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编制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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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编制

机构编制范文1

一、机构编制政务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

现行的管理方式是按照机构设置构成要素进行公示公告,其内容相对单一,没有全面反映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本来面貌,只是编制管理结果的公开。群众对机构编制信息具有强烈的需求欲,还没有得到及时、有效的供给。究其原因有四个方面:

(一)从理论层面看。政务公开理论支持体系建设不成熟。编制政务公开实践相对超前,理论发展相对滞后,因而编制政务公开缺乏科学系统的理论指导,不可避免地带有盲目性和随意性。

(二)从法规层面看。政务公开法规支持体系建设不完善。一是编制政务公开缺乏监督依据。推行编制政务公开工作的初衷是接受社会监督,那么社会各界以什么标准来评判机构编制管理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公正性,没有法定的标准或尺度,对编制政务公开的监督就失去有效性。二是编制政务公开缺乏科学评价机制。机构编制管理首要的问题是如何科学合理的设置机构,一般来说,须经相关部门反复调研,多方论证。但是现行机构编制管理仍带有浓厚的“长官意志”和人为色彩,对机构设置的科学性、人员编制的合理性,群众无法实施监督。三是编制政务公开缺乏过程监督机制。对机构编制管理实施事前、事中和事后的全过程监督才是最有效的监督。而现行的编制政务公开注重了机构编制管理结果的公开,社会各界对机构编制管理过程实施有效监督还不够。四是编制政务公开缺乏过错责任追究制度。

(三)从技术层面看。编制政务公开网络技术亟待提高。现行的编制政务公开网络软件设计处于“静止”状态,而机构编制管理内容常处于变动状态。网络软件设计与机构编制管理相互协调性不强,尤其是数据更新操作程序十分繁杂,为提高网络的使用效益和有效利用带来诸多不便。

(四)从机构层面看。编制政务公开的工作主体不够规范统一。各级机构编制部门是承担编制政务公开工作的主体,承担着政务公开的各项具体工作。但是各级机构编制部门机构设置不够规范一致,有的把编办列入党委工作机构序列,有的把编办列入政府工作机构序列,大多数是常设议事协调办事机构。办事机构设置也不一致,有的地方编办与人事或组织部门合署办公,有的地方编办机构又单独设置,这样的机构建制既不利于机构编制日常管理,也不利于编制政务公开工作的健康发展。

二、机构编制政务公开应遵循的原则

(一)参与性原则。应把参与性原则贯穿于编制政务公开全过程,发动社会各界更理性地对待编制政务公开。积极争取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派和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扩大编制政务公开影响面,大力营造关注机构编制、支持编制政务公开的社会环境。

(二)务实性原则。机构编制工作牵涉面广,地区之间、部门之间差异大,具有复杂多样性的特点,尺度不好把握、标准难于统一,在一定程度上给公开工作带来诸多不便。对此,一是在公开的方式和范围上,区别不同情况,选择适当的公开方式,如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和敏感问题,在编制政务公开网上集中公告,保持公开的形式多样化、多元化。否则,就会走上流于形式的老套路。二是在公开的内容上,坚持规范统一和实事求是的原则,既不回避矛盾和问题,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公开,又要坚持从实际出发,多角度公开机构编制事项,增强监督内容的广泛性,以促进整改、解决问题为落脚点。三是在公开的程序上,应严格规定审批的程序和时限,建立编制政务公开申报、审核、审批制度,实行层层把关,逐级审核,确保公开内容的真实性。

(三)规范性原则。在推进编制政务公开工作过程中,应结合本地实际,建立相应的制度,为编制政务公开提供尽可能完备的实际操作指南,杜绝政务公开实施过程中的人为随意性,提高编制政务公开质量。

三、加强和完善机构编制政务公开工作的思考

针对当前编制政务公开存在的问题,要做好机构编制政务公开工作,笔者认为可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加强编制政务公开法制建设。编制法制建设是促进编制政务公开的有效举措,也是巩固公开成果的客观要求。为此,要把加强编制政务公开法制建设,建立政务公开约束机制,使编制政务公开工作具有规范性、强制性和可操作性,使编制政务公开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违法必究作为一项长期任务,在实践中探索,在探索中总结,在总结中完善。

(二)加强编制政务公开理论研究。编制政务公开工作刚刚起步,初具雏形。总体来说,此项工作尚处于试运行阶段,尤其缺乏科学理论的指导。当务之急要把编制政务公开工作置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大环境下,认真开展调查研究。

