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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安全知识范文1
【关键词】 煤矿安全生产 安全管理 规章制度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是我国安全生产的基本方针,更是从事煤炭生产企业的基本方针。煤矿在安全管理上具有点多面广线长,系统复杂的特点;防治煤矿五大灾害工作尤其繁重。自古就有“无有规矩,不成方圆”之说,所谓“规矩”在管理过程中就应该是规章、制度,所以建立健全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则是搞好安全工作的关键。
1 制定规章制度要切合实际,符合矿情
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地方的行政法规,都是针对一个行业或一个部门而制订的,具体到我们一个企业或一个矿井,就需要在国家法律法规的框架内依法制订出切合实际符合矿情的规章制度,更进一步约束规范参于生产作业人员在生产过程中具体行为,也就是说我们所制订的一切规章制度在首先合法的前题下,又要做到合情合理。为了让内部安全管理制度能够符合矿情,切合实际,便于操作,要做到凡是修订起草各项制度的管理部门,要深入基层,深入现场,进行调查了解,掌握实际操作过程和作业人员的思想动态,因为所制定出的一切规章和制度最终要落实到具体操作人员和基层的管理人员去执行、去实践。要使职能部门的管理者和基层生产队组的操作者易于执行,否则所制定的制度就如同虚设。针对实际生产过程所制定的每项管理规定或管理制度,如果是切合实际,就能够有效地约束和规范人的行为,也有利于安全管理,更便于操作,它将起到的作用是积极向上的,能够促进生产,带动起职工的积极性。否则,不但不会达到安全管理的目的,反而会挫伤职工的积极性,以至带来负面影响。因此,煤矿企业制定管理制度时,尤其是在安全管理方面规章和规定,就必须达到如下要求:
(1)具有规范性。也就是说规章制度的每一条、每一款都应该是针对一定时期内的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的行为规则,它要明确规定在生产作业过程中哪些行为被严格禁止,哪些行为被允许。
(2)要有科学性。规章制度的制定必须要依据科学技术理论根据,同时在制定过程必须要切合实际,要科学准确地对安全管理过程中的各种行为作出规定。
(3)带有强制性。在所制定的所有内部管理制度,都必须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要求,同时一切制度一旦下文执行,就不得随意更改,如若违反其规定和要求,就必须追究其责任并进行相应的处罚。
2 贯彻规章制度要以人为本,教育当先
所有制定出的规章制度,是要靠人去履行,去实践,去完成,而人的行为是受思想意识的支配。所以,我们在制定一切规章制度时,首先就要考虑到以人为本,统一人的思想,提高人的认识规范人的行为。要想达到这一目的,就必须做到教育当先。
安全管理是一个系统工程,它需要高素质的管理人员去操作,也需要高素质的员工去践行,而开展“教育型”安全工作是提高人员素质的必由之路。安全教育工作常见的有:
(1)安全岗位培训教育,一是脱产职业技术培训中心进行培训,二煤矿内部业余的安全技能培训,再就是利用每周一天的安全活动日,选一个主题进行有目的的讲座。通过培训使他们对本工种本岗位的安全知识和技能得到进一步提高。
(2)开展亲情教育,克服在安全管理工作方法上的简单粗暴,以训代管或以罚代管的陈旧方法,逐步实行人性化管理。可以开展“情感”工程,用亲情构筑安全平台,在各队组交接班室建起了全队职工的全家福橱窗,让职工入井前不忘亲人嘱托,工作中牢记家人的期盼。
(3)事故案例教育,针对煤矿易发生的事故类型及日常违章事故典型,开展各种讨论、教育活动,回顾并剖析事故案例,通过血的教训,让广大职工进一步认识到在煤矿企业抓好安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3 执行规章制度要有令必行,有禁必止
无论是国家的法律法规,还是企业的规章制度,一旦成文实施,就必须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言必行,行必果,就要做到有法必依, 依法必严,否则一切规章制度就会形同虚设,就将一事无成。在贯彻执行规章制度上,由于抓的不紧,管的不严,就会使部分不自觉的人员我行我素,违章蛮干,也会在一些管理环节上出现漏洞,以至造成事故,后悔末及。
严格执行安全制度,一是要求管理人员对不执行规章制度的或违反规程要求的违章指挥及违章作业人员有权在现场作出处理意见;二是给于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针对实际工作中的突发事件在规章制度和安全规程允许范围内进行现场处理自。
“抓住不放心的人,管住不放心的事,及时处理存在的隐患”,是煤矿在安全管理上首先要做到的原则,对待安全工作要做到“头脑要清,眼睛要亮,要求要严,工作要实”。这一制度的实施,有效地把实际工作中出现的不论是违章人员的行为隐患或者是作业场所的不安全隐患,都可在第一时间内把隐患处理在萌芽状态,对保障人员和矿井的安全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4 按照制度的要求抓现场管理
安全工作重点在现场,主体是区队,关键在落实。因此,在严格安全管理制度的同时, 要把重点放到现场,把重心移到区队,开展了全员抓安全,层层负责,层层落实,实施了“根据隐患,分事、分期、分阶段、分时间,采取包干负责、 分管负责和直接负责相结合处理”制度。按照“典型引路、以点带面、循序渐进、整体推进”十六字方针,把工作重点放在现场管理上,持之以恒地抓好动态达标工作。
