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音新闻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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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音新闻

录音新闻范文1

一、现代银行监管与改进商业银行信息披露的必要性

1.银行监管方式改变对商业银行信息披露的要求

商业银行属于高负债行业,而且资金大部分来源于存款人;更重要的是,商业银行在一国金融体系中居于举足轻重的地位,具有极强的外部性。因此,各国政府历来均对商业银行实施较严格的监管;同时,也出于担心披露充分的信息(尤其是不良信息)可能对银行体系的稳定及公众对银行业的信心产生不利影响,各国政府对商业银行的信息披露要求一般低于其它企业。然而,近年来这种趋势正在发生转变。

20世纪90年代以来,由于金融全球化、自由化的进程越来越快,金融创新迅猛发展,银行监管者越来越感到仅依靠传统的监管措施来维护银行业乃至金融业的安全和稳定有点力不从心,而借助市场的力量已受到各国银行监管者越来越多的认同和重视。也就是说,政府在对商业银行实施严格监管的基础上,通过商业银行向社会公开披露有关信息,有利于商业银行的管理层审慎经营,尽可能实现安全、稳健和高效。与此同时,巴林银行事件乃至东南亚金融危机的爆发也表明,会计透明度不高是金融危机爆发的重要原因之一,传统的银行监管技术和方法已难以应付变化莫测的市场风险,除了要设计和采用更为先进的以风险为基础的监管措施以外,必须提高透明度。当然,披露不利信息固然会令人感到不安,但在监管措施越来越健全,公众逐步成熟的情况下,发挥市场约束的力量弥补银行监管不足已成为银行监管部门的明智选择。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1997年9月在《有效银行监管的核心原则》中对银行机构的信息及披露就提出了较具体的要求,在1999年6月的《新巴塞尔资本协议》(草案第一稿)和2001年的《新巴塞尔资本协议》(草案第二稿)中(计划200年在十国集团范围内开始实施),进一步将维护银行业安全、稳健的总体框架描述为“三大支柱”——银行监管、市场约束、资本充足率,明确指出市场约束是有效银行监管的必要补充。而市场约束作用的有效发挥有赖于市场参与者能及时获得有关银行风险及财务状况的信息。因此,改进商业银行信息披露、提高透明度已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

2、良好的信息披露是进行有效监管的基础

改进信息披露是在银行监管方式改变后,实现有效监管的必要补充;同时,良好的信息披露本身也是进行有效监管的基础。对银行监管当局来说,其监管所需的信息绝大部分是来自于商业银行的财务信息。如美国三家联邦银行监管当局使用的“统一金融机构评级系统”(即CAMELS评级系统)中的大部分属于财务信息内容,而且CAMELS评级系统所需的信息大部分也通过商业银行对外披露的财务报表取得。因此,财务信息是否全面。真实,在很大程度上将影响监管当局的监管效率,只有商业银行进行良好的信息披露,监管当局才能够及时、准确地发现商业银行的经营风险,有关监管措施才能及时到位;相反,如果没有一套有效的信息披露机制,银行监管当局也将难以取得真实可靠的监管信息。因此,良好的信息披露制度为银行监管提供一种有效的手段。

这一点,对我国目前的银行监管更有现实意义。长期以来,“商业”银行作为行政单位管理,尽管近几年已有所改善,但由于受各方面因素影响,商业银行在报送有关监管报表,特别是有关财务数据时,还难以满足监管的需要。特别是随着我国金融改革的不断发展和适应加入WTO的需要,银行监管必须改变监管理念和监管方法,要从目前的“严进党管”(重审批、轻管理)向“宽进严管”转化、从目前以“风险查处”为主向以“风险评价”为主转化、从阻碍金融创新向促进金融创新转化,等等。要实现我国银行监管理念和监管方法的根本转变,提高监管效率,更有必要取得及时、充分、可靠的信息,因此,有必要借鉴国际先进的信息披露方式,完善我国商业银行信息披露制度。

3.改进商业银行信息披露是促进银行业安全、稳健和高效的重要措施

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在1998年9月的《增强银行透明度》研究报告中指出:公开披露可靠与及时的信息,有助于信息使用者准确评价一家银行的财务状况和业绩、经营活动、风险分布及风险管理实务。信息使用者通过了解、评价商业银行披露的信息,将会在以下方面发挥作用,从而促进银行业安全、稳健和高效:(1)可最大限度地降低道德风险,促进商业银行稳健经营;(2)通过优胜劣汰机制,促进银行业竞争,提高资源配置效率;(3)如果将更多的控制权交给市场,可降低监管的社会成本;(4)由于市场是一种潜在的、持续的、不受外部力量控制的监督,当银行的风险度提高时,市场的反映可能会比监管者更迅速、及时。

二、我国商业银行信息披露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我国,由于长期在计划经济体制下,银行扮演的是一种政府机构或准政府机构的角色。自20世纪70年代末进行金融体制改革后,我国银行体系逐步形成,直到1995年《商业银行法》颁布,四大专业银行才开始转制为国有商业银行,按照商业银行运作模式经营(但其与政府或国有企业之间的关系并没有完全理顺)。在这样的背景下,商业银行难以真正感受到来自市场的压力而自愿公开披露信息;另一方面,由于历史的原因,国有商业银行累积了大量的不良资产,也不敢向公众披露真实的信息。此外,我国虽然没有建立存款保险制度,但是有国家的信用作担保,存款人对银行的财务风险关注不够。这便造成一方面银行不愿也不敢公开披露信息,另一方面公众也不关注银行披露信息的局面。近年来,随着商业银行市场化程度的提高和上市银行的增加,一些商业银行为改善自己的形象,也不同程度地披露一些信息,但从总体上看,所披露的信息仍有很大的局限性。具体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信息披露不规范

信息披露不规范,主要表现在长期以来商业银行没有规范的信息披露制度,直到1995年才在颁布的《商业银行法》第56条中规定:商业银行应当于每一会计年度终了三个月内,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公布其上一年度的经营业绩和审计报告。至于公布的格式及公布的对象、范围等均未作明确说明。到目前为止,对非上市商业银行来说,主要由于信息披露制度的缺陷,在披露的内容、方式等方面不规范。不过,可喜的是,为满足上市银行信息披露的需要,近年来,证监会颁布了《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2号)一商业银行财务报表附注特别规定》和《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7号)一商业银行年度报告与格式特别规定》、财政部于2000年下发《关于印发<公开发行证券的商业银行有关业务会计处理补充规定>的通知》和2001年颁布的新的《金融企业会计制度》等,这些规定为上市银行信息披露提供了明确的规范。

