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卫生院医生工作计划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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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卫生院医生工作计划

基层卫生院医生工作计划范文1

 为进一步加强医疗卫生工作,健全对口帮扶机制,扶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特色专科发展,促进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和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根据县委组织部和长沙县卫计局关于科技特派员工作的相关要求,我院扎实开展相关工作,现就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工作总结

 (一)高度重视,积极谋划,确立目标

从开展科技特派员下乡工作以来,县第二医院和我院均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工作开展之前,四名科技特派员多次来我院调研、实地考察,根据我院的病人就医情况、发病特点制定周密的支援计划,我院业务副院长和综合科主任也多次到县二医院就我院的业务发展想法和要求进行汇报。通过双方多次沟通和协商,制定了周密的、可实施的工作计划,确定了方便群众就医、提高我院整体诊疗水平的工作目标。

 (二)大力宣传,合理布局,提高群众知晓率

为促使此项工作顺利开展,我院积极开展宣传,迅速布局诊疗环境。一是在我院醒目位置张贴科技特派专家简历简介,设立专家诊室,为下乡的科技特派员提供良好的诊疗环境。二是积极跟镇政府汇报,利用村卫生计生专干会议等布置工作时一并宣传、培训村上各类基层干部,并安排他们一并宣传。三是利用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健康教育、老年人体检、慢病随风等,深入各村(社区)进行广泛宣传,扩大群众知晓面。做到本辖区内老百姓了解、认可科技特派员在基层开展医疗服务,帮助服务对象了解科技特派员的工作目的、意义和任务。

 (三)真诚帮扶、落实职责,提高水平

科技特派工作在制度制度建设等工作完成后,每周二、周五会准时到我院来开展工作,甚至有时利用晚上的时间到黄兴来授课和开展健康知识讲座,受益面从我院职工到乡村医师到普通老百姓,层层普及。充分发挥上级专家作用,以专家专题讲座、教学查房、手术带教、病例讨论等多方面的业务帮带,解决一些疑难杂症。同时组织卫生院的医护人员定期上级医院参观学习。以科技特派员服务为支点,积极开展预约诊疗、双向转诊、家庭医生团队建设等服务。2018年8月- 11月,四位科技特派员共计驻点工作时间为68工作日,共计指导查房68工作日,共计查看门诊病人1882人次,开展手术台次5台,得到老百姓的一致认可。

二、目前的不足和困难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底子薄,业务水平需要进一步提升,老百姓的就医服务的接受度有待进一步提高。需要通过特技特派这类帮扶行动协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来解决这些问题。同时,在急诊、心内科、普外科等诊疗项目上,希望特派员与我院医生一起积极推进技术能力的上升。

基层卫生院医生工作计划范文2

为进一步宣传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意义和内容,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增进签约服务美誉度,提高居民签约的积极性,根据省市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我市“世界家庭医生日”活动,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目的

通过“世界家庭医生日”宣传活动,使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更加深入人心,推动签约服务更加规范、高效运行,合理利用卫生资源,降低医疗费用,满足群众健康需求。

二、活动内容

紧扣今年宣传活动主题“我与家庭医生有个约定”,5月18日开始利用一周时间,在全市范围内各医疗卫生机构和公共场所,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具体如下:

1、开展一次宣传义诊活动。5月18日上午,在百盛广场组织开展一次宣传义诊活动,由人民医院、中医院专家举行现场义诊,市二院、四院家庭医生团队人员参加,现场发放宣传资料。各卫生院在集镇、社区人员来往密集处同时开展宣传义诊活动。

2、播出一批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宣传片。在各公共场所播放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宣传片,营造浓烈的活动氛围。

3、组织一次现场签约或集中服务活动。市二院、四院和各卫生院根据签约服务工作计划安排,组织进社区、进村居宣传活动,开展现场签约或者组织已签约对象集中服务。

4、宣传一批签约服务典型事例。突出宣传签约服务内容、方式、优惠措施等。重点挖掘感人故事,引导医务人员更好的做好签约服务,群众自觉参与签约服务的活动。

三、活动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按照活动内容和要求,迅速制定活动方案,根据签约服务开展的不同阶段,突出相应宣传重点,宣传内容要务实、具体,切实可行、便于操作。

