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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学费范文1
退费标准如下:
关于退费标准,目前还没有统一规定。根据签订的服务协议来判断,可分为:
1、驾校报名后,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要求退学,扣50元服务费。
2、体检合格已取得驾校学籍,未参加科目一预约考试申请单要求退学,扣除管理费、协议上的违约金及已产生的制作卡费、体检费等。
退学费范文2
经张母与学校协商,六十五中同意退还择校费1.5万元,张母于2008年2月28日领回退款。后张某及其父母觉得学校退还的金额太少,认为学校应当退还择校费2.5万元,除去已经退还的1.5万元,还应退还1万元。双方经多次协商未果后,张某便将六十五中诉至法院。
张某认为,3万元择校费平均分配到高中3年共6个学期,每个学期只应收费5000元,其在六十五中读书仅一学期,故六十五中应退还2.5万元的择校费。对此,六十五中则认为,择校费属于机会选择费而非教育服务费,是一次性消费,交纳择校费的回报就是获得进入学校学习的机会,并没有说要分摊到3年中去。六十五中按照教育部和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政策一次性收取了张某择校费后,已接收张某为该校正式学生,故不应退还择校费。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张某到六十五中上高中是自己决定的,其父母作为法定人也已同意,经与六十五中协商后同意交纳择校费3万元,六十五中同意张某到该校上学。后因张某退学,只在六十五中就读了一个学期,没有在六十五中完成3年的高中学业,按照相关规定,学校应退还择校费2.5万元,扣除已经退还的1.5万元,校方还应退还1万元。据此,法院判决支持了张某的诉讼请求。
点评:杨贤斌(浙江君安世纪律师事务所律师)
本案争议的焦点是择校费的性质及是否应按学生实际就学时间收取择校费的问题。择校费是我国教育改革过程中的一个特殊产物,从上世纪80年代以来,择校费在收取的合法性与非法性之间经历了若干次变革。目前,我国有关择校费的规定散见于国家发改委、教育部及各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财政部门、物价部门的规范性文件之中。法律规定的不完善,导致广大学生家长与学校之间择校费纠纷频繁发生,尤其是择校费的退还问题更是双方争议的焦点。各地对于择校费性质的理解以及择校生就学中途发生退学、转学等情况时已收取的择校费如何处理的做法也各不一致。
退学费范文3
关键词:土壤肥料;科学施用;推广
中图分类号:S146 文献标识码:A DOI:10.11974/nyyjs.20160230013
能不能够科学的、有效的、合理的施用土壤肥料直接影响着农业生产的产量高低、质量的好坏以及生态环境是否被破坏,因此,在农业生产过程中,建设者必须要认识土壤肥料在农业生产中的作用,在对土壤肥料的施用和推广过程中遵循科学合理的原则,进而提高耕地的管理水平、强化对土壤肥料的施用和推广方法,保护生态环境,实现农业的可持续发展。笔者结合自己的实践工作经验,对在农业生产过程中的土壤肥料的施用和推广方式进行了简单的探讨。
1 对土壤肥料的施用没有遵循科学、合理原则带来的严重后果的分析
1.1 打破土壤与生态环境的平衡关系
在农业生产过程中,对土壤肥料的施用如果没有遵循科学、合理的原则,将会打破土壤与生态环境的平衡关系的严重后果,因此,在工作中应该要十分重视土壤肥料的施用。如:磷肥中含有Ca、Mg、Fe等成分的重金属元素,如果施用过多的磷肥,将会污染土壤,然而生态环境是一个整体,如果土壤受到严重污染必然会导致生态环境受到污染,最终打破土壤与生态环境之间的平衡关系。
