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规划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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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规划

监理规划范文1

1监理规划编制常见问题

1.1监理规划一成不变,缺乏动态指导性多数情况下,监理规划编制完成后,一经审批就一成不变;或者束之高阁,或者成为应付业主及行业检查的一项准备工作。而目前项目审批、设计、施工的各种手续往往是同步办理,在工程建设中完全按照设计图纸施工、没有工程变更的项目,实在是少之又少。显然,一成不变的监理规划无法满足监理工作的实际需要。一项在建中的工程项目,投资可能会发生变化,设计方案也要发生一定变更,其施工工艺方法可能也将随之改变。那么,已批准的监理规划中的监理方法、控制措施等,极有可能与变化后的工程实际不符。此时就应当根据实际变化对监理规划进行修订完善。但在实际工作中,由于各种原因,一些监理机构往往忽视工程项目的众多变化,不能根据实际变化对监理规划及时进行调整、修改和完善,导致规划与实际严重脱节,失去监理规划的指导意义。

1.2监理规划的编制内容不完整,容易出现项目监理不到位现象《建设工程监理规范》明确规定了监理规划的编制应包括的12项主要内容。其中有5项为核心内容;如果工程项目特殊时还应增加其他必要的内容。近年来,相关安全、建筑节能的法律法规,对工程建设监理的安全监理、建筑节能监理有了明确的要求,但是多数监理单位和项目总监仍习惯于传统的“三控”,在监理规划中安全监理方面的内容偏少。尤其是涉及危险性较大的工程项目,其控制的方法措施没有编列在监理规划中;建筑节能工程监理控制内容几乎没有体现。

2原因分析

2.1对监理规划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有些监理单位领导思想上对监理规划编制不重视,对此项工作的重要性缺乏深刻的认识,碍于制度要求和业主指令被动编制监理规划。监理人员把编制监理规划当成一种负担、一种形式,对其实际意义和作用缺乏明确的认识。许多项目总监在没有熟悉监理项目的实际情况、工作范围和责任,没有看到设计文件和施工组织设计之前,匆匆忙忙应付了事。这样编制的规划难以符合要求,严重脱离工程实际。造成了规划是一回事实际监理又是另一回事的怪象。

2.2组织领导不到位,监理人员业务能力不足《建设工程监理规范》规定,监理规划由项目总监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制、经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但多数监理单位实际投入时,监理人员不按投标要求配备,监理规划编制水平受到了一定的限制,以至于出现监理规划内容不全、多处错漏,未经认真校核就匆忙上报;缺乏有能力、有责任心的领导,来组织高素质的监理工作团队,发挥集体的智慧,在全面分析和研究工程项目各方面情况后,编制出能够指导工程项目监理工作的指导性文件。

2.3监理规划的编制受市场不规范行为的影响和多部门工作的制约监理规划需要具备相应的依据、通过固定的程序、需要一定的时间来编制和审批,由于建筑市场存在许多不规范行为,对监理规划的编制造成了不少的困难。多数情况下,建设单位为了办理施工许可证、质量监督书等手续,急于追要监理规划。而此时有些工程施工合同尚未签订,施工组织设计等依据也无法获取。为了满足建设单位要求,监理单位不得不省略正常程序步骤、闭门造车,以至于造成规划的编制内容不全、缺陷问题多,审查工作不细、把关不严,严重影响监理规划编制的质量。监理规划审批上报后,待全面了解了施工承包单位的实际状况,看到施工组织设计后,监理也未能及时将监理规划进行实事求是的修改补充。这属于监理一方的主观原因。

3提高监理规划质量的对策

3.1加强学习,提高对监理规划重要性的认识监理规划是指导项目监理机构开展日常监理工作的指导性、纲领性文件,是业主确认监理单位是否全面、认真履行监理委托合同的重要依据,是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监理实施监督管理的重要依据,是监理企业考核项目监理部工作的依据。有什么样的认识,就会有什么样的行动。要编制好监理规划,首先必须将思想真正统一到监理规划是工程监理的指导性、纲领性文件这一认识高度上来。

3.2加强组织领导,提高监理规划编制的实效性

3.2.1总监提前介入总监能力的强弱往往决定着一个项目的监理工作的成效。总监若能提前介入招投标阶段,有利于掌握更多的相关信息,也有利于借鉴一些好的经验做法,更能充分掌握欲投标工程的相关情况,从而使监理大纲与监理规划的内容保持连贯性,编制的规划更加完善。

3.2.2团队人员分工协作项目总监负责主持列出编制计划,明确收集信息的内容和深度,确定规划编写要点。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明确分工,各自完成总监下达的信息资料收集整理和规划编制的任务。

3.2.3明确编制程序监理规划必须由具备相应资格证书且实践经验丰富的总监理工程师主持,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各自专业监理内容的编制。监理规划应在签订监理合同、收到设计文件后编制,必须经公司技术负责人审核批准,并在第1次工地会议前报送建设单位。

3.3加强监理人员业务培训,重视人力资源建设一家好的监理企业应高度重视人力资源的储备和建设,制定人员培训长远计划,建设学习型企业,鼓励监理人员通过学习不断提升自身业务和能力,特别要提高项目总监的综合素质。发挥项目监理人员的集体智慧和优势,积极探讨和交流编制监理规划的经验,力争使监理规划指导性强、有特点。

3.4加强内部监督考核监理规划在上报建设单位之前,监理企业技术负责人是审批把关的主要责任人。应严格按照监理规划的编制程序和要求,对规划进行认真审查,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修改意见,确保规划的质量。在监理过程中,当实际情况或条件发生重大变化而需要调整规划时,应由项目总监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研究修改,并按原报审程序经审批后上报建设单位。为了进一步加强监理企业内部对监理规划的监督管理,监理企业应将各个项目监理机构编制的监理规划,作为对项目监理机构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考核应在监理实施的前、中、后3个阶段进行,做好事前预防、事中控制、事后评估,将监理规划的内部监督落到实处,收到实效。杜绝监理规划任由监理机构编制,公司审批流于形式的错误做法,通过有效的监督及控制,切实提高监理规划的编制质量和水平。