煤矿安全知识范文2
关键词:煤矿机电安全隐患排查方法
中图分类号:X752文献标识码: A
随着技术的进步,我国煤矿生产的机械化水平也不断提高,煤矿机电设备的应用大幅度提高了生产的效率和效益,但是另一方面由其带来的安全隐患也在不断增加。如何有效地排查煤矿机电安全隐患成为煤矿安全管理的重要工作。本文就煤矿机电隐患排查与处理措施方面提出自己的见解。
1、煤矿机电的安全隐患
1.1 管理人员工作不到位
煤矿机电的安全隐患很大部分是由于工作人员安全意识淡薄,技术不娴熟导致的。管理人员只注重煤矿生产效益而忽略了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问题.没有对工作人员贯彻“安全第一”的思想.不能按时对工作人员进行工作技术和安全意识上的专项培训.这种工作态度和管理方法忽视了工人的人身安全,也会严重影响工作的顺利进行。
1.2 特种技术人员技术水平参差不齐
特种技术人员是煤矿机电安全生产的主力部队.高水平的操作技巧和大量的煤矿机电生产的相关知识储备是其必须具备的素质。但是由于特种技术人员的不断更新换代,使得其技术水平严重参差不齐.部分技术人员由于经验不足导致技术生疏从而导致生产过程中的漏洞,给煤矿事故埋下隐患,后果严重。
1.3 煤矿机电运输设备存在安全隐患
除了操控运输设备的工作人员之外,煤矿机电运输设备也是煤矿生产过程中的必要部分。运输设备的维修检查不彻底、保养工作不到位、没有及时清理更换、没有定期进行安全隐患的排查.设备安装过程中出现安装位置错误或者没有打好安装基础等都会埋下安全隐患。
2、排查煤矿机电安全隐患的相关措施
2.1 加强]_作人员的安全意识教育“安全第一”的思想应该始终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安全工作到位后自然会带动经济效益的增长。加强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教育工作,保护每个工人的人身安全是管理人员义不容辞的责任。所以公司应该定期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培训工作,灌输“安全第一”的丁作理念,将 人的人身安全与公司的经济效益提到同等的高度,甚至高于经济效益。
2.2 完善各项管理制度
“无规矩不成方圆”.安全的施工环境离不开先进的管理,而先进的管理又得益于完善的管理制度。管理人员的决策关系到整个矿井的生产方向.但是在煤矿管理中贪污受贿、的现象屡禁不止.这种只顾个人利益的行为为煤矿机电运输安全埋下重大安全隐患。所以,要确立与之相关的各项规章管理制度,使对煤矿机电各项工作的检查、排查工作都有规可循,这样能够保障排查工作的顺利进行,也能够对管理人员的El常工作进行监管.
2.3 加强对特殊工种的技术培训
煤矿机电运输工作具有很强的技术性,对特殊工作人员的要求极高,不仅是强大的理论知识做指导,还要有丰富的实践经验来应对机电运输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为了能够培养出更加优秀的特种工作人员,就要加强对特殊工人在技术、经验、安全意识等方面的培训,采用“一师一徒”制,将上一代的丁作经验传输给新一代的工人。再将这些工作经验与现代的科学技术相融合总结出更适合于现代机电运输的方案,将埋在工人中的煤矿机电安全隐患降到最低。
2.4 重视对机电运输设备的安装、维护、管理、维修和更新换代工作
要制定一项针对煤矿机电运输设备的相关工作的管理制度.严格按照管理制度来对机器设备进行有序的管理维修等工作。在运输设备管理制度中应该明确规定机电运输设备的安装标准,根据机器使用程度规定出保养次数和间隔天数,设立定期检查制度,根据检查结果安排专业人员对设备进行维修。对已经到期或者快要到期的运输设备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进行更新换代,并完善运输设备的安装验收管理工作,防止机电运输设备本身安全事故的发生。各单位应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制定出切实可行的计划.还要注意更新换代的机器应该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都应该严格执行。
2.5 加强矿井质量的标准化管理
煤矿安全知识范文3
[关键词]煤矿;安全管理;组织错误
中图分类号:X9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4)17-0313-01
1 前言
组织错误是系统中不易察觉的、危险最大的“潜在错误”。组织错误是影响系统安全最大的潜在威胁,对组织错误的研究能够为事故预防和控制工作提供有力的理论支持和决策参考。本文将组织中所有对实现组织目标有危害作用的行为规范、规章制度和管理行为都归属于组织错误的范畴。
我国是一个煤炭生产大国,也是一个发生煤矿安全事故最多的国家,搞好煤矿安全工作是每一个煤矿技术人员的职责。如何从组织错误的角度研究揭示煤矿事故的形成机制,需要采取哪些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这些问题对于预防和减少煤矿事故的发生无疑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本文系统地分析出我国煤矿安全管理中常见的组织错误及其危害,指出相应的防控途径或措施,从而为煤矿的安全管理工作提供决策参考的依据。
2 我国煤矿安全管理中的常见组织错误及其危害
根据国内外研究的现状以及组织错误的定义,结合我国煤矿安全管理中的实际情况,我们可以将煤矿安全管理中可能出现的组织错误形式归纳为不健全的制度、不规范的培训、不系统的管理和不恰当的行为。下面将分别予以讨论。
