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破坏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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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破坏

环境破坏范文1

一座座工厂建立在这片森林的小河边,把污水排进水里,致使小河变得肮脏不堪,动物们喝不到清水,一个个搬家了,可灰椋鸟们却没走,因为它们觉得森林是它们的家,一定要保护好家。

一个年长的灰椋鸟说:“要保护森林一定要有力量,可我们这么小,哪来的力量啊?‘‘鸟们陷入了沉思。突然,小鸟果果说出了一个好办法,它说:“我们灰椋鸟总是帮人类消灭害虫,如果我们停止吃虫,让虫子繁殖下去,看他们怎么办?‘‘“这个主意好!‘‘灰椋鸟们齐声说。

接下来的几天里,由于小鸟们停止吃虫,虫类迅速繁殖,连人都控制不住了,市长连忙让人调查。

过了几天查出结果后,市长想:连鸟都知道要保护环境,我们人类怎么不知道呢?

环境破坏范文2

乐清市乐成镇第二小学 六年级一班 罗通

自从人类来到这个世界上,就一直面临着严重的环境问题。但是有的人面临着这么严重的环境污染,却还没有意识到危害的征兆已经降临。

在人类这个赖以生存的地球上,“白色环境污染”相当多。例如:人们上商场、菜市场等购物,都用白色的塑料袋装着。说是因为白色的塑料袋卫生。但是人们用了以后就扔在地上,哪里顾及这会带来多大的污染。

还有大气污染,许多有钱的大老板开着小汽车东奔西跑。在有些人看来,这是富有的表现。但是,在懂得这种污染危害之大的人看来,却是不文明的表现。这些人把整个城市搞的乌烟瘴气,却不以为然自己在破坏环境。

在农村里,有花草树木,空气当然好,环境污染也就会相应减少。但是人们不懂得去保护,反而去破坏。例如:人们滥砍滥伐,把一个充满空气和活力的山砍的伤痕累累,毫无生机。从而造成了严重的环境问题,还有河水里沼泽遍地。

人类面临着这么多的环境问题,怎么能无动于衷呢?为了人类不再受到环境污染的威胁,我们应该发出“保护环境,从我做起”、“关爱一草一木,就是关爱人类的生存”的号召。让我们共同为“保护环境”努力吧!

环境破坏范文3

一座座工厂建立在这片森林的小河边,把污水排进水里,致使小河变得肮脏不堪,动物们喝不到清水,一个个搬家了,可灰椋鸟们却没走,因为它们觉得森林是它们的家,一定要保护好家。

一个年长的灰椋鸟说:“要保护森林一定要有力量,可我们这么小,哪来的力量啊?‘‘鸟们陷入了沉思。突然,小鸟果果说出了一个好办法,它说:“我们灰椋鸟总是帮人类消灭害虫,如果我们停止吃虫,让虫子繁殖下去,看他们怎么办?‘‘“这个主意好!‘‘灰椋鸟们齐声说。

接下来的几天里,由于小鸟们停止吃虫,虫类迅速繁殖,连人都控制不住了,市长连忙让人调查。

过了几天查出结果后,市长想:连鸟都知道要保护环境,我们人类怎么不知道呢?

环境破坏范文4

自2010年1月以来,浙江省奉化市人民检察院共受理破坏环境资源类犯罪共计66件97人,其中2010年5件9人,2011年2件2人,2012年5件7人,2013年11件13人,2014年27件39人,2015年16件27人。具体涉及的罪名类型,其中污染环境罪24件39人,盗伐林木罪14件19人,滥伐林木罪13件14人,非法狩猎罪4件6人,非法占用农用地罪4件6人,非法采矿罪6件12人,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1件1人。截至目前,共51件69人,作出相对不诉5件9人。

