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基金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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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基金

社保基金范文1

据媒体报道,中国经济学家李稻葵,在近日出席美国经济学会年会上透露,他已经将自己撰写的“以社保基金买入大小非”建议案提交中国国务院,并且对管理层接受这一提议表示乐观。这也意味着社保基金可能在中国股市中扮演另类的“平准基金”角色。

消息一出,立即引起了市场的憧憬,A股放量大阳。然而对于这条消息,专家们似乎分歧不小。“大小非”一直是悬在市场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现在能有解决之道,自然有人欢迎。而反对者也有他们的道理,那就是社保基金是老百姓的保命钱,可不能让“社保基金来扛大小非”。

可以肯定的是,即使国务院批准了这条建议,社保基金也不会乱动手,因为它不是“傻瓜”,其背后有很专业的投资团队。衡量是否能够买入的标准,仍是估值和安全边际,符合条件的就买,不符合条件的就不买,这个起码的常识,他们不会忘记。比如,对于一些炒得高高的、脱离基本面的题材股,社保基金会去接其“大小非”的盘?答案是否定的。那些股票的“大小非”想忽悠人接盘,最多也只能忽悠那些刚入市的小散户,社保基金自然不会上当。

现在市场上,已经有种看好部分“大小非”抛售股票的资金,开始进场吸纳它。这种资金是冲着这些股票的好质地和低价格来的。社保基金不过是相比这种力量更大的一股资金力量,如果有超大盘的解禁,股东可以改善现金流,而社保基金可以得到廉价的大量筹码,并且比起它在二级市场上搜集可能时间更短,成本更低,那么又何乐而不为呢?更何况客观上又达到了管理层稳定市场的目的,一石三鸟,皆大欢喜。

社保基金范文2

关键词:社会保障体系 社会保险基金 社会保险基金审计 社会保险基金管理。

目前,我国正处于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关键时期,如何确保作为社会保障体系主体的社会保险基金的安全与完整是一个社会广泛关注的核心问题。

一、社会保险基金审计的必要性。

我国在经济持续高速增长的同时,同时也存在着社会结构性矛盾、利益冲突、收入差距、失业率、老龄化等一系列社会问题,为了确保社会经济稳定、健康和协调发展,迫切需要建立起一套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现代社会保障制度。然而,近年来,多起涉案金额巨大的社保基金违法违规使用案件的曝光,使得公共社保基金管理问题屡次成为舆论焦点。 管理体制的“泛行政化”、内部管理和控制不规范、外部监督缺位等等,致使社保基金很难建立起有效的监督管理机制、规范的会计审计制度、信息披露制度和风险防范机制。

在目前社保基金管理体制难以改变的情况下,各级审计部门依法对社会保险基金的预决算、收支、运营管理的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的监督检查,能够维护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政策的贯彻执行,保障基金的正常运行,防范基金管理的各种风险,发挥社会保障基金审计的“免疫系统”功能。通过审计监督,能够有效地制止社会保险基金管理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在增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机构自我约束力的同时,进一步促进社会保障事业的健康发展。

二、社会保险基金审计的重点。

社会保险基金审计属于国家审计的范畴,具有强制性、互济性和普遍性等特征。笔者认为,为了确保社会保险基金的安全与完整,审计部门在对社会保险基金进行审计时,应当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审查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编制及执行情况。

审计部门应对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编制和执行情况进行审计,其审计内容和审计重点是:

1.基金预算编制是否坚持政策性、全面性、真实性、合理性的原则;2.经批准的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是否被严格执行,有无超出预算的问题;3. 预算的调整是否按照法定的程序报经批准,年度预算和决算是否报经财政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二)审查社会保险基金的筹集。

社会保险基金应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按时、足额地进行征收。对社会保险基金筹集的审计内容和重点是:

1.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是否按法定的项目和标准,及时、足额征收社会保险基金、是否存在擅自扩大基金征收范围、任意提高或降低基金征收比例,是否存在对企业实行减收免收社会保险费的现象。

2.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是否将基金的增值收入纳入社会保险基金收入,有无坐支、截留、转移或隐瞒资金收入,私设“小金库”的问题。

3.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有无不按规定收取滞纳金,或未将滞纳金列入收入的情况。

4. 社保经办机构是否建立完整的基础数据,是否对参保人群进行有效监督,对在征管过程中发生的漏缴、少缴社会保险费的现象是否进行有效遏制。

5. 社会保险基金登记、申报、征缴是否脱节。

6. 经办机构征缴的社会保险费是否及时足额缴入收入户,有无不入账,搞“体外循环”或被挤占挪用。

(三)审查社会保险基金的使用。

社会保险基金应按社会保险的筹资范围、国家规定的项目和标准支出。对社会保险基金使用进行审计的内容和重点是:

1. 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及社保经办机构是否依法及时、足额支付社会保险基金,有无拖欠、截留和任意扩大或缩小开支范围的情况。

2. 社会保险基金支出是否按规定编制预算、计划,有无超预算。

调剂资金的分配、使用是否做到专款专用、合理合法,资金的调度和用款计划是否合规。

3. 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及经办机构有无违规支付、虚列支出、转移资金和挤占挪用等损害侵蚀基金的情况。

