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小区安全专项整治方案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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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小区安全专项整治方案

居民小区安全专项整治方案范文1

以预防和遏制危旧小区火灾事故为目标,在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办事处、村委会等基层组织主体作用,加强房管、城管、公安等部门监督和管理职能,全面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强化消防安全措施,有效整治居民小区存在的火灾隐患,坚决预防和遏制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发生。

(一)整治范围:存在火灾隐患较多的危旧小区,以及其它居民社区。

(二)整治重点:重点整治占用消防车通道;电气线路老化、敷设不规范;电动车违规充电;火灾危险源;消防设施故障;无市政消火栓;违规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等违法行为和火灾隐患。

以每栋居民楼为单位,按照“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有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的由物业服务企业负责,业主自管的房屋由村委会负责,村民自建楼由村委负责,全面开展整治实现“六个达标”。

(一)消防车通道达标

1、划分消防车通道,严禁车辆停放、占用;

2、有条件的配备移车器材。

(二)电气线路达标

1、更换老化、电线;

2、采用金属套管或阻燃PVC管敷设电气线路;

3、无乱拉乱接电线、违规或超负荷使用电器现象。

(三)电动车管理达标

1、停放远离可燃物,严禁占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

2、落实电动车充电过程防护措施,避免长时间充电。

(四)消防设施达标

1、自动消防设施完好有效,每月维保;

2、补建、配齐市政消火栓;

3、提倡每户配置手提式灭火器、逃生面罩等消防器材。

(五)火灾危险源整治达标

1、禁止存放易燃易爆及化学危险物品;

2、禁止在楼道内堆放可燃物;

3、禁止使用聚氨酯泡沫彩钢板乱搭乱建。

(六)日常管理达标

1、为每户发放消防安全提示;

2、每月开展一次消防安全检查;

3、每年对所有居民培训演练一次;

4、有物业管理的小区建立微型消防站。

(一)房管部门要加强对物业公司监管考核,将消防安全纳入物业企业信用信息档案管理;(二)城管执法部门协助查处影响消防安全的既有违法建设、户外广告牌;

(三)公安部门加强对居民小区的消防安全检查;

(四)供电部门负责检查、消除公共区域变电站、配电盘、电线线路隐患;

(五)各办事处、村按属地原则,负责危旧小区消防专项整治工作。

(一)排查整治阶段

1、办事处要积极组织各村邀请公安派出所等基层力量,对本地区居民楼进行逐一排查,彻底查清本辖区危旧居民楼基本情况以及老弱病残、鳏寡孤独等重点户情况,并全部登记造册建档。落实 “六个一”措施,即召开一次动员会、观看一次警示片、制定一份整治方案、签订一份责任书、建立一份隐患清单、发放一份消防提示。

2、对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要依法责令改正。排查整治工作要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对排查的居民楼要如实记录检查人员的姓名、检查时间、检查发现的问题和提出的整改意见,并存档备查。

3、7月1日前,各办事处上报排查台帐

(二)重点治理阶段

1. 各办事处、村要将存在火灾隐患的危旧小区作为重点进行治理。落实整改方案、整改责任、整改资金、整改措施、整改时间,确保整改到位。

2.各办事处、村要明确节点、各有侧重、分步推进。7月底前,火灾危险源全部清理;8月底前,电动车管理全部规范;9月底前,电气线路全部规范;10月底前,消防车通道全部达标;11月底前,消防设施全部完好有效;12月底前,日常消防管理全部达标。同时,每月至少开展一次消防培训演练。

3.各办事处、有关部门要每月督查、调度、通报、验收整治情况,验收情况由主要负责人签字后报镇政府备案。

(三)考核验收阶段

1、1月18日前,各办事处要组织一次自我验收,验收情况主要负责人签字后,报镇政府办

公室备案。2、1月27日前,镇政府统一考核验收,考核验收情况纳入各单位年度工作考评的重要内容。

(一)调度检查机制。各办事处、村要按照消防安全“网格化”要求,明确“实名制”监管责任人。镇政府将定期分析研判一次居民社区火灾形势,对整治工作每月一验收、每月一调度、每月一通报排名,对工作进展缓慢的办事处、村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约谈。各办事处、村每周开展检查一次,逐一建立隐患清单(详见附件2),并移交区消防大队和公安派出所;区消防大队和公安派出所要对存在的隐患依法查处,督促及时整改。

(二)部门会商机制。镇政府将定期组织相关部门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困难、疑难问题,制定阶段性工作目标、工作措施,形成会议纪要;相关部门要明确专人负责,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上报区政府;部门之间要加强联系,形成合力。

(三)责任追究机制。对排查不到位,造成失控漏管的,镇政府将实名通报相关办事处和村;对整治工作进展缓慢的,将下发督办,将整改责任落实到行业主管部门和办事处、村;对发生火灾事故的,要落实“一火双查”,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行政和刑事责任。

