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历史故事的成语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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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历史故事的成语

关于历史故事的成语范文1

1、芦衣顺母:周闵损生母早死,父亲娶了后妻,又生了两个儿子;继母经常虐待他,冬天,两个弟弟穿着用棉花做的冬衣,却给他穿用芦花做的“棉衣”;一天,父亲出门,闵损牵车时因寒冷打颤,将绳子掉落地上,遭到父亲的斥责和鞭打,芦花随着打破的衣缝飞了出来,父亲方知闵损受到虐待;父亲返回家,要休逐后妻,闵损跪求父亲饶恕继母,说:“留下母亲只是我一个人受冷,休了母亲三个孩子都要挨冻。”父亲十分感动,就依了他,继母听说,悔恨知错,从此对待他如亲子。

2、刻木事亲:丁兰,相传为东汉时期河内人,幼年父母双亡,他

(来源:文章屋网 )

关于历史故事的成语范文2

城市是经济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是社会文明和人类进步的标志,是政治、经济、科技、文化、人口、资本、信息、地域集聚的社会庞大系统, 是大量人群聚居生活的地方,是我们理想的家园,美丽的栖息地。1900年世界人口只有一成居住在城市,现在已经超过一半的人居住在城市。进入新世纪,发展中国家城市化速度更加加剧,我国城市化速度以每年1500万人口在增加,处在快速发展期,这一现象是世界也是中外历史上绝无仅有的。城市的扩张,原有城市的改造更新,新旧城市的衔接融合,成千上万的新居民的涌入,流动人口的膨胀带来了新的情况和新的矛盾。特别是中等城市、大城市,超大城市群的快速发展与扩张,使城市管理问题日益突出,待解的难题刻不容缓。危机对城市威胁大、影响范围广,单体灾害极易引发更为严重的系列性次生灾害或衍生灾害。并且,就危机的特征而言,危机具有威胁性、突发性、不确定性以及危险性的双重效果性,不仅会造成公众生命、财产的巨大损失,而且也会给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带来重创,甚至更为严重的,会引发环境恶化和民众情绪的恐慌,从而阻碍社会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据国家安监总局统计,我国每年因自然灾害、事故灾害、公共卫生管理和社会安全事故等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逾百万,经济损失高达6500亿元,占我国GDP的6%。

二、城市危机管理现状

近些年城市所发生的一系列危机事件,极端天气、安全生产事件(频发的矿难、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突发,公共疾病传染的扩散和水体污染以及特大火灾等等一系列危机事件,(如始于我国南方的非典、海啸台风的登陆、各地频发的冰雪灾害、洪涝灾害、汶川地震、玉树地震和环境污染、民族冲突、、社会泄愤事件等),严重影响了我国社会稳定和经济的持续性发展,给社会发展和民众的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作为一个飞速发展的国家,如何构建适合国情、适合需要的危机管理系统,从而有效、及时地规避、应对与处理这些突发性危机事件,预防灾难的发生、减少灾难发生后的损失,而且在危机发生后也能使政府按照预定的计划有条不紊地应对危机。构建科学完善的危机管理体系,建立及时高效的城市危机管理机制,提高应对危机综合管理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也是为提高各级政府执政能力的当务之急。对危机综合管理,建立危机管理评估体系与对危机管理提出预警是当前政府管理的重中之重的课题,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危机管理建设还处于起步阶段,加快我国危机管理机制的建设,提高危机的综合管理能力,已经成为我国政府现阶段所面临的重要任务。

相对于西方国家而言,我国的危机管理研究还比较薄弱,自上世纪80年代恢复行政管理学科以来,主要是对正常状态下的公共行政进行研究,而对非正常状态下的行政管理缺少专门的研究。“9·11”事件和“非典”疫情后,危机管理引起政府有关部门和学者的高度重视,中国社会科学院、国家行政学院、中国人民大学、清华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北京师范大学等高校和科研机构都相续建立危机研究中心,中国行政管理学会专门成立了公共危机管理课题组,并取得了一些科研成果。我国学术界对危机管理的研究虽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存在明显不足。一是我国学者对危机管理的论述仍散见于危机管理的专著和发表的学术论文中,而专门论述危机评估的专著寥寥无几;二是更多停留于宏观的、粗线条的研究,而对危机管理系统的微观的研究不足;三是跨学科研究不够,我国的研究主要局限于政治学与管理学等领域,而运用经济学、社会学与生态学等学科的理论和方法较少;四是危机管理指标缺少量化,危机管理的指标体系不够科学,许多专家提出的指标设置不统一、不全面。总之,目前我国危机管理还没有形成一个综合性研究格局,对危机评估的研究定性多于定量研究,视角单一。

从某种程度上说,危机评估要比危机管理的任何环节显得更加重要。避免或减轻危机发生的损失是对危机综合的管理和利用,而不是对危机的应对和处理。诺曼·奥古斯丁认为,最成功的危机解决办法是在危机潜伏期,但是“作为控制潜在危机花费最少、最简便的方法,它却经常被完全忽略”。长期以来我们的城市发展中,存在着重建设轻管理、重视经济效益忽视社会效益、重视眼前利益忽视长远利益的倾向。好些城市多年来强调唯GDP的结果,致使城市停留在管理方式粗放,管理体制落后,机构重叠、政出多门、分散管理的情况比较严重。 总体上缺乏统筹、协调和规划。城市基层组织、非政府组织、民众参与度不高。城市功能弱化,基础设施陈旧,公民危及防范意识和公共道德淡薄 ,城市管理的内涵理解过于狭隘,将城市管理仅仅理解为一般意义的前工业时代的公共设施、园林,绿化等范围的“小城管”, 在危机发生的处置上,常常是领导仓促上阵,左右配合不灵。临场指挥不当,延误最佳时机,未能把损失减低到最小程度。更有的面对危机突发,束手无策,其所指定的应急预案,拉不出来,排不上用场,形同虚设。更有的领导稀里糊涂已被问责。