3.5加强外部监督审核建设单位应重点检查监理规划与监理大纲中内容的一致性和连贯性。同时,对监理规划中的相关承诺,以及监理大纲中拟定的监理人员及检测设备的配置进行检查;行使好建设方对监理规划审查的权利。质监站作为政府的监督机构,在办理工程监督注册手续时,应对同一监理企业先后提交的监理规划进行对照审查。对多次出现监理规划无针对性的工程项目及监理企业,应适时限制其“评优”的权利。

4结语

监理规划范文2

一、设计阶段的监理设计阶段

引入工程监理,确定合理的设计方案、成熟的工艺,减少在施工阶段重大设计变更和方案性变化的发生,对有效地控制造价将起到一定的作用。有关专家称:如果工程监理在设计阶段就介入的话,一般可排除、纠正80%的错误,但进入施工阶段后工程监理才参与,充其量也只能节约20%的投资。据资料介绍,德国一家大学实验楼,原设计是三层并有地下室,项目管理公司在满足委托者的面积要求和功能条件下,提出增加一层,缩短两个轴接,取消地下室。而且缩短了人流的疏散距离(符合规定标准),这样修改设计后不但减少了造价,还在功能上得到了改进,获得了市政府的嘉奖和好评。目前,我国对于在设计阶段引入工程监理这一做法还很少见,我们应该借鉴国外成熟先进的制度,制定相关制度,规范市场。提倡加强设计阶段的监理,从造价控制管理的意义上讲,事前控制,预防为主,这也是科学合理的。因此,加强设计阶段的监理来控制造价是很有必要的。

二、施工阶段的监理

众所周知,国内外建设市场均是一个业主占支配地位的买方市场,施工企业间的竞争十分残酷。为了中标,投标人倾向于以近乎零利润乃至低于成本价投标,而业主又往往采用低价中标的方式。虽然投标人承诺恪守合同文件的规定,但一旦得到合同,他们不甘心最终没有利润或亏本,于是,往往以劣质材料、不按规范施工、贿赂或层层转包的手段来赢利。这个时候,如果没有一个有效的监理机制,受害的只能是业主。

——从工艺、工序监理控制造价监理工程师不应只关心工程是否能达到要求的质量目标,他注重的应是项目设计的所有目标,在具体运作中,承包商在从事永久性工程施工之前每天必须将进行的各种检查、检测、新的工作内容或工作面、工作量、施工方法、措施,材料的检测和部分工作或工程的分包报请监理工程师批准。承包商只能在批准的范围内工作,未经批准或超越批准的工作不能得到工程师认可。同时工程师的认可又是承包商获得进度款的依据。承包商任何未经工程师认可的投入(人力、材料、设备)都将得不到补偿,也就是说没有工程师的批准,承包商不得自行进入下一道工序或工作面,不得将材料投入工程使用,不得自行分包部分工程或工作。

——从工程项目成本监理控制造价工程监理的项目成本管理目标是工程必须在合同价之内完成而不能出现超预算。在工程监理的严格监控下,由于承包商原因造成超预算的可能性几乎等于零。这是因为:工程超预算不外乎两种原因,一是劳动力和材料单价的上涨,一是施工过程中工程量的增加,而承包商的标价是承诺,对其有约束力,且承包商无权自行增加项目的工程量,即使有工程师要求承包商加大资源投入来保障项目设计目标的实现,承包商也无权因此得到补偿,因为在投标文件里,承包商往往列举大量的能保障项目顺利完成的人员及机械设备。——从设备费、材料费监理控制造价设备费、材料费在基本建设项目中约占整个造价的70%左右。它是工程直接费的主要组成部分。材料、设备价格的高低,将直接影响到建设费用的大小。因此,在监理过程中,不可忽视这一部分。要引进竞争机制,创造竞争条件。业主可以委托监理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直接选定供应商,这样可避免承包商擅自压价,拖欠供应商款项,从而引发供应商以次充好、供货不及时,进而影响工程进度等情况的发生。承包商在编制投标价格时,其中主要材料和设备的价格按业主与供货商签定的价格进行报价,由供应商将主要材料和设备运送到现场,经监理工程师和承包商共同签收后,由业主将主要材料和设备的采购款直接支付给供应商。

从以上工作程序很容易看出承包商除了对监理工程师唯命是从以外别无选择。这是因为监理工程师拥有约束承包商履约强有力的经济手段,经济手段由项目的支付制度和保证金制度构成,他们是承包商头上的两根“紧箍咒”

项目支付制度:实际上,项目支付制度是把项目的经济风险暂时转移给了承包商。承包商必须为获得经济效益(其投标标价与项目实际成本之差)先行垫付货币或其它资源,就是说:他必须自费购买材料、设备、支付员工工资等费用,在监理工程师监督下按合同文件所有要求营造工程。承包商只能以完成的工作在监理工程师书面认可并扣除质量保证金后从业主那里获得补偿(工程款)。如果承包商的工作不能令监理工程师满意,他不仅无望获得利润,就连投入的成本也无法收回。

项目保证金制度:按惯例,承包商在签定承包合同之前必须交纳等于合同价10%的履约保证金或保函。承包商在动工前固然可从业主那里获得占合同价10%的预付款,但他必须同时向业主递交等额的保证金或保函。即便承包商已获得项目竣工验收合格证,他也必须留下占合同价5%的保留金。这里的履约保证金和保留金共达项目合同价的15%,远远大于承包商的利润率。承包商的违约能导致保函被没收,而是否违约只有监理工程师来评价。

三、工程竣工结算阶段监理

在前几阶段工作做好的基础上,竣工结算就容易得多了。在工程办理交工验收后即可办理竣工结算。竣工结算值=合同价款值+索赔款+违约金。

根据FIDIC条款或我国建设合同示范文本规定条款和实际合同签定的条款规定:涉及到施工索赔和违约的问题,监理工程师必须分清责任,尽量减少索赔,要减少索赔就应注意以下几点:加强合同管理,完善合同条款;项目开工前,应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加强对设计方案的审查,及时发现设计中存在的问题,避免施工

