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陷阱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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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陷阱

网络陷阱范文1

【关键词】 网络经济 购物陷阱 钓鱼类网站

2013年1月15日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在京第31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12年12月,我国网络购物用户规模达到2.42亿,网络购物使用率提升至42.9%,网络购物用户增长率为24.8%,网络购物呈现快速增长趋势。但随着网络购物的快速发展,也衍生很多新的问题,如网络购物陷阱。本文针对现阶段网络购物陷阱的典型表现进行了详细分析,并对产生的原因进行了深层剖析,以期为网络购物健康发展提供有效指导。

一、网络购物陷阱的典型表现

1、钓鱼类网站成为第一大安全威胁,新招不断

冒充正规网站的钓鱼类网站是网络购物用户最容易忽视的陷阱。钓鱼类网站通过假冒商品和一些虚假广告宣传来获得消费者的信任,欺骗消费者。根据最新数据显示,2013年相关机构认定并处理的钓鱼网站数量达1487个,其中,在线支付交易类网站数量占处理总量的50.03%。近年来,“网络购物返利”深受网络购物爱好者的喜爱。不少传统的网上商城、团购网开始推出返利业务,网络购物者通过返利网站的页面链接到各个网上商城购物,返利网站作为那些商城的合作伙伴,在购物订单完成后,就可以从商城得到相应比例的销售提成,之后返利网站再把提成的一部分返还给消费者。但返利网的真伪难辨,给网络购物者带来了很多潜在的风险问题。一些返利网站利用消费者的投机心理,抬高商品价格进行虚假返利。这些返利网促销的商品价格报价往往高于市场实际价格,他们通过大幅度提高商品标价进行虚假返利,赚取标价与实际价格中的差额。消费者因不清楚商品信息,极易受骗上当。

2、商家“高信用度”不尽可信

商家获取高信用度主要有以小商品交易保持优质及注册新用户买回自己的商品两种方式。网络购物者在完成一笔交易后,都会有评价这一界面,买方和卖方能够互相评价对方。这原本是购物网站提供用户发表真实购物感受,评价商家服务质量、商品质量的渠道,如今却成为一些不良商家欺骗消费者的手段。这些商家制造虚假的信用评价来积累很高的信用度后,再以次充好,按正品价格销售不良品。许多商家提高信用度是依靠被称为“刷客”的群体,“刷客”是网店雇佣的一部分人,他们通过虚假交易提升卖家的信誉度。而卖家获得这些“信用度积分”之后,再转去做其他高端商品的交易,因此一些高端产品的仿冒品就被商家用以正品价格销售,欺骗消费者。所以,网络购物中商家的高信用度不一定能代表商品的高质量,消费者选择商家还需要认真考虑。

3、多数商家不开具发票,消费者维权难

消费者在享受网络购物带来好处的同时,也遇到了索要发票难或无法索要的困扰。许多商家不开发票成了网络购物市场的共同默契。目前只有一些国内知名的电子商务企业会主动向客户提供发票,而许多中小网店则认为在网络购物过程中索要发票“不太现实”。即使消费者向商家索要发票,商家要么直接不开具发票,要么要求消费者承担出发票的钱。甚至还有些中小商家认为网络商品之所以便宜就是因为缺少开具发票这一环节。如果消费者都要求开具发票,网店运营的成本也将大幅提高。而如果网店不提供发票,有些商家就会利用这一漏洞,以次充好,欺骗消费者。消费者一旦遇到问题就会难以维权,并利用评价平台给商家较差的评价,导致双方矛盾进一步扩大。

4、网络购物进行线下交易,货到付款陷阱多

大多数网络购物都是先付款再发货,而担心被骗的人往往更愿意选择货到付款方式,因为消费者往往觉得货到付款更踏实。但如果货到付款的流程完全脱离既定网络交易流程,很可能也会存在陷阱,使消费者受骗后由于缺乏证据而无法解决。商家在采用货到付款时常将一些验货时不能看出真假、好坏的商品欺骗消费者,如电子产品、健康饮品等。如果消费者在交易平台进行网络购物,整个交易流程是完整的,还包括了确认收货和售后投诉。消费者通常是在收到货物之后再到交易平台确认收货,即使确认付款后也可以向平台管理者投诉,平台管理者可以根据网上交易信息来解决纠纷,为消费者维权。但如果消费者选择线下交易方式,网上就几乎没有相关证据,再加上货到付款属于自行交易,完全是商家与消费者双方之间的问题,第三方将不会出面解决。基于此,一些投机的商家就会想办法诱导消费者进行线下交易,以达到他们以假乱真获取利益的目的。

二、出现网络购物陷阱的原因

1、网络购物低价消费对消费者诱惑大

一般来说,网上商品比实体店的商品价格要相对便宜,多数人出于降低消费成本的考虑,会更青睐网上购物这一消费方式。现阶段大部分购物网站用支付宝等资金交易平台,对交易者来说具有一定的交易保障。但是,网络购物价格相对较低也会表现出负面问题。为了弥补商品价格过低带来的低盈利,卖家也会从其他方面想方设法盈利。如他们会降低售后服务质量,取消售后服务或对产品的配件弄虚作假等,而消费者也会因为无法查看产品的实际信息,落入卖方所设的购物陷阱中。

2、消费者辨别能力和维权意识不强

消费者在进行网络购物时,即使小心谨慎防止落入网络购物陷阱,但仍有不少人无法规避。这一方面是因为不法分子制作的钓鱼网站通常与正规网站相似度非常高,消费者难以防备;另一方面是因为网民缺乏甄别网站真实身份的能力及手段。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的《2012年中国网络支付安全状况报告》显示,有3.2%的网上支付用户表示最近半年曾经遇到支付不安全事件;在不安全事件的构成中,遭遇虚假网站欺骗后贸然支付的占64.4%;支付账号或密码被盗的占9.2%。而对于这些不安全事件的解决,少数人会选择司法途径解决,一小部分人选择自己向不法分子追偿,绝大部分的消费者则放弃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没有选择合理途径解决,维权意识还很薄弱。

3、网络经济中的信息不对称现象明显

在网络技术不断发展的今天,网上交易获取信息的程度要相对高于传统市场,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传统交易中常见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如从买方角度来说,减少了获取商品信息的成本,信息获取更加全面快捷,同时还可以对卖家进行比较和分析,从中判断最终在哪里消费。网络经济在大大降低了传统意义上信息不对称的同时,也产生了新的信息不对称问题,主要表现在网络商品交易信息不对称、物流配送信息不对称和资金支付信息不对称三个方面。网络购物交易是在虚拟的网络环境下进行的,在以上三种信息严重不对称现象的影响下,商家也会出于利益最大化的目的,在网页上虚假信息,夸大商品性能,诱导消费者做出购买决定,从而损害消费者的权益。

