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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事故报告范文1
结合当前工作需要,的会员“雨棱”为你整理了这篇公司机械伤害一般事故调查报告范文,希望能给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参考借鉴作用。
【正文】
(2020年12月30日经事故调查组全体调查人员审议通过)
2020年11月19日早上5时许,鹤山市云乡顺云塑料有限公司发生一起机械伤害事故,造成1人死亡。
接到事故报告后,市应急局、址山镇政府、址山派出所等单位有关领导、救援人员赶到事故现场,组织救援和善后处置工作,并迅速核实情况后通过电话、传真和网络直报系统,层级报告事故信息。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的有关规定,2020年11月19日,鹤山市人民政府成立了由市应急管理局、市公安局、市总工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址山镇政府联合组成的鹤山市云乡顺云塑料有限公司“11·19”机械伤害一般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工作。
11月20日,经址山镇人民政府组织人社、维稳、司法等部门成立的事故工作组进行调解,赔付事项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人民调解协议书》,赔付款项分三期给付死者家属。
事故调查组通过现场勘察、调查取证、深入分析,查清了事故经过,查明了原因,认定了事故性质,分清了事故责任,并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的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建议。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事故概况
事故发生时间:2020年11月19日5时许
事故发生地点:鹤山市址山镇云乡云中工业区
事故发生单位:鹤山市云乡顺云塑料有限公司
事故类别:机械伤害
事故伤亡情况:事故造成1名现场作业人员死亡,死者姓名:李国兵,男,1972年9月出生,地址:湖北省老河口市仙人渡镇。
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约140万元
(二)事故相关单位及个人之间关系
2018年6月10日,李寿华以儿子李靖武的名义与鹤山市云乡顺云塑料有限公司签订厂方租赁合同,租用该公司面积为890平方米的2号车间,租用时间为5年,租用期限至2023年6月9日。租用期间,李寿华父子以私人名义招聘员工,购置、安装、使用生产设备,收购原材料从事塑料再生加工,并销售货物,是独立的生产经营活动,且期间李寿华父子并未取得营业执照。
2020年9月起,租用鹤山市云乡顺云塑料有限公司从事塑料再生加工的运营由李靖武的父亲李寿华负责,李靖武不再参与其中的运营。
(三)涉事作业的工艺
整个塑料再生加工主要由两部分机械作业组成,塑料破碎机把作为原材料的油纸胶破碎,然后经过塑料再生机加温把破碎后的油纸胶融化然后挤出,通过水槽冷却生成长条状胶条,再用闸刀切成小粒胶粒。
(四)事故单位、涉事设备和有关人员概况
鹤山市云乡顺云塑料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张锦持,地址:鹤山市云乡云中工业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784797781341M,成立日期:2007年2月6日,经营范围:加工、销售:塑料制品,废旧塑料再生加工、销售。
塑料破碎机,涉事的塑料破碎机由一架移动的物料传送带及一台塑料破碎机组成。移动的物料传送带一端放置在地面上,另一端离地高2.4米并与塑料破碎机进料口相接,传送带长度6.3米。塑料破碎机进料口宽0.87米,高1.14米,塑料破碎机地面到进料口高度是2.05米,进料口到破碎机滚剪轴垂直高度0.6米。物料从进料口进入塑料破碎机内部,由滚剪轴将物料打碎。
李寿华,男,汉族,1969年5月出生,住址:广西贵港市港北区大圩镇。租用鹤山市顺云塑料有限公司2号车间从事塑料再生加工的实际经营者。
李国兵,男,1972年9月出生,地址:湖北省老河口市仙人渡镇。该起事故的死者。
(五)、事故发生经过和救援情况
2020年11月19日早上5时许,在鹤山市云乡顺云塑料有限公司2号车间内,员工何宗敏、郑成功操作再生塑料机,李国兵、张志光操作塑料破碎机从事塑料再生加工,在加工过程中李国兵、郑成功操作的塑料破碎机的传送带顶端转轮轴承被油纸胶缠住无法运作,李国兵关掉塑料破碎机的电源,然后带着剪刀爬到传送带顶部与塑料破碎机投料口相接的地方背对破碎机站立,用剪刀把缠绕轴承的油纸胶剪开后用手拉出,在清理过程中不慎仰面翻倒掉进破碎机内,此时破碎机内滚剪轴由于惯性仍在转动。发现李国兵掉进破碎机后,何宗敏立即组织其余三名现场作业人员施救,此时破碎机内滚剪轴已经停止运转,三人合力把李国兵拖至已停止的传送带上,被救出时李国兵已失去知觉,何宗敏立即拨打110、120求助并电话通知实际经营者李寿华。后经到达现场的120医务人员诊查,证实李国兵无生命迹象已经身亡。
二、事故现场勘查情况
1、发生事故的单位鹤山市云乡顺云塑料有限公司
2、事故发生在鹤山市云乡顺云塑料有限公司2号车间,涉事设备是一台塑料破碎机
3、李寿华用于塑料再生加工的原材料是长条状的油纸胶
4、连接塑料破碎机的物料传送带
5、被原材料缠住的传送带轴承
6、原材料传送带与塑料破碎机投料口
7、导致李国兵死亡的塑料破碎机
8、塑料破碎机的内部
据事故现场作业人员反映,事发的塑料破碎机由于惯性原理,在关掉电源后破碎机内滚剪轴仍然会持续转动一段时间,经事故调查组通过实际操作塑料破碎机测试证实,塑料破碎机在停止供电后,内滚剪轴仍然会继续转动约37秒。
三、事故原因及性质
(一)直接原因
李国兵安全意识淡薄、违规作业,在塑料破碎机还未完全停止的状态下且没有采取任何防护措施爬到高2.4米的传送带顶部清除缠住传送带轴承的原材料,无视自身可能被破碎机伤害或者从传送带顶端跌落的安全问题,使自身处在一个不安全的环境。
(二)间接原因
实际经营者李寿华作为事实经营主体,未落实主体责任。对生产经营活动安全管理混乱,未落实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未建立设备操作规程;没有建立安全管理组织机构;没有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员工安全责任不清;未落实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鹤山市云乡顺云塑料有限公司出租生产车间给未取得营业执照的李寿华从事塑料再生加工,应当履行对李寿华经营过程的安全管理,落实对进入鹤山市云乡顺云塑料有限公司内作业的人员的安全管理责任,但该公司除收取租金、管理费等费用外并未落实相应安全管理职责。