机构编制范文2

一、机构编制管理系统的创建背景及历程

**年8月,为切实加强机构编制管理,规范监督行为,健全约束机制,巩固改革成果,市编办经过认真细致的调查研究,借鉴外地的先进经验,博采众家之长,在市级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分类建立和实施了机构编制手册管理制度,并在全市各县区分步推行。《机构编制管理手册》的推行应用,实现了对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人员的规范化管理和有序化监督,增强了人们的机构编制观念,控制了人员的盲目膨胀,促进了编制管理的规范化,使我市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但面对越来越繁重的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任务,《机构编制管理手册》作为凭证式的管理手段,其局限性和诸多不适应日益显现。比如数据相对静态、程序相对繁琐、对各单位的即时监控乏力、查询或汇总资料颇费时间等,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仍然不高。面对机构编制工作如何更好地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客观要求,切实为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服好务这一课题,我们精心思考,锐意创新,紧密契合信息社会和知识经济的时代背景,最终形成了运用现代电子信息技术和管理手段,在创新工作载体上做文章的思路,萌生了完善机构编制人员微机动态管理机制,适时创建"阳泉市机构编制管理系统"的大胆设想。

**年初,在组织有关人员外出学习考察和多次调研论证的基础上,我们专门聘请专家和技术人员全面展开了系统软件设计编程的实施工作。同年6月基本完成编程初稿,10月初在市编办正式投入使用。初版系统软件采取FOXPRO语言在DOS环境中运行,可提供多项统计、自由组合打印等实用功能,但由于技术支持方面的问题,实际操作中存在诸多不便。**年初,组织技术人员进行了重新设计编程,采用DELPHI3语言程序,成功开发了WINDOWS版本系统软件。**年底,针对该系统实际运行中一些技术处理不到位的现象,第三次对系统软件进行了创新优化,编程语言升级为Delphi5,采用了合理的分类统计方法和代码方式,并对原有打印方式进行了彻底的改进,使得三版的系统软件实用性大大增强,统计速度明显提高,操作界面更加符合人性化设计,表格打印效果及灵活度也大大改善。2001年6月,根据省编办在全省建立统一《山西省机构编制管理证》的要求,再一次对系统软件的内容、设置等做了相应的调整与充实,使其功能效用更加完备,充分体现了《山西省机构编制管理证》中所列的全部内容,详尽包含了对机构编制人员的各种描述及其相应数据的管理。2001年9月,四版"阳泉市机构编制管理系统"软件在市级机构编制部门成功运作的基础上,逐步在各县区机构编制部门推广使用。截止2002年11月初,成功实现了市县区机构编制信息微机联网。

二、机构编制管理系统的程序设置和特点

《阳泉市机构编制管理系统》软件,在研发、应用、调整和修改过程中,内容不断优化,设计更趋合理,功能更加强大,运行科学高效,真正体现了业务和技术的有机融合,界面和形式的科学规范,操作和使用的灵活高效。

一是内容设置全面具体。整个信息处理系统,由主程序、机关数据库、事业数据库、数据参数库等几部分组成,包含了机构编制人员信息的各项基本要素,全面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人员各方面的详细情况。其中,单位信息包括:机构名称、统一编号、批准文号、标识代码、系统类别、机构类别、机构级别、经费形式、主管部门、编制数、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工勤人员、生产工人、领导职数等内容;内设机构信息包括:内设机构全称、机构级别、编制数、领导职数、正职、副职等内容;人员信息包括:姓名、性别、民族、籍贯、出生年月、参加工作时间、政治面貌、毕业院校、最高学历、毕业时间、所学专业、技术职务、技术职级、聘任职务、聘任职级、聘任时间、职务名称、职业身份、个人身份、工作岗位、行政职务、职务类别、职务级别、实际职级、任职时间、离退休时间等内容。

二是系统功能强大实用。根据机关事业单位数据、类型、结构的不同,系统数据库分为机关、事业两大类,每类均包括各机构基本情况、内设机构组成和人员组成情况等三部分,对应单位信息、内设机构、在职人员、分流人员、非在职人员、离退休人员情况六个数据库。除载有《山西省机构编制管理证》所有表格外,结合工作实际,还增设了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实有人数情况表、机构编制基本情况表、实有人数基本情况表等内容,比较全面地体现了对机构编制人员的各种描述及其基本情况。对各类数据库均提供了相应的数据编辑、查询统计、数据维护、快捷检索、自动制表、资料打印等项功能。在具体运用中,可快速、准确地实现对管辖范围内所有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人员的信息核对、监控和管理,以及各项目总体与分系统、分部门、分类别、分结构的数据统计和汇总。