4、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还不够完善

我国电子商务的相关法律法规还很不完善。首先,对于如何确定网络购物交易平台以及网络商家之间的责任没有比较明确的规定。一旦出现网络购物过程中的欺诈行为,交易平台、商家之间互相推卸责任,而监管部门也因缺乏法律依据不能做出相应的惩罚,消费者的权益得不到很好的保障。其次,我国的网络监管措施也尚不成熟,不能有效的管理网络交易行为。网络购物具有明显的跨地域特征,但相关部门多数按照属地化原则进行监管,这给网络购物过程中的监管带来很大障碍。最后,国家对于网络交易的征税问题还不明确,也让许多商家不开具发票的行为“正当化”,使消费者在权益受到损害时没有明确证据,难以维权。

5、网络交易中的诚信度缺乏问题还较突出

大多数情况下,一笔交易能否成功,买卖双方的信用保障十分关键。诚信问题在网络交易中至关重要,它对于网络购物的健康发展发挥着重要作用。目前,我国网络购物市场中的诚信问题主要表现为网络交易行为缺乏必要的自律和严格的社会监管。一方面,商家为谋求利益最大化,往往用虚假信用度骗取消费者的信任,或者在货到付款的交易模式中,以次充好,欺骗消费者,导致消费者对于高信用度的商家和原本以为安全的货到付款方式感到不信任;另一方面,有些消费者也会在交易中无故退货,或者货到付款时拒收商品,让商家蒙受一定损失。

三、针对网络购物陷阱的对策措施

1、消费者要多了解相关知识,有效避免网络购物陷阱

许多消费者遭遇网络购物陷阱是因为不了解网络购物的相关知识,较少关注网络购物陷阱的相关报道,盲目凭借自己的喜好上网进行购物等。消费者在进行网络购物前一定要先掌握基本的网络购物安全常识,可以通过向熟悉网络购物的朋友咨询,或阅读学习网友或第三方保障机构(中国反钓鱼网站同盟、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等)提供的防骗常识资料等。还可以通过了解《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法律法规,用相关知识来武装自己,避免上当受骗。与传统购物方式相比,网络购物价格较低,但消费者应认真评判低价格背后的风险,在下单前应该仔细比较,认真甄选。此外,采用安全合理的支付方式也是保障消费者资金安全的重要手段。

2、关注相关权益保障网站,有效避免信用陷阱

消费者在进行网络购物时,首先要选择信用度高的商家进行购物。目前,网上交易保障中心(.cn)先后推出了企业交易保障认证、消费者投诉举报、在线纠纷解决、交易保障先行赔付等在线保障服务,消费者可以从中获取一些关于不良商家信息,避免受骗上当。此外,根据2010年7月1日实施的《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建立信用档案,记录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违法行为查处等情况,根据信用档案的记录,对网络商品经营者和网络服务经营者实施信用分类监管。这一政策的出台较好地抑制了网络购物中“虚假信用度”,在一定程度上规范了商家行为。在网络购物信用评价体系得到更严格监管的情况下,网络购物环境会越来越好。

3、健全网络购物法律制度,保障消费者网络购物的合法权益

近年来,我国相继出台了《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方法》、《中国互联网域名管理办法》、《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规,这些法律法规的出台,对于规范网络购物市场秩序,防范网络购物陷阱起到一定作用。关于网络交易中的格式化合同问题、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问题及权益保护问题等也需要有相应政策措施来加以监管。基于此,国内一些网站推出了网络监管专区,对网络交易监管起到积极作用。总的来看,我国网络交易有关措施的出台与实际发展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在网络交易中至关重要。

4、买卖双方应在诚信的基础上进行交易

商品的优质服务是网络购物市场健康发展的基础。企业只有诚信经营,不断提高商品和服务的质量,才能进一步拓宽网络零售市场的渠道和发展空间。在网络交易过程中,企业要树立诚信经营的形象,确保所出售商品的质量;要训练一批有着优良服务态度的客服人员,以优良的服务对待消费者;对商品配送服务、售后服务和相关责任应有明确的规定,让消费者能够放心购买;保证顾客信用评价的真实性,不弄虚作假,让消费者透明消费;在交易过程中,商家应加强安全防范措施,确保消费者个人信息的安全。当然,诚信应建立在交易双方基础之上。消费者自身如果缺乏诚信,对于企业来说也有一定影响。只有网络购物市场中的买卖双方都诚信交易,才能不断优化网络购物市场的环境。

四、结论

在网络购物零售业快速发展的同时,许多购物陷阱给消费者和网络零售业带来了消极作用。其中表现为:钓鱼类网站通过各种方法欺骗消费者,给网络购物者带来很多潜在的风险问题;在很多商家“高信用度”的背后,有很多虚假信息,频频让消费者陷入购物陷阱;有很多商家不开具发票,其利用这一漏洞,以次充好,欺骗消费者;一些投机商家用各种办法诱导消费者进行线下交易,货到付款陷阱多。这些表现也反映出网络购物过程中消费者和商家存在的各种问题。如网络购物低价消费对消费者形成的较大诱惑;消费者辨别能力和维权意识不强;网络经济中的信息不对称现象明显存在;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还不够完善;网络交易中的诚信度缺乏问题还较突出等。因此,消费者应多了解相关知识,关注相关权益保障网站,有效避免信用陷阱和网络购物陷阱;在网络交易过程中,商家或企业应树立诚信经营的形象,买卖双方在诚信的基础上进行交易。此外,国家也应逐步健全网络购物法律制度,保障消费者网络购物的合法权益。

【参考文献】

[1] 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R].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2013.

[2] 张丙飞:浅析网上购物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法制博览(中旬刊),2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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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刘桓:电子商务信息不对称与网络购物风险关系研究[J].消费经济,2012(6).

[5] 蒋艾、陈雨峰:浅析网络购物之消费者维权[J].群文天地,2012(18).

[6] 陈湘:论网络购物的法律规制[J].湖北警官学院学报,2013(2).

[7] 2012年中国网络支付安全状况报告[R].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2013.

[8] 石海君:提高高校学生网络购物安全意识问题探析[J].湘潮(下半月),2012(12).

