生产集中治理方案》已经局党组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0年1月10日

漯河市召陵区住建局安全生产集中整治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及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区安委会安排部署,确保今冬明春全区安全生产形式稳定,经局党组同意,决定自2020年1月至2020年3月中旬,在管辖范围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重要论述精神,牢固树立“发展决不能以牺牲生命安全为代价”红线意识,深刻汲取近期重特大事故教训,紧紧围绕今冬明春特别是元旦、春节和“两会”期间安全稳定,聚焦作风建设综合整治、聚焦安全新规落地实施、聚焦重点领域严管严查、聚焦重点时段严管严控,在推动党政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和安全风险防控上再下更大功夫,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重点任务

1.建筑施工。贯彻落实《河南省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办法》。持续推进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年底前实现重点行业规模以上企业全覆盖。重点整治施工企业无相关资质证书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及违法分包、转包工程,盲目赶工期、抢进度和冬季恶劣天气强行组织施工,特别是防滑、防冻、防火、防中毒窒息工作措施不到位等问题;起重机械、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和复杂地质条件下隧道工程、桥梁工程存在的安全隐患。组织开展以防坍塌、坠落、触电、火灾等为重点的安全专项整治,严格落实基坑工程、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地下暗挖工程等安全防范措施,严厉打击违章指挥、违规作业等行为。

2.物业管理。进一步加强小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全面整治各类突出隐患和违法行为。消防主体责任是否落实,日常巡查检查、宣传教育是否到位;消防车通道是否存在占用、堵塞;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情况,是否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测;控制室值班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是否落实24小时双人值班。

3.燃气管理。整治液化气站无证经营,瓶装液化气非法储存、倒装等行为,消防车通道是否占用、堵塞;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情况,是否按时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测;办公生活区与作业区,员工宿舍区与明火作业区、生活用火区是否分开设置,并保持安全距离;办公生活区是否存在违规用火用电情况;周边环境对防火安全的影响情况;气瓶是否符合国家规范要求;对从业人员的防火安全教育及各项防火安全的规章制度落实情况。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重要举措,是稳定安全生产形势、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各有关股室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股室负责人要带头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深刻汲取江苏响水“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教训,强化责任担当,扎实做好集中整治各项工作,全力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股室要深入研判本辖区本领域本部门冬春安全形势,坚持和完善专项行动中形成的有效做法,统筹推进集中整治各项工作任务落实。相关股室负责人要亲自组织推动,带队暗查暗访,压实工作责任,确保集中整治实效。

(三)实施隐患清零。各相关股室要督促专项行动排查发现的各类隐患整改,对新排查重大隐患实施交办督办、专项执法、立案调查,确保隐患动态清零。

(四)坚持联动推进。各相关股室要坚持和完善隐患交办等工作机制,对重大隐患要实行统一交办,明确责任部门跟踪落实整改。对重点工作推进不力和重大隐患整改不力的,要严肃问责追究,严格落实“五个一批”处理措施,严防漏管失控导致事故发生。

(五)严格排查监管。各相关股室负责组织开展专项整治检查。确保排查检查全覆盖。坚持对重大隐患实行“零容忍”,对存在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严格落实“四个一律”措施,坚决依法严肃处理;对涉嫌犯罪的,要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相关责任人员刑事责任。

消防通道堵塞隐患整治方案范文4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持续推进全市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通过专项行动,进一步推动建立消防安全长效管理机制,社会单位明确并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全民消防安全意识不断提高,全市消防安全环境不断改善,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特别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积极构筑全市消防安全“防火墙”。

二、整治时间和方法步骤

本次火灾隐患排查行动从9月10日起到11月底。

火灾隐患排“查行动要与执法行动、宣传教育行动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同步检查、同步总结。要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建筑工程未审未验未备案专项整治、建筑消防设施和消防控制室“双达标”活动、政府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整治、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学校”创建活动、“防火墙”工程等,统筹兼顾,有计划、有步骤、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9月10日一一9月15日)

各县(市、区)要充分认识到此次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活动的重要意义,深刻汲取近期火灾事故的教训,分析辖区消防安全形势,结合实际,召开动员会议,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

第二阶段:排查整治阶段(9月16日一11月15日)

各县(市、区)要集中力量重点整治建设工程未经消防设计审核合格或消防设计备案抽查不合格擅自施工、未经消防验收合格或消防竣工验收备案抽查不合格投入使用;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未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检查合格擅自投入使用、营业;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生产、销售、使用不合格及国家明令淘汰的消防产品;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文物建筑单位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用火、用电等各类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对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工程要严格依法进行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备案抽查,凡消防设计审核不合格的,一律不得同意施工;凡消防验收不合格的,一律不得投入使用;凡消防设计和竣工验收备案抽查不合格的,一律停止施工、停止使用。对既有建筑和易燃易爆单位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要坚决依法督促整改。凡发现公众聚集场所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的,一律予以查封;凡发现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或严重堵塞,已不具备安全疏散条件的,一律予以查封;凡建筑消防设施严重损坏,不再具备防火灭火功能的,一律予以查封;凡人员密集场所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的,要坚决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一律将障碍物予以拆除。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要提请政府挂牌督办,限期消除隐患。

