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养老保险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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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养老保险

商业养老保险范文1

一、不同区域社会养老保险以及商业养老保险的发展协调度模型实证分析

(一)协调度模型

1、协调度以及协调度模型。

本文笔者指出,协调度具体是指度量系统之间或系统组成要素之间在发展演化过程中彼此和谐一致的程度。协调度的应用,不仅体现在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当中,还体现在区域经济与社会发展当中,此外,在社会养老保险以及商业养老保险当中也有一定的涉及。就协调度的计算模型来说,有很多的方法去进行计算,各种计算模型之间有利也有弊,本文论述区域社会养老保险以及商业养老保险之间的协调性发展,主要运用的就是廖重斌的协调度模型,该模型既涉及社会养老保险的综合发展水平,也涉及商业养老保险的综合发展水平,此外,它还论述了社会养老保险以及商业养老保险的综合评价指数以及两者之间的发展协调度,由此可见,正确、科学的理解廖重斌的协调度模型能够最大限度的实现中国养老保险体系的健全以及发展。

2、对社会养老保险与商业养老保险发展协调度进行判别以及等级划分。

21世纪的今天,为科学的对社会养老保险与商业养老保险协调发展的程度进行明确的划分,本文将两者之间的协调发展度分为10种,又将10种类型的数值介于0到1之间,在参考了其他学者研究的基础上,将0—0.09的分为极度失调衰退型,0.10-0.19的分为严重失调衰退型,0.2-0.29的分为中度失调衰退型,0.3-0.39的分为轻度失调衰退型,以此类推,0.8-0.89的分为良好协调发展类,0.9-1.00之间的分为优质协调发展类。

(二)实证分析

1、选取的指标以及数据的来源。

就本文选取的指标以及数据的来源而言,必须要遵循一定的科学性、独立性以及针对性,只有这样,选取出来的指标或者数据才能最大限度地满足社会养老保险与商业养老保险发展协调的需要。为此,我们在选取数据的时候必须要结合社会养老保险与商业养老保险这两个系统的实际特点,在参照其他研究者指标使用情况的同时,综合保费收入、保险密度以及保险的深度进行分析。值得重视的是,本文所选取的指标或者数据必须始于《中国统计年鉴》,这样选取出来的数据才会更加的可信,更加的科学,此外,数据最好是近年来的数据,本文选取的就是来源于《中国统计年鉴》2007-2012年的数据以及来自于中国保监网站上公布的统计数据资料,根据这些资料或者数据进行整理、计算,得到的结果也更加的让人信服。

2、协调度测量的相关步骤。

上文谈到,协调度的计算方法有很多,本文根据廖重斌的协调度模型,将社会养老保险与商业养老保险发展的相关步骤做了如下总结:首先,要采取科学、可行的方法对上文我们收集到的资料进行标准化处理,这有利于消除数量级以及量纲对中国养老保险发展的影响。针对具体的标准化方法,本文主要用正向指标进行论述,用文字叙述则是:指标的标准化=(指标的原始值-最小指标的原始值)(/最大指标原始值-最小指标原始值);其次,利用廖重斌的协调度模型中的相关公式,可以计算两个子系统之间的综合发展水平。针对保费收入、保险密度以及保险深度三者重要性水平差不多的情况,我们可以赋予各指标相同的权重,也就是0.33;再次,再利用相关公式计算两个子系统之间的协调度。本文取两者之间的协调度为K=2;然后,再利用廖重斌协调度模型中的相关公式,采用线性加权法计算两个系统之间的综合发展程度,在分析我国社会养老保险与商业养老保险发展现状的基础上,明确两者对我国养老保险体系建设的作用,本文笔者经过一系列的研究,将两者的权重分别取值为0.3以及0.7;最后,利用以上求得的各种数据,根据有关公式计算两个系统之间的发展协调度,最终实现研究的目的。

