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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车安全知识范文1
关键词:0-6岁儿童、安全座椅、行为、认知
道路交通伤害是儿童伤害的主要原因之一,是全球重大的公共卫生问题[1]。其带来的严重后果,给儿童家庭造成沉重的经济负担和精神创伤,以及沉重的社会负担。据报道,中国每年有超过25000 名儿童死于道路交通事故[2],死亡率是欧洲的2倍,美国的2.6倍[3]。目前我国机动车数量激增和城市化进程发展快速,而随之而淼亩童道路交通伤害的发生风险也显著提高,已经成为迫在眉睫的问题。因此,本文调查了解上海市长宁区儿童乘车安全措施使用及父母对此的认知、态度情况,为预防儿童乘车伤害发生提供参考依据。
1 对象与方法
1.1调查对象
调查对象纳入标准:在长宁区居住半年以上、拥有私人轿车且日常使用轿车接送孩子的0~6岁儿童父母。
根据公式N=Uα2*P(1-P)/δ2,以P=30%, U0.05=1.96,δ=0.08*30%=0.024计算,得到样本量为1401例,考虑无应答及抽样方法的设计效率,适当扩大样本量,即0~3岁和4~6岁儿童每层各需要调查1500人。
针对0~3岁儿童家长,以全区10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调查现场,通过计免/儿保门诊随机抽取符合纳入标准的对象。针对4~6岁儿童家长,采用整群随机抽样的方法,从长宁区42所幼儿园和21所托儿所(包括总部和分部)中分别随机抽取36所和18所,对抽中托幼机构中的符合纳入标准的家长进行调查。
1.2 调查方法
采用自主设计的问卷,经过多轮专家论证和预试验后确定。主要内容有:人口学信息,如家长性别、年龄、文化程度、家庭经济状况,孩子的年龄、性别等;儿童乘车及儿童安全座椅使用相关情况;家长对儿童安全座椅相关知识的掌握情况和使用意识、态度情况。
0~3岁儿童家长在计免和儿保门诊候诊时,由调查专员发放问卷,家长现场自行填写,确认无缺漏项后回收。4~6岁儿童家长,则由经过培训的卫生老师发放,家长根据填写说明,在家填写完成后交给卫生老师回收。
1.3 质量控制
对社区的调查专员和幼儿园卫生老师进行培训。调查现场有调查专员对问卷内容进行解释,并对填写好的问卷进行完整性审核质控。带回家填写的问卷同时附填写说明。问卷回收后,由社区和疾控中心质控员分别抽查10%、5%进行电话质控, 以验证问卷真实性(核心信息符合率92.35%)。
调查共发放问卷3760份,回收问卷3568份,应答率为94.89%。在回收的问卷中,重要信息缺失的废卷和非父母回答的问卷未纳入分析。总共有3509份有效问卷纳入分析,有效应答率为93.32%。
1.4 统计分析
采用Epidata 3.0 软件建立数据库,采用平行双录入法录入数据。 使用SPSS 17.0 软件进行统计分析。结果采用构成比表示,组间比较采用卡方检验,检验水准α=0.05。
2 结果
2.1 基本情况
本次调查共收到有效问卷3509份,其中男童占51.4%,女童占48.6%。小于1岁组儿童占14.8%,1-3岁组占39.6%,4-6岁组占45.6%。问卷应答者中,男性占33.0%,女性占67.0%;大多数应答者文化程度为大专及以上(88.6%);65.0%的家庭年收入在12-120万之间(表1)。
2.2 儿童乘车相关行为
表2显示,0-6岁儿童乘车方式中,以使用儿童安全座椅的比例最高(44.1%),其次是由大人怀抱乘车(占28.1%),18.0%独自坐座位系安全带,9.8%独自坐座位不系安全带。不同年龄组儿童的习惯性乘车方式差异有显著统计学意义(?2=586.7,p
对使用儿童安全座椅的儿童,进一步分析其使用的座椅类型。使用最多的是幼儿型安全座椅(65.1%),其次是提篮式安全座椅(17.0%)和增高型安全座椅(12.5%)(见表3)。不同年龄段间儿童安全座椅使用类型有显著统计学差异(?2=406.3,P
儿童在乘车时的乘坐位置以后排为主,仍有1.8%的安全座椅安装在前排,未使用安全座椅的儿童有7.2%习惯性乘坐前排副驾驶位置(见表4)。儿童安全座椅安装位置,年龄组间差异无显著统计学意义(?2=2.2,P=0.396)。未使用安全座椅的儿童中3岁及以下儿童乘坐比例高于4岁及以上年龄组,但年龄组间差异无显著统计学意义(2=4.2,P=0.121)。
