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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家子混乱的关系范文1
“转运公司的客服比我还牛。我说要换转运商,人家说也不在乎流失一两个客户,每天的新增客户做都做不过来。”同事一脸的忿忿,这是她的海淘首秀,却落得如此境地。除了等,别无他法。
海淘的热度毋庸置疑。这是个看上去很美也的确很大的生意。2009年到现在,通过电商平台进行的跨境购物市场规模基本在以一年翻一倍的速率在扩大。2013年,全中国消费者在跨境电子商务平台上的全年交易规模达到140亿美元。这其中有通过海淘直接在海外电子商务平台上购买商品的,也有通过淘宝全球购等国内电商平台达成的代购交易,后者仍是市场的主流。
海淘火了,带旺了转运生意。就在一年间,海淘导购网站和转运公司都如同雨后春笋般的纷纷露头。看不懂国外电商网站的外语、没时间比价算汇率?没关系,导购网站帮你聚集海外电商平台的折扣信息,推送商品,指导你如何下单。若嫌国外的UPS和DHL直邮递送太贵,或是某些商品干脆不支持直邮,那还有当地华人转运公司可以帮你在当地收货再发往国内,价格可低至美元一磅以下。
海淘的火爆也吸引了一些大玩家的进入,去年至今,国内民营快递巨头顺丰和申通又相继进入了海外转运业务。申通将其视为自身国际化战略的一部分。
圆通尚未进入海淘转运领域,不过,圆通速递公司首席执行官相峰曾经在UPS担任亚太区公共事务副总裁。对于国际转运业务非常熟悉。他指出,海淘的兴起,本质上是跨境电商的推动,在这里消费者购买的是两个价差:一个是O2O价差,即线上线下价差;第二个海外和国内商品的价差。“消费者本质上是在购买国外的购物环境。”
即便如此,很多人的海淘记忆并不愉快,究其原因,这仍是一个充满灰色地带、泥沙俱下的市场。上文同事的海淘经历只是这个市场混乱现状的一个缩影。严格说来,海淘属于跨境电商的一部分,其中被诟病最多的转运环节是国际快递业务的分支。由于本土公司在转运环节缺乏品牌效应,这就把中国用户置于一个两难境地:用知名国际快递吧,太贵(假设你买一条围巾20美元。UPS运送费收30美元,过海关的时候再被收了关税)。选择不知名的转运公司,又没有保障。海淘的用户体验最终能好起来吗?这取决于国内有没有靠谱的物流转运公司能够迅速上位。
物流是最大的痛
目前海淘的主流消费群体,年龄在25岁到35岁之间,月收入在6000到10000元之间的女性。她们了解国外产品价格和质量的比较优势,有意愿以合理的价格享受更好的产品。这其中还包含一类核心忠实用户,就是中国的孕妇产妇。对于进口奶粉、保健品以及其它母婴用品有着刚需的一群人。这些人反复购买频次高。同时,这也是相对价格敏感的一群人,对于购物有着自己的小算盘。正因此,大量价格低廉、行走在灰色地带(逃税)小型转运公司才大量出现。
通常的转运流程是这样,假设你想在亚马逊美国买一副耳机,你需要联系好一家美国当地的华人转运公司,在网上下单时填写上转运公司的仓库地址,要求电商网站先发货到转运公司的仓库,通过转运公司将耳机运至国内通关,之后再由转运公司对接的国内快递公司负责将耳机配送至家中,大多数的海淘客都选择这种方式。
这其中的物流成本,除了转运公司自己的成本外,理应还包括关税成本。小型转运公司的大量存在,是以默认规避关税为前提的。但随之而来的问题是,安全性与时效性没有保障。曾有消费者碰到过这样的情况:在刚发现怀孕时海淘了一个婴儿床,结果孩子都要出生了还不知道婴儿床到了何处。如果上网搜索,你会发现几乎每一家在海淘圈里知名的转运公司都被愤怒的消费者投诉咒骂过。
国内开始有人在尝试改变转运公司的这种形象,提供平价但质优的海淘服务。去年底,苏宁易购与跨境购物网站“洋码兴”合作的“全球购”业务低调上线,名不见经传的洋码头浮出水面。今年2月,天猫国际平台上线,入驻的第一家也是洋码头,而天猫国际在组织海外产业链,对海外物流搭建方面,正在与洋码头深度合作。“天猫国际更多做的是信息流和资金流,在底层服务上基本上需要我们帮他做。”洋码头的CEO曾碧波说。
洋码头的特点在于,这是一家依托自有平台自建海外仓储物流设施B2C进口电商。这在国内尚属第一家。洋码头2009年进入这个领域,曾碧波回忆说,创业初期,他们也曾尝试借助第三方的直邮或转运公司来解决物流配送问题,试错一番后咬牙开始自己做。但过程颇为不易。
在曾碧波看来,海淘国际转运痛点如下:
最根本的问题,是电子商务网站和转运公司的信息流没有打通,导致商品的物流状态无法跟踪。比如网站将商品发到转运货仓,转运公司无权或无暇检查商品是否破损,依样转运国内,结果消费者打开包裹发现破损,不由分说就认定是转运公司的责任。或者,消费者为了避税没有如实填报包裹信息,转运回国内却被海关查验扣留。转运全程中,转运公司并不能掌握对于包裹的准确信息,而从电商发货到转运公司再经国内配送,最终到达消费者手中,一共四个环节,整个递送过程的环节太多,很容易节外生枝。
系统不对接、信息流不畅就意味着,当下海淘国际转运只能是个小而美的生意,而无法享受规模效应带来的红利。包裹一多,转运方就要考虑劳动力的投入产出比,以及通关成本的增加。比如,用户在美国电商网站下了一个订单买了三样商品,需从电商三家仓库分别发出三个包裹,这对于电商网站是在情理之中。但是,这三个包裹陆续发到转运公司,转运公司一不掌握准确的包裹信息,二是没有足够人手管理包裹的接收查验,缺乏强大信息系统的支撑,意味着转运公司很可能需要靠人工对包裹进行合并同类项,人力成本不菲。
假设这三个包裹顺利合并为一,随着其它上千个包裹一起送到了海关,这对海关也是个难题。比如在我国宁波,一个海关口岸清关人员通常就3个人,两千个包裹一下子涌进关,清关的工作量可想而知,效率无从谈起。最要命的仍是转运公司的信息与海关系统也没有对接,缺少信息流,包裹量少尚可应付,一旦上了规模丢包遗漏在所难免。“(物流和信息流的)链条没打通。等商家都能往中国直邮的时候,还要转运千嘛呢?”曾碧波说。
