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传播理论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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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传播理论

大众传播理论范文1

关键词 英国文化研究学派;传播批判理论;霍尔;莫利;费斯克

中图分类号G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4-6708(2015)133-0006-03

Research on the theory of mass communication of British Cultural Studies

Wu Jing1,Fan Xiaoman2

1.College of Computer Science and Information Technology, Northeast Normal University, Changchun Jilin 130117

2.Capital Normal University , Beijing 100000

Abstract Since the communication into our country, the traditional empirical propagation theory America always occupy the mainstream position of China's communication layout, and to European critical communication theory of attention is relatively small, British cultural studies as European communication theories important theory school after school after one of frank, the unique communication thought. Study angle and research method, investigate characterization spread through the school, see the school three synthesizer, Holzer Molly and John Fiske's mass communication theory originality, instance theory thought the important school in the field of communication contribution in the macro perspective, and in order to get a glimpse of British Cultural Studies School of communication studies thinking of the scene.

Key words The British School of cultural studies; critical communication theory; Holzer; Molly; John Fiske

自传播学在20世纪80年代引入我国以来,我国传播学版图一直被美国的经验主义传播理论盘踞,而对欧陆传播批判学派的引入相对较少,对传播批判学派理论的关注远不及对美国传播经验主义理论。在西方传播学界,来自欧陆的传播批判学派与美国传统经验学派,作为传播领域里风格迥异的两大双峰,[1]相互补充和共同建构了传播学的场域,传播批判学派作为传播学场域中的重要理论巨阵之一,迫切需要中国传播学界的

重视。

1 英国文化研究学派发展概述

二十世纪五六十年代,来自欧陆批判学派的一个分支英国文化研究学派发轫于英国伯明翰大学当代文化研究中心(CCCS),故此英国文化研究学派又称伯明翰文化研究学派。1964年英国文化研究学派正式成立,其代表人有查理・霍加特、雷蒙・威廉斯、E.P汤姆森、霍尔、莫利及费斯克等。该学派作为欧陆批判学派的一支强有力的队伍,其跨学科的性质使其研究视域广泛,主要涉及后殖民主义为中心议题的种族研究、女性主义理论及性别研究、对全球经济、政治及文化等等。该学派在大众传播领域的建树独具一格,它超越了号称传播批判学派源头的法兰克福学派的传播论说,在哲学观点上超越结构主义的研究路径,走向后结构主义的研究范式,具体主义表现为超越的经济决定论,主张上层建筑即文化和意识形态的社会建构作用。英国文化研究学派的传播理论众多,本文仅以三个传播理论的集大成者霍尔、莫利、费斯克及其他们的理论贡献为线索,并以此来窥见该学派的大众传播思想。

2 霍尔的“编码/解码理论”

在20世纪70年代中期以前,有相当一段时间,英国文化研究学派内部存在的“文化主义”和“结构主义”之争,两分天下的局面使该学派的研究一度陷入困

境, [6]直到70年代中期,葛兰西“文化霸权”理论解救了文化研究领域“结构主义”和“文化主义”非此即彼的选择,认为大众文化并非是完全“自治”的文化也非完全“管制”的文化,而是视大众文化为两者之间“谈判”的场域,这种“谈判”充满了妥协、斗争、协商和迂回。英国文化研究在葛兰西范式的转向下,由霍尔对其“文化霸权理论”进行创见性的应用。

霍尔提出的“编码解码”理论通常被认为是葛兰西“文化霸权”理论的创见性应用,如图1所示,霍尔认为,在传播过程中,首先由传播者在自身知识架构、社会(生产)关系等因素的影响下对原始信息进行编码,所生产出来的充满意义的信息文本,此时意义文本是开放的,并不是直接传递给受众,而是要经过受众的解码来获取意义,霍尔认为受众的解码同样受到解码者自身身份、知识结构和社会关系的因素影响,进而霍尔提出了解码者的三种解码方式:主导―霸权型解码方式、协调型解码方式和对抗型解码方式[7],三种解码方式表明了文本信息的不同解读方式,主导―霸权型解码方式表示解码者按照编码者的意愿进行解码、协调性解码方式表示解码者在解读编码信息文本时是存有部分性的否认和部分性的接受,而对抗型解码方式表示解码者完全违背编码者的意愿,持彻底否定的态度。

图1 霍尔的“编码解码”理论模型

由图1可知,霍尔认为传播过程并不是线性的传播方式,传播的两端即传者和受者是拥有不同的符码,并非是对等的关系,霍尔主要考察传播两端的权力较量,将传播过程视为一个权力斗争的场域,在这一场域中,强化的传播过程中的内在张力,即阶级和社会关系在传播过程中的重要作用,显然在“编码解码”理论中,传播领域中的意识形态性被给予强调,权力压制和反压制成为了主要话题,传者受者之间符码的不对等在这里理论模型中显而易见。霍尔理论也因此而产生了巨大的影响,不但超越了当时非常流行的传播有限效果论,还带来了受众研究的新范式,随后英国文化学派的代表人莫利和费斯克各自在不同程度上发展了编码解码理论。

3 莫利的“话语理论”和“受众民族志”

英国文化研究学派的另一巨蒋莫利发展了霍尔的“编码解码”理论,在莫利的研究工作中,首先对霍尔理论进行验证,对英国BBC晚间新闻节目《全国新闻》进行受众民族志研究,验证了霍尔的理论假设,证明了受众的不同解码形式,但在研究中,莫利发现,受众的实际解码比霍尔的三种解码方式更为复杂,而且不同的阶级由可能会拥有相同的解码方式,莫利发现,霍尔过于强调传播过程中的阶级性和意识形态性,进而莫利在福柯的“话语即权利”思想下,提出了“话语”理论,认为话语并不等同于意识形态,不仅仅是利益集团的表现,话语是思考或谈论一个问题的方式,也是社会立场的表现方式,因此,莫利认为,传播过程中,需要把社会位置与话语位置联接,然后才会构成特定的解码方式,他不再把阶级因素当做决定解码的核心因素。[8]从莫利的“话语”理论出发看待大众文化场域中的权力张力关系,在某种程度可以说,莫利超越了霍尔。

在验证霍尔理论中,莫利不但继承了文化研究学派符号学的研究传统,还纳入了民族志的研究方法,这改观了文化研究学派的结构主义范式对受众积极性的忽视,[9]莫利运用民族志对受众进行研究,被认为是最成功的在媒介受众研究中运用了民族志方法的研究。[10]莫利民族志受众研究之前,实证主义取向一直统治者传播效果研究,而莫利对传播理论的最大的贡献就在于对受众进行民族志研究,突破了传播的受众量化研究范式,量化研究范式传播的研究将受众从社会环境和生活情境中抽离出来,对受众进行问卷调查,收集结果进行分析统和得出结论,而民族志受众反对这种实证主义取向的研究范式,主张把受众置于生活情境、社会环境、性别中进行研究,通过长期个案跟踪家庭中的媒介受众者,通过访谈等方法深描受众内心真实的想法和反馈,在研究结论中总结和发现问题。莫利的受众研究被成为新受众研究,他重新估量了文本研究方法,不是实证主义研究方法,也不是法兰克福学派纯碎的定性分析传统,而是开创了用民族志方法获取受众接受行为的真实情形,同时将受众置于不同社会地位和话语地位上对于其能动性的强调。[11]开创了传播学界民族志研究的先河,民族志研究方法成为了今日传播学界的三大研究方法

之一。

4 费斯克的“大众文化观”和“积极受众

理论”