4. 受益人是否存在虚报、冒领和骗取社保基金的行为,经办机构是否定期对离退休人员进行必要的生存调查。

5. 经办机构是否对参保单位或参保人员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严密的审核。

(四)审查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

根据《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的有关规定,基金要根据国家的要求统一管理,按险种分别建账,分账核算,专款专用,自求平衡,不得相互挤占和调节。基金结余,除根据财政和劳动保障部门商定的、最高不得超过规定预留的支付费用外,应全部购买国家发行的特种定向债券和其他种类的国家债券,任何地区、单位和个人不得动用保险基金投入其他金融和经营性事业。对社保基金管理情况的审查,是整个社保基金审计的重点所在。其审计的内容和重点为:

1. 社会保险基金经办机构的内控制度是否健全、有效。

2. 社会保险基金是否安全、完整,其保值增值是否合法、合规。

各级政府、财政部门、社保管理部门、社保经办机构和其他单位、个人有无以各种形式将社会保险基金用于对外投资、经商、办企业,为企业贷款担保、抵押、弥补行政经费和平衡财政预算等情况,是否存在贪污、私分基金等违法行为,是否存在长期挂账。

3. 社会保险基金经办机构的基金预算、决算编制、审批、执行和调整是否存在不符合财务制度,有关会计凭证、账簿和报表是否真实、合法;会计核算是否严格执行《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

4. 结余基金收益状况,是否合理安排存期以追求收益最大化。

参考文献。

[1]魏新军,孙键。 社会保险基金审计[J]。 中国审计,2006(1)[2]赵小剑 . 社保基金为何大案频发[N]。 南方周末,2006-8- 10.

社保基金范文3

关键词:社保基金;资格认定;决策监督;指标设计;清收监督

在新的社会经济环境下,如何在确保社会保险基金安全的前提下实现最佳增值,以取得更好的社会效益,已引起人们的广泛关注和思考。政府管理的投资于政府债券的基金,由于过于强调安全性而使得实际投资收益率过低(在物价指数较高时甚至是负数);而社会保险基金对经济增长有独特的作用,即如果投资的体制与方向能有效地利用包括资本市场在内的现代金融手段,并适应市场经济原则,则能有效地配置资本资源,促进有效资本形成,拉动经济增长。从这个意义上讲,社保基金保值增值的要求已上升到对国家经济发展作出贡献的较高层次,这是符合现代经济发展趋势的,社会保险基金进行多样化投资已是大势所趋。因此,如何规避风险,尽快建立规范的社会保险基金营运监督体系,是我们当前需要认真研究的重要问题。笔者认为,社保基金营运监督体系应包括营运机构资格认定、投资决策监督、营运监督主要指标设计、不良资产的清收监督等四大内容。

一、对营运机构资格的认定

我们认为,社会保险基金为了实现有效、安全增值,可以利用金融机构的行业优势、人才优势和管理优势来实现;而对营运机构的选择和资格认定(实行准入制度),就成了社会保险基金营运监督的首要问题。

1.托管金融机构的资格认定。承担社会保险基金投资营运的机构应符合以下条件:(1)必须是法定的金融机构;(2)必须是连续三年来遵守国家制定的各项经济法律和政策,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的金融机构;(3)必须有连续三年来团结、廉洁、守法、奉公,能力强、富于开拓进取精神,深得群众信赖的领导班子;(4)总资产、净资产的规模必须连续三年来位居同类金融机构的前五名;(5)流动比率应连续三年来位居同类金融机构的前五名;(6)净资产收益率应连续三年来位居同类金融机构的前五名;(7)在金融机构资信等级中为AAA水平。

对全部符合上述条件的金融机构,确认其社会保险基金营运资格。准入后,可以设计将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基金委托其经营,单独建帐,单独核算,并要求其盈利水平要高于该托管机构前三年平均净资产盈利水平;在此基础上允许该托管机构按盈利总额提取一定比例的管理费用(比如说5-8%),对社保基金营运增值部分实行免税优惠政策。同时,社会保险监督机构应对营运机构密切跟踪,一旦发现其有违反金融法规行为,或有关准入指标下降至不合理程度,又没有合理解释时,应取消其营运资格。

2.按国际惯例组建社保基金公司。将社保基金的监管和营运分离,社会保险管理机构专司社保基金的监管;社会保险基金公司专司社保基金的营运,承担社保基金保值增值的职能。社保基金按照国际惯例,结合中国实际,进行规范性的组建和运作,将所托管的社保基金,在国债市场,甚至资本市场上选择风险小且收益好的资产进行投资组合。这种方式可以使社保基金的运作完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进行法制化、规范化、市场化的监管和运作,使社保基金的管理运作体系更趋完善,更好地实现社保基金的运作目的,更大地发挥其社会保障的职能和效应。

二、投资决策监督

营运机构获准营运资格或社保基金公司组成后(可称为社会保险基金托管机构),必须运用现资组合理论,结合实际情况,规范营运。在投资决策监督体制上,可考虑采取社保基金托管机构内部控制监督社保行政监管机构监督社保监督委员会监督的三个层次的决策监督模式。

