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中文期刊网精心挑选了家庭财产综合保险范文供你参考和学习,希望我们的参考范文能激发你的文章创作灵感,欢迎阅读。
家庭财产综合保险范文1
内容简介
近年来,随着我国百姓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家庭面临的风险也在不断扩大,而原有的家庭财产险仅考虑财产损失的风险,缺乏对家庭责任的有效保障。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充分考虑到当前国情,为满足家庭各类风险 保障的新需求,独家推出全新概念的家庭财产险及责任险组合险种-安居综合保险。该保险的保障范围广泛,不仅可承保财产损失风险和被盗抢 风险,而且赔偿保险事故发生后临时租借房屋的费用,还承保由于保险事 故导致被保险人对第三者的经济赔偿责任。
安居综合保险是一种组合保险,是家财险+责任险的综合体,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北京分公司推出B、C、D三种类型。
文章来源:太平洋保险公司
家庭财产综合保险范文2
关键词:保险;家财险;保险品种
中图分类号:F840.65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6)033-000-01
一、家庭财产保险含义
家庭财产保险(简称家财险)是以城乡居民室内的有形财产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凡存放、坐落在保险单列明的地址,属于被保险人自有的家庭财产,都可以向保险人投保家庭财产保险。家庭财产保险为居民或家庭遭受的财产损失提供及时的经济补偿,有利于安定居民生活,保障社会稳定。
二、家庭财产保险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保险从业人员整体素质偏低
保险公司不注重从业人员的选拔、培养和考核。据了解,一个市区寿险公司正常情况下有几千营销人员,但却只有几十个做家庭财产保险的业务人员。另一方面是因为报酬太少,家财险的保费只有保额的千分之一到千分之二,人做成一笔业务的佣金是保费的千分之几,很多优秀的保险业务人员都不愿意做家财险。事实上,家庭财产保险岗位虽不如企业财产保险岗位重要,但每项工作都与客户打交道,都会让客户对企业形象有一个重新的认识,就此来发展客源也是一个很好的手段。
(二)产品结构单一
目前家庭财产保险的保险结构单一,保险标的范围过于狭窄,在保险责任等的设计上有很大的局限性,可供居民选择的范围很小,而对一些新的需求,如单保家庭装修、单保盗窃、短期外出临时投保等问题,目前的条款和险种设置均不能解决。
(三)宣传力度不到位
当前,保险公司宣传的工作重心仍放在媒体对企业形象的宣传,而对产品深入细致的推介则减少,居民不能透彻的了解家庭财产保险的具体保障作用及条款内容,进而不会进行投保。一般家庭购买保险与否,除家庭成员的风险意识外,还取决于其对如何转嫁风险方法的了解和认同,保险宣传就是唤起亿万家庭对风险的正确意识,了解转嫁风险方法的手段之一。但是,保险公司很少对家庭财产保险进行宣传,一般居民对家庭财产保险不了解,部分居民存在侥幸心理,认为家庭财产发生风险的概率很小。因此,薄弱的风险保障意识导致了家庭财产保险投保率低。
(四)家财险配套服务不够
保险公司优良的客户服务可以有效维系投保人,提高续保率,进一步提升市场竞争力。家财险配套客户服务项目几乎为零,而且家财险承保户数多,覆盖面广,社会影响大,承保理赔时效要求高,而目前在保户出险后需要由公安、消防和气象等相关部门出具事故证明材料,当受损财产需要评估时必须由具备资质的评估机构出具损失财产技术鉴定书等做法已经不能满足客户的服务需求,配套服务不足,承保理赔手续的繁琐都制约了家财险业务发展。
三、家庭财产保险的解决对策
(一)提高从业人员的整w素质
财产险公司必须重视人才教育培养,建立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的教育培训体系。促进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保险人才培养基地建设,加强保险职业教育,建立保险业继续教育制度。结合家财险的特点培养专业的营销人才和产品设计人才。对家庭财产保险岗位从业人员做有关方面的知识培训,强化整体素质,以适应工作需要。保险公司的业务员必须具备敬业精神,既要能够提供对家庭的上门服务,又要能够通过开报告会、联系团体与单位等方式发展业务。
(二)积极进行保险产品创新
可借鉴美国的屋主保险,进一步扩大综合保险的承保范围和保障程度。另外,保险公司可从附加险中挑出一些针对性强、责任独立的险种,如盗抢险,作为专项保险承保。同时,开发投资型产品。投资型家财险兼具保险保障、投资理财双重功能,迎合了我国居民防范家庭财产保险和家庭财产保值增值的双重需要,也有利于财险公司聚集一部分社会闲置资金,提高巨灾的偿付能力,但此类保险对保险公司的资金运作有着比较高的要求。还要探索衍生型产品。如指数联动型家财险等。指数联动型产品能使保户分享到指数上升所带来的好处,也要承担一定的风险,可满足风险偏好家庭投资理财的需求。此类产品对保险公司的投资能力也有非常高的要求。
(三)提高宣传推广的力度
通过全方位、多角度的宣传增加居民对家财险的认识和了解,让居民意识到家庭财产风险的存在,理解家财险和政府救灾的区别,意识到购买家庭财产保险是必要的。宣传推广的手段应多样化,如在大灾现场召开理赔现场会。通过新闻媒体报道理赔案例,开办家财险知识讲座,节假日在市区开展宣传活动,举办家财险知识有奖竞猜,柜台和保险销售人员散发家财险宣传单,建立保险知识网站等。提高居民保险意识不是短期就能实现的,因此,宣传应长期进行,持之以恒,逐步渗透。首先,家财险的营销可以采用寿代产的交叉销售模式,产险公司可利用本集团公司内部寿险公司庞大的营销队伍,现有的家庭客户资源,交叉销售家财险产品。其次,充分利用网络营销的优势。家财险网络营销不仅可以方便居民在任何时间、地点在网上进行投保,也可以降低保险公司的经营成本。最后不断完善和拓展销售渠道。一是完善现有的银行、邮局销售渠道、保险公司应扩大与银行业务合作的广度和深度;二是努力寻找新的渠道,利用商场、超市、社区服务中心等业务,在这些居民经常光顾的地方设点,开展家财险的宣传和推销活动。
(四)服务创新,提高粘性
在服务流程上,如开通微信二维码投保,取消理赔时提供暴雨等事故证明及盗抢3个月或90天侦查期等,简化流程,提高服务效率。在服务内容上,如为投保高保额的现金、金银珠宝的客户提供保管箱服务,为投保管道破裂及水渍保险的客户提供管道疏通服务,为集体投保客户提供家庭风险管理咨询,甚至为城区家庭提供开锁、清洁、维修等各类家政服务。在服务方式上,采取发放配套服务券、服务卡的方式进行,也可以对承诺的服务项目进行定额、定时、定量的费用补贴。在操作方式上,可以采购家庭类公共服务供应商的服务资源,使保险公司与中间部门之间由传统的简单委托关系升级为资源共享、深度合作关系,提升家庭客户的忠诚度和粘性。
参考文献:
[1]徐春红,路正南.我国家庭财产保险的现状与发展[J].特区经济,2014(2).
