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诚信的文章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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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诚信的文章

关于诚信的文章范文1

关键词:文化产业;新兴产业;朝阳产业;经济增长点

文化产业是一个新兴产业、朝阳产业,是现代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知识性密集和附加值高、低成本、无污染、可重复开发等特点,对于调整产业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升经济发展质量、实现可持续发展等都有着重要作用。雁塔区是西安市有名的文化区,如何发展文化产业是当前需要关注研究的重要课题,现就我区发展文化产业提一点粗浅的认识和思考。

一、雁塔区大力发展文化产业的可行性

文化产业是当代各类产业中最有前途、最有发展潜力的产业。随着现代科技向文化领域的注入和人民群众对新的文化生活的更高追求,文化产业已成为投资的热点和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那么,我区是否可以大力发展文化产业呢?从当前文化产业的发展趋势、雁塔区经济运行情况和文化资源优势来看,大力发展文化产业势在必行。

1.发展文化产业是新形势下的必然要求。2010年,国家出台了《文化产业振兴规划》,首次将文化产业上升到战略层面。2011年,又出台了《关于金融支持文化产业振兴和发展繁荣的指导意见》,为金融与文化产业深度合作提供了政策支持。北京、上海、广州等地继续巩固领先地位,而江苏、湖南、浙江等省都踊跃进入了建设“文化大省”、“文化强省”的行列中来,纷纷把文化产业作为支柱产业来发展。从西安来看,2009年文化产业实现增加值148.72亿元,占GDP比重达5.5%,文化产业已成为经济腾飞的新支点。2010年9月份,中国银行与曲江文化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达成协议,将向曲江文化投资集团提供66亿人民币金融服务,共同打造中国文化产业“巨无霸”。同时,高新区计划在2009年至2012年,每年安排专项资金3000万元,以扶持文化创意产业。面对如此良好的发展机遇和态势,我们理应打好文化产业这张牌,抢占先机,借势发展,让文化产业成为我区经济发展的新亮点。

2.发展文化产业是我区经济发展的内在需求。我区经济发展一直保持持续快速发展的态势,财政收入大幅增长,城乡居民生活水平显著提升。但仍有一些因素制约我区经济进一步发展。一是经济总量规模大,各项经济指标基数大,一直在高位运行,要继续保持经济高增长态势,始终走在全市第一名,与其他区县相比,困难增大。二是由于处于城市的大建设、大发展时期,经济增长主要靠投资拉动,由房地产等基本建设带来的税收占到了全部总收入的60%以上,产业布局和税源结构的协调性、持续性显然不够。三是在全区152平方公里中,“三区一基地”规划面积占到99.693平方公里,我区土地面积仅剩51.742平方公里,然而在这51平方公里中有40多平方公里是建成区,可开发土地非常有限并日趋缩小,这将制约我区经济进一步发展。解决上述这些问题,就迫切需要寻找新的投资点,而文化产业恰恰具有经济回报高、收益时间长、市场需求强、资源消耗低等特点和优势,可以弥补我区经济发展中的缺陷和不足。因此,发展文化产业是必由之路、明智之举。

3.我区具有发展文化产业得天独厚的资源优势。一是我区是西安市最具代表性的历史文化区域,文化底蕴十分丰厚,有世界级文化遗产大雁塔,佛教密宗祖庭大兴善寺,中日文化交流圣地青龙寺,汉宣帝陵,陕西历史博物馆等知名的文化景点。二是科教资源非常丰富,区内有西安交通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安美术学院、西安音乐学院等22所普通高等院校,西安欧亚学院、西安外事学院等12所民办院校,省属科研院所55家,各类专业技术人才14多万人,是全国著名的科教文化大区。三是我区还有陕西省广播电视中心、西安市广播电视中心、西影集团等文化龙头单位。近几年,还建成了占地达103亩的“雁塔文化新天地”。同时,依托两所艺术高校,在纬二街上打造了一条两千多米长的“雁塔美术街”。从以上可以看出,我区具有优越的文化、科技、人才优势,特别适合发展文化产业。我们应重视文化这一无形资产,深度挖掘文化资源蕴藏的巨大财富,化文化资源优势为文化产业优势,使文化产业成为我区新的经济增长点。

二、雁塔区需重点发展的文化产业

文化产业是从事文化产品生产和提供文化服务的经营性产业。包括新闻服务,出版业,版权服务,广播电视电影服务,文化艺术服务,网络文化服务,文化休闲娱乐服务及其它文化服务,文化用品、设备及相关文化产品的服务。从雁塔实际情况出发,着眼长远,考虑到眼前,我区可以先发展以下几个文化产业:

1.文化娱乐业。采取合资、项目合作等方式,在人流量大、消费集中的小寨、电子城等地,建设一座高档次的流行演艺中心,引进国内知名的演艺机构进行经营,并将其打造成一个类似于《大剧院》的国内外一流演艺场所。大力推进资源重组,优化布局,整合网吧,鼓励和支持音乐酒吧、咖啡厅、KTV、舞厅等娱乐业连锁经营、连片经营。积极支持投资兴办演出团体、演出场所、演出经纪机构和举办演出活动。

2.文化旅游业。促进文化与旅游相结合,以旅游扩大文化的传播和消费。深化旅游与餐饮业的链接程度,以旅游带动餐饮业的发展。依托陕西历史博物馆、“雁塔文化新天地”、“雁塔美术街”等,积极培育仿古文物,古玩字画、工艺美术等文化消费品市场,支持举办大中型文物、字画拍卖会和鉴宝活动。依托兴善寺,以弘扬佛教文化和禅宗文化为主,开设素食餐厅和禅宗茶秀。依托青龙寺景区,以日本文化为主流,打造经营日式餐饮、日式茶艺和销售日式饰品。积极发展集旅游、演艺、餐饮、购物等为一体的文化商贸设施。

3.教育培训业。面对当前社会培训热、学习热的现状,针对青少年学习需求,依托西安外国语大学,引进国内外各类外语培训机构,特别是小语种培训与出国留学培训。依托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引进各类计算机培训机构。依托西安音乐学院,引进音乐、舞蹈方面的培训机构。依托西安美术学院,整合现有美术培训班,引进美术培训机构,把雁塔区发展成各类专业培训的荟萃地,使雁塔区成为教育培训的中心,从而推动教育培训业快速发展。

4.图书出版业。以读者的需求为导向,以市场为出发点,积极培育和发展读书出版业。一是利用文化氛围浓厚、图书销量大的优势,采取措施打造一条集创作、图书批发、读书零售的特色街区。二是促进出版业资源的合理流动和重新配置,依托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引进大型印刷厂在我区开展经营活动,推动电子网络出版和数字出版等新型出版业态的发展。三是积极培育具有影响力和美誉度的出版、报刊、印发、复制、发行业产品品牌、企业品牌、人才品牌,形成有影响力的名企、名品、名刊等,不断壮大图书出版业。

5.广播影视业。充分依托西影厂和曲江影视投资集团,延伸影视制作、发行等方面产业链,鼓励建设影视基地,吸引民营资本投资电影、电视、音乐、娱乐等方面的创作、制作。同时,鼓励兴办广告创意设计、服装设计、建筑设计等服务。注重动漫产业的培育和发展,利用我区人才聚集优势,建设动漫产业孵化机构,积极发展网络动漫、手机动漫等新兴业态。

三、大力发展文化产业需要做的工作

目前,从总体上看,我区的文化产业还处于初始阶段,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一是对文化产业缺乏了解,认识不够;二是文化资源十分丰富,但优势没有充分发挥出来;三是文化产业规模小、档次低,与大众的消费需求不相适应;四是产业布局基本形成,文化产业发展空间尚待突破。对此,我们应考虑做好以下几点:

1.制定规划。文化产业的发展离不开科学的规划和指导,建议结合省、市有关发展文化产业的文件精神,提出发展目标,确立总体思路,明确工作内容,制定出一套科学的文化产业发展规划,并把文化产业列入“十二五规划”。一是规划要尽可能与高新区、曲江新区的文化产业相对接,实现优势互补,融合发展。二是要因地制宜,突出培育特色优势产业,走差异化发展道路。三是要瞄准高科技、高附加值,有选择性的发展文化创意产业。

2.提供场地。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发展文化产业需要一个很好的平台。目前,我区小街小巷各类商业门点星罗棋布,其他行业的介入比较困难。所以,我们要想法设法解决场地的问题。一是以景观街区改造和小寨商业圈建设为契机,适时引进和鼓励文化企业大胆介入,尽可能的选择一条街、一个广场或一栋写字楼主要发展文化产业。二是提前谋划地铁经济、道口经济,大力发展楼宇经济,为文化产业赢得发展空间。三是在土地储备、城中村改造、区内高校和企业搬迁中,积极整合土地资源,对文化产业发展空间进行布局和谋划。

3.政策扶持。一是设立文化产业发展专项基金,加大文化产业资金投入力度,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带动作用,支持有市场发展前景的文化项目产业化,支持新产品、新技术的开发,支持文化产业链的形成。二是制定出台优惠政策。通过土地、税收、投融资等优惠政策,培育和扶持一批具有市场竞争力的文化企业。三是建立多元投融资平台。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文化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引导和支持各类民营资本、社会资本向文化领域转移,鼓励企业、个人、境外资金兴办文化产业,逐步形成多渠道投资,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文化产业格局。