2.3 家长对儿童乘车安全的态度和认知情况
调查显示,66.1%的家长认为儿童乘车时使用安全座椅是最安全的乘车方式,但仅37.5%的对象认为掌握了安全座椅的相关知识。
本次调查共涉及6条儿童安全座椅相关的核心信息。儿童安全座椅核心知识总知晓率为67.1%,其中知晓率最高的为“父母抱着孩子乘车,不能在汽车发生碰撞时有效保护孩子”(81.5%),其次是“儿童乘车时是否使用儿童安全座椅与车速无关”(78.3%)。知晓率最低的为“1米4以下儿童乘车不能坐在后排座位上并系上安全带”(43.0%),其次是“1岁以下的婴儿应使用反向安装在汽车后排座位上的儿童安全座椅”(47.6%)(见表5)。836人(23.8%)的调查对象知晓全部核心知识,183人(5.2%)全部回答错误(见表7)。
而对于关于儿童乘车的描述“短途旅行需要使用安全座椅”、“低速行驶需要使用安全座椅”、“开慢点不能确保儿童乘车安全”的认同率分别为72.7%、74.7%和76.3%。83.1%的家长认为有必要对安全座椅使用强制立法。
除了认为儿童乘车使用安全座椅最安全和知晓一岁以下婴儿应使用面向后的安全座椅两项外,其余知识和态度条目,不同年龄组间的差异均有显著统计学意义(表5)。
采用单因素logistic回归分析家长知识水平的影响因素。变量赋值如下:应变量以知识得分大于等于4分为认知水平较好,赋值为1,以低于4分为认知水平较差,赋值为0;儿童性别:女孩为0,男孩1;儿童年龄:4~6岁为0,其余为1;调查对象性别:女性为0,男性为1;调查对象文化程度:大专以下为0,其余为1;家庭年收入:6万以下为0,其余为1。
结果显示,文化程度较高,家庭年收入较高的调查对象儿童乘车安全相关知识认知水平也较高。见表6。
2.4 家长对儿童安全乘车认知与乘车行为相关性分析
分析调查对象安全座椅使用的态度和知识与儿童是否使用安全座椅的关系(表7)发现,认为乘坐儿童安全座椅的家长,其子女座椅的安全座椅使用率最高,达52.5%,对最安全乘车方式的认识不同,安全座椅使用也呈现显著的统计学差异(?2=256.5,P
3 讨论
本次调查显示,长宁区0-6岁儿童乘车使用安全座椅的比例为44.1%,明显高于北京的一项调查结果[4],但远低于美国76%的使用率[5];其中,0-3岁年龄组儿童安全座椅使用率(49.8%)好于4-6岁组,也较2012年该区某调查中27.7%的0-3岁儿童安全座椅使用率有了较大程度的提高[6]。世界卫生组织数据显示,儿童安全座椅能有效降低交通事故中儿童伤害的发生率和死亡率[7],儿童安全座椅的使用在高收入国家非常普遍,但中国尚未具有国家层面出台的儿童乘车安全座椅强制性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而且许多家长交通安全意识薄弱、违法驾驶行为多见。本次调查中,有38.2%的0-3岁儿童乘车时是由大人怀抱的,更有46.8%的4-6岁儿童乘车时独自坐在座位上,独自坐在座位上的4-6岁儿童有超过三分之一还不系安全带,甚至还有7.2%的未使用安全座椅的0-6岁儿童是坐在前排副驾驶座位上。这些不安全的乘车行为使得儿童乘车安全未受有效保障,同时也会或多或少得引起驾驶员分心,形成驾驶安全隐患,从而导致交通事故发生时儿童伤害的发生或加重。为此,今后我们应该强化舆论宣传,交通、卫生、教育等多部门联合,倡导正确使用儿童安全座椅,以不安全的儿童乘车行为为重点开展社区干预。
本次调查发现,0-6岁儿童安全座椅使用率随家长对安全座椅相关知识的掌握程度的改善而提高,而且家长对安全座椅的使用态度与儿童安全座椅的实际使用行为密切相关,家长认同安全座椅是最安全乘车方式的儿童安全座椅使用率最高。但是,总体上来看,调查对象对于安全座椅的认知水平还较低,核心知识的总体知晓率为67.1%,仅23.8%的家长知晓全部核心知识,存在不少认识误区,例如超过一半的家长并不知晓“1米4以下儿童乘车不能坐在后排座椅上并系上安全带”、“1岁以下的婴儿应使用反向安装在汽车后排座位上的儿童安全座椅”,近1/3的家长对儿童短途、低速乘车时的安全存在一定的侥幸心理,仍持有“短途旅行不需要使用安全座椅”、“低速行驶不需要使用安全座椅”、“开慢点也可确保儿童乘车安全”这类错误的观点,与陈晓军[8]、李海[9]等的研究结果一致。