在20世纪80年代以后,英国文化研究学派逐渐脱离了马克思的主要参考体系,也逐渐抛弃了“阿尔都塞意识形态”理论和葛兰西“文化霸权”理论,80年代中期受到后现代哲学思潮的影响文化研究更为多样化,后现代思潮为受众研究提供了更充分的现象空间,从“宏大叙事”转到了“个别命题”,从“文本”转到了“解读”,从“意识形态和霸权”转向了“从属者的日常生活实践。有学者把这种转向概括为从“结构”向“实践”的兴趣运动,对宏大叙事的扬弃和对日常琐碎生活的关注,从整体性的结构和权力到日常生活的实践。[12]那么这一时期英国文化研究学派的集大成者费斯克的传播研究重点从“文本的生产”转向“后现代的消费“,避开了“政治批判”而着重于“大众的微观的抵制”,从而走向了“语符民主之路”。[13]我们主要对费斯克的“大众文化观”和“积极受众理论”进行简要的介绍。

费斯克的大众文化观继承了葛兰西的文化研究的路线,认为大众文化是一种日常生活的权力场域,费斯克的大众文化观表现为三个方面,其一,“权且利用”的大众文化,其二,“日常生活”的大众文化,其三,“微观政治”的大众文化。首先,“权且利用”的大众文化。传统文本分析认为读者会从头到尾阅读全部的文本,但事实上并非如此,费斯克认为,文本就像一个“菜单”或“超市”,大众在其中获取自己想要看的东西,创作自己的“菜肴”,费斯克通过“权且利用”强调的不是文本的内在意义,而是强调使用本文的受众对大众文化的实践能动性,大众的“权且利用”能够创造出自己的意义和。其次,“日常生活”的大众文化。费斯克认为,大众文化文本只有进入到大众的日常生活中被阅读时,才能够被激活,大众更关注的是大众文化文本是否贴近他们的日常生活经验和感受。最后,大众文化是“微观政治”的文化。费斯克继承了英国文化研究学派政治性的视角,并认为社会的变迁有两种表现形式,一种是激进的,一种是微观的。激进意味着要通过“革命”的方式夺取政权,而微观的并不是要以革命的方式争夺政权,而是渐进的、持续而缓慢的过程,它的目的是不断扩张至下而上的权力生存空间,它是微观的政治而不是宏观的政治。因此费斯克认为大众文化的政治就是日常生活的政治,大众文化是循序渐进的,联系着这些结构内部,朝向无权者的权力重新分配,它并不试图改变支配集团的体制,而是试图扩展自下而上的力量得以运作的空间。

如果说莫利基本遵循了霍尔的初衷,那么费斯克在霍尔理论路线的基础之上则迈了更大一步,他在继承英国文化研究学派的前期成果,发展了积极的受众学说,将受众的能动性前所未有的放大,走向了“符号民主”之路。费斯克提出了受众的“游牧式主体”概念解构先前的传播场域的结构主义,通过对“大众层理”的分析提出了“游牧式主体”的概念来阐释受众的主动性,所谓“大众层理”的意思是认为大众并非存在于既定的阶层和拥有固定的社会身份,比如一个博士有可能同时是一个母亲、一个教师、一个新闻工作者,大众的社会身份和阶层是多维的和流动的,在不同的层理中随时进行转换,受众主体的多元性和流变性解构了受众研究内部的“逻各斯中心”即“传者中心主义”。费斯在受众的主动性研究中借用罗兰巴特“理论”,提出“受众”理论。“受众”理论意在表明即使大众的日常生活的一切都被意识形态充斥,由于身体是独立于思想的,那么费斯克认为身体也依然成为作为最后一个抵制意识形态的据点,因此,身体的狂欢和被费斯克看做大众对意识形态抵制的一场盛宴。尽管费斯克的“受众”理论备受争议,但他对传播受众的研究的积极转向依然得到了高度认可,他的最大理论贡献在于把受众的主动性提高到了一个前所未有有的位置,有学者指出他把大众的位置无限度的放大,过于极端甚至走向了“民粹主义”,但我们仍然需要看到他在受众研究领域的巨大贡献。

5 结论

综上所述,全文从宏观层面分析了英国文化学派的传播学审思路径、研究方法和立场,同时在微观层面上分别对该学派的三个巨匠霍尔、莫利、费斯克的传播学理论进行概述,通过整体考察这一学派的传播学思想,并对其理论意义和贡献进行总结分析,以此来观望该学派的传播学的思想和精神。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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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约翰・费斯克.解读大众文化[M].杨全强,译.南京:南京大学出版社,2001.

[11]霍尔.编码,解码[C]//罗钢,刘象愚.文化研究读本.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0.

大众传播理论范文2

关键词:大众传播;大众文化;中国;文化传播体制

西方著名的传播学者马歇尔.麦克卢汉在其于1964年出版的论著《理解媒介――人的延伸》中富有创见地提出了至今仍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的“地球村”概念。人类进入大众传播时代以来,大众传播媒介尤其是电子媒介使信息传播瞬息万里,借助飞速发展的大众传播媒介地球上的信息正在实现着同步化,空间距离和时间差异正在被大众传播活动消除。由于大众传播的同步化性质,整个人类社会已经结成了一个密切相互作用的、无法静居独处的、紧密联系的互动的小社区。

正是由于大众传播制造的这个互动的“地球村”以及大众传播带来的人的全面延伸,人类社会正在发生着前所未有的内爆,而这种内爆又引发了社会结构、知识本质和文化形态的深刻调整。我们可以看到大众传播在不断制造着人类社会的当下流行神话,在这些富于爆发力的流行神话耀眼的光影之下所产生的正是所谓的大众文化。

大众传播英语对译词“mass communication”中的限定词“mass”可以译为“大众”或者“大量”,是伴随着大众社会理论的形成而出现的。大众社会理论认为,人类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进入了大众社会,在这个时代到来以后,作为工业革命、资产阶级革命以及大众传播发展的结果旧有的传统社会结构、等级秩序和统一稳定的价值体系被打破,社会成员丧失了选择和行动的统一的参照系,而成为了独立的、分散的、均质的、原子式的存在个体,即所谓的“大众”。简单地说,大众是大面积分散的、不定量多数的、具有不同社会归属但有着相同的行为倾向的易受外界刺激和动员的流动的特殊社群。

在大众传播发展的不同阶段对大众传播有着不同的界定,这个概念有着很不稳定的认定过程。“大众传播,就是专业化的媒介组织运用先进的传播技术和产业化手段,以社会上一般大众为对象而进行的大规模的信息生产和传播活动。”在外延上应该包括报纸、广播、电视等大众传播媒介的传播活动以及电影、流行音乐、广告等。

对于“大众文化”(mass culture)这个概念,从亚里士多德、柏拉图到福柯、马尔库塞,人类历史上几乎所有的思想者都试图对“文化”进行一个结论性的定义,但是没有一种说法能够圆满地完成概念的认定。雷蒙.威廉斯曾经指出:“关于文化的(当代)用法,常见的大致上有三个:(1)用来描述知识、精神和美学发展的一般过程,(2)用于指涉一个民族、一个时期、一个团体或整体人类的特定生活方式,(3)用作象征知识尤其是艺术活动的实践及其成品”。在第三种用法中,文化在当代语境中应该扩充到流行文化(popular culture)和娱乐以及大众媒介。

传播,无疑对于人类社会的发展具有不可低估的力量,从传播史来看,我们会得出一个普遍认可的结论性认识:传播的发展不断改变着人类的社会结构、意识形态和价值标准,并且值得指出的是,它对文化复合体的影响也是巨大的。

