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莎士比亚的十四行诗范文1
一、单复数
1、Minds; impediments
在诗歌的开头第一行,诗人使用了“mind”(心意)的复数形式“minds”表示他认为的婚姻“marriage”是两颗真心的结合,不应受其他阻碍。“impediments”(阻碍)也采用了复数形式,有阻碍之多的意味。但不管面对多少艰难险阻,真爱是不会受此影响,更加强调了本诗的中心即爱情之永恒,爱情之伟大。
另外,impediments在这里还与marriage呼应,传达了特殊的意义。在西方的结婚典礼上,牧师会向新婚的夫妇提问:“As you will answer at the dreadful day of judgment when the secrets of all hearts shall be disclosed,that if either of you know any impediment why you may not be lawfully joined together in Matrimony,you do now confess it.”这里出现的 “marriage”和“impediments”会使处在特定文化语境的英语读者很自然地联想到“结婚仪式”,从而领悟到莎翁所表达的寓意。即真心的结合不受任何阻碍羁绊,表达了诗人对待真爱的看法勇敢而果断。
2、Tempests
在诗的第二段,诗人选用了一个名词tempest风暴来表达爱情之路上所遇到的种种困难。这里tempest的复数形式加强了风暴的强度,为读者营造一种暴风骤雨的感觉,更突出了险阻之剧烈从而突显真爱的珍贵和坚韧。试想在如暴雨般肆虐的严酷考验下,两颗真心仍紧紧相依,不离不弃,支撑这一信念的真爱有多伟大。
二、意象
诗歌语言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运用意象来表现其抽象的概念和丰富的思想内涵。“意象就是用具体的形象或画面来表现人们的理智和感情方面的体会和经验”。在本诗中,诗人主要采用暗喻,拟人等修辞手法构建了诸多富有深意的意象,下面一一作出解释:
1、Mark
Mark在这里是灯塔的意思,灯塔是一个较为具象的名词,对于海上航行来说灯塔的重要性不言而喻,有指引方向,不使其迷航的作用。这里选用了mark这个极富象征意的名词,将真爱比喻成一座永恒的灯塔,面对狂风暴雨的肆虐而岿然不动,对于相爱的两个心灵,真爱指引他们一路向前,不迷失在爱情路上可能出现的艰难困苦之中。
2、Star, bark
Star(星辰)和bark(小舟)也同样是有具体形象的名词,这里诗人将爱情比喻成星辰,恋爱之人便是海上的一叶小舟,有了星辰的指引,小舟便不会迷路方向。与前面的灯塔有着异曲同工之妙和一脉相承的韵味。
3、Rosy lips and cheeks
玫瑰也是莎士比亚诗中常出现的一个意象。这首诗中rosy lips and cheeks (玫瑰色的嘴唇和面颊)象征着年轻的容颜,即陷入爱情中的年轻男女,这句诗也蕴含着亘古不变的真理:韶华易逝,红颜易老,真爱却不随岁月流逝。
4、sickle
诗歌中还有一个重要的意象,出现在第十行“Within his bending sickle's compass come”中,sickle表示镰刀,这里是表示时间的意象。时间的镰刀所向披靡,锐不可当,无情地摧残着爱人的美貌。这里诗人把时间的无情比喻成锋利的镰刀,这一意象充分表明了时间的残酷和巨大的破坏力。实际上,“镰刀”这一意象古已有之,出自于古希腊的神话,镰刀是时间之神克拉诺斯的武器。克拉诺斯用这把镰刀了自己的父亲乌拉诺斯,因此镰刀成为了残酷无情的象征,后进一步引申为了无情流逝的时间的象征。这里莎翁精辟地阐述了爱情和时间的关系:纵使娇嫩的容颜被时间之镰划过,红颜和皓齿难免遭受时光的毒手,爱仍不被时间所动摇。由此可见,在诗人眼里,爱是永恒的、高贵的,爱经得起时间的考验、风暴的冲击,她不像容貌那样会随时间的改变而改变。
三、重复
重复是诗歌中常出现的一种现象,对整个语篇起到很好的衔接作用。“词汇衔接是由词汇的重复,及其之间的语义关系所建立起来的衔接关系,包括重现、同义、反义、上下义、整体部分义以及同一语义场的词汇搭配所建立起来的衔接关系。”在第116首十四行诗中,莎翁精妙的运用他优美的语言,遣词酌字的构建了几组重复关系,使整篇诗歌连贯自然,巧妙衔接,浑然一体。这里分别从两个类别:复现和同现来具体作出分析。
1、复现
词汇复现是指“某一词以原词、同义词、近义词、上一词、下一词、概括词或其他形式重复出现在语篇中,以达到衔接语篇的作用。”这首诗的复现出现的比较频繁:首先第二行的两个“love”(爱)属于原词复现,突出了诗歌的主题即颂扬真爱的可贵并起到了加强语气的作用。同样的原词复现的还有第三行的“alters”和第十一行的“alters”,不仅强调了真爱的不可改变,也使诗歌的第一小节和第三小节在内容上衔接起来,前后呼应,整齐而和谐。第十一行的“hours”和“weeks”和第九行的“time”是上下义词构成复现关系,下义词“hours”和“weeks”的使用都是对上义词进行进一步的说明,使得意义更加明确。
2、同现
