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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信贷主管履职报告范文1
关键词:信贷管理 问题 对策
1 信贷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近几年媒体报道的金融机构案例中不难看出,大部分的犯罪都与信贷有关,他们利用手中的权力实施犯罪。这也从一个侧面说明金融机构的信贷管理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1.1 “三查”制度落实不到位。贷款发放前,对借款人的基本情况、经济状况、年收入情况、贷款的真实用途、资金去向没能够做到真实、细致的了解,以致造成一个错误的导向,在贷款发放前就潜伏了危险的信号。贷时的审查,合同签订后,贷款上柜台办理,一些顶名贷款很容易被发现,但在利益的驱动和外来的压力下,临柜人员没有终止此业务。贷后检查,由于人力的问题,贷款发放后,有相当部分贷款不能做到贷后定期检查,只有贷款形成风险,按期结息发生了问题时,相关人员才会去关注,更谈不上贷后检查的书面资料,也就是说贷后管理相当滞后。
1.2 腐败是滋生不良贷款的温床。吃吃喝喝,收受红包,参与经商办企业,在企业中入暗股,是产生不良贷款最大风险。有的人甚至帮客户出主意想办法,如何套取银行的信贷资金,个别贷款,真正贷款使用人,其实是一个人用,明知道发放顶名贷款要被处罚,受利益的驱动,遇到检查时给借款人打掩护等等。都是腐败的思想惹得祸。由于是不公开的交易,所以有很大的隐蔽性,以致在一些问题的检查时,不会发现存在收受礼金的问题,但在社会中产生了很坏的影响,只有贷款出现问题,才会暴露出来类似的问题。
1.3 对不良贷款的处置方法不得当。由于各方面的原因,在贷款的核销,不良贷款的收回方面存在一些瑕疵,给个别人造成了可乘之机,由于类似现象的发生,也给一部分人造成了一个假象,往往把逃避债务,放到工作之上,造成一些逃避债务的想法。以致造成工作的被动,出现贷款归还时的等待、观望、不积极还款,养成等待时机逃避债务的想法和做法,造成贷款质量下降的恶性循环。
1.4 风险管理制度缺失。目前多数银行业金融机构大额贷款仍沿用一般小额贷款方式管理,用一般的贷款利率定价指标对大额贷款利率进行测算,贷款风险与贷款价格明显不匹配。大部分未针对大额贷款特点制定贷后风险管理工作的事后评价制度,对违规人员也只是按照其他信贷规定追究责任,缺乏应有的检查监督。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①管理观念不强。如在贷款的调查和审查中,忽视作为第一还款来源的现金净流量的分析,片面注重利润、担保、信用评级的作用,不能真实、动态的反映客户的情况;在贷款质量评价上,认为只要能够按时结息就是好贷款,对借款人的品质,贷款的实际用途,经营情况和偿债能力的变化关注不够。②管理水平不高。突出表现就是贷款的“三查”流于形式,调查不深入,内容不完整,结论不明确,甚至有出现虚假调查资料的情况发生。与此同时,审查的作用发挥不够,往往注重于资料完整性的审查。贷后检查不及时,未建立或执行贷后跟踪检查制度,或者进行了检查,但是随意性比较大,未能达到规范化、表格化和定量化;贷款档案不完整,要素不齐全,经常出现不是这里没盖印章,就是那里缺个签字,此类问题是屡查屡犯,最为常见。③客户经理人员素质参差不齐。一方面体现在业务知识和技能上,不能正确分析和应对贷款风险,有的连企业的基础财务报表都不能看懂,对借款人假信息、假报表缺乏辨别和防范意识,忽视借款人背景等报表数据无法反映的因素的调查;另一方面是职业素养不高,道德风险较大,缺乏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金钱观。在贷款的发放和管理中,法律、制度意识淡薄,职业谨慎性不够,有章不循,有制不依,导致人情贷款。
1.5 规章制度执行缺力。一是贷前调查流于形式,未严格认真调查大额借款户的各类信息,以至于对客户的简要信息、在他行的贷款及分类等基本情况不清楚。二是未严格按照程序管理、发放贷款,部分甚至以“人情”凌驾于“规定”之上,逆程序管理大额贷款。三是贷中审查不严,缺乏对第一还款来源的分析、评价,只注重第二还款来源的认定,且不对相关佐证材料的完整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核。四是贷后跟踪不到位,部分大额贷款的贷后检查不深入,对贷款风险状况的分析流于形式,甚至编制虚假贷后检查报告,导致贷款被挪用。