基层卫生院医生工作计划范文3

一、总体要求

明确村医职责,改善村卫生室基础设施条件,实现全州村卫生室和村医全覆盖;将村卫生室全部纳入基本药物制度范围和新农合门诊统筹实施范围;完善村医补偿和养老政策,充分调动工作积极性;健全村医培养培训制度,规范执业行为,强化管理指导,提高村医服务能力和水平,为农牧区居民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

二、职责标准

(一)村医职责。为农牧区居民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在公共卫生机构和乡镇卫生院的指导下,按照服务标准和规范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协助公共卫生机构落实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及时报告传染病疫情和中毒事件,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使用适宜药物、技术和中藏医药为农牧区居民提供常见病、多发病的一般诊治,将超出诊治能力的患者及时转诊到乡镇卫生院及县级医疗机构;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新农合医疗保障服务;开展宣传教育工作;填写上报医疗卫生服务统计报表,保管农牧民健康档案等卫生信息资料。

(二)规划设置。村卫生室可以由村医联办、个体举办或者由政府、集体或单位举办,经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后设立。原则上每个行政村设置1所村卫生室。对村庄较大,人口较多或居住分散、自然村较多且相互之间距离2.5公里以上的行政村,可酌情增设1个村卫生室。村卫生室经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后,应设置在人口居住集中、交通便利、就医方便的地方,并尽量与村委会等村级公共活动场所建设在同一地点。各县要将村卫生室水、电、路等基础设施纳入村级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统筹安排,整体推进,确保年底前每个行政村都有1所村卫生室,每个村卫生室都有村医。

(三)建设标准。每所村卫生室业务用房面积为40-60平方米,诊断室、药房、治疗室、防保室四室分开,规模较大的应达到诊断室、药房、治疗室、防保室和观察室五室分开。村医生活用房面积每人15平方米。基本诊疗设备按“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要求由各县政府同步配齐。

(四)人员配置标准。在村卫生室执业的村医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考核确定。根据我州实际,人口在1000人(含1000人)以上的村为一类村,500人(含500人)至1000人的村为二类村,500人以下的村和“一村一社”的村为三类村。原则上一类村配置2名村医(其中1名为女村医);二类村可以配置1-2个村医;三类村配置1名村医。具体配置由各县结合本县实际,制定具体的配置方案,但不能突破省定村医名额。村医以县为单位实行实名制管理。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村医和村卫生室管理

严格村医执业资格。村医必须具有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并在卫生行政部门注册并获得相关执业许可。在村卫生室从事护理等其他服务的人员也应具备相应的合法执业资格。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和《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加强准入管理。新进入村卫生室从事预防、保健和医疗服务的人员原则上应当具备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人员不具备执业条件的地区按执业注册有关规定,招聘中专以上医学院校毕业生到村卫生室执业,并及时按程序进行执业注册。严禁不具备资格人员非法行医。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每两年开展1次村医执业考核,考核结果作为村医继续执业的依据。

加强县级卫生部门对村卫生室的管理。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将村医和村卫生室纳入管理范围,对其服务行为和药品器械使用等进行监管。建立健全符合村卫生室功能定位的规章制度和业务技术流程,适时组织村医进行培训。科学划分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的职能分工,合理分配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量,加强绩效考核。考核结果要在本行政村公示,并作为财政补助经费核算和对在村卫生室执业的村医进行动态调整的依据。

加强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的业务指导和管理。积极推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建立分工负责、紧密联系的管理机制。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委托乡镇卫生院对村医和村卫生室进行技术指导、业务和药品器械供应管理以及绩效考核,在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统一组织下对村医及村卫生室服务质量和数量进行考核。

提高村卫生室信息化水平。将村卫生室纳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建设和管理范围,利用信息技术对其服务行为、药品器械供应使用等方面进行管理,提高村医及村卫生室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逐步实行村卫生室统一的电子票据和处方笺。年底完成村级综合信息平台建设任务。继续加强村卫生室新农合“一卡通”建设,逐步在村卫生室开通新农合“一卡通”服务。

