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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工作建议意见范文1
为了做好荣华街“大城管”工作,全面提升城管工作水平和质量,现结合我街实际提出如下工作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创建“两型社会”为契机,落实“环境改善年”有关要求,着力于改善辖区环境,着重于服务民生民意,紧紧围绕“全面化管理、精细化管理”的工作思路,以日常控管、集中执法为抓手,大力弘扬求真务实、任劳任怨、锐意创新的工作作风,切实履行职能,注重执行效能,在创新中求实效,在实效中树形象,为荣华街“两型街道”建设打下扎实的环境基础。
二、总体目标
在大城管的格局下,参考2012年我街在“市容环境达标街道”成绩排名情况,今年的目标任务是确保完成区级“大城管”绩效目标,我街在全市排名中为一类街道第四十五名以内,力争更好成绩。
三、主要措施
(一)加强环卫工作
1、工作流程:一是清运工作,保证垃圾日产日清,上午十点前辖区内所有垃圾按时清运到京汉大道二次转运点。十点以后所产生的生活垃圾储存在板车、垃圾桶、垃圾箱内,杜绝垃圾暴露和满溢。二是清扫工作,每天凌晨要对辖区内街巷道路进行大扫,重点时段重点路段遇特殊情况时要及时增加大扫次数,8点至18点以保洁工作为主,力争做到视线范围内果皮纸屑不超过一处,辖区环境干净整洁。
2、工作标准:依据第三方检查内容,按照暴露垃圾、清扫保洁、环卫容器,逐项量化环卫工作标准,进行奖惩。
(二)加强城管执法工作
1、工作流程:每天8:30,所有执法队员、协管员集中对辖区主要道路进行综合执法,然后分路段进行专人守控。
2、工作标准:依据第三方检查内容,按照出店经营、占道经营、乱堆放等逐项量化标准,进行奖惩。
3、工作要求:驻街中队要制定队员(含协管员)管理办法,加强队伍管理。
(三)加强社区环境卫生管理
1、将社区环境卫生工作纳入全街“大城管”工作范围。由街城管办牵头、社事办、环卫所,执法中队、网格监督员参加,成立社区环卫工作检查小组。每月不定期(不少于四次)检查,每季度讲评一次,对前三名的社区给予奖励。并将结果作为年终社区评先依据。
2、各社区要认真做好本辖区的环境卫生工作。做到每天早晨、中午两次大扫,8点至18点保洁,垃圾日产日清。定期清理乱堆乱放,清除牛皮癣和棚顶垃圾。社区卫生主任每天对本辖区的环境卫生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四)加强城管保障力度
1、根据城管工作的实际需要,保障必要的人力。
2、加大资金投入,保障必要工作及奖励经费。
3、随时更新设施设备,保障必要的执法工具和环卫设施。
(五)制定绩效目标责任风险管理制度
参加人员:党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城管办主任、执法中队队长、环卫所长、协管队长。
城管工作建议意见范文2
为进一步理顺城市、区两级规划建设管理事权,建立规范、高效、协调的管理体制,加快推进城市化进程,实现生态园林城市的目标,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理顺城市、区两级规划建设管理事权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思路
根据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市实际,整合资源,规范工作,进一步理顺市、区两级规划建设管理的事权,建立权责明确、管理科学、规范高效、运转协调、共建共管的两级管理体制,加快城镇化进程,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依法办事、依法行政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省有关城乡规划建设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切实规范和理顺市市、区两级规划建设管理事权。
(二)坚持综合协调、促进发展的原则。既要有利于增强市人民政府对城乡规划建设的宏观管理和调控能力,又要有利于充分发挥区人民政府建设和管理城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三)坚持因地制宜、实事求是的原则。从实际出发,确保城规划建设管理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健康发展。
三、市、区两级规划建设管理事权
(一)城乡规划工作
1.市人民政府负责全市的城乡规划管理工作,城乡规划管理职能由市规划局负责履行。城规划区内的规划管理工作由市规划局具体承担。区人民政府不再承担城规划区内的规划管理工作。
2.城规划区外的乡镇规划管理工作市人民政府授权区人民政府负责。
(二)城市建设工作
1.城市基础设施和市政公用设施建设。