1.6 专业管理人才缺乏。有些金融机构从高管层到具体经办人长期从事小额贷款营销管理,缺乏大额贷款调查、分析、管理的知识和经验,特别是缺乏对财务报表的分析判断能力,以小额贷款管理人员的素质来管理大额贷款,潜在风险较大。
2 根据存在的上述问题,应采取的对策
随着金融机构队伍的日益壮大,同业竞争已经变得日趋激烈。在此背景下,要想在激烈的竞争中站稳脚跟,就要采取有效措施提高风险管理意识,审慎经营,下大力气提高信贷资产质量,优化信贷资产结构。
2.1 抓好政治思想学习和制度落实工作。传统的“思想政治工作是一切工作的生命线”,还非常实用,只要有一个健康的思想、高尚的品质,就会产生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特别是对于基层单位的决策者更为实用。为此,要定期不定期的举办学习班,学习内控制度和有关法律法规方面的知识,使每名员工做到知法、懂法、用法、不犯法,同时开展贷款质量抽查活动,将每次贷款抽查活动中发现的问题,处理的结果,作为案例,学习的典型材料震慑思想不健康的人。
2.2 加强贷款的督导和检查。由上级行抽调部分业务精湛的科室工作人员,对全辖系统内金融机构的贷款业务的全过程实行不定期的抽调、检查,从贷款发放的调查、贷款发放时审查是否合规,发现问题是否终止行为现象的发生,来定论工作人员的履职是否到位。看贷后检查,按照有关规定,责任人要对所发放的贷款进行定期不定期的检查,并有书面文字资料。凡在检查中,对上述事项履职不到位的,处理要快,作为员工学习的反面教材,起到督促、指导、教育的作用。
2.3 加大对腐败问题的惩处力度,并开展举报有奖活动。对待信贷业务腐败的问题,要采取举报有奖的方式。同时在贷款时做到真正的公开,不实行一言堂,实行真正的集体审批制度,对于参与审批人员实行承担同等的责任制度。对待各类问题要充分体现出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的工作思路。对利用行政职务,强迫工作人员办理不合规业务的,上级主管部门要严肃处理,绝不姑息迁就,主管部门要真正作为每名员工合规办理业务的坚强后盾,只有这样,才会保证银行业的各项业务的健康稳定发展。
2.4 严格不良贷款的处置。在不良贷款的处置问题上,由于把关不严,就会形成部分不合规的贷款核销。因此上级行要做好不良贷款处置的事后监督检查工作,成立事后监督、检查小组,对不是以正常收回等等情况的每笔贷款,结合有关规定逐笔一一核实,如果违规办理的要对主要责任人和主管人员给予严励的处分,并及时通报全辖区工作人员,引以为戒。只有杜绝上述现象的发生,打消了某些人投机取巧的思想,才会消除某些人逃避债务的想法,从而使贷款发放、收回步入良性循环的轨道。
2.5 要从源头抓好贷款管理,杜绝不良贷款漏洞。结合“三大工程”活动,严格按照“阳光信贷”的模式,认真做好每一户贷款调查工作,信贷人员要做到调查全面,准确真实,手续完备,资料齐全,并且要定期对所发放的贷款进行公示,由群众监督其违规行为,从而切断任何一个风险源。
2.6 立足实际,分析考察,分门别类的正确划分贷户类别,针对不同原因,制定一户一策的清收措施,做到对症下药,势在必行。要采取清收组团法、法律借助法等一系列方法,全力做好不良贷款清收工作,维护金融机构事业的稳定发展。一是加大宣传,营造氛围。首先要从思想上对不良户产生压力;加大对清收不良贷款政策措施的宣传力度,做到“家喻户晓”,其次,要在社会上形成清收不良贷款的高压态势,营造“故意赖债可耻,主动还款光荣”的舆论氛围。二是行政清收,对金融系统、党政机关及企业事业单位个人的不良贷款,依靠其主管部门或单位力量予以清收。三是舆论清收,对赖债户、逃债户进行张榜公布、广播电视、字幕广告曝光,促其还贷。四是要制定专人包户,蹲点跟踪,上门专人清收。五是要继续坚持“蚂蚁啃骨头”的精神,对推诿扯皮的客户要二次催收。六是要运用法律武器依法清收,对那些“钉子户”、“难缠户”、要实行依法清收,同时起到敲山震虎的作用。
参考文献:
[1]董焱.浅谈防范与化解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的对策[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2008(11).