家庭财产综合保险范文3
因下水道被堵而家中水漫金山了,怎么办?
家电短路、煤气泄漏引发火灾,怎么办?
外出旅游,家中无人,被盗贼光顾怎么办?
房屋出租,租户消失,租金无人支付怎么办?
电闪雷鸣,电器中招, 怎么办?
地震发生,房屋倒塌,怎么办?
这些意外一旦发生, 除了给我们带来麻烦之外, 还使我们遭受经济的损失,那么怎么才能弥补呢?看看下文是否可以给你一些启示。
留学归国的陈女士新房装修完毕后,按照国外生活多年的习惯,在今年交了不到200 元保费,为新家购买了一份家庭财产保险。3个月后,正在外地开会的陈女士突然接到物业公司的电话,原来家中无人,楼下的邻居发现墙面被水阴湿报物业管理才发现陈女士家的水管爆裂,晚上陈女士急忙赶到家,看到新家电新家具很多都泡在了水里,而且楼下的邻居也拿着损失清单要陈女士进行赔偿。心疼不已的陈女士这时想起了自己购买的家庭财产保险。后来,经过保险公司的查勘、定损,不但陈女士自身20000 余元损失得到赔偿,对楼下邻居造成的3000 余元的损失也由保险公司承担。
可能我们未曾注意,日夜陪伴我们的温馨小家其实也面临着很多风险
由于家庭电器设备越来越多,家庭中用电的总功率大幅度上升,更不用提不当使用家电,或是超期“服役”等原因,会直接促使家电短路起火、电表烧毁引发火灾;而管道漏水或水管爆裂,特别是在每年供暖试水期更是事故高发期,可能造成家里水漫金山,最让人生气的,莫过于节假日外出旅游,家中无人,被盗贼光顾,家财因而洗劫一空; 最无奈的是,自然灾害,比如多发生于夏季的电闪雷鸣,很容易将电气设备绝缘击穿,而每年夏秋两季台风常侵袭我国,建筑物造成破坏,台风携带而来的雨在短时期内倾泻到内陆地区,造成大面积洪涝灾害,威胁到我们的财产安全。
家财险保卫你的家
家庭财产面临的风险具有不确定性,不是我们随时随地都可以规避的,那么你是不是也在考虑如何避免掉这些风险呢?通过投保家庭财产保险,会让我们的家庭变得更安全。
那么我们哪些财产可以通过投保取得保障呢? 先来看看一份比较全面保障的家财险吧,
从这份类似套餐的家财险中,列明了不同保障项目的不同保险金额,也就是如果发生损害时,保险公司能够给予的最高赔偿限额,而在这份家财险中,到底投保人的家庭财产可以享受什么保障呢?
在这份家财险中,综合险的保障责任主要是针对房产本身和室内固定基本附属设备,如私人车库、天台、固定装置的水暖、卫生、供水、管道煤气及供电设备和厨房配套设施,因意外事故和自然灾害造成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都会赔付。这是家财险中最基本的保险责任。而如天花板、吊灯、地毯等装潢和家电、家具、金银首饰、字画收藏等室内财产,以及担负的居家责任(即由于事故造成第三方的人身损害或伤害,需承担的责任),由于发生损害,都在附加保险责任范围内。
你可能也注意到,有关房产自身的保险责任,保险金额为10万,占到总的家财赔偿限额的50%,而其他的保障责任也不过是15%,其实不仅是一份家财险的比例是这样,别的家财险各项保障比例也差不多的,看看“城市居民家庭财产结构”,你就清楚这是为什么了。
选择合适自己的才是您最需要的
目前,在现在市场上,有诸多的财产保险公司都有各类的家财险,侧重的功能也更有不同,但主要是有以下三类:保障型、投资型、组合型。在如下具体区别一下,看看您该选择怎样类型的家财险,才是最好的呢?
保障型
保障型产品为普通家庭财产保险,这类产品的最大特点是保费低廉,保险期满后,所缴纳的保险费不退还。
为方便客户投保,保障型家财险一般都会按照保额或保费高低,提供多档次的定额保险方案供客户选择,保障范围可以包括房屋、房屋附属物、房屋装修,家具、家用电器和文化娱乐用品等,同时还可以附加盗抢险、管道破裂及水渍保险、现金损失保险等,几乎涵盖了家庭财产可能发生的各种财产损失。人保财险的“金锁”家财险、太平洋保险的安居综合保险等就属于这种类型的家财险。
投保家财险提示
如何确定保险金额?根据可保财产实际价值确定保险金额,超额保险并不可取,如果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额大于保险价值的,赔偿额只能按保险事故发生时的实际价值计算,超过部分的保额无效。
投保时需要注意的该财产一定要和我们具有利益关系。
利益关系包括有所有权、占有权或者按合同规定产生的利益。占有权则包括对财产的安全负有责任的人,如仓库保管员对客户的物品,房屋的承租人,对承租的房屋具有一定的可保利益。
去哪里购买家庭财产保险?
