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中文期刊网精心挑选了渔业资源范文供你参考和学习,希望我们的参考范文能激发你的文章创作灵感,欢迎阅读。
渔业资源范文1
1钱塘江渔业资源现状
据1983年浙江省淡水水产研究所调查资料和1986年上海水产大学陈马康教授编写的《钱塘江鱼类资源》记载,钱塘江鱼类共202种,分隶于19目55科,其中主要经济鱼类有40多种。到2001年,据杭州市水产局不完全统计,“三江”(钱塘江、富春江、新安江)共采集到鱼类109种,鲤科鱼类占总数的一半,其次是鮠科、鮨科鱼类,具有较高经济价值的鱼类有25种,其中鲥鱼、子陵栉鰕虎鱼等一些钱塘江土著性名特优鱼类都已基本消失或难以成汛。
2钱塘江渔业资源增殖概况
渔业资源增殖分自然增殖和人工增殖两种。钱塘江的渔业资源人工增殖始于1965年,曾间断过两次。从1983年开始,杭州市对钱塘江渔业资源实行统一增殖保护,从未间断,且增殖的力度逐步加大,为维护水域生态平衡,保持生物多样性,丰富杭州市水产品市场,提高渔民收入,做出了重要的贡献。
2.1渔业资源的自然增殖
在新安江和七里泷两座大坝建成前,钱塘江鱼类基本能够自繁,大坝建成后,阻断了多种鱼类洄游产卵,加上近年来水域污染、采沙、过度捕捞和造桥等影响,使钱塘江的水温、径流、潮流、饵料生物等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改变了鱼类的产卵繁殖条件,直接导致钱塘江鱼类自繁能力的下降,有的甚至完全丧失繁殖能力。
2.2渔业资源的人工增殖
人工增殖渔业资源是开发利用钱塘江、提高渔
业产量、增加渔民收入的一条重要途径,也是恢复钱
塘江渔业资源的重要措施之一。特别是在水域环境
日趋恶化的情况下,渔业资源人工增殖工作更是关
系到钱塘江渔业资源的可持续发展。
2.2.1人工增殖资金投入情况
为了保护发展钱塘江的渔业资源,从1983年起,杭州市和沿江七区、县(市)政府对其实行统一增殖保护,即增殖保护资金采取杭州市和沿江七区、县(市)按照1∶1比例配套投入。1983~2000年共计投入资金1128.33万元。“十五”期间,杭州市和沿江七区、县(市)每年投入增殖保护资金为80万元,其中80%用于增殖放流鱼种,20%用于渔业资源的保护与管理,“十五”期间共计投入增殖放流资金为320万元。“十一五”期间,杭州市及沿江七区、县(市)政府又加大了资金的投入力度,每年投入增殖保护资金120万元(图1),基本上保证了钱塘江渔业资源人工增殖工作的正常开展。2.2.2苗种放流情况据统计,1983年到2008年,在富春江库区放流夏花鱼种4957.96万尾,冬片鱼种1554.92万尾;钱塘江七里泷大坝以下放流夏花鱼种2931.99万尾,冬片鱼种3813.71万尾(图2)。
3钱塘江(七里泷大坝以下江段)渔业资源增殖效果
3.1有效补充和恢复了钱塘江渔业资源,丰富了钱塘江生物的多样性,促进了自然种群的形成增殖放流直接增加了水域鱼类品种和数量,使因环境污染、过度捕捞等导致鱼类急剧减少的状况得以改善,渔产量也稳步回升。以钱塘江七里泷大坝以下江段为例,从“十五”期间起,年捕捞量基本稳定在1000t左右“,十一五”期间,随着放流资金的大幅增加,年均渔产量较“十五”期间增长25.4%,2006~2008年,年均渔产量达1393(t图3)。特种鱼类增殖效果相当显著,以前渔民已很少在钱塘江捕获长吻鮠,从2005年开始连续放流长吻鮠后,长吻鮠产量稳步提升,2008年达8.7t,其他如花、三角鲂等增产效果也十分明显,增殖放流丰富了钱塘江生物多样性,促进了自然种群的形成。
3.2人工增殖的鱼类已成为钱塘江捕捞群体的重要组成部分
据对钱塘江七里泷大坝以下段渔民的捕捞产量统计,增殖放流品种在渔获中的比例不断提高“,十五”期间,主要放流品种四大家鱼、鲤鱼、三角鲂、花鲤、鲴类和鲌类,其年均产量为474t,占总渔获量的45%。而到了“十一五”期间,主要放流品种四大家鱼、鲤鱼、三角鲂、花、鲴类、鲌类、长吻鮠和河蟹,其年均产量为669t,占总渔获量的50.7%,人工增殖放流品种已经是钱塘江捕捞的重要组成部分。
3.3人工增殖名特优品种,培育了渔业经济新的增长点
“十五”期间,杭州市开始探索花、细鳞斜颌鲴、三角鲂等土著名特优夏花鱼种的增殖,“十一五”期间随着放流资金的增加,名特优增殖品种放流量大幅增加。至2006年,共投放名特优夏花鱼种232.34万尾,其中:三角鲂115.86万尾、花88.96万尾、细鳞斜颌鲴27.52万尾。从近几年产量统计来看,人工增殖的名特优鱼类产量在钱塘江中所占比例逐年提高,如三角鲂和花年产量也从“十五”期间的10.49t和41.3t分别增加到2006~2008年间的47.86t和116.55t。由于三角鲂、花、鲴鱼等名特优鱼类价格相对较高,其经济效益十分可观。因此,土著名特优图21983~2008年杭州市钱塘江、富春江鱼种放流情况鱼类的增殖放流,不但优化了鱼类种群的结构,充分利用了水域的自然生产力,而且促进了渔业产值快速增长,已成为钱塘江渔业经济新的增长点。
3.4为市民提供了优质的水产品
由于钱塘江特定的生态环境,其鱼类肉质鲜美、色味纯正,虽市场价格比同类养殖产品高40%,甚至几倍,但仍深受广大市民的青睐。据不完全统计,1996~2008年,钱塘江七里泷大坝以下江段共为市民提供优质鱼产品14722t,鲢鱼、鳙鱼、鲤鱼、草鱼、青鱼、团头鲂、鲫鱼等常规品种外,还有三角鲂、翘嘴红鲌、花、鲴鱼等名特优品种,更深受消费者的欢迎。
3.5提高了沿江渔民收入
据近几年对钱塘江渔产量统计和沿江渔民座谈会调查,渔产量较“九五”、“十五”期间有较大的提高,特别是三角鲂、花、鲴鱼、翘嘴红鲌等名特优品种产量上升明显,桐庐、富阳、萧山、西湖、滨江等地渔民收入普遍较好,平均单船年收入可达4万多元。这不仅解决了渔民的温饱问题,还使渔民走上了富裕之路,维护了渔区社会和谐稳定。
4存在的问题
4.1环境污染影响渔业资源