银行信贷主管履职报告范文2
一、地方政府融资平台产生的原因和现状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镇化率从1978年的17.9%提高到2010年的46.6%,提高了28.7个百分点,平均每年提高0.9个百分点,特别是1996~2010年,城市化率从30.5%提高到50%,提高了19.5个百分点,年均提高1.39个百分点。大量的农村人口涌入城市,形成了对各类城市基础设施和公用设施的巨大需求,这都要求地方政府对城市建设的巨资投入。1994年分税制改革后,中央和地方的事权和财权的分配出现了事实上的事权重心下移和财权重心上移。在财权和事权改革没有同步的情况下,地方政府可支配财力远远无法满足资金需求。这就需要地方政府另谋出路,自建融资平台成为一个现实选择。2008年金融危机爆发以后,中央政府公布了4万亿投资计划,地方政府也纷纷表示加大经济刺激力度,成立了一系列新型投融资平台,通过银行借款来为中央投资资金配套,加快地方基础设施建设。
截至2010年底,全国地方政府性债务余额107174.91亿元,其中: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67109.51亿元,占62.62%;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或有债务23369.74亿元,占21.80%;政府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其他相关债务16695.66亿元,占15.58%。2010年底,有78个市级和99个县级政府负有偿还责任债务的债务率高于100%,分别占两级政府总数的19.9%和3.56%。由于偿债能力不足,部分地方政府只能通过举借新债偿还旧债,截至2010年底,有22个市级政府和20个县级政府的借新还旧率超过20%。还有部分地区出现了逾期债务,有4个市级政府和23个县级政府逾期债务率超过了10%。
二、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存在的新风险
根据审计署2009年地方政府债务审计报告的内容,为有效防范财政金融风险,加强对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的管理,保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国务院及其财政部、发改委以及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等部门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规范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运行和管理。但是通过仔细研究相关政策,结合2011年地方政府债务调查审计的相关数据后发现,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出现了新的问题,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风险并未完全消除。主要体现在:
1.平台政策收紧,非法融资平台出现
2010年国务院出台了《关于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1019号)中明确指出2010年的清理对象。但是通过审计调查发现,一些地方政府部门为了规避融资平台清理,联合下属单位成立新的融资平台,这些融资平台并没有通过国家的“四方认定”,属于非法融资平台。如审计调查过程中发现,某市教育局联合下属5所中小学组建某资产经营公司,一方面通过下属中小学向银行借款,借得款项由教育局扎口管理,集中用于学校基础设施建设;另一方面通过下属中小学的借款时间上的间隔,采取借新还旧的方式,交叉偿还到期的银行贷款。该资产经营公司未进行工商注册,且主管部门是政府机关,一旦遇到银行信贷收缩,资金链断裂,这些债务仍然需要财政资金兜底,因此风险同样不容忽视。
2.贷款政策收紧,融资成本增加
