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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咨询报告范文1
关键词:鉴证 咨询 分拆 独立性
中图分类号:F239.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0)07-174-02
一、引言
审计与咨询应否分拆的问题,在安然、瑞士航空、凯玛特和世界通信相继破产之后就一直是业界关注的焦点。目前国际五大会计师事务所先后完成了这两项业务的分拆,德勤的咨询业务分拆为博敦咨询,毕马威的咨询业务分拆为毕博咨询,普华永道的咨询业务分拆后被收购。伴随着《萨班斯――奥克斯莱法案》的颁布,审计与咨询的分拆似乎成为了不可避免的趋势,然而长时间以来,一直有人持反对意见,他们认为审计和咨询是相互促进的,没有必要强行分拆。
独立性是注册会计师执行鉴证业务的灵魂,是由审计需求开始到完成审计业务过程的基石。审计市场规则的核心是保持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它主要包括实质上的独立和形式上的独立两个方面。实质上的独立和形式上的独立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它们密不可分。实质上的独立性是无形的,难以衡量的;而形式上的独立性是指注册会计师与被审查企业或个人之间没有任何特殊的利益关系,形式上的独立性是有形的,可以观察的。笔者在这里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分析我国审计鉴证业务与咨询业务的分拆,保证注册会计师执业在形式上的独立。
二、咨询业务对鉴证业务独立性影响的现状分析
1.鉴证和咨询业务的概念。鉴证业务是指注册会计师对鉴证对象信息提出结论,以增强除责任方之外的预期使用者对鉴证对象信息信任程度的业务。在我国,注册会计师的鉴证业务包括鉴证对象年度会计报表进行审计并发表审计意见的一般目的的审计业务,以及就鉴证对象年度会计报表以外的其他特定事项进行审计并发表审计意见的特殊目的的审计业务。它是注册会计师的法定业务。注册会计师在社会经济生活中的这种监督作用能够提高被鉴证对象财务信息的可信赖程度,降低会计信息的搜寻、识别成本,帮助会计信息使用者进行决策。而要使注册会计师的鉴证结果能达到这个目标,就必须在执业过程中保持独立性。独立性是注册会计师职业的灵魂。咨询(包括会计服务业务,下同)包括资产评估、记账、税务、投资咨询、管理咨询、设计财务制度、制定会计政策、培训会计人员等。咨询业务一般是咨询人与客户之间的契约,咨询人即咨询服务的提供者,针对客户需求给予其决策有关的建议,包括建议客户决策时应考虑哪些信息、如何使用信息,甚至可以为客户实施该项建议。本质上咨询服务的对象仅限于客户而不涉及第三人。因此,咨询服务不须具有独立性。与审计业务相比,企业选择购买咨询服务的动机要比选择购买审计服务的动机更强。因为这种购买行为能给企业管理当局带来有效的建议,从而促进企业的发展。
2.咨询业务对鉴证业务独立性的影响。虽然咨询业务能扩展注册会计师行业服务领域,提高会计事务所的业务收入,在一定程度上方便了客户,但也有可能影响到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从这一层次上讲咨询服务又是一把双刃剑。咨询业务对鉴证独立性的影响从理论上讲,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人员和非审计人员的不同职责影响鉴证独立性。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人员和非审计人员在社会经济活动中扮演着不同的角色,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人员以经济“警察”的身份履行经济鉴证的职责,其不仅向管理层负责,而且向会计报表使用者负责,工作是实施审计程序对会计报表合法性及公允性提供合理的保证,并通过审计收费获得一定的经济效益;而会计师事务所非审计人员则是作为客户的支持者履行保护客户利益的职责,是对管理层负责,同样通过服务收费寻求经济利益。两者的业务性质不同决定了履行的社会责任不同。如果注册会计师同时提供这两项业务,这两项工作职能的冲突,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注册会计师发表鉴证意见的独立性。另一方面,咨询业务对鉴证对象决策的影响力威胁鉴证独立性。注册会计师在履行与管理层签订的咨询服务契约时,需要站在管理者的角度,提供各种与经营决策相关的信息及专家建议。这些信息和建议在管理层的潜意识中具有权威性,渗透到企业管理决策中的概率很高。在这种情况下,虽然注册会计师并未替公司做出最终决策,但是当其意见被采纳后,就容易造成注册会计师的自我评价等问题,从而威胁鉴证独立性。此外,咨询业务收入的提高甚至超过鉴证业务收入的情况,很可能导致注册会计师因为担心失去高额的非鉴证服务收入,而在鉴证工作中屈从于被审计客户,提供不真实的鉴证报告,使鉴证独立性丧失。
3.现阶段我国审计鉴证业务与咨询业务分拆的观点。(1)我国咨询业务与审计鉴证业务的冲突表现并不明显。与国外会计师事务所将审计作为获取管理咨询服务而不得不提供的服务相比,我国市场上的管理咨询则是为了获取审计而不得不提供的服务。我国会计师事务所收入主要来源于审计业务,而咨询服务相对较弱,且咨询费用占审计费用比例较小,极少出现事务所从同一家企业所获得的咨询收入成为其主要经济来源的现象,而利用较低的审计费用吸引咨询业务的现象也不明显。(2)我国当前咨询业务的规模尚小。目前,我国事务所也开展咨询业务,但业务层次低;业务范围主要是局限于记账、税务、资产评估等;收入规模小,仅占事务所收入的30%左右。有人认为,我国目前事务所急需利用其人力资源优势,创造与客户良好的关系,借助鉴证与咨询的互动关系推进事务所的持续发展。
三、鉴证业务与咨询业务分拆的建议
从目前国外会计师事务所的分拆状况来看,鉴证业务与咨询业务的分拆,不仅能提高审计的独立性,从而能达到鉴证与咨询的相对独立。对于我国而言,目前会计师事务所的咨询业务尚未发展成型,阻力还尚小。我们要做到防范于未然,分拆鉴证业务与咨询业务,从根本上让二者分拆做到真实的独立性。等到咨询在总收入中的比例增大了,二者的冲突较为明显时,再考虑将咨询业务剥离,这可能会重演“安然”事件。具体在鉴证业务与咨询业务的分拆上,笔者有如下的建议:
1.修改中国注册会计师法或出台相关法案。中国注册会计师法第二条规定:“注册会计师是依法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并接受委托从事审计和咨询、会计服务业务的执业人员”。第十五条规定:“注册会计师可以承办咨询、会计服务业务”。该法并没有明确规定鉴证(审计)业务与咨询业务必须分拆。因此,笔者建议应该修改该法,明确规定这两项业务的分拆要求,或另外出台法案对此做出明确的规定。
2.完善相关准则和制度。(1)一是加强执业准则建设,加强审计准则对独立性和诚信方面的规范;二是建立咨询准则委员会,负责相关准则的制定和改进,规定注册会计师从事咨询业务的操守规范,并开展咨询师考试和培训;三是严格限定会计师事务所从同一客户取得收入的比例,如可参照香港会计师公会做法,规定会计师事务所从同一客户取得的收入不能超过会计师事务所总收入的15%等,进行法律约束,形成有序市场。(2)我国当前法律对注册会计师审计失败所承担的责任规定得并不清晰,投资者采用集体诉讼的方式寻求利益保护亦不多见,而举证责任仍沿用“谁主张,谁举证”的制度,法律制度环境的低风险难以约束注册会计师。为此,有必要加强法律约束及法律惩罚力度,从整体上提高事务所的法律风险可在一定程度上促进注册会计师在执业时,特别是在同时从事咨询服务时更为谨慎,以避免承担各种行政、民事以及刑事责任,避免事务所惨遭社会淘汰。