二、实证的相关结果分析

(一)省级区域的数据实证结果及分析

1、静态的分析。

根据协调度划分的相关标准以及等级,再根据社会养老保险与商业养老保险发展协调度的均值,我们就可以将全中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协调度划分为不同的层次,比如为极度失调衰退类、福建为中度失调衰退类,相反的,北京为良好协调发展类,上海为优质协调发展类,值得注意的是,青海、广西、江西为轻度失调衰退类,内蒙古、贵州、河南、海南等地为濒临失调衰退类,河北、吉林、浙江、安徽等地为勉强协调发展类,黑龙江、山东、湖北以及广东等地为初级协调发展类,江苏、四川为中级协调发展类。经过以上分析,我们了解到属于濒临失调衰退类的有6个省份,属于勉强协调发展的有9个省份,属于初级协调发展类的有7个省份。由此可见,中国不同区域、不同地方社会养老保险与商业养老保险协调度差异比较大,就全国而言,属于可以接受的协调度区间的省份有20个,不可接受的有11个,这表明我国整体的社会养老保险与商业养老保险发展协调度属于勉强可以接受的类型,它还需要国家以及政府的不断努力,不断的去提升。

2、动态分析。

相关研究结果表明,至2011年,我国有21个省份的社会养老保险与商业养老保险的发展协调度处于上升阶段,其中最为明显的地区就是广西、四川以及重庆,有人会有疑问,为何这三个省份的发展会如此显著,究其原因,是三个省份社会养老保险以及商业养老保险的综合发展水平都有明显的提高,相比较而言,全国有大概10个省份的发展协调度呈现下降趋势。综合全国的水平我们可以看出,目前我国不管是社会养老保险还是商业养老保险的综合发展水平,都有明显的上升,当然,商业养老保险的发展速度始终要快于社会养老保险的发展水平。

(二)四大区域之间的数据的实证结果以及相关分析

综合各种因素,我们将我国分为东部、东北部、中部以及西部四个区域,再结合协调度模型相关的计算,可以得出四个区域2006年至2011年之间社会养老保险与商业养老保险协调性发展的相关数据。数据分析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1、就东部地区而言,社会养老保险与商业养老保险的发展十分的稳定,数据大多在0.77-0.99之间,不管是哪一年,其协调发展的水平都要高于其他三个地区,由此可见,东部地区属于中级协调发展类别;2、就东北地区而言,社会养老保险与商业养老保险的发展协调度数据大多在0.26-0.77之间,各年间的波动也很大,属于濒临失调衰退期;3、中部地区即使在2009-2011年的发展协调度略有下降,但总体还是十分稳定的,这表明中部地区是属于中度失调衰退型;4、就西部地区而言,处于2009年之外,其他各年社会养老保险与商业养老保险发展的协调度都呈现出增长的趋势,但其总体的发展水平并不高,属于轻度失调衰退类。

三、结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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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社保传来资金缺口的危险信号时,更多的人把眼光瞄向了商业保险,那商业养老保险,能保障养老的需要吗?针对这一话题,记者在微博上发起了一个调查,结果显示,52%的被调查者认为不能,34%的人选择了不确定,14%的人认为自己从商业养老保险中获益了。

陈先生就是从中受益的老人。1993年,当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早期商业养老保险获准推出时,他所在单位的人事部门统一为员工认购了数额不等的保险产品。根据保险条款显示,投保人陈先生,时年32岁,趸交保费21420元,60岁后,连续10年每月可固定领取1525元。

陈先生说:“退休后,我每月还可以领到1500多元,再加上社保的,共领取2000多元,基本够我的养老需求了。”

保险是最好的养老储备补充

有社保了,还要保险吗?

保险专家表示,商业保险作为社保的补充,也是养老储备的最好补充。一般而言,社保只够一个人生存最基本的需求,相当于米饭,是每天都要吃的;而商业保险就是小菜,是你想吃得更好点,自己额外添加的小菜。

在美国,商业养老保险是个人养老金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截至2010年,美国70%的家庭拥有人寿保险,主要是定期人寿保险和终身人寿保险两种传统型险种。数据显示,2009年,美国商业保险密度和深度分别是3710美元和8%,远高于595美元和7%的世界平均水平。