此外,中国海关对于个人自用的海外入境包裹有着严格的重量和价值限制,转运来的包裹不小心就落入违规范畴。“海淘除了运送本身,还有一个海关监管问题。海关总署最近刚发了59条加急文件再次声明澄清,个人自用的跨境网购包裹价值上限就是1000元人民币。”曾碧波解释。然而出于成本上的考虑,转运公司为消费者提供合箱服务,将几个包裹拼成一个大箱子运回来,这样每个包裹的均摊成本就降了下来,对于客户和转运公司都更划算,但违法风险却很高。转运的灰色之处也正体现于此。
对于转运业务,海关是个难以逾越的高门槛。2010年美国本土最大华人快递公司美国美亚(AAE)旗下曾有一家子公司将转运业务规模化。成为中美转运业务中第一批吃螃蟹的人,通过在国内与申通密切合作走重庆海关入关,这家公司狠狠地赚到了自己的第一桶金。然而由于递送入关的管道灰色、涉嫌走私,美国美亚在杭州被查出事端,进了中国海关的黑名单。就此美国美亚中国的配送通道宣告作废,这家子公司也因而无法支撑下去。这之后,美国美亚在洛杉矶有许多员工、包括司机都离了职,他们把转运模式学过来,创立了自己的转运公司。因此可以说,时下这些叫得出名的美国转运公司多半效仿它们那位“先烈”的玩法,想办法绕开海关清关和商检就成了成本控制的捷径。
就在洋码头开始探索跨境物流转运的2009年,申通的董事长陈德军曾对媒体表示打算收购美国美亚的股权。通过控股这家公司进入美国市场。然而,如今的申通开通了美国转运业务,选择由美国一家加盟的华人决递企业为美国申通为主体,开展转运业务。
其实,转运公司的困境,对于想要迅速进入海淘转运市场的顺丰和申通也是巨大挑战。虽然国内消费者们满怀期待,然而现实骨感。在海淘市场上,如果顺丰、申通也无法打通对接商家和海关的信息流,它们在国内的优势对于做好转运业务并不会有任何实质的帮助。顺丰自去年9月即开始内测海淘转运产品至今仍然不对外正式运营,似乎也能说明一些问题。另一方面,顺丰和申通的尴尬还在于价格,既然做正规转运公司就要主动报关,一磅10美元左右报关另算,服务再优质,很多消费者也抵不过纽约福建帮的走私公司报出的一磅3.5美元还不用另交关税的巨大诱惑。毕竟从10美元到3.5美元,中间是大约是四五十元人民币的价差。
不仅如此,顺丰对于能够转运的物品也有着非常严格的限制,凡是政策里明令不允许的、会被课以重税的、货值很高的,或是运送有难度的物品,顺丰都列在拒运黑名单之中。不过,应该说这也是顺丰对于规范转运市场的一种尝试。
“2010年的时候,在美国搞转运的朋友跟我说,在中国有自己的口岸和渠道能不能一起做做转运生意,市场好的很,”曾碧波说。“我们觉得不能做,消费者体验非常差。本来从海外购物就是陌生而惶恐,消费者还要控制另外一家公司,仓库在哪儿、安全不安全都不知道,也不知道怎么联系得上。如果洋码头100个订单其中20个体验很差,我努力做出的流量就白做了。”就在同一年,洋码头拿到了首轮天使投资,曾碧波这才着手创建自己的国际物流体系。
第三条道路
为什么UPS这样的直邮和小转运公司之间能产生如此大的价差?为什么同样走航空线,后者能比前者慢上几个月?这些问题一度也让曾碧波困惑。
曾开始寻找两类公司之间出现价差与服务质量落差出现的原因。难道是因为转运公司给航空公司的钱太少,所以航空公司故意飞得慢?带着各种猜测,曾碧波在国内跑了七八家机场,在国内跑了十几个海关口岸,见了20多个海关官员,在美国拜访了航空公司、货代公司、报关公司,一圈虚实摸下来,发现既有国际物流体系有很多可以整合、压缩成本之处。
比如,如何能够把空运价格压下来。曾碧波发现,航空公司需要确保运量的可预测性。航空公司需要提前预估下个月有多少的货运量,以判断飞机到底飞不飞得过来,如果你提供的量可以预测的话,航空公司就可以给个非常好的价钱,说白了就是提前订舱。“供应链最难的就是上下游信息的同步,我们在网上促销的时候已经可以告诉航空公司我们下周定多少舱位。”曾碧波不无骄傲地对我说。
目前,洋码头能够保证每周至少5趟航班递送包裹飞回内地。洋码头旗下官方物流贝海国际在美国洛杉矶、纽约、旧金山设有三个货站/分拣中心,在英国伦敦与德国法兰克福建立起两个物流中心。贝海物流在美国的三个仓库操作人员加在一起在不超过6个人,在需求旺盛的购物季,三个仓库的运能也能维持高峰期每日6000多个包裹的吞吐量。去年双十一,洋码头依托天猫完成两万个订单。3月20日,洋码头试水海外团,首批团购商品是Childlife钙镁锌片,这是中国年轻母亲首选的婴幼儿保健品。洋码头给出包含物流配送的价格是89元,在自家官网开放预约三天内被预定一空,并在四个工作日到货。
现在,洋码头不愿意把自己划归海淘产业,而强调自己是跨境电子商务企业,曾碧波总结自己的商业模式:通过平台打通上游海外零售商家与下游普通消费者,就相当于反向的eBay。洋码头希望成为国际贸易体系和中国海关认可的正规军。
曾碧波真正剑指的并非广大转运公司,而是传统的制国际贸易体系。“中国传统进口贸易B2B模式流动效率太差了,壁垒太高,其中有太多的独家垄断和独家,导致物价很高。”简单点说,链条那么长,层层扒皮最后都会转嫁到终端消费者头上。曾碧波早年在eBay的时候就见证过电子商务是如何消灭国内区域制的。现在,他想在通过洋码头平台让上游海外商家直接面对中国消费者,在国际贸易中简化整个制,另辟一条路出来。
传统进口是商业行为,因此需要商检资质凡此种种,有经验的老鸟通常会告诉你,从申请到拿到批件可能需要一年到一年半的时间。然而,中国消费者在美国网站上购买并以个人自用为目的的商品,不涉及二次销售,因此按个人,包裹清关,纯属个人行为也就不受商检药监这些的约束,仅这一点,跨境电子商务的供应链效率和产品品类扩充都大大优于传统制。
