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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交通安全整治工作总结范文1
整治目标
通过拖拉机联合专项整治,进一步落实道路交通安全监管责任,进一步强化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措施,进一步规范拖拉机等上路行驶农业机械的管理,使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得到进一步治理,拖拉机违法载人、人货混装等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农机道路交通事故得到有效防范,广大拖拉机驾驶操作人员与农民群众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的自觉性和安全生产意识明显提高,切实避免较大以上拖拉机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实现我街道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整治时间
从2013年4月1日起到2013年5月1日。
整治重点
重点查处拖拉机违法载人、人货混装、无牌行驶、无证驾驶、超速超载、报废拖拉机上路行驶等违法违规行为。
主要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加强对拖拉机联合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成立拖拉机联合专项整治办公室,负责组织、指导、协调街道联合专项整治工作。办公室设在农机站。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二)强化源头管理。农机站依照《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对道路以外的农田、场院等场所进行拖拉机安全监督检查。向有关单位和个人了解情况,查阅、复制有关资料;查验拖拉机证书、牌照及有关操作证件;检查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拖拉机等农业机械的安全状况,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作业或者停止农业机械的,并进行维修;责令拖拉机等农业机械操作人员改正违规操作行为。依照有关规定对拖拉机违法载人、人货混装、无牌行驶、无证驾驶、超速超载、报废拖拉机上路行驶等农机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予以处罚。
(三)强化路面管控。派出所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对上道路行驶的拖拉机及其驾驶人进行道路交通安全,并依照有关规定对拖拉机违法载人、人货混装、无牌行驶、无证驾驶、超速超载、报废拖拉机上路行驶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予以查处,对已达到报废标准仍上道路行驶的拖拉机,予以强制报废并通知县农机部门予以注销。街道农机站要协助松城派出所开展路面检查,按拖拉机管理有关规定协查拖拉机档案信息。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拖拉机签发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并补办相关手续。对符合注册登记条件的拖拉机,按规定办理注册登记手续,核发牌证;对拖拉机逾期未年检的,按规定补办检验;对无证驾驶拖拉机的,引导并督促参加拖拉机驾驶培训。
(四)强化宣传教育。农机站、派出所要根据农机安全生产特点,突出重要节假日,深入乡村、田间场院、学校重点场所,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多种多样形式,广泛宣传拖拉机违法载人等现象的危害性。一要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要充分利用网络、广播、宣传车、宣传栏、挂图、标语、手机短信和“致农民机手一封信”等媒体和方式,加强对拖拉机驾驶操作人员、农村学生等重点群体的宣传教育。做到“墙上有标语,路边有警示,手中有资料,报上有文章,电视有图像,广播有声音,网络有内容”。二要开展“六个一”宣传教育。要深入村、校,积极开展“六个一”宣传教育活动即:在每个村组织一次安全宣传教育活动;与每位机手签一份安全生产承诺书;为广大机手和群众放映一部安全教育警示片;在每个村张贴、刷写安全宣传标语或送一套安全宣传挂图;给每个农机户送一本农机知识手册;在每个乡村中小学校上一堂平安农机知识课。三要开展“以案说法”宣传教育。要用发生在身边的案例,举办道路交通典型事故安全图片展览,对拖拉机驾驶操作人员进行警示教育,使其认识到拖拉机违法载人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严重危害性,增强拖拉机驾驶操作人员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与责任意识。
工作要求
(一)落实责任,强化监督管理。派出所、农机站、各村要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责任。要组织力量,认真开展拖拉机联合专项整治工作,把拖拉机违法载人、人货混装、无牌无证、超速超载和报废拖拉机上路行驶等问题当作重大问题来抓。加大排查、整改力度,做到边排查边整改,坚决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对因联合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不力,工作不重视,搞形式主义的,辖区内发生事故的,按照相关规定实行责任倒查制度
(二)主动协调,开展综合治理。派出所、农机站、安办和各村要组织做好道路巡查和联合执法工作。各部门单位要加强沟通,各司其责,紧密配合,共同开展集中整治,进一步夯实工作基础,每周开展一次联合执法,不断形成加强拖拉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合力。