广义的传播媒介包括了时间性媒介和空间性媒介。时间性媒介主要指的是担负信息处理和传播功能的媒介体系,如书籍、报纸、广播、电影、电视等;而空间性媒介主要指的是担负运输和交通功能的媒介体系,如车辆、舟船、飞行器等。在空间性媒介居于主导地位的机械时代,空间性媒介工具和技术的每一次革命都带来了人类社会以及附着在社会肌体上的文化形态的调整和变动。由于人类活动领域的扩大和延展,人类信息传播的要求相应提高,在此情况下刺激了人类信息传播从技术到结构形态的革命,而传播体系的革命也势必造成文化领域的震动和重组。

从另外一个角度分析,人类活动能力的增强带来了空间距离和时间差异的削减,人类的同步化显著增强,于是就要求信息传播进一步强化。随着电子时代的到来,时间性媒介开始成为主导媒介,它开始表现出爆炸式的影响力,这时的人类传播已经进入到大众传播时展期。体现在文化领域,时间性媒介造成了人类社会的交织景象:不同的区域、不同的文化种群、不同的经济发展水平、不同的政治话语系统、不同的文化传承体系在信息需求和信息技术可能性的影响之下,频繁接触、沟通、交流,并互相影响、作用和激战。文化的斗争在传播领域进行得如火如荼,而在这种需求性的斗争中,各种文化类型发生着不可避免和难以预期的各种变化,并最终导致整个文化体系的不断颠覆和不断建构。

在内爆因素的作用之下人类的生活发生着巨大的变化。这种变化首先来自于人的政治性,人的责任意识提高到了很高的程度,人们必须承担义务并参与行动,个人观点相对淡化,人变得不安起来。我们看到以电视为代表的现代大众传播媒介使人类从个体到社群都发生着激荡的震动,不管有人认为这种影响表现为人的全面发展,还是有人认为它使人的异化程度深化、使人成为了流行噪音的癫狂化的工具,但都说明了大众传播对于人类文化体系的全面介入和全面改组,尤其表现在大众传播机器制造了人类文化史上最独特的类型――大众文化。

随着传播工具和传播技术的革命,人类社会在知识领域发生深刻的调整,这无疑是传播与文化关系史上的一次重要的变革。20世纪40年代以来的所谓尖端科技都和语言有关。这些信息传播科技都对知识产生了巨大的影响。由于各种传播工具和仪器的标准化、微型化和商品化,知识的获取、整理、支配、利用等操作在今天都已经发生了变化。知识在大众传播时代以及已经到来的网络时代背景之下正在或者说已经发生了本质的变化:知识为了出售而被生产,为了在新的生产中增殖而被消费;它不再仅仅以自身为目的,它的“使用价值”正在淡化,交换成为主要的目的。知识的本质以及知识的外壳都在大众传播和信息时代的技术背景之下发生了改变,知识作为文化的关键元素,这种改变正反映了大众传播对当下的大众文化的介入是深刻的;同时,大众社会境域下的知识的重新整合是大众传播体制对大众文化极具本质意义的影响。人类进入大众传播时代一个多世纪以来,人类文化在传播机制的巨大影响下已经发生了整体性的颠覆和建构。传播学界的各种理论也证明了大众传播对于大众文化的影响力是存在的,并且超乎一般人的想象。

电视媒介的出现和发展无疑是20世纪人类最重大的事件之一,标志着大众传播时代进入到一个更加深入的阶段,并且电视媒介使得大众传播的影响力进一步加剧,人类生活的方方面面都无以复加地被抛入了大众传播的旋涡之中。也正是在这种情况下,人类开始思考大众传播尤其是电视媒介给人类带来的种种影响,在这些学说中,既有对大众传播的赞歌,也有对大众传播的申诉,还有针对大众传播体制内部不同传播类型的对比批判。

西方主流的传播学者(以经验学派为典型代表)认为大众传播给人类社会带来的积极作用是以往任何时代背景下任何类型的传播活动所无法比拟的,在他们的学术理论体系中,极度宣扬大众传播媒介及其活动给社会文化带来的建构性影响。

德国人古登堡对于印刷技术的革新是传播史上最为重要的事件之一,它对于现代传播的意义十分重大。美国著名传播学者威尔伯.施拉姆在《传播学概论》中说,“从技术角度说,古登堡所做的以及自从他的时代以后的大众传播媒介所做的,就是把一架机器放进传播过程,复制信息,几乎无限地扩大一个人的分享信息的能力。”人类正是在这种能够大量复制信息的机器作用之下由传统的口述文化进入到了一个媒介文化的社会状态中,人类分享信息能力的极大增强对于人类生活的影响是极为深刻的。大众传播的介入是选择的必要条件,因为它为选择提供了必要的信息。在这个过程当中,人的注意力发生了变化,人的观念发生了变化,人的行为标准和价值体系也发生了变化,同时我们看到人的知识获取、娱乐方式、时间分配等文化的体制都在发生着变化,西方主流学者认为这种变化是大众传播带来的积极效果――大众传播为人们提供了充分的信息,来帮助人们在行动前获得足够的选择信息,这样人可以更加自由和自主地选择自己的生存方式,其中包括了选择自己的文化体制。基于突出人的存在和平权主义,西方主流学者提出种种学术性的叙述,主要的观点集中在大众传播造就和支持人的回归和人的独立,使人成为全面发展和自由选择的自我的人。确实,现代报纸的出现扩大了阅读的人群,从而改变了原有的精英文化体系,建构了一个平民化的文化体系;广播、电影、电视的出现,更使信息传播的受众要求降低,从而更加突出了社会参与的广度,社会成员更广泛地参与了社会的选择和文化的建构。在这种条件之下产生的大众文化无疑是一个众神欢歌的文化,它的广度是以往的文化类型难以企及的,因此大众文化常常以“人民的文化”自居。

传播学批判学派的出现和活跃为传播与文化又提出了更为深入的课题。这些学派有政治经济学派、文化研究学派、意识形态“霸权”理论以及哈贝马斯的批判理论等。在这些学派和理论中大致可以分为两个大的方向,一是关注传播的宏观影响,其批判话语指涉的是发达资本主义社会的制度、意识形态以及文化构成;二是关注传播过程中人的个体化行为和感受以及发展,话语指涉的是作为人的个体的存在与可能。

大众传播作为西方资本主义社会系统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在规定社会关系、行使政治统治方面发挥着重要的意识形态功能,并具有相对独立性。大众传播可以分为两部分:文化产品的生产和消费过程。在文化产品的生产过程中,媒介通过象征事物的选择和加工,将社会事物加以“符号化”和“赋予意义”;在文化产品的消费过程中,受众接触媒介讯息,进行符号解读。讯息符号是与一定的价值体系或意义体系结合在一起的。大众传播的符号化活动,在本质上是按照支配阶级的价值体系为事物“赋予意义”的。因此,我们看到的日益丰富的西方大众传播产品,实际上是在发达资本主义系统中居于主导和统治地位的垄断资本的价值体系下的文化体制的产品,它自然担负着维护垄断资本的利益和意识形态的任务,而并非像主流经验学派所强调的那样,大众传播是人民性的、平权化的大众文化的缔造者。同时,受众在符号的解读过程中,也不是完全被动的接受的,由于符号的多义性和受众背景的多样性,受众可以对文本信息做出多种多样的理解。发达资本主义社会的大众传播活动繁荣的景观背后,我们看到的是一部权力机器,尽管它标榜自己是平民的、反体制的和自由的,但是实际上它仍旧是资本主义经济和政治体制的一个组件,它只是资本主义在文化领域的一种运作体系,是一个资本主义浮华文化的工厂。同时从受众角度看,受众也不是充满愉悦地接受着大众传播机器制造出来的大众文化肌体的亲近,其中的反抗、争斗正在日益激烈。