(二)加强村卫生室相关制度建设

继续实施和巩固村卫生室基本药物制度,配备国家基本药物(含省级增补品种),并实行零差率销售,覆盖率达到100%。基本药物由村卫生室提出计划,报送乡镇卫生院,实行统一招标采购配送,并将用药目录及药品价格统一上墙公示。

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村卫生室门诊医药费用垫付直报制度,并将村卫生室收取的一般诊疗费纳入新农合支付范围,支付比例不低于在乡镇卫生院就医的支付比例,充分发挥新农合对村医、村卫生室医疗费用和服务行为的监管作用。各县要结合推进新农合门诊统筹,同步开展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探索按人头支付、总额预付等多种支付方式,利用支付政策引导村医和村卫生室转变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加强对新农合支付村卫生室诊疗和药品费用的监管,防止虚开单据,虚报骗取、套取新农合资金。新农合管理机构要制定具体管理办法,明确报销政策、程序等。

(三)完善村医补偿和养老政策

健全多渠道补偿政策。各地要严格执行《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工作安排的通知》(政办〔〕62号)要求,从年起,每村卫生室按1000元的标准给予水、电、暖补贴(其中:省财政补助700元,县级财政补助300元);对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或中专以上学历的村医,再增加1000元的补助(其中:省财政补助700元,县级财政补助300元)。县级财政继续落实每年每村卫生室2000元的公用经费和一次性每村卫生室3000元的药品周转金,并与省级补助叠加执行。每年为村医补助每人11000元,由省级财政承担5600元,剩余补助由县级财政承担。村医承担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按承担的任务量足额给予补助并适当倾斜,鼓励村医自种自采自制中藏药及应用中藏药适宜技术等渠道增加收入。县级卫生、财政、价格等部门要加强对村医和村卫生室补助经费使用的监管,督促其规范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公开医疗服务和药品收费项目及价格,做到服务有记录、收费有单据、收入有账目、支出有凭证。

积极探索和解决乡村医生养老保障问题。各县要结合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以下简称新农保)的推进,对符合新农保待遇领取条件的村医发放养老金。各县政府可以采取补助等多种形式,妥善解决好老年村医的保障和生活困难问题。积极鼓励村医参加各类社会养老保险,村医养老保险金每人每年500元由各县政府解决,已实行的县可以按原制定的办法执行。具体办法由县政府结合实际制定。

(四)健全村医培养培训制度

根据《省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规划》(发改社会[]1681号),加快基层人才队伍建设。对到村卫生室工作的医学院校大中专毕业生,优先纳入规范化培训范围,采取集中培训、临床进修、对口帮扶、全科医学教育等多种方式,举办在岗村医短期培训、组织在岗村医轮流到乡镇卫生院或县级医疗机构进修、选派县级医院或乡镇卫生院卫生技术人员到村卫生室带教帮扶、依托卫生信息网络开展村医实用技能在线培训等,不断提高村医业务素质,大力推广卫生技术在基层广泛、规范、合理应用。县政府要将村医培训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对村医每年免费培训不少于两次,累计培训时间不少于两周。乡镇政府以及村委会应当提供条件,保证村医接受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根据农牧区实际,鼓励村医学习中藏医学基本知识,运用中藏医药技能防治疾病。

加强村医后备力量建设。村医的聘任按照“新老兼顾、区别对待,优化队伍、促进工作”的原则,凡累计从医30年以上由本人提出申请或年龄在60岁以上并担任村医满15年的老村医,原则上乡镇卫生院不再签订聘用合同,与卸职村干部同等对待,由财政每年发放一定的生活补助。年满60周岁的村医,确需延长服务年限的,需经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但延长服务年限不得超过5年。年龄在60岁以下的村医,凡具备续聘条件的,由乡(镇)卫生院按规定续聘;不具备续聘条件且从事村医多年的,由县财政出资,进行脱产培训,经培训合格达到聘用资格的,由乡镇卫生院续聘,达不到聘用资格的,予以解聘。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摸清并动态掌握本行政区域内村医执业情况,着眼长远,编制村医队伍建设规划,建立村医后备人才库,制定优惠政策,吸引获得执业医师资格的高等医学院校毕业生、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中适合担任村医的人员、城乡医疗卫生机构退休医生、乡镇卫生院派驻到村卫生室工作的人员到村卫生室工作。各县要结合探索建立全科医生团队和推进签约服务模式,积极做好村医队伍建设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的衔接工作。

