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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旅费报销范文1
a)、住宿费按出差地区和人员级别分别制定标准,(同行2人出差,按就高的单人标准予以报销)。
级别
*
d)、伙食补贴标准到异地出差的人员,一般城市享有补助30元/天,省会城市及特区35元/天,具体的时间界定按以下标准,。
(1)、中午12时前离开本市按全天补助伙食费;
(2)、中午12时后离开本市按半天补助伙食费。
(3)、中午12时前抵达本市按半天补助伙食费;
(4)、中午12时后返抵本市按全天补助伙食费。
e)、说明:
(1)、工作人员趁出差之便,事先经单位主管领导批准就近回家省亲办事的,不计发绕道和在家期间的出差伙食补助、市内交通费和住宿费。若绕道车、船费超出出差直线车、船费票价的,按出差直线车、船费票价计发,超出的部分个人自理;若绕道车、船费少于出差直线车、船费票价的,应凭车船票按实报销。
(2)、外出参加会议,会议费用中包括食宿时不再享受食、住费用补助,只享受市内交通费。会议费用中不含食宿时,住宿费用、伙食补助、市内交通费按前述标准予以补助。
(3)、对于自驶车辆出差人员,交通补助费予以取消,给予报销汽油费。
(4)、一般人员临时出差享有伙食补助费,但对于已享有住外补贴的人员不再重复计算出差补贴。
5)、汽车费用及运输费
(1)、车辆管理、维修和保养,由办公室统一负责安排。办公室应根据车辆状况编制车辆的年度保养维修计划及具体的用款计划,报经审批后执行。日常车辆维护费用,经公司核定标准后在标准范围内掌握使用。各种车辆保险费由公司统一到指定的保险公司投保。
(2)、汽车的年检费、保险费、养路费、维修费费用据实报销;汽油费发票必须日期填写完整,所有罚款一律不予以报销。
(3)、对于长期托运的合作单位应签定协议,由运输单位将运费发票、发货记录交于物流部,由其对单价、数量、运输费用金额审核后填制付款单据.
6)、职工教育费职工在不影响工作并经领导同意的前提下接受相关教育发生的费用,在完成举办单位规定的课程并取得相应证书后,凭有关证书,经人事审核后报分公司负责人签批报销。因善自中断劳动合同的,已报销的相关费用需退还。
7)、买支票、汇票凭证、支付汇费及其他财务费用,由财务部审核报销。
8)、市内交通费
(1)、员工因特急事务外出或其它特殊原因需打车的要事前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必须于次日凭的士票填写报销单据注明原因和起始地点,逾期签批不予认可。
(2)、因工作需要晚加班的人员,在没有公交车的情况下,方可打车,报销同上。
(3)、特殊人员因工作需要办理公交月票的须预先申请。
差旅费报销范文2
关键词:差旅费 凭证审查 职业判断
一、事实如何表现在凭据之上
会计工作要求“入有凭,出有据”,是以书面凭证为依据,以相应法律法规规章为标准来进行工作的。所以以会计凭证特别是原始凭证为基础的相关材料成为了重要凭据。但是事实需要通过此类凭据进行表现,但是实际上并非如此简单。由于现代社会发展,已经不同于以往的出行方式,公共交通之外,租赁车辆、搭顺路车、免过路费等等情况的出现,使得相关凭证的表现形式出现了不仅仅以车票、飞机票等形式,而是有其他发票、过路费的形式,甚至搭顺路车就没有任何票据形式,还比如住宿问题,由于各种情况也比较复杂,例如进修人员本身在当地有宿舍无需另住宾馆,还有对方单位接待包住宿等等情况,因而不易取得相关凭证。但是如果在实务当中,严格执行制度所规定的凭证要求将无法适应纷繁复杂的经济业务内容,反而没能充分发挥经济效益,相反加大了内部报销损耗,容易降低教职工工作积极性。
会计工作既需要通过内控来保证经济安全性,也要通过制度执行来实现经济效率性,如何平衡安全性和效率性是主要工作内容。
从当前制度的出发点主要是为了保证经济业务的真实性,其次是为了保障经济业务的效率性。对于经济业务的真实性过多的表现在发票之上,也是为了避免造假行为的出现,但是实际上现实工作已经不能完全只依靠发票来鉴别经济业务的真实性,比如索取他人票据,甚至购买真发票来报销。行政管理用经费情况比较好,科研经费中“非真实业务”的“真发票”的情况屡见不鲜。
因而迷信于所谓发票、拘泥于制度上规定的简单做法是不可取的,必须要建立新的审核思维和方法来鉴别真实性和合法性问题。