关于诚信的文章范文2

关键词:机密类国有军工企业;80后;创新型科技人才;有效管理

一、机密类军工国有企业80后新型科技人才的特质

创新型科技人才,指那些具有积极的创新思维、非凡的创新能力、广博的知识结构、良好的道德和身体素质,能为科技发展和社会进步做出重要贡献的科学技术主体。当“80后”创新型科技人才开始作为一股新生的力量登上社会舞台时,各界专家就开始着手对这一特殊的群体进行研究,但目前,没有统一系统化、理论化的研究成果。为填补这一空白,2010年暑假期间,武汉大学东湖分校暑期实践队,对陕西三家机密类国有企业创新型科技人才成长做了专题调研。

本次调研在借鉴前人的成果基础上,将研究对象更加具体化,主要选择了这样一类特殊的企业,我们称之为机密类国有军工企业,这类企业具有高成长性、高科技性、高市盈性及高保密性的特点,对国家的国防具有重要作用,这类国企中“80后”创新型科技员工比例高达25%。

通过与这三家企业中约200名设计院的“80后”员工和100名非设计院员工的大量调查问卷分析与访谈及相关负责人的座谈等调查统计形式,得到数据结果表明“80后”创新型科技员工,作为新的一代,在个性特征、心理需求和工作理念上与之前的60、70后等有显著的区别,现将这一特殊群体特点总结如下:

第一、自主意识强,拥有自主创新的激情。

这一类人是经过高等学校培养出来的具有较高的知识技能和工作能力,综合素质高,创新能力强,在调研中,占样本总人数82%的人表示,虽然身处于机密类国有军工企业,但是仍然希望拥有一个相对宽松、自主、利于激发个人灵感的工作环境,同时也希望公司领导能采纳自己的创意,把新想法新灵感运用到工作中。

第二、渴望不断更新自身知识体系,注重职业生涯发展规划。

通过调查发现这类员工更多的忠于自己的专业而非所在的组织,更注重对知识的探索,事业的进一步发展,渴望得到进一步的培训与学习的机会,为自身的职业发展和个人成长创造条件。

第三、追求生活品质,将组织内和谐的人际关系看成幸福的根源。

据了解,他们除了追求物质满足之外,还追求心情的愉悦和放松。占样本总数89%的员工表示,他们更希望从工作中获得满足感和进一步发展,尤其是希望组织能够创造和谐的上下级关系,渴望拥有愉快的工作环境。

第四、对待工作认真负责,有冲劲,有很强的荣誉感和爱国情。

在机密类国有军工企业中调查发现占样本总人数的87%的员工,对待自己的工作表现出很强的主人翁意识和荣誉感,在工作中倾注了极大热情,愿意为工作牺牲休息时间、承担责任,离职率较低。

总之,这些富有时代特征和个人特质的“80后”创新型科技人才的加入为企业注入了新鲜血液,为企业生产和发展带来了新的活力。

二、机密类国有军工企业80后新型科技人才成长存在的问题

通过此次调查研究,我们发现这类企业虽然具有其他性质企业不能比拟的优越性,但企业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减弱了“80后”科技创新型员工的积极性,阻碍了他们的成长,其主要表现是:

第一、传统的管理机制,减弱了“80后”创新性科技员工创新思维转化为生产力的积极性。

一方面,这类企业主要采用矩阵式组织结构,由于无法越级上报材料,使得具有创新思维的他们不能很好的将自己的创新思想上传给领导,很多有价值的建议难被采纳。另一方面虽然不少国有军工企业与高校联合建立博士工作站、研究生班,但在工作中并没有做到学和用的完美结合,许多管理层只注重规模效益,缺少长远规划,忽略对自主创新知识产权的开发。长此以往,员工提出新想法的积极性被严重的挫伤。

第二、缺乏针对“80后”创新性科技人才的有效地薪酬激励。

“80后”创新性科技员工为企业所创造的价值远远大于基层员工,可在我们的调查中发现,国有军工企业采用的岗位薪酬制度,工资差距小,考核过于形式化,并不能显现他们的个人价值,平均化的薪酬制度很大程度上降低着这类员工的积极性。

第三、沟通机制不完善,部门间协调不畅。

机密类国有军工企业具有严密的组织结构,分工明确,而部门之间的沟通相对较少。调查中了解到管理层和生产部门之间沟通渠道不畅,导致工作分配不合理,使得“80后”创新型科技员工的工作出现了严重的“淡旺季”现象。这样一种管理模式使得设计院工作分配不合理,引起员工的不满,影响了企业的效率。

第四、忽视员工个人职业生涯发展

机密类国有军工企业存在企业对员工的个人职业生涯的实现不够关注的现象,对“80后”创新型科技员工工作动机缺乏深刻了解。在我们的调查中,很多的员工有意无意的向我们透露,这几家机密国有军工企业存在一定的裙带关系,没有关系的年轻的员工公费培训机会少,晋升难度大。

三、机密类国有军工企业“80后”创新科技人才成长的有效管理策略

第一、为“80后”创新型科技人才成长,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企业要树立“以人为本”的管理思想,重视这一特殊的群体,塑造和谐友好的企业文化氛围。在与这一特殊群体进行沟通时,应实施充满激励、信任和对知识人才重视的特殊的宽松管理,鼓励为企业企业建言献策,激励其主动献身与创新。