可以去财产保险公司的营业网点购买或网络购买,也可以通过银行购买,
投保家财险后,一旦出险,怎么办?
一旦发生意外事故或自然灾害,造成损失的,需要第一时间通知保险公司。报案时说明出险时间、出险原因、损失程度等信息,并要求保险公司尽可能上门查勘定损。
平时保留好购物发票或者小票,作为索赔依据。
保险公司一般按照受损物品购置价格扣除折旧率,按照损失率最终确定赔偿金额。如果无法提供发票,则按照市场重置价格为依据。
组合型
组合型的家财险,既能保财产又保人身的组合家财险,针对投保人的房屋和家庭财产提供保障,还增加了家庭成员的意外伤害和居家责任、家庭雇佣责任等,甚至商用财产、搬迁费用等新的保障项目也都列入了保险范围。组合型产品具有保障全面、灵活度高的特点。比起保障型家财险,保障范围明显增加,价格也适中。因此,对家庭经济条件较好的家庭,特别是雇用了家政服务人员、养了宠物的家庭,可以参考平安保险“吉祥三保”、人保财险“人财两旺”等个性化的组合型家庭财产保险。
投资型
投资型家财险兼顾投资和保障双重功能,保险期满时,无论在保险期内是否发生赔付,保险公司会在期末按约定利率返还本息。因此投资型的家财险除了基本保障外,还会有满期给付金。例如人保财险“金牛”第三代家财险产品的收益率高于同期国债0.03 个百分点;即三年期产品的年回报率为3.42%,每份保险投资金5000 元,到期给付5513 元/份。在保险期间内收益率随银行利率同幅调整、收益免税等优势,非常适合追求一定投资收益的家庭投保。大地产险“安心居家”理财型家庭财产保险”、华安保险的“金龙收益”联动型家财险等就属于这种类型。
总之,每个家庭的财产都有自己的特点,每个家庭也都自己的财务计划,因此需要根据家庭自身财产的特点、投资偏好,结
合房屋周围的环境和保险支出,用最合理的投入获得家庭财产最大的安全保障。
除了上述提到的家中财产,一般来讲各种不同的家财险都可以得到保障,但是家中财产还有不能为其投保的,主要是不能用货币衡量其价值的财产,如电脑资料、货币、有价证券、票证、文件、技术资料、账册、图表等,以及其他不属于家庭财产保险范围的,如:烟酒、化妆品等日用消耗品;手机、手表等能随身携带的物品;临时性建筑、违章建筑等正处于紧急危险状态的财产等等,在这里就不一一列举。
什么是家庭财产保险?
家庭财产保险是一项以承保个人家庭财产为标的的险种,最基本的保险责任包括:火灾、爆炸、雷击、暴雨、台风等自然灾害,以及飞行物体坠落、火灾等意外事故发生,建筑物和固定物体倒塌等造成的家庭财产等损失,可以得到经济弥补,而家中财产遭盗抢,家用电器出现用电安全被损问题,现金、金银首饰丢失,管道破裂及水浸损失等等虽然未列明在基本保险责任范围内,但可以在基本险等基础上加上投保,这些都属于附加保险责任。
随着家财险的发展,为了适应家庭所要保障财产的需求,又出现了新的保障内容,比如宠物责任险、租金损失保险和家政人员责任险。
但是家政人员会发生些什么状况?
家政人员在从事家政服务工作时,实施欺骗、盗窃、抢劫、恶意破坏行为,导致雇主的财产遭受了损失;或者家政人员在服务过程中造成了第三方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此时作为雇主的我们也需要承担一定赔偿责任。针对这两类风险,有保险公司推出了家政服务人员忠诚保证保险和第三者责任保险,专门化解此类风险。
他山之石,何以为鉴
据《中国非寿险市场发展研究报告》,2006 年全国非寿险市场保费收入为1580.4 亿元,比2005 年增幅达到了23.4 %,但是家财险却没有明显的增幅,这主要是由于一般人对家财险不了解,市场的需求也就不明显了。
但是在香港,家财险投保率非常高,基本上80 %以上的家庭都会投保家财险。香港的家财险,不但为存放在居所内的财物提供保障,而且投保人及家人所携带的私人财物,因意外遗失或损毁也能获得赔偿。还有些特殊附加险,如家庭雇佣保险、搬家损失保险、租金损失保险等,都可以让客户随意选择投保。
而且国外的家财险中,对地震、飓风和洪水等自然灾害,政府为保险公司赔付提供一定的经济支持,
比如,在日本,保险公司和政府联手抵抗地震险所带来的经济损失。根据日本地震保险方面的法律,确定发生一次地震时的政府和民间保险公司支付赔款的总支付限额目前为18000 亿日元,其中660 亿日元由民间负担,超过660 亿日元的3360 亿日元由政府和民间各负担50 %,超过3360 亿日元的部分由政府负担95 %,民间负担5%。
家庭财产综合保险范文4
“爆竹声中一岁除”。新年里燃放烟花爆竹的习俗由来已久,可也埋下了重大的安全隐患。
2月3日凌晨,沈阳五星级皇朝万鑫酒店因燃放烟花爆竹导致严重火灾,虽然没有人员伤亡,可酒店被烧得面目全非。而据公安部消防局的消息显示,2月2日零点至2月3日上午8点,全国共发生火灾5945起,直接财产损失1300余万元。
假期过后,不少人开始为保险理赔奔走。那么究竟由烟花爆竹引起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可由哪些保险买单呢?
