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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破器材范文1
关键词 爆破器材;动态;管理
中图分类号TB4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674-6708(2014)110-0037-02
爆破器材的管理,是公安机关依法对民用爆炸物品的生产、销售、运输、储存、使用等环节进行安全监督和依法管理的行政行为,是公安机关危险物品管理和维护社会治安稳定工作的重要内容。爆破器材的管理不同与普通物品的管理,爆破物品本身具有一定的危险性,在展开对于爆破器材在动态中的管理时必须科学合理。
1爆破器材在动态中的管理存在的问题
1.1管理过程中安全意识薄弱
爆破器材是存在一定的危险性的,然而,在对其动态中的管理上却存在管理过程中安全意识薄弱的问题。爆破器材及爆破物品用途十分广泛,不仅在军事及国防上有需要,它也能够用于采矿、开山、修路、架桥等工农业的生产过程。然而,鉴于爆破物品原材料简单,且制作过程并不复杂,加之很多人对于爆破器材的安全意识不够,在很多农村区域村民会自制爆破物品及爆破器材,会将其用于开山造房或者其他用途,在没有专业指导下展开爆破物品的应用是非常危险的,很可能带来重大的人员及财产损失,但是很多人却意识不到。
1.2管理从业人员专业素养不够
对于爆破器材,尤其是民用爆破物品的管理是具备一定难度及专业性的,但是在很多地方都会看到爆破器材管理从业人员专业素养不够的状况。客观来说爆破器材的管理是具有一定危险程度的,需要管理人员具备相关的专业素养及管理经验。但是,在很多地方尤其是农村区域愿意从事这份工作的人并不多,这使得很多爆破管理从业人员都是年龄很大且文化程度很低的人士,他们不仅不具备相关的理论知识,管理经验也非常缺乏。
1.3 管理部门职责不清,责任不明确
爆破管理是一项系统而严谨的工作,想要让工作良好的得以展开,必须让管理部分职责清晰,责任明确。但是,这在很多地方都无法得以实现。爆破器材的动态管理需要很多相关职能部分间相互协调,公安机关是管理中的主力军,但是也需要和民爆专营公司、国土资源局及技术监督部门等有良好的分工配合,并且保持密切的合作关系。但是实际情况却并不是这样,在对于爆破器材展开动态管理时这些部门间经常会出现职责不清、责任不明确的问题。由于目前我国关于爆破物品管理还没有一套完善的规章制度,很多时候各部门将在责权范围上尺度不明确,尤其是在出现问题后责任人的划分非常模糊,这给管理过程带来很多障碍。
2当前爆破器材在动态中的管理对策分析
2.1加强组织领导,协调部门关系
在加强对于爆破器材的动态管理中,首先需要做的就是加强组织领导,协调部门关系,加强各部门间的合作。各级公安机关应当根据国家对于爆破器材的管理要求来制定相关的管理章程及责任制度,各相关部门要联合起来,尤其是国土资源局、经贸局等相关部门要加强日常检查以及隐患整改查处取缔等工作关系,明确各自的责任和工作配合模式,共同推进爆破器材管理工作的良好有序展开。
2.2加强对作业人员及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
想要提升爆破器材的管理效率,提升工作人员的专业素养是必不可少的,其中最直接的一种方式就是加强对作业人员及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培训过程可从两方面展开,一方面要强化爆破器材管理人员的专业知识,要让他们对于爆破器材的危害性、物品的存储方式及危险物品的管理模式等有充分的认识。另一方面要加强管理人员的管理能力及职业素养,要让管理人员良好的遵守管理的操作规范及工作章程,要让管理工作能够合理有序的展开。此外,很有必要优化管理人员的结构及配置,应当让各个管理部门都有相关责任人参与管理工作,这样问题发生后才能够更有效的得以处理。
2.3 明确职责,落实管理责任制
明确职责,落实管理责任制对于爆破器材的管理过程而言是非常重要的。爆破器材的管理与普通物品的管理不一样,它存在着更高的危险性,且管理过程必须科学合理展开。否则,不仅管理的目的没有达到,不合理的管理模式下还可能造成危险事故的发生或者带来不必要的人员伤亡。因此,明确责任制度是很有必要的。明确职责的前提是要做好管理团队的建设,对于管理过程中各个层级的责权利要有明确划分,每个职位上的人员负责哪部分工作也要有明确规定。在这样的前提下不仅能够让管理工作更为规范有序的展开,一旦问题发生后也能够立刻找到直接责任人,并且让问题更快更好的得以解决。
2.4加强宣传和查处涉爆案件力度
加强对于爆破器材在动态中的管理的另一个重要范畴就是加强宣传和查处涉爆案件力度。越来越多的不法分子会利用爆破器材来进行违法犯罪行为,有些行为甚至会严重影响到人民的正常生活和财务安全。这些涉爆案件如果不进行有效查处及严厉打击,会给正常社会秩序的维护带来很多隐患。公安机关及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于涉爆案件的宣传力度,通过有效的宣导教育人民应当遵循爆破物品管理的相关规章制度,当发现有违法或违规的涉爆案件及涉爆行为时要严厉查处,要在全社会树立鲜明的对于涉爆案件严查严打的态势。