1.2 使土壤缺失养分
根据科学研究表明我国的大部分耕地土壤含有0.2~1.1g/kg的全磷元素,这是标准的磷含量,同时在土壤中也有这样一个标准:土壤中有效磷(P)>10mg/kg,表示土壤中有效磷含量较高;P
1.3 降低农作物的质量与产量
在施用土壤肥料主要是为了促进农作物的生长,加强植物的光合作用和碳水化合物的合成与运载,促进氮元素的代谢,提高农作物的抗逆性,进而提高农作物的产量与质量,这一目的是建立在科学合理施用土壤肥料的基础之上才能够达到的。如果在农作物生产过程中没有科学的施用土壤肥料,将会导致反作用的产生。如:过多施用土壤肥料将会导致植物提前发育,其茎叶出现早衰的现象,进而影响农作物的产量和特性(如:施用过多的磷肥,将会导致蔬菜中纤维的含量增加,烟草植物的燃烧性质的功能变差等后果),土壤肥料的浓度过高会导致种子燃烧、伤害幼苗的后果,进而不利于农作物的产量和生长(如:对农作物施用过多的氮肥,将会导致农作物贪青晚熟、易受到虫的毒害,进而降低作物产量)。
2 土壤肥料科学施用的方法分析
2.1 有机肥的科学施用
对有机肥的科学施用方法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实施:对牲畜类粪尿有机肥的科学施用。如:在猪粪有机肥中的N、L、K等有机物含量较高,其腐烂后可以适应各种性质的土壤,尤其是排灌性好的热潮土壤。然而,牛粪有机肥的养分含量相对较低,因此,在施用牛粪有机肥的时候应该将其晒干,并加入适量的草木灰,进而提高牛粪肥的养分;绿肥是指将植物的嫩茎叶埋在土地中,通过发酵分解产生的肥料。绿肥不仅可以增强土壤的养分,充分溶解土壤中难以分解的养分,促进农作物对土壤养分的吸收,还可以促进土壤中微生物的活动。在施用绿肥时应该根据农作物对土壤养分的需求、气候等来确定使用量,通常每667m2土地可以施1000~1600kg的幼苗,这就能够满足农作物对土壤养分的需求了;堆沤肥主要是将秸秆、草皮等有机肥和一些人的粪便或者是牲畜的粪便混合,将其堆积腐烂制定营养分成较高的有机肥,通常都将这种肥料作为底肥来使用。
2.2 科学使用化肥
化肥主要有化学方法来研制而成的,在施用化肥的时候应该注意以下2个方面:避免单一、盲目使用化肥。在施用化肥时如果没有严格控制好使用量,不仅能够产生土壤土质比较板结,使土壤的结构被破坏,还能够降低土壤的生物活性。化肥中含有较高的无机盐,如果在比较干燥和少雨的环境下,大量的使用化肥将会降低土壤的肥沃程度,约束农作物的生长,严重影响农作物的产量和质量;平衡施肥。在对农作物进行施用化肥时,必须要先了解土地的性质,明确土壤中缺少哪种营养物质,农作物需要什么营养之后再进行施肥。也要检测土壤和作物的需求,在掌握如何对土壤提供化肥和肥料的释放的有关特点之后,对化肥的种类进行选择,进而合理的进行调配,最终做到科学的施用化肥。
3 土壤肥料的推广分析
在农作物生产过程中,土壤肥料是促进农作物生长的必要途径,但是近年来在我国农作物生产中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在土壤肥料的生产过程中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且在施用的过程中也存在不科学的施用方法。传统的土壤肥料结构是由土壤肥料的生产商决定的,在农业生产过程中施用的化肥只有通过品种和品类来进行分配,进而达到科学合理施用土壤肥料的目的。然而在形式下,农业生产过程中针对土壤肥料的推广,应该与时俱进,跟着市场经济环境和农业生产的需求,采用高科技术来指导、亲自示范来指导、电话热线的咨询服务、高科技术下乡、培训班、电视广播广告来宣传等多种方式,与农业生产过程中的农民亲密和近距离的接触,并帮助农民来解决土壤肥料施用时存在的问题。如:积极推广“配方肥”下地、“示范样板”进村、“关于测试土地和农作物的信息卡”宣传、“培训班”等的形式来进行土壤肥料的推广。
