桥梁管理条例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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桥梁管理条例

桥梁管理条例范文1

关键词:市政桥梁施工;协调性管理

中图分类号:TU9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一、引言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在党和国家正确方针的指引下,经济社会获得了迅速的发展,这其中的一个极其重要的表现就是城市化的展开和城市经济的腾飞。截止到2012年的最新数据显示,我国的经济总量已经跃居全球第二,仅次于美国,而城市经济总量占到了七成以上。这一方面反映了城市在我国经济社会中的重要地位,另一方面也反映了城市的繁荣。而与之相伴的则是城市生活水平的提高,城市建设的规模的加大以及城市居民生活要求的增长。

随着城市规模的扩大,作为城市公共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市政建设从来都是城市管理者所必须面对的问题之一。如何在新的时代背景下做好市政建设的调研,妥善的处理好城市居民的需求,同时关注环保,立足于可持续发展的模式开展富有创新性的城市市政建设,已经成为了当代城市公共事业发展的关键所在。市政桥梁建设作为城市公共建设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连接着城市的经济动脉,承担着城市交通的正常运行,是城市中不可忽视的重要设施。市政桥梁建设施工属于规模较大的工程,由于施工场所在人口密集的城市,所以施工需要考虑的问题除了一般的工期、技术、结构、安全性等指标,还需要关注环保、合理性等问题。就目前的市政桥梁施工建设而言,经过这些年的经验积累,已经发展出了一套适合在城市开展的建设方案,但在具体的施工过程中,由于施工者自身资质和施工环境的迥异,依然存在着不少的问题,其中一个很重要的方面就是施工管理中协调性差,无法做到施工工期、材料等因素的合理组织,导致施工出现延期,甚至工程出现烂尾的情况。毋庸置疑,这些问题能否得到解决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市政桥梁建设的成败。

二、市政桥梁施工建设协调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市政桥梁建设协调管理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导致市政桥梁施工中协调性不强甚至缺失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外部环境因素,也有工程自身的原因,还可能是施工队伍的问题。在分析施工管理中协调的时候,需要针对具体的情况,结合施工背景进行客观的分析,从而得出答案。但一般来说,可以将出现协调性施工管理障碍的原因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技术的进步,施工要求越来越高。随着新型技术的发展和多学科领域的综合应用,目前的现代交通施工越来越提倡高科技,技术含量也越来越高。在市政桥梁施工中,包括新型施工设备和材料的使用等对传统的市政桥梁施工工艺开辟了新的途径,也更新了工程验收的标准,这无疑对施工管理的协调性造成了影响。其次是施工专业性强,综合难度大。就市政桥梁施工而言,其施工内容相对复杂,工序众多,每一个工序几乎都可以视为一个独立的施工专业,需要专门的施工工艺和方法。这使得整个桥梁施工需要更多的协调与管理,使得各工序有机的融合在一起,从而保证施工的顺利进行。再次,施工中层层分包,管理漏洞多。现行的市政桥梁施工多采用分包模式,相关管理者将施工工程转包给施工单位,施工单位再层层委托,将施工内容转包给不同的单位。这种模式一方面使得施工的专业性增强,有利于施工的顺利开展,但同时也造成了施工管理上的问题,加大了协调管理的难度[1]。

三、加强市政桥梁施工建设中的协调性管理的对策分析

深刻领会协调性管理工作的重要性

市政桥梁施工建设中的协调性管理是施工管理中的重中之重,不仅关系到工程进度能否顺利展开和完成,也影响着工程的质量,更左右着市民对工程的评价,进而对整个城市政府的执政能力产生影响。所以,在具体的施工管理过程中,首先就需要正确认识到协调性管理的重要性,深刻的领会协调管理的内涵,在工作中贯彻协调管理的相关原则,认真的根据工程方案开展施工,协调好各个施工单位的工程进度,妥善的处理好施工中可能出现的技术问题,保证市政桥梁施工的顺利进行。