2.5建立爆破服务公司
对于爆破器材在动态中的管理非常重要,但是爆破器材在很多方面同样有着非常大的用途,如何能够让爆破器材更好的服务与生产,建立爆破服务公司是一个很好的选择。爆破服务公司或爆破服务队必须获得国家有关专业机构的相关资质认证,并且有较为丰富的爆破操作经验,服务流程应当安全规范,这样才能够更有效的在做好爆破器材管理的同时又让这些器材良好的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3 结论
爆破器材的管理是公安机关依法对民用爆炸物品的生产、销售、运输、储存、使用等环节进行安全监督和依法管理的行政行为,是公安机关危险物品管理和维护社会治安稳定工作的重要内容。在进行爆破器材在动态中的管理时应当从多方展开,这样才能够让管理工作更有成效。
参考文献
爆破器材范文2
在2012年伦敦奥运会期间,这里每天游客的流量更是高达十多万人,创下了皮卡迪利广场日游客流量的最高峰。兴致勃勃的游客们在这里购物时,不经意间发现了一个奇怪的现象,那就是在这条街区的一些空地上,常常有一些小帐篷,这些小帐篷与这条繁华的购物区,显得有点格格不入。
游客们不禁嘀咕,皮卡迪利广场的市政管理部门真是马虎,广场上搭建了这些帐篷也不拆除,放在这儿,与这里的繁华和气派是多么不协调啊!真是有碍观瞻。
让游客们更为惊讶的是,到了夜晚,这些帐篷里还有人影晃动,走过去仔细一看,原来是一些无家可归的流浪人员,这些流浪人员在这些帐篷里,心安理得地享受着这份安宁与平静。这下游客们更加感到不可思议了,特别是在伦敦奥运会期间,这些流浪人员,不仅没有被驱赶,而且还在这里生活得有滋有味,他们不怕影响伦敦奥运会的形象吗?
有游客不解地问皮卡迪利广场市政管理人员乔治·安德鲁:“你们为什么不拆除这些帐篷,赶走这些流浪人员?”
安德鲁听了,吃惊地问道:“将这些流浪人员赶走?赶到哪里去?他们不都是我们的兄弟姐妹吗?我们有什么权力将他们赶走?”
安德鲁一连反问了几个为什么,让问话者不禁为自己的幼稚和浅薄而惭愧。
安德鲁转而深情地说道:“流浪人员也是我们这个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无论社会如何向前发展,流浪人员永远不会消失,正是有了这种多元化,才构成了我们这个万千世界。选择流浪也是人们的生活权利,尊重和保护这些流浪人员,也是我们应尽的职责。皮卡迪利广场的帐篷存在已有几百年的历史了,无论城市如何建设和发展,这些帐篷不仅不会被拆除,而且市政管理部门每年还要更新、加固这些帐篷,让那些流浪人员有一个遮风挡雨的地方,这也是城市管理人性化的一个重要方面。”
安德鲁又介绍道:“早在18世纪路易十四时期,皮卡迪利广场的帐篷就已形成。那些流浪人员在这些帐篷里,找到了一处属于他们自己的遮风挡雨的地方,他们的心才安定下来。从某种意义上讲,保留这些帐篷,也是保留我们自己的文化。我们的城市与这些流浪人员同在一片蓝天下,对这些流浪人员,我们只能给予更多的关爱和包容,任何野蛮、粗暴的行为,都是对生命的一种漠视和践踏。”
安德鲁说到皮卡迪利广场的那些流浪人员,心中溢满了柔软。他看着眼前繁华的皮卡迪利广场,眼睛里仿佛泅上一层晶莹,目光变得一片朦胧。
人们看到,安德鲁不时走到那些帐篷前,用手拉一拉、拽一拽,还不时地和里面的流浪人员热情地打着招呼。这些流浪人员看到他,都亲切称他为“乔治大叔”。 看得出,安德鲁与这些流浪人员相处得很融洽,很和谐,他们把他当做了自己的亲人,这里仿佛有一条看不见的红丝线,将他们紧紧地联系在一起。
伦敦市市长鲍里斯·约翰逊在记者招待会上说了这样一件事:“伦敦奥运会沙滩排球场馆开始准备建在皮卡迪利广场,后来发现,如果建在那里,将要拆除那里的一些帐篷,如果那样的话,将会影响到那些流浪人员夜晚休息;后来,经过反复论证,权衡利弊,他们决定将沙滩排球场馆建在首相办公府邸所在地——皇家骑兵队阅兵场。”
爆破器材范文3
根据《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爆破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结合爆破工程的特殊情况,甲乙双方签订如下煤矿爆破安全协议:
一、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1、甲方负责指定爆破地点,为爆破施工创造条件。
2、甲方有权利要求乙方爆破作业人员出示相关工作证明以确认身份后方可进入工作面;有权制止乙方爆破作业人员的违章、违规操作行为。
3、甲、乙双方共同制定爆破时间表。
4、甲方需对其所属的员工进行安全方面的安全教育工作,无关人员不得接触爆炸物品。