第二、建立公平有效的薪酬激励机制。

机密类国有军工企业薪酬设计要遵循“对内具有公平性,对外具有竞争力”的原则,一方面可以借鉴某集团“三、二、一”提成奖励法,对研究成果转化为商品的设计员工按照销售收入提成奖励,第一年3%,第二年2%,第三年1%,这样可有效的调动“80后”创新性科技员工的积极性。另一方面可以根据岗位职责,任期目标,风险和业绩大小确定薪酬水平,合理拉开薪酬差距,体现“80后”创新性科技员工的个人价值。

第三、加强80后创新型人才的培训,参与职业生涯规划。

参加“80后”创新性科技人才的职业生涯设计,通过培训等手段加强企业内部的智力开发,提高员工的技能,是企业增强自身魅力的一个极重要的方面。机密类国有军工企业可以为员工提供公平公正的竞争、培训、晋升机制,对于与高校联合建立的博士后工作站、研究生班在招收学员时,需要公开、公正,要有名额限制,杜绝裙带关系,坚持民主推荐与招生单位考核相结合的招生原则。同时通过帮助这类员工了解自己的职业性格和兴趣,对自身的职业能力进行有效评估,制定合理的长期职业生涯发展规划,并在一定程度上提供实现规划的机会。

第四、加强对80后科技创新人才的精神激励。

凝聚人才,留住人心,靠单纯的高工资是很难做到的,公司可以在满足“80后”创新性科技员工物质利益的同时,给予员工更多的精神激励。一方面,机密类国有军工企业所生产的主导产品为国家军用设备,企业可以利用“80后”创新型科技员工特有的“愤青”特质,充分调动其爱国热情和荣誉感,增强员工的主人翁意识,在情感上吸引员工,激励他们努力工作。另一方面,企业可以经常组织工会活动,关心员工家庭生活,加强男女员工的联谊。

四、结论

80后创新型科技员工作为新一代财富的创造者,在企业创新发展的过程中发挥了巨大作用,本文的研究结论,对于企业管理实践的重要启示和指导意义,在于国有企业中“80后”创新型科技员工的个性特征以及在他们眼中企业管理应改进的方面,进而提出机密大型国有企业对这一群体有效管理策略。

参考文献:

关于诚信的文章范文3

大家好,今天利用升国旗时间给大家谈谈诚信问题。诚者,为人之基。信者,立命之本。诚信作为中国人的核心理念历来为人们所称颂与铭记。诚信就是遵守诺言,一诺千金,掷地有声;诚信,是一种坚守,言行一致,令人感动;诚信,更是一种道德,言必信,行必果,令人敬仰!坚守诚信,方能彰显品质;坚守诚信,方能赢得尊重。今天围绕这个话题,我谈三个方面问题:

一、关于手机问题

本学期以来,我们学校集中治理手机问题,其目的是为了给大家创造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为此,我们采取了许多措施,我们经过了广泛的宣传发动阶段,每个学生也都签订了承诺书,我们也征取了家长们的大力支持,我们的班主任老师,更是不顾辛苦每天晚上在寝室工作到11点。同时,我们在学校也设置了固定电话,也在每个年级的年级办安装了电话,大家可以免费使用,绝大多数同学都能理解并执行,我们也看到了这一政策给大家带来的实实在在的好处,在教室,学习环境变得更好了,学生们专心致志地学习;在寝室,休息环境变得更好了,学生们可以快速就寝。但是,依然有个别学生,看不到我们所做的种种努力,不遵守自己已经签订的承诺书,更看不到由此所带来的一系列好处,依然故我,顶风违纪。在教室,仍有个别学生为手机充电,在寝室尤其是女生寝室,晚上仍有学生玩手机,这些现象很不好,一个连手机的诱惑都抵制不了的学生怎么能取得成功?在这里也奉劝这些同学,注意自己的行为,信守自己的诺言,大家一齐努力,共同维护来之不易的良好局面。

二、关于诚信应考问题

接下来的几周内,各个年级都将迎来本学期的第一次考试,考试的意义在于检验大家开学以来的学习效果,也在于暴露出大家在学习方面存在的漏洞和不足,以便老师采取有效措施查漏补缺,所以说,考试从本质上讲,是为了促进大家更好地学习。但是这里有一个基本前提,那就是要确保成绩的真实性,只有成绩真实,才能暴露缺陷,才能更有利于大家的发展。一旦成绩失真,就会掩盖问题,就会造成一种虚假现象,从而受害的还是我们自己。所以,在这里,我提出倡议,希望大家端正考风,诚信应考,拒绝作弊,拒绝虚假成绩。我们宁要真实的低分,不要虚假的高分。