监理规划范文3

一、认真把握加强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原则

当前,我县正处在加速推进新型城镇化、新型工业化和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要时期,建设活动日益增加,点多面广,对规范规划管理秩序提出了迫切要求。首先要把握好建设工作的集中取向和价值追求,在工作中必须着重突出“五项原则”,即坚持“以人为本、协调发展”的原则,促进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发展;坚持“规划先行、合理布局”的原则,实现城市建设科学规划,使城市整体布局更加合理;坚持“适度超前、城建带动”的原则,实现工业化和城市化共进,以新型工业化支撑新型城镇化,以适度超前城镇化带动工业化;坚持“量质兼顾、建管并重”的原则,在城市建设上既要大手笔规划拉大城市框架,同时又要注重规划建设质量的把握,提升城市建设的水平;坚持“城乡统筹、持续发展”的原则,既要注重城区规划建设,又要全面把握县域规划建设,实现城乡统筹发展。

二、规范报建审批程序,切实提高工作水平

1、推行网络化审批,规范项目的报建和管理程序。凡土地出让、项目报建、项目管理、验收结算等有条件的一律通过县工程项目协同办公和电子监察系统办理。除特别批准外,不使用县工程项目协同办公和电子监察系统办理的,县政府将不予受理,招投标中心不予办理招投标手续。信息中心应抓好网络的维护,保证运行顺畅。县监察局要加强监督工作,推动网上办理、流程管理和限时办结,查处违规办理行为。各单位要确保办公网络系统随时处于正常运行状态,要及时办理协同事项,急件随到随办。未能及时处理造成工作延误的,县委、县政府将对责任领导、责任人员进行绩效问责。

2、加大协同规范项目选址和项目审批程序。建设工程项目选址、审批和土地出让,必须严格按县委办、县政府办《关于加强建设用地供应和开发利用管理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定办发〔2010〕29号)要求执行,控制审批流程,跟踪审批进度和状态,并按照文件中规定的用地分类管理范围和《县城城市总体规划(2009-2030)》来安排建设项目,做到项目选址与县城规划总体布局相一致,与县城区域建筑风格要求相协调,与建设生态、文明的宜居城市要求相符合。在项目选址审批上要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权限办理,科学把握项目选址安排。

3、分责管理,完善项目的规划审批程序。城区建设工程的规划审批分市政、公共设施规划、房地产开发项目规划、产业园区内企业建设项目规划和私人建房规划四类进行管理。

(1)市政、公共设施规划设计方案审批。市政、公共设施由业主单位聘请有相应资质的规划设计单位设计。设计方案提交县规划部门审核把关后,由规划部门召集国土、房管、城管、消防、水利、环保、水保、交通等相关部门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会审,送交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审阅;重大项目经向县四套班子会议征求意见后,提交县规划委员会审议,最后由设计单位形成正式设计成果,由县规划部门提交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审批。

(2)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规划设计方案审批。由土地受让人委托有相应资格的设计单位严格按土地出让时的规划设计条件和县城区域建筑风格规划要求设计。设计方案交由县规划部门审核把关后,由规划部门召集国土、房管、城管、消防、水利等相关部门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会审,送交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审阅后,提交县规划委员会审议,最后由设计单位形成正式设计成果,由县规划部门提交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审批。

(3)产业园区内企业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审批。由企业业主聘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设计。设计方案交由园区规划建设分局初审,园区管委会审查,并报县规划部门审核后,由园区管委会报县委、县政府分管园区和城市建设的领导审批。重大项目在审批前,应提交县规划委员会审议。

(4)城区私人建房规划设计方案审批。县城规划区内原则上不予批准私人建房。城区安置地、危房改造、棚户区和城中村改造等私人建房,要按照规定由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规范设计,建筑层高必须符合有关规定,立面效果必须符合县城城区区域建筑风格要求。设计方案由县规划部门审核并报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批准。

4、提升监管,深化施工许可证制度。所有建设工程项目均必须办理施工许可及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后,方可开工建设。建设单位凭土地使用证明、规划许可证明和相关报建材料到县规划建设部门办理施工许可和质量、安全监督手续。为强化建筑市场的管理,实行建设工程许可联合验证制度,凡报建手续完备的项目由规划建设部门发给施工许可证或施工许可证明,作为施工过程中余土搬运、水电安装、建筑材料供应的前置条件。

三、规范公建工程招投标程序,切实提高工作效率

1、严格招投标审批程序。凡经县委、县政府集中研究决定并行文的财政性资金投资工程,由建设单位凭县委、县政府文件到县发改委直接立项,由县级批准的,县发改委必须在2个工作日内给予批复。项目批复后,由建设单位到县招投标中心从已入围的招标中选择招标。招标做出工程预算后,报县财政部门审核,根据项目情况所涉及的设计、勘察及施工费用逐步予以审核,县财政部门必须在规定的工作日审定批复。勘察、设计或施工预算费用在30万元以内(不含30万元)的项目和国家规定不需采取公开招标方式的项目,由建设单位研究并经项目分管县领导同意后,可以采取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或直接发包方式。凡实行直接发包方式的,工程施工造价须按财政审核后的预算价下浮12%后进行发包,并到县招投标中心办理发包手续。勘察、设计或施工预算费用在30万元以上(含30万元)的项目和不允许邀请招标及直接发包的项目,一律进行公开招投标确定中标单位。项目开始实施后,财政支出的项目,由项目建设单位按合同约定和实际进度向县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县财政部门按照财政管理程序核拨款项;非财政支出的项目,由项目建设单位提出申请,项目负责县领导审核同意后核拨。为提高工作效率,实行公开招投标的工程项目,可根据项目大小和工程难易程度,压缩招标时限,时间为3-5天,编制标书时间为7-15天,公示中标结果时间为2天。新增加项目,一律凭县政府批准文件并按上述规定程序操作。