(二)改革施工管理模式,建立科学新模式

协调管理在施工管理中占据着重要位置,要加强协调管理,需要改革现有事施工管理模式,在已经管理水平的基础上学习新的管理知识,熟悉各个施工专业的最新进展,争取在技术、人事、监管等层面有针对性,有目的性的建立起合理科学的管理体系,同时明确每一个施工人员的责任,并规定没有履行责任所需要承担的后果,并做好监管工作,对每一项工程都到严加检查,对出现问题的工序要严加处理,做到管理的精细化和科学化。

(三)从技术、组织、管理着手解决协调性管理难题

市政桥梁施工中协调性管理的解决,最终还需要落实到具体的施工过程中。根据桥梁施工的一般逻辑,协调性管理包括了技术、组织和管理三个大的方面,我们在分析协调性管理问题时,也可从技术、组织、管理等三个维度展开。

首先,在技术上的协调性管理的涵义包括了两个互相联系的方面。一是作为被管理对象的技术人员需要具有相关的技术能力,要熟悉桥梁施工的基本知识,并且有一定的解决问题的能力,在出现了施工故障时能及时、准确、高效的解决。对于不同的施工环节的技术人员,要将其整合成一个施工整体,从整体施工进度出发,妥善的安置好施工流程,防止因为技术故障出现的工期延误等现象。另一方面是指施工技术。桥梁施工技术要求较高,尤其在城市施工,需要格外注意安全、环保等因素,故而在技术上需要考虑更为妥善的施工工艺。为此,管理者需要实现做好准备,对桥梁施工所需要的各项技术有一定的了解,从桥梁设计、桥梁施工、桥梁验收等过程入手,协调好不同环节和部门的施工技术,保证桥梁施工的顺利进行[2]。

其次,需要考虑管理上的协调性。所谓管理上的协调性,是指在市政桥梁施工过程中,要通过有效的、科学的管理方法和模式,高效的整合施工资源,并根据工期和施工技术的要求妥善的配置资源,实现资源利用的最大化。要做到管理上的协调性,首先需要有过硬的管理技术和经验。要通过建立专门的管理团队,使用科学的管理方法和技术,对施工中出现各种问题进行协调和整合,使问题得到合理及时的解决。此外,建立切实可行的问题责任制度,在责任制度的基础上建立奖惩制度,提高施工人员的责任心和积极性;建立严格的隐蔽验收与中间验收制度。要抓好各个关键环节,比如在工程从图纸阶段进入实施阶段时,各专业之间的问题会比较形象直观,这时候问题更容易被发现,同时也最容易解决和补救。

再次,还需要在组织上加强协调。要在组织上加强协调,就需要定期举行专门的施工会议,将各个施工程序的负责人聚集在一起,商讨施工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并就问题的解决提出切实可行的方法。要做好工地会议的记录,对于施工中已经出现的问题做好记载,在下次出现类似问题时就可以减少解决问题的时间。此外,还需要建立起相关的执行机构,对于施工管理组织所决定的各项施工任务和命令予以执行,并奖优惩劣,将责任落实到每一个人,保证市政桥梁施工安全、稳妥、高效的完成。

参考文献:

桥梁管理条例范文2

一、超重的概念

对于超重的概念,目前有两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超重即为超载,只要超过行驶证核定载质量数额即为超重。另一种观点认为,超重应为超过城市道路桥梁限制通行的重量,或超过城市道路桥梁设计承载能力所要求的标准。对这两种观点,在目前尚没有关于“超重”一词的司法解释的情况下,笔者赞成第二种观点。因为,查处超重车辆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保护城市道路桥梁,确保道路桥梁不受损坏,而超过城市道路桥梁限制通行重量或设计承载能力的车辆上路行驶,对城市道路桥梁的损坏极大。因此,从保护城市道路桥梁的角度去认定超重的概念,是比较适当的。

