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会计范例6篇

前言:中文期刊网精心挑选了企业会计范文供你参考和学习,希望我们的参考范文能激发你的文章创作灵感,欢迎阅读。

企业会计

企业会计范文1

工业企业生产经营的最终目的是希望能减少劳动力资源的消耗,节省生产活动中的人力、物力以及财力等各方面的支出,进而节约企业生产的成本,为企业增加经济收益。并且还能确保生产产品的品质,取得劳动产品的最高价值。工业企业的会计工作也具有自身的一些特点。会计核算不仅要对生产产品所需人力、物力以及财力进行计算,同时还需要对产品所取得的经济效益进行核对,对于所产出的劳动产品,必须要经过销售才能得到最终的财务资金的收入增长。因此,工业会计核算具有整体性,必须要对生产、经营以及最终出售等各方面的资金流动情况进行核算。工业企业会计工作人员同时要通过一系列的工作,如录账、结账以及报账等各个环节全面而系统地实现工业企业经营中的活化劳动和物化劳动,最终才能真实反映企业资金使用情况,直接为企业领导的决策提供有力的依据,并且能及时调整企业生产、经营方面的战略计划,将战略目标直接指向生产经营成果。所以,建筑企业与工业企业会计工作之间存在着明显的差别,这主要取决于各行业发展所面临的市场环境不尽相同,使得企业发展制定的战略决策也不同。

二、建筑企业与工业企业会计工作之间的不同点区分

由上述可知,建筑企业与工业企业会计之间的区别主要表现在核算方面,其中核算又包括很多方面的核算,具体不同情况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企业存货核算。企业存货核算方面的差异主要表现在企业材料采购方面的核算差异,这主要是指建筑施工企业与工业企业材料采购方面核算存在的差异,差异区别就是材料购买成本构成的内容不同。建筑企业外购材料的成本不仅包括工业外购材料成本,如运杂费、运输费以及入库前的整理挑选费用等内容,同时还包括采购保管费以及不得抵扣税款的增值税。前者主要取决于建筑企业生产经营特点和管理要求,而后者则主要是由于国家对工业产品增收增税而对建筑产品增收额外的营业税而实行的税制决定。而工业企业为采购和保管材料所发生的各种费用,不直接计入材料采购成本中,但是会作为工业管理费用的一部分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中。由此可见,工业外购材料成本是不完整的材料入库成本。

(二)长期资产建造工程核算之间的差异。建筑企业与工业企业会计资产建造工程核算之间的差异主要表现在:长期资产建造工程的内容不同、核算长期工程建造工程的科目名称以及结构内容等方面存在着明显的差异。工业企业长期资产建造工程核算主要包括固定资产核算,建筑企业不仅包括固定资产,同时还有临时建造工程。这方面的区别主要是由于建筑企业项目工程具有一定的流动性,资产核算会根据施工现场情况的变化而变化。

(三)成本核算不同。建筑企业成本核算主要是工程建筑中安装成本、机械作业的成本和工业性质的产品的成本等等,这些方面的核算十分重要,财务管理工作人员进行核算时,一定要从实际情况出发,全面考虑行业内部发展情况,确保成本核算的科学性和可靠性。而工业企业的成本核算主要包括原材料成本、劳动者生产活动成本以及制造产品时对机械磨损,需要消耗一定的成本和其他的直接支出等。两者之间存在明显的差异和区别。

三、结束语

企业会计范文2

关键词:会计 准则 体系 企业会计准则体系

2006年的春天将成为中国会计发展史的一个重要纪事年。2月15日,国家财政部了39项企业会计准则(以下简称“新准则”)和48项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 ,这标志着我国与国际惯例趋同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和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体系正式建立。按财政部的规定,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将自2007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范围内施行,并力争在不太长的时间内,在所有大中型企业执行,这就意味着从2007年起,中国企业将使用国际通用的商业语言与全球企业对话。

新会计准则体系的建立,顺应中国经济快速市场化和国际化的需要,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为核心,强化为投资者和社会公众提供决策有用会计信息的理念,首次构建了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与国际准则趋同、涵盖企业各项经济业务、可独立实施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并为改进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提供了有益借鉴,实现了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建设新的跨越和历史性的突破。与近年财政部先后的16项准则(以下简称“现行准则”)相比不仅增添了若干新的准则内容,而且对现行准则进行了重大的修改,现就新会计准则变革的八个方面进行探讨。这八个方面分别是:会计核算基本原则的变动;更注重公允价值的运用;存货计价方法变革;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变革;债务重组收益确认的变革;企业合并会计处理方法变革;合并报表基本理论变革;关联交易内容的细化。