三、城市危机评估的意义

探讨城市危机评估的建立这一论题具有非常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

1.理论意义

危机管理理论与方法的研究在我国近几年才得到重视,而关于城市危机评估机制的研究较少,本研究对国内这一领域的开拓具有重要意义。本研究将管理科学、系统工程、公共事业管理、政治经济学和法学的理论、观点和方法集成研究,并加以融合、贯通,使城市危机评估机制的研究更具有前瞻性和可操作性。在此基础上,建立了城市危机评估,并构建了城市危机评估指标和方法,为危机管理部门提供可靠的依据。

关于历史故事的成语范文3

关键词:银行管制;安全网络;特许权价值;巴塞尔协议;风险承担

文章编号:1003-4625(2010)11-0036-04 中图分类号:F830.1 文献标识码:A

作为处理信息不对称的机构,银行运营面临较大的风险。银行风险既有单家银行的个体风险,也有全体银行的系统性风险。银行系统性风险会对社会经济产生巨大冲击,造成重大社会成本,因此银行业管制在各国都是金融、经济政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本文对银行业管制与银行风险承担的关系做一理论回顾,指出进一步研究的方向。

一、引 言

Pigou(1938)关于管制的经典文献提出市场垄断、外部性以及信息不对称造成市场失灵,需要政府之手加以援助。运用到银行业,则有银行业准入限制、存款保险制度等管制措施,其目的是为了缓解银行业市场失灵,提高资源配置效率,促进经济发展。虽然理论上也有相反的研究,但是毋庸置疑,银行业管制的实践始终存在,并且每一次金融危机后,银行业管制都被提到更高的程度。

风险承担(risk-taking)是指商业银行选择的风险承受水平。一家商业银行的风险承担水平由银行决策层决定。单家银行的风险承担高一般不会造成银行业系统性风险,但是大银行倒闭引发挤兑效应,则可能形成银行业系统性危机。从美国对金融机构的救助,我们可以看到,“大而不倒”始终是各国银行业监管者面临的难题。系统内银行的风险承担水平普遍高,则系统性风险极易形成和爆发。监管者通过制度设计来防范风险,最优的设计是通过降低商业银行的风险承担来实现银行体系的稳定。本文所指的银行业管制是指监管当局采取的监督和管理措施,主要包括构建安全网络、特许权制度、巴塞尔协议要求。本文以此为线索对相关文献进行梳理,从理论研究的角度总结现有文献对银行业管制是否能够降低系统性风险、是否能够降低银行的风险承担的探讨。

本文结构安排如下:第二、三和四部分分别对安全网络、特许权制度、巴塞尔协议这些监管措施与银行业系统性风险、银行风险承担的关系进行回顾与总结。最后得出结论:没有任何一项制度设计一定会降低银行风险承担,保证银行业系统性危机不出现。不同背景下,各国都要考虑自己的特殊情况采取合适的监管政策。

二、安全网络与风险承担

一般各国的银行业安全网络由两部分构成:最终贷款人以及存款保险制度。

最终贷款人通常为各国的中央银行,它们为那些处于流动性困境中但仍有清偿能力的商业银行提供支持。1907年的美国银行危机促使1913年美国联邦储备体系的建立,目的就在于减少系统性的存款挤兑,降低银行危机的成本。一般而言,最终贷款人只提供几天或几个月的短期流动性支持,同时要对贷款银行进行严格的监控。央行的最终贷款人角色面临的是监管者容忍的适度性问题――究竟商业银行多高的风险承担央行可以容忍,什么不可以,过度容忍可能加重危机的成本。Honohan和Klinge-biel(2003)表明在许多银行危机中监管者流动性支持总额超过了银行系统的资本,时间超过了12个月。美国次贷危机中对金融机构的救助表明,监管者容忍不仅出现在发展中国家、传统的银行领域,而且在发达国家、非传统银行业务中都有可能出现。但是,目前监管者容忍的定量研究尚没有展开。

存款保险制度是构建安全网络的另一项重要制度,由于其采用市场原则,实用性高于最终贷款人制度。存款保险是由保险公司对银行存款进行保险,银行缴纳保费,银行一旦不能归还客户存款由保险公司赔付。在面对系统性危机时,全面的存款保险制度可以有效阻止危机蔓延。而在平常时期,商业化的存款保险人监控银行风险承担水平,这可以提高存款人的信心,避免银行业存款大幅波动。

1935年美国首先建立了存款保险制度,直到1974年仅有12个国家采用该制度。但是上世纪90年代开始,金融危机不断,存款保险制度的范围和影响力不断扩大。据金融稳定局(FSB)统计,此次金融危机中48个行政区域使用了存款保险制度以应对危机。尽管监管者将存款保险制度作为应对系统性危机的最直接、有效的手段并且其作用在危机中正不断被强化,但是,理论界对存款保险制度是否高效仍存在疑问。因为存款保险制度可能导致商业银行的风险转移――提高当期风险承担而将风险转嫁给存款保险机构,最终导致银行业系统性风险。Demirgu c-Kunt和Detragiache(2002)银行危机的研究表明,存款保险制度设计的缺陷增加了一国银行危机的可能性,在契约环境差的国家存款保险制度显著降低了银行稳定性。Baah,Caprio和Levine(2008)认为更宽松的存款保险和系统性银行危机的产生高度相关。如何设计有效的制度既能防范系统性风险同时又能够尽可能减少银行风险承担是各国存款保险制度设计时必然要考虑的问题。Honohan和Klingebiel(2003)对银行危机的研究表明,无限制的存款保险、无限制的流动性支持和高度的低资本容忍,增加了解决危机的最终财政成本。而且,财政成本的高低和经济复苏的速度没有必然联系。Laeven(2004)发现存款保障范围在银行业资本普遍不足的国家和存款人教育程度低的国家特别高,而且存款保险人还会帮助银行利用风险监控的漏洞,从其他纳税人和稳健的银行获利。