2.1 不健全的制度
煤炭企业的安全管理制度是指导企业一切安全活动的基本依据,是规范员工进行安全、高效生产必不可少的管理手段。根据以往研究表明,对员工施加的制度规范越多,企业中群体成员的行为就越一致,就越容易预测,人因事故产生的概率也就越小。但是不健全的安全制度可能会对组织成员的行为进行错误导向,根本起不到行为规范的作用。主要表现为:管理制度内容不完整、不全面,管理制度内容模糊不清、表述不明确,管理制度要求与煤矿实际工作脱节,不同的管理制度之间缺少相互配合和促进机制,管理制度内容不合理缺乏操作性。
制度不健全的影响不能马上显现,只有随着时间的变化或者特定事件的发生,才能暴露出来。如果不重视制度的制定、完善和更新工作,将导致制度与实践严重脱节,失去约束性、标准性和有效性,达不到规范行为的目的,势必会误导员工或管理者的行为选择,做出更多的不安全或不尽职行为,进而引发人因事故。
2.2 不系统的管理
安全生产作为一个系统工程,只有保证这一系统的每一环节、每一个要素达到本质安全,才能保证整个系统的安全生产。煤炭企业管理人员从系统的观点来考察和管理企业,有助于提高企业的整体效率,更有利于在企业各部门的需要和企业整体的需要之间保持适当的平衡。然而,煤炭企业存在管理不系统的问题,其主要表现有:企业管理人员只注重与自己有关的专门领域特殊职能忽视企业的总目标;企业管理人员管理方法错误;有些企业管理人员工作重点不明确;有些企业在解决重大问题上由最高领导一人凭借经验做决策,没有征求大多数人的意见,在工作中就无法调动下级的主动性、积极性。
这些不系统的管理,使得企业缺乏整体性的管理,主要问题和次要问题无法区分,导致安全管理混乱,管理失去原来的效用,也不能从根本上解决煤矿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2.3 不规范的培训
安全教育培训不但可以增强煤矿员工的安全知识,培养其组织忠诚度,而且可以提高员工的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进而提高其决策行为的科学性和行为的可靠性等。然而不规范的培训会导致企业浪费人力、物力和财力,满足不了实际生产需要。其主要表现有:不重视教育培训工作、培训方式不合理、培训需求分析无针对性、未制定培训方案或培训方案不合理、培训对象不正确、培训内容不适当、培训目的不明确、培训考核机制不合理等。
如果煤矿企业不重视对员工的安全教育与培训,或者培训形式、目的、要求不符合煤矿实际需要,会造成管理层管理水平和员工素质低下,知识陈旧,观念落后,不安全行为数量的增多,从而增加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2.4 不恰当的行为
煤矿安全管理主要通过安全管理者的行为实现的,其分配生产任务情况、对待安全工作态度、自身工作努力程度、实施奖惩状况等都会影响员工情绪、行为等。然而,由于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管理者总是不能很好地履行自己的安全管理职责,表现出不尽职的安全管理行为,即管理者的不恰当行为。总的来说,管理者的不恰当行为主要表现在行为选择和工作努力程度这两个方面。例如:有些管理者漠视不合理现象,不积极主动去发现和解决问题,对员工违规作业或者存在的不安全行为视而不见;有些管理者管理方法不当,对于不同的人和事都采取相同的管理方法,不谙管理之道;有些管理者忘记自身职责违章指挥,使现场工作失去监护。
许多研究都证实,管理者的不恰当行为虽然不能直接导致事故的发生,但它对工人的不安全行为选择产生重要作用,影响员工不安全行为价值判断,会促使员工更多地选择不安全行为,可能间接导致事故发生。
3 预防组织错误的措施
3.1 健全制度
为实现企业安全管理的目的,企业需要依照国家有关政策和规定并结合煤矿自身发展需要,建立起一整套内容详实、操作性强的安全管理标准化制度。制定制度时,首先要发挥团队的力量,避免个人的、片面的、肤浅的想法,可以成立安全制度编写小组,小组成员分工协作,各负其责,通过共同研讨、调研等方式进行制度编写。其次,要注重制度的系统性和完整性,制度要区分主次,突出重点。制度编写小组要在内容完整的基础上,根据管理工作的轻重缓急,突出重点制度和制度的重点,还要考虑制度之间的关联性,避免相互矛盾或者重复。再次,制度建设要符合实际,适当超前。要参照先进的理论成果和其它优秀企业的实际经验,考虑企业未来发展的需要,让制度适度超前。
3.2 系统管理
为确保煤矿安全管理的目的性、实效性,应根据客观环境结合煤炭行业发展趋势来规划战略、设计目标、调配资源,突破模仿、教条管理的被动局面,将企业安全管理看成是一个“系统”,在保证整体效益最优化的前提下,把局部效益与整体效益结合起来,形成一套具有煤矿特色安全管理模式,并且以安全为本,调动方方面面的积极性,推动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安全综合治理,才能最终实现煤矿的长治久安;切实做好基础工作,抓好员工安全意识的提高、安全体系的落实、日常监督的到位,而不该是简单的以查代管、以罚代管,更不能一罚了之,罚而不管,使安全管理变味。
3.3 规范培训
企业应结合自身安全工作的实际,重视员工的培训工作。从安全教育与培训工作的角度,安全教育与培训工作是贯穿计划、实施、评估(检查)、改进等诸多环节,先要从培训机制和制度上建立培训竞争机制和优胜劣汰制度,再通过各种安全培训教育方式的创新,研究能够切实改变员工技能的培训方式和培训手段,对不同的员工采用针对性培训,如引进国外探索出的讨论式、学习式、讲演式、游戏式、案例分析、模块培训等方法。突出人性化、亲情化安全宣传教育,培养职工的安全价值观,达到提高员工安全素质的目的,间接达到减少事故的效果。
3.4 塑造人员良好的行为