二、超重车辆对城市道路桥梁的损害

随着城市房地产开发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力度的加大,大型运输车辆不断增多,超重车辆违章上路也日渐增多。特别是一些大型运输车、渣土车等超重超限车辆,受经济利益驱动,为了自己通行方便,无视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利用夜间执法空隙在城市道路桥梁上违规通行。而超重大型车在道路桥梁上通过,不仅大大缩短道路桥梁的寿命,而且会增加桥梁突然倒塌的可能性。2009年7月24日,天津市开展治理超限超载行动。截至9月2171,天津市治超指挥部共拦检车辆192449辆次、超限车辆达19422辆次、教育劝返16940辆次、卸载551辆次、交警处罚542辆次、投入治超人员23516人次。据统计,天津市因车辆超限超载造成的道路桥梁维修,2003年至2007年累计投入7.2亿元之多,其中仅桥梁维修一项直接经济损失就达3.2亿元。

三、超重车辆管理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五条、第九十二条以及《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等已明确规定,超限车辆属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即交警管理查处。超重车辆在城市道路桥梁上行驶,既属于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管理,又属于交警部门管理。由于执法权原因,违反《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的行为一般都是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负责查处。

四、超重车辆管理现状及对策

说到超重车辆管理,人们首先想到的是公路,城市道路桥梁并未引起人们的充分重视。城市道路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不健全,在一定程度上也制约了对超重车辆的查处。另外,因限载标准且缺少统一的规范,城市道路桥梁上很少有设置限制质量的标志牌,给查处带来一定困难。因此,一些地方在超重车辆行驶城市道路桥梁方面的管理上几乎是空白,即使有,查处力度也不是很大。笔者建议,应从如下两方面加强城市道路桥梁上超重车辆的管理:

1.规范限载标准城市道路桥梁设计规范中仅包含设计荷载,并没有规定限载标准,同样汽~2O的新建桥梁,有标限载20吨的还有标限载3O吨的,又如城市主干路桥梁设计荷载为城一A级,该限载多少吨呢?谁也说不清,有的标30吨、有的t,~4o吨,很不规范。城市道路桥梁限载标准问题,已经受到有关部门的重视。上海市市政管理处在调查和分析的基础上,经过荷载模型复核计算,制定了《上海城市桥梁限载标准》(SZ—C—E02—2007),为合理规范地设置限载牌提供了依据,也填补了我国在城市桥梁限载技术规程方面的空白。不同荷载对应的限载值见下表:

2.部门重视,联合执法城市道路桥梁相关管理部门重建设、轻管养的错误认识一时难以改变,再加上超重车辆的管理涉及交警、城市执法、市政等多个部门,在没有综合执法授权的前提下,各部门只能各司其职、各执其法,很难进行有效管理,建议成立联合治理超限管理机构,对超重车辆进行查处。

桥梁管理条例范文3

【关键词】道路桥梁;施工;质量管理

中图分类号:U448文献标识码: A

一、道路桥梁施工出现的主要问题

1.1 收缩引起的裂缝原因

在建筑中由于混凝土配置的比例不一样会出现两种缝隙,塑性收缩以及干性收缩。塑性收缩是在混凝土最开始凝固的时候,因为水泥自身会进行水化,释放出热量,这样混凝土内部的温度就会慢慢的变高,外部的温度单纯随着周围环境温度发生变化,内外部温度存在很大的差异,产生缝隙,混凝土拉以及压应力都要在标准范围内。

1.2 检查井周出现的塌陷现象

公路上很多地方都会看到不同种类的公用的井下管线等辅助作用的设备,因为井口直径不大,造成了井口周围压实的困难度加大。还有,因为工作人员并没有重视这些方面的细节,使得检查井周围与路面接触的地方出现塌落的现象,这样车辆在经过这个地方的时候,容易有跳车的情况,严重的话还会造成交通事故[1]。