网络陷阱范文2

然而,网购真的有那么美好吗?买到就是赚到吗?您就没有上过当,受过骗,看走了眼的时候?据360互联网安全中心的《2014年双十一中国网购安全专题报告》显示,在一组组华丽数据和全民网购狂欢的背后,安全仍然是网民网购时无法忽视的问题。仅双十一当天钓鱼网站攻击量就是平时2倍多,在网民购物狂欢的背后,网络犯罪分子也在享受这场盛宴带来的蛋糕。

这里教你三招:快乐不忘警惕――看穿网络陷阱。

学会识别钓鱼网站

众所周知,所谓钓鱼网站实际是一种网络欺诈行为,是不法分子利用各种手段仿照真实网站的网址及页面内容,或者利用真实网站服务器上的漏洞,在网站的某些页面中插入危险的HTML代码,以此来骗取用户银行和信用卡账号、密码等私人资料。

钓鱼网站传播途径最主要为即时通讯工具和社交网络,这些钓鱼网站不仅页面制作精良,同正规官网相似度极高,而且惯用一些极易混淆的字符做域名。

举一个例子吧,王大妈有一天正在网上用QQ和朋友聊天,忽然网页下角蹦出来一个腾讯网站对话框的“幸运提示”,说:恭喜您,被系统抽中,获得了我们这次无限惊喜活动的随机大奖:“现金2万元,欧洲5日游往返机票2张,酒店三夜一晚免费住宿,详情请致电400 800 8800 林先生。”王大妈乐得一下就蹦起来跟老伴说,快快快,打电话,我中了大奖啦!电话打过去,是一个外地口音的年轻男子接听,说要核对一下王大妈的信息,王大妈心里咯噔一下,但禁不住大奖的诱惑,就把自己的身份证号码、住址、手机号都报了过去。对方记录后,和颜悦色地说,这个奖项除现金外价值5万元,您要交所得税8888元,今晚就把钱打到我们的指定银行账户上,然后我们才能给您快递机票,否则获奖机票的免费时间就错过了。

王大妈犹豫了,作为旁观者的老伴清醒地说,还是给在腾讯网工作的大孙子打个电话问问有没有这回事吧。后来……没有后来了――孙子告诉奶奶,你们上了钓鱼网站的当!

如何识别钓鱼网站?最简单的方法是:对比域名是否为官方域名,以.pl、.tk、.ms结尾的域名最受钓鱼网站青睐; 不要轻易登录对方提供的网址,更不要输入密码等信息; 进入支付页面,网址前缀会变成“https”表示已加密,若支付页面仍是“http”更要警惕!

当然,这种方法对有一定网络知识的网民来说并不难,但是对很多不太了解网络的网民则比较困难。所以,还得再给您支几招:首先,建议您安装反病毒欺诈软件,这些安全公司有云安全系统和鉴定机制,能够快速有效识别钓鱼欺诈网站。其次,仔细查看页面来进行辨别,一般而言,真正的网站网页打开速度很快,而钓鱼网站速度相对较慢。第三,要多问几个为什么,千万不要贪小便宜吃大亏,如果真的办活动,你中奖了,有奖金还有机票等,那他为什么不从奖金里扣除所得税呢?

理性避开网购陷阱

每年“双十一”或“五一”、“十一”网站上总会出现比平时低很多的价格,同一款商品号称可能要比平时卖的低50%。咱们老百姓网购图的就是个便宜,可是您得弄清楚,这商家真提价还是假优惠?这里面名堂还不少呢。

刘大爷发现,当时为了能够成功秒杀,自己还特意提前很久就把要买的东西放到购物车里。“当时的感觉就是买到就是赚到。”可是后来发现,有一些店家会在“双十一”到来前就把价格拉得很高,到“双十一”的时候又会把价格调回来,给人一种优惠很多的假象。

所以,网购需要理性――

一要谨慎选购低价商品。很多网络平台或商家以远低于成本价的标价吸引消费者参与“秒杀”或“抢购”,一旦成交后,便以库存不足、不在配送范围等理由为借口,拖延交付,甚至取消交易。

二要认真查看商品描述和评价。要多选择信誉度高且销量较大的商家,注意查看所购商品的消费评价,下单前最好比对一下同款商品的价格。看清商品页面的描述,以及实际成交价格、货运物流方式等是否还有其他附带事宜。

三要慎重预付定金。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若是消费者不履行合同,是无权要求返还定金的;而若是商家不履行合同,则商家应双倍返还定金。还有要特别注意他是否支持退货服务,以便退换货物时有渠道可寻。

四要选择第三方交易平台支付货款。任何直接汇款至个人账户的都存在风险,不要轻信。同时在选择网上第三方支付时,要事先看清协议,杜绝存在只能预存不能取款的问题。

五要当场验货收货。“双十一”活动期间由于忙于接收快递,收货时往往会忽略验货。一定要先验货后签收,不要接受“先付款后验货”的无理要求,坚持做到先验后收。

六是索要保留消费凭据。以备发生消费纠纷留存有效证据。

七是消费者要明了网络购物“七日无理由退货”的法律规定:

(一)定做的、鲜活易腐的商品,在线下载或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交付的报纸、期刊。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合无理由退货。

(二)退货商品应当完好,因检查试用商品而拆封的除外。

(三)退货的商品运费由消费者承担。

如果在网络购物中自身权益受到侵害或发生消费纠纷,及时拨打工商机关12315投诉电话,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警惕网络集资诈骗

“这是一只神奇的股票,它只涨不跌,从此你们不必再为股价大跌而烦心。”广东某网络公司宣称,这种神奇的“电子股票”是在公司内部发行的股票,会员可查看“股票大盘”了解股价的变化。其实,会员花1万元就可买到10万股,资金的体现形式仍为电子币。为了造成股价只涨不跌的假象,公司人员自己充入大量假的电子币。股价不断上涨,加入“炒股”行列的市民自然越来越多。

还是在广东,有两个骗子制作了一家“美国富尔基金”网站。两个月里,他们打着“投资理财”的旗号虚构“富尔基金”的高回报率实施诱骗,在网站上宣传“富尔基金”是美国一家大型投资集团,同时采取高额返利、推荐会员可得奖金等手段,吸引40 余位老人投资这个基金网站,集资诈骗金额共计52 万余元,然后关闭网站。

相关链接

远离网络集资诈骗五秘籍

1.您一定要认清非法集资的本质和危害,自觉抵制各种诱惑,坚信“天上不会掉馅饼”,对“高额回报”、“快速致富”的投资项目冷静分析。

2.要结合非法集资的基本特征,看主体资格是否合法,以及从事的集资活动是否获得相关的批准,非法集资行为一般都许诺有高额回报。

3.参与非法集资,风险需要自担,参与者投入非法集资的资金及相关利益不受法律保护。

4.不要以为打了借条或签了借款协议,就有了保障,一旦公司无法经营,您将无法收回成本。

网络陷阱范文3

浅薄:互联网如何毒化了我们的大脑,尼古拉斯•卡尔著,刘纯毅译,中信出版社,2010

尼尔•波斯曼曾经告诫我们,“在一个科技发达的时代里,造成精神毁灭的敌人更可能是一个满面笑容的人,而不是那种一眼看上去就让人心生怀疑和仇恨的人。”(尼尔•波斯曼:《娱乐至死》,章艳译,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P202)而在当今人们的日常生活中,这个满面笑容的人越来越像是以无比殷勤和友善的面目出现的电子媒体,以及与之相伴而生的如今已无处不在的技术意识形态。对于波斯曼所生活的20世纪后半叶来说,充满欢声笑语、歌舞升平电视娱乐湮没了人们的冷静和理智,电视以它特有的献媚方式讨好了无数的观众,然而,在这技术的殷勤友善面目之下,有谁会注意电视正在改变人类的思维和文化习性?有谁会注意到电视正在以一种无比温柔的手法将观众们重新塑造为一个娱乐至死的物种?