三个层次的投资决策监督既密切联系又各自分工,从监管的角度看,一个层次高于一个层次,这样构成确保社会保险基金投资决策科学、规范的有机整体。

(一)社会保险基金托管机构的内部控制监督。在受托的金融机构或社保基金公司内,应建立风险控制决策系统:(1)建立以一级法人制为核心的授权分责制度,变分散、失控的决策系统为统一管理、集中控制、分级负责的决策系统;(2)建立与个人责任密切联系的集体决策制度,由个人专断或无人负责、推诿拖沓的决策系统,转向集中集体智慧、明确决策人责任的决策系统;(3)建立专家论证制度,对重大投资项目,组织有关专家论证,作出可行性分析。

(二)社会保险基金行政机构的监督。在社保行政主管机关内部,可成立基金投资决策监督管理机构,集中机构内有关专业的高级管理人员,研究制定投资决策的监督办法和策略,按国家社保基金管理的政策和社保基金监督委员会规定的投资方向以及审定的托管数额,协调各方因素,防范与控制各种风险因素,确保投资营运稳健。要注意,不同险种的保险基金应分开运作,因为险种不同,偿付准备亦不同,从而对时间的要求、操作周期以及相应的投资手段亦有所不同。

(三)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委员会的监督。社保基金监督委员会不仅行使对基金日常收支管理的监督,而且还要行使对基金营运投资决策的监督,因而是最高层次的投资决策的监督。概括地说,应着眼于从宏观经济、产业调整、改革趋势等大的方面去研究投资战略问题,要有大思想、大预见、大决策;应从经济运行的周期和趋势方面,从政策优势方面,从整体上去把握投资营运的方向。特别是要研究我国加入WTO之后投资环境变化的趋势,作短、中、长不同时期的综合各方面要求及变化的投资分析。基金监督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可以设计为:

1.确定投资方向。应根据国家有关社会保险基金的政策和国际、国内宏观经济趋势以及基金的积累量等情况来决定。笔者主张投资的重点可以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1)存入商业银行。这是最常见、最简单的投资手段,可以根据存期长短、利率高低来选择最佳的存款组合。在币值稳定的情况下,可以做到保值增值。但随着银行风险相对集中,以及各家银行风险情况的不同,可以参考中国人民银行对商业银行的评级情况来进行选择。如果通货膨胀、币值不稳定,这个投资手段则很难使基金保值增值。

(2)购买债券。重点购买本国中央政府发行的债券,如公债、国库券等。此项投资有国家信誉作保证,风险度为零,而且收益率往往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其次可以考虑购买副省级城市以上的地方政府债券,如地方重点建设项目债券等。此项投资有副省级以上的地方政府信誉作保证,风险度较低,但比国债略有风险,而且收益率一般也都与国债接近,亦高于同期银行存款。但是,对购买企业债券则要慎之又慎,因为在转轨时期,企业具备在市场经济中的适应能力有一个过程,经营的压力较大,风险也较大。笔者主张,近期可以不予考虑,但从长远来看,待条件成熟后,可慎重选择、适当考虑、严格控制。

(3)进入国内资本市场。也就是说主要进入深沪股票市场。这是风险最大,而且回报也可能最多的投资领域。由于上海、深圳股票市场上市公司已接近1000家,各个上市公司总资产规模、净资产规模、资产负债率、资本结构、市盈率差异很大,因此,如何确定投资方向和股票市场的投资组合,成为对投资者的管理水平、分析判断能力和金融技巧应用能力的考验。受托营运社保基金的金融机构能否在竞争中生存和发展,较大程度上要看他们在资本市场中的运作情况。如果运作情况达不到良好状态,则可能被取消受托资格,不再允许其营运社保基金。

(4)投资国家基础设施项目。国家基础设施项目风险较小,有稳定的未来收入现金流,而且项目运行时间长,一般情况下回报率也较高。新加坡的公积金就大量投资机场、港口、电力、通讯等基础设施。日本的国民年金和厚生年金也被委托投资于高速公路、住宅和农业等基础设施。

(5)其它方式的投资。除以上几类投资之外,如果有风险小、且收益率高于同期银行存款的投资方式亦可考虑。比如说委托国有商业银行发放安居房按揭贷款。这样做的好处,一是安全度与银行定期存款相同;二是有利于促进消费信贷,扩大内需;三是有利于增加百姓的社会福利保障,加强社会稳定;四是由于安居房按揭贷款质量很好,有利于银行资产质量的优化,增加银行的收益和派生存款。又如,在经济稳定时期,亦可适当考虑不动产投资。由于不动产投资风险较大,周期较长,必须对宏观经济的长期走势作出准确判断,在不动产价格远低于其价值时,运用少部分可长期积累的保险基金予以购入,立足长远投资。