词汇同现即“人们在建立语篇时考虑到一定的语义特征上的必然联系来遣词造句的原则。”在第116首诗中,莎翁选词十分精巧,多处出现了衔接性非常强的同现词。例如在第三行和第四行中,诗人用同一个词根的不同形式“alters”和“alteration”、“remover”和“remove”来加强语气,从而达到上下句完美衔接。全诗中更是出现了数次用“it”、“this”、“his”等代词指代主题词“love”,这些散布在诗歌各处的代词使得整首诗的四个小节从意义上彼此呼应,也照应了真爱珍贵而永恒的主题。
四、结语
莎士比亚这首十四行诗借助优美的语言,生动的词汇饱含深情地向世人阐述了他的爱情观:真正的爱情在一切艰难险阻面前都无所畏惧,也不会因时间的改变而动摇。本文从不同角度对诗中出现的具有代表性的名词进行了细致的分析,使读者进一步理解诗歌的内涵,欣赏十四行诗特有的美感。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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莎士比亚的十四行诗范文2
关键词:莎士比亚;十四行诗;归化
对于翻译家来说,诗歌翻译一直是一项具有挑战性的工作。十四行诗这种诗体本身具有严格的形式,而具有深厚文化底蕴和文学功底的莎士比亚的十四行诗对译者就有更高的要求。在众多翻译版本中,辜正坤教授另辟蹊径,让莎士比亚十四行诗多了一种供读者鉴赏的面目。他的译文在中国文化的译语语境内进行了倾向于归化的诗人再创作。
一、语言风格的创作
莎士比亚的十四行诗韵式是比较严格的,其节奏为抑扬格五音步,韵式上基本上采用了abab cdcd efef gg的形式。从一定程度上来说,诗形也是表达诗的内在神韵的一种形式,然而对于英诗汉译来讲,诗歌的音美在大多数情况下属于不可译因素,要使目标语保持同源语言同样的诗形,无非限制了译者的自由度。辜正坤尊重中国诗歌的传统(中国式韵式aaba型较多),充分考虑了中国读者所熟悉的的韵律,虽未能传达莎诗原有韵式,但使中国读者感受到诗歌应有的音美效果。
从措辞角度而言,莎士比亚十四行诗十分华丽,而且语言具有维多利亚时代语言的历史语境特点,在把十四行诗译成汉语时,译者不仅要考虑英汉两种语言的语言语境,还要考虑到译语的现实使用语境。在百花盛行的今天,译文若仿古诗略显古奥,若译文过于质朴又有与原作诗风相背之嫌,辜正坤曾这样评论莎诗译作,“梁译谨严,质切;屠译流畅,浅近:杨译平直,入时。”辜正坤教授采取了折中之法。未采取古体诗,注重词汇上的雅致,与白话文保持适当距离,从而形成了自己的翻译风格。
二、文化语境中的归化
莎士比亚的十四行诗范文3
一、英国民族自古有爱好抒情诗歌的传统。
远在中世纪,一些民间诗人把诺曼人的《贝奥武甫》故事改编成英语古典长诗。该诗约三千行,每行有头韵,但无尾韵。还有一些较短的英国民间歌谣保存下来,形成了自己独特的风格。这些诗歌朴实感人,且形成了自己的格律。
杰费里•乔叟(Geoffery Chamcer 1340―1400)是古英国诗歌的继承者和近代诗歌的开拓者。他不仅用法语、拉丁语、英语翻译和创作许多著名诗篇,而且还为英国诗坛草创了三节联韵等诗体,为英诗的音律、韵律体裁、题材等做了许多开创性工作,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二、十四行诗的发展与影响。
十四行诗源于欧洲意大利,到文艺复兴时期已有一套完整的格律,其中又以意大利人彼特拉克(Petrach 1304―1374)创作的十四行诗最为有名。此后英人托马斯•怀特(Thomas•Watty 1503―1542)和享利•霍华德•萨里伯爵(Henry•Howard•Earl of Surry 1517―1547)合作,将十四行诗引进英国,并根据英语特点作了改进和推广。此后,十四行诗成为英国诗人和读者喜爱的诗体,许多著名诗人都有十四行诗作问世,其中埃德蒙•斯宾塞(Edmun Spenser 1552―1599)、威廉•莎士比亚(William Shakespeare 1564―1616)、约翰•弥尔顿(John•Milton 1608―1674),乔•诺•戈登•拜伦(G• N • Gorden Byron 1788―1824)、波•比•雪莱(P•B•Shelly 1792―1822)等,十四行诗和其他英国诗体一样,在女皇伊丽莎白王朝达到鼎盛时代,有“诗的王国”的美称。十四行诗体传遍世界各国,成为世界性诗体。十四行诗在二十世纪三十年代一度在我国兴起。也曾出现过许多名家名篇。
三、英文十四行诗的特征。
1.诗行。顾名思义,每首只能写十四行,如斯宾塞1595年发表的《爱情小诗》由八十九首十四行诗组成。莎士比亚于1608年将其一百五十四首十四行诗合成一集出版。布朗宁所著《葡萄牙十四行诗》由四十四首构成。也有将十四行诗与其他诗体的诗合集出版的,如拜伦将其所著十四行诗收集在《锡庸囚徒》的集子里等。
彼特拉克体分十四行诗为两部份,前八行称otve,由两节四行诗组成,后六行称Sestet由两节三行诗组成。十四行诗移植到英国后,有些人仍按彼体,多数作家改全诗由三节四行诗和一节二行诗组成。每行的词数有多有少,最少五个词,最多十个词,如斯宾塞《爱情小诗》第三十四首《如同一只船驶在茫茫的海面》的第一节:
Lyke as a ship that through the Ocean Wyde,
如同一只船驶在茫茫的海面,
By conduct of some star doth make her way,
全凭着一颗星辰来为它导航,
Whenas a storme hath dimd her frusty Guyde,
一旦风暴把可靠的向导遮暗,
Out of her course doth wander far astray.