2.信息披露不统一

信息披露不统一,主要表现在:(1)对非上市银行,是否对外公开披露信息由银行自愿,造成实际情况是有的银行披露了、有的则末披露,不利于信息使用者的全面比较与分析;(2)自愿披露信息的银行,因无统一的披露规范,其披露的格式、内容等不统一;(3)上市银行与非上市银行执行不同的会计制度(非上市银行仍执行1993年颁布的《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及有关规定,上市银行则执行2001年颁布的新《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及有关规定,新、旧《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差异较大),相同业务采用不同的会计处理,其信息差异较大,另外,对上市与非上市银行的信息披露要求也不一样;(4)上市银行之间披露的信息也存在不统一现象,如目前已上市的四家银行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界定、呆帐准备金计提比例和计提范围等就存在不完全一致的地方。信息披露的不统一,不利于信息使用者(包括银行监管者)的分析、评价。3.信息披露不充分

按照国际会计准则和巴塞尔委员会的有关规定,银行财务报表的使用者关心银行的变现能力、偿债能力和收益能力,并关心与资产负债表中确认的资产和负债有关的风险,以及与资产负债表外项目有关的风险。从我国一些商业银行目前所披露的信息看,若与巴塞尔委员会的要求及金融市场较发达国家的商业银行信息披露实践比较,我国商业银行信息披露在总体上存在披露不充分的状况,其主要表现在:

(1)风险信息披露不充分。在商业银行信息披露中,风险信息是最为重要的。从巴塞尔委员会提供的披露建议看,银行应披露的风险包括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等。对这些风险的披露,既要有定性信息,也要有定量信息。但从我国商业银行所公布的信息看,对风险信息的披露存在不充足,即使是上市的商业银行,其公布的财务报告中,定性风险信息披露较多,定量信息揭示不够。

(2)资产负债表外项目的披露不充分。表外项目主要有或有负债、承诺、衍生金融工具。银行为了规避风险或逃避规制,表外业务日益膨胀,其在给银行带来巨大利益的同时也给银行带来了巨大的潜在危机。由于金融工具的复杂性、多变性,关于金融工具的确认、计量、列报一直是令会计界棘手的问题,在立项近10年后,国际会计准则第39号(IAS39):金融工具的确认和计量于1998年才。随着IAS39,一些发达国家和地区都在逐步遵照执行,如香港金管局的财务资料披露指引中不仅要求银行列示这些表外项目的合约或名义金额,而且要求披露与这些表外项目有关的风险大小,特别要求列示与之相关的信贷风险加权总额及其重置成本总额。我国目前关于金融工具(包括衍生金融工具)等表外项目的披露规定还不全面,难以反映银行因此可能承受的风险和损失。

(3)缺乏关于会计政策等详细附注信息。银行财务状况和财务成果可能会由于银行采用不同的会计政策而产生很大的差异。为使信息使用者更好地理解财务信息,披露会计政策、对报表的有关项目进行必要的附注说明是非常必要。从我国目前的情况看,一些重要的会计政策,如呆帐准备金提取、应收利息及利息收入的确认等在上市与非上市银行之间都不一样;还比如由于这几年会计政策变化较频繁,而会计政策改变对银行的财务信息影响也较大。如果不对这些政策的差异及政策变化的影响进行较详细的披露,信息使用者就很难准确把握银行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风险情况。目前,我国商业银行报送的会计报表中,虽也有会计政策的内容,但是大多仅停留在一般层面上,末能提供针对银行特殊业务有意义的信息。会计报表附注对理解财务报表也非常重要,从总体上看,上市银行附注信息披露相对较好,非上市银行附注信息披露不够充分。

4.信息披露失真

近年来,会计信息失真是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在银行业也同样存在会计信息失真的现象。从目前的情况看,这一问题已有所改进,但仍然不同程度地存在。

总之,我国商业银行信息披露与现代银行监管要求相比还存在很大差距。随着我国金融市场的不断开放,银行竞争的加剧,银行监管方式改变,改善我国商业银行信息披露已势在必行。

三、改进我国商业银行信息披露的基本策略

我们在强调改进商业银行信息披露、增强信息透明度的同时,也必须考虑到商业银行的特殊性、考虑特定时期的金融市场环境,认真分析商业银行信息披露的效用和充分信息披露(尤其是不良信息)可能产生的负面影响。首先,必须考虑充分披露的不良影响。在我国目前的情况下,长期以来,由于银行积累了很多不良资产、风险管理手段落后、盈利能力较弱等诸多问题,若在信息披露上操之过急,可能会影响公众对银行的信心。其次,应考虑信息披露的效用。从本质上说,完善信息披露是为了增加市场约束,促进银行监管,但我国目前的金融市场还不够发达,通过市场约束对促进监管的作用可能不会很大,因此,我国目前还不能夸大公开信息披露对促进银行监管的作用。

基于上面的分析,笔者认为,我国商业银行信息披露的改善,必须采用分步推进的策略,即在逐步完善公开信息披露的同时,重点加强监管信息系统的建设;在一段时期内,以完善监管信息系统为主体,最终实现商业银行公开披露信息,使之成为有效银行监管的补充。具体可分为以下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解决信息披露的规范、统一与真实的问题

这里所讲的“规范”并不是指要求所有的商业银行都按照规范的要求对外公开披露信息,而是指建立一套适合我国金融市场发展状况和银行监管要求的披露要求,使商业银行在进行信息披露时,有“规”可循。

所谓“统一”,是指无论国有商业银行,还是非国有商业银行;无论上市银行,还是非上市银行,均应采用统一的会计制度和信息披露制度。一般而言,上市公司与非上市公司可分别采用不同的会计制度和信息披露制度,但银行是一个特殊的企业,在一定程度上,银行的债权人(主要是存款人)和投资者(股东)是同等重要的,即使是一家非上市银行,其存款人同样应该了解银行的财务状况和风险管理等情况。即使在目前的状况下,非上市银行还没有必要对外公开披露信息,但采用统一的会计制度还是必要的;另外,对银行监管者而言,为便于比较分析,进行有效监管,更有必要使它们采用相同的会计制度,在报送的会计报表格式、内容等方面应该一致。