1.3 局部区域出现了蜂窝、麻面以及气泡现象

如果局部区域出现了蜂窝、 麻面以及气泡现象,就有可能降低混凝土的严密性,并导致混凝土疏松时具有的结构强度减少到最低点,这就使得混凝土在实际的使用过程中,比较容易遭到损伤或者腐蚀,大大地降低了城市道路桥梁的承载力以及耐用性[2]。通常情况下,造成局部区域出现了蜂窝、麻面以及气泡现象的主要原因如下:①在具体施工过程中,没有依照实际标准进行混凝土的配比,施工的工艺比较差,没有依照程序进行操作,极易进行随机性的调整;②在对混凝土进行浇筑以后,振捣的不太规范,并且振捣不均衡,导致有些振捣部位所具有的结构比较疏松;③对混凝土模进行加工过程中,其精度较低,周转的次数较多,使得局部发生变形漏洞。由于接缝不够密封出现了漏浆现象,使得骨料的间隙没有浆,当骨料干硬以后就会出现蜂窝现象。

二、道路桥梁工程的质量控制措施

2.1 建立和完善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想要让道路施工项目的质量有所保障,并且让项目施工中各个环节能够得到有效推进,这首先有赖于完善的路桥项目施工管理制度的建立。目前在我国路桥项目施工管理条例中仍然存在有待完善的地方,相关企业可以依据自身情况,同时参照借鉴西方国家完善完备的项目管理条例,从而对施工过程中的各个环节各个部门进行有力约束[3]。路桥项目管理条例中要明确落实责、权、利的各方分配。首先对于承建商和原材料供应商的甄选要有充分说明,为后期选择提供依据。对于施工过程中的质量问题,是承建商、供应商和施工管理部门要一同承担的责任,对于施工过程中承建团队和施工人员的管理,则是质量管理中心的权利,路桥项目建成后后期各相关合作单位的利益分辨条例中也应当有明确说明。

2.2 对工程设计的质量进行控制

一般情况下,对工程建设产生影响的最重要的阶段是工程的设计阶段,所以,在对城市道路桥梁的工程设计质量进行控制的过程中,需要开展设计招聘工作,提高施工单位的信誉度,对于那些需要进行较高水平施工的工程项目来说,需要适当地增加工程项目的设计费用,利用限额设计确保工程的设计质量。与此同时,还可以建立有关的奖励以及索赔制度,邀请专业设计人员对设计方案实行科学地评审,优化设计方案,审查设计施工图纸[4]。

2.3 加强道路桥梁的结构和混凝土的质量管理

施工企业应该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材料的采购,并且要一直保证混凝土的质量的不变质和稳定性。在项目施工的过程中,项目的施工人员必须按照一定的比例调配混凝土,并且对混凝土的温度也要进行严格的控制,可以在混凝土的表面盖上草来降低温度的适应,以免混凝土出现裂缝;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也要做好精确的测量工作,不能出现一点错误[5]。在桥台和桥墩完工之后,要完全确定好桥梁平面的位置;桥梁结构的形式具有多样性,施工的技术和程序较为复杂,对施工的技术要求也极高,所以,施工企业必须严格依照设计图来进行施工,从混凝土的各个方面都要做到严格的管理和控制,从而来保证道路桥梁的承载能力。

2.4 加强施工工地的监管

首先要保证落实施工计划,工程的负责人员就要做好督促和动员的工作,工程的负责人员要常常进入施工现场,及时帮助施工人员解决在生活中以及工作上的问题,召开定期的工作会议,制定施工计划;其次施工队伍应该做好周密的部署,做好质量的要求,在最后验收合格之后可以给予一定的奖励,从而调动施工人员的施工积极性,保证施工项目按时完成。再次,应该加强施工队伍的环保意识使管理呈现规范化[6];第四,应该加强对施工材料的质量控制,合格的施工材料是保证道路桥梁施工建设顺利完成的重要基础。因此在进行材料采购时,一定要要求供应商出示相关的技术、出厂证明等保证书。最后,应该加强对项目完工阶段质量的管理。对完工项目的质量管理主要是对以往施工工作做出一个整体的考核和检查,对其不足和缺陷能够尽量补救或是重新建设。

