蛟龙工业港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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蛟龙工业港

蛟龙工业港范文1

理财方程式:计算资产订出目标找到适合的创业理财方式筹措资金拟定计划适时修正

制胜要点:并非所有白手兴家的传奇都是最佳的借鉴例子,而眼里只有追逐财富的人,也往往落得欲速则不达的下场。“君子爱财,取之有道”才是正道。

创业理财区别于普通意义上的个人理财,它不仅要求创业者懂得节流,同时要求创业者懂得如何运用手中有限的资金去开源。因为,创业企业理财是围绕资金运动展开的。资金运动作为企业生产经营主要过程和主要方面的综合表现,具有最大的综合性。而掌握了资金运动,犹如牵住了企业生产经营的“牛鼻子”,“牵一发而动全身”。

《科学投资》通过对创业者的深入研究发现,创业理财过程中,不但要求创业者需要具备良好的理财心态,还必须具备四大观念。

观念一:创业理财不是成功企业的专利

如果你从一开始就抱定“有钱才有资格谈理财”、“公司理财是成功企业的专利,与自己初创的小企业无关”这样的观念,那就绝对是大错特错了。事实是,越是没钱的人越需要注重理财,越是资金紧缺的小企业主,越应该高度重视理财。打个比方,假如你有10万元,但却因为自己一时理财错误,造成了财产损失,那么很可能马上就危及到你的企业生存,甚至危及你个人的生存。而真正拥有百万、千万、上亿元“身价”的成功企业,即使一次理财失误,导致其损失掉一半财产,至少不会影响他的生存。在创业经营过程中,越穷的人就越输不起,对理财更应严肃而谨慎地去看待。

1991年,冯仑和王功权南下海南创业的时候,兜里总共才有3万块钱。3万块钱要做房地产,即使在当时的海南也是天方夜谭。但是冯仑想了一个办法。信托公司是金融机构,有钱。他就找到一个信托公司的老板,先给对方讲一通自己的经历。冯仑的经历很耀眼,对方不敢轻视;再跟对方讲一通眼前商机,自己手头有一单好生意,包赚不赔,说得对方怦然心动;然后提出:不如这样,这单生意咱们一起做,我出1300万元,你出500万元,你看如何?这样好的生意,对方又是这样一个人,有这样的经历,有什么不放心?于是该老板慷慨地甩出了500万元。冯仑就拿着这500万元,让王功权到银行做现金抵押,又贷出了1300万元。他们就用这1800万元,买了8幢别墅,略作包装一转手,赚了300万元。在别人眼中这是个冒险的行为,其实不然,早在他们着手房地产之前,每一阶段资金的配置都经过认真核算,因此冯仑和王功权在海南淘到了第一桶金。

黄玉蛟原来的身份是成都近郊一个种地的农民,在当地有着“造厂专业户”的绰号。“其实我创业时比很多人都更倒霉。”这个一度在土里刨食的农民企业家这样评价自己的创业史。

因为感受到土地在传统农业中产生的财富非常少,早年的黄玉蛟弃农加入了进城打工者的队伍,开始了自己的创业之路。他走南闯北,甚至到过香港打工。在积累知识的同时,也存下了一些钱。有了点积蓄后的黄玉蛟像不少创业者一样,拿着10万元,急于想做30万元的生意。

最初,黄玉蛟看中了一个食品项目,他倾其所有开始建造工厂,想就此摆脱打工者的身份,做个企业家。当风风火火地盖起厂房后,他很痛苦地发现再也没有钱买设备和原料了。他想去找银行贷款,但当时贷款对民营企业的条件近乎苛刻。

几番碰壁后,筋疲力尽的黄玉蛟只好看着自己的新厂房因无力维持而被拆除。这样一来,打工几年攒下的积蓄就烟消云散了。黄玉蛟不得不再次出门打工。

今天的黄玉蛟已经记不清楚他先后办了多少个夭折的工厂了。据他回忆,2000年以前的创业都没有摆脱先造后拆的失败循环。每每盖起一座工厂,就再也没有资金去买设备、买原料,无奈中眼巴巴地看着自己的新厂房随着财富梦想一起坍塌。造啊造,拆啊拆,这个农民出身的男人一再为厂房伤透了心,为自己付之东流的血汗钱伤透了心。

黄玉蛟之所以屡屡建厂、屡屡挫败,并非是因为他比别人更倒霉,而是他的个人创业理财能力较低。

相比之下,秦红英的理财能力在其企业后来的发展中就充分显现了出来。2000年时,随着学生服的市场渠道逐步打开,原有的60多平米的小厂房急需扩大。2年多的时间里,秦红英虽然赚到了几十万元,但是建新厂既需要解决地皮和建厂资金的问题,又要添置设备,核算下来至少需要120万元资金。看着自己手中不足一半的资金量,秦红英遇到了创业以来的第一个大关口。但她很快就找到了解决之道。经过半个月的走访,秦红英找到了近郊一个中学,这个学校之前曾开办过一个校办工厂,厂房建成不久后,因为销路不好,投资几十万元盖起的厂房就闲置在了那里。秦红英决定先租厂房,然后用手中的钱购置新设备。很快她谈好了厂房租赁合同,并添置了新设备。

新厂房离市区比较远,原先跟她干的下岗姐妹们都不愿意奔波,秦红英想到了一个方法,她根据这些下岗姐妹们的住址进行分区,并且出资帮助她们在就近的市场、商场租赁摊位,将原来小厂房中的旧设备分发给每个小组。这样这些下岗姐妹们每月只需交给秦红英100元设备使用费,就可以在自家门口开办裁缝、扦改业务。当然,赔本的生意秦红英是不会做的。每次厂中有新款式的服装制作出来,她都印刷成小册子发到这些裁缝铺,由这些下岗姐妹帮忙进行宣传和销售。这一招不但让她又开辟出了一个新的低成本销售渠道,而且原先的陈旧设备依然可以进行有效的利用。关键是这些小裁缝铺的存在证明了秦红英工厂的实力,秦红英由此接到了不少学校的校服订单。

从《科学投资》多年从事创业研究和市场调查的情况综合来看,创业理财应“从每一笔收入、每一份资产”开始,即使每一笔收入或资产中扣除固定开支及折旧之后所剩无几,也不要低估微薄小钱的聚敛能力,1000万元有1000万元的投资方法,1000元有1000元的理财方式。

不要忽视小钱的力量,就像零碎的时间一样,懂得充分运用,时间一长,效果惊人。最关键的问题是对资金运用要有一个清醒而又正确的认识,树立一个坚强的信念和必胜的信心。

观念二:创业理财重在规划 别让“等有了钱再说”误了你的“钱程”

虽然黄玉蛟屡败屡战,但是,由于黄玉蛟心中有着一个极为重要的信念,支撑他一直低着头一个劲往前冲。那就是他一定能够通过创业达成他的财富目标。把持这一信念,2000年4月时,黄玉蛟终于迎来了他人生的转折点。

这一年,黄玉蛟又看中了成都文家乡大石桥村土龙路边一家已经倒闭的乡镇企业,准备在这家乡镇企业的原址上新建新厂。

在村里的支持下,黄玉蛟很快就造起了厂房。这次,看着宽大的厂房黄玉蛟想出了一个缓解资金压力的新办法:他在报纸上打出广告,将富余的厂房招租。结果应者云集,不到3天就全部租了出去,而且租金价格让他惊喜。黄玉蛟顿时觉得眼前一亮:与其做企业,不如帮企业造厂房。

黄玉蛟经过了解后发现,困扰自己多年的因建厂房占压资金引发资金不足的问题,原来是很多创业者和中小企业面临的通病,不少企业都因此遭遇挫折。黄玉蛟抱着试试看的心态,陆续租下本厂旁边其他经营不善的乡镇企业,同时与当地村民签订协议获得土地来造厂房出租。

多次的失败终于使黄玉蛟明白了创业理财的重要性,在这个需要巨大投资的项目中,黄玉蛟更尝到了依靠小资金撬动大资金的甜头。本来没有什么钱的他凭借一纸蓝图的勾勒,吸引了香港京龙公司、广州汇龙公司携资而来,组成成都蛟龙工业港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共同造厂房出租,迅速扩大规模。

当6个多亿的厂房投资陆续砸进去后,黄玉蛟这个起初梦想仅仅为创办一个成功的小食品企业的农民,打造出了西部第一家民营工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园区,成为140余家企业的“房东”,其中包括宝马、富士电梯等知名企业。黄玉蛟的“房客”来自美国、德国、法国、瑞典等世界各地。

就象许多理财专家认为的那样,一生理财规划应趁早进行,以免年轻时任由“钱财放水流”,蹉跎岁月之后老来嗟叹空悲切。而在创业理财过程中,要圆一个美满的创业梦,除了要有一个创业目标规划外,也要懂得如何应对各个不同阶段的资金所需,将财务做适当计划及管理。在这个案例中,企业家的财技,企业家的理财能力,成为了决定胜败的关键因素。

观念三:没人是天生的高手 能力来自于学习和实践经验的积累

常听人以“没有数字概念”、“天生不擅理财”等借口回避与每个创业者休戚相关的理财问题。似乎理财是个人兴趣的选择,或是一种天生具有的能力,甚至与所学领域有连带关系,非商学领域出身者自认与“理财能力”绝缘,而“自暴自弃”随性而为,一旦被迫面临重大的财务问题,不是任人宰割就是“胡作非为”。

