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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行动安全专项整治方案范文1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属地管理”责任,加强社区办辖区内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治理,做到不放过任何一个漏洞、不丢掉任何一个盲点、不留下任何一个隐患,有效预防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主要任务
(一)落实社区办安全主体责任
1、落实安全责任,提高管理能力。根据“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成立社区办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安全重点领域的包保台帐,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2、加强安全培训,提升专业水平。开展安全生产相关政策、知识培训,通过培训,使社区干部、网格员更全面的了解当前安全生产形势,提升安全生产专业知识,把安全生产相关要求贯穿到社区具体工作当中。
3、加大安全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各社区要充分运用 “月月演”、党员活动日等活动载体,紧紧围绕老旧小区用电安全、烟花爆竹、交通、消防、秸秆禁烧等相关知识采取一封信、发放宣传单、知识问答、入户面对面等形式,广泛开展宣传。同时,特别关注未成年人、孤寡留守老人等弱势群体安全教育引导,营造人人重视安全舆论环境,全面防控,确保安全事故“零死亡”。
(二)老旧小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1、危房摸排及改造整治。开展城市老旧小区房屋安全隐患排查,结合美丽社区建设对辖区内的城市老旧建筑安全情况开展全面排查。重点排查、整治建筑年代较长、建设标准较低、失修失养等建筑,确保覆盖全部、不留死角。结合排查情况,对辖区内老旧房屋设立警示牌,告知居民请勿靠近,督促房屋所有权人、管理人、使用人切实落实安全责任,采取有力措施限期整改。
2、房屋老旧线路改造整治。重点对辖区内老旧房屋的电气线路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定,电线是否套管,线路连接是否符合标准,是否安装漏电保护器等问题进行排查,对排查出的隐患造册建档,督促居民及时更换有问题的线路,消除电气安全隐患。
(三)消防安全专项整治
1、小区私拉电线充电安全整治。一是对小区内私拉电线、“飞线” 充电情况进行摸排,建立台账,结合社区创城工作,在有条件的社区安装充电桩,劝导居民剪除飞线。二是组织人员对116 个小区弱电线进行全面排查,组织电信、移动、安广、联通四家公司对85个无物管及老旧小区户外网线乱、杂、安全隐患现象大整治和11个新小区楼道内网线在外、乱整治。
2、消防通道堵塞安全整治。针对小区消防通道、楼道内电瓶车乱停放、杂物乱堆放现象进行排查,入户对小区居民进行一对一宣传,告知消防通道堵塞的危害。并组织人员及时清理防通道、楼道内的电瓶车、杂物,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3、落实特种设备安全检查。积极配合市场监管、应急等部门,对小区内电梯开展特种设备安全检查,督促物业公司定期维护,有效降低电梯故障率。配合城管等部门定期对辖区内液化气站内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并督促责任人及时整改。结合“安全生产月”、“小区月月演”等多种形式进行特种设备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公众安全意识。
4、打通消防“生命通道”。配合消防大队等单位开展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对辖区内无物管小区消防车通道情况进行全面摸排,建立台账,对无物管小区按标准对消防车通道逐一划线、标名、立牌,实行标识化管理。
(四)社区办辖区内行业经营专项整治
1、烟花爆竹经营安全整治。一是严格实施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全面开展经营许可条件“回头看”。二是切实加强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监管,全面开展监管执法检查,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三是持续保持烟花爆竹“打非”高压态势,建立联合执法工作机制,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行为。
2、小服装企业生产安全整治。对辖区内各类服装生产加工企业全面摸排,建立台账。积极开展安全消防教育培训,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重点对消防通道、灭火器设备、禁止一切明火及“三合一”场所等存在的安全隐患,列出清单,督促企业做好安全隐患消除工作。
3、其他小微企业安全整治。督促本辖区内小微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全力做好辖区内安全宣传、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隐患排查及安全防范工作;加强灾害信息及应急知识宣传。
(五)城市市容安全整治
1、户外广告牌、灯箱安全整治。开展各小区内户外广告牌、灯箱隐患排查,对辖区内设置的户外广告牌、标语牌、画指示牌等,确保内容健康、外型美观、整洁坚固。凡色彩剥蚀、陈旧、危及公共安全的,及时整修、加固或拆除。
2、高空抛物安全整治。一是利用多种形式做好宣传,提高小区居民安全意识,及时清理自家阳台、门窗及室外悬挂物,消除安全隐患,防止高空坠物;二是做好监督检查。组织社区干部、网格员、志愿者等多进入小区,多抬头观察,一旦发现高空悬挂物存在安全隐患,立即通知居民整改,消防安全隐患。
3、小区内路面坑洼积水安全整治。开展小区内路面坑洼积水情况隐患排查,对小区内积水严重,影响居民正常出行的坑洼,安排专业人士现场勘察维修,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时间安排
从2020年6月至2022年12月,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6月-7月)。根据《区“1+11+N”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制定社区办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确定目标任务,细化工作举措,明确责任分工,全面部署,宣传发动专项整治工作。
(二)排查整治(2020年8月至12月)。实行“主要领导全面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班子成员协同抓,社区干部及网格员具体到企业、到小区、到点”的工作模式,层层压实责任,全面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建立台账,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加快推进实施,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坚(2021年)。对照前期排查的“两个清单”,进一步细化治理举措,实施差异化整治。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结合检查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确保专项整治到位。