此外,根据logistic回顾分析家长知识水平的的影响因素显示,文化程度较高,家庭年收入较高的对象其儿童乘车安全相关知识水平也较高。尽管长宁区属于经济文化较为发达的上海市中心城区之一,但其0-6岁儿童安全座椅使用率与发达国家相比尚存在不小的差距,除缺乏强制使用立法等政策大环境支撑外,家长对于儿童安全座椅不高的认知水平可能是重要原因,因此有必要强化儿童安全乘车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特别是应重点加强对文化程度较低家庭有关儿童安全乘车的认知教育。通过各种途径帮助家长掌握相关知识,改变对儿童安全乘车的认知,进而采用更可靠的儿童乘车安全措施以确保儿童乘车安全[10]。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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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车安全知识范文2
我们要认真学习交通安全的法律法规,遵守交通规则,加强安全意识,树立交通安全文明公德,2021有关交通安全知识点有哪些你知道吗?共同阅读2021有关交通安全知识点,请您阅读!
交通安全知识点一、行走的安全常识
每位同学必须牢记如下行走安全常识:
1、指挥灯信号
绿灯亮时,准许行人通行;黄灯亮时,不准行人通行,但已进入人行道的行人,可以继续通行;红灯亮时,不准行人通行;黄灯闪烁时,行人须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通行。
2、人行横道信号灯
绿灯亮时,准许行人通过人行横道;绿灯闪烁时,不准行人进入人行横道,但已进入人行横道的.可以继续通行;红灯亮时,不准行人进入人行横道。
3、行人必须遵守的规定
行人须在人行道内行走,没有人行道靠右边行走;穿越马路须走人行横道;通过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人行横道,须遵守信号的规定;通过没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人行道,要左顾右盼,注意车辆来往,不准追逐,奔跑;没有人行横道的,须直行通过,不准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有人行过街天桥或地道的,须走人行过街天桥或地道;不准爬马路边和路中的护栏、隔离栏,不准在道路上推扒车、追车、强行拦车或抛物击车。
4、行走时,哪些情况最危险呢?
(1)横穿马路很容易出危险。
(2)三五成群横着走在非人行道上,这样最容易发生交通事故。
(3)上、下班高峰过后,马路上车辆稀少,因为路中车少人稀思想麻痹。麻痹加麻痹就等于危险。
(4)行走时一心两用,边走边看书,或边走边想问题,或边走边聊天,边走边玩……这样做,可能车子不来撞你,你倒自己去撞车子,因此也十分危险。
二、骑车安全
1、不满12周岁的孩子,不能在道路上骑车。
这是交通规则规定的。
2、不打伞骑车。
3、不脱手骑车。
4、不骑车带人。
5、不骑"病"车。
6、不骑快车。
7、不与机动车抢道。
8、不平行骑车。
最后还要注意,在恶劣的天气如雷雨、台风、下雪、或积雪未化、道路结冰等情况下,也不要骑车。
三、乘车安全
1、上车前先看清公共汽车是哪一路,因为公共汽车停靠站,往往是几路公共汽车同一个站台,慌忙上车,容易乘错车。
2、待车子停稳后再上车或下车,上车时将书包置于胸前,以免书包被挤掉,或被车门轧住。
3、上车后不要挤在车门边,往里边走,见空处站稳,并抓住扶手,头、手、身体不能伸向窗外,否则容易发生伤害事故。
4、乘车要尊老爱幼讲礼貌,见老弱病残及孕妇要主动让座。
5、乘车时不要看书,否则会损害眼睛。
交通安全知识资料我国交通法规也对交通指挥信号灯做出了规定:
1、绿灯亮时,准许车辆、行人通行,但转弯的车辆不准妨碍直行的车辆和被放行的行人通行。
2、黄灯亮时,不准车辆、行人通行,但已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和已进入人行横道的行人,可以继续通行。
3、红灯亮时,不准车辆、行人通行。