2、严格工程量变更管理。工程量有变更的,参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项目建设监管严格控制工程增量暂行办法的通知》(定府办发[2011]5号)要求进行管理。工程增量累计在3万元以内的,由建设单位(责任单位)向县监察局申报,监察局会同相关部门现场签证认可;工程累计增量超过3万元,但不超过中标价的10%,且小于30万元的,由建设单位(项目责任单位)向县监察部门书面请示,监察部门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审查核准;超过中标价的10%或大于30万元(含30万元)的,由建设单位(项目责任单位)先行报县政府批准。

3、严格控制BT工程的实施。慎重使用该方式进行项目建设,从严控制和减少政府负债。凡采用BT模式建设的,均列入“三重一大”范围严格管理,由县委、政府按程序集体决策。未按程序审批的,不得进行规划设计审批、预算审核、项目招投标和工程报建。批准的BT建设项目应实行公开招标,并明确变更工程量的条件和计算方式,约定材料价格风险范围及调整办法。

4、强化责任追究。工程项目建设和设计、监理、招标等参建单位必须认真履职,做好本职工作,努力克服和减少工程量变更的产生。凡因监管失责(包括遗漏应同时建设的工程内容、工程设计的缺失、选用建筑材料明显失误等)造成工程造价增量超过中标造价10%(不含10%)和同一项目出现三次及以上增加工程造价的一律对建设单位(项目责任单位)予以问责,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工作失责责任;对负责审批工程规划设计的部门和责任人予以问责;同时,对建设单位(项目责任单位)和规划设计审批部门处合同造价额一定比例的经济处罚。因设计单位出具的设计存在缺陷或错误造成工程预算增加的,建设单位对设计单位按合同约定追究违约责任。因监理单位监理不到位造成工程预算增加的,建设单位对监理单位按监理合同规定追究违约责任,所造成的经济损失从监理费中扣除。

四、规范公建工程的监督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安全

1、强化对建设单位的监督管理。建设单位应当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不得将建设工程肢解发包,不得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的价格竞标,不得任意压缩合理工期,不得明示或者暗示设计单位或者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建设工程质量,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

2、强化对施工单位的监督管理。施工单位应当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不得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其他施工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不得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不得转包或者违法分包工程。为加强对施工单位建造师及“五大员”(即施工员、质检员、专职安全员、造价员、材料员)的管理,行业招标办应即时督促中标单位将建造师及“五大员”的证件原件交县招投标中心保存,待工程竣工验收后凭验收备案表到招投标中心领取。凡政府投资500万元以上工程项目,对施工单位的建造师和“五大员”实行每月指纹机考勤扣分制度,考勤结果作为工程结算时奖惩及列入招标办“黑名单”的依据。

3、强化对监理单位的监督管理。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担工程监理业务,不得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或者以其他工程监理单位的名义承担工程监理业务,不得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担工程监理业务,不得转让工程监理业务。业主单位应即时督促监理单位在进入施工现场前必须将监理员资质证书原件交县招标投标中心押证,待工程验收后凭验收备案表到县招投标中心领取。为确保工程质量,监理工程师须对工程使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进行审验,审验合格后,施工单位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4、强化对工程实体质量的监督管理。为确保工程实体质量,实行工程验收委托中介机构检测制度。凡政府投资100万元以上(含BT工程项目)的房建、道路、公路工程必须委托中介机构抽样检测并出具验收报告,审计结算须依据检测报告进行结算。房建工程主体结构中间验收前、道路公路工程完工一个星期内,由建设单位牵头,组织监察、审计、财政、建设、交通运输等部门,委托有资质的检测部门进行随机取样检测验收。房建工程主要抽检框架柱、剪力墙、主梁及楼板,每层各取3-5个样,抽检层数为总建筑层数的30%;道路、公路工程采取随机取芯检测,每公里单幅路面取4-7个样。

5、强化对参建单位的社会监督。为加强工程建设的诚信度和透明度,强化社会监督,政府投资重点建设项目实行施工阶段公示及竣工后公示的双公示制度。工程开工后,在项目建设地点醒目位置以公告牌的形式,将项目建设立项批准机关、建设规模、合同造价、招标方式、工期及质量要求,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监督机构等单位及其项目责任人,项目建造师、“五大员”、监理人员的身份证、执业证、联系方式和监督举报电话等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工程竣工后,在项目建设地以永久标志碑(或标示牌)形式,将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监督机构等单位法人代表及其项目责任人等向社会公示。

五、强化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批后监督管理

1、严格建设时序管理。对有明确规定单位工程施工时序的,严格按照规划审批时规定的先后顺序进行建设。

2、严格建筑外立面管理。为达到统一县城区域建筑风格要求,外立面须严格按照规划审批时明确的效果图实施,使用的涂料、墙瓷、门窗等材料、构件在使用前需先送样品到县规划部门审核备案。

3、严格建筑节能实施管理。为建设节约型社会,坚持节能与节水、节地、节材并举,严格按照《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实施屋面、外墙及门窗的建筑节能,建筑节能专项验收不合格,不得进行竣工验收。