2.5 提升各方工作人员的素质

我们知道,建筑行业的施工都是以人为本,因此,要想提高施工工程的质量,就需要提升工作人员的素质。道桥项目品质想要获得提升,就一定要提升建筑施工工作者的整体建筑水准以及道德思想,按时对项目的建筑管制工作者以及建筑技术专业工作者开展专业的教育以及培训,增强建筑人员的建筑水准以及道德意识,对建筑项目的整体要进行全面的掌控以及管制,并且还要贯彻落实工程责任制,将职责具体的划分到每一个工作者身上,共同建筑文明项目。其具体做法如下:①提高工作人员的施工质量意识,使所有的工作人员都能够重视施工的质量,并且在他们心中树立起质量第一的心理意识;②完善岗位的责任制度,提高工作条件,平等公平地激励工作人员的劳动热情;③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和考核, 对他们进行技术水平以及人员资格相关方面的认证。

三、结束语

路桥工程的施工质量对于整个项目的影响是非常大的,某种程度上工程质量将直接决定整个工程的价值,想要让工程质量有所提升,除了要从制度、人员配置、成本核算及安全管理等方面来综合管理与控制,更应当深化所有人员的工程质量意识,只有这样才能让路桥项目的工程质量有所保障。就整个工程施工时的环节进行监督检查,第一时间找到误差的情况,对其进行管理并减少影响到施工质量的多种情况,尽量避免危险的情况发生,这就需要施工方给予高度的重视,在有合理方法的情况下,施工的办法可以有标准的控制,这样就能够确保施工过程的安全性,对路桥工程的施工过程有个全面的控制。

【参考文献】

[1]唐荣明. 浅谈道路桥梁在施工过程中存在的质量问题[J]. 四川建材,2013,(5).

[2]王磊. 道路桥梁施工质量分析及控制探讨[J]. 科技创业家,2013,(17).

[3]薛文杰. 对道路桥梁施工质量问题的探究[J]. 门窗,2013,(7).

[4]何平. 论城市道路桥梁施工质量的控制与管理[J]. 公路交通科技(应用技术版),2013,(7).

桥梁管理条例范文4

第二条 国家对生产下列重要工业产品的企业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

(一)乳制品、肉制品、饮料、米、面、食用油、酒类等直接关系人体健康的加工食品;

(二)电热毯、压力锅、燃气热水器等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

(三)税控收款机、防伪验钞仪、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备、无线广播电视发射设备等关系金融安全和通信质量安全的产品;

(四)安全网、安全帽、建筑扣件等保障劳动安全的产品;

(五)电力铁塔、桥梁支座、铁路工业产品、水工金属结构、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物、容器等影响生产安全、公共安全的产品;

(六)法律、行政法规要求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实行生产许可证管理的其他产品。

桥梁管理条例范文5

第一条为加强公路路政管理,保障公路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管理条例》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公路路政管理,是指为保护公路、公路用地及公路设施,为发展公路事业所进行的行政管理。

第三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加强对公路路政管理工作的领导。公安、土地、水利、规划、城建、环保、工商行政管理等有关部门应当依照各自的职责协同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做好公路路政管理工作。

第四条公路、公路用地及公路设施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破坏。

第五条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国道、省道、县道和乡道的公路路政管理。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公路路政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

市、县(市)、区交通行政管理部门是同级人民政府公路路政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

市、县(市)、区公路路政管理机构依照有关规定负责分管区域内路政管理的具体工作。

第七条公路路政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

(一)宣传贯彻执行公路路政管理的法律、法规;

(二)负责管理和保护公路、公路用地及公路设施;

(三)实施公路路政巡查,制止各种违法利用、侵占、污染、毁坏和破坏公路、公路用地及公路设施的行为;

(四)对影响安全畅通的公路自然损坏和出现的险情,应及时设置标志,并督促养护单位修复和排除;

(五)控制公路两侧建筑红线;

(六)负责公路标志、标线的设置和管理;

(七)审理从路面、上空或地下穿(跨)越公路的设施的建筑事宜;

(八)核批公路的特殊利用、占用和公路超限运输,负责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

(九)维护公路养护、施工作业现场的正常秩序;

(十)为处理违反公路管理法规的行为向有关单位和人员调查、询问取证、查阅有关文件、档案、资料和原始凭证;