4、绿色箭头灯亮时,准许车辆按箭头所示方向通行。
5、黄灯闪烁时,车辆、行人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可以通行。
一、行走须知
1.步行时,走人行道,靠右侧行走。
2.横穿马路,要走人行横道。
行走时,先看左侧车辆,后看右侧车辆。
3.设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绿灯亮时,可通行。
红灯亮时,禁止通行。
4.设有自助式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要先按人行横道使用开关,等绿灯亮、机动车停驶后,再通过。
红灯亮或显示“等待”信号时,禁止通过。
5.设有过街天桥或地下通道的区域,不横穿马路。
6.无人行横道与通过设施的区域,横穿马路时,要在确认安全后,再通过。
7.不在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上打闹、猛跑。
8.不跨越各种交通护栏、护网与隔离带。
二、乘车须知
1、不准在道路中间招呼车辆;
2、机动车在行驶中不准将身体的任何部位伸出窗外
3、乘车时,不准站立,不准在车内吃东西;
4、不强行上下车,做到先下后上,候车要排队,按秩序上车;下车后要等车辆开走后再行走,如要穿越马路,一定要确保安全的情况下穿行;
5、不乘坐超载车辆,不乘坐无载客许可证、运动证的车辆;
三、骑车须知
1、未满十二周岁的儿童不准在道路上骑自行车、三轮车;
2、拐弯前须减速慢行,向后了望,伸手示意,不准突然拐弯;
3、不准双手离把,不准攀扶其他车辆或手中持物;
4、不准车辆并行、互相追逐或曲折竞驶;
5、要经常检查车子性能,响铃、刹车或其他部件有问题时不能骑车,应及时修理;
6、不准撑伞骑车,不准骑车带人;
7、不准在道路上学骑车;
8、不准在车行道上停车或与机动车争道抢行。
学生交通安全知识守则1、坚持徒步上下学,不准在街道、公路上、拦车、爬车、追车和强行搭车。
2、不满12周岁的学生不准骑自行车。
不管步行或在公路街道上行走时,必须 靠右行走或人行道上行走。
3、步行时,在横穿街道、公路或交叉路口时,应注意来往车辆。
在无来往车辆时,从人行横道线内通过。
4、严禁在机动车临近时横穿公路。
不准在有机动车通过的道路上做游戏。
5、在公路或其他道路上行走时,不准钩肩搭背、三五成群并肩而行,不准边走边看书或边玩耍。
乘车安全知识范文3
人的一生就只有一次生命,我们应该爱惜生命。注意交通安全也是爱惜生命的一部分。交通安全知识点总结最新有哪些你知道吗?共同阅读交通安全知识点总结最新,请您阅读!
交通安全知识点总结1、行走安全:行人须在人行道内行走,没有人行道靠右边行走;
穿越马路须走人行横道;通过有效通信号控制的人行道,须遵守信号的规定;通过没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人行道,要左顾右盼,注意来往车辆,不准追逐,奔跑;没有行人横道的,须直行通过,不准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有人行过街天桥或地道的,须走人行过街天桥或地道;不准爬越马路边和路中的护栏、隔离栏,不准在道路上扒车、追车、强行拦车或抛物击车。
2、骑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安全:不满16周岁不能在道路上骑电动车、摩托车;
不打伞骑车;不脱手骑车;不骑车带人;不骑“病”车;不骑快车;不与机动车抢道;不平行骑车;不在恶劣天气骑车。
3、乘车安全:乘公共汽车要停稳后上下车,在车上要抓好扶手,头、手等身体部位不能伸出窗外,管好身边物品,防止扒窃;
乘高速汽车要系安全带;不乘超载车。
小学生交通安全知识1、汽车不是一刹车就停的
有的学生认为乱过马路没有什么关系,反正驾驶员会刹车的。
其实,汽车不是一刹就停的。由于惯性作用,刹车后车还会向前滑一段路,这就是力的惯性作用。就像人在奔跑中,突然停下来,还会不由自主地身前冲几步一样。何况还有可能驾驶员不注意,刹车不灵等。所以,乱穿马路是十分危险的,不少交通事故就是因为行人乱过马路造成的。血的教训应当引以为戒。
2、安全走路
走路,谁不会呢?