5、甲方负责协助乙方落实爆破区周边警戒,疏散滞留人员及车辆,维护通往爆区通道畅通。在装填炸药前将所有施工人员及装备退出爆破现场,提前排除爆破周边的安全隐患。
6、起爆后15分钟内,甲方工作人员不得进入爆区,若在乙方人员未确认安全后进入爆区,所发生的任何事故责任由甲方负责。
一、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乙方必须配备有资质的专职安全员和爆破员进入甲方爆破区域,安全员和爆破人必须服从甲方的统一管理和安排,树立“安全第一,文明施工”的思想,坚持“安全生产保生存,热情服务拓发展”的宗旨。
2、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安全操作规程进行爆破施工;结合本工程特点,编制合理、可行的爆破施工方案。
3、乙方根据甲方的要求并提供乙方公司的《爆破生产许可证》和《营业执照》,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爆破工、安全员的特种作业证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并提供该职工在乙方公司工作的一个月考勤表,本地公安局备案手续。
4、乙方负责办理爆破施工的一切手续。
5、乙方负责把爆破器材配送至甲方指定的作业点,并负责安全的送至爆破作业点。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运送安全事故或者影响施工的,乙方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6、对于现场临时放置的仓库,除专人妥善保管外,还应配备有足够的消防设施,警示、警告牌、所有施工人员都应该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
7、乙方根据甲方的工作需要向工地派出工程爆破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和安全员,组织爆破作业人员按时按要求制定安全防范措施,实施爆破作业。
8、乙方操作人员上岗,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施工负责人和安全员应随时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情况,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9、乙方工作人员有权拒绝执行甲方管理人员发出的违章违规指令。
XX、乙方监管人员到爆破现场有权纠正违规现象,检视现场周边安全条件,切实落实爆破器材现场临时存放的安全。
11、爆破前清理现场由乙方人员负责,爆破后由乙方工作人员发出撤销警戒信号后,乙方人员才可以进入工作面。
12、乙方工作人员负责进行爆后检查,处理盲炮、哑炮后,由甲、乙双方委托的工作人员在《爆破记录》上签字确认,单次爆破任务结束。
13、如遇不可抗力因素(暴雨、山洪、台风、塌方、道路阻断、地震等)或因国家政策规定及相关管理部门规定不得施工,由此造成甲方的损失,乙方不承担责任。
三、乙方工作人员必须行使以下职责: 安全员职责:
1、根据公司合同要求进入现场后,必须和甲方协调好工作做到施爆前、中、后的准备工作,保证工程进度有序进行,测量记录好工程量,并双方签字认可。
2、在施工管理时严禁饮酒,必须按规定的标准进行服务,不准无故刁难用户,必须为用户提供及时、准确、安全的爆破服务。
3、必须督促爆破员、技工严格按照爆破设计施工方案和《爆破安全操作规程》操作,及时、纠正、制止爆破员、技工的违章、违纪行为,确保安全生产。
4、必须根据气候、地质等现场容易造成安全隐患,合理安排好爆破员、技工进行作业,并做好记录。
5、必须督促爆破员在危险区的边界,设置警戒、岗哨和标志,在爆破前发出信号,待危险区的人员撤至安全地点后,始准爆破。爆破必须对现场进行检查,确定安全后,才能解除警戒信号。
6、必须督促严格执行清退制度,按时领取保管爆破器材,施爆后,必须及时、如数将爆破器材交回配送清退员清退回库,严禁私自留存。
7、使用爆破器材时,督促做好记录,保证帐物相符,对无证爆破员及其他人员不得发送民爆器材,不准将爆破器材转让、转借、倒卖给他人。
8、安全管理员必须遵守执行以上条款(未尽事宜,按照国家、自治区、旗和公司的有关规定遵守执行);不遵守执行的,造成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爆破员职责:
1、在施工现场必须安排好作业人员,保证工程进度、质量有序进行,纠正、制止作业人员的违章、违纪行为,确保安全生产。
2、所领取的爆破器材,必须放在临时保管防爆箱内,上双锁,同安全管理员各持一把钥匙管理,并须存放在临时保管存放室内有人看管;不得遗失或转交他人,不准擅自销毁和挪作它用;爆破结束后,同清退人员、安全管理员将剩余的爆破器材如数及时交回配送清退人员清退回库。