通过对这些破坏环境资源类犯罪进行归纳分析发现,目前该类犯罪呈现出以下特点:案件数量自2013年开始有较大增幅,并呈现每年递增的态势;涉案罪名多集中于污染环境罪、盗伐林木罪和滥伐林木罪;犯罪主体文化程度低,结伙作案明显;案件专业性、技术性较强,取证难度较大,证据极易灭失;案件处理结果轻刑化现象比较明显;危害后果较为严重,极易造成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破坏。

调查人员通过对奉化市人民检察院近六年来办理的66件97人破坏环境资源类犯罪进行数据整理和调查分析后,就案件办理过程中法律适用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了专业性探讨。

法律适用方面的问题

1997年的《刑法》在分则第六章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中第六节规定了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共计9个条文15项罪名,可以分为三类:一是污染环境类犯罪,包括第338条的污染环境罪和第339条的走私废物罪;二是破坏生态环境类犯罪,包括第340条的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第341条的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和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三是破坏森林资源类犯罪,包括342条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第343条的非法采矿罪和破坏性采矿罪、第344条的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第345条盗伐林木罪、滥伐林木罪和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的林木罪。近几年,国家不断加大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犯罪打击力度,不仅通过《刑法修正案(八)》将重大污染环境犯罪修订为污染环境罪,降低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犯罪的入罪门槛,又出台《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问题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等指导性法律文件,细化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

上述法条和司法解释虽对破坏环境资源罪的法律适用做出了比较详细的规定,但鉴于司法实践中不断出现的新问题,抑或是法律本身的滞后性、局限性,抑或是司法工作人员对于法律、司法解释理解不足,导致实践中对该类犯罪的法律适用仍存在盲区,具体如下。

司法实践中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问题

行政执法人员和司法工作人员对于一事不再罚原则和刑事优先原则在环境保护类犯罪案件的移送适用存在较大的分歧。笔者认为:一事不再罚原则应是对同一性质法律责任而言的。只有在同一性质的法律责任中,或刑事责任或行政责任中才能适用一事不再罚原则,否则就抹杀了两种责任在本质上的区别。正如《行政处罚法》第28条之规定中也说明了行政处罚可以先于刑事处罚做出,而且对某主体的危害行为做出行政处罚后,司法机关也可以对其做出刑事责任追究,只是行政处罚可以折抵部分刑事责任。这样的两法衔接在全国各级机关都在进行不同程度地尝试和探索,但在一些关键性问题上两家的分歧还是比较大的,比如检察机关能否对行政机关的执法行为进行监督,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由谁来主导,涉案证据材料的移送和转移如何适用等等。

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的共犯问题

在司法实践中,不少企业为了降低危险废物的处置费用,在明知他人未取得经营许可证或者超出经营许可证范围的情况下,向他人提供或者委托他人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现象还是比较普遍的。而他人在接收危险废物后,由于他实际没有相应的处置这些危险废物的能力,往往将这些危险废物直接倾倒到土壤、河流之中,导致严重污染环境。这一行为完全与《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五十七条的相关规定是背道而驰的。该条文规定禁止无经营许可证或不按照经营许可证规定从事危险废物提供或者委托给无经营许可证的单位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的经营活动。《解释》第七条也有针对性地对此类犯罪行为进行严厉打击,规定行为人明知他人无经营许可证或者超出经营许可证范围,向其提供或者委托其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严重污染环境的,要以污染环境罪的共同犯罪论处。同时,《解释》第八条也进一步加大了对环境污染犯罪的打击力度,对实施环境污染犯罪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明确规定了“从一重罪处断的原则”。这一具体规定,使得符合刑法理论上的想象竞合犯有了处断依据。

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因果关系证明问题

在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犯罪中,往往难以精确地认定污染行为与危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势必把大量破坏环境犯罪排除在刑事惩罚之外。为解决这一问题,有些国家采用因果关系推定原则。因果关系推定原则是在证据认定方面借鉴了疫学统计上的因果认识方法。在污染环境犯罪中,证明排放污染物是否造成损害结果的原因时,依推定原则,只需证明有污染行为和侵害结果,且二者之间存在经疫学证明的盖然性因果关系,便可以肯定行为与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适用推定原则,有利于突破司法实践中污染环境犯罪中因果关系难以认定的现状,不仅便于刑事追究,提高司法效率,而且使污染环境的犯罪主体得到应有的法律制裁。当然,因为推定原则确认的是有可能但又不是必然的因果关系,这种推断出的结论与真实情况可能有偏差。为此,在适用因果关系推定原则的时候必须要严格限制,防止做出有罪推定。