其实不然,如果我们不注意交通安全,走路就会闯祸。
所以上学读书、放学回家、节假日外出时走在人来车往的交通繁忙的道路上,要遵守交通规则,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走路要走人行道上。在没有人行道的地方,应靠道路右边行走。走路时,思想要集中,不要东张西望,不能一边走一边玩耍,不能一边走路一边看书,不能三五成群并行行走,不要乱过马路,更不要追赶车辆嬉戏打闹。更不要在马路上踢球、溜冰、放风筝、做游戏。一旦被来往车辆装倒,后果十分严重。
3、不在车前车后急穿马路
有人总是喜欢在汽车前、后急穿马路这是很危险的。驾驶员眼睛看不到的地方,被称为“视线死角”。要是有人在车前车后驾驶员眼睛看不到的“视线死角”内急穿马路,就会造成车祸。所以我们横过马路要注意左右来往车辆,先向左看,后向右看,当看清没有来车时才横过马路。在有“人行横到”和“人行天桥“上行走,这样才比较安全。
4、礼貌乘车
在等乘公共汽车时,应在站台上有次序地候车。要做到等车停稳后,让车上的人先下来,然后依次车。车辆行驶时,要坐好或站稳,并抓住扶手,防止紧急刹车时摔倒。不能将身体的任何部分伸出车外下来后,要注意安全,不要从车前车后突然穿出或猛跑过马路,以免发生伤亡事故。
安全行车十五想出车之前想一想,检查车况要周详;马达一响想一想,集中精力别乱想;
起步之前想一想,观察清楚再前往;自行车前想一想,中速行驶莫着忙;
要过道口想一想,莫闯红灯勤了望;遇到障碍想一想,提前处理别惊慌;
转弯之前想一想,需防左右有车辆;会车之前想一想,先慢后停多礼让;
超车之前想一想,没有把握别勉强;倒车之前想一想,注意行人和路障;
夜间行车想一想,仪表车灯亮不亮;经过城镇想一想,减速鸣号切莫望;
雨雾天气想一想,防滑要把车速降;长途行车想一想,劳逸结合放心上;
乘车安全知识范文4
学生出门在外,学习很重要,但生命财产的安全更为重要。为了提高同学们的安全防范意思,加强同学们对安全知识的重视。我部制作了一张关于安全知识的宣传板报,旨在宣传一些安全方面的常识,确保同学们有一个安全的学习生活环境。
一、饮食安全
向同学们宣传一些关于食品安全的常识,告诉他们吃食物前应该注意些什么。所谓“病从口入”,如何判断食品是否过期、能否食用是保障自己的食品安全一个重要因素,因此在我们食用之前应该很小心的观察食品的质量和新鲜度。
二、宿舍安全
宿舍安全一直是全体师生最为关心的,为此,我们从各个方面对这方面的知识进行了宣传。如:为什么寝室不能使用大功率电器、为什么不能留宿外人。分析了宿舍可能出现的安全隐患,确保同学们的人生财产安全。
三、旅行安全
假期即将来临,往往这些时候是春游的时期,很多同学会选择这个时期去外面走走、散散心。旅行安全就成了许多同学最为关心的话题,针对此情况,我们从各个角度宣传了各种旅行安全知识,保障同学们能有一个开心的假期。
四、交通安全
旅行安全和交通安全两者是连为一体的。因此,我们对交通安全常识也进行了大量的宣传,如:乘车安全、防车上扒手安全知识等各方面知识。用交通知识顺口溜的形式向同学们阐述了各种交通法则,给同学们遵守交通法则提供了一个知识平台。
此外,我们还从人生财产安全等方面做出了安全,让同学们能够从各个方面保障自己的人生安全与利益。
学校开展安全活动总结
为了加强对幼儿交通安全教育管理,根据《镇教办中小学生交通安全宣传月活动实施意见》,结合幼儿园特点,创造性地开展了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一、全方位加强管理,完善幼儿接送安全制度。
切实加强幼儿接送安全,认真执行幼儿接送制度,由行政人员进行监督执行。幼儿入园即配有一帽两卡,家长接送幼儿须凭“接送卡”以卡换人;接送高峰期,行政值班人员在门口进行巡视,严防幼儿冒领或走失;通过填写《幼儿家庭情况调查表》,调查幼儿接送车的安全现状,严禁无牌无证的车辆来接送幼儿,确保幼儿接送途中安全;完善门卫考核制度,落实门卫职责,有效促进幼儿在园安全。
二、多渠道宣传,提高家长的交通安全意识。
我园积极利用宣传窗,以图文并茂的形式向家长推广交通法规常识,;利用家长学校这一大课堂,聘请了市交警大队的周指导员为家长开设“交通安全”专题讲座;利用家长会向家长提出了,要求家长遵守的《幼儿园家长接送车辆停放制度》;利用家园栏和“告家长书”这些宣传载体,让家长明确自己具有教育职责、管理职责、自觉遵守的职责等等。从而不断提高家长的道德法制意识,使其从自身出发,在路上时,常以“自觉遵守交通规则”自诫,为幼儿树立良好的榜样。另外,我园为确保接送高峰期园门口的交通安全,在园门口设置了车辆通行标志和车辆停放标志,进一步提高了家长的交通规则意识。
乘车安全知识范文5
