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轮岗交流履职报告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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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轮岗交流履职报告

银行轮岗交流履职报告范文1

一、准确把握内审转型和内审转型文化的内涵

(一)何谓内审。国际内部审计协会对内部审计的最新定义是“一种独立、客观的确认、咨询活动,旨在增加价值和改善组织的运营。它通过应用系统的、规范的方法,评价并改善风险管理、控制和治理过程的效果,帮助组织实现其目标。”。现代人民银行内部审计除了及时、准确地向组织管理者报告有关差错纠弊等相关信息外,更重要的是要采用先进的内部控制审计技术,通过内部控制测评,找出业务运行和管理的缺陷,提出建设性的建议,为决策提供依据。内审部门作为人民银行的内部监督管理部门,是人民银行自我约束机制的重要组织部分,内审是各类业务过程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是保障人民银行依法履职,规范管理,健康发展的重要手段。那么,作为基层中支内审部门如何正确定位,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呢?笔者认为就是要紧紧围绕本中支的中心工作,从服务本中支全局的高度,充分发挥作用,促进科学管理,堵塞漏洞,提高效益,为本中支各项业务安全、高效运行起到保驾护航的作用。具体体现为四个作用,即监督作用,“免疫”作用,评价作用和服务作用。

(二)何谓内审转型。内审转型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学习、借鉴国际、国内内部审计准则和先进内部审计实务经验,构建以风险为导向、以控制为主线、以治理为目标、以增值为目的的内部审计新模式,更好地服务于中央银行职责的依法、有效履行。人民银行内审转型与发展的总体目标是:由传统的财务、业务合规性审计,向内部控制审计、风险管理审计和绩效审计模式转变,同时不断加强和改进内审工作的组织管理和方法手段,推进人民银行内审工作进一步深化发展。

(三)何谓内审转型文化。文化是一个国家或民族发展过程中形成的历史、地理、风土人情、传统习俗、生活方式、文学艺术、行为规范、思维方式、价值观念等。首先,内审转型文化是央行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具有央行文化的一切特性,包括价值观念、发展愿景、道德规范、行为准则、历史传统、文化环境等,是以内审转型为内涵,以文化为表现形式的新兴文化。总的来讲,是指内审工作改革发展过程中形成、积淀并发展的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价值取向、工作理念、行为规范和精神风貌。其具体内涵还有待在工作实践中进一步提炼、总结。内审转型文化与内审转型工作是密切联系、辩证统一的关系。转型文化是“软实力”,转型工作是“硬实力”,转型文化促进转型工作,转型工作体现转型文化。转型文化建设有一个不断探索的过程,没有现成的标准。

二、建成什么样的内审转型文化

从内审转性特性来说,内审转型文化至少应该包含这样几项内容:

(一)责任,要建设敢于负责、勇于担当的责任文化。内审转型文化建设,“以人为本”是根本。内审人员要培养和增强负责任的观念和意识。各级行领导要关心内审人员的成长与进步,关注内审人员的理想与信念。要为内审人员多岗位的学习和锻炼提供机会,加大轮岗交流力度;要把“争先创优”、“有为才有位”的意识贯彻到内审工作中,开展一些有积极引导和示范作用的活动,充分调动和保护好内审人员的工作热情和干劲;要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增强内审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个人修养;要加强党风廉政教育,要求内审人员做到廉洁自律、清白做人。

(二)奉献,要建设爱岗敬业,潜心内审的敬业文化。甘于奉献不仅仅是一种人生态度,更是一种高尚的精神境界。内审工作是一项默默无闻的后台工作,不可能像货币信贷、金融稳定等工作做得轰轰烈烈。但是,内审工作做好了,内控安全了,人民银行履职就有了保证,这就是最大奉献。作为内审人员,要正确看待名利得失,理性看待履职要求,始终保持平和心态。要积极面对日常工作的平淡、枯燥,正视内审工作的困难,积极思考如何解决困难,自愿、积极、主动地践行职业规范,实现自我。

