令以责之里正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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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以责之里正范文1

令以责之里正范文2

1、德不孤,必有邻。——《论语·里仁》

2、君子食无求饱,居无求安,敏于事而慎于言,就有道而正焉,可谓好学也已。——《论语·学而》

3、不患人之不己知,患不知人也。——《论语·学而》

4、子谓——《韶》:“尽善矣,尽美矣。”——《论语·八佾》(尽善尽美)

5、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论语·颜渊》

6、过而不改,是谓过已。——《论语·卫灵公》

7、发奋忘食,乐以忘忧,不知老之将至云尔。——《论语·述而》

8、三军可夺帅也,匹夫不可夺志也。——《论语·子罕》

9、知者乐水,仁者乐山。知者动,仁者静。知者乐,仁者寿。——《论语·雍也》

10、巧言令色,鲜矣仁。——《论语·学而》

11、见贤思齐焉,见不贤而内自省也。——《论语·里仁》

12、君子坦荡荡,小人长戚戚。——《论语·述而》

13、君子不可小知而可大受也,小人不可大受而可小知也。——《论语·卫灵公》

14、自古皆有死,民无信不立。——《论语·颜渊》

15、文质彬彬,然后君子。——《论语·雍也》

16、不在其位,不谋其政。——《论语·泰伯》

17、君子不以言举人,不以人废言。——《论语·卫灵公》

18、益者三友:友直、友谅、友多闻。——《论语·季氏》

19、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论语·里仁》

20、君子不器。——《论语·为政》

21、知者不惑,仁者不忧,勇者不惧。——《论语·子罕》

22、古之学者为己(所谓为己之学),今之学者为人。——《论语·宪问》

23、见义不为,无勇也。——《论语·为政》

24、岁寒,然后知松柏之后凋也。——《论语·子罕》

25、孝弟(tì悌)也者,其为仁之本与。——《论语·学而》

26、温故而知新,可以为师矣。——《论语·为政》(温故知新)

27、朝闻道,夕死可矣。——《论语·里仁》

28、吾日三省吾身:为人谋而不忠乎?与朋友交而不信乎?传不习乎?——《论语·学而》

29、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论语·子路》

30、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论语·为政》

31、躬自厚而薄责于人,则远怨矣。——《论语·宪问》

32、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人不知而不愠,不亦君子乎?——《论语·学而》

33、过也,人皆见之;更也,人皆仰之。——《论语·子张》

34、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论语·子路》

35、吾十有五而志于学,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顺,七十而从心所欲,不逾距。——《论语·为政》

36、往者不可谏,来者犹可追。——《论语·微子》

37、不愤不启,不悱不发;举一隅不以三隅反,则不复也。——《论语·述而》(举一反三)