(四)巩固提升(2022年)。深入分析辖区内安全上的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认真贯彻落实执行区直各部门各行业关于安全生产的制度,结合社区实际,补充完善具体制度,加快形成安全生产常态长效机制。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社区办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社区办党工委书记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社区办其他班子成员及社区干部为成员,组织开展辖区内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三年行动安全专项整治方案范文2
一、高度重视,认真制定实施方案
为切实开展工贸行业重点环节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结合工贸行业实际及时制定了《县工贸行业重点环节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并将实施方案下发至有相关乡镇和企业,并针对整治工作开展的各个环节提出了具体要求。
二、积极宣传,营造专项整治氛围
通过工贸企业监管群将《县工贸行业重点环节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传达至辖区120余家工贸企业,并实地深入部分企业积极宣传开展三年行动的重要性,要求各工贸企业务必提高认识,认真制定本企业的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并按照县工贸行业重点环节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时间节点扎实开展企业重点环节、重点部位的风险辨识,建立健全企业《日常安全工作清单》,坚持边查边改,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各阶段工作取得实效。
三、严格执法,推动隐患整改落实
为确保整治工作落到实处,按照三年行动工作要求,成立工贸行业重点环节专项整治执法检查组。检查组严格按照“以查促改,以罚促管的原则,从7月底起,深入建材有限公司、电子有限公司、食品有限公司、县木业有限公司等工贸企业进行执法检查。重点检查企业是否开展清单制创建工作,是否开展风险辨识,是否按要求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是否严格落实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并针对不同行业按照文件要求有针对性的进行执法检查。对检查出的隐患要求企业按照隐患整改“五落实”要求制定方案,明确措施,按时整改到位,确保安全生产。
截止目前,第三季度共检查工贸企业8家,发现安隐患20条,下发行政执法文书8份。
三年行动安全专项整治方案范文3
一、总体要求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落实问题整改。进一步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体系、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工作机制和预防控制体系,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专项整治取得积极成效,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组织机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相关各科室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全科,负责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2021年重点任务推进工作”进行组织协调和监督指导。
三、重点任务
认真梳理2021年度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重点工作任务,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工作措施、完成时限和成果形式,确保各项工作可量化、可操作、可检查、可考核,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成效。
(一)学习宣传贯彻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季度至少安排1次专题学习。
(二)部署开展安全活动。
1.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全行”等活动3次。
2.组织开展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五进”活动2场次。
3.每月对企业进行抽查检查1次。每季度采用“监管干部+专家”和“检查+服务”方式组织检查1次。
(三)组织开展供水、供热、燃气专项整治。
1.组织开展城市供水、供热、燃气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不少于4次,要对供水企业二次泵房安全管理和水厂消毒设备等设施,燃气企业及管线和站场等设施,供热企业供热设备、换热站和供热管线等设施进行全覆盖检查。
2.供水企业和燃气企业,尤其是涉及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企业要于2021年底前完成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
3.2021年底前,供水企业必须实现硝化、氯化工艺装置的上下游配套装置自动化控制。
4.建立安全生产研判机制,每半年开展一次会商研判。
5.每月至少开展一次明察暗访和指导服务。
(四)深化推进打通消防生命通道综合治理。围绕消防车通道、安全疏散设施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全面开展排查整治,实行“一区一策”治理,城镇老旧小区整改完成率达到75%。居民住宅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停放场所建成率达到60%。排查登记的高层建筑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整改,建立完善消防管理机制。
(五)城市建设安全整治。开展2次以上违章建筑排查整治行动,重点排查整治利用原有建筑物改建改用为酒店、饭店、学校、体育管等人员聚集场所安全隐患。
1.建立市政路灯日巡查机制,做到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用电安全。
2.排查路灯线路,及时更换老化线路。