(一)高度重视,全面部署。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居民社区火灾是影响当前全镇火灾形势稳定的重要因素。落实属地监管责任,专题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专题督导通报,专题考核验收,强力推进工作进展。各有关部门要密切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居民小区安全专项整治方案范文2

一、开展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的活动氛围

为营造良好的活动氛围,动员群众支持参与城市管理年活动,我局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一是在城区人流量大的场所悬挂了宣传标语10条;二是制作了城市管理年活动公益宣传短片,在大世界购物广场LED显示屏上滚动播放。三是委托县电视台根据活动情况制作城市管理年活动电视专题片,择机在市、县电视台播放。

二、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城市管理力度不断加强

(一)开展市容秩序专项整治,清理占道行为

1.开展店外店经营、游商游贩、乱堆乱放、乱搭乱建专项整治。分三个专项整治小组,安排执法车3部、作业铲车2部,全面清理建设路、工业大道、龙腾路、龙腾北路、东风东路、京九大道、胜利南路、源江路、客家大道、生态路、环城南路、大世界广场等道路店外店经营、乱摆摊设点、游商游贩等占道经营行为,清除临街长期乱堆乱放的杂物、废料、建筑垃圾、建筑材料,保证道路畅通有序。

2、开展前灶后店专项整治。全面清理城区临街小餐饮店门

外乱摆桌椅板凳、煤炉、渣水桶、占道洗菜、洗碗、宰杀畜禽鱼、乱泼污水、乱扔纸屑杂物等影响市容环境和行人通行的违章行为。

3、开展摩托车乱停乱放专项整治。联合交管大队,从5月

开始,开展了为期两个月的摩托车乱停乱放专项整治,引导摩托车在人行道有序停放。共纠正摩托车乱停乱放391辆次。

4、开展户外广告专项整治。安排路灯高空作业车,拆除了城区违规设置以及破损陈旧的户外广告,消除了安全隐患,美化了市容市貌。

(二)开展环境卫生专项整治,保持城市道路整洁卫生

1、扩大清扫保洁范围。2013年,根据城区范围扩大的实际,适时增加了清扫范围,新增环卫作业面积41772平方米,清扫总面积1620513.2平方米,有效消除了作业盲区,实现了环卫保洁全覆盖,城市街道和公共场所保洁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

2、编制环卫专项规划。环卫专项规划编制完成了初稿,准备组织专家评审。

3、加强了建筑余土管理。起草了《县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安排专人督促城区所有建筑工地开工前必须完成工地围挡作业,出入口硬化,配备冲洗设备,安排专人保洁,坚持先验收合格,后许可制度;加大了对工地运输车辆的监管,从严查处带泥、遗撒、不按审批线路运输以及乱倒建筑垃圾行为。

4、加强市场管理。整治大世界市场内占道经营、环境卫生以及市政设施维护;督促旺家乐、天晟市场开办方加强市场环境卫生和经营秩序整治。

(三)积极完善市政基础设施,增强城市服务功能

1、建设社会停车场。配合物流产业园、教育产业园做好社会停车场建设的各项准备工作。

2、完善道路基础设施。完成了教育路改造;完成了老建设西路综合改造的方案设计和工程预算;开工改造生态路(第二小学至锦绣花园段)人行道并种植行道树。

3、完善环卫设施。完成广州大道南垃圾中转站建设,即将投入使用;在城区主干道新设置了果壳箱160个,在小街小巷和居民小区新设置了垃圾桶100个。

4、修复破损的市政设施。维修改造了人武路、老建设西路与锦绣大道中交界处、京九大道恒大汽车对面、胜利北路教育局对面的排水沟以及胜利北路居委会门前、恩荣节点路面,清理了学元路水沟淤泥,更换水沟盖板26套、雨水井盖33套。

(四)做好“森林城乡、绿色通道”城市绿化建设

1、搞好绿化建设。对杨梅路(含源江路延伸段)、工业大道延伸段(富工二路路口至富田村部下桥头段)、南华路延伸段、迎宾大道和东江源大道交汇处空地进行绿化;对杨梅路节点、杨梅路和前程大道安全岛景观添加绿化;对前程大道等道路和节点绿化进行补种;对富田工业小区产业1、2、3、5路进行绿化;对滨江路进行绿化。

2、搞好绿化管养。对养护工人开展园林绿化管养专业技术培训,提高管养质量。

(五)创建省级园林城市,提高城市品位

向省政府提出了创建省级园林县城申请,5月中旬,省厅组织专家到我县进行了帮扶指导,提出了创园存在的差距,目前我局正在落实整改措施。

(六)组织干部职工义务劳动。

每周五下午组织30人开展市容环境综合整治。

三、下一步打算

1、继续开展市容环境专项整治,巩固治理成果。

2、进一步完善市政、环卫设施建设。继续改造生态路人行道,开工改造老西路以及迎宾馆对面人行道,在工业园新建垃圾中转站及水冲式公厕各一座,在滨河路新建水冲式公厕一座,在城区新装一批垃圾箱。