3、严格按照爆破设计施工方案执行,禁止擅自增加、减少爆破器材的使用量,改变爆破器材品种减少覆盖物,改变警戒措施。
4、爆破后检查工作面,发现盲炮和其它不安全因素应及时上报或处理。
5、不准酒后施爆,不准为不具备使用条件的单位或个人承担施爆作业,为亲朋友好私买、私借爆破器材。
6、必须严格按照方案技术要求和《爆破安全规程》操作,因违规操作在施爆过程中造成一切安全事故由爆破员负责。
四、其他:
1、凡因煤矿爆破安全协议引起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将争议事项提交当地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若经仲裁委员会仲裁不能解决的,则任何一方可以向当地法院提讼。
2、煤矿爆破安全协议一试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按照国家、自治区、旗和公司的有关规定办理。
3、有效期限:本协议有效期自20XX年 月 日至20XX年 月 日
甲方(盖章) 法人代表: 人:
爆破器材范文4
一、一般规定
1、 隧道施工的各班组间,应建立完善的交接班制度,并将施工、安全等情况记载于交接班的记录簿内,工地值班负责人应认真检查交接班情况。
2、 所有进入隧道工地的人员,必须按规定配带安全防护用品,遵章守纪,听从指挥。
3、工作时要随时注意观察掌子面的情况,如发生危险立即撤离到洞外,并拉响警铃,通知周围的人员。
二、开挖、凿孔及爆破
(一)危险源:
塌方(塌坍、掉块)、爆炸(炸药、雷管、高压风管爆管)、高压水管爆管、触电、钻孔台架倒塌、钻孔台架的高空坠落、机械伤害。
(二)安全规则
A、 开挖及凿孔
1、钻孔台车的安全:钻孔台架主体结构必须有专门设计,加工制作必须符合设计要求,保证台架的安全稳定,作业平台上钢筋围栏的高度应大于1.2m。
2、开挖人员到达工作地点时,应首先检查工作面是否处于安全状态,并检查支护是否牢固,顶板和两帮是否稳定,如有松动的石、土块或裂缝应先予以清除或支护。并检查有无瞎炮,如发现有瞎炮,应立即通知爆破工,对瞎炮进行处理,不得在原炮眼里继续打眼
3、防止机械伤人:风钻钻眼时,应先检查机身、螺栓、卡套、弹簧和支架是否正常完好;管子接头是否牢固,有无漏风;钻杆有无不直、带伤以及钻孔堵塞现象;湿式凿岩机的供水是否正常;不合要求者应予修理或更换。
4、站在碴堆上作业时,应注意碴堆的稳定,防止滑坍伤人。
5、带支架的风钻钻眼时,必须将支架安臵稳妥。风钻卡钻时应用板钳松动拔出,不可敲打,未关风前不得拆除钻杆。
6、在工作面内不得拆卸、修理风、电钻。
7、严禁在残眼中继续钻眼。
8、高压风、水管线必须经常有专人进行检查维护,防止其爆裂伤人。
9、台车上的供电线路要经常检查维护,上人之前必须先检查,后上人。 b爆破
1、装药前应检查爆破工作面附近的支护是否牢固;炮眼内的泥浆,石粉应吹洗干净;刚打好的炮眼热度过高,不得立即装药。如果遇有照明不足,发现流砂、泥流未经妥善处理,或可能有大量溶洞涌水时,严禁装药爆破。
2、分工划片装药:在装药前,应针对炮眼的布局和装药规定,规范装药的顺序和安全有效的装药程序,划片分工负责,保持安全距离,防止相互碰撞。
3、装药与钻孔不宜平行作业。一旦开始装药,在炮眼20m范围内不准继续钻孔作业,严禁边钻孔边进行装药作业。不允许在装药区域内进行与装药作业无关的其
它工作,尤其是电、气焊、金属切割。装炮区的所有机械或机具必须停止运转,撤到安全距离以外。
4、装炮时应使用木质炮棍装药,严禁火种;装药时必须用木棒轻轻送进,轻轻地捣实,严禁用力强行装药。起爆药不得捣得太实。严禁使用金属棍棒装药。无关人员与机具等均应撤至安全地点。
5、封堵好装药炮孔:严禁擅自增加装药量。炮眼封堵使用炮泥或者专用的封孔材料,不允许使用石硝或其它物品封堵炮眼。
6、要专人专车负责爆破器材的领取和运输,炸药与雷管药分车装运,每次剩余的爆破器材应立即送回指定的保管库房。
7、爆破器材加工必须在专用加工房里进行,加工房要远离洞口不少于50m以外适合的地方,当洞口距开挖面大于一定距离后,可在洞内附属洞室等适当地点设临时加工房,严禁在加工房以外任何地方加工爆破器材。加工爆破器材必须使用合格的专用雷管钳连接。加工好的爆破器材运到装炮点后,应分别放在安全地点,必须有专人全程管理。
8、爆破作业和爆破器材加工人员严禁穿着化纤衣物。
9、进行爆破时,所有人员应撤离现场,其安全距离为:
⑴独头巷道不少于200m;
⑵相邻的平行坑道,横通道及横洞间不少于50m;
⑶全断面开挖进行深孔爆破(孔深3—5m)时,不少于500m.
10、洞内每天放炮次数应有明确的规定,装药离放炮时间不得过久。
11、为防止点炮时发生照明中断,爆破工应随身携带手电筒,严禁用明火照明。
12、采用电雷管爆破时,必须按国家现行的《爆破安全规程》(GB6722-86)的有关规定进行,并应加强洞内电源的管理,防止漏电引爆。装药时可用投光灯、矿灯照明。起爆主导线宜悬空架设,距各种导电体的间距必须大于1m.