(三)事故性质
经调查认定,鹤山市云乡顺云塑料有限公司“11?19”机械伤害事故是一起因安全管理不到位、员工教育培训不落实导致的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四、事故责任认定以及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为吸取事故教训,教育、惩诫有关责任单位和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第493号令)、《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事故调查组对鹤山市云乡顺云塑料有限公司“11·19”机械伤害一般事故的责任认定及对有关责任单位和人员的处理建议如下:
(一)李寿华
作为生产经营活动的实际控制人,未取得营业执照,未建立、完善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未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未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未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未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对此次事故的发生负有主要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一条的规定,建议市公安局依照刑法的相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针对李寿华在鹤山市云乡顺云塑料有限公司内未取得营业执照而独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情况,建议市市场监管局按照《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查处并将处理情况报市应急局附案。
(二)鹤山市云乡顺云塑料有限公司
未履行对李寿华经营过程的安全管理,未落实对进入其公司内作业的人员的安全管理责任,对该起事故负有管理责任,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建议鹤山市应急管理局依法给予鹤山市云乡顺云塑料有限公司行政处罚。
(三)李国兵
安全意识薄弱、违规作业,没有采取防护措施实行高空作业,无视自身可能被破碎机伤害或者从传送带顶端跌落的安全问题,使自身处在一个不安全的环境下工作,对此次事故的发生负有一定责任,鉴于李国兵在此次事故中已经死亡,建议不予追究责任。
五、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议
工伤事故报告范文2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惟一标准。我们要把在课堂上学到的理论知识合理有效地运用到实践中去,这样才能适应当今飞速发展的社会,才能确定自己的人生目标,实现自身价值。 二、公司简介
中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是由意大利忠利保险有限公司(assicurazioni gengerali)和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cnpc)合资组建的人寿保险公司,于2002年1月15日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在广州成立,公司注册资本13亿元人民币,成为中国加入wto后首家获准成立的中外合资保险公司,是目前中国市场上最大的合资及外资保险公司,其经营理念为:诚信为本、客户为尊、本业为基、创新为魂;企业使命为:把公司打造成国内一流的保险公司;企业定位为:创建知识型人寿保险公司。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是中国特大开型企业集团,是以石油天然气为主营业务,集油气上下游、内外贸、产销一体化经营的国家控股公司,是中国销售额、资产总额和利润最大的企业之一,位于世界500强第39位。
三、实习内容
第一个星期接受公司的ale(agent license examination)培训,主要是学习保险常识和相关法律法规。虽然在校期间已经学习了大部分内容,但这次对于我来说不仅仅是温故学过的知识,而是让我明白在任何时候都必须脚踏实地,就算在你最擅长的领域,也会有不懂或不是很清楚的地方,肯定有你为之而学习的老师。ale培训结束之后,顺利通过人资格考试,取得全国人资格证书。
第二个星期接受公司的btc(basic training course)培训,主要学些公司险种和保险的经营理念与技巧。通过这个培训,我有两点体会:一、此培训受用非浅,学到了很多有价值的东西,感觉收获很大,对于保险的理解也更加深刻,能够“救死扶伤”的不单单是医生,我们保险从业人员从某一个角度也能够起到这样报作用。对于风险分析与需求保障分析,自己也能够比较准确地拿捏;二、要成为保险公司一名合格的员工还有很多路要走,还有很多要学习的东西,还有很多素质需要提高。人们常说相声演员“说、学、逗、唱”样样都要会、样样都要精,其实我们保险从业人员也同样需要各种素质:唱歌、跳舞、讲故事、玩心理游戏、煽情、疯狂等等。
后面3个星期在业务发展中心和业务培训中心实习,在这两个部门实习,算是真正接触到保险公司营销部门的工作。自我总结下来这个部门的工作是:需要激情与动力,需要智慧和稳健,需要时间与精力,同时这也是一项“形散而神不散”的工作——表面看上去工作有些杂,有些多,但实则总会有一条工作主动脉贯穿其中。
每天上午跟大家一起开早会,吟唱着熟悉的旋律、跳着奔放的手语舞、分享着激动人心的业绩汇报、聆听着各位伙伴的成功心得,能够感受到每个人的热情与斗志。每天经历这样的早会,你会由拘谨变成放松,天天都会有好心情。而在开早会的时候,我的另一份工作是做音乐dj,这个工作使我反映灵敏、身手敏捷,还要求我与主持人培养很好的默契,注重合作。
这段时间是大学生找工作的热门时期,我们公司每天下午都会安排面试,而我的工作是面试要约以及面试调度(面试要约即是打电话要约他们过来我们公司面试,面试调度即安排给大家面试的考官以及现场一些调度工作),这工作虽然形式简单,但其实也是挺累的,需要你良好的心理素质、健康的体质和坚定的意志力。看到那么多的大学生来面试,我自己似乎有些畏惧:是啊,大学生太多了,优秀的人才也是太多了。临到我毕业,那时的就业压力肯定会更大,到时我可能也不知何去何从。虽然有着这样的感受,但我绝对不是消极的,我只是正视了目前中国的就业环境,我会从自身的不足出发,逐步提高自己的各项素质,争取使自己离一个优秀的人才更近、更近!