第三阶段:总结验收阶段(11月16日一11月30日)

各县(市、区)要对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进展情况实行动态管理,积极推广典型经验做法,建立长效机制。市政府将把此次排查整治列入年终考核内容。各县(市、区)的工作总结报告要于12月5日前上报市政府及市公安消防支队。

三、排查整治范围和内容

(一)排查整治范围

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居民自建出租房、简易住房、各类小场所及“三合一”场所;在建工程消防安全设施配备;未审未验未备案建筑工程。

(二)排查整治内容

1、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

2、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建立及落实情况;

3、单位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情况;

4、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

5、建筑之间防火间距、消防通道、建筑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防火分区设置情况;

6、消火栓状况,消防安全自动报警、自动灭火和防排烟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运行及其他灭火器材配置等情况;

7、电气线路铺设以及电气设备运行情况;

8、建筑室内装修装饰材料防火性能情况;

9、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单位场所设置位置情况;

10、“三合一”场所人员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部分实行防火分隔,安全出口、疏散通道设置、消火栓、自动消防设施运行,电气线路铺设及电气设备运行等情况;

11、新建、改建、扩建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情况;

12、销售和使用领域的消防产品的质量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各县(市、区)政府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当前火灾形势的严峻性,切实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各县(市、区)政府主要领导要亲自带队,加强领导,迅速部署,结合当地实际,制定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确保将此次行动抓好、抓实、抓出成效。

(二)齐抓共管,严格整治。各县(市、区)政府要组织专门力量,对排查整治范围内的场所进行彻查。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行为和火灾隐患,要全面治理,解决存在的问题,彻底消除火灾隐患。对暂时不能整改的隐患和问题,要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指定专人盯守,限期整改、跟踪落实。要加大执法力度,坚决整治各类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切实形成严格执法的高压态势。

(三)强化督导,履行职责。各县(市、区)政府要将专项行动作为今年后四个月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的重点工作,对行动迟缓、工作不力的要严格追究领导责任;对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的,要实行责任倒查,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消防通道堵塞隐患整治方案范文5

一、战役目标

深入排查社会单位(包括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社区、乡村火灾隐患,采取行政、法律等手段,一般火灾隐患100%消除,全面整治重大火灾隐患,100%的重大火灾隐患挂牌督办,火灾明显减少,有效遏制亡人火灾,杜绝重特大火灾,全区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

二、清剿范围和整治重点

(一)未排查整治的区域和单位场所。对近几年来一直未进行消防监督检查和排查整治的区域、单位和场所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整治未经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及备案抽查的建筑,未经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的公众聚集场所,彻底消除火灾隐患死角和盲区。

(二)小单位及“三合一”场所。地毯式排查社区、乡村的小旅馆、餐馆、洗浴、商店、网吧、生产加工作坊,以及生产性、经营性“三合一”场所等,重点整治建筑耐火等级、生产储存经营和人员住宿防火分隔、安全疏散不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违章用火用电、堵塞安全出口、违规设置员工宿舍等隐患。

(三)人员密集场所及高层、地下建筑。对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及高层、地下建筑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整治建筑消防设施损坏、关停、瘫痪,疏散通道堵塞、安全出口锁闭,以及未委托有资质的维保企业定期维护保养建筑消防设施,自动消防设施操作人员未经培训无证上岗,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不落实等问题。

(四)多产权、多家合用单位。对多产权、多家合用单位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整治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分工不明确,擅自封堵疏散通道、锁闭安全出口,建筑消防设施未统一管理等问题。

(五)其他影响公共消防安全的区域和行业。针对实际情况,将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突出的区域和行业纳入“清剿火患”战役范围,着力消除影响本地公共消防安全的突出问题。