第一,学校教育方面:从学校自身的地理条件看,学校大多数都修建在交通要道边上,也有很多的学校设立在比较窄小的街道旁边。于是,放学的时候,来学校接小学生同学的家长和亲属、车辆全部把特别窄小的街道塞得特别满,道路上基本上水泄不通。也有一些中小学生上下学、回家都要不断横穿几条马路,转乘好几路公共汽车车。交通安全隐患就成了大多数学校的显著问题。还可以从学校的教育目标出发看,交通中的安全在学校规定的教育目标中可能仅仅占小小的一部分。再说,要是发生小学生或者中学生的交通事故基本上通常在校外,对学校自身的规定影响不是很大,当然这样学校就可以推卸直接事故责任的惩罚。故而,大多数学校屡次在交通安全教育重视方面做得往往远远不够,教师也在学校的影响下对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干脆不进行完整系统传授,所以造成了很多学生的交通安全知识不全面,基本上就没有交通安全意识。
第二,大多数学生在交通安全中自身因素的方面:一是天生具有的好动、对新鲜事物好奇心特别强、天生贪玩等特点,不规则出行行为经常发生,特别容易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目前我国,中小学生面临的突出违法行为如下:未满12周岁自己独立骑自行车,过马路时不看红绿灯,不走斑马线,随便抢占机动车道,上下学不按照人行道走。当车辆临近的时候忽然横穿道路;追赶攀爬公路上来往行驶的大型机动车;骑车在公路上互相追逐、嬉闹玩耍、双手离把或单手扶把等;乘坐无牌无证、超员车和三轮汽车、拖拉机等等。二是小学生道路交通安全知识普及较少。因而常常出现闯红灯、上下学成群结队并排走,不遵守交通秩序等现象频繁发生,给交通道路交通事故的频繁发生埋下很大的隐患。即使小学生发生交通事故的险情,他们也完全不知道如何及时正确地报警,于是给肇事逃逸驾驶人员带来了以可乘之机。
二、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工作的对策
第一,学校把开展交通安全教育活动作为确保学校和师生安全的重要措施,成立了交通安全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狠抓落实,确保广大学生在交通安全教育活动中能够吸取更多的教训。
第二,广泛的在各地开展交通安全教育与宣传活动。学校可以通过主题队会,标语、黑板报、安全知识讲座、至家长一封信,交通安全知识演讲比赛、交通安全征文比赛、与家长签订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等活动,精心组织,开展好以学校交通安全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努力让每一位学生、家长理解交通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增强全体师生的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
第三,加强上学放学途中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安排必要课时,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开展途中安全教育,主动与公安交警部门加强联系,结合具体案例,开展上学放学途中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第四,落实学校领导、值周制度。针对我们学校地处道路边上,车流量大,学生上学、放学路上存在极大的交通安全隐患,学校以强化学生路队管理为抓手,通过值周领导、值周教师、班主任、科任教师、学校保安、路队长等,层层督促,学生放学后排路队时,戴好小黄帽和安全标示,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对违反交通法规的学生,如未靠右行走、横穿马路等,当场给予批评教育,并纳人学校文明之星的活动评比中,培养学生养成良好的路队习惯,确保学生的交通安全,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五,落实学生家长定点接送制度。放学后,学生站路队,有秩序地走到家长接送处。
第六,推行红领巾“交通安全监督岗”制。设置红领巾“交通安全监督岗”,学生要排队放学,打好班牌,路队长和“交通安全监督岗”学生好戴安全帽,监督和规范师生的上学、下学的出行行为,减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七,引导学生不乘坐非客运车辆,不乘坐拼装车、报废车、农用车、超员车上下学。对本校学生乘车情况进行检查,发现无证无牌、报废车辆等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车辆接送学生的违规现象,要积极与公安、交通等部门沟通联系。及时给乘车学生开会、培训;制订乘车的管理制度。
第八,建立恶劣天气教师护送制度和停课、复课告知制度。遇到恶劣天气,教师要通知家长接送学生安全回家;
三、结语
乘车安全知识范文6