由此可见,安全网络的构建是使银行业系统性风险和银行个体风险矛盾的一种制度设计。防范系统性风险的制度设计,可能会诱使商业银行提高个体风险承担。因此,安全网络的构建必须是适度的。

三、特许权价值与风险承担

在绝大多数国家,银行必须获得政府颁发的许可证才能运营,许可证的供不应求使其极具市场价值,这一价值就是银行特许权价值。特许权价值理论认为,商业银行会主动控制自身的风险承担,从而保护政府给予的银行牌照的准垄断租金收益,从而使银行业系统性风险可控。

Marcus(1984)提出特许权价值这一重要概念,以后许多研究都表明特许权价值可以缓解银行的道德风险,降低银行风险承担。如Keeley(1990)认为,放松管制的措施降低了银行的市场力量,侵蚀了q值(银行股权市场价值/账面价值),提高了银行风险承担。特许权价值不仅来自于市场准入壁垒和竞争

限制,也来自于信息优势、利率上限等可以为银行创造垄断租金的其他渠道。此方面的相关研究有Su a rez(1994)、Saunde~和Wilson(1996),Demsetz,Saidenberg和Strahan(1 996)等。Marquez和Hauswald(2002)认为随着市场中银行数量增加,银行信息投入的收益减少。在达到一定门槛后,银行信息源将会集中于自己擅长的一些特定领域以抵抗来自竞争者的威胁,而银行集中于特定信息源的行为提高了市场中企业的逆向选择行为,银行风险承担加大。Berger,Klapper和Turk-Ariss(2008)的研究表明,拥有较大市场力量的银行风险承担低。但是这些银行贷款组合风险高,只不过银行的高股权资本补偿了这一风险。

Boyd等(2005)质疑特许权价值,认为竞争并不会提高银行风险。他们认为拥有市场力量的银行贷款利率高,加重了借款者偿还负担,容易引发借款者的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从而提高银行的风险承担。Boyd等(2006)提出,市场竞争并不会造成银行不稳定,而是促使银行放贷。Schaeck,Cihak和Wolfe(2006)采用H指标度量发现银行业竞争越强,系统性风险越不容易产生。De Nicol6和Lou-koianova(2007)的分析表明,当银行所有权被考虑的时候,Boyd等的结论更为明显,特别是国有银行拥有大量市场份额的时候,这一现象最甚。

最近,Mart f nez-Miera和Repullo(2008)撰文调和特许权价值理论和BDN模型。他们提出银行特许权价值和风险承担的关系呈u型。这一理论和银行业适度竞争的研究不谋而合,或许找到u型曲线的拐点对银行业监管的实践有重大参考价值。

四、巴塞尔协议与风险承担

作为国际银行业监管合作的成果和指导,巴塞尔协议旨在通过发挥市场的作用降低银行的风险承担,从而达到降低系统性风险的目的。目前几乎所有的国家都承认巴塞尔协议并将其作为国内监管的一个准则。

(一)资本要求

这一监管原则认为作为风险缓冲器的资本可以提高银行的安全,同时,作为期权价值一部分的资本可以减少银行的风险承担,从而降低银行业系统性风险。资本要求作为巴塞尔协议的最核心部分,得到很多理论支持。如Koehn和Santomero(1980)、Keeley和Furlong(1990)的研究表明银行资本低会导致银行的资产组合风险加大。Marshal和Prescott(2000)认为存款保险给银行带来道德风险,为了缓解这一问题,必须建立存在事后惩罚机制的资本要求监管。有相应惩罚机制的资本要求监管可以降低银行风险承担,从而显著地降低资本要求,最优资本监管应该是监管者基于银行风险承担不同而采取不同的措施。

但是也有不少理论研究认为资本要求并不能降低银行的风险承担。如资产组合分析法认为,银行是一个资产组合管理机构,它可以通过选择高风险资产来弥补其资本杠杆,从而维持理想的资本收益率。Ahunbas等(2007)的研究表明,更多资本的银行低效率,风险承担更高。Laeven和Levine(20081的研究表明资本要求、严格的银行管制行为和银行高风险相关,这类银行一般股东拥有较强的控制权,而在股权相对分散的银行,银行风险较低。

在银行资本要求与风险承担的关系中加入问题,则情况和结论更为复杂。Jeitschko和Jeung(2005)考虑了影响银行风险承担的三个实体:监管者、股东和管理者,银行的风险承担与这三者对银行的控制力有关。为监管者所控的银行,它的目标是降低银行风险承担,表现为提高风险承担;为管理者所控的银行,它的目标是提高可控的与个人利益有关的预期价值,这种管理行为和银行的风险承担的关系不确定。Bris和Cantale(2004)的分析表明管理者和股东对贷款组合有不同信息时,资本要求对银行风险承担的影响。因为银行失败或者资本充足率降低都会降低管理者福利,所以管理者会拒绝那些可以接受的风险贷款(但同时利润更高),使银行变得更安全从而保证自己的福利,但是银行由于增大了控制成本而无效率。Sullivan和Spong(2007)的分析表明管理者拥有股权强化了风险承担战略,表明受雇的管理者比股东更有可能提高银行的风险承担以实现当期收益。