农村交通安全整治工作总结范文2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规范农村道路通行秩序,预防和减少农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根据省安监局、省公安厅、省交通厅、省农业厅《关于印发全省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浙安监管办〔2008〕111号)精神,决定从即日起至9月30日在全市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具体整治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集中整治,使全市农村道路各类严重违法行为明显减少,道路通行秩序进一步好转,交通安全设施进一步完善,农民及交通参与者安全意识进一步增强,力争农村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10%以上,力争不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坚决杜绝一次死亡5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
二、整治重点
重点道路:县乡道路、山区公路、交通事故多发的村道等。
重点车辆: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客运车辆、摩托车。
重点违法行为: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载人;准驾不符;脱检脱审;客运车辆超员、站外组客;货车超限超载;非法营运;酒后驾驶机动车;无牌无证机动车上路;摩托车超员以及驾乘摩托车不戴头盔等严重违法行为。
三、职责分工
安监部门:负责集中整治的组织、协调和督查工作,督促各有关部门切实履行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职责,认真组织实施集中整治。严格按照“四不放过”要求,对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公安部门:加强农村道路通行秩序管理,严厉查处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切实规范和改善农村道路通行秩序。加强机动车及驾驶人源头管理和服务,严把机动车及驾驶人准入关。指导乡镇交通安全工作站、公安驻农业(农机)联络室、企业交通安全工作室配合做好集中整治各项工作。
交通部门:加强农村客运市场秩序监管,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严格执行运输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落实运输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实施“农村公路安保工程”,加快道路危险点段、临水临崖高落差路段、低承载力桥梁治理步伐,不断完善农村公路交通标志标线和安全防护设施。
农业部门:严格拖拉机牌证核发及驾驶人培训、考试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查处拖拉机交通违法行为。认真做好外省籍拖拉机及驾驶人的信息登记,建立健全工作台帐,加强日常教育和管理。
四、工作措施
(一)强化农村道路通行秩序管理。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深入分析本地区农村道路交通事故的规律和特点,突出对交通流量大、通行秩序乱、交通事故多发道路的整治,加强市际、县际交界路段的管控,严厉查处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载人,准驾不符,脱检脱审,客运车辆超员、站外组客,货车超限超载,非法营运,酒后驾驶机动车,无牌无证机动车上路,摩托车超员以及驾乘摩托车不戴头盔等各类严重违法行为。各县区政府要组织交警、路政、运管、农机等部门力量,定期不定期地开展联合整治行动,不断形成严管态势。交警、农机部门要依托驻农机联络室,以开展外省籍拖拉机交通安全联合整治为抓手,强化部门间协作配合,严厉查处拖拉机载人等违法行为。积极探索并落实长驻我市的外省籍机动车特别是工程车、拖拉机管理的有效措施,消除管理盲区和空白点。加强对三级以下山区公路禁止客运车辆夜间通行的监管。
(二)强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以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为契机,全面排查治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落实治理责任和资金,多策并举,切实加快道路交通事故危险点段、临水临崖高落差路段、低承载力桥梁治理工作,及早消除安全隐患。突出抓好急弯、陡坡、临水、临崖路段和长下坡路段的警告标志以及三级以下山区公路禁止客运车辆夜间通行等禁令标志的设置和完善工作。要落实农村公路的管理养护责任,按照国家有关标准,逐步设置完善交通标志标线、安全防护等基础设施。在新建、改建道路过程中,切实做到交通安全设施与道路同时规划、同时设计、同时建设、同时验收、同时投入使用,努力改善安全行车条件。
(三)强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源头管理。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市“十小”行业质量安全整治与规范行动方案》(湖政办发〔2008〕70号)的部署和要求,认真抓好农村小客运质量安全整治。关注农民“出行难”问题,合理调配农村客运班线,推广使用符合当地实际的安全、经济、实用性客车。组织对农村客运企业、客运场站开展安全检查,督促客运企业落实客运驾驶人安全学习制度、客运车辆门检制度,强化客运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学生接送车管理,认真落实有关安全措施。要全面落实工程施工建设单位、矿山企业的安全责任,督促抓好本单位机动车管理,不雇佣无牌无证车、拼装车、报废车从事货物运输。加强对超限超载货车的源头管理,禁止超限超载货车上路行驶,落实货车企业或车主的主体责任。严格执行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追究制度,特别是对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载人引起的群死群伤事故,要依法严肃查处。对包括外省籍在内的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登记和驾驶证申领情况进行全面摸底排查,逐车逐人建立工作台账,有针对性地加强日常教育和管理。采取定期下乡和预约上门等多种便民利民措施,实现机动车及驾驶人管理业务向农村延伸,解决农民群众办牌办证难的问题,提高农村机动车和驾驶人的办牌办证率、定期检验率。对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一律强制报废。
