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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长制范文1
一、水污染防治
(一)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
1、已建成黑龙滩大坝社区污水处理厂,经黑管委委托三方环保公司检测水质达标,并交付鑫隆水务公司管理。
2、已完成黑龙滩光相污水处理厂提标升级工程,正在调试运行阶段。
3、已于9月5日启动龙正镇场镇排洪沟整治工程。
4、龙正镇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已委托首创水务有限公司进行设计。
5、已启动龙正场镇800方一体化设备安装工作,10月底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并运行。
(二)企业、畜禽养殖污染防治
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83%,对禁养区范围内所有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全部搬迁或依法关停。限养区内无新增养殖场;现存的养殖场实行种养结合,污水粪便循环利用,杜绝外排。对规模养殖场坚持一个月巡查一次,专业户一季度巡查一次,防止反弹。
(三)农业面源污染防治
引导龙正镇农民完成200亩耕地农业污染治理,化肥减量8.5%,农药减量5.09%,已完成目标任务。
二、水环境治理
(一)堤防工程建设
龙正镇中小河流域治理堤防建设及绿化工程共计3公里(责任清单中要求完成1.5公里),共计投入2200余万元,主体工程已完工,绿化工程正在进行收尾工作。
(二)清河行动
安排专人定期对河道整治情况进行实地督查,组织村(社区)社建立“清河行动”微信群,及时通报进展情况,对工作推进缓慢的及时督促,组织动员民兵、群众3000余人次,出动机械400台次,开展集中清理7次,清理河道沟渠垃圾、淤泥1134余吨,水面清洁率100%。
已启动粤江河龙正至洪峰段清淤工作,近期将严格按照市粤江河河长办要求实施流域彻底清淤。
(三)开展城乡垃圾处理设施建设
仁寿县垃圾转运地库改造全部完成;新建两座垃圾转运站(城东智慧环卫管理中心、城北市政环卫基地已纳入PPP项目);新建垃圾焚烧发电厂,由农业农村局牵头已开工建设。
三、水生态修复
(一)湿地建设
仁寿县龙正镇污水处理厂区外生态湿地建设已经四川天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设计,近期开工实施,预计12月正式投入使用。
(二)土地整理
仁寿县龙正镇大铧村土地整理项目已于2019年9月底开工,正在有序进行中,要求施工方在年底前完成粤江河沿线工程。
河长制范文2
一、加强组织领导
乡党委、政府就该项工作召开了专题工作会议,成立了由党委书记任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对河长制工作进行了全面细致部署,明确了由乡党委书记、乡长任乡级总河长,村支部书记、村主任任村级河长的河长制,形成了乡村两级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成立了乡镇河长制工作办公室。
二、开展调查摸底
为全面了解辖区基本情况,乡党委、政府安排分管领导带领乡河长制办公室工作人员就辖区河道进行了全面摸底调查,形成了《乡镇基本情况调查报告》,建立了一河一档,编制一河一策方案形成了《乡镇“河长制”工作目标、问题、任务和责任清单》,形成了问题台账,细化了工作措施,明确了工作目标,为河长制工作推进奠定了基础。
三、制定工作方案
为扎实开展河长制工作,乡镇党委政府制定了《乡镇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实施方案》的通知》《乡镇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等文件,明确了工作制度,细化了工作目标,明确了工作措施,为河长制工作开展提供了指导性意见。
四、扎实开展工作
1、组织开展巡河。乡党委书记、乡长牵头,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及村级河长多次开展巡河检查,形成巡河记录,对查出的问题立即整改。
2、设置河长制公示牌。由乡河长制牵头,统一制作了乡镇河长制公示牌1个、村级河长制公示牌7个,辖区乡、村2级河长制公示牌已于8月14日全部安装到位。
3、拆除江边垃圾池。在巡河检查中,乡政府发现下窑坝村农村生活垃圾池距较近,垃圾未入池,乡政府当即责令该村立即拆除该垃圾池,并对垃圾进行清理。