事实上,对于全球而言,由个人消费者发起的跨境网购消费都是个新课题,比如巴西、阿根廷、俄罗斯都是跨境电商消费的大户。传统制批量大、周期长、频次小,跨境电商平台上的消费则是反其道行之,仅如何报关清单这一点就令海关头疼不已。如何管理这个全新的领域,各国都在摸着石头过河,这是一个需要海关和洋码头这样的跨境电商平台、甚至转运公司们共同探索寻找各方都接受的政策边界。
2012年洋码头曾在鬼门关走过一圈。那一年一些海关口岸出现走私问题,于是海关突然关闭了,人关通道,所有的个人包裹一概不得入境。“我们被窒息得很难受。”曾碧波回忆。几个月后,海关又给这个领域开了一条缝,以非常高标准和选择性开放的方式来处理这些包裹。“海关也在考虑,谁能钻过这条缝谁来做,非常严格。我们感觉,这是中国海关给出的一道测试题,谁及格了谁就做。”那一年由于整体检验,许多涉及此类业务的公司死掉。但洋码头幸存。
海关有自己的难处,海淘的兴起,使得跨境贸易反映在海关部门就是“出的少,进的多”。贸易进出口十分不平衡。另一方面,过去的清关流程也很难适应蜂拥入关的小包裹。圆通首席执行官相峰对《中国企业家》表示:“几年以前,海关小包裹的数量就远超过了集装箱数量。但是,一个小包裹清一票其实流程上跟走一个集装箱是差不多的。”不过,他也指出,机会都是由难做的生意带来的。海淘的长期前景可以看好。
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专家咨询委员会责任专家、清华大学教授柴跃廷曾表示,目前国内跨境电商行业存在三大挑战:一是现有的政策和法律规则,这是由政府主导的;二是传统贸易商争夺市场;三是跨境贸易固有的利益结构与跨境电商生态系统的对撞。这三大阻力对于洋码头同样适用。
一家子混乱的关系范文2
二哥属牛,又叫玉强。牛加上个强字,就是倔犟了。用拆字先生的话说:你再强,也只是一头牛,而犟牛,是要用鞭子抽打的。这本是戏言,但却成了二哥一生命运的写照。因此二哥在我们兄弟五人当中,算是命运最苦的一个。他当了一辈子农民,种了一辈子庄稼,还拜师学过泥瓦匠的手艺,勤劳了一辈子,却落了个个儿最低,脸色最为黑瘦,满眼的愁苦之色。
人常说:娘生九子,九子不一般。
大哥玉瑞是长子,自然是父母的心头肉,才解放那阵,我们一家才从红椿树沟垴的山峡里搬下来,父母就让他跟着我的一个表哥去读书。读书不成,又让他去学医。我家祖辈都是农民,可父母却舍不得让他握过一天锄把镢把。当了几年赤脚医生,也是个半吊子,不成。父母就又托亲戚关系让他进了邮局,当了邮递员,后来还混上了一个邮电支局局长。因此,大哥不但生得身材颀长脸色白净不说,还练得一手好字,仅管错别字满篇,但却被其单位的人美誉为程秀才。因此,他一生的日子,自然过的十分滋润。三哥玉亮,人极聪明,也极富有心计,但他当乡镇干部,吃上皇粮,却完全是他自个儿闯出来的。我排行老四,一生命运颇为坎坷,直到四十岁上,才混出个人样儿来,虽然半生功不成名不就的,却好歹混了个法律服务所的头儿,算是吃了一碗轻松饭。老五玉珊呢,到他上高中的时候,父母均已年迈,再也无力供养他,我那时在县城各单位当临时工,便只好一个人供他读完了大专,毕业后便被分配当了教师。
二哥的命运就不同了,念了初中一年级,也许是太笨的缘故,听老师上课如听梦一般,因此再也不肯读书,硬是要回家种地。当时我父亲就问他:“老二,你到底还念不念书?”二哥把头一扭,犟声野气的顶撞:“不念啦!谁再念一天书谁是猪!”
父亲又再三问他:“是你自己要求退学的,不是我供不起你,你往后可甭怪罪大人,也别后悔?!”
“我死了都不后悔!”
我父亲就长长的叹了口气说:“唉!儿孙自有儿孙福,儿孙无福做马牛呀!”
二哥回了我们居住的红椿沟,很快就成了队里的一个壮劳力,也很快就成了一把种庄稼的好手,后来,还当过几年我们五里桥大队小沟生产队的队长。二哥干活舍得出力气,便累得黄瓢寡瘦。一饿,脖子就伸得老长,同伴们便戏谑的给他起了个绰号:老鹳!但二哥一生中最得意的,经常向我们弟兄夸耀的,却只有一件事,那就是他曾经在旬河里捉过一条大鱼,一条二十多斤重的大鱼!
那一年,省上修镇安旬阳公路,我们商洛七县便都抽青壮劳力去无偿援助。那一日下午,一串排炮放过,二哥发现宽阔的旬河里有一个东西,白花花的,一会儿漂上水面,一会儿又钻入了水中。二哥不管三七二十一,连衣裳也没脱,便扑进了旬河,可二哥不会水,一会儿水淹上了他的脖子,眼看把头都快要盖住了,他用脚往河底一蹬,头又冒了出来。水浅了,他又继续往那个东西跟前走,走近一看,原来是一条将近三尺长的大鱼,被放炮的石头砸晕了,仍然嘴一张一张的呼吸哩。二哥大喜,便扑上去,双手将那条还继续挣扎的大鱼紧紧地抱在怀里,又一步一步地在宽阔昏浊的河水里往回走。岸上的人便一哇声的喊:“玉强,快用手抠住鱼的腮!”
“哎呀,玉强的头又淹进水里啦!”
“看,快看,玉强的头又冒出来啦,正往这边走哩!”
二哥奋尽九牛二虎之力,终于将那条大鱼抱出了旬河,他几乎快累得要爬下了。那一年,二哥捡了一条大鱼的消息,便几乎传遍了商洛地区各个工队。
这是二哥一生中最为自豪,也最为辉煌的一件大事。也许还是冥冥中一种天意的安排。他不是有个绰号叫老鹳吗?其实鹳本是一种体型较大的水鸟,学名为黑鹳。而水鸟是要吃鱼的。遗憾的是,二哥这只老鹳,一生中只仅仅逮过一条鱼,不过那条鱼比较大一些罢了,但也仅仅如此而已。
大约是十数年前吧,二哥跟一个包工头出外干了半年活,却没得到一分工钱,眼看快过年了,他便和小儿子以及我村里的一帮民工去到城里向老板讨工钱,老板不但不开分文工资,还与民工发生了争吵,混乱中,老板的弟弟竟然挥起一把菜刀乱砍人,将我侄儿的一只手几乎砍断。案发后,老板和他弟逃之夭夭,我侄儿则住进了医院。第二天晚上,我去到医院里看望侄儿,二哥双手搂着花白的头颅,肐蹴在病房的墙角里一言不发,泪水,顺着他紧捂双眼的粗糙指头,一滴滴的渗出来,又一滴一滴的落到地上。我说:“天塌不下来的,二哥,你再伤心也没用,还得想办法凑钱给娃看伤。”
二哥用袖子擦了眼泪,几乎哽咽着说:“兄弟,你说哥有啥用?跟人家干了半年,可如今却落了这个下场”。
我说:“没事的,二哥,那个砍娃手的歹徒一定能逮住!”