破坏森林资源类犯罪林木数量和数额的证据认定问题

破坏森林资源类犯罪的林木数量和证据是由反映林木数量和数额的基础证据和依据基础证据推算的立木蓄积和价值的鉴定意见两部分所构成的证据体系。林木数量和数额的基础证据主要是砍伐、毁坏的林木株树和伐桩、原木等尺寸检测量的数据和其他反映砍伐林木数量的记录资料,比如采伐记录、交易记录等来证明,而立木蓄积、价格的鉴定意见则是定罪量刑的重要依据。立木蓄积的鉴定意见则是依据尺寸检测量的基础数据,再根据科学的计算方法最终得出立木蓄积的总量的。所以,林木数量和数额作为基础证据,是破坏森林资源类犯罪中证据体系客观现实情况的反映,对于该类证据的把握,关系到整个案件的最终处理结果。其证据的呈现和认定形式是否可从以下形式来表现:如砍伐、毁坏林木株数的现场辨认笔录、林木数量的现场勘验检查笔录、被砍伐林木的立木蓄积价值的鉴定结果以及其他的证据类型。

污染环境类犯罪处罚前置显失公平如何把握的问题

环境破坏范文5

关键词:上海,文化环境,破坏

 

自五四以来,上海逐渐成为了全国的文化中心,不仅其书报出版、文化教育、文学艺术等等领域一路领先,而且大量的文化英才汇集于此,凸现出了它无可替代的重要地位。然而中,日军以种种野蛮的手段,严重地破坏了上海地区的文化环境——包括文化机制、团体、文化者生存环境及创作环境等等在内的文化生态环境。文化环境涉及的范围十分宽泛,本文主要从文教设施、文化典籍、文化生活秩序和文化人的生存环境等几个方面阐述日军在中给上海地区的文化发展所带来的难以弥补的损失。

一轰炸文化设施,摧残民族文化载体

轰炸出版社、图书馆、影剧院等文化设施,是日军对上海地区文化环境破坏的一个重要方面。作为全国的文化中心之一,上海文化设施的繁多是可想而知的:全国有10个较为著名的译书机构,其中7家在上海;全国第一流的出版社如商务印书馆、中华书局、世界书局……多集中在上海;电影界实力雄厚的影片公司也都汇聚在上海;另外还有几十家广播电台,上百家影剧院,这一切构成了一个铺天盖地的文化海洋。

然而,中日军飞机在虹口、闸北、江湾一带狂轰滥炸,分布于这一带的许多文化设施都惨遭厄运。以“书业重镇”商务印书馆为例——该馆创建于1897年,历35年之发展,逐渐成为集编译、印刷、发行三者为一体的文化企业,其影响之大,被国人盛称为“中华民族知识之粮食的宝库”。1932年1月29日,商务印书馆总厂被日军飞机投掷6枚炸弹,制墨部最先起火,紧接着总务处、第一、二、三、四印刷厂,及纸版房、书栈房、附属之尚公小学等相继着火。“因在军事区域内,无从施救,乃只得任其延烧”[1]以致“文人的心血和工人的血汗都化成满天的灰烬,像阳秋落叶一般簌簌的到处纷飞。”[2] 2月1日,东方图书馆亦全被焚毁,灰烬与纸片随火光冲天而起,飘满上海天空,其创办者张元济面对满天纸灰悲叹:“工厂、机器、设备都可重修,唯独我数十年辛勤搜集所得的几十万册书藉,今日毁于敌人炮火,是无从复得,从此在地球上消失了。”[3]