3.鉴证与咨询业务分拆的程度。美国《萨班斯――奥克斯莱法案》规定,会计师事务所不允许向审计各户提供咨询服务,到目前为止,美国“四大会计公司”均已将其咨询业务完全从其会计公司分拆出去。针对本文前述的我国的情况,笔者认为我国这两项业务在改革的初期只要求一定程度的分拆,过渡期后再实行完全、彻底的分拆。所谓一定程度的分拆,是指允许会计师事务所承接咨询业务,但咨询业务和鉴证业务不能来源于同一家客户公司,即承接了某家公司的鉴证业务就不能再承接这家公司的咨询业务,或承接了某家公司的咨询业务就不能再承接这家公司的鉴证业务。
4.加强对咨询与鉴证业务的分拆的监管机制。按照笔者的设想,在改革初期,我国会计师事务所仍然可以保持分拆的咨询业务,这样,会计师事务所就既能介入利润高、风险相对较低的咨询业务,以保持会计职业的发展,又能限制事务所借助法定审计业务的影响力拓展非审计业务市场,防止审计业务的质量受到非审计业务的影响。但是,审计鉴证业务与咨询业务在一定程度上的分拆,在实践中很容易被一些不守规矩的会计师事务所“钻空子”,利用法规监控不严、或不到位而做形式上的分拆、实质上的不分拆,进而影响其审计鉴证业务的独立性。因此特别注意加强审计鉴证业务与咨询业务分拆的监控和执法力度,以确保这项改革的进行和成功。
5.扩大鉴证业务范围。当前在我国的相关法规中鉴证业务主要包括: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办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审计业务。但在实践中这些鉴证业务实施表现得并不完整,部分鉴证业务政府干涉较大,例如验资业务中,根本不需要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而是仅仅由工商部门监管银行出具资金证明即可。有些破产、清算、合并、联营、投资经济活动中应该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审计报告也是被政府部门有意或无意地取消了。这样,相关的注册会计法规规定的具体业务得不到全面实施,导致鉴证业务发展的不完整性。政府对注册会计师业务市场的干预使得注册会计师行业业务范围狭窄。过窄的业务范围容易造成无序竞争,导致事务所受制于鉴证对象,从而丧失鉴证的独立性。在审计市场上,所有会计师事务所都可以提供会计报表审计业务,这必然造成审计市场的激烈竞争。为了获得客户,部分事务所违背公平竞争的原则,采取诸如低价竞争等不正当的竞争手段,这些做法既损害了注册会计师行业的整体利益, 也给被审计客户对审计活动施加更多的影响提供了可乘之机。其次,业务范围狭窄造成收入来源单一,导致事务所在经济上对客户过分依赖。与国外会计师事务所将“审计是为了获取管理咨询服务而不得不提供的服务”相比,我国市场上“管理咨询是为了获取审计而不得不提供的服务”。换言之,目前我国的会计师事务所收入主要来源于审计鉴证,咨询业务的市场相对较弱。如果我们扩大鉴证业务的范围,从而使鉴证业务多样化,深层化,收入得到提升,那么鉴证业务收入的增加在法规严密监控下就能相对减少咨询业务的舞弊现象的发生。笔者认为当前我国部分地方政府应取消对鉴证业务的限制,严格按照注册会计法规定实施这一业务范围,把会计师事务所的鉴证业务发展壮大,最终达到会计师事务所的发展壮大,从而有利于鉴证业务与咨询业务的分拆。
6.免交咨询业务收入的行业会费。目前我国审计鉴证与咨询业务分拆进程不理想,行业协会不积极也是一个很重要的因素。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有政府准入限制,不是任何人想从事就能从事的行业。而咨询业则不需要政府的前置审批,准入门槛较低,单独的咨询企业的竞争优势远远赶不上会计师事务所在咨询业务方面的竞争优势,因为会计师事务所有审计鉴证这个垄断业务的大力扶持。注册会计师协会的行业会费是以会计师事务所的总收入(包括咨询收入)计算的。咨询业务从会计师事务所中分拆出去,势必影响行业协会的收入,因此应该免交会计师事务所咨询收入的行业会费,斩断咨询业务与行业会费之间的经济联系,也有助于鉴证业务与咨询业务分拆的行业协会的积极性。
[本文为河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课题(加快我省会计类鉴证服务业发展对策研究)的研究成果,课题编号:2009FJJ045]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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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周英顶.论审计业务与咨询业务分离.广东审计,2003(02)
3.叶少琴,刘峰.审计与管理咨询业务:混营抑或分拆.审计研究,2005(2)
4.肖路,李引花.注册会计师审计独立性分析[J].财会通讯,2007(3)
5.汤敬.非审计服务对审计独立性影响的实证研究[D].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7
会计咨询报告范文2
作为生活中最活跃的因素,也迅速地与网络联系了起来。电子商务的迅速发展,虚拟企业的出现,网络财务的广泛等基于Internet的经济活动,在给注册师行业带来巨大冲击的同时,也为其提供了许多新的发展机遇。
一、发展新的审计技术
(一)网上实时报告审计
网络经营环境下,审计的总体目标和范围没有改变。但是,网络与计算机改变了财务会计信息的输入,处理,输出和存储方式,改变了内部控制和组织结构等。在网络条件下,数据由计算机处理,改变了帐务处理程序,摆脱了会计人员的直接干涉,使许多原来的内部控制职能丧失。而且审计线索发生改变,可视审计线索消失。审计证据的形式也由纸质变为磁介质。此外,审计范围的扩大及审计时间间隔的变化等各种因素都要求注册会计师提供实时报告审计。而从根本上来说,实时报告审计的出现是由于网络经济环境下,对信息的时效性要求大大提高了。
在实时审计模型中,通过建立注册会计师与被审单位之间的实时连接,对企业交易,内部控制,企业业务进行实时监督,随时对企业异常情况进行检测,获得实时审计证据;对审计报告随时更新,提供实时的审计报告。审计项目负责人可以在网上制订审计计划,给各审计人员分配审计任务;在网上复核助理人员的工作底稿,随时了解审计项目进展情况,协调各审计人员的工作;草拟和签发审计报告。注册会计师可以通过网络审查远距离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调用系统的审计功能或使用审计软件,对系统的磁性经济与会计信息进行抽样、审查、核对和;使用电子邮件向被审单位的银行、客户和供应商等进行函证;在网上复制有关文件或数据等审计证据,编写工作底稿等。若在系统开发时嵌入了审计程序,计算机还可以自动对经济业务进行实时的监控,自动完成部分审计任务。
(二)计算机辅助审计技术
网络经济条件下,很多企业都采用了网络财务软件,对审计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基于网络技术和远程通讯技术的计算机辅助审计技术(Computer Aided Auditing Technique)为注册会计师提供了一种有效的,方便于网上实时报告审计的工具。