三、关于校长信箱问题

关于诚信的文章范文4

(东北石油大学,黑龙江 大庆163318)

摘 要:文章从学术诚信的内涵与学术不端的表现出发,分析了当前高校学术诚信缺失的现状,阐述了国外高校学术诚信建设的经验,并提出了加强高校学术诚信建设的路径。

关键词:高校;学术诚信;路径

中图分类号:G64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4107(2015)07-0036-02

收稿日期:2014-11-07

作者简介:林庆华(1976—),女,山东平度人,东北石油大学艺术学院副院长,副教授,主要从事键盘乐器研究。

目前,我国正面临着各个行业的诚信危机,诚信问题已成为各行业及各领域的突出问题,得到各界人士的广泛关注。学术诚信是其中重要的一方面,高校作为学术研究及成果推出的重要阵地,更是急需提高学术诚信度,教育部首次的《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学术规范(试行)》,也是针对高校的。为此本文通过研究高校学术诚信现状,从现象看本质,探究其根源,研究其对策,以期使高校的学术诚信成为一种新常态,形成良性循环,这对建立我国及世界的科学研究健康发展的生态大环境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战略意义。

一、学术诚信内涵及表现

(一)学术诚信的内涵

学人对待科学要讲求“诚”,对待其他研究者及其劳动成果要讲求“信”,学人研究学问时要求“真”——追求真理,尊重客观事实,不媚俗,不空谈,不编造数据,不捏造事实,对其他研究者及其科研成果要讲求信用+信誉——研究者之间要互相信任、互相学习、团结合作,不能搞学术垄断和学术霸权,要尊重他人的劳动成果,引用了他人的观点和资料就要表明出处,这也是对读者的尊重和讲求信用及信誉。诚实守信是学人最基本的科学素养和最重要的学术行为准则。

(二)学术不端的表现

学术诚信缺失所表现的行为即为学术不端,2009年的《教育部关于严肃处理高等学校学术不端行为的通知》中有对于学术不端的具体描述:1.抄袭、剽窃、侵吞他人学术成果;2.篡改他人学术成果;3.伪造或者篡改数据、文献,捏造事实;4.伪造注释;5.未参加创作,在他人学术成果上署名;6.未经他人许可,不当使用他人署名;7.其他学术不端行为。

二、高校学术诚信缺失的现状

高校作为学术科研的重要单位,受社会大环境的影响以及学术及职称评价等各方面的影响,高校学术诚信现状不容乐观,究其原因分析总结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科技发展与人的惰性的矛盾

计算机的普及,网络的发展以及信息化的飞速进步,使整个社会都面临一次洗礼,空前的资源共享,给人们带来了不可估量的方便与快捷。使学术界也经历了一次信息化的革命,使原来埋头于各种实验室、图书馆、阅览室、档案室及田野调查等无数次采集学术信息与资料的学者们,轻易地点几下鼠标就能替代一切奔波、一切实验及查文献的工作。这种时代的进步无疑极大地促进了科学研究的进步,但带给人更大的惰性与侥幸心理也是毋庸置疑的,客观上确实为学术不诚信的投机提供了便利。

(二)评价标准与学术质量的矛盾

现在更多的高校在评聘职称时采取定量评价的方法,出现重数量轻质量或以数量代质量的现象。有的院校的评职条件中明确要求申报职称教师的论文及著作的数量及字数等。有的院校或部门将成果的被引用频次及转载频次,或是被评价者被引用的字数等来作为评价的标准。这些评价标准将会导致一些高校教师不得不以快出成果、多出成果为目标,并找相关行业的教师、学生多引用、多转载自己的“成果”,不断追求论文及著作的数量,而忽视了学术的质量。这样短平快出来的论文经不起推敲,算不得精品,久而久之,造成学者不能潜心学问,不思进取,粗制滥造,有的甚至为了多发论文而不惜抄袭、剽窃他人成果。

(三)学术管理与监督机制的矛盾

目前我国对学术进行监督与管理有两种方式:行政方式与非行政方式。行政方式是由政府确定的学术评定委员会对各研究项目、活动及成果进行考核与评审,这种方式由于权力的过于集中使学术价值并不能得到很好的体现,极易产生官僚作风,而造成学术诚信的缺失。非行政方式是科技期刊的监督与审查,科技期刊没有制度与体制的保障,只能处在有心无力的状态下,局限在小范围内对学术失信者给予相应的警告与惩处,无法从根本上预防和杜绝学术失信行为。

三、国外学术诚信建设的经验

对于学术诚信,我们不妨对照一下国外的做法与各项机制,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借鉴。

(一)建立有效的社会诚信机制

在国外,学术信誉是每一位学者的生命,,违背学术诚信的人是没有立足之地的。美国首先从在整个社会的诚信机制下监督每个人的言行。其次,从各种证件的取得上就规定得非常严格。每个人的诚信出现污点在整个系统中都是有记载可以查证的,违背学术诚信的人在美国大学和社会较难容身。再次,美国联邦政府各主管部门以及各基金会在审批科研经费和项目基金时,除考察学术能力外,重点把关的是申请人的学术信誉。