2.根据社保基金行政监督机关调查了解的情况,审批有关金融机构申请托管社保基金的营运资格和托管社保基金的总量。

3.对受托管理社保基金的金融机构实行最高层次的监督,并对违规营运的单位和个人作出处罚决定。

三、社会保险基金营运监督主要指标的设计

社保基金具有的特殊性质决定了我们在监督指标设计中,首先要考虑社保基金偿付的需要,同时考虑基金保值增值的要求。对基金营运监督指标的设计,没有先例可循,可按照考核资产状况的惯例,从安全性、流动性与盈利性三个方面结合起来进行考虑。笔者提出以下设想,供同仁探讨:

1.备付金指标。备付金是指存于国有商业银行用于预备未来短期内支付需求的资金。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等险种基金之和的备付金指标,可设计为不低于前两个月的偿付额,用公式表述为:某险种备付金大于等于前第一个月偿付总额+前第二个月偿付总额。当然,银行存款的存期要科学安排。

2.社会保险基金投资营运方向的监管指标。社保基金结存总额扣除各险种备付金之后,可以考虑参与投资营运。这里提到的几个概念可以用公式表述如下:

社会保险基金结存总额=历年各险种基金滚存结余额+当年征集收入-当年偿付支出+基金当年各项收益(当前主要是国债、存款等利息收入)。

可参与投资营运的社会保险基金数额=社会保险基金结存总额-各险种备付金。

对可参与投资营运的社保基金,可根据西方国家近百年的经验和我国目前经济走势、经济结构和金融风险的分布,来设计监管指标。建议考虑以下因素:

(1)债券比例。前面论述到,国债、副省级以上的地方政府债券的风险较小,特别是国债,风险度为零,其流通性仅次于银行存款,并随时可以到国债市场交易变现,且收益率高于同期银行存款。笔者主张,可参与投资营运的社保基金购买债券的比例不应低于40%,而且绝大部分尽可能购买国债;在基金购买力超过国债供应量的情况下,可以考虑适量购买副省级以上的地方政府债券。

(2)资本市场比例。购买股票有可能收益最高,如果决策准确,又赶上上涨行情,年盈利率翻番的情况也确实在中国股票市场出现过。但常言道“高风险、高回报”,这种可能出现的高回报也隐藏着巨大的风险,原投资总额市值损失80%以上的情况也同样在中国股票市场发生过。因此,根据保值、增值的原则,不可不为,亦不可胆大妄为;应贯彻审慎的原则,不管托管机构的金融技巧应用能力有多高,研究判断能力有多强,笔者主张在这方面的最高投资比例不宜超过30%。

(3)投资国家基础设施项目的比例。前面对此进行了论述,但此类投资最大的问题是流通性较前类投资相对差一些。一旦遭遇通货膨胀、货币贬值,基金的保值、增值则有可能受到一定的影响,建议在这方面的投资应控制在20%以内。

(4)其它方向的投资比例,建议按不超过10%的比例控制。

3.社会保险基金风险监管指标。对社会保险基金备付金选择存放的商业银行以及基金投资营运的各类投资方向的风险监管,可以参考、借鉴、吸取《巴塞尔协议》中有关对世界银行防范金融风险经验的做法。因为《巴塞尔协议》是人类对银行诞生几百年来风险监管经验教训划时代的高度总结,并从此制定了今后全球各国银行通用的风险监管标准;它不仅对银行本身,也对各行各业的风险监管极具启发性。其重点之一是资产风险的评级经验。我们可根据社会保险基金的投资组合,分类建立风险等级制度,具体指标分述如下:

(1)银行存款资产风险度,建议按10%控制。工、农、中、建四家国有商业银行,其注册资本金属于全资国有,国务院授权经营,因此,在国有商业银行的存款风险,在这种意义上暂时可视同趋近于零。对其它商业银行风险的测评则可以参照中国人民银行对商业银行的评级,并结合授信权重风险的比例来计算。

商业银行存款风险度=

其中:权重风险资产额为某类资产数额与该项资产的权重风险之乘积(下同)。

(2)债券资产风险度,建议按5%控制。其中,国债风险度为零,副省级以上地方政府债券风险度可以参照银行资产负债管理的办法,即按20%来设计。

债券投资资产风险度=

(3)资本市场中股票资产风险度,这是最难计算准确的一项风险度。股票市场情况复杂,变化迅速,不仅受上市公司自身的总资产、净资产、资产负债率、产业结构、盈利水平、股票市值、市盈率等指标的影响,同时亦受国际、国内客观社会经济环境及经济政策的影响。但是,经济运行总还是有一定规律可循的,只要认真探讨、科学分析,就有可能科学地设计出不同上市公司的风险权重。建议此类资产风险度控制在36%以下。

股票投资资产风险度=

(4)基础设施投资资产风险度,建议控制在20%以下。对此类投资的每个项目,按照收益与风险相比较,收益大而风险小就多投资的原则,科学计算其投资,确定每个项目的风险权重。

基础设施投资资产风险度=

(5)其它投资资产风险度,建议控制在25%以下。

其它投资资产风险度=

(6)社会保险基金总资产风险度。如果以上五项风险监管指标能够得以落实,此项总资产风险度则可以控制在16%以内,也就是控制在较低水平之内,较好地维护了社保基金的安全性。计算公式为:

社会保险基金总资产风险度=

4.社会保险基金资产收益率。原则上,社保基金通过投资运作,其资产收益率最低要达到3年期银行存款利率水平或者3年期国债利率水平,使社保基金整体有效增值,以最大限度地满足社会保障的需要。否则,就失去了营运增值的最初意义。当然,国家对银行存款利率和国债利率也会根据国内外经济形势的发展而调整,而我们设计的这项监管指标则亦应随之调整。

四、不良资产清收监督

社保基金投资营运,必然会受到各种风险因素的影响,在一定时期内不可避免地会形成少量不良资产。因此,对风险资产实行清收监督,就成了社会保险基金化解风险因素的一个必要的组成部分。

1.社保基金托管金融机构的清收工作

(1)建立统一协调、相互配套的不良资产清收体系。该体系由风险资产清收小组负责,聘请法律顾问及有关职能部门组成,对不良资产统一管理,具体组织协调和清收。

(2)建立严格、完善的诉讼时效管理制度。要将所有不良资产在一发生逾期时,就纳入诉讼管理中,建立诉讼时效管理台帐和档案,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上报关于不良资产追踪情况的报告。在准备转入法律程序时,要建立完整的诉讼档案,直到依法清收完毕后,再统一归档存放。

(3)建立清收岗位责任制。要将清收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人,明确责权,以此为据建立相应的奖惩制度。

2.社保基金行政主管部门的清收监督

1建立对托管机构社保基金不良资产量化考核的清收监管指标体系。包括不良资产清收率、已结案诉讼执行率、资金回收率等指标。

(2)对不良资产居高不下,给基金安全造成一定危害的社保基金受托机构,要取消其受托资格。

(3)对形成坏帐的不良资产,应按一定的审批权限和程序,及时核销。

参考文献:

1邓大松.社会保险比较论M.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1992.

2邓大松.美国社会保障制度研究M.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1999.

3李珍.社会保障制度与经济发展M.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1998.

社保基金范文4

实际上,在2015年山东省率先出台《省属企业国有资本划转充实社会保障基金方案》并划拨省属企业30%的国有资本至省社保基金理事会持有管理之后,2016年,上海、辽宁等地也开始了国资划拨社保的实践摸索。

看起来,存量国有资本划转充实社保基金已经箭在弦上。

不过,记者梳理发现,“划拨国资充实社保基金”这一政策建议最早可以追溯至上世纪90年代初期,但是,直到2009年,我国才形成“国有企业上市时将发行股份总数的10%划转给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的定例。

目前,随着社会保险的支付压力与日俱增,专家呼吁,在已有的增量划转的基础上,确有必要将部分国有股权由国资委划转给社保部门,以充实和弥合社保基金的财务缺口。可以预见的是,存量国资划转社保也将走过一段曲折的历程。

筹谋20年,国资划转社保难在哪?

国资划转社保的提出,主要目的在于填平中国养老保险制度改制时产生的历史欠账。

1993年以前,中国实行的是“现收现付”的养老保险制度。然而,随着人口老龄化趋势日益严峻,现收现付制度的财务风险逐步显露。为此,1993年,中国在现收现付的制度基础上引入个人账户,实行“个人账户与社会统筹”相结合的新型养老保险制度。但在转制过程中,尽管大量国企职工的个人账户中根本没有资金积累,但却采取了“视同缴费”的办法,埋下了巨大的财务隐患。

这一转型的成本到底有多大,各类推算结果不尽相同,其中,最小值是世界银行1996年估计的1.9万亿元,最大值则是国务院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2000年估计的7.6万亿元。

面对如此巨大的转制成本,1993年底,吴敬琏、周小川、楼继伟等曾提出,可以划转部分国有资产来弥补。还有专家提出,国企应该直接把部分利润交给社保基金。但出于种种原因,这些建议当时均未被采纳。

到后来,随着人口老龄化程度的加剧,社会统筹部分已经不足以维持养老金的当期发放,不得不挪用个人账户,产生了大量“空账”。数据显示,截至2014年底,全国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累计记账额接近4.1万亿元。与此同时,一些省份也出现了当期养老金收不抵支的问题,不得不依赖财政补贴。

但是,随着各地财政收入水平的下降,财政补贴也已经难以为继。财政部部长楼继伟还曾经公开表示,不能把社会保险的缺口完全留给公共财政。“只有在划拨部分国有资产补充社会保险基金的基础上,才有条件适时降低社会保险的费率。”

实际上,20多年来,划拨国资充实社保基金政策建议,早已在学界、政界达成了共识。然而,从国资委的数据看,国资划转社保的进程和效果并不理想。截至2011年年末,国有股份累计划拨给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的资金仅2119亿元,相当于中央和地方持有的全部国企股份净资产的1%和国有企业上市股份的1.5%。

那么,国资划转社保到底难在哪里?为什么这一进程如此缓慢?