居民小区安全专项整治方案范文3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区委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实施黄蓝国家战略、推进“两个率先”的工作大局,按照“高境界、高标准、高起点、大作为”的总体要求,坚持油地联手、警民联动,打防结合、综合治理,依法严厉打击涉油犯罪,为经济社会发展、群众安居乐业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任务措施

根据我区油区秩序和油区分布特点,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做好油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

(一)突出重点,深入开展维护社会稳定法制宣传教育系列活动。以治安管理、刑法安全生产、道路交通安全等法律法规知识为宣传重点,在全区深入开展一系列维护社会稳定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教育广大群众遵纪守法,积极营造浓厚的学法遵法守法用法氛围。在重点油区、城乡结合部、油区毗邻村(居)、大型商场、集贸市场、居民小区、城市社区,通过举办巡回法制宣讲、赶大集和送法下乡等活动,有针对性地加强涉油犯罪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积极营造浓厚的整治氛围。

(二)创新举措,加强社区矫正和刑释解教人员管理和服务。全区司法行政系统要按照“底数清、管得住、帮得上、教育好”的总体目标,认真做好社区矫正和刑释解教人员的信息排查、管理稳控和教育帮扶工作,确保两类人员不脱管、不失控,无重新违法犯罪行为。各司法所要联合帮教小组,对全区社区矫正和刑释解教人员开展全方位、多层面、拉网式排查,摸清在册人员底数,摸准人员基本情况,特别是对其思想动态、就业情况、生活状况等方面一定要全面准确掌握。排查情况要及时登记录入,确保社区矫正和刑释解教人员档案更新及时、信息完备。根据社区矫正人员的不同犯罪类型和风险等级,制定矫正个案,探索分类矫正方法,增强教育矫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进一步强化危险性评估体系建设,完善分级管理制度,在综合考虑两类人员罪错性质、危害程度、思想动态、现实表现等因素的基础上,全面实行ABC(严管、普管、宽管)三级管理;严格执行“日定位、周听声、月见面、季评议、年考核”和外出请销假、居住地变更以及进入特定场所审批等制度,同时,借助腕表定位技术实现对社区矫正人员的实时动态监控,切实增强对两类人员特别是有重新违法犯罪倾向人员的教育管控力度;加强与监所的衔接,最大限度消除刑释解教人员“三假”现象,落实“三无”人员和有重新违法犯罪倾向人员“必接必送”制度,实现刑释解教人员管理“无缝衔接”。

(三)集中力量,深入开展社会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活动。各司法所和人民调解组织要按照“排查得早、发现得了、控制得住、解决得好”的工作原则,深入组织开展一次社会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活动,对排查出的问题要制定化解措施,落实责任人员,明确化解期限,努力实现本辖区“无民转刑案件,无集体上访,无群众性械斗,无非正常死亡”的“四无”目标,确保全区矛盾纠纷排查率达到100%,调解率达到100%,调解成功率达到98%以上。

三、时间步骤

全区司法行政系统油区专项整治行动共分三个阶段推进: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26日至5月31日)。召开油区专项整治行动动员大会,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做出安排部署,动员全体司法行政干警和广大法律服务工作者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切实把全区上下的思想和行动高度统一到区委的总体部署和具体要求上来。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广泛宣传,形成强大舆论声势,充分调动系统人员的积极性,迅速全面地展开行动。

(二)集中实施阶段(6月1日至11月15日)。按照制定的实施方案,落实责任、明确分工,强化措施、狠抓落实,深入扎实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和对特殊人群排查摸底活动,精心梳理,建立台账,全面落实油区专项整治行动各项措施,力争在最短的时间内见到实际工作成效。

(三)总结验收阶段(11月16至11月30日)。各司法所要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及主要做法、成效等进行认真总结自查,形成书面报告,于11月25日前报区司法局。同时,做好迎接检查考评准备。

四、工作要求

开展油区秩序专项行动,是区委部署的一项重要工作,是促进油地和谐发展的重要举措。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行动真正取得人民群众满意的良好效果。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专项行动的顺利开展,区司法局成立油区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对全系统整个行动的领导、组织和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组织协调工作。要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制,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建立领导干部联系基层制度,领导干部要深入一线抓部署、抓指导、抓落实、抓检查,确保油区专项整治行动真正落到实处。