三是技术设置科学合理。系统软件采用目前最先进的windows程序开发工具之一的Delphi5作为编程语言,具有执行速度快、占用内存小等优点,广泛适用于PWin95、PWin98、PWinnt4.0、PWin2000、PwinXP等操作系统,BDE,16M以上内存,20M以上硬盘剩余空间。系统结构较为合理,共建有20个运行窗体,1个主程序,13个数据库文件,1个系统参数文件,2个校对文件和DATABF(数据备份目录)、ZYZZ(主要职责存放目录)、HELP(帮助文件所在目录)、DWGS(打印格式库存放目录)等四个子目录及其相应程序组成。同时,程序安装非常简便,整个系统软件安装盘只有两张软盘组成,插入一号盘根据提示输入使用者姓名及安装路径等信息后开始安装,然后插入另一盘继续安装即可。除此之外,为保证数据的安全性,系统以加密方式设定了密码;为有效利用内存资源,每个窗体只有在需要时才建立,使用完毕后自动删除,并释放出所占内存空间;为充分利用桌面资源,系统使用了多页技术,当编辑数据时,将根据不同项目,自动转换到相应的输入法,对限制输入内容的项目,则采用选择录入的方法,其数字来自参数库;为使数据汇总和统计达到较为满意的速度,采用较为先进的分类方式,视窗跟踪显示进程;为提高系统软件的实用性,采用了独创的组合技术,根据不同选择对象,可自动生成包含不同项目的封闭表格;为增强所提供资料的准确性,打印前可全屏预览。

四是操作方式简便易行。系统操作以菜单或工具栏中的快捷图标为基础,使用鼠标或快捷键选择不同功能,即可得到所需结果。系统对桌面和窗口的每项功能都作了简短的说明,鼠标指向不同对象,屏幕的最上行会显示出当前状态或功能提示,可使操作者在使用中得心应手。

五是运行机制完善高效。系统在日常运作中,全部管理工作均通过微机操作完成,实行动态管理与静态管理相互协调、相互制约、相互补充的运行机制。即,微机管理与机构编制管理证同步运行,系统数据库的内容随时跟踪管理证的内容,依据其内容的变更而做相应的调整,并随即打制出新的表格,充实到机构编制管理证内页中,使两者内容始终保持完全一致,保证了系统运行的准确性和高效性。

三、机构编制管理系统的主要成效

"阳泉市机构编制管理系统"的创建和推行,使我市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由静态封闭跃变为动态开放,由烦琐拖沓转化为简捷高效,由松散随意发展为严谨有序,并推动了编制部门的规范化、科学化、现代化运作,奠定了扎实基础,发挥了积极作用,意义影响深远

----推进了办公自动化,工作效率大大提高。

在机构编制工作跟踪和动态化管理中,系统软件丰富的信息资源和灵活适用的编辑、查询、统计、汇总等功能,为机构编制日常管理数据的采集、表格的描述、资料的汇总,提供了准确便捷的服务载体,丰富和扩展了信息的获取量度,极大地提高了工作效率。系统在数据库信息统计基础上,设定了机构编制工作中所需的各种表格及经常涉及的基本情况,可迅速打印,汇集成册。这种管理程序化、功能系统化的数字采集方式,不仅极大地节省了人力、物力和时间,推进了办公自动化,还明显提高了办事效率和工作质量。仅以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年度统计报表为例,以往按传统工作方式,需两个多月的时间才能完成,推行机构编制管理信息处理系统以后,报表内容直接与系统数据库信息接轨,可迅速调用数据进行统计汇总,即刻完成上报工作。

----增强了工作针对性,管理服务实现双赢。

系统所提供的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人员的总体汇总和分系统、分部门、分单位的局部汇总功能,以及按不同层次不同组合分类分段统计汇总的功能,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构成、分布、比例等基本情况一目了然。适时对系统内部数据库信息资料进行具体分析、综合评价、研究探讨,可为机构改革、人事制度改革和领导决策,为机构编制的科学设置和规范管理,以及组织、人事、财政等部门制定有关政策,提供多维、准确、可靠的客观依据,从而便利了各级领导、各部门、各单位了解和做好相关工作,尤其是在机构编制人员管理的方方面面,可随时根据需要查询相关信息并提供详细资料。