(四)强化农村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要以“迎奥运、文明出行”为主题,继续深化交通安全宣传“五进”活动。紧紧抓住农村集市、庙会活动等时机,采取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普及交通安全知识,提示出行注意事项。利用道路交通事故典型案例,大力宣传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载人及货车超限超载的危害性,教育驾驶人自觉守法行车、安全行车,教育群众不乘坐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和拖拉机出行。要在学校放假前、开学后,组织中小学生上交通安全课,提高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完善乡村交通安全宣传栏、橱窗等设施,及时更新宣传内容。组织交通安全宣传车,深入到农村乡镇、集市开展交通安全宣传。要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新闻媒体上开设栏目,对严重违法、肇事的典型案例进行公开曝光。认真落实交通安全公益宣传制度,加大主流媒体刊播交通安全公益广告的密度,营造良好的氛围。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市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相应建立机构,切实加强领导,周密工作部署,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扎实开展集中整治,确保取得实效。
(二)密切协调配合。各地安监、公安、交通、农业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既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要通力协作、齐抓共管,形成整治合力,推动集中整治健康顺利开展。要注重发挥乡镇交通安全工作站和村(居)委会、企业交通安全工作室的作用,进一步完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网络,形成综合治理的工作格局。
农村交通安全整治工作总结范文3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
为加强专项整治行动的领导,确保各项整治措施的切实落实,成立了由副局长任组长,各县市及分管局领导及州局交警支队任副组长,各交警大队大队长及交警支队相关部门领导为成员的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同时各县、市公安局、阿拉山口公安分局也成立了相应的机构。
二、整治重点
(一)重点交通违法行为
重点整治超速行驶、客车超员、疲劳驾驶、货车超载、违法会车、无牌无证、酒后驾车、农运车非法载客等严重违法行为。在此基础上,各地可结合本地实际,确定部分突出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了重点整治。
(二)重点整治路段:奎赛高等级公路路段、省道304线、省道205线,县乡道路,兵团道路。
(三)重点整治对象:客运车辆、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从事旅游车辆、农运车、摩托车。
三、深化交通安全宣传,努力提高交通参与者交通安全意识
各级交警部门将交通安全宣传“五进”工作贯穿集中整治工作始终,以实施“保护生命、平安出行”为主题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程为契机,以中小学生、农村群众和驾驶人为重点,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在整治工作期间掀起了交通安全宣传新。
(一)在城区人员集中地区、车站、乡镇集市等地摆放交通安全版面、设立咨询台、发放宣传品、播发光碟进行宣传,并设立咨询台解答群众和驾驶员的提问,展出我州辖区发生的交通事故图板向群众和驾驶员讲解我州交通事故的情况;发放宣传单向群众和驾驶员讲解交通安全知识。
(二)出动警车及宣传车在国道、省道、城区主街道,对行人、非机动车违法进行纠正,并向其宣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三)组织集中宣传活动,不断掀起宣传。在集中宣传日和“十一”黄金周期间,各级交警部门在市区和人员密集场所搭建了宣传平台,悬挂了宣传横幅,陈列了重特大交通事故展板,张贴了典型交通事故宣传挂图,出动流动宣传车,以流动宣传和定点宣传相结合的方式,多层次、多渠道的向广大市民宣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及车管知识,并设立了交通违法咨询、交通事故咨询和交通秩序咨询等法律法规咨询服务台,为各族群众讲解关于交通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知识。为提高宣传效果,交警部门还利用交通肇事车辆实物展示,使参观者在交通事故案例中受到了深刻的警示教育,在宣传活动中提高了交通安全意识,提高了交通安全集中整治活动在群众中的影响力,让广大群众都来关注交通安全,关心和支持预防交通事故工作。