它就会远离自己的航道飘荡。
由此可知,英语在成词之前只是一个纯粹的表音符号。英词有一词一音,也有一词多音,语句中的谓语须随主语的人称、数量、动作、时间的变化而变化,语句中须借助于介词、助词、连接词和代名词等,难于硬性规定每句诗的词数,只能以行为单位。
2.诗韵(rhyme)。诗韵是诗体格律的基本要素之一。诗人有自觉要求诗歌押韵的传统,其目的是使诗歌便于吟诵,使听众悦耳,往复回还,便于记忆和歌唱,给人以音乐的美感。英国早期民间行吟诗人把民间故事编写成诗的形式,当众吟诵或歌唱。英诗用韵的进程是早期有无韵诗、头韵诗、尾韵诗、兼有头和尾韵的诗,到后来只有尾韵诗了。其严谨格律表现在每行诗都安排了不同的尾韵,几位名家形成了自己独具特色的体例,以不同拉丁字母表示每行韵脚的种类、排列顺序,表示各种诗体尾韵的组合形式。⑴.Petrach (彼特拉克体)abba,abba,cdc,dcd又称抱韵,每首ab韵脚重复出现四次,c、d重复三次。⑵.Spenser (斯宾塞体),abab bcbc cdcd ee又称套韵,每首bc韵脚重复四次,a、d、e重复两次。⑶.Shakespeare(莎士比亚体)abab,cdcd efef gg各韵脚均重复两次。⑷.Shelly(雪莱)由四组三行诗和一组双行诗组成,aba bcb cdc ded ff。b、c、d韵脚重复三次,a、f重复两次,e重复一次。又如莎士比亚十四行诗第五十五首《白石或者帝王们镀金的纪念碑》中的第二节。
When wasteful war shall status overturn,
毁灭的战争是会把铜像推倒,
And broils root out the work of masonry.
火也会把巨厦连根儿烧光。
Nor Mars his sword nor wars quick firshall brun,
但是战神的利剑或烈火烧不掉,
The Living record of your memory.
你刻在人们心头的鲜明印象。
本诗第二节体裁为cdcd韵脚有两个元音两个辅音,整首诗中韵脚有元音四个,辅音十个,前录莎氏《爱情小诗》第三十四首第一节中韵脚四个全是元音,整首诗中有元音八个,辅音六个。十四行诗每行都有韵脚,彼体、莎体有两种韵脚重复出现四次,余句分别重复出现三次或二次,增加了写作难度,莎体以后,减少了重复出现的次数。为了使韵脚和轻重音节搭配符合诗体格律,诗人在写作中,采用许多变通手法:(1)利用某些拼写形式与今不同的词,如wyde 代wide,guyde 代guide;(2)颠倒顺序,把形容词放在动词或名词前面,动词放在名词前面等,wide ocean 改为ocean wide,overturn statues改为 statues overturn;(3)颠倒句型或把一句拆为两句,如莎氏第五十五首十四行诗第一节首句the gilded monuments“of princes”,把后二词拆到第二行,同样把第三行more blight in these contents“then unswept store”后第三词拆到第四行。
3.轻重音节奏。十四行诗是在群众中演唱的歌谣,为了得到大众喜爱,不仅重视诗歌内容,而且讲究声韵、节奏的抑扬顿挫,后人写十四行诗,仍继承这一优良传统,形成严谨的格律,彼特拉克体就规定每行要有十一个音节,传入英国后,大多规定每行五个音步(foot),每步轻重两个音节,共十个音节。如弥尔顿十四行诗《梦亡妻》第三、四节。(cdc dcd)。
Came vested all in white pure as her mind ,
她穿着和她心灵一样纯洁的白袍走来
Her face was veiled; yet to my faced slight.
脸上蒙着面纱,我真切地看到了
Love, sweetness, goodness,in her person shined,
爱恋、温柔、善良,在她身上闪耀
So clear as in no face with more delight,
任何人都不及她脸上显出的喜悦
But, oh as to embrace me she inclined,
唉,正当她俯身要和我拥抱时,
I waked, she fled, and day brought back my night.