(二)切实加强督导检查。区局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要及时了解工作进展情况,适时组织力量进行专项督查,及时研究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各司法所工作情况的督导检查,对工作进展情况及取得的成果定期通报。对因重视不够、措施不力、落实不好而导致工作措施贯彻不力的单位,要按照有关规定,实行责任倒查,严肃追究责任。

居民小区安全专项整治方案范文4

为加强水资源管理,促进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保障全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市水资源管理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精神,确定从年6月至10月在全区开展水资源管理专项整治行动(以下简称专项整治)。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的要求,以建立良好的水资源管理秩序、保障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目标,通过依法开展专项整治,推动各项水资源管理法律法规和水资源管理制度的落实,全面规范水资源管理秩序,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可靠的水资源保障。

(二)主要目标。通过开展专项整治,全面整顿和规范水资源管理秩序,切实做到取水必须经过许可,用水必须严格计量,水资源费和污水处理费必须依法缴纳,违法取水必须依法处罚,为在全区实施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打下良好基础。

二、整治工作重点

整治工作重点是全区各类取水、供水、用水行为,特别是非法凿井、无证取水、不按规定安装取水计量设施、超计划用水、未依法缴纳水资源费和污水处理费等水事违法行为。具体内容:

(一)取水用水管理方面。

1、建设项目需要取水,未进行水资源论证的;

2、不经取水许可擅自凿井或建设其他取水工程设施的;

3、未依法办理取水许可证,擅自违法取水的;

4、违反取水许可规定,超量取水或擅自改变取水水源、取水用途的;

5、违反地下水超采区有关规定取用地下水的;

6、未安装取水计量设施取水的;

7、超计划取用水的;

8、其他违反水资源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取水用水的。

(二)水资源费和污水处理费征收管理方面。

1、拒缴、拖欠水资源费和污水处理费的;

2、应征未征或未足额征收水资源费和污水处理费的;

3、未使用或部分使用省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系统征收水资源费,及未使用专用票据的;

4、违反法定用途不规范使用水资源费和污水处理费的;

5、其他违反水资源费和污水处理费征收管理规定的。

三、工作步骤和安排

根据我区实际情况,专项整治自年6月开始,至年10月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6月15日至6月30日)。根据我区实际,认真制定具体实施方案。通过下发文件、召开会议等形式对专项整治进行部署。通过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进行广泛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把专项整治通知和自查情况统计表发至每一个取用水单位。设立公开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鼓励广大群众举报非法取用水行为。

(二)建立工作机构和自查阶段(7月1日至7月25日)。成立全区水资源管理专项整治活动组织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区水务局、区水资办和取用水单位对照水资源管理有关规定和整治内容搞好检查和自查。每个取用水单位要向水务局、水资办提交自查情况统计表。对于存在违规取用水问题的,取用水单位要立即进行整改,需要补办取水许可手续或补交水资源费、污水处理费的,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在规定期限内办理相关手续并补缴水资源费、污水处理费;对主动整改到位的,可以视情况减轻处罚或不予处罚。

(三)全面排查和集中整治阶段(7月26日至8月25日)。成立由水务、公安、监察、民政、卫生、环保、工商等部门组成的联合执法检查组,对辖区内的取用水情况集中进行全面排查,对取用水户、取水口、自备井进行拉网式排查,对发现的违法取水用水行为逐一进行整治,依法作出处理;对情节严重或拒绝、阻碍检查的要从重处罚;构成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四)总结验收和规范管理阶段(8月26日至9月30日)。集中整治阶段结束后,将对专项整治成果进行深入细致的检查和全面总结,认真分析存在的问题,明确整改措施。同时,巩固和完善水资源管理专项整治成果,建立健全水资源管理规章制度和管理体系,落实具体管理措施和办法,形成水资源科学开发、合理利用、优化配置、全面节约和有效保护的长效机制。同时做好市验收组对我区开展水资源管理专项整治行动的检查验收工作。

四、关于进一步加强水资源管理的措施

(一)严格开源凿井管理,控制地下水开采。杨古、宝山、南阎、南阎水利站、李家营、小口山等城市水源地保护区及农村生活供水水源所在地,严禁开源凿井,严格限量取水;与城市水源地开采同一含水层的现有水源井,除公共供水管网未及地区允许采用地下水外,一律停止开采并封井。对于城区、经济开发区等公共供水管网已经到达地区,除经政府特殊批准外,一律禁止开源凿井,停止办理凿井审批和取水许可手续。对公共供水管网范围内现有自备井用水户,逐步压减地下水用水计划,实行限制开采,扩大公共供水比例。

(二)凡在我区行政区域内直接从地下、河流、湖泊或水库取水的所有单位和个人,必须依法申领《取水许可证》,并缴纳水资源费与污水处理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减免或拒缴水资源费和污水处理费。

(三)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申请取水的,应当先进行水资源论证,通过水资源论证后,方可申办《取水许可证》。