----推动了资源信息化,网络体系构建成型。

以机构编制管理信息系统为基础,以机构编制数据库为核心,充分运用电子信息化和网络通讯手段,实现了全市机构编制信息系统微机联网,构筑了信息网络和资源共享平台。各县区的数据和信息可即时传报,为准确及时掌握基础动态,加强对基层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提供了极大便利。各类机构编制报表可直接应用机构编制管理数据库的联网功能,综合汇总和分类统计,可在瞬时完成。同时,机构编制信息系统的开发和运用,构建起了网络体系的基本框架,为全省乃至全国联网提供了坚实的技术支撑。

----实现了思想大解放,创新理念不断增强。

机构编制范文3

一、要当好宣传员

机构编制人要勤劳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和机构编制的司法律例,并将其贯穿工作的全进程。首先机构编制部分要将政策执行到位,尤其是指导干部,要带头执行政策;其次是做好社会各界的宣传工作,让广大群众自觉贯彻执行政策。

二、要当好调研员

要紧紧围绕人民群众最关怀、最直接、最实际的好处问题,在推进劳动就业、社会保证、收入分派、公共教育、医疗卫生、食物安全、安全生产、社会治安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变革,推进有关部分更具体地实行好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本能机能,进一步深化行政治理体系体例和机构变革等严重问题上深化开展查询研讨,并提出有价值的对策建议,供指导决定计划参考。

三、要当好协调员

机构编制人要增强与组织、人事、财务、劳动和社会保证等相关部分之间的共同、沟通与协调,这既是健全和完善机构编制治理配套协调约束机制的实际需求,也是梗塞机关事业单位编制、人事治理破绽,避免超编、混编、乱进人等问题发生的主要手段。要以《机构编制治理证》为法定凭证,机构编制治理与人员分配相结合,机构编制治理与工资审批相结合,机构编制治理与财务预算治理相结合。

四、要当好监督员

当前,在机构编制治理工作中,存在严厉节制总量与人才缺少的矛盾。这一矛盾在新情势下将进一步展现,这就要求机构编制人必需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创新治理形式,不时提高治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程度。一要前期介入。凡触及人员进编、工作本能机能调整等事项,机构编制部分要进行前期调研,参加方案制定,如许有利于给指导供应历史的状况和当前存在的问题,然后为指导科学决定计划供应参考。二要事中参加。机构编制实名制治理,是机构编制治理机关执行机构编制司法律例,落实党和国家机构编制治理方针和政策,对所批机构编制完成全程治理的有用方法,是执行机构编制事中参加的主要环节。三要过后监督与常常性检查。长期以来,机构编制治理存在着重审批、轻监管,重机构设置的优化、人员编制的精简和县政府本能机能的改变,而疏忽了对机构编制执行状况的有用监督,严厉制约了机构编制治理全体效能的发扬。要坚持强有力的监督治理机制,设立“12310”监督告发德律风,组织常常性的检查监督,推进机构编制工作更好地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机构编制范文4

一、围绕党委政府重大决策,推进改革

*区编委办把落实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作为工作的重点,着力做好相关的机构编制工作。一是围绕农税体制改革做好服务工作。*年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撤销乡镇财税所,乡镇农税员全部分流。为搞好机构撤销和人员分流安置工作,区编委办多次和区财政局衔接,到乡镇调研,妥善制定机构编制和人员分流安置方案,对其中不同类别的人员提出相应分流安置办法。由于情况掌握准确,措施得力,全区53名乡镇农税员全部实现平稳分流安置。二是围绕企业改制做好相应工作。根据企业改制实际,区委区政府需要对部分企业负责人进行安置,为落实区里决定,区编委办的同志多次调研,统筹考虑,精心制定安置方案,将5名企业负责人安置到位。

二、围绕大局稳定,做好政策性人员安置

近几年,由于按上级要求对机构编制事宜进行了“冻结式”管理,*区编制空缺已不多,而干部、城镇退伍兵等又必须安置,为解决编制紧张和政策性人员安置的矛盾,*区编委办一是多次与人事、民政等部门衔接,就安置问题进行协商;二是全面分析全区编制总体情况,对现有的编制空缺和人员编制结构进行摸底,在充分考虑编制管理原则和有利于改善人员结构的前提下精心制定安置方案,近几年,*区先后为150多名政策性安置人员制定安置方案,办理了进编手续,保证了大局稳定。