目前,环境污染问题日益突出,工业废水、生活污水排放量呈逐年增加趋势,钱塘江整个江段均受到不同程度污染,渔业水域污染事故增加,水生生物的主要产卵场和索饵育肥场功能明显退化,水域生产力急剧下降,特别是富阳江段,渔民对污染问题反应强烈,渔业资源也呈逐年下降趋势。
4.2渔业资源基础性调研不够
渔业资源基础性调研包括水文状况、饵料生物、产卵场、索饵场、鱼类品种、种群结构等,直接关系到渔业资源增殖策略。杭州市曾在1983年对钱塘江渔业资源进行过比较系统全面的调查,2002也对钱塘江杭州段渔业资源有过摸底调查,尔后,一直没有开展过相关的调研。由于环境污染、水利建设、挖沙、捕捞及渔业资源增殖等多种因素影响,渔业资源现状已发生较大变化,相关调研工作远远跟不上增殖管理的需要,已影响到渔业资源增殖放流的科学性。
4.3非法捕捞现象依然存在
近几年,渔政部门通过加大执法力度、提高执法效率等,非法捕捞现象已得到一定遏止,违法捕捞案件逐年下降。但由于钱塘江鱼类经济价值高,受经济利益的驱动,在钱塘江从事无证捕捞、电毒炸鱼、禁渔区捕捞等违法行为仍时有发生,打击各类非法捕捞任重道远。
4.4水利工程、挖沙等影响突出
随着江上水利工程建设日益增多,挖沙有增无减,对渔业环境造成较大影响。特别是挖沙,致使钱塘江水草资源大面积减少,以水草为食的草鱼等鱼类资源受到严重威胁,虽然连年人工增殖,但增殖效果不甚理想。挖沙还造成江底到处深坑,鱼类产卵场、索饵场、栖息场所等遭受破坏,对渔业资源影响较大。
5钱塘江渔业资源的管理对策
恢复和发展钱塘江的渔业资源,人工增殖是一个重要方面,但仅靠人工增殖还不够,还要加大保护与管理的力度。笔者认为,只有增殖、保护与管理多管齐下,才能促进钱塘江渔业资源的恢复和发展。
5.1理清增殖放流思路、实施科学增殖放流
在制定放流计划时,必须选择好放流的品种、放流的时间及放流的地点,以达到科学增殖放流之目的。放流品种的选择:根据国务院《中国水生生物资源养护行动纲要》精神,人工增殖放流品种的选择应坚持“生物多样性”、“生物安全”“、技术可行,兼顾效益”等原则,因此,放流品种在选择钱塘江土著鱼类的同时,还要考虑该水域鱼类的种群结构。放流时间的选择:可分两个阶段,4~7月,放流夏花鱼种;12月至次年的1月,主要放流冬片鱼种。放流地点的选择:选择水质条件好,污染少,饵料生物丰富的江段实施放流。
5.2加强对钱塘江渔业资源的科学研究
钱塘江渔业资源的恢复和发展必须依靠科技进步,通过对钱塘江渔业资源的研调查研究,为增殖保护和管理提供科学依据,为钱塘江渔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科技支撑。着重要做好六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开展主要经济鱼类变动规律的调查研究;二是开展主要经济鱼类产卵场、越冬场和索饵场的调查研究;三是开展浮游生物和底栖动物的定性、定量测定工作;四是开展渔业水域生态环境监测;五是开展放流后鱼类的生长情况研究;六是开展增殖技术研究。
5.3严格实行禁渔区、禁渔期制度
根据幼鱼的生长规律和渔汛情况,杭州市已在钱塘江设立了钱江一桥东西各1000米、萧山闻堰高架铁塔至轮船码头、富阳镇南门至富春江第一大桥、桐庐分水江大桥至分水江口、新安江大坝至白沙大桥等5个常年禁渔区。并规定每年4月1日至9月30日禁止捕捞河蟹;5月1日至翌年的1月31日禁止捕捞鳗鲡苗;2月1日至7月15日禁止使用大牵网作业。设立禁渔区、禁渔期是为了保证鱼类的正常生长、越冬、索饵和自然繁殖,因此,必须加大监管力度,严格执行,为钱塘江渔业自然资源的恢复创造有利条件。
5.4加大渔政管理的力度
渔业资源范文2
关键词:渔业资源;可持续利用;对策
1引言
渔业资源是指水域中蕴含的具有经济、社会和生态价值,能够通过渔业得以利用的生物资源。它不仅包含水域中蕴含的鱼类和水生经济动植物,还包括与渔业生产和环境有关的水生野生动物、水生饵料生物等的品种和数量。渔业资源的储藏量和生物多样性是渔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
2渔业资源衰退的主要人为原因
2.1受经济利益的驱使,过度捕捞
伴随社会发展需要,劳动密集型产业纷纷转移,就业压力加大,而对于从事渔业生产的素质要求相对较低,经济收入却不少,于是一部分人员纷纷转产转业投身渔业生产。渔业生产者往往过度看中渔业经济利益而忽视渔业资源自身特点,一味追求高产量,于是不断改良渔船渔具等器械,以求最大限度提高捕捞能力,造成捕捞强度极大超过渔业资源的再生能力,导致可供捕捞的鱼类种群数量日益减少,严重影响的生态平衡和经济发展。
2.2因资源产权的虚置,管理无力
虽然近些年渔政主管部门采取了一定措施,如规定禁渔区、禁渔期、增殖放流、发展远洋渔业等,力求恢复渔业资源再生能力,但因为管理力量薄弱,社会影响力低,一些渔民仍无视国家的渔业法律法规,无视休渔禁渔的条例,滥捕幼鱼和产卵亲体的现象仍时有发生,不合格渔网渔具屡禁不止,使得本已脆弱的渔业资源雪上加霜,再生难度加大,严重影响了渔业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2.3无持续发展的意识,污染严重
由于社会经济的发展和海洋开发力度的不断加大,工业和城市污水的乱排放、水利设施的盲目兴建等不顾及生态环境的行为,严重影响了鱼类洄游、种群繁衍,造成大批鱼类死亡,部分甚至到了濒危的地步,影响鱼类种群繁衍和存亡,危及食物链上的各个动植物。
3渔业资源可持续发展的研究意义
3.1可以对渔业经济发展的状况进行全面、客观地评价
一直以来我国都是一个渔业大国,有长达18000km的海岸线,而且连续10多年来水产品的产量一直稳居世界首位。海洋渔业在我国—特别是一些沿海城市更是扮演着举足轻重的角色,能提高城市收入、增加就业机会。为此,人们总是更加倾向于向海洋索取,而忽略了对海洋的保护,结果就是造成了捕捞能力严重过剩、海洋水体污染、兼捕物的浪费、栖息地退化、部分鱼类种群面临灭绝。此时,就迫切地需要对渔业资源的可持续性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真实的反应渔业资源的现状。