1.利用计算机进行审计管理
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可以利用计算机完善审计行政管理和内部控制,可以利用计算机编制年度审计计划,记录审计计划的执行情况,安排审计任务和资金分配。
2.建立审计数据库
建立审计数据库可以使审计机构更有效地利用审计资料,完成审计任务。注册会计师可以利用审计数据库随时检索,查询,调阅有关审计管理的资料,历年的审计报告和审计工作底稿,国家有关法规、规章和制度。独立审计准则和有关审计规范,企业的内部控制制度等,建立审计数据库能极大地稳定审计效率。
3.利用审计软件进行审计
对企业的系统,注册会计师可以使用各种CAAT软件进行符合性测试和实质性测试。CAAT软件大致上分为三大类,项目测试辅助软件、系统测试辅助软件和系统模拟软件。
(l)项目测试辅助软件。它是审计人员为完成个别的审计项目的测试而编制、使用的CAAT软件,一般包括帮助审计人员进行分析性复核的财务指标计算、分析软件,帮助审计人员进行抽样审计的样本提取、计算、评价的软件,问卷调查表统计、计算、分析软件等。
(2)系统测试辅助软件。它是审计人员为完成对企业使用的计算机会计系统而编制、使用的CAAT软件。这些软件一般包括两种类型:一种是对比测试软件,即审计人员从企业计算机会计系统中的原始数据中抽取一个样本数据,将样本数据输入到与企业会计系统类似的CAAT软件中进行处理,把CAAT软件的结果与企业计算机会计系统产生的结果进行对比分析,以判定企业计算机会计系统的可靠性和安全性。另一种是将用于测试的CAAT软件联接到企业的计算机会计系统中,审计人员检查一些特别准备的测试数据,由企业计算机会计系统进行处理,并将处理结果转移到CAAT软件的一个测试文件中去,审计人员检查这一测试文件是否符合预期的结果,从而判断企业计算机会计系统的可靠性,安全性。系统测试软件也可以把两种类型的CAAT软件结合在一起使用。
(3)系统模拟软件。它是审计人员运用已建立的数学模型在计算机上对企业的经营活动进行模拟,以判断企业经营活动可能产生的结果,从而审查企业各项措施、决策的有效性和合理性。审计人员也可以模拟企业日常经营活动,并将模拟结果与企业实际成果进行比较分析,找出存在的差异,分析差异产生的原因。
二、开拓所的业务领域
(一)网誉认证业务
网誉认证业务,即注册会计师按照严格的标准对从事网上商业活动的网址进行检查,评判它是否与自称的商业活动及安全标准相符。若相符,注册会计师就签发表示相符的报告,那么,该网址就拥有注册会计师网上信托的“许可章”。若不相符或与事先对公众所做的承诺协议的有出入,则注册会计师拒绝相符的认证报告。因此,凡是能获得并持有网誉认证的个人、企业和其他经济实体,则其资信度、服务质量好,其相应的网址访问率高,客户可信任其进行网上交易。
网誉认证业务最早起步于1998年初,当初主要由美国、加拿大注册会计师协会联合共同创办,主要为两国电子商务交易的主体间提供审计验证服务,
其效果非常显著。,五大会计公司——普华水道、德勤、毕马威,安永和安达信均已面向全球开展了网誉认证业务,为其开辟全球会计市场迈出了坚实的一步。我国电子商务正处于起步阶段,许多还处于探索之中,因而大力开展网誉认证业务,必将
对我国的注册会计师行业产生事半功倍的效果。大力开展网管认证业务,一方面,有助于扩展会计事务所的业务范围,为其走出国门,抢占海外市场份额打下坚实基础;另一方面,开展网誉认证,也将促进我国电子商务环境更加完善,电子商务市场如若更加健全,健康的方向发展。
(二)对网络财务软件系统的评审服务
网络财务是电子商务的重要组成部分,网络财务能够从财务上整合企业电子商务的各项功能。而对国内外各软件厂商纷纷推出的网络软件产品,企业面临着如何选择适宜软件的问题。因此,注册会计师可凭借第三者的身份为企业提供软件评审服务,协助企业选购合适的财务软件。
注册会计师参加信息系统设计和评审验收时,针对审计可视线索消失的趋势,强调在会计数据处理流程中,设置审计控制点,由计算机自动记录有关审计所需线索,提供测试数据和比较标准。注册会计师有权审查系统的全部技术文档资料,以及进行系统测试和评价。在系统总体设计过程中,主要审查系统的合法合规性,安全可靠性,可审计性及可维护性。在系统测试过程中,主要测试形成系统核心的程序功能是否达到原定要求,内部控制制度是否严密,程序编写是否符合要求,以及测试数据运行结果是否正确。并应对非法数据的容错功能,以及系统抗干扰和对付突然事故的能力,发生非常事件,遭到破坏后的恢复能力做特别测试。在系统评价过程中,关键是评价系统是否达到了原定设计与开发的目标,其中可审性最重要,如果达不到,有权否决整个系统,即授予在系统设计中的审计一票否决权。在做好事前和事中审计的基础上,也要做好系统设计的事后审计,主要是通过各种符合性和实质性测试的,对系统的运算结果进行审计。特别是,在被审系统的程序有所修改和输入、处理、输出的条件发出变化时,更要做好符合性和实质性测试,并对已经改变了的系统功能再次做出审计评价。
由于软件在最终用户正式启用时已经经过了事前审计,事实上注册会计师为开发南端和用户端分拍了系统审计风险。因此,注册会计师的软件系统评审服务对网络财务的推广具有重要意义。
(三)建立网上虚拟会计师事务所
所谓“虚拟会计师事务所”,即首先由会计师事务所在Internet上申请一个。网址,利用超文本技术和多媒体技术在该网址上建立一个web主页,将事务所的有关信息及业务资料输到上面,信息可以是图片,声音,文档等。虚拟会计师事务所内一般包括:公司概况、电子邮箱、产品介绍、业务范围和用户反馈等栏目。
虚拟会计师事务所可以由顾客在任何时间根据自己的需要在Internet上访问。这种优势可在更大范围上满足用户的需要。它向会计师事务所提供了一种与顾客交流信息的新手段。注册会计师只需在计算机终端上利用电子邮件(E-mail)和交互式对话技术就可以与顾客进行深入细致地交谈,了解其对服务的不同需求。这种顾客主导,非强迫性的循序渐进的,同时也是低成本的,人性化的促销是顾主双方都非常愿意接受的。这也给那些规模较小的会计师事务所提供了一个广阔的天地。
三、利用壮大我国的CPA行业
在网络的今天,国际大公司均有自己的独立网站,作为公司的有机组成部分之一,网站的形象也是统一的。在网络上,他们宣传自己的,实力,全球发展分布,行业信息,单位动态;自己在全世界各地分支机构的工作机会以便在网络上直接吸引优秀人才加入或将其作为自己的储备人才;凭借自己的技术优势,给客户提供各种咨询服务.为事务所带来丰厚的收人。相比而言,那些商业化的会计,审计站点更加丰富。他们提供的资讯包括行业新闻,新的法规动态,杂志,专业书箱销售等相当广泛的内容。通过提供全员服务以及广告服务,在线销售,在线培训,在线咨询和财务赞助,这些商业会计、审计站点能获得足够的现金流量来生存和发展。
会计咨询报告范文3
经济作为社会生活中最活跃的因素,也迅速地与网络联系了起来。电子商务的迅速发展,虚拟企业的出现,网络财务的广泛应用等基于internet的经济活动,在给注册会计师行业带来巨大冲击的同时,也为其提供了许多新的发展机遇。
一、发展新的审计技术
(一)网上实时报告审计
网络经营环境下,审计的总体目标和范围没有改变。但是,网络与计算机改变了财务会计信息的输入,处理,输出和存储方式,改变了内部控制和组织结构等。在网络条件下,数据由计算机处理,改变了帐务处理程序,摆脱了会计人员的直接干涉,使许多原来的内部控制职能丧失。而且审计线索发生改变,可视审计线索消失。审计证据的形式也由纸质变为磁介质。此外,审计范围的扩大及审计时间间隔的变化等各种因素都要求注册会计师提供实时报告审计。而从根本上来说,实时报告审计的出现是由于网络经济环境下,对信息的时效性要求大大提高了。