在公司里, 还学习了其他很多内容,比如:怎样培养团队精神、怎样提高自身素质、怎样整理文件、贴发票、封塑照片等等。所学习的每一项内容、所做的每一项工作,对于我来说都是新鲜的、都是有价值的。
四、合资及外资保险公司的优势:
1、国际化:合资及外资保险公司的外方股东一般是国外优秀的保险集团,其经营理念超前、财务实力过硬,而且能够把握国际惯例,遵循国际标准,是适合当今开放发展的中国。
2、效率高:就我所在的中意人寿保险公司而言,其环节少、节奏快、服务到位,手续简便。从经营管理层次上讲,外资机构往往是简单精干、扁平化管理,对市场反应灵敏,对客户反馈信息传递迅捷。
3、开发创新力强:合资及外资保险公司产品开发顺应时代潮流和遵循各国特色,各产品均有自身特点,都有各自争对的客户。
4、经营指导思想先进:合资及外资保险公司正确处理对业务与对客户,眼睛盯着计划与眼睛盯着市场,让上级满意与让员工满意之间的关系,真正做到以市场为导向、以客户为中心、以业绩论英雄,在内部营造一种围绕市场做业务、围绕客户讲服务、围绕竞争谈发展的市场经济环境,推动内部各项改革,整合内部各类资源,调动各种积极因素。
5、管理方式优秀:合资及外资保险公司实行扁平化管理,夯实微观基础,减少中间环节,提高公司的市场信息传递速度和应变能力;同时,加快电子化建设步伐,不断提升公司经营管理水平。
6、员工队伍结构好:合资及外资保险公司引进了一批高层次的、复合型的管理人才和专业人才,以待遇和事业吸引和留住人才;加快内部人才流动、人才培养的步伐,让优秀人才尽快脱颖而出;重视个人人队伍的建设,充分发挥其作为公司人才队伍重要补充的积极作用,吸引更多营销从才加盟,促进公司营销业绩的提升。就我所在的中意人寿保险公司来说,其内勤人员学历高、能力高;外勤人员也都是本科学历以上,还有不少是研究生和海归派。
五、后语
通过一个多月的实习,学到了很多课堂上接触不到的知识、锻炼了不曾尝试过的能力、熟悉了保险公司的工作流程,对自己有一个准确的定位,明确自己需要努力的方向。
工伤事故报告范文3
关键词:国有企业;工伤保险;管理;问题
中图分类号:F842.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2)11-00-01
一、引言
在当前形势下,我国的国有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变得日趋重要,安全事故时常出现,在事故中伤亡的国有企业工人又处于弱势地位,因此,研究国有企业工伤保险管理的问题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本文旨在对于国有企业工伤保险管理的问题进行研究,希望能够有利于做好国有企业工伤保险工作,维护国有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并且降低我国国有企业的负担,推动国有企业的长远发展,维护社会的稳定。
二、进一步简化工伤赔偿程序
因为主管认定工作的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工伤保险处,主管鉴定工作的是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主管拨付待遇的是工伤保险中心(属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经办机构),法院没有直接进行工伤认定的权力,因此,这些机构之间存在着相互制衡的问题。倘若在用人单位并未为劳动者申请工伤,那么,劳动者个人就必须经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工伤保险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工伤保险中心、人民法院等十几个环节,从而浪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
对于人民法院赋予更多的权利,有利于更加方便、快捷地进行工伤认定,并且促进工伤待遇的支付手续的简便化。虽然在《工伤保险条例》中规定,工伤待遇是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然而,工伤保险基金管理部门有要求用人单位提供相关证明,这就导致国有企业职工申请工伤待遇的程序变得更加繁琐。基于此,必须对于工伤认定的时间进行更加具体、明确的限定,进一步放宽工伤保险的申请条件。我国可以借鉴发达国家的相关经验,在国际社会上的部分发达国家,所有的工伤事故都是一定要在24小时之内报告给雇主的,从而保证雇主可以让雇员获取及时有效的治疗,同时,也可以防止由雇员预付医疗费用的问题的发生。在出现工伤事故之后,雇主必须在48小时之内向当地的劳动者健康保险基金部门汇报,之后由健康保险基金部门向劳动监察部门发送通知。
三、建立工伤赔偿预先救助制度
我国工伤赔偿程序较为繁琐,因此,在国有企业之中,为了保证受了工伤的职工可以获取最为及时有效的治疗和救助,必须采取预先救助制度。具体来说,可以在国有企业工伤管理的相关规定之中明确说明在发生工伤事故之后,国有企业能够先行垫付抢救费用。通过在工伤保险赔偿制度中建立预先救助制度,不管是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与否、签订劳动合同与否,相关部门在得到用人单位或劳动者本人或劳动者家属的工伤赔偿申请之后,都可以及时有效地确定具体状况,从而及时有效地先行垫付相关的医疗费用,最大限度地确保受伤的职工能够获取及时的抢救,切实维护国有企业职工的基本权益。
四、扩大工伤认定的范围
在开始时期,职业灾害只是简单地涵盖了由于工伤事故而导致的身体伤害,而在一段时期之后,在科学技术不断发展以及人类的认知能力飞速提升的新形势下,我们也开始逐步发现部分疾病也是和职业之间有着非常密切的联系的,因此,职业灾害也涵盖了由于工作原因而导致的疾病。与此同时,部分伤害也是由于工作的目的而导致的,工伤保险也涵盖在职业灾害的范围内。我国最新修改的工伤认定范围中对于上下班途中的工伤认定范围进行了进一步的扩充,“一是上下班途中的机动车和非机动车事故伤害,以及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都纳入了工伤认定范围,同时对事故作了‘非本人主要责任’的限定;二是根据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删除了职工因过失犯罪、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导致事故伤害不得认定为工伤的规定”。