不过专家也表示,即使在一个商业养老保险业如此发达的社会,商业保险也仅作为个人养老账户的一个组成部分,与企业年金(401K)、个人退休账户(IRAs)等共同支撑国民的老年生活。

分红型养老险可抵御通胀

据了解,目前市场上可以作为养老金积累的险种大致分为四类:传统型养老险、分红型养老险、投资连结保险和万能型寿险。

太平人寿理财师张敬霞分析说,这四类产品相对而言,传统型和分红型养老回报的额度较为确切,投入较少,适合一般工薪阶层;而投连型和万能型等新型寿险由于投入较高,适合投资意识较强、高收入的人群。

“现在市场上最畅销的还是分红型养老险,这类产品一般具有保本+保息+收益分红的特点,可以有效地抵御制通胀。”张敬霞说。

选择有递增的养老金领取

保险专家提醒,在目前的养老保险产品中,最好选择领取年龄早的,可以自由支配领取时间的,同时每年有递增的,这样就不会因为物价上涨而影响生活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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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养老 商业保险 保障 税收

一、我国养老状况的基本特点

(一)人口老龄化问题日趋严重

人口老龄化问题是任何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都必须面对的问题。按照国际通例,一个国家或者地区的65 岁以上人口数量占到该地区7%或者60 岁人口占到10%以上就标志着一个国家进入了老龄化的社会。我国最新一期的人口普查数据显示,截至2001 年12月,我国65 岁以上老年人已经占我国社会总人口比例的7.1%,标志着我国已经正式进入了老龄化的社会。另据预测,到2020年,我国老年人总占比将约为16%,到2030年,该比例将达到25%,到2050年,可能高达30%,将比同时期世界平均的老龄化水平高出10%。

(二)传统家庭养老方式将被社会化、市场化养老替代

研究表明,60岁以上人群,收入水平越高,越有意愿选择社会养老,另一方面,客观上未来中国的“421”家庭如何解决好养老问题,将很大程度上影响到经济发展以及社会稳定。

(三)更加多元化的养老需求,更加多样化的养老服务

现阶段,我国社会养老问题的焦点在资金上,但从长远来看看,老年群体更需要的是由社会所提供的各种养老服务,例如:老年护理服务、老年医疗服务、老年精神健康服务、老年文化生活服务以及临终护理服务等等。

二、社会养老保险的不足

社会养老保险是国家为职工有年老退休后可以获得由政府、企业、个人三方共同缴纳的养老基金,而制定的一项制度。但养老保险在实行多年以来,由于监控力度、金融通胀以及不合理的分担机制等问题,越来越走向不健康的发展方向:社会养老保险立法强制性不足,养老保险在扩大覆盖面上非常有限;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缺乏保值、增值的机制;养老保险费分担机制不合理,其主要表现是用人单位缴纳比例为80%,个人为20%,而政府几乎没有承担费用,却使得企业在养老保险的缴纳上承受着过重的负担;社会养老保险目前仍不能实现跨地域缴纳和领取,对于职工早前已缴费用和退休后的领取会产生较大的障碍。

三、我国商业养老保险的现状

(一)商业养老保险定义

商业养老保险是以获得养老金为主要目的的长期人身险,它是年金保险的一种特殊形式,又称为退休金保险,是社会养老保险的补充。商业性养老保险的被保险人,在交纳了一定的保险费以后,就可以从一定的年龄开始领取养老金。这样,尽管被保险人在退休之后收入下降,但由于有养老金的帮助,他仍然能保持退休前的生活水平。

(二)我国商业养老保险的优点

1、在养老体系中起到社会养老保险的重要补充。当社会养老保险存在各种发展和保障瓶颈时,商业养老保险的补充作用尤为明显,目前我们的商业保险公司遍布全国,保障覆盖面甚广。个人在一定经济能力前提下投保,可获得保险公司的收益,在年老后按合同约定每月领取养老金。此外,商业保险在缴纳与领取上比社会保险灵活很多,不受地域限制。商业养老保险是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必要补充,是社会养老保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2、在完善养老金积累增值机制方面,商业养老保险优势明显:第一,商业养老保险具有长期增值的机制保障。寿险公司以实施长期稳定的投资策略,谨慎承担着养老基金管理的责任,,保障未来养老资金保值增值。第二,人们可以通过购买不同额度的商业养老保险或组合险种,积累适合个人养老需求资金,有效保证自身的生活品质。第三,我国保险法及相关法规不允许经营长期寿险业务的商业保险公司破产,这在法律上确保了商业养老保险的支付安全。