东方图书馆为商务印书馆的附设机构,建成于1924年,占地4,600平方米,藏书总数在60万册以上,是当时中国最著名的图书馆之一,被时人称之为“东南图书巨臂”。其中以善本古籍为例,共收藏3700多种35000余册(包括中国最古之南北宋版本图书129种2514册、元版本图书179种3124册、明版本图书1419种15833册、清代精版本图书138种3037册等);再比如全国各地编写的地方志,共收有2641种25682册,堪称中国最大的史地书库。此外,馆中所藏的全套中外期刊杂志亦极其珍贵,如荷兰的《通报》、英国的《学报》、德国的《大亚洲》,以及《教务杂志》、《中国汇报》、《哲学评论》、《爱丁堡评论》和《中国》等等,均为研究近代中国社会的极其宝贵的资料;至于国内出版的著名报刊,如《时报》、《神州日报》、《民国日报》、《大公报》、《益世报》、清末之《谕奏汇存》、《申报》、《新闻报》、《外交报》、《新闻丛报》、《国闻周报》、《东方杂志》等等,则都是从创刊号起即搜集保存,有的已越二三十年,从未间断。[4]然而,“十年心血成铢寸,一霎书林换劫灰!”[5]在这场浩劫中,“商务印书馆已烧得只剩下水门汀的空壳。”[6]商务印书馆详细的损失数字,在1932年出版的《淞沪抗日画史》一书中有一全面的统计表格:[7]

商务印书馆全部损失统计表

 

 

 

总 厂 编译所 东方图书馆 尚公小学 总 计 备 注 房 屋 733923.00  

 

96000.00  

 

 

 

*原稿总计16330504.00实际核算应为16331404.00 机 器 工 具 2873710.00  

 

 

 

 

 

 

 

图 版 1015242.00  

 

 

 

 

 

 

 

存 货 6598655.00  

 

 

 

 

 

 

 

纸 张 原 料 1087300.00  

 

 

 

 

 

 

 

未 了 品 275000.00  

 

 

 

 

 

 

 

生 财 装 修 696163.00 24850.00 28210.00 6000.00  

 

图 书  

 

77500.00  

 

 

 

 

 

稿 件  

 

625742.00  

 

 

 

 

 

书 籍  

 

 

 

2152000.00  

 

 

 

校 舍  

 

 

 

 

 

29109.00  

 

图书仪器及教具  

 

 

 

 

 

12000.00  

环境破坏范文6

1区域环境概况

乌拉盖河上中游地区位于内蒙古锡林郭勒盟乌珠穆沁盆地东北部,北临蒙古,是大兴安岭西麓山前丘陵区的一部分。地理坐标在E118°42'-119°55',N45°33'-46°50'之间,面积为8660km2。本地区的地势东北高,西南低。东北部属于大兴安岭山系的宝格达山海拔约1500m,西南部海拔约900m。内蒙古最大的内流河—乌拉盖河发源于宝格达山,从东北到西南纵贯全境,其下游进入乌珠穆沁盆地最低处后逐渐漫流,两岸形成大面积的沼泽湿地和一些小型湖泡。本地区属中温带半湿润温凉气候区。年平均气温0℃左右,一月均温约-21℃,七月均温约20℃,年降雨量约400mm,无霜期约110天。土壤主要为黑钙土和暗栗钙土。乌拉盖地区的地带性植被是以贝加尔针茅(Stipabiacalensis)建群的草甸草原为代表。该区地形与生境类型多样,使植物群落类型有相应的分化,呈现出有规律的梯度序列。在该地区东北部的宝格达山,形成森林灌丛植被。北部与东部以丘陵为主,约占全区面积的3/4,主要植被类型是含有丰富杂类草的贝加尔针茅草甸草原;西南部为高平原漫岗,地势平缓,主要植被是以贝加尔针茅、羊草(Leyumschinensis)为主的草甸草原;往西,逐渐被大针茅(Stipagrandis)草原所替代。由于乌拉盖河及其支流斯尔基河纵贯全境,在河流中下游形成宽阔的河滩与阶地,成为多样化的草甸、灌丛、沼泽复合分布的湿地景观。长期以来,乌拉盖地区主要作为天然放牧场利用,成为我国目前保存较完整,人为扰动较轻的天然草原景观生态区域。近30年来,农牧业开发强度逐渐增大,农业开垦在60年代后期已有一定的规模,90年代以来又有很大扩展,主要集中于低山丘陵区的沟谷、缓坡和河滩阶地。