(四)开展警营开放宣传活动。11月25日,交警支队认真组织开展了警营开放日活动。当日,支队组织运输企业驾驶员代表到车管所参观了车辆落户、车牌摇号、自选车牌、驾驶人考试、车辆检测等业务窗口的工作流程,介绍车辆管理和驾驶人管理在事故预防工作中的作用和车管所服务群众措施等情况;观摩了市区和高等级公路利用测速仪查处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过程。同时,在现场讲解了新手势信号的内容和交通事故处理的有关流程以及自治区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的内容。通过参观学习,向驾驶员展示了路面执法、车管、事故处理等岗位民警掌握道路交通法律法规的情况,使驾驶员代表对我州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和有关法律法规有了初步的认识。各基层交警大队也结合实际情况按照工作要求邀请了社会各界人士和重点宣传群体走进警营,开展有针对性宣传,让社会公众全面了解交警在执勤执法、疏导交通、处理事故等方面的工作情况。通过警营开放宣传使群众理解和支持交警的工作,增强了文明出行、安全出行的意识。
(五)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宣传“五进”活动。各级交警部门紧紧围绕运输企业驾驶人、中小学生、农村村民和外来拾花人员等重点群体开展宣传活动。组织警力进入运输企业、学校和村队,开展面对面的宣传教育。博乐市交警大队深入到农村、社区、学校、客运站(点)、农贸集市散发宣传单,播放光碟,悬挂横幅,展出宣传挂图,进行交通安全授课。精河县、温泉交警大队积极深入客运企业,以车站大厅为宣传阵地,积极以摆放宣传图版、发放宣传资料及播放光碟为主要内容,进一步加大了宣传力度。同时积极深入中小学校和辖区公路沿线各村队进行有针对性的交通安全宣传。阿拉山警大队深入口岸学校举办交通安全法规常识讲座,对辖区内客运,货运单位驾驶人员进行了集中教育,利用口岸乌兰达布森检查站这个有利地形,边开展交通秩序整治工作,边进行交通安全宣传。高等级公路五台和八家户交警大队依托收费站和执勤点向过往车辆驾驶员开展宣传教育。
(六)确保宣传效果,迅速印制宣传品。为满足宣传工作的需要,结合今年我州发生的典型事故案例制作了40块宣传板和14条横幅。近日,支队印制了10万份涉及到车管业务流程、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村民及务工人员交通安全、驾驶员交通安全、交通安全进家庭、乘客交通安全常识、交通事故处理指南和交通民警指挥手势八方面内容的宣传手册。在开展集中整治宣传活动中,我州交警部门开展宣传活动30次,设置宣传站点32处,摆放宣传图板200块(次),上交通安全课39次,播放光盘56次,悬挂横幅、张贴标语380条,张贴宣传画579张,受教育群众9.2万余人(次),在各类宣传媒体刊稿50余篇。进农村84个(次)、农民受教育人数63000余人。
四、加大路面管控力度,严厉打击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集中整治期间,支队及各大队严格按照区厅总队指示要求,将道路作为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主战场,迅速调整警力部署,落实管控措施,进一步加强了重点路段和重点违法行为整治力度。
(一)科学配置警力,加强事故多发区域和多发时段的管控,增强预防事故工作的针对性。各大队针对夜间交通事故多发的实际,有计划地组织安排夜间勤务,加强对夜间交通秩序的管理。
(二)为最大限度地将警力下沉到一线,支队全体民警轮流上路执勤,切实加强路面管控力;各大队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了“警力跟着事故走、警力跟着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走”的勤务方式,充分发挥了现有警力的最大效能,加大对重点路段和重点时段的交通管控。
(三)全面排查、治理交通事故黑点(段)
支队要求各大队对辖区内施工中存在安全隐患的道路和部分安全设施及交通标志标线不健全的道路再次进行认真排查,并制定了治理措施。其中五台大队辖区新增设了三处避险车道、两处临时停车场、两座黄闪灯,现已投入使用,两处led显示屏已完成安装,在坡陡易结冰路段堆放防滑沙1200袋。
(四)突出重点,严查严纠。以客运车辆和大型货车为重点,在交通流量大的国道、省道主干线设立交通安全检查服务站,严格实行24小时勤务制度,对7座以上客运车辆逐车登记、检查;充分发挥警务工作站、测速仪等科技设备的作用,在国省道和市区主干道等重点路段集中查纠超速、超载、酒后驾驶等违法行为。
(五)强化重点路段管控。
各地均根据不同时段、路段和区域的特点,调整了执勤警力和时间,支队和各交警大队也抽调机关人员压一线,全州各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2/3警力投入路面,切实加强了对四台大坡、奎赛高等级公路穿越的人口密集区、s304线、阿拉山口火车站等路段的执勤巡逻。
农村交通安全整治工作总结范文4
为深入推进全国“两会”交通安保工作,交警大队按照省局、支队及县局党委的部署要求,坚持安保和防疫“两手抓”,认识和落实“两手硬”,全力做好了道路交通安全保卫工作,筑牢了环京护城河交通安全防线。
一、安全保卫工作
“两会”安保工作开展以来,大队在保证勤务工作外,抽调除窗口、事故处理及必要的工作人员,全部充实到卡口值勤及“退养还湿”稳控工作中,其中卡口分别为临时检查点、临时检查点、警务工作站等3处,出动值勤警力120人次,参与稳控工作100余人次。
二、源头监管工作。
大队各勤务中队深入辖区20家危化品运输企业、1家客运企业走访,督促企业落实交通安全主体责任,开展隐患排查和隐患清零行动,对企业的车辆台数、运输路线以及违法信息未处理数、计分情况等进行登记造册,对查出的隐患限期整改。在学校陆续开学前,对全县校车全面进行了安全检测。同时,深入京润公司、宏业化工有限公司、龙腾客运公司等企业,对企业安全员、驾驶员、押运员开展一次面对面的交通安全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司乘及业务人员的安全意识。
三、路面管控工作。
“两会”期间,大队除必要的值班执勤人员外,其他警力全部摆上街面,在城区主街主路和外围执法工作站进行定岗定员,严查“三超一疲劳”、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酒驾醉驾、涉牌涉证、超限超载等突出违法行为。尤其是严查进京方向7座以上客运车辆及危化物品运输车辆,做到不漏一车一人,形成浓厚的严查、严管、严处的高压整治态势,全面完成环京护城河保障任务。