4、开展污水沟整治。由于尚未修建乡镇污水处理厂,乡镇场镇污水由污水沟直排入,乡党委政府已责成碾盘垭村修建化粪池、污水存储池,将场镇污水进行暂存,阻止污水直排入河。
5、进行河道清理。由严江各村组织人员30余人次,就辖区河道岸边垃圾进行清理,打捞河道漂浮物0.7吨,水葫芦、浮萍等水生植物1.3吨。
6、落实河道保洁人员。由沿江各村设置河道保洁员对河道进行定期保洁,现设有专兼职保洁员14人。
河长制范文3
2021年,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的决策部署,推动河长制湖长制“有名”向“有实”转变,我县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扎实开展河湖管理保护和治理重点,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县级河长履职情况
截止5月底,因人动等原因,我县县级河长共计18人,应巡93次,已巡94次,共计发现问题问题20个,其中倾倒垃圾2个、河面漂浮物等10个、水库周围养鸡场1个以及其他问题7个,目前均已整改完毕。全县召开专题会议2次,组织学习了《水利部进一步强化河长湖长履职尽责指导意见的通知》,审核通过了《市县经济社会发展生态环境用水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河长批示15余次,下发重点工作提示2次涉及相关重点工作推进4个。
二、水资源管理保护进一步加强
(一)推动最严格水资源管理落实。
截止目前已完成2019年最严格水资源考核工作任务,共计完成取水工程设施整改工作27户,配合税务部门完成上半年水资源税征收工作。
(二)推动水利建设扶贫工作。
一是实施镇安家村供水管网安装工程。投资19.6万元,项目建成将惠及77户(约245人)居民生活用水,改善项目县群众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从一定程度上提升项目县群众饮水安全状况。二是实施农村集中供水工程维修养护项目。投资81.37万元,致力于解决我县8个已建成的农村饮水工程供水设施及配套管网的维修养护工作,预计19483人受益。三是开展农村饮水安全大核查工作。进一步摸清全县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饮水安全现状,认真查找薄弱环节,查摆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根据核查的具体情况,制定整改措施,于6月30日前全面完成整改。
三、水域岸线管理进一步规范
(一)有力推动河湖管理范围划定。
2019年,我县投入资金174.95万元,对辖县内9条河道开展了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目前、凯江划定工作已基本完成,正在进行告示牌制作,后续将开始进行桩牌埋设;凯江已经完成成果修改并待交专家复核确认,其他7条规模以下河道成果正在修改中。
(二)加快推动河湖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编制。
根据安排,我县积极开展该项工作,前期已根据《水利规划编制工作费用计算办法》进行测算并向县政府申请资金45万,待资金批复后,我县将尽快完成后续程序,抓紧时间落实规划编制。
(三)持续抓好河湖清四乱。
积极协调各级河长履职尽责,持续抓好河湖日常巡查,充分发挥河长制办公室问题分办、交办、督办职能职责,积极督促相关责任单位抓好问题整改。截至目前县镇两级河长共计开展河道巡查583次,巡查发现问题35个,均已整改完毕。
四、水污染防治进一步加强
(一)持续推进小水电站清理整改工作。
根据省水利厅《关于印发〈省长江经济带小水电清理整改综合评估指导意见〉的通知》要求,我县已完成县级综合评估报告编制、小水电清理整改管理平台电站信息填报、县级综合评估报告审查等工作。经分类汇总,长江经济带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涉及我县共有7座小型水电站,其中列入整改类6座、退出类1座。截止4月底,6座整改类电站已全部编制完成水电站清理整改“一站一策”实施方案,1座退出类电站完成水电站退出实施方案。
(二)分类施策统筹推进“厕污共治”。