2研究方法

2.1技术路线本文的研究工作以乌拉盖地区不同时段的1∶20万TM假彩色卫片和1∶20万地形图为基础,在前人工作基础上,再进行详尽的地面调查,对乌拉盖地区的景观类型在相应的尺度上进行分类。并用arc/info等软件对景观类型分三个时期(1988-1992年,1993-1995年,1996-1997年)进行计算和分析,获得各时期的属性数据,根据这些数据对乌拉盖地区开垦活动影响下的景观格局进行动态分析。

2.2景观格局分析

2.2.1景观多样性指数(H)H值的大小反映景观要素的多少和各景观要素所占比例的变化,即表示景观类型的复杂程度。如果各景观类型所占比例差异增大,则景观多样性下降

2.2.2优势度

2.2.3均匀度(E)均匀度是描述不同景观类型的分配均匀程度。均匀度和优势度都是描述景观由少数几个主要景观类型控制的程度,这两个指数可以彼此验证优势度用来表示景观多样性对最大多样性的偏离程度或描述景观由少数几个主要的景观类型控制的程度。优势度越大,表明偏离程度越小,即组成景观类型所占比例差异大,或者说某一种或少数几种景观类型占优势;优势度小则表明偏离程度小,即说明景观的各种景观类型所占比例大致相当;优势度为0,表示组成景观的各种景观类型所占比例相等。

2.2.4景观的分离度(F)景观分离度是指某一景观类型中不同斑块个体分布的分离程度。本文中只考虑斑块的面积与个数对分离程度的影响其中,Fi为景观类型i的分离度;Di为景观类型i的距离指数;Si为景观类型i的面积指数;n表示景观类型i中的斑块个数;A为景观的总面积;Ai表示景观类型的面积;

3景观分类

在中等尺度上,根据研究区景观生态格局的形成过程不同,首先将该区分为人工景观和自然景观两大类。在人工景观中,又根据人工作用方式的不同分为两类;在自然景观中,根据植被、地貌、土壤等综合指标将其分为五类。

4结果分析

在各时期的景观类型图上进行计算、统计得相应的斑块面积和斑块个数

4.1景观多样性分析从表3的景观多样性指数可以看出,研究区的景观多样性在三个时期内呈递增趋势,不同时期间的增长率分别为9.11%和5.77%。表明,研究区的景观多样性随开发活动的不断加强而增加。

4.2景观优势度分析同样,优势度在不同时期也是递增的过程,各时期间的增长率分别为40.46%和11.61%,也就是说,组成研究区景观的各景观类型所占的比例差异在不断加大,即一种或少数几种景观占优势的地位在明显增加。

4.3景观均匀度分析研究区的均匀度在三个时期分别为0.2114、0.1702和0.1651,其递减率为19.49%和3.00%,表明景观中景观类型的分布不均匀程度随人工干扰的加大而增加,这与优势度分析所得的结论相同。

4.4景观分离度分析研究区中景观分离度的变化是复杂的。其中,农田和居民点这两个景观类型的分离度在递减,且农田的变化比居民点要迅速的多,第一到第二时期递减了96.28%,第二到第三时期递减了65.20%,而居民点则为34.11%和8.11%;相反,其余的景观类型的分离度则在不断增加,第一到第二时期按递增的速度排序为:Ⅳ>Ⅲ>Ⅴ>Ⅵ=Ⅶ,第二到第三时期按递增的速度排序为:Ⅲ>Ⅳ>Ⅴ>Ⅶ>Ⅵ。还可以看到,自然景观类型的变化远远没有人工景观类型的变化迅速,前者均在6%以下。