3.2能够从优化管理的角度为渔业资源的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可持续利用体系能够对其包含的子系统进行更加微观层面的分析,包括子系统的现状、子系统的变化趋势和变化程度等,这些分析和论断将为各级政府和渔业主管部门监管渔业资源,及时发现影响渔业资源可持续发展的因素,提供重要的科学依据。
4渔业资源可持续利用的对策探讨
影响我国渔业资源的可持续利用的因素有:渔业劳动力素质不高、渔业补贴政策落实不到位,政策执行力度不强等,为了确保渔业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可采取以下措施。
4.1有计划地通过渔民转产转业以减少渔业劳动力
在21世纪初,我国就进行了大规模地鼓励渔民转产转业的行动,希望通过他们的转产转业提高其收入,同时也保护渔业资源,令渔业资源可以走上可持续发展的道路。但是实际的结果却和预计大相径庭,在初期的转产转业成功后,出现了大量的转产后的渔民再度返流捕捞,极大的削弱了“双转”的成果。时至今日,从实证的角度同样可以得出,渔业劳动力过剩的问题仍旧严峻,具体原因包括:对于“渔业”的传统观念束缚了转产转业的实施;巨大的渔业沉淀成本,如渔船、基础设施建设等;因为渔民中的文盲、半文盲和小学的文化程度比例高,使得他们很难再找到其他维生的行业。鼓励转产不是简单的动员渔民脱离渔业这个大产业,可以是鼓励渔民从捕捞渔业转向养殖渔业,同时政府需要安排一定的专家进行渔业养殖的合理培训指导。
4.2将海洋渔业资源作为一种资产进行管理
渔业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就是要建立渔业资源有偿开发有偿使用的制度。海洋是我国蓝色的国土,海洋渔业资源也就是一种蓝色国土的资源,那么就应当将海域与土地同等看待,纳入资产管理的范畴。我国近海渔业资源面临衰退的一个主要原因是资源的无偿使用,渔民懂得“靠海吃海”,却不明白海也是要去“护养”的,自由入渔和恣意浪费,制约了海洋渔业的可持续利用。对此,渔业管理部门应该充分发挥管理渔业资源资产的功能,对渔业资源的开发或经营者收取一定的使用费、资源再生补偿费等,实现资源的市场价值。
4.3实行渔业资源的社会再生产,大力发展养殖渔业
随着人类对于渔业资源需求的剧增,仅仅依靠鱼类自身的繁殖能力很难满足人类的需求,因此就需要人类介入鱼类的新陈代谢和再生循环中,通过增加社会投入扩大鱼类的再生。这种社会的投入需要运用生态学和经济学的知识,即包括发展人工鱼礁、营造渔场环境等,为鱼类的社会再生产提供优质的环境。通过鱼类养殖品种的优化升级、苗种繁育技术的提升、养殖饲料的调整,坚持存量调整与规模膨胀并重,建设一批生产规模大、市场前景广、经济效益好的海洋牧场,提高渔业养殖业的规模、质量和比重。通过支持建设高效节能的水产养殖业引导传统的渔民弃捕从养、转产转业。
4.4积极发展第三产业,使渔业产业多元化
渔业资源范文3
第二条凡在本市管辖范围内的江、河、湖、海及沿江、沿海滩涂等渔业水域,采捕天然生长和人工增殖的水生动植物以及收购、利用经济价值较高的水生动植物苗种、亲体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依照本办法缴纳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以下简称“渔业资源费”)。
第三条渔业资源费的征收和使用,实行取之于渔,用之于渔的原则。
第四条市、县(区)渔政监督管理机构,依照批准发放捕捞许可证、收购许可证的权限,征收渔业资源费。
第五条渔业资源费分为海洋渔业资源费和淡水渔业资源费。
第六条海洋渔业资源费的征收金额按以下方式确定:
(一)从事外海捕捞作业的渔船按前3年平均年总产值的1%计征。
(二)从事近海拖网作业的国营、集体渔船,按前3年平均年总产值的2%计征;个体渔船按3%计征。
(三)从事近海围网(含对网)、流网、钓作业的国营、集体渔船,按前3年平均年总产值的1%计征;个体渔船按2%计征。
(四)从事定置作业的渔船,按前3年平均年总产值的3%计征,其中集体渔船从事高稀网、海蜇涨网、疏目转网、板曾网等作业的按2%计征。
(五)对持有临时捕捞许可证的渔船,按同类型作业的征收标准加倍计征,但最高不得超过9%。
(六)教学单位的教学实习船根据上级主管机关批准的实习计划从事捕捞作业的,可以减半征收;实习计划外从事生产性捕捞的,按国营渔船同类型作业标准计征。
(七)科研单位的科研调查船根据有关部门批准的课题任务书、调查监测计划从事捕捞作业的,可以免征;课题或者计划外从事生产性捕捞的,按国营渔船同类型作业标准计征。
(八)按规定属海区渔政监督管理机构征收渔业资源费的,按海区渔政监督管理机构制订的收费标准计征。
凡从事不利于渔业资源保护的作业(包括国家限制发展和应当逐步淘汰的作业)的,其征收标准应当高于前3年平均年总产值的3%,但最高不得超过9%。
教学、科研单位需要减征或者免征渔业资源费的,按发放捕捞许可证、收购许可证的权限审批。
第七条淡水渔业资源费的征收金额按以下方式确定:
(一)对从事钩子、丝网、扎网、抄网、扛网、虾笼、鳝笼、扒蚬(螺、蚌)等作业的船只或者个人,按前3年平均年总产值的2%至6%计征。
(二)对从事机拖蟹、机拖虾、珠网等作业的,按前3年平均年总产值的4%至8%计征。
(三)对从事机吸蚬(螺)、软硬簖等作业的,按前3年平均年总产值的6%至12%计征。
(四)在划定的增殖水域采捕增殖资源的,按前3年平均年总产值的5%15%计征;在重点增殖水域采捕增殖资源的,征收比例可以高于15%,但最高不得超过25%。