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董登新告诉《经济》记者,即便有各种专家理论支持,但一直以来,国资划拨都面临诸多现实问题。“如何划拨、划拨多少、后续如何管理,这些问题在执行层甚至决策层一直没有达成共识。与此同时,在技术层面,究竟是已上市股权的存量划拨还是增发及IPO的增量划拨、划拨之后是否流通等,也还在争论。”

2001年6月,国务院了《减持国有股筹集社会保障基金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国有股IPO和增发时,必须按融资额的10%出售股权,上缴全国社保基金。但方案刚刚,还没来得及真正实施,上证指数就迅速下跌。

“那轮股市大跌因素有很多方面,包括9・11事件、基金黑幕曝光等,但导火索是国有股减持的消息。很多股民反对,理由是国家与股民争利。”长期关注国资划拨社保的中国政法大学法和经济学研究中心教授胡继晔回忆说,在当时,减持国有股被视为养老保险基金融资的新渠道,但实际上,变现国有资产打击股市,引起了证券市场的强烈反弹。最终,这一办法在2002年6月23日被叫停,仅针对在境外上市的国企继续执行。

直到2009年股权分置改革完成,划拨之议再次重启。当年6月,财政部、国资委、证监会和全国社保基金会联合下发了《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规定凡在境内IPO的含国有股股份的有限公司,均须将首次发行的10%国有股转由社保基金会持有。

从变现融资到股权划转持有,理论上新方案可以避免国有股减持对股市的冲击――因为社保基金理事会作为长期的战略投资者,不会轻易减持;但现实是,政策还未正式出台,股指再度大幅下跌。

“从历史上看,国资划转社保的政策举动往往伴随着A股的剧烈波动。”中国政法大学资本研究中心主任刘纪鹏总结说,国资划转与稳定资本市场有冲突。“社保基金的功能不是稳定市场,而是规避风险,国有股转持往往会引发市场疑虑,造成资本市场的剧烈波动。”

此外,对于社保基金运营和监管国有资产的能力,刘纪鹏也深表担忧。

山东探路,股权划拨

倒逼国企改革

实际上,出于对社保基金专业能力和公司控制权的忧虑,尽管部分上市国企已经按照规定划拨了相应的股权,但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通常并不参与企业的决策制定,只享受股份收益。

一位研究人士就曾告诉《经济》记者,2005年,他前往上市央企中国铝业调研发现,尽管早在2001年上市之时,中国铝业就已经按国务院规定将10%的股份划拨给了社保基金,但社保基金始终没有参与公司的决策制定。“社保基金理事会想划拨股权,但是国资委和国企的集团公司也想要保持对国有资产的控制力。这个时候,通常就是社保基金让步。”

但是,山东省国资委却做出了相反的决定。2015年,山东省率先出台了《省属企业国有资本划转充实社会保障基金方案》,并分两次将省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18户企业30%的国有资本180.65亿元划转至省社保基金理事会,省国资委和省社保基金理事会分别持有企业70%和30%的国有资本。

在谈及这一方案时,山东省国资委主任、党委书记张新文分析说:“简单地说,就是将部分省属企业国有资本划转省社保基金,省社保基金按股权比例享有出资人权益、参与利润分配,按市场化原则对划转资本进行管理运营。这样做,有利于提高我省的社会保障能力,充分体现国有资本全民所有、全民受益的理念。”

他还特别撰文指出,国资划转社保,也将促进国有企业的改革发展,提高国资监管的有效性。“从国有独资公司的运营情况看,董事会和经理层产生方式类同、权责划分不清、行政化管理色彩浓厚等特点比较普遍,很难按照公司法规范运作。而在部分国有资本划转后,股东会由省国资委和社保基金理事会两个股东构成,有利于更好地发挥股东间的制衡作用,对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产生重大推动力。”

在山东推出国资划拨社保的方案之后,2016年1月,上海财政局公布了《关于上海市2015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其中显示,2016年上海市将按照国家统一部署,进一步扩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益收缴范围,并将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不低于当年预算收入19%的部分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用于充实社会保险基金。

随着社保支付压力的增加,辽宁省也于今年上半年启动了国资划转社保的实践尝试,成为又一个“吃螃蟹”的省份。

存量国资如何划拨?

一个是按照30%的国资划拨比例,一个是按照19%的预算收入划拨,董登新认为,山东、上海等地对于国资划拨社保的探索值得肯定,但对于体量较大的央企来说,股权如何划转还有待论证。他建议,中央持股超过51%的企业,可以将部分央企股份划转给全国社会保障基金。

“国有企业上市时将一定股份划转给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已成常态。但仅仅靠这10%是远远不够用的。”董登新说,近年来,我国社会保障支出快速增加,而社会保障收入增长明显放缓,社保账户入不敷出地区数量越来越多,将一部分国有股权由国资委划转充实社保基金总量迫在眉睫。

实际上,早在2012年,时任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理事长的戴相龙就曾公开表示,除了现有的“国有企业上市将其股份或募集资金10%划拨给全国社保基金”的制度外,还可以将国家控股比例过高的中央企业的一部分股份划拨全国社会保障基金。

胡继晔也指出,划拨存量国有股股权是最稳健和高效的方式,“新上市股票增量的10%不够弥补缺口。”

他分析称,截至2015年底,全国国有企业资产总额119.2万亿元,净资产也高达40.1万亿元。而据世界银行测算,中国的养老金缺口约在8万亿元至10万亿元。“如果划拨20%,其实就能够基本覆盖缺口。而且,当基金进入股市经营后,还能够避免基金的贬值问题,从而建立一个良性的循环。”