原始凭证根据来源不同可以分为外来凭证和自制凭证,在过去比较侧重于外来凭证,一般认为自制凭证的证明力比较弱,一般在实务中不太采用。但是由于现代社会信息大交流量和制假的低成本使得外来凭证的证明力也在不断下降,特别是差旅费当中的车票及住宿费发票等,造假成本之低、可验证性之差是在原始凭证是典型的。因而差旅费报销审核中此类原始凭证的可靠性、真实性并不高,证明力比较低。
因而在差旅费报销中不仅仅注意差旅费相关发票的审核,更需要注重程序审核及自制原始凭证的取得。在新制度中加入了出差事前审批制度,制作出差审批单,在事前加强控制,同时对特殊情况,比如租赁车辆、搭车等情况经过部门或相应当事人证明制作相关材料进行审批。
二、 凭证如何进行职业判断
会计人员需要从两个方面审查相关票据:证据能力和证明力。会计凭证的证据能力是指会计凭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基本规定与要求,具备成为会计凭证的资格,按照法规一般要求指的是合法性、关联性。会计凭证的证明力是指其对经济业务事实的证明效果和力量,一般指的是真实性和充分性。例如在上海住宿5天的快捷酒店正式发票金额为150元,并且有相关来回汽车票,从证据能力上讲该住宿发票具备合法性、与经济业务具有关联性,但是从证明力上讲却缺乏真实性和充分性,因为从常理上讲,对于上海此类地区,平均每天30元的住宿费是住不到此类快捷酒店的,因而该发票是不可以报销的。
从审核角度而言,会计人员职业判断的思路是首先解决原始凭证与经济业务的关联性,其次解决的是原始凭证的合法性,最后是原始凭证的证明力。在实务当中,会计人员常常关注的是合法性问题,注重制度上是否明确规定,制度的抽象性与现实的具体性、原则性与现实的多样性之间的矛盾,使得很多经济业务是不可能找到与之相对应的具体而又明确的规定,必须有相应的逻辑判断能力。会计人员注重合法性问题之后,关联性问题却常常成了比较难处理的问题,实际上关联性问题解决的是经济业务中的较为容易的,在会计人员无法判断时可以请相关部门或专业人士作为鉴定。
关于原始凭证的证明力是最为难以判断的。会计法要求会计人员对会计凭证的真实性、合法性、合理性进行审核,而常常认为,会计人员不能够了解经济业务的真实性,而真实性由相关经办人员和审批人员负责。会计人员对于真实性的问题,不是通常所理解的对于经济业务的全貌所承担的,而是对于所审核的原始凭证所展现出来的经济业务镜像和自己的内心确认负责,正如同法官不可能去经历案件的过程,他只能通过证据来还原案件面貌和形成内心确认,在合法与合理的过程下即使形成错案也不会由法官承担责任一样。
因而可以发现,在差旅费审核过程当中,会计人员要求对方提供制度所规定的相关车票、发票等,并依照经济业务的相关性进行判断,特别在当前出差审批单的使用,通过事前审批保证了相关性要求;合法性要求的审核相对比较简单;下面主要是就是解决证明力的问题。
差旅费报销范文3
【关键词】氯膦酸二钠;非小细胞肺癌;骨转移
Clinical observation of disodium clodronate on pain relieve in skeletal metastases of non-small cell lang cancer
CHEN Wen-qing,LIU Gang,JIN Xin-tian.Jilin Province Cancer Hospital,Changchun,Jilin 130021,China
【Abstract】 Objective To abserve the acesodyne effect of disodium clodronate on skeletal metastases of non-small cell lang cancer.Methods 54 patients were divided into two groups,treatment group:treated with di sodium clodronate combined chemotherapy(n=27) and control group:treated with regular chemotherapy(n=27).Results The effictive rate of acesodyne effect in treatment group,control group were 77.78%(21/27),51.85%(14/27),showing a significant diffirent(P
【Key words】Disodium clodronate;Non-small cell lang cancer;Skeletal metastases