事实上,任何人的理财能力都不是天生的,耐心学习与实际经验是重点。也许具有数字观念或本身学习商学、经济等学科者较能触类旁通,也较有“理财意识”,但金钱问题是人生如影随形的事,尤其现代经济日益发达,每个人都无法自免于个人理财责任之外。

两年前,一个创业者用每个月1400元的租金租下了蛟龙工业港200平方米的厂房,从事药业研究和生产,经过逐渐的发展壮大,现在已经在蛟龙工业港租下了20000平方米的厂房,成为一家发展态势良好的民营企业。据悉,目前租用厂房的有10%左右是个人创业者。

黄玉蛟感叹,工业港的厂房出租解决了创业者最大的难题。如果这个创业者是自建厂房的话,从买土地到投产,一个项目快的话也要一两年的时间,“小户人家拖不起啊”。唏嘘的语气中,不知道是不是又感受到了当年创业的酸楚。

目前,青羊区正式启动了占地4000亩、投资达10亿元的蛟龙工业港二期工程,20多个招商铺面也在国内外为蛟龙工业港吸引着优质的企业,黄玉蛟的梦想还在延伸,而得到升华的是他的创业理财能力。

如今黄玉蛟已经堪称这方面的高手了,工业港的盈利模式也很受人关注,但大多数人了解的都只是片面,“其实工业港里没有不赚钱的地方”。他凭借多年的的实践经验积累,充分调动自己的理财能力,在工业港里种下了几处“摇钱树”。

蛟龙工业港里面有日供水6000吨的水厂、有供电达10000KW的变电厂,还有日供气达240万立方米的天然气管网,都为企业提供着有偿服务,这些企业生产经营所必须的“动力”,是蛟龙一个重要的收入源泉。

厂房的租金一般是每平方米7元/月,100平方米厂房才700元/月,远低于普通民房租金。但近1400亩的工业港,租金就非常可观了。

工业港内保安等人员都是统一招聘,企业支付给工业港与工业港付出的人员费用间,一般都有每人每月一两百元的落差,工业港也从中可以获得招聘收入。

观念四:不要奢求一夕致富 别把鸡蛋全放在一个篮子里

《科学投资》在对创业者的理财行为进行深入研究的过程中发现,一个严重错误的观念存在于大多数的创业者心中,即对于快速致富抱有幻想。多年来,太多的误导性报道使得很多创业者在支配自己手中的资金时,表露出严重的赌博色彩,而这正是科学的创业理财所必须避免的关键。

最经典的案例莫过于昔日IT首富史玉柱。他16年前的创业奇迹至今仍被很多创业者津津乐道。

史玉柱的创业是极其艰苦的,他一没有资金,二没有靠山,全部“家当”是东挪西借的4000元钱。惟一让他充满信心的,是读书期间呕心沥血开发出的一套软件――M6041桌面汉字处理系统。这套软件被储存在集成电路板里,插在电脑的扩展槽里使用,当时被人称为“汉卡”。当这个系统已经成熟到可以推向市场的时候,史玉柱联合了几位青年伙伴,大胆承包了深圳大学科技工贸公司电脑服务部,当然,创业资金也就是那一直舍不得花掉的4000元。史玉柱他们当时只有汉卡,穷到了买不起一台电脑的地步。没有电脑,当然无法制造电脑配套产品,于是“史大胆”当即做出第一个大胆的决策:一台电脑的市场价格是8500元,他以加价1000元的条件,从卖电脑的人那里换来延期付款半个月的“优惠”,也就是说,半个月内暂不交款,但半个月后却要付出9500元。他的第二项大胆决策是做广告。没有钱交广告费,但同样可以采用延期付款的方式,先打广告后交钱。一家著名的报纸《计算机世界》同意了他的请求,用半个版面为M6041做宣传,但规定费用必须在半个月内交清。两项大胆的决策,把史玉柱的电脑服务部逼上了绝路:15天内,他们若挣不到17000元钱,就是砸锅卖铁也还不了这个当时属于巨额数字的债务!

1989年8月2日,《计算机世界》刊登了半个版面的广告:“M6401,历史性的突破。”接下来漫长的半个月,对史玉柱们是揪心的等待,在望眼欲穿中,苦苦盼望着用户订单的到来,就像经历了一个世纪。等到第13天,奇迹终于出现了。这一天,史玉柱一共收到了3张订单,近2万元的汇款,不仅挽救了史玉柱的小企业,也昭示着未来“巨人”的正式起步。当一张张订单纷至沓来后,史玉柱把所得的收入,再次统统投入广告;4个月后,他们的营业收入已经超过100万人民币。

而此役的成功,也使得史玉柱的赌性被激发了出来,全然不管不顾创业理财对于企业发展的重要性,随后巨人大厦“坍塌”正说明了这一点。

假设我们把史玉柱狂写“巨人”的这段历史反过来审视,先检讨他的失败,“巨人”何以像一座地基不稳的大厦说倒就倒?现在一种比较定论的分析有两条。首先是归咎于史玉柱个人创业理财能力的低下,其主因便是那座名噪一时的楼高70层、涉及资金12亿元的巨人大厦。时至今日有人评论,巨人大厦是史玉柱有生以来第一个重大失误,他根本没有资金实力去盖一座全国最高的大厦,这是个人狂热的一个典型之作。更让人瞠目结舌的是,大厦从1994年2月动工到1996年7月,史玉柱竟未申请过一分钱的银行贷款,全凭自有资金和卖楼花的钱支持,做房地产,竟将银行搁置一边,足以说明史玉柱根本没有在意过创业资金理财的效应。而这个自有资金,就是曾经令“巨人”风光一时的生物工程和电脑软件产业赚的钱。但谁都知道,以“巨人”在保健品和电脑软件方面的产业实力,根本不足以支撑住70层巨人大厦的建设,当史玉柱把保健品和电脑软件产业的生产和广告促销的资金全部投入到大厦时,巨人大厦便抽干了“巨人”产业的血。

现在的史玉柱说:“今天,我在决策任何一个项目时,都会作最坏的打算,都会先估算一下,如果发生亏损,损失会超过我净资产的三分之一吗?如果超过三分之一,再大的诱惑我也不干。而在过去,我是想到做什么,就不考虑其他。”

创业理财 六大步骤

六大步骤可以帮助创业者快速理清问题,找到合适自己的创业理财方式,并规划出具体的步骤,使你的创业理财从纸上谈兵变成切实可行的计划。

这六大步骤分别是:从了解你自己的状况开始,运用企业财务管理的方法,做出财务报表清算自己手中的资源,再据此制定能力可及的短、中、长期创业理财目标,并选定适当的投资方式具体执行。

1、算算自己有多少资产

通过三种财务报表,分析你目前及短期内可运用的资金,认清自己能负担的财务能力,制订合理的创业理财规划。

2、制订未来的财富目标

根据自己的能力,与家庭成员或合作伙伴共同协商,定出短、中、长期的创业理财目标。

3、寻求适合的投资项目

配合短中长期的目标,决定各个目标的资金量,从而进行合理有效的分配。

4、编列投资所需的资金

选择合适的投资项目后,接着是将资金分配到不同的阶段,最好的方式是编列预算表,用来控制投资的进程。预算表的另一项功能是可依据实际数字,准确评估项目完成时间或目标是否能够按时达到,是否需要追加资金。

5、拟定有效的执行计划

将项目执行中每一个目标视为单一的项目,制定有效的执行计划,包括资金来源的规划和进度等。

蛟龙工业港范文2

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是政府投资成立的专业性担保机构,注册资本金3.8亿元。公司从1999年成立以来,以服务地方经济,支持地方中小企业发展为宗旨,坚持政策性导向、公司化管理、市场化运作,累计为地方中小企业提供担保73亿元,累计支持企业1800多户。公司被中国联合资信评估公司评为aa级信用,被国家发改委主持的全国担保机构联席会议评为全国十大最具影响力的担保机构。

中小企业融资难是个普遍性的问题,正如全国各地一样,地方中小企业的快速发展也受到资金问题的困扰。多年来,市委、市政府一直高度重视中小企业发展问题,先后出台一系列重大举措,包括中小企业融资试点工作、信用体系和担保体系建设、做大作强起龙头带动作用的政策性担保机构等。国家开发银行四川省分行主动服务地方经济,发挥开发性金融在解决地方经济“难点”、“热点”方面的作用,大胆探索创新,在银行界率先与当地政府合作,开展中小企业贷款业务,促进信用体系和融资担保体系建设。这一举措为解决当地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开辟了新的途径,对地方经济尤其是县域经济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中小企业担保公司作为当地最大的政策性担保机构,在市委、市政府的关心支持下,在市中小企业局的指导和帮助下,公司密切与开发银行四川省分行、各区县政府和平台公司合作,抓住机遇,求实创新,发挥市级平台公司的龙头作用,充分利用好开发性金融资源,支持地方中小企业发展,使开发性金融支持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一、基本情况

中小企业担保公司与开发银行四川省分行合作开展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工作正式起步于10月,新津县作为首批试点县与开发银行签订合作协议,获得授信5000万元。12月,第一批10户企业共1200万贷款得到落实。经过近一年的试点,初开始向其他区县全力推进。截至底,全市20个区市县与开发银行签订合作协议,协议贷款总金额22亿元。其中新津、高新区、金牛区、双流等14个区县已正常开展业务,另有3个区县的首批贷款正在落实。另外,开发银行四川省分行、中小企业担保公司分别与高新区天府软件园、双流蛟龙工业港、青羊区工业集中发展区(西区)签订了融资担保合作协议,协议金额4亿元。同时,中小企业担保公司通过开发银行一亿元的软贷款支持,增加了注册资本,担保资金实力进一步夯实。经两年左右的运达作,开发银行中小企业融资工作累计发放贷款6亿多元,其中,仅新增客户177户,贷款规模4.78亿元。