四、工作安排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政府要高度重视村医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中的重要作用,将村医队伍建设作为医改的重要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完善相关配套政策;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强化协作配合,加大督促指导力度,确保各项工作扎实推进。

基层卫生院医生工作计划范文4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农村中医药工作的组织领导

中医药根在农村、基础在基层。各地、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到加强农村中医药工作是深化农村基层卫生改革工作的重要内容,是全面推进中医药“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工程建设的重要举措,是满足农村居民日益增长的多样化中医药服务的迫切需要。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经常研究农村中医药工作,并纳入卫生工作重要的议事日程,纳入对基层医疗单位年度目标考核内容之一,从经费、政策、措施等方面向农村中医药工作倾斜;县(市、区)中医院都要成立中医基层指导科,加强对乡(镇)、村(社区)医疗机构的中医药工作业务指导,全面推进我市中医药“三进”工程建设,进一步繁荣农村中医药事业。

二、健全机构,努力提高农村医疗机构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

1.加快完善乡镇卫生院中医科、中药房设置。各地要认真贯彻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制订的《乡镇卫生院中医科基本标准》设置要求,加快完善乡镇卫生院中医科建设,要求各乡镇,特别是建制镇乡镇卫生院都要设置中医科、中药房,配备一定数量的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基本中医药诊疗器具和必需的中药材,能够及时提供中医药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有条件的乡镇卫生院,特别是中心卫生院要加强中医药特色专科建设。市卫生局将开展“市农村中医药特色专科”创建单位申评工作,并委托市中医药学会中药学组开展“合格中药房”建设,拟定工作计划、建设标准,开展考核验收等工作。

2.加强村卫生室中医药业务建设。各地要认真贯彻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发改委制定的《村卫生室建设指导意见》精神,有条件的村卫生室要配置好一定的中医诊疗设备,至少包括电针仪、TDP神灯和中医治疗包(箱),配备国家基本药物目录规定品种在内的中成药和中药饮片。

3.鼓励多形式举办各类农村基层中医医疗机构。各地要认真贯彻《关于进一步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11〕69号)文件精神,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在农村、在基层举办各类中医医疗机构,并在医保定点、科研立项、职称评审、继续教育等方面与公立中医医疗机构享有同等待遇,营造各类中医医疗机构平等参与竞争医疗市场的良好环境。

三、实施农村中医药“人才强业”工程,巩固提高农村中医药人才队伍素质

1.各县(市、区)要根据各地农村中医药人才需求和结构特点,探索农村中医药人才培养的多种模式,制订相应的优惠鼓励政策,加强对农村中医药人才的培养力度,积极培养一批留得住、用得上的农村中医药业务骨干;认真实施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和中医类别全科医师岗位培训,争取到2015年,全市全科医师和乡村医生的中医药知识培训率达到100%。

2.按照《省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机构设置和编制标准实施意见》的要求,配足配好农村中医药人员,获得全国、省级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市、区)称号的地区,要求各个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治以上中医师不得少于2名。

3.探索有条件的乡镇(中心)卫生院开设名中医工作室,加强省、市、县名老中医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各级名老中医每3年应带教2~3名青年中医药人员,其中1名以上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的人员。

四、利用有效载体,切实加强中医药“三进”工程建设

1.加强农村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创建工作。一是要巩固椒江、黄岩、温岭、临海国家级、省级农村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创建成果,并认真抓好椒江区全国农村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期满复核工作,抓好玉环县创建省级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建设;二是进一步推进城乡社区中医药工作,争取获得全国农村中医药工作先进区的椒江、黄岩创建省级中医药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区,同时,于今年6~7月对去年开展创建的19家中医药参与社区卫生服务市级示范单位进行考核验收。

2.加强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示范基地建设。根据《关于印发省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示范基地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浙中医药〔2011〕36号)文件精神,切实抓好玉环县中医院,市中医院省级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示范基地的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应用工作,争取天台县中医院、仙居县中医院列入国家2012年基层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能力建设项目单位。