4 土壤肥料推广过程中面临的主要挑战
4.1 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产生的影响
随着社会市场经济的快速增长,农民的主体地位得到了明显的展现,大部分农民提高了其自主经营的意识,农民既是农业经济经营的主体,又是农业的生产过程中的主体。因此,在新形势下,针对土壤肥料的推广工作应该遵循市场经济的有关规律,尊重农民的自主经营权力,提高农民对土壤肥料施用和新技术的认识,正确引导农民在生产过程中对土壤肥料的施用,进而达到推广与农民需求相一致。
4.2 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产生的影响
自从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来,对我国农产品的质量要求越来越高,由于农产品的市场由国内市场向国内和国际市场转变,这就对加大了对我国农产品的需求量,然而,土壤肥料是影响农作物的产量和质量的关键因素。因此,加强我国的土壤肥料的推广工作是目前热点讨论的话题和重要任务。
4.3 新时期的农作物的经营方式产生的影响
新时期农作物的品种、品质结构和产业结构都在发生着巨大的变化,施肥的方式也应该与时俱进,跟着时代的需求来进行有效的改变,进而使土壤肥料发生其在生产过程中的作用,促进农作物的稳定生长。在新形势下,我国农作物的经营方式也在发生着巨大的变化,即由资源、数量型向技术、品质型转变,也中转变方式要求在农作物生产过程中对土壤肥料的推广工作应该采用适应农业经营转变的方式。
参考文献
[1] 罗艳芹.土肥技术推广中应解决的几个常见问题[J].中国新技术新产品,2014(17) .
[2] 崔兴华,刘鹏.土肥基础对持续发展农业的重要作用[J]. 科技致富向导,2014(06) .
退学费范文4
教育部部长周济说,各地在实施这个办法时,关键是要把握以下四点:
一是义务教育由各级政府负责,不收取学费,可收取适当的杂费,学校可以代收课本费。
二是收费标准由省级人民政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城乡之间和地区之间可以有所不同。各地要按照《价格法》的有关规定,通过召开听证会、座谈会等形式实行民主决策。
退学费范文5
一个靠自筹款项20万元建起的养鸡场,怎样在短短的十多年时间里,发展成为集房地产开发、基建、信用担保、农贸、养殖等产业于一体的现代化大集团?这与一位当年20岁刚出头,有着远见卓识的年轻人是分不开的,他就是三强集团董事长王尚新。他坚持科学发展,心系家乡建设和社会福利事业,带领百姓共同致富,最终成就了今日企业的辉煌。
1994年,20岁刚出头的王尚新是一名给养殖专业村送砖的运输工,每次送砖的时候,他都会到鸡舍里转一转,认真的学习养鸡知识,当得知当时每只蛋鸡年获利可达30元时,他萌生了经营养鸡场的想法。说干就干,他很快便承包了村东头的50亩荒地,通过求亲靠友,自筹20万元建起了鸡舍,并购买了1.6万只蛋鸡,建起了尚新养鸡场。凭借他和家人的努力,在第一年就收回了投资成本,吃到甜头的王尚新决定投资新的养殖领域。1996年,王尚新筹款100万元开始了自繁自育的封闭式养猪,当他准备在养殖业大显身手的时候,意外发生了。由于源头厂家提供的种猪属于近亲繁殖,他养猪场繁育的仔猪变成了“残疾猪”,这让他一年就损失了70多万元。这让王尚新开始重新思考养殖问题,除了重新寻找有实力的种猪供应商外,他多次去北京、天津等地学技术,请专家。1997年,他和北京昆鹏集团实现了合作,得到了昆鹏集团专业技术人员的支持,使养猪场获得了丰厚的利润。村民目睹了王尚新的成功后,纷纷投资养殖业,王尚新一方面帮村民盖鸡舍和猪舍,一方面将科学的养殖技术传授给大家,还为村民解决了很多资金和销路问题。