尽管越来越多的文献分析银行风险和资本要求之间的关系,资本要求监管也在全球银行业普遍开展,但是实践和理论都仍然没有在这两者之间找到必然的因果关系。

(二)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是监管部门通过对银行风险承担的监督检查以判断该银行的资本是否充足。监管部门要求各银行建立起合理有效的内部评估程序,用于判断其面临的风险状况。

建立在市场失灵基础上的银行业监管,理论上有两个不同的认识角度,从而衍生出不同的监管理念。从公众利益角度,这一观点认为监管者应站在公众利益的角度来进行监管,政府通过制定适当的监管措施,可以提高银行系统效率、控制风险。公众利益观点支持由监管者制定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从个人利益角度,这一观点认为管制是一个产品,供给者与需求者相互作用决定了管制的状态和目的,银行市场吸引了不同的利益集团:银行家、政客和每一个追求金钱的人,监管政策的制定服从于利益集团的博弈,监管者仅是管制的主要供给者。个人利益观点支持依靠监管的市场原则,监管者不能单独制定政策,而是通过严格的过程监控来实现利益均衡(Shleifer,2005)。

目前影子银行的出现、银行规模扩张、区域扩展、混业经营以及非传统业务的应用,使得监管机构要在各种类型和数量庞大的资产交易中,收集、整理和分析信息以控制风险非常困难。特别是如果监管者目的在于追求自身的政治诉求而不是公共利益,那么设立新的机构或扩大监管机构进行监管只会增加银行业成本,最终导致银行风险承担加大。这是美国和欧洲银行业此次金融危机后加强监管正面临的问题。

(三)市场原则

市场原则的核心是信息披露。只有建立健全的银行信息披露制度,各市场参与者才可能估计银行的风险管理状况和清偿能力,使得银行存款人(包括债务市场的借款者)可以根据给定的风险水平要求足够的风险补偿,从而迫使银行选择适度的风险承担。

市场原则被普遍认为有益于银行和整个金融系统的效率和稳定,此次金融危机更是将银行业透明化提高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Boot和schmeits(2000)认为有效的市场原则减少了金融集团混业经营的利益。但是在违规租金不高时,金融集团会恶化市场原则并由此获益。Hyytinen和Takalo(2002,2004)认为银行系统容易受到存款人的自我实现危机冲击。透明度监管可以通过消除合作失败的可能

性来阻止这一类型的系统性危机。

但是,银行业至少有两个基本特性使得通过加强市场原则来减少金融脆弱性的监管无效。首先,全面的金融安全网消除了透明度监管的惩戒性作用。其次,对银行而言,透明度意味着成本,它减少了特许权价值,因此降低了提高风险承担的成本。此外,在消除合作失败方面,Furman和Stiglitz(1998)认为更高的透明度可能加重了美国上世纪80年代的存贷危机,因为很多银行只能关闭,或者显著缩减贷款或者接受大量资本注入。Cordelia和Yevati(1998)检查了银行风险公开披露如何影响银行风险承担动机和评估被告知的存款人行为如何影响银行体系的安全。当银行能够完全控制自身的风险暴露时,公开披露降低了银行危机的可能性,否则,被告知的存款人会增加银行破产的可能性。De Gmuwe(2008)指出透明度并非阻止金融危机的万能药方,有时候甚至适得其反。

五、结论及建议

(一)银行业管制必然存在

虽然本文在此着墨不多,但是实践证明银行业作为管理风险的机构同样需要监管。大量理论文献着力于寻找最优的监管措施,这已经表明绝大部分理论研究者已经持有银行业需要管制的观点。

(二)银行业管制理论仍有待完善

目前微观层面作用于银行风险承担的措施,如特许权价值以及最低资本要求等,不一定能真正降低银行的风险承担,而宏观层面构建的安全网络又助长了微观层面的风险承担。如何解决这一监管困境,恐怕需要理论和实践者的共同努力,至少目前富有远见性的管制理念尚没有出现。

(三)银行业管制的国际化理论研究尚不够完善

美国次贷危机迅速引发的全球性银行危机表明银行业管制的国际化水平远低于银行业业务的国际化水平。理论研究上管制的国际化研究也远少于商业银行的国际化研究。巴塞尔协议作为银行业国际监管的重要框架,在危机后再次成为各国管制的一个标准化方案。但是笔者认为国际化并非标准化,强调各国监管机构的协调与沟通也不是要设立一个机构高于各国监管机构。

关于历史故事的成语范文4

关键词:古树名木,养护管理,生存状况,病害防治

中图分类号:S73 文献标识码:A

引言:古树名木不仅具有绿化价值,而且是有生命力的“绿色古董”,它见证着中华民族的古老文明,失而不可复得,从某种意义上讲,古树被毁意味着一段历史的缺失。因此,古树名木的维护不单单是出于生态环境的需要,更是对古老文明的延续。同时,古树名木对研究千百年来的气候、水土、空气等自然变化有着重要的史料价值,是十分珍贵的“绿色文物”,理应像保护出土文物一样保护古树。

1、古树名木的价值

一:科研价值

古树名木,从某种意义上讲,是有生命的文物,是研究植物的绝佳标本,某些甚至是植物进化的活化石。研究一棵树的历史,不仅可从一个侧面佐证人类社会生活变迁的过程,更要的是可以从中发现该种植物对光、气、水、土壤、温度等多种因素的生态适应性,而且可以发现其抗病、抗虫、抗污、抗早、抗涝、抗风、抗冻等生理抗性,从而为我们目前的植物管理和植物引种工作提供有力的理论依据。