3.积极开展中医药科普知识进家庭活动。要进一步加强中医药科普知识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工作,促进中医药文化的传播和普及,各地、各单位要结合实际,积极开展“中医药知识科普宣传周”活动,要求做到“五个一”:即了解一位中医古代名家,会说一句中医名言,熟悉一种养生保健中药,教会一个养生保健动作,推荐一种养生保健膳食。

五、坚守农村阵地,积极传播中医药文化知识

中医药文化是中华优秀文化传承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农村、在基层有着广泛深厚的群众基础。各地要把传播中医药文化知识作为中医药“三进”工程的重要内容加以普及推广,广泛开展中医药文化科普巡讲,开展农村、社区中医药健康知识大讲堂、义诊等活动,同时,要加强与大众传媒的合作,面向社会群众广泛宣传普及中医药文化知识,促进全社会形成“信中医药,爱中医药,用中医药”的浓厚文化氛围。

基层卫生院医生工作计划范文5

近几年来,为深入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现卫生计生工作持续健康发展,在县委、县政府的关心支持下,XX县卫计委不断加强卫生计生人才队伍建设,大力推进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建设,“以县医院为龙头、乡镇卫生院为枢纽、村卫生室为基础”的基层卫生三级网络体系进一步健全,医疗卫生服务质量和水平稳步提高,有效满足了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服务需求。

一、基本情况

1、乡镇卫生院人才队伍建设情况:乡镇卫生院编制数370人,现有在编人数299人(其中系统内外借人员70人),其中副高5人,中级65人,初级205人,无职称14人,自聘人员150人。每年基本工资956.7万元,其中绩效工资825.3万元(财政预算182.3万元,医疗机构负担643万元)。自聘人员发放工资720万元/年全部自行负担。

2、村卫生室人才队伍建设情况:全县乡村医生总人数553人,其中取得执业助理人数138人,乡医人数415人,年龄20-30岁8人,31-40岁142人,41-50岁227人,51-60岁87人,61岁以上89人。

二、

主要做法

1、加强组织领导,充分认识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性。加快医疗卫计事业发展,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健康素养,必须打造一支高素质卫计人才队伍。为此,我委高度重视人才工作,充分认识到加快卫生计生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性,切实将人才队伍建设摆到突出的位置来抓。注重加强对人才工作的领导,明确了分管领导和责任科室,落实了责任。完善了卫计系统专业技术人才信息库,提高了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每年制定人才工作计划,并纳入卫计工作主要目标任务,与卫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时,结合机构改革、基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委主要领导多次深入乡镇卫生院开展人才工作调研,着力解决基层医疗卫计单位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2、创新工作机制,加大卫计人才培养和引进力度。大力实施“科教兴医”、“人才强医”战略,并强化措施,认真抓好落实。20XX年落实8名乡镇卫生院医技人员参加“千人培训计划”。重视培养基层卫生院学科带头人,结合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全科医师培训等中央财政补助项目和采取邀请专家、教授开展学术讲座、会诊、义诊等方式对现有的人才进行培养,对“三支一扶”大学生、定向医学生,在下基层前到县级以上医疗卫生单位进行为期半年至三年的临床能力规范化培训,培训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注重人才引进,把志愿到我县工作、具有执业资格的人才选拔到各乡镇卫生院。今年,为乡镇卫生院选派了10名“三支一扶”支医大学生,充实到基层各医疗卫生单位。通过考试考核,选拔了12名初中以上学历毕业生参加了为期四年的乡村医生定向定单培养。认真落实工资、福利等相关待遇,对各级先进医护工作者,优先安排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学术交流、学习培训。