38、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论语·雍也》

39、不患寡而患不均,不患贫而患不安。——《论语·季氏》

40、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论语·卫灵公》

41、当仁不让于师。——《论语·卫灵公》

42、无欲速,无见小利。欲速则不达,见小利则大事不成。——《论语·子路》

43、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论语·为政》

44、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是知也。——《论语·为政》

45、君子成人之美,不成人之恶。——《论语·颜渊》

46、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论语·述而》

47、士不可以不弘毅,任重而道远。——《论语·泰伯》

48、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论语·雍也》

49、仁远乎哉?我欲仁,斯仁至矣——《论语·述而》

令以责之里正范文3

站在“父母官”的立场与自我认识上,由此造成的弊端(特别是非主观造成的不公正)有目共睹。

其次,在明清时代的民间法律关系中,调解与诉讼是被中外法律史研究者们讨论最多的,本文也将

以引用国外及国内的学者们一些观点的方式来阐明笔者的观点,诉讼与调解在明清地方社会中各自

所具有的显著特征及“差异”(其实本文的观点是两者没有什么差别),正是由于强大的家长意识

所致。

1 、 地方官员——行政与司法的统一明代的地方官署的建制,基本上是省、府(州)、县

三级制,某些时期也曾有过省、州二级制和省、府、州、县四级制,但属于临时之制。此外,作为

基层政权的里甲制虽非官吏建制,但里甲在封建官吏官僚体制中有着不可或缺的职能,所以也予以

论述。

首先是省。明代的省是从元代的行省制度演变而成的。明初设行省统驭郡县,洪武九年(公元

1376年)改行省为承宣布政使司。全国除南北直隶外,分为十三布政司,亦十三省。明代布政司的

长官是布政使、提刑按察使和都指挥使。三司向为常设机构。明代中后期逐步形成总督巡抚率三司

的制度,督抚由最初的差官变成地方最高长官。其中,总督辖区常常超过一省,巡抚则限于一省之

内,常常有一省不止有一个巡抚的情况。

明代总督起初系因事临时设置,具有监察考核地方官吏的职权,名称也不固定,有“总督”、

“总理”、“提督”、“经略”、“总制”等。总督往往以都御史充任,最初具有以文臣监督武臣

的性质,“国初兵事专任武臣,后曾以文臣监督,文臣重者曰总督,此曰巡抚”,以后职权不断扩

大,包括军务、民政、盐政、河道、漕运、农桑等,所管辖的地区也由边关扩大到内地,从一省扩

大到数省,崇祯年间有管辖五省或七省的总督,尊称督师。

巡抚作为各省最高军政长官,设有巡抚衙门,其职权为抚循地方、考察属吏、提督军务。明代

巡抚制度的形成适应了强化中央集权的政治需要和整肃兵备防御外寇的需要,对于省三司职权加以

统一调节,改变了三司并立的权力结构。巡抚具有一省最高权力,但却没有形成“地方割据势力”,

不能成为独立的政治力量,其原因在于:明朝皇权空前强大,巡按御史作为中央对地方的监察官员

制约着巡抚的职权,而各省镇守、三司也不是巡抚的法定属吏。自永乐年间全国十三省设立镇守总

兵,宣德以降各地设镇守太监,镇守总兵和镇守太监制约着巡抚。不仅如此,朝廷对巡抚的推举、

考核、黜陟、改调、纠劾等控制很严,内阁、兵部、吏部都能指令巡抚。因此,明代的巡抚身为封

疆大臣,但只能紧紧依附于中央政权,充当中央和省级政权之间的中介。

明代省级政权由布政使司、提刑按察使司和都指挥使司组成三司分掌行政、司法和军事。

布政使司俗称藩台或方伯,为一省行政长官。左右布政使各一人,从二品;左右参政,从三品;

左右参议,从四品,均无定员。其下设有经历司、照磨所、理问所、司狱司、仓库使、杂造局、宝

泉司、织染局、军器局等部门。

按察使司设按察使一人,正三品;副使正四品,佥视正五品,均无定员。其下有经历司经历、

照磨所照磨、司狱司司狱等属吏。按察使掌一省之司法,并负责整觞吏治政风,大事与布、都二司

会商,报呈抚按,听命于刑部、都察院。按察司副使、佥事分巡各道,举凡有关兵备、提学、抚民、

清军、驿传、水利、屯田、招练、监军等均可过问。

都指挥使司是一省的军事长官,“掌一方之军政,各率其卫所,以隶于五府而听命于兵部。”

(《明经世文编o 守令定例疏》)都指挥使为正二品,官品高于布、按二使,凡有三司联名公文,

序衔均在二司之上。

府是省以下的行政单位,直隶于布政使司。南京应天府和北京顺天府,直隶于朝廷。各省所属

之府自明初改元代的路时即设置。宣德三年(公元1428年),废除交趾布政司后,全国共有一百五

十九府。知府僚佐有同知,正五品;通判,正六品;均无定员。推官一人,正七品。知府属吏有经

历、知事、照磨、检校、司狱各一人。府下设有吏、户、礼、兵、刑、工六房。知府掌一府之政,

举凡狱讼、赋役、教化、考察属吏、仓库、河防诸事,都由知府负责。

县是明代的第三级行政区划。明初分县为三等,“粮十万石以下为上县,知县从六品;六万石

以下为中县,知县正七品;三万石以下为下县,知县从七品。已并为正七品。”(《明史o 职官志》)