二:景观价值

古树名木,首先是作为不可再生的自然资源存在的。自然的伟大力量,造就了它们或伟岸挺拔或古朴苍劲或枝叶婆要的身形。而与之同时,生活在城市之中的许多古树名木,因为传奇着一个个美丽动人的故事,记载着一段段或悲或喜的历史,凝聚着人们心头的某种情结,因而它们又被赋予了丰富的人文内涵,成为一种不可再生的人文资源。古树名木,在我国的传统文化中,往往被神化为大自然的精灵,成为广大人民群众表达美好祈愿的载体。从另一个角度讲,古树名木的存在,反映了人们对绿的热爱,对生存环境的呵护,与自然和谐共处的愿望,反映了当时树木的养护管理水平,社会群体的环保意识和文明程度。古树名木,散发着独特的自然与文化魅力,吸引着人们访古探胜的目的。

三:生态价值

按照植物学的观点,单株树木生态效益的最佳时期,是它郁闭度最大的时期。对于一些长寿树种,我们现在定义的古树名木,正是它发挥良好生态效益的时期。古树名木虽然数量有限,但它们在局部涵养着水源,净化着空气,改善着小气候,发挥着独特的作用,荫护着一方土地一方人。

四、影响古树名木健康的因素

通过对城市园林中的古树名木的健康状况进行分析,对古树的健康状况有基本的掌握,通过对古树名木生长势、生长环境等的观察、探访及对气象资料记载和相关研究资料分析,概括起来,影响古树名木健康的因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气象或地质灾害:暴风雨及洪水、雷击、台风、地震都会使古树名木遭受损害,尤其是暴风雨、雷击、台风等恶劣天气对古树名木的健康正常生长构成极大威胁,轻者断枝、倾倒,重者导致死亡;(2)周边环境影响:土地板结,树穴过小,根系过多,周边建筑过密等都会影响古树名木的正常生长,轻者营养不良,重者导致死亡;(3)人为因素:城市化建设工程项目及工业化建设项目、废水废气等污染物、人为伤害、车辆撞击等都会使原本就衰弱的古树名木更加雪上加霜;(4)病虫危害:部分古树名木因树势衰弱易遭受病虫侵害。虫害主要有危害大的白蚁及钻蛀性害虫;病害则主要是可导致枝叶干枯、根部腐烂的叶枯病、腐烂病和树瘤等病害;(5)自身因素:随着古树名木树龄的增长,会在外在因素的干扰下,出现内部中空、多枯枝、枝干脆弱等现象。

五、古树名木保护的管理措施

在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中,应让市民充分认识到古树名木保护的重要性,古树名木的保护和管理工作需要大家的共同参与。目前,不少城市为古树挂牌,与其所在单位或个人签订保护责任书,让单位及个人均参与,以控制人为破坏的现象,保证古树的正常生长。出台相关的条例和管理办法,规范管理,上级包括建设部和各省、市、地、县政府都出台相关的法律、法规、条例和管理办法,对各地方已确定的古树名木,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建立管护责任制度,明确管护责任单位(人),制定并落实管护措施。目前,古树名木的养护管理多是由树体所在的单位、单位所在的县(区)园林局和县(区)所在的城市园林局共同管理。同时应对古树进入调查,摸清情况,建立相应的档案。调查的内容包括:树种、树龄、树高、冠幅、胸径、生长势、生境(如土壤、气候、周边环境等)、观赏及研究作用、养护管理情况等。同时收集与之相关的历史、文化方面的资料,建立和建全古树资源档案。另外,还应当投入资金保护古树,古树要保护好,就要投入经费和人力做好日常管理。经费是大问题,保护好城市中的古树,必须多方筹集资金,用于日常管理、复壮等工作。资金筹集渠道有:1园林和林业部门每年投入一定资金专项用于古树名木的养管。o让单位、企业或个人认养古树,每年出一定资金对认养树进行养护管理。

四:加强古树名木养护的措施

一:保持生态环境

在对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中,正对古树的生长特点和生态环境的变化对其的影响,应加大科学研究力度,实现科学管理和养护;使古树生长的各项环境指标控制在允许的范围内;在坡林地环境的古树应有下木和地被植物伴生的自然生态环境,应对坡坎进行加固、防止水土流失,平地古树林地应适时适地栽种豆科地被植物,浇水应1次浇透浇足,暂不使用再生水浇灌古树;古松树冠垂直投影范围内严禁种植核桃树、接骨木、榆树,以避免对其的生长产生抑制作用:除对古树生长有利的部门植物可适量保留外,必须对古树周围生长的阔叶树、速生树和杂灌草进行控制;应保持土壤的通透性,在树冠垂直投影外沿 3m 范围内,禁止动土或铺砌不透材料,各种施工范围内的古树必须在其保护范围边缘事先采取保护措施;在古树根系分布范围内,严禁设置临时厨房或厕所等有污染气体、液体的设施和排放污水的渗沟,严禁在树下堆放污染古树根系,土壤的物品,如石灰、撒过盐的积雪,人粪尿、垃圾、废料或倒污水等。

二:防治虫害、加强水肥管理

由于古树生长时间太长,因而抵抗环境和虫害的能力较差,常易遭受病虫害的侵袭,如绣病、双条杉天牛、白蚁、红蜘蛛、蚜虫等害虫,要及时组织防治。根据树木的需要,及时进行施肥,施肥时期应扣紧树木的物候期,并依肥料的种类而具体确定,并掌握“薄肥勤施”的原则;当土壤质地恶化,不利树木生长时,可进行换土,将树冠投影圈内的土壤分批用好土更换,换土时不能伤根太多;在地势低洼或地下水位过高处,要注意排水,当土壤干旱时,应及时补水。也可根据需要对树木进行喷水,满足树体对水分的需要,同时也可以清洗树体。