农村交通安全整治工作总结范文5
以规范我县道路交通秩序为目标,以整治“驾驶机动车拨打电话、不系安全带、摩托车逆行和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等突出交通违法行为为重点,通过集中查处一批突出的交通违法行为,切实提高机动车驾驶人安全守法意识,使我县道路上突出的交通违法现象得到有效治理,全县道路通行秩序进一步好转。
二、工作重点
(一)重点道路:312国道、306省道、县城区街道和事故多发的县乡道路。
(二)重点车辆:客货运车辆、校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摩托车、农村面包车、三轮汽车、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等。
(三)重点违法:
1、超速、超载、强超强会、酒后驾驶、机动车涉牌涉证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2、驾驶机动车时打电话等妨碍交通安全的行为等。
3、小型客车不系全带、驾驶摩托车逆行及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
4、农村面包车等“五类重点车”及驾驶人的野蛮驾驶交通违法行为的重点管控。
5、三轮汽车、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
6、国道太峪隧道出口坡道和省道九里坡路段大货车淋水导致路面结冰交通违法行为。
三、工作措施
1、开展设点检查。整治行动期间,各中队要在各自分包路段设立临时执勤点开展检查。大佛寺中队和太峪中队分别在中队门前设点,重点对312国道运煤车辆超速、乱停乱放、不覆盖等行为进行集中整治。城区中队要在城区主要路口设点,重点查处酒后驾驶、机动车涉牌涉证、三轮车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其他中队要根据辖区路段实际设点,重点查处辖区内超速、客运车超员等交通违法行为。
2、加强巡逻检查。集中整治行动期间,各中队要在各自辖区交通秩序混乱的路段密集开展流动巡逻执法,加强对重点路段、重点时段、重点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县乡中队要深入县辖路段加大巡逻力度,严查农村面包车超员、三轮汽车、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违法载人、骑乘摩托车不带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校园中队继续加强校车安全监管,严禁超员。客运办要组织人员不定时深入客运车易超员路段进行巡逻查处,严防冷门事故发生。太峪中队和新民中队要分别加强太峪隧道出口坡道和九里坡路段巡逻密度,加大对大货车淋水治理,确保路面安全畅通,减少因淋水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
3、组织集中行动。整治行动期间,交管室要组织全队警力进行突击治理。要不定时在重点区域、重点路段、重点时段,集中精力集中治理,及时查处纠正突出的交通违法行为。对治理难度大、通行秩序不好的区域,大队领导要进行分包,深入一线,带队治理,确保整治效果。
4、部门联合检查。整治行动期间,各中队要加强与交通运输部门的联系,依托联合治超机制,共同整治货车超限超载违法行为。要积极发挥道路交通联席会议的职能作用,加强与各镇、各村交通协管员的联系,确保农村面包车、三轮汽车、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违法载人、无牌无证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不出村、不上路。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顺利开展,大队成立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交管室,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集中整治月活动的督促检查,相关信息和工作总结的收集、整理、上报。
(二)周密部署。支队将把此次集中整治活动作为本月观摩汇报的重要内容,各中队要切实提高认识,要在集中整治行动开始前,分析研判辖区交通违法行为的主要特点和规律,确定本辖区秩序混乱、事故多发的重点地区、重点道路、重点时段,研究制定具体的可操作性强的措施,细化工作方案,集中时间组织开展交通秩序整治,提高执法针对性和效率。
农村交通安全整治工作总结范文6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切实在转变理念、狠抓治本上下功夫,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地”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和工作机制,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专项整治取得积极成效,事故总量和较大事故持续下降,重大事故有效遏制,特别重大事故根本杜绝,全区安全生产整体水平明显提高,为全面维护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高质量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的安全生产保障,为建设宜居宜业宜游宜养“山水城市”,营造安全道路交通稳定环境。
二、整治目标
通过开展全方位、全链条、多层次的整治行动,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道路运输事故隐患地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和工作机制,全面加强道路运输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治理,从源头准入、监管执法、基层基础、应急救援等环节进一步补齐各环节各领域安全监管短板,进一步夯实道路运输安全基础,努力实现“三个持续减少、一个坚决防止”的目标,即道路运输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和较大道路运输事故持续减少,坚决防止重特大道路运输事故,确保道路运输安全形势持续向好。实现道路运输行车责任事故死亡人数下降5%,公路工程建设领域杜绝重特大事故。道路运输行业重大危险源在线监测监控率100%,安全监管基础明显增强,各方安全责任进一步压实,安全形势持续稳定;交通运输各领域生产重特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安全生产持续向好。