随着养殖场步入正轨和香河县城日新月异的变化,1998年,王尚新决定注册成立城镇房地产综合开发有限公司,凭借“以信取人,微利销售、建一片楼,交一方朋友”的建房理念,他很快接到了原向阳院平房改造工程。一年后,一万平方米的住宅楼和八千平方米门面全部竣工,凭借优质的工程质量和低廉的价格,很快就被抢购一空。随后,越来越多的开发项目让他的房地产雪球越滚越大,多项建筑获得示范小区称号,其中,建筑面积25万平方米的欧陆豪庭住宅小区因工程质量好、配套设施全、地理位置优越等优势,被中国基本建设优化研究会评为“人居环境优化示范小区”。在发展房地产的同时,王尚新积极参与香河县的基建事业。2000年,在香河县县委、县政府决定实施集体供暖工程之际,王尚新主动请缨,为政府垫资850万元,首先进行了迎宾路供暖站的建设,供暖面积达到15万平方米,在2001年的二期供暖工程中,再次主动垫资3000万元。为了保证按时供暖,王尚新和施工队同吃同住,亲临施工现场督查,最终实现了新增40万平方米供暖面积的按时供暖,并于2002年,将热力公司移交给新组建的热力公司经营,最终协助县委、县政府完成了这项民心工程。2002年,为了让香河县人民能吃到洁净的自来水,王尚新主动配合县政府投资新建水厂,并接受了原自来水公司67名在职及下岗职工。在他的监管下,不到十个月的时间,总投资2亿元的自来水厂提前一年完工,日供水量达到3万吨,供水管道大部分使用的是球磨铸铁管,其使用年限长达100年。王尚新在抓好硬件设施的同时,没有对软件建设放松,他和企业领导班子制定了供水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并向社会承诺,保证供水量和供水质量,合理收费,在接到维修电话后,20分钟赶赴现场处理问题。同时,王尚新在县委、县政府的主导下,为外来高新企业提供低租金的厂房,为招商引资敞开了一条“筑巢引凤”的新路子。通过十多年的努力,三强集团已发展成为包括房地产综合开发有限公司、建筑工程公司、三强水厂、三强热力公司等十多个经济实体的大集团,实现了“乌鸡变凤凰”的华丽变身。
王尚新凭借突出的成绩,多次受到上级有关部门的表彰和嘉奖。其中包括:2000年,被县委、县政府授予“十大杰出青年”称号;2002年,被市委、市政府授予“十大优秀青年”称号;2003年,被、国家农业部授予“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称号;2006年被市委、市政府授予“社会主义建设者”称号等。王尚新靠满腔热血,造福乡里,回报社会,几年来,他上交税金高达2亿多元;为家乡建校舍、安变压器、挖排灌渠、铺砂石路等社会公益事业捐款达150余万元;在自己的企业中,安置下岗职工200多人,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1500多人;2003年,为配合县委、县政府“村村通自来水工程”的实施,他捐款15万元,为村里打了自来水井,铺设了供水管道,使乡亲们喝上纯净的自来水;为响应各级政府提出的把五保户供养纳入重点项目工程的号召,王尚新为香河县三个敬老院捐赠彩色电视机150台;在救助孤儿献爱心的活动中,他一次性捐款10万元;在举国上下抗击“非典”的战役中,王尚新一次性捐款10万元,汶川地震王尚新捐款捐物合计款项90多万元……
科学发展助推企业腾飞,爱心奉献服务家乡人民。三强人在董事长王尚新的领导下,怀着一颗感恩社会的心,不断追求卓越,创造新辉煌。
退学费范文6
关键词:信息质量;高校收费;收付实现制;权责发生制
中图分类号:G647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7)06-0069-02