(四)从事凿井施工工作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持有相关技术资质证书与营业执照,在水资源管理部门备案,经现场勘验,取得《取水许可证》后,方可从事凿井施工;凿井施工结束后,应当在结束之日起十日内向水资源管理部门提交成井资料,并安装符合国家标准的计量装置,经验收合格后,方可取水。对违反规定擅自开凿取水井的,根据《市水资源管理办法》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五)取水单位和个人应当装置质量合格的量水计量设施,并按量水计量设施的实际计量数缴纳水资源费和污水处理费。未按规定安装量水计量设施或者未及时更换已损坏量水计量设施的,按照设计最大取水能力或者取水设备额定流量全时程运行计算水量,计缴水资源费和污水处理费。

(六)对隐匿自备水源井、偷采地下水的单位和个人,依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同时按照国家、省、市的用水定额计算用水量,计缴水资源费和污水处理费。

五、组织领导和职责分工

(一)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全区水资源管理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负责水资源管理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和工作协调(成员单位名单见附件)。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水务局,具体负责水资源管理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实施。

(二)职责分工。区水务局负责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日常组织协调工作,区水资办负责具体实施,对整治行动中发现的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调查取证、立案查处,对整治行动进行总结,并建立长效机制。

区公安分局负责对专项整治行动中遇到的暴力抗法或其他妨碍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进行制止,保障专项整治行动顺利开展,对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刑法》的行为进行查处。

区监察局负责专项整治行动中有关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控股企业的监督检查工作。

区民政局负责协助做好驻周部队取用水情况的调查和规范整治工作。

区财政局负责对专项整治行动的经费预算进行审核,并安排专项经费,保障整治工作顺利实施。对拒不按要求整改落实违规取水行为的机关、事业单位暂缓拨付或核减工作经费。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会同水务部门对城市建设领域(建筑施工、城市公共绿化、公共卫生、居民小区物业管理等)的取用水行为进行执法调查和规范整治。

区卫生局负责对餐饮、宾馆、洗浴、游泳等服务业领域的用水安全状况进行检查、检验,对违反卫生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查处。

工商分局和质监分局负责提供专项整治行动中涉及单位的名称、地址等有关资料,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查处,协助水务部门建立用水长效机制。

镇负责辖区内党政群机关、企事业单位及个体工商经营者取用水行为的专项整治工作。

经济开发区负责协助配合对辖区内取用水行为进行专项整治。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水资源综合整治专项行动,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作强度大。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建立多个部门参与的专项整治行动联动执法机制,抽调精干人员组织专门工作班子,并加强督查和指导。各有关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强化工作措施,确保本次专项整治行动顺利开展。

居民小区安全专项整治方案范文5

 

为进一步抓好石河子镇社会大局持续安全稳定,深刻吸取昌吉州呼图壁县雀尔沟镇丰源煤矿矿井在技术改造过程中突发透水事故的教训,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4月11日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抓好我镇辖区内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隐患排查工作,为促进全镇各项工作有条不紊地开展,确保辖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目标

(一)实现全年各类事故预控目标。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强化各项安全措施落实,规范安全生产行为,有效遏制较大事故,努力减少一般事故,不发生迟报漏报瞒报事件,不发生负面的社情舆情及影响社会大局稳定的案事件。

(二)实现安全生产责任“全覆盖”。 以推行重点领域安全监管网格化为抓手,加大企业主体、部门监管、属地负责“三大责任”的落实力度,初步形成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格局。

(三)实现重点领域专项整治目标。各村、各部门要联合公安派出所、消防支队对辖区内的桥梁道路、交通安全、 建筑施工、九小场所、三合一或多合一场所、学校、食品卫生、拆迁拆除、矛盾纠纷化解排查、社会面防控等重点行业领域和人员密集场所的专项安全整治活动。

二、工作重点

(一)道路交通安全。联系配合城区交警大队,开展机动车、电动车、老年车、酒驾、农用交通器材、桥梁道路等为重点的专

项整治工作;扎实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培训,与机动车驾驶员签订安全驾驶承诺书,确保辖区内不发生特重大交通事故。                                         

(二)危化物品安全。做好危险化学品、油气输送管道、燃气的安全管理、加油站、加气站的安全管理,要从储存、经销、使用、应急救援等环节加强安全监管。

(三)火灾防控安全。加强对居民小区、学校、医院、宾馆、网吧、餐馆、商店、市场、工厂、物流园、九小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及易燃易爆单位、密集建筑区消防、用电、燃气安全监管,坚决纠治堵塞消防通道,违章用火用电、电动车违规充电、烧荒等隐患。抓好森林防火的宣传和巡查值守,防范火灾事故发生。        