两年来,在开发银行四川省分行、中小企业担保公司、区县政府平台公司和中小企业的共同努力下,开发性金融支持中小企业贷款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获得贷款支持的中小企业整体上销售规模、利税、劳动就业水平都有明显增长,促进了中小企业成长,推动了县域经济发展。以新津县为例,获得贷款支持的18家企业营业收入平均增长18%,总入库税金比上年同期增加1200万元,安置农村劳动力和城镇下岗人员1200名。18户获得贷款企业中,新培育上百万税收企业2家,新培育规模以上企业3家。双流县获得开行贷款支持的29家企业,入库税金比往年平均增加54.48%,高出全县平均水平32个百分点。受金融生态恶化影响,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落后的金堂、蒲江县,金融机构已多年没有在当地新增贷款规模,中小企业发展受到资金短缺严重制约。通过开发银行中小企业融资平台,金堂有6家,浦江有5家企业获得开行贷款,实现了担保公司在这两个区县融资担保业务“零”的突破。

目前,开发银行中小企业融资担保的市县两级构成的中小企业融资平台和网络体系已搭建起来,体系和运作机制已基本建立并初步完善。两年来运作正常,无一笔贷款逾期现象。许多企业获得贷款支持的同时,管理规范程度和水平有所提高,诚信意识明显增强。开发性金融支持中小企业贷款在金融界起到示范和带动作用,许多银行分支机构受其带动,开始把新的业务增长点放在中小企业项目上。多家金融分支机构正在与我公司接触,商讨如何借鉴开发性金融支持中小企业的经验和运作模式,与我公司建立起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二、运作模式

1、开发银行中小企业融资平台组织及贷款模式

首先,各区县成立开发银行中小企业融资领导小组,并出资组建政府投资的平台公司,同时在当地选定一家金融分支机构作为委托贷款银行。区县平台公司在当地融资领导小组指导下开展工作,负责融资企业的初选、推荐,作为借款主体向开发银行贷款并作为委托人通过委托银行将贷款转贷给中小企业,负责贷后管理和本息回收。中小企业担保公司作为市级平台公司,负责对区县推荐的企业进行调查评估,作为保证人为区县平台公司在开发银行贷款提供担保,同时为区县平台公司向企业发放委托贷款提供担保。

贷款模式主要有平台公司统贷借款,担保公司担保;企业直接借款,担保公司担保;平台公司借款,借 款企业联保三种方式。基本模式为平台公司统贷借款,担保公司担保。

目前,开发银行贷款利率在基准利率上浮10%,担保公司担保费按每年担保额1.5%收取。区县平台公司和委托银行的手续费合计0.4%——1%。

2、开发银行合作中小企业贷款业务运作机制

开发银行中小企业贷款主要建立了三个运作机制,即民主评议机制、风险分担机制、风险控制机制。

民主评议机制:各区县成立贷款企业民主评议小组,选择熟悉企业或行业的民主评议人员对区县推荐的企业进行评议,提高审查决策的公正性和效率。通过民主评议的企业再向担保公司和开发银行推荐。

风险分担机制:对于借款平台打捆贷款的项目,如出现损失,中小企业担保公司承担贷款损失的70%,开发银行承担损失的18%,区县平台公司承担损失的12%。开发银行要求各区县平台公司在开发银行存入打捆贷款10%--12%的风险保证金。对于企业直接贷款,担保公司提供担保的项目,开发银行暂不实行风险分担。

风险控制机制:构建开发银行、担保公司、当地政府和平台公司、委托放款银行、中小企业信用促进会共同参与的风险控制机制。不单就某个企业或某个环节来控制风险,主要通过各方联动、组织优势和制度建设来落实风险管理。例如,开发银行不对具体企业进行调查,主要以民主评议结论、担保公司审保调查和企业财务审计结果作为评审依据。

三、主要做法

1,强化服务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创新工作方法和措施

中小企业担保公司在推进开行合作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工作中,强化服务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结合开行中小企业融资工作特点,积极探索和创新担保工作的新方法、新措施。根据各区县中小企业的基本情况和开行统贷业务特点,公司专门对融资企业制定出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设计了快捷高效又尽可能控制风险的操作流程,创新出一些风险控制的措施和手段,并对开行贷款企业担保收费给予优惠。例如,我们在各区县对企业民主评议阶段就提前介入进行定性初查,提高了区县推荐项目的审保通过率和效率;在审查软件企业、高新技术创业企业、农业产业化企业时,我们根据各自行业的特点,在调点、评价方式、评价指标方面予以适当调整,通过授信额度控制、设定技术准入条件、网络公示等方法探索,公司对高科技企业的担保扶持方法渐趋完善;针对许多中小企业没有物的反担保措施情况,我们发挥风险控制的联动机制优势,和当地政府配合,对其尚未取得土地证的土地、在建工程、企业存货等资产进行监管,创新反担保措施。公司以平台公司统贷方式为主,加大对中小企业融资服务整体覆盖面,同时对个别具有重点产业示范带动作用的优秀项目,努力争取直贷,采取点面结合,多种方式支持企业。

2,结合区市县区域经济和产业集群特点,优化担保资源配置

我们在推进开发性金融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工作的同时,密切与开行的配合,结合各地县域经济和优势产业特点,着力对重点产业和特色产业提供支持,力求开发性金融资源支持中小企业的效用最大化,实现信用资源的优化配置。我们在高新区和青羊区,就重点支持了电子信息和软件企业、精密模具制造企业、生物医药企业;郫县和都江堰,我们分别重点支持了豆瓣生产企业和农家乐项目。而在蒲江和金堂,我们把支持重点放在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项目上。在武侯和崇州,则结合区域内皮鞋、皮革、家具产业集群的特点对企业提供支持。另外,我们还根据各区县政府和开行各阶段的工作重点,对台资企业、留学归国创业企业、微小型企业提供支持。随着工业向园区集中,各地工业园区蓬勃发展,优势产业和优质客户更多在园区聚集。我们及时调整工作思路,拓宽寻找优质客户的视野,把开发性金融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服务体系延伸到工业园区。4月以来,开行、担保公司陆续与蛟龙工业港、天府软件产业园、青羊工业集中发展区签订了合作协议,目前,园区推荐的许多项目已得到开行贷款支持。

3、树立“大担保”理念,发挥市级平台公司龙头作用,积极促进信用担保体系建设

在大力推进开行合作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工作中,中小企业担保公司始终树立“大担保”的理念,充分发挥公司作为市级平台公司的龙头带动作用,积极促进开发性金融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体系的建设。一方面,我们在项目开发、风险控制、对外合作中是把“大担保”思路运用到解决具体问题上,通过体系、制度、和联动机制优势把握风险、推动工作;另一方面,担保业的持续健康发展也依赖于信用担保体系的完善以及长效机制的建立。我们要以“大担保”的观念,促进开发性金融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体系的建设。

我们与市、各区县融资领导小组密切配合,通过信用促进会、民主评议会、各种座谈和培训会等渠道,加强与企业、政府、委托贷款银行的沟通,向企业宣传诚信意识,向开行中小企业贷款工作的联动各方介绍我们的理念,标准和流程,提高联动效率。为了提高效率,防范风险,公司还与开发银行四川省分行建立了定期工作交流和沟通机制。为了使公司工作更好的与各区县对接,起,公司按区县对业务部门作了责任分工,并确定了各区县对口的联络人员。我们通过业务培训等方式,加强与各区县平台公司的交流,经常同各区县平台公司工作人员一起调查项目,交流讨论对工作的建议。通过培训、交流和实践,许多区县平台公司整体工作质量和效率都有很大提高。促进了开行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整体工作的发展。目前,经过各方密切配合,共同努力,一个政府,银行、担保公司和中小企业“四方联动”的开发性金融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体系已初步形成,有效缓解我市中小企业融资难矛盾,促进中小企业和地方经济的发展。

四、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总结和回顾两年来与开发银行合作支持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工作实践,还明显存在一些问题,主要体现在:

1、一些区县工作推动力度不够,推荐项目质量有待提高,贷后管理工作还显薄弱。

2、由于开行人员精干,人手少,任务重,开行统贷项目上报审批的时间较长,整体效率还有待提高。

3、由于融资担保各个环节的原因,中小企业融资成本仍相对偏高。

4、开发银行贷款期限、品种单一,尚不能满足中小企业融资的多样化需求。

蛟龙工业港范文3

【场地租赁协议书 律师修改完整版】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以供遵守。

第一条 租赁物位置、面积、功能及用途

1、甲方将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场地(以下简称租赁物)租赁于乙方使用。经甲乙双方认可确定:场地面积 平方米(见附件:位置图)

2、乙方租赁该场地用于___________________。如乙方需转变使用功能,须经甲方书面同意。

第二条 租赁期限

1、租赁期限为 年,即从 2013年 月 日起至 20 年 月 __ 日止。

2、租赁期限届满后,如乙方须继续租用,需在租赁期限届满_50日前向甲方提出,经甲方同意后,甲乙双方将对有关租赁事项协商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在同等承租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租赁权。

第三条 租赁物的交付

双方约定在本出租合同生效后的 年 月 日前甲方将租赁物交付乙方使用。

第四条 租赁费用及支付方式

1、租金:场地租金按照____元/平方米计算,月租金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

2、租金支付方式:双方一致同意采取先支付租金后使用的形式租用该场地。租金由乙方每_______支付一次,并提前支付给甲方,支付时间为__________。甲方收到租金后向乙方出具收据,一切税费由乙方负责缴纳。