3、营造赶超氛围,促进卫计人才队伍素质明显提高。积极开展争创“学习型单位、学习型科室、学习型个人”活动,调动了全体卫生计生技术人员学习新知识、钻研新技术、掌握新技能的积极性,“学习光荣,不学习可耻”蔚然成风。组织全县各级医疗机构的卫技人员,开展了医疗护理技能大比武活动,共有内(儿、外、妇产)科、护理等5个专业360多名医技人员参加了该项活动。实施过程中,统一标准,统一要求,统一试题,将理论知识和业务技能考试成绩在全系统内部通报,成绩优胜者给予表彰奖励。通过技术大比武活动的开展,大张旗鼓的宣传表彰学科带头人、最美医护人员、先进岗位能手,积极营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劳动的浓厚氛围,激发了广大卫计专业人员学技术、强业务的热情和工作积极性,整体业务素质和医学服务创新能力得到进一步提高。

三、存在问题

1、医护人员缺口大。全县各乡镇卫生院普遍缺乏临床医师和护理人员,尤其是妇产科、外科、影像特别缺乏。卫计系统女职工约占总数的58%,受全面“两孩”政策放开和生育假期增加等因素影响,医护人员短缺问题凸显,尤其是护理岗位,出现了工作难以正常运转的被动局面。

2、人才引进难、留住难。受经济发展、价值取向和收入待遇等因素影响,选聘卫生计生人才时,一些紧缺或急需专业往往因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而被迫取消。因福利待遇、生活条件、工作条件、发展平台有限,卫生计生人才特别是一些外来人才更难留住,这种现象在农村卫生计生工作队伍中尤为突出。20XX年,全县共有6人辞职。

3、聘用人员多,管理难。据统计,我县各乡镇卫生院聘用人数有150余人,占总人数的30%,这么大一支编外聘用人员队伍,不仅增加了各个单位的经济负担,而且加大了管理难度(聘用人员流动频繁,十分不稳定)。

4、经费难以保障,乡镇卫计队伍不稳定。乡镇实施药品零差价销售以来,绩效工资自行负担近80%,乡镇卫生院工作压力越来越大,职工工资待遇难以落实,最终,势必导致乡镇卫生计生队伍的不稳定。

5、乡村医生医保、社保、养老问题急需解决。

四、意见和建议

1、加强领导、争取支持,狠抓落实。进一步加强对卫生人才工作的领导,大力实施“卫计人才工程”,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保证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实行人才培养工作责任追究制,落实奖惩措施,加强调度与督导,责任到人,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严格考核。积极争取上级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在工作、生活、福利待遇、职称评定、子女入学等方面给予偏远地区卫计工作者政策倾斜,争取加大卫计人才招考力度,确保我县卫计人才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基层卫生院医生工作计划范文6

为进一步做好我县妇幼卫生工作,加强“两个系统”管理,提高住院分娩率,为广大妇女儿童提供安全、有效、优质的妇幼卫生服务,保障广大妇女儿童的身体健康,根据上级有关要求,结合盐津实际,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方针

以邓**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党的xx大精神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坚持以保健为中心,以保障生殖健康为目的,实行保健与临床相结合,面向群体、面向基层和预防为主的妇幼卫生工作方针,切实把妇幼卫生工作重点放到农村;以妇女儿童为中心,加强“两个系统”管理,提高住院分娩率,为广大妇女、儿童提供安全、有效、优质的妇幼卫生服务。

二、工作目标

(一)服务指标

1.新法接生率≥95%。

2.住院分娩率≥75%。

3.孕产妇保健覆盖率≥98%。

4.孕产妇系统管理率≥88%。

5.0-6岁儿童保健覆盖率≥75%。

6.0-2岁儿童系统管理率≥80%。

7.高危孕产妇筛查率≥15%。

8.高危孕产妇住院分娩率≥95%。

9.孕产妇住院分娩减免政策、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等保健知识宣传率达100%。

10.孕产妇hiv检测率≥90%。

11.结婚人群hiv检测率≥90%。

(二)健康指标

1.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60/10万以下,全县控制在2例以内。

2.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控制在23‰以下。

3.婴儿死亡率控制在18‰以下。

4.新生儿破伤风发生率、死亡率控制在0.5‰以下。

三、具体工作措施

(一)妇女保健工作

1.积极开展孕产期保健服务,确保孕产妇保健覆盖率达98%以上。

2.严格按照孕产妇系统管理工作要求,对孕妇开展孕期hiv检测和产前检查,使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88%以上。