三、围绕改善人员结构,抓好人才引进

*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结构从总体上说不尽合理,特别是教育、卫生、文化、农业等行业专业人才缺乏,如学校教师队伍年龄严重老化、青黄不接,医疗、文化等专业技术人才缺乏,为了解决这一问题,近几年,在严控其他进人进编等事宜的同时,*区为此腾出专门编制,支持这些部门采取公开招考、人才调入等办法引进人才,先后公开招考教师60多名、蔬菜检测人员10名,为医院引进医生10多名、为文化馆引进音乐美术专业人才3名。

机构编制范文5

第二条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必须遵循实事求是、依法办事、注重实效的原则。坚持监督检查与加强管理相结合,预防、教育与惩处相结合。

第三条各级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按照法定管理权限,履行机构编制监督检查职责。

各级监察机关应当依法履行行政监察职责,检查执行机构编制管理规定中存在的问题,查处机构编制违法违纪行为。

第四条机构编制管理机关与监察机关在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中应当互相支持,协作配合。

第五条机构编制监督检查的对象是:

(一)国务院所属的行政机构;

(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的行政机构;

(三)事业单位。

第六条机构编制管理机关、监察机关对下列事项实施监督检查:

(一)机构编制管理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

(二)地方各项机构编制管理政策、措施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

(三)上级党委、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批准的改革方案中涉及机构编制事项的执行情况;

(四)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机构限额、行政和事业编制总量控制情况;

(五)行政机构、事业单位职能配置、机构设置、编制配备、领导职数配备等机构编制事项的执行情况;

(六)机构编制管理权限和审核、审批程序的执行情况;

(七)受理违反机构编制管理规定问题的举报和查处违反机构编制管理规定问题的情况;

(八)机构编制统计的情况;

(九)其他需要监督检查的事项。

第七条各级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公开其政策规定、业务范围、审批程序等。

各级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督促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对不涉及国家秘密的编制和实有人员等情况,向本单位工作人员或者社会公开。

第八条各级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每年组织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开展机构编制管理自查自纠,并将有关情况报告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机构编制管理机关;遇有重要情况,随时报告。

各级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可以根据需要对有关单位的机构编制管理情况进行评估。

第九条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可以采取例行检查、专项检查等方式开展检查工作。

检查工作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拟订方案;

(二)根据管理权限报批立项;

(三)发出通知;

(四)组织实施;

(五)报告检查情况;

(六)向被检查单位反馈检查情况,提出意见或者建议。

特殊情况下,机构编制检查可以不事先通知。

重大检查活动,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可以会同监察机关联合进行。

第十条实施机构编制检查,可以采取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个别谈话、走访等方式进行。

第十一条对违反机构编制管理规定的问题,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按照职责和权限进行调查核实。调查核实应当两人以上共同进行。

第十二条在调查核实过程中,被调查的单位和人员有权向机构编制管理机关申辩。

第十三条上级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可以责成下级机构编制管理机关调查核实有关违反机构编制管理规定的问题,并应当进行督办;必要时,可派出督促检查组进行督查。

下级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对上级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批转的查核件,应当在60日内报告办理结果;逾期不能报告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第十四条监察机关检查执行机构编制管理规定中存在的问题,查处机构编制违法违纪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规定的程序办理。

第十五条机构编制监督检查的对象应当配合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及时、全面、客观地提供相关材料,并对调查事项涉及的有关问题做出解释和说明。凡弄虚作假、妨碍监督检查以及对监督检查人员打击报复的,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十六条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对违反机构编制管理规定的行为,可以采取下列处理措施:

(一)通报批评;

(二)建议改正或者责令限期纠正;

(三)予以纠正;

(四)建议财政部门对超编人员不予核拨经费;

(五)建议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

第十七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在机构编制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上级机构编制管理机关依照本规定第十六条第(二)项的规定处理:

(一)超越权限或者违反规定程序设立、撤并各类机构,提高机构规格或者变更机构性质的;

(二)超职数、超规格配备领导干部的;

(三)超编制限额配备人员的;

(四)其他违反机构编制管理规定的行为。

第十八条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所属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在机构编制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同级或者上级机构编制管理机关依照本规定第十六条第(一)、(二)、(三)、(五)项的规定处理:

(一)违反规定干预下级职能配置、机构设置或者编制、职数配备的;

(二)违反规定擅自扩大或者缩小职责范围和权限的;

(三)擅自设立、撤并机构以及提高机构规格或者变更机构名称、隶属关系和经费渠道的;

(四)超职数配备内设机构或者下属机构领导干部的;