“真实”是保证会计信息有用的基础,如果所披露的信息不能做到真实,披露再多的信息也毫无价值。

在制定规范、统一的信息披露制度时,应广泛吸收相关机构、团体的参与,特别是银行监管机构和商业银行界的有关人士。因为他们具有行业专业知识,其对本国(或本地区)商业银行发展水平及其面临的问题最清楚,也最具有发言权,他们在改进信息披露方面的贡献会使银行业系统增加透明度的成本最小化,并加速披露标准的一致性(巴塞尔委员会,1998)。

第二阶段:借鉴公开信息披露,完善我国银行监管信息系统

由于考虑到我国目前的具体情况,笔者认为暂时不宜对外充分披露信息(已上市商业银行除外),特别是一些敏感信息。但是,从监管当局的角度看,完全可以借鉴公开信息披露的做法,以此来完善监管信息系统,提高监管水平和监管效果。现代银行监管离不开良好的监管信息系统。银行监管信息系统包括指标体系的设计、指标数据的取得与验证、数据的加工与处理、数据传输等多方面内容,其中,指标体系的设计和数据的取得与验证至关重要。从美国银行监管信息系统建设的经验看,商业银行对外信息披露的内容是构成银行监管信息来源的重要组成部分。美国的经验值得我们借鉴,尽管目前我国还不能要求所有商业银行对外公开披露信息,但我们可以按照商业银行对外信息披露的内容、格式等及银行监管要求的其他信息,要求商业银行向监管机构报送会计报告及有关报表,为建立和完善我国银行监管信息系统提供支持。

录音新闻范文2

关键词:金融危机物流银行业务创新

当前,全球金融危机的影响已触及我国实体经济,作为我国重要金融创新业务的物流金融,物流银行业务同样受牵连。随着全球金融危机的不断蔓延,物流银行业务开始面临越来越多的挑战。中国

物流业是现代产业经济的“晴雨表”,金融危机使我国物流行业的业务量明显下滑,对物流企业造成较大影响;对于以外贸物流行业为主的企业造成的压力很大;许多以航海运输、航空运输、铁路运输、汽车运输方式进行物流的企业面临着破产。这种影响会随着金融危机在中国的不断渗透而变得更加严峻,整个行业前景不容乐观。银行放贷需要抵押,物流企业的资产大多是仓库、车辆等,银行不承认这些能做抵押,因此物流企业贷款难。在目前这种经济不景气导致业务量锐减的背景下,企业亟须资金支持。

物流银行作为近期兴起的一种重要金融创新业务,通过银行与物流企业的合作,主要以供应链上的动产担保为依托,给供应链提供融资服务,有助于提升供应链整体的运作效率。发展物流金融创新,还可以改变银行担保贷款集中在不动产领域的状况,对降低金融领域的系统性风险也具有重要意义。因此,金融业与物流业应以创新为契机,才能实现双方的“共赢”。

物流银行的产生

物流银行也称为“物流银行质押贷款业务”,是指商业银行以市场畅销、价格稳定、流通性强且符合质押物品要求的商品质押作为授信条件,运用物流商的物流信息管理系统,将商业银行的资金流与物流商的物流有机结合,向客户提供集融资、结算等多项服务于一体的综合服务业务。因此,物流银行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单纯的金融服务抑或物流服务,而是将两者有机结合的一项综合服务。物流银行以商业银行与物流商两个支点,为商贸公司架起了资金融通的大桥。

当前金融机构面临的竞争越来越激烈,金融机构创新意识增强。为在竞争中获得优势,金融机构,比如银行,不断地进行业务创新,这就促使了物流银行的诞生。物流银行是在运输与库存过程中,将凝聚在运输的资金剥离出来,让其“”流通,而没有占用生产资金,从而达到资金快速回笼,提高了资金利用率。相比较而言,引入物流银行的物流服务后,减少了资金占用,加快了资金流转,生产企业能用1元钱做10元的生意。物流银行可以帮助银行吸引和稳定客户,扩大银行的经营规模,增强银行的竞争能力;可以协助银行解决质押贷款业务中银行面临的“物流瓶颈”——质押物仓储与监管;可以协助银行解决质押贷款业务中银行面临的质押物评估、资产处理等服务。

物流银行表现为物流金融服务,其主要服务内容包括:物流、流通加工、融资、评估、监管、资产处理、金融咨询等。通过向企业提供“物流银行”的服务,构建相关的创新性金融产品,可以促进供应链上下游间的信息流与资金流的结合,有效简化付款流程;银行以供应链上核心企业未来的现金流量作为凭贷,从而降低向中小企业提供信贷的风险,因此银行便可向中小企业提供更优惠的利率,使其融资成本大幅下降。

物流银行的发展现状

物流银行发展起源于物资融资业务。金融和物流的结合可以追溯到公元前2400年,当时的美索布达米亚地区就出现了谷物仓单。而英国最早出现的流通纸币就是可兑付的银矿仓单。

(一)发达国家的物流银行业务

国际上最全面的物流银行规范体系在北美(美国和加拿大)以及菲律宾等地。以美国为例,其物流银行的主要业务模式是面向农产品的仓单质押。仓单既可以作为向银行贷款的抵押,也可以在贸易中作为支付手段进行流通。美国的物流银行体系是以政府为基础的。早在1916年,美国就颁布了美国仓库存贮法案,并以此建立起一整套关于仓单质押的系统规则。这一体系的诞生,不仅成为家庭式农场融资的主要手段之一,同时也提高了整个农业营销系统的效率,降低了运作成本。

(二)中国物流银行的发展

国内物流银行服务的推动者主要是第三方物流公司。物流银行服务是伴随着现代第三方物流企业而生,现代第三方物流企业业务更加复杂,除了要提供现代物流服务外,还要跟银行合作一起提供部分金融服务。在国内实践中,中国储运集团从1999年开始从事物流金融部分业务。物流银行给中国储运集团带来了新发展机遇,最近该集团公司总结了部分物流金融业务模式,并在集团所有子公司进行推广。据了解,“物流银行”在山东省最早的“样板”是烟台海通物流的一笔1500万元的仓单质押融资。近几年,“物流银行”被山东省物流企业所采用,目前中储青岛公司、中外运青岛公司、博远、环鲁、烟台海通、临沂立晨等公司也推出了物流银行业务。