(四)建筑施工安全。配合行业主管部门,监督督促施工单位严格落实各项安全措施,不断改进和提高施工作业安全条件,积极做好防坍塌、防高空坠物、防滑、防火、防中毒、 起重机倒塌等事故防范,加强对“三违” 行为的治理力度。

(五)食品安全。加强对农村自办宴席、“三小”食品、餐饮店、食品经营店、小摊小贩的安全检查和监管,重点检查无证照、起范围经营及销售过期和其他不合格食品的行为,突出抓好重大节日期间的食品安全监管

(六)居住安全。重点检查房屋安全、居民小区及农村居民消防、用电用气、电瓶车充电和停放、烤火、一氧化碳中毒安全,突出政治消防设施及通道、电瓶车充电存在的安全隐患;加强对居民的居家安全知识、老年人和儿童健康知识的宣传教育,共同守护好家人、孩子、老人的安全和健康。

(七)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各村、各部门、各驻镇单位要紧紧围绕当前有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类突出矛盾纠纷和苗头隐患,针对群众比较关注反映比较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尤其是可能引发非正常访、群体访、涉法涉诉和可能影响社会安全稳定的苗头性事端,及时进行全面彻底梳理,切实做到不留死角,并对排查梳理出的矛盾纠纷认真研究,提出解决意见,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说明、登记全、措施实。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要及时调处解决,暂时不能解决的,要及时上报并积极进行疏导。重要的矛盾纠纷信息,要立即上报,及时预警。对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的矛盾纠纷,要向镇党委、政府汇报,组织开展专项治理。要正确处理好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的衔接关系。发挥群防群治功效,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有利局面,最大限度地将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八)拆迁工作。统筹推进各项工作,及时研究解决拆迁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加大综合协调、指导和督查的力度,抓好每一个环节, 避免出现底数不清、 情况不明而急于求成、简单从事的情况,要积极协调、及时解决、做到不回避问题,不激化矛盾、不出现集体上访事件,确保拆迁工作的顺利进行。针对影响辖区稳定和工作进度的苗头性问题,要提前制定应对措施,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协调、早解决,确保辖区和谐稳定。

(九)社会面防控。各村、各部门、各驻镇单位要高度重视社会面防控工作的统筹规划和组织实施,要在提高和统一思想认识的基础上,切实按照社会面防控工作整体化协调机制的要求,把治安防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重点部位、重点人员、重点要素、城市和社会管理等各项任务纳入社会面防控工作之中,实施统一的安排、强有力的组织、协调和领导,切实完成好社会面防控任务。大力推进社会面防控工作的软硬件建设,提升社会治安防控和维护稳定各项人力、物力资源整合水平,强化社会面防控各项基层基础工作,层层落实社会面控制工作的岗位责任制,各村、各部门、各驻镇单位领导要切实负起本部门、本单位社会面安全稳定“第一责任人” 的责任。要及时搜集整理、统计分析和报告反馈各种关系社会面安全稳定的重要信息,始终保持对危害社会安全稳定的重大案事件的敏锐性和警惕性。

三、工作措施

(一)明确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党委、政府与各村、各职能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及个体业主签定年度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责任书,各村要与辖区内各企事业单位及个体业主签定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责任书,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继续把安全生产纳入目标管理,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考评机制。各村、各职能部门、各驻镇单位要切实把安全生产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把安全生产工作贯彻于决策、部署、检查、总结、考核工作的全过程,做到逢会必讲安全,事事必抓安全,人人必懂安全,真正把安全意识融入到各项工作中去,达到安全出效益、安全保平安的实际效果。

(二)加大安全生产监督力度。进一步强化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责任。党政办、财政所、社会事务办、经济发展办、农林牧办、综治办、派出所、司法所、水管所、城管中队等部门和单位要加强和落实日常监管,切实做好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工作,指导和督促所管辖和服务的企事业单位及个体工商户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三)强化安全生产执法检查。配合上级相关职能部门开展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根据辖区安全需要,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行为和突出问题。

(四)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按照“属地管理”、“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党委书记和镇长对辖区内安全生产工作负总则,班子分管领导对分管领域、联村领导对联系的村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镇各部门、各驻镇单位履行各自工作领域的安全生产职责;“访惠聚”工作队对所驻村的安全有监督指导的责任;各村书记、主任对本辖区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总则。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督促整改工作,由所属领域的分管领导牵头负责,联系村的领导密切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和联系村的干部参与。

四、工作要求

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安全生产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关系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是推动转型跨越发展的主要保障。本镇及各部门、各驻镇单位要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地重要性,进一步强化安全发展理念,把安全生产工作做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重大政治责任和崇高事业来抓,真正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中来,做到安全生产与经济发展同步规划、同步部署、同步推进。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营造安全、平安、和谐的社会环境是开展各项工作和推动各项社会事务发展的前提,各村、各部门、各驻镇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坚决克服厌战思想和松懈情绪,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部门联动,整合各方力量,集中人力,物理,财力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抓好全镇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任务,捍卫全镇社会大局安全稳定。