后来,经过我的努力,公安局终于把那个致我侄儿重伤害的歹徒抓捕归案,判了四年徒刑。庭开结束,我设宴招待公安局那几个为抓罪犯出过力的哥们吃饭,二哥见我摆了一桌酒菜,心疼得要死,把我叫出门,抖抖索索的从口袋里掏出一盒带把儿的黄公主烟(值一块二角钱),苦皱着脸说:“老四,我就不陪人家啦,这烟你拿着。”我把烟又塞回他的口袋,说:“这号瞎瞎烟还拿得出手?你甭管,钱有我哩。”后来过了一个多月,二哥晚上才到城里我租住的住所来,穿着一身泥水点子都溅满了的衣服,嗫嘬了半天才问我:“老四,你招待人花了多钱?”我实话实话:“连烟酒在内,花了四百块钱。”二哥吃了一惊:“咋花赁多?差不多抵我给人家干一个月活的工钱哩!可我这才只有一百,咋办?”(那时一个农民工在建筑行业干一天活,工钱20元)。
我接了他递给我的那张大团结,看着他黑瘦的脸上那种十分慌乱羞愧的神色,只好说:“算了吧,二哥,一百块就一百块,剩下的我代你出了算啦!”然后赶忙呼妻唤子烧了一盆炭火,又端出一盘牛肉一盘卤肉让他喝酒。二哥狼吞虎咽,一边吃喝,还一边责备我:“兄弟,你不得了呀,花钱连流水一样,一家子人住在城里,有钱就肥吃海喝,咋就不想着盖房哩?”
我看着二哥那冻得发黄黑瘦的脸上,渐渐有了血色,就只好陪着笑说:“你甭替心,我心里有数哩。”
二哥将两盘肉菜一扫二空,还喝了半瓶子好酒,临走的时候,我见他衣衫破旧单薄,就拿出一件我只穿了几次的皮夹克给他披上。
二哥看着还是崭新的皮衣,惶恐的问我:“给我?”
“给你!”
二哥就披着那件在他身上显得十分宽大的皮衣,卟嗵卟嗵地下楼去了。
过了几天,我回老家红椿沟去看望母亲,路上遇见二嫂,就问我二哥来?二嫂说你二哥馋得很,几个月不吃肉,在你那一吃就是两盘,回来就拉肚子,这两天还在床上躺着哩。我听了直笑,心想二哥真的没福,吃了也存不住,等于没吃。
六七年前,我回老家在自己的承包地里盖楼房,可自己在城里隔三差五还有案子要开庭,找我的人又太多,实再难以常期呆在老家,可工地还必须有一个人日夜看场,负责包工头施工。还要接水呀,购买零星建筑材料呀等等,等等。找三哥看场,并约定每天给开25元工钱,三哥虽然退休在家,却说他忙得很,没空。我就只好找二哥商量,二哥便满口答应了。我的房庄基在野外,加之是秋天开始动的工,那年秋雨也多,二哥就靠着别人的院墙搭了个棚子,支了一张简易床,日夜守在工地,晚上陪伴他的,只有一条老狗。我见二哥那么辛苦,就提了一桶包谷酒让他御寒。有一天晚上我揣了二斤卤肉,提了一瓶酒,到工地上陪二哥睡觉。兄弟二人便就着秋雨孤灯,听着头顶塑料纸上叮叮咚咚的雨声,大块吃肉,大口喝酒,将一瓶辣酒喝得精光,然后倒头便睡,管他荒郊野外夜雨秋风。
二哥天没明就把我从床上拽起来,不停的埋怨我:“简直睡得跟死猪一样,鼾声打得山响,你咋就不操心来?今日水泥不够啦,要钱买水泥哩!”
我大笑:“有你在这儿,啥心?钱,不是给你还留有1000吗?你去买就是了。”
那一年冬天太冷,二哥好歹还有包谷酒御寒,可他养的那条狗,却在野外的风雪中冻死了。因此,不论我在城里怎样忙乱,过上一星期,我都要从城里带回一些熟食,与二哥和那些给活的民工们大吃大喝一顿。
第二年春上,在楼房主体工程快要竣工的时候,我的钱却供不上了。二哥熬煎得愁容满面,不停的唉声叹气,头上的白发又增加了许多。我说,不怕,你等着,钱会有的,面包会有的,一切都会有的。我进城去,接连受理了几个案子,然后把数千块钱一堆推给了二哥。
二哥吃惊得睁大了眼睛,说:“天神,我辛苦一年也挣不下你这些钱呀!兄弟挣钱简直就象拾树叶子一样。”
在楼房粉刷过程,二哥看场供水的事轻松了许多,他便也跟着包工头一起,搞起了粉刷,一天挣双份工钱。
楼房彻底竣工那年,二哥便因给我建房看场兼参予施工,净挣了七千多元,可以说,是他这么多年来靠打工挣钱最多的一年。女人便因此对二哥十分埋怨,说还是你亲哥哩,吃喝不说了,还挣咱双份工钱?我便立即训斥女人:“我哥挣咱的钱咋啦?就是二哥不挣咱的,别人还不一样让咱掏钱,再说,你没看二哥为给咱看场把狗都冻死啦,他又受的啥罪?!”为此妻子再也不敢多说半句。
我将一家人从城里搬回“拥山庐”居住,便早晚与二哥相见。别的哥兄老弟吃香喝辣的,一个个过得十分潇洒,唯有二哥过得可怜,成年累月不是在地里种庄稼,就是到建筑工地给人打零工,有时候苦累得腰都伸不直了。过去他那板寸的花白头发,如今竟变得全白,一张粗糙黄瘦的脸上满是皱纹,除了愁苦还是愁苦,几乎一年四季没露过笑意。二哥已是六十岁的人了,虽然儿女都已交待,可仍然还居住着那三间半及及可危的土瓦房。他活得累,也活得十分无耐。我有时在村里闲转,看二哥弯腰在田地劳作,苦累的那个样儿,就心酸得眼泪都快要流出来了。
过不了十天半月,我挣了大钱,便从城里买回一些酒菜,把哥兄老弟侄儿孙子都叫到屋里陪母亲吃饭,意思也是趁此机会将家人团聚一下。去叫二哥的时候,二哥正肐蹴在房阶上闷闷地抽烟,满脸的疑惑:“你今弄啥事哩?”我便十分的生气,“叫你去好好吃一顿饭,你说还能让你办啥事?!”
二哥便讪讪的来了,见桌上摆满了大鱼大肉,他便也毫不客气,筷子夹得不停,还喝得醺醺大醉,连走路也踉跄起来。末了,把油嘴一抹,还要训我:“弟兄们几个,就数你老四今会胡吃乱喝,咋得了呀?!”
我不言传,侄儿们便嘲笑他,“二大一辈子倒舍不得吃,舍不得喝的,可也没见你搞出啥名堂来呀!”