3、在构建养老服务体系方面,商业养老保险可以充分运用市场机制,依据社会养老服务的现实需求,引导各种社会资源进入养老领域,实现养老资金的有效归集,大大促进老年护理服务、老年医疗服务、老年精神健康服务、老年文化生活服务以及临终护理服务等方面的发展,促进多层次养老服务市场及社会化养老服务机制的完善。

4、个人商业养老保险在规划个人及家庭养老计划方面的优势。货币具有时间价值的特点决定了我们手中的现金价值随着时间的推移不断缩水。据统计,1999年以来,CPI不断攀升,举个例子,假设北京一个普通家庭现在一年的生活费是8万元,预计通货膨胀率为6%,那这个家庭在30年后仍然保持现有生活品质的年生活费用则需46万!个人商业养老保险在抵御通胀及保障人们老年生活方面具有以下优点:

第一,社会养老保障体系中,基本养老保险的保障水平低,企业年金使得个人没有主动权和选择权,只有个人商业养老保险可以自己决定并根据自己的能力进行自主规划,。第二,追求本金安全、收益适度、抵御通胀是个人商业养老保险的基本原则,是它与一般资金投资追求收益最大化原则的区别。第三,个人商业养老保险在某种程度上具有强制储蓄的特点,对于平常消费偏好较高、储蓄水平较低、理财习惯较差的人群而言,更为稳妥和有效率。第四,对于家族成员有长寿历史的人群,选择个人商业养老保险可以实现 “活的越久,领的越多”,这是其他任何理财方式无法比拟的。

(三)我国商业养老保险的不足

1、我国的商业养老保险普及程度不高。目前企业及个人购买商业养老保险的意识还较为淡薄,即使购买,也只是很少量,因此,该险种在中国市场的深度和广度并不高。2008年以来,我国年金受托管理资产从946.75亿增长到7135.3亿元,年金投资管理资产从886.18亿增长到6320.26亿元,而企业年金缴费只是从489.48亿增长到了1744.3亿,

2、商业养老保险在税收政策方面的缺陷。我国商业养老保险方面的税收政策目前没有一个成型、完整的体系,比较零散和初级,随着养老体系需求的不断升级,商业养老保险的发展,现有的商业养老保险税收政策的缺陷也在不断暴露:税法对商业养老保险方面的税收优惠规定的缺失;没有考虑个人购买养老保险的税收优惠等等。

五、我国商业养老保险的发展

(一)创新促进商业养老保险发展。当前,我国正处于快速人口老龄化的初期,各商业保险机构应抓住机遇,借鉴国际经验优势,通过服务创新、产品创新、经营模式创新、盈利模式创新,捕捉更丰富的市场机会,发掘客户更深层次的养老需求,不断加快商业养老保险发展。

(二)推广商业养老保险特别是个人商业养老保险,提升人们的投保意识,通过专业人士的建议,引导人们选择适合自身的商业养老保险产品。

(三)商业养老保险税收政策的完善及监管。第一,个人交商业养老保险部分的金额,应在个人所得税税前按比例扣除,鼓励个人自行解决养老,减轻社会老龄化带来的养老问题。第二,严格税收监管措施,在给予商业养老保险税收优惠的同时,加大监管力度,避免造成税收漏洞。

(四)从法律上制度上保证商业养老保险有法可依、有条不紊地发展。严格执行商业养老保险资金的管理、投资和发放情况的登记审查制度,防止舞弊行为,保证养老保险基金的安全性及有效性。无论是“优惠政策”还是“监管政策”,力争都要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只有这样,才能促进商业养老保险立足眼前、长远发展,商业养老保险的明天才更美好。

参考文献:

[1]CEIC 经济数据库

[2]孙祁祥,保险学,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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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口老龄化问题日趋严重。

据统计,我国2008年60岁及以上人口所占比重达到了14.01%,预计到2020年老年人将占总人口的大约16%,而到2030年可能高达24.5%。至2050年,在每100人中就有30左右的60岁以上老人,将比同时期世界平均的老龄化水平高10个百分点。可见,我国人口老龄化的速度大大高于世界平均水平。

2.在未来20年“人口红利”消失,抚养比大幅提高

中国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的预测显示,中国劳动年龄人口比重2013年左右达到最高值72.1%,从绝对数量看,在2016年左右达到9.97亿左右,随后将逐年下降,人口红利消失,抚养比提高,进入人口负债。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人员与退休人员之比,从20世纪90年代的10:1迅速上升到目前的3:1。预计到2050年,人口总抚养比超过50%。

3.传统家庭养老方式,将被社会化养老替代

有调查显示, 60岁以上的人群养老意愿选择社会养老的人群比例,随收入增加而增加,随65岁以下明显高于65岁以上,大约在36%-71%之间。在人们主观上摒弃家庭养老方式,客观上未来家庭已经不具备照顾老人的条件,试想2030年2个“独二代”面对1个“独三代”子女、4位退休“独一代”父母、3-8位高龄祖父母时,如何解决好养老可能成为影响经济社会稳定的紧迫问题。

4.未来养老需求将多样化,服务标准要求高

现阶段,我国社会对养老问题的关注点主要集中在养老资金上,但从长远看,老年群体不仅需要有资金保障,而且需要社会提供各种养老服务,包括老年医疗服务、老年护理服务、临终护理服务、老年文化生活服务等等。

二、对于未来养老问题的解决措施

要满足未来社会的多样化养老需求,保证20年后规模庞大的养老人群在养老与退休生活水平不下降,这就要求未来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至少要达到三方面要求:

(1)健全养老资金长期积累及增值机制,储备充足社会的养老资金。

(2)完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能够提供多样化多层次的养老服务。需要尽快建立社会化的养老综合服务体系,进行大规模的养老基础设施建设。

(3)培训和储备足够的专业化服务人员,提供老年医疗、老年护理等服务。

社会保险在一定程度上的确可以解决我国的养老问题,但是正如前面所说到的问题,老年人对于养老的需求越来越高,社会保险主要致力于整体性的养老,是宽范围的养老,而针对个人的诉求,往往不能够满足。而商业保险在这方面就具有极大的优势,因为它是针对个人的保险,是一种商业行为。这仅仅是区别之一,还有许多的问题都是社会保险所不能涉及或者无能为力的,这就需要商业保险发挥作用。我们不能仅仅把眼光聚集到改变社会保险上,应该具有发散向思维,多条路走,总是好的。

三、相对于社会保险吗,商业保险在养老方面的优势

我们不仅要加强社会保险在我国未来养老保险中的作用,同时也应当重视商业保险在养老方面的巨大优势,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充分调动整个社会商业保险业加入并投入资金促进我国养老事业的发展,弥补社会保险的不足,解决我国将要面临的养老问题。在阅读了大量的资料之后,我认为商业保险在养老方面有如下优势:

1.在完善养老金积累增值机制方面

商业养老保险具有长期增值的机制保障。人身保险产品具有长期增值的特点,人寿保险公司根据精算原则,谨慎承担养老基金管理责任,以长期稳定的投资策略,保障未来养老资金保值增值。从世界范围看,经营商业养老保险的人寿保险公司基本都有可靠经营成果,收益一般高于储蓄。其二,商业养老保险具有较完善的法律保护机制。我国保险法及相关法规对人身保险公司的经营和监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为切实保护被保险人的利益,法律不允许经营长期寿险业务的商业保险公司破产。保险监管部门的依法严格监管,将会确保商业养老保险的支付安全。其三,商业养老保险可以满足个性化资金积累需求。商业养老保险是商业合同,人们可以通过购买不同额度的商业养老保险,积累适合个人养老需求资金,有效保证退休后生活水平不下降。