物流银行业务的特征

物流银行业务的业务特征。物流银行业务是一般动产质押业务的升华,与一般的动产质押业务的业务特征相比,具有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远程化和广泛性的特点。

物流银行业务的信用特征。物流银行业务能为需要资金的企业提供数倍于原有交易规模的信用额度,这种业务模式具有信用放大效应。如果按照一般的物流银行业务中的保证金比率为1/3计算,对于一般的流通企业来说,物流银行业务可以使其销售额扩大了近50%,商品周转时间缩短1/3左右;如果整个销售网络全面采用物流银行业务,对于生产商来说,将使其整体销售额扩大50%左右。

物流银行业务的风险特征。物流银行业务的风险具有复杂性、多样性、难测量性和难控制性的特点。这主要是由质押商品的授信条件本身所决定的。

物流银行运营模式

物流银行运营要求银行针对现代物流运营的特点,提供相应的资金融通服务。物流银行业务主要包括以下模式:

(一)资金贷款融资

大型融资贷款业务。主要针对物流规划园区、基础设施投资或关键技术合作等与物流经营相关项目,提供技术性融资或大型设备租赁和技术参股;或采用票据性融资业务,使物流企业获得必要的资金来源。

中小企业融资贷款业务。物流银行针对中小企业缺乏固定可抵押资产的状况而设计金融综合业务。银行以市场畅销且价格波动小的物流产品质押为授信条件,并运用较强实力的物流公司的信息管理系统,将银行资金流和企业物流有机结合后向中小企业客户提供多项银行综合服务。一般最多见为融通仓业务。融通仓业务主要提供以质押物资仓管与监管、价值评估、公共仓储、物流配送、拍卖变现综合性物流服务。融通仓业务主要有仓单质押和保兑仓两种模式。

(二)资金结算业务

国内物流业务结算模式。资金结算是物流业最普遍的金融服务需求。我国现行的结算方式主要运用支票、汇兑、委托收款、托收承付、银行汇票、商业汇票、银行本票和信用卡等八种代表性的结算工具。

国际物流结算。物流金融业务延续了国际金融、国际贸易结算的传统做法,并在信息网络高速发展的今天,使之更加便捷、规范,成为实现物流全球化的有力支撑。银行为物流企业提供L/C(信用证结算)、T/T(现汇结汇)、D/P(付款交单)、D/A(承兑交单)以及多币种结汇、打包贷款等全功能贸易融资服务和非贸易国际结算服务。同时开办银行保理业务,主要包括关税保付保证、保释金保证、付款保证、为港口施工企业提供投标保函、履约保函、预付款退款保函等。

(三)银行保理业务

在物流银行服务成熟发达的国家和地区,物流业为保证资金及时安全回收、减少资金占用,需要银行提供与其贸易结构相适应的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及其它保证业务,主要包括关税保付保证、保释金保证、付款保证、为港口施工企业提供投标保函、履约保函、预付款退款保函等这些带有国际金融性质的物流银行服务产品。

(四)物流保险

供应链运行的各环节,无处不存在风险。物流保险作为物流银行的重要组成部分,涵盖物流供应链条各个环节,合理的规避物流风险的方案是保证物流供应链安全的必要环节,也是物流银行服务的重要职责。

物流银行发展的策略

导致全球金融危机的深层原因,还在于金融机构过度开展金融创新追求最大利益,而忽略了对相应风险的承担与控制。这实际也给物流金融创新以重要的警示:在金融创新过程中,如何有效监管金融机构的具体运作,促使其对业务风险进行识别及有效管理,至关重要。

(一)加强物流银行的风险管理

我国物流银行业务目前主要存在的风险包括:一是法律风险,主要是物流金融业务中的合约欺诈及质权是否成立的风险等;二是操作风险,主要是物流金融业务中质押物的管理等;三是信用风险,主要是借款企业的违约风险;四是市场风险,主要包括质押物的价格风险和变现风险等。全球金融危机爆发历程,彰显了从系统角度考虑金融创新风险管理的重要性。

(二)关注与控制物流银行新增风险

类似于住房抵押贷款,物流金融创新可以缓释信用风险,但同时又会增加一些新的风险,例如担保品价格风险、变现风险等,对新增风险的分析与控制是业务能否正常发展以及风险管理水平高低的关键,将最终影响银行资产的安全。

(三)利用金融衍生工具建立物流银行分散机制

物流银行应该利用金融衍生工具建立物流金融风险的分散机制,比如,构建担保池、应收账款资产池,促使物流金融资产证券化等,这些有利于将业务风险有效分散和转移,但在这一过程中必须注意金融创新与风险控制的平衡,即便在业务蓬勃发展时,实时的监管、贷款审核条件的严格遵守等等仍然需要,这也是全球金融危机给我们的一个重要启示。

(四)建立物流银行的保障机制

开展好物流银行业务,需要在银行内部确立和完善制度保障。首先制定科学的定价机制,其次制定独立的考核机制。再次建立专业的培训机制。最后制定快捷的信息传导机制。

另外,应该鼓励银行基于物流金融的风险采用内部评级模型来设置相应的资本金,确保银行的资本充足率,防止流动性问题产生。

现代物流一体化运作的每个环节都离不开银行服务的支持,同时银行本身也需要物流这个巨大的市场吸纳、消化金融资金,实现资金流的良性循环。在金融危机背景下银行业务的持续创新,对银行的资金营运和盈利能力提出了新的挑战。物流银行不仅成为中国经济发展的必要,而且正在形成巨大的市场需求。

参考文献:

1.唐少麟.发展物流金融.强化整合[J].中国国际物流期刊网,2007

录音新闻范文3

【摘要】层出不穷的环境问题令人触目惊心,人们对于企业的环境信息披露也越来越重视。当前,对企业环境信息披露的相关内容进行研究是十分有意义的。本文通过对环境信息披露影响因素的相关文献进行梳理,按照影响披露的主要外部因素与内部因素进行了归纳,对相关文献进行了述评。