(二)构建完整的学术诚信防治体系

目前许多国家已针对学术诚信问题出台了各自的规章制度,并设立了专门的防治学术不端行为的管理机构。

1.政策规定。例如韩国科技部出台了《关于国家研发事业中确保研究伦理及真实性的准则》;德国马普学会发表了《关于处理涉嫌学术不诚信行为的规定》;美国颁布了一项纲领性政策《关于科研不诚信行为的联邦政策》,对发现的不正当研究行为各相关机构及职责均给出了具体的定义和规定等。

2.监督机构。世界各国均以在大学中防治学术缺失行为作为工作的重点,可见国外对于高校学术诚信的重视程度。例如丹麦成立了官方的丹麦学术不端委员会,主要负责处理非常重要的学术不端事件,拥有一套严格的法律法规,其模式已成为其他北欧国家的学习范本。

四、加强高校学术诚信建设的路径

经过对我国高校学术失信原因的分析,以及对国外学术诚信建设体系的借鉴,通过分析比较总结出一套适合我国目前国情的学术诚信保障体系建设的方案,并要从各个方面加以建设完善。

(一)搭建网上公开学术成果平台

网络信息时代的快捷与方便虽能导致人不劳而获的惰性,但也可以利用它制约各种学术不端行为,可以利用网络建立和完善学人的信用制度和完整的学术诚信档案。从论文到专著到项目,让每个人的研究成果公之于众,使这样一个在线数据库成为管理及审批机构的依据,成为各位学者的展示平台及自我约束平台,实现我国学术诚信体系管理系统和监督的标准化、信息化和数据化。有了这样的平台,每个人的行为都在社会的监督下,每个学人也将更加珍惜自己的学术声誉。

(二)明确各学科学术规范

要加强学术诚信建设,就要不同学科分别建立学术规范,避免“一刀切”。当务之急就是要出台一个明确的学术论文写作规范。学术规范的制定应与《中国高等学校自然科学学报编排规范》《中国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学报编排规范》等的要求一致,根据不同学科的特点和要求,使制定的学科规范具有更强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构建科学合理的评价体系

解决中国学术评价的重点,要充分尊重人才成长和学术发展的规律,把行政权力与学术评价隔离,并把建立起分类评价和质量导向的考核机制作为重中之重。2014年,“科研评价改革”无疑是国内高校科研领域最火的词汇之一。从中央到地方相继研究或出台了加快建立科学合理的高校科研分类评价体系的相关政策,在地方层面,截至2014年10月,高校科技评价改革的三个试点地区(北京、上海、广东)均提出主要实现以科研质量为导向,分类考核体系和科研成果的多元化评价体系,将积极推进“同行评议”“第三方评价”和“国际评价”等评价方法。高校科研仅以论文数量论英雄的时代有望成为历史。

(四)加大对学术失信行为的管理力度

学术失信之所以会发生,原因之一就是学术失信所要付出的代价太小。当前,要务必加强对学术失信行为的管理力度。让失信者从声誉到利益都付出相应的代价;整个学术界应对学术不端行为保持零容忍,一经查实,绝不姑息。对那些已被证实的影响严重的学术失信行为要进行公开处理,通过正式和透明的制度化程序予以解决

(五)加强学术诚信思想教育

1.法律意识教育。加强学术诚信教育,某些研究者法律意识淡薄,心存侥幸,认为官不举民不究即万事大吉,并没有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加强对相关法律的学习是非常必要的,例如《著作权法》和《专利法》等。通过研究者法律意识的增强,起到了用法律的强制力和威慑力来制止学术失信现象发生的效果。

2.内在约束教育。学术诚信缺失其内在的原因,即研究者自身的道德素养不高,缺乏学术道德造成的。“立言先立德,立文先立人。”为此,研究者要树立对待学术的正确态度,从被动到主动地遵守学术诚信,珍视自己的学术声誉。

重建学术诚信的威严不仅仅是学界自身的问题,也是整个社会的责任,知识分子是社会的良心,更应该以身作则,以自身言行为世人之规范,成为社会文化和社会风气的引领者。唯有建设学术诚信,坚守学术道德,才能以学术诚信夯实中国梦的基础。让学术诚信成为一股强大的道德正能量,带动全社会的诚信建设,使我们的社会早日成为和谐、美好的家园。

参考文献:

[1]教育部关于严肃处理高等学校学术不端行为的通知[EB/OL].[2013-07-08],http://gov.cn/gzdt/2009-03/21/content_1264527.htm.

[2]Aboutus[EB/OL].[2013-07-08].http://ukrio.org/about-us/.