随着高校的收费标准提高,高校的招生规模扩大,教育收费所占的比重不断增大。在国家对普通高校的财政拨款不大幅增加的情况下,高校的教育经费对学校正常运转具有决定性的作用。而高校收费具有季节性特征,在每年秋学期开学时一般会收到一学年学费的70%左右,在每年11月份国家生源地贷款到账时会完成80%以上的收费任务,而一个学年的正常教学期间是10个月,如果只用收付实现制会计核算方式就会导致前3个月确认了80%以上的收入。这样对高校的教育经费收入核算已不能适应高校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的需要,为了客观真实地对收费信息进行核算,引入权责发生制会计核算方式,科学、合理地设置科目进行核算,为高校学费管理提供有效决策数据。高校的学费收入又是高校教育收费的最重要组成部分,本文通过举例说明高校学费收入核算在不同的核算方式下所提供的信息|量高低以及对管理者的有用程度,为高校会计制度的修订提供参考。
一、收付实现制核算方式
根据《高等学校会计制度(财会[2013]30号)》,现行会计核算方法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学校收到学生交来学费时,按照相应项目来记账,分别涉及:应缴财政专户款(学费)、银行存款、零余额账户、事业收入等,下面通过举例说明按照《高等学校会计制度》要求对高校学费收付涉及会计核算过程。
例1.某高校在2016年度共有生10 000人,学费标准均为6 000元/年。相关的收费信息如下:9月份有1 000人到该校的收费科现场刷卡缴费,2 000人通过网络缴费系统缴费,1 000人通过银行代扣成功缴费,当月上缴市财政;3 000人办理了生源地贷款,贷款金额于11月下发到该高校,高校于当月上缴市财政,余下学生在2017年才陆续缴费。9月底有100人办理退学,10月底有200人退学,11月底有200人退学,12月底有100人退学,根据以往数据估计2017年春学期还将有300人退学,假设以上学生均在开学时已经缴费。市财政根据高校的用款进度按月返还学费款,9月返还1 000万元,10月返还1 000万元,11月返还1 000万元,12月返还1 000万元,其余款项在2017年分批返还。
根据上述信息,2016年的账务处理如下(单位:万元)。
(1)9月份,通过刷卡缴费的由于学费直接缴到市财政局,刷卡时不做会计处理。
通过网络缴费和学费银行代扣部分的会计分录如下:
借:银行行存款 1 800
贷:应缴财政专户款――学费 1 800(3 000×0.6)
上缴财政户时:
借:应缴财政专户款――学费 1 800
贷:银行存款 1 800
收到财政返还款项时:
借:零余额账户1 000
贷:教育事业收入――学费 1 000 (10―12月收到财政拨款时处理相同)
办理学生退学时:
借:应缴财政专户款――学费 54(100×0.6×9/10)
贷:零余额账户 54
(2)10月份会计核算如下:
办理学生退学时:
借:应缴财政专户款――学费 96(200×0.6×8/10)
贷:零余额账户 96
(3)11月份会计核算如下:
收到生源地贷款时会计处理
借:银行行存款 1 800
贷:应缴财政专户款――学费 1 800 (3 000×0.6)
办理学生退学时:
借:应缴财政专户款――学费 84(200×0.6×7/10)
贷:零余额账户 84
上缴财政户时:
借:应缴财政专户款――学费 1 566 (1 800-54-96-84)
贷:银行存款 1 566
(4)12月份会计核算如下:
办理学生退学时:
借:应缴财政专户款――学费 36(100×0.6×6/10)
贷:零余额账户 36
从以上核算过程来看,这里面存在几个问题:问题一,我们的会计账上并不反映欠费学生信息,学校欠收的学费并没有体现在资产负债表上,导致报表信息不全。问题二,财政应返还学杂费款不能在账面上体现,不用考虑是否属于本期的收入,也不用考虑上级财政部门应该返还多少学费或者何时返还,对于应返还的款项只是一笔糊涂账,现实中财政往往是按照用款单位的进度进行核拨经费,这样无法从高校报表中反映出实际返还情况。由于收费方式多样性,难以跟财政及时核对,影响了会计报表真实性。问题三,我们收到学生的学费一般是以年为单位收取,而我们的教学活动(提供劳务)是按月进行,这样会导致秋学期开学时收入特别高,而会计期间是以1月1日至12月31日,导致次年的1―8月无收入或者只有很少的收入,与支出进度不配比。