在原有农村沼气池覆盖面广、使用率高,卫生厕所建成率较高的基础上,完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以“改厨、改厕、改卫”推进“厕污共治”。推进上:坚持新建与改造相结合,抓住脱贫攻坚“五改三建”、农村危房改造、新村聚集点建设等契机,按照污水集中收集处理要求同步建设管网和处理设施,对于新建的乡村公共厕所和旅游厕所实行污水处理一步到位,对农户新建房屋非冲水厕所和三格化粪池一律不予审批,对老旧非卫生厕所改建给予补助。治理上:采用三种模式治理农村污水。对于地处偏远,对排放要求不高的独居户,采用分散单户模式,运用新(改)建三格化粪池处理后,排放水作为农业灌溉用水。对化粪池进行增补,对沼气池进行功能提升和改造。对于景县、水源保护地等水质排放较高的县域,独居户采用一体化生物处理设备进行处理,3-5户的采用小院散居模式。直接利用现有沼气池、化粪池、厕所坑等收集池,再用管道收集污水进入微动力小型净化槽分散式处理设备进行处理;对于水源保护地、景县等水质要求较高县域的大中型院落(15户左右),采用院落集居模式,通过建设污水管道直接收集农户沼气池、化粪池污水,采用污水处理站(点)集中处理或者“三格化粪池+小型湿地生态”两种处理方式,确保一般地县水质排放达到一级B,核心景县、水源保护县和重点流域达到一级A标准。截止2019年底,全县农村户用卫生厕所普及率达96.65%,已有95个村37666户生活污水得到有效处理,生活污水得到有效处理村占比达87.16%。
(三)化肥农药零增长见成效。
2019年全县推广测土配方施肥53万亩,有机肥改良土壤10000亩。严格农业投入品的使用,实施柑桔、贵妃枣绿色防控,全县化肥农药施用量逐年减少,实现化肥农药零增长。
(四)废弃农膜回收利用持续推动。
在2019年废旧农膜回收利用工作基础上,2020年农膜回收利用率稳步提高,农膜回收利用率达91%,农村群众生产生活环境得到明显改观。
(五)土壤污染防治。
2018年以来,我县连续三年开展农产品产地环境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寻找污染原因,积极探索治理措施,为我县土壤重金属污染治理工作提供有效依据。建立了四个耕地质量长期定位监测点,在农业大学专家的指导下,完成了《县农业地土壤环境保护工作方案》、《县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方案》初稿。另外,完成了《县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方案》。
(六)加快推进畜禽资源化利用。
根据国家和省安排,县纳入了2020年省畜禽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县之一,项目《实施方案》备案总投资7139.73万元,建设任务为119个规模养殖场畜禽粪污处理设施改造提升、建设2个沼液收贮运专业合作社、2个有机肥厂,项目计划实施周期为二年。目前已完成规模养殖场畜禽粪污处理设施改造提升项目86个,已开工的110个规模养殖场畜禽粪污处理设施改造提升项目粪污收集池、沼气池、沼液贮存池、干粪棚等土建项目2020年计划项目已经全部完成,正在抓紧进行利用设施设备安装,2021年计划项目已经完成40%。
(七)抓好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
我县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由市政府通过BOT模式统一打包给市旌辉公司负责实施,计划投资15981.45万元,新建污水处理设施7座,污水管网125公里(三级管网72公里)。截止2019年底,各个污水处理站已建成完毕,目前正在推进实施入户污水支管道的连接,预计2021年7月完成建设任务,7座污水处理站(厂)均能投入试运行。
(八)逐步改善城市道路配套雨污水管网。
城市雨污水管网建设主要包括我县太平路和西山路,不仅对老旧的城市道路进行改造新建,同时也对老旧城市雨污水进行改造和新建,即节约了建设成本,也进一步完善了城市排水体系。截止本年度6月上旬,县已完成了太平路、西山路配套雨污水管网以及综合市场雨污治理,完成雨污水管网改造约4km,进一步完善了我县城市排水体系。计划在下半年启动镇团结路、土桥东路等道路沿线的雨污水管网新改建1.2km。
(九)城市雨污混流县域集中治理。
我县综合市场是我县城县重要的城市日常生活用品交易市场,不仅人口流量大、入驻商户多,而且我县的护城河从综合市场穿过,每日综合市场产生的生产生活污水基本上都是直接排入护城河中,不仅污染我县的城市水体,还容易造成城市内涝。对此我县启动了综合市场基础设施整治工程,对市场范围内所有排水管道进行改造,将市场内错接混接的雨污水管道从新分流,分别接入市政雨污水管道中,基本解决综合市场雨污水混流的问题。
五、水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
(一)深化农村垃圾处理“五步走”模式。