[3]黄文华,吴一迁,张俊彦等.国外科研诚信体系建设对我国科技期刊出版诚信体系建设的启示[J].学报编辑论丛,2013,

[4]杨艳.美国高校学术诚信制度建设研究及启示[D].北京:首都师范大学,2011.

关于诚信的文章范文5

[关键词]民事诉讼;诚信原则;适用性

[DOI]10.13939/ki.zgsc.2016.31.293

1民事诉讼法中确立诚信原则的重要性

法律具有滞后性,民事诉讼法作为一项法律,法官在适用过程中也可能会出现立法不足的情况。诚实信用原则纳入到民事诉讼法中,可以弥补现行法律的不足,填补程序漏洞。其入法可以为法官行使自由裁量权提供依据,促进个案的公平正义,有助于司法能动性的发挥。

民事诉讼法中的规定与民事实体法中的规定彼此之间存在一定的交叉领域,如证据领域是由民事诉讼法和民事实体法共同规定的,民事诉讼法对于证据的一般问题进行了规定,而实体法则主要规定了举证责任的分配。由于民事诉讼法和民事实体法之间存在交融,在程序法中规定诚信原则,能够与实体法保持立法上的一致,可以实现程序法与实体法的有效衔接。

在诉讼过程中,由于涉及利害关系,诉讼主体之间往往存在激烈对抗关系。诚信原则的介入,能够缓和当事人之间紧张的对抗关系,促使其依据诚信原则来实施诉讼行为,有利于民事纠纷的有效及时解决。

2诚信原则在我国民事诉讼中的立法现状

2.1关于当事人诚信的立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八条第三款以及《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第八十五条体现了禁止反言的规定。新《民事诉讼法》也明确规定了一些体现诚信的条文:第六十五条对证据突袭进行了规定,第一百一十二条对虚假诉讼进行规定,第一百一十三条对恶意逃避执行进行规定,第一百二十七条第二款把管辖权异议的禁止反言规则扩大到了全部的民事诉讼中。[1]除此之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经济审判方式改革问题的若干规定》第三十九条也体现了对当事人诚信的要求。

2.2关于法官诚信的立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八条、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三十五条、第七十九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第二十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第二款的规定均体现了法官释明权。释明权的行使体现了对法官的诚信要求。

2.3关于其他诉讼参与人诚信的立法

新《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第一百一十一条对妨害诉讼进行,扰乱诉讼秩序的行为进行规定。此外《民事诉讼法》第七十二条对证人证言的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具有作证的义务,这也体现了诚信原则的要求。

上述只是部分举例,余者不再一一赘述。由于法律规则的局限性,立法者的预见也是有限的,所以不可能将所有不诚信行为都纳入规范,这也是民事诉讼法中引入诚信原则的原因之一。

3诚信原则在我国民事诉讼中的适用情况

3.1当事人诚信的适用

当事人在诉讼中,都会努力争取维护自己的利益,不仅仅包括合法的,有的当事人甚至会借用诉讼损害他人合法利益来谋取不正当的利益。这就体现了当事人诚信原则的缺失,笔者从下文案例出发,分析我国民事诉讼司法实践中当事人诚信现状。

案例:肖某与王某民间借贷纠纷案。本案经过法院的调解,双方达成协议,被告王某主动经人民法院转账将20万元欠款支付给了原告肖某,案件得以调解终结。但在另一案件执行过程中,法院发现被执行人恰好是该案的被告王某,而原来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被证实为王某为了逃避执行,与原告“串通上演”的一起虚假案件。在该案例中,当事人之间为了转移自己的财产,逃避法院的执行,从而与他人恶意串通合谋,制造虚假纠纷,诈取法院的判决来认定其间“债务”的合法性。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此类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的案件,在法院实际审判中有越演越烈的趋势,例如夫妻为了逃避债务或者多领取国家的拆迁补偿而在法院上演“假离婚”。

随着社会的发展,针对新出现的各种不诚信行为,法律不可能及时出台相应的具体规则进行规制,这时引入诚信原则就弥补了这一漏洞。由此也凸显了民事诉讼中确立诚信原则的重要意义。

3.2法官诚信的适用

诚实信用的引入就是要赋予法官自由裁量权。可是自由裁量权从来都是一把“双刃剑”,目前我国民事诉讼变革面临的困境是,如何实现裁判者在合理合法的范围内行使自己享有的自由裁量权。具体的操作方法为,在诚实信用原则的指引下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来约束法官行使自由裁量权:第一,着眼于案件本身是法官审案时的出发点,只能在出现法律漏洞的情况下才可针对个别案件的具体情况进行自由裁量;第二,法官进行自由裁量时要限定在法律规定的范围之内,也就是说需有明确的法律授权才能行使自由裁量权;第三,必须公示案件裁判的理由,裁判的理由应当在裁判文书中详细写明,想要实现公众认可的裁判,并有主体对正当性裁量进行监督,法官必须公开其行使自由裁量权的心证过程。[2]这也是我国民事诉讼法进行修改时的努力方向。