全国共有一千一百七十一个县。知县掌一县的刑名钱谷等事,狱讼、治安、征收赋税等均须亲自过

问。下设县丞一人,正八品;主簿一人,正九品;还有典史一人。县丞称职者可以升任知县,县丞

以下属吏非经特许不得升任知县。

里甲是明代的基层行政单位,以自然村为单位,一百一十户为一里,一里十甲,每甲十户。每

里推举丁粮多者十人为里长,每人轮流担任一年,十年一周转。每甲以丁粮多少为顺序,每户在十

年中轮流担任一年甲首。城市相应的组织称之为坊,近郊区相应的组织称为厢。里长的行政管理职

责是:管理和约束里内人户,检查督促生产,调处本里的民事诉讼和轻微犯罪,催征钱粮等。

明代基层行政组织中具有半公职人员性质的是“老人”,亦即里老。里老由乡民推举,州县政

府任命,其职责在明太祖洪武三年颁布的《教民榜文》中作了明确规定。里老主持本乡本里的民事

令以责之里正范文4

文言文《张祖传》阅读答案

语文阅读在平时测试、期末考试中都占有很大的比重,所以,多做一些阅读练习,不仅能熟能生巧,轻松应对考试,最重要的,对于语文学习能力的提高非常有帮助。这篇文言文《张祖传》阅读答案,由语文网提供,欢迎大家阅读学习。

张祖,字彦宗,以字行。十三岁,父祖继殁,独奉母以居。

洪武改元,闽中法令严核,绳吏之法尤峻。惮应役者邀祖斩右大指以自黜。祖疑之,入白母。母曰:法可避也,指斩不可复续,盍去诸?遂避匿。未几,斩指事觉,诏逮捕戍边。犯者言张某始与某辈约如此。逮久弗获。会天变肆赦,乃归。室中空虚,至系马槛牛,毁斗桶为薪。念非力学无以树门户,于是决意习儒业。是时,诏民田八顷以上家,择子若①孙一人为吏。县檄至,祖挥之弗受,执卷奋曰:吾而吏耶?令白按察司,复檄祖往,固弗受如县。使者熟视之,曰:君,我辈中人也,勿辱于县。遂挟以去。

祖既通儒术,兼晓丸章算法。时方行方田②令,即以其事属之。文案盈几,祖精勤不舍,昼夜栉理而错画之,皆有绪可按据。

建文时,祖为吏部吏。未几,云南布政张公紞召入为尚书,于属吏多所更易,独言张某老成,守法不易也。时帝方与方孝孺辈讲求古治,经济之事多变太祖旧章,章奏日下吏部。祖密言于紞曰:高皇帝起布衣,有天下,立法创制,规模远矣。为治当责实效。令法制已定,日有变更,未必胜于旧,徒使异议者以为口实,盍先其急者?,紞深然之,而夺于群议,不能用。会添设京卫知事一员,诏吏部选可者。紞曰:无逾祖矣。授留守知事。

及靖难师渣渡江,祖为安吉县丞。紞被谴自经③,舁尸归,属吏无敢往视,祖独往经理其殡。殡毕,哭奠而去。时人义之。

安吉在万山中,向多逋民④,隐田不以自实,财赋甚少。祖至,清勤自持,敬礼贤士大夫,与讲究磨砺。在职九年,稽核财赋,修筑陂塘圩岸,不可胜计。逋民隐田者令以占籍⑤输税,免其罪。声称著闻,以最荐升湖广按察司经历。行至吴桥卒,惟一子扶丧归。

(摘编自《小山类稿》)

[注]①若:或者。②方田:指方田均税法。③紞被谴自经:朱棣登位,张紞被解除职务后自杀。④逋民:逃到本地的百姓。⑤占籍:自外地迁来的成为有户籍的当地居民。

1.对下列句子中加点词的解释,不正确的一项是( )(3分)

A.绳吏之法尤峻 绳:捆绑。

B.即以其事属之 属:交付。

C.无逾祖矣 逾:超过。

D.不可胜计 胜:尽。

2.下列各组句子中,全部表明张祖尽职尽责的一组是( )(3分)

①闽中法令严核 ②复檄祖往,固弗受如县

③昼夜栉理而错画之 ④为治当责实效

⑤稽核财赋,修筑陂塘圩岸 ⑥逋民隐田者令以占籍输税

A.①②⑤ B.①④⑥ c.②③④ D.③⑤⑥

3.下列对原文内容的概括与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3分)

A.张祖为逃避服役而断指出走,遇赦后见家境衰败,于是决定发愤读书以振兴家门。

B.建文年间张祖在吏部做小吏,上司张紞非常赏识他,认为他办事老成,笃守法令。

C.吏部尚书张紞自杀后,属吏中只有张祖敢出面料理丧事,当时的人认为他有情有义。

D.张祖任安吉县九年,因政绩卓著,考核获得最高等级,被推荐升任湖广按察司经历。

4.请把文中画横线的句子翻译成现代汉语。(6分)