去年的时候,二哥的两个儿子在西安打工,挣了些钱,二哥也鼓足了勇气,终于在大路边盖起了一幢飘亮的小楼。当他把老房子卖掉,请我给他写契约的当儿,我看到二哥那双骨节粗大满是老茧的手,在点着那四万块钱的时候,正索索发抖的颤动不已,一双眼睛,也因而紧张的睁得老大,深怕那一张钱是假的,那一张钱会从他的手中不翼而飞。
我便说:“二哥,你让三哥代你数吧。”
这样,也终于使二哥松了一口长气。吃过饭,我们闲坐的时候,我嘲笑二哥数钱的姿势,二哥说:“兄弟,哥哪能跟你比?你不知道,二哥苦做了一辈子,也没有挣下那么多钱呀!”
二哥的身体,现在是越来越不行了,为盖那幢房子,他几乎累断了腰,还得了个腰椎盘突出的毛病,人也日见其瘦,脸色几乎没有血色,那只被年轻时伙伴讥之为老鹳的脖子,也日见其长。可他还在奔命,还在一天到晚的忙碌。忙了地里的,还要忙着打小工挣钱。
我傍晚的时候回家,见他累得一身臭汗,一副人不人鬼不鬼的模样,就心疼的直想流泪。便在路口挡住他:“二哥,你甭回啦,再我那洗个热水澡,咱俩喝一壶。”二哥便也顺从,进了屋,我替他打开太阳能的水笼头,调好了水温。然后将香皂毛巾一一准备齐全,便将他推进了浴室。二哥洗了个热水澡出来,不由喜笑颜开,“老四,这东西美得很嘛,水还热得很!”
在我与二哥喝酒吃菜的当儿,我便诚心善意的劝他:“二哥,你没看你都苦成啥样子啦?你种那么多庄稼,屋里粮食都堆满啦,还种那么多地干啥?”
二哥咕咚喝了一口酒说:“卖钱呀,给人家还帐呀!外头还欠五万多,还有你几千块哩,不苦咋办?不拼老命咋能行哩?!”
我为他愤愤不平,也为他的固执与愚味十分生气:“你养儿子干啥?你那房是给谁盖的?钱不会让儿子还吗?把你老东西就是累死、挣死了,你也还不起,还不如好好享几天清福!”
二哥双眼一瞪:“你说的是屁话!”
我只好说:“好,二哥,不说啦,怪我多嘴,咱吃菜,喝酒!”
这就是我的二哥,我一奶同胞的兄长。我那当了一辈子农民,一辈子也没有挣过四万多块钱,至今仍然在乡村土地上苦苦挣扎的一位农夫的命运。
一家子混乱的关系范文3
公司以营利为本,以股东利益为重,与债权人的利益保护存在很大冲突。首先,公司以营利为本,以股东利益为重,决定了出资者的优势地位,决定了公司机关进行经营决策时是以实现公司利润最大化作为公司的经营目标,也决定了法院在衡量董事和经营者是否违反其对公司所负的义务时,也是以股东利益是否得到最大限度的保护为前提的,至于股东以外的债权人利益往往没有被公司法视为公司存在的目标。其次,公司以营利为本,以股东利益为重的观念决定了公司法的一系列制度安排倾向于保护股东利益,而不利于公司债权人利益的保护。公司法确认了公司财产的独立性,用资本三原则确保公司资本的稳定,确认了股东的一系列权利和利益,以股东的有限责任隔离了债权人对股东债务的直接追索。在公司组织机关方面,设计了体现股东中心主义、至少享有结构性决策权的股东大会、就日常经营事务享有临时处置权的董事会、就公司的经营管理予以监督的机制,以确保公司实现营利,以保护股东利益。最后,股份公司尤其是上市公司履行的信息公开披露义务,虽然对保护公司债权人有一定的好处,但其设计该义务的初衷往往出于保护现行的股东、潜在的股东和债券持有人的利益,而非出于保护公司债权人利益,而且这种信息公开披露的内容主要局限于公司的财务状况。
此外,有限责任制度是公司法的基石,而有限责任制度对公司债权人利益保护存在先天不足。有限责任制度是商品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且随着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而逐步发展和完善,到本世纪初,已成为现代社会最为普遍和典型的企业责任制度。有限责任制度的确立,被誉为是一次影响不亚于一场重大工业革命的公司组织形式的创新。有限责任制度克服了无限责任对企业发展的束缚,将股东个人财产与其投资而形成的公司财产分开,减少和转移了投资风险,为更多的人创造了参与投资的制度环境和安全保障,从而刺激了广大投资者的投资行为。然而,公司的有限责任制度并非完美无缺,对公司债权人利益缺乏有效保护就是其弊端之一。公司债权人与公司股东是两种性质不同、权利义务有别、法律地位迥异的利益主体。在公司组织与经营管理中,公司股东相对于公司债权人来说,总是居于有利的地位。股东有权经营管理公司或监督公司运行而公司债权人无权介入,公司股东就有可能滥用公司人格,利用公司从事不正当的活动,从而损害债权人的利益;而当其管理不善致使公司亏损不能履行债务时,股东仅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公司债务责任,公司资产不足以偿付的部分债权额的损失则由对公司经营管理不善完全无辜的债权人承担。而有权控制管理、可以避免亏损发生的股东却不用承担这种风险,这与股东享有的权利不对等,因而显失公平,与社会公平正义观念不符。
法律是协调利益关系的平衡器。公司制度发展的历史过程中贯穿了多元利益的冲突与利益规制的均衡这样一个反复互动的过程,公司债权人保护制度的完善正是公司法利益均衡理念的一个实证,公司股东利益与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协调也遵循均衡——不均衡——均衡的发展轨迹,对股东、债权人等多元利益主体的保护方法和体系不断完善,进而实现各相关利益主体之间利益的合理均衡。基于公司法的利益平衡的思想,现代各国公司法不仅关注公司与股东、股东和董事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而且还关注公司雇员、公司债权人和社会公众的利益,在对公司股东的利益提供法律保护的同时,现代各国公司法亦对公司债权人的法律地位表示强烈的关注。
公司债权人的保护始于公司设立之际,贯穿于公司营运之中,终于公司清算结束之时。
公司设立阶段的债权人保护是公司法保护债权人利益的首道屏障,即在公司设立条件和程序上充分考虑可能出现的危及债权人利益的各种情形,并设计出相应的保障措施。从具体立法制度看,设立阶段的债权人保护主要通过公司注册资本额、股份认缴制度、股东出资方式与比例、发起人的责任等途径而实现。
公司营运阶段的债权人保护主要体现在公司法中的资本维持制度、资本不变制度、股份转让限制制度、董事责任制度、公司越权行为的处理原则、公司信息公开披露制度以及债权人对公司经营的制约机制如债权人会议制度、公司重整制度、债务和解制度等具体制度中。
公司清算结束阶段的债权人保护是公司法中保护制度的最后一道屏障,它主要体现在公司因合并、分立、破产、解散等各种原因引起公司终止而导致清算程序时债权人享有的一系列特别权上,如公司合并或分立时债权人的责任制度、公司破产时债权人有优先于股东获得清偿的权利、适用公司清算规则、抑制公司在即将解散或破产前非法处分公司财产的行为制度、对公司清算中的欺诈易追究责任制度等。
二我国现行公司法律制度对银行债权保护的缺陷
对公司债权人的保护,我国现行《公司法》在民法债权原理的指导下,结合公司制度特点,已设立了若干制度,如:公司财产合理处分制度、公司重大事项公开制度等。上述制度在保护银行债权方面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但就整体而言我国公司法对债权人的保护方面仍存在较多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1、股东有限责任制度的异化、绝对化为企业的逃废债行为提供了安全庇护。