(五)在本市管辖的长江渔业水域从事流网、挑张网等作业的,按前3年平均年总产值的2%至3%计征。
凡从事不利于渔业资源保护的作业(包括国家限制发展和应当逐步淘汰的作业)的,其征收标准应当高于前3年平均年总产值的15%,但最高不得超过20%。
非专业渔民从事季节性淡水捕捞作业的,应当按同类型作业征收标准的200%至300%计征。
第八条对多种捕捞方式兼作的海洋或者内陆水域渔船,按其产值较高的作业类型的征收标准,计征渔业资源费。
对海洋、长江水域捕捞兼作的渔船,分别按相应的作业类型的征收标准,计征渔业资源费。
第九条对专项采捕经济价值较高的渔业资源品种的,属海洋的可以按前3年平均年总产值的3%至5%计征渔业资源费;属淡水的可以按前3年平均年总产值的5%至10%计征渔业资源费。
第十条因养殖和其他特殊需要采捕水生动植物苗种、亲体的,按不超过前3年平均年总产值15%的标准征收渔业资源费。其中从事鳗苗捕捞的按前3年平均年总产值的5%至10%计征渔业资源费,从事蟹苗捕捞的按前3年平均年总产值的3%至5%计征渔业资源费。
第十一条凡从事收购或者经营经济价值较高的水生动植物苗种、亲体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其收购或者经营总金额的1.5%至2.5%计征渔业资源费。
收购经济价值较高的水生动植物苗种、亲体直接用于增殖、养殖的单位和个人,按其收购总金额的0.5%至1%计征渔业资源费。
第十二条依法经批准采捕珍稀水生动植物的,依照本办法第九条的征收标准,加倍征收渔业资源费。因科研活动的需要依据有关规定经批准采捕珍稀水生动植物的除外。
第十三条经本市渔政监督管理机构许可在本市管辖水域作业的外省(市)渔船和个人,从事海洋捕捞的按本市同类型作业的标准计征渔业资源费;从事淡水捕捞的可以高于本市同类型作业的标准计征渔业资源费,但最高不得超过其年总产值的25%。
第十四条从事捕捞作业的单位和个人如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重大损失的,可以向发放捕捞许可证的渔政监督管理机构申请减征或者免征渔业资源费。
第十五条渔业资源费的具体收费标准,由渔政监督管理机构根据发证权限,依照本办法第六条至第十三条的规定确定,并报同级物价部门核定和上级渔政监督管理机构备案。
第十六条本市凡利用江、河、湖泊、河沟等自然水域从事水产养殖生产的,按当地平均亩产值的0.5%至1%计征养殖保护管理费。
精养鱼塘、园沟、宅河的养殖保护管理费征收与否由各县(区)人民政府自定。凡征收养殖保护管理费的,每年每亩收费不得超过1元。
第十七条市、县(区)两级渔政监督管理机构,按照职权范围在核发捕捞许可证、收购许可证、养殖使用证的同时征收渔业资源费及养殖保护管理费,在有关证书上记录缴款金额、加盖印章并出具收款收据。
已持有捕捞许可证、养殖使用证的单位和个人,在办理年度审证时缴纳渔业资源费、养殖保护管理费。
在规定日期内不缴纳渔业资源费、养殖保护管理费的单位和个人,由渔政监督管理机构责令其限期补缴,并按日加收0.5%的滞纳金。
第十八条渔业资源费列入当年生产成本。
第十九条渔业资源费实行按比例留成和上缴部分统筹使用的办法:
(一)市渔政监督管理机构征收的海洋渔业资源费,10%上缴海区渔政监督管理机构,90%留用。
(二)各县(区)渔政监督管理机构征收的海洋、淡水渔业资源费,10%上缴市渔政监督管理机构,90%留用。
(三)市渔政监督管理机构委托县(区)渔政监督管理机构捕捞许可证所代征的渔业资源费,80%上缴市渔政监督管理机构,20%由代征机构留用,其中代征的鳗苗渔业资源费,20%上缴市渔政监督管理机构,80%由代征机构留用。
前款规定应当上缴的渔业资源费,征收单位应当按季度上缴,不得截留坐支。
渔政监督管理机构所征收的养殖保护管理费,全部留用。
第二十条渔业资源费用于渔业资源增殖保护的使用范围是:
(一)购置增殖放流用的苗种和培育苗种所需的配套设施,修建近海和内陆水域的增殖设施。
(二)为增殖保护渔业资源的科学研究提供经费补助,以及为渔业资源监测和渔业水域环境监测提供经费补助。
(三)购置、更新与渔业资源增殖保护有关的渔政公务车、船,改善渔政管理设施。
(四)为保护渔业资源、渔场环境和维护渔业生产秩序提供经费补助。
(五)为保护特定渔业资源品种,借给生产单位用于转业或者转产的生产周转金(不得作为生活补助和流动资金)。
依据本办法所征收的养殖保护管理费,全部用于维护渔业生产秩序的经费补助。
第二十一条渔业资源费用于资源增殖的开支原则上应当高于用于保护管理的开支。
本市渔业资源费用于资源增殖和保护管理的比例为:资源增殖不得低于50%,保护管理不得高于50%,其中对采捕、收购、利用鳗苗所征收的渔业资源费,资源增殖不得低于40%,保护管理不得高于60%。
第二十二条渔业资源费、养殖保护管理费按预算外资金管理。
市、县(区)渔政监督管理机构征收的渔业资源费、养殖保护管理费,应当交同级财政在银行开设专户储存,按规定用途专款专用。
市、县(区)渔政监督管理机构使用渔业资源费、养殖保护管理费,应当在年初编制收支计划、在年终编制决算,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批,并报上级渔政监督管理机构备案。
收支计划和决算报表使用国务院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制订的格式。
第二十三条本市的渔业资源费、养殖保护管理费自1989年度起征收。
第二十四条市、县(区)财政、物价、审计部门应当加强对渔业资源费、养殖保护管理费征收使用的监督检查。对挪用、浪费资金的行为,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查处。
第二十五条本市各县(区)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办法和当地实际情况,制订具体的补充条文,不另订实施细则。