3、租金第一年不变,以后租金每年调整一次,每年的上浮比例在原租金基础上每年递增百分之_____。

4、本出租合同的租赁保证金为人民币 ______万元(大写:________)。在本合同生效之日由乙方支付给甲方,租赁期限届满,在乙方已向甲方交清了全部应付的租金,并按本合同规定承担向甲方交还承租的租赁物以及缴清

水、电、气等费用后,甲方将在七日内无息返还乙方租赁保证金。

4、其它费用

1)乙方租赁场地内和经营中产生的垃圾由乙方自己负责打扫清运;

3)电费按电度表实际使用计量加每月变压器、线路实际损耗分摊计费,由甲方代收代缴后向乙方出具收据,电费按商业用电标准计算。

4)乙方每月向甲方交纳水费,乙方用水按商业用水标准以实际使用数计费,甲方代收代缴后向乙方出具收据。

5、乙方逾期支付租金和水电费等费用的,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金额为:每逾期一日按所欠租金和水电费的千分之一支付给甲方(租金及违约金在保证金中扣除)。

6、以上水、电等费用,双方约定在每月的____号之前,由乙方缴纳给甲方。甲方收到后向乙方开具收据。

第五条安全责任

1、乙方在场地租赁期内须严格遵守国家关于消防、卫生、环境、安全等法律、法规,定期对所属的员工进行各方面的消防、卫生、安全等培训,并按期缴纳各项保险。乙方在经营中必须把安全放在第一位,做好安全措施,防止任何安全事故的发生。

2、乙方在场地租赁期内以及在经营中发生安全事故或治安事故等各种事故,造成任何人员伤亡和财物损失的,一切责任及损失均由乙方承担,一切纠纷均由乙方自行处理与协调。并且以上安全事故发生的地点无论是发生在租赁物场地范围内还是租赁物场地范围外,只要以上安全事故的发生与乙方经营有关,乙方均应承担事故责任。乙方的设备、设施、财物及人身安全等均由乙方自行负责,与甲方无关。

3、乙方必须从事合法经营,如进行违法经营,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如造成甲方损失,乙方应赔偿甲方受到的一切损失。

4、乙方承诺,乙方在租赁场地内的经营需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标准,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纠纷及损失概由乙方负责。如造成甲方损失,乙方应赔偿甲方受到的一切损失。

第六条 装修及维修

1、在租赁期内如乙方对租赁物进行改造、修建、扩建等,必须经甲方同意。

2、在使用期内,乙方应合理使用租赁物及其附属设施(如水、电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租赁物地面以及水电等设施损坏乙方应负责维修。乙方拒不维修,甲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在

保证金中扣除。

第七条 租赁物的转租

 乙方在租赁期内上不得转租或者部分转租。

第八条 提前终止合同

1、在使用期内,若遇乙方欠交租金、水电费、管理费等相关费用的,每逾期一日,乙方承担所欠缴费用每日千分之一的违约金。如欠交以上费用超过5日,甲方有权停止乙方使用租赁物内的有关设施以及水、电,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全部承担。

 2、若遇乙方欠交租金、水电费、管理费等相关费用超过 10 天,甲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甲方有权留置乙方租赁物内的财产并在解除合同的五日后,甲方有权自行处置留置的财产用于抵偿乙方应支付的全部费用,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对甲方上述所有行为不持任何异议,甲方不承担上述所有行为产生的法律与经济责任。

3、租赁物使用期间内,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若提前终止本合同,则应提前45天以书面方式通知对方,双方任何一方在接到对方通知后5日内双方办理解约手续;乙方需从双方办理解约之日起必须_50_日内搬迁完毕、退还甲方租赁物,若乙方逾期未搬迁完毕、退还甲方租赁物,则甲方可单方面终止本合同收回租赁物,由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对甲方上诉行为不持任何异议,甲方不承担上述所有行为产生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第九条 免责条款

1、如因政府规划和政策原因以及双流蛟龙工业港管委会对租赁物进行拆迁、改建等,乙方应在政府或双流蛟龙工业港管委会要求的时间内搬迁出租赁物。甲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2、凡因发生严重自然灾害或其他不能预见、不能避免的不可抗力因素致使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双方均不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

第十条 合同的终止

 1、本合同提前终止或租赁期届满,甲、乙双方未达成续租协议的,乙方应于终止之日或租赁期限届满之日搬离租赁物,并将租赁物返还甲方。

2、本合同解除或终止后,乙方在厂区内增设建筑物等设施其所有权无偿归甲方所有,甲方认可保留的,乙方不得拆除,甲方认可拆除的,乙方必须拆除。

3、乙方在租赁期满或合同提前终止时,应于租赁期满之日或提前终止之日将租赁物清扫干净,搬迁完毕,并将租赁物交还给甲方。如乙方归还租赁

物时不清理杂物,则甲方对清理该杂物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该清理费用,甲方有权在租赁保证金中扣除。

第十一条 适用法律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应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由双流县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二条 其它条款

1、双方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代表人身份证为本合同附件

2、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第十三条 合同效力

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并在甲方收到乙方支付的首期租金和租赁保证金款项后生效。

附件:出租场地《位置图》

甲 方(印章): 乙 方(印章):

委托人: 委托人:

___年__月__日

【场地租赁协议书 律师修改完整版】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就租赁场地从事经营的事宜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第一条 租赁场地乙方承租甲方(层/厅)号场地,面积平方米,用途以营业执照核准的经营范围为准;库房平方米,库房位置为。第二条 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计年个月;其中免租期为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

第三条 租金本合同租金实行(一年/半年/季/月)支付制,租金标准为;租金支付方式为(现金/支票/汇票/);第一次租金的支付时间为年月日,第二次租金的支付时间为年月日至年月日,。第四条 保证金保证金属于双方约定事项。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乙方(是/否)应支付本合同约定租金总额%计元的保证金,作为履行合同和提供商品服务质量的担保。乙方支付保证金的,甲方则以市场当年租金总额的2-5%作为市场整体性的对应保证金,作为履行合同的担保。保证金的交付、保管、支取、返还等事宜见合同附件。

第五条 保险

甲方负责投保的范围为:公共责任险、火灾险、。

乙方自行投保的范围为:

第六条 甲方权利义务

1、依法制订有关治安、消防、卫生、用水电、营业时间等内容的各项规章制度并负责监督实施。

2、协助各级行政管理机关对违反有关规定的乙方进行监督、教育、整顿,直至单方解除合同。

3、应按约定为乙方提供场地及相关配套设施和经营条件,保障乙方正常经营。

4、除有明确约定外,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经营活动。

5、应对市场进行商业管理,维护并改善市场的整体形象,包括:对商品品种的规划和控制、功能区域的划分、商品档次的定位、商品经营的管理及质量管理;服务质量管理;营销管理;形象设计;市场调研;公共关系协调;纠纷调解;人员培训;.。

6、应对市场进行物业管理,并负责市场内的安全防范和经营设施的建设及维护,包括:建筑物(包括公共区域及租赁场地)的管理及维修保养;对乙方装修的审查和监督;水、电、气、空调、电梯、扶梯等设备、管道、线路、设施及系统的管理、维修及保养;清洁管理;保安管理并负责市场的公共安全;消防管理;内外各种通道、道路、停车场的管理;。

7、做好市场的整体广告宣传,并保证全年广告宣传费用不低于市场全年租金总额的%。

第七条 乙方权利义务

1、有权监督甲方履行合同约定的各项义务。

2、应具备合法的经营资格,并按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经营范围亮证照经营。

3、应按照约定的用途开展经营活动,自觉遵守甲方依法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及索票索证制度,服从甲方的监督管理。

4、应按期支付租金并承担因经营产生的各项税费。

5、应爱护并合理使用市场内的各项设施,如需改动应先征得甲方同意,造成损坏的还应承担修复或赔偿责任。

6、应按照各级行政管理部门的规定,本着公平合理、诚实信用的原则合法经营,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及其他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并承担因违法经营造成的一切后果。

7、将场地转让给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户交换场地的,应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并不得出租、转让、转借、出卖营业执照。

8、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有关本人或本企业的备案资料。

9、建筑物外立面及建筑物内部非乙方承租场地范围内的广告权归甲方所有,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广告宣传。

第八条 合同的解除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按照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1、不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包括因违法经营被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吊销、收回经营证照的。

2、未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场地,经甲方次书面通知未改正的。

3、利用场地加工、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

4、进行其他违法活动累计达次或被新闻媒体曝光造成恶劣影响的。

5、将场地擅自转租、转让、转借给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户交换场地的。

6、逾期日未支付租金的。

7、违反保证金协议的有关约定的。

8、未经甲方同意连续日未开展经营活动的。

9、违反甲方依法制订的规章制度情节严重或拒不服从甲方管理的。

甲方或乙方因自身原因需提前解除合同的,应提前日书面通知对方,经协商一致后办理解除租赁手续,按照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其他手续由乙方自行办理。因甲方自身原因提前解除合同的,除按约定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减收相应的租金,并退还保证金及利息。

第九条 其他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约定提供场地或用水、用电等市场内的经营设施致使乙方不能正常经营的,应减收相应租金,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继续履行或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相应的损失。

2、甲方未按约定投保致使乙方相应的损失无法得到赔偿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未按照约定支付租金的,应每日向甲方支付迟延租金%的违约金。