我醒了她却逃了,虽在白天我重回到黑夜。
弥尔顿在《梦亡妻》这两节诗中,在描述相会与分离的场景中缠绵悱恻,荡气回肠,与本文摘录的前两节诗相互辉映,达到了的无与伦比的艺术高度。
总之,英文十四行诗依靠自身魅力,适应形势变化,得到人民喜爱,并延续了四百余年。英国诗歌自文艺复兴至现代,形成多种诗歌风格共存,没有因某一诗歌流派的崛起而产生对传统风格的否定,而是相互影响、相互渗透。同时,每一流派也在改革扬弃自身的不足,这种优良的民主精神,使英国诗坛保持着鲜活的生命力。
莎士比亚的十四行诗范文4
一、“桃”意象与玫瑰
植物意象在唐诗和十四行诗中极为常见,本节以唐诗中的“桃”意象与十四行诗中的“玫瑰”为例进行说明。
唐诗中“桃”意象出现的频率较高。下面分别以崔护的《题都城南庄》、李白的《长干行》和刘禹锡的《踏歌行》为例进行说明。
(一)崔护的《题都城南庄》
崔护的《题都城南庄》中说:“去年今日此门中,人面桃花相映红。人面不知何处去,桃花依旧笑春风。”这是一首抒情诗,整首诗用“人面”、“桃花”作为主要线索。在这首仅28字的绝句中,“桃花”意象就出现了两次。诗歌通过“去年”和“今日”同时同地同景而“人不同”的映照对比,抒发了诗人对于物是人非的感慨。第一个“桃花”意象让读者可以想见诗人偶遇的女子之美,艳若桃花;第二个“桃花”意象让诗人遥想去年美人,“桃花”今是而人非。后来人们用“人面桃花”形容女子的面容与桃花相辉映,泛指所爱慕而不能再见的女子,也形容由此而产生的怅惘心情。
(二)李白《长干行》
李白《长干行》有言:“自怜十五余,颜色桃李红。那作商人妇,愁水复愁风。”诗歌中女子顾影自怜,以桃花自喻,美丽娇艳。顾影自怜才十五岁多,娇艳可人,哪里想到嫁为商人妇,既要愁水又要愁风,天天过着异地相思担惊受怕的别离生活。抒发了美丽女子对丈夫的思念之情,读来使人爱怜。
(三)刘禹锡《踏歌行》
刘禹锡《踏歌行》中说:“桃蹊柳陌好经过,灯下妆成月下歌。为是襄王故宫地,至今犹自细腰多。”明月升起,清辉洒向人间。春江水涨,几乎平堤。在这样的春江花月夜,堤上成对的女郎趁着月色的皎洁前来踏歌。她们边走边唱,春风拂面,情思荡漾 。“桃蹊柳陌好经过”中“桃”意象的使用让读者可以想见姑娘们的青春美貌,堪比桃花。
上述三首诗歌均为唐诗中的经典之作,都有着相似的爱情主题。“桃”意象的出现让读者想见美人之灿若桃花,对美的映像流连于心间,读之如画,具有极高的审美情趣。
无独有偶,十四行诗中的“玫瑰”意象与“桃”意象具有异曲同工之妙。英诗中的“玫瑰”意象可以追溯到古希腊罗马神话中一个动人的爱情故事。维纳斯被丘比特之箭误伤,爱上了美少年阿多尼斯。阿多尼斯是勇敢的猎人,维纳斯提醒他不要打猎危险的动物。然而,阿多尼斯一意孤行,终被野猪咬伤致命。“维纳斯急急地从丛莽中奔到他身旁。荆棘刺破她的皮肤,她的血滴滴在沿途的白玫瑰上”。①白玫瑰变成浸透鲜血的红玫瑰,也祭奠了维纳斯的爱情。由此可见,“玫瑰”在最早的人类认知中,就带着爱情的烙印,永不消退。莎士比亚十四行诗中“玫瑰”意象多出现于咏友人的前126首。本文将选取其中三首为例,初步解读莎士比亚笔下的“玫瑰”意象。
莎士比亚第一首十四行诗中说:“我们渴望最柔美的生灵繁衍增添,因而美丽的玫瑰花或许不会夭折”;“而今你用清芬鲜妍将世界来装扮,炫丽的春光里唯有你才恐后争先”。诗中“玫瑰”之美跃然纸上,且美的恒久芬芳,永远不会凋零。诗人对“玫瑰”之美赞誉有加,毫不吝惜溢美之词。
第54首十四行诗中,诗人将野蔷薇引入诗行,衬托“玫瑰”之美,超凡脱俗。
啊,有了真赋予的甜美的化妆,
美还会展示出多少更多的美。
艳丽玫瑰有了活在花朵中的芬芳,
在我们的心中会平添出多少妩媚。
野蔷薇同样在带刺的枝头悬垂,
一如玫瑰那样活泼地戏弄清风。
当夏的气息剥开戴面具的花蕾,
它也有芬芳玫瑰那浓浓的艳红。
但是,它们的姿色只宜一旁观赏,
活着没人追求,凋亡没人怜惜,
自生自灭;甜美的玫瑰却不一样,
甜美的死亡造出了最甜美的香气。
同样,美丽可爱的青年啊,当你姿色不存,
我笔下的诗歌却会提炼出你的真。(屠岸译)
在这首十四行诗中,诗人盛誉“玫瑰”有“真”,美得丰富,多姿多彩。野蔷薇虽犹如“玫瑰”般艳红,却只是让世人闲来观赏之用。“玫瑰”“却不一样”,即使死亡却依然留其余香,美到恒久。接着,诗人笔锋一转,谓笔下诗歌可以提炼“青年”的真,即使青年貌美不再。诗人将自己珍重的友人喻作“玫瑰”,友谊长存,“玫瑰”馨香永葆其“真”。
然莎士比亚第99首十四行诗,诗人引入紫罗兰、百合花以及“玫瑰”共同衬托友人三美齐俱,叹为观止。
对着早开的紫罗兰,我这样责备:
“你的香是哪儿来的,假如不是[从]
我爱人呼吸里偷来的,可爱的盗贼?