5结论与讨论

5.1开发活动强度与景观格局从上面的分析可以看出,研究区的景观多样性是随开发活动的加强而不断增加的。这似乎与我们曾讨论的该区的破碎化随开发活动的增强而增强相矛盾,也与曾有过的关于景观多样性与人类活动强度关系的研究相矛盾。但在中等尺度上,就该地区的实际情况来看,其景观格局的基本构型以特大斑块为主,基本呈聚集分布,故景观格局均质单一,人类对该区景观结构的影响大部分是在此特大斑块上,如开垦农田及居民点的扩展等,也就是说,是一个景观类型的数量增加的过程。即,就该区而言,景观多样性相对较低,对研究区的开发利用势必导致景观多样性由小到大再到小的过程。而本文研究所选的时段,正是该区景观多样性由小到大过程中的一小部分。优势度的增加,表明了在研究区中农田这一景观类型对整个景观的控制程度在不断加大。而均匀度减小,也同样说明了人类活动的加强使得人工景观对整个景观格局的影响在不断加大,甚至可以成为景观格局中的主导类型。分离度的变化是较为复杂的。在人工景观中,分离度不断减小,也就是说,人工景观类型的分离度与人类活动强度成反比;而在自然景观中,景观类型的分离度反而增大,这也说明,人类活动对自然景观的切割,必然造成自然景观的分离。综上,就本研究区而言,在人类活动不断加强的过程中,景观类型基本不变,但斑块数量迅速增加,由108到504再到966,其中以人为景观中的农田景观增加为最。本研究区景观格局的基本构型以大斑块为主体,基本呈聚集分布,相对均质,虽然人类干扰不断加大,但景观多样性、优势度即、均匀度相对而言都处于较低水平。就人类活动与景观格局的相互关系而言,是一个复杂的问题。在研究时,不仅要考虑原始景观格局这一因素,而且研究时所选取的时间序列在整个景观过程中处的地位也是不可缺少的因素之一,即景观格局与景观过程是相互影响的。

5.2存在的问题与对策从所选的四个指数增长率来看,开发早期的变化是巨大的,对景观格局的影响也可能是最大的,因此在开发前对开发地区进行合理的规划、设计是必要的。而且,在开发过程中进行动态的监测和管理以取得更优化的对策同样必不可少。

5.2.1存在的问题从分离度看,在人工景观中,以农田的分离度递减为最,大约分别减到前一时期的1/27和1/3;而在自然景观中,以低山丘陵草甸草原景观和高平原漫岗草甸草原景观的递增为主。也就是说,在该区的开发过程中,以开垦农田为主,而且多集中于低山丘陵和高平原漫岗区域。大斑块被切割破碎,不但破坏了自然景观的完整性,而且容易造成土地风蚀、水蚀等侵蚀的加剧;造成土地退化、生物多样性减少、恢复迟缓等一系列现象,既不利于该区畜牧业的发展,也使得人类自身的生存环境恶化。虽然乌拉盖河源头的山地森林灌丛没有丧失其功能,但源头附近低山丘陵、高平原漫岗及河流阶地的大量开垦,潜在的侵蚀危险已变为现实:1998年夏季乌拉盖水库的决口,虽与当时的大量降水有关,但与其上游水源涵养地的破坏也不无关系。

5.2.2相应的对策保持低山丘陵和高平原漫岗草甸草原景观的相对完整性,保持乌拉盖河源头的水源涵养区(山地森林灌丛景观)的完整性。农田开垦应加以控制,布局可相对集中,减少自然景观切割破碎。逐步改粗放经营为集约经营。乌拉盖地区的开发尚在初期,进行景观生态评价、设计和保护是必要的,应及时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