有限责任是企业对外承担责任的一般原则,成为世界各国公司法的共同规则。但由于我国公司法律制度中欠缺对公司股东有限责任的规制以及当代中国社会信用基础和信用理念的薄弱,使得公司有限责任制度成为公司股东逃避法律监督的工具,甚至异化为一种法律难以追究股东责任的障碍,成为公司企业逃废银行债务、获取法外利益的工具。
受立法缺陷的影响,在目前的司法实践中,更是存在着将有限责任绝对化的倾向,即认为不管在何种情况下,股东的责任仅限于其出资额,而不管股东的欺诈行为给债权人造成了多大的损害。甚至在有确凿的证据证明某个公司的股东利用另一个公司的名义隐匿资产、逃避债务的情况下,某些司法审判人员也不敢动用另一个公司的资产清偿原公司所欠的债务,给债权人的利益造成了重大损害,也助长了债务人的逃废银行债权的气焰,损害了社会正常的经济秩序。
2、关联交易规制的空白给银行的债权保护带来了被动和无奈。
近年来,随着我国大型企业集团的相继组建和国外跨国公司的大量涌人,关联公司带来的“公司问题”已日益突出。目前我国公司法等法律领域均没有对关联交易专门的、系统的规定,在从属公司债权人的利益保护、从属公司及其少数股东权益的保护、关联交易及董事抵利益交易的规制等方面均是空白。在此情况下,我国目前的法人制度实际上是严格的股东有限责任,缺乏相应的制衡机制以规范控制企业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债权人利益的行为,从而使商业银行在面对关联企业客户通过关联交易侵害银行债权时,难以找到真正合法有效的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债权。实践中关联企业逃避银行债权的种种表现,恰恰就是利用了现行公司法律制度的弱点。如某市一大型企业集团下属十几家子公司,通过关联交易,企业的利润常常被转移到一家职工持股的、注册资本仅为100万元的一家子公司中,然后年年进行利润分配,债权银行对此束手无策,数千万贷款均成为不良贷款。
3、公司合并制度中片面追求公司合并的效率,对债权人的利益保护不足。
我国现阶段,在公司合并的实践中银行债权保护方面存在许多问题,债权人利益得不到适当保护,侵犯债权人利益的现象时有发生,尤其是在不少地方政府为了追求政绩对一些公司强制性进行合并、组建大型企业集团时侵犯债权银行利益的现象更为突出。造成我国公司合并中债权人保护方面存在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主要的还是立法方面的原因,即公司法律制度对公司合并中的债权人保护程序中存在的缺陷与不足。
4、未明确规定公司董事对公司债权人的责任,使公司债权人在受到损害时缺乏保护自己利益的手段。
董事在执行职务时是否就其过错行为对公司债权人负责,公司法没有规定。公司董事与公司债权人的关系可从两方面来分析:一方面,董事在对外代表公司进行活动时,是否就其侵权行为直接对债权人承担责任。我国公司法没有规定,但依据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可知公司董事的侵权行为就是公司的侵权行为,应由公司对债权人承担责任,而董事免责。另一方面,董事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是否就其致公司的损害而对公司债权人承担赔偿责任,我国公司法也没有规定。因此,董事损害公司资财的行为,公司债权人是无能为力,不能加以干预的,这势必会侵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因为它们削弱、动摇了债权实现的基础。
5、债权人自治制度的缺陷及其对债权人的软约束,加大了债权保护和债权实现的成本。
我国立法确立了破产债权人自治制度,但立法存在较多缺陷,我国公司法未规定公司重整制度,不利于在公司财产状况恶化时,促进公司通过重整重新获得再生,进而避免因公司破产而使债权人遭受更大的损失。同时我国没有协调公司债权人的法律机制,以致使得公司财务状况一旦出现恶化时,各债权人纷纷从自身本位利益出发,采取不同的债权保护措施,对公司的资产采取法律强制措施,甚至对对公司进行法律制裁,加大了债权保护和债权实现的成本,同时使得个别有可能化解暂时财务危机重新获得发展的公司丧失时机,走向破产或清算,扩大了公司全体债权人的整体利益的损失范围。
6.对公司清算制度的规定不完备,使公司债权人在公司需要清算时无法保全债权。
虽然公司法规定了不同公司的不同清算主体,但对清算主体在未按有关规定履行清算义务对公司进行清算时应付何种责任,并未明确规定,以致现在公司被关闭或解散时,其法定清算人置之不理或相互推委,法院在处理时,也最多只是要求清算人对关闭、解散公司进行清算而已,使得银行在进行债权保全时追索无门,进行呆坏帐核销时又因债务公司并未消亡而存在政策障碍,左右为难。此外,清算组在清理公司债权、债务关系时,如果发现公司在设立以后有从事欺诈债权人的行为,而公司债权人或清算人可否对此采取某种措施,我国公司法没有规定。
7、对于不同行业的有限责任公司规定不同的最注册资本额,使作为平等市场主体的公司债权人的利益不能得到平等有效的保障。
我国公司法第23条根据不同的公司类别规定不同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当然这种分类的立法本意在于强调不同经营性质的公司对最低资本额要求的差别性,体现区别对待,但其弊端也是明显的,首先在于这种分类本身并无多大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其次更在于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企业越来越适应市场的需求而从事多种经营,很难再把生产与销售、批发与零售等截然分开,最后在于作为平等市场主体的公司债权人的利益.由于受行业注册资本额差别性的影响而无法得到平等有效的保障,从而减少了某些行业经营的风险,这势必造成行业差别的扩大,不利于经济的发展。
8、公司越权行为绝对无效的原则,使公司债权人的利益不能得到有效的维护。
我国公司法第11条规定:公司的经营范围由公司章程规定,并依法登记。公司应当在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而对公司债权人从事其登记的经营范围以外的经营活动的处理原则未作明确规定,但依照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可知这种行为是越权无效行为。根据这一原则,势必给公司债权人带来以下后果,其一是,公司如果超越其经营范围与公司债权人从事交易活动,其行为对交易双方均无约束力,任何一方都没有向对方承担履行越权契约责任的义务。因而即便公司明知自己越权而仍然与债权人缔结合同、从事交易,它也有权拒绝履行自己的义务,如果它已根据越权契约履行了自己的义务,而该义务的履行没有给公司带来预期利益,公司还可以提起越权无效之诉,从而使公司债权人的合理期待权因公司拒绝履行越权契约而落空;其二是,如果公司债权人没有查阅公司章程或虽然查阅公司章程但未知公司越权,公司还可以以公司债权人有过错为由而提起损害赔偿之诉,从而使公司债权人的交易安全权因公司越权无效抗辩权的行使而被剥夺,因此严重地影响了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三完善我国公司债权人保护立法,保护银行债权的建议