当尼尔•波斯曼关于电视威胁人类文化的警示尚回响在人们的耳旁时,新一轮的媒介技术浪潮已经将电视的显赫位置取代了。如今,人们更热衷于谈论由数字化媒体技术所带来的新事物,YouTube、IPhone、Ipad、Twitter、Facebook……它们都是基于互联网而产生的新媒体,这些新事物具有完全不同于电视的面貌,它们不仅继承了电视技术的殷勤友好品质并将它发挥到极致,而且绝不像电视那样依赖于图像和色彩的声色犬马,通过无休无止的娱乐控制观众。相反,互联网是一个无所不能的万能媒体,除了进行娱乐之外,它是一个可供我们生活、工作、学习、研究、娱乐、恋爱、交友、购物……甚至是发起和组织政治社会运动的平台,事实上,它是有史以来功能最强大、也是对人类文化影响最大的一种媒体。按照麦克卢汉的媒介理论,无论是印刷术、收音机,还是电视,恐怕都只是对于人的某个方面的器官功能的延伸,而互联网则实现了对于人的神经中枢和智力能力的延伸,或者干脆就将它视为人脑的延伸。互联网所表现出来的远超人类能力的功能(无论是娱乐还是理智方面),使得人们对它寄予了前所未有的期待和赞美,仿佛它的出现完全可以堵住那些杞人忧天的技术悲观主义者的悠悠之口。然而,事实真的是我们所感受到的那样吗?

诚然,迄今为止互联网所招致的批评与其所受到的褒奖是极其不对等的,它给人们带来的超越自身能力限制而获得的解放感是如此强烈,以至于我们很少对其深刻的影响作负面评价,即便批评也只是停留在一些较为细枝末节的问题上,如青少年网瘾、网络侵权、黑客攻击之类的问题上。然而,互联网技术真的已经特殊到不适于用芒福德、英尼斯、麦克卢汉和波斯曼等人的技术批判视角加以思考了吗?难道互联网作为一种新技术,已经特殊到完全没有根本性的负面影响吗?但是如果有的话,那又会是什么呢?带着这个困惑,美国科技作家尼古拉斯•卡尔结合其自身的网络使用经验以及艰苦的探索,在2010年出版的《浅薄:互联网如何毒化我们的大脑》一书中向我们展现了互联网所具有的另一副面容,正像波斯曼所指出的那样,技术并非没有优点,然而我们的眼睛需要紧紧盯着它所存在的负面影响,在欢迎它进入我们的日常生活与文化之前,我们需要对其所带来的利弊加以权衡。

在卡尔看来,互联网的技术形式所带来的问题就在于,这种技术正在不知不觉之中重新塑造网民的大脑,在我们控制和使用网络的同时,网络也在控制着我们,它以一种不易察觉的强有力的方式坚定地执行它的技术逻辑。如果换句容易理解的话来说就是:当我们为计算机编制运行程序的时候,计算机也在为我们的大脑编制程序。卡尔的观点延续了媒介环境学派尤其是麦克卢汉“媒介即讯息”和波斯曼“媒介即隐喻”的观点。有趣的是,作为一位科技作家,卡尔在阐发和运用这些前辈的观点时,他的论证方式和证据更倾向于实证而非哲学思辨,这与作为人文主义学者的麦克卢汉和波斯曼颇为不同。卡尔的核心问题也可以表述为:互联网是如何改变我们的大脑的,这种改变为我们带来了什么后果。这个话题的前半部分看起来更像是个神经医学或者认知心理学领域探讨的话题,而后半部分所谈论的其实就是技术的社会文化影响问题,是一个典型的媒介环境学话题。卡尔的著作便是对这两个不同领域的尝试性综合,从中指出,互联网的使用已然重塑我们的大脑,它的技术特性正使我们成为精力分散、思维浅表的物种,互联网的使用把我们的大脑变成了更适合于机器运转的人工智能,而我们自己的智能则显得黯然失色。

显而易见的事实是:互联网最显著的特点就是海纳百川、无所不包的信息存储功能,这一特点几乎使得互联网成了(或者即将成为)人类最大的信息库。这一特征使得人们容易将它视为知识和智慧的宝库;而且,互联网上的信息大部分是免费的,并且非常容易得到,互联网特有的链接功能使得这些海量信息的使用变得极其便利,对于一条信息的阅读会变得立体和多位,极大地拓展了阅读者的视野。此外,更了不起的一点在于,互联网上的信息并不全是以白纸黑字的形式显现出来的,它可以变得生动而有趣,通过多媒体技术的使用,我们很容易就能在互联网上获取与文字相互配合使用的图片或者影像资料。这些优点是如此显而易见,以至于人们普遍认为互联网的使用者必然是视野宽广、智慧发达的人。由此,人们甚至担心那些没有使用互联网的人,将会因技术落后而沦为信息时代的牺牲品,著名的知识鸿沟理论的产生与广泛传播正好印证了这种担忧的普遍性。

然而,在卡尔看来,互联网的这些优点也同时是它们的问题所在,海量的信息和独特的链接阅读方式使得人们的大脑思维模式逐渐回到印刷时代之前的状态,这种状态就是心不在焉和不能持续进行专注思考的状态。然而,持续专注于一件事情乃是我们进行深度思考和创造性思维时所必须的条件。从人类的天性来说,我们很难长时间专注于一件事情上进行思考,我们往往可以从儿童的心不在焉和注意力不集中可以看出这一点,同时,对于那些没有接受教育和阅读训练的人来说,他们总是要比接受较高教育的人活泼好动,从思维深度上讲,这两者之间的差别也是容易辨别的。文字发明以后,书写和阅读极大地改变了我们天性和习惯,在长时间的记录和阅读过程中,我们需要安静和专注,否则难以进入文本的世界之中。因此,读书是一项沉思冥想的活动,读者需要训练自己的的大脑,对周围的其他事物视而不见,听而不闻,并且坚决“抵抗把关注的焦点从一个感官信号跳转到另一个感官信号上的强烈欲望”。此外,在书本的阅读过程中,我们会随着文字的单一线性模式推进我们的理解活动,悄无声息、精力集中再加上书本的相对封闭而单纯的阅读环境,是深度阅读得以进行的关键,如果我们在喧闹的大街上进行阅读或是在有儿童嬉戏的地方进行阅读,是很难取得理想的阅读效果的。当然,如果我们不是在阅读一本书,而是同时阅读好几本书,我们也常常会因为多信源产生的信息量超载而产生思维的碎片化,从而难以形成清晰的、有深度的线性思维。季羡林曾经谈到过为《全集》写作序言的经验,一开始他尽可能多地收集资料,参考各家对的评价,但很快他发现他看得越多就会越糊涂,以至于无法形成清晰的思路,在经历长时间的无效阅读折磨之后,他索性将辛苦找来的大量资料推到一边,静心冥想,整理思路,最终才顺利地形成了写作的思路,完成了写作的工作。