3.做好季节性低洼地带接电设施安全检查。
4.对工程车的刹车、灯光和升降系统进行排查,加强高空作业安全管理。
(七)环卫作业和冬季清雪作业安全整治。
1.对环卫和清雪车辆、公厕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对于发现的问题要建立台账,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2.开展安全作业教育,提高作业人员安全防范意识,督促作业人员严格执行规范化作业要求。
3.配齐配全作业人员所需的安全防护装备以及作业场所、作业工具、工作休息场所的安全管控,消除安全隐患。
(八)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题。
1.深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五个必须落实”》等若干规定,强化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2021年底前各重点行业领域企业通过自身培养和市场化机制全部建立安全生产技术和管理团队。
2.企业每年应至少评估一次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适用性、有效性和执行情况,并及时修定。
3.推动各类企业在2021年底前建立完善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
4.督促企业加大安全投入,重点用于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
5.推动企业建立安全生产日检查、周调度、月总结和季报告制度,形成闭环管理的隐患排查治理机制。
6.2021年底前,各企业要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一张网”信息化管理系统。
7.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建设,实现安全生产现场管理、操作行为、设备设施和作业环境的规范化。
8.完善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承诺公告、举报奖励和教育培训等制度。
四、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制定方案。各行管科室结合实际制定本部门工作方案,于2月20日前经主管领导审核后报送本部门工作方案,并下发到企业实施制定完成。
第二阶段:开展集中整治。2月至12月各行管科室组织全面落实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和工作目标,建立“四个清单台账”,深入细致开展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逐项研究制定管控措施。要动态更新“四个清单”,每月26日前汇总上报上月进展情况。
第三阶段:巩固提升。认真分析存在的突出安全问题,深入查找深层次原因,总结经验做法,研究提出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的措施,形成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的制度成果,推动各项治理工作规范、安全开展。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做好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重要性,强化主线意识,强化领导责任,主要负责人要真重视、真研究、真推动,确保专项行动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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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要求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坚持生命至上、人民至上和安全第一方针,结合我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全面排查、严厉打击、系统整治非法违法“小化工”。通过专项整治,查清当前非法违法“小化工”底数,分门别类建立清单台账,坚持标本兼治,及时彻底消除隐患;建立健全常态化联运监管机制,有效防止非法违法“小化工”死灰复燃,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和化工企业安全发展高质量发展。
二、整治任务
(一)全面摸排各类“小化工”。
1、全面排查。严格按上级文件要求落实排查任务。各村、社区、站办所要采取逐村、逐户、逐企方式对本辖区“小化工”进行“过筛子”全面排查,并建立《“小化工”企业排查清单台账》(见附件1),重点排查以下场所和企业:一是利用闲置、废弃、关停企业的厂房(仓库)以及废弃养殖场、闲置民房、偏僻地点等场所部位建有化工装置的企业;二是冠名“生物”、“新材料”、“化工”、“化学”、“涂料”、“化肥”、“医药”等企业;三是运输车辆经常出入的场所;四是动力电或用电量突增的小企业;五是存在出租厂房和设备行为的企业。
2、排查非法违法企业。配合行管部门对停产企业和闲置厂房进行“三查”(查有无生产设备、有无堆放化工原料、有无私拉乱接电线或水管等),采取全面排查、明查暗访、突击检查、交叉检查等多种方式,彻底排查本辖区内是否存在有化工企业超许可范围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是不存在非化工企业未经许可生产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是否存在无证无照或证照不全生产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的小企业、小作坊、黑窝点,是否存在以挂靠、租赁或“厂中厂”等方式非法违法生产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的单位或个人,确保摸清情况、查清底数,并建立《非法违法“小化工”清单台账》(见附件2)和(见附件3)
三、时间安排
从2020年10月至2021年7月15日,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10月)。各村、社区、站办所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实化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广泛宣传动员。
(二)排查整治(2020年11月至2021年4月)。各村、社区、站办所开展全面排查,填写《“小化工”企业排查清单台账》,于2020年11月30日前上报街道应急管理办公室。