(五)擅自超过核定的编制使用工作人员或者改变编制使用范围的;

(六)为超编人员核拨经费或者办理录用、调任、社会保障等手续的;

(七)统计信息失实或者不按规定报送统计数据的;

(八)其他违反机构编制管理规定的行为。

有本条第(三)、(五)、(六)项行为之一的,可以同时适用本规定第十六条第(四)项的规定。

第十九条各级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在机构编制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上级机构编制管理机关依照本规定第十六条第(一)、(二)、(三)、(五)项的规定处理:

(一)超机构限额审批机构,超越权限提高机构规格、加挂机构牌子、变更机构性质或者名称的;

(二)超编制限额审批编制,或者违反规定挤占、挪用编制的;

(三)违反规定核定领导职数的;

(四)其他违反机构编制管理规定的行为。

第二十条机构编制管理机关经过调查核实,认为需要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纪律责任的,属于监察对象的,移送监察机关处理;不属于监察对象的,移送任免机关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监察机关发现有违反机构编制管理规定的问题时,应当及时向机构编制管理机关通报有关情况。

第二十一条各级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建立举报制度。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或者监察机关举报违反机构编制管理规定的行为。受理机关对举报人的情况应当予以保密。

第二十二条各级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加强内部监督,建立健全机构编制审批和监督检查的协调配合机制。

第二十三条各级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加强机构编制监督检查的信息工作,拓宽监督渠道,扩大信息来源,逐步建立覆盖面广、反应灵敏的机构编制监督检查信息网络。

第二十四条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对使用行政编制和事业编制的其他机关、团体的监督检查工作依照本规定执行。

机构编制范文6

一、当前机构编制工作面临的困难和存在的问题

在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构建和谐社会的新形势下,机构编制工作承载着宏观控制与微观需求、立法缺失与法定化要求、体制机制障碍与机构编制调控目标等多重矛盾,同时,也存在着诸多困难和问题。

㈠当前机构编制工作面临的困难

1、严格控制机构编制增长与地方各级政府引进人才的要求不相适应。在目前我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相对滞后的大背景下,地方各级政府的职能转变较为缓慢,“保姆式”、“全能型”政府的格局没有根本改变。而且,随着社会经济的迅猛发展,各行各业对高层次人才的需求越来越大,一方面要求更多的机关事业岗位用来引进发展经济和社会事业所需的高层次人才,另一方面迫于人员膨胀财政吃紧的压力,要实行严格的控编制度,尤其是乡镇机构编制五年内只减不增,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处于满编满员状态,且不少人员年龄偏大,知识业务水平偏低,结构不合理,难以适应发展需要,引进人才面临编制和财政供养双重制约,造成老化的人员减不了,急需的人才进不来,地方经济发展的压力在一定程度上表现为控编管理与人才引进的矛盾,机构编制部门处于两难境地。

2、机构编制管理法定化要求与立法滞后的现实使机构编制监督管理缺乏刚性。到目前为止,我国尚没有一部单独为规范机构编制订立的法律,现有的上级党委、政府和编制部门颁发的有关机构编制管理的规定、办法、通知等只能列入地方性规章的范畴,其效力上升不到法规的层次。立法的缺失给机构编制管理留下了较大的人治空间,机构设置,编制核定,没有一个明晰的界限,最后确定往往是经过一番讨价还价的博弈之后相互妥协的结果。由此带来的一个典型的现象就是上级业务部门对基层机构编制的干预。中央编办三令五申要求县级机构编制零增长,最近又出台了机构编制“五不准”规定,基层机构编制部门也希望这些规定都能严格执行到位,但一些上级业务部门出于自身利益,片面理解机构设置对应原则,对基层机构编制进行干预,“不设机构不达标,不设机构不立项,不设机构不给钱”的现象时有发生,如果基层机构编制不到位的,往往采取控制经费拨付、不落实重点项目等手段进行干预,迫于压力基层往往会违心地满足上级业务部门对机构编制的要求,造成机构编制反弹,机构编制“零增长”的目标就很难实现。

3、有限的机构编制资源与越来越多的人员对机关事业单位的向往形成强烈反差。由于目前就业难的问题十分突出,因而行政、事业岗位具有的公共性、稳定性、保障性特点,对大中专毕业生的吸引力非常巨大,越来越多的人想挤进机关事业单位,形成“千军同挤独木桥”现象。事实上能考进公务员队伍的毕竟是少数,大多数人则盯住事业单位,通过各种途径,千方百计往事业单位挤,各部门要求增加事业机构编制的压力也就随之增大。