各区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中小学生(幼儿)安全乘车工作,将中小学生(幼儿)安全乘车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按照“谁发证、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管理渠道不清楚的,按照属地管理由地方政府负责”的原则,锁定责任,强化督查,严格标准,实施问责,确保全市中小学生(幼儿)乘车安全。
各区要结合实际,以“不发生无行驶证、无号牌等证(照)车辆接送中小学生(幼儿)引发交通事故,不发生接送中小学生(幼儿)车辆因超载、超速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引发交通事故,不发生因中小学生(幼儿)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引发交通事故,不发生中小学校(幼儿园)组织外出教育活动乘坐车辆出现交通事故”为工作目标,采取有效措施,坚决杜绝中小学生(幼儿)各类乘车交通事故的发生;要经常深入中小学校(幼儿园)开展检查指导,定期研究安全管理工作,真正把中小学生(幼儿)安全乘车工作抓细、抓实、抓好,确保认识到位、组织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
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加强交通安全知识宣传,进一步增强广大市民的交通安全意识,使之养成良好的交通习惯,自觉维护中小学生(幼儿)乘车安全。对影响安全乘车的不规范行为,要加大舆论监督力度,形成全社会关注、重视、支持中小学生(幼儿)安全乘车的良好氛围。
二、强化督查,把中小学生(幼儿)安全乘车的各项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一)不间断地开展中小学校(幼儿园)安全乘车管理督查工作。对照《省校车交通安全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第337号令),根据工作职能分工,各有关部门要开展暗访和督查,对督查发现的问题,逐条督促整改;对多次反复出现的问题,要开展挂牌督办,限期整改到位。
(二)开展接送中小学生(幼儿)车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查处和违法违规运营行为集中整治。将超员、超速、无牌无证、未取得检验合格标志、无保险标志等违法行为作为整治工作的重点,采取以路面查处、学校周边查处、守点守线查处等相结合的方式强化管理,突出加大对偏远地区接送中小学生(幼儿)车辆的管理力度,杜绝违法违规行为发生。
(三)加强对广大师生及接送中小学生(幼儿)车辆驾驶员的交通安全教育管理。组织广大师生及接送中小学生(幼儿)车辆驾驶员开展以交通法律、法规、交通安全知识、安全操作规范、安全管理规定、管理员工作职责等为主要内容的专题培训。每年春、秋季开学前,要以校(园)为单位,集中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重点讲解文明过马路、文明行车、文明乘车等交通安全知识和法律、法规,不断提高每个中小学生(幼儿)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的意识。
(四)坚持校车“户籍化”管理。对符合校车条件、但未申报办证的接送中小学生(幼儿)车辆,要督促其尽快按照《省校车交通安全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第337号令)等规定进行申报、登记、办证;对不符合校车条件但仍在接送中小学生(幼儿)的车辆,要予以严厉打击。坚持实行签订安全责任书、校车安全管理员跟车、校车日志、乘车安全管理、中小学生(幼儿)定点定时上下车等管理制度,严格按照核定的时间、线路运行。
三、突出重点,着力消除中小学生(幼儿)乘车存在的安全隐患
(一)着力解决农村中小学生(幼儿)接送车辆问题。全面取缔无证车、超载车和农用车接送中小学生(幼儿),重点查处无证驾驶、超载等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农村中小学生(幼儿)人身安全。要通过增加车辆、增开营运线路、有条件的区开通中小学生(幼儿)接送专车等办法,解决好农村中小学生(幼儿)上、下学乘车问题。同时,针对农村经济困难家庭的中小学生(幼儿),可在成本许可范围内适当降低乘车票价。鼓励达到校车安全条件的营运车辆,在约定时段从事农村中小学生(幼儿)接送,从源头上规范全市农村中小学生(幼儿)的接送车辆。
(二)着力解决城区中小学生(幼儿)乘车安全问题。针对中小学生(幼儿)这一特殊群体,要进一步研究对策,调整和优化公交线路,方便中小学生(幼儿)上、下学乘坐公交车。要加强运营中小学生(幼儿)公交车辆资质审核,确保行车安全。