(三)合规,要建设“合规创造效益、合规保障发展”的监督文化。监督是央行内审部门的一项基本的、核心的职能。防范和控制风险是内审永恒的主题,“依法、合规、审慎”是内审工作的基本理念。合规操作是中支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是防范风险最有效的手段,也是对员工自身的最大的保护。在日常监督工作中要准确定位,自觉遵循三条原则:一是内审人员不应该参与具体业务运行的直接控制,也不应该参与业务部门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更不应该参与业务系统程序的开发,否则就难以保证内审人员的独立性,就有可能影响内审监督结果的公平公正。二是如果内审人员被指示参加某些工作(如参与合同会签)或者被指示参与业务运行控制活动等不利于审计客观性的工作,在对这些业务进行审计时,参与其中的相关审计人员是应该回避的。三是在开展日常监督等非审计工作时,内审人员应该明白,他不是以审计人员的身份发挥作用,而仅是作为一名普通工作人员协助工作,不应该在日后的审计中将参与此类活动作为作出审计结论的依据。

(四)创新,要建设与时俱进,勇于探索的改革文化。改革创新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重要内容,是时代精神的核心,也是内审工作不断发展进步的永久动力。内审转型文化建设的过程,是打破“常规”的过程,是改变陈规陋习的过程。因此,要始终保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精神状态,不自满、不僵化、不停滞。要将“改革创新”的理念贯彻到具体的工作思路、内审模式、内审手段、风险评价、队伍建设中去,在内审理念上要逐步实现“六个转变”,即在审计目标上,由注重结果、重在治标向注重预防、重在治本上转变;在审计内容上,由于财务收支审计为主向管理和效益审计为主转变;在审计手段上,由手工操作、现场审计为主向计算机网络技术、非现场审计转变;在审计方式上,由事后审计为主向事前和事中、以及全过程审计为主转变;在审计行为上,从随意性向程序化、规范化、系统化转变。

(五)幸福,要建设快乐工作、幸福生活的“家文化”。要充分认识到压力大给内审员工身心健康带来的影响,给内审员工家庭般的温暖关怀,在管理中坚持以人为本,尊重人的首创精神,提升人的幸福度,从而以更大的热情做好工作,实现价值。牢固树立“和谐内审”的理念。内审工作有矛盾是不可避免的,内外关系是否协调、氛围是否和谐至关重要。内审与审计对象的关系应该是良好的“伙伴关系”,内审与审计对象之间是监督与被监督的两个平等的工作主体,并以此为基点形成检查与配合、影响与协调、约束与认可的共同体。大家要牢固树立“和谐监督”理念,在履职过程中要主动与相关部门联系、沟通,争取理解、配合、支持。要寓监督于服务之中,多做一些预警、提示、风险评价等方面的工作,通过实实在在的服务来支持相关部门做好工作,并以此增进感情、密切关系。当然,讲“和谐”,并不是要放弃原则,放弃发现和暴露问题。内审工作一定要讲原则,但讲原则要有艺术、有方法,要让人家易于接受。

四、如何建成内审转型文化

文化是积累和沉淀过程和结果,但内审转型文化的建设必须要有理论的架构,要有核心的内容,要有建设的重点和目标要求,要有必要的引导、激励和约束。

(一)领导重视,加强引导。内审转型文化建设和推进,离不开领导对内审转型文化的高度重视,离不开领导在内审建设上的强力推动,内审转型文化需要人格化。领导者最大的贡献,就是明确内审的价值体系,并将之融入到组织文化中,深植在每一个细胞里。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只有认识到位行动才能自觉。要通过学习、培训、研讨等形式,让内审人员认识、感知、认同自己的内审转型文化。既要掌握内审转型文化的内容,更要理解内审转型文化的要求内涵;既要掌握内审文化的要求,更把握内审转型文化本质并付之行动,让内审转型文化入眼、入脑、入心、入手,按照“从点起步、先行先试,单项突破、形成规范,构筑机制、全面转型”的思路,逐步推进内审转型。