肺癌骨转移的发病率为30%~40%,1年生存率为40%~50%,中位生存时间为6~10个月[1],临床表现为局部骨痛及功能障碍,严重影响患者的生活质量,使生存期缩短。我科于2005-2007年使用氯膦酸二钠治疗非小细胞肺癌骨转移疼痛取得了较满意的疗效,报告如下。
1 材料及方法
1.1 临床资料 自2005-2007年我科诊治的患者中,54例非小细胞肺癌骨转移初治患者入选,男37例,女17例,年龄38~82岁,平均56.70岁,全部病例均经病理和(或)细胞学确诊为非小细胞肺癌,均经骨扫描或X线、CT、MRI等影像学证实为骨转移,有骨痛并且可评估疼痛评分,心肝肾功能基本正常,估计生存期>3个月,随机分为2组各27例:治疗组为氯膦酸二钠联合化疗组,对照组为单纯化疗组。两组病例性别、年龄及病种分布均未见显著性差异(P>0.05)。
1.2 方法 治疗组:氯磷酸二钠注射液300 mg溶解于0.9%氯化钠注射液500 ml后静脉滴注,滴注时间为4 h,1次/d,连用5 d,继而口服氯磷酸二钠胶囊,1600 mg,1次/d,连用15 d,每4周重复1次。同时行NP方案化疗:NVB 25 mg /m2,第1,8日静脉滴注,DDP 30 mg/m2,第1,2日静脉滴注,每3周重复1次;对照组单纯行NP方案化疗,用法同前。2组均观察9周。
1.3 观察指标 治疗的第0、7、14、21、28、35、42、49、56、63天分别记录疼痛程度,治疗结束后根据最终疼痛的改善情况来判断疗效,骨痛的缓解情况按WHO疼痛的分级标准:0级:无疼痛;I级:虽有疼痛但可以耐受,能正常生活,睡眠不受干扰;II级:疼痛明显不能仍受,要求服用镇痛药物,睡眠受干扰;III级:疼痛剧烈不能忍受,需要镇痛药物,睡眠严重受干扰,可伴有植物神经功能紊乱表现或被动。
1.4 评价标准 止痛疗效评价标准:CR:疼痛完全消失;PR:疼痛明显减轻,睡眠基本不受干扰,能正常生活;MR:疼痛有些减轻,但仍感有明显疼痛,睡眠、生活仍受干扰;无效(NR):与治疗前比较疼痛无减轻甚至加重。(CR+PR)/总例数×100%=有效率。
1.5 统计学方法 计量资料采用t检验,计数资料采用卡方检验,P
2 结果
2.1 骨痛的缓解情况 治疗后两组患者骨痛症状均有所缓解,但治疗组缓解程度明显高于对照组,差异有显著性(P
2.2 显效时间 治疗组显效平均时间为治疗组最短起效时间为8 h,最长起效时间为17 d,观察组最短起效时间为5 d,最长起效时间为21 d,两组起效时间有显著性差异(P
2.3 不良反应 27例行氯膦酸二钠治疗的患者中,6例患者出现不良反应,其中4例患者出现发热,体温37.7℃~38.8℃,对症处置或停药后缓解,1例出现II度腹泻,对症治疗后缓解,1例患者于静脉滴注氯膦酸二钠时出现骨痛症状加重,给予止痛治疗后缓解,此例患者最终疗效评价为无效。未见其他不良反应。
3 讨论
肺癌骨转移导致的骨痛、活动能力的限制及可能出现的病理性骨折严重影响晚期肺癌患者的生活质量,目前针对肺癌骨转移的治疗主要有以下手段:1全身性抗肿瘤治疗(化疗、生物靶向治疗等);2手术治疗;3放射治疗(包括放射性核素的内照射治疗);4镇痛治疗;5双膦酸盐治疗[1]。肺癌骨转移常为多发,大部分肺癌骨转移患者不适合行手术及放疗,核素治疗有明显的骨髓抑制,易导致全血细胞下降,出现感染、出血等并发症,故肺癌骨转移以全身性抗肿瘤治疗及双膦酸盐类药物治疗为主。
氯膦酸二钠是第一代双膦酸盐类药物,国内外已临床应用十几年,具有确切的疗效和安全性,其作用机制包括:①诱导破骨细胞凋亡;②阻止破骨细胞形成;③阻止破骨细胞功能的修复;④导致破骨细胞功能的下降;⑤抑制破骨细胞合成释放前列腺素等致痛介质[2]抑制肿瘤细胞的骨侵犯;⑥影响肿瘤细胞的粘附、侵袭和增殖,具有抗肿瘤形成和免疫调节的作用;[3]多项临床研究表明双膦酸盐类药物对于治疗骨转移引起的过度骨溶解型骨质破坏、骨痛、高钙血症、骨质疏松症及预防病理性骨折具有一定的作用。本研究发现氯膦酸二钠联合化疗组治疗非小细胞肺癌骨转移疼痛疗效优于单纯化疗组,止痛有效率为77.78%,与文献报道相近,不良反应轻微,现仍无含氮类双磷酸盐所致的下颌骨坏死的严重毒副反应的病例报道,说明氯膦酸二钠能够明显提高非小细胞肺癌骨转移患者的生活质量,且起效时间短,毒副作用低,具有良好的安全性和耐受性。氯膦酸二钠能够有效降低乳腺癌患者发生骨转移的风险[4,5],对于是否能够预防肺癌尤其是非小细胞肺癌骨转移还值得进一步的研究。
参考文献
[1] 于世英.恶性肿瘤骨转移及骨相关疾病临床诊疗专家共识(2007年版).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52-55.