紫红驻在你嫩颈上,正是你[从]
我爱人脉管里唐突地染来的华美。”
我申斥盗用了你的素手的百合,
还有偷了你头发的薄荷花苞:
害怕地站在枝头的玫瑰,白的,
偷你的绝望,红的,偷你的羞臊;
不红不白的,就把这两样都偷,
并且在赃物中加上你呼出的芳香;
但是,在当他生意蓬勃的时候,
向盗贼复仇的蛀虫就把他吃光。
我见过更多的鲜花,但从来没见过
不偷盗你的香味和颜色的花朵。(屠岸译)
在这首十四行诗中诗人将充沛的情感 献给友人,言紫罗兰窃取友人其香,百合窃其素手之色,玫瑰窃其“娇羞”。由此可见,“玫瑰”意象表征爱人娇羞之态,风情万种,娇美纯洁。
从上述三首十四行诗中可见,诗人将玫瑰表征美,外表美哉,且兼具内在美、真、馨香;力压群芳、超凡脱俗、美丽恒久。诗人借“玫瑰”意象隐喻与友人情感醇厚、恒久、芬芳,借“玫瑰”表达了其对友人强烈的情感,基本延续了西方文化中“玫瑰”意象的爱情内涵。
通过与莎士比亚十四行诗中“玫瑰”意象的比较可见,唐诗中的“桃”意象多影射美人或者爱人之貌,美丽娇艳,传达了诗人对美人之情,读之心动,如诗如画,形象生动。莎士比亚的“玫瑰”意象亦表征美,且美丽恒久,意义更加宽泛。同时,莎士比亚也借“玫瑰”在字里行间宣泄了自己对友人的强烈情感。“桃花”与“玫瑰”异花同质,有异曲同工、殊途同归之妙。
二、“杜鹃”与“夜莺”
禽鸟意象在唐诗和十四行诗中亦较为常见,本节以“杜鹃”与“夜莺”为例进行说明。
“杜鹃”鸟意象自古以来就是文人墨客歌咏之物。唐诗中的“杜鹃”出现了一些别名,如:杜宇、布谷、子规、望帝、蜀鸟等。这与《蜀志》中一则感人的故事相关。传说周朝末年蜀地的君王,名杜宇,号望帝,禅位给臣子后退隐,不幸国亡身死,魂化为“杜鹃”鸟,暮春啼叫,夜夜悲鸣,以致口中流血。所以后有“杜鹃啼血”之典故。显而易见,“杜鹃”意象表征望帝的思乡、思国之情。可见,“杜鹃”即悲情之鸟。
唐诗中的“杜鹃”意象使用频率也颇高。下面分别以李白的《闻王昌龄左迁龙标遥有此寄》、白居易的《琵琶行》和李商隐的《锦瑟》为例进行说明。
(一)李白的《闻王昌龄左迁龙标遥有此寄》
李白《闻王昌龄左迁龙标遥有此寄》中有云:“杨花落尽子规啼,闻道龙标过五溪。我寄愁心与明月,随风直到夜郎西。”在杨花落尽子规悲啼的日子里,我听说昌龄要被贬为龙标尉,一路上要经过五座小溪。让我那颗为你哀愁的心寄托给明月吧,随风伴随你直到夜郎以西。诗中第一句使用了“杨花落尽”和“子规哀鸣”两个意象,渲染了李白闻道王昌龄被贬之后的忧愁、悲愤的心情,也借此表达了自己对朋友强烈的同情和关切之情。由此可见,“杜鹃”意象大大烘托出诗歌哀伤愁恻的氛围,令读者感同身受。
(二)白居易的《琵琶行》
白居易《琵琶行》中说:“我从去年辞帝京,谪居卧病浔阳城。浔阳地僻无音乐,终岁不闻丝竹声。住近湓江地低湿,黄芦苦竹绕宅生。其间旦暮闻何物,杜鹃啼血猿哀鸣。”诗人被贬为九江郡司马后,虽为贬谪,但也自得其乐。但有一天偶遇落魄的长安歌女,感慨“同是天涯沦落人”,顿生思念京城之意。联想自己在偏僻的浔阳城,终年无法听到音乐,且环境恶劣,夜夜只能听到杜鹃的哀啼。“杜鹃”意象的运用恰到好处地渲染了白居易被贬谪浔阳城之后内心愁苦、哀怨、日日压抑的心情。
(三)李商隐的《锦瑟》
李商隐的唐诗《锦瑟》更是将“杜鹃”意象运用得出神入化。“锦瑟无端五十弦,一弦一柱思华年。庄周晓梦迷蝴蝶,望帝春心托杜鹃。”诗中第一句诗人诘问锦瑟何故有五十只弦,每弦每节都让诗人怀恋自己的青春岁月。我似庄周,为蝴蝶晓梦而迷惘;又像望帝,将自己的春心托付给夜夜哀鸣的杜鹃。李商隐一生坎坷,有怀才不遇、难言之痛,忧苦悲愤之情郁结于心,感人至深。“庄周晓梦”、“杜鹃啼血”意象的运用传神地烘托传达了诗人内心苦痛郁结于心,不得排解的愁懑悲苦之情。
由上述三首经典唐诗可见,“杜鹃”乃悲情之鸟、爱情之鸟,寄托诗人愁思,成功地营造出愤懑悲苦、凄凉哀恻的诗歌意境。