伤残或身故多种保险赔
因燃放烟花爆竹不当引起的人身伤亡事故时有发生。今年春节期间,北京就有2人死亡388人受伤,其中1人摘除眼球。
而常见的寿险产品,就可以为被保险人的身故进行赔偿。只要被保险人的保单尚在保险期间内有效,受益人就可以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如果保单中并未指定某个或某几个受益人,也未明确各人的受益比例,那么被保险人的法定继承人就将作为保单的受益人,一般均分保险金。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同样可以发挥作用,当被保险人不幸身故或残疾时,均可按合同标准获得保险金,一般身故按全额保险金理赔,残疾根据伤残等级,获赔的一定比例的保险金。如一级伤残赔付100%、二级伤残赔付75%、三级伤残赔付50%等,以此类推,具体可参见保单最后的给付比例表。
而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的烫伤、烧伤危害接受住院治疗的,就需要借助住院医疗保险了。受伤后住院治疗的人们,可以通过住院津贴型保险或报销型保险,得到一定的经济补偿,也算是减轻治疗的经济压力。为了保证理赔工作的顺利进行,被保险人有必要保留好原始的医疗发票及就诊病历等,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申请。
急诊就医患者的医疗费用一般只能通过门急诊医疗保险理赔。由于此类保险多为团险产品,因此患者可以向所在单位询问,如有该项保障,可以在填写理赔申请、附上发票原件、病例记录复印件等单据后获得一定比例的赔偿。
家财险赔部分火灾损失
因烟花爆竹引起的家庭财产损失可以通过家庭财产保险得到部分转嫁。
根据家财险综合保险条款,房屋及附属设备、室内装潢、室内财产(家电、衣物、家具等)都可以作为保险标的受到保护,而金银珠宝、货币、票证、书籍等则不属于保险标的。当房屋发生火灾、爆炸,或飞行物体及其他空中运行物体坠落,或外来不属于被保险人所有或使用的建筑物的倒塌所造成的损失,都应由保险人按合同约定负责赔偿。在理赔时,保险金额、免赔额由合同载明的方法进行确认。
车辆损毁应及时报案
烟花爆竹在燃放过程中,还很容易造成车辆“毁容”。这不,长假过后,进行车辆补漆、美容的车主明显增多。那么,车损险是否可以对这类伤害予以赔偿呢?
在向多家大型车险公司咨询后记者发现,如果烟花爆竹仅仅对停放中车辆的玻璃造成伤害,那么车损险是无法理赔的,车主只有投保了单独的玻璃险方可得到赔偿。
家庭财产综合保险范文5
摘 要 如今越来越多的人将饲养宠物作为一种休闲生活方式。在宠物给家庭带来欢乐的同时,给其他居民和动物造成伤害的赔偿费用,以及动物本身用于医疗健康的费用,都是不小的意外开支。著名明法学家王泽鉴认为,对于危险,侵权法、商业保险、社会保障要同时发展。本文从法学的角度对于家养宠物的商业保险进行了讨论。
关键词 宠物 责任险 动物地位 动物医疗险
要研究动物首先要定义动物。在各类法律中,人和动物有绝对不同的法律界定,被严格划分为不同的类别和实体。动物又被分成驯养动物和野生动物,英美普通法有关动物财产权和所有权均基于该分类。驯养动物包括家养动物和圈养动物。家养动物一般指家庭宠物和其它伴侣宠物;圈养动物一般指农业用和食用的牲畜和其他动物、用于科学实验、体育娱乐、动物园和马戏团用途的动物。野生动物是指生活在野外、不被人控制、喂养的动物。野生动物一般属于国家财产。我国现行的动物法侧重于对野生动物的保护,而世界上大多数国家的动物保护法对与人类关系更为密切的驯养动物也立法予以保护,因为这些动物不仅数量庞大,而且生存在相当大的程度上要依赖于人类的态度和行为,也最容易受到伤害。在我国农业保险包含了大部分圈养动物,本文要讨论的是家庭驯养动物,也就是宠物的保险规制。
一、宠物责任险
(一)我国宠物责任险概述
随着我国居民收入水平的不断提高和生活情趣的丰富多彩,很多人将饲养宠物作为一种休闲生活方式。但是随之而来的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是,小宠物们虽然可爱,但是它们仍然具备动物的野性,有时也会伤及到人。根据有关部门的统计数据,光在北京市2005年1月份,被狗咬伤的人数就达到6086人。作为宠物的主人,一旦自家宠物造成他人人身伤害或损坏他人财物,也得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我国的《侵权责任法》第十章规定了饲养动物损害责任: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对于我国家养宠物侵权的事件,华泰保险公司在2004年底推出了一款家庭综合保险,在国内首次以附加险的形式,把宠物纳入保险范围。这款保险不仅包括火灾、盗窃等事故,并且考虑到宠物也可能威胁到家庭财产的安全,因此以附加险的形式将宠物也纳入了保障范围。当时这款保险的价格为20元,保险期为一年。投保后,如果家中的狗“伤”了人,依法应由宠物主人赔偿的,将由保险公司“买单”。其后许多家保险公司也推出了同类业务。此种收费不高的保险产品能够帮助宠物的主人转嫁风险。不难理解我国的“宠物险”的赔偿受益人是宠物的主人,实际上是责任险的一种。
(二)我国宠物责任保险存在的问题
与国外发展较为成熟的宠物保险市场相比较,我国宠物保险尚处于初级阶段,市场发育程度低,保障范围小。主要表现在:1、国内目前开展宠物保险的保险公司寥寥可数,只有少数几家公司推出了可以独立购买的宠物保险险种,大部分保险公司的宠物保险则是作为家庭财产综合保险的附加险种,很不实用。2、投保的门槛过高。按照规定,投保的宠物必须有《养犬许可证》、《宠物健康免疫证》和宠物的《年检合格证》,而在很多地区宠物身份的落实仍然是个急需解决的问题,这样就意味着为宠物上保险的成本大大增加。3、规定了多种责任免除条款,保障范围狭窄,不能有效满足人们对宠物保险的潜在需求。虽然美其名曰是宠物保险,但并非每个宠物都有资格上保险,猫及其他宠物都被排除在外。
(三)宠物责任险的实施完善
鉴于我国目前区域发展不平衡,城乡收入水平差距大的现状,进一步发展宠物保险可以借鉴类似于公共责任保险、农业保险的发展模式,即先试点,后推广的模式。宠物责任险应脱离家庭综合险的形式单独存在,单独的宠物责任险可以在北京、上海、广州等宠物市场较为发达的大城市先行推广试点工程,在现有宠物责任险的基础上降低门槛,增加可保的动物动物种类,最后发展成为全国性的宠物保险市场。