4、严格分户验收质量管理。为确保每户房屋工程质量,防止渗水、裂缝等质量通病的存在,须先进行分户验收,对验收不合格的,不得进行竣工验收。

5、严格公共设施建设管理。为提升我县住宅小区的建设品味,凡涉及项目内的公共设施,须按照规划审批时的要求实施到位。

六、加强违法违章建筑的整治,维护建筑市场正常秩序

1、加大力度,严格执法。对未经批准或以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对擅自开垦林地的、对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各种违法违规建筑行为,由相关部门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严肃查处。该整改的整改,该拆除的拆除,该罚款的罚款,该没收的没收。对难以执行的,申请县法院强制执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部门联动,齐抓共管。城市管理与服务指挥中心是打击和查处违法违章建筑行为的协调机构。县国土部门要加大土地监察执法力度,负责对非法占用土地,特别是对非法占用耕地和已收储用地行为的查处。县林业部门负责对滥伐林木,非法开挖林地的查处。县城乡规划建设部门要充分发挥执法队的作用,加强巡查,及时掌握和通报巡查情况,并负责对未批先建、少批多建和未按规划建设现象的查处。县城管部门负责对城区侵占城市道路、公共设施乱搭滥建行为的查处。县房产管理部门要加强对住宅小区的物业企业管理,负责对已建成住宅小区违法搭建行为的查处。历市镇政府牵头会同规划建设、国土、林业等部门负责对辖区内中心城区外违章建筑行为和“城中村”改造点、安置地非法建筑行为的查处。城区街道办、各园区管委会要加大对本辖区范围内建筑行为的监管力度,共同做好违章建筑行为的查处工作。

3、加强建设工程供水、供电监管。供水、供电部门在受理临时施工用水、用电和正式申报用水、用电安装手续时,广播电视、电信、燃气安装等单位在办理安装申请时,均要先查验申请人是否持有规划建设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或出具的准予施工证明,没有证件的一律不予安装。供水、供电部门要加强查处私拉乱接行为,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各相关责任单位要密切配合,严格把握,认真执行,对审验把关情况,县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不定期地进行专项检查,对执行不力、把关不严的单位和个人将予以通报批评,对责任单位和监管单位的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进行问责。

七、强化河道、山体、城区街道保护,维护县城优美环境

加强城区河道保护和城市建设活动中的水土保持。所有涉及河道的建设项目报建时,必须符合河道保护的相关规定和技术要求,由水利部门前置审批。提倡依山就势建设,严格限制山体开挖,防止水土流失。实行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和护坡复绿治理保证金制度。水土保持设施,由水土保护工程在报建中实行前置审批,并根据护坡复绿治理工程量收取相当数量的治理保证金。建设单位应将水土保护工程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施工、验收。建设单位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建设护坡复绿设施的,由水保部门用保证金进行建设。凡涉及城区道路开挖的工程项目,均应到县城管局进行申请,县城管局依据县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意见进行审批,批准后才可施工,县城管局负责全程跟踪管理,尽快督促施工单位按要求恢复原貌。

八、规范农村建房审批程序,推进农民新村建设

按照城乡统筹发展的原则,要十分重视农村农民建房的审批管理。

1、科学规划选址。要大力推行联村联组建新社区,在规划选址时要坚持“三不选”原则,即联户少于5户处不选,山边有塌方危险处不选,河道有洪水隐患处不选。

2、严格建房审批。农村村民向所在村民小组、村民委员会逐级提出书面申请,经村民小组同意,报村委会审核。由村民小组、村民委员会签署意见转送所在镇规划管理所。由镇规划管理所牵头组织国土所、村委会、村小组的相关人员进行审核,并提出初审意见报镇政府。经镇政府审核后,由县规划建设局审查并出具《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后,依法办理用地审批手续。

监理规划范文4

1、国内建设工程监理现状分析

国内建设工程监理主要经历了监理试点、稳定发展及全面深化实施三个阶段,取得了较好的成果,整体已经形成了较好的发展势头。具体表现在如下三个方面:首先自从我国推进建设工程监理的相关制度十五年来,国内建设工程监理现已经形成了一整套较为完整的法律体系,这在很大程度上保证了我国建设工程监理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其次,现阶段国内从事建设工程监理人员素质有了一定的提升,国内已有各种建设工程监理单位六千余家,其中建设工程监理资质达到甲级的有八百家左右,达到乙级的建设工程监理单位达到三千六百家。从事建设工程监理的人员达到近三十万,取得建设工程监理执业资格的人员达到近八万人,同时每年均有大量建设工程监理人员得到不同程度的再教育,在很大程度上提升了建设工程监理工作的质量,特别是笔者所在公司,目前拥有博士学位人员数人、硕士学位数十人,包括笔者在内获得学士学位的有上百人,且经过几年的施工现场历练,都已很快适应了这份工作,完成了从书本到实际的脚色转换,已成为监理行业的新生力量和业务骨干。第三,现在国内的建设工程监理的范围基本能够覆盖所有建设工程领域,监理成果显著增长。随着社会各界普遍认识到建设工程监理对于整个建设工程建设的重要性,建设工程监理也将有更为广阔的发展。现阶段国内的建设工程监理已经涉及到电力、水利、市政、轨道交通、机场、住宅、服务行业基础建设、教育机构建设以及矿业等多个方面,取得了较好的工程监理的效果。

2、当前国内建设工程监理存在的问题分析

虽然我国建设工程监理工程取得了较大的发展,但是其中仍旧有较多的问题存在,在很大程度上阻碍了建设工程监理工作的进一步发展,也直接的影响到整个建设工程建设的质量。现将其中存在的部分的问题简述如下:首先,现阶段国内的建设工程监理的法律法规仍旧不够完善,存在一定数量的死角,很多监理的条文还有待进行深入的细化。特别是从整个市场经济的角度来分析,建设工程监理法律仍旧较为薄弱,就笔者在亲身经历的几个工程中所了解到的,就有例如:建设工程监理单位的信用管理方面,完善的信用管理制度仍旧没有得到较好的建设,很多法律法规有待进一步的细化。如何使监理企业在一定规则下进行服务竞争、技术竞争、能力竞争;监理责任认定办法、企业风险、个人职业道德、个人责任等。其次,由于我国建设工程监理行业的发展仍旧处于初级阶段,部分监理单位的监理人员整体素质仍旧较低,例如:一些工地中的专业的监理工程师的数量不足,经验丰富的更是凤毛麟角,很多建设工程监理工程师虽然通过了相关的测试,但是由于受到个人能力和学识等诸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其具备的理论水平仍旧较低,知识结构存在较多方面的脱节。笔者在09年刚毕业时,有幸参与了一个大型综合商业办公楼建设,发现该项目监理人员结构两级分化非常严重,一些年轻监理信息化能力强但是缺少实际经验,另一些监理普遍年龄偏大虽然现场经验丰富,但是办公自动化能力弱,不容易接受新鲜事物,这就会导致信息传递不及时不准确的现象,缺乏中间力量是目前公司发展的软肋,所以合理调配人力资源,是未来急需解决的问题。第三,现阶段在上海大规模建设逐渐从城市中心向周边转移,工程监理的项目逐渐减少,任务总量不足,这就导致的监理市场中存在不同程度的“僧多肉少”的情况,导致无序竞争、过度压价的恶性竞争的出现。第四,很多建设工程监理企业自较为欠缺,其内部的法人的地位不够明显,同时存在的不同程度的产权不够清楚等情况。这就导致在进行实际的市场运营过程中,难免的出现分配不合理、体制不健全、市场竞争意识较为薄弱及职工积极性不高等情况,在很大程度上阻碍了建设工程监理企业的发展。第五,现阶段国内建设工程监理收取的费用较低,这就导致建设工程监理单位内部高素质人才的流失较为严重,人员的工资水平较低,技术装备较为落后。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建设工程监理企业的市场竞争能力,影响到建设工程监理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3、规划建设工程监理工作策略分析