(二)更新理念,大胆探索。内审工作转型首要的在于观念的转变,要克服创新无路、转型无门的认识误区,要确立风险导向、控制驱动、关注绩效、服务治理、增加价值的理念。同时,在转型过程中,还要正确处理推动转型与促进发展、转型与合规性审计、转型的过程与结果、转型发展与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的关系,通过内审工作转型与发展,达到拓展审计职能、改进审计方法、提高履职效能、提升人员素质的目标。创新是内审转型与发展的内在动力与源泉,要把创新理念融入内审转型全过程,按照“风险引导审计,审计关注风险”的要求,将内审工作的重点转移到实施内部控制、风险导向、绩效审计上来,实现内部审计从合规性审计为主向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审计为主转变。要创新内部审计技术方法,建立并完善与审计对象相适应的数据处理中心和信息网络工作平台。充分利用现有的信息系统,将审计关键控制点植入信息技术控制系统,融入到现有的业务系统中去,以达到审计与其他系统的无缝对接,实现对被审计对象“全过程、全方位、全要素”的“事前”、“事中”、“事后”立体化审计监控。

银行轮岗交流履职报告范文2

一、主要做法及取得的成效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非税收入监督管理,沂源县在进行体制机制变革的同时,更加注重工作创新,不断加强以制度约束、教育引导、源头预防和监督检查为重点的非税收入监督管理工作,经过近几年不断完善与运行,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走在了全省的前列。

(一)抓好体制改革

1、变内设科室为独立机构,进一步加大监督管理力度。沂源县于1998年开始探索非税收入管理体制改革,成立了隶属于县政府的正科级事业单位―县预算外资金管理局,2008年12月更名为县非税收入监督管理局,将预算外收入监督管理职能从县财政局剥离出来,工作体制也由县财政局的内设科室变为隶属于县政府的正科级事业单位。通过体制改革,加大了“预算外”收入的征管力度,实现了非税收入的统一监督管理,从根本上破解了“预算外”征管难题,确保了非税收入平稳增长。

2、实施会计委派制,切实提高监督管理水平。一是创新体制,实施财务派驻制度。撤销了有非税收入的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科,财会人员由县非税收入监督管理局统一委派、任免、管理,负责监督派驻单位的资产经营和财务管理,使会计监督由内部监督变为外部监督,进一步增强了政府宏观调控能力,整顿和规范了会计工作秩序,牵住了非税收入管理和财务管理的“牛鼻子”,杜绝了“小金库”、“账外账”等现象的发生。二是完善制度,规范财务管理。制定出台了《关于对有行政事业性收费及其他预算外资金收入的单位财务人员实行统一管理的暂行规定》和《补充意见》,建立起财务外部监督新模式,同时将县直40多个有非税收入的单位财务人员的编制和工资关系转到县非税收入监督管理局统一管理,使单位财务收支全过程严密地置于财政监督之下,为单位财务“一支笔”签字增加了一道“控制带”。三是科学考核,实现工作重心转移。配套制定了《委派财务人员职责范围》、《财务内部控制机制》及《实施细则》等一系列制度,建立健全了“常规性工作考核与突破性工作考核相结合、集中考核与日常督查相结合、工作考核与整改提高相结合”的监督约束机制,完成了由注重会计基础工作考核向强调财务监管工作考核的转变,在实践中逐步探索出“管理、监督与服务”三位一体的工作模式,实现了由“账房先生”到“金财卫士”的转变。目前,全县涉及非税收入的行政事业单位已全部纳入非税收入监督管理,而不涉及非税收入的单位,如县旅游局、铁道办、城资中心等9个单位也积极要求纳入非税收入监督管理,以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优化人力资源配置。据统计,全县纳入非税收入管理的单位达60多家,涉及资金2亿多元,其中2012年派驻财务科管理的专项资金达5.08亿元。实施会计委派以来,累计实现非税收入近40亿元,仅2012年全县非税收入达7.06亿元,主要用于发展地方经济、城市建设及民生工程建设等项目,其中有近5亿元非税收入资金用于全县民生工程投资。通过派驻管理,极大地减少了单位招待开支,年均压缩比例达到5.84%。同时,由于1名委派会计可以兼任几个单位的财务管理人员,这与在各单位设立财务科相比,全县节省编制30多名,例如县公安局、法院、广电局的财务人员就由原来的4-5名减少为现在的2名。财务人员全过程参与资金管理,仅2012年就提出合理化建议20余条,使廉政监督贯穿到财务收支每一个环节。鉴于沂源县非税收入监管工作成效显著,淄博市土地系统财务管理现场会在沂源县召开。另外,国家审计署在沂源县进行国家专项资金审计时,对沂源县财务管理体制、监管效果给予了充分肯定与高度评价。