按照“户定点、组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五步走的垃圾处理“模式”,通过环卫设施覆盖到户、保洁队伍延伸到组、回收站点设置到村、中转设施覆盖到镇,使垃圾分类处理全域覆盖。通过实施“城乡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三年推进方案项目”对全县主要垃圾收转运设施设备进行了升级改造。新增对接式垃圾车4辆,村组垃圾转运车103余辆、垃圾清扫工具1000余套,升级改造镇垃圾中转站7座,全县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除设施升级外,不断深化以户为单位开展的垃圾“三分类”(即把农村垃圾分为可卖钱、可堆肥、不可回收三类),通过院落培训示范、编排顺口溜、广播天天讲等多种渠道加强垃圾分类知识培训,以分类促减量;每个村设置再生资源回收站点,通过回收站(人员)定点收、到户收,让可卖钱垃圾(再生资源)“归好位”“回各家”;按照“六个好”标准大力开展“乡镇场镇及过境段、公路沿线、四好新村(景县)为重点和村抓组、组抓院落为示范”的“三重点两示范”环境集中治理。将每月28日确定为“全民清洁卫生大扫除日”,设立并全面推广卫生院落整治基金,开展星级卫生户评选,推动100个幸福院落和1000户卫生文明户建设。同时,进一步完善“631”经费投入机制,保障长效运行。即:60%由县财政兜底、30%由村民每月“一元钱”解决、10%农村垃圾产生大户(如农家乐、商家)缴纳;完善“4个一”撬动机制。即:一元钱知责任,村民通过缴纳每人每月“一元钱”清洁费,清楚垃圾处理有责任;一块牌给荣誉,每年评选一批星级卫生文明户并悬挂奖牌带动示范;一张表评结果,由村民每年对保洁员工作进行无记名考评,决定保洁人员奖励补助和是否续聘;统一挂勾抓督促,将环境治理(主要是垃圾处理)作为年度重点工作进行考核,与综合考评排名和相关经费挂钩,通过月晒、季考、年评+曝光、问责、奖惩等手段,督促乡镇主官抓环境整治,通过不断强化责任落实落地,提升了全域环境治理效果。
(二)强化河湖水环境治理。
按照属地原则,各镇及县综合执法局积极对境内河湖水环境问题进行清理整治,截止目前共计出动人力800余人次,出动打捞船350余次,累计打捞、清理水生植物等杂物50余吨,有效控制了水生植物的生长蔓延,确保水面干净整洁。
六、水生态功能进一步提升
水土流失治理有效防控。全县始终把预防监督作为水保工作的生命线,全面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严把水保方案审批关,依法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2021年一月至今,全县完成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13个,做到了审批规范、无偿服务、要件齐备。积极开展长江经济带水土保持执法检查,全县生产建设项目检查32余次,发现问题9个,并通知业主尽快整改完成,督促各类生产建设单位开展水土流失综合防护;加强镇幸福村的国家水土流失监测点日常管理,监测数据每季度上报省水土流失监测总站,能有效为水土流失监测提供科学的数据。上半年共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64.5万元,并全部缴解入库,做到了审批项目应收尽收。
七、执法监督机制进一步健全
(一)河道砂石盗采乱点乱象整治“红黄绿”挂牌警示工作。
一是及时督促镇抓好落实河道砂石资源属地管理主体责任,强化网格化管理,建立分级监管机制,设置镇级监管人1名,村级监管人5名,组级监管人15名。二是严格按照巡查制度开展日常巡查、建立台账,2021年至今共开展巡查56次,其中夜间巡查8次,开展联合执法5次,及时封堵下河车道4条。三是巡查发现镇盗采砂石案1件,共计盗采量2立方米,给予1万元行政处罚,已结案。四是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农村饮水专项排查、日常巡查期间对群众宣讲《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大力宣传我市、县打击砂石盗采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以求最大发动群众力量进行监管。
(二)推行河道砂石采运管理单制度。
我县境内河道全面实行河道禁采,现仅有市县段(、镇)河道治理工程及省市县镇河防洪治理工程2处在建工程,为保障河道砂石采运规范,及时印制并向承建方发放《河道砂石转运证明》《省河道砂石采运管理单》共计200份,要求凡是未开具采运管理单及转运证明的河道砂石一律不得转运,一经发现全部视为非法盗采,将严肃查处相关人员的责任。
河长制范文4
2017年,全市着力构建市、镇两级河长制办公室,承担河长制日常事务。落实市、镇、村三级河长全覆盖,建立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全面覆盖、无缝衔接、责任到人的网格化推进,各项机制体制全面建立,2018年转入治河护河新阶段。
一、