在国务院出台19号文件后,中国银监会继续跟进,于2010年出台了《关于加强融资平台贷款风险管理的指导意见》(银监发2010110号),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严格控制融资平台的贷款业务,规范平台公司还款方式和期限,建立平台贷款履职评价和问责制度。该项政策的出台使得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获得贷款的渠道变窄,难度增加,融资环境从以前的“贷方市场”转变为了“借方市场”。金融机构掌握主动权后,为了保证银行利益的最大化,融资平台只能以票据贴现的方式获得所贷资金的使用权,变相的增加了融资成本。在对某市融资平台的审计调查过程中发现,2010年该公司一年的贴现费用高达2600多万元,实际贷款利率高达15%。融资环境的改变以及融资成本的增加使得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运行更加艰难,风险也逐渐增加。
3.土地政策收紧,系统性风险加大
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在融资过程中,常常需要依靠地方政府出具变相担保或由当地人大出具“担保函”才能够从银行获得贷款,而这些变相担保或“担保函”又大多是建立在土地价格上涨预期基础之上的。如果地价上涨,土地顺利出让且价格较高,那么地方政府就可以获得丰厚的土地出让金,从而顺利偿还贷款;一旦宏观经济走势发生重大变化(尤其是房价、土地价格下跌),那么投融资平台和商业银行所面临的风险就会暴露出来。2010年针对国内几乎疯狂的地价和房价,国务院出台了“国十一条”、“新国十条”,要求地方政府严格控制土地供给,规范房地产市场的运行,同时又上调存款准备金和存贷款利率,进一步打压房地产市场。一系列政策的出台使得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运作受到限制,资金链出现紧张,系统性风险急剧增加。
三、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新风险的新对策
1.加大地方融资平台的清理
一方面摸清家底,对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公司进行整合。对一些融资平台设置混乱,各部门分别建立平台公司,市场运作不规范的市、县,建议由政府授权,审计部门牵头,联合各平台公司主管部门对当地涉及到政府担保的融资平台进行彻底清查整合,摸清各平台公司资产负债情况,对一些没有项目资质的进行清除,对职能重叠的进行重组整合;另一方面要完善平台公司的治理结构。改变以往加块牌子就营业的情况,要明确企业性质,对于机关事业单位属性的融资平台要进行注销,组建专门的融资公司。
2.加强金融机构放贷行为的监管
一方面各金融机构应该加强对地方投融资平台贷款流程的管理,从贷款申请、贷款调查审查、贷款发放和贷后管理四个方面着手强调“一对一”信贷管理,保证对地方投融资平台的贷款做到专款专用,防止地方投融资平台将所贷资金在项目之间甚至平台之间任意挪用;另一方面,人民银行和银监会应加强对各金融机构贷款业务的监管,银行也应端正经营战略方针,保证地方投融资平台贷款合同的真实性和合法性,避免其他贷款手续费用的发生。
3.规范融资行为,增加融资渠道
地方政府可以充分利用我国日益完善的金融市场和日益丰富的融资产品,例如上市融资、发行债券、吸引风险投资和银行项目贷款等。另外除了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还可考虑允许地方政府直接发行地方债券。从我国国情来看,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的市场条件正逐渐成熟。宏观经济的稳定性,日趋完善的债券发行制度,以及债券交易市场机构投资者的队伍迅速扩大,提升了债券市场流动性等,这些都为地方政府债券的发行提供了良好的市场环境和制度基础。
参考文献:
[1]詹向阳.辩证看待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发展.中国金融.2010.7.
[2]马雪彬,陈娇.地方政府融资平台中的或有负债与财政风险.甘肃金融.2010.3.
[3]计承江.关于政府融资平台发展问题的探索.金融理论与实践.20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