互联网的阅读方式与书籍的阅读方式恰好相反,如前所述互联网拥有巨大的信息量,并且可以在阅读的时候随时进行超文本链接,或者多媒体的体验。这些看似优越的功能恰好正是互联网阅读的问题所在,我们通常的经验告诉我们,假如你因为要查询一条信息而浏览网页,那么本来只需要花费五分钟进行的阅读两三个小时后才会结束,因为就在你所阅读的文章周围的醒目处,网页设计师已经为你安排好了相关的链接,点击这些链接项是人的好奇心和深度阅读需要所要求的行为,然而在进行了更多地相关阅读之后,你发现自己早已不清楚先前所阅读过的内容,更可悲的事情或许是你自己居然想不起自己出发时的目的地和动机来,德里达在探讨词语符号的意义时将这种现象称为“延异”,在这种意义模式下,词语的意义是永远不固定的、漂浮的,你能感受到的存在只是能指符号的滑动,而意义则是虚无缥缈的。在这一点上,卡尔提供了很多社会心理学方面的实证性实验例证加以证明,实际情况也许正好和我们的设想相反,在实验中,那些不进行链接阅读的被试对于阅读材料的理解接收效果要优于那些进行较多链接阅读被试,也就是说视野开阔的那些使得意义“延宕”的阅读者的阅读效果不如视野相对狭窄,没有进行“延宕”理解的阅读者;同样,使用多媒体辅助阅读和不使用多媒体辅助阅读的结果与此类似,那些没有使用多媒体辅助阅读的被试阅读效果要优于使用组,这听起来有点奇怪,但却是为哲学家的思考以及心理学家的实验所证实的结论。

当然,互联网页的设计也尽可能地吸引使用者不断点击链接,互联网页通过标题制作和信息筛选以及各种动画技术手段极大增强人们在面对网页时的饥渴感,急于在点击浏览中满足自己已被激发出来好奇心。事实上,人们很快便能从互联网浏览中发现快乐,这种快乐主要源于链接的不断更新和转跳,每次转跳都会发现新东西,就像一个爬山的人,总是对山峰后面的风景充满了好奇,正是这种好奇心激励着登山者不断翻越一个个山峰。当然,浏览网页不同于登山,浏览网页总能使好奇心得到满足,同时还不需要付出艰苦的努力,浏览者所需要做的只是不断点击链接而已。既然如此,何不让自己放松一点,尽可能让自己的大脑变得丰富和聪明一些呢?不过我们也许很难想到,一旦体验到浏览网页信息获得的便捷感、新奇感、趣味感以及对占有大量信息的满足感之后,人们便很快形成了浏览习惯,也就是说,浏览似乎成为一种需要,如果长时间不浏览网页的话,大脑中曾经接受和形成习惯的信息刺激感便会提示你进行网页浏览,这可能也就是网瘾形成的最初原因。波斯曼将这种现象称为技术意识形态,每一种技术都会对他的使用者贯彻这种意识形态,使得他的行为总是为了协调工具和技术的使用。对于拿着锤子的人来说,随处可见的事物都成了钉子,他会不断产生将锤子砸向物体的冲动;对于拥有电视的人来说,将电视放置在屋内而不去打开它是非常困难的,即便他并不想看电视,也会由于习惯将电视打开,让节目播放。而对于拥有联网电脑的人来说,当他的头脑中产生哪怕是一点点犹豫或者困惑的时候,他会毫不犹豫地打开电脑使用网络搜索功能,即便所需要了解的信息对他来说意义甚微。可见,互联网的浏览习惯其实已经在悄无声息地改变我们的大脑,当大脑习惯于网页浏览的方式时,它便会强迫我们重复浏览信息所形成的习惯,因此,对于互联网的浏览者来说,他们很多时候是因为大脑形成的条件反射习惯才去浏览网页,而不是因为需要就某事进行思考才去浏览网页,很多时候即便什么事情也不想,网民也会习惯性地去浏览网页或者接收邮件,因此,我们也可以说在书籍的阅读过程中,我们是因为思考而进行浏览,而在互联网的电子阅读行为中,我们却因为习惯而浏览,并且还会因为浏览而放弃思考。

对于人的思维来说,记忆可能是进行深度思维所必须具备的能力,记忆的活力与容量大小往往会成为我们判断一个人是否具有智慧的重要依据。互联网的产生让很多人看到记忆其实是可以“外包”给互联网的,互联网拥有如此巨大的信息容量,而且这些信息也便于获取,只要能够上网点击鼠标,便能知道你想知道的知识。计算机和互联网的这种记忆功能使得人类的记忆黯然失色,既然这样,为什么不将记忆知识的重担卸下来交给网络呢?而我们需要做的只是了解一点有关网络搜索的机能即可。这种想法自然也可以视为互联网技术对我们发出的引诱,让我们将自己的大脑记忆功能置换成互联网,这样它便可以据此成为我们身体功能不可或缺的“外挂”装置,技术的阴谋是如此险恶,那些认为“外包”记忆会成为可能的天真的技术乐观主义者并不能意识到,一旦“外包”记忆,我们自身的记忆能力便会削弱,并且机器的记忆事实上是无法替代人脑的记忆的,两者之间的鸿沟或许是无法逾越的。

柏拉图在《斐德罗篇》中曾经借苏格拉底之口讲述了一个有趣的故事:多才多艺的埃及神明特泰和国王赛穆斯在谈话中谈到了书写的技术,并提出应该允许埃及人分享这一技术,因为写字为智慧和记忆提供了诀窍,能让埃及人更有智慧,并能增强他们的记忆力。赛穆斯却不以为然,他提醒特泰,写字带来的帮助记忆的功能或许会成为弱化人们记忆能力的罪魁祸首,它会“把健忘注入他们的灵魂,他们的记忆训练必将就此止步,因为他们过于依赖书面记录,不再依靠自身记忆而是依靠外部符号去想事情”,因此,书写“提供的不是真正的智慧,而是智慧的伪装”。尽管人类文明史证明赛穆斯的推断并不正确,书写的技艺为人类带来了智慧和知识的丰富(或许对于什么是智慧会有不同的观点),但赛穆斯的想法也揭示了一个非常有趣的事实,那就是,一旦我们将自己身上所承担的某种工作外包给技术来处理的话,我们在与其相关的功能方面就会出现退化和削弱。对于技术使用带来的人体功能麻木效应的这种担忧也正是麦克卢汉所关注的,在《理解媒介》中,麦克卢汉写道,我们的工具“增强”了人体的哪个部分,哪个部分最终就会麻木。当我们用人工方式延展我们身体的某些部分时,我们同时也在让自己远离那个被增强的部分以及这个部分所具有的自然技能。动力织布机发明后,工人们的生产效率提高了,但她们过去灵巧的手工操作技能却逐渐消失了,我们现在大量使用机器的结果导致大量手工技艺退出历史舞台,与此同时,人类在某一方面曾经无比卓越的能力也随着机器的挤压而不复存在,如果不是通过录像或者其他档案资料,我们的后人都无法想象他们的祖先在手工技艺方面居然会有如此尽善尽美的表现。可以想见的问题是:如果我们对计算机网络记忆形成依赖的话,我们的记忆能力也就岌岌可危了,这与埃及国王拒绝运用书写技术帮助记忆的理由如出一辙。