各县(区)制订的补充条文应当报市渔政监督管理机构备案。
渔业资源范文4
严重的海洋环境污染引起了舟山市人大代表的高度关注。2008年初的舟山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上,钱自行等代表提出了《关于加大海洋环境污染治理力度的建议》。
建议指出,浙江是海洋大省,舟山是海洋大市,舟山乃至浙江经济对海洋的依赖度非常高。而要建设海洋强省、海洋强市,保护海洋环境是先决条件。代表们建议,一定要加大保护海洋生态环境的宣传力度,增强全民对保护海洋环境重要性的认识,提高全社会的环保意识。同时,加强对污染源的控制,切实做好污染源的这标排放。包括对重污染行业进行重点监督检查,对污水直排入海的水产企业加大整治力度,对新建的工业园区必须先行建设油污水处理装置,加大港区航行作业船舶排污的专项整治,加快城区污水处理厂和截污管线的建设,尽快使城区的雨污合流管道分离。
另外,要建立健全的海洋环境监测网络,为海洋环境质量的评价和污染事故损失的索赔提供科学的依据;建立海域污染补偿机制,开展海洋生态修复。
办事结果 坚持标本兼治打造海上花园
代表的建议引起了舟山市政府的高度重视,舟山市环保局和市海洋与渔业局共同协作,进一步加大了海洋环境污染治理力度。
为强化环保宣传力度,增强公众环保意识,舟山市环保局着重对重点污染治理工程建设进程进行跟踪报道,对污染严重的企业进行曝光,并加大处罚力度,以引导企业正确处理好开发海洋和保护海洋的关系,从而提高全社会海洋环境保护意识。
其次,从源头上控制污染排放。着重加强对城市生活污水、水产品加工业及船舶修造企业等重点污染源、环境风险企业及工业园区的污染治理;加强对化工行业、油品业等高环境风险企业的监管力度,把有毒有害物入海污染的环境风险降到最低。2008年,舟山市先后新建、改造了5座污水处理厂,污水日处理能力这8万吨以上。同时,通过对全市56家涉污企业进行关停及结构调整等举措,较大幅度地减少了陆域污染物排海量。
目前,国家海洋局东海分局还在舟山成立了“舟山海洋工作站”,建成了岱山、嵊泗两个县级站和六横岛观测站,另有两个区级站和金塘、大巨岛观测站也已着手筹备。为加强对入海排污口的监督监测,强化对海洋污损事件及赤潮、风暴潮等海洋灾害的监视监测,还大幅增加了海域环境监测临时站点。据统计,监测站点已从2005年的23个,增至目前的100个,监测频次也从原来的每年1次增至每年2次。
与此同时,舟山市海洋与渔业局还在全省率先实施建设项目海洋生态补偿机制,由相关涉海企业出资,在有关部门的监管下,对特定海域进行渔业资源增殖放流等海洋生态修复。截至2008年4月,全市已对8家新建海洋工程建设项目引入海洋生态补偿机制,共筹集海洋生态补偿资金近300万元,并于2008年7-8月组织了一次大规模的资源增殖放流。
渔业资源范文5
关键词 岱山岛;渔业资源;拖网渔获物;生物多样性
中图分类号 S932.4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5739(2016)14-0252-03
Status of Fishery Resources Near Daishan Island in Zhejiang Province
ZHU Jian ZHANG Yu-rong YAN Zhong-yong JIN Yan-jian LI Zi-meng
(Marine Fishery Research Institute of Zhejiang Province,Scientific Observing and Experimental Station of Fishery Resources for Key Fishing Grounds,Ministry of Agriculture,Key Laboratory of Sustainable Utilization of Technology Research for Fishery Resource of Zhejiang Province,
Zhoushan Zhejiang 316100)
Abstract Based on the data from two oceanographic censuses in the Daishan Island waters in May and October of 2015,this paper discussed the spatial-temporal distribution of fish density involved in some impact factors such as advantages,as well as diversity.The results showed that there were 23 kinds of 3 species in spring and 21 kinds of 3 species in autumn.The average weight and species density of fishery resources of spring were significantly higher than autumn.The mean spring fishery resources weight density was 1.6 times than autumn,and the mean fishery resources weight density of spring was 2.0 times than autumn.The dominant species of spring and autumn were common types of the East China Sea.The biodiversity、 abundance and the evenness index distribution were all low.