阿多诺则从微观上对大众传播造就的大众文化进行了深刻的批判,他认为大众文化的主要特征是商品化、技术化和齐一化。他很犀利地将“大众文化”的提法,并代之以“文化工业”,文化工业实质上是在向消费者兜售商品化的信息,并且通过不断向消费者许愿来欺骗消费者。大众传播机器不停地运转,不停地制造出光怪陆离的文化产品,这些产品无论是一般信息还是娱乐活动,都如同宗教说教一般是某种意义的装腔作势的空谈,并以此来控制受众的感官、选择和行为。大众文化是一种商业形态的文化,同时是一种技术化的文化,它通过传播机器大量地被制造出来,因为传播机器的规格化、标准化和体制化,所以我们看到的大众文化产品都被贴上了标签,因而大众文化也被打上了某种规格色彩。借助阿多诺的分析,我们进一步透视大众文化,会发现大众文化的工业化、商品化、技术化和齐一化特点使得大众文化成为了一种数量上极大丰富的、感官刺激巨大的但实质上却是冷漠的、物化的、没有温度的文化工厂。在大众传播歇斯底里的叫卖声里,个体的分散性和无组织性导致的脆弱使人们迷失了方向,对于在大众文化景色里生活的人,马尔库塞用悲天悯人的话语到出了大众传播和大众文化的罪恶。发达工业社会中,大众传播把艺术、政治、宗教、哲学同商业和谐地混合在一起,它们在文化领域具有了一个共同的特征――商品形式。马尔库塞指出现代大众文化中受到最严格保护的价值标准之一,就是生产率。技术社会的操作原则和标准使得文化产品的生产和传播过程中的人性化内容不断地降低。大众文化是一个肯定性文化、压抑性文化、单面性文化。大众传播的飞速发展,尤其是电视媒介的深刻介入,人类虽然在文化生活中可以享受丰富的信息服务,但是在这样的高速、大量、虚幻的大众传播语境中,人们的自主性不断降低,经验派所说的自由选择实际上只是一个乌托邦式的谎言,人们在发达工业化社会的大众传播背景下已经在逐渐丧失个体的独立性。更加突出的是,人类文化和精神世界的技术化,导致人类工业革命以后最剧烈的异化,艺术等文化形式的体制化前所未有地加深。

作为发展中国家和社会主义国家,中国的大众传播和大众文化有着和西方发达工业化社会不同的特质。在中国传播事业不断发展的情况下,中国真正意义上的现代大众文化开始成长起来。

20世纪70年代末以来,中国的报纸、广播、电视等大众传播媒介大规模地发展起来,信息以各种各样的形态铺天盖地而来,从清晨到日暮,街头叫卖报纸的喊声、不停播放的电视节目、不断出现的广告牌……人们生活在一个被信息包围的环境里,应该注意到的是中国在如此短的时间里进入到了大众传播的癫狂状态,中国当下的传播发展和由此而来文化冲突要比西方更显著。所以思考当下中国的传播和文化问题是必要而紧迫的。但是,我们可以看到,中国在媒介批判领域的成果相对的偏狭,大都局限在媒介的社会责任上,而忽视了更为深入的相关文化研究和心理研究。

30年来,中国电视事业的发展是巨大的,当我们为社会信息体系的建立和由此带来的信息畅通以及人们文化生活的极大丰富感到欣慰的时候,应该看到,由电视建立起来的媒介文化是一个强势的、干预性的媒介文化,人们在其中被迫处在一个弱势地位。人在电视文化中被动地选择着某种文化人性,电视的视听文化特点决定了人在这样的传播过程中变得庸懒和无聊,没有满足的视听欲望控制着人们。信息的商品化和电视的传播体系都造成了一个现实:电视造就了一种庸懒的、被动的但很舒适的阅读方式和娱乐方式,思考成为了按动遥控器时的躁动和无助,电视很大程度上在扮演着一种勾引者的角色。文化是一个社会镜像,传播并不是仅仅由媒介构成,所以这种文化困境的出现原因是多方面的和复杂的。工业化和现代化的过程中,必然会出现商品化的辐射作用,这种辐射的非理性状态伤害到了整个文化肌体,责任不应该仅仅由媒介来承担。如何有效地监控这种商品化的非理性辐射作用关系到文化整体的当下发展和未来走向,我们更应该致力于建立这样一个监控体系。同时,电子媒介的强势作用还表现为,当下中国人的角色错乱和自我缺失造成的价值标准的混乱。种类繁多品格各异的影视娱乐文化成为了人的物化生活情景之外的一个虚幻的生活情景,人在现实世界中的种种角色之外又开始有了种种虚幻的角色,并且这种新的不稳定的角色不断涌入现实生活,并干预着人的真实角色和行为。同时还有很多隐性的社会文化问题从大众传播活动的诱发之下产生。

国际传播和跨文化传播日益发展的今天,信息和文化问题已经成为了一个全球性的问题。世界上的任何一个国家和民族都拥有自主选择自己的文化制度、道德和价值体系、生活方式的权利。文化的整体性和统一性是维持一个国家或民族生存和发展的前提条件之一。冷战结束后,在经济日趋全球化的世界背景下,在借助于最先进的信息技术的大众媒介高度发达的今天,在文化交往发展到空前规模的情况下,文化交汇和冲突都异常显现和突出出来,并且正在改变着整个世界的文化格局。

文化帝国主义(cultural imperialism)是在20世纪60年代反对“新帝国主义”的国际环境中诞生的。战后许多殖民地国家获得了民族独立,帝国主义国家的扩张手段相应进行了战略调整,由军事手段和直接的殖民统治为主转向了以经济手段和文化控制为主。新帝国主义在文化领域的政策就表现为“文化帝国主义”。我们看到当今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依靠自身强大的经济实力和相对完备的传播体系在世界范围内扮演说话者的角色,从好莱坞电影到迪斯尼的动画城,从香槟到美女,从哈佛到畅销小说,话语的权利被发达工业社会的大众传播体系把持,作为弱势文化的发展中国家只能更多地充当听者的角色。在疯狂的叫卖声中,强势文化主体尽情地扩张,并达到倾销商品的目的,以此实现着对世界的文化支配。在文化扩张中,大众传播媒介是其最有力的制度化的手段和工具。走在中国某个省会城市的街头,你可以看到可口可乐、麦当劳、美国大美人、比尔.盖茨以各种形式反复出现着,就像60、70年代猫王、披头士风靡全球一样。

流行神话是大众传播一手制造的,我们还很难对它神秘的身体做出明确的可固定化的判断,因为它还在光影中不断变化。我们听见它在歌唱,看见它在起舞,也听见它在嚎叫,看见它在施暴。我们能做的应该不仅仅是观望。

发展中国家争取建立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的同时,也在为建立一个公平合理的充满人性的国际信息新秩序而努力。在许多发展中国家中间已经建立起了自己的文化传播体制,并通过各种形式来加强彼此的文化和传播合作,以此来促进自身文化的发展,并逐步突破发达国家的信息和文化传播的强大包围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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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英)尼克.史蒂文森《认识媒介文化――社会理论与大众传播》 王文斌译 商务印书馆 2001年5月出版