(1)君,我辈中人也,勿辱于县。(3分)

译:

(2)会添设京卫知事一员,诏吏部选可者。(3分)

译:

参考答案:

1.A

【试题解析】从语法角度看,A、B、C三个选项都是动词搭配名词或者代词,D项是个副词搭配动词,从语法角度看都是正确的,因而要从语意角度进行判断。从语意角度看,A项的捆绑显然与现代汉语类似,回文定位会发现绳吏之法尤峻并不是将官吏捆绑,朝廷不可能立法捆绑官员,而应该是规范、约束的意思,答案选A。

2. D

【试题解析】组合选择题要把握两个限定条件(主语和内容)和一个范围条件(段落位置)。本题中,两个限定条件是主语和内容,即题目中的表明张祖尽职尽责的主语张祖和内容尽职尽责。尽职尽责的内容从文章的第三段,也就是张祖开始担任官职之后才出现的一个品质特色;范围条件很容易判断,位于一、二两段的选项都不涉及尽职尽责。

3. A

【试题解析】文言文的文意理解题是考查考生的细心程度,因为在人物传记中的文意理解题考查的都是翻译细节出错,也就是要求学生在按照选项A、B、C、D的顺序回文定位时,做到以逗号为断句进行逐字翻译对照。比较容易出错的是人物名称(张冠李戴)、人物态度(态度相反)、将欲等词语的翻译(还未做的事情,选项中翻译为已做)等。A.第一个逗号前的为逃避服役而断指出走翻译错误,对应的原文是惮应役者邀祖斩右大指以自黜。祖疑之,入白母。母曰:法可避也,指斩不可复续,盍去诸?遂避匿,也就是有人邀请张祖斩除大拇指来免除兵役,张祖犹豫不决,就回家告诉了母亲,母亲劝他:法律是可以逃避,斩掉的手指却再也长不出来了,为什么要斩去它呢?于是避开了这件事情没有做,张祖并没有真的斩去手指,由此可见,该项错误。

4. (1)您是我们这一类的人,不要在县里受委屈。 (2)恰逢(要)增设一位京卫知事,皇帝下令吏部挑选适合的人。

【试题解析】(1)字字落实:忠于原文,不增不减。(落实关键词语)(2)句句通顺:合乎文意,明白通顺。(落实特殊句式)(3)直译,指译文要与原文保持对应关系,重要的词语要相应的落实,要尽力保持原文遣词造句的特点和相近的表达方式,力求语言风格也和原文一致。(4)意译,指着眼于表达原句的意思,在忠于原意的前提下,灵活翻译原文的词语,灵活处理原文的句子结构。直译和意译的关系是:只有在直译表达不了原文意旨的情况下,才在相关部分辅之以意译。(1)辈辱各1分,判断句式1分;(2) 添 诏各1分,判断句式1分。

【参考译文】:

张祖,字彥宗,以字为名被世人所知。十三岁时,父亲、祖父相继去世,独自侍养母亲一起居住。

洪武元年,闽中的法令严酷,约束官吏的法令尤甚。有害怕被征召劳役的人来约张祖一起斩断右手大拇指来免除劳役。张祖疑虑拿不定主意,回家告诉了母亲,母亲说:法令可以逃避,手指斩断后就不能再连上,何不逃离呢?于是逃跑藏匿起来。不久,斩断指头的事被发现,诏令逮捕发配去戍边。犯罪的人说张祖开始与自己相约这样做的。追捕张祖很久没有抓到。正赶上新皇即位大赦天下,就回来了。家中一无所有,以至于变成马厩牛圈,毁木斗桶做薪柴。张祖想不努力学习就不能振兴门户,于是决心学习儒学。这时,皇帝下诏有八顷田以上的人家,选出一个儿子或孙子为小吏。县里文书送到(征如张祖),张祖拒不接受,手拿经书愤愤的说:我是做小吏的人吗?县令报告了按察司,按察司再发文让张祖前去,张祖像县里一样坚决不接受。使者仔细地看了看顾他,说:您是我们这一类的人,不要在县里受委屈。于是带他一起离开了。