13、爆破后必须经过15min通风排烟后,检查人员方可进入工作面,检查有无“盲炮”及可疑现象;有无残余炸药或雷管;顶板两帮有无松动石块;支护有无损坏与变形。在妥善处理并确认无误后,其他工作人员才可进入工作面。
14、当发现“盲炮”时,必须由原爆破人员按规定处理。
三、装渣及运输
(一)危险源:塌方(塌坍、掉块)、危石、机械伤人、运输交通安全。
(二)控制要点
1、装碴前和装碴过程中应观察围岩状况,发现松动危石或塌方征兆应通知领班人员,处理过后再行装碴。支护结构是否处于安全状态。
2、机械装碴时,坑道断面应能满足装载机械的安全运转,装碴机上的电缆或高压胶管应有专人收放,装碴机械操作时,其回转范围内不得有人通过。辅助人员应随心留意机械运转,防止挤伤碰伤。
3、严禁超量装载,所有运载车辆均不准超载、超宽、超高运输。车箱边的危石应立即除掉,避免途中落石伤人。
4、装碴时发现碴堆中有残留炸药雷管,应立即处理。
5、非值班司机不得驾驶机车,司机不得擅离工作岗位。
6、在机动车辆行驶频繁的地段不得行驶非机动车辆。
7、通过较大坡度地段、洞口、以及前面有障碍物时,必须减速鸣笛。
8、设臵安全标志。在洞口、横通道口、狭窄的施工地段、道路危险地段、弃碴场边缘应设臵明显的安全警示,突出“减速”、“小心”警示,必要时有专人指挥。
9、洞内交通严禁超车。会车时,两车间的安全间距应大于50cm;同方向行驶的车辆,两车间的安全距离应大于20m,洞内能见度较低时应予加大。
10、保证车况良好。在进洞前应对电路系统、刹车系统、照明系统进行检查,发现故障立即修理排除。同时每一辆车应携带灭火器。
11、严禁混装。洞内所有运输车辆严禁人员和料具混装、人、碴混装。
12、所有进出隧道的人员必须走人行道,不得与机械或车辆抢道,严禁扒车、追车或强行搭车。
13、卸碴应有专人指挥,在指定的地点卸碴,不得随意倾倒。车辆卸完碴以后,司机和指挥人员应检查车斗是否放下,确认放下后再行驶,防止车斗撞坏电线等建筑物。
14、洞内运输
14.1有轨运输应遵守下列规定:
⑴洞内平曲线半径不应小于车轴距的7倍;洞外不应小于10倍;
⑵双线运输时,其车辆错车净距应大于0.4m,车辆距坑壁或支撑边缘的净距不应小于0.2m.
⑶单线运输时,在一侧应设宽度不小于0.7m的人行道,并在适当地点设错车道,其长度应能满足最长列车运行的要求;
⑷洞内轨道坡度宜与隧道纵坡一致,卸碴地段应设不小于1%的上坡道; ⑸在线路尽头应设臵挡车装臵和标志,以及足够宽的卸车平台;
⑹运输线路应有专人维修、养护、线路两侧的废碴和余料应随时清理。 14.2无轨运输应遵守下列规定:
⑴洞内运输的车速不得超过:机动车在施工作业地段单车10km/h;机动车在非作业地段单车20km/h,会车时10km/h;
⑵在洞口、平交道口及施工狭窄地段设臵“缓行”标志,必要时应设专人指挥交通;
⑶凡停放在接近车辆运行界限处的施工设备与机械,应在起外缘设臵低压红色闪光灯,组成显示界限,以防运输车辆碰撞;
⑷在洞内倒车与转向时,必须开灯鸣号或有专人指挥;
⑸洞外卸碴地段应保持一段的上坡段,并在堆碴边缘内0.8m处设臵挡木; ⑹路面应有一定的平整度,并设专人养护;
⑺洞内车辆相遇或有行人通行时,应关闭大灯光,改有近光或小灯光。
15、爆破器材运输
15.1在隧道工程外部运输爆破器材时,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
15.2在任何情况下,雷管与炸药必须放臵在带盖的容器内分别运送。人力运送时雷管与炸药不得由一人同时运送;汽车运输时,雷管与炸药必须分别装在二辆车内运送,其间距应相隔50m以上;有轨机动车运输时,雷管与炸药不宜在同一列车上运送,如必须用同一列车运送时,装雷管与炸药的车辆必须用三个空车厢隔开。
15.3人力运送爆破器材时必须有专人护送,并应直接送到工地,不得在中途停留;一人一次运送的炸药数量不得超过20kg或原包装一箱。
15.4汽车运送爆破器材时,汽车排气口应加装防火罩,运行中应显示红灯。器材必须由爆破工专人护送,其他人员严禁搭乘。爆破器材的装载高度不得超过车厢边缘,雷管或硝化甘油类炸药的装载不得超过二层。
15.5有轨机动车运送爆破器材时其行驶速度不得超过2m/s,护送人员与装卸人员只准在尾车内乘座,其他人员严禁乘车。硝化甘油类炸药或雷管必须放在专用带盖的木质车厢内,车内应铺有胶皮或麻袋并只准堆放一层。
15.6严禁用翻斗车、自卸汽车、拖车、拖拉机、机动三轮车、人力三轮车、自行车、摩托车和皮带运输机运送爆破器材。
四、支护
(一)危险源:塌方(塌坍、掉块、突泥、突水)、危石、设备触电、高压风管爆管、机械伤人、高处坠落、台架的稳定性、乙炔氧气的爆炸、电气焊引起的火灾、车辆安全。
(二)控制要点
1、隧道开挖后,必须根据围岩情况、施工方法采取有效的支护。支护前应检查确认掌子面、拱顶、边帮的安全状况,清理掉松动的危石,找顶清理危石时,遇有紧急情况及时通知的关人员及机械撤离。