根据省、徐州市河长制工作部署,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高度,全面实施河长制,着力抓好河湖污染治理,强化突出问题整治,加强治水能力建设,健全河湖保护管理机制,努力让我市的河更畅、水更清、岸更绿、景更美。
(一)、严格方案编制、规范引领、措施落实。一是编制完成三乱专项整治方案,明确重点整治为四河一湖违章清除工作。二是按照省、徐州市工作要求,结合实际,编制2018年全市河长制工作计划和河长制工作要点,统领各项工作开展。三是编制完成生态河湖行动计划初稿,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修编完成后上报市政府。
(二)、加强河长治河护河工作。一是依据《江苏省河长湖长履职办法》、《河长制工作规范》要求,组织23名市级河长于4月15日前全部完成第一季度巡河工作,共完成由河长签发任务交办单22件,办结18件,4件正在办理;二是做好徐州市级河长巡河工作。完成活动方案编制、河长汇报材料撰写、上下衔接等工作,为徐州市级河长治河护河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三是第二季度河长治河护河工作开已经印发文件通知,要求各河长结合一河一策年度工作部署任务,对第一季度工作任务进行回头看。
(三)、强化信息报送、专题宣传工作。一是完成水利部河长制信息平台大沟级以上河库信息、河长信息的录入工作,并定期维护更新上传河长治河护河相关资料。二是编制完成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简报7期,报送徐州河长办信息15条。三是今年6月5日是第4个环保日,为积极参与“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主题活动,制作宣传展板、宣传条幅和宣传单走上街头广泛宣传水生态文明建设、水资源保护、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等治水理念,全域化、系统化推进全市河湖生态环境建设,打造人水和谐的美丽新新沂。四是省委组织部、省水利厅5月2日举办第147期领导干部河长制专题研究班我市作为徐州市唯一(县、区)河长制工作交流材料列入汇编。五是积极和电视台对接,提供相关素材,参与现场录制,已经完成10分钟的河长制专题宣传片。
河长制范文5
关键词:“河长制”;水环境;管理模式
中图分类号 X32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7731(2016)07-86-02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日益加快,城市人口的日益增多,城市河道出现不同程度的污染,尤其是部分河道常年呈现黑臭状态,给周边居民生活带来很大困扰,也严重影响了城市形象。根据《南京市环境状况公报》(2014年)[1],全市监测水环境断面(点)250个,155个断面水质达到功能类别标准,达标率仅为62%,省控、市控入江支流达标率在全省居后,内、外秦淮河、金川河等主要内河水质,按流域评价标准仍不达标,城市河道普遍存在黑臭现象。南京市虽然已基本建立起对各区政府的大气环境质量的刚性考核机制,但确未覆盖至水环境质量。在尚未形成水环境质量刚性考核机制前,水环境“河长制”作为重要的考核管理手段,可以使各区进一步重视水环境质量,推动各区积极开展水环境治理,继而有效提升水环境质量。
2015年4月,国务院正式下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即“水十条”。“水十条”明确了2017年消除黑臭、2020年3类以上水体达到省“水十条”要求等具体目标,而对比南京市目前现状,差距甚远。因此,亟需出台多类政策和措施,加强水污染防治的顶层设计,从市级层面需要建立一套水质监测评价和目标责任体系。2013年,南京市政府正式印发了《南京市河道水环境河长制管理工作考核办法(试行)》,通过“河长制”管理工作,对管辖范围内的河道逐条明确由各级党政领导担任河长,负责落实该河道的整治和管理等各项措施,明确属地政府责任,以重点断面达标为目标,推动开展综合整治工作,以实现河道水质与水环境的持续改善,保障和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2]。
1 南京市“河长制”管理情况
1.1 “河长制”管理考核内容
1.1.1 明确“河长制”管理范围 南京市对于河长制河道实施市、区两级管理,市级河长制河流包括除长江干流、湖库以外的功能区水体、全市所有入江河道、以及被市民广泛关注的主要河道,跨区(园区)的设出入境断面及控制断面;区级河长制河流则由各区(园区)自行梳理、确定,确保区(园区)内主要河道全覆盖。截至2015年,南京市共有107条河道纳入“河长制”河道管理。