即便我们不考虑互联网记忆对于人脑记忆产生麻木效应的风险的话,我们也仍旧不能指望机器的记忆能够取代人的记忆。显然,人的记忆乃是一种生物记忆,而计算机网络记忆是机器记忆,在人与机器之间存在永远的鸿沟。认知记忆活动事实上是人的生物活动过程中的有机组成部分,它的存在与运行状况直接影响到人作为一种生物的智力状况,决定了人脑的机能:它的质量、创造力、情感和判断等方方面面。心理学家威廉•詹姆斯指出,记忆对于“人格同一性”的形成与维系至关重要,人之所以能够进行自我认知,感知他自己与其他人的区别,或者在思维中断之后(比如一觉醒来后)还能够认识自己,找回自己的所有重要经验,正是因为他们具有统一的人格。在人格同一性的形成过程中,通过记忆找回经验是最为关键的机制,在中断了记忆和思维之后能够重新成为他自己,维系自己的面貌就是因为记忆能够重新唤起对于经验的回忆,而正是那些仅仅属于他自己的、独一无二的经验的记忆,给予他无比温暖而亲密的感受,这种亲密而温暖的感觉使得他自己保持着他个人的“人格的同一性”,失去这种“人格的同一性”特征,便不能成为正常的人,而是精神分裂的人。因此,人的记忆绝对不是简单的数据、形象或者其他信息的精确复制与保存的问题,而是一个有机生物体的有机活动过程的重要环节,具有不同记忆状况的人会形成不同性格、思维、情感和行为,而机器的记忆不是生物记忆而是物理记忆,它并不伴随复杂的生物过程,因此,它不可能完成生物记忆中的某些功能,指望通过技术发展来完善和弥补机器记忆以实现对于人脑记忆的替代无论如何是行不通的,不仅如此,这种完善“外包”技术的倾向与期待只会不断削弱我们大脑的记忆能力,影响我们的情感、性格、思维等生物过程。事实上,把记忆的任务“外包”给互联网,不仅危机个体的思维深度和个性,而且对于社会共享文化的深度与独特个性也形成了巨大的威胁。美国剧作家福尔曼写道:“一种新型的在自我取代了错综复杂的内在身份,这是在信息过载和‘唾手可得’的压力之下不断演化的结果。”(尼古拉斯•卡尔:《浅薄:互联网如何毒化了我们的大脑》,刘纯毅译,中信出版社,2010,P213)随着我们“深厚的文化遗产的内部库存”日趋枯竭,我们面临着变成“扁平人的危险”(P214),我们访问那个规模庞大的信息网络时,仅需点击按钮即可,可谓广阔延伸但极其稀薄。由此,卡尔指出:“人类文明并不只是互联网所表现出来的‘全世界信息’的总和,也不只是可以简化为二进制代码并上传到互联网的所有内容。人类文明保持勃勃生机,就必须在每一代人所有成员的头脑当中重建。记忆外包,文明消亡。”(P214)

网络陷阱范文4

    利用网络聊天室搭识年轻女性后相约见面,自称是香港某房地产公司总经理助理,然后以借打电话、帮忙购物、保管物品等为由实施诈骗。日前,该名为谢冰的男子被虹口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今年月11日,对于喜欢在网上聊天的王小姐来说是个特别的日子。她认识了网名叫“乖男孩”的一男子,该男子自称是房产公司总经理助理。两人越聊越投机,当天中午便相约共进午餐。饭后,两人路过一家商场,“乖男孩”称要送王小姐一根项链,并让营业员拿出一根让她试戴。“乖男孩”顺手将王小姐原来的一根项链摘了下来。一会儿,“乖男孩”称自己手机没电,借用王小姐手机。谁知,“乖男孩”带着王小姐的手机和项链一去不复返了。

    据查,这名“乖男孩”利用借打电话、帮忙购物、保管物品等手法,在本市虹口、徐汇、普陀、浦东及卢湾等地疯狂作案十余次,骗得财物共计3.2万余元。值得注意的是,被害人均为年轻女性。在骗子的恋爱幌子下,她们放松了警惕,最终上当受骗。

新闻晨报·李罡 诸达鹤

网络陷阱范文5

一、通讯网络诈骗犯罪的新趋势

(一)社会工程学原理

社会工程学的概念最早是由著名黑客凯文 米特尼克在《欺骗的艺术》中提出的。目前,对于社会工程学并没有一个规范化的定义。根据《欺骗的艺术》中的描述,可以将其总结为:社会工程学就是通过自然的、社会的和制度上的途径,利用人的心理弱点(如人的本能反应、好奇心、信任、贪婪) 以及规则制度上的漏洞,在攻击者和被攻击者之间建立起信任关系,获得有价值的信息,最终以欺骗和攻击目标。总体上说,社会工程学就是使人们顺从你的意愿、满足你的欲望的一门学问,它是一种与普通欺骗和诈骗不同层次的手法,当攻击者确定攻击目标之后,首先要针对目标搜集相关信息,然后利用相关受害者的心理弱点构建陷阱,以获取受害者的信任,进而采取攻击行为。

(二)通信网络诈骗犯罪的社会工程学视角

目前,公民的安全意识在不断增强,且手机安全软件不断更新与升级,对于一些简单的中奖、推销、冒充等诈骗已经免疫,而通信网络诈骗依然非常猖獗,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其与社会工程学方法的深度融合。攻击目标更有确定性,注重信息的收集和对人心理的运用,通过连环攻击击破人们的心理防线。在徐玉玉案中,犯罪嫌疑人先是攻击了山东省2016高考网上报名信息系统盗取了包括徐玉玉在内的大量考生报名信息。随后租住房屋设立诈骗窝点,通过QQ搜索高考数据群、学生资料数据等聊天群,在群内个人信息购买需求后,以每条0.5元的价格购买了1800条今年高中毕业学生资料。同时,雇人冒充教育局、财政局工作人员拨打电话,以发放助学金名义对高考录取学生实施诈骗。徐玉玉前一天刚接到政府部门的教育救助金电话,第二天就接到了骗子相同的电话,犯罪分子对信息收集的充分程度让人咋舌,此时再冒充政府人员进行诈骗,受害人的防御心理极度降低,各个环节配合天衣无缝,在心理上两个人建立牢固的信任关系,诈骗顺利完成。在信息化高度发展的同时,传统单一手法的通信网路诈骗已无法满足犯罪分子谋财的野心,他们策划各种新的方案,充分利用受害人的心理,将受害人一步步引入圈套。可以说,基本上通信网络诈骗犯罪的每一次新的花样都是社会工程学方法在犯罪行为中的新的运用。