2.在构建养老服务体系和提高养老服务能力方面

商业养老保险作为运用市场机制引导社会资源进入养老领域的重要途径,可以实现养老客户的有效聚集、养老资金的有效归集,形成确定的、可量化的社会养老服务现实需求,将会直接拉动养老设施、老年医疗、老年护理和临终护理等养老产业链的成长和发展。同时,发展商业养老保险,也有利于培育包括基本生活保障、个性化养老生活服务、养老精神生活服务等多层次养老服务市场,促进社会化养老服务机制的完善,从而建立起适应我国未来养老人群多样化需求的整体综合服务体系

商业养老保险经过前些年的快速发展,在社会养老保障体系中的地位明显提升,国家对发展商业养老保险越来越重视,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有利于商业养老保险发展的政策措施。当前,我国正处于快速进入人口老龄化的初期,各商业保险机构应抓住机遇,紧密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学习借鉴国际有益经验,发挥商业保险在养老产业的先天优势,依靠自身努力,通过产品创新、服务创新、盈利模式创新、经营模式创新,积极捕捉市场机会,发掘客户潜在的养老需求,加快商业养老保险发展,为建立健全我国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提高广大养老人群的福祉做出应有贡献。

当然,对于未来的问题及挑战,我们不能将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割裂开,要把他们相互融合,相互补充,达到一种和谐的统一,为我国未来几十年将要面临的巨大养老问题奠定一个良好的基础,未雨绸缪,做好准备。

参考文献:

[1]吕其穗.浅谈我国社会养老保险的现状与对策[J].广西轻工业,2011年(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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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老龄化的社会现状

分析中国人口发展的相关研究可以发现,中国已经进入老龄化社会,到2020年,中国的老年人口会达到2.48亿,到2050年,中国的老年人口会突破4亿,急剧增加的老龄人口直接推动了养老问题的扩大化。政府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均会承受巨大的压力,同时中国老龄化问题表现出的城乡不平衡及地区不平衡也会加剧养老问题的恶化。因此充分研究养老保险的发展,构建养老保险的商业化发展模式成为解决养老问题,尤其是占60%的农村老龄人口养老问题的根本出路。

1.2农民市民化的新发展

随着中国经济的持续深入发展以及城市化水平的不断扩大,越来越多的农村人口进城务工以及小城镇的不断建设使得农村市民化成为未来发展的趋势,尤其是近些年来,更多的农村土地成为工业用地,失地农民生活成为社会学领域关注的重要问题。失地的这部分农民需要被纳入到社会保障的范畴中,但现阶段中国的社会保障体制不完善,无法在短时期内充分吸纳如此多的人口,因此充分挖掘养老保险的社会属性,对养老保险进行产品定价成为摆在政府面前的有效解决农村养老保险问题的重要途径。

2模拟农村养老保险产品定价

2.1模拟农村养老保险模型的基本思路

从商业属性分析农村养老保险产品,其价格包括纯保险费用与交易费用两部分,其中纯保险费用为收缴部门为投保人提供的养老保障,即规定年限后收缴部门向被保险人支付养老金。交易费用为投保者支付给收缴部门的保险费减去收缴部门向投保者支付的养老保险产品价值。模拟农村养老保险主要是指养老产品的需求者将养老保险费用的一部分资金用来投资以获取投资收益,在达到领取保险金年龄时领取的为其年轻时所节省下来的收入,即养老产品需求者在其年轻时的投资与储蓄在年老时成为积蓄来完成自己的养老行为。养老产品的需求者可以从成本的角度分析,是从收缴部门购买养老保险来获取产品的价值还是选择模拟养老保险方式获得产品的价值。