第十条 免责条款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使场地不适于使用或租用时,甲方应减收相应的租金。

如果场地无法复原的,本合同自动解除,应退还保证金及利息,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 续租本合同续租适用以下第种方式:

1、乙方有意在租赁期满后续租的,应提前日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租赁期满前对是否同意续租进行书面答复。甲方同意续租的,双方应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租赁期满前甲方未做出书面答复的,视为甲方同意续租,租期为不定期,租金标准同本合同。

2、租赁期满乙方如无违约行为的,则享有在同等条件下对场地的优先租赁权,如乙方无意续租的,应在租赁期满前日内书面通知甲方;乙方有违约行为的,是否续租由甲方决定。

第十二条 租赁场地的交还租赁期满未能续约或合同因解除等原因提前终止的,乙方应于租赁期满或合同终止后日内将租赁的场地及甲方提供的配套设施以良好、适租的状态交还甲方。乙方未按照约定交还的,甲方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予以收回,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十三条 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或申请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只能选择一种):

1、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 人民法院。

第十四条 其他约定事项

1、场地在租赁期限内所有权发生变动的,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第十五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第十六条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用书面形式,并由双方签字盖章作为合同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单方制订的规章制度也作为本合同的附件,规章制度的内容与合同约定相冲突的,以本合同为准,但国家法律、政策另有规定的除外。

甲方(签字盖章)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蛟龙工业港范文4

[关键词]还权赋能;土地制度;城乡统筹;土地级差收益

周其仁教授近年来频频到成都调查土地制度改革,并以此为据,在各种发言、著述中发表了他关于成都土地制度改革的意见。2012年暑假,笔者在成都进行了为期20天的土地制度改革专题调研。调研结束后,笔者再读由周其仁教授执笔以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综合课题组名义发表的长文《还权赋能――成都土地制度改革探索的调查研究》(以下简称为《还权赋能》)一文,发现周其仁教授课题组对成都市的认识存在比较大的问题。本着真理愈辩愈明的态度,笔者提出若干商榷意见,不妥之处,还请周教授及各位同仁指正。

一、《还权赋能》的主要观点及评析《还权赋能》一文篇幅约6万字,主要想回答这样一个问题:在当前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拉大的背景下,成都市为何可以扭转城乡居民收入比逐步上升的势头?《还权赋能》一文研究发现,成都市2005年底的城乡居民收入比为2.61:1,比2003年收窄了1.1个百分点。横向比较则是,全国人口过千万的超特大城市中只有成都和重庆扭转了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拉大趋势。不仅如此,成都市在扭转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拉大趋势的同时还实现了城市化和工业化的健康发展。因此,《还权赋能》一文的主线是:“成都市怎样在加大地方财政对农村和农民转移支付的同时,利用城市化加速的难得机遇,释放级差土地收入的巨大能量,把本来属于农民的财产权利真正还给农民,并经由打破城乡壁垒的土地合法流转与统一的土地交易市场,形成农民与各相关利益方共同分享城市化土地增值的新格局”。

《还权赋能》一文共分五节,第一节题为“城乡差异扩大下的成都实践”,认为成都市扭转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扩大趋势的主要措施有二:一是在财政支出方面主动向农村和农民倾斜;二是启动了土地制度方面的变革,探索在城市化加速过程中收窄城乡发展差距的可行途径。

第二节题为“在征地模式内起步”,主要介绍了成都市“占补平衡”和“增减挂钩”的土地实践。“占补平衡”和“增减挂钩”并非成都独特的土地政策,而是全国政策。“占补平衡”是指城市建设占用耕地必须补充同样数量的耕地,“先补后占,占补平衡,”这是国家对地方政府征地的强制要求。“增减挂钩”全称“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是国土资源部为了满足地方强烈扩大新增城市建设用地指标而保证耕地面积总量不减少前提下推出的一项试点,很快即在全国推开。与全国情况略有不同的是,成都市试图通过“占补平衡”和“增减挂钩”两项政策来实现城市利益向农村的输送,从而为实现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改善农村基础设施,改变农民生产生活环境提供资源基础。

第三节题为“突破征地制度的尝试”。按周其仁的说法,成都市通过在集体土地上创办工业园区、地震后进行城乡联建、在更大范围实施挂钩、集体建设用地直接入市(包括:在集体土地上民办工业园区的蛟龙工业港;兴建小产权房的三道堰的小城镇建设;利用汶川地震后灾后重建特殊政策进行城乡联建,统规自建,即变相的小产权房;集体土地招、拍、挂的锦江变法)。按周其仁的说法,“从农地整治、村庄整治为城市用地提供占补平衡与挂钩指标,到盖在集体土地上的工业园区与经营性房屋,再到地震灾后的城乡居民联建、跨县市交换统建土地指标,最后是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直接入市,成都市循着不同路径,探索让农村和农民分享城市化重建发展中土地收益增加的现实可能性。在城乡统筹思路的指导下,进一步改革农村土地制度的完整思路呼之欲出。这就是在国家征地制度的框架之内,用各种办法增加对农民的补偿,在征地制度之外则谨慎地开辟集体建设用地入市的合法通道,然后逐步缩小征地范围,最终使市场机制在城市化进程中的土地资源配置中真正发挥基础性作用”。

第四节题为“‘确权’、‘产改’与还权赋能”。周其仁认为,要让市场机制在城市化进程中的土地资源配置中真正发挥基础性作用的一个前提是土地确权,即让占中国人口最大多数的农民有正规的房权地权证。成都确权成本很高,地方官员和农民对确权多不理解,但在市委市政府高压下面,屡经反复,成都市农村确权大致完成。按周其仁的说法,确权的目的是为了赋能。他说:

比照城市,那里的居民实际占用的土地资源远比农民的少,但清晰的土地使用权与合法的流转权,就有效地帮助城市居民分享城市人口集聚带来的土地收益增值,以城市作为参照系就可以看得清楚,城乡居民之间的收入差异,至少有一部分要由城乡居民之间财产权利的差别来解释。拥有较多的土地资源的农民,因为得不到‘流转权’的阳光普照,所以不能充分释放他们拥有的土地资源的市场增值潜能。成都市的综合改革就是冲着这一点而来。厘清财产的所有权与使用权不过是最低纲领,而完备农村产权的权能,特别是赋予农村居民与城市居民同样的资源流转权利,才是改革的最高纲领。(也就是土地私有化――引者注)

有保障的转让权意味着资源可以不断有偿地转向更高效率的他人使用,因此也就代表着土地潜能的更充分释放,从而给财产的主人创造更高的收入流。

而关于“赋能”高于“还权”,周其仁讲了这样一段话:

人们容易分辨:只要资源的第一主人得到了比他自用资源带来的收入更高的补偿,而外来的高手在给付了上述补偿之余还能给自己创造额外的收入,社会的总收入就会因为资源的转让而提高了。这样看,资源或资产的自用权重要,转让权更重要,因为后者才是扩大专业化分工范围、大幅度持续提升收入的关键性制度安排。在普遍的资源所有权/使用权的基础上发展合法转让权,是资源或资产经由流转实现最高收入流的关键,也是资源或资产转化为资本的秘密。

现在的问题有两个。第一是农民手中的耕地和房屋是不值钱,流转也无价值,这不用说了。成都硬推也都失败了。周其仁真正重视的是农民宅基地。但除非有区位优势的城郊农村,一般农村宅基地并无价值。更重要的是,所谓宅基地这种建设用地,在当前中国法律语境中,是与城市建设用地完全不同的土地类型。城市化真正用得着的且可以升值的土地是城郊土地。政府征收这部分土地,或农民用这部分土地来与开发商一起搞开发,可以获取巨大的土地增值收益,这样的土地才是资源,要害在其区位而非面积。边远地区的建设用地和耕地因为没有区位优势,就很难成为周其仁所谓“资源”,也就无可能如周其仁讲的“还权”然后“赋能”。作为一个特例,在增减挂钩政策下,因为国家控制城市新增建设用地指标,而使边远地区农民可以通过整理节余建设用地形成挂钩指标从而分享城市发展带来的土地增值收益,并导致农村建设用地比耕地价格高出许多。若城郊农民可以自己用自己的土地来搞开发,国家不进行土地管制,这样的挂钩指标就不需要了。换句话说,当前通过形成挂钩指标而可以获取城市发展带来土地增值收益的边远地区的农村,之所以可以获得这个收益,不是宅基地本身而是通过增减挂钩政策及国家土地用途管制及偏紧的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才使农村建设用地通过退出的方式形成指标来分享收益。从这个意义上讲,边远地区农村宅基地只是一个符号,本身不是资源。这个问题将在下节重点讨论。第二,如果按周其仁讲的确权及在此确权基础上自发开发,会有什么后果呢?因为城郊农民土地区位优势所带来的巨大资源潜力,城郊农民完全可以一夜暴富。在城郊农村可以自主开发土地的情况下,边远地区就无法通过节余建设用地形成建设用地指标来分享城市发展带来的土地增值收益的好处,成都市也无法再通过增减挂钩政策来向农村输入资源。之前通过征地制度来保证的土地财政收入,现在也被自主开发的农民拿走了。政府没有土地财政的收入,基础设施建设资金都无来源,也就更难向农村进行转移支付。因此,周其仁讲允许农民自主开发建设的后果就是目前地方政府用作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土地财政收入转移到城郊农民手中,城郊农民暴富。