五、进一步健全工伤保险的内容
工伤保险的内容一方面应该涵盖工伤赔偿相关内容,另一方面,也必须涵盖工伤事故前的问题、工伤事故的发生、工伤事故之后的工伤康复问题三个方面,实现它们之间的有机统一。我国国有企业工伤保险管理的主要功能就是要确保职工由于自己的工作而导致的工伤事故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获取赔偿。与此同时,在时代不断进步的新形势下,我国国有企业的工伤保险管理除了必须要对于受伤害的职工进行赔偿之外,也必须在一定程度上减小国有企业职工在工作中发生工伤事故和职业病的概率,以便更好地维护国有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而且工伤事故后的工伤康复也是工伤保险中的关键组成部分。国有企业必须高度重视对于受伤职工的医疗康复工作,切实在最大限度上确保受伤职工可以及时有效地得到治疗并且迅速回到本职工作中来,继续为国有企业贡献出他们的力量。另外,进一步健全工伤保险的内容,就必须纳入工伤预防、医疗康复、职业康复等方面的内容,切实为国有企业职工营造更加良好的工伤保险环境。
六、结束语
综上所述,本文研究了国有企业工伤保险管理的问题。工伤保险制度在当今时挥着“稳定器”的作用,它迎合了保护弱势群体的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必须进一步加强国有企业工伤保险管理,切实保护好国有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减少国有企业及其职工之间的由于工伤事故而导致的纠纷,真正维护好国有企业的正常经营秩序,切实最大限度地减少工伤事故以及由此而导致的经济损失,在一定程度上提升国有企业的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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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事故报告范文4
一、坚持目标管理,建立工伤保险的责任体系
主要从三个方面着手:
一是政府推动,强化责任。市委、市政府将工伤保险扩面征缴纳入各级党政主职经济目标考核内容之一,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逐月量化考核,年终奖惩兑现。为强化工伤保险扩面稽核征缴,市政府还建立了扩面征缴奖励制度,每年除安排专项工作经费和从基金中提取专项调查、预防和鉴定费外,工伤保险每扩面新增1名参保人员还奖励5-10元。在这一责任体系的带动下,工伤保险覆盖范围逐步扩大,基金支撑能力稳步增强,每年新增200余家企业、3万余名参保人员,新增基金收入800万元以上。
二是部门联动,强化配合。劳动保障、安全生产、卫生、财政、工会等部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共同做好工伤保险的相关管理、制度建设、信息传递等工作。去年我市开展了为期3个月的社会保险扩面征缴攻坚战,5家部门整体联动,新增工伤保险扩面1.5万人。我们会同安全、财政、卫生等部门,对不同类型企业和不同对象参加工伤保险,因企制宜,因人而施,如大冶有色金属公司是一家以矿山采掘为主体的企业,扩覆时,我们会同有关部门,从实际出发,在参保费率上,将后勤服务单位与主体区别对待,对老工伤则一次性预提费用,促使其1.4万人全部参保。
三是政策驱动,强化引导。我市年出台了《市城镇职工工伤保险暂定规定》,《工伤保险条例》颁布后,因地制宜,不断探索,先后制定了《市工伤职工就医和医疗费用结算管理暂行办法》、《市工伤保险费率浮动试行办法》、《市劳动能力鉴定暂行办法》等10多件政策性文件,建立起从工伤认定到劳动能力鉴定、扩面征缴到待遇给付、工伤医疗管理到医疗康复、工伤预防到浮动费率等一整套工伤保险配套政策,形成了较为完备的政策体系。改制企业老工伤人员工伤待遇补偿问题极为复杂,稍有不慎,有可能引发社会稳定问题。为了做好这项工作,我们坚持摸清情况,对照现行政策分类排队,严格把关,并做好耐心细致的宣传解释工作。目前已累计为5720名工伤职工预留工伤费用11510万元,解除了他们的后顾之忧。
二、夯实工作基础,规范工伤保险的管理模式
工伤保险和各项社会保险一样,成败的关键在于科学、严格、有效的管理。为此,我市从基础管理入手,逐步建立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工伤医疗管理等“一体化”的管理模式,确保了工伤保险制度的稳健运行和可持续发展。
一是规范工伤认定。我市建立了重大工伤事故现场勘查制度、疑难案件集体讨论制度和定期会诊制度,严格按《条例》规定的程序进行工伤认定。《工伤保险条例》实施以来,我市劳动保障部门累计作出工伤认定1300余件,其中有约4‰经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维持率和胜诉率均达100%,没有发生一件工伤认定不合法、不准确。
二是强化劳动能力鉴定。我市确定了10多家工伤定点医疗机构,建立了由40多名医疗专家组成的专家库,检查、鉴定时随机抽选、临时调度,切实做到“及时、客观、公正”,杜绝和减少人为因素。近两年,我们对500余家改制企业的1.2万名老工伤职工,本着对伤残职工负责、对用人单位负责、对工伤保险基金负责的态度,采取专家组进驻企业、分类组织鉴定等办法,作出客观公正的鉴定结论,较好地保障了企业及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三是加强工伤医疗管理。为切实加强工伤医疗管理,本着“保证治疗、合理用药、防止浪费”的原则,我们制定了工伤事故首诊报告、工伤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工伤医疗费用审核和异地工伤管理等系列制度,推行“人性化”管理服务。既及时地解决了工伤职工治疗康复中的实际问题,又有效地控制了工伤保险基金的不合理支出。我们对5000余名成建制驻外的职工和本地工伤医疗费预计超过5000元的工伤职工,建立工伤档案,跟踪管理。对高位截瘫等重伤康复治疗人员,则设立“家庭病床”,实行定期上门问诊和后续管理。通过跟踪管理服务,仅去年就核减不合理医疗费用支出36万元,扣减违规医疗费用68万元,有效地堵塞了漏洞。