1.1.2 明确“河长制”管理考核方式 按照市、区政府两级河长制河道管理体系,对各区政府的水环境河长制管理工作开展考核。主要包括各区自查、市管理部门日常督查、年度考核等方式。
1.1.3 明确考核内容及评分方式 考核方式分为单条河道考核与区政府综合考核,其中单条河道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水质目标、水环境整治工作及河道管护等3个方面;区政府综合考核内容包括辖区内河长制单条河道考核情况、区级河长制管理机制建立情况、媒体曝光情况等。
1.1.4 考核结果的应用 根据考核评分将考核结果划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3个等次并向社会公开,向市督查部门进行通报,同时将水环境河长制年度考核结果纳入区长(园区主任)环保目标责任制、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责任制等考核。
1.2 “河长制”管理考核成效
1.2.1 工作机制基本建立 “河长制”推行2a以来,市、区两级均高度重视河长制管理工作。在市级层面,基本上形成了常态化的部门协作机制;在区级层面河长制工作组织协调也较为顺畅,其中江宁区等专门成立河长办,统筹区内河道管理工作。
1.2.2 水环境质量有所提升 实施河长制管理后,各区水环境整治积极性明显提升,针对辖区内黑臭河道,按照整治计划,通过采取截污、清淤、生态治理等综合措施,基本消除了已整治河道的黑臭现象,水质得到了一定的提升。如江宁区外港河下游段、六合区护城河、浦口区城南河、建邺区向阳河、玄武区玉带河等从原来脏乱黑臭变为水清岸洁,已成为市民休闲新去处。
1.2.3 通过长效管理稳定成效 各区已基本建立了河道日常管护机制,定期打捞水面及两岸漂浮物,同时对相关具备条件的河道实施引水补水。建邺区、江宁区、六合区、河西管委会等已形成了较好的长效管理措施,水面漂浮物较少、引水补水机制完善,对水质基本稳定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2 南京市“河长制”工作存在问题
2.1 河长制工作机制还不完善 个别区未充分重视河长制管理工作,尚未建立有效的管理工作机制,使得相关工作难以推进和开展,区域内河流黑臭现象仍然十分普遍。
2.2 水质达标率较低 部分河道综合整治工作滞后、雨污分流后的管网尚未完全切换到位、部分管网疏于管养等情况,污水下河现象屡见不鲜,尽管引水补水常态化,但仍然成效不大。
2.3 整治计划的总体规划性不强 河长制河道要求“一河一策”,按照属地管理,具体整治工作落实在各区。但由于城市河道一般都是连贯相通的,存在上下游的关系,而各区的整治方案自行确定,导致了河道整治计划总体规划性不强。因此,目前存在着上游区(园区)未进行整治,下游区(园区)已开展了整治,导致下游区(园区)整治效果不明显的情况。
3 意见与建议
3.1 建立健全“河长制”工作机制 明确部门责任,建立有效的工作机制,梳理区域内河流,纳入区级河长制管理,按照河流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治方案并按期推进实施;同时,根据属地管理原则,落实辖区内河道管养责任部门,建立长效的管养机制,做好河道管护工作。
3.2 持续推进河道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进一步加快推进河流汇水区排水达标区建设,加强对河道沿岸排口的排查,对污水下河现象进行整治,切实改善河道水质。
3.3 强化水质异常应急联动机制 加强对河道周边污染源的监管,纠正不规范的排水排污现象;建立有效的河道监测、巡查工作机制,加强部门间的应急联动,确保水质异常时能够及时处置,对河道污染问题要向社会信息公布。
参考文献
[1]南京市环境保护局.南京市环境质量状况公报[R].2014.
河长制范文6
一、工作推进情况
镇、村河长巡河情况。11月以来,镇河长带队,对大渡河段、大渡河杵泥段大渡河支流、顺河堰水利工程开展巡查工作,巡查过程中我镇镇河长以及工作人员发现排污污染潘沟河道,经过向荥泸路指挥部协调,责令该单位进行整改并督促所属村级河长和巡河员切实履职,加强巡查,以确保我镇河道流域河清、水净、岸绿。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通过巡查,我镇河长制工作还存在一下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宣传力度还需加强,镇村两级河长以及辖区内的巡河员能及时并高效的开展定期的巡查,但各村村民群众对保护河流和保护水资源的意识还不够,还需进一步加强宣传。二是部分河长和巡河员工作责任心不强,在巡河过程中走过场,没有做到全流域全方位的巡查,对河流死角,以及盲区未及时发现问题和及时整改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