(十一)对损害公路、公路用地及公路设施,拒不接受查处的车辆,可责令其暂停行驶,就近停放,接受处理。

第八条公路路政管理人员应当尽职尽责,秉公执法;依法执行公务,受法律保护。

第三章路政管理

第九条在公路、公路用地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

(一)设置电杆、变压器及其他类似设施;

(二)擅自设棚、摊点、维修场等临时设施;

(三)堆放垃圾、建筑材料及其他物品;

(四)采矿、取土、种植作物、烧窑、制坯、沤肥、任意引水灌溉、排放污水及其他类似作业;

(五)打场、晒粮、燃烧物品;

(六)违章利用、侵占、损坏公路、公路用地及公路设施的其他行为。

第十条在大型公路桥梁上下游各二百米范围内不得采挖砂石、修筑堤坝、倾倒垃圾、压缩或扩宽河床、进行爆破作业等妨碍桥梁安全畅通的行为。

在公路隧道上方和洞口外一百米范围内不得任意取土、采石、伐木、烧窑、刷坡、爆破等妨碍隧道安全畅通的行为。

第十一条在公路两侧从事开山、采石、伐木和施工作业,不得危及公路和公路设施的安全。有危及可能的,从事作业的单位和个人应在作业前报告当地公路路政管理机构,并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已发生危及安全的,应立即停止作业。听候处理。

第十二条兴建铁路、机场、电站、水库、水渠,铺设管线或者进行其他建设工程,需要挖掘公路或占用、利用公路、公路用地及公路设施的,建设单位和个人,必须事前征得公路路政管理机构同意,签订协议,并承担按原公路技术标准修复或商定按其规划标准改建公路的费用,方可施工。影响交通的,还须征得公安交通管理机关的同意。

修建跨越公路的桥梁、渡槽、架设管线时,应当考虑公路的远景发展符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并事前征得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同意。

第十三条在公路上增设平交道口,应征得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同意后,报交通行政管理部门批准。

在国、省道上增设平交道口,由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在县、乡道上增设平交道口,由县(市)、区交通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公路平交道口设计、修建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公路工程技术标准的规定。

设置平交道口,占用、利用公路、公路用地及公路设施的,道口建设方应承担费用。

原有平交道口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公路工程技术标准,侵占、损害公路的,由原道口建设方负责整治。

第十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利用、堵塞公路排水设施和改变其排水走向。需要改变公路排水设施及排水走向的,应当向公路路政管理机构申请,经批准并签订协议后,方可施工。

第十五条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和隧道限载、限高、限宽、限长标准的运输车辆不得擅自通行。

超限运输车辆,确需通知本市管辖国道、省道的,承运单位和个人应在车辆起运前向市公路路政管理机构提出申请;跨市(地)的,应通过市公路路政管理机构向省公路管理部门提出申请;通过县、乡公路的,向县(市)、区公路路政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申请应附有关资料、证件。公路路政管理机构应协助承运单位和个人选择运输路线,制定通过方案,与承运单位和个人签订协议后签发《超限运输车辆许可证》。承运单位和个人应承担公路损失补偿费或采取技术保护措施和修复损坏部分所需费用,并到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办理有关手续。

第十六条履带式车、铁轮车以及可能损害路面的其他运输机具,不得在铺有路面的公路上行驶;必须通行的,应经所在地的县(市)、区的,应经市公路路政管理机构批准,采取有效的技术保护措施,并应到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办理有关手续。

第十七条制造、修理机动车辆的单位和个人需在公路上试车,应向所在地的县(市)、区公路路政管理机构办理试车手续并按有关规定缴纳公路损坏补偿费。试车车辆应悬挂公安交通管理机关核发的试车号牌,在设有试车标志的公路路段试车。

第十八条严禁乱砍乱伐、损毁、随意剔剪公路行道树和损毁公路花草绿地;不得在公路行道树上悬挂广告牌、电源线及其他类似物品。

因建设需要零星砍伐公路行道树,在国、省道上的由市公路路政管理机构批准;在县、乡道上的由县(市)、区公路路政管理机构批准。批量砍伐和更新砍伐由交通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公路管理权限批准。