四是完善业务经办程序。从年实施工伤保险,我市就设立了医疗、工伤、生育保险行政科室和经办机构,在经办机构内部设立了工伤、生育保险科室,配备了相应的工作人员。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后,进一步健全了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并在所属县(市)设立了工作站。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内部严格按《工伤保险经办业务管理规程》开展工作,保证经办业务科学、严谨、缜密。为了规范工伤医疗机构行为,减少基金流失,确保工伤职工能得到及时有效的救治,对工伤定点医疗机构实行协议管理,定期考核。为了规范基金管理,对工伤保险基金中的工伤认定调查费、工伤预防费和劳动能力鉴定费采取按项目结算的方式,不单独提取,按规定开支比例使用,确保了基金的安全、完整。
三、加强综合治理,形成事故预防的工作机制
为确保工伤保险的健康发展,我们将工伤保险管理工作延伸到企业,建立预防工伤事故的工作机制,从源头上控制工伤保险基金的支出。年,全市参保单位重大工伤事故发生率较上年下降43%,工伤人员人均医疗费由9688元减少到7662元,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率从79%降到51%。
一是建立部门协调配合制度。我市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与安监部门建立了互通信息、工伤事故会审制度,定期通报、交流工伤事故管理、伤残等级鉴定及企业的安全状况、职业病危害等信息,及时介入,未雨绸缪,以防止企业瞒报、漏报或迟报工伤事故而影响伤残人员康复的现象,变被动的工伤赔偿为积极的事故预防。
二是推行“两项费率”。根据行业或企业工伤事故频率及风险概率实行行业差别费率和企业浮动费率,是发挥工伤保险事故预防作用功能最直接的手段。我市将企业的浮动费率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率及工伤事故(职业病)发生率直接挂钩,优则下浮,差则上调,拉开了工伤保险缴费费率,三类风险较大的行业缴费费率最高相差2.5个百分点。
三是健全工伤保险奖惩机制。我市积极探索工伤保险奖惩制度,明确了可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列支6%的工伤预防费,主要用于培训和对预防工伤事故、职业病成效显著的用人单位进行奖励。对每连续两年未发生工伤事故和无工伤费用支出的企业,除对企业下浮费率外,还将奖励在事故预防和工伤保险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企业和个人;对发生重大、特大或造成巨大伤亡事故的企业,除对本企业上浮费率外,安监部门还将对其进行惩罚。
工伤事故报告范文5
湖北端华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机械伤害事故调查报告
一、事故相关单位基本情况
(一)保洁项目发包单位概况
1、单位概况:
湖南吉利汽车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吉利公司)成立于2007年4月,位于湖南省湘潭九华经开区,法定代表人兼总经理刘向阳,注册资本8850万美元;经营范围:汽车关键零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等。公司下设总经理办公室、财务中心、生产物流部、技术部、安技环保办等部门及焊装厂、涂装厂等4个分厂,其中安技环保办主任刘咸雄,涂装厂厂长周军。
涂装厂设有技质科、生产科和喷涂班、精饰班、打磨班等7个班组,生产科科长王伟负责本厂生产组织、安全环保等工作,生产科专职安全员邓烨负责指导监管班组安全管理、现场安全检查等工作。
2、保洁项目合同签订情况:经调查,2017年4月28日和5月5日,湖南吉利公司(甲方)与湖北端华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乙方,以下简称湖北端华公司)分别签订《涂装车间2017年度常规保洁项目承揽合同》及《安全管理协议》,将涂装车间常规保洁服务项目(以下简称保洁项目)发包给乙方承揽,合同总金额为195万元,合同周期为12个月;《安全管理协议》约定了甲乙双方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甲方职责第1条:负责对乙方作业场所安全生产、消防等工作的统一监管与协调,第3条:甲方有权对乙方作业现场进行不定期的安全监查,并对发现的不安全因素要求乙方进行限期整改等。
(二)保洁项目承揽单位基本情况
1、单位概况:湖北端华公司成立于2006年1月,位于十堰市红卫街办王湾社区,系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资本1500万元;法定代表人王文明,总经理张荣新。公司经营范围:涂装设备、输送设备、环保设备等设计、制造、安装、销售,清洁服务等。公司下设市场部、财务部、人力资源部等6个部门及项目部,现有员工150余人。
2、安全生产管理情况
经调查,湖北端华公司编制了《安全事故处理、奖惩制度》、《项目运营管理手册》和《涂装保洁安全操作规程(001-010)》,规范安全管理;公司与项目部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书,明确各项目部经理为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但该公司没有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没有对公司总经理、项目部行政助理、领班及副领班等岗位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没有编制安全检查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等安全管理制度。《项目运营管理手册》第5.13.4.6条(涂装车间一般安全制度):生产进行时,在车间内须沿人行通道行走,禁止进入移行机和升降机区域;第5.13.7.3条(涂装车间区域、设备和人身安全制度)规定:员工在非生产区域进入设备运行区(特别是流水线区域)工作之前,必须由领班级以上管理人员负责安全锁定等;《涂装保洁安全操作规程(002)》规定:在升降机、移行机、辊床工位清理作业时,作业前确认升降机、移行机是否在运行,严禁在运行时进行清理等。