2、作业时检查作业台架安放稳定,喷锚操作平台四周必须按四边作业要求设臵防护栏杆,挂安全网,配臵登高扶梯,梯子要稳定地固定在平台上,不得晃动。
3、高压风、水、输料管必须经常有专人进行检查、维护,防止其爆裂伤人。
4、检查是否漏电,如电焊机、喷射机等用电设备闸刀、线路、漏电保护器、接地要联接完好,电线无破损、无漏电。台架上的供电线路保证不漏电,必须先检查,后上人。
5、乙炔、氧气的使用、摆放距离和防护要满足国家的有关规定,防止爆炸。
6、台架上的小型工具要放入工具箱,防止坠落伤人。
7、运送材料的车辆严禁人料混装,严禁超宽、超载、超高、超速,装运材料要捆绑牢固。车辆行驶过程中必须遵守出碴车输的有关规定。
8、如发现支护结构有起皮、开裂、掉块等现象,应立即对支护结构进行加固补强。
9、施工期间,现场施工负责人应会同有关人员对支护各部定期进行检查。在不良地质地段每段每班应设专人随时检查,当发现支护变形或损坏时,应立即整修和加固;当变形或损坏情况严重时,应先将施工人员撤离现场,再行加固。
10、格栅拱脚槽钢的连接必须臵于原状土(石)上,并与格栅拱焊接牢固。不得将支撑立柱臵于废碴或活动的石头上。格栅拱与锁脚锚杆焊接牢固。
11、喷锚支护时,危石应清除,脚手架应牢固可靠,喷射手应配戴防护用品;机械各部应完好正常,压力应保持在0.2Mpa左右;注浆管喷嘴严禁对人放臵。
12、当发现测量数据有不正常变化或突变,洞内或地表位移值大于允许位移值,洞内或地面出现裂缝以及喷层以及喷层出现异常裂缝时,均应视危险信号,必须立即通知作业人员撤离现场,待制定处理措施后才能继续施工
13、喷射机要安放在围岩稳定或已衬砌地段内,同时喷射作业地段应加强照明和通风。喷射时严格掌握好风、水压,加强综合防尘措施。注意风嘴不准对人,以免射伤人。
五、衬砌
(一)、危险源:台架坠落、坠物、砼输送管爆管、爆模、漏电、运输车辆的安全。
(二)控制要点
1、衬砌台车、作业台架必须有专门设计,加工制作必须符合设计要求,保证台架的安全稳定,防护栏杆的高度应大于1.2m。跳板、底板、梯子应安装牢固并进行防滑处理。
2、台架严禁超载堆放物品,工作台上、跳板上和脚手架上严禁乱堆乱放,防止超载堆放物品,防止物品坠落伤人。
3、所有明火源必须与防水板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以免引燃防水板。钢筋焊接设备必须的隔离防护板供电线路必须与防水板保持一定距离。
4、所有通过衬砌台车的供电线路必须有绝缘措施,电焊机、振捣器、输送泵等用电设备闸刀、线路、漏电保护器、接地要联接完好,电线无破损、无漏电。 5、乙炔、氧气的使用、摆放距离和防护要满足国家的有关规定,防止爆炸。 6、砼输送泵用前应连接好管路,对管道进行检查并试压。
爆破器材范文5
关键词:预防 爆破技术 安全措施
爆破在公路建设中被广泛采纳使用,特别是随着西部大开发进程的发展,国家加大对西部基础设施的建设,高速公路穿越的地质条件越来越复杂,涉及到的高挖方地段特别多,在这些路段爆破技术的使用就显得特别的重要。由于在使用中的失误,使能量意外释放,导致爆破事故的频繁发生。据统计,爆破事故占公路建设中工伤事故的30%左右。这就很非常有必要加强爆破的施工管理,预防爆破事故的发生。
一、爆破原理
炸药在一定的外界作用下(如受热、撞击)发生爆炸,同时释放热量并形成高热气体。建筑施工中,就是利用炸药的这种性质来为施工服务,达到工程建设的需要要。炸药爆炸时的危害主要是产生爆炸地震、空气冲击波、飞石和噪声等,一旦失控,就会造成事故。要避免这些危害必须按照爆破的有关技术操作规程,确保必要的安全距离和采取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二、爆破前的准备工作
1、了解当地的有关情况,编制适合工程需要的具体的爆破施工方案。在高速公路建设中,涉及到非常多的石方开挖。凡不能使用机械或人工直接开挖的石方,则应采用爆破法开挖。需要采用爆破法开挖的路段,如空中有电缆线,应查明其平面位置和高度;还应调查地下有无管线,如果有管线,应查明其平面位置和埋设深度;同时应调查开挖边界线外的建筑结构类型、完好程度、距开挖距离等,然后制定爆破方案。
2、检查爆破从业人员的资格,爆破作业必须由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爆破证书的专业人员施爆,禁止未爆破专业人员进行爆破作业。
3、爆破的合法化。根据确定的爆破方案,进行炮位、炮孔深度和用药量设计,其设计图纸和资料应报送有关部门审批,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爆破。
三、爆破安全距离的确定
爆破施工中发生的安全事故,主要是由于爆炸引起的飞石导致的安全事故,确定爆破的安全距离就显得特别的重要。公路施工中,绝大部分是露天爆破,如果处理不当,会有些岩块飞散很远,对人员、牲畜、机具、建筑物和构筑物造成危害。确定飞石的安全距离可参考下列计算公式:
R=20×k×n×w
式中:R—飞石安全距离,
k —安全系数,根据爆破的综合因数考虑,
n —最大药包爆破作用指数,
w —最大药包的最小抵抗线,一般为阶梯高度的0.5~0.8倍。
四、爆破事故的预防措施
1、严格按照爆破操作规程进行施工,爆破作业人员必须由经过爆破专业培训并取得爆破从业资格的人员实施。根据爆破前编制的爆破施工组织设计上确定的具体爆破方法、爆破顺序、装药量、点火或连线方法、警戒安全措施等组织方案实施爆破。在爆破过程中,必须撤离与爆破无关的人员,严格遵守爆破作业的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细则。
2、装药、充填,装药前必须对炮孔进行清理和验收。使用竹、木棍装药,禁止用铁棍装药。在装药时,禁止烟火、禁止明火照明。在扩壶爆破时,每次扩壶装药的时间间隔必须大于15分钟,预防炮眼温度太高导致早爆。除裸露爆破外,任何爆破都必须进行药室充填,堵塞前应对装药质量进行检查,并用木槽、竹筒或其他材料保护电爆缆线,堵塞要小心,不得破坏起爆网路和线路。隧道内各工种交叉作业,施工机械较多,故放炮次数宜尽量减少,放炮时间应有明确规定,为减少爆破药包受潮引起“盲炮”,放炮距装药时间不宜过长。
3、设立警戒线
爆破前必须同时发出声响和视觉信号,使危险区内的人员都能清楚地听到和看到;在重要地段爆破时,应在危险区的边界设置岗哨,撤走危险区内所有人、畜;孔桩爆破时,应在爆破孔桩口用竹笆或模板覆盖,并加压沙袋,以防止爆破飞石飞出地面。
转贴于 4、点火、连线、起爆
1)、采用导火索起爆,应不少于二人进行,而且必须用导火索或专用点火器材点火,严禁明火点炮。单个点火时,一个人连续点火的根数不得超过5根,导火索的长度应保证点完导火索后,人员能撤至安全地点,但不得短于1.2m。如一人点炮超过5根或多人点炮时,应先点燃计时导火索,计时导火索的长度不得超过该次被点导火索中最短导火索长度的1/3,当计时导火索燃烧完毕,无论导火索点完与否,所有爆破工作人员必须撤离工作里。
2)、为防止点炮时发生照明中断,爆破工应随身携带手电筒,严禁用明火照明。
3)、用点雷管起爆时,电雷管必须逐个导通,用于同一爆破网络的电雷管应为同厂同型号。爆破主线与爆破电源连接之前必须测全线路的总电阻值,总电阻值与实际计算值的误差必须小于±5%,否则,禁止连接。大型爆破必须采用复式起爆线路。
4)、采用电雷管爆破时,必须按国家现行《爆破安全规程》(GB6722-86)的有关规定进行,并加强洞内电源的管理,防止漏电引爆。装药时可用投光灯、矿灯照明;起爆主导线宜悬空架设,距各种导电体的间距必须大于1m,雷雨天气应停止爆破作业。
5、爆破检查
爆破后必须经过15分钟通风排烟后,检查人员方可进入工作面,再确认爆破地点安全与否,检查有无“盲炮”及可疑现象;有无残余炸药或雷管;顶板两帮有无松动石块;支护有无损坏与变形。在妥善处理并确认无误后,经爆破指挥班长同意,发出解除警戒信号后,其他工作人员方可进入爆破地点工作。
6、盲炮处理
盲炮包括瞎炮和残炮,发现盲炮和怀疑有盲炮,应立即报告并及时处理。若不能及时处理应设置明显的标志,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禁止掏出或拉出起爆药包,严禁打残眼。盲炮处理,应由原施工人员参加处理。处理主要有下列方法:
1)、经检查确认炮孔的起爆线路完好和漏接、漏点造成的拒爆,可重新进行起爆。
2)、打平行眼装药起爆。对于浅眼爆破,平行眼距盲炮炮孔不得小于0.6m外另行打眼爆破(当炮眼不深时,也可用裸露药包爆破),深孔爆破平行眼距盲炮孔不得小于10倍炮孔直径。
3)、用木制、竹制或其他不发火的材料制成的工具,轻轻地将炮孔内大部分填塞物掏出,用聚能药包诱爆。
4)、若所用炸药为非抗水硝铵类炸药,可取出部分填塞物,向孔内灌水,使炸药失效。
5)、对于大爆破,应找出线头接上电源重新起爆或者沿导洞小心掏取堵塞物,取出起爆体,用水灌浸药室,使炸药失效,然后清除。
爆破器材范文6
关键词:工程建设;爆破技术;安全措施
一、爆破前的准备工作
1、了解当地的有关情况,编制适合工程需要的具体的爆破施工方案。在工程建设中,涉及到非常多的石方开挖。凡不能使用机械或人工直接开挖的石方,则应采用爆破法开挖。需要采用爆破法开挖的路段,如空中有电缆线,应查明其平面位置和高度;还应调查地下有无管线,如果有管线,应查明其平面位置和埋设深度;同时应调查开挖边界线外的建筑结构类型、完好程度、距开挖距离等,然后制定爆破方案。
2、检查爆破从业人员的资格,爆破作业必须由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爆破证书的专业人员施爆,禁止未爆破专业人员进行爆破作业。
3、爆破的合法化。根据确定的爆破方案,进行炮位、炮孔深度和用药量设计,其设计图纸和资料应报送有关部门审批,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爆破。