周其仁关于还权赋能的讨论有三大缺点。第一,不理解土地资源的性质。土地是否是周其仁所理解意义上的资源的关键不是面积大小,也不是土地性质,而是区位。土地性质(是否建设用地)是可以通过政策进行调整的,区位却是无法改变的。没有区位优势的土地,即使你称为宝地,这块地也不会真的就变成宝。第二,周其仁讲自由交易一定会创造新增财富,但他可能忽视了土地不可移动性。土地从来就不可能成为完全的商品。处在特定位置的土地的主人会当钉子户索要高价,并因此导致土地自由交易进行不下去。城中村改造难,欧洲旧城改造难,原因都与此相关。农地中亦存在此类情形,此乃所谓反公地悲剧。第三,因为人们的经济处境、利益变现欲望的差异,在自由交易中会形成不平等的积累,其结果之一是交易形成失败者,失败者的积累会形成一个巨大反向运动。比如农民将宅基地和耕地交易出去了,他们得到现金拿去消费或投资了,他可能会赢,也可能输,一旦输了,之前他们用作保障的宅基地和耕地就没有了。正是在这个意义上,陈锡文正确地指出,基本保障是不能交易的。

周其仁还在这一节批评了土地财政,认为“由于可以把未来几十年的土地收益贴现到当下来收取,‘卖地财政’高强度地动员了城市化建设资本。中国近年城市建设突飞猛进,与此大有关系”。

这里,周其仁的说法也有值得商榷之处:

第一,所谓卖地财政是将未来几十年的土地收益贴现到当下来收取的说法是不对的。当前中国正处在最为快速的城市化进程中,快速城市化就要占用农地,因为城市的聚集效益和规模经济,使农地非农使用具有极大的增值收益,招拍挂可以通过市场标出这个增值收益的多少。政府正是通过征地来获取了这块增值收益而有了土地财政。如果不通过征地而是按周其仁建议的集体土地直接入市,这个增值收益就到了城郊农民手中。这也是为什么说让城市近郊农民自主参与城市化农民会一夜暴富的原因。政府将因为城市化快速发展带来的城郊土地增值收益的大部分通过土地出让金拿回来,再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这样才会有中国城市建设的突飞猛进。再过30年,也许只要20年,中国目前粗放式的以城市人口越来越多城市规模越来越大为典型特征的城市化已经完成,不再需要征地,农地再想分享城市化带来的增值收益也没有可能了,同时,城市快速发展所需要大规模基础设施建设及其巨大的投资也不需要了。或者说,等到中国城市化外延扩张结束时,不再征地也就没有土地财政来源了。但也因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已经完成,城市对土地财政的依赖也不存在了。

在当前中国快速城市化并因此要更多征地时,我们若按周其仁的建议,让城郊农地非农使用增值收益大部分留在城郊农民手中,城郊农民当然可以一夜暴富,地方政府却无法获取土地出让金,也就无力建设良好的城市基础设施。这才是最糟糕的事情。

第二,中国近年来城市建设突飞猛进有什么错?正是城市建设突飞猛进,城市面积不断扩张,基础设施建设优良,才让城郊农地具有了非农使用的增值收益。没有城市建设的突飞猛进,就没有农地非农化所可以形成的巨大增值收益,其他所有事情,周教授都请免谈了。

周其仁还错误地理解了土地财政的本质,如,他论证“卖地财政”无法持续,列举了四条理由。第一条理由是“政府为大量商业盈利性项目动用强制征地权,越来越难以得到舆论和公众认可”。但是问题是政府强制征地一般分为两步进行:第一步是征地,重点是征地而非所征土地的用途。征地是国家行为,是城市发展客观上需要将农村土地变为城市建设用地。关于建设用地是用于公益性还是经营性事业,那是第二步。因此,征地是公共利益,是中国城市化和经济发展、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同时,这其中涉及的是将土地增值收益主要归国家还是归城郊极少数农民的问题。周其仁列举的第二条理由是“随着后备土地资源存量的减少,卖地财政基础越来越薄弱,妨碍地方政府奠定持续的财政基础”。这又是似是而非。再过20~30年,中国城市化已经完成,根本就不再需要大规模征地了,也不再需要土地财政来建设投资极大的城市基础设施了。其列举的第三条理由是“宏观经济环境与土地市价的大幅度波动,导致政府财政流量的大起大落”。而问题是有多少钱办多少事情,总比没有钱不办事好。周其仁列举的最后一条理由是“单纯依赖卖地数量,驱动城市继续走平面扩张之路,妨碍土地资源的更集约化利用,更妨碍大都会城市充分发挥国民经济增长极的带动辐射作用”。这一条理由中的后一个“妨碍”很荒唐,不予评论。前一个“妨碍”也不成立,因为决定城市平面扩张速度和集约化用地程度的是国家每年下达新增建设用地指标而非卖地冲动。

第五节题为“成都经验的启示”。周其仁认为,从成都实践经验中可以得到四点启示:

第一,“级差土地收入”是一所伟大的学校。成都的改革实践给我们的第一个启发就是充分认识和利用土地级差收益这个规律来为城乡统筹和国民经济发展服务。周其仁说:

成都的实践表明,充分利用级差土地收益规律,不但可以更合理地配置城乡空间资源,而且可以给城乡统筹提供坚实的资金基础和工作平台。在成都已大范围展开的“国土整治”(包括农地整治和村庄整治)的经验中,我们看到推进农村国土整治所需要的庞大资本,不可能来自农村和农民的自我积累,而只能来自于城市化推高了的土地收益;通过农村国土整治所增加的农地和农村建设用地指标又经由“占补平衡”和“增减挂钩”,进一步推动土地资源的集约利用,从而释放出更多的级差土地收益。这说明,唯有城乡统筹才可能形成城市资本与农村闲散土地资源的良性互动,才能在城市化进程中更集约利用日益稀缺的土地资源,并为更公平地分配级差土地收益提供经济基础。

从周其仁以上关于土地级差收益的讨论来看,周其仁其实既不理解土地级差收益的来源,也不理解土地级差收益的本质和土地级差收益的内在机制。这是周其仁不理解土地制度的一个关键。下节讨论这一问题。

第二,“确权”是土地流转的前提与基础。周其仁写道:

农民对自己财产取得合法表达,对确

权颁证非常关心,正如城镇居民对房产证、土地使用证等等非常关心的一样。我们也问了农民,土地本来就是你们家在用,房子本来就是你们自己在住,为什么还要产权证?答案是这样的:产权证可以帮助农民保护自己财产的权利。比如起了矛盾和纠纷,要讲清楚资源谁属,才能裁定谁侵犯了他人、谁被他人侵犯。没有财产的法律表达,要讲清楚财产属谁虽然也可能,不过就是太费劲!这是说,产权证可以降低人民保护自己财产的成本。

更重要的是,资源流动带来转让的新机会,也带来新的麻烦。一个农民生于斯,长于斯,终身厮守自己的土地与房屋,有没有产权证不当紧,横竖占有就是所有。可是大规模流动发生后,他到千里之外打工,而老家有一个房子需要出租、转用,没有产权的合法表达,就难以灵便地捕捉流动重组的机会,因为不方便与人订约。这里要顺便提一下,“契约”似乎比英文的“合约”含义更丰富――有“契”(产权证书)才容易“约”,契书(产权的合法证书)原来可以大大降低了人们达成舍约的成本。

所以,普遍地给所有农民办理农地承包经营证、山林承包经营证、房产所有权证和宅基地使用权证,加上土地的集体所有权证,意义非常重大。

从周其仁所举两个例子看,周其仁钟情的确权可能正如我们在成都农村调查时听农民讲的“确权是脱了裤子放屁”。以他讲的第一个例子“起了矛盾和纠纷,要讲清楚资源属谁,才容易裁定谁侵犯了他人,谁被他人侵犯。这就是说,产权证可以降低农民保护自己财产的成本”。这个说法很荒唐。在成都这次确权前,也没听到几例农民财产权利被他人侵犯得不到保护的例子。现在全国未确权的农村也同样不存在农民财产权被随便侵犯的例子。其实,1998年第二轮土地确权就已确定30年不变了,农民土地承包证上写得清清楚楚,哪有什么人敢去随便侵权?他举的第二个例子就更可笑了。他说,农民“到千里之外打工,而老家有一个房子需要出租、转用,没有产权的合法表达,就难以灵便地捕捉流动重组的机会,因为不方便与人订约”。唉,周教授真的不了解农村。

第三,探索改革现行国家征地制度的现实途径。具体包括四个环节:第一个环节,在征地制度框架内主动改变级差土地效益的分配模式,适当扩大政府征地对农村和农民的补偿;第二个环节,适当扩大征地制度的弹性,譬如延长城乡建设用地挂钩项目的半径;第三个环节,寻找保护耕地的新机制;第四个环节,缩小征地与扩大集体建设用地入市并举。

周其仁讲的前面三个环节对于改革现行国家征地制度的意义都极小,甚至没有意义,唯有第四个环节才是周其仁要讨论的关键。我们来看一看周其仁是如何展开讨论的。周其仁说:

(成都市)在改革试验区的框架内,大胆而又谨慎地为农村建设用地入市提供创新的合法通道,特别是在利用级差土地规律为灾后重建进行了开创性的有益探索。成都的经验说明,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可以在中国的城市化、工业化中发挥更大的作用。要统筹城乡、建立统一的土地市场,就不但不应该歧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入市的权利,而且要为集体建设用地公开、合法、有序地入市,创造更完备的条件。