Key words Daishan island;fishery resources;trawl catches;biodiversity
岱山岛是舟山群岛的第二大岛,面积100 km2,海岸线全长97 km。该岛拥有全国著名的渔场,渔场海域受长江、甬江、钱塘江等江河东流及北方南下的黄海冷水团和南方北上的台湾暖流的影响,咸淡水交汇,暖寒流交错,水质肥腴,生长着各种鱼类166种,以及其他的多种藻类、虾、蟹[1]。本文通过2015 年春季(5 月)和秋季(10 月)对岱山岛周围海域分别进行调查取样,研究该岱山岛周围海域的渔业资源的种类组成、数量分布、群落结构,现介绍如下。
渔业生物各种类生态优势度通过相对重要性指数来研究,相对重要性指数包含了重要信息,比如生物的个体数、生物量和出现频率。物种IRI 》100时,为优势种。
2 调查结果
2.1 拖网渔获物种类组成
2015年春季游泳生物拖网调查结果:采集的拖网渔获物样品经分析鉴定,共有游泳生物32种,鉴定到的有30种;隶属10目23科;其中,鱼类7目13科18种,占56.25%;虾类(包括爬行虾类)2目6科9种,占28.12%;蟹类1目4科5种,占15.63%。
春季(5月):有游泳生物23种,隶属9目19科;其中,鱼类6目10科12种,占52.17%;虾类(包括爬行虾类)2目5科6种,占26.09%;蟹类1目4科5种,占21.74%。
秋季(9月):有游泳生物21种,隶属9目14科;其中,鱼类6目8科11种,占52.38%;虾类(包括爬行虾类)2目4科7种,占33.33%;蟹类1目2科3种,占14.29%(表1)。
2.2 拖网渔获物分类群组成
2015年春(5月)、秋(9月)季游泳生物调查结果:拖网24网,23网有效网次(其中秋季12网,有效网次11网);总渔获重量为18 267.6 g,总渔获尾数为40 213尾。从渔获物重量组成看,虾类渔获量占优势,为12 345.8 g,占渔获物重量组成的67.58%;鱼类渔获量4 394.4 g,占渔获物重量组成的24.06%;蟹类渔获量最少,为1 527.4 g,占渔获物重量组成的8.36%。渔获物尾数组成主要为虾类、鱼类、蟹类,渔获尾数分别为27 506、12 518、189尾,分别占渔获物总尾数的68.40%、31.13%、0.47%。虾类在渔获物尾数中占优势。
春季12网渔获物重量12 376.3 g占总渔获物的67.75%,春季的渔获物明显大于秋季;秋季11网渔获物重量5 891.3 g,占总渔获物的32.25%;春季渔获尾数32 315尾,占80.36%,秋季渔获尾数7 898尾,占19.64%(表2)。
2.3 渔获物优势种
2015年春季(5月)拖网调查海域鱼类优势种为葛氏长臂虾、矛尾虾虎鱼、脊尾白虾、日本鼓虾、三疣梭子蟹;常见种为中华栉孔虾虎鱼、细鳌虾、中华舌鳎、疣背宽额虾、钟馗虾虎鱼、小黄鱼。
2015年秋季(9月)拖网调查海域鱼类优势种为脊尾白虾、葛氏长臂虾、日本y、龙头鱼、中华栉孔虾虎鱼;常见种为中华舌鳎、巨指长臂虾、口虾蛄、日本鼓虾(表3)。
2.4 渔业资源密度(重量、尾数)
2015年春、秋季调查海域不同类群渔业资源密度(重量、尾数),结果如表4所示。可以看出,调查海域渔业资源重量密度以虾类最大,为10.41 kg/km2;鱼类和蟹类次之,分别为2.40、1.16 kg/km2;平均渔业资源重量密度13.97 kg/km2。渔业资源尾数密度方面,虾类、鱼类和蟹类尾数资源密度分别为22.22、8.63、0.08千尾/km2;平均渔业资源尾数密度30.93千尾/km2。
从时间分析,秋季平均渔业资源尾数密度都明显小于春季。秋季平均渔业资源重量密度15.15 kg/km2,平均渔业资源尾数密度20.31 千尾/km2。春季平均渔业资源重量密度12.79 kg/km2,平均渔业资源尾数密度41.55 千尾/km2。
调查海域春、秋季各拖网站位渔业资源密度(重量、尾数),结果如表5所示。可以看出,春季,调查海域渔业资源重量密度以DS17站位最大,为89.86 kg/km2;最低站位为DS12站位,为1.17 kg/km2;平均资源重量密度12.79 kg/km2。调查海域渔业资源尾数密度也以DS17站位最大,为237.35千尾/km2;最低站位为DS12站位,为3.36千尾/km2;平均资源尾数密度41.55千尾/km2。秋季调查海域渔业资源重量密度以S08站位最大,为35.98 kg/km2;最低站位为S03站位,没有渔获;平均资源重量密度15.15 kg/km2。调查海域渔业资源尾数密度以S08站位最大,为53.69千尾/km2;最低站位为S03站位;平均资源尾数密度20.31千尾/km2。
2.5 生态学特征