然“杜鹃”意象独具特色的内涵并非独树一帜,十四行诗中的“夜莺”意象可与之相媲美。西方的“夜莺”意象主要来源于希腊神话。一说夜莺是由遭到姐夫之后又被割去舌头的菲洛米拉变成,夜莺的悲鸣正是诉说菲洛米拉的不幸。这与蜀地君王杜宇魂化为“杜鹃”鸟宣泄自己的思国思家之情的传说有着异曲同工之妙。由此可见,神学之“象”演化为文学之“象”成为中西诗歌的相似模式(赵新林,2005)。另一种说法,传说底比斯国亡的妻子埃冬失手杀死了自己的女儿埃苔露丝,无尽的自责和丧女之痛使她化为夜莺鸟,日夜的悲鸣诉说着对女儿的无限哀思。这两个故事都使“夜莺”蒙上了凄婉哀伤的气息,可见西方的“夜莺”和中国的“杜鹃”类似,都是悲情之鸟,寄寓诗人悲愤、哀婉、忧伤的情思。值得一提的是,“夜莺”鸟的啼叫在西方还被赋予了一种浪漫的色彩。因其啼叫声美丽优美,“夜莺”在西方又是爱情之鸟。萨里伯爵十四行诗《甜美的季节》中有云:
甜美的季节里,花儿含苞怒放,
无论山峦河谷均换上了绿装;
夜莺披着新换的羽毛在啼唱,
斑鸠对它的新配偶情语绵绵。
春天已经来临,树上发出嫩芽,
雄鹿将头探到了木栅的外面,
公羊在灌木丛中丢弃了冬衣,
……
令花朵凋谢的冬季寿终正寝。
所有这些事物赏心悦目,令人
陶醉,而我却不由地悲从中来。②
诗中描绘了一幅“春天已经来临,到处洋溢着春的气息”的画面:花儿开放,鸟儿啼唱,动物欢腾,一切都是令人欣喜的。然而最后两行诗人却笔锋一转“我却不由地悲从中来”,诗人悲伤的心情可从诗歌的前半部分看出端倪。尤其是第三句“夜莺”意象的出现更为整首诗的意境涂上了凄凉的一笔。
然而在弥尔顿早期作品《致夜莺》中,“夜莺 ”有着另外一番意味。
夜莺啊,森林里万籁俱寂,你夜间
在那百花盛开的枝头鸣奏;
叫情侣的心田充满新的盼头,
趁欢乐的时神把调顺的五月来招延:
你珠圆玉润催眠白天的丹凤眼,
在杜鹃张开笨拙的嘴巴前先鸣奏,
就预示情场得意;愿朱夫的意嘱
将爱情的力量与婉转的歌喉相牵连,
如今赶早唱,先于那饮恨泣血鸟
左近丛林中预言我绝望的运命;
因为你年复一年总太迟才鸣叫,
没给我安慰,可不知道有什么原因:
不论是诗神或爱神称你是同道,
我侍奉两者,为他们执役都行。
本诗中诗人迫切渴望夜莺先于饮恨泣血鸟——杜鹃之前鸣奏。因为根据西方迷信,如果相思的人先听到夜莺的啼鸣,即预示爱情顺利;否则爱情之路将坎坷难行。因此,夜莺鸟即爱情之鸟,弥尔顿此刻正寻觅真正的爱情。诗歌后两句,诗人还将诗神寄寓于夜莺鸟,渴望自己可以从夜莺身上汲取灵感,创作伟大不朽的诗篇。由此可见,悲情之鸟、爱情之鸟——夜莺成为西方诗人心中一个凄婉的意象,触动着文人骚客的心扉,给创作者灵感和营养。
通过与十四行诗中频繁出现的意象“夜莺”比较而言,唐诗中的杜鹃亦同是悲情之鸟,是诗人古往今来借物抒情的重要意象。夜莺悲鸣、杜鹃啼血穿越时间和空间成为中西方诗歌史上两个联想意义相通的意象,为中西方诗学的交融做了一个绝佳的注脚。
三、结语
唐诗中的“桃”与十四行诗中的“玫瑰”,唐诗中的“杜鹃”与十四行诗中的“夜莺”仅是众多中西方诗歌相通意象中的浪花,但足以说明植物意象和禽鸟意象是中西诗歌创作中相似养分的巨大可能性,作者希望对植物意象和禽鸟意象的研究在比较诗学领域进一步向纵深发展。分属不同时代、不同地域、不同创作主体的两种类型的诗歌,凸显了某种奇特的精神共鸣,这正是由人类自身相似的生存体验催发而成。本文通过对唐诗和十四行诗相似创作元素的比较研究将有助于更直观、更深刻地认识中华民族的瑰宝——唐诗的永恒魅力,并揭示出西方诗歌创作和中国古典诗歌创作两者之间的相似养分。更重要的是,本论文有助于打破传统意象研究中中西方各自为政的桎梏,以进一步促进中西方比较诗学的交流和相融。
注释
① 郑振铎.文学大纲[M].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8.