3、湘潭保洁项目安全管理情况
经调查,签订保洁项目承揽合同后,湖北端华公司成立了吉利汽车湘潭项目部,设有项目经理刘超良、行政助理傅艳飞等3名项目管理人员和3个保洁班组(白班20人、中班6人和晚班15人),其中白、中班领班谭菊,中班副领班王良付;2017年5月1日,项目部对新员工进行了一天的上岗前教育培训(上午3课时的课堂教育,下午2课时的保洁现场岗位培训),然后每周再进行1课时集中教育培训,白班、晚班每天上班前由领班组织约10分钟的安全讲话(中班与白班一起),但项目部没有余文湘(9月份新进员工)签字的上岗前教育培训记录,余文湘没有按照要求参加教育培训考核;项目部10-12月份的安全话题记录中没有关于升降机安全保洁的内容,项目部也没有落实《项目运营管理手册》第5.13.7.3条(即生产线保洁作业须安全锁定)的要求,没有对中班作业的安全检查和查处违章等记录。
二、事故班组工作岗位情况
经调查,湖北端华公司湘潭保洁班组中班每天工作时间一般为22:00-次日6:00,主要工作是擦拭、清扫涂装车间室内地面,更换设备过滤袋及清洗槽体等,班组成员工作区域固定,副领班王良付负责更换涂装车间前处理过滤袋、铲胶等保洁工作和班组管理工作,余文湘负责涂装车间打磨线、割灰线和每周日对车间旋转机、平移机和升降机不工作时的保洁工作。
三、事故发生经过、应急救援及善后处理情况
(一)事故发生经过及应急救援过程
2017年12月13日22时左右,湖北端华公司湘潭保洁班组中班副领班王良付和李利群、余文湘等5人开始进入涂装车间上班,王良付巡查了本班组所有工位后,便去自己的工位做事;14日0时35分左右,余文湘在6号升降机防护网4、5米外的打磨班区域清扫卫生;0时50分左右,涂装厂PVC细密封补胶泡员工贾智发现6号升降机上没有小车车身下来,便去查看,发现保洁员余文湘呈弯腰状被挤压在升降机配重块和底部横梁之间,旁边地上有一把扫帚,升降机卡住不动了;贾智马上通知生产线停升降机,这时涂装自由岗龚伟也查看到事故情况,马上用对讲机通知厂机修员、安全员等人赶到事故现场,升起配重块,将保洁员救出,龚伟同时拨打120电话,并告诉保洁副领班王良付出事故了,安全员邓烨打电话向公司安环办主任刘咸雄等报告了事故情况;涂装厂生产科科长王伟等人听到呼喊,马上从办公室赶到6号升降机区域;1时5分左右,湖北端华公司湘潭项目经理刘超良、涂装厂厂长周军和公司安环办主任刘咸雄等先后赶到事故现场,1时15分左右,湘潭市中心医院120救护车赶到,1时55分左右,急救医生确认余文湘抢救无效死亡。
湖南吉利公司向九华经开区安监局报告事故情况,湘潭市安监局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派人于9时50分左右赶到事故现场,并对事故现场进行了勘查。
(二)善后处理情况
12月14日,湖北端华公司对死者的事故赔偿金103余万元已赔付到位,事故善后处理工作结束。
四、事故现场勘查情况
事故现场位于湖南吉利公司涂装车间打磨班工作区域内6号升降机处,升降机上升时长约18秒,下降时长约20秒,辊床输送时长约15秒;升降机配重下降到最低位置时,其底部低于升降机底部横梁约50mm;配重块重约600kg(略重于喷涂前车身重量)。该升降机四周地面上设有防护围栏,东面的防护栏上悬挂有禁止靠近、当心落物两块安全警示标志,南面的防护围栏上没有安全警示标志。
五、事故原因分析及性质认定
(一)直接原因
违章作业。余文湘违反本公司《项目运营管理手册》第5.13.4.6条(涂装车间一般安全制度)和《涂装保洁安全操作规程(002)》的规定,在涂装车间升降机运行时,进入升降机区域,进行保洁,不慎被挤压在升降机配重块和机架底部横梁之间,当场死亡。
(二)间接原因
1、安全管理不到位。一是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湖北端华公司湘潭项目部中班无安全管理人员巡查,没人及时发现当班作业人员违章进入升降机区域作业的行为;二是湖北端华公司没有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督促其湘潭项目部安全检查和查处违章作业行为等不到位;三是湖南吉利公司及其涂装厂对升降机区域安全警示标志设置数量不足,对湖北端华公司保洁作业安全监管不到位。
2、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不到位。一是湖北端华公司主要负责人没有对公司总经理、项目部行政助理、领班及副领班等岗位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没有编制安全检查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等安全管理制度;二是湖北端华公司湘潭项目部管理人员没有落实生产线保洁作业须安全锁定等要求,该项目经理对保洁项目安全管理职责落实不到位。
3、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湖北端华公司督促其湘潭项目部对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从业人员缺乏必要的安全知识,自我保护能力不够。
(三)事故性质
经调查认定,这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五、责任认定和处理建议
(一)建议不予追究责任的人员
余文湘,女,湖北端华公司湘潭项目部中班保洁员,事故当天,违反本公司《项目运营管理手册》第5.13.4.6条和《涂装保洁安全操作规程(002)》规定,在涂装车间升降机运行时,进入升降机区域进行保洁,不慎被挤压在升降机配重块和机架底部横梁之间,当场死亡,对这起事故应负责任,鉴于其在事故中死亡,建议不再追究责任。
(二)建议追究责任的人员
1、王良付,男,湖北端华公司湘潭项目部中班副领班,负责中班工作安排和现场管理。事故当天,王良付对本班人员现场管理不到位,对这起事故应负责任,建议由湖北端华公司依据公司有关规定对其进行经济处罚。
2、谭菊,女,湖北端华公司湘潭项目部白、中班领班,负责班组全面工作。谭菊对班组人员安全教育不到位,没有落实涂装生产线保洁作业须安全锁定等要求,查处违章作业行为不到位,对这起事故应负重要责任,建议由湖北端华公司依据公司有关规定对其进行经济处罚。