(三)巩固提升(2021年5月至7月10日)。各村、社区、站办所认真总结专项整治经验做法,深入查找问题不足,对重点企业开展“回头看”,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进一步完善监管方法措施,固化形成长效机制,并全面总结工作落实情况,形成书面报告于2021年6月30日前报街道应急管理办公室。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社区、站办所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主要负责人要主动作为,加强对非法违法“小化工”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并将专项整治作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重要内容,统筹考虑,一并部署、一并调度,务求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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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关于“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重要指示精神,在2020年基础上,坚持由表及里、由易到难,细化打通消防生命通道、重点场所治理、突出风险整治三项“攻坚治理”,全力推进教育系统消防基础建设、信息化管理能力和消防安全素质三项“提升工程”,基本实现“五个明显”的整治目标,建立完善从根本上消除火灾风险隐患的消防管理责任链条、火灾防控体系、监测预警机制,确保全市教育系统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向好。
二、工作任务
(一)深化推进打通生命通道综合治理
1.全面实行“一校一策”管理。各校要将消防车通道整治作为重要内容纳入本地本校改造任务,遵循“先急后缓”原则,拆除校园内违法违规建筑及影响灭火救援的牌匾等障碍物、调整学校出入口、增设停车场地和停车设施、按标准施划校园消防车通道和消防救援场地标线标志。
2.优化停车资源使用管理。各校重点围绕解决群众“停车难”和占堵消防车通道违法行为之间的现实问题,针对食堂、宿舍等密集区域,制定相关政策机制,合理规划停车位,请消防救援机构指导实行消防车通道标识化管理,按标准加强划线、标名、标牌及维护修缮,推行更加专业规范的停车管理。各校依据属地停车设施的供给策略,协调配合相关部门推动停车设施改建、扩建和新建。
3.强化综合执法和联合管理。各校要加强与消防救援、公安交警、住建等城市管理部门的协作,严格落实市防火安全委员会《关于开展全市“生命通道”联合整治的通告》要求,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的联合执法和集中曝光行动,依法查处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等违法行为,保持信息共享渠道畅通,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消防车通道的联合管理,有效改善消防车通道通行条件。
(二)集中开展重点场所消防安全治理
l.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各校要按照《全市教育系统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文件要求,建立完善建筑消防管理机制,对照2020年排查建立的突出问题和整改措施“两个清单”,统筹开展排查整治。一是落实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履职承诺制度,每栋建筑都要建立微型消防站队伍,全面推行“楼长”制,建立完善消防管理机制。二是管理使用单位每月自查一遍建筑外保温防护层破损开裂、脱落以及电缆井、管道井防火封堵不严等问题,逐项登记整改修复。三是管理使用单位定期排查测试建筑室内自动消防设施,建立并执行维护保养制度。四是探索建设建筑消防安全管理信息库,各校要配合相关部门督促建筑管理单位认真录入基础数据,不断完善数据库。
2.开展消防安全达标创建活动。在属地消防救援机构指导下开展消防安全达标创建工作。一是建立完善的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和机制,健全消防安全档案。二是固化“七个一”活动,定期开展消防安全自查、消防安全培训、消防设施维护保养、电气线路安全检查、初起火灾扑救和应急疏散演练、梳理完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作出消防安全承诺等工作。三是协调配合消防救援机构深化教学培训式检查工作,着力提升法定代表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微型消防站站长、电工等“关键人”消防业务能力水平。四是和属地消防救援机构每年至少联合开展2次消防安全专题培训和消防演练,培养消防安全“明白人”和分区域健全应急处置快速响应机制,优化部署内部消防救援力量。五是鼓励学校探索实行消防安全经理人制度,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等单位提供消防安全管理服务,并应当在委托合同中约定具体服务内容。年底前,消防安全管理达标率力争实现100%。
3.实验室危化品消防安全能力建设。一是配合应急管理部门、消防救援机构落实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联合监管五项机制,年内开展2次重大危险源联合督导检查,督促、指导开展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管控、改造一批老旧消防设施、加强消防力量建设,年底前至少完成70%。二是要强化熟悉演练实战效能,学校专(兼)职消防队每月开展熟悉演练工作,建立安全事故处置队或应急处置机制,优化事故处置措施。联系属地消防救援机构组织开展1次实验室危化品事故实战演练,开展化工专业救援技术培训。三是积极主动与属地消防救援机构、应急管理部门开展化工(危化品)消防资源的共建共享和应急装备能力提升,做好实验室和危化品库消防审核认定工作。
4.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整治。各校监督检查在建工程各方责任主体严格履行消防安全责任,做好在建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工作,达到“五个确保”即对管辖内在建工程排查一遍,确保底数清;对建设工程消防施工质量检查一遍,确保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对施工现场临时消防设施和临时建筑检查一遍,确保符合《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11)要求;确保电焊、气焊、电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督促施工单位定期开展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确保自防自救能力全面提升。
(三)扎实做好重点领域突出风险整治
1.集中整治消防安全问题。各校严格落实“三个必须”要求,强化部门监管责任,依法依规做好本地本校消防安全工作。集中整治2020年排查发现的消防安全问题隐患,对一时难以整改的,列出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时限,落实整改责任。坚持边排查边整改,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建立火灾隐患“吹哨人”制度,鼓励单位员工和知情群众举报火灾隐患。针对监管责任盲区,健全行业部门联合检查、信息共享、执法衔接、移交查办等制度,加强源头管控,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2.抓好老旧场所突出风险整治。各校要积极争取将消防能力建设融入政府民生工程,针对校内突出风险要分类施策、分类整治,组织升级改造消防设施,推动落实基层消防安全管理措施,有效改善消防安全条件。各校将消防能力提升细化项目列入年度改造计划和经费预算,完成年度改造任务。