一、会计核算基本原则的变动

与现行基本准则相比,新的会计基本准则中取消了对历史成本原则和划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原则的明确规定,并且对于配比原则也未在“总则”中单独列项反映,而是在“费用”第35条中规定:“企业在生产产品、提供劳务等发生的可归属于产品成本、劳务成本等的费用,应当在确认产品销售收入、劳务收入等时,将已销售产品、已提供劳务的成本等计入当期损益”,这实际上就是现行准则中所谓的“收入与其相关的成本费用应当相互可比”,但新的说法更加明确具体,可操作性强。此外,该条中还规定“企业发生的支出不产生经济利益的,或者即使能够产生经济利益但不符合或者不再符合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在发生时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企业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导致其承担了一项负债而又不确认为一项资产的,应当在发生时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这实际上已经反映了现行准则中关于划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的规定,但上述说法更能反映“实质重于形式”原则的要求。现行准则的“权责发生制”不再作为会计核算基本原则,而是在新准则的基本准则第九条中将权责发生制列为一项基本假设,这是因为国际上现行会计核算框架结构体系中都假定采用权责发生制会计得出企业收益方面的信息,这比只依靠现金收付实现制说明的财务状况更为有用,然而,这一假定并没有得到实际的验证,甚至还有要求编制现金流量表这样的反证。因此,新准则将其列为一项会计假设,这种做法与国际会计准则一致,是与国际趋同的一项举措。

二、增加了新的会计计量属性

基于计量在财务会计系统中的重要地位,新准则中的基本准则部分新增了会计计量的规范内容,对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公允价值等计量基础的概念、含义、应用条件等做出原则性规定。其主要原因是随着我国会计实务的发展,历史成本之外的计量基础被逐步引入到会计准则中。而现行准则没有对会计计量做出一般性规范,仅在一般原则中对历史成本作了原则性规定,显然无法满足要求。新准则在基本准则中单列一章(第九章)对会计计量问题进行了系统的规定,除了历史成本、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和现值等已有计量属性外,特别增加并强调了“公允价值”计量属性,并明确规定“在公允价值计量下,资产和负债按照在交易公平中,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者债务清偿的金额计量”。“公允价值”的计量属性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房地产性投资》、《生物资产》、《股份支付》、《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17个具体准则中得到了具体的运用。新准则明确的将公允价值作为会计计量属性之一,表明我国会计向国际趋同迈出了实质性的一步。公允价值的广泛应用,意味着我国传统意义上的单一的历史成本计量模式被历史成本、公允价值等多重计量属性并存的计量模式所替代,是我国市场经济日趋成熟的重要标志,对于提高我国企业在参与国际经济的竞争力更是意义深远。

三、存货计价方法的变更

新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第14条明确规定:“企业应当采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或者个别计价法确定发出存货的实际成本。”取消了现行准则中所允许的发出存货计价采用“后进先出法”和“移动加权平均法”的规定,这与《国际会计准则第2号-存货》相一致。新准则的这种变革主要是考虑经济社会中,成本流和实物流在大多数情况下是不一致的,企业可以根据各类存货的实物流转方式、企业管理的要求、存货的性质等实际情况,合理的确定发出存货的计算方法以及当其发出存货的实际成本,真实的反映企业存货流转的情况,同时采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或者个别计价法确定发出存货的实际成本的规范,也是我国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的趋同和协调的一项重要体现。

四、资产减值准备计提与冲回的新规定

我国现行制度和《国际会计准则第36号》都允许对已经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予以转回(国际会计准则对于商誉减值损失不允许转回),但是从我国实际运行情况看,该规定已经成为一些企业操纵损益的主要手段,不利于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为此,针对我国目前所处的特殊经济环境,新的《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第17条明确规定:“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另外,我国现行八项资产减值准备都要求以单项资产为基础计提,但是在实务中,许多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难以单独产生现金流量,因此,要求以单项资产为基础计提减值准备在操作上有困难,为此,本准则引入了“资产组”的概念,要求对于不能独立产生现金流量的资产,应当按其所归属的资产组为基础进行减值测试,计算确认减值损失。本准则还对资产公允价值、处置费用以及现值的计算等提供了较为详细的指南,以便于实务操作。

五、债务重组收益的确定

新会计准则改变了现行准则中,将原先因债权人让步而导致债务人豁免或者少偿还的负债计入资本公积的做法,详细规定了可能产生损益(根据惯例主要为利润)的债务重组四大情况:第一,债务人应当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实际支付现金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债务重组利得,计入当期损益;第二,债务人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的,债务人应当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转让的非现金资产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债务重组利得,计入当期损益;第三,当债务转为资本,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股份的公允价值总额之间有差额,也可产生损益;第四,修改其他债务条件,使得重组债务的前后入账价值之间存在差额。总之,那些负债金额较高又有可能获得债务豁免的公司,可能会因此获得较高的收益水平。