三、主要任务
结合行业实际,在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工作部署的基础上,按照《市交通运输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重点开展以下整治工作:
(一)进一步健全安全责任体系
1.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督促企业依法依规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管理有关法律和标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加大安全生产资金投入,依法大力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按照此次整治的范围和要求进行全面细致的排查,分级分类建立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清单,坚持应查尽查、应治尽治,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持续开展对各类风险的基础调查、滚动排查,建立安全风险“一图、一册、一表”,推进风险图斑化(可视化)、精准化、动态化管理。严格重大安全风险报备制度,制定重大风险监测管控“一企一策”“一项一案”。推动企业全面分解落实全员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建立隐患清单,持续推动隐患清零。严格重大安全隐患挂牌督办制度,落实重大隐患“一事一办”、“专人督办”。
2.构建共建共治体系。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工作机制,整合部门行业资源,凝聚交通治理合力,加强部门协同联动,强化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及时消除隐患漏洞。结合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建立健全道路运输领域举报重大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交通违法行为的奖励制度,形成社会共治的良好氛围。
3.推进监管体系建设。聚焦长期以来制约阻碍交通运输行业安全发展的顽症痼疾,深入剖析问题根源,完善规章制度、标准规范、体制机制等方面的短板弱项,凝聚部门合力,加大攻坚力度,强化源头管控,实施精准治理。综合运用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等载体,建立健全事中事后监管机制,依法加强客货运输经营行为信用评价,实施分级分类管理,对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等严重失信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实施联合惩戒。
4.完善责任落实制度。区交运局成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督查督办,制定细化工作任务、列明清单。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细化落实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任务分工,实化工作措施,建立健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工作责任体系,协调推动专项整治工作全力贯彻实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地生效。严肃事故调查,加强事故原因调查分析,督促整改隐患、堵塞漏洞,完善安全生产事故和重大隐患的问责追责机制,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严格事故调查处理,依法严肃追究责任单位和相关责任人责任。深化事故调查报告联合审核和生产安全事故约谈工作,推动地方政府、相关部门、行业落实整改。健全市场退出机制,依法依规将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清退出运输市场。
5.建快速救援救治长效机制。推进建立健全交通运输安全体系长效机制,强化依法治理、责任落实、风险防控、改革创新和基础保障,夯实基层基础基本功,筑牢交通运输安全发展根基。完善交通运输应急管理体系,提升应急救援能力,降低生态环境损害,科学及时处置突发事件,落实道路清障救援保障措施,降低“二次事故”风险。建立健全快速发现、及时救援、有效救治、妥善救助“四位一体”联动工作机制,加强事故应急协调,完善救援救治保障,减少事故伤员致死致残。
(二)进一步健全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机制
进一步健全完善重大风险防范化解,做好底数摸排,强化防控措施;对重大隐患要按照“五个到位”要求,严格挂牌督办,开展隐患清零。深刻汲取国内、区内近年来较大和重特大事故教训,对近年来典型事故进行深度调查分析,及时组织开展典型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跟踪评估。指导督促企业建立主动报告安全生产风险的制度,健全重大风险管控长效机制。
(三)开展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
1.道路运输方面