通过以上的分析,由于收付实现制的固有限制,无法与业务的实际进度来确认收入,违反了会计信息的客观真实性要求,为了提高会计报表信息的质量,我们引入权责发生制来进行会计核算。通过权责发生制的配比性对高校学费收入的重新考量,为管理者提供更高质量的会计信息。下面是以权责发生制方式来核算学生收费及退费过程。
二、权责发生制核算方式
例2.续用例1资料。在这里需要增设“待财政专户返还款”这个资产科目,同时通过“应收账款”科目来核算整个应收学费款(单位:万元)。为便于比较,会计处理从2016年9月核算到2016年12月。
(1)9月会计分录如下
按照实际人数确认学费收入:
借:应收账款――学费600 (10 000×0.6×1/10)
贷:教育事业收入――学费 600
通过网络缴费和学费银行代扣部分的会计分录如下:
借:银行行存款 1 800
贷:应缴财政专户款――学费 1 800(3 000×0.6)
上缴财政户时:
借:应缴财政专户款――学费 1 800
贷:银行存款 1 800
同时确认财政应返还学费款项:
借:待财政专户返还款 2 400(4 000×0.6)
贷:应收账款――学费 2 400(相当于多收了学生的学费款,形成一项负债)
收到政返还款项时:
借:零余额账户 1 000
贷:待财政专户返还款 1 000(10―12月收到财政拨款时处理相同)
办理退费时:
借:应收账款――学费 54(100×0.6×1/10)
贷:零余额账户 54
(2)10月会计分录如下
按照实际人数确认学费收入:
借:应收账款――学费594 (9 900×0.6×1/10)
贷:教育事业收入――学费 594
办理学生退学时:
借:应收账款――学费 96(200×0.6×8/10)
贷:零余额账户 96
(3)11月会计分录如下
按照实际人数确认学费收入:
借:应收账款――学费582 (9 700×0.6×1/10)
贷:教育事业收入――学费 582
收到生源地贷款时会计处理:
借:银行行存款 1 800
贷:应缴财政专户款――学费 1 800(3 000×0.6)
上缴财政户时:
借:应缴财政专户款――学费 1 800
贷:银行存款 1 800
同时确认财政应返还学费款项:
借:待财政专户返还款 1 800(3 000×0.6)
贷:应收账款――学费 1 800
办理学生退学时:
借:应收账款――学费 84(200×0.6×7/10)
贷:零余额账户 84
(4)12月会计分录如下
按照实际人数确认学费收入:
借:应收账款――学费570 (9 500×0.6×1/10)
贷:教育事业收入――学费 570
办理学生退学时:
借:应收账款――学费 36(100×0.6×6/10)
贷:零余额账户 36
以上核算学费共计确认收入是2 346万元,是根据教学服务过程来进行确认的,比收付实现制确认的4 000万收入更加符合实际情况。根据学生缴费及退费抵消后,“应收账款”出现贷方余额为1 584万元,反映了学校预收了学生的学费,是一项负债,如果学生中途退学学校只应把未确认收入部分剩余款项退还给学生,只是负债的减少,并不影响学校已确认的收入,这比起现在《制度》上的规定更具有合理性。“待财政专户返还款”出现借方余额200万元,是因为财政未足额返还上缴学费金额。而通过增设“待财政返还专户款”这个会计科目来进行核算,可以在会计报表上体现出财政应返未返款,更有利于跟财政部门对账。
总之,运用权责发生制可以使高校从会计报表上完整地反映学费的已收、未收等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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