(三)攻击心理分析

在犯罪分子对心理利用越来越密切和娴熟的情况下,我们有必要对其进行总结分析,在此笔者将犯罪分子的攻击心理进行了大致分类。

1.天降馅饼式。此类诈骗主要利用人的贪利、见财起意心理。例如中奖类诈骗。犯罪分子采取短信、邮箱、网页等方式,称受害人的号码获得相应奖项。为增加被害人的信任度,犯罪分子会事先收集公民的信息,同时公布所谓官方网站、客服热钱等。目前还出现微信点赞的诈骗形式,打着集赞有奖的幌子。以保证金、公正费、税费等名义骗取钱财。

2.感情欺骗式。此类诈骗主要利用人的爱心、亲情、友情等来取得受害人的信任,从而进行诈骗。例如微信交友诈骗:利用微信附近的人等功能,伪装成白富美、高富帅,骗取感情和信任后进行诈骗;利用网民拨打所留联系方式进行诈骗,以爱心募捐,以无钱看病、抗震救灾等理由,以家属、红十字会等名义进行网上募捐诈骗。

3.投机钻营式。此类诈骗主要利用人投机取巧、托关系、走后门等庸俗心理。例如预测股票走势诈骗;办理信用卡诈骗:骗子发送可办理高额透支信用卡的广告,通过手段取得事主信任后,犯罪分子则以手续费、中介费、保证金等虚假理由要求事主连续转款。

4.急性应激式。此类诈骗主要利用人恐慌、服从权威、急于求助等心理和氛围感染效应,氛围感染效应,即我们在接触到焦急恐慌的人的时候,由于被那种氛围所感染,自己也会变得恐慌起来。例如冒充类诈骗,编造各种谎言理由,利用无辜事主的惶恐,面对专家失去冷静判断等作案条件取得受害人信任并进行诈骗。可以说这类急性应激式的犯罪是应用最广的犯罪,且覆盖范围大,实施手段日新月异,成功率较高,社会影响大。

5.急功近利式。此类诈骗主要利用人欲望,急切,爱慕虚荣、等心理。例如网络投资诈骗:这类诈骗以天天返利、保本收益等为诱饵,放长线钓大鱼,待受害者大量投资后就关闭网站,销声匿迹;高薪招聘,诈骗团伙利用大学生急于实现自我、人们寻求高薪职业等心理,假装按照正常的招聘程序,以各种名义进行收费诈骗。

二、控制通信网络诈骗犯罪的对策

面对通讯网络诈骗犯罪的愈演愈烈及其与社会工程学方法紧密结合的大环境下,结合通信网络犯罪的特点,我们应依据情境预防的控制手段提出以下策略:

(一)增加犯罪的实施难度

1.增强公众防范意识。在政府组织引导下,对当前诈骗手段、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价值观等进行全方位、立体式宣传。让群众对社会工程学方法的心理攻击从容应对,提高防范能力和个人信息保护的意识,形成群防群治的局面。

2.严格落实实名制。犯罪分子利用实名制审查不严的漏洞,轻松获得犯罪的工具和条件。手机卡、银行卡开户时必须采用真实姓名,相关部门也必须严格审查开户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3.采用多重验证手段。目前手机作为必不可少的通讯工具,也成为了身份验证的核心。我们需要降低对手机验证码的依懒性,增加其他验证程序,减少风险。例如在相关业务中不仅进行手机验证,还要有密码验证,指纹验证等。

4.个人信息的保护。个人信息的管理不规范和泄露为电信诈骗犯罪的发生提供了巨大的机遇,犯罪分子利用轻松获得的个人信息、爱好、需求、生活方式等设置各种诈骗陷阱,威胁很大,我们应尽快完善相关制度和法律。

(二)增加犯罪的风险

1.建立快速反应联动机制。成立指挥中心,联合公安、电信、金融、互联网运营商等部门协调指挥各种资源,发案后快速查询提供开户资料、资金流向、通话记录、IP定位等线索,从资金流和信息流两条路线在案发后的黄金期内进行及时的破案和挽回受害者的损失。

2.立法支持。应该将通信网络诈骗犯罪从诈骗犯罪中分离出来,单独明确一个犯罪罪名。在对犯罪进行惩处方面,应该适度的提高电信诈骗犯罪的法定刑,增加犯罪的代价。在程序法方面,应该完善电信诈骗犯罪的管辖制度,健全各部门之间的协作机制,提高打击效率。

3.健全证据保存制度。由于通信网络的虚拟化和数字化,案件中设计大量的电子证据,而电子证据与普通证据相比是极易销毁和篡改的,因此对相关记录我们要及时进行保存和备份,为破案和证据链的形成提供条件。

4.建立大数据分析平台。大数据的发展为打击通信网络犯罪提供了可量化的预测和新的侦查模式。利用云计算技术一方面进行信息过滤,及时拦截、预警,预测犯罪人的行为、位置等,另一方面能够进行研究犯罪形势,判断犯罪趋势,把握犯罪规律。实现在微观和宏观上的控制。

(三)减少犯罪的收益

1.成立紧急止付绿色通道。当前银行止付的审批手续还相对繁琐,有时即使赃款还未被取走,银行也会以手续不全等理由拒绝冻结账户。应进一步简化对涉案可疑账号的监控、查询、冻结等手续,深化警银办案合作和跨区域银行合作机制,建立紧急止付绿色通道。

2.建立大额转账等级延时制度。一方面在数额上进行等级划分。根据数额的不同进行适当延时,在金额设置上还可以综合考虑当地经济发展情况、通信网络诈骗发生情况、年龄结构情况等因素。另一方面在危险程度上进行等级划分。受害者对犯罪分子的信任程度是不同的,很多是在半信半疑的状态下,在转账过程中设置等级划分,可以最大程度挽回受害者损失。

3.个人网上转账取消功能。网上转账结束后,对个人而言基本失去了对资金的控制。我们可以在银行之外设置一个资金中转站,在转账后一定时间先进行中转,同时建立双方身份验证机制,取款方身份验证通过方可取款。而个人在发现被骗的情况下可以在中转的时间里取消转账。

