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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休假请假条范文1
敬爱的所领导:
根据《国家公务员休假条例》,按规定本人参加工作的年限已满一年,可享有每年五天的年休假期。本人定于2019年9月26日~30日休年休假期。
请给予批准,为盼!
请假人: 20XX年9月20日
公务员公休假请假条
姓名_____所在科室_____
参加工作时间_____ 年 月
工作年限_____年;应休天数_____天
已休天数_____天;公休年度_____年
申请公休时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共计_____天(不包括周末节假日)
科室负责人意见:__________
分管领导意见:__________
主要领导意见:__________
公务员公休假请假条
尊敬的(科长、处长、主任):
根据国家和单位关于带薪年休假的有关规定,我拟于x年 x月x日至x年 x月x日休假 天。请给予批准为盼!
特此申请
申请人:
公务员公休假请假条
***单位名称:
公休假请假条范文2
科室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分管部长意见
分管部长签字:
年 月 日 部长
意
见
部长签字:
公休假请假条范文3
xxx领导(先生)您好:
我因工作压力较大,希望组织上(或者公司)能给与本人数天的旅游假期,本人在旅游归来后一定以更加饱满的热情迎接新的挑战,以更加高涨的情绪投入到工作当中并且处理好旅游期间的事物,不但无本人分内的工作,望组织上给予批准!
谢谢!
xxx
日期
公休假请假条范文4
事假请假条
XX部
我因读成考函授,于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请假____天,请批准。
请假人:XXX
____年____月____日
事假请假条
XXX(主管领导的名字或者主管部门.等):
我因家中有事,于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请假XX天,请批准。
请假人:XXX
年月日
事假请假条
尊敬的公司领导: 我因_______________,特向您请事假_____天。请假时间自 _____年_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这段时间内原计划安排的课程已做好处理,希望领导批准。
请假人:
时 间:年月日
事假请假条
尊敬的____________:
本人因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需请假________天。请假具体时间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课务__________,恳请批准,谢谢!
请假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校长意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事假请假条
_____老师:
我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不能坚持到学校学习,特请假_____天(_____月 _____日_____月_____日),请予批准。
此致 敬礼
请假人:_____
年 月 日
公休假请假条范文5
一、考勤管理规定。机关工作人员必须按时上下班,无论上午、下午,凡是工作时间都必须全天候在岗上班,各部门要安排专人每天严格考勤登记,考勤登记由本人亲笔填写,他人不得代签,如遇开会、学习、外出公事或公休事假、病假等,凭会议通知或领导签注的意见单、请假条,由当天值班人员在签名栏中注明具体情况。未按规定时间上下班的,视为迟到、早退。每发现迟到、早退一次,在“五星定诺、十星定效”百分考核中扣2分(以下制度中的扣分项目均为从此项考核中实行扣分,不再赘述)。由街道统一安排的双休日、节假日加班,必须按规定要求到岗到位。否则,按工作日相关规定处理。
二、会议纪律规定。街道召开的任何会议,与会者必须提前5分钟进入会场,不得无故迟到或缺席,未经许可不得他人代会,并认真作好笔记。迟到每次扣2分;旷会每次扣5分。如有特殊情况必须事先请假。维护会场秩序,严禁早退、吸烟、交头接耳、任意接听电话(手机、小灵通等通讯工具一律置于静音或关闭状态)、随意走动。违者,每次扣2分。
三、值班管理规定。机关工作人员均应参加日常、节假日值班。值班人员要忠于职守,认真负责,及时处理好当班事务,做好值班记录工作。遇到紧急重要事项或突发性事件,必须妥善处理并及时报告带班领导,不得延误。要准时交接班,安排的值班未经批准不得他人代替,因病、因事不能到岗值班的应自行调整,经带班领导批准后,报党政办公室备案。违者,按迟到、旷工论处。值班人员要保证24小时在岗,电话畅通,不得出现脱岗现象,严禁任何人在值班室打与工作无关的电话。违者,每次扣除值班人员和打电话的机关工作人员值班费50元,造成严重后果(如上级紧急通知电话打不进来,贻误处理工作时间)的,追究值班人员和打电话的机关工作人员相关责任。
四、请销假管理规定。机关工作人员请假(包括公休假、探亲假、婚丧假、病、事假等),要严格履行书面请假手续,按请销假审批权限经批准后方可离岗,假满返岗时要及时销假,未经批准自行离岗、不到岗或无故超假未归,按旷工处理。每旷工一天(半天按一天计),扣5分。请销假的批准权限如下:
1、机关一般工作人员请假一天以内的,由部门负责人批准;请假1-3天的,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后,提请街道分管领导批准;请假3天以上的,经分管领导同意后,提请党工委书记或办事处主任批准。
2、部门负责人请假一天以内的,由街道分管领导批准;请假一天以上的,经分管领导同意后,提请党工委书记或办事处主任批准。
3、党政领导成员请假,不论时间长短,提请党工委书记批准;党工委书记外出时,提请办事处主任批准。
4、所有请假人员都要将请假条报党政办公室备案。
5、请病假一律凭医院的诊断证明或病历,批准权限比照请事假的办法办理(紧急情况可以后补假条)。
6、公休假一般在年内安排,事、病假与公休假挂钩。当年事、病假超过公休假天数的,不再享受公休假。