(1)城市建设土地征用、房屋拆迁工作由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
(2)市政基础设施和公用设施建设实行市区共建,以区人民政府为主组织实施。
2.城市住房保障与房地产管理工作。
(1)市人民政府负责全市住房保障与房地产管理工作。成立“市住房保障与房地产管理局”,为市建设局下属行使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承担全市住房保障与房地产管理工作,承办城规划区内房屋产权登记、产籍管理工作。
(2)城规划区外的房屋产权登记、产籍管理工作,市人民政府授权区人民政府负责。
3.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工作。
(1)市人民政府负责中央、省属驻临单位和市属单位的所有工程以及市管权限内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工作。
(2)区人民政府负责区管权限内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工作。
(3)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按照统一一个建设工程交易市场的原则组织实施,市、区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统一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进行。
(三)城市管理工作
城城市管理工作由区人民政府负责。
(四)城建监察工作
城管工作建议意见范文3
为进一步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省村镇规划管理条例》等一系列建筑市场管理法律法规,针对本镇村镇建设和建设工程领域所凸现的各种问题,进一步强化村镇建设管理和工程建设管理,狠抓建筑工程安全质量,规范建筑市场,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指导,以法律法规为依据,紧紧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贯彻省市区城乡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履行政府“经济协调、市场监督、公共管理、社会服务”的职能,全面推进我镇农村和集镇建设上台阶、上水平。
二、管理实施细则
针对农村居民住宅、集镇建设,分类具体制定管理细则:
(一)农村居民住宅
1、严格遵守《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法》,服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凡不在村庄布点规划范围内的自然村庄,严禁占用耕地建设农民住宅。
2、从现在起原则上不再审批非村庄布点规划范围内的农户翻建、扩建房屋,鼓励农民进入集中居住区建设住宅。
3、农户建房向所在地村委会递交个人申请,填写居民住宅用地申请表,再由相关村委会上报材料到国土所、镇村建设服务中心,经审批获得《宅基地使用证》和《建设许可证》后,由镇村建设部门工作人员和村委会负责人现场放样后方可施工。
4、承建农户住宅,承建方必须是取得个体工匠证的工匠或有建筑资质的施工单位,开工前户主和承建方必须到镇村建设部门签订《农房建筑施工协议书》,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5、农户建房应严格执行《建设许可证》批准的建筑面积,不得超标,并严格执行建设许可证界定的向口、檐高、正负零三线标准。
(二)集镇建设
1、集镇建设严格遵守《方巷镇镇域总体规划》,商贸区、别墅区、农民集中居住区、工业集中区等四大区域对号入座,按规划审批,保证规划的严肃性、权威性、延续性。
2、严格执行街道、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严格按图纸施工。临街建筑,尤其是主街立面要整体协调,景观宜人,提升建设品位。
3、规范审批程序。沿街商铺、单位建房、房地产开发必须严格按照“一书三证”的审批程序(即《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获得合法手续后方可开工建设。农民集中安置区按农民住宅申报程序操作。
4、房地产开发建设管理。将《销售许可证》、《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销售合同》、《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等手续在本镇房地产开发企业中推广,规范开发行为、市场行为,加强建设行为的监管。
5、工业企业建设。正确处理经济发展与合法守法建设的关系,所有工业企业建设生产用房都必须按程序办齐合法手续后方可开工建设。坚决杜绝无任何手续的违章建设(包括老企业厂区的建设)。