大众传播理论范文3

议程设置理论说明了大众传播媒介的一个大众传播媒介可以影响人们去想什么,但是无法影响人们怎么想。议题从媒介议程向公众议程的传播过程。也就是说我们认识到的“重要信息”是媒介认知的转移,或者说是媒介认知的强加,通过反复播出某类新闻报道,强化该话题在公众心目中的重要程度。大众传播媒介在一定阶段内对某个事件和社会问题的突出报道会引起公众的普遍关心和重视,进而成为社会舆论讨论的中心议题。人际交流和亲身观察会增大或减弱媒介议程设置的效果。

一、大众传播在传播效果上的缺点

通过对议程设置理论的分析,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如果想要使用大众传播媒介去达成某种传播效果,那么就需要在大众传播媒介上出现冗杂重复的新闻事实,浪费资源并且强占公共平台,又不能给出更多的观点,不是自由民主思想发展的氛围。媒介告诉人们“想什么”比较成功,但无法让人们“怎么想”,而现代的议程设置则需要突出某些事件引导受众“想什么”,又要选择角度,引导受众“怎么想”。媒介议程设置的效果并不是立即出现的,一般都是在新闻报道几周之后。公众对信息的接受量一般是有一定限度的,过多的议程往往会削弱媒介议程设置的效果。公众的议事日程中不能超过5-7个议题,否则受众就会忽略很多媒介认为重要的议题。

二、网络中的议程设置理论――微博的议程设置功能

首先必须肯定的是,网络传播中同样存在媒介的议程设置,网络媒介编辑在设置网络专题、置顶帖子、筛选内容时,便是为公众设置了关注的事件或议题。如果把像媒体自觉、单方面发起的议程设置称为主动性议程设置方式,那么网络编辑还通过专题进行双重议程设置。

双重议程设置是指网络传播者和受众共同设置、传统媒体和网络媒体共同设置。与大众传播媒介进行议程设置的最显著不同是:微博进行议题设置是属于“短期轰炸效应”,最明显表现是名人微博。微博议程设置中展现出来的最重要的一个新特征就是议程设置对现场感的注重,传统媒体对试论名人微博的事件的跟进显得有些滞后,缺少具有现场感的新闻报道。

名人微博拥有的技术便捷和注意力优势,能使发微博的名人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不断地更新微博行为造成一种累积效应,获得人们更多的眼球注意力。通常一条微博与另一条微博之间的间隔只有几秒钟,通过较短时间内的信息轰炸,造成一种使你不得不关注的印象,人们的注意力自然会集中到此,片刻不想离开议程设置的议题,想时时把握微博信息的最新情况。议程设置的这种短期轰炸效应,能在人的头脑中形成一个强烈的刻板效应,即对议程设置议题必须关注,必须了解议程设置议题的时刻进展。

大众传播理论范文4

关键词:社会关系 人内传播 人际传播 组织传播 大众传播

所有的传播活动都是人的活动,而“人的本质并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马克思,1972:18)。“社会是由传播关系构成的网络,主要靠传播来维持。”库利曾说,传播是“人类关系赖以存在和发展的机制,是一切心灵符号及其在空间上传递、在时间上保存的手段。”“传播是打造人类关系的素材。”“因此,研究传播时,我们是在研究人,研究人的关系,人与群体、组织与社会的关系。”正是因为有了人与人之间各种各样的关系,“传播”的行为、渠道、符号、手段乃至于类型,才有了存在的根基,也才有了存在的意义。“因此,我们必须从‘人性’――关系及其交往中来透视展示‘传播’,而不是以‘传播’一名来求实。这不仅为传播研究奠定了一个历史人文的基础,同时也使得‘传播’有了自己扎实的依托,并由此和伦理学、政治哲学、社会理论具有了共同或共通的血脉,其关注点都是社会组织中‘我’与‘他’、‘我’与‘我’、‘近’和‘远’的关系,不会是断了根基的‘行为’、‘渠道’、‘符号’或者‘手段’。这与其说是一种视野,毋宁说是对人类生存状态的一种内在体验。”

从关系的角度去对传播学进行相关阐释的已有很多。随着新媒体时代的到来,新媒体传播已经从以技术为导向的、独自式的传统线性传播模式,转向以关系为导向的、对话式互动的传播模式。新媒介是一种传播与反馈同时进行的交互性媒介。从传播实践的角度看,数字时代是一个传播关系被彻底颠覆的时代,而传播关系的变革对传播观念将产生深刻影响。

一、类关系视野中的人内传播

“人内传播确实是发生在人体自身的讯息流动与处理,但这并不意味着其间没有双向互动的关系,而且这种关系恰恰就体现在‘我-我’之间。”美国社会心理学家、象征互动论的创始人米德认为,自我可以分解为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两个方面:一方是作为意愿和行为主体的“主我”(I),它通过个人围绕对象事物从事的行为和反应具体体现出来;另一方是作为他人的社会评价和社会期待之代表的“客我”(Me),它是自我意识的社会关系的体现。他认为“自我是逐步发展的。它并非与生俱来,而是在社会经验和活动的过程中产生的,即是作为个体与那整个过程的关系及与该过程中其他个体的关系的结果发展起来的。”主我是自身行为的主体,客我是各种社会关系的体现。用米德的“主我”与“客我”来理解人内传播,它是不同形式的自我之间进行的传播。“人的意识是社会意识的前提和基础,社会意识是人的意识的体现。无自我意识,便无社会意识,便等于没有自我意识。……自我的传播应理解为内化的社会传播。”在这里,我们将人内传播称为类关系传播,与其他类型的传播相比较而言,是一种特殊的关系传播活动。而这种类关系传播又非常重要,正如库利(Cooley,C,1972:61-62)所说,“所有人类关系借以存在和发展的机制(mechanism)――包括心灵中的所有符号,加上在空间中传送它们和在时间中保存它们的手段就是交流,传播。没有这样的交流/传播,心灵就不能生发出真正的人性,而且必定仍然处在非人非兽的状态。”

人内传播,又叫自身传播、内在传播或自我传播,指的是我们与自己进行的交流,或自言自语,或促使自己做某件特殊的事情或是决心不做。人内传播是人为了适应周围环境而进行的自我调节。它是一切传播活动的基础,其他的人际传播、群体传播、组织传播、大众传播都是人内传播建构的“你自己”与其他个体或群体或环境的交流。一直以来,人内传播是否是传播类型的一种一直存在争议,从关系的视野解析人内传播,为更加科学地把握人类传播类型提供一种思考,能更好地把握人的社会性。

二、人际关系视野中的人际传播

人际传播是人们参与社会生活、建立社会关系所必不可少的活动。“人际传播的问题与人际关系的问题密切相连,人际传播的动机、目的和功能最终都要落在人际关系上。”一般说来,“人际沟通是人际关系的前提和条件;人际关系是人际沟通的进一步基础,两者的关系是相辅相成的。”“人际传播是个人与个人之间的信息传播活动,也是由两个个体系统相互连接组成的新的信息传播系统。”“人际传播是一种最典型的社会传播活动,也是人与人社会关系的直接体现。”人总是生活在特定的文化氛围之中的,因而人际关系和人际传播必定存在天然的联系。二者相互影响,相互制约。人际传播存在的“三种矛盾”――“亲密与距离”、“确定与不确定”、“开放与封闭”的关系必然通过其张力构成交际的多样性和多变性。