【关键词】环境信息披露;外部因素;内部因素

一、引言

层出不穷的环境污染问题令人触目惊心,从哥本哈根气候大会到当今谈“霾”色变,人们对于环境问题越来越重视。我国政府近年来也开始重视环境信息的披露问题,并出台相关法律法规以促进企业披露环境信息。国内外学者对影响信息披露的因素展开了大量的研究,也得出了许多成果。具体而言,环境信息披露的影响因素包括内部影响因素和外部影响因素。

二、环境信息披露的影响因素

(一)内部因素

在研究影响环境信息披露的内部因素时,国内外文献的关注角度主要集中在公司规模与公司财务状况上,也考虑了企业环境这一因素。

从经验角度来看,公司规模越大,那么公司的信息披露状况也就越好。Brammer S,Pavelin S(2006)通过研究得出了公司规模影响企业环境信息披露水平这一结论。汤亚莉、陈自力、刘星等(2006)证明了上市公司资产规模、上市公司绩效与环境信息披露水平的关系是正相关的。

当前学者们对公司财务特征与环境信息披露的关系还存在不一致的意见。张俊瑞、郭慧婷等(2008)认为,规模越大、盈利能力越强的企业,往往更有意愿披露环境信息。何丽梅等(2010)以112家重污染上市公司2008年社会责任报告为样本研究得出了公司盈利能力、财务杠杆对环境信息披露的影不显著的结论。郑春美等(2013)认为财务杠杆与环境信息披露水平负相关,而盈利能力与之不存在相关性。

研究环境信息披露的学者大多选择了一些重污染企业作为样本,企业所处的环境对其环境信息披露有着重要的影响,许多学者都对此进行了研究,但所得出的结论并不完全相同。2010年之前的研究大多认为重污染企业信息披露的水平往往较高。王建明(2008)发现重污染行业的企业环境信息披露水平较高,而非重污染行业的企业环境信息披露较少。沈洪涛等(2014)以我国重污染行业2008到2010的数据进行实证检验发现:企业的环境信息披露与企业环境呈现出一种U型关系。即二者并不是单纯的负相关关系,在环境表现好的情况下,环境表现与环境信息披露的数量和质量呈正相关关系,在环境表现差的情况下,呈负相关关系。

(二)外部因素

在研究影响环境信息披露的外部因素时,国内外文献的关注角度主要集中在环境政策与制度、社会舆论影响上。企业追求经济利益时,往往会与社会利益发生冲突,受到来自外部的压力,使企业的环境信息披露发生一定改变。

根据学术界外部压力理论的解释,企业之所以会进行环境信息披露,是由于其所受外部压力导致的,国家颁布的环境政策和制度就是一种非常典型的外部压力。朱金凤和赵红雨(2008)以我国环保部等相关机构颁布的环境信息披露法规为切入点,发现国家所确定的法规执行时间与公司的环境信息披露程度存在一定程度的关系。王建明(2008)从法律和政府监管这两个角度进行研究,发现环境信息披露水平与企业面临的环境监管制度压力呈正向关系。毕茜,彭珏(2012)选取了重污染企业为研究样本,通过实证研究得出了环境信息披露法律法规的颁布及实施提高了企业环境信息披露水平这一结论。

近几年来,对于社会舆论与媒体关注度的研究日益成为热点。随着当前传媒的不断发展,信息媒介更为多样,舆论监督的力度不断加大。社会舆论与企业的媒体关注度越高,那么其受到外部环境信息披露的压力就越大。Rupley等(2012)研究发现,环境信息披露质量与媒体的负面环境报道有着紧密的联系,投资者往往受到负面的媒体报道影响。任月君,郝泽露(2015)从社会压力的角度入手,得出了舆论压力、制度压力以及社会声誉与环境信息披露质量显著正相关这一结论。

最近,国内对于影响企业环境信息披露因素的研究也有了新的关注点。毕茜,顾立盟,张济建(2015)考虑了非传统因素对环境信息披露的影响。文章探讨了非正式制度的传统文化和正式制度的环境制度对企业环境信息披露的作用,最后得出了环境制度及传统文化分别与企业环境信息披露水平正相关这一结论。

三、结论与启示

由于环境信息披露研究在我国起步晚,我国对环境信息披露影响因素的研究主要遵循国外的研究思路进行,选择的方法和研究工具也是借鉴国外的成果,得出的同类成果晚于国外数年。另外,国内文献对很多影响因素的研究都不够严谨和全面,也不够充分,选择的切入点往往是便于采集数据的或者可以量化的因素,对于一些因素比如企业环境,得出的结论也不尽相同。最后,我国在借鉴国外研究经验和成果的同时,一定要结合自己的国情,充分考虑我国政治、经济与文化制度带给企业的影响,在此基础上扩大研究广度和深度,为企业信息披露水平的提高提出切实可行的指导方案,同时也为环境的治理与改善提出新的思路。

参考文献:

[1]蒙立元,李苗苗,张雅淘.公司治理结构与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关系实证研究[J].财会通讯,2010(09):2023

[2]毕茜,彭珏,左永彦.环境信息披露制度、公司治理和环境信息披露[J].会计研究,2012(07):3947

[3]黄茜.环境信息披露:文献综述以及未来展望[J].国际商务财会,2014(3):8994

录音新闻范文4

【关键词】通信线路;质量问题;原因

1.我国通信线路建设存在的质量问题和原因

1.1一些建设施工单位的甲方意识的作祟

传统意义上,建设单位也被叫做“甲方”,工程建设的相关部门积极配合,通晓甲方的意图,实现甲方的投资目标,顺利完成建设任务也是没有问题的。然而因为残酷的市场竞争给甲方带来了巨大的压力,所以某些甲方无法正确对待目前的形势。其只是一味追求高效率,但是忽视了通信线路工程,譬如建设环境繁杂,建设周期较长,作业人员众多等其他因素的影响,于是出现了严重的“甲方意识”。甲方体现出的这种意识,只能给工程建设带来被动的局面,使得工程勘察设计的深度不够,施工过程的偷工减料,直接影响了建设工程的质量和进度。