[2] Rubens R D,Fogelmen I.Bone Metastases:Diagnosis and Treatment.London:Springer-Verlag,1991:149.
[3] Jonsthan R G.Antitumor effects of bisphosphonates.Cancer,2003,97(3 suppl):840.
差旅费报销范文4
摘 要 差旅费是长期存在于企业内部一项费用支出,差旅费管理是否合理直接关系出差人员的工作和生活,并对公司的经营活动和经济效益产生影响。本文主要概述了差旅成本的管理,对公司差旅费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并提出加强差旅费管理的措施和建议。
关键词 差旅成本 差旅管理
一、差旅成本概述
(一)差旅成本的管理内涵
差旅成本管理不只是成本削减的管理,它是一个企业管理水平、管理效率的体现。它涉及到差旅管理政策的制定、执行、财务管理手段和程序、员工行为监控、数据分析等诸多方面的管理。良好的差旅管理制度所带来的将是差旅成本保持在预算以内、企业出差人员能安全准时到达并顺利完成差事,员工满意度也比较高。差旅成本管理内涵,即是通过有效的差旅管理,提升企业管理水平,并在成本不增加的情况下达到效率最大化的过程。
(二)差旅成本的含义
从财务角度来看,差旅成本由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两部分组成。直接成本包括交通、住宿、伙食以及财务部门的管理费用;间接费用则包括企业需要支出的现金、报销以及单据的费用等。通常,很多公司对前者直接可见的成本控制往往会比较严格苛刻,例如会制定严格的级差标准等。但是如何有效的把成本控制与增加员工积极性与创造性、增加企业的顾客满意度联系在一起,才是真正有艺术的成本控制。
二、现行差旅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分析
(一)公司员工对差旅费管理办法不了解
虽然有些公司制定了成文的差旅费报销管理办法,但是公司员工对于差旅费管理办法并不太熟悉,以至于出差人员在出差时时常会在未被授权的领域或者范围内超支费用。所以差旅费管理办法应该制定得清晰明了、透明度高,公司有义务让员工知悉办法的规定,避免员工在未被授权的领域内支出费用,从而降低成本。
(二)差旅费报销标准不合理
由于经济的发展以及物价水平的提高,许多公司差旅费标准并没有随之提高,往往现行标准已经不能够满足出差人员实际工作需要。如交通包干补助费只满足于乘坐公交车,而初到一个城市办事,对周围环境都不熟悉,如果要乘坐公交车办理公务,显然对出差人员的办事效率有极大的影响;如果乘坐出租车,则需自己承担超过标准的费用,显然会带来对公司的不满。
目前很多公司的差旅费管理办法中对于住宿标准是按职务级别来制定的,看似平常的报销标准,却给员工心理造成很大的影响。公司领导和普通员工同样是到外地出差,不同级别人员的住宿标准却不一致,而会议承办单位或接待单位往往是按一个标准进行安排,这就造成出差人员左右为难。
(三)出差审批制度执行不严格
虽然很多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严格的差旅费管理制度,但是由于制度执行并不严格,这给差旅费管理也带来了混乱。以笔者公司为例,按照公司有关规定出差审批正常情况下应该是在出差之前办理的,但是在实际工作中,由于种种原因出差审批在出差结束报销时才补办,这种做法显然不符合差旅费制度的规定。
(四)报销环节多
目前很多公司都存在报销速度慢,时间长的问题。以笔者公司为例,报销的效率不高主要基于两个原因,一是由于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的加强,费用报销需要多环节的审批,致使效率低。二是由于出差人员不及时办理报销手续,导致报销时间长,这显然也不符合权责发生制的要求。
(五)盲目削减成本与创造价值的矛盾