二、爆破安全距离的确定
爆破施工中发生的安全事故,主要是由于爆炸引起的飞石导致的安全事故,确定爆破的安全距离就显得特别的重要。工程施工中,绝大部分是露天爆破,如果处理不当,会有些岩块飞散很远,对人员、牲畜、机具、建筑物和构筑物造成危害。确定飞石的安全距离可参考下列计算公式:R=20×k×n×w
式中:R—飞石安全距离,
k —安全系数,根据爆破的综合因数考虑,
n —最大药包爆破作用指数,
w —最大药包的最小抵抗线,一般为阶梯高度的0.5~0.8倍。
三、关于爆破事故的预防措施
1、严格按照爆破操作规程进行施工
爆破作业人员必须由经过爆破专业培训并取得爆破从业资格的人员实施。根据爆破前编制的爆破施工组织设计上确定的具体爆破方法、爆破顺序、装药量、点火或连线方法、警戒安全措施等组织方案实施爆破。在爆破过程中,必须撤离与爆破无关的人员,严格遵守爆破作业的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细则。
2、装药、充填,装药前必须对炮孔进行清理和验收
使用竹、木棍装药,禁止用铁棍装药。在装药时,禁止烟火、禁止明火照明。在扩壶爆破时,每次扩壶装药的时间间隔必须大于15分钟,预防炮眼温度太高导致早爆。除爆破外,任何爆破都必须进行药室充填,堵塞前应对装药质量进行检查,并用木槽、竹筒或其他材料保护电爆缆线,堵塞要小心,不得破坏起爆网路和线路。隧道内各工种交叉作业,施工机械较多,故放炮次数宜尽量减少,放炮时间应有明确规定,为减少爆破药包受潮引起“盲炮”,放炮距装药时间不宜过长。
3、设立警戒线
爆破前必须同时发出声响和视觉信号,使危险区内的人员都能清楚地听到和看到;在重要地段爆破时,应在危险区的边界设置岗哨,撤走危险区内所有人、畜;孔桩爆破时,应在爆破孔桩口用竹笆或模板覆盖,并加压沙袋,以防止爆破飞石飞出地面。
4、连线、起爆
1)用点雷管起爆时,电雷管必须逐个导通,用于同一爆破网络的电雷管应为同厂同型号。爆破主线与爆破电源连接之前必须测全线路的总电阻值,总电阻值与实际计算值的误差必须小于±5%,否则,禁止连接。大型爆破必须采用复式起爆线路。
2)采用电雷管爆破时,必须按国家现行《爆破安全规程》(GB6722-86)的有关规定进行,并加强洞内电源的管理,防止漏电引爆。装药时可用投光灯、矿灯照明;起爆主导线宜悬空架设,距各种导电体的间距必须大于1m,雷雨天气应停止爆破作业。
5、爆破检查
爆破后必须经过15分钟通风排烟后,检查人员方可进入工作面,再确认爆破地点安全与否,检查有无“盲炮”及可疑现象;有无残余炸药或雷管;顶板两帮有无松动石块;支护有无损坏与变形。在妥善处理并确认无误后,经爆破指挥班长同意,发出解除警戒信号后,其他工作人员方可进入爆破地点工作。
6、盲炮处理
盲炮包括瞎炮和残炮,发现盲炮和怀疑有盲炮,应立即报告并及时处理。若不能及时处理应设置明显的标志,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禁止掏出或拉出起爆药包,严禁打残眼。盲炮处理,应由原施工人员参加处理。处理主要有下列方法:
1)经检查确认炮孔的起爆线路完好和漏接、漏点造成的拒爆,可重新进行起爆。
2)打平行眼装药起爆。对于浅眼爆破,平行眼距盲炮炮孔不得小于0.6m外另行打眼爆破(当炮眼不深时,也可用药包爆破),深孔爆破平行眼距盲炮孔不得小于10倍炮孔直径。
3)用木制、竹制或其他不发火的材料制成的工具,轻轻地将炮孔内大部分填塞物掏出,用聚能药包诱爆。
4)若所用炸药为非抗水硝铵类炸药,可取出部分填塞物,向孔内灌水,使炸药失效。
5)对于大爆破,应找出线头接上电源重新起爆或者沿导洞小心掏取堵塞物,取出起爆体,用水灌浸药室,使炸药失效,然后清除。
四、爆破器材的安全管理
爆破器材属于危险品,应进行严格管理。施工现场建立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炸药库,建立爆破器材集中收发制度,由现场负责人签字领料,按工作量发料;每天下班前进行爆破器材进行清点,施工现场当天没有使用完的爆破器材应及时上交炸药库保管,做到集中发料、统一制作、统一收回、集中保管、严格登记手续,避免爆破器材流入社会。
五、爆破安全监督
在爆破安全监督过程中监督人员要对施工现场的重点部位、重点环节认真检查,一丝不苟提高监督检查工作质量,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坚决要求整改,绝不心慈手软。特别要对“事故危险点”实施重点监控,消除施工现场安全事故隐患。加大监督力度,严格把好每一关,防止施工现场安全伤亡事故的发生,并将一般事故发生频率降到到最低程度。
参考文献
1 王英杰,预防爆破事故的技术措施 安全文化网 2006-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