六、企业合并会计处理方法变革

以前我国没有制定有关企业合并的会计准则,实践中主要参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兼并有关会计处理问题暂行规定》、《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定》等法规文件。近年来,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以及证券市场的发展,采用企业合并来实现自身发展目标的企业越来越多。随着合并方式的创新尤其是换股合并方式的出现,现有的相关法规已逐渐不能适应经济发展的要求。此外由于不同的会计核算方法对企业的利润往往有很大的影响,缺乏相应的规范将使会计合并信息缺乏可比性,也不利于投资者了解合并所使用的会计方法。同时,合并会计方法选择的混乱,也使证券市场的投资理性受到削弱。新的企业合并准则立足中国的实际,借鉴了国际会计准则的合理内容。新准则明确了企业合并的概念,划分了企业合并的类型,明确规定: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采用“购买法”进行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采用“权益结合法”进行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并规定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以账面价值为会计处理基础,而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则以公允价值为会计处理基础。新的规定限制了上市公司通过合并或置换等手段制造利润的行为。

七、合并报表基本理论变革

新的合并会计报表准则以国际上现在通行的实体理论为基础,规定以控制为基础确定合并财务报表合并的范围,明确在确定合并范围时不再强调重要性原则,即无论是小规模的子公司还是经营业务性质特殊的子公司均纳入合并范围,重要性原则的运用主要体现在内部交易的抵消和相关信息的披露上;取消了1995年财政部并一直以来实施的《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定》中的“比例合并法”;新准则还规定了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不属于母公司的份额,应作为非控制权益在合并资产负债表所有者项目下单独列示;另外在新准则中还明确了合并现金流量表正表和补充资料的编制方法。新准则对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作出了比较全面的规范,其依据的理论已经由原来的侧重母公司理论转化为侧重实体理论,并更多地强调“实质重于形式”原则的运用,要求对所有母公司能够控制的子公司均应纳入合并范围,而不一定考虑严格的股权比例。这一规定将使上市公司利用母公司或子公司进行利润操纵的行为得到很大程度的限制。

八、关联交易内容的细化及关联交易披露的变革

新准则关于关联方的界定,无论在内涵上还是外延上都对现行准则进行了一定程度的深化和细化,例如:现行准则规定的关联方有“(1)直接或间接控制其他企业或受其他企业控制,以及同受某一企业控制的两个或多个企业(例如:母公司、子公司、受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子公司之间);(2)合营企业;(3)联营企业;(4)主要投资者个人、关键管理人员或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5)受主要投资者个人、关键管理人员或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而新准则对上述规定进行了细化分类和补充之后变为九条,例如:将现行准则的第一条直接明确细分为3条:(1)该企业的母公司;(2)该企业的子公司;(3)与该企业受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还增加了3条:“对企业实施共同控制的投资方”、“对企业施加重大影响的投资方”以及“该企业主要投资者个人、关键管理人员或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其他企业”。另外,新准则还对“主要投资者个人”、“关键管理人员”和“与主要投资者或关键管理人员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等概念进行了明确的界定。除此之外,在不构成企业关联方的内容中增加了“与该企业共同控制合营企业的合营者”。新准则在对关联方的关系及其交易的披露中,取消了现行准则中有关“个别财务报表中关联方的关系及其交易的披露的豁免”,增加了有关信息披露的内容,这对规范上市公司的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在会计报表附注中充分披露,遏制关联方之间不公允的关联交易必将起到十分重要的积极的作用。

参考文献:

[1]财政部会计准则委员会,《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2006.

[2]财政部会计准则委员会,《企业会计准则》,2001

企业会计范文3

关键词:企业;企业会计;企业发展;关系

由于当代企业制度快速发展,企业会计即将面临新的挑战和新机遇,会计的改革更新不仅仅涉及到了企业内部管理,还涉及到企业外部投资管理等方面,在对于企业内部来说,重视会计管理、拓展财务、建立社会责任会计和税务会计,都是良好管理企业内部财会的手段;对于企业外部而言,建立完善的社会监督体系是对于企业就好的社会回报。只有实行这些改革新措施才能适应现在社会的企业财会的新环境、新要求,所以,我们要从企业内部的会计改革与外部改革来理解现代企业与企业会计的关系。