张祖已经通晓儒学,又明晓九章算法。当时正推行方田均税法,就把这件事交付给他。文书满几案,张祖兢兢业业,废寝忘食分类梳理、安排、谋划,事情做的有条有理、有据可查。

建文帝时,张祖为吏部小吏。不长时间,云南布政史张公紞被召入为吏部尚书,于是下属官吏很多都更换了,唯独说张祖办事老城、守法度而没有更换。当时建文皇帝正与方孝孺等人讲求古法治国,治理国家的事很多都改变了太祖的旧制度,变法章奏每天都传到吏部。张祖暗中对张公紞说:高皇帝起于平民,据有天下,创立新法制度,规模很大。治理国家应追求实效。现在法制已定,每天都有变更,未必胜于旧法,只给有不同意见的人提供借口,何必这么急着改变呢? 张公紞认为他说的很对,但因群议太盛,没有采用。恰逢(要)增设一位京卫知事,皇帝下令吏部挑选合适的人。张公紞说:没有比张祖(再合适的)。授张祖为留守知事。

令以责之里正范文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7717(2007)12-2627-02

一般而言,温病治疗不离清、养、透三法。“清”热“养”阴,扶正祛邪,虚实兼顾,不难理解。而透邪之法意义深远,且为众多医家重视,故笔者不揣浅陋,试结合文献和名医医案浅述透法之妙,以求正于同道。  透法即透邪之法,是通过使用轻清灵动之品,以达到透达气机,祛邪外出目的的一种治法。本法在温病的治疗当中有着广泛的应用,贯穿于温病卫气营血分各阶段治疗的始终,实属祛邪之法。

1.透法在卫分证中的应用

卫分表证,感邪尚浅,若邪气深入,蕴结不解,则变证百出,故“勿令邪人为第一要义”。吴鞠通云:“治外感如将,兵贵神速,机圆法括,去邪务尽,善后务细,盖早平一日,则少受一日之害。”因此,温病表证治疗以祛邪为关键,祛邪之法又当依证候特点而提出。新感温病,温邪初袭,邪正相争,卫气受郁故而发热恶寒并见。医者治疗当遵《内经》“其在皮者,汗而发之”及叶天士“在卫汗之可也”的原则,采用“辛凉轻剂”如银翘散、桑菊饮等以达到“透风于热外,……不与热相搏,势必孤矣。”的目的。这里提出的“汗之”只是目的而不是手段。赵绍琴教授亦认为温病邪在卫表,断不能滥用辛温发汗,当用辛凉清解之法。清透温邪,使邪去热清,卫疏三焦通畅、营卫调和,津液得布,自然微微汗出而愈。究其实质,此讲发汗,其旨在于畅气机,透邪出表,并非辛温强责其汗。用药宜轻清,当合吴鞠通所论“治上焦如羽,非轻不举”的思想。如金银花、连翘、薄荷、竹叶、豆豉等品,其质轻。其性扬,易走上焦和卫表,通达气机,予邪气以出路,开门逐寇,祛除表邪。温病乃由温邪所引起,用药多偏寒凉。邪在卫分,若正邪交争较剧,亦会出现高热,但医者不查,过用寒药,凉遏冰伏,腠理闭塞,邪无出路,病必不解。可见辛凉清透,重在辛散以透邪,而非一味凉泄。

对于伏气温病,伏邪由内而发,盘踞膜原,宜用疏利透达之法以祛邪。如何廉臣所云:“温热病,首贵透解其伏邪……其大要不专在乎发汗,而在乎开其郁闳,宣其气血。郁闭在表,辛凉芳淡以发之;郁闭在半表半里,苦辛和解以发之。”