二、宠物健康医疗保险
(一)建立宠物健康医疗保险的必要性
我国传统民法上,动物一直是作为法律关系的客体被看待,我国的法律实践也是遵循此原则处理涉及动物的案件。因此此种宠物保险还是存在局限性,例如宠物死亡、伤病不会得到赔偿。面对宠物医疗居高不下的费用,更多人期望的是保险中能增加医疗保险项目。宠物健康医疗险的推出,是保险公司对市场细分的一种进步,也可以规范宠物饲养并且预防和改善由于高额的医疗费用而产生的遗弃宠物的状况。虽然国内的宠物保险并不成熟,但是随着宠物数量的大幅上升,为宠物投保健康医疗已经成为必要之举。
(二)各国宠物健康医疗保险概述
宠物险在国外已有数十年历史,保障内容不仅包括宠物健康和意外赔付,还延伸至它们的医疗保险领域。
在日本,只要在宠物医院挂号处出示保险证,一半医疗费就由保险公司支付。东京最近进行的一项调查结果显示,中型犬每天的住院费从500日元至4.2万日元不等,五种混合疫苗预防针的费用也从3000日元至3万日元不等。有了宠物医疗保险,一方面可以减轻客人的负担,另一方面可以使客人对医疗费用一目了然,这对顾客和宠物医院双方都非常有利。另外,在未加入该保险组织的宠物医院接受治疗时,除了加入保险时的体检费需要个人负担外,其他医疗费用宠物的主人也可向保险公司申领一半医疗费的保险金。
在美国,宠物保险公司不仅有为猫和狗提供的保险,甚至还为鸟和一些珍奇物种比如南美栗鼠等设立了保险。目前,美国宠物保险主要有两种,一种是综合型保险,包括健康和意外赔付。另一种是类似我们人类的医疗保险,一些以前只有人类才能享有的医疗服务如今在兽医诊所也能找到。最先进的狗癌症治疗,能获赔高达1.5万美元。而为宠物保险的平均花费一年大约是250美元。
中国香港的宠物一揽子保险包含宠物医疗保险和第三者责任险项目。医疗保障险的对象是6个月以上(含6个月)的猫和狗。保费包括兽医诊疗费、处方药费和住院费三部分,还有第三者责任险,价格由1680港元到3100港元不等。
(三)我国宠物健康医疗保险的法律基础
在财产法领域,在各国的法律中,动物一般属于人的财产,属于商品或物品。我国传统民法上,动物一直是作为法律关系的客体被看待。依照前面的宠物保险规定可以看出,我国的宠物保险应该属于商业保险财产险中的“家庭财产保险”。就是面向城乡居民家庭并以其住宅及存放在固定成所的物质财产作为保险对象,在其遭受保险责任内的自然灾害或则意外事故造成损失后得到经济补偿的保险。如果说动物致人损害保险勉强可以归为财产险,其前提是认为宠物是家庭“财产”。而要解决动物能否作为投保医疗保险的主体,应首先解决动物在民法上的地位问题,因为为一般的“物”投保健康医疗保险显然是不合适的。
大陆法系沿用的是对笛卡尔、培根和牛顿为代表的“人、物二分法”或者“主、客二分法”研究范式。一般意义上的法律关系客体包括:物与行为。时至今天,由于公众环境保护与动物意识的觉醒、权利意识的增强等因素,动物权利的呼声日渐高涨。对与动物的地位,归结起来包括三种,一为动物完全法律人格论,二为动物限制法律人格论,三为动物无法律人格论。
“动物完全法律人格论”主张动物在法律上具有完全的权利主体资格,享有同人一样的权利。“动物限制法律人格论”认为动物是权利主体,具有法律人格,但享有权利的动物主体范围存在有限性,只有野生动物与宠物可以成为法律关系的主体,其它的动物依然处于法律物格地位,具有法律人格的“动物将不包括农场里的动物或专为人类提供肉、蛋、乳的动物。“动物无法律人格论”坚决反对将动物作为权利主体对待,反对赋予动物法律人格,认为动物不可能是人类。
无论是动物完全法律人格论者,或是动物限制法律人格论者,在论证上无一例外地援引德国民法典的修改作为其主要的论据。1990年8月20日依《关于在民事法律中改善动物的法律地位的法律修正案》,德国民法典增加了三个条文,尤其是新增的第90 a条“动物”规定:“动物不是物。它们由特别法加以保护。除另有其他规定外,对动物准用有关物的规定。”第251条“不规定期限以金钱损害赔偿”第2款新增后段:“因救治动物而产生的费用,并不因其大大超过动物本身的价值视为是不相当的”。第903条“所有权人的权限”新增后段:“动物的所有权人在行使其权利时,应注意有关保护动物的特别规定”,这一规定是奥地利民法典修正时所没有的,为德国民法典首创,对传统的所有权构成新的限制。
笔者认为,这几个国家的民法典的修正或制定并不能充分论证动物已经具有了法律人格,脱离了法律物格的地位。但其中的“因救治动物而产生的费用,并不因其大大超过动物本身的价值视为是不相当的”规定对中国大陆的宠物健康医疗保险有很大的理论和实践意义。动物作为与一般无生命财产相同的地位,使其很多生命健康权利无法实现。我们不应认为,把动物视为“不是物”意味着动物与人是一回事,它们享有与人完全相同的权利。只是说存在具有道德上的重要利益,平等考虑该存在,该存在不是无生命无感受的物。虽然保护人不受折磨我们没有做到,但至少都有一项权利,那就是动物不会只能被当作实现他人目的的工具的权利。尤其对于家养宠物来说,它们对于人在精神上的作用肯定远远超过了一般物,法律上对它们没有任何的保护对于主人和它们本身来说是不符合社会发展的。
因此笔者认为在未来的民法中应当确认动物的法律物格地位是最高的或者次最高的,规定对动物的特殊保护措施,尊重它们的生存、生命、健康,使它们成为在这个世界上除了人类之外的最重要的生灵,实现对动物的完善和良好的保护。但是,由于法律人格和法律物格都不是立法表述的语言,无法容纳于具体规范中,对动物法律物格的对应表达只能在民法典总则关于物的体系中,借鉴民法的特殊物的规定予以界定。在物的体系中,除了动产与不动产、主物与从物、原物和孳息等分类之外,还可依物是否具有特殊性为标准,划分为一般物与特殊物。生命的物为特殊物,无生命的物为一般物来加以区分保护。
(四)宠物健康医疗险的完善
在以上的基础上,应逐步扩大宠物保险的保障范围,将医疗费用、意外死亡等基本保障先行引入到宠物保险中,满足因宠物医疗费用不断上涨等原因而产生的扩大宠物保险保障范围的需求。当宠物保险的经验数据、数理精算、核保、理赔等技术不断完善,宠物保险保障基金积累到一定程度后,保险公司可以针对客户的特殊需求开发多种多样的保险保障产品,满足人们对宠物保险的个性化需求。
参考文献:
[1]曹菡艾.动物非物.北京:法律出版社.2006.