3、界定工作职责,充分发挥监督管理职能作用。沂源县编办结合本地实际,以制定“三定”规定为抓手,认真界定了县非税收入监督管理局工作职责,并进一步加强履职情况监管,督促其做好全县非税收入的计划核定、征收管理、监督检查和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委派管理等工作。为充分发挥工作职能,在县非税收入监督管理局设立了办公室、稽查科、计财科、收费处、会计管理办公室、会计核算中心6个机关科室,委派财务科43个;干部职工73人,其中机关工作人员19名,委派财务人员54名。通过科学界定工作职责,进一步强化了监管服务意识,不断促进全县非税收入监督管理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二)健全工作机制

1、完善规章制度,夯实工作基础。一是坚持“收支两条线”管理。全面推行非税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实施“单位开票、银行收款、财政统管”的征管模式,切断了执收单位直收直存的利益链条,有效遏制了“三乱”现象,杜绝了擅自收费、重复收费、搭车收费、超标准收费等行为,不但保证了资金及时足额入库,而且促使一些部门将精力从争权、争钱、争物转到做好本职工作、提高服务水平和办事效率上来。二是狠抓制度监管。在全市率先出台了《沂源县非税收入管理暂行办法》,将全县行政事业单位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基金、国有资产收益、罚没、捐赠以及体现政府职能的经营性收入,全部缴入财政国库管理,支出由县财政按部门预算统一划拨;同时制定了《非税收入征管工作规程》、《财政票据管理工作规程》等一系列配套规章制度,使非税收入管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通过加强制度监管,不仅彻底斩断了单位违规资金链条,而且保证了单位、人员及资金的安全。

2、强化征收稽查,努力实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应收尽收、应管尽管”的目标。一是科学制定非税收入征收计划。完善收入预算管理机制,执行严格的计划管理。对执收单位实行目标管理,按照年初确定的收入目标,每月一调度,每月一考核;对于个别“钉子户”,组成联合检查组,深入实地查对账目,并责令限期上缴未缴收入。通过严格的稽查与监管,近年来沂源县非税收入征收实现了年均20%以上的增长率。二是强化票据管控。严格规范票据的领取、保管、审查、缴销程序,2012年对县直64个单位的票据和银行账户使用情况进行了拉网式检查,检查各类份式票据63万余份,本式票据1300多本,涉及金额7.2亿元,检查银行账户236个,对发现的错缴未缴、坐收坐支、截留隐瞒非税收入等现象,坚决予以查处纠正,防止了资金体外循环,起到了“以票管费、以票促收”的作用。三是加强日常稽查检查。坚持日常检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的稽查检查思路,着力开展非税收入征缴情况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各执收单位非税收入征收上缴情况。仅2012年累计检查单位110余次,依法对7个违规执收单位进行处罚,并责令限期整改,共补缴应缴未缴非税收入697万元。通过专项检查,严肃了财经纪律,防止了重大违规违纪问题的发生,净化了全县财务管理环境。