1.2忽略材料的质量

随着通信行业得到迅猛的发展,很多通信器材提供商在获取巨额的利润的同时,基本上也忽视了对于通信器材质量的保障。很多通信器材提供商的产品质量参差不齐,给消费者带来了很大的经济损失。所以在这样的大的环境下,利用高效的方式减少材料的价格,从而降低通信整体工程的投入,是非常有必要的。一旦使用假冒伪劣通信器材,不单单给消费者带来不便,而且还给后期通信线路的维护埋下了祸根。

1.3施工等部门对通信工程质量的影响

当前,各大通信运营商之间的竞争激烈,都在加快各自的通信线路的发展和扩延,于是很多通信线路工程被外包给施工队进行。但是,由于在施工招标过程,以及施工队伍自身综合素质等等一系列的问题,导致施工队伍出现了严重的问题,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整体的通信工程建设的质量,也干扰了正常的通信线路建设秩序。

1.4工程监督部门的懒散性

随着通信线路工程规模的不断扩大,这几年来也参考国外,启用了监督体系。其主要的作用在于,对通信线路工程的进行全程的监督,保证通信线路工程的工期和质量。但是随着监督体系的不断发展,也存在了非常多的问题。譬如一些建设单位将工程进行外包给其他施工单位,以期来避免受到监督体系的监测;还有就是监督体系下,一些监督部门自身人员综合素质具有非常大的问题,而且监督部门自身的机构设置安排比较紊乱,有些监督部门的人员甚至都是临时雇佣的,完全没有这方面的能力。最终的结果就使得建设工程质量得不到保证。

1.5通信线路工程的程序紊乱

很多建设单位,为了能够图方便和节省资金,竟然违背正常的程序,先施工,然后再进行设计,以期能够减少整体工程的费用。但是一般情况下,这些工程非但无法节省成本,反而会带来非常多的繁琐的问题,给通信工程后期的质量埋下祸根。

1.6违规建设让工程质量显著下降

首先,电缆线交接箱出缆失误,落地电缆交接箱的出缆,必须把电缆利用交接箱基座,传输到水平保护管后,接着通过墙壁引上管出去。这是正常的程序,但是一些建设施工队伍,为了图方便,没有按照正常的操作程序来,而直接在箱体上进行打眼,把缆线抽出,这样给一些不法分子的破坏提供了可乘之机;其次是光缆接头处理不科学。光缆的接头是光缆线路工程中非常重要的程序,光缆接头盒必须放置在接近电杆的吊线上,同时光缆接头盒量变都要保持一定空间,作为光缆的预留,如果不采取这些措施的话,在以后通信线路的维护过程中,困难性非常大;再其次是路由选择的不科学。通信线路的路由选择科学与否,关乎着通信线路的安全稳固的运行。路由选择是通信线路勘察设计工作的关键,不仅要确保线路的安全,同时也要方便以后的维护。有的线路路由紧靠着10kV变压器,杆上还带有分线设备。还有就是品接杆的倒塌。品接杆的安装在杆路建筑中处于非常重要的环节,其目的在于对杆路起到一个加固的意义。有些建设施工单位,在具体的施工中,对于一些受到破损的电杆,直接进行忽视,仅仅只是在周围重新树立一根电杆把电缆进行挑起。这样不仅影响了通信线路工程的质量,而且还有可能给路过的行人造成生命安全。

2.提升通信线路工程质量的一些措施

2.1建设施工单位加强质量意识

对于通信线路工程来说,质量是摆在首位的要素。所以,这就要求建设单位必须要强化质量意识。这其中包含几种含义:首先要必须建立综合素质较强的工程建设管理队伍,培养团队意识;其次是必须要了解所有参与通信线路工程的队伍都是公平竞争,不能出现什么越权问题;然后也是非常关键的在于,单纯的认为器械设备比线路更重要。按照实际经验可以得知,如果线路没有充分的规划好,其出问题的频繁度比器械设备要高很多。因此,就需要建设施工单位提高质量意识,不管是通信线路工程的早期规划,直到线路工程的验收,都要严格仔细的按照有关程序进行,防止出现其他一些不必要出现的工程质量问题。

2.2健全工程项目招标工作

当前,我国通信基础建设工程的招投标工作已经有了非常高速的发展,也有了令人满意的成效。然而,招投标并不是带有非强制性的,所以很多建设单位把建设项目细化分为很多小工程,但不参与招投标程序,;另外还有一些工程虽然也参与了招投标,但是也只是单纯的走个过场而已,并没有实质性的内容。正是因为如此,建设单位必须不断健全招投标工作,利用公开公平的招投标,选拔一些资质良好的设计,以及施工等其他队伍,签约一些质量上优的通信器械设备供货商,确保通信线路建设工程的质量和进度。

2.3严格参照正常的工程程序完成项目工程

众所周知,在工程项目的建设过程中,只有科学合理的按照施工操作程序进行,才能够更好的保证工程的质量。因此,在通信线路工程建设的过程中,建设施工单位必须设立专门的机构,对施工建设过程中的每一个环节进行详细的检查,确保不会出现任何问题,并且要求施工队伍严格参照正常的工程程序完成项目工程,以期能够保证通信线路工程的质量。

2.4严格仔细做好通信线路工程的验收工作

毋容置疑,项目工程的工程验收将会是整个项目中最关键的一个细节,同样也是最关键的一道质量门槛。如果项目工程验收通过,这就表明该工程已经全部通过考核,全部合格,可以交付使用。但是纵观这些年来,很多建设施工单位并没有对项目竣工验收保持非常重要和严格的态度,有时候也是形式而已,同时在验收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无法很好的处理。有些建设施工单位,为了对付上面的检查,对验收文件进行作假,这样就会给项目工程的正常的运作,以及后期维护带来相当大的困难。因此,建设单位必须要对通信线路工程验收保持高度的关注,力争把质量问题降低在最低概率。

3.结语

综上所述,通信线路作为通信网络总体环节中非常关键的部分,其是信息传输的核心主体,如果项目工程建设质量出现问题,从一个方面来说,不仅制约了企业的工程管理,信誉度以及其他方面因素,给企业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同时也给消费者带来了极大的不便。所以,要想更好提升通信线路工程的整体质量,那就必须强化建设施工单位的综合业务水平,参照正常的工程程序完成项目工程,最终使通信线路保持流畅性。