[2]杨立新,朱呈义.动物法律人格之否定――兼论动物之法律"物格".法学研究.2004(5).
[3]陈本寒,周平.动物法律地位之探讨――兼析我国民事立法对动物的应有定位.中国法学.2002(6).
家庭财产综合保险范文6
从一般的商业保险供给来说,商业保险公司关注中高收入层,向他们提供商业保险产品能够获得好的效益。而由于我国长期的二元经济结构,农村地区的农户收入水平相对较低,绝对多数的农户处于低收入水平状态,相对缺乏商业保险公司的关注。但是,从农户所面临的诸如疾病、意外、家庭财产损失等风险来看,在他们所特定的收入水平上,他们仍然需要化解这些风险的金融工具,以便防止家庭由于所遇到的风险陷入贫困境地。因此,农户对于针对他们的收入特点所涉及的小额保险产品既有现实的需要,也有客观的支付能力,农户会在综合考虑多种因素的基础上决定是否购买能够化解他们所面临的主要风险的小额保险产品。从国外小额保险需求理论的发展来看,经济因素是决定农户是否购买小额保险产品的重要因素。国内的研究也得出类似的结论,收入、教育程度、风险意识和保险态度等因素影响着农户购买小额保险的意愿。
通过为农户虚拟出小额健康保险、小额意外伤害保险、小额财产保险以及综合小额保险等四种保险产品,了解农户对于小额保险的需求意愿。(1)小额健康保险:假设存在一种健康保险产品,它的保障范围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相同,每人每年只需交30元保险费,就可以报销医疗费用总额的40%,最高报销额度是1.5万元,这种保险在离农户最近的储蓄机构或本村就可以买到,一旦发生医疗费用,只要备齐报销合作医疗时所需的凭证,就可以向保险公司索赔,并在10天内得到现金赔偿。(2)小额意外伤害保险:假设存在一种意外险产品,在离农户最近的储蓄机构或本村就可以买到,每人每年只需交4元。一年内,此人因意外事故而死亡或伤残的话,那么家庭最高能够得到2万元的赔偿金。
在事故发生后,只要备齐死亡证明或残疾证明,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就可在10天内获得现金赔偿。(3)小额财产保险:假设存在一种财产保险产品,在离农户最近的储蓄机构或本村就可以买到,它是根据农户拥有的财产价值来收费,收费比例为财产价值的1‰,投保的财产在一年内发生损失,10天内就可得到现金赔偿,赔偿金额是损失额的70%。
(4)综合小额保险:假设存在一种将健康险、意外险以及财产险综合在一起的保险产品,每年交40元,就可为户主提供1.5万元的医疗保障和2万元的意外保障(保障程度及其他内容和前面产品说明相同),并为家庭财产提供价值1万元的财产保障;对于除户主之外的其他家庭成员,只要每人每年交多20元,也能享受到和户主一样的医疗保障和意外保障(即最高保障金额分别为1.5万元和2万元)。
然后,从农户的人口学社会特征、经济因素和风险与保险知识因素等方面出发,考察农户对于小额保险购买意愿的影响因素,并且提出如下的一些假设:
假设1:人口学与社会特征对于农户购买小额保险的意愿具有影响。
(1)从年龄的角度看,青年户主更加具有购买保险的意愿,而随着户主年龄的增长,对于保险的购买意愿降低。
(2)由于受教育程度高的户主对于保险具有更加明确的认识,因此受到的教育程度与小额保险购买意愿正相关,即受教育程度高的农户倾向于购买保险。
假设2:经济因素对于农户购买小额保险意愿具有影响。
(1)就业状态:在小额健康保险和小额意外伤害保险上,仅仅务农的农户户主更加具有购买意愿,而同时拥有其他工作的农户户主则由于有社会保险的覆盖,购买小额保险的意愿相对更低一些;而对于小额财产保险的购买意愿,拥有其他工作的农户则更加具有购买意愿,因为他们的收入渠道更加多,并且相对财产更多;对于综合小额保险的购买意愿,则取决于前面二者力量的强弱对比,符号难以判断。
(2)收入水平与农户购买小额保险意愿正相关,但是收入高到一定程度,购买小额保险的意愿程度会减弱,因为收入达到比较高程度之后,农户更加需要保障水平更高的商业保险。
(3)具有储蓄的农户相对没有储蓄的农户具有更强的支付能力,因此有储蓄的农户相对更加愿意购买小额保险。
(4)农户土地对于购买小额保险具有直接的影响,土地越多的农户,通过土地获得更好收入的能力越强,他们也会越多地配置生产性工具以及大宗型消费品,因此土地越多的农户越具有购买小额财产保险和综合小额保险的意愿。
假设3:风险和保险的知识因素对于农户购买小额保险意愿具有影响。
(1)最近三年遇到过疾病或者财产风险的农户更加具有购买小额保险的意愿,因为风险的发生对于他们购买保险产品具有直接的激励作用。
(2)对于保险有所了解的农户,由于他们具有一定的保险知识,所以他们更加愿意购买小额保险。
(3)以前购买过保险的农户是否相对没有购买保险的农户具有更强烈的购买意愿难以确定,正确认知或者发生风险得到赔偿的农户当然更加愿意购买保险,但是由于不能够正确认知或者由于保险服务等原因对保险有误解的农户则会更加不愿意购买小额保险。
二、数据、研究方法和变量设定
(一)数据与样本情况
本文的数据来源于德国安联保险集团于2007年委托中山大学岭南学院风险管理与保险学系的项目“广东清远地区农村小额保险需求研究”,课题组对广东省清远地区的清城区和清新县两地的农户进行入户调查,调查内容涉及到农户的基本情况、收入与储蓄习惯、风险和风险管理策略、对保险的认知以及小额医疗、意外