总之,温邪在表透法之用意在宜开卫气之郁,使邪有外达之机。

2.透法在气分证中的应用

邪在气分,可累及不同脏腑,证候表现往往复杂多样,医者治疗亦不忘透邪之法。阳明经热证是气分证中的典型代表。“身大热,汗大出,口大渴,脉洪大”反映邪正剧争,无形邪热充斥表里内外,正如何秀山云:“胃为十二经之海,邪热传人胃经,外而肌腠,内而肝胆,上则心肺,下则小肠膀胱,无不受其熏灼……”。刘景源教授亦称其为无形“蒸热”,说明阳明经热有蒸腾弥漫之势,有外越之机。治疗宜因势利导,用白虎汤“达热出表”。即使邪热从肌表透泄而解。倘若邪气初人气分,留于胸隔,致气失宣畅,证可见“心烦懊恼,坐卧不安”,治宜轻清宣气,方用栀子豉汤。方中豆豉虽为苦寒之品,但其乃由黑豆燕罨发酵而成,秉承宣散之性,故能宜郁达邪。调畅气机,并非解表之意。再如热郁胆腑,疏泄失司,症见身热,干呕心烦,胸胁不舒,治疗在清热养阴生津的基础上,寓透法于其中,亦用豆豉和黄芩清宜胆腑郁热。若正不敌邪,或失治误治而致“其邪始终在气分流连者”,叶天士提出:“可冀其战汗透邪,法宜益胃,令邪与汗并,热达腠开,邪从汗出。”所谓益胃,不可望字衍义理解为补益胃气,而是用轻清之品清气生津,宣展气机,并灌溉汤水,使能作汗,经过战汗,使气机宜通,热达于外。于此,叶天士透法运用可窥一斑。  若湿热留连淹滞不解。最易阻滞气机。如《温病条辨》云:“湿为阴邪……,其性氤氲粘腻”,气机失畅,湿热相搏更是胶着难解。治疗总以芳香宣透,化湿泄热为大法。并以宜上、畅中、渗下分治三焦湿热。既使湿留中下二焦。先贤多配用宜上之法,如用藿香、杏仁、豆豉等,达到流气化湿的目的。  可见,气分之证虽热已人里,但仍可运用透邪之法,如张锡纯所说:“盖排挤内蕴之热,息息自毛孔达出也。”

3.透法在营分证中的运用

热入营分,劫灼营阴,法以清营泄热,滋养营阴为主。叶天士《温热论》中云:“入营犹可透热转气,如犀角、玄参、羚羊角等物……”;吴鞠通师承叶天士,提出:“乍入营分,犹可透热,仍转气而解”。从二位医家所论可知,营分热毒犹可配合清透之法,使热邪透转气分而外解。临床运用,又当掌握透热之机,斟酌用药,权衡清、养、透三法。

热邪初入于营,阴伤未甚,治以透热为先。董建华教授临证治疗营热未盛而皮肤红疹及发热,咳嗽,胸闷,舌红等症,主用金银花、连翘清热解毒透表;牛蒡子,僵蚕,葛根辛凉散热透疹;淡豆豉宜气透热。董老处方遣药未过用凉营泄热之品,探求其意,全在辨证之中。邪虽人营,但病在初期,其疹色当红润,分布亦必稀疏均匀,而营分本证未显,病情尚轻。且有邪热外越之势,治疗当以清透为先。若过用凉泄或滋腻之品,令气机阻闭,邪无出路,病必不除。再若病情发展,营热阴伤之象显露,是营热已深,又当审查病机,权衡轻重,使用凉营养阴与透邪之法。

邪闭心包亦属营分证范畴。“太阴温病,不可发汗,……汗出过多者,必神昏谵语。……神昏谵语者,清官汤主之,牛黄丸,紫雪丹、局方至宝丹亦主之。”温邪内陷,机窍闭阻,则神昏谵语,《温病条辨》拟清宫汤“酸寒甘苦法,清膻中之方也。”以治之。方中选连翘心、竹叶卷心等气药(“连翘象心,心能退热。竹叶心锐而中空,能透窍清火,……”),暗寓宣郁透窍于清心凉营法之中。后三方乃于清热解毒药中荟萃诸香,“使闭固之邪热毒在厥阴之分者,一齐从内透出,而邪秽自消,神明复也。”亦有气分湿热酿痰蒙蔽心包而神识昏蒙者,须与上证鉴别,治疗总不离清热化湿,芳香透窍,俾升降调,气机利则神识自然明了。

邪气入营,病虽深入,但仍可透营转气、宣郁透窍以达邪出表,可识透法运用之广泛。

4.透法在血分证中的应用

令以责之里正范文6

1、巧言令色,鲜矣仁。

2、礼之用,和为贵。

3、君子易事而难说(悦),说(悦)之不以道,不说(悦)也。

4、无欲速,无见小利。欲速,则不达;见小利,则大事不成。

5、鞭扑之子,不从父之教。

6、三军可夺帅也,匹夫不可夺志也!

7、过而不改,是谓过矣!

8、执德不弘,信道不笃,焉能为有,焉能为亡。

9、君子尊贤而容众,嘉善而矜不能。

10、志士仁人,无求生以害仁,有杀身以成仁。

11、求仁而得仁,又何怨。

12、见贤思齐焉,见不贤而内自省也。

13、君子义以为质,礼以行之,孙以出之,信以成之。君子哉!