6、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镇村建设部门要配合上级主管机关,严把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关,从施工图纸审查、质监入手,努力提高工程建设质量。同时要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劳动保护以及安全生产检查。
7、加强施工监理企业的管理。对全镇范围内的施工、监理企业,镇村建设部门要对其资金和信用进行审查,从源头上保证施工、监理企业的素质。
8、劳动合同与民工维权。镇村建设部门要配合上级主管机关督促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切实保障劳动者(包括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要在施工现场设立“民工维权告知牌”,推广《农民工劳动计酬手册》,对农民工工资的发放情况进行督查。
城管工作建议意见范文4
一、考评对象
各镇、开发区、街道。
二、考评内容
(一)市、区关于“太湖杯”城管创优优胜街道(镇)明查、暗查考评标准和细则;
(二)区政府下达给各镇、开发区、街道的城市管理目标任务书。
三、考评办法
(一)考评组织和实施
由区城管委办公室牵头区城管委相关成员单位组织实施,采取明查与暗查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综合考评。明、暗查均采取百分制,暗查每月一次,明查每半年开展一次,对每次明、暗查发现的问题,在《市容督查》简报上予以通报,督促限期整改。对市、区“太湖杯”明、暗查中发现的问题未整改到位的,或在同一地点发现相同问题的,加倍扣分。明、暗查结果分别按40%和60%的比例折算计入年度考评。
(二)考评奖惩
对市、区年度考评成绩优异的镇、开发区、街道,区城管委将予以通报表彰,设立一等奖2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4名。年终未被市级评为优胜街道(镇)的不得评选一、二等奖。
四、工作措施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镇、开发区、街道要牢固树立“以块为主、属地管理”的责任意识,以镇(开发区、街道)为主体,以村(社区)为载体,逐级分解责任,确保组织、人员、资金、管理全面到位。
城管工作建议意见范文5
关键词城建档案、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对策
一、城建档案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城建档案管理队伍管理意识薄弱。①建设单位对城建档案重要性认识不充分。城建档案是在城市规划建设与管理过程中直接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极大保存价值的文字、图纸、图表、声像等各类载体的文件材料,是城市丰富的历史文化资源。而一些建设单位重建设、轻档案的思想严重,他们只注重工程的投资、工艺、质量等问题,对建设工程档案是否完整、真实等重视不够,没有把档案管理提到正常的工作范围,更没有建立一套规范的管理机制。②建筑行业档案管理人员专业水平有待加强。在建筑行业中,许多资料员由施工员兼职,他们对城建档案的建立、整理的水平较低,对归档标准、要求没有具体的掌握,使工程档案与建设工程难以同步形成,工程档案资料接收时产生资料不全、零散、遗漏、丢失等现象。③有关部门对城建档案工作不重视,无法提供严谨的职能管理作用。城建档案的收集、保管工作需要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的相互协作,密切配合,城建档案部门并不能独立完成。虽然,国家有关法规明确规定:建设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规定,及时收集整理建设项目各环节的文件资料,建立健全建设项目档案,并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或其他相关部门移交建设项目档案。但在具体实施过程中,除了一般的建设工程由于要工程备案而必须取得建设工程档案合格证外,其他的档案门类,由于其行业的跨度、法规的制约,特别是对与城市安全息息相关的电力、通信、地下管线等重要工程项目都不能及时接收进馆。
2.城建档案管理队伍缺乏专业的有经验的档案工作人员。①现有从事档案管理工作的人员已无法满足工作需要。随着建设工程量的不断增加,城建档案馆的档案接收、管理、利用工作压力倍增,造成工程项目档案入库存档缓慢,许多急待实施的工作,如工程声像档案采集、现场档案业务指导、城建档案编研、地下管线档案接收、经常性的档案业务培训、档案数字化建设等,都因专业技术人员缺少而无法深入开展。②严重缺乏技术人才。由于建设系统管理范围较宽,涉及的技术较广,信息化建设要求较高,现有人员无法满足信息化建设工作的需求,对建设系统信息化建设的发展造成了极大的困难。