塑造管理者行为应该从优化其行为选择和工作努力程度这两方面着手,通过规范管理者行为,消除不良的习惯行为,形成新的正面的行为方式。要改进管理者行为选择,不仅要丰富其管理经验和管理知识,更要提高其分析和处理问题的能力。要提高管理者工作努力程度,需要通过激励、管理流程培训等手段,提高管理者安全意识,规范管理者的行为,认真履行职责,提高工作的公平性、有效性。
4 结束语
煤矿安全生产治理工作是一项动态的治理工作,逐一项需要长期坚持的工作,我们必须牢牢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串在实践中,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将安全工作放在首位,坚持先安全后生产,坚持“安全第、生产第二”的操纵原则,抓安全促生产使企业获得最大的政治、经济效益,并坚持治理、装备、培训并重的原则来保障安全生产,我们的煤矿企业才能达到少失事故和不出重特大事故的目标。
参考文献
[1] 周波,朱云辉,谭芳敏.煤矿职工的不安全行为控制及其重要性分析[J].价值工程,2011(1).
[2] 蔡卫,马尚权.我国煤矿安全管理的现状及对策[J].煤炭科学技术,2004(12).
煤矿安全知识范文4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全面推行安全标准化考评,强化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和执法工作,打击影响安全生产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促进非煤矿山行业安全生产稳定、安全、健康发展。
二、工作重点和工作目标
工作重点:围绕“安全生产年”这一主线,突出抓好全市非煤矿山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安全标准化考评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换发证工作。
工作目标:
1.非煤矿山企业隐患排查覆盖面100%,一般隐患整改率95%以上,重大隐患备案率100%,重大隐患在限时整改期限内整改率100%。
2.对全市所有非煤矿山企业全面开展安全标准化活动。
3.非煤矿山企业法定代表人、分管安全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复训率100%,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率100%,全员复训率100%。
4.通过对非煤矿山企业换发安全生产许可证前的督查、指导,促使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管理水平更进一步。
5.依法关闭证照不全和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
6.杜绝非煤矿山企业较大及有影响事故的发生。
三、主要措施和工作要求
1.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各乡镇、各企业要按照省非煤矿山安全整治工作方案要求,继续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建立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落实各项有效措施,加大隐患排查力度,及时整改消除事故隐患,把隐患排查治理的主体责任落实到位。各乡镇、各职能部门要加督促检查与指导,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责令企业限期整改、停产整顿,直至暂扣或吊销有关许可证。
2.大力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各乡镇要按照“安全生产年”活动的要求,广泛宣传教育,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通过文件、会议、培训等各种形式,督促企业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加大安全投入,提升安全生产条件。
3.全面推行安全标准化考评。各乡镇要按照省安监局《关于做好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考评工作的通知》(苏安监〔*〕54号)要求,把推行安全标准化考评活动当作当前及今后对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监管的一项重要措施,督促砖瓦企业按照《泰州市砖瓦企业安全标准化考评办法》,加强安全管理,夯实安全基础,保证安全生产。
4.广泛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各乡镇要积极组织企业相关人员参加安全生产培训,强调今年实施非煤矿山专项整治的重要意义,普遍增强非煤矿山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意识、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全面提高安全素质和管理水平。
5.认真做好许可证换发工作。各乡镇、相关职能部门要抓住砖瓦窑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换发这一契机,督促企业对照申报要求,完善安全生产条件。要加大材料审查、现场条件审核的力度,促使企业安全生产水平上台阶。