2.2模拟农村养老保险模型的基本假设

假设1:投保者在劳动阶段将其部分劳动收入用来投资,在其养老阶段其需要的资金来自于其投资的收益。假设2:投保者在工作阶段投资的收益成为其养老阶段养老金的来源,即投保者的投资收益完全被自己的养老所消耗。假设3:投保者购买养老保险的目的仅限于养老,而不是意外保险等,其投资的目的也仅限于获取与养老保险产品价值等同的养老金。假设4:投保者在养老阶段领取的养老金可以按月领取,每年领取的金额相同,也可以在不同阶段领取不同金额的养老金。假设5:投保者养老保险产品按年缴纳保险费用,每年缴纳的费用相等,如果投保者按照模拟养老保险的方式,则在其工作的阶段中每年用于投资的金额也相等。假设6:投保者缴纳的养老费用仅考虑个人的养老问题,而不考虑个别的投保者在工作或者养老阶段死亡而对纯保险费用产生影响。投保者完全自己投资自己养老,不依赖别人养老,同时也不为别人养老。假设7:投保者采用模拟养老保险的方式进行养老投资,投资的收益按照复利方式计算,且保持相等的投资收益率。

2.3模拟农村养老保险产品的价格

根据上述假设,本文提出,假定投保者在劳动阶段,其起始时间为年,在年年末开始缴纳保险费用,持续m年,即在年初停止缴纳。每年缴纳的保险费为,在假定货币时间价值恒定的状况下,投保者共缴纳元保险费,在第年时投保者停止加纳保险费,且从年年初开始领取养老金,持续领取n年。投保者每年领取的养老金为元,;假定货币时间价值恒定,则投保者获取养老金为元。

2.4模拟农村养老保险产品价格的比较

为方便对模拟农村养老保险产品价格与实际养老保险产品的价格进行比较,假定投保者在购买养老保险产品是采用年初缴纳报销费的形式,缴纳的年限与模拟养老保险产品形式相同,实际缴纳的年度保险费为,实际缴纳的保险费现值为,则从投保者角度分析,与差为投保者获取养老保险产品价值的现值,交易费用大,则养老保险支付的保险费价格就高。同样也可以用与的比例值来分析投保者支付保险费用现值所获取的养老金现值,这一比例越小,则说明其所获得的养老金越少,养老保险的相对价值就会提高。在养老保险产品的价值固定时,养老保险的保险费用与模拟养老保险的费用比值就能反映出投保者获取元养老保险现值的养老保险产品所支付的保险费现值。

3结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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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农村养老市场 商业保险

实现农村人口的老有所养是我国广大农民最梦寐以求的愿望,同时也是当前我国政府开展支农惠农工作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但是长期以来由于受各方面因素的影响,农村商业养老保险业务发展缓慢,没有形成应有的规模。在这样的背景下,如何建立起一套完整的、全面的、行之有效的农村商业养老保险体系,对我们的研究提出了理论和现实上的挑战。

一、目前我国农村商业养老保险现状

随着中国保险市场的进一步对外开放,保险公司间的竞争日益加剧,从市场构成和分布上分析,目前的竞争主要集中在城市,我国13亿人口中有9亿多人口在农村,农村是我国潜力巨大的保险市场,在城市业务竞争日趋激烈的今天,尽快开拓农村市场,是保持商业保险业务持续健康发展的新的增长点。

另一方面我国农村对商业养老保险也有现实的需求。主要包括:

1.农村人口老龄化对养老保险有极强的需求

目前,我国乡村人口的老龄化程度比城镇更严重。农村人口老龄化会逐步改变人们消费及储蓄结构,提升人们养老的危机意识,为商业养老保险在农村的开展留下广阔空间。

2.农村家庭结构小型化增加了对养老保险的需求

随着农村经济社会结构的变迁,中国农村家庭结构小型化的趋势日益明显。农村家庭结构小型化改变了人们“养儿防老”的观念。农民养老观念的变化,为农村商业养老保险的发展提供了需求空间。

3.特殊农民群体的人身保险需求

如失地农民或农民工的保障需求。城市化使得大量农民离开相依为命的土地。失去土地后的农民对养老保险提出了高质量要求。

既然如此,那么当前农村商业养老保险业务发展缓慢的原因究竟何在呢。

二、农村商业养老保险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1.政府利用财政金融政策支持农村商业养老保险发展的作用没有真正发挥出来