在实时审计模型中,通过建立注册会计师与被审单位之间的实时连接,对企业交易,内部控制,企业业务进行实时监督,随时对企业异常情况进行检测,获得实时审计证据;对审计报告随时更新,提供实时的审计报告。审计项目负责人可以在网上制订审计计划,给各审计人员分配审计任务;在网上复核助理人员的工作底稿,随时了解审计项目进展情况,协调各审计人员的工作;草拟和签发审计报告。注册会计师可以通过网络审查远距离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调用系统的审计功能或使用审计软件,对系统的磁性经济与会计信息进行抽样、审查、核对和分析;使用电子邮件向被审单位的银行、客户和供应商等进行函证;在网上复制有关文件或数据等审计证据,编写工作底稿等。若在系统开发时嵌入了审计程序,计算机还可以自动对经济业务进行实时的监控,自动完成部分审计任务。
(二)计算机辅助审计技术
网络经济条件下,很多企业都采用了网络财务软件,对审计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基于网络技术和远程通讯技术的计算机辅助审计技术(computer aided auditing technique)为注册会计师提供了一种有效的,方便于网上实时报告审计的工具。
1.利用计算机进行审计管理
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可以利用计算机完善审计行政管理和内部控制,可以利用计算机编制年度审计计划,记录审计计划的执行情况,安排审计任务和资金分配。
2.建立审计数据库
建立审计数据库可以使审计机构更有效地利用审计资料,完成审计任务。注册会计师可以利用审计数据库随时检索,查询,调阅有关审计管理的历史资料,历年的审计报告和审计工作底稿,国家有关法规、规章和制度。独立审计准则和有关审计规范,企业的内部控制制度等,建立审计数据库能极大地稳定审计效率。
3.利用审计软件进行审计
对企业的系统,注册会计师可以使用各种caat软件进行符合性测试和实质性测试。caat软件大致上分为三大类,项目测试辅助软件、系统测试辅助软件和系统模拟软件。
(l)项目测试辅助软件。它是审计人员为完成个别的审计项目的测试而编制、使用的caat软件,一般包括帮助审计人员进行分析性复核的财务指标计算、分析软件,帮助审计人员进行抽样审计的样本提取、计算、评价的软件,问卷调查表统计、计算、分析软件等。
(2)系统测试辅助软件。它是审计人员为完成对企业使用的计算机会计系统而编制、使用的caat软件。这些软件一般包括两种类型:一种是对比测试软件,即审计人员从企业计算机会计系统中的原始数据中抽取一个样本数据,将样本数据输入到与企业会计系统类似的caat软件中进行处理,把caat软件的结果与企业计算机会计系统产生的结果进行对比分析,以判定企业计算机会计系统的可靠性和安全性。另一种是将用于测试的caat软件联接到企业的计算机会计系统中,审计人员检查一些特别准备的测试数据,由企业计算机会计系统进行处理,并将处理结果转移到caat软件的一个测试文件中去,审计人员检查这一测试文件是否符合预期的结果,从而判断企业计算机会计系统的可靠性,安全性。系统测试软件也可以把两种类型的caat软件结合在一起使用。
(3)系统模拟软件。它是审计人员运用已建立的数学模型在计算机上对企业的经营活动进行模拟,以判断企业经营活动可能产生的结果,从而审查企业各项措施、决策的有效性和合理性。审计人员也可以模拟企业日常经营活动,并将模拟结果与企业实际成果进行比较分析,找出存在的差异,分析差异产生的原因。
二、开拓所的业务领域
(一)网誉认证业务
网誉认证业务,即注册会计师按照严格的标准对从事网上商业活动的网址进行检查,评判它是否与自称的商业活动及安全标准相符。若相符,注册会计师就签发表示相符的报告,那么,该网址就拥有注册会计师网上信托的“许可章”。若不相符或与事先对公众所做的承诺协议的内容有出入,则注册会计师拒绝相符的认证报告。因此,凡是能获得并持有网誉认证的个人、企业和其他经济实体,则其资信度、服务质量好,其相应的网址访问率高,客户可信任其进行网上交易。
网誉认证业务最早起步于1998年初,当初主要由美国、加拿大注册会计师协会联合共同创办,主要为两国电子商务交易的主体间提供审计验证服务,
其效果非常显著。目前,五大会计公司——普华水道、德勤、毕马威,安永和安达信均已面向全球开展了网誉认证业务,为其开辟全球会计市场迈出了坚实的一步。我国电子商务正处于起步阶段,许多问题还处于探索之中,因而大力开展网誉认证业务,必将
对我国的注册会计师行业产生事半功倍的效果。大力开展网管认证业务,一方面,有助于扩展会计事务所的业务范围,为其走出国门,抢占海外市场份额打下坚实基础;另一方面,开展网誉认证,也将促进我国电子商务环境更加完善,电子商务市场如若更加健全,健康的方向发展。
(二)对网络财务软件系统的评审服务
网络财务是电子商务的重要组成部分,网络财务能够从财务上整合企业电子商务的各项功能。而对国内外各软件厂商纷纷推出的网络软件产品,企业面临着如何选择适宜软件的问题。因此,注册会计师可凭借第三者的身份为企业提供软件评审服务,协助企业选购合适的财务软件。
注册会计师参加信息系统设计和评审验收时,针对审计可视线索消失的趋势,强调在会计数据处理流程中,设置审计控制点,由计算机自动记录有关审计所需线索,提供测试数据和比较标准。注册会计师有权审查系统的全部技术文档资料,以及进行系统测试和评价。在系统总体设计过程中,主要审查系统的合法合规性,安全可靠性,可审计性及可维护性。在系统测试过程中,主要测试形成系统核心的程序功能是否达到原定要求,内部控制制度是否严密,程序编写是否符合要求,以及测试数据运行结果是否正确。并应对非法数据的容错功能,以及系统抗干扰和对付突然事故的能力,发生非常事件,遭到破坏后的恢复能力做特别测试。在系统评价过程中,关键是评价系统是否达到了原定设计与开发的目标,其中可审性最重要,如果达不到,有权否决整个系统,即授予在系统设计中的审计一票否决权。在做好事前和事中审计的基础上,也要做好系统设计的事后审计,主要是通过各种符合性和实质性测试的方法,对系统的运算结果进行审计。特别是,在被审系统的程序有所修改和输入、处理、输出的条件发出变化时,更要做好符合性和实质性测试,并对已经改变了的系统功能再次做出审计评价。
由于软件在最终用户正式启用时已经经过了事前审计,事实上注册会计师为开发南端和用户端分拍了系统审计风险。因此,注册会计师的软件系统评审服务对网络财务的推广具有重要意义。
(三)建立网上虚拟会计师事务所
所谓“虚拟会计师事务所”,即首先由会计师事务所在internet上申请一个。网址,利用超文本技术和多媒体技术在该网址上建立一个web主页,将事务所的有关信息及业务资料输到上面,信息可以是图片,声音,文档等。虚拟会计师事务所内一般包括:公司概况、电子邮箱、产品介绍、业务范围和用户反馈等栏目。
虚拟会计师事务所可以由顾客在任何时间根据自己的需要在internet上访问。这种优势可在更大范围上满足用户的需要。它向会计师事务所提供了一种与顾客交流信息的新手段。注册会计师只需在计算机终端上利用电子邮件(e-mail)和交互式对话技术就可以与顾客进行深入细致地交谈,了解其对服务的不同需求。这种顾客主导,非强迫性的循序渐进的,同时也是低成本的,人性化的促销是顾主双方都非常愿意接受的。这也给那些规模较小的会计师事务所提供了一个广阔的天地。
三、利用网络发展壮大我国的cpa行业
会计咨询报告范文4
一、会计准则国际趋同的成效
1.认可度不断提高,全球会计准则呼之欲出。