② M.H.Abrams.The Norton Anthology of English Literature,Vol 1[M].Norton&Company,London,1986.
参考文献
[1] 约翰·弥尔.弥尔顿十四行诗集[M].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
[2] 刘薇.唐宋词意象研究述评[J].高等函授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2.
莎士比亚的十四行诗范文5
他们诵读着诗歌,仿佛听过十四行诗
作为外国人来从事这样的教学,实际上就是要在穿越这片传统土壤的过程中,尽量通过协调的方式找到自己的出路。这种技能通过学习才能获得—随着时间的推移,亚当和我逐渐地学会了弱化政治,既要找到接近学生的话题和方法,又要做到不引起他们锤击膝盖式的本能反应。我的文学课,尤其是讲授诗歌的时候,要做到这一点很容易,因为诗歌简化了一切。
按理说,不应该那么简单的。我们学习的第一首诗是莎士比亚写的,这教起来一点都不简单。我先是讲了一下莎士比亚十四行诗的基本格式,然后把他的第十八首十四行诗分成了若干片段,分发给学生。接着,我就把学生分成几个小组,让他们把这首诗的顺序排列出来。尽管我给他们排出了第一句,但还是以为他们无法完成这项任务,我的目的只是想让他们揣摩一下那首诗的基本内容,以便对诗歌的形式有所熟悉。然而,他们从未怀疑过任何无法完成的任务,这便是我在涪陵的教学变得容易的原因之一。这些学生可以毫无怨言地从事任何事情,也许是因为他们知道,哪怕是最难以完成的文学作业,也强过在没膝的水田里对着耕牛吆喝。因此,全班学生对着那一首支离破碎的十四行诗琢磨起来,而我则对着乌江上的小舢板和大货船凝视出神。
一个小时后,他们完成了任务。有些小组只是勉强完成,但每个班都有两三个小组拼得一句不差,而且,他们也理解了诗歌的形式,他们能把这首诗拼合起来,也能把它拆解开。
能不能让我来把你比作夏日?
你可是更加温和,更加可爱;
狂风吹落五月里开的好花儿,
夏季的生命又未免结束得太快;
有时候苍天的巨眼照得太灼热,
他那金彩的脸色也会被遮暗;
每一样美呀,总会离开美而凋落,
被时机或者自然的代谢所摧残;
但是你永久的夏天绝不会凋枯,
你永远不会失去你美的仪态;
死神夸不着你在他影子里的踯躅,
你将在不朽的诗中与时间同在;
只要人类在呼吸,眼睛看得见,
我这诗就活着,使你的生命绵延。
他们知道每一行有哪些重音,能够找出不和谐的读音,也能够标出诗歌的韵律。他们诵读着诗歌,仿佛听过十四行诗。这样的事没有几个美国学生能够做得到,这种技能就连受过教育的人都失传许久了。但我涪陵的学生仍旧保留着它。
一刻的静默
一切变得新鲜起来
随着时间推移,我差一点就要自愧不如了。那么多年,中国人处心积虑而又勤勤恳恳地摧毁了他们传统文化中一切有价值的东西。然而,要说对诗歌的欣赏,能够把一首诗歌背诵出来,并切分其韵律,这样的美国人到底有几个呢?我在涪陵的每一个学生至少能够背诵十几首中国古诗—杜甫的、李白的、屈原的—而这样的青年男女全都来自四川乡下。即便按照中国的标准看来,他们的家乡也算闭塞之极。可他们依旧在读书、依旧能够背诵诗歌,那就是差异。
诗歌好像从来没有令他们感到厌倦或沮丧。唯一的障碍是语言、生词和古词。因为这些障碍,他们养成了绝好的耐心。我们把第十八首十四行诗仔仔细细地复习了一遍,及至最后,将它升华到了诗歌的不朽性这一高度。我问他们:莎士比亚成功了吗?那位女子会永远活着吗?几个学生摇了摇头。毕竟那是四百多年前的诗了。但其他学生显得有些犹豫不决。我问他们,那名女子生活在什么地方。
“英国。”阿姆斯特朗回答道,他回答我问题的次数最多。“那又是什么时候的事情 呢?”