6.切实强化源头管理。各乡镇要按照《关于加强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的通知》(国发改投资[*]1346号)和《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办法》的相关要求,严格非煤矿山安全准入条件,督促非煤矿山企业依法办理新、改、扩建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手续特别是涉及窑体内部和开挖等动土的窑体改建工程项目,督促企业将改建、设计、施工方案报当地安监部门进行审查,未经审查不得擅自施工,未经验收合格不得擅自投入生产和使用。
煤矿安全知识范文5
一、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存在的主要问题
目前,在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以下六个方面:
1、法规建设滞后。我国的《安全生产法》于2002年6月颁布,同年11月1日实施;《矿山安全法》于1992年11月颁布,1993年5月1日实施;《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于1996年颁布、实施。虽然矿山安全立法工作启动较早,已经颁布10多年,对矿山安全生产工作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但一直未能形成完整的法规体系,缺乏系统性。随着改革的深化和经济的发展,《矿山安全法》等一些法规、标准已不能适应形势的需要,特别是一些矿山安全技术标准和规程,亟需修订和补充。
2、监管体制不健全。为协调经济与社会的共同发展,在市场经济发达的国家,普遍对职业安全健康工作实施了非常严格的管理,安全监督管理力量普遍很强。而我国安全生产监察机构变动频繁,工作连续性差,目前尚未形成完善的监管体制。另一方面,专职从事非煤矿山安全监管的人员非常少。一些县级安全监管部门,甚至基本的交通工具都没有,电话费都无法保障,现场检查执法非常困难,监管力量薄弱。
3、企业管理水平不高。(1)绝大多数小矿山企业的生产规模小,集约化程度低,经济效益差;(2)设计不正规,采矿工艺落后;(3)装备水平低,采用手工和半手工作业,本质安全化程度低;(4)内部管理工作薄弱,管理制度不健全,缺乏管理机构和人员;(5)业主素质普遍较低。小矿主对国家法律、法规、矿山安全生产知识普遍了解不多,自身素质较差,在矿山建设、生产过程中,为追求最高利润,不顾矿工生死,尽可能减少投入,导致矿山不具备基本的安全条件。
4、中介机构不成熟。中介机构在职业安全与健康事务中,充分利用其中立、客观的特点,扮演中间人的角色,负责绝大部分技术性强的认证、评估、检测、鉴定工作,为企业提供技术指导和服务、咨询和培训。在我国,安全中介机构尚处于起步阶段,市场发育还不成熟,有关法规还不健全,缺乏约束力,中介机构的技术水平、服务质量远未达到要求,短时间内还不能适应安全工作的实际需要。
5、安全培训亟待加强。职业安全技术培训在保护从业人员免遭意外事故和职业病的伤害中,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目前,我国矿山从业人员,特别是小矿山的从业人员主要以农民工为主,他们文化素质明显偏低,安全意识低、安全生产工作技能差、自我保护能力弱,就是矿长、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率也较低,先上岗后取证的现象比较普遍,目前安全生产培训无论工作机构数量,还是培训质量都很难保障工作需要。
6、工伤保险与事故预防脱节。我国目前还没有建立起与工伤风险相对应的费率机制。各地制定的费率档次少而粗,致使低风险的企业缺乏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积极性,而高风险的企业并没有因为参加工伤保险而激发事故预防的积极性。
由于非煤矿山存在这些问题,本质安全程度低,多年来伤亡事故一直处于多发状况。据2001~2005年统计分析,全国非煤矿山安全事故在各类事故中位于道路交通、铁路交通、煤矿、火灾之后,居第五位,在工矿事故中仅次于煤矿居第二位。
二、通过申办安全生产许可证,大力加强安全生产监管
为进一步搞好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当前应以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申办工作为载体,积极协同有关部门强化矿山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提高矿山开采技术含量,淘汰技术落后、设备陈旧、事故隐患严重、没有整改能力、安全管理不到位、安全条件差的小矿山,使矿山企业朝规模化、规范化、管理有序的方向发展。具体应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1、加强领导,协同监管。把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申办工作作为改善矿山安全生产条件、确保矿山平安的主要载体,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从多方面着力加强对矿山整治和申办安全生产许可证工作的领导。一是建立申办安全生产许可证领导机构。在省、市两级成立矿山安全专项整治暨申办安全生产许可证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加强对申办工作的领导。二是制定申办安全生产许可证工作方案。以省政府的名义下发《全省矿山安全整治工作方案》,同时,积极协同国土资源厅、公安局联合向矿山企业发出做好矿山安全生产工作和安全整治的通知。三是召开有关部门矿山安全整治和申办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席会,分析解决整治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进一步落实有关部门的责任。四是全力以赴。省、市安监局作为矿山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应经常召开矿山申请办证工作分析会,研究解决出现的问题,推进办证工作顺利开展。