人际传播由来已久,但是直到20世纪以来才受到越来越多地关注。这也与社会关系有着密切的联系。全球经济的一体化,打破了以往“小国寡民”时代的各种壁垒,社会生产越来越精密,分工越来越细,从而导致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越来越密切。所以,人际传播研究是现时代传播学研究中一个不可忽视的课题。社会的发展,社会关系的变化,这些都是研究人际传播的现实土壤,是理论根基之所在。

三、群体关系视野中的群饰、组织传播

群体是一群个体的集合。组成群体的个体之间在心理上存在联系和互动。“不管哪一种群体,都有一个共同的特征,这就是促使群体成员同心同德的一种内聚力。内聚力(cohesiveness),又称凝聚力,是群体成员各种心理能量的汇聚,表现为认同感、归属感和有力感。”群体的这种特征决定了群体中的个体之间有着各种各样的关系。“群体传播是在群体内部进行信息交流的活动。从广义上讲,组织是一种有固定目标和形式的群体,组织传播是群体传播的一种。从狭义上讲,群体传播特指在非组织化的群体中进行的传播活动。”“组织传播是组织内部成员间、组织与组织间、组织与外部环境之间交流信息的活动。”对这两者的划分存在着混淆与争议。但是无论广义或者狭义的理解,无可否认的是两者都是在一定的社会群体关系中进行的传播,只是有组织群体和非组织群体之别。在群体传播或者组织传播中,大众的群体心理比如从众动机发挥了很大作用,但在实际的传播活动中,冒险转移、社会情化等消极情形也相伴而生。

(1)非组织的群体传播

相对于人际传播和大众传播来说,这里的群体传播属于小群体传播。物以类聚,人以群分,人以群体的形式进行传播活动是人的重要的社会性表现。“群体的成立、生存和发展需要一些条件,其中最基础的条件有三项:(1)共同的目标和关心事项,这是群体凝聚力的核心;(2)成员之间的协作意愿,也就是个人参加群体并愿意为之做出贡献的动机;(3)群体与成员、成员与成员间的传播互动机制,即群体传播。”印当个人加入一定的群体,通过合作交流,个人的某些社会需求和愿望就能得到满足,比如交流信息、丰富信息、完善自我、表达自我。但是,当人处于群体关系之下,就得受到群体规范的约束和群体压力的影响。群体传播是一种开放的传播形式,成员之间的关系靠传播过程中的心领神会、彼此认同来维系和发展,个人内心的满足程度是判断群体传播价值的主要标准。

(2)有组织的组织传播

与非组织群体不同的是,组织群体是一个结构秩序更为严密的社会结合体,有明确的目标和严格的分工,受“管理体系”约束的相对稳定的“正式群体”。在组织传播中,关系是一种对于亲密、信任及责任区分的规定与表达,既蕴含着角色规范的意义,又通过他人形成关系的复杂结构。每一个组织总是象征着形形的复杂关系存在。这些关系包括着工作关系乃至权力关系、合作与竞争的关系等等。其中人际关系也就成了我们对于组织传播核心范畴讨论的重点。组织传播所涉及的特定结构框架中的人际关系,形成了一个组织系统中权威的和惯常的人际关系结构。任何时候,组织中的个人欲想实现自己所追求的各种目标,需要与组织中的其他人进行交往,只有在相互交往的过程中,在竞争与合作中,关系交流才能获得成功。有时也可能会给人带来不和谐的暴风骤雨!在特定的组织结构语境下,影响组织的主要特质就是各种各样的关系。所以,组织传播也就是特定组织结构语境下的关系传播,是组织中人与人之间,或者人与组织之间关系的建立与意义的共享,以及为关系的发展提供传播理念、对策的活动。

四、错综复杂关系中的大众传播

大众传播活动是现代社会中最普遍、最活跃的社会活动。大众传播活动中蕴含着多重社会关系,包括传者与受者、传者与传者、受者与受者、传者与媒介等等,大众传播活动实际上就是传播中多种社会关系的互动。虽然大众传播基本上是一种单向的信息流动,但所传信息由职业把关人把关,信息经过净化、优化的处理之后,再提供给社会以满足受众的多元需求。而其中,传者(专业化的媒介组织)、接收者(混杂、陌生,文化、阶层、地位、职业等异质)以及大众传播活动赖以生存的现代传播技术、理念、工具三者之间有非常复杂的关系。其中有个人自我的人内传播,有大众与大众之间的交往,有职业把关人对信息的把关,有各方不同利益群体的不同需要和目的博弈,也有大众对媒介的选择和恐惧等等。总之,大众传播活动不是大众的传播活动,而是在工业化时代以媒介为中介在传受主体之间建立某些关系而且本身处于错综复杂的社会关系中的活动。

大众传播理论范文5

关键词:手机媒体;人际传播;大众传播;传播模式

中图分类号:G206.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8122(2011)04-0099-02

自从加拿大著名学者、批评家麦克卢汉在20世纪60年代提出“媒介即讯息”这一惊世骇俗的理论以来,研究者们越来越关注到具体的媒介方式。当今社会是一个媒介社会,媒介的方式决定了人类社会的交往方式,有什么样的媒介,有什么样的媒介传播模式,就有什么样的社会关系模式,在我们的社会生活中发挥深刻影响的是社会主导媒介的形态,而不是媒介所承载的信息。手机比电脑更普及,比报纸更互动,比电视更便于携带,它已不仅仅是科技的进步和人类文明的见证,作为一种最新型、最普遍的新兴媒体形式,它的传播模式深刻地影响了当代社会的发展。

一、人际传播与大众传播

在传播学领域中,学者们将传播形态分为个人传播、人际传播、组织传播和大众传播四种形式。在这其中,人际传播与大众传播是社会生活中最普遍、最直接、也是内涵最丰富的两种传播现象。

所谓人际传播(Personal Communication),“是个人与个人之间的信息传播活动,也是由两个个体系统相互连接组成的新的信息传播系统[1]。”“广义上的人际传播是指大众传播以外的其他人类传播的类型,而狭义上的人际传播则是指在两人或两人以上凭借简单媒介(如电话、书信等非大众传播媒介)或直接面对面进行的交流活动。[2]” 是我们使用最为广泛、最为方便、也是最为简单的一种传播形态。人际传播以一对一,或一对多的形式进行传播,既可以是直接的、面对面的交流,也可以是间接的、非面对面的交流,具有很强的交互性和可反馈性,信息反馈可以实时持续发生,这就有利于信息交流和传播的深入度和精准度。因其互动性,信息的传播者和接受者可以控制传播的过程和内容,但是传统意义上的人际传播是一个闭环,传播形式受限,且个人的信息量又非常有限,使得信息的接受者数量较小且信息传播量也很有限,信息传播无法有效地持续。

大众传播在《韦氏大辞典》中是这样定义的:“由组织化的传播机构和组织化的专业人员创作传播内容,运用大众传播媒介,向一群广大但不确定数量的人群,密集地、大量地传递信息的行为,就称之为大众传播。”大众传播是一种点对面的单向的传播活动,即由传播者主导的面向广大的受众的有组织、大规模的定向活动。大众传媒的拥有者和使用者同时又是信息和舆论的控制者,信息具有明显的传播者的主观态度与价值观念,谁掌握了媒介谁就可以控制信息和舆论,大众传播是媒介议程设置的最佳体现。在大众传播的过程中,传播者更为主动,是整个传播过程的出发点和主体。大众传播的特征是建立在迎合、靠拢或争取更广大的受众这一基础之上,另一方面又在潜移默化中影响、诱导和操纵受众,左右社会舆论和时尚的方向,大众传播是社会情绪和意志的体现,决定了整个社会文化的深度和广度,大众传播的受众数量多、地域分布广,通过大众传播媒介一次性传播大量信息,然而面对庞大数量的受众,传播者的目标并不明确,目的也不直接,传播的主动权掌控在传播者手中,受众完全被动地接受信息,选择的自由十分有限,受众无法进行信息反馈与交流互动。传播效果难以评估,成本也会相对较高。