【参考文献】

录音新闻范文5

科学引导创一流

该局将建设“学习型、创新型、发展型、和谐型”的供电企业作为发展的战略目标,将“固本强基、和合奋进、追求一流”作为企业愿景,制定了“夯实基础、注重内涵、突出亮点、创新特色、全面提升”的总体思路,为创建一流县供电企业奠定了良好基础。

文化引领新思路

该局坚持以人为本,将有为班子、满意班子、特色班子作为领导班子的共同愿景,始终坚持走文化引领思想、理念开拓思路、境界铸造内涵的道路,使全局上下形成思想上合心、工作上合力、步调上合拍、感情上合弦的氛围。制定了以创建学习型企业为抓手,培育优秀企业文化的重大战略决策,通过立制度、建文化、激励人等措施,全面提升企业管理水平,为企业发展注入活力。将企业长期积淀的“和合”思想融入到电网公司的企业文化体系中,进而培育出“人和心合、和衷共济”的和谐理念,“清醒有为”的工作理念,“同道为朋、和合制胜”的团队理念,“度电必争、不留遗憾”的营销理念,“以学育人、以制管人、以家聚人”的人本理念,“想干事、会干事、干成事”的人才理念……初步建立起独具南乐电力特色的“和合”思想体系,进一步增强了企业文化的穿透力、影响力和震撼力。

“三一”战略提境界

该局秉承“以学育人、以制管人、以家聚人”的理念,以创建学习型企业为宗旨打造一所“学校”,以标准化体系建设为目标打造一支“军队”,以和合家园建设为主题打造一个“家庭”。通过企业文化建设,进一步夯实了员工的思想基础,营造了“人心齐、合力足、干劲大、成效快”的建设氛围,达到了和心合力创一流,凝心聚力谋发展的思想境界。

标准建设夯基础

按照“横向协同、纵向贯通、整体协调、运转高效”的工作思路,该局积极加快标准化体系建设,对现有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流程进行梳理,共梳理出工作流程249个、管理标准171个、工作标准177个,初步建立起企业的基础资料体系、规章制度体系、标准管理体系和工作流程体系。从业绩分配、团队协作和个人贡献等方面实施精益化管理和考核,形成了凡事有章可循、凡事有人负责、凡事有人监督、凡事有据可查的管理机制。通过精益化考核,停电计划执行率由原来的60%上升到98%。自行开发的《目标管理与流程控制分析系统》,实现了精益化管理与考核的自动化、科学化、精细化。该局的标准化体系建设经验在第五届中国电力企业管理论坛上被广泛交流。

责任意识保安全

该局引导员工牢固树立“相互关爱、共保平安”的安全理念,强化“安全生产是我的责任”的意识,创新安全管理手段,培育安全文化。自行创作的两首安全生产歌曲被广为传唱,并将安全箴言制作成电脑屏幕保护程序,把安全责任意识根植到员工心中。建立健全32种应急预案处置机制,并经常组织应急演练和反事故演习。该局连年获省级安全生产先进单位称号,在国家电网公司农电安全座谈会上做了典型发言。

依法治企避风险

录音新闻范文6

关键词:信息披露;中国;上市公司

中图分类号:F831.5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09)21-0060-02

一、中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存在的问题

1.信息披露非主动性。目前不少上市公司把信息披露看成是一种额外的负担,而不是把它看成是一种应该承担的义务和股东应该获得的权利。特别是那些亏损的上市公司总是担心自己失去配股资格或将被停牌等。上市公司在其经营管理方面存在着较多的不愿让公众知道的负面信息,从而对信息披露产生一种回避的心理。

2.信息披露滞后性。会计信息披露的一个重要质量要求是及时性。时机一旦错过,信息的相关性也就大为降低以至毫无用处。上市公司有时由于担心其所披露的信息会影响股价,往往迟迟不披露公司的重大信息,从而造成信息的滞后。根据统计资料显示,超过80%的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在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报出,而在此之前,一些明智的投资者早已通过其他渠道获取到相当多的信息,做出了早于其他投资者的决策。这种会计信息披露的滞后性严重损害了其他投资者的经济利益,有悖于证券市场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3.信息披露含有虚假记载或误导性陈述。信息披露含有虚假记载是中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中最严重,危害最大的问题。普遍存在的虚假记载和误导性陈述是造成中国证券市场信息不对称的根本原因。信息的不对称状况十分容易引起价格操纵,造成证券市场供需双方的大量的非理性投机。一方面加大了证券市场的风险,另一方面直接损害了投资者的利益。例如,银广夏和蓝田股份等蓄意造假并进行虚假披露的行为,中小企业板的江苏琼花对国债投资的虚假披露的行为等均属此列。

4.信息披露含有重大遗漏。会计准则中明确规定,为使财务报表清晰和易于理解,必须提供必要的重要资料(包括财务信息和非财务信息),即会计信息必须具备完整性。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有的公司以自身利益为中心,报喜不报忧,对公司股票价格不利的信息或借故商业秘密没有披露或模棱两可,给一般投资者作出正确判断增加了难度。主要表现在:一是对关联企业间的交易披露不够充分;二是对企业财务指标的提示不够充分;三是资金投资去向及利润构成的信息披露不够充分;四是对一些重要事项的披露不够充分;五是借保护商业秘密为由,故意隐瞒企业重要会计信息。披露信息不充分较容易误导投资者,为投机者提供更多的机会。