2、加强宣传,堵疏结合抓发动。一是营造宣传氛围,让业主明白申办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召开消除事故隐患、规范开采现场会、矿山申办安全生产许可证告知会、矿山安全整治暨申办安全生产许可证动员会、矿山企业限期整改和申办安全生产许可证督办会等会议,培育典型,示范带动,逐步调动矿山企业主办证的积极性。二是加大巡查力度,坚决查处违法行为。在省、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安监局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加大对矿山的巡查,开展联合执法,查处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严防已关闭和无证开采矿山“死灰复燃”,并采取集中联合整治和各有关部门依据自己职责开展经常性监督检查的办法,督促矿山企业全面排查整改事故隐患。三是抓住关键环节,促使矿山企业按要求进行整改。紧紧抓住矿山爆破作业火工材料供给这个“关键”不放,暂停对矿山企业火工材料供应,消除矿山业主侥幸心理和等待观望思想,再根据全省安全生产许可证申办进度,对不积极进行整改、不自觉申办矿山安全许可证的矿山企业停止火工材料供应,限期整改,促使企业加快办证步伐。
3、推广先进技术,联合抓技改。从实现机械化入手,从根本上提升矿山安全生产水平,解决矿山企业安全事故多发的安全问题。实行规模化生产,走中深孔爆破、机械化开采的路子。一方面有关部门通力协作,多渠道筹集资金帮助矿山企业联合改造。另一方面,采取联合行动,加大打击力度,关闭和淘汰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小矿山。此外,针对矿山企业自己爆破存在许多安全隐患的问题,积极鼓励有条件的单位和个人组建爆破服务公司从事专业爆破作业,建设规范化民爆储存仓库,购置民爆器材安全运输专用车辆,组织专业爆破队伍,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所有矿山企业可不再直接进行爆破作业,统一由爆破公司负责。
4、严把申办关,着力抓好申办工作。根据国家安监局《非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中的规定,要求申办企业要实现“五个百分百”(即员工保险、安全设计、设备检测、企业法人、矿长、安全管理员持证上岗、安全评价达百分百)。要求各矿山企业除配备持证上岗的特种作业人员外,还必须配备或者聘用专职的矿山工程技术员,对矿山开采作业进行技术指导,从而有效地保障矿山按规范开采。安监局人员经常深入矿山指导企业做好申办的软件和硬件,帮助企业联系中介机构进行安全设计、安全评价、安全培训等,对危险性较大的矿用起重、运输、提升、排水等机械设备进行检测,督促企业依法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保险,使矿山企业具备申办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件,保证申办的质量和进度。同时,严格把好资料和现场审核关,逐条对照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条件,按新的管理要求,修订申请单位的有关规章制度和操作规范,为申办“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创造条件。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的实施,对把好高危行业安全条件准入关,预防非煤矿山重大事故的发生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由于《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一颁布就实施,留给矿山企业进行准备的时间有限,加上目前具体的实施细则尚未出台,给发证工作带来一定的难度。而且,矿山安全评价是在特定时间内开展的工作,只能代表评价时矿山的状态,而矿山生产是动态的,每次爆破以后都有可能形成危石和险石,产生新的危险隐患。还有,矿产资源是一种不可再生的资源,《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对矿山安全许可没有涉及到矿山的规模、布局等要求,如何与矿产资源开发协调,这又是一个问题。
煤矿安全知识范文6
摘 要:本文从历史视角入手,追溯了美国1906年之前食品药品立法和管制的踌躇演进,分析了美国食品药品安全问题早期的状况和原因,重点归纳了早期各州政府对食品药品安全的管理特点和共性,从而为探究以《1906年纯净食品药品法案》的颁布为标志的美国联邦政府纯净食品药品立法和管制的开端提供了理论背景和依据。
关键词:美国;食品药品管制;
在食品药品安全管制上,美国取得今日成果并非一蹴而就,而是经过漫长斗争的结果。美国对食品药品的立法和管制经历了由简到繁、不断修改完善逐渐形成标准体系的过程。在每一次转折性立法的颁布背后,都凝聚了深刻的社会力量,是美国当时社会、经济和科技发展水平的具体表现。美国联邦《1906年纯净食品药品法案》是美国第一部由联邦政府颁布的综合性食品药品安全法案,它的出现离不开对州和地方早期食品药品法规和管制的总结与补充。本文重点归纳了1906年之前美国食品药品安全管制的特点和共性。