三:树洞修补

古树的衰老外力因素的损伤,使木质部腐烂蛀空,造成树洞,由于各种原因造成树体伤口长久不愈合。对树木生长的影响极大,除有特殊观赏价值的树洞外,一般应及时填补,先刮去腐烂的木质,用硫酸铜或硫磺粉消毒,然后再空洞内壁涂水柏油防腐剂,为恢复和提高观赏价值,表明用 1.0:2.0 的水泥黄沙加色粉面,按树木皮色皮纹装饰,较大树洞则需要用钢筋水泥或填砌砖块填补树洞并加固,再涂以油灰和粉饰。

五、结语

古树名木是城市园林中的“瑰宝”,随着古树名木资源的日渐稀有,只有不断加大管护力度, 建立管护责任。落实管护资金, 才能把老祖先留给我们的“瑰宝”再留给后人, 发挥其融纪念、观赏、研究为一体的自然史书作用, 延伸其在城市园林中集传承性、完整性于一体的人文内涵。

参考文献

关于历史故事的成语范文5

关键词:水利;事故;安全措施

1 四川水利工程管理单位概况

自1949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成立以来,我国各级水行政单位有效管理、利用水利资源比率逐年攀升。四川省更是自秦朝时由李冰在成都建成了举世闻名、万代受益的都江堰,使成都“水旱从人,不知饥谨”,从此被誉为“天府之国”。到了今天,经过几十年的建设和精心管理,四川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工程的防洪能力和输水保证率不断提高,为灌区的工农业生产和经济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基础条件,四川省已发展成为重要的商品粮油生产基地之一。

2 坠渠事故概况及原因分析

2.1 事故概况

随着城市日益发展,部分过去偏僻的渠道道路逐渐穿过居民活动频繁区域,行人或车辆坠渠事故频频发生。为了减少渠道底、壁漏水造成农田损失,保证输水力度,各大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将本来陡峭的两壁和渠底用水泥灰浆进行了“硬化”,使得渠壁两面平整光滑,加之河水长期冲刷,导致渠壁湿滑。人若落入水中,根本无法自救,就是施救者也大多无从下手,常常眼睁睁看着落水者被渠水卷走。

据不完全统计,仅四川省每年坠渠溺亡人员少则十几人、几十人,多则上百人,让无数的家庭陷入悲痛当中。2013年9月15日,四川省达州市达运集团渠县通林公司一辆客车从渠县三汇镇开往渠县县城,行至渠县李馥乡境内平桥处为了躲避达州市亚通实业有限公司一辆满载河沙和鹅卵石的货车,坠入3米高的河道内,造成死亡16人(学生11人),重伤4人(学生1人),轻伤5人的特重大事故。

2.2 事故原因分析

在四川省近几年的坠渠溺水事故中,有的是过往车辆超速、超载、酒后驾驶、不熟悉路况坠入渠道,导致人员溺水死亡;有的是避让其他车辆、不慎掉入渠道溺水死亡;有的是不听劝阻、执意在渠道中游泳导致溺水死亡的;有些是因家庭、社会矛盾等原因跳渠自杀;有的则是小孩在无监护人看管的情况下,在渠边嬉戏打闹失足落水死亡。

原因归纳起来总的来说有三:第一、个人安全意识淡薄。比较典型的就是四川省成都市东风渠,每年都有因为游泳溺亡的人员,成都市多家电视媒体、报纸都进行过专题报道。但是每到炎热的夏季,哪怕当着记者媒体的面,部分市民依然不听劝阻,执意下水游泳。第二、渠道安全措施不到位。坠渠事故中,有部分是避让车辆,坠入渠道溺亡。如果在这类事故中,渠道修建有行之有效的安全措施,则大部分可以避免。第三、应急救援措施不到位。事故发生后,最重要的就是积极施救。工程管理方在事故发生后,往往出于灌溉、供水、防洪等综合考虑有时不能及时响应、不能及时配合,易导致事故进一步扩大,形成二次事故。

3 如何减少坠渠事故的几项措施

3.1 加强沿渠宣传

渠堤通道是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的管养、工程维护通道,不具备公路通行条件,四川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明确规定禁止在坝顶、堤顶、水闸工作桥上行驶机动车辆。管理单位大多也在路口处设置了禁止社会车辆驶入的标志,但当地居民为了出行方便往往对这些禁止标志熟视无睹。这就需要通过媒体宣传、政府公告、标语传单等形式加强沿渠宣传,特别是加强沿渠附近学校等重点地区安全宣传,对群众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当地群众的安全意识。

3.2 设置渠道隔离带

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应在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水利灾后重建、水利工程岁修等工作中,规范渠道建设,划定管理保护方位,设置渠道隔离带。

3.3 建立安全防护措施

渠堤道路设计规范中并无对沿渠护栏进行要求,但是护栏有价生命无价,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应该想尽各种办法让紧靠人口密集场镇的渠道增设渠道安全护栏。笔者所在的单位,由于人员负担重,每年财务入不敷出,资金上根本无力承担安装渠道护栏,这也是当前大多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存在的弊端。但正因为如此,我单位在渠道安全生产在这方面做出了做出积极的探讨,寻求到了一条可有效解决该问题的好办法:按照堤边两侧土地使用性质统一进行整改。渠道两侧为农田的,由水务部门按水利行业标准设置安全设施;渠道两侧为交通道路的,由交通部门按交通行业标准设置安全设施;渠道两侧为城市公共设施和绿地的,有城建部门按城建行业标准设置安全设施;渠道两侧为房地产的,责成开发商按房地产行业标准设置安全设施。当然,将这些条件落实离不开与当地政府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该方法目前在部分地方实施取得了很好的成果,渠堤道路坠亡事故得到有效的控制。