三、方法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各镇街、高新区园管委和区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要按照本方案的要求,在本辖区、本系统内开展“清剿火患”战役工作进行周密部署,制定具体详细的工作方案,抽调专门力量组成工作小组,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集中排查整治阶段。要坚持条块结合的原则开展检查整治,各镇街、高新区园管委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按照《关于落实政府及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的暂行规定》(政办发51号)确定的监管范围,对本辖区内的重点场所、重点行业进行全面检查。在此基础上,各行业主管部门也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对本行业、本系统重点场所、重点单位逐个检查。具体职责为:安监部门负责化学危险品生产、经营、储存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工作;教育部门负责全区各类高、中、小学校及职业学校(包括各类培训场所)、幼儿园的消防安全检查工作;建设部门负责在建工程、建筑工地、农民工宿舍和地下人防工程的消防安全检查工作;工商部门负责全区个体工商业户、商品交易市场、农贸市场的消防安全检查工作;文化部门负责全区公共娱乐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工作;卫生部门负责全区各医院、诊所的消防安全检查工作;民政部门负责全区敬老院、福利院以及农村五保户、低保户的消防安全检查工作;体育部门负责系统内体育场馆的消防安全检查工作;经贸部门负责所属工业、商贸流通企业的消防安全检查工作;其他部门负责本系统、本行业所属单位及出租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火灾隐患,各镇街、高新区园管委、各部门要进行认真研究,提出整治措施依法督促单位按期整改。对重大火灾隐患,公安部门要在督促整改的同时,上报区政府,实行政府挂牌督办。

(三)复查验收阶段。区消防安全委员会组织专门力量对在“清剿火患”战役工作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整改情况逐个进行复查验收,对存在火灾隐患到期无法改正,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同时对“清剿火患”战役工作情况进行汇总分析,认真总结经验做法,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研究建立长效排查整治机制,巩固、深化战役成果。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街、高新区园管委、各部门要切实提高对此次开展“清剿火患”战役工作的重要性的认识,坚决克服麻痹思想,消除侥幸心理,以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紧密结合各自实际,明确工作责任,切实抓好辖区内或行业系统内部的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工作。

(二)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各级各部门和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组织专门人员,对检查范围内的所有单位、场所进行拉网式排查。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严格履行法律手续,杜绝无故中断法律程序现象的发生,依法督促单位进行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责令单位切实落实临时防范措施,加强值班巡逻,并明确专人看守,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

(三)强化督促检查,落实工作责任。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将成立督查组,切实加强检查和指导,采取巡检、抽检、互检等方式,深入相关单位和执法一线,帮助解决问题,督促措施落实。要把“清剿火患”战役工作的任务和工作责任明确落实到具体单位、具体人员,建立严格的责任倒查追究制度。对检查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导致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的,一律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对检查治理工作认真负责、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要予以表彰。

消防通道堵塞隐患整治方案范文6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精神为指导,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切实加大全镇商场、市场消防安全监督检查力度,依法查处一批消防违法单位和个人,整改消除一批火灾隐患,全力遏制火灾特别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全力确保两节两会期间安全稳定,为我镇生产生活和社会经济发展提供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领导,狠抓工作落实,特成立商场、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副书记、镇长、镇消防安全委员会主任吴辉为组长,镇武装部长吴韬、镇派出所长吴辉、镇安监办主任卓尚辉为副组长,各村及各镇直单位负责人为组员。

三、整治时间、范围和重点内容

(一)整治时间。

2014年1月10日至2月28日。

(二)整治范围。

全镇范围内所有商场、超市、集贸市场、物流高度集中的商业聚集区域。

(三)重点整治内容。

1.消防设施、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损坏、挪用或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

2.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

3.占道为市、堵塞消防车道、搭建违章建筑,埋压、圈占、遮挡消防设施,占用防火间距的;

4.疏散指示标志设置不足或损坏的;

5.门窗上设影响逃生或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

6.装修材料燃烧性能达不到规范要求的;

7.消防控制室人员无证上岗、不会操作设施设备的;

8.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火灾隐患整改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

9.违规在商场市场内部及周边使用明火、电气焊作业、燃放烟花爆竹的;

10.建筑外墙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广告牌的;

11.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或存在的火灾隐患。

四、组织实施

(一)排查摸底阶段(1月10日—1月28日)。要结合本部门、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职责,细化工作要求,周密部署开展商场、市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对本辖区商场、市场进行全面排查摸底,建立详实的台帐。

(二)集中整治阶段(1月29日—2月26日)。要根据排查摸底情况,组织专门力量,将专项行动的目标任务细化量化,明确每个检查组每天的排查整治工作任务,做到不漏一个商场,不漏一个市场,不漏一处隐患。

(三)总结验收阶段(2月27日—2月28日)。对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建立火灾隐患排查整治长效机制,巩固、深化整治成果。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严密组织。各村各单位要及时成立专门的组织机构,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迅速部署推进,精心组织实施,强化检查督导,确保工作实效。

(二)逐项检查,建立台账。要对辖区内商场、市场进行全面的排查整治,建立工作台账,摸清底数;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工作责任。

(三)督促整改,建章立制。专项行动既要查找问题,又要总结经验做法,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在依法督促整改的同时,要认真分析研究,制定和完善规章制度,建立商场、市场消防监督管理长效机制,确保专项整治行动收到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