一、企业与企业会计的内涵

要想分清楚企业与企业会计之间究竟有何关系,首先就要先理解二者的本质内涵与定义。我们所谓的企业就是指以盈利为目的,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一切经济组织;而我们所说的企业会计是指企业在进行工作中,反映企业的经济收入与支出等等一切经济活动核算和监督的一个统筹部门。它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企业财务通则》结合现实的工业、商业,反映企业的现实经营状况,它可以对企业的下一步项目投资进行资金预算,进而考察企业是否有经济能力拓展开发该项目工程。

二、企业会计对企业的影响

(一)企业会计对企业管理方面的影响。

1.企业会计在进行工作中,对于企业的管理有一定的促进作用,企业会计核算监督过程中,企业的管理就要考虑到当今的项目投资是否能正常顺利的开展,对于企业在接纳项目、资金的流动管理提供了先决条件企;

2.企业会计对企业中各部门职责划分有支持作用;

3.企业会计对企业的内部资源与外部资源有“宏观调控”的作用;

4.企业会计在对企业财务管理处理方面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对于企业处理企业债务方面有着不可被代替的作用,甚至可以免除在财务上的危机。

(二)企业会计对企业外部投资决策上的影响。

1.企业会计能够宏观调控企业的控制系统与经济系统,对于在企业投资决策支持与投资成本运营方面有着决定性影响;

2.企业会计能够协助帮助企业的领导层判断企业的经济活动的可行性;

3.企业会计可以提供企业在自身市场行业下的经济环境地位,给出其它相关行业的经济环境背景,为企业的下一步决策提供条件;

4.企业会计可以提供竞争对手的实力参考信息,培养潜在的合作伙伴;

5.企业会计能够清醒的认识企业内部的财务及非财务信息,合理给出企业决策的风险与效益报告。

(三)企业会计对企业盈亏的影响。

企业的赢与亏在一定程度上是与企业会计有一定关系的,很有可能由于企业会计在工作中的一小点失误情况,就能影响真个企业的盈亏状况。

(四)企业会计间接代表了企业在行业中的形象。

一个企业财务形象代表着企业的运营状况,从本质上反映了企业的财务经济实力。

(五)企业会计对企业经济效益的影响。

企业的经济效益是离不开企业会计的工作的,企业会计是为企业效益而服务的。会计不仅可以对经济活动之后的效益进行评价,而且在经济活动中还可以通过分析评价手段能动的为追求企业效益而服务。

三、企业会计存在的必要性

现今,企业的资产的产权关系要表现的十分明确,它对于企业加强内部控制提高经济效益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那么,明确的关键因素就是企业的会计。企业的主体、企业的发展目标、企业的产权都能通过企业会计清晰的表现反映出来,会计通过会计的计量,提供会计报告准确的反映出企业领导层面,能够准确的反映出企业债权人的权益和所有者得权益。如果会计松散管理,势必导致企业管理与企业产权的混乱。现代企业会计必须要适应激烈的市场竞争,在企业管理下,大力协助企业加强企业经济管理、提高经济效益。

四、战略管理会计可以增加企业的社会竞争力

1.战略管理目标的确定可以增强企业的核心竞争能力。

当今企业的发展具有计划性、远瞩性、科学性、可持续性,因此当代企业的在制定发展规划路线与战略部署总是要考虑自己在市场的竞争能力水平。企业的发展战略是企业在这一时期内对自身企业在市场定位的一种综合表现,它代表了企业的产品、资源、技术等多个方面在市场竞争中的定位。企业有一个完善科学的发展战略是非常重要的,而企业会计在多方面都能确保企业发展的合理可行性,为企业培育核心的竞争能力提供了基础。

2.企业战略管理会计的外向性可以保持企业竞争力,为企业的市场竞争提供了必要条件。

战略管理会计不仅仅可以合理的对企业的内部运营进行控制,还可以时刻关注企业外部的市场变化,可以不断把外部最新的信息反馈到管理层。所谓,知己知彼方能百战百胜,战略管理会计不仅考虑到了市场,还着眼于“知彼”,只有充分了解了对手的竞争力,才能把握住市场的本质变化,找到最合理的解决方案,在市场的竞争中脱颖惹出,从而使企业始终处于领先地位,为企业保持和提升核心竞争力提供了有利的保障。

3.战略管理会计是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培植和提升提供信息强力保证。

战略管理会计可以为企业提供广泛有用的信息,特别是关于战略财务方面的信息与经营业绩信息。战略管理会计综合运用了财务和非财务指标为本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培植和提升提供信息保证。