3.加强高危孕产妇的筛查管理工作,使高危孕产妇筛查率达15%以上,高危住院分娩率达95%以上。

4.积极动员住院分娩,提高住院分娩率,使住院分娩率达75%以上;有效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5.加强产妇产后访视工作,提高产妇产后健康水平,预防产褥期各种疾病,使产妇产后访视率达85%以上。

6.结合实际,开展以生殖健康为主的妇女保健服务,提供妇女疾病普查、治疗工作。

(二)儿童保健工作

1.按照新生儿访视工作要求,加强新生儿访视工作,正常新生儿必须访视3次以上,高危儿童必须增加访视次数,使新生儿访视率达88%以上。指导产妇及家属新生儿喂养及护理技术,指导观察新生儿常见生理现象,掌握新生儿发生危急情况时呼救转诊程序。

2.对满月访视结束后的儿童建立健康体检手册,按照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要求,开展4:2:1体格检查服务,及时对体检儿童进行营养评价。掌握辖区6个月内婴儿的喂养情况,使儿童系统管理率达80%以上(集镇 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达100%)。

3.定期

组织散居儿童体格检查工作,每季度对辖区内儿童健康状况进行调查汇总,使儿童保健覆盖率达75%以上(城镇所在地儿童保健覆盖率达100%)。

4.为提高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质量,保证儿童身心健康,各级应加强托幼机构儿童监测工作,使新入托(园)儿童体检率达98%以上。指导托幼机构提供合理营养,确保膳食平衡。对3岁以下儿童开展生长发育监测,并做好常见病的预防,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报告。

5.加强高危儿童的筛查、管理、随访工作,及时建立高危儿管理个案登记台账,根据高危儿童结案标准进行规范管理。

(三)“降消”项目工作

1.建立各种组织,为项目实施提供制度保障。各级成立以分管领导为组长的项目领导组,以医疗业务技术骨干为组长的项目技术指导组、危急孕产妇和危急儿童抢救组、转诊组和健康教育技术指导组五个组织。并按照各种组织成员职责开展工作。如果有人员变动,应及时对组织成员进行调整。

2.加强产、儿科建设,为项目实施提供技术保障。各级医疗保健机构应加强产、儿科建设,建立有效的应急机制,强化产科人员技能培训,规范急救程序,提高急救成功率。

3.村级要落实边远地区孕产妇、高危孕产妇的管理监护责任,宣传动员高危孕产妇住院分娩达100%。

(四)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

1.按照《云南省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实施方案》以及省、市业务培训要求,各级医疗保健机构应做好孕产妇hiv检测工作,使孕产妇孕期hiv检测率达90%以上。为避免hiv检测试剂不必要的浪费,各级应充分了解检测对象的检测史,按要求开展检测前及检测后咨询工作,广泛宣传艾滋病防治知识。

2.与县民政局密切配合,加大结婚人群hiv检测力度,使结婚人群hiv检测率达90%以上。达到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关口前移的目的,进一步遏制艾滋病病毒的扩散和蔓延。

(五)两个死亡监测工作

1.继续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孕产妇死亡监测工作。积极提出降低孕产妇死亡的干预措施,使我县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60/10万以内。村级发生孕产妇死亡,应在24小时内报告乡镇卫生院妇幼专干,乡级最迟应在3日内核实情况后报告县级妇幼保健机构。

2.调整豆沙镇、庙坝乡、柿子乡、中和乡、牛寨乡为xx年的儿童死亡监测乡,开展5岁以下儿童死亡死因调查,寻找引起我县5岁以下儿童死亡的主要原因,提出干预措施,努力使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控制在23‰以下,婴儿死亡率控制在18‰以下,新生儿破伤风死亡率控制在0.5‰以下。

3.按照上级要求,凡是县级及以上医疗保健机构死亡的5岁以下儿童,县级医疗保健机构应提供死亡儿童病历复印件,为分析讨论县级以上医疗机构死亡儿童的死因提供依据。

(六)健康教育工作

1.各级保健人员要积极争取各级妇联组织支持,利用妇联组织搭建平台,各级保健机构每年至少开展2-3次健康教育宣传讲座,重点宣传住院分娩救助政策、孕产期保健知识、儿童保健知识、儿童意外伤害防范等内容,努力提高农村群众的自我保健意识。