二、手机媒体的传播模式

就媒体的发展历史而言,纸质(印刷)媒体、电子(广播电视)媒体、网络媒体、手机媒体都有着它们不同的传播模式和优势,手机媒体的即时性、交互性,使媒体传播形态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各种传播形态的界限日趋模糊,具备通话、随时联网、完全个人、有多媒体功能、唯一全天候伴随的手机,将个人传播、人际传播、组织传播和大众传播的形式整合起来,使得传播者的范畴无限扩大,人际传播的概念得以延伸。

大众传播的信息经由“把关人”――即纸媒、电台、电视台等传播机构,过滤给大众,其传播模型如同一个沙漏[3](如下图1)。手机媒体和传递信息,不需要通过“特定把关人”。大众在海量信息中反向寻找信息。沙漏被打破,手机使社会上人人都成为媒体。

图1大众传播的沙漏式传播模式

1948年,美国政治学家哈罗德•拉斯韦尔在布赖森主编的《观念的传播》一书中发表了《社会传播的结构与功能》一文,正式提出“五W模式”或称为“拉斯韦尔公式”,后经麦奎尔发展形成了著名的五W模式:

图2五W模式图

对公式中的每一个W,都有一个特别的分析:

图3[4]五W模式分析研究图

这五大类型奠定了传播学研究的基本范畴和层面。但是现在看来,五W模式显得相对简单,对传播的效果有了过高评估,只显示了“枪弹论”的单向传播,没有揭示出传受双方的互动平等性,然而不可否认的是,时至今日,五W模式仍然是传播学领域研究的基础和最基本的综合性研究方法[5]。

依据拉斯韦尔的五W模式与手机媒体的互动性、参与性等特点,笔者尝试绘制出手机媒体的传播模型(如图4所示),并对其略加分析。

图4手机媒体的网络螺旋传播模型

手机信息的传播者与接收者两者可以角色互换,这种互动是传播理念的变革与发展。传播学奠基人,美国著名传播学者威尔伯•施拉姆,在详细分析过传播理论的发展历程后指出,传播学理论已逐渐从考虑一个传播者如何作用于一个接收者,变成考虑一个接收者是怎么对待传播。枪弹论之后,已经没有一种主要的模式是假设存在一个被动的接收者,而最近的模式中,则倾向假定在传播进行中存在着试图影响另一方的活跃的双方。手机媒体的传播过程即不同于以往传播形式,信息从一点出发,直达全面,接受者根据需要选定受众进行信息的重组再发送,信息的接受者同时也是信息的传播者,接受者的身份发生转换,由此进行信息的多次传送与无限循环。正如《传播学原理与应用》一书所揭示:“传播不仅仅是传播者向受传者传递信息的单向过程,而是具有信息交流的双向性质,传播者、受传者总是处在互动之中。因此,传播者、受传者的角色是相互转换的。传播中的受传者,在反馈信息时则是传播者。同理,传播中的传播者在反馈信息时则是受传者。”•[6]传受双重角色互换体现了传受双方的平等关系是在相互尊重的基础上的双向交流传播,是大众传播与人际传播相互融合的必然。

手机传播模式是一个开放的体系。信息在传输过程中受到传播者的层层把关,也就是在人人都是媒体的前提下,传播信息不断揉合进传播者的主观意念,使得信息量越来越大,传播越来越广泛。而信息的主题也是开放性的,不是按照一个提前约定的规则和内在逻辑发展下去,而是由一些基本话题辐射开去,由某些话题生发出另外许多话题,针对性、指向性更强,传播效果更强大。手机信息的传播过程即从一点出发呈螺旋状盘旋上升生发至另外的一个焦点。在整个传播过程中,手机媒体的交互性和即时性决定了信息在每一个网络节点(即人人都是媒体),都可以全面发送,进行信息的交互和即时反馈,从而实现传播效果的深度和广度。手机媒体的传播模型打破了传统大众传播主体化的权威性、了“把关人”的权威主体地位,实现了传受双方的对等性。多个主体的出现,呈现出传受主体的多元交互性及权利的分解与集中的特征。因此可以这样说,手机媒体的传播形态是一种高度整合的社会性传播。

三、结 语

波兹曼曾有过论断,高科技的媒介手段和信息爆炸所带来的结果是“技术垄断”。手机媒体这样高互动、开放性的现代传播手段使得当代社会的讯息出现了传播的偏向,以往被人们熟知的现代主体被手机媒体的信息传播方式置换成了一个多重的、撒播的和去中心化的主体,媒介社会的传播方式随之发生变化,社会上的每一个人都变成了一个媒介中心。

参考文献:

[1] 郭庆光.传播学教程[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9.

[2] 吕杰,张波,袁浩川.传播学导论[M].北京:科学出版社,2007.

[3] 晓白,朝西,曾帅.我手机[M].广州:广东教育出版社,2009.

[4] McQuail,D,Windahl S祝建华译,大众传播模式论[M].上海:译文出版社,2008.

[5] 建斌,吴飞.中外传播学名著导读[M].杭州:浙江大学出版社,2005.

[6] 戴元光、邵培仁、龚炜.传播学原理与应用[M].兰州:兰州大学出版社,1988.

[7] 窦碧云.手机是不是第五媒体[J].东南传播,2006(1).

大众传播理论范文6

社会法治观念在进步公民的权利意识在加强

具体从事新闻工作多年,遇上过许多令人无奈,甚至有些恼火的事儿。

2004年8月26日,北京电视台新闻中心编辑部“特别关注”栏目组接到一个电话,电话那头的人上来就说:“我要求经济赔偿。”问其原因,来电之人解释说:“你们‘特别关注’栏目没有经过我的同意,就把我的形象播出去了。现在单位、朋友都因此而指责我。你们侵犯了我的肖像权。”经过一番仔细的询问,我们的编辑终于明白了他要求索赔的原因。原来“特别关注”栏目在前一天播出了一条公共汽车司机因开斗气车而造成车祸的新闻。那个自称被侵犯肖像权的观众,正是其中一名因开斗气车而造成交通事故的司机。

北京电视台2003年8月9日的“北京新闻”节目中播出了一条北京市建设委员会法律援助中心为民工讨工资把甲方北京金安金润房地产公司告上法院的新闻。由于记者的疏忽,把“北京金安金润房地产公司”写成了“北京金润房地产公司”,名称中丢掉了“金安”两个字。事情偏偏这么巧,北京就真有这么一家房地产公司叫“北京金润房地产公司”。

新闻播出的当晚,该公司就打来电话,认为侵犯其名誉权,要求经济赔偿。第二天,该公司派来律师提出以下几点要求:出具道歉信;在节目中为其更正并恢复名誉;赔偿经济损失(律师称该公司正在洽谈几个上亿元的项目,因为我们的报道指出的是该公司拖欠民工工资的行为,使其在客户面前造成名誉损失,致使几个项目流产。)当然,根据法律的规定,我们承认侵权责任并愿意弥补因过错给他们造成的损失,但在经济赔偿问题上双方进行了数次激烈的谈判,谁也不肯让步,最后经过数次没有结果的接触,这件事情也逐步变成了不了了之。