2001年改组以来,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的认可度不断提高。IASB的研究报告显示,在143个国家和地区(占全球GDP的97.8%)中,有119个国家和地区(占83%)要求所有具有公共受托责任的上市公司和金融机构采纳IFRS,10个国家和地区(占7%)允许或要求一些具有公共受托责任的上市公司和金融机构采纳IFRS。这129个国家和地区的GDP之和占到全球GDP的61%,不允许采纳IFRS的国家和地区仅占10%。影响力巨大的20国集团(G20),均公开承诺支持IFRS作为一套高质量的全球会计准则,其中14个国家要求在资本市场上市的所有或大部分公司采纳IFRS,3个国家(印度、日本和美国)允许国内上市公司和外国上市公司以自愿方式采纳IFRS,1个国家(中国)的会计准则已经与IFRS实现趋同,1个国家(沙特阿拉伯)允许银行和保险公司采纳IFRS,1个国家(印度尼西亚)允许有限度采纳IFRS但尚未宣布全部采纳IFRS的时间表。从主体上看,具有公共受托责任(Public Accountability)的上市公司和金融机构是采纳IFRS的大户。在全球85个交易所上市的47,818家公司中,25,084家上市公司采纳了IFRS。所有这些都表明,一套高质量的全球性会计准则呼之欲出。
迄今为止,欧盟虽然是IFRS的最重要使用者,但美国、中国、日本才是决定IFRS能否成为名副其实的全球准则的关键。美国态度暧昧,若即若离,短期内采纳IFRS的可能性不大,但允许在美国上市的外国公司采纳IFRS。日本前几年观望态度明显,与美国亦步亦趋,但近年来越来越多的上市公司自愿采纳IFRS,其市值占27%以上。中国基于国情和立法的考虑,选择了与IFRS趋同但不等同的策略。
2.差异率逐步缩小,会计准则趋同成效显著。
2007年起,我国开始实施与IFRS高度趋同的企业会计准则,2009年世界银行在实地调研的基础上,就我国会计准则与IFRS趋同和实施有效性的评估报告指出:“中国改进会计准则和实务质量的战略已成为良好典范,并可供其他国家仿效。”2010年财政部了《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持续趋同路线图》,表达了我国会计准则与IFRS保持动态持续趋同的立场和决心。2015年财政部与IFRS基金会发表联合声明,重申了与IFRS全面趋同的目标、与IFRS基金会持续合作的意愿。经过几年的不懈努力,我国会计准则与IFRS的趋同成效显著,净利润和净资产的差异率逐步缩小,并先后与欧盟、香港实现了会计准则等效。
3.期望值与日俱增,会计准则趋同压力巨大。
尽管我国会计准则与IFRS实现了持续趋同,与IFRS的差异甚微(主要体现在公允价值的运用范围、共同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和资产减值转回等方面),但国际社会希望我国会计准则向前再迈出一步。IFRS基金会和IASB在不同场合均表达希望我国由趋同(Convergence)战略转向全面采纳(Full Adoption)的强烈愿望。IASB主席Hans Hoogervorst多次说过,既然中国会计准则与IFRS只差一小步,为何不再往前迈出一小步?此外,IFRS咨询委员会的多数委员也对我国的趋同策略持谨慎怀疑和不信任态度,更倾向于全面采纳的做法。财政部和我方的代表,不得不再三解释中国全面采纳IFRS的实际困难和理由。
二、会计准则国际持续趋同的建议
1.坚守底线,持续趋同,确保延续性。
我国作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若全面采纳IFRS,将极大提高IFRS的权威性和影响力,这或许是IFRS基金会和IASB一再要求我国由持续趋同转向全面采纳的主要原因。我国若屈从国际压力,全面采纳IFRS,将面临重重困难。首先,全面采纳意味着必须一字不漏地翻译IFRS,其结果一定是晦涩难懂。在新兴市场经济代表的多次早餐会上,来自非英语国家的代表多次指出,IFRS的一些专有术语(如likely、possible, probable, more likely than not, more than insignificant; committee,commission, board等)难以确切翻译,甚至找不到对应的表述词语。其次,全面采纳意味着准则体例必须全盘照搬IFRS,这显然不符合我国《立法法》的要求,我国的会计准则具有行政规章的性质,在体例和语言方面,必须严格遵循《立法法》的规定。最后,全面采纳意味着必须完全放弃准则解释权,这将造成我国在会计监管和准则运用方面过度依赖于IFRS解释委员会。由于担心过多的解释可能导致IFRS由原则导向沦为规则基础,IFRS解释委员会存在着被广为诟病的解释门槛太高、解释太少太迟的现象,且对只有国别普遍性不具国际普遍性的问题,通常不予解释。
基于上述原因,建议财政部坚守底线,趋同但不等同,确保我国会计准则国际趋同策略的延续性。
2.组建智库,积极参与,提高话语权。
随着综合国力的提升,我国在IFRS方面的话语权不断提高,经过财政部的不懈努力,我国在监督委员会(Monitoring Board)、受托人委员会(Trustees)、理事会(IASB)、咨询委员会(Advisory Council)、会计准则咨询论坛(ASAF)和解释委员会(Interpretation Committee)都派出代表,直接参与国际会计标准的制定和咨询。但也应清醒地看到,由于语言地位(中文不是国际通行的语言)、文化传统(对游戏规则概括承受)、国际人才储备不足、跨国公司数量不多等原因,再加上缺乏会计智库建设,我国对IFRS的影响力仍然十分有限,IFRS的主要话语权仍由欧盟和美国掌握。
建议财政部高度重视会计智库建设,仿效欧洲财务报告咨询组(EFRAG)的方式,吸纳来自大型企业、大型金融机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和学术界(如全国会计名家培养工程、全国会计领军人才项目)的优秀人才,尽快组建IFRS研究智库,围绕IFRS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深度研究。积极就IFRS和概念框架的讨论稿(DP)和征求意见稿(ED)发表意见和建议,密切与IFRS基金会的沟通联系,协助我国在国际会计组织的代表履行职责,为我国会计准则的国际趋同提供智力支持,不断提高我国在IFRS方面的话语权和影响力。
3.整合资源,加强培训,扩大影响力。
高质量的会计准则,不仅体现在制定层面,还体现在遵循和运用层面。在与IFRS持续趋同的进程中,我国的会计准则变得越来越复杂,金融工具、合同收入、租赁会计和保险合同尤其如此。日趋复杂的会计准则,对准则能否得到严格遵循和一致运用提出严峻挑战,急需加强对IFRS的培训力度。
建议财政部整合两岸四地会计资源,联合IASB和世界银行等国际组织,以国家会计学院为平台,以亚投行投入运行和实施一带一路战略为契机,开展高质量的IFRS培训,切实提高会计人员、注册会计师和监管部门的专业判断能力,确保我国与IFRS高度趋同的会计准则得到严格遵循和一致运用。
会计咨询报告范文5
一、诚信问题的现状和危害
首先来看一段数字,2001年12月25日,国家审计署公布了它对16家具有上市公司年度会计报表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实施质量检查的结果,在被抽查的32份审计报告中,有14家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23份严重失实的审计报告,涉及41名注册会计师,造假金额达到70多亿人民币。
2002年,财政部组织开展了对部分企业2001年度会计信息质量的检查工作。本次共检查了保险、烟草等行业192户企业以及相关的91家会计师事务所,共查出这些企业资产不实115亿元,所有者权益不实24.2亿元,利润不实24.2亿元。