3.集中攻坚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各校要健全完善重大火灾隐患督办机制,针对排查发现符合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标准的,及时报属地政府集中挂牌督办。要主动会同属地消防救援机构督促指导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相关单位责任,督促单位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确保按时整改销案。针对故意拖延、不积极整改或者因客观原因暂时不能整改但未采取严密有效安全防范措施的,将依据《市安全生产事前问责暂行办法》(发﹝2020﹞21号)进行问责。
(四)实施公共消防基础建设提升工程
推行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各校要依据有关规定制定出台消防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标准,会同属地消防救援机构分析评估、定期会商、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推广“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做法,组织本地本校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培树典型样板。
(五)实施消防信息化管理能力提升工程
1.推行教育系统消防大数据管理。各校要结合“数字”建设,结合监督管理、历史火灾等内部信息,共享汇聚融合相关数据资源。配合相关部门推动建立消防大数据库及火灾监测预警预报平台,实现对火灾高风险场所、高风险区域的动态监测、风险评估、智能分析和精准治理。
2.建设消防物联网监控系统。在食堂、宿舍、教室、实验室等人员聚集场所、火灾高风险场所推广安装消防设施运行、用气用电、重点部位管理等情况的实时监测设备,并对采集数据进行智能分析,推动防范风险关口前移,提升消防安全信息化监管和风险预测预警能力,为精准研判突出风险隐患提供科学依据,逐步实现分级分类差异化、精准化监管。
(六)实施消防安全素质提升工程
1.加强消防安全素质教育。各校要深化消防宣传“五进”工作,将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融入综合治理体系,定期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联合属地消防救援部门持续深化学校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纳入中、小学校教育教学计划,高校、高中将消防知识和技能纳入新生军训课程。
2.加强重点人群分级分类培训。各校要采取多种形式分批次、分类别对重点人群开展消防安全培训。针对行政干部,重点培训消防法律法规;针对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微型消防站队员、特殊工种等“关键人”,重点培训消防安全规章制度和消防安全知识,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年底前实现培训全覆盖。健全完善常态化全员消防培训制度,结合岗前与日常培训,推行消防安全履职承诺制度,全面提升师生员工消防安全责任意识。
三、时间安排
各校要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要求,部署开展本地本校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年度工作任务。
(一)细化任务措施(2021年4月20日前)。各校要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细化任务措施,进一步明确整治目标、重点任务、责任分工、工作措施、工作时限等内容,制定印发实施方案,对专项行动年度工作任务进行安排部署。
(二)集中攻坚整治(2021年4月至12月)。各校要组织全面落实工作方案,对照工作目标和任务,深入细致开展消防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逐项研究细化管控措施,实施差异化整治。
(三)定期调度研判。教育局将定期调度各校专项行动推进情况,适情召开联席会议,研究部署阶段性工作任务。各校4月20日前向教育局安全管理科报送实施方案;自2021年5月起,每月20日前报送当月工作情况小结;12月20日前报送本年度专项行动自评报告。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校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充分认识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重要意义,对本年度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进行研究部署,明确本方案中各项任务牵头责任部门、实施主体,提供组织和政策保障。各级工作专班要坚持以“五化”方式抓好消防安全工作,坚决做到事故预防到位、隐患整改到位、应急救援到位,切实保障全市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二)加强统筹推进。各校要以实施“十四五”规划为牵引,结合新形势下消防工作要求,整体规划部署本地本校消防工作,保证与教学科研工作协调发展。坚持因地制宜、因校施策,针对不同地区和学校特点,研究采取差异化的工作举措。要细化目标任务,列出“三个清单”,坚持项目化管理,清单式跟踪督办,定期通报问题成效,逐项推动落实。
三年行动安全专项整治方案范文6
指导思想
坚持科学发展观和安全发展指导原则,通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解决当前我镇安全生产领域仍然比较突出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问题,进一步强化各类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法制意识,督促企业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从源头上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促进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丰山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
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各村各企事业单要成立工作机构,组织专门工作力量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整治内容