4、机构编制工作的新形势新要求与机构编制工作机构自身建设不同步。新形势下的机构编制工作不仅工作量大大增加,而且工作要求与过去不可同日而语,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事业单位改革将是机构编制部门一项长期的、繁重的任务,机构编制调控管理、事业单位网上登记管理都有很多新的要求。但由于历史的原因,一方面,机构编制管理机构一直存在体制不顺、力量不足、履行职能难、社会认知度低的问题,另一方面是机构编制监督管理的长效机制没有完全形成,所有这些与新形势下的机构编制工作要求很不相适应,机构编制部门的权威性和约束力受到削弱,要想全面有效行使管理与监督权,查纠克服超职数配备领导、超编制进人等违规现象,其难度是不言而喻的。

㈡当前机构编制工作存在的问题

1、部分单位和部门对机构编制工作重要性认识不够,对机构编制管理存在忽视和松懈的情况,有些部门和单位对加强新形势下机构编制管理的重要意义认识不足,无视“三定”方案的严肃性,不能站在全局的角度看问题,不能自觉地在转变职能、精简机构编制、提高队伍素质、提高工作效率上做文章,而是只强调本部门本单位的困难,总想在增设机构、增人增编、增职数、提升机构规格等方面打主意。大都强调本部门本单位的重要性和各种困难,要求增加机构、增加编制,很少有单位提出精简机构、减少编制。要开展某一项工作,就要设立一个机构,而且动辄要为行政机构;如果行政机构不能设置,就要求设立为财政补助的事业机构,配备相应的人员。

2、机构设置的多样性。除了正式设立的机构以外,还以“合署”、“挂牌”、“挂靠”等形式设置机构。如农业局增挂牌子的机构有乡镇企业局,经济贸易局增挂牌子的机构有企业工委、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等。如果仅仅是挂牌、合署或挂靠倒未尝不可,问题是挂牌、挂靠之后,组织部门要相应地配备领导干部。领导干部配备后,工作人员就显得不够,出现“官多兵少”和人手紧的现象,导致政事职责不分、政事人员混岗情况的产生,甚至直接导致人员超编。

3、编制管理失之于弱。虽然有“编制就是法”的说法,但在实际工作中,编制管理的软弱性随处可见。按照国家规定,只有军队转业干部可以超编安置。但在实际工作中,组织部门在领导班子调整时,超编配备领导干部;人事部门在机构撤并、调整时,由于人员分流难度较大,让超编人员暂时在岗。有的部门由于人员结构(年龄、专业、职务等)的原因,缺少专业人员或年轻干部,在招考或调剂时,超编配备。更有甚者,一些部门、乡镇及其下属事业单位,视编制规定而不见,大量使用临时性人员。

二、解决办法及对策

机制编制工作中存在的诸多困难和问题是带有普遍性的。面对机遇与挑战并存的新形势,消极等待、被动应付只能放大困难,使工作停滞不前;积极应对、迎难而上才能走出困境,开机编制工作的新局面。

1、严格维护“三定”方案的严肃性,建立和形成机构编制管理完整的法律体系。严格执行“三定”方案,对于保持机构和人员编制的相对稳定具有重要作用,必须坚决维护其权威性和严肃性。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部门不得以任何方式自行调整和改变“三定”中关于主要职能、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的规定。

2、继续完善机构编制管理约束机制。要进一步完善机构编制、人员工资与财政预算相互制约机制,以编制为基础,在机构编制部门审核批准的机构和编制的限额之内,核定人员、工资和经费,办理调配、录用、社会保险、工资福利、户口迁移等手续。要进一步完善和强化编制、人员、工资一体化管理的、相互配套制衡的刚性约束工作机制。加快电子化进程,财政局和编办可以实行机构编制、人员工资、财政预算等微机联网,建立数据库,实行人员编制与财政预算同步监测、动态管理。