“大约在公元1600年。”
“想想吧,”我说道,“四个世纪前,莎士比亚爱上了一位女子,并为她写了一首诗。他说要让她的美貌永存,这是他的承诺。现在是1996年,我们在中国,四川,就在长江边上。莎士比亚从没有来过涪陵。你们没人去过英国,也没人见过那名女子。可就在这一刻,你们每一个人都在想着她。”
教室里一片静默。通常,涪陵充斥着车船的喇叭声和建筑工地的喧闹声,可在那一刻,教室里鸦雀无声。在这一刻的静默里,既有崇敬,也有惊叹,我与他们感同身受。
过了一会儿,我让他们描述,他们在那一阵静默中所看到的东西,以及中国人眼中的莎翁情人。在我们的想象中,她很美,也有些忧郁。看他们所写的读后感,我有一种强烈而清新的感受,这在以前其他学文学的学生中是看不到的,部分原因在于他们学的是外国素材。我们在不知不觉中交换着陈腐的题材:我不知道中国古诗把女人的手指比作葱根,而他们也不清楚莎士比亚的第十八首十四行诗的不朽之处已被人评点过无数次。我们的这种交换突然使一切变得新鲜起来;没有了枯燥的诗,没有了被人过度研究的戏剧,没有了被讨论到近乎病态的人物。当我布置有关《贝奥武甫》的作业时,没有人咕哝过—在他们看来,那只不过是一个好看的妖魔故事而已。
这就是我们在那间狭小的教室里学习的主要内容。那是些美好的日子,我们从来没有离开过那间教室。但在我们周围总有许多外在的东西:学校有规章制度、国家有政治制度。这些外力一直存在着。有学生偶尔写道,莎士比亚代表无产阶级,因为他批判了英国的资产阶级。有的学生还指出,哈姆雷特是一个伟大的人物,因为他深切地关怀着农民。还有学生告诉我,《仲夏夜之梦》里的农民们是剧中权力最大的人物,因为他们所有的权力都来自无产阶级,并因此才有了革命。
莎士比亚的十四行诗范文6
Laurence Olivier: (as Hamlet in the movie Hamlet) To be, or not to be? That is the question.
Host: But a question remains today: What did Hamlet, Macbeth, Romeo and Juliet, Mercutio, Portia, or Puck really sound like when Shakespeare was first performed more than four centuries ago?
The British Library has completed a new recording of 75 minutes of 1)the Bard’s most famous scenes, speeches and 2)sonnets, all performed in the original pronunciation
主持人:如果说有什么确切的方法去扮演哈姆雷特这个角色,那么劳伦斯·奥利弗爵士一定会知道。
劳沦斯·奥利弗:(在电影《哈姆雷特》中饰演哈姆雷特)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个问题。
主持人:但有一个问题到今天依然没有解决,那就是:当莎士比亚的话剧在四百多年前首度上演时,哈姆雷特、麦克白、罗密欧与朱丽叶、莫枯修、鲍西娅或柏克等人说话的口音是怎样的?
大英图书馆新录制了一个75分钟的录音,记录了莎翁最著名的话剧选段、演讲及十四行诗等,演出全
through about three or four more lines. Host: So how do we know this was the accent four centuries ago? Ben: Well, we’ve got three different types of data that we can mine. One, is the rhymes. Two-thirds of Shakespeare’s 154 sonnets don’t rhyme anymore. We know that the final couplet in, for example, one of the most famous ones, “Sonnet 116,”would have been, you know, (Reciting) “If this be error and upon me proved, I never writ, nor no man ever loved.”
And we know it would have been either“proved” and “loved” or “proved” and “looved.”There aren’t very many examples of people 6)elongating the vowel of “love” apart from maybe Elvis—saying “loorve,” and so we worked it out that it was “proved” and “loved,” and then they used to spell a lot more like they used to speak. So a word like “film” in Mercutio’s Queen Mab speech is spelled P-h-i-l-o-m, and we know that’s a two syllable word, like phil-om. And if you go over to Northern Ireland, and they invite you to the cinema, they’ll invite you to see the“fil-um.” And then there were linguists at the time and they very kindly wrote books saying how they pronounced different words. And all of that data brings us to about 90-95% right, which isn’t bad for 400 years.
Host: Ben Crystal, thanks, and ever thanks.
Ben: Thank you. It’s been a real pleasure,“pleazure” to talk to you.
已经迅速地多说了三四句台词。
主持人:那么,我们怎么能知道这就是四个世纪前的口音?
本:我们已经有三种不同的资料,可以从中挖掘研究。第一,是音韵。在莎士比亚的154首十四行诗中,有三分之二现在读起来已经不再押韵。例如,最著名的其中一首,莎士比亚十四行诗的第116首, 我们知道这首诗的最后一对句子应该是:(背诵)如果这话错了,并且证明我错了;那么就算我从未说过,也没有人爱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