严厉整治安全生产领域的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动规范安全生产经营秩序,突出抓好非煤矿山(含尾矿库)、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爆物品、建筑施工、消防、特种设备和旅游等行业和领域的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查处整治以下行为:
(一)无证或证照不全从事生产、经营,建设的;
(二)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的,非煤矿山关闭不到位的;
(三)私采滥挖、超层越界开采、尾矿库违规排放的;
(四)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违法违规进行项目建设的;
(五)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的;
(六)瞒报、迟报、漏报事故的;
(七)发现隐患不及时组织消除的,对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
(八)从业人员不按规定进行安全培训或无证上岗的;
(九)拒不执行行政执法机关整改指令的;
(十)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监管职责的;
(十一)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基本条件、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坏境存在安全隐患的,以及规章制度、劳动纪律、现场管理存在问题的;
(十二)其他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整治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7月5日前)
各村各企事业单位要按照工作方案的要求,成立工作机构,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精心制定工作方案,并于7月5日前部署完毕。
(二)集中整治阶段(7月6日至9月25日)
各村各企事业单位要分别负责组织本地本系统行业内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全面细致排查,对排查中发现的的问题,要遂一登记造册,建立相关台帐。要针对发现的问题严厉整治,切实做到边整边改,着力解决安全生产领域的各种违法违规问题,规范企业安全生产经营行为,促进企业加强安全生产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管理,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实现安全生产。
(三)总结上报阶段(9月26日至9月30日)
各村各企事业单位要将开展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进行认真梳理,按规定时限上报总结材料,并将好的做法形成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工作职责
按照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安全生产违法违规专项整治行动职责分工如下:
(一)经贸办负责整治擅自从事成品油经营、民爆器材、报废汽车回收生产经营和冶金行业等职责范围内有关行业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
(二)派出所负责整治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大型群众性活动、爆破作业等生产经营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负责整治歌舞厅、影剧院、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网吧等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生产违法违行为,牵头整治“三合一”、“多合一”厂房。
(三)交通站负责整治交通运输管理领域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
(四)村建办负责整治建筑施工、工程监理,液化气、供水等生产经营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
(五)国土资源所负责整治无证开采、超越许可范围开采等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
(六)工商所负责整治各类无照生产经营的安全生产非法行为。
(七)安办负责整治特种设备生产经营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负责整治从事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
(八)农办负责整治从事渔业船舶生产经营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负责整治危险废物、放射源生产经营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
(九)文技校负责整治歌舞厅、影剧院、网吧及音像市场、文物保护单位、图书馆等单位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负责整治校舍、校车、幼儿园等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
(十)农机站负责整治农业机械等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
(十一)其他相关部门按照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负责整治职责领域内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
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村各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是安全生产违法违规专项整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要结合本地本系统行业实际,科学制定方案,精心组织实施。要建立工作责任制,明确分工,落实责任,抓出成效,确保我镇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好转。
(二)广泛宣传,强化监督。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大力宣传开展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加大舆论和群众监督力度,充分依靠和发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行动,通过举报电话、邮箱等方式,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举报奖励制度,鼓励群众举报安全生产各类违法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