3、注重文化建设,进一步增强廉政勤政意识。一是廉政教育工作常抓不懈。每年通过召开党风廉政建设警示教育大会、学习廉政勤政典型人物事迹、观看反腐题材电教片、到鲁中监狱实地接受“现身说法”警示教育等形式,教育引导干部职工算好政治、经济、家庭、自由、健康“五笔帐”,争做党风廉政建设的标兵。二是加强廉政风险防范管理。树立“有权力的岗位就有廉政风险”的工作理念,深入排查非税工作各个岗位、各个环节的廉政风险点,认真评估风险等级,并制定相应的措施进行预警布控,以防患于未然。三是加强非税文化宣传。建立非税文化宣传栏,将非税勤廉文化制作成警示励志牌,悬挂于各相关单位,置于每名非税干部职工办公桌上,起到了潜移默化的警示作用。同时,在各单位设立党务公开、政务公开栏,增强了工作透明度和社会监督力度。

4、加强培训,着力提升干部队伍素质。一是加强业务培训。利用召开会议、举办培训班、听取专家报告等形式,着力加强对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了工作能力和水平。二是坚持交流轮岗。为防止财务人员因长期工作在同一个单位而出现“人情关”、“关系网”,先后对派驻会计进行了29次交流轮岗,涉及岗位278多个(次),进一步提高了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有效防止了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三是开展“技能比武”活动。每年定期举办由相关部门单位参加的“技能比武”活动,在活动中展示自己的特长,改正自身的不足,营造了比学赶超、争创佳绩的良好氛围。四是严格进行考核。实行月考核、季度考核与年考核相结合的考核制度,将考核结果与工资档次、职务晋升等挂钩,极大地调动了工作的积极性。

5、加大宣传力度,积极营造良好工作氛围。一是加大媒体宣传力度。利用报刊、电视、网站等多种媒体,广泛宣传非税收入监督管理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提高公众的认识水平。二是加强社会舆论宣传。大力宣传加强非税收入监督管理的现实意义,合理引导有非税收入的单位自觉纳入非税收入监督管理,并积极配合非税收入监督管理工作。三是举行“非税收入宣传月”活动。利用宣传月,集中宣传非税收入监督管理政策,耐心讲解相关法律法规,主动接受群众咨询,积极为群众答疑解惑。通过宣传,部分单位对非税收入监督管理的态度发生了变化,由原来的反对排斥财务派驻变成了现在的主动要求实行派驻监管,同时更加积极配合非税收入监督管理工作,进一步推动了全县非税收入监督管理工作在和谐的氛围中又好又快发展。

二、存在的问题

非税收入监督管理工作在坚持非税收入统一管理、财政票据精细化管理、稽查方式创新管理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但是随着非税收入管理工作的深入推进,也出现了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1、非税收入监督管理法制建设滞后。我国在政府非税收入监管方面尚未出台统一的法律或行政法规,一些地方虽然制定了地方性法规,但是对非税收入的分类没有统一明晰的界定,不能全面涵盖非税收入监管内容;尤其对违反非税收入监管规定的人或事缺乏明确的责任追究和相应的惩处规定,致使非税收入在征收、征缴过程中时有不规范行为发生。法律规定的缺失,使得非税收入监管难上加难。

2、非税收入监督管理缺少行政执法职能。县非税收入监督管理局是事业单位,没有行政执法职能,然而根据实际需要,却被授权行使了行政执法职能。这种监管模式虽然在一定时期将起到积极作用,但是从长远发展来看是不严肃、不规范的,也不能满足依法行政的需要,更不利于行政执法工作的深入开展。

3、非税收入监督管理长效机制不健全。在加强和规范非税收入监管方面,县非税收入管理局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但目前沂源县尚未建立科学、规范、完善的非税收入监督管理长效运行机制。在非税收入征收政策制定、财务管理、预算编制与执行、会计核算、监督检查等方面,依然存在管理政策不明、职责履行不到位等问题,还没有形成一套科学合理的监督、管理、约束机制。

三、工作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