3.1进一步完善国内建设工程监理法律体系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建设工程相对于先前发生了较大的变化,这就要求建设工程监理工作也应当相应找出对应的调整办法。所以,进一步完善国内建设工程监理法律体系也是非常关键的。在进行具体的实施过程中,需要建设工程管理部门与建设工程监理公司共同努力,不断的进行经验的总结,全面及时的发现现阶段建设工程监理法律体系存在的相关问题,然后对现阶段的建设工程监理法律法规进行针对性的调整,不断的使我国建设工程监理更加的规范化、制度化,保证建设工程监理工作在实施过程中有法可依,更好的促进建设工程监理工作良性的发展。

3.2规范招投标管理制度

必须严格招投标管理制度,对那些恶意压低价格以获取中标、串通围标的单位要予以严惩。在这点上,海南塔的招标形式值得借鉴,他采用给定价格上下限,要求所有参加投标的监理企业在价格区间内报价,然后将各单位报价进行加权平均,将加权平均价作为招标价,每高一元扣3分,低一元扣1分,有效控制了低价中标的风险。

3.3进一步提升建设工程监理工作人员的素质

随着建设工程中各种新材料、新技术及新工艺的出现,给建设工程监理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全面的提升建设工程监理工作人员的素质,对于提升建设工程监理工作的质量是较为关键的。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监理单位应当首先提升监理人员的招收门槛,严把招聘质量,从源头上提升监理人员的质量。其次,制定完善的在职培训计划,不断的提升监理队伍的整体素质,严格执行执业资格准入制,促使监理人员不断自我更新和理论升华。同时整个过程中应保证监理人员及时全面的掌握整个建设工程的全部的建设情况,这对于提升监理工作的质量是非常关键的。例如,笔者在进行实际工作当中,由于建设工程项目南侧基坑边距离轨道交通3、4号线不到10米,北侧基坑边距离运行中的高铁不到6米,且周边又有军用通讯光缆等重要管线经过,对深基坑施工带来难度。在施工过程中,笔者分别参与了申通地铁以及高铁运营部门的交底会、监测情况分析会,及时掌握基坑开挖对周边交通设施及管线的影响,巡视检查现场基坑变形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向上汇报,通过信息平台及时准确的收集各方数据资料,将材料使用数据,检测数据提交,检测结果下载分发,工程沉降位移等信息快速传递,对工程顺利完成起到关键作用,这需要工作人员同时掌握多项技能,如信息化技术、施工技术、录入书写技术、适当的外交技术等等,是一项综合能力,这需要招入人员快速的适应和学习才能胜任。

3.4逐步的优化建设工程监理经营机制,完善建设工程监理企业内部结构

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使监理企业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法人实体和市场主体,企业应当充分考虑市场的需求和自已拥有的技术、设备、专业特点自主定位,进行合理选择,或选择全过程、全方位监理,或选择某一阶段监理。

4、结束语

监理规划范文5

关键词:工程;环境;规划

中图分类号:C93文献标识码: A

1.环境管理体系

工程环境管理体系是在发包人统一组织和领导下的环境保护管理体系,该体系包括发包人与参建单位的环境保护管理机构及其各层次、各项目的环境保护负责人。

2.管理结构与职责

工程的环境保护工作的重大事宜,由发包人决策;工程环境管理中心,统筹管理工程施工期工程环境保护工作;工程建设监理承担环境保护工作的实施管理和监督管理;工程施工承包单位、工程设计单位、环境监测和水土保持监测单位、运行管理单位、工程服务机构等是环境保护工作的直接执行单位。

发包人颁发的与管理体系配套的工程相关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管理办法和制度,是该项目主体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承包人须遵照执行。

3.管理制度

3.1现场管理制度

工程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现场管理由工程建设监理负责,承包人必须配合工程建设监理的环境保护现场管理工作。

3.2 报告及审查制度

工程施工期间,承包人须按合同条款和监理人要求编制各类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专题报告。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报告。

3.2.1措施计划

承包人应根据合同条款和招标文件中的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要求制定具体环保措施实施方案,在收到开工通知后的28d内,报送监理工程师审批。监理工程师应转报环境管理中心征询意见,并在签收后14d内批复承包人。承包人制定的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措施必须遵守通用条款的法律法规,符合基本技术标准及其相关技术规范要求。

承包人制定的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措施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水土流失防治措施

② 生产废水处理措施

③ 施工噪声防治措施

④ 施工粉尘防治措施

⑤ 生活垃圾处理措施

⑥ 施工人员健康保护措施

⑦ 野生动植物保护措施

⑧ 文物保护措施

3.2.2 环境保护专项设施施工措施

本标的环境保护专项设施,承包人应提交详细的专项设施环境保护设备、设施选择和施工措施报告。

3.2.3 工作月报和工作年报

承包人应每月提供环境保护工作月报,年末提交上年度工作总结,供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对承包人的环境保护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承包人的环保工作月报和年报的报送及审批,按发包人的相关管理办法执行。