3.3其他诉讼参与人诚信的适用

以民事诉讼法对证人的规制为例,民事诉讼法诚信原则对证人的约束,可以让我们联想到英美法系中闻名世界的证人宣誓制度,证人宣誓制度是古代神示制度的衍生品,美国的多数州法律均规定证人在叙述自己的论据前必须将单手放在《圣经》上,向法庭做出自己所作证明真实性的保证,并自愿承担作伪证的后果。在我国也有类似的证人保证制度,不同的是,我国的法庭并没有和美国一样将《圣经》作为证人宣誓时的辅助工具,但若证人做出虚假的证明,也需要证人承担刑法中关于伪证罪的不利后果。他们的目的都是希望唤醒证人内心的善良,并使他们畏惧法律的威慑力,产生顾虑,不敢做出不真实的证明。在我国有很大比例的证人不愿意出庭作证,也需要民诉法的诚信原则去调整,唤起他们内心的正义,协助法官一起维护法律的尊严。

4违反民事诉讼诚信原则的法律责任

尽管我国民事诉讼法中已经将诚实信用原则作为一项指导原则,但并未涉及适用该原则的法律后果。要避免诚信原则成为一个空洞化的宣示口号,就要完善违反该原则的实体法律责任和程序法律责任。个人认为德国民事诉讼的相关实践可以作为借鉴的经验。

包括当事人承担程序性责任的形式:被法院驳回;法院以禁令形式阻止实施诉讼行为;证据失权;费用惩罚(由当事人或律师负担诉讼费用);经济处罚等。以及当事人承担实体性责任的形式,主要包括:返还财产;恢复原状;对受害人名誉、声誉造成损害的,受害一方当事人有权要求加害方当事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和赔礼道歉;赔偿物质损失;赔偿精神损失等。法官需要承担的相关责任形式参照德国民事诉讼法,此处不再赘述。

参考文献:

[1]张卫平.民事诉讼中的诚实信用原则[J].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2012(6).

关于诚信的文章范文6

先谈吃的。猪肉,被人注了水;大米,是发霉后抛光的,有毒;豆腐,在洗手间制作,是黑的;香肠,是用病猪肉掺面粉做的;酱油,是用工业色素混合的。过去对蔬菜之类还比较放心,现在也不是农药超标就是重金属污染。看起来绿油油的青菜,可能一吃你就中毒,染上一些世界名医会诊都没办法定论的怪病。

再谈用的,你也是防不胜防。以次充好,以假乱真,能骗就骗,能蒙就蒙。本来买的是LV的包,但用不了几天就坏了,原来是假的;本来买的是BOSS西服,但洗一水就变了形,原来也是仿造的。前段时间电视里叫卖的减肥甩脂机,价格远远大于价值,除了甩坏几个人的内脏,什么脂肪都甩不掉。这么可怕的东西,却卖到很多人上当受骗,国家相关部门叫停为止。

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法制经济就该是诚信经济。在我访问很多国家后,我深深感到,我们和国际社会最大的鸿沟就是在“诚信”二字上。它体现在价值观、思想观和审美观上。跨国公司进入中国已有20多年的历史了,有的公司在中国的机构已经非常庞大,雇员超过万名,业务收入也突破100亿美元,但这些公司委任的中国区负责人依然很少是本土培养的,这不得不引起我们的深思。

前不久,《IT时代周刊》针对诚信问题,做了几期封面策划:一个是关于百度涉嫌点击欺诈的调查;一个是关于电视购物欺骗消费者的调查。文章发表后,在读者中引起了较大的反响。尤其是电视购物,网上一片声讨之声。然而,就在这个时候,总部位于长沙的快乐购物却发出了截然不同的声音:我们和这些没有诚信的电视购物完全不同。

六月,长沙阳光炙烈,而比天气还要火热的是快乐购物全体员工的干劲,以及他们蒸蒸日上的业务。

快乐购物是由湖南电视台创办的,总投资一亿元,2006年初开台,今年销售达到10亿元应该没什么问题。公司董事长、总裁陈刚先生做过大学老师,当过记者编辑,担任过电视台的副台长。这个典型的湖南汉子,说话有股锐气和坚韧。他说,电视购物是一个非常好的商业模式,不过名声被那些缺少诚信的公司搞坏了。快乐购物和它们最大的不同点,就是把诚信当成自己的立身之本,我们销售的所有商品在市场上都能买到,我们和其他商家比拼的是销售手段和优质服务,以及更便宜的价格。绝不搞所谓“新、奇、特”的商品忽悠消费者;更不做以次充好,坑害消费者的不良行为。

在交谈中,陈刚经常会提醒我们,快乐购物不是电视购物,而是空中百货商店。他的意思我们非常明白,就是不愿意别人把他们和现在的那些缺少诚信的电视购物混为一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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