2.各级医疗保健机构每季度出一期专栏,重点宣传影响当地妇女、儿童健康的主要问题和妇幼卫生知识;书写永久性标语2-3条;村级及

社区孕产妇健康处方发放率100%。

3.县级保健机构利用“母亲健康快车”下乡开展工作督导,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广泛的孕产期保健知识、艾滋病防治知识、儿童保健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为各级开展保健服务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七)人员培训工作

1.县级医疗保健机构积极选送产、儿科业务人员到上级医院进修培训。

2.已经开展产、儿科服务项目的乡(镇)卫生院,对产、儿科业务人员要进行短期轮换培训,不断更新理论知识,提高业务技能。

3.县级保健院利用妇幼专干季度例会时间,由本院临床副院长组织开展产、儿科常见危急症状的研讨会议,以此推进全县妇女儿童保健服务工作质量的提高。

4.采取多种形式对村卫生室保健人员进行培训,使村级保健人员“三基”掌握率达85%以上。

(1)由县“降消”项目办组织每年开展1-2次村级保健医生业务培训。

(2)各乡镇卫生院采取至少每两个月一次的集中短期培训方式对乡村医生进行培训,每次针对一个问题进行彻底的讲解,争取每次解决一个问题,一年搞懂六个问题。

(3)县、乡两级深入村级指导工作时,对村级保健人员开展现场业务培训。

(八)信息统计及质量控制工作

1.村级保健人员做到及时准确登记妇幼卫生村级台账,每月3日前向乡妇幼专干报上个月数据及各种表卡。

2.各乡镇妇幼专干每季度开展一次分析汇总,按时、准确上报县保健院。

3.县乡两级定期加强儿童出生、5岁以下儿童死亡、育龄妇女死亡漏报调查,抽查各项保健服务措施执行情况,加强保健服务指标及健康指标质量控制,确保各项妇幼卫生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及时性、准确性,为上级部门及政府决策提供依据。

4.村级执行逐月补漏,即当月入户调查,补上月漏报情况;乡级执行季度补漏调查,即1月、4月、7月、10月的20前完成上季度全乡范围内各村的补漏调查,每村每次抽查6-8个社,补漏调查情况连同季度总结以书面形式报县保健院;县保健院执行每半年一次漏报调查,即4月、10月的25日前完成全县10个乡(镇)的补漏调查工作,每乡抽查2个村,每村抽查6-8个社,并以调查报告报县卫生局、市保健院。

5.县、乡级医疗保健机构每月3日前将上个月本机构孕产妇hiv监测报表ⅰ-ⅱ上报县保健院统计室,各乡镇每月3日前将本辖区上个月分娩产妇hiv监测报表ⅰ-ⅲ上报县保健院统计室;县保健院统计室每月5日前将上个月全县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hiv检测情况上报主管部门及上级业务部门。

6.各级医疗保健机构妇幼卫生常规报表于1月、4月、7月、10月的20日前上报上季度相关报表,报表内容由县保健院统计室另行通知。

四、保障措施

(一)层层分解指标,落实目标责任制

1.由县保健院根据市级下达的年度工作指标,结合本县工作实际,逐一分解并及时落实到相关单位。县卫生局委托县保健院与各乡镇卫生院妇幼专干签订xx年妇幼卫生工作目标责任书。

2.各乡镇卫生院将县级下达的各项工作指标分解落实到各村和院内相关人员,并与各村卫生室负责人和院内相关人员签订xx年妇幼卫生工作目标责任书。

(二)强化督导,促进各项工作指标顺利达标

1.县保健院和各乡镇卫生院制定有效的、操作性强的xx年督导工作计划。

2.各级保健人员按照工作职责要求,定期深入基层检查指导工作,做到县到乡每季度一次,乡到村双月一次,要求建立县到乡、乡到村双向督导记录备查制度。

3.各乡镇卫生院要定期检查督促妇幼专干履行乡级妇幼保健工作职责,建立健全奖惩机制。

4.县卫生局每半年组织一次妇幼卫生工作综合目标执行情况考核,并将考核结果纳入xx年卫生工作综合目标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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