通过以上数字和近几年的会计信息失真问题,使注册会计师行业的诚信问题越来越受到关注,注册会计师的诚信问题正在受到挑战。如果注册会计师行业诚信缺失,使用者利用了这些工作成果,会给社会带来许多不利后果。
首先、政府利用这些失真的会计资料,会造成国家税收流失,并且各项经济指标的失真,会导致政府政策方针决策失误,干扰政府对市场经济的调控,进而危害市场经济秩序。
其次,投资者利用了这些失真的会计资料,会导致投资决策失误,使投资者的利益得不到保障。
第三,债权人利用了这些失真的会计资料,会使债权人不能够正确地了解企业的偿债能力,导致其债权投资决策失误,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第四,由于会计资料的失真,使贪污受贿、偷税漏税,挪用公款、经济诈骗罪等经济违法犯罪活动有了可乘之机,从而助长了社会的腐败现象。
最后,除了对社会造成的种种危害之外,行业诚信的缺失,最终会使行业丧失生存之本,使整个行业的生存变得困难。
二、诚信问题产生的原因
首先,事务所聘用机制的缺陷。独立性是审计的重要属性,独立性原则具体包括:机构独立、经济独立和人员独立三个方面。机构和人员独立这两方面的要求随着我国1999年事务所脱钩改制的完成注册会计师审计制度已经满足,而这里的经济独立指的是:审计机构从事审计业务活动,必须要有一定的经济收入和经费来源,以保证其生存和发展的需要。经济独立要求审计机构的经济来源应有一定的法律、法规作保证,不受被审计单位的制约。从制度的设计来说,注册会计师的审计报告是提供给广大股东的,但是广大股东不直接支付审计费用,从正常经济人角度出发,注册会计师不会为不支付费用的人提供符合他们要求的高质量的产品。而按制度安排,审计产品的购买合同即审计业务约定书是会计师事务所同企业经理层代表的企业签定,付费也是企业经理层,这必然要求审计产品符合企业经理层的要求。在这种结构设计下,尽管要求注册会计师为股东服务,但是最后为经理层服务是必然的。只要注册会计师还以向客户收取审计费方式提供审计服务,只要注册会计师和企业经理层之间还存在经济上的依存关系,希望让注册会计师主动完全发现揭示企业经理层假账是很难的。另外当事务所单一客户收入比重过高以及与某一客户业务关系时间过长时,对其审计独立性的影响也较大。
其次,事务所之间的竞争非常激烈。我国会计师事务所的规模普遍偏小,截至2003年12月31日,全国会计师事务所4627家,执业注册会计师61255人,平均每家事务所仅有13名执业注册会计师。这导致行业的恶性竞争非常严重,表现在许多方面,而其中之一便是满足客户要求,出客户满意的报告。随着2005年3月1日起施行的《会计师事务所审批和监督暂行办法》,会计师事务所资质门槛再次降低,再加上加入世贸后,国外事务所的进入,使得这种情况更加严重。
第三,丧失诚信的成本很低。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市场经济的一个主体,其行为必然遵循成本效益原则,当其造假的预期成本大大低于预期收益时,事务所很容易会选择去造假。法律不完善也使得造假者不必为他们的行为付出应有的代价,这更激化了问题的严重性。目前,在我国对注册会计师及事务所的处罚仅限于行政处罚、刑事处罚,还没有注册会计师或会计师事务所因参与造假或重大失职,向遭受损失的投资者作民事赔偿。守信者未能得到有效的保护、失信者也未得到严厉的制裁。加上造假者受到惩处的仅是极少数,事务所、个人都从“失信”中捞到好处,一些擅长做假账的人还成了一些企业竞相聘请的人才,非常“走俏”。在这样一个失信成本过低的环境下,“好人也会变坏”。目前我国事务所大约仅有8%到10%的是合伙制,其余均为有限责任制。有限责任公司仅对其业务行为承担有限责任,我国大多数会计师事务所注册资本仅为30万元,也就是说会计师事务所违规的最高赔偿也就是30万元。而出资者个人则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外承担有限责任,这与其失信成本差距更大。
最后,事务所既从事咨询业务,又为同一客户出具其他报告。安达信事件的根源,一个重要方面是会计师事务所正在大力发展的咨询业务对原有的审计业务产生了重大影响,从而丧失了独立性。1999年,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AICPA)发表了题为“将审计业务拓展成咨询服务”的指导性文章,鼓励会计公司进一步拓宽咨询服务。在此政策引导下,各大会计公司纷纷转型。据统计,到1999年,注册会计师行业51%的收入来自咨询业务。有关资料显示,环球电讯2000年向安达信支付的审计费为230万美元,但咨询等其它非审计费用却接近1200万美元,安然的情况也类似。同一家事务所既从事财务审计,又进行咨询服务,这不可避免地存在利益冲突。不加强监管自治,就很难抵挡住“糖衣炮弹”的攻击。由于怕得罪这些大客户,事务所面对弄虚作假,睁一眼、闭一眼,加上顾及巨额的咨询收入,在财务审计方面自然是“网开一面”。
与安达信事件的根源所迥然不同的是,国内会计师事务所业务还主要集中在法定审计方面,咨询、服务业务的开拓正处于起步阶段。但目前我国会计师事务所为了壮大规模,增加收入,正在尽力拓展包括管理咨询在内的非审计业务,比如:“中天勤”在担任“银广厦”审计业务的被委托人时,同时也担任其财务顾问,每年从被审计单位获取丰厚的咨询收入,从而损害了注册会计师执行审计业务的独立性。
三、诚信问题的解决对策
首先,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应该加强管理,解决会员自己解决不了的问题。审计的本质特征就在于它的独立性,独立性是审计的灵魂。注册会计师的审计被誉为最超脱、独立性最强的审计,因为职业规范要求它在形式上和实质上都独立于审计委托人和被审计人,而在现实工作中要完全做到这一点却很难。在条件下独立审计的委托人只能是股东,而国内外的现实情况是,在绝大部分情况下,都由公司管理机构代行了独立审计委托人的职责。因此,在影响注册会计师独立性的诸多因素中,当前公司治理结构状况和事务所聘用、解聘机制不完善,对注册会计师执业的独立性损害较大。而这些问题单凭事务所自己是没有能力解决的,因此,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应积极推动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推动合理聘用制度的建立,以确保注册会计师执业的独立性。
目前,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的恶性竞争非常严重,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在坚持原则方面向客户妥协;二是在收费方面事务所之间通过互相压价竞争。其中第一方面肯定导致注册会计师行业丧失诚信,而收费压价竞争则会使业务收费越降越低,进而会导致审计质量降低,也会致使注册会计师行业丧失信用。这些问题单凭事务所自己也是很难解决的,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应积极推动财政、物价部门制定相应的执行措施,以督促各会计师事务所严格执行收费标准。