3.4 设立配套安全警示标志、标语

由于配套渠堤道路护栏需要一定资金、时间,在此期间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应在人口密集区域、场镇、交叉路口、设立了警示标志、标语提醒人们注意安全。

3.5 加强自身管理和水政执法

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应加强自身管理,加强渠堤道路的安全巡查,要提高巡查时间密度。对病险桥梁和渠堤要及时报告,立即整改或加固维护。对下河玩耍、垂钓、游泳的群众要先劝阻、后警告、终强制的三部曲办法,杜绝私自下河的各种陋习。

3.6 与政府联动,保障群众安全

与当地政府做好沟通协商工作,对新建的便民桥、便民通道增设安全措施,安装安全防护栏杆和防撞护栏、防撞墩等。要与地方政府签订沿渠桥梁安全责任书,明确安全责任,督使政府投入资金、人员,规范完善安全措施。对地方政府如借用渠堤道路及桥梁作为交通道路的,应事前商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同意,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完善相关安全防护设施及警示标志后方能作为地方交通道路使用,并要求其承担运行安全和维护责任。

4 事故处理

4.1 事故应急处理

发生事故后,水利工程管理单位一旦接警,应按照调水规范和应急预案,限制渠道水位,配合做好搜救工作,将事故伤亡和损失减到最低。

4.2 事故善后处理

事故后,家属情绪悲痛,容易做出过激行为,这就需要水利工程管理单位配合当地政府、公安等部门开展耐心、细致的安抚、善后工作。工作人员要抱着一颗同情心参与安抚工作。在具体处置过程中,要消除冷血措辞,多一些人性化的举措。要允许和包容死者家属的情绪不稳,将心比心设身处地的角度来开展安抚工作。

5 结束语

关于历史故事的成语范文6

一、总体规划报批工作

XX县政府起草完成《县人民政府关于请求批准〈县城市总体规划修改(2012—2030)〉的请示》,并连同规划文本上报至市规划局,由市规划局转报市人民政府,待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即可实施《县城市总体规划修改(2012—2030)》。

二、城镇综合提升工作

2015年完成了环城北路、二环北路东延线、达丙路南延段市政道路建设;完成福惠路北段、南段东侧人行道砖铺设工程;完成福惠路与右甸路交叉口道路、宝丰路、会堂路等多条道路路面修复工作;同时配合质监站完成南门河、文昌河污水管网建设工程;完成3.6公里新增雨污管网建设工程。文昌路东延线、环城东路(二环北路—形象佳阳小区)、客运站北侧道路等多条市政道路建设工程正有序推进,预计来年3月底可全面完工投入使用。目前,城镇面积达23.2平方公里(其中县城建成区面积约达9.3平方公里),城镇人口约13.6万人,城镇化率约达38.4%。城市污水处理率达86.5%,生活垃圾处理率达96.7%。

三、规划编制工作

依据《县城市总体规划修改(2012—2030)》,年内启动了《县道路网专业规划》、《县右甸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县城绿地系统规划》等各专项规划编制的前期工作,同时配合13乡镇启动编制了47个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规划,目前已完成田园镇德老本、翁堵镇明山水库、漭水镇坝尾、寨子、许家寨、鸡飞镇鸡飞村等安置区规划编制及评审工作,其他安置区规划编制稳步推进。

四、规划管理和规划验收工作。

严格管控规划成果,牢固树立“规划是法规”的理念,强化各类建设规划审批,严控绿地率、容积率、建筑密度等指标,注重建筑风格、配套设施、景观营造等审查,确保规划成果得到落实。严格按照总规、道路网专业规划等控制城市红线、绿线、黄线,共完成放线工作80余次,较好的将规划落实到实处。认真遵照办事流程和有关规定,核发“两证一书”,年内共核发“一书两证”194份,其中《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32份,《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37份,《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125份。收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53.2万元。完成福慧华庭、隆祥花园一期、中医院、茶韵公园等13个建设项目规划验收,共核发《规划验收合格通知书》13份,确保各建设项目严格执行规划,较好的维护了规划权威性和严肃性。

五、开展“四规合一”规划编制工作。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科学开展“四规合一”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云政发〔2015〕18号)文件要求,将在全省有条件的县市区开展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四规合一”试点工作。为实现我县“一个规划、一张蓝图”,同时为县委、政府科学决策、高效行政提供重要参考,为各类专项规划编制提供重要支撑的目标,年内已开展“四规合一”前期工作,同时将积极向上级部门争取,力争将我县纳入“四规合一”试点县,进一步推动我县特色城镇化建设。

六、地下管线普查工作。

为解决县城道路反复开挖、各种管线错综复杂,进一步提升县城品质和城市形象,2015年11月20日经县人民政府批准通过竞争性谈判方式邀请了三家作业单位参加竞争性谈判,综合资质、实力及二次报价等条件最终确定广州南方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县地下管线普查作业单位,并与12月1日进驻开始普查工作,截止目前以完成兴宁街、文昌路、右甸路等道路65公里的管线物探及数据整理工作,整个项目应于2016年1月31日前完成。地下管线普查工作的完成将为县城规划、建设及管理提供有效依据。