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诸多问题的成因分析

1.内部因素――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天生有缺陷。公司治理结构的缺陷制约着信息披露的质量。中国上市公司多数是由国有企业重组后以募集方式设立,股权相对集中,形成普遍的“一股独大”现象。股权过分集中在国有大股东手中,会产生许多问题,如国有大股东和上市公司在人员、资产、财务上长期不分家,上市公司的资产得不到保证;关联交易盛行,内部人控制现象比较普遍;董事会缺乏独立性,监事会功能十分有限,难以形成有效的约束和制衡机制等等。像“ST棱光”、“ST猴王”、“济南轻骑”、“粤金曼”、“三九医药”等上市公司的大股东,都是利用他们对上市公司的控制权地位,假借各种名义,甚至利用编制虚假财务报告来占用上市公司的资金。在大股东眼里,上市公司成了他们自己的“提款机”,严重损害了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制度因素――对上市公司的监管机制不够健全。首先,监管力度不够。成本与收益的对比促使信息披露失真动机的形成。从理论上来看,只要有某种制度安排,能够使不真实披露信息行为的预期成本大大高于预期收益,就可以有效地抑制这些行为。“乱世用重典”,只有监管方加大处罚力度才能对信息披露不恰当的上市公司起到有效的威慑作用。与其他新兴市场一样,中国的证券市场存在着监管体系薄弱、监管手段落后、监管人员不足的现象,因此,上市公司会计造假被发现的概率极小。此外,迄今为止,监管部门主要依靠行政处罚手段来打击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失真,对其直接责任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少之又少,民事赔偿更是微乎其微。因此,信息披露失真(造假)即使被发现,所付出的代价也是极其有限的。其次,监管体系尚不健全。“银广夏”造假事件触目惊心,在反思过程中,我们可以发现对监管的理解仍然停留在事后证监会的司法介入,在整个事件发生过程中,若能较早阻止或揭发造假行为,使市场的公正性和高效率得以体现,则可以有效遏制造假事件的发生。

3.审计因素――作为中介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行为的不规范。部分中介机构的违规执业行为影响了信息真实披露,甚至出现了注册会计师与上市公司串通作假以达到各自利益目的的合谋行为。在上市公司内部人控制现象普遍存在的情况下,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实权在管理层而不是股东大会,这种被扭曲的聘任制度往往助长了中介机构“拿人钱财,替人消灾”的心态。另外,由于存在经济利益、关联交易、自我评价和外界压力等因素的影响,中国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较低;注册会计师事务所规模较小,法律责任偏轻,注册会计师的专业胜任能力、道德水准、职业判断能力偏低等都助长了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的不规范。

4.社会根源――全社会诚信体系的缺失。克鲁格曼在《萧条经济学》中指出,目前经济制度唯一不能解决的就是道德风险问题,发展越快的国家制造道德风险的空间越大。从博弈论的观点来看,诚信实质上是博弈参与方为长远利益而牺牲眼前利益的一种非正式约束;从制度变迁的角度看来,它纯粹属于个人行为,并由个人来完成。中国目前还没有对法人、自然人的信用确立、确认、惩治形成一整套完善的制度,这使中国市场经济中存在着较为严重的道德风险。很多企业以上市为终极目标,重融资,轻改制,经营业绩上不去,往往就利用虚假消息大肆圈钱。另外,上市公司的经理人激励制度促使公司经营者即经理人过度追求短期利益,也会刺激上市公司作出失真的信息披露。

三、对策

1.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首先,政府应制定更为具体的法规以增强董事会的独立性,确立其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地位,如实行董事、经理职务不兼容制度,明确划分各自职能和权限,杜绝董事和经理交叉任职;规定上市公司董事会中必须引入相当比例的独立董事,独立董事不拥有公司股份,不在公司任职,较少受大股东和内部人影响,可以较好地代表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行使权力。其次,改变董事、经理主要由行政渠道产生的现状,大力发展职业经理人市场,更多地通过市场手段和市场竞争方式来选拔和聘任公司管理者。第三,实行董事、经理期股激励计划,使董事、经理的个人利益与公司的长远价值同比增长,使他们的会计政策选择与股东利益趋于一致。这有利于健全公司内部制衡体系,完善上市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也必将有益于形成良好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

2.加大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监管和处罚力度。加大中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监管力度要做到有法必依、违法必究。对于上市公司违法披露信息以及故意隐瞒或歪曲重要信息的行为,决不能手软,要对违纪者起到震慑作用。例如,要在全国范围内建立社会公众检举、监督制度,设立投诉电话等,充分利用社会公众舆论力量对情况属实的严肃处理,并予以曝光。

加大中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处罚力度,进一步明确各证券监管机构权限并形成完备、具体、可操作性强的民事赔偿制度体系。例如,采用警告、没收违法所得、摘牌等方式,严重的还应该追究有关人员的刑事责任,以此来捍卫广大股民的利益,保障中国资本市场的有效运行。

3.充分发挥注册会计师对信息披露失真的监督作用。通过会计师事务所的改制保证审计报告的鉴证作用。注册会计师的审计意见应合理保证会计报表的使用者确定已审会计报表的可靠程度。独立审计的发展史证明,合伙制是事务所的最佳组织形式。一方面扩大合伙人的责任,增加其造假成本。中国的会计师事务所有两类:有限责任制和合伙制,这不利于其更好地承担法律责任。只有实行无限责任制,使得造假成本高于会计师造假的预期收益,这样才能使其参与合谋的动机萎缩。另一方面中国的会计师事务所数量较多,但总体规模较小,为了生存出现了很多不规范的行为,比如低价揽客、以回扣方式获得审计业务等等。另外,有的事务所实行承包经营、比例提成等激励机制,使得一些注册会计师为了获取高奖励,丧失了独立性。规模大的事务所其打造自身声誉的成本更高也更规范,其舞弊的机会成本很大,因此从总体上看,其更可能遵守法律,审计质量也更高。

4.建立全社会的信用体系,把诚信教育落到实处。只要整个社会的人都是诚实的、恪守信用的,才能为上市公司的诚信构筑一个好的社会人文环境,提供一个诚信的舞台。然而诚信在全社会的建立必然是一个漫长的过程。中国正处在经济转型期,根据历史经验,由于未来的不确定性,这个阶段的人们缺乏长期合作态度,原本在稳定社会形态社会可以自发形成的道德自律以及个人名誉的长远价值,在转型期社会里难以自发形成。因此这个过程必定是漫长的,各方面的工作必须踏实来做。

四、结束语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是证券市场永恒的话题,是证券市场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石,是实现证券市场“三公”原则的基础和维护证券投资者利益的基本保证。其涉及到证券市场主体的方方面面,所以解决上市公司信息披露问题刻不容缓,以免引起新的证券市场信任危机。正因如此,世界各国和地区的证券市场无不重视信息披露制度,均将信息披露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列为证券市场和监管中的重中之重。

参考文献:

[1]王红梅.独立董事制度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J].石家庄经济学院学报,2004,(4):407.

[2]张小虹.会计信息披露违规缘何屡禁不止[EB/OL].上海国家会计学院网站,2002-09-16.

[3]王东武.提高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的思考[J].经济师,2004,(5):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