3、傅艳飞,女,湖北端华公司湘潭项目部行政助理,负责招聘、物料采购和员工安全培训等工作。傅艳飞没有组织、落实好项目部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对这起事故应负重要责任,建议由湖北端华公司依据公司有关规定对其进行经济处罚。
4、刘超良,男,湖北端华公司湘潭项目部经理,负责项目部全面工作。刘超良没有抓好项目部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对中班没有安排安全管理人员巡查,查处违章作业行为不到位,安全职责履行不到位,对这起事故应负主要领导责任,建议由湖北端华公司依据公司有关规定对其进行经济处罚。
(三)相关行政处罚建议
1、湖北端华公司对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查处违章作业行为不到位,违反了《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第四十二条的有关规定,是事故发生的责任单位,建议由湘潭市安监局根据《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九条第(一)项的规定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2、张荣新,男,湖北端华公司总经理,负责公司全面工作。张荣新没有对总经理、湘潭项目部行政助理、领班及副领班等岗位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没有组织编制安全检查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等安全管理制度,违反了《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第(一)、(二)项的规定,对这起事故应负主要领导责任,建议由湘潭市安监局根据《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对其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三十的罚款。
湖北端华公司在收到湘潭市人民政府批复后,一个月内将事故责任追究的落实情况书面报告湘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并抄送湘潭市安委办。
六、事故防范措施建议
1、强化安全生产管理。湖北端华公司要认真吸取这起事故的教训,举一反三,防止类似事故; 要按照《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强化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加强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工作,及时查处违章作业行为等,确保生产安全。
2、强化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湖北端华公司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督促公司及项目部各部门、各岗位层层落实安全责任;公司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编制安全检查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等安全管理制度,严格安全管理工作。
工伤事故报告范文6
【关键词】农民工;工伤保险;建筑行业;问题;对策
农民工是我国社会转型、城市化进程中出现的特殊群体,近年来通过政策引导数量持续增加,已经成为建筑行业自身发展不可缺少的力量。行业性质决定其从事劳动面临着各种职业伤害的风险,然而农民工的社会保障尤其是工伤保险问题却是现阶段社保体制的软肋,受行业特点及企业用工模式、农民工自身特点等因素影响,在发生工伤事故后得不到有效保障。
农民工在发生工亡事故后,其家属一般可以通过三种方式获得赔偿,即工伤保险、民事诉讼和与企业私下解决。目前,农民工工伤参保率低、工伤认定和处理程序复杂、工伤保险管理不规范等原因导致获赔方式多数都是与企业私下解决,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农民工工伤后的相关利益得不到有效保障。
一、我国农民工工伤保险制度现状
1.职业危害严重,参保率低
农民工是以农民的社会身份履行产业工人职能的普通劳动者,主要从事着脏、苦、累、险、毒的工作,农民工大多数从事的高风险职业特性决定了他们是工伤事故及职业病人群的主要受害者。一方面部分企业片面追求发展速度和利润增长指标,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不重视,产生大量事故隐患和不安全因素,导致工伤事故频频发生;另一方面农民工从事的工作中会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及其他有毒有害物质而引起职业病,企业劳保措施不力、农民工缺乏保护意识造成的职业危害严峻。由于工伤保险不需要劳动者缴纳费用,大部分用人企业对给农民工缴纳工伤保险采取了规避手段,逃保漏保工伤保险现象比较严重。
2.工伤认定及处理程序复杂
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的目的一方面分散用工企业和农民工因工伤和职业病带来的财务风险;另一方面为工伤人员和职业病患者提供康复与治疗。参保后的农民工出现工伤和身患职业病后需要相关权威部门进行工伤认定后才能获得应有的权益,一旦经过权威部门认定为工伤,其发生的所有费用将由社会保障部门来承担,因此工伤认定必须慎重。所以国家规定了严格的工伤认定程序及认定办法,农民工的工伤认定、工伤鉴定、仲裁裁定及司法诉讼等都需要一系列复杂而又漫长的程序,一个工伤案件从受理到完成需要较长时间,三、五年不足为奇,拖得农民工苦不堪言。
3.地区差异性影响参保