七、其他工作。

配合“十三五”编制办进一步梳理“十三五”建设项目和各项发展指标预计,做到既有前瞻性,又符合发展实际。配合做好国家级园林城市和省级文明县城申报各项工作,积极准确提供各项所需材料和图纸等文件。根据领导工作安排,我股室相关人员配合完XX县城宅基地审批工作,依据城市规划,共完成宅基地审查420宗;完成隆祥花园二期建设规划、大酒店规划方案、棚改安置区建设等规划审查;完XX县城水体景观改造、南片区安置区规划、昌一中西侧挂牌土地规划、恩红道路西侧挂牌土地规划等方案编制工作;配合我局各股室完成其他工作。

总结这一年来的工作,首先要谢谢各位领导和各位同事的支持和帮助,让我们在融入单位这个大家庭中成长和进步。我们知道,在工作中还存在很多的不足,还有待进一步的改进,如今新的一年又将开始,我们股室会将更加努力做好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发挥自己的特长,不断的鞭策自己,以勤奋务实、开拓进取的工作态度,为城乡建设与发展贡献自己的微薄之力。

住建局城市规划建设管理股年度工作总结(2)2015年以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管股在局党组和局机关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学习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和业务知识,团结一致,以深化房地产业改革,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为重点,切实做好各项工作,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得到社会的好评。现将2015年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本年度工作进展情况

(一)加强房地产交易与权属登记规范化管理。建立了房产管理信息化系统,逐步规范房地产权属登记系统,聘请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培训,工作人员已熟练掌握系统各项技术程序。新建商品房购销合同备案及房地产产权登记系统已在使用中。截止2015年12月30日,共办理房屋权属登记485宗189183.02平方米,其中:初始登记265宗74625平方米;二手房交易72宗12240平方米;收取房屋所有权登记费共计267436.58元。商品购销合同登记备案733宗108300.2平方米、注销合同备案104宗,办理房屋抵押登记件数1112件、抵押建筑面积555010.84平方米、抵押金额83657.85万元、债权数额134200.35万元。历年房产档案的信息录入及档案入库已经全部完成,录入总件数14985件、证书数14672本、总建筑面积5341658.049平方米,2015年7月13日—17日县档案局对所录入的房产档案进行了验收。

(二)持续健康发展房地产市场。一是进一步完善了商品房预警机制,加强商品房预(销)售管理和登记备案制度,落实动态巡查监管机制,不断提高市场销售透明度。2015年共办理了14家预售许可证,预售面积235511.98平方米。二是协同有关部门认真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规范服务工作,进一步净化房地产市场,做好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各项服务工作。共对县内7处、0.52万平方米的房屋进行了安全鉴定

(三)加强小区物业监管。不断对物业小区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和指导,培育和引导物业管理市场规范发展,积极协调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之间的矛盾纠纷,进一步促进物业管理走向规范化。同时,以“省级文明县城”验收为载体,积极开展小区环境整治活动,抽调专人进行督查,优化小区环境,共建文明和谐的居住小区。截止目前,我县共有6家物业管理公司。

(四)全力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2015年上级下达我县农村危房改造任务数为151户(勐统镇62户、卡斯镇89户),均为拆除重建。下达补助资金169.88万元,其中中央补助资金113.25万元、省级补助资金56.63万元。

(五)强化效能建设,房管形象逐步提升

严明的机关效能是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提升机关形象的重要保障。今年,我们从完善制度、规范程序、严格考核入手,强化了科室效能建设,提升了房管形象,不断规范内部管理,在工作中推行政务公开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特事特办制、双向沟通制六项制度。同时将工作目标予以量化,年终实行严格的百分制考核。

二、下步工作计划

紧紧围绕工作任务,履行房管股职能,提高工作标准,促进各项全面协调持续发展。

1.继续规范房地产交易与权属登记管理工作,完善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处理好房屋权属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加强权属登记管理,维护产权人的合法权益,继续完善房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同时,进一步简化办事环节,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塑造服务品牌,严格执行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过错责任追究等制度,营造“优质高效、公开公正、清正廉洁”的服务环境。

2、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搞好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监管工作。扎实开展全县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暨市场监督检查,做好商品房登记备案及预售许可工作,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开发经营行为,加大宣传力度,提高企业竞争力,提高楼盘品位,提升城市档次。

3、进一步加强住宅小区的物业监管工作。指导房地产开发企业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努力提高我县物业管理水平,开展物业服务企业监督检查工作,促进我县物业管理服务上台阶。

4、随着房地产业开发建设的增加,入住小区数量的增多,小区物业管理规范化标准化势在必行,建议成立物业管理股,专职负责各个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相关业务

5、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和风险防范工作,推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提高股室党员干部拒腐防变能力,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强化对股室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教育,确保不发生违法违纪行为。

7、做好房地产投资统计,确保投资任务完成;完成好上级领导交给的临时任务。

抗震防震人防股2015年度工作总结

一年以来抗震防震人防股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建筑抗震设计规范》新规范,参加了国家人防信息化培训班,提高了股室人员的政治理论和业务素质。

(二)加强对警报设备的日常维护管理,对八台警报器进行了定期巡查,警报设备运行正常。做好9.18警报试鸣工作,音响覆盖率达100%。

(三)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云南省军区关于增加省级人民防空重点城市的通知》(云政发〔2015〕9号)文件精神,我县以定为省级人民防空重点城市,为进一步做好我县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的建设管理工作,依法推进人防建设和经济建设、城市建设融合式科学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和《云南省物价局、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调整我省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云价综合〔2014〕42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编制完成了《XX县防空地下室建设管理办法》初稿。

(四)积极自动服务好重大项目的人防工程审批工作。完成了天和医院新建项目和云南省2013-2017年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四期)-保山XX县片区东、西地块修建防空地下室的审批。

(五)抗震防震工作有了新的进展,完成了XX县住建系统地震应急预案和XX县住建局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的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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