由于我国公司法存在着上述不利于银行债权保护的诸多缺陷,在实践中损害银行债权人利益的行为屡屡发生,严重地损害了公司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影响了信贷资产安全。因此,积极地借鉴国外公司法的成功经验,完善我国公司债权人保护制度,已是当务之急。
1、建立公司法人格否认制度。
公司法人格否认(disregardofcorporatepersonality)是指法律原则上承认控制公司与从属公司各为不同的法律主体,各自仅以自身财产对其法律行为和债务承担责任,控制公司对从属公司债务不承担出资之外的额外责任;但当控制公司无度操纵从属公司,从而使从属公司实际上丧失独立法人资格时,法律可以揭开控制公司与从属公司之间“面纱”,把控制公司与从属公司视为同一法律主体,从而责令控制公司对从属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我国应正视现实和立法中的问题,通过修改公司法的途径确立和完善法人格否认制度。不过,建立法人格否认制度,并不是无条件地否定从属公司的主体资格和抛弃股东有限责任,而是在维持股东有限责任和规制股东有限责任的滥用之间寻求一种平衡。
2、建立对从属公司债权人的保护制度。
我国的对从属公司债权人的保护制度,应在建立法人格否认制度的基础上,借鉴外国立法,建立以下制度:
(1)对于公司型关联企业,可借鉴德国公司法采取提高法定盈余公积金、限制移转利润的最高数额、对损失进行补偿及向债权人提供担保措施等事前保护措施。
(2)借鉴美国“深石原则(Deep-rockDoctrine)”,确立非关联债权相对于关联债权的优先制度。即母公司对子公司的债权且该无论债权有无别除权或优先权,在子公司支付不能或宣告破产时不得主张抵销,不能与其他债权人共同参加分配,或者分配的顺序应次后于其它债权人。
3、完善公司重整制度、建立公司债债权人会议制度。
要完善公司重整立法,明确公司重整使用的对象、程序及重整机构等问题,促进公司财务状况出现危机或暂时恶化时进行重整,避免债权人因公司破产而遭受更大的损失。
应借鉴国外立法,建立公司债权人会议制度。规定在公司财务状况出现恶化或出现财务危机,或出现个别债权人对公司采取法律强制措施,公司全体债权人(包括公司债券持有人和公司普通债权人)的整体利益面临威胁时,由公司或公司债权人召集债权人会议,决定有关公司债债权人利益的一切事项,监督公司的重大经营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资金运用、重大项目管理等),防止公司股东及公司成员滥用公司人格的行为。有关债权人会议召开、决议执行的费用以及受托人、代表人、执行人的报酬由债务公司支付。
4、规定董事对公司债权人承担义务的原则。
应确立公司侵权时,公司和董事应该共同地和连带地对公司侵权行为的受害人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同时对第三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构成也应借鉴以英美过失侵权责任制度为要件。构成过失侵权,需符合四个条件:(1)董事在法律上有承担注意义务的情形,即法律对过失强加法律责任的情形;(2)董事粗心大意的行为,即董事未达到法律所确定的行为标准和范围;(3)预见到其粗心大意的行为将对原告造成损害,即此种注意义务应由董事对原告承担;(4)董事的粗心大意与原告的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
5、完善公司合并中的债权人保护制度。
公司合并中债权人利益的保护应基于“对债权提供适度保护,平衡债权人保护与公司利益、合并效益”,采用事前防范与事后补救相结合的方式,在此基础上对债权人利益保护范围、强化债权债务概括继承的原则,详细规定统一的涵盖一切企业合并的债权人保护程序;要明确公司未履行债权人保护程序、未对债权人清偿或担保时进行合并的法律后果,对债权人平等对待;引入资产收购制度,并高度重视债权人保护,规定在合理确定资产价格的基础上,在被收购方获得的资产对价及剩余财产不足以满足履行对债权人的债务时,资产收购不得进行,以防止债务人非法转移资产、处分资产,使债务清偿落空,债权人利益受损。
6、强化公司清算主体的责任。
应在公司法中,明确清算人的义务,避免出现相互推委的现象,若清算人未履行法定清算义务,则应与债务公司对债权人共同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此外,还应借鉴英国公司法的清算中的欺诈易追究责任制度制度,规定如果清算组在清理公司债权债务关系中发现不利于公司债权人保护的交易时,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人民法院责令有关人员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清偿责任。
7、规定统一的有限责任公司最低资本额。
公司资本不仅是公司设立时必须具备的基本要件之一,是公司进行生产经营的物质基础,而且也是公司债权人利益的最低财产担保,公司的责任能力和范围直接取决于公司资本的大小,所以依法确定统一的公司最低资本额是公司成为平等的交易主体的前提,也更有利于公司债权人的保护。而且各国公司法一般都规定统一的公司最低资本额,这也是公司法国际发展的趋势。为了适应公司法现代化、国际化的需要,我国公司法应当采用国际通行的立法方式,规定统一的有限责任公司最低资本额。
8、确立越权行为相对无效原则。
公司越权行为绝对无效原则已被相对无效原则所取代,成为公司法上的一大发展趋势,在现代公司法中,已很少有国家采取严格的越权行为无效的原则。为了保护债权人合法权益,我国公司法应当摒弃不利于公司债权人的公司越权行为绝对无效原则,确立越权行为相对无效原则,即:第一、公司越权并非绝对无效,在越权双方对越权交易无争议时,法律不应主动加以干预,只有经过一方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审理撤销以后,这种交易才为无效;第二、公司越权相对无效之抗辩只能由善意一方当事人,恶意一方当事人不得援引;第三、公司越权相对无效之抗辩只能为尚未依越权契约履行自己义务的一方援引,已依这种契约履行了自己义务的一方,不得援引。
9、合理设计债权人保护程序。
应借鉴韩国等国公司法中债权人保护程序的规定,在我国公司法中规定公司债权人保护程序,规定债权人利益受到侵害时行使权利的途径、方式和方法、期限及其解决机构、解决方式等,使公司债权人利益保护的规定在实践中具有可操作性。
四现行公司法律制度环境下银行债权保护的建议
银行的信贷业务工作尤其是信贷资产保全工作是丝毫松懈不得的,决不能消极地寄希望于立法的完善乃至完美、浪费时日,而应立足现行公司法律制度,正视立法及信贷业务实践中存在的问题,积极地发挥主观能动性,采取相应的措施,尤其是立足于采取事前防范措施,尽最大可能防范风险。
1、增强对关联企业融资的风险意识。