14、性相近也,习相远也。

15、孔子曰:“弗学何以行?弗思何以得?”

16、富与贵,是人之所欲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处也。贫与贱,是人之所恶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去也。

17、玉不琢,不成器,人不学,不知道。是故,古之王者,建国君民,教学为先。

18、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

19、不患人之不己知,患不知人也。

20、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

21、己所不欲,匆施于人。

22、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

23、与朋友交,言而有信。

24、躬自厚而薄责于人,则远怨矣。

25、有德者必育言,有言者不必育德。

26、学而时习之,不亦乐乎?

27、过,则匆惮改。

28、岁寒,然后知松柏之后凋也。

29、古者言之不出,耻躬不逮也。

30、以文会友,以友辅仁。

31、学如不及,犹恐失之。

32、君子周而不比,小人比而不周。

33、士志于道,而耻恶衣恶食者,未足与议也。

34、可与言而不与之言,失人;不可与言而与之言,失言。知者不失人,亦不失言。

35、君子坦荡荡,小人常戚戚。

36、益者三友,损者三友。友直,友谅,友多闻,益矣。友便辟,友善柔,友便佞,损矣。

37、孔子曰:“能行五者于天下为仁矣。”请问之。曰:“恭、宽、信、敏、惠。恭则不侮,宽则得众,信则人任焉,敏则有功,惠则足以使人”。

38、发愤忘食,乐以忘忧、不知老之将至…

39、三人行,必有我师焉,择其善者而从之,择其不善者而改之。

40、行己有耻,使于四方,不辱君命,可谓士矣。

41、士不可不弘毅,任重而道远。仁以为己任,不亦重乎?死而后己,不亦远乎?

42、言未及之而言谓之躁,言及之而不言谓之隐,未见颜色而言谓之瞽。

43、言忠信,行笃敬,虽蛮貊之邦,行矣。言不忠信,行不笃敬,虽州里,行乎哉?

44、君子矜而不争,群而不党。

45、不迁怒,不二过。

46、人无远虑,必有近忧。

47、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

48、君子名之必可言也,言之必可行也,君子于其言,无所苟而已矣。

49、轻千乘之国,而重一言之信。

50、始吾于人也,听其言而信其行。今吾于人也,听其言而观其行。

51、士而怀居,不足为士矣!

52、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

53、君子欲讷于言而敏于行。

54、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

55、见善无不及,见不善如探汤。

56、刚、毅、木、讷近仁。

57、君于疾没世而名不称焉。

58、饭疏食、饮水,曲肱而枕之,乐亦在其中矣。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

59、君子坦荡荡,小人长戚戚。

60、君子谋道不谋食,……君子忧道不忧贫。

61、质胜文则野,文胜质则史。文质彬彬,然后君子。

62、君子如欲化民成俗,其必由学乎!

63、君子泰而不骄,小人骄而不泰。

64、法语之言,能无从乎?改之为贵。巽与之言,能无说乎?绎之为贵。说而不绎,从而不改,吾末如之何也已矣。

65、君于不以言举人,不以人废言。

66、学而不厌,诲人不倦。

67、君子之仕也,行其义也。

68、不学礼,无以立。

69、仁者不忧,知者不惑,勇者不惧。

70、君子食无求饱,居无求安,敏于事而慎于言,就有道而正焉,可谓好学也已。

71、君子敬而无失,与人恭而有礼,四海之内皆兄弟也。

72、放于利而行,多怨。

73、事君,敬其事而后其食。

74、君子耻其言而过其行。

75、可以托六尺之孤,可以寄百里之命,临大节而不可夺也。

76、敏而好学,不耻下问。

77、修己以敬……修己以安人…修己以安百姓。

78、居处恭,执事敬,与人忠。

79、贤哉,回也!一箪食,一瓢饮,在陋巷,人不堪其忧。回也不改其乐。贤哉,回也!

80、听其言而观其行。

81、夫达也者,质直而好义。察言而观色,虑以下人。

82、吾日三省吾身:为人谋而不忠乎?与朋友交而下信乎?传不习乎?

83、恭而无礼则劳,慎而无礼则葸,勇而无礼则乱,直而无礼则绞。

84、三军可夺帅也,匹夫不可夺志也。()

85、子谓于产。“有君子之道四焉:其行己也恭,其事上也敬,其养民也惠,其使民也义。”

86、富而可求也,虽执鞭之士,吾亦为之。如不可求,从吾所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