3、建立健全机构编制管理监督机制。一要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部门监督检查职能。机构编制管理部门要全面转变习惯于主要抓具体审批和执行的做法,克服和扭转“弱监督、软监督、虚监督甚至无监督”问题,加强监督职能,健全完善监督检查程序和手段。如可以结合年终统计和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及年检,对各单位的机构编制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在机构编制部门内部形成强力有效的机制和制度优势,实现机构编制监督检查的制度化、经常化,把监督检查工作作为一项长期的日常业务职能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二是建立群众公开监督制度。建立机构编制数据库,实行编制实名制和“阳光编制”,定编定岗到人,将财政供养人员情况置于广大干部职工的监督之下。如机构编制部门对不涉及国家秘密的工作原则、审批程序、机关事业单位的定编定岗定员情况等,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开;机构编制部门通过聘请社会监督员等方式,广泛征求人民群众意见;建立健全投诉举报制度等等,进一步落实和扩大群众对机构编制管理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防止和杜绝“暗箱”操作等违法违纪行为,营造加强机构编制监督的良好氛围。三是强化领导干部的编制意识,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县乡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是执行机构编制纪律的第一责任人,负有对本地区、本单位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的直接责任。可以视具体情况,建立健全相应的配套措施,如制定相应的年度考核方案,将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纳入各乡镇、各部门领导班子及成员的年度实绩考核目标;纪检、监察、编制、审计部门对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实施同步监督,发现和接举报有违规操作行为的,及时、迅速地介入调查,一经查实,坚决处置到位;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离任时,编办对其任职期间内机构编制管理情况进行审查,发现有违反编制纪律的,实行追究制等等。

四、xx编办加强机构编制工作的几点做法

近年来,xx编办按照“严格事前管理,严密事后管理,加强跟踪管理,坚持依法管理”的机构编制动态管理要求,通过健全完善制度,创新工作机制,对推动机构编制管理科学化和规范化进行了积极探索和实践。

1、以强化“制度管事”为先导,探索了机构编制管理法定化途径。由于目前机构编制法律法规体系尚不完备,加强机构编制监督管理制度化建设就成为推进机构编制法定化的重要补充。Xx编办适时研究出台了《xx市机构编制管理暂行办法》(市委行文)、《xx市机构编制监督检查暂行办法》、《xx市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管理暂行办法》(市委行文)、《关于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通知》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请视实际情况修改)为全市机构编制管理提供了制度和机制保障。《xx市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管理暂行办法》明确,xx编办是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编制使用计划的综合管理部门。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应在核定的编制内进行,并符合人员结构要求。机关、事业单位新增人员编制使用计划和人员结构要经县编办审核。这样变“事后把关”为“事前控制”,进一步规范了人员流动管理。《xx市机构编制管理暂行办法》则对机构编制工作进行了系统的规范,从立法的要义看,该办法成为全市机构编制监督管理的总纲。文件进一步明确了机构编制管理机构的性质、职能和运行模式,对机关事业单位的职能、机构、人员编制、领导职数管理以及审批权限和程序、机构编制督查等工作进行了全面规范,尤其是在机构编制及人员的总量控制、编制实名制与人员结构管理、编制使用计划管理、机构编制监督检查、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使用控制等方面都有了创新和突破。

2、以严格控编审批为抓手,强化财政供养人员增长控制的刚性机制。实行进人控编审批是机构编制调控管理的核心环节。——年——月,xx编办在机关事业单位全面实施了《进人控编通知单制度》,将《进人控编通知单》作为人员流动、录用的前置条件和出入编依据,强化财政供养人员增长的刚性控制机制。机关事业单位需要补充工作人员时须首先根据《机构编制管理手册》填写《机关事业单位<进人控编通知单>申请表》,说明用人单位的经费类型、编制与实有人员情况以及申请使用编制数额、拟进人员结构等内容,然后送xx编办。xx编办在调研审查的基础上,根据相关规定办理审批或报批手续,签发《进人控编通知单》。各单位凭《进人控编通知单》及相关材料向组织人事部门申报、办理人员录用流动手续。由于实施了《进人控编通知单》制度,狠抓了编制使用计划的管理,全市机关事业单位超编进人现象基本消除,财政供养人员增长得到有效控制,在职在编的财政供养人员呈负增长态势。

3、以实施督查员制度为基础,构建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机制。监督检查是机构编制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围绕建立健全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机制,——年——月,xx编办专门研究出台了《关于建立机构编制工作督查员制度的通知》,对机构编制督查的内容、要求、方法、程序和督查员的聘任、管理、职责、考核等进行了具体明确。加强督查队伍建设,xx编办在全市各县(区)、各部门人事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聘用了75名机构编制监督员;同时明确xx编办是机构编制督查工作的牵头部门,市纪检监察、组织、人事、财政、审计等是联合督查的组成部门;xx编办还开通了“12310”监督举报电话,公开了xx市机构编制网站电子信箱,接受群众举报和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