第十九条未经公路路政管理机构批准,不得在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广告牌、招牌、非交通安全宣传牌(架),对擅自设置的,应限期拆除。

第二十条公路界牌、测桩、标号志、护栏、护桩、护墙、雕塑以及养护、服务、通讯、监控等公路设施,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移动、损坏和改作他用。

第二十一条运输易遗漏抛撒物资的车辆,应按有关规定采取防护措施,不得污染公路。污染公路的应负责清除或承担清理费用。

第二十二条在公路上进行施工作业,施工单位应当采取措施维持交通;当影响车辆正常通行时,应在作业处或施工路段两端设置明显的施工标志;需中断交通的,由当地公安交通管理机关会同交通行政管理部门事前共同通告。

第二十三条在公路两侧修建永久性工程设施,其靠公路一侧的边缘与公路边沟(坡脚护坡道、坡顶截水沟,下同)外缘的控制间距为公路两侧建筑红线,其间距:国道不少于二十米,省道不少于十五米,县道不少于十米,乡道不少于五米。公路弯道内侧及平交道口附近还须满足公路长远发展规划标准的行车视距或改作立体交叉的要求。

第二十四条规划、城乡建设和土地管理部门,在公路沿线进行城市、村镇规划、建设和批准用地时,应征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意见,在公路两侧建筑红线内不得批准永久性工程设施和建筑用地。

第二十五条一九八四年五月十日至一九八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期间,违反《河南省公路管理条例(试行)》规定,在国道、省道边沟外五米内,县道、乡道边沟外三米内修建的建筑物,一九八八年一月一日以后,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管理条例》规定,在公路两侧建筑红线内修建的建筑物,均属违章建筑,应限期无偿拆除。

公路两侧建筑红线内的建筑物,除按上款规定应当拆除的外,不得原地改建、扩建;确需改建、扩建的,必须易址在公路两侧建筑红线以外。因公路扩建、改建需要拆除的,应按有关规定给予补偿。

第二十六条禁止在公路两侧建筑红线以内设置集市贸易市场。

第二十七条对涉及公路路政管理的各种申请,公路路政管理机构应在规定的时限内作出答复。

第四章法律责任

第二十八条违反本条例的行为,由市、县(市、区)交通行政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管理条例》和《河南省公路管理条例》的规定处罚。

第二十九条违反本条例的行为造成公路、公路用地及公路设施损坏的单位和个人,由公路路政管理机构责令其归还原物、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赔偿标准按省有关规定执行,未作规定的按照损坏的公路、公路用地及公路设施的现行工程造价计算。

第三十条违反本条例的行为,触犯治安管理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触犯其他法律、法规的,由有关部门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

第三十一条对违反本条例的同一行为,不得重复罚款和没收非法所得。

桥梁管理条例范文6

关键词:桥梁工程 安全控制 安全管理

中图分类号:TU997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随着我国公路建设的飞速发展,公路通车里程迅速增多,桥梁数量也随之增加。而桥梁施工管理的严谨有序、节能降耗、有法可依、劳资双方的和谐对于国家基础设施建设成功与否在重要性上很有位置,具有普遍意义,对于一般的施工单位来说更是必修课。工程进度和质量是所有工程的重抓项目,公路桥梁建设工程中另一个的核心问题是安全,工程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进行生产活动,贯彻“安全发展”、“以人为本”的安全理念。可见安全施工是工程建设中最让人关心的问题。质量管理与安全管理息息相关,质量松懈将引发质量安全事故,其损失和造成的维护也巨大。

一、我国桥梁事故发生的特点

桥梁工程有别于其它工程施工安全影响因素较多,危险系数也较大.尤其是在一些大跨度、高桥墩的桥梁建设中,安全隐患到处存在。桥梁工程因为其自身的特殊性,其主要的安全事故特点表现如下。