一、美国1906年之前的食品药品安全问题状况和原因
首先,工业革命奠定了美国城市化进程的基础,城市化加大了政府对食品药品综合管理的难度。在此之前,社区管理就足以规范食品药品市场的掺假行为,但城市化拉大了相关市场主体之间的距离,没有办法利用传统方式进行监管,因而当地对食品药品掺假行为没有能够采取行之有效的控制行动,掺假行为陡然增多,安全事故频频发生。
其次,科技水平的进步为商业的自由发展提供大量机会的同时,也增加了政府监督管理的难度。一方面,企业在食品加工、贮藏、包装和运输的技术水平相应提高,能够按照市场需求灵活地控制产品的供应。如,冷藏车的发明增加了水果、蔬菜、肉类和其他易腐物的保鲜期,冷藏库则巧妙地操控了产品流。①令一方面,随着科学水平和化学工业的发展,19世纪晚期新产品的复杂程度加深。诸如人造黄油、发酵粉、葡萄糖、罐装食品、混合的威士忌、化学防腐剂等新物质迅速充斥美国市场。公众的日常饮食失去了健康质量的保证,慢性疾病增加,食品检验技术却跟不上辨别真伪的脚步,对政府的监管能力和专业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第三,由于细菌学和微生物理论刚刚处于起步阶段,公共卫生意识淡薄,没有引起政府的足够重视,药品市场长期处于自由放任状态。进入19世纪,美国假药的盛行速度与日俱增,19世纪末,美国的专利药品零售额已高达1亿美元。在美国所谓“专利药贸易”中,充斥着大量假药,有“专利药”之名却少有注册,而医生和病人都不知道这些药品的配方是什么。那时美国多数的专利药品中均含有不同程度的酒精与鸦片、吗啡和可卡因等,这些成分导致酒瘾和毒瘾泛滥。假包装和假广告是“专利药”盛行的原因之一。1861年美国内战时期,公众对战争的关注度加深以至于广告的营销量飞速上升,1860到1900年之间,美国人均拥有广告和杂志的数量增加了4倍,药品生产者便趁机增加广告促销,但媒体对药品掺假情况却没有任何报道和关注。②这种对商业放任的管理态度,造成没有相关重要法律来规范各类药品的标准和售买情况。因此,化学专家在当时还是一个全新的职业,政府的监管机构才刚刚建立。
由上可见,美国食品药品安全问题早而有之,尤其在工业革命后,随着新市场的出现和技术水平的大力发展,食品药品安全问题也日益严峻,当地政府早期听之任之的态度逐步转变,相应的立法和管制开始出现。
二、1906年前美国早期食品药品管理状况i
美国对食品药品监管的历史最早可以追溯到殖民统治的早期,1785年,马萨诸塞州通过了《反对销售不健康产品法》(Sale of Food and Drug Act),标志着美国政府开始以法律的形式规定和监管食品和药品标准。1820年,由十一位医师编制的《美国药典》(the U.S.Pharmacopeia)是美国第一部药物标准清单,为相关医学专家和病人提供了官方权威标准以促进公共健康。1847年5月,美国医学会正式成立,医学界形成统一阵营反对掺假药品的进口,推动了1848年《进口药品法案》(Drug Importation Act)的出台,要求海关监管防止海外假药进入美国,使之成为美国首部限制掺假药品进口的全国性立法,并为联邦政府开始科学地进行药品管理和保护公民健康权利开创了先河。然而,1848年法律批准后,政府并没有设立专门机构负责监督食品药品调查员的素质和独立性,此外,调查员也没有固定的工作标准,比如,在什么是可接受的药品这个问题上,不同的药典给出的定义就至少5种之多。艾德华·斯奎布医生③开始呼吁联邦政府任命独立的调查员来监督药品贸易。1862年,林肯总统任命化学家查尔斯·威瑟瑞在新的农业部工作,这是初期的化学局,也是美国食品药品监管局的前身。19世纪末美国地方和州政府开始大规模制定法规。美国农业部首位首席化学家皮特·克里尔亲自调查食品掺假情况后,建议国会通过一部全国性的食品药品法案,该法案当时没被采纳,但是从1879年到1906年,美国国会有关食品药品动议有190多次。1883年,首席化学家哈维·威利博士扩大了化学局对食品掺假的研究。1886年,国家开始征收人造黄油税,在人造黄油产品上收取每磅2分的税收,每年对人造黄油生产商征收600美元,对批发商每年征收180美元,零售商是48美元,限制了人造食品的迅猛发展。1898年,化学家哈维·威利通过官方农业化学家协会成立了一个食品标准委员会,各州根据这些依据将这些标准相继编入到当地食品法规当中。1901年,一名叫卡姆登的9岁儿童由于被植入受污染的破伤风疫苗死亡,圣路易斯13名儿童死于瓶装白喉抗毒素的污染血清。这场重大事故之后,1902年,国会通过了《生物制剂管理法案》(The Biologics Control Act),规定政府有统一管理生物制品生产到监管的各项权力,监管相关厂家的生产许可证,确保用于预防或治疗人类疾病的血清、疫苗和类似产品的效能、纯度和安全性。在同一年,美国国会为化学局拨款5000美元,支持科学家研究化学添加剂对人体健康的影响。
内战之后,随着贸易市场的拓展,美国一些州为了规范贸易活动,相继通过或修订了本州的食品药品法规。如,伊利诺州在1874年通过了适用于一般性食品的立法,在1879年增加了关于奶制品的补充条例;1881年纽约州通过了一个纯食品药品法,密歇根州和新泽西州也相继制订了相关法律;1883年缅因州、内布拉斯加州和俄亥俄州相继通过了相关法规、1885年宾夕法尼亚州制定相关法规、1887年弗吉尼亚州制定同样的法规、1888年艾奥瓦州和佛蒙特州制定相关法规。在1890-1895年间,肯塔基、加利福尼亚、佐治亚、印第安纳、北卡罗来纳、南达科他、华盛顿等一些州也开始进行食品药品法规的建设。