3.城建档案管理缺乏安全保障。①自然因素。包括保存档案的管理体制、物质设施和防护设施。一般来说,各个城建档案馆都会有特定的保存场所,专门的管理机构,以及相应的管理体制。其安全困境一方面在于管理体制不顺,机构重叠,职能交叉等,使城建档案不能统一集中管理,流失严重;另一方面在于防火、防盗设施的缺乏。②人为因素。主要体现在网络技术的开发与应用。网络技术为城建档案高效服务提供了最佳途径,加快了城建档案信息资源的收集并促进资源的及时沟通与交流。同时,利用网络信息,使城建档案信息资料共享成为现实,可大大提高工作效率。但是个别电脑黑客利用一些破坏程序干扰正常的档案管理工作,如窃取资料,破坏数据库,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
4.城建档案管理缺乏现代化数字信息技术。“重复建设”是城建档案数字化存在的主要问题。相互封闭性的开发,致使软件的通用性较差,为信息的交流和先进技术的提升带来了极大的困难。更重要的是财力的浪费。“观念束缚”是制约城建档案数字化的主要瓶颈。部分城建档案馆的工作人员一心想少花钱, 甚至不花钱,找技术水平较低、缺乏专业经验的软件开发人员来做,等开发完后才意识到是一堆过期的“ 演示软件”。管理体制不顺是城建档案数字化难于实践的关键。从商业角度来看, 城建档案的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应当统一配发相关软件,而目前仅有指导和检查业务的职能, 无力推动下级业务部门的事业发展。
二、完善城建档案管理工作的对策
1.切实加强城建档案管理队伍建设。首先,提高档案管理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城建档案管理人员要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事业心,勤勤恳恳,兢兢业业地做好档案工作。要以档案事业为重,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甘当无名英雄。要团结协作,互相尊重,互相理解、密切配合;其次,提高档案人员的业务素质。主要包括:编目能力、编研能力、馆藏熟悉能力、社会需求探知能力、信息服务能力等。城建档案工作者既要有城市建设方面的知识,又要有档案管理方面的知识。要掌握相关工程技术知识、多媒体知识、通讯技术、信息处理技术。要加强《档案管理学》、《科技档案管理学》等理论知识学习,熟悉档案管理的各个业务环节和基本技能。再次,提高档案人员的现代意识和创新精神。21 世纪是信息快速传递和快速增长的时代,要求档案管理者必须树立信息观念,利用网络技术管理档案,改进管理方式和方法,提高管理水平,实现档案管理的科学化、现代化。同时,要求档案工作人员树立创新意识,克服墨守陈规、自我封闭的思想,积极发挥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努力探索档案工作的新模式、新途径,增强市场意识和竞争意识,学会利用市场规律来开发利用档案,按照信息市场的要求提供高质量的档案服务。
2.促进城建档案管理向数字化方向转变。一是改变城建档案保管方式。由于数字化城建档案载体的特殊性,其保管工作要注重档案设备安全和信息安全两方面。设备安全应在设备制造、系统安装和应用软件配置时考虑,主要抵御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而信息安全则需要(采取)一系列措施保证数字档案的可读性和可利用性,对设备更新情况进行跟踪,在出现不兼容或不可读取等问题之前就应将旧载体上的数字文件转换到新载体上,同时,为防止信息丢失,被非法更改等,尤其在网络环境中,更应该注意共享和保密,逻辑性处理与物理存储等问题。二是改变城建档案利用方式。城建档案信息网络的成熟运用,为数字化城建档案馆提供了极好的网络环境,也为开展城建档案信息个性化服务提供了良好的条件。未来城建档案利用服务的主要方式将不再是提供物理存在的实体,而是指引终端用户通过网络获得存储在档案馆库的数字化信息。只要城建档案编制与城建档案检索采用同一系统软件,将档案内容用一定的格式固定下来,再进行分类、归档、编号等管理,在编制检索时随机调出,组成各种不同类型信息检索工具,通过开展网上电子检索服务,从而方便地互传、互换信息。这种网上利用服务的开展,将会使城建档案工作进入一个崭新的工作环境,进入一种良性循环状态。
城管工作建议意见范文6
一、管理范围
县城建成区范围内主次干道、桥梁、沟河、建(构)筑物和公共场地规划设置的所有景观和路灯亮化,以及其他县政府明确要求列入管理的路段和景点等亮化。
二、目标要求
1、亮化管护责任单位、责任领导、责任人及管理职责明确,日常管护责任、制度和措施落实;
2、正常保持亮化设施完好无损,统一集控,按时启闭,安全运行;
3、发生损坏及时发现并修复,运行经费保障到位,设施完好率、亮化率正常保持在90%以上,重大节日和重要活动期间亮化率达100%。
三、工作职责