结束语

综上所述,企业会计在企业的经营活动中有着至关重的作用,它根据企业的经营资金来掌控企业的经济效益,是企业盈亏饿强力保证。企业会计为企业的内部管理提供了资源数据,为企业外部管理提供了资金保障;为企业的下一步发展做出经济方面的预测和估算,为企业的管理层提供决策数据,企业会计的工作质量是保证企业运行的根本保证。总之,只有充分掌握好企业会计与企业的关系才能为企业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参考文献

企业会计范文4

有效的会计审计制度有助于提高企业的生产经营效率,如下笔者对会计审计生产的背景及加强会计审计的作用进行阐述,在此基础上分析当前我国企业会计审计工作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

二、企业的会计审计

(一)企业会计审计产生背景

目前,现代企业的经营发展中面临较大的财务风险,财务会计作为企业发展中一项重要的组成部分,需要建立其一种监督约束机制,才能有效避免或控制相关的财务风险。因而,企业可建立健全行之有效的会计审计监督,对企业各层领导的行为及各会计主体行为进行有效的监督、约束。当前,我国企业的经营权及所有权处于互相分离状态,这两者之间存在较大的利益冲突。随着企业的生产规模不断壮大,管理层面增多,各部门的管理者均与经济责任存在或多或少的关系,为了保证经济责任能有效履行,企业会计审计就应运而生。会计审计具有较大的监督功能,其是对企业各项经济业务所收入或支出的财务的一种监督、核算,充分发挥会计审计的功能,能促使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站稳步伐。

(二)加强企业会计审计的作用

会计审计作为现代企业会计工作中的一项重要组成部分,在提高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以及经济效益、促进企业内部控制等方面,发挥较大的作用。具体为:

(1)制约的作用。会计审计人员按照国家实施颁布的有关会计的法律法规及企业的有关制度,就企业各项经济活动所使用的财务资金情况进行核查与监督,能进一步制约相关的违法违章行为,有效维护企业的经济发展秩序,从而保证了企业各项资金的使用途径合法化。

(2)促进的作用。通过加强企业的会计审计,对会计内控制度的完善、经济效益以及财务收支等的审计,能及时察觉企业相关制度的缺陷以及会计方面的漏洞,有利于及时向相关部门反馈存在的问题,进而有效解决有关责任归属的问题,促进企业对经营管理方式的改善。

三、当前企业会计审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一)企业领导对健全会计内部审计管理体制的认识不到位

目前,我国大多数企业在会计审计工作中,普遍存在的一个大问题是,企业的内部审计管理体制相当不健全,有的企业甚至未建立审计管理体制,使得企业的会计审计目标和企业的发展目标存在较大的差距。企业的各阶层领导认真履行相关的职责,是企业进行自我约束的一种最佳体现。但当前,多数企业的管理者严重缺乏会计内部控制制度的相关理论,对健全会计审计相关制度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导致多数企业制定相关制度时,存在制度残缺或相关内容不科学、不合理等,众多实际工作的开展违背办事程序或有关法律法规等,会计内部审计管理体制流于形式。

(二)会计审计缺乏独立性

当前,我国大多数的企业会计审计与企业其它职能部门的工作模式均为受高层领导管理。这种模式有利也有弊。一方面,此模式能使会计审计部门的地位,有助于企业管理者做出有效决策。另一方面,该模式存在较大的弊端,主要是未明确会计审计部门的地位,会计审计既会受到管理者的控制,自身又要对企业管理者进行监督,因此,会计审计部门的工作相对较难展开,难以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三)会计审计人员的综合素质不高

我国的大多数企业,在经营管理中所涉及到的领域很广泛,经济业务繁杂,会计审计要对每一项经济业务发展过程中的所接触的财务金额,进行检查监督以及签证评价。因此会计审计人员必须具备较高的综合素质,财会知识、专业会计知识以及统计学、工程学、计算机、法律等领域的知识均要具备。当前,我国企业会计审计人员的业务能力还存在一定的欠缺,相关的知识均较薄弱,开展会计审计工作的效率不高,对审计的质量有很大的影响。

(四)会计审计方法及手段不合理

现阶段,多数企业仍不能根据企业生产目标可能发展的变化,对自身的会计审计方法和手段作出适时调整。当前,我国的会计审计虽已由传统财务收支审计向企业领导的任期期间的责任审计、企业的经济效益等方面扩展,但从整体来看,会计审计工作仍停留在“查错防补”阶段,对企业经济效益的审计还未达到预订的效果目的,对企业领导的责任审计也未有作用。会计审计并未实现合理性、有效性。由于又受到审计水平局限,审计方法缺乏集管理、技术评价为一体等新方法,仍沿用以往的查账方法。