2015年春季(5月),调查海域生物(重量)多样性指数在0.897~1.862之间,平均为1.408。均匀度指数在0.390~0.776之间,平均0.609。丰度指数在1.058~2.309之间,平均1.519。单纯度在0.184~0.590之间,平均0.320。生物(尾数)多样性指数在0.848~1.472之间,平均为1.138。均匀度指数在0.386~0.625之间,平均0.493。丰度指数分布在0.918~2.004之间,平均为1.330。单纯度在0.313~0.553 之间,平均0.411(表6)。
2015年秋季(9月),调查海域生物(重量)多样性指数在0~2.195之间,平均为1.104。均匀度指数在0~0.702之间,平均0.490。丰度指数在0~2.304之间,平均1.277。单纯度在0~0.785之间,平均0.411。生物(尾数)多样性指数在0~1.539之间,平均为0.787。均匀度指数在0~0.600之间,平均0.350。丰度指数分布在0~2.228之间,平均为1.233。单纯度在0~0.945 之间,平均0.533(表7)。
3 结论
海域生物群落结构状况应依据《海水增养殖区检测技
术规程》提供的生物多样性指数评价标准进行衡量调查,H′
4 参考文献
[1] 鲍燕芬.海岛生态农业建设初探:以岱山岛为例[J].自然资源,1993(3):33-39.
[2] 中国质量技术监督局.海洋监测规范[M].北京:中国标准出版社,1999.
[3] 国家技术监督局.海洋生物分类代码:GB/T 17826-1999[M].北京:中国标准出版社,1999.
[4] 刘瑞玉.中国海洋生物名录[M].北京:科学出版社,2008.
[5] 福建鱼类志编写组. 福建鱼类志[M].福建:福建科学技术出版社,1984.
[6] 马克平.生物群落多样性的测度方法Ia.多样性的测度方法( 上)[J].生物多样性,1994,2(3):162-168.
[7] 马克平.生物群落多样性的测度方法Ia.多样性的测度方法(下)[J].生物多样性,1994,2( 4):231-239.
渔业资源范文6
东南亚、大洋洲的热带沿海地区渔业经营的特征是,以珊瑚礁和红树林区域的多种生物为对象,利用丰富的渔具和捕鱼法从事小规模渔业。尤其热带沿海区域是可明显观察多种生物的海域,因此是研究利用这些生物的小规模渔业的重要对象。
从经济观点来看小规模渔业,其特征有:个体经营或家族、小集团(最多为10~20人)经营形态,采用机械化和动力化程度低的渔具和捕鱼法、使用独木舟或5吨级的小型渔船、低资本积累、低产量及低收入等等。
而在捕鱼活动方面,围绕热带沿海小规模渔业中的渔场的利用及鱼获物的分配和利用方法等,存在着各地区特有的种种习惯和规定,如珊瑚礁海域渔场的所有权问题和禁止捕鱼期、禁止捕鱼区等问题。因此有人指出捕鱼活动本身不单是一种经济活动,它还具有社会和宗教的意义。
此外,利用小规模渔业所获取的各种水产资源还被广泛地用于自给用的食物及在地区市场或国际市场流通的商品等。资源被利用于生活用具、装饰品、货物等非食用目的,是因为其具有各种可利用的价值。这一点充分表明了小规模渔业所具有的复杂性质。
1、印尼东部摩鹿加群岛的传统的资源管理
摩鹿加群岛位于印尼东部,行政上属马鲁古州管辖,16世纪以来作为香料贸易的中心地发达起来。群岛中的安汶、塞兰等各岛均实行着以村落为单位规定沿海资源利用的称为“证人(sasi)”的惯例。
据调查,“证人”制度的对象以海参、浅滩贝、夜光贝、珍珠贝等瑚瑚礁海域中的海底生物资源为多。这些资源是居民的重要收入来源,各村均禁止随意捕获。这称为“证人封闭(sasitutup)”。而每年或几年一次解除“证人”制度,又称为“证人解禁”(sasibuka)”。“证人”的解禁和封闭时期由村会议决定。
但有些地区并不实行这种制度;信仰基督教的居民则收集解禁后捕获的资源出售,并将所得资金用于建设教会、修整道路、改建学校等村落的公用事业;另有些地区规定了个人应得份额和公用部分的比率,分割渔场按日轮流采捕;等等。可见各村的“证人”制度的作用和社会意义显然已多样化。
而“证人”制度的对象也已扩大到回游性鱼类,如安汶岛东部每年一次从沿海区域逆河川而上的一种沙丁鱼也已成为该制度的对象。不仅水产资源,陆地上的椰子树、西谷椰子树等植物及极乐鸟、海燕窝也成为该制度的对象。
如上所述,摩鹿加群岛所实行的“证人”制度发生了历史性的变化,已经具有多重意义。因此,在论及传统的资源管理时,除了对其对象及适用范围和机能加以探讨之外,同时还必须考虑到其整体具有何种作用。
2、所罗门群岛马莱塔岛的渔场利用及其变化