伤害、财产和综合保险的需求等。基于研究的需要,本文选取其中的部分相关变量,用以分析农户购买小额保险的意愿。这次调查发出问卷640份,两个县的农户各占320份,经过剔除,有效问卷597份。从年龄结构上看,户主年龄在39岁以下的占到21.9%,40岁~49岁的占到32.3%,50岁~59岁的为31.2%,而大于60岁的户主占14.6%。
从文化程度来看,受过初中教育的最多,占45.4%,其次是小学及以下文化程度,占36.9%。从农户所从事的工作来看,务农且兼有其他工作的占的比例最多,为47.1%,接下来是只靠务农为生的农户,占到34.3%。在分析各个小额保险产品的购买意愿中,小额健康保险意愿分析中有效样本为538个,其中66%的农户愿意购买;小额意外伤害保险意愿分析中有效样本为544个,其中75%的农户愿意购买;小额财产保险意愿分析中有效样本为552个,其中33%的农户愿意购买;综合小额保险意愿分析中有效样本为536个,其中59%的农户愿意购买。
(二)研究方法与变量设定本文研究的是农户对于购买小额保险的意愿,因变量为农户购买各种小额保险产品的意愿(有意愿为1,没有意愿为0)。由于因变量选择离散二元变量的形式,所以我们采用Logistic回归模型来进行分析。将影响购买小额保险的诸因素纳入对应的回归方程进行Logistic回归分析,以便考察各个因素对于各种小额保险产品购买意愿的影响程度。变量设定可以参见表1。
三、实证检验结果与讨论
将包括人口学与社会特征、经济因素和风险与保险知识因素的各个解释变量对应地代入各个小额保险的购买意愿Logistic模型,得到的估计结果见表1。从年龄变量的影响来看,回归结果显示,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只有小额健康保险和综合小额保险的购买意愿中,具有与我们预测相一致的方向,但只有40岁~49岁组具有显著影响,购买意愿分别为参照组39岁以下的56%和47%。从观察的情况来看,年轻的农户户主的确具有更强的规避疾病以及意外伤害等风险的意识,但是,由于我们无法控制户主年龄在50岁以上的农户中家庭是否包含有成年的子辈(甚至是孙辈),如果有文化程度相对更高的子辈,则受其影响,这样的家庭对于风险规避的意识也会大大加强,但在本文的研究中没有办法进行控制,所以出现符号不一致以及不显著的情况。
从就业状态变量的影响来看,小额健康保险和小额意外伤害保险在除只务农的其他三种情况中都具有与我们预测变动方向一致的结果,只是“不务农但是工作”这种情况非常显著,这是因为这一类农户一般在外长期打工,享受到基本健康保险以及工伤保险等,对于针对低收入家庭的小额健康保险和小额意外伤害保险就自然缺乏购买的动力了。
而在小额财产保险中,具有与我们预测方向相一致的结果,这表明有其他工作的农户相对具有更高的收入,从而购置有更多的大宗耐用品,对于财产损失的风险具有更强的规避需要。从小额综合保险来看,符号全部为正,并且“务农且工作”组是参照组1.52倍,有显著的影响,这更加表明农户的收入来源多样化以后,更多的收入带来的财产增加和福利水平改进导致对于小额保险产品具有更大的需求。
从文化程度的影响来看,四种产品的购买意愿与文化程度的变动都是正相关的,而且绝大多数都是非常显著的。这从一个层面表面,农户受教育程度的提高,一方面可以更加具有适应社会的能力,获得更多的机会,赚取更多的收入,另一方面可以对于保险有更加正确的认识,从而更加具有通过购买保险规避相关风险的动力,从而随着文化程度的提高,购买小额保险的意愿增强。
从收入变量的影响来看,选择年人均收入1000元以下为参照组(这是因为这两个县我们调查的农户家庭规模平均为4.47人,这样的家庭处于低收入的最低线,购买的支付能力相对最弱),其他三个组都具有我们假设中所预测相一致的方向,除小额财产保险以外,收入水平处于“1001元~2500元”、“2501元~4000元”和“4001元~6000元”的三组,随着收入的增加而对三种小额保险的购买意愿不断增强,但“6000元以上”组则有所减弱。这是因为小额保险从根本上来讲还是服务于低收入家庭,家庭年人均收入处于1001元与6000元之间的农户在这两个县仍然属于低收入家庭,随收入增加购买意愿自然就不断增强。但是,年人均收入在6000元以上,在这两个县则开始进入到中等收入水平,他们更加需要保障更为丰富的商业保险产品,这种小额保险产品对于他们而言则更近似于“鸡肋”。
从银行储蓄的影响来看,四种保险产品的购买意愿都与储蓄具有显著的正相关关系。可见,农户对于保险产品的购买还是处于量力而行的状况,不大会考虑从其他支出中省出钱用于小额保险产品的购买。从风险和保险知识的影响来看,在近三年发生过大病及意外伤害风险以及过去购买过商业保险才对小额健康保险的购买意愿具有显著的影响,近三年财产损失对小额财产保险的购买意愿也具有显著的影响,而一般的门诊以及过去是否购买过商业保险对于其他小额保险的购买意愿的变动方向一致,但是不显著。
这是因为看门诊这类小病相对低收入家庭来讲,通过直接购买药品或者在卫生所看病,花费不大,小病不值得购买保险是他们的普遍认识。而对于各种商业保险的认识以及过去购买保险对于小额意外伤害和财产保险并没有显著的影响,则在于相对而言,农户对于这两类保险的认识相对更加容易产生误解,而保险公司或者保险人对农户并没有深入宣传,农户很难以认同。
最后从土地面积变量的影响来看,土地亩数的增加对于小额财产保险和综合小额保险的购买意愿增强,但是只有在人均土地面积达到1亩以上才显著相关。这说明土地太少的情况下,农户很难利用土地进行合理规划,进行农副产品的生产,只有拥有的土地达到一定面积,农户才有动力投入适当的人力,购置更多的生产性工具以及大宗型消费品,这样导致对于财产损失风险有了规避的需要。