四、加强企业会计审计的措施分析

(一)建立健全企业的内部会计监管机制,以强化其作用

要建立健全我国企业的内部会计监管机制,来强化企业会计的监督作用.具体可从如下几点进行:首先,我国企业应加大对“会计审计”地位的认可,明确其在企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要重视各项经济业务在事前、事中以及事后的检查、核算、监督,切实走出以往只顾事后核算监督的片面做法。其次,应通过设立其内部会计结算中心,这样不仅有利于企业融通资金,还有利于加强企业的职能部门之间的监控。在条件允许的条件下,笔者建议,企业应对各部门的财务信息进行联网、共享,以此来提高财务信息的公开化、透明化,进而提高财务的监控质量。第三,应充分发挥会计事务所等中介组织的监督功能,有利于及时发现会计审计过程中的问题,并进行依法严惩。最后,我国政府应加大对企业财务的监督力度,鼓励支持企业建立健全相关的运行机制,加强财政会计审计以及其它部门间的协作关系,从而组成安全有序的监督系统。

(二)加强高素质复合型审计人才队伍的建设

企业会计的每一项工作的展开均依赖人的力量,因而,组建一支业务技能好、责任心强以及职业道德良好的复合型会计审计人才队伍,以适应会计审计工作创新的需求,这是当前提高内部会计审计质量一大重要条件。具体做法为:首先,应做好企业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规范工作,会计审计人员必须是廉洁自律,要树立其团结精干、廉洁高效、业务精湛以及充满激情的会计审计队伍的形象。其次,应适时提拔专业素质强的专业会计审计人员,对审计队伍的结构应改善好。会计审计业务通常十分繁多,其涉及到多方多面,若是审计人员的知识结构过去单一,则在实际工作中很难快速地处理各种问题。为此,在审计队伍中,应加大管理人员、法律人员以及工程技术员的比重,建构一支专业结构较为合理的审计队伍,以此来弥补个人能力知识的欠缺。其次,要加大对审计人员的业务素质的培训力度,以保证会计审计的工作质量。

(三)保证会计审计部门的独立性

会计审计是企业内部进行自我监控、自我健全的一种约束机制,是目前企业的管理机制中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是最大程度上保障企业会计审计人员行使权利的手段,会计审计在企业中的地位应独立于其它的管理机构,这样才有利于企业会计审计真正发挥监督作用。笔者建议企业应启用新的管理模式,即在企业董事会下构建会计审计的委员会,这样才能使会计审计的独立性完全凸显出来,有效避免在审计时,受到其它因素的干扰及影响,以保证审计结论的正确性。

(四)引入科学合理的审计技术及方法

随着我国信息技术的飞跃发展,为了加强企业的会计审计管理,需引入信息时代科学、合理的审计技术及方法,以供企业内部会计的审计部门使用、借鉴。例如,计算机辅助审计这种软件就能帮助审计人员做好数据的采集、查询、排序以及判断等工作,可利用数学模型、统计抽样、投资分析等数字信息加工技术和方法,以此来满足审计对象的要求,进而提高审计工作的质量与效率。

企业会计范文5

财政部于2011年10月18日了《小企业会计准则》,自2013年1月1日起在全国小企业范围内施行,鼓励有条件的小企业提前执行,微型企业参照执行。2004年4月27日的《小企业会计制度》同时废止。《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实施,统一规范了我国小企业会计的确认、计量和报告标准。本文通过《小企业会计准则》与《企业会计准则》对比分析如下。

一、《小企业会计准则》与《企业会计准则》的关系

按照我国企业会计改革的总体框架,《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是纲,也是制定《企业会计准则》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基础,在整个会计准则体系中处于统驭地位,因此基本准则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所有企业,小企业会计准则也应当遵循基本准则的基本规定。《企业会计准则》和《小企业会计准则》是基本准则框架下的两个子系统,分别适用于大中型企业(含上市公司)和小企业(含微型企业)。

二、《小企业会计准则》与《企业会计准则》的主要区别及内容亮点

(一)简化核算要求

《小企业会计准则》在遵循基本准则的大前提下,借鉴了《中小主体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简化处理的核心理念,并充分考虑了我国小企业实际情况,对小企业的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进行了广泛的简化处理,大大减少了会计人员职业判断的内容与空间。主要表现在:

1.统一采用历史成本计量

在会计计量方面,《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企业可以根据实际需要选用历史成本、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或公允价值等会计计量属性对会计要素进行计量。而《小企业会计准则》仅要求小企业采用历史成本对会计要素进行计量。