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探索始于20世纪80年代,但是研究思路主要集中在社会保障资金筹集、使用,养老基金投资运营方式和现收现付制与积累制选择等方面。事实上,我国财力有限,因此现阶段我国建立全国范围内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还存在很大的难度,引入商业保险参与对于养老保险体系的完善有很大的积极作用。

2.制约我国农村养老保险市场发展的一大问题是供给不足,经营主体匮乏,无法形成竞争

保险产业的供给水平决定于保险产业的规模,决定于保险机构的数量、分布,以及人员数量和营销方式等因素。目前,在农村养老保险市场积极开展业务的保险公司太少,大量公司忙于在大城市设立机构,无暇顾及农村养老保险市场。由于缺乏竞争因素,服务质量不高,很大程度上抑制了农民投保的有效需求。

3.费率问题也对发展农村养老保险业务构成了制约因素

保险费率的计算必须考虑投保人的支付能力。目前,大部分保险公司将产品定位于城镇市场,产品设计趋同性较强,少有推出适合农民和农村特点的养老保险新品种。在农村市场上销售的养老保险单大都是直接从城市市场移植过来的。费率偏高,具体条款的设置也主要针对城市客户,难以为广大农民所接受。

4.业务发展不够平衡,市场监管存在盲区

目前,商业保险公司在农村养老业务发展中存在三个方面的不平衡:一是地区间机构设置存有偏差。经济发达的地区与欠发达地区差异过大,机构布局上的不合理,进一步加剧了发展状况的失衡。二是展业、理赔质量态度相差迥异。三是农村商业养老保险业务发展与市场监管不相对称。目前,保险监管机构设至省级或较大城市,地级以下只有保险业协会,市场监管力量明显不足。 转贴于

三、完善农村商业养老保险市场的对策及建议

1.政府制定相应的财政金融政策及相关法律支持农村商业养老保险发展

当前目标是增加农村养老保险市场的供给主体,降低费率,但农村市场利润空间本来就小,追求利润最大化的商业公司不愿前去。针对这一现状可采取政府扶持与商业运作相结合的农村养老保险模式,如可对保险公司适当补贴,或可采取税收减免措施,建立起合理的利益诱导机制,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保险公司的经营压力,鼓励保险公司在农村地区开展保险业务。

2.规范商业保险公司对农村市场的营销服务机制

针对目前农村商业养老保险市场的现状,各保险公司应从三个方面转换经营理念,规范和完善保险营销服务。一是加快农村养老保险产品研发。开发推广新产品,满足农民低保费、低保障、广覆盖的保险需求。二是加强农村保险机构网络建设。合理调整农村保险机构的布局,增强对农村养老保险市场的辐射和带动作用。三是强化农村营销队伍培训和管理。营销人员是体现保险公司形象、开展对外宣传的窗口,通过把好营销关口,从而提高保险经营绩效。

3.健全农村养老保险市场监管机制

首先,引入同业竞争监督机制。在目前的监管体制下,通过适度的同业竞争,达到相互监督、相互规范的目的。其次,健全保险协会网络体系,重视发挥保险业协会的监督作用,督促各保险机构严格遵守保险同业自律公约,切实维护公平的市场竞争秩序。再次,加强行业监管力度,加强对县域保险市场的监督管理,促进保险业的健康稳定发展。

4.借鉴国外经验,通过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引入相互保险公司形式也是解决问题的一种有效途径

与股份公司相比,相互保险机构的优势在农村保险市场上体现得更为充分,其所具有的合作性质、自保性质、分红性质和非赢利性质,比其他保险组织形式更容易被农民接受和认可。在目前农村保险经营主体匮乏情况下适当增加供给主体是发展农村养老保险市场的重要手段。

5.加大商业养老保险宣传力度,提高农民商业养老保险意识

针对农民保险意识比较薄弱,政府和保险公司应深入广泛地开展好宣传工作,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媒体进行商业养老保险宣传,组织业务员深入农村定期组织召开产品说明会,帮助农民树立风险保障意识,让农民认识并接受商业养老保险。

参考文献:

[1]李琴英.对我国农业保险及其风险分散机制的若干思考.金融理论与实践,2007,(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