西奥多·罗斯福总统由美西战争期间变质罐装肉酿成数千名病倒几百名死亡的悲剧引起了对肉类加工包装工业的注意。西奥多·罗斯福总统自上任以来和政府的官员们主张用联邦政府的权力对现行混乱秩序加以改革,使美国社会重新走向和谐,在经济上他们把反垄断作为改革的主要内容,在食品药品安全管理上则要求统一改革食品药品监管制度。
从国际角度看,美国在食品药品行业中缺乏统一标准,往往是头疼医头,脚疼医脚,这就显得缺乏国际吸引力和竞争力。19世纪80年代,德国、法国和英国在美国地区都培植了自己的企业,建立了生产和分配的基地。1894年-1897年美国试图制定关税降低国外产品的价格,但是国内蔬菜、水果、肉类、药品和一些饮料行业仍受到了很大挑战。④19世纪末,英国和德国都已经颁布实施了控制和监管本国和进口食品药品质量的法律⑤。而美国进口商品失去质量声誉保证,一些国家甚至明确拒绝美国产品。例如,1879年和1891年,欧洲国家联合抵制美国猪肉产品,造成美国的猪肉危机。⑥
美国对市场的传统放任态度,试图进行食品药品工业内部的自我调整,但都以失败告终。大企业几乎拒绝参加自律组织并协调达成一致协议,制造商转而希望政府介入以寻求联邦法律的统一管理。同时,市场规模的扩大和通讯交通的发展,客观上推动了各州之间的交流,通过联邦政府统一制定法律来避免各州法律间不一致而导致的不良经济后果。
通过以上对美国1906年之前的食品药品市场状况和原因与政府管制内容的概括分析,可以总结出美国早期食品药品市场管理主要具有以下共性:
第一,重大安全事故或不良反应事件是当地政府建立“防止欺诈和伪劣行为”法规的催化剂,极大推动了地方食品药品法规实现正规化、严谨化的跨越。
其次,1906年之前,美国几乎没有出现对国内整个范围生产的食品和药品进行监管的联邦法律。各州依照各自相关规定拼凑成的凌乱系统对混乱市场进行盲目管理,食品药品问题各州制定的标准不统一且不能独立承担责任,在洲际贸易中,A州引起重大食品药物质量问题的主要犯罪者在B州却得不到应有的警戒和惩罚。⑦不论是政府、团体还是大众,对掺假和伪标行为引发的个别事故都得不到合理的解释和原因分析。对于社会进步团体和地方政府屡次提出的食品药品相关提案遭到反对和失败,主要原因在于美国放任自由的商业传统观念,不允许联邦政府规制生产,各州权力大,整体监督不力,公共卫生观点意识淡薄而得不到应有的重视。
第三,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历史虽起步较早,但早期法律管理的内容仅局限于最有商业价值的食品药品,只对个别生产商有约束力。相对于食品掺假,早期的药品安全问题更加严峻,对科技检测水平要求更大,往往受到地方政府更多的关注。另外,各州和地方政府机构最初对食品药品监管着力点仅仅在市场交易的过程中,没有发展到从产品制造、标签规范、产品测试、市场营销到事后监督等各个方面,监管程度和范围十分局限。但同时,各州和地方能够根据本地区具体问题提出的法规之间能相互影响,相互补充,为政府管制由零散治理走向合作统一提供了条件。
第四,由于国际贸易和法律环境的影响,客观要求联邦政府对食品药品实行统一监督管理,在人力、财力和物力上保证良性的食品药品检测监督和管理系统,同时实现联邦权力的扩大。
从1906年之前美国早期对食品药品范围内的管理概况我们可以看出,食品药品安全问题根源于美国经济、社会和价值观念的发展程度。由最初的简单掺假演化到复杂的食品药品结构问题,由单纯食品药品药品问题衍生出深刻的经济和社会问题,不得不引起各州乃至联邦政府的相继重视,一部综合的法案呼之欲出。处在这样背景下的法案本身,不仅是一部纯净食品药品法案,本质上更是一部影响深远的社会法案。(作者单位:内蒙古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
注解
① Clemen RA:The American Livestock and Meat Industry.New York:Ronald Press,1923.
② 张勇安,“美国医学界与1848年《药品进口法的颁行》”,《世界历史》 2009年第3期
④ Taussig FW:Some Aspects of the Tariff Question.In:Harvard Economic Studies,Vol.12.Cambridge:Harvard University Press,1929.
⑤ Toulmin HA:A Treatise on the Law of Food,Drugs,and Cosmetics.Cincinnatti:W.H.Anderson,1942.
⑥ Cassedy JH:Applied microscopy and American pork diplomacy:Charles Wardell Stiles in Germany 1898-1899.Isis 1971; 62:5-20.
⑦ R.James Kane ,“Populism,Progressivism,and Pure Food ”,Chicago:Periodicals Archive Online ,Agricultural History.1964.
参考文献
[1] Clemen RA:The American Livestock and Meat Industry.New York:Ronald Press,1923.21.
[2] Cochran TC:The Pabst Brewing Company:The History of American Business.New York:New York University Press,1948.25.
[3] Baron S:Brewed in America:A History of Beer and Ale in the UnitedStates.Boston:Little Brown,1962.
[4] Philip J.Hilts著,姚明威译.保护公众健康,美国食品药品百年监管历程.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