2.统一采用直线法摊销债券的折价或溢价

在长期债券投资(或持有至到期投资)中的债券折价或者溢价的摊销方面,《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债券的折价或者溢价在债券存续期间内于确认相关债券利息收入时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摊销。

而《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债券的折价或者溢价在债券存续期间内于确认相关债券利息收入时采用直线法进行摊销。

3.统一采用成本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

在长期股权投资的后续计量方面,《企业会计准则》规定,长期股权投资在持有期间,根据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的影响程度及是否存在活跃市场、公允价值能否可靠取得等情况,分别采用成本法和权益法进行会计处理。

而《小企业会计准则》则要求小企业统一采用成本法对长期股权投资进行会计处理。

4.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和无形资产摊销期限的确定应当考虑税法的规定

《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而不必考虑税法的规定。而《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小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并考虑税法的规定,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

5.资本公积仅核算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不包含其他资本公积

《企业会计准则》规定,资本公积包括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和其他资本公积。

而《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资本公积仅包括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不包含其他资本公积

6.采用应付税款法核算所得税

《企业会计准则》要求企业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所得税,在计算应交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的基础上,确认所得税费用。

而《小企业会计准则》要求企业采用应付税款法核算所得税,将计算的应交所得税确认为所得税费用,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这大大简化了所得税的会计处理。

7.统一采用未来适用法对会计政策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进行会计处理

《企业会计准则》要求企业根据具体情况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或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对前期差错更正采用追溯重述法或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对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

而《小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小企业对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均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这大大简化了会计政策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的会计处理方法。

8.简化了财务报表的列报和披露

小企业的财务报表至少应当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附注三个组成部分。现金流量表可编可不编,由小企业自行选择。小企业不必编制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变动表。考虑到小企业会计信息使用者的需求,《小企业会计准则》对现金流量表也进行了适当简化,无需披露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当期取得或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等信息。此外,小企业财务报表附注立足于主要满足税务部门、银行等外部会计信息使用者的需求,披露内容大为减少、披露要求也有所降低。

(二)与税法保持高度协调,会计信息主要考虑税局征管税和银行信贷的需要

小企业外部会计信息使用者主要为税务部门和银行,尤其是税务部门。税务部门是小企业最主要的外部会计信息使用者,他们主要利用小企业会计信息作出税收决策,他们更多希望减少小企业会计与税法的差异。为满足税收征管的信息需求,《小企业会计准则》大大减少了会计职业判断的内容,基本消除了小企业会计与税法的差异。与此同时,在信息披露方面,增加了税务部门和贷款银行等信息使用者所关心的信息。比如,为便于税务部门掌握小企业纳税调整和税金缴纳情况,《小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小企业在报表附注中详细披露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项目的说明,以及与税法规定存在差异的纳税调整过程等。为便于贷款银行客观评价小企业偿债能力,准则要求小企业披露短期投资期末市价、应收账款账龄、存货期末市价、利润分配情况、对外担保资产以及未决诉讼、未决仲裁和对外提供担保等有关情况的说明。

在实施《小企业会计准则》后,基本消除了小企业会计与税法的差异,因此小企业需要进行纳税调整的交易或事项较少,从而大大减少了涉及纳税调整方面的工作量。

(三)与《企业会计准则》有序衔接

《小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准则》虽适用范围不同,但适应小企业发展壮大的需要,又要相互衔接,从而发挥会计准则在企业发展中的政策效应。为此,《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

1.允许小企业采用企业会计准则体系;

2.《小企业会计准则》主要规范小企业通常发生的交易或事项的会计处理原则,对于小企业不经常发生甚至基本不可能发生的交易或事项未作规范,这些交易或事项一旦发生,可以参照《企业会计准则》中的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小企业今后公开发行股票或债券的,或者因经营规模或企业性质变化导致不符合小企业标准而成为大中型企业或金融企业的,应当自次年1月1日起转为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4.已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不得转为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

三、制定和实施《小企业会计准则》的意义

制定《小企业会计准则》是服务小企业健康发展、保证小企业会计信息质量、完善我国企业会计标准体系、推进会计国际趋同的共同需要。

企业会计范文6

第一条 为了规范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对会计要素的确认,计量和财务报表列报,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 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是指企业第一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包括基本准则,具体准则和会计准则应用指南。

第三条 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后发生的会计政策变更,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

第二章 确认和计量

第四条 在首次执行日,企业应当对所有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重新分类、确认和计量,并编制期初资产负债表。

编制期初资产负债表时,除按照本准则第五条至第十九条规定要求追溯调整的项目外,其他项目不应追溯调整。

第五条 对于首次执行日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一)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属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长期股权投资,尚未摊销完毕的股权投资差额应全额冲销,并调整留存收益,以冲销股权投资差额后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余额作为首次执行日的认定成本。