周其仁的意思是,集体建设用地入市不仅有利于城乡统筹,而且有利于城市化和工业化的建设。但是,周其仁的结论下得太急了,完全得不到经验的证明,也无法从逻辑上证明。仅仅从逻辑上讲,通过集体土地直接入市,国家征地体制“逐步转向公益性用地靠征用,经营性用地靠市场的新体制”,则恰好处在城郊具有密集土地增值收益的优势区位的集体建设用地就通过“公开、合法、有序”入市,成为城市经营性用地的主要来源,从而可以获得每亩动辄数百万元的高额土地级差收益,成为改革后的周其仁所向往的理想征地制度的第一批合法生产出来的土地食利者。这部分土地食利者拿走了城市化带来的绝大多数土地增值收益。政府为公益性用地向农民征收土地,问题是农民凭什么因你是公益性用地就要求低于经营性用地的土地补偿?政府征地费用大幅上涨,而公益性用地是不可能通过招拍挂来获得高价的,地方政府征地赔本,其本钱只能来自税收(就是纳税人的钱)。没有土地财政,又要拿税收去征地,这样的地方政府当然是不可能再有能力去建设良好城市基础设施的了。当然也不可能再如周其仁所赞扬的成都那样将比较多的土地财政收入用于整理边远地区农民土地,发放耕保金及建立均等化的城乡公共服务。

这样一来,周其仁所理想的征地制度改革的结果就是,地方政府没有钱建设基础设施,也没有钱去支付农民,支援农村,支持农业;边远地区的农民既无法获得政府转移支付(现在还多少有一些),也无法获得集体建设用地入市所得到的好处;城郊农民则个个成了亿万富翁。难道这是周教授所要的结果?

当然,周教授可以设计这样一个制度出来,就是,他只说了让农村建设用地入市,农村建设用地只占农村土地面积的1/4甚至更少。城市建设扩张中,纳入城市建设规划的农村土地中,既有农地,又有建设用地,因为只允许农村建设用地入市,还有不能直接入市的耕地,就必须要由其他地方农村农民整理出节余建设用地指标,然后再挂钩到规划区内进行土地置换,从而让远郊农村也可以得到土地开发增值收益。

这个想法好是好,只是既然允许建设用地直接入市,农村集体所有农民承包的耕地,农民也有权利,他们的权利首先是自己决定从那里找到愿与自己耕地置换的有节余建设用地指标的农村。

周其仁一直主张要扩大增减挂钩的半径,从而扩大土地级差收益,以让更多城市资源向农村转移,但是,周其仁完全误会了土地级差收益的含义。城市近郊被纳入到城市建设用地规划的土地面积相对是比较小的,国家每年也下达有限的指标,比如成都市一年才8万亩左右。如果允许集体土地直接入市,国家征收公益性建设用地,则这8万亩土地指标分布应是如此:首先是保证地方政府每年征收大约40%的用于公益性事业的土地,当然只能是耕地了,因为建设用地,农民集体会直接入市(不计未开发地),这个部分为3.2万亩,再就是农民直接入市的建设用地占1/4,约2万亩,还有2.8万亩耕地,待远郊农民整理建设用地形成挂钩指标来置换使用。这部分可以置换出来使用的土地是经营性建设用地,又是在城市近郊,具有极高的土地增值收益,每亩可以价值数百万元。这么高的价值归谁?仅就全成都(而不是全四川更非全国)来讲,成都市大约有200万亩农村建设用地,可整理出大约150万亩建设用地挂钩指标。所有可以整理出指标的远郊农村的农民都有积极性来置换近郊农村每亩高达数百万的建设用地,而从近郊农村来看,他们不可能是谁来置换都同意,而必定是谁出价低就置换给谁,或正如周其仁讲到的重庆地票制度一样,城郊农民付费来买远郊农民整理节余出来的挂钩指标,从而获得耕地变为建设用地再入市的权利。每年只有2.8万亩耕地转用为建设用地而需要挂钩指标,而有150万亩潜在的整理出节余建设用地从而形成的挂钩指标,在这样的“市场”中,近郊农民以最低价来购买挂钩指标,每亩最多出30万元就够了,甚至更少,且挂钩半径越大,出价就可以越低(周其仁的理解刚好弄反了)。

也就是说,即使设计一个制度来让远郊农民也获得建设用地的增值收益,这个收益也一定相当有限,而绝大部分都会落到刚好划入城市扩张规划区内的极少数近郊农村农民手中。

二、主张“还权赋能”错在何处?

从以上述评看,《还权赋能》一文虽然大致正确地描述了成都近年来进行土地产权改革的实践经验,得出的结论却相当错误。那么,周其仁的主张错在什么地方了呢?

笔者以为,周其仁主张的最大错误源自他对土地级差收益的理解出了问题,他误会了级差收益的来源,误会了农地非农使用的增值收益的来源。以下我们讨论土地级差收益的来源,讨论农地非农使用增值收益的来源及其内在的机制。

本质上讲,农地非农使用及土地级差收益来自于工业化,来自于经济发展,来自于城市化。正是工业的聚集效应以及城市经济的规模效应,而产生了在一个特定区域内的经济活动的集中和由此导致的城市规模扩大。工业化、经济发展以及作为结果之一的城市化,就使得以城市为中心的不同区位土地的级差收益,越是交通便利、位置中心的地段,就越是具有稀缺的商业机会,也就越具有高的级差地租。越是交通方便环境优雅适宜人居的地段,就越是具有高的级差地租,前者可用于建设商业、展销中心,后者可用于建高档商品房,等等。

一个已经高度现代化的大都市,不同地段具有不同的级差地租。在中国快速城市化背景下面,几乎所有城市都在进一步扩张,这种扩张首先必须是平面推进的,这种平面推进的城市扩张就要将以前用于农业的土地转为城市建设用地。因为城市聚集效应和规模经济,而使城市具有远高于农业的经济密度,同时又因为区位是决定城市土地级差地租的关键要素,与城市中心或重心地区距离的差异,造成了城市等差分布的土地级差地租。城市平面扩张必然从近郊开始,近郊离城市重心距离较近,土地级差地租高于开发远郊土地可以获得的级差收益。

以上是泛泛的一般讨论。而从中国当前城市土地级差收益来看,中国城市土地的级差收益总来源是经济发展程度、城市建设程度、人口密集程度等。从其构成来看,有两个主要部分,一是每块土地具体的区位(包括周边土地的正负外部性的影响),二是在当前中国快速城市化背景下,农村人口不断进城和小城市人口到大城市,以及经济发展本身的需要,导致城市每年需要大量新增建设用地。中国对城市建设用地实行管控,每年限量增加建设用地,这样,因为城市建设用地需求比较大,供给比较小,国家不允许地方政府随意征收城郊农村土地为城市建设用地,也不允许城郊农民自己将农地转用为建设用地,因为国家土地用途管制和建设用地指标管制,造成城市建设用地供给不足,就形成了一个因为国家土地管制(土地用途管制及指标管制)而造成的城市建设用地的稀缺,及由此使城市建设用地具有的增值。也就是说,城市建设用地的市场价值来自两个部分:一是特定区位的级差地租,可称为价值A,二是建设用地稀缺所产生的建设用地增值收益,可称为价值B。A与B叠加,构成了当前每个城市中每块建设用地的价值来源(当然,城市建设用地也是分用途管制,且价值是完全不同的,具体分析从略)。因为管制,城市不能随意征收农地进行城市建设,导致城市建设用地稀缺及由此形成的价值B,对城市每块地都是一样的。而每块建设用地的价值A则可能不同,且差异巨大。正是B的存在,使地方政府有着增加建设用地指标的积极性。针对地方增加城市建设用地的积极性,中央出台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行办法,让地方政府整理农村建设用地,节余出来的建设用地形成挂钩指标,可以用到城市作新增建设用地指标。若地方政府仅仅关心城市建设用地指标,希望有更多城市建设用地指标,则只有当农村整理建设用地形成挂钩指标的成本低于A时,地方政府才有积极性开展挂钩项目。

但有两种情况例外,一个例外是地方政府希望借开展挂钩项目来实现城市利益向农村的输送,即虽然城市拿指标是亏本的,但这样若可以建设一个美丽乡村,则这也是值得的。依据我们的调研,成都市以增减挂钩为主的土地综合整治,主要目标就是向农村输入资源,以建设美丽乡村。另外一个例外是地方政府有极强的获得城市新增建设用地需求。因为之前的城市建设用地已是存量,很难动,现在有新的资本要来落地,虽然给资本的土地价位很低,但招商引资不仅是政绩而且可以带来未来的税收及城市的聚集效益,所以地方政府即使高价位整理出挂钩指标也要让开发商落地。另外就是要归还过去超用指标,不然就要被中央问责。

农村整理建设用地形成挂钩指标的成本低于B时,地方政府积极开展项目,且一般会按低于B的整理成本来进行交易,地方政府因此获取差价。但若地方政府如成都一样有意通过开展项目来建设农村,则完全可能让参加项目的农村获得高于B的挂钩指标价。这样农村集体都会参与,因此政府必须审批立项。也就是说,国家土地管制形成城市建设用地增值收益B,这个B与具有城市区位优势的各不相同的级差地租A叠加起来,就构成了当前城市土地的级差地租。也正是因此,国家通过一种特殊的制度设置(增减挂钩政策)而使远郊农村建设用地可以通过形成挂钩指标,获得B的增值收益。但因为是远郊,不具有区位优势所具有的级差地租A。这个时候,若国家土地管制取消,即所有土地都可以成为城市建设用地且可以直接入市,则因为管制导致建设用地相对稀缺所形成的B消失,从而使远郊农村不再可能通过增减挂钩政策来获取增值收益B。