县城亮化管理工作由县城管委统一领导,县城管局和县供电公司共同负责。县城管局侧重于景观亮化的监督与管理,县供电公司侧重于路灯亮化管理,县路灯管理所负责具体路灯亮化的运行和维护,其他相关部门和单位依照各自职责和任务分工做好责管范围内的亮化管理和维护工作。具体任务分工和工作职责如下:
(一)城管委办公室:负责督促检查县领导交办的任务落实情况,定期组织召开亮化管理工作会议,分析通报情况,及时下达亮化整改事项交办单,协调媒体明查暗访、曝光存在问题。
(二)城管局
1、主管县城的亮化管理工作;
2、负责西塘河风光带河东临岸所有无法落实责管单位的居民楼、商住楼亮化的管护;
3、负责西塘河风光带河西建成区范围内主次干道临街两侧所有无法落实责管单位的居民楼、商住楼亮化的管护;
4、负责会同供电部门对县城各责管单位亮化管护情况进行定期督查,通常每周不少于两次,并及时将督查情况以书面形式反馈至县城管委办公室;
5、定期向县有关领导汇报县城亮化设置管理情况,并提出相关建议和意见,重大事项及时请示报告。
(三)供电公司(路灯管理所)
1、负责县城建成区范围内主次干道、未设物管公司的居民区巷道以及盐淮线、建宝线延伸路段所有路灯、道路交叉口的高杆灯、中杆灯、造型灯和县政府明确的其他部位路灯亮化的管护;
2、负责西塘河、建港沟风光带两岸驳岸、绿地以及“东方御花园”广场、高速道口绿地、道路绿带、行道树、内河及桥梁等景观亮化的管护;
3、协同城管部门共同对县城各责管单位亮化管护情况进行定期督查;
4、协同项目建设单位按县政府统一规划和标准要求设置路灯。
5、负责市民广场、金融绿地、邮政绿地、共青绿岛亮化的管护。
(四)规划局:负责县城应当设置亮化的在建工程的路灯和景观亮化的规划设计。
(五)建设局:负责向阳苑景观亮化的管护,配合规划局对在建工程亮化规划设计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并将亮化与主体工程同步验收交付。
(六)公安局:负责依法及时查处和打击偷盗、损坏亮化设施及其他相关的治安违法犯罪行为。
(七)卫生局:负责森达绿地景观亮化的管护。
(八)教育局:负责希望广场景观亮化的管护。
(九)交通局:负责南环大桥、中环大桥、黄沙港大桥亮化的管理与维护。
(十)双湖公园管委会:负责双湖公园亮化设施的管护。
(十一)近湖镇:负责西塘河以东、建港沟以南除LED河岸灯及临岸商住楼、居民楼以外的西塘河风光带、行政辖区内其他公共场地和无法落实责管单位的居民楼、商住楼等建(构)筑物景观亮化的管护。
(十二)县开发区:1、负责西塘河以东管理辖区内除盐淮线路灯以外的所有道路路灯的规划、建设和管护;2、负责西塘河以东、建港沟以北除西塘河风光带以外的行政辖区内公共场地、彩虹门和水乡明珠、中国结等景点、企业厂房以及无法落实责管单位的居民楼、商住楼等建(构)筑物景观亮化的管护。
(十三)各镇(区)街道路灯亮化由各镇(区)自行管护。
(十四)其他有能力自行管护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楼宇亮化,由房屋产权所有单位或使用单位管护。
四、有关规定
(一)城市亮化设置必须坚持“统一规划,突出重点;亮美一体,点面结合;节能环保,安全可靠;动静结合,和谐协调”的原则,以路灯亮化为基础,以沿街店面、西塘河风光带、双湖公园亮化为主体,以高层建筑亮化为衬托,以雕塑小品、户外大型广告和广场绿地亮化为点缀进行规划与设置。下列情形必须设置亮化:大型商场、超市、文化娱乐、餐饮、宾馆、车站等场所;桥梁、广场、公园、景观绿地、雕塑小品;各类大型塔式建(构)筑物,主干道两侧办公、营业楼宇;大型楼顶、墙体、路牌、高炮广告、过街龙门架、公交站台。设置城市亮化应积极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光源和新工艺,采取相应的防火、防风、防震、防盗、防漏电等安全措施。
(二)经规划设置的城市亮化,未经县政府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拆除。
(三)除经县城管部门核准的特殊情况外,所有规划设置的亮化必须安装集中控制装置,启闭统一实行无线遥控,未列入集控的亮化设施由责管单位明确专人按规定时间进行人工启闭。
(四)正常天气情况下县城景观亮化启闭时间为:春、秋季18:30—22:00;夏季19:30—22:30;冬季17:30—21:30。遇有雨雪等灾害天气、重大庆典或重要活动,按县城管局临时通知要求执行。路灯启亮时间为:春、秋季18:30,夏季19:30,冬季17:30;闭灯时间根据需要按路段分层分类进行确定:⑴湖中路、滨河路、人民路、秀夫路、太平路、冠华路、明珠路、向阳路、兴建路部分路灯关闭时间为:24:00(关闭道路西侧、北侧、下层路灯),其他正常闭灯时间为:春、秋季5:50,冬季6:00,夏季4:00。⑵永兴路、明星路、新世纪大道、化工路、盐淮路、204国道、兴达路、光明路、南环路、物流大道、镇南路部分路灯关闭时间为:21:30(关闭道路西侧、北侧、下层路灯),其他正常闭灯时间为:春、秋季5:50,冬季6:00,夏季4:00。⑶建宝路部分灯关闭时间为:23:00(西侧),其他正常灯时间为:春、秋季5:50,冬季6:00,夏季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