环境保护工作月报的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① 工程进度及形象面貌简介

② 上月环境保护问题整改情况

③ 本月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

④ 环境保护统计。统计报表格式由工程监理工程师规定。

⑤ 本月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工作总结

⑥ 下月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工作计划

⑦ 问题和建议

3.2.4 环境保护验收资料

① 本标工程分部工程验收时,施工资料须有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专节。

② 提交环境保护完工资料。

本标工程全部完工后,承包人应提交环境保护完工资料,完工资料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①技术条款要求的环境保护措施方案;

② 环保措施实施进度记录;

③ 质量检查记录;

④ 专项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设施的运行台帐;

⑤ 环境影响事故处理记录;

⑥ 其他必要的环境保护完工资料。

3.3 统计制度

采取统计报表制度,掌握工程施工期间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状况。统计报表的报送及审批等相关规定,按发包人的相关管理办法执行。

3.4 配合执法检查制度

本标工程的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工作,接受环境保护和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和检查。发包人负责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的对外协调和联系。承包人应按发包人的统一安排,接受和配合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执法检查等行政管理工作,并及时向监理人和发包人通报相关情况。

3.5 验收制度

环境保护验收包括合同项目验收、工程阶段验收、工程竣工验收。合同项目验收由发包人和监理人组织,各相关单位按要求提交验收资料;工程阶段验收和竣工验收的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验收工作,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各相关单位按要求提交验收资料。

4.环境监理

4.1监理目标

根据工程建设进度计划,按计划逐一对照项目设计要求,对环保、水保措施的实施进行监理,促进各项措施实施工作的顺利完成,并达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及其批复意见的相关要求,为本工程总体建设服务。

4.1.1进度控制目标

环保措施实施总进度满足与主体工程施工总进度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三同时”要求,做到各项环保措施工程项目进度(工期)合理,单项工程间进度协调有序。

4.1.2投资控制目标

按审批通过的本工程环保、水保投资执行概算控制投资,合理使用环保、水保专项资金。

4.1.3质量控制目标

切实按照审批的本工程各种环保、水保技术文件及国家有关技术文件的要求实施环保、水保监理,通过对单项工程施工过程的控制,使各单项工程的质量符合环保和水保报告书的相关规定和标准,杜绝重大工程环保质量事故,满足工程验收时对环保、水保竣工验收的要求。

4.2监理内容

4.2.1监理方式

环境监理人员常驻工地,经常性对施工区进行巡视,辅以必要的仪器监测,对施工活动中的环境保护工作进行动态管理。

对专项环保水保设施实施必要的旁站监理,协助工程监理对主体工程中的环保水保措施进行监督。

4.2.2环境监理任务与职权:

①严格遵守和执行国家与地方有关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法规,受发包人委托,监督、检查工程及影响区域的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工作;

②填写监理巡视记录,记录巡视情况、存在的环保水保问题和解决情况,以书面形式将检查中发现的环保水保问题通知承包商,提出限期处理要求。对超出合同的重大问题及时报发包人决定;

③总监理工程师在授权范围内有关监理指令,签认所监理的环保工程项目有关款项的支付凭证;

④审查承包商提交的各类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报告;

⑤按时向发包人提交监理月报;

⑥参加有关项目的招标与验收活动;

⑦全面掌握项目进度、质量、投资情况,熟悉施工合同中有关环保、水保条款及有关单项合同;

⑧参加发包人和工程总监召开的各种会议,按监理合同授权主持召开现场协调会议,定期向发包人汇报监理工作情况;

⑨协助发包人选择施工区环保、水保建设项目设计、施工单位和管理单位,督促设计单位按合同提供设计文件,组织设计单位进行现场设计交底;督促施工单位按时、按质完成项目施工;督促管理单位全面履行管护合同。

4.2.3监理工作制度

为了保证环境监理工作的顺利实施,需实施以下工作制度。

①工作记录制度

环保水保监理工程师每天根据工作情况做出工作记录(监理日记),重点描述现场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工作的巡视检查情况,当时发现的主要环保水保问题,分析产生问题的主要原因,提出处理意见。

②报告制度

环保水保监理报告是工程建设中环境保护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编制的环保水保监理报告以环境监理月报为主,主要汇报施工区的环保水保工作和环保水保监理工作的开展情况,反映环保监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建议。监理月报需报送发包人、承包商和有关上级主管部门。

③函件来往制度

监理工程师在现场检查过程中发现的环境问题,应通过下发问题通知单的形式,通知承包商需要采取的纠正或处理措施。承包商对环境问题处理结果的答复以及其它方面的问题,也要致函给监理工程师。

④例会制度

建立环保水保例会制度,可每月或根据实际情况召开会议。在例会期间,承包商对本标段一段时期的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工作进行回顾总结,监理工程师对该月各标的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工作进行全面评议,提出存在的问题及整改要求。例会应形成会议纪要。

4.3施工期环境监理机构

根据工程建设进度,本工程施工期环境监理工作计划由发包人在项目开工前委托经环保部门认可的单位,相关的组织机构建设、管理方式、运作模式、人员和设备的配置均须在工程正式开工建设前落实到位,以便于更好地发挥环境监理对施工区环保工作的监督和管理的职能。环境监理项目部由总监理工程师、环保工程师、水保工程师等责任人组成,负责施工区环境监理工作。

结语:鉴于工程环境管理是施工过程管理的重要内容,工程建设过程常伴随着不可预知的因素,引发环境事件。因此,如何在环境事件发生时充分调动参建各方力量进行补救,合理规避环境风险,是考验工程管理着的一大难题。合理规划环境管理体系,充分发挥环境监理等各方力量,创造良好的施工环境,有利于参建单位更好的参与项目建设,确保项目如期完工。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1989.12