2.落实责任,精心组织。各村、各部门、各驻镇单位要严格按照师市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文件要求和会议精神,认真分析辖区内、部门内和领域内的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和工作要求,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取得实效。

3、突出重点,以点带面。各村、各部门、各驻镇单位要梳理辖区内、部门内和领域内往年同期安全生产特点,结合今年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新形势,组织对事故频发,隐患突出、安全生产形势严峻的领域、行业和企业开展重点专项自查自纠,以点带面,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4、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村、各部门、各驻镇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渠道,加大宣传力度。同时,要教育和引导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广大干部职工和人民群众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大力宣传和推广安全生产先进典型和经验。             

5、强化管理,加强督查。各村、各部门、各驻镇单位要根据职责分工,制定相应的安全生产工作应急预案。对社会影响较大,问题复杂、难以整改和重大隐患,应及时报镇安全生产领号小组办公室,做好跟踪管理。镇纪委、安监办要加强日常督查和专项督查,并定期通报督查结果,形成长效机制。

6、明确责任,加强责任追究。根据上级有关要求规定,对因日常监管不到位,隐患排查不深入、不上报等而造成重大安全事故,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部门及负责人的责任。

 

 

 

居民小区安全专项整治方案范文6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大和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提升公众安全感指数为重点,深入开展严打整治斗争,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进一步加强综治队伍建设,确保我镇治安面貌在新的一年里有明显变化,以优异成绩向国庆周年献礼。

二、工作目标

通过全体干部共同努力,力争达到全区公众安全感满意率97%以上,为市、区在争创全省平安县(市、区)奠定良好的基础。

三、工作措施

(一)广泛宣传,层层发动,着力营造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

1、开展“广纳良言、三问于民”(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大走访活动(牵头单位:综治委;完成时间:5月30日前)。主要内容:①组织综治部门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弘扬井冈山精神”的要求,开展爱民为民主题实践活动,做到进万家门、访万家情、解万家忧、安万家心。②协助劳动保障部门筹建一批返乡农民工和下岗职工再就业基地,从源头上做好稳定工作。③继续开展邻里守望和党员干部义务巡防活动。④组织各村(社区)企业、单位广泛开展平安示范村(组)、平安示范家庭、平安示范单位系列评选活动,在营造浓厚平安创建氛围的同时,大力弘扬社会正气。⑤在全镇深入开展禁毒、防盗、反知识综合图片展;民政所从低保对象中聘请1名专门工作人员,每晚在社区开展“小喇叭”防火防盗义务宣传活动。

2、开展“爱我家乡、共筑平安”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牵头单位:党政办;完成时间:5月30日前)。主要内容:①、及时宣传报道平安创建过程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和感人事迹,在《庐山区报》和《九江日报》每月刊登一遍新闻稿件。②组织团委、妇联、文教、卫生、司法、科技、民政等部门开展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让人民群众在衣食住行中感受政府的关心与温暖。同时,在新农村示范点广泛开展“讲科学、讲道德、讲法制、树新风”活动,注重发挥模范骨干革命的带头作用,培养树立一批道德法制中心户,使其成为周边乡邻的道德模范、法制宣传的骨干、调和纠纷的热心人。③围绕创建“和谐平安庐山区”这一目标,在各中小学校、自然村庄、社区开展以“爱我家乡、共筑平安”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召开家乡座谈会、警民座谈会、群众联谊联防活动等方式,动员全镇所有家庭积极参与平安创建工作。

3、开展“牵手互助、情暖万家”挂点帮扶活动(牵头单位:党政办;完成时间:4月30日前)。主要内容:①建立党员干部挂点帮扶制度。镇(含村、社区)每个党员干部对所属区域要联系承包30-50户。全省公众安全感测评时,帮扶对象公众安全感满意率必须达到97%以上。②向全镇每个家庭发放一份安全防范知识手册和一张调查问卷,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和建议。所有调查问卷需住户签名,并反馈到区委组织部。③指导挂点帮扶单位每月开展一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重点做好征地拆迁、山林水利权属纠纷的排查调处和重点人员的稳控工作。④实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工程。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努力构建留守儿童教育、资助、监护体系、扎实推进留守儿童关爱工作。