客运市场管理方面:一是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持续加强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的政治责任感,继续向汽车东、西站点派驻驻站分队,督促汽车落实对入银人员的身份信息核验和登记主体责任,对入银人员信息严格落实日报告制度和核酸检测单查验制度;二是增强源头管理,认真开展客运企业、客运站经营行为专项整顿活动。重点督促客运站执行“三不进站六不出站”规定,杜绝客运站不按规定售票、不及时结算运费、乱收费等违规行为的发生;三是强化客运企业安全监管,以年度质量信誉考核为载体,以双随机为抓手,配合市运管处对辖区内客运企业主体资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等方面进行全面的检查,并对服务质量进行综合评价,有力推动客运企业的健康发展。
货运市场方面:进一步加大货运市场实行源头管理。一是深入全区货运企业、货物集散地等源头部位,认真开展调研,摸清底子,为企业今后的发展出谋划策;二是积极协助市处强化危险货物运输市场的管理,落实危货运输安全责任制,实行微机化管理。要求企业充分利用GPS监控平台,加大监管力度,定期对危货车辆技术状况及从业人员资质进行检查。配合市处和区交警大队对辖区危货运输企业进行了年度质量信誉考核综合评定,实现了辖区危货运输企业安全检查全覆盖;三是督促货运企业及时开展应急演练,演练过程中指导货运企业对制定应急预案进行进一步完善,确保各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落到实处。
驾培行业监管方面:按照驾培改革要求,一是督促辖区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认真落实新的教学大纲,加强日常监管,进一步完善驾校内部管理制度,强化对教练员的管理,遏制驾驶员培训中的各种不正之风;二是全面落实计时培训、先培训后付费培训模式,做到制度上墙,公开公示,学员自主选择;三是在驾校组织开展“优质课、公开课”活动,提高培训质量。推动驾驶员培训从“应试教育”向“素质教育”转变,促进我区驾培教学质量稳步提高,驾校标准化服务水平得到较大程度的提高。四是加大驾培行业服务质量的监督检查。
机动车维修行业监管方面:一是经常性的组织召开辖区机动车维修企业例会,及时传达上级运管部门有关文件精神,强调安全生产责任,组织经营者学习现代机动车维修经营理念,为企业间相互交流管理模式和先进经验搭建起了良好的沟通平台。二是加强维修企业的监管,组织开展机动车维修企业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工作和年检工作,严格按照新国标加强对新申请企业的准入资质审核和已许可企业的改造升级,积极开展机动车维修企业环境污染综合治理专项行动。三是组织机动车维修从业人员参加了《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法规知识培训。通过这些管理措施,很好地规范了全区维修市场的作业行为,提高了维修质量保证系数。
汽车租赁行业监管方面:根据《省汽车租赁管理办法(试行)》规定,严把市场准入关。同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注销并公示以前许可的汽车租赁公司。
2.公路安全及工程建设方面
(1)集中实施普通干线公路、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情况。排查事故多发急弯陡坡、临水临崖、连续下坡、团雾多发路段,以及桥梁、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落实治理措施,提高事故防控能力。
(2)公路建设工程严格落实新建、改扩建道路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严格落实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论证、实施和管控要求。以“防坍塌”、“防坠落”、“反三违”为重点,开展工程施工专项整治,严防项目施工建设作业事故的发生。
(3)深化“千灯万带”示范工程,推进农村公路交路口信号灯、减速带建设,根据乡道、村道设计标准科学设置限载标志。至青城古镇旅游公路安装区间测速监控设处,振动减速标线17处,完善交通安全设施和交通管理设施,结合交通安全实际和事故情况在国省道交叉路口安装照明设施、对支路上主路上坡路段进行治理,持续清理整治“马路市场”和县乡道沿线集镇村庄违规开口。
(四)进一步提升从业人员素质
1.加强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和宣传警示教育。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体系和安全生产知识、技能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行业从业人员、社会公众的安全意识、法治意识、责任意识、防护意识的宣传教育,突出关键岗位、新进人员、继续教育环节,科学合理制定培训计划,严格保证培训质量。推进实施从业人员综合素质提升“五进工程”,针对性加强从业人员实操和履职能力现场检查,提升从业人员综合素质和应变能力。深入开展典型事故案例和安全知识进企业、进校园、进社区、进培训机构等宣传和警示教育活动。促进社会安全文化建设,持续推送安全知识和典型案例,加强现场互动体验和新媒体在交通运输生产安全社会宣传教育上的应用,引导全社会形成良好的安全文化氛围。
2.完善从业人员管理制度。按照国家和区有关“放管服”改革要求,严格落实国家有关职业标准、职业资格考试、注册管理、继续教育、从业管理、国际互认制度等职业资格制度体系。全面实施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管理制度。
3.加强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行业监管。进一步强化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行业监督检查,督促机动车驾培机构和教练员严格执行教学大纲,落实培训内容和培训学时要求。加强培训质量监管,建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质量信誉考评体系,制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监督管理的量化考核标准,开展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质量信誉考核工作,并定期向社会公布对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的考核结果。