(一)复杂性

受桥梁施工工艺及技术复杂的特点影响,桥梁工程的危险因素也较为复杂,同一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可能是由于多种原因造成。所以造成安全事故的原因多样性,导致安全事故存在一破格的复杂性。

(二)严重性

在桥梁工程中所发生的安全事故一般比较严重,所造成的社会影响也较大,一些重大的安全事故往往会造成非常严重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所以桥梁工程安全事故的严重性不可轻视。

(三)多发性

桥梁在施工过程中,往往会在不同阶段、不同作业环境下和不同的施工部位发生安全事故,事故发生的频率较高是桥梁工程安全事故的突出特点。

(四)可变性

在桥梁工程中许多安全隐患具有一定的可变性,它可能会随着时间的变化而不断地发展和恶化,所以在施工过程中对于潜在的安全隐患.要具有一定的危险意识。

二、桥梁施工安全管理的措施

(一)基坑开挖安全措施

基坑施工是桥梁施工的基础,不论是陆地桥梁还是海上桥梁的架设,都应该按照国家规定进行基坑施工,设置科学合理的施工计划并提交施工规划书;在施工的过程中应该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例如在使用吊车时应该保持在安全距离以内,在使用之前仔细的检查设备各部分是否完好;对于基坑施工后期的拆除工作应该在工程负责人监督下完成,一旦出现塌陷应该及时的撤离施工现场,保证自身的人身安全。

(二)加强施工安全教育和培训

桥梁工程施工的一线操作人员大多为农民工,他们大多没有经过相关的技术和安全方面的培训,安全意识差,操作水平低,是安全事故发生的主要对象。所以桥梁施工单位应加强对一线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培训,尽管在这方面会增加一定的费用开支,但做好了安全管理工作也会减少相关安全事故损失带来的费用支出。安全教育培训可安排在雨天等不能施工作业的间歇期,这样还可减少对工期的影响,并使工人在雨天有事可做,提高他们的积极性。还可借助安全竞赛、现场安全标语、图片等形式,达到随时随地提醒注意安全,提高施工人员安全生产自觉性的目的。此外,还应强化现场监督机制,以促进安全防护工作的开展。

(三)加强施工企业与政府安全监管部门间的信息沟通

施工企业与政府安全监管部门,应改变传统单一的静态的安全监管方式,要结合计算机技术、信息技术、网络技术等建立桥梁工程施工建设全方位、全寿命周期的动态监管体系。另外,施工企业应加强与政府安全监管部门间的信息沟通,配合安全监督管理人员在施工现场展开全面的施工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纠正,真正将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确保工程安全高效的建设发展。

(四)加强施工现场设备及安全设施的管理

桥梁施工过程中常用到大型起吊设备等设施,这些设备设施的性能和质量往往会影响到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所以设备管理人员应做好相关设备的检查和维护工作,施工现场技术人员、质量管理人员也应严格执行相关的安全规章制度,充分重视起吊过程的安全管理。施工企业还应经常性地对桥梁施工过程中所使用的安全防护设施进行校验,平时做好保养工作,减少由于安全设施损坏所导致的人员伤亡等事故的发生,达到安全防护目的,确保施工人员安全。

(五)制定完善系统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施工企业应根据《桥梁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相关安全技术条例要求,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和相关工程施工建设实践经验,建立完善系统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由项目经理直接担任组长。由现场施工技术员、安监员等共同组成。一旦施工现场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应立即启动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及时有效控制安全生产事故的扩大,有效降低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事故损失。

三、结语

安全生产管理是一门新的科学,桥梁施工安全问题更是五花八门,而且隐蔽复杂。我们在生产过程中,要以科学的态度和高度负责的精神,熟悉和遵守安全生产管理的法律、法规与科学知识,以便更好地履行安全管理职责,确保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参考文献:

[1] 许俊伟,肖亮.论桥梁施工管理中的质量与安全控制[J].科技资讯. 2009(29)

[2] 王飞.论桥梁施工管理中的质量与安全控制[J].科技资讯.2009(18)

[3] 钟志强,王友好.提升桥梁工程质量管理初探[J].项目管理技术. 2009(S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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