中金公司也曾做过测算,如果把国有股权每5年划拨10%给社保基金,至2030年划拨至40%后保持不变,那么分红收益折现后相当于2014年GDP的25.2%,也就是16万亿元,平均每年有超过万亿的资产充实社保。

社保基金范文5

因为18.61%的年收益率与股神巴菲特21%的长期年化收益率非常接近,如果以这个数字增长,本金不到四年就能翻番。而整体8.41%的年平均收益率也远远“跑赢CPI”。

社保是如何实现这个收益率呢?正如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理事长戴相龙在第四届理事大会分析,社保基金能取得较高的收益率的主要原因是坚持资产配置多元化,将基金配置到固定收益产品、股票和实业中去,其比例根据市场变化及时调整,分散了投资风险。

这些因素普通投资者其实很难模仿,因为社保基金具有宏观经济信息优势,可以比较准确的调整固定收益与权益类产品的比例,聘请专业的机构管理风险较大的股票类资产,以及具有更加宽泛的投资渠道,既能直接参与央企首次发行,还能参与全球市场的投资等等优势,普通投资者并不容易获得。

超越平均通胀率六个百分点

从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以来,数据表明它不仅跑赢了CPI,而且超出甚多。在2001年至2011年的11年里,全国社保基金共实现投资收益2847亿元,年均收益率为8.41%,与同期年均CPI增幅比较,超越6个百分点。

而且,社保取得这个收益率整体而言是平稳的。从年份来看,社保基金的投资收益率仅有2004年、2008年和2011年低于CPI,其余8年全部跑赢同期CPI。

上述三年社保未跑赢CPI的共同原因是出现了较严重的通货膨胀,同期股票市场低迷。

值得提醒的是2011年由于市场“股债双杀”,在公募基金管理的产品中,偏股型基金全线亏损,无一取得正收益,而偏债型基金仅有极少数基金产品取得正收益,而社保却全年取得了接近1%的收益率。

另外,2006年、2007年和2009年这三年社保基金收益率超越同期CPI达到15个百分点以上。前两年是因为股权分置改革,A股市场出现前所未有的大牛市, 2006年和2007年上证综指分别上涨了130%和97%,但社保基金投资收益率分别超越同期上证综指27.5个和38个百分点。

2009年是一个反弹市场,当年上证指数涨幅高达77%,而在全球金融危机的冲击下,全年CPI为 -0.70%,因此2009年社保基金超越同期CPI轻而易举。

上述两种实际均为比较特殊的市场情况,而在其余的5年,较为正常的市场环境,CPI增幅基本上低于3%,股票市场和债券市场较为稳定,在这样的年份中,社保基金超越了同期CPI大约两个百分点左右。

具有更广阔的投资渠道

11年来社保基金会经历多次国内外金融市场重大变化,仍能取得较好收益,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理事长戴相龙在第四届理事大会总结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坚持资产配置多元化,将基金配置到固定收益产品、股票和实业中去,其比例根据市场变化及时调整,分散了投资风险。

以2009年社保基金投资变化为例,就体现了全国社保理事会较好地把握了宏观经济形势的变化,及时调整了资产配置结构。

2009年社保基金较早地调整了资产配置结构,并逐步降低固定收益产品的投资比例,提高权益类产品的投资比例。截至2009年底,社保基金对固定收益产品的投资比例从年初的56.28%下降到40.67%,对境内外股票投资占比从年初的21.98%上升到32.45%,对实业投资占比从年初的14.57%上升到20.54%,对现金等投资占比从年初的7.17%下降到6.34%。

在这个调整下,2009年社保整体投资收益率高达16.12%,大幅超越同期CPI。

对于目前的市场形势,债券市场走出了去年的低迷,股票市场已进入低估值区域,2011年年底社保手中持有的现金比例仅有0.64%,而固定收益类投资产品已经高达50.66%,股票资产已达上限32.39%。

另外,在投资布局中,实业投资也是社保基金较稳定的收入来源。

按照社保管理的相关规定,社保基金实业投资范围为中央直管企业改制或改革试点项目。中央直属企业是指国资委直接管理的国有非金融企业和财政部直接管理的国有金融企业;社保基金投资中央直管企业改制或改革试点项目不以谋求控制企业为目的,不参与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投资总额按成本计算不超过划入基金货币资产的20%,投资单一项目的比例不超过该项目总规模的20%。

截至目前,社保基金实业投资有交通银行100亿元,中国银行100亿元,工商银行100亿元,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100亿元。

社保基金在2009年积极拓展投资范围,为提高基金业绩作出了突出贡献。社保基金加大了直接股权投资的比例,继续扩大投资,增加投资了中国银联5.1亿元,大唐控股26亿元,中节能风电4.8亿元,中航国际13.44亿元;农业银行155.2亿元,国家开发银行100亿元,中国人保集团100亿,截至2011年底,实业投资总额已经高达804.54亿元。