4.严把从业人员资格准入关。建立客货运驾驶人从业信息、交通违法和事故信息共享机制。督促运输企业加强驾驶人聘用管理,严格处罚交通违法、交通事故突出的驾驶人,经营者应当及时依法解聘。加快网约车合规化进程,严厉查处不符合条件车辆和人员的非法经营行为,严禁平台公司向未取得资质的车辆和人员提供运输服务信息。
(五)进一步强化依法治理
1.严格安全准入制度。严格危险货物运输、公路工程施工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准入条件。建立安全生产倒逼机制和优胜劣汰机制,鼓励安全生产条件好和安全管理水平高的企业加快发展,对不满足安全生产条件或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企业,依法强制退出。
2.强化安全监管执法。完善举报查处机制,依法严格查处各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四不两直”、明察暗访、突击检查、“双随机”抽查力度。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曝光等有力措施,加强督促整改,提高安全监管执法效能和增加违法违规代价。
3.健全联合执法机制。加强部门协同配合,实现安全监管信息互通共享,消除监管盲区和监管漏洞,解决交叉执法,重复执法等问题。加大与公安、应急等部门对重点监管企业的联合执法力度,形成安全监管强大合力。
四、时间安排
从2020年5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0年5至6月)。按照总体安排和本方案要求,局属站所、各股室要结合本领域实际,认真分析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现状,结合实际,细化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层层压实责任,确保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并对整治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制定细化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二)排查整治阶段(2020年7至12月)。要学深悟透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举一反三深刻汲取事故教训,深入分析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事故的主客观原因,紧盯重点对象和薄弱环节,对本地区、本领域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排查治理,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按照本通知要求和内容开展自查工作,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实施闭环管理、对账销号。二是各单位切实履行安全监管责任,加大安全监管执法力度和频度,倒逼企业开展专项整治,提高安全生产条件。三是区交运局将加大专项整治行动督导检查,不定期检查各单位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推动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坚阶段(2021年)。结合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开展“回头看”作出评估,动态更新“两个清单”,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推进会等形式推广好经验、好措施,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建立健全道路运输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体系建设,进一步推动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升阶段(2022年)。深入分析区交通运输领域安全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在法规标准、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逐项推动落实,形成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交通运输局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交通运输系统安委会其他成员任副组长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组织领导全局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协调解决重大事项。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专项整治日常工作,跟踪督办重点工作进展。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建立工作机制,推动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推动责任落实。局属各站所、各股室要按照职责分工,强化责任落实,加强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解决存在的问题。对认识不到位、问题隐患整改不力、成效不明显的单位进行安全生产通报批评,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敷衍塞责、被动应付的单位从严从重查处,对隐患整改不及时、不到位,造成事故的,要依法依规严肃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