四、结论与启示
本文利用广东省清远地区两个县597个农户的样本数据,分析了农户对于小额保险的购买意愿及其影响因素。分析结果表明,总体上看,农户购买小额保险意愿最为强烈的是意外伤害和健康保险产品,对于小额财产保险产品的购买意愿并不强烈,文化程度、收入水平、储蓄状况以及对于风险和保险知识的认知是影响农户小额保险购买意愿的最为重要的因素。
第一,小额保险的目标客户是处于低收入水平的农户,这一根本目标决定了保险公司开展这一类业务必须采用完全不同于以前的模式。小额信贷可以让低收入人群脱贫,但却不能降低他们面对的风险。在有效降低风险方面,小额保险就可以发挥出最为重要的两个作用:一是使低收入人群敢冒一定的风险来改善生活;二是使已脱离贫困的人不会因风险降临再次返贫。由于小额保险所具有的这种特殊作用,所以小额保险在国外的实践中都是按照零利润来进行精算平衡。
保险公司从事小额保险本身没有利润可以获得,只有寄希望于保险监管机构在其他利润丰厚的商业险产品审批上,提供更加便利的条件,或者在农户提高收入以后,他们对于提供小额保险的公司的持续忠诚而购买其他商业保险产品,使得保险公司赚取未来的利润。
因此,在目前各个保险公司都大力介入小额保险的热潮中,尤其要注意,虽然仅仅是目标客户不同于其它商业保险,但这决定了保险公司必须在产品设计、展业、销售、服务等各个环节都采用不同于以前其它商业保险产品所不同的做法,切实保证每个环节的高度简化,充分降低各种附加的费用,才能够保证小额保险业务的持第二,人力资本提升是农户增强小额保险购买意愿的关键。目前,农村地区的农户受教育程度相对较低的现实决定了:一方面农户缺乏增加收入的技能和意识,从而难以有效地提升他们的收入水平;另一方面们难以正确地认识风险和保险,从而对待保险的态度不正确,或者认识模糊。本文中农户户主受教育程度对于小额保险的购买意愿具有显著的正相关关系也表明了,提升农户的人力资本具有重要的潜在意义。在未来,通过拓展小额保险业务,保险公司可以更加广泛地与职业学校等合作,提升中青年农民的人力资本水平。第三,切实设计针对农户的小额保险产品,解决农户最为关注和最不能够承受的风险。
小额保险只是低收入家庭用于规避风险的几种工具之一,因此,真正想在农村开展小额保险的保险公司仍然要考虑提供小额保险是否是最为恰当的做法。本文发现,农户对于小额健康保险和意外保险具有强烈的购买意愿,但对于小额财产保险则相对缺乏购买动力。对于那些只会造成小额损失的风险,或者那些具有可预见性、频率较高的风险,储蓄和紧急贷款也许更为合适,同时也比保险更为灵活。相比之下,保险提供的是更为全面地覆盖那些低收入家庭所不能承担的大损失风险的方法。对这些大风险来说,采用保险的形式来实现风险的分散无疑是更好的方法,这些大风险也才是保险公司设计产品的重点。
第四,土地面积达到一定程度才会强烈地推动农户购买小额保险的结论表明,土地只有在达到一定规模才会有利于农户的财产风险规避安排。因此,应该继续深化农村土地流转改革,逐步实现规模化经营。
[参考文献]
[1]CraigChurchill.Protectingthepoor:Amicro2insurancecompendium[M].InternationalLaborOffice,2006.
[2]McCord,M.J.,andOsinde,S.,ReducingVulnerability:TheSupplyofHealthMicroinsuranceinEastAfrica[J],JournalofInternationalDevelopment,2005,17:P327~381.
[3]高峰,王珺.小额保险需求分析[J].保险研究,2008,(10).
[4]慕福明,侯广庆,张万艳.山西农村小额保险调查报告[J].保险研究,2008,(10).
[5]孙健,申曙光.国外小额保险的理论及实践分析[J].南方金融,2007,(7).
[6]徐淑芳.国外小额保险经营模式比较及其对我国的启示[J].南方经济,2008,(6).
Abstract:Themainfactorsimpactingruralhouseholds′desirestobuymicro2insuranceareretrievedfrom597ruralhouseholds′sampledatafromtwocountiesinGuangdongprovince,beinganalyzedbytheLogisticmodel.There2searchshowedthatruralhouseholds′desiretobuymicro2accidentalinsuranceandmicro2healthinsurancewasverystrong,whilethedesiretobuymicro2propertyinsurancewerequiteweak.Andtheirpurchasedecisionwassignifi2cantlyaffectedbytheireducationandlevelsofincomeandsavings,whilefactorssuchasage,employmentstatusandknowledgeaboutrisksandinsuranceonlyhadveryminorimpactsonpurchasebehaviorsofsometypeofmicro2insuranceoronsomepeopleonl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