所罗门群岛马莱塔岛的东北部有一个称为“劳·拉贡”的环礁湖。在环礁湖中用珊瑚石灰岩造的人工岛上,居住着称为“劳”的渔民。渔民们在陆上几乎没有耕地,他们通过向居住在马莱塔岛的居民出售鱼获物换取芋头、甘薯等主食及蔬菜等维持生活。他们以辽阔的环礁湖为中心,合计用96种捕鱼法进行捕鱼活动。重要的一点是环礁湖海域的主要部分归特定的个人和集体所有,其利用受到限制。通常有归属的海域被封闭,只有大量需要鱼获物时才开放。例如举行祭祖仪式和葬礼时、或马莱塔岛农民为举行教会建成仪式和喜筵需向其购鱼时。这种由特定集体拥有环礁湖并限制其利用的习惯在大洋洲地区普遍存在。
这样,“劳”的渔民们利用渔场的习惯在限制不规则的资源利用的同时,也通过物物交换对维持与农民的关系起到了极其重要的社会、文化上的作用。
但1978年以后随着国家无偿提供保冷库及运往城市的鲜鱼流通机构的开发、以及80~90年代商业性渔业的开发,渔民们的渔场利用方式有了很大的变化。
例如平素封闭的渔场有时会开放几天供采集浅滩贝,并将一部分贝送给所有者,其余用于赚取现金;以往禁止的夜间利用电灯捕鱼也开始在自由海域进行,产卵期的蓝子鱼被大量捕获,冷冻后被运往城市;在专属海域利用解禁捕获的珊瑚礁鱼类也遭到了同样的命运。也就是说,以往在与农民交换或举行重要仪式时才开放的渔场已被用于赚取现金,即具有了鲜鱼流通这种经济性目的。
这种变化显然是随着现代化的进展而产生的,这不单对资源利用,对传统习惯所具有的意义的失去和生活时间或集体关系的变质等所产生的影响也极为重大并涉及到许多方面。因此围绕渔场利用的新规定和人们的对策今后将受到注目。
3、印尼西部的廖内群岛
廖内群岛位于印尼西部的苏门答腊岛和马来半岛的海域,该群岛有着许多鱼村。在较平稳的海域,红树林和泥质地带相当发达,沿海部分盛行钓鱼和撒网捕鱼。
19世纪后,该地区拥有了作为国际贸易港得到发展的新加坡这一庞大的消费市场。在廖内群岛捕获的鱼介类除用于当地消费外,还被运往可高价出售的新加坡。
鲜鱼则由周边小岛的渔船利用绳钩、刺网、撒网等捕获,并且开始出现利用鱼塘饲养的活鱼。这些活鱼不仅运往新加坡,而且由新加坡华人运往香港。尤其在70年代中期以后香港人与印尼华人达成协议,开始直接运输活鱼。其种类主要是石斑鱼,其中被称为“驼背鲈”和“拿破仑鱼”的波纹唇鱼的价格特贵,是中国菜肴的上等材料。活鱼的收购和运输与华人网络密切相关。其中潮洲人在印尼西部、新加坡及香港的流通机构中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
运往中国的水产品除了海参、鱼翅、燕窝等之外,还有海蜇、海马、干贝等。这些资源均是在珊瑚礁海域通过小规模渔业捕获的。他们通过捕获商品价值高的水产品出售给华商等以维持生计。他们的资源利用战略是否几百年间保持不变?或者从某时开始已产生何种变化?此处没有足够的资料加以论证,但围绕石斑鱼等的资源利用动向今后仍有必要加以注意。
讨论—水产资源利用及其变化
1、70年代的转换期
从以上叙述可知,珊瑚礁海域的水产资源由诸多种类组成,同时利用该资源的目的和流通网络也是多方面的。70年代后半期以后,3个地区的资源利用情况均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实行“证人”制度的印尼东部海域的浅滩贝需求量的增加并不仅仅是印尼的问题,东南亚至大洋洲各地在这一时期浅滩贝的捕获量也大有增加。
所罗门群岛的独立及其现代化的推行始于70年代末期,而70年代又是自1973年联合国第3次海洋法会议后提出200海里问题和地球环境问题的时期,可说是海的问题受到全世界注目的时代。香港和新加坡的活鱼需求量的增大也是70年代中期以后的事,可以认为与某种时代背景相关联。
70年代后又过了15年的现在,全世界都在呼吁资源的合理利用。以往从事的渔业是极小规模的,而增加捕获量又会引起滥捕。这一点海底生物资源尤为严重。而且在推行现代化和参与世界经济的过程中,人们采取何种对策也因地区而异。资源状况或恶化或改善,不尽相同。因此今后也应对各地区所采取的各种对策加以注目。
2、传统性管理问题
从印尼和所罗门群岛的传统性渔场利用惯例,可以知道在东南亚和大洋洲的小规模渔业中并非毫无条件地利用珊瑚礁资源。但这种惯例和限制绝不会长久存续下去。当发现周围海域中的资源具有商品价值时,便出现了围绕所有权和势力范围的纷争,或者是居民的资源利用意识有了提高。例如在所罗门群岛,当知道浅滩贝的商品价值后,便有其他地区的人进入该海域捕鱼,以至出现了明确划定海域界限的动态;再如“劳”的渔民在发现海参有商品价值后,产生了滥捕海参的现象。因为原本就没有理想的资源利用方法和具体的所有形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