五、上班纪律规定。上班时间内,机关工作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尽职尽责,勤于学习,不得擅离职守、脱岗或串岗,外出办事必须向部门负责人报告并在动向牌上注明去向、事由,否则视为擅自离岗;不得在上班时间从事炒股、打牌、下棋、聊天、玩电脑游戏、吃零食,不得外出从事其他与工作无关的活动。违者,每次扣2分,并作出书面检查,屡教不改者由党工委决定加重处罚。除外事、节庆等重要接待活动外,机关工作人员工作日中午严禁饮酒。违者,每次扣2分。机关工作人员必须保证通讯畅通,遇有急事能够及时召集,上班时间外出去向不明,召集时未能及时到位的,按旷工论处。
六、效能管理规定。对群众来机关办事要热情接待,语言要文明,能办到的及时办理;一时难以办理的,耐心解释;实在办不到的,明确答复。切忌态度粗暴、方法简单、作风拖拉。凡因工作不到位,态度生硬引起群众不满投诉上访的,经查实,每次扣3分,党工委对其诫勉谈话。坚决查处和问责“服务不到位,服务不落实,服务不规范”的人和事。
七、卫生管理规定。机关工作人员要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做到讲卫生、爱卫生、动手搞卫生,达到环境整洁、舒适,物品放置规范,资料摆放整齐。各部门应建立工作人员打扫卫生轮流值班制。值日人员每天提早5—10分钟,延迟5—10分钟下班,对公共环境卫生责任区和办公室卫生进行清理,并负责关好门窗和水电开关。每发现一次卫生责任区脏乱差现象,分别扣部门负责人、值日人员2分。
八、责任追究规定。
1、迟到、早退、擅离岗位,一个月在三次以上(含三次,下同)的,给予通报批评、公开检讨和进行诫免谈话;全年累计十次以上的,除以上处理外,当年的日常考核奖按50﹪发放。
2、一个月以内旷工累计三天以上的,停发当月日常考核奖;连续旷工十天或全年累计十五天的,停发全年日常考核奖,并扣除半年阶段性考核奖;连续旷工超过十五天或全年累计超过二十天的,停发全年日常考核奖、阶段性考核奖和年度考核奖,并视情给予党政纪处分。
3、全年事假累计在十五天以上或病假超过半年的,按实际工作天数计发日常考核奖、阶段性考核奖和年度考核奖。连续病、事假期间的公休假日,不计算为病、事假。
4、法定休假、婚假、产假、探亲假、丧假的期限和待遇按上级人事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5、不执行事业工资的编外人员违反上述规定,从工资中给予相应经济处罚。
公休假请假条范文6
一、考勤制度
1.严格遵守县政府规定的作息时间,准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缺勤或旷工。工作时间必须坚守岗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不得脱岗、串岗,不得擅离岗位外出办私事,按时参加单位组织的会议、学习、培训及各类集体活动,不得无故缺席。
2.全局工作人员应自觉参加考勤登记,实行上下班签到和会议、学习等各类活动点名登记,一线采编人员因外出采访、加班等原因无法签到、签退的,由部门负责人在考勤签到表上注明去向、事由。
3.局办公室负责全局的考勤登记、统计、汇总,通报考勤情况。
4.工作日正常上班时间5分钟内签到,超过正常上班时间5分钟签到视为迟到,上班时间30分钟后签到作为缺勤半天处理;无故脱岗1小时以上的作为缺勤半天处理;无故不签到作为一天缺勤处理。无故不上班的按旷工处理;弄虚作假替代他人签到者按旷工一天处理。局里组织的会议、学习等各类活动点名时间为活动开始15分钟内,不在考勤时间内所作的考勤视为无效并实施处罚。
5.实行一日两签制,即:上午、下午上班时间签到。
二、请销假及考勤报备制度
1.工作人员请假应填写请假条。请假条统一由办公室考勤登记负责人保存,请假人返回单位上班时应及时到办公室销假。
2.请假审批权限如下:请假需填写请假条。请假2天以内的,经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批准;请假3天以上的,必须经局长审批;请假手续不完备的按旷工处理,节假日期间、离开深泽外出的,须向有关负责人报备,并保持通讯畅通。
3.因公休假、事假或因公出差、开会、外出办事而不能及时办理考勤登记的,应第一时间向考勤登记负责人以书面或口头形式报备;凡预先安排的应事前报备,临时性安排的可事中、事后报备;凡履行了规定的报告、报备手续的不属于迟到、早退、脱岗或缺勤、旷工情形。
4.工作人员未经请假、报告(含未履行准假手续或手续不全)而不到岗的视为旷工,未按规定时间执行上下班制度的视为迟到、早退、缺勤或旷工。
5.请假时长严格遵循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三、考勤监督制度
1.成立考勤督查小组,负责全局考勤登记的监督检查,防止弄虚作假,并对工作人员考勤情况和工作纪律情况进行不定期暗访。
2.考勤结果将作为年终效能考评的重要依据,当月的考勤结果和检查情况于次月前10个工作日内予以通报。
四、考勤奖罚制度
1.考勤结果作为单位评先、评优、年度考核、职务晋升、技术职务聘任等重要依据,对违反考勤管理制度的人员,除批评教育外,应予以必要的纪律处分或经济处罚。
2.处罚细则:凡迟到、早退、脱岗的每次扣发岗位津贴15元;凡缺勤的扣发同等工作日工资,旷工扣发双倍工作日基本工资;全年累计迟到、早退、脱岗超过36次,或缺勤、旷工超过5个工作日以上的,当年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职称等次;连续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20个工作日的,解除其聘用合同。无故缺席单位组织的会议、学习及各类集体活动,每次扣发当月岗位津贴50元,全年累计缺席3次以上的,当年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职称等次。所扣罚款项年底作为全勤奖,奖励全勤人员。
五、加强管理与督促检查
1.各科室负责人要认真检查本部门工作人员的考勤情况和填签准假手续,严禁弄虚作假,对故意隐瞒事实袒护违反纪律人员,要予与严肃批评。
2.成立考勤制度督查小组,督查组成员在检查中要认真负责,严格查处各种违反考勤制度的行为,不得隐瞒和袒护。
本规定自7月1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