我们通常说成本控制大多是站在财务角度上,而“节约资金”仅仅是公司会计的立场而已。如果单一的从财务管理人员的角度进行差旅管理,那必然存在一些误区。首先财务人员很少参与到现有的差旅活动中,对差旅活动并不了解;其次在财务管理人员接受的教育中,大多强调控制、财务效率等,所以他们欠缺对企业整体发展的认识,也很少顾及目标、企业形象、心理效应等。因此我们应该站在企业的高度,不仅仅是把“成本管理”定义为省了多少钱,而应考虑能为公司创造多少价值和利润。
三、加强公司差旅费管理的具体建议
(一)加强公司员工对公司差旅费管理办法的学习
公司并不是每个员工都会有出差的机会,所以很多员工就忽视了对差旅费管理办法的了解,因此公司有的新的管理办法包括差旅费管理办法时,都应该倡导大家积极学习,减少可以不发生的费用。
(二)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差旅费的报销标准
公司可以通过网上询价了解当地物价水平,在条件许可时,为更深层次掌握当地真实物价情况,也可以定期组织相关部门人员到一些经常出差的地点或城市进行调研、考察,按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标准真实体验当地的物价水平、酒店住宿标准,根据现实情况重新测算制定出切合实际的差旅费支出标准。
(三)尽量缩小报销标准的级差
对于报销标准不同这一级差问题,笔者认为合理的级差可以激励员工为享有更高的待遇努力提高自身业务能力,更好的为企业创造价值。公司可以综合多方面因素,在合理的范围内,尽量缩小级差,在激励员工的同时也提高员工的满意度。
(四)严格审批管理,提高工作效率
对确需出差的事项,要进行严格的审批,出差公务审批表应该在出差前办理。出差人员应严格按照公司规定的办理出差审批,出差人员回来后应及时将票据整理,按照差旅费管理办法要求并将公务审批表的实际出差日期与地点填齐,交单位负责人审核确认后转交财务部门进行报销。
综上所述,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应逐渐摒弃原有一成不变的差旅管理,本着对员工公平,满足他们的差旅需要,我们一方面应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的变化以及有关的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适时调整差旅费报销标准,使出差人员在外能够安心努力工作;另一方面,在差旅成本的控制问题上,公司应避免盲目地减少支出来控制成本,而应该使差旅费支出合理,将有限的经费切实用到实处,真正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
参考文献:
[1]李卓然.浅析差旅成本管理的艺术手法.科技信息.2009.
差旅费报销范文5
分录如下:
1、未向公司借钱
借:管理费用-差旅费贷:现金
2、借出时
借:其他应收款--**人贷:现金
3、报销时
(1)全部花完借:管理费用-差旅费贷:其他应收款-**人有剩余现金(2)借:现金管理费用-差旅费贷:其他应收款-**人
4、补款时
差旅费报销范文6
Ⅰ国内部分
第一条本公司以及所属工厂及营业所的员工因公奉派国内出差办理公务者,依本办法规定发给出差旅费。
第二条本公司员工乘坐火车、轮船、飞机按表16.4.1的标准发给交通费:
一、职称的职员比照高一职等人员的标准支给。
二、练习生、雇员、工友比照三等以下职员的标准支给。
(一)乘坐火车及长途汽车,原则上应出具铁路局、公路局或汽车公司的购票证明单,如因故未能取得购票证明单者,由出差人出具凭单。
(二)乘坐轮船应取具轮船公司或旅行社的购票证明单或船票存根。
(三)因急要公务必需搭乘飞机者应事先报准并凭飞机票根报支旅费。
(四)搭乘公司的交通工具者,不得再报支交通费。
第三条员工出差的膳食、住宿、杂费按下列标准核发
A主管级:每日200元
B一般级:每日150元
第四条出差期间因公支出的下列费用,准予按实报销,并依下列规定办理:
(一)乘坐计程车原则上应取得汽车公司开具的统一发票,无法取得者由出差人员出具凭单为凭。
(二)电报电话费应取具电信局的收据为凭。
(三)邮费应取具邮局的证明为凭。
(四)因公宴客的费用,应取具统一发票或贴足印花的正式收据为凭。
(五)因公携带的行李运费,应取具正式的运费收据为凭。