这样我们就可以清晰地看到,所谓建设用地作为资源,在远郊农村其实只是国家政策管制所形成的。现在有趣的是,有人以为,如果我们能够放开,让农民建设用地入市,农民就可以获得巨大的土地级差收益,即前面的A+B,经过我们的分析可知,放开管制,对远郊农村来讲,不仅A是不可能有的,而且B也消失了。

小结一下:

当前因为国家管控,即不允许农村建设用地自由入市,及城市建设用地相对偏紧的供给,使得建设用地(不区分城乡,因为可以通过增减挂钩项目将两地联结起来)具有了因为一般性的稀缺而具有的价值B。现在很多人看到B存在,因此想方设法突破管控,以让农村建设用地甚至耕地进入到城市建设用地市场获得B,即获得农地变为城市建设用地的增值收益,甚至有人认为国家为了让农民获取土地的资产价值,应放开管控,让农地入市(小产权房、联建等),这样一来的结果是B消失,而在城市近郊或其他特殊的具有区位优势的地区(比如旅游区),农民又可以获取极大量的土地级差地租A。

所以,周其仁的思维荒谬在于,本来是管控导致稀缺形成价值,却以为可以通过取消管控来实现这个价值。世界上哪有这样的好事!因为土地资源不可再生,几乎所有国家进行耕地保护和实行土地用途管控,以使城市建设用地相对稀缺,以保持城市合理的经济密度。此处不展开。

三、主张“还权赋能”可能造成的严重后果

当前成都市之所以可以进行城乡统筹并扭转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扩大之势,得益于成都市加大了地方财政向农村转移支付的力度,从而让农民受惠。以笔者在成都调查获得资料看,最近几年,成都市累计投入到农村的资金将近400亿元,这对一个内陆城市已是相当不容易了,其中给农民每亩大约300元/年的耕保基金是中西部地区的第一家,给每个村每年30万元公共服务和公益事业经费,也是中西部地区的第一家,仅此两项,成都市每年就要拿出接近50亿元。对于全国统一的占补平衡和增减挂钩政策,成都市在具体做法上也与全国略有不同。其中的关键是,成都市试图通过占补平衡和增减挂钩政策实现城市向农村的利益输送,因此,恐怕全国只有成都一家要求高标准建设农民新型居住区,由此极大地提高了土地综合整理(成都市2010年将占补平衡与增减挂钩综合在一起成立了农村土地综合整理中心)成本。正是成都市拿出巨大的财政资源来支持农村发展与建设,成都市才在城乡统筹,在扭转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扩大趋势方面有了比较大的作为。

当然,成都市在城乡统筹和土地制度改革中也有失误。比如劳民伤财搞过几轮“确权”,不仅地方官员不理解、不欢迎,而且农民也不理解和不欢迎。周其仁在文章中提到的都江堰市柳街镇鹤鸣村是成都产权改革第一村,通过确权,将之前发给农民30年不变(1998-2028年)的承包经营证的本本收上去,再发下写有长久不变的承包经营证。我们问农民和村支书什么叫做“长久不变”,村支书说:“所谓长久不变,就是调整土地承包权没有固定期限,三、五年算长久不变,十年八年也算长久不变。以前本来是30年不变,现在实践中,因为要换证,搞得农村各种关系都被搅动起来,再来一次分田分地真忙,有这个必要吗?”而据成都地方同志讲,本来地方干部和农民都没有确权的动力(因为没实际意义),所以确权变成换证,周其仁课题组调查发现这一问题,向时任市委书记反映,市委书记为此大发雷霆,由此再次检田验地忙活了几年。

按周其仁的说法,确权是为了流转,成都市为了推动土地流转发展现代农业,成立了成都市现代农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从外面招商。鹤鸣村作为产权改革第一村,政府帮助多次招商过来,结果,三次招来发展现代农业的外地资本都在一、二年即不辞而别,落荒而逃。常年在成都农村调查的成都大学吴建瓴教授说,他至今没有发现一例通过土地流转发展规模农业和现代农业的成功例子。前几年成为全国典型的所谓土地流转的“汤营模式”,全国都去学习,前几天我专门打电话过去问现状,得知早就垮掉了。本来土地流转与发不发产权证(即周其仁讲的确权)没什么关系,且在农业领域指望通过土地流转来实现农业赢利来战胜小农经济,这只能说明周其仁不懂农业。本来资本对下乡流转小而细碎且往往索要租金甚高的土地心存畏惧,担心血本无归,农民(尤其是已无进城市务工经商年龄优势的中老年农民)也要以农业作为自己就业及获得收入的主要方式,政府为了实现周其仁所讲土地流转必增加收益的预言,自上而下下达土地流转指标,通过政府资金扶持推动资本下乡。结果是政府资金引来一群骗子,政府出了钱,现代农业没有发展起来,农民却都将耕地种上树,以待将来卖树赚钱。这真是莫大的讽刺。

成都市最近十年尤其是2007年获批全国城乡统筹建设试验区以来,通过政府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在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方面,在城市支持农村发展方面,取得了比较大的成绩,这一点是相当不容易的。而成都市之所以有财政资源向农村转移,可以通过土地媒介来将城市利益输送到农村去,首先是成都市作为四川省的省会城市,经济比较发达,城市聚集了大量的财富。没有城市本身的经济发展,没有通过招商引资及发展本地经济带来的城市快速扩张(面积上和经济总量上的),成都市就不可能有向农村输送的城市利益。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发展才是硬道理,唯有成都市的城市得到更快更大发展,有了更大的经济总量,成都市才可能持续地向农村转移资源,才可能保证有城市利益输送到农村。

成都取得当前的城市发展和经济发展的成绩,其中一个原因是中国特色的土地制度包括土地征收制度。正是当前中国特定的土地征收制度,才能为成都市低成本取得建设用地提供可能,低成本取得工业用地才能招来诸如富士康这样可以立即增加成都GDP和税收的巨型企业。也正是低价向农民征地高价向市场供地,成都市才可以有足够的土地财政收入用于建设城市基础设施,从而保证成都市城区的方便快捷、设施优良、服务方便。这样成都市才有招商引资和引进人才进行经济聚集的基础设施条件。同样是低价征地,可以低成本获得进行城市公益事业和公共工程建设的土地。且也正是低价征地高价卖地所形成的土地财政,才让成都市可以拿得出转移支付到农村的资源。

总之,正是得益于中国现行土地制度尤其是征地制度,成都市才能与全国一样快速推进经济发展,快速提升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并有财力搞点形象工程。正是成都市和中国大大小小的各类城市与农村一起创造了最近30年(延续过去30年的历史)经济快速发展的中国奇迹。这有什么不好呢?

关于在这个过程中会有一些问题,这一点都不奇怪。中国这么大,发展这么快,在发展过程中没有一点问题才是奇怪的事情。

回到成都,如果成都市真的一方面继续扩大城市向农村的利益输送规模,政府要拿更多财政资源转移到农村,一方面又改革征地制度,政府只征收公益性建设用地,经营性建设用地由农民集体直接入市,这样地方政府不只是没有了土地财政收入,而且必须拿出税收去征收要价越来越高的用于公益目的农村土地,这样一来的结果就是,成都市财政陷入困境,不仅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搞不了,招商引资无法优惠,因此很难招商,而且政府能否有足够收入保运转,怕都会成为问题。而没有招商引资,没有经济增长,没有基础设施建设,也就没有城市扩张及农地变城市建设用地的增值收益,就没有因为经济发展和城市发展所带来的巨额土地级差收益。结果是成都市各个方面(城市发展、基础设施、经济总量,等等)都落在全国后面,成都城乡统筹就没有任何基础条件了。

当然,有人会争辩说,如果让农民土地直接入市,农民就可以在自己的土地上进行自主的城市化建设,自主招商引资。在经济发展已到二十一世纪,改革开放30多年,中国经济早已越过低端初阶段卖方市场的情况下,指望再由农民集体实现所谓自主工业化和城市化的人,就应当看看当前以深圳为代表的珠三角的困境。小、散、乱,既无法规划,也难以管理,还处处污染,这样的城市化,在工业化的初期也许还可以允许,到了目前成都这样的人口过千万的特巨大城市,怎么可能再允许,怎么能够再允许?!

四、小结

笔者以为,成都经验的本质是在中国现行土地制度安排包括征地制度安排框架下,通过政府主导的土地财政及其能力来推动经济高速发展和城市快速扩张,同时相应提升城市基础设施水平,提高城市为经济建设服务的能力,从而形成巨大的经济总量,这个经济总量的一部分投射到不可移动的土地上面,形成土地级差地租,并使城郊农村的土地具有了远高于农业用途的非农使用的增值收益。政府通过现行征地制度将大部分农地非农增值收益以土地财政的形式控制到自己手上,主要用于进一步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以适应城市扩大和城市发展的需要。由此形成中国快速经济发展和城市扩张中的良性循环,中国也正是由此而可能顺利完成城市化的历史性使命。

一些发展中国家陷入中等收入陷阱的一个方面原因就是,在城市发展中,因为城市发展带来城郊土地增值的收益主要部分被城郊地主占有,从而形成一个庞大的土地食利阶层。土地食利阶层从来都是最为寄生、腐朽的阶层,这个阶层将发展中国家在经济发展中形成的宝贵的经济剩余白白消费掉了,因此,城市基础设施难以得到相应建设,城市发展后劲不足,且拖累国家经济在国际竞争中处于劣势,最终陷入困境。

这个意义上讲,成都经验本质上就是中国经验,离开中国经验就很难再有一个成都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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