监理规划范文6

【关键词】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规范化管理;业主方

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规范化管理的重要性

随着建筑工程建设规模的不断扩大,占用的社会资源和自然资源越来越多,吸引的建设资金逐年增加,对建筑工程施工工法的合理性和复杂性、施工质量的可靠性要求正变的越来越高。科学规范的对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进行管理,不仅有助于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控制建筑工程的全过程,节约工程造价,减少施工成本,把有限的资金投放到其他需要开展的工程项目中去,同时,有助于优化资源使用结构,减少资源浪费,保障建筑工程的施工质量。

2.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管理存在的问题

建筑工程在我国的建设投入正逐年增加,但由于我国目前普遍粗放式的经济发展格局和重量不重质的观念的影响,导致我国目前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管理还存在诸多问题【1】。首先是重视的意识不足,各参建单位项目人员往往只重视本单位职能范围内的质量管理工作,而缺少紧密的沟通联系,对施工质量管理工作缺乏高度的责任感和警觉性。其次,管理人员业务素质不足也是导致质量管理达不到预期要求的重要原因。当前,一线施工人员多数是由进城的农民工组成,他们受教育程度普遍不高,缺乏相关的职业技术培训,质量管理人员同样如是,或是由踏入社会不久的大学生担当,他们缺乏实践经验的积累,往往不能正确判断质量管理工作的重点和难点,从而不能有效的建筑工程质量进行管理。最后,施工质量检验手段和工器具的匮乏也是质量管理存在的问题之一。我国目前的建筑工程施工一味的追求新技术、新工艺,而忽视了对相关检验手段和工器具的研发,导致建筑工程施工存在诸多隐患。

3建筑工程参建方施工质量的规范化管理

3.1 业主方的质量管理

业主是整个建筑工程的投资方和运营方,合格的建筑工程质量有助于建筑工程预期收益的顺利实现。业主方规划项目建设的全寿命周期和使用周期,并选择合格的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从事相关职能工作,约束设计、监理和施工单位的行为。同时,对技术规范要求的必须由专家评审的重大技术方案、设计文件等及时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并要求施工单位遵照施工。做好相关施工准备工作,及时按设计要求完成相关建筑材料的招标采购工作,做好业主方的合同管理和信息管理工作,与设计、施工以及监理各方联系畅通。派往建筑施工场地的业主代表应 了解工程建设的全过程及各阶段的施工内容和任务,有能力对工程现场突发的一些情况进行应急处置并反馈上报。

业主方的质量管理应坚持预防为主,坚持以人为核心,坚持职业道德。坚持预防为主,就是对工程施工中可能因业主或施工原因造成的施工困难事先做好预案,统筹协调解决办法【2】,处理不了的要及时向更上一级领导反映。坚持以人为核心,就是在项目施工中充分保障人的权益,充分发挥人的工作能力和主观能动性。同时,业主方也应最大限度的利用施工机械来代替人的操作,以免人的主观因素对施工质量造成不良影响。坚持职业道德,就是业主方在施工质量管理中,不恶意压缩施工周期,不恶意克扣工程建设资金,不拖延建设资金拨付,不做有违业主方职业道德的事。

3.2监理方质量管理

监理方作为业主方派驻在工程建设场地全程监督评价施工过程的参建一方,对保证工程建设质量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为了使监理行为达到预期效果,监理方可从多方面对监理工作统一布置。首先,应按实际编制监理任务和监理大纲以及相关质量保证措施和预案,对监理人员签订监理任务书,落实监理质量责任制,明确工作流程和职能分工。加强对监理人员职业道德的考核和培训,一旦发现监理人员存在吃拿卡要等不良作风,立即清退责任人员。其次,采取经济手段对施工质量进行控制。工程量的确认、工程款的拨付等均需要项目监理签字确认,因此,经济手段是保障施工质量的有效手段。对于不合格的施工内容应及时要求施工单位返工检修,直至达到工程质量要求为止,对因此造成的工期延误和费用损失不予承认。最后,技术措施也是监理单位质量控制的重要内容。监理单位根据施工措施编制监理方案,监理人员应熟知施工内容、相关工艺工法及合格标准,对于复杂的施工项目单独编制监理预案,并分析其科学性、合理性,对于不合常规的施工方法应及时向设计和施工单位求证,以保证建筑工程的施工质量【3】。

3.3施工方的质量管理

施工方是建设项目由立项规划到投产运行的实施阶段,施工方的质量管理工作贯穿工程施工前、施工中以及施工完成后的全过程。施工方在工程施工前,应做好相关施工准备工作。组织抽调一批符合项目建设需要的人员组建项目部,熟悉施工场地,与设计单位对接,研读技术资料及设计图纸,分析施工的重难点及安全隐患,编制预案。联系所需机械设备、材料物资供应情况,在业主方开工令下达后,能在规定时间内进场,完成施工前准备工作。施工中,应加强对现场人、材、机械设备等管理,对特种作业人员、关键岗位做好技术培训工作,持证上岗。将设计图纸与现场施工环境、作业条件详细核对,了解设计意图,明确技术标准和施工工艺。同时,对图纸中出现的错漏、差异及时与设计单位协商,以便于更科学合理的组织施工。项目施工完成后,应及时向业主单位申请工程验收,同时,做好建设合同、竣工资料等的完善以便向建设单位和档案部门移交,并对建筑工程一些不影响结构安全的部位进行补缺补差,做好对已完工程的保护工作。

结 语

应使建筑工程项目参建各方牢固树立全寿命周期质量管理的理念,坚持用质量说话。在项目开展前、开展中和验收阶段均应不断完善,改进质量管理,务求是建筑工程施工向着节约、高效、环保的方向发展,不断完善施工质量管理体系。我国目前有大量的已建工程和在建工程,部分已建工程由于缺乏质量管理和控制,已出现了一定的安全隐患,我们应引以为戒。项目参建各方应从自身做起,加大质量管控力度,确保工程质量达标。

参考文献

[1]倪航.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管理与控制[J].中国新技术产品,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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