(四)减少犯罪的机会

1.媒体对破案宣传。对于我们在打击通信网络诈骗犯罪中的行动和破案成果要及时、多途径进行宣传,一方面展现打击通信网络诈骗的决心和能力,鼓舞士气,激励斗志,另一方面持续性、梯队式地宣传攻势,可以达到振奋民心、震慑不法分子的效果。

2.唤醒良心。在犯罪人实施特定犯罪的那一时刻通过改变其面临的环境而改变犯罪的决定,从而预防犯罪的发生。利用在自动取款机张贴嫌疑人图像、犯罪后果等告示,或在交易过程中弹出提醒警告窗口等方式通过营造特定的环境让其取消犯罪的念头。

3.诈骗电话转接服务。成立一个专门诈骗电话转接服务中心,设置专门号码。当受害者接到诈骗电话时可直接人工转接到诈骗电话服务中心,或相关安全软件检测到诈骗电话自动转接到诈骗电话服务中心,通过服务中心的统一调度,可以快速对诈骗分子进行线索收集,定位打击。这样诈骗分子也对攻击对象真假难辨,心生胆怯,不敢轻易进行电话诈骗。

4.顺从引导。针对犯罪分子的地域性分布情况,除了加大打击之外要有针对的进行专项引导行动。在诈骗分子重点区域进行大范围道德法制教育,提出自首、就业、创业等相关优惠政策,引导他们走向正途,削弱犯罪动机。

网络陷阱范文6

[关键词]软件项目风险管理神经网络粗集

本篇论文的中心是基于粗集的人工神经网络(ANN)技术的高风险识别,这样在制定开发计划中,最大的减少风险发生的概率,形成对高风险的管理。

一、模型结构的建立

本文基于粗集的BP神经网络的风险分析模型,对项目的风险进行评估,为项目进行中的风险管理提供决策支持。在这个模型中主要是粗糙集预处理神经网络系统,即用RS理论对ANN输入端的样本约简,寻找属性间关系,约简掉与决策无关的属性。简化输入信息的表达空间维数,简化ANN结构。本论文在此理论基础上,建立一种风险评估的模型结构。这个模型由三部分组成即:风险辨识单元库、神经网络单元、风险预警单元。

1.风险辨识单元库。由三个部分功能组成:历史数据的输入,属性约简和初始化数据.这里用户需提供历史的项目风险系数。所谓项目风险系数,是在项目评价中根据各种客观定量指标加权推算出的一种评价项目风险程度的客观指标。计算的方法:根据项目完成时间、项目费用和效益投入比三个客观指标,结合项目对各种资源的要求,确定三个指标的权值。项目风险系数可以表述成:r=f(w1,w2,w3,T,T/T0,S/S0,U/U0),R<1;式中:r为风险系数;T、T0分别为实际时间和计划时间;S、S0分别为实际费用和计划费用;U、U0分别为实际效能和预计效能;w1、w2、w3分别是时间、费用和效能的加权系数,而且应满足w1+w2+w3=1的条件。

2.神经网络单元。完成风险辨识单元的输入后,神经网络单元需要先载入经初始化的核心风险因素的历史数据,进行网络中权值的训练,可以得到输入层与隐含层、隐含层与输出层之间的权值和阀值。

(1)选取核心特征数据作为输入,模式对xp=[xp1,xp2,.,xpn]T,dp(网络期望输出)提供给网络。用输入模式xp,连接权系数wij及阈值hj计算各隐含单元的输出。

m

Ypj=1/{1+exp[-(∑wijxpi-hj)]},i=1,2,.,m;j=1,2,Λ,n,

i=1

(2)用隐含层输出ypj,连接权系数wij及阈值h计算输出单元的输出

m

Yp=1/{1+exp[-(∑wjxpi-hj)]},i=1,2,.,m;j=1,2,Λ,n,

i=1

Yp=[y1,y2,……,yn]T

(3)比较已知输出与计算输出,计算下一次的隐含各层和输出层之间新的连接权值及输出神经元阈值。

wj(k+1)=wj(k)+η(k)σpσpj+α[wj(k)-wj(k-1)]

h(k+1)=h(k)+η(k)σp+α[h(k)-h(k-1)]

η(k)=η0(1-t/(T+M))

η0是初始步长;t是学习次数;T是总的迭代次数;M是一个正数,α∈(0,1)是动量系数。σp是一个与偏差有关的值,对输出结点来说;σp=yp(1-yp)(dp-yp);对隐结点来说,因其输出无法比较,所以经过反向推算;σpj=ypj(1-ypj)(ypwj)(4)用σpj、xpj、wij和h计算下一次的输入层和隐含层之间新的连接权值及隐含神经元阈值。wij(k+1)=wij(k)+η(t)σpjxpi+α[wij(k)-wij(k-1)]

3.风险预警单元

根据风险评价系数的取值,可以将项目的风险状况分为若干个区间。本文提出的划分方法是按照5个区间来划分的:

r<0.2项目的风险很低,损失发生的概率或者额度很小;

0.2≤r<0.4项目的风险较低,但仍存在一定风险;

0.4≤r<0.6项目的风险处于中等水平,有出现重大损失的可能;

0.6≤r<0.8项目的风险较大,必须加强风险管理,采取避险措施;

0.8≤r<1项目的风险极大,重大损失出现的概率很高,建议重新考虑对于项目的投资决策。

总之,有许多因素影响着项目风险的各个对象,我们使用了用户评级的方式,从风险评估单元中获得评价系数五个等级。给出各风险指标的评价系数,衡量相关风险的大小。系数越低,项目风险越低;反之,系数越高,项目风险越高。

二、实证:以软件开发风险因素为主要依据

这里我们从影响项目风险诸多因素中,经项目风险系数计算,作出决策表,利用粗集约简,抽取出最核心的特征属性(中间大量复杂的计算过程省略)。总共抽取出六个主要的指标(PersonnelManagement/Training,Schedule,ProductControl,Safety,ProjectOrganization,Communication)确定了6个输入神经元,根据需求网络隐含层神经元选为13个,一个取值在0到1的输出三层神经元的BP网络结构。将前十个季度的指标数据作为训练样本数据,对这些训练样本进行数值化和归一化处理,给定学习率η=0.0001,动量因子α=0.01,非线性函数参数β=1.05,误差闭值ε=0.01,经过多次迭代学习后训练次数N=1800网络趋于收敛,以确定神经网络的权值。最后将后二个季度的指标数据作为测试数据,输入到训练好的神经网络中,利用神经网络系统进行识别和分类,以判断软件是否会发生危机。实验结果表明,使用神经网络方法进行风险预警工作是有效的,运用神经网络方法对后二个季度的指标数据进行处理和计算,最后神经网络的实际输出值为r=0.57和r=0.77,该软件开发风险处于中等和较大状态,与用专家效绩评价方法评价出的结果基本吻合。

参考文献:

[1]王国胤“Rough:集理论与知识获取”[M].西安交通大学出版社,2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