第二,事务所的形式逐步向合伙制所转变。合伙制事务所,违规一旦被发现,会计师事务所要以其全部财产承担赔偿责任,如果还不足以赔偿,作为合伙人的注册会计师还要以其自家财产承担赔偿责任,这种组织形式显然有助于提高注册会计师的风险意识和自我约束意识,提高审计质量。另外还有一种形式是有限责任合伙制,是有限责任制与合伙制的结合,当发生风险事件后,会计师事务所要以其注册资本承担有限责任,而作为合伙人的注册会计师则以其出资额对外承担责任后,如果不足以赔偿,还要以其个人财产承担赔偿责任。后一种形式兼有有限责任制和合伙制的特点,作为有限责任制向合伙制的过渡形式,近几年来,西方各大会计公司均先后采用过这种形式。我国的公司法、注册会计师法和《会计师事务所审批和监督暂行办法》均未采用有限责任合伙制这种形式,所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应推动制定相关措施鼓励事务所向合伙制转变,以提高注册会计师的风险意识和自我约束意识。
第三,鼓励事务所扩大规模、提升档次。目前,在我国的注册会计师行业,外资所在我国会计市场已占据了相当的份额,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的200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全国百家信息为例,2004年度,前百家事务所的业务收入合计数为71亿元,占当年全国事务所总收入比重为46%,前四强均为外资所,其业务收入合计占前百强业务收入合计的45.76%,每所平均注册会计师人数为256人。我国的会计师事务所与进入我国的外资所相比较,则我国的会计师事务所规模较小,事务所之间的恶性竞争较为严重。外部环境已迫切要求我国会计师事务所加速转变,扩大规模、提升档次,增强抗风险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
最后,处理好咨询业务与独立性的问题。安然事件爆发后,美国更多关注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分业经营问题和独立性问题。这一问题已开始得到解决,“四大”宣布计划停止以内部和外部审计师身份为同一客户提供服务。德勤宣布要拆分咨询和审计业务,普华永道宣布将不再为审计客户提供咨询服务,安永将其咨询公司出售,毕马威则将咨询业务分拆上市。我国会计师事务所随着包括管理咨询在内的非审计业务的拓展,也正面临着此类问题,对此国家应该积极加以规范。监管部门应该通过调查研究,了解各种非审计业务对审计独立性的影响程度,对严重影响审计独立性的非审计业务要坚决予以禁止。同时还应该考虑事务所单一客户收入比重过高以及与某一客户业务关系时间过长对审计独立性的影响,在监管中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加以防范。
会计咨询报告范文6
[关键词]注册会计师行业;内部控制审计;内部控制咨询
一、注册会计师行业新业务领域拓展的背景
(一)事务所业务结构单一,使行业竞争激烈,事务所的运营难度加大
目前,我国会计师事务所总体上仍以财务报表审计等传统审计业务为主。从统计数据看,国内事务所的审计业务收入超过70%。由于传统审计业务不仅范围有限,季节性强,有些企业对事务所还设置了各种准入门槛,导致市场进一步缩小。造成过度竞争,执业质量和诚信水平受到威胁。而且很多企业对法定审计需求的积极性不高,也不愿因此支付太多费用,使事务所以期通过审计业务获得收益增加了障碍。
过于偏重传统审计业务,收入结构单一。使事务所自身抗风险能力较弱,不利于行业健康、稳定、全面发展;也不能很好满足日趋多样化的市场需求和完全达到为国民经济全面服务的使命要求。因此,拓展新业务,增加市场容量是解决当前会计服务市场过度竞争,培植行业新的业务增长点的有效途径。注会行业要做大做强,迫切需要改变传统的单一审计业务为主的市场格局,不断创新服务品种。提高非审计业务的质量和范围,实现业务结构合理化。
(二)金融危机既对注会行业产生了重大影响。也给行业的发展带来了诸多市场机遇
2008年爆发的国际金融危机从金融业向实体经济蔓延,对我国注会行业也产生了重大冲击和影响。据中注协的调研和分析。由于一些外向型企业关停导致会计服务对象减少、新上市企业减少、行业服务的高端客户增长放缓、以及企业受财务状况困扰、自发需求减少,使得事务所非年审业务量减少。并且,由于金融危机造成企业经营困难,使一部分企业把削减审计费用作为企业控制费用预算的手段之一,导致事务所审计收费下降、收入减少。而与此同时,随着一些企业财务状况恶化。经营效益下滑,企业业绩压力增大。致使注册会计师执业风险增加。为此,事务所不得不增加审计程序,这又加大了事务所的审计成本。
但是,危机的蔓延让社会各界进一步认识到注会行业在市场经济中的重要性。以及在应对金融危机中的作用。为此,中注协在2009年4月了《关于当前经济形势下服务经济发展大局促进行业平稳发展的意见》,要求会计师事务所要抓住行业发展的市场机遇,积极开拓新的服务领域,推进业务转型升级。充分发挥专业优势,为帮助企业加强风险管理和改善内部控制、应对和化解危机提供相应的专业服务,为服务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的落实和市场信心的提振、促进经济复苏发挥更大的作用。
因此,大力拓展新业务领域,全面优化业务结构,既是国际国内形势发展的现实需要,也是注会行业克服金融危机不利影响、进一步做大做强、做精做优的现实需要。
二、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的新契机
注会制度作为我国市场经济体系重要的制度安排,注会行业作为服务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的重要审计监督和专业服务力量,应当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提供全方位、多元化的综合服务,以更好地服务社会经济结构转型和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
2009年10月3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财政部《关于加快发展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的若干意见》([2009]56号,以下简称“国办56号文”),系统提出了当前加快注会行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目标以及具体要求,指出要大幅度拓展会计师事务所执业领域,推动事务所业务转变和升级。
2010年2月10日。中注协为贯彻落实国办56号文、推动行业科学发展,出台了《会计师事务所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新领域业务拓展工作方案》,要求围绕行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要求。在巩固传统领域审计业务的基础上,大力开拓新型鉴证业务,积极开发非审计业务品种和市场,使全行业的业务领域和收入结构得到优化。
这些文件的颁布,以及我国目前的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文化教育出版机构改革、中国企业应对反倾销、高新企业资质认定、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实施等一系列政策的研究和出台,都为事务所开拓新业务领域提供了前所未有的良好机遇和环境。