(二)关注民生,深化创建,最大限度地增加社会和谐因素

1、开展争创平安拆迁活动(牵头单位:土管所;完成时间:11月30日前)。主要内容:①在实施项目过程中,切实加强对项目的跟踪管理,严禁野蛮拆迁行为的发生,坚定不移地推行拆迁公示、投诉接待、目标责任承诺、拆迁举报、拆迁过程监管、责任追究等六项制度。②适时组织协调征迁中的矛盾排查化解工作,预防因征迁工作发生进京赴省赴市重大群体访。③建立监督机制。将拆迁政策、奖励措施、安置方案、补偿标准、评估价格等及时公示,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在征迁前期要采取多种形式召开多层次人员座谈会,安置房户型、面积设计等问题充分听取被拆迁户的意见。④提供人性化服务。对年纪较大、患重病的特殊家庭,及时协调解决租房、搬家、医保等困难。⑤协助做好失地农民家置、就业、农民公寓建设、办理养老保险等工作。

2、开展争创平安工地活动(牵头单位:规划办;完成时间:7月30日前)。主要内容:①强化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管,确保安全生产总体形势保持稳定。按照JGJ59-99等有关规范标准对所有在建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及周边情况进行一次大检查,从源头上减少意外伤亡事故的发生。②继续深入开展建筑工地文明施工活动。重点落实好工地降尘和施工便民措施。③开展关爱农民工活动。进一步改善建筑行业务工人员和施工现场环境,对农民工宿舍、食堂、厕所、淋浴房、工间休息茶亭等临时生活设施进行细化,以确保农民工享有安全、卫生、文明的生产生活条件。④加大深基坑监管力度,防止深基坑支护工程发生重大质量责任事故。⑤主动协助打击建设工地上的砂霸、砖霸、石霸,消除直接影响建筑工地安全的强买强卖现象。

3、开展争创平安交通活动(牵头单位:交警中队;完成时间:7月30日前)。主要内容:①加强和规范驾驶员的管理、教育及培训工作,规范其职业道德和行为准则,经常开展清理纠正无证驾校和驾驶人员违规违法行为,从源头上减少交通意外伤亡事故的发生。②沿环庐山公路开展争创“平安交通示范村”活动,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在事故易发地段设置一批交通安全警示牌。③集中开展一次无牌无证机动车专项整治行动。④在中巴营运线路上开展反扒防盗和交通安全知识宣传知识。⑤深入中小学校开展一次交通安全知识宣传活动。

(三)挂牌督办,限期整改,始终保持“严打整治”高压态势

1、开展十大攻坚行动(牵头单位:派出所;完成时间:10月30日前)。主要内容:①开展“打黑除恶治霸”专项斗争,重点打击恶势力团伙犯罪。②开菜“缉枪治暴”专项行动,铲除治安隐患。③开展侦破大要案件“百日会战”,对一批重大疑难案件实行领导包案和挂牌督办。④开展打击入室盗窃“夏季风暴”行动,力争全年盗窃案件只降不升。⑤开展打击聚众赌博违法犯罪专项行动。⑥开展打击盗窃和破坏电力电信电视广播通信设施专项行动。⑦对吸毒人员开展一次集中大收戒行动。⑧通过对照比对,抓获一批网上在逃人员。⑨对案件多发地组织开展为期一个月的集中蹲守活动。⑩开展被盗案件回访活动。认真填写《被盗案件回访单》和《治安隐患提出示单》,及时向群众反馈案件办理情况,适时组织开展一次失盗物品集中认领活动,最大限度地争取群众的理解与支持。

2、开展七项整治活动(牵头单位:综治办;完成时间:11月30日前)。主要内容:①开展出租房和流动人口专项整治。②开展校园周边治安环境集中整治。③开展网吧和游戏厅专项整治。④对宾馆、旅社和娱乐场进行一次集中清查,进一步规范旅馆业和娱乐场所的治安管理。⑤开展打击非法传销专项行动。⑥对农村治安乱点进行集中整治。⑦开展对集镇集中整治。

3、健全防范措施

建立健全专职治安巡防队(不少于8人),配齐警用摩托车,加大对自然村、居民小区的巡逻防范力度。

(四)规范执法,打造一支高素质的政法综治队伍

1、加强综治队伍建设(牵头单位:综治办;完成时间:10月30日前)。主要内容:①结合机关效能建设要求,在政法综治战线开展爱岗敬业主题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事业心和责任心。②树立一批平安创建示范单位和综治工作标兵,营造浓厚的比学赶超氛围。③组织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基础年”建设活动,进一步规范各类工作制度和工作台帐。④从政法部门退休人员和各中小学校退休教师中聘请综治特派员,挂点帮扶综治责任单位提高公众安全感。⑤举办一期综治干部培训班,进一步提高业务能力和化解矛盾纠纷能力。

2、加强群防群治队伍建设(牵头单位:综治办;完成时间:5月30日前)。①在农村推行中心户行制,积极开展十户联防活动;在小区推广楼栋长制,积极开展邻里守望活动。②在出租车司机和环卫工人中聘请治安信息员,每半年召开一次联谊联防工作会议。③加强对专职治安巡防队伍的管理。要求每周召开一次例会。

四、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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