广东、深圳、上海、北京等经济较发达地区是最早的也是最主要的农民工输入地,针对农民工而提出的社保制度也是在这些地方优先出现,这些地区的农民工工伤保险执行情况相对较好,同时地方政策法规的支持以及政府的监督力度也对其他地区做出了很好的表率作用。但在国内仍有很大一部分地区的企业中,农民工的社会保障参保率较低,逃保、漏保现象严重,缴纳问题堪忧,在工伤事故频发的建筑行业,工伤事故后农民工不容易得到应有的赔偿。
二、建筑行业农民工工伤保险问题及成因
1.工伤保险立法层次低
国务院令第586号《工伤保险条例》(修订)是目前我国工伤保险工作开展的重要法律依据,条例规定各类企业和雇主的个体工商户均应参加工伤保险,此规定从权利主体上明确了农民工依法享有工伤保险的权利,且在制定和待遇上有和城镇劳动者相同的待遇标准。条例的法律约束能力直接影响到工伤保险的实施和发展,然而《工伤保险条例》(修订)只是行政法规,立法层次较低,约束能力也相对较弱,在实践中一旦出现不遵循条例的违规行为,处罚的力度也不强。
2.农民工合同签订率低
据调查显示,国内建筑行业农民工数量超过6000万,占建筑行业一线人员的99%以上。2004年中华全国总工会进行的《关于建筑业农民工现状调查的简要情况》报告显示,我国建筑业农民工在权益保障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之一就是合同签订率低,只有10%至20%之间,在一些偏远的小城市,非法用工甚至占到100%,这与建筑企业大量使用包工头有很大关系,一般小的工伤都由包工头自己承担所有费用。
3.工伤认定争议较多
建筑施工企业为了逃避责任,当农民工发生工伤事故后,拒不申请工伤认定,甚至威胁受伤的农民工不准申请工伤认定。在农民工申请认定的过程中不积极配合提供相关资料并对认定程序往往会提出异议,若农民工申请工伤认定、通过法律援助等手段核定建筑企业应给予农民工工伤赔偿待遇,施工企业常常以认定结果有争议为由采取拖延态度,也不会按时履行。农民工在整个过程中除了要承担工伤所带来的苦痛,还要担负高额的维权费用。农民工工伤认定是农民工享受工伤待遇的前提,也是农民工关心的焦点问题,包括对工伤事故和职业病的认定,实践表明,并未取得预期的效果,工伤认定争议较多。
4.待遇制定不完善
工伤保险制度的本质就是要保障工伤农民工的基本生活水平,工伤保险待遇是工伤农民工用以维持工伤后生活的重要的经济来源。工伤保险待遇制定的完善与否不仅关系到工伤农民工个人和家庭的生活水平、生存能力,也关系着社会的稳定。目前,建筑行业工伤保险待遇的制定还不完善,有诸多问题有待解决,工伤待遇标准总体来说较低,难以满足工伤农民工的需求。另外,包工头和企业与农民工私下协商处理的待遇水平高低不一,有些工伤事故发生后待遇水平较高,容易使其他工伤农民工产生不公平心理。
三、建立和完善建筑行业农民工工伤保险制度的对策
1.政府机构完善立法,落实相关责任
政府在完善农民工工伤保险制度的同时,应加快《社会保障法》的立法建设,建立统一的工伤保险制度,提高农民工工伤保险的法律层次,使农民工工伤保险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执法必严的法制化轨道。一方面应增强对违法工伤保险条例行政处罚的可操作性;另一方面应尽快制定企业违反工伤条例的处罚细则,对不同情节处以何种类别和程度的行政处罚需要明确规定,最大限度地减少执法者的自由裁量范围。
建筑行业工伤保险参保率低的原因主要是各项职责工作不能真正落实,这就要求政府应通过相关法律法规“落实”企业为农民工交纳工伤保险的责任,“落实”政府监管职能到位,“落实”法律法规可操作性。要严把建筑企业资格准入制度,实行企业参加工伤保险生产经营准入制,企业必须无条件为职工和农民工缴纳。2006年9月《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国务院[2006]5号文)明确要求做好农民工工伤保险工作。因此,可以让企业在办理生产许可证的同时必须出具工伤保险参保预交押金。政府应该明确界定社会保障权益管理的职责范围和监督机构的职能定位,规范监督管理的内容和程序。
2.增强企业法律意识,保障农民工权益
用人企业是工伤预防的第一责任人,应增强工伤预防法律意识,应积极推行与国际接轨的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制定工伤预防的长远规划和各项规章制度。控制和消除工伤伤害,关键在用人企业,重点在施工一线。企业要积极开展工伤预防培训降低工伤事故率,通过开展职业预防培训,控制工伤及职业病危害能力和水平。施工企业要对农民工进行岗前安全培训和定期的职业卫生培训,督促农民工遵守职业病预防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指导农民工正确使用防护设备和防护用品,充分保障农民工权益。
3.建立农民工维权组织,提高依法维权意识
针对农民工的特殊情况,可以在有条件的单位建立农民工工会。通过工会凝聚农民工的集体力量来争取农民工群体的利益,已经建立农民工工会组织的单位,在发挥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方面发挥了很大的作用。《工伤保险条例》明确规定,农民工有获得职业卫生教育、培训、职业健康检查的权利,患有职业病的农民工依法享有工伤保险权益,农民工享有了解工作条件的权利,有权拒绝违章作业。所以农民工应主动学习掌握相关安全知识,提高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
4.建立工伤保险预防、康复、补偿机制
建筑业农民工工伤保险制度应该更加突出“预防―康复―补偿”三位一体的机制,将工伤保险的三大保障功能进行整合与协调,及预防功能、康复功能和补偿功能。预防功能是层次最成熟的功能,康复功能是农民工工伤保险制度的创新方向,补偿功能是最低层次的保障功能,通过资源整合、制度整合,促进农民工工伤保险制度从单纯的经济补偿向三位一体结合型转变,从而为农民工建立多层次、多方位的工伤保险长效机制。
参考文献:
[1]刘壮志.建筑业农民工工伤保险研究[J].华中科技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0.11.
[2]劳社部发(2006)44号《关于做好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
[3]周静辉.关于建筑行业农民工工伤保险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现代商业, 20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