第五条员工出差,应由派遣出差单位的主管填写通知单一式二份,递请核准后,一份送秘书处登记出差日期,一份由出差人凭以预借或报支旅费(按照规定格式逐项填写)。
第六条员工出差销差后三日内应填具“出差旅费报支单”,送请各单位主管核实后递请秘书处审核,总经理核准后,出纳人员方得凭以报支。
第七条员工出差前,得凭核准的派遣出差通知单预借旅费,于出差完毕报支旅费时扣回。
第八条市内及短程(一日内)出差人员,除按实报支车资外,另可报支误餐费。
(一)下午一时以后销差者准报午餐。
(二)下午八时以后销差者准加报晚餐。
(三)不得再报支加班费。
第九条奉令调遣的人员,可以比照以上有关条文报支交通费、膳食费(一天)及行李运费。
第十条调遣人员若在公司用膳,则不得报支误餐费。
第十一条调遣人员若超过一天以上但不能视为出差的,可以由公司酌情予以补贴。
Ⅱ国外部分
第十二条本公司员工奉派出国人员,除薪津照领外,并准予报支出差旅费其标准如下:
(一)凡出国往返于公司指定地点的交通费按实报支,自行观光的交通费自理。
(二)膳、宿、杂费按当时行情,并依国税局出差规定在报支额度内支给。
(三)派遣在同城市持续驻留30日以上者自第31日起按上列标准八折支给。
第十三条受政府或其他机构聘请(派遣)出国考察或实习的本公司人员已在受聘或派遣的机构支领出差旅费者,不得再向本公司支领出差旅费。
第十四条出差期间因公支出应取得正式收据并按实报销,其无法取得正式收据的零星付款可以以出差人签呈为准。
第十五条如因公务上原因必须支付的费用而超过日用费规定者可以呈请总经理核发特别津贴。
第十六条国外出差旅费报销办法仍比照本办法第五条至第七条规定办理。
Ⅲ附则
第十七条下级职员与上级职员一起出差时,下级职员得比照上级职员标准支给。
第十八条本公司董事、监察人及顾问的出差旅费比照经理级标准支给。
第十九条膳、宿什费的支领标准,因物价的变动,可以由总经理随时通令调整。
第二十条本办法经董事会核定后实行,修改时亦同。
二、出差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加强出差费用的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员工出差依下列程序办理:
(一)出差前应填写“出差申请单”。出差期限由派遣负责人视情况需要,事前予以核定,并依照程序实核。
(二)出差人凭核准的“出差申请单”向财务部暂支相当数额的旅差费,返回后一周内填具“出差旅费报告单”,并结清暂支款,未于一周内报销者,财务应于当月工资中先予扣回,等报销时再行核付。
第三条出差的审核决定权限如下:
(一)国内出差:六日内由部门经理核准,四日以上由主管副总经理核准,部门经理以上人员一律由总经理核准。
(二)国外出差,一律由总经理核准。
第四条出差不得报支加班费,但假日出差酌情予以计新。
第五条出差途中除因病或遇意外灾害,或因工作实际需要电话联系,请示批准延时外,不得因私事或借故延长出差时间,否则除不予报销旅差费外,并依情节轻重论处。
第六条出差旅差费分为交通费、住宿费、膳食费、通讯费、交际费等,其标准另定。
第七条出差费用的报销:
(一)交通费、住宿费按标准报销,超标自付,欠标不补。
(二)膳食费按标准领取。
(三)通讯费以邮局凭证报销。
(四)交际费由领导核定,凭据报销。
三、员工出国办法
(一)凡本公司员工因公经核准出国者,悉依本办法之规定办理之。
(二)因公奉派出国人员,于出国前需先立承诺书(如附件一),言明按期归国并继续为公司服务,如在返国三年内自动辞职者,愿无条件赔偿出国期间之费用除以三年平均数额之差额,并放弃先诉抗辩权。
(三)出国人员于返国后,应于二星期之内书面提呈出国经过及观感心得必要时,并由总经理排定时间,向公司内有关部门人员讲解心得及工作计划方针。
(四)国外出差旅费报支标准如附表二。
(五)奉派出国人员,出国期间其薪津仍准照领,并得预支核定日数之差旅费。
(六)出国人员应照规定期限归国,并于返国后10日内检具有关凭证向会计部报销,因故拖延不归或费用开支经审核不准报销者,概由出国人员自行负担。
(七)出国人员在国外之旅行,应予规定之路程为限,规定以外路程之差旅费如经总经理核准者,准予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