社保基金直接投资的上述前9个项目,截至2010年8月底,累计已实现收益208.74亿元,按新会计准则计算的账面价值合计1287.59亿元,占社保基金总资产的20.29%。其中,四家银行的账面价值1137.47亿元,浮盈776.28亿元,投资以来增值1030.11亿元,占社保基金累计投资增值的30.8%。

此外,社保基金还可以投资信托。按照规定,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的5%可用于信托贷款,这些贷款主要用于城市基础建设和社会保障房建设。

社保基金范文6

首先,依法监管。建立完善的社保基金监管立法是确保社保基金安全运营的基本保障。发达市场经济国家一般都制定比较完善的关于社保基金监管的法律文件,并根据经济社会的发展适时进行修订和完善,确保社保基金运行受到法律的严格规制,防止因社保基金管理和运营机构任意行事而使社保基金遭受不当损失。为此,各国对社保基金运营与监管的法律规定都非常详尽、规范,从而保证在机构设置、基金征收与使用、基金运营与监管、社会监督等方面都处在严密的控制和监督之下。同时,通过对侵占、挪用养老金等违规行为进行处罚,形成有效的法律威慑,从制度上保证社会保障基金的安全性。例如:美国于1935年制定《社会保障法》、1974年制定《雇员退休收入保障法》,英国1986年制定《金融服务法》、1995年制定《养老保险法》,新加坡于1995年制定《中央公积金法》、2001年通过《养老金法案》。这些法律都具有较高的效力层级,这就使社保基金运营的安全保障有了充分的法律根据,最大限度地降低和防止行政首长、监管机构对基金运营的非制度化的任意干涉。

其次,独立高效的监管。所谓的独立监管,就是指监管机构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社保基金的监管权,不受其他机关、单位、社团和个人的干预,对所负责的社保基金的管理运营活动及责任保持独立地位,监管机构与监管对象及其他机构之间的职权边界明确,互不干涉、越位,又密切合作。目前,各国社会保险基金的行政管理虽然并不完全一致,但在一国之内的监管部门则趋于统一。大多数实行社会保险的国家都设有一个主管社会保险的部门,综合管理社会保险工作,如日本的厚生省、瑞典的国家社会保障委员会等。当然,在社保基金的运营方面,为了适应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的特点,可能会涉及多个监管部门,既体现社会保障体制的社会化、规模化、一体化的发展要求,又兼顾个别保障项目的特殊性要求。在监管组织体系上,确保监管部门分工明确,各尽其责。例如:美国的社会保障基金管理体制具有多层次性,老年、遗属、残疾和医疗保险由联邦政府直接管理,劳工赔偿则由各州自行管理,失业保险由联邦政府和州政府合办,铁路工人保险由联邦铁路工人保险局负责;联邦政府雇员保险则由联邦文官委员会管理。通常,社会保险基金行政管理部门主要负责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和监督。法国社会保障基金监管的突出特点是行政管理与基金运营相分离,各尽其职。其社会保障日常管理由政府组织承担,政府对社会保障保持强有力的干预和控制,但是社会保障费的征收和管理由社会保障和家庭津贴征收联盟负责,该联盟是具有公共职能的私营机构。社会保障费缴到征收联盟后,在国家社会保障管理局的严格控制下拨给各基金会使用。

第三,市场化运营与监管。上个世纪末,在经济自由化的大背景之下,国家逐渐放松对经济社会的管制。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在社保领域,欧美国家遵循自由化以及公共服务市场化的思路,逐步放松对社保基金的政府管制,实施以结构改革为重要特征的改革措施,通过构建多层次社会保险制度,鼓励发展补充养老保险计划,实施部分基金制模式,引入个人账户机制,部分项目实施社会保险的私有化改革,呈现出社会保险基金监管向市场化发展的趋势。在投资监管方面,强调以市场化的机制实现基金保值增值,增加基金投资工具和方式,拓宽投资渠道,社保基金除可投放于风险较低的固定收益类投资外,还可以适当增加对风险较高、但收益也较高的投资品种,逐步改变了社保基金主要投资于国债、银行存款的格局,社会保险基金参与金融市场投资的比重稳步提高。例如:在美国,负责社保基金监管的机构包括:劳工部、国内税务局、社会保障局、养老金收益保险公司、社会保障信托基金委员会等,其运营投资采取完全自由的零售市场模式。在这种模式下,个人可以自由选择资产管理机构,由资产管理机构管理个人账户。日本厚生省将其社保基金的投资运用主要分为三部分,其中大部分资产委托给民间的金融机构进行市场化运作。在瑞典,社会保障基金的运营投资高度市场化,国家或职工委托的机构先将职工个人账户资金集中,政府选择一些资产管理机构,然后职工个人选择其意愿的管理机构,再将资金委托给资产管理机构进行投资。此外,拉美、东欧国家社会保险基金监管市场化的步伐也在加快,在借鉴发达市场经济国家经验的基础上,逐渐建立起具有一定市场竞争性的社会保险制度,实施社保基金的市场化运作。例如:智利的养老基金由私人机构(如养老基金管理公司)进行管理,此类私人机构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注册营业,其目标是专注于高效率地为受益人提供法定养老金的投资服务,各基金管理公司在养老保险市场实现充分竞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