特别是自2008年6月,财政部、证监会、审计署、银监会、保监会联合了我国《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后。企业内控建设咨询成为政府鼓励、企业需求的新业务。2010年4月26日,五部委又联合了《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其中的《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明确了“执行企业内控规范体系的企业,必须披露年度自我评价报告,同时聘请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其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审计,出具审计报告。”这将使企业内控审计与咨询业务成为注会行业发展的新的业务增长点。
三、会计师事务所拓展内部控制审计与咨询业务的优势
企业内控规范体系的建立和实施,需要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内控审计、设计与咨询等综合性配套服务。
所谓内部控制审计,是指会计师事务所接受委托,对特定基准日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进行审计。由于对内控进行了解和评价是财务报表审计中风险评估的重要内容。因此,会计师事务所可以将财务报告相关内部控制审计与传统财务报表审计整合在一起实施(这被称为一体化或整合审计)。通过执行内控审计发现,可以提高注册会计师风险评估的可靠性,从而更好地计划和实施审计程序,以确定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地表达;而在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通过对企业会计处理的审查,也有助于审计人员了解企业内控可能存在的风险领域(即内控存在漏洞而不能预防或及时发现错报的领域),以检查内控是否有效,从而有助于内控审计目标的实现。所以,整合审计既可以统筹进行审计计划和测试,避免重复,节约成本、减少审计收费;又可以产生协同效应,相互促进,改进两种审计的质量和公正性。提高效率。
内部控制设计是一个专业性很强的业务。因此,企业要建立健全内控,其聘请专业机构咨询的业务肯定会大增。由于会计师事务所汇聚了会计、审计、金融、税务、法律、财务管理、风险控制、战略规划等各方面的专家,在各专业领域相互融合、相互渗透的趋势下,可以更低的成本提供同样甚至更好的专家型服务,并可产生规模经济效果。
因此,尽管目前我国没有在相关规范中明确要求内控审计与财务报表审计必须整合在一起进行。也没有限定执行内控设计与咨询业务的主体。但笔者认为,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将内控审计与财务报表审计整合进行,并以专业特长和人才储备为天然优势,积极开展内控咨询服务。
四、会计师事务所拓展内部控制审计与咨询业务的路径
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结合自身的发展战略、市场定位和服务能力。研究确定发展路径,明确业务拓展方向,以促进形成与市场需求相匹配的大、中、小型事务所在执业领域各有侧重、市场定位各有特色、服务对象各有倾斜、地域分布较为合理。且不同规模的会计师事务所有序竞争、接续发展的格局。
因此。笔者认为,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可利用其业务规模、人才储备、事务所声望等方面的优势。积极开展内控审计,为大型企业和上市公司提供综合;而中小型事务所,应在规范管理运作、严格质量控制的基础上,不断挖掘市场需求,深化专项领域服务,为占据我国企业主体的广大中小企业积极提供内控设计与咨询等非审计服务。
五、拓展内部控制审计与咨询业务的举措
为推动和支持事务所开拓新业务领域,中注协、地方注协和各会计师事务所要加强协调沟通,形成以中注协为统领、地方注协为主要推动力、事务所为主体,因地制宜、因所制宜,以点带面,逐步推开的新业务拓展开发工作机制。
(一)行业协会的推动
为支持企业内控建设,大力推行内控审计制度,在《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的背景下,中注协首先应进一步加强与相关政策制定部门的沟通与协调,研究推动鼓励扶持内控审计与咨询业务拓展的配套政策;推出《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讲解》,制订内控审计与咨询业务的相关执业准则或技术指南,组织专家进行专项课题研究、编写案例,并通过开展业务培训、专家研讨、经验交流、事务所座谈等形式。不断总结和推广实践经验。为事务所开展内控审计与咨询业务提供政策、理论和技术支持,从而保证内控审计与咨询业务的执业水平和服务质量。同时,各地注协还可通过积极组织开展内控审计与咨询业务的试点工作,实现整体推进。其次,中注协应大力帮助事务所解决开展内控审计与咨询业务所需要的人才建设问题,应根据内控审计与咨询业务对注册会计师专业胜任能力和执业技术规范的要求,有针对性地开展人才培养和专业培训,为事务所开展内控审计与咨询业务提供人才智力支持,以提高注册会计师对内控审计与咨询业务的执行能力。再次,中注协还应根据内控审计与咨询业务的专业特点和属性,调整和完善监管方式,以加强执业质量的监管,确保内控审计与咨询业务的有序开展。最后,还应以行业名义在公共媒体上,大力开展对内控审计与咨询业务的宣传与推广,为事务所开展内控审计与咨询业务营造良好的执业环境。
为提高注册会计师对企业内控规范体系的理解,掌握内控审计指引的工作要求及操作技能。2009年5月和6月,中注协已经先后举办了企业内控审计研讨班和远程教育(视频)培训班,就企业内控基本规范解读、内控审计业务、内控测试方法与实务、内控设计实务与案例、内控缺陷评价等方面的内容进行了培训。体现了中注协大力支持事务所拓展新业务的工作重点。
(二)事务所的举措
拓展新业务,事务所首先应自觉发挥主体作用,转变自身发展和业务增长理念,深化对业务结构调整重要性的认识,积极参与新业务拓展试点和示范基地创建工作。在进行正确市场定位的基础上,树立营销理念,大型事务所不必拴死在大型企业的法定审计业务上,中小事务所也可以不断挖掘市场需求,“独辟蹊径”寻找新的业务空间,培育专业优势,注重品牌建设,以最终形成市场优势和核心竞争力。其次,事务所应积极开展内控审计与咨询业务的专业研究,加紧建立和完善内控相关服务的业务流程和质量控制体系,规范服务标准。建立与企业行业专家的专业合作机制,以保障内控审计与咨询业务的顺利开展。再次。内控审计与咨询业务的拓展对注册会计师的执业能力提出了挑战。因此,事务所要制定相关业务人才培养和储备方案,加强注册会计师核心能力的培育和发展,加大培训投入,逐步改善注册会计师知识、能力结构不合理的现状,以适应内控审计与咨询等新业务拓展的需要。具备一定规模的事务所还可以通过与有关院校的合作,开展订单式人才培养,建立产学研一条龙的人才教育培养机制。
此外,内控审计与咨询业务在为注会行业带来新的业务机会的同时。也意味着注册会计师执业风险的提高。因此,事务所应严格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正确处理好内控审计与内控咨询的关系,确保执业过程的独立性。
总之,国办文件的出台和内控审计制度的确立,为注会行业开拓新业务领域提供了良好的机遇和新的业务增长点。事务所应抓住机遇,实现业务的转型和升级,规划好即将开展的内控审计和咨询业务。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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