(二)除上述(一)以外的其他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存在股权投资贷方差额的,应冲销贷方差额,并以冲销贷方差额后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余额作为首次执行日的认定成本;存在股权投资借方差额的,应当将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余额作为首次执行日的认定成本。

第六条 对于有确凿证据表明可以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在首次执行日可以按照公允价值进行计量,并将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的差额调整留存收益。

第七条 在首次执行日,对于满足预计负债确认条件且该日之前尚未计入资产成本的弃置费用,应当增加该项资产成本,并确认相应的负债;同时,将应补提的折旧(折耗)调整留存收益。

第八条 对于首次执行日存在的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计划,满足《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预计负债确认条件的,应当确认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补偿而产生的负债,并调整留存收益。

第九条 对于企业年金基金在运营中所形成的投资,应当在首次执行日按照公允价值进行计量,并将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的差额调整留存收益。

第十条 对于可行权日在首次执行日或之后的股份支付,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的规定,按照权益工具,其他方服务或承担的以权益工具为基础计算确定的负债的公允价值,将应计入首次执行日之前等待期的成本费用金额调整留存收益,相应增加所有者权益或负债。

首次执行日之前可行权的股份支付,不应追溯调整。

第十一条 在首次执行日,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的规定,将满足预计负债确认条件的重组义务,确认为负债,并调整留存收益。

第十二条 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的规定,在首次执行日对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不同形成的暂时性差异的所得税影响进行追溯调整,并将影响金额调整留存收益。

第十三条 除下列项目外,对于首次执行日之前发生的企业合并不应追溯调整:

(一)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属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原已确认商誉的摊余价值应当全额冲销,并调整留存收益。

按照该准则的规定属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应当将商誉在首次执行日的摊余价值作为认定成本,不再进行摊销。

(二)首次执行日之前发生的企业合并,合并合同或协议中约定根据未来事项的发生对合并成本进行调整的,如果首次执行日预计未来事项很可能发生并对合并成本的影响金额能够可靠计量的,应当按照该影响金额调整已确认商誉的账面价值。

(三)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规定,在首次执行日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发生减值的,应当以计提减值准备后的金额确认,并调整留存收益。

第十四条 在首次执行日,企业应当将所持有的金融资产(不含《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规范的投资),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一)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或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应当在首次执行日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并将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的差额调整留存收益。

(二)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的,应当自首次执行日起改按实际利率法,在随后的会计期间采用摊余成本计量。

第十五条 对于在首次执行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应当在首次执行日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并将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的差额调整留存收益。

第十六条 对于未在资产负债表内确认,或已按成本计量的衍生金融工具(不包括套期工具),应当在首次执行日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同时调整留存收益。

第十七条 对于嵌入衍生金融工具,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定应从混合工具分拆的,应当在首次执行日将其从混合工具分拆并单独处理,但嵌入衍生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难以合理确定的除外。

对于企业发行的包含负债和权益成份的非衍生金融工具,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的规定,在首次执行日将负债和权益成份分拆,但负债成份的公允价值难以合理确定的除外。

第十八条 在首次执行日,对于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规定的套期会计方法运用条件的套期保值,应当终止采用原套期会计方法,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处理。

第十九条 发生再保险分出业务的企业,应当在首次执行日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6号――再保险合同》的规定,将应向再保险接受人摊回的相应准备金确认为资产,并调整各项准备金的账面价值。

第三章 列报

第二十条 在首次执行日后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首份年度财务报表(以下简称首份年度财务报表)期间,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1号――现金流量表》的规定,编报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附注。

对外提供合并财务报表的,应当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的规定。

在首份年度财务报表涵盖的期间内对外提供中期财务报告的,应当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第32号――中期财务报告》的规定。

企业应当在附注中披露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财务报表项目金额的变动情况。

第二十一条 首份年度财务报表至少应当包括上年度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列报的比较信息。财务报表项目的列报发生变更的,应当对上年度比较数据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列报要求进行调整,但不切实可行的除外。

对于原未纳入合并范围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规定应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在上年度的比较合并财务报表中,企业应当将该子公司纳入合并范围。对于原已纳入合并范围但按照该准则规定不应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在上年度的比较合并财务报表中,企业不应将该子公司纳入合并范围。上年度比较合并财务报表中列示的少数股东权益,应当按照该准则的规定,在所有者权益类列示。

应当列示每股收益的企业,比较财务报表中上年度的每股收益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4号――每股收益》的规定计算和列示。

上一篇夏末的回忆

下一篇竹炭花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