目前,我国的公司贷款客户背后常常存在一个或几个关联企业。虽然公司贷款客户与其关联企业在法律上是不同的法律主体,但由于公司治理结构的重大缺陷及关联交易的普遍存在,实践中公司贷款客户与其关联企业之间资金使用上常常并没有明确的界限,十分混乱,公司贷款客户的关联企业尤其是控股股东占用公司贷款客户资金的现象十分普遍。因此在向公司客户尤其是存在关联公司的公司客户发放贷款时,要增强风险意识,不能孤立、片面看中企业集团中个别公司的经营状况而忽视整个企业集团的风险。。
2、切实做好对关联企业贷款的统一授信及贷款评审,包括关联企业体系中与我行没有融资关系的企业。
对关联企业的风险进行控制首先在于对企业集团进行统一授信,将公司与其所有关联企业作为一个主体来评审,避免其因资本或资产的虚增而导致的信用膨胀,从而降低企业集团的整体信用风险。统一授信时,不仅要考虑与银行有融资关系的企业,而且要将与银行没有融资关系的公司的关联企业纳入授信评审时的范围。因为企业集团通常会将所控制的所有企业纳入统一管理的范围,包括重大资金的运用、利润的分配,在此情况下,如果银行仅将与银行有融资关系的企业纳入评审范围,势必不能准确防范融资风险。
此外,需要指出,按现行统一授信制度,银行主要将有股权控制关系及有同一法人代表的关联企业纳入统一授信的范围。笔者认为,上述做法尚不足以防范关联企业产生的融资风险。根据实践,可以将纳入统一授信的企业范围予以合理扩大,建议参照国外公司法人格否认的法理,将虽不存在股权控制关系但事实上存在控制和被控制关系的企业纳入统一授信评审的范围,如存在资产混同、人格混同(人员、资金、财务没有隔离)以及其他存在不适当控制关系的企业。
3、重视贷前调查。
鉴于目前公司法律债权人保护制度中存在的缺陷及现阶段我国的社会信用状况,贷前调查对于贷后管理以及可能进行的信贷资产保全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实践表明,不少问题贷款的出现以及问题贷款的保全工作之所以被动或者收效甚微,与贷前调查工作的薄弱有很大关系。
基于上述分析,要充分重视贷前调查工作。就公司客户而言,贷前调查工作除在现在常规调查的基础上,要着重了解公司的治理结构是否规范(公司人员、资产、财务是否与公司控股股东分开等);公司的业务运营模式、管理运作模式(尤其是财务管理模式);公司的重大资产状况及其产权归属;存在关联企业的,要尽量弄清楚所有关联企业间的关联关系(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控制关系)、关联企业间的财务关系等。
目前银行在积极开拓民营中小企业贷款市场,但民营中小企业普遍存在公司治理结构不规范,尤其是公司人员、资产、财务与控股股东常常不分,股东法律观念、信用观念淡薄等问题,因此对民营中小企业尤其注重对民营中小企业贷款的贷前调查,并根据不同企业的具体情况认真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防范贷款风险。
4、关联企业贷款的要选择合适的借款主体。
由于关联企业背后常存在一个企业集团,而企业集团内部组织结构、法人治理结构不同,集团本部即母公司的性质也不同。银行应根据母公司的不同性质,确定借款主体。
通常情况下,可以选择从事核心业务或拥有获利水平较高的业务的企业作为借款主体,也可以选择控股公司作为借款主体,追索借款责任时可以通过追索控股企业,进而执行控股企业持有的从属公司股权。
此外,鉴于母公司对成员企业的控制能力强,且母公司本身拥有核心资产或核心业务,可采取母公司统一融资方式。在合同安排上,由母公司与贷款行签订总的融资合同,同时要求实际使用借款的子公司或成员公司向贷款行出具承诺,明确同意接受总融资合同的约束,从而使母、子公司成为共同债务承担人。此种方式相对于子公司借款、母公司担保方式而言,其好处是贷款行对集团客户授信控制更易于操作,同时从法律角度来说,一旦发生违约,贷款行可及时追索母公司,避免中间环节。
母公司对成员公司控制力不强,本身没有核心资产或核心业务的,或本身为投资控股公司,本身净资产很少,其对外投资大大超过《公司法》规定的50%的,应由符合借款条件的子公司作为借款主体。
5、担保方式的选择注重物的担保,即使选择保证,也要避免循环保证、超额保证,杜绝担保的形式化。
关联企业贷款时,选择担保时应以抵押、质押等物权担保方式为主,即使选择保证担保,也应尽可能做好保证人的保证能力的审查,尤其是保证人的或有负债情况。同时选择保证人时,应尽可能选择控股公司(母公司),因为追索保证责任时可以通过追索控股股东,进而执行控股股东持有的从属公司股权,要避免或杜绝为了形式上的完美或追求对制度的形式上的遵守而采取互相担保或不考虑保证人保证能力的担保。
即使母公司不直接提供担保,也可以要求其出具安慰函,声明:总公司知道该笔贷款,确保进行监督,使子公司正常发展以尽量归还贷款,母公司在未通知银行的情况下不会出售对子公司的股份,等等。同时在债权银行和母公司同时对子公司享有债权的情况下,要求母公司承诺其对子公司的债权在受偿顺序上次于债权银行。虽然母公司的上述声明或承诺并不构成对子公司融资的担保,但对于维持子公司的偿债能力能起到一定的保障作用。
另外,对大多说民营中小企业来说,常常存在公司资产、资金运用同企业主个人财产、资金运用混同的现象,但法律上企业主个人和其企业又是不同的法律主体。为防范上述问题给银行融资带来的风险,可应考虑在向民营中小企业借款时,要求企业主个人或家庭以个人财产或家庭所有财产提供无限连带责任担保。
6、加强贷后管理,对关联企业贷款贷后管理中将整个企业集团作为一个整体密切关注。
在贷后管理中,有关联企业的,贷后管理中尽可能将整个企业集团作为一个整体。不仅要关注借款企业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而且要关注整个企业集团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尤其是控股企业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因为在控制和被控制关系存在的影响下,单个企业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的恶化势必影响、波及到整个企业集团。
此外,贷后管理中,要避免将贷后管理简单化、等同于收息的做法。要切实将贷后管理制度落实到实处,尤其要注重对企业经营状况、财务状况的掌握、了解,关注企业的重大资产处置情况,关注企业经营管理体制的变化(包括但不限于企业改制),企业面临的诉讼风险等。
7、贷款出现风险时,充分运用现有法律手段保护银行债权,化解风险。
现行公司法律制度对债权人的保护虽然存在较多缺陷,但毕竟为债权人利益不断提供了一些保护手段。银行应充分运用这些手段,同侵害银行债权的行为作斗争,维护银行权益。银行可以运用的保护自身权益的现有法律手段主要有:行使代位权和撤销权、申请执行被执行人的投资权益、申请变更和追加被执行主体、申请执行企业尚未支取的收入等。
然而遗憾的是,银行的不少信贷人员尤其是基层行信贷人员不重视法律知识的更新,不了解法律赋予债权人的这些权利,因而也就更谈不上运用这些手段维护自身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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