(三)着力防范春游、秋游和各类集体活动乘车中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中小学校(幼儿园)组织学生(幼儿)出游,必须事先加强安全教育,并制订活动方案和应急预案,必须有学校(幼儿园)领导带队和足够的教师负责管理,必须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承载中小学生(幼儿)出游的道路运输车辆,必须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证和与出行线路相符的包车客运标志牌,严禁乘坐无证(照)人员驾驶的车辆出游,严禁车辆在出游途中超载、超速行驶。学校(幼儿园)在组织中小学生(幼儿)外出活动时,应当事先与具有三级以上经营资质的道路旅客运输企业签订包车运输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管理责任,落实有关措施,确保交通安全。
(四)着力解决校车安全管理问题。要对全市所有校车进行全面安全检查,并不定期对校车使用情况进行暗访,严厉查处超载、使用故障车、聘用无证(照)人员驾驶校车等问题。中小学校(幼儿园)用校车接送中小学生(幼儿)时,必须有教师或者保育员在车中监护,驾驶室副座不准乘坐中小学生(幼儿),严格杜绝超载现象。
四、明确职责,形成中小学生(幼儿)安全乘车的工作合力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区人民政府对辖区内中小学生(幼儿)乘车安全负总责,要切实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全面协调辖区内中小学生(幼儿)安全乘车工作,建立健全中小学生(幼儿)安全乘车的有关规章制度。
教育部门要严格执行有关学生安全教育的法律、法规,负责对中小学生(幼儿)安全乘车工作进行指导,督促中小学校(幼儿园)建立健全中小学生(幼儿)安全乘车管理制度,不断完善中小学生(幼儿)安全乘车档案,严格落实中小学生(幼儿)安全乘车工作校(园)长负责制。加强对中小学生(幼儿)安全乘车工作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中小学校(幼儿园)对中小学生(幼儿)的安全教育、管理制度、应急预案和事故预防措施的落实情况。与公安交管部门建立例会制度,加强相互间沟通联系,及时研究和解决中小学生(幼儿)交通安全教育管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从实际出发,开设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强的交通安全地方课程。指导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加强中小学生(幼儿)的安全教育,通过家长会、家长学校等多种形式,对中小学生(幼儿)家长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增强家长的安全乘车责任意识。会同交通运输、公安等部门共同研究制订切实可行的中小学生(幼儿)乘车方案。督促各中小学校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小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教育中小学生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养成良好的交通安全习惯。
公安交管部门负责加强对中小学生(幼儿)接送车辆的安全检查和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加大执法查处力度,严禁车辆超速、超载等行为。继续坚持“一校一警”制度,安排警力在中小学校(幼儿园)周边人员较为集中、交通相对拥挤的路段、路口维持交通秩序。按照有关规定,在中小学校(幼儿园)周边城市道路设置交通安全标志和标线。积极配合中小学校(幼儿园),采取多种形式,共同做好中小学生(幼儿)交通安全教育工作。
交通运输部门负责重点做好中小学生(幼儿)接送车辆运力调配工作,合理安排线路,增开车辆或者增加班次,解决中小学生(幼儿)接送问题。严格道路运输经营许可,严把道路运输准入关,严厉查处非法从事接送中小学生(幼儿)的车辆。
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将校车安全和校车服务纳入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引导校车工作健康、持续、稳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