以上案例,说明了一个问题:公民、机构越来越关注自身的权利问题,公民权利意识的加强,是社会法治观念进步的标志。今后我们媒体机构还真得小心从事,如果在自觉和不自觉之间给公民或者机构造成损害,那还真的非常麻烦。

大众传播媒介与社会公众的契约

在争取言论与新闻出版自由权利这一政治目标上,新闻界与社会公众的要求不谋而合。这种政治目标的一致性,就在新闻媒介与社会公众之间形成了一种无形的契约关系。大众传播媒介的首要作用是一个平台,社会各个层面的意见和信息通过不同的管道汇集到媒介这个平台,在这个平台上进行充分的交流,再经过媒介从业人员的梳理,给社会公众。社会公众通过媒介这个平台,收集意见和信息,评价意见和信息,公布意见和信息,以完成人们之间分享意见和信息的需要(谋求信息、劝说、指导、娱乐;研究他们怎样相互影响;受影响;告之他人和被他人告之;教别人和受别人教;娱乐他人和享受娱乐)。

大众传播的过程就是社会公众需要的意见和信息在大众传播媒介这个平台上流动的过程。这个流动的过程分为三个阶段:意见和信息的采集阶段;意见和信息的编辑加工阶段;意见和信息的公布阶段。从大众传播的过程看,在履行社会公众与大众传播媒介的政治契约、完成公民委托的言论自由的权利的过程中,目前,社会公众和大众传播媒介的从业者需要澄清一个模糊的认识――大众传播过程中公民知情权关于公民意见和社会信息的充分公开有两层含义。

大众传播过程的第一个阶段所进行的工作――意见和信息的采集是公民知情权关于公民意见和社会信息公开的第一个含义,是指社会任何个人和机构在法治的前提下不得给公民意见和信息的采集设置障碍,这也就是信息公开的概念,是公民知情权的前提条件。只有公民意见和社会信息采集得全面、客观、正确才能帮助公民正确辨别和准确判断公共事物,有效、正确行使舆论监督的言论权力。

大众传播过程的第二个阶段所进行的工作――意见和信息的编辑加工是大众传播媒介实现公民知情权的主观能动因素。

大众传播过程的第三个阶段所进行的工作――意见和信息的公布是公民知情权关于公民意见和社会信息公开的第二个含义,也是公民知情权的实现条件。只有充分公布采集和加工的公民意见和社会信息才能帮助公民实现知情权的全部含义。

公民知情权只有通过大众传播的三个阶段才能够实现。在社会公众与大众传播媒介的政治契约中,社会公众(人民)把自己部分的言论自由的《宪法》权力委托给大众传播媒介,希望大众传播媒介能够帮助自己实现了解社会各方面动态,了解政府的活动,反映自己的政治愿望、意见和要求等,以期达到更好地议政、参政的民主目的。但是,随着社会发展及公民个人权利意识的普遍高涨,一方面是国家权力通过完善法制管理限制大众传播媒介滥用言论自由权力,另一方面是公众控告大众传播媒介侵害公民名誉权、隐私权的法律诉讼逐渐增多。在这种情况下,大众传播业必须重新认真考虑与社会公众的这种契约关系,才能维持和发展与社会公众之间的这种契约关系。

新形势下,这种社会公众与大众传播媒介的契约关系的主要内容是:大众传播媒介的经营活动与采访报道活动,必须注意尊重和保护公民的基本人权,大众传播业必须实行行业自律、增强职业道德观念,才能维持与国家权力和社会公众两方面的正常关系;与此同时,大众传播媒介也应该向社会公众“开放”,承认社会公众有权了解、接近和参与大众传播过程,有权利用大众传播媒介直接表达自己的意见和要求等。

用法治精神来清晰公民权利冲突的界限

大众传播媒介与社会公众之间的这种政治性契约关系是无形的,大众传播是一个复杂的过程。社会公众需要公民通过大众传播媒介实现的表达自由(知情权)是要通过媒介从业人员的采集、编辑加工、来实现的。在这个过程中存在着许多利益主体:作为大众传播相对方的社会公众、作为大众传播接受者的社会公众、大众传播媒介机构、大众传播媒介机构的从业人员等等。

但是,在复杂的大众传播的过程中不同的利益主体的利益诉求是不同的。作为大众传播相对方的社会公众的主要利益诉求是名誉权、隐私权等等所有公民应该拥有和被尊重的《宪法》权利,应该受到平等的尊重。作为大众传播接受者的社会公众的主要利益诉求是《宪法》的言论自由权利、知情权。作为大众传播媒介机构有完成公民的委托,履行社会公众和大众传播媒介机构的政治契约,实现公民言论自由《宪法》权利的义务,同时,它还有为了自身发展谋求经济利益的利益诉求。作为大众传播媒介机构的从业人员有对媒介机构忠诚的义务,有对大众传播职业忠诚的义务,同时还有为了自身的发展幸福谋求经济利益的利益诉求。

社会的利益是多元的,在不同的利益诉求下,在这个复杂的大众传播过程中,公民的言论自由的《宪法》权利很容易发生偏差。表达自由会与传统的观念发生冲突;会与行政特权或者政府的保密权发生冲突;在追求公正与正义的崇高理想中,中国的传统文化和新闻理论要求赋予新闻媒介更大的权力,而中国的宪法、法律并没有给予它希望的权力;表达自由会与司法制度发生冲突,强大的新闻媒介经常与干预司法公正联系在一起;不可否认,媒介利益、媒介从业人员的利益经常与法人、公民的个体权利相冲突,而导致新闻媒介经常陷入尴尬的诽谤、隐私等侵权纠纷中。在多元的利益诉求下,这种表现为公民表达自由和重要的公共利益和公民利益发生冲突的实质是两种公民《宪法》权利的冲突。

在一个成熟的法治社会,经过长期的磨和、调整,形成了一种两者都能够接受的界限,两者之间的冲突可以被控制在最小的限度,实现冲突最小化,而使公民的两种权利得到最大化。但是目前我们国家,公民的两种权利都没有得到充分实现,两种权利急于寻找自己的发展空间,在这个过程中,就难免出现一定程度的无序状态,不仅无法将冲突最小化,反而使冲突变得更加激烈,另一方面,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由于利益的驱动,媒介为了扩大自己的市场份额,有迎合公众,寻找卖点的倾向,而社会上各种光怪陆离的事情无疑是媒介难得的卖点,从而进一步加剧了冲突的发生。

因此,我们必须减少社会公众与大众传播媒介的政治契约中的这种意见表达的不平等关系,必须对表达实施限制。但是,如何实施限制?表达与限制的临界点在哪里?都需要我们做进一步的研究。不幸的是,目前大众传播业有一个错误的观点,在冲突面前,媒介的从业者总是认为没有新闻法,总说一句话,没有法律规定。一方面,这不是全部的事实。因为有一些调整大众传播媒介关系的法律散落在其他法律部门,还需要我们做进一步的梳理工作。另一方面,这又是部分的事实。于是从业人员经常选择两种错误的做法:

一是在冲突面前,大众传播媒介更愿意同冲突的相对方私了。大众传播媒介更愿意私了的原因我想应该是中国传统文化的典型体现。统治中国几千年的中庸文化,不愿意直面冲突,而是更愿意调和冲突。但是私了是错误的。只有坦荡地面对,在一次一次正式的冲突和对抗中才能追寻真理和正义,非正式的讨价还价只能让冲突的界限越来越模糊。

二是干脆就以“法律没有规定”为托词,以实现公民的表达自由为尚方宝剑,任意按照自己的价值标准和利益诉求去行为,让冲突的界限更加不清晰,冲突更加激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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