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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汛期安全工作方案范文1
一、加强领导,确保活动有序开展
为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领导,我局成立以局长任组长,副局长、纪检组长、总工程师、区防汛抗旱中心主任为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同时局下发了《2014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确保了我区水利“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序开展和工作落到实处。
二、广泛宣传,强化安全红线意识
在“全国安全生产月”宣传教育活动期间,以“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为主题,认真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教活动。
一是组织职工学习6月8日《始终把人民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的重要讲话。
二是参加区安委会安排的6月16日莲花池街道组织的“安全生产月集中宣传咨询日”活动,发放《市区水务局“安全生产月”宣传资料》160份。
三是组织干部职工观看《“三不”“四害”》安全警示教育片(即:2013年5起安全生产典型事故)。
四是9个乡镇水务技术推广站分别在所在乡镇悬挂了一幅安全生产宣传标语。
五是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传达各级安全生产会议精神及要求,学习上级下发的安全生产文件并结合区水利安全工作实际,安排布置水利各专业安全生产工作。
活动期间,分别召开渔业船舶、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会各1次;印发渔业船舶、水产品质量安全生产宣传资料3000份。
三、狠抓预防,严格隐患排查治理
防洪工作:
(一)抓防汛预防:1.抓防汛值班。坚持每天24小时值班制度,做好值班记录、上传下达、及时处理日常事务。2.抓组织落实。对各乡镇街的防汛组织领导、责任落实、重点措施、物资储备、抢险队伍以及防汛值班等重点进行检查,检查结果均到位情况良好。3.抓防汛演练准备。制定防汛排涝山洪灾害演练方案、脚本,7月初进行演练。4.抓防汛监测。完善了4座小(一)型水库在线监测和13处山洪灾害监测系统。
(二)抓排查治理:1.抓排查。对重点部位防汛安全,切实做好防汛隐患点的巡查、排查,重点对长、沱江河流域渔船、2个采砂、6个堆砂设障进行全面清查。2.抓治理。查处河道安全隐患2起。一是玉带河湿地公园淹没区玉带桥下游堤坝建成蓄水,造成1个企业和1户居民淹没。二是春雨路延伸公路项目施工中,临时弃土阻塞龙见溪河道,造成行洪安全隐患。同时多角度、多方位查找安全隐患,不留死角,不走过场,确保汛期行洪安全。
(三)灾情:6月2日至4日,区普降暴雨,雨量平均达到80毫米左右,胡市、双加日降雨量达到100毫米以上。截止6月5日,我区有5个乡镇(街)遭受不同程度的洪涝灾害,受灾人口765人,农作物受灾面积255亩,成灾面积210亩,损坏房屋71间,转移安置人口1人,经济作物损失19万元,直接经济损失49万元。
渔业工作:
(一)抓督促检查:开展渔船安全检查及联合检查10次,参检人员25人。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检查5次,参检人员10人。
(二)抓专项行动:开展电炸毒鱼专项打击工作,共抓获违法捕捞船一艘,行政处罚1人,罚款1万元,渔获物13公斤,电鱼工具1套。
采砂工作:
(一)抓责任落实:1.抓组织领导。及时调整“打非砂”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2.抓方案制定。制定了禁采期实施方案和监督检查工作方案。3.抓责任落实。召开全区禁采工作会,发放、张贴区人民政府关于禁采期采砂船舶集中停靠的通,并与业主签订了10份安全责任书。
(二)抓执法检查。加强了现场监管和日常巡查工作,部门检查及配合其他部的联合执法监查8次。
水利工作:
乡镇汛期安全工作方案范文2
今年以来,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行业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全局上下坚持强化红线意识,大力倡导安全发展理念,以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为主线,认真贯彻安全生产一系列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不断夯实基层基础,健全完善应急体系,广泛开展宣教培训,全面强化执法检查,有效防范了各类事故,保持了安全生产平稳过渡。
一、主要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安全责任落实。根据各级安全生产文件精神,我局通过调查研究,集体讨论,出台并下达了“2017年安全生产工作意见”,明确了全年安全生产工作的目标和任务。针对不同阶段分别出台了切合我县住建系统的“各类安全专项整治”、“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这些方案,目标清楚、任务明确,组织到位,责任具体。1--12月份,我们先后召开20次安全生产会议(其中安全例会12次,各种专题会议8次)进行部署和督查工作,共出台了27份具有指导性的文件以及通知(函)(其中文件18份,函9份),针对不同环节的工作,提出了不同的要求和措施。班子成员分别对所分管工作的安全生产进行督促检查,有效地促进了安全工作的有序进行。根据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的要求,完善了各项管理制度,对企业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的落实要求进行了目标细化。组织建筑施工企业和市政运营企业法定代表人进行了安全生产承诺,签订承诺书120份。各项措施制度的完善健全将安全责任落实到了岗位和人头,安全责任更加明确。
(二)紧盯重点时段,狠抓安全防范能力。根据不同时段以及住建系统的行业特点,我们结合重点时段、重点环节及早安排部署。不论是春季复工复产和“两会”期间,还是五一和端午小长假阶段,我们都分别召开会议进行周密安排布置,并且制定专门方案,组织专门力量进行检查。特别是进入汛期后,结合主汛期强降雨的特点,周密安排部署了各项防范工作,并制订了汛期的应急预案,储备了各种应急装备物资。将县城西小河、获泽河、后小河、青林沟河各段汛期安全责任进行了重新划分,加强了巡查力量。对市政道路、桥梁、坝体及施工现场的深基坑等重点部位逐一进行了排查,对县城排水设施(包括雨水井、污水井)全面进行清掏,确保了排水畅通。通过及时排除隐患,排除险情,确保重要时段和关键节点的安全。
(三)汲取事故教训,狠抓安全生产大检查。5.16事故后,我局立即组织8个检查组在全系统开展全覆盖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到目前为止,累计排查生产经营单位154家次,排查隐患361条,已整改销号331条。建筑施工:截止目前共排查建设项目120项次,核发隐患整改通知86份。针对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和违法项目,核发停工整改通知书42份,共纠正治理违规违章行为36条,下达21份行政处罚决定书,罚款金额70余万元。通过检查整治,规范了参建主体的履责行为,扭转了建筑安全生产局面。公用燃气:结合大检查工作,开展了油气管线专项整治,汽车加气站专项整治,城中村瓶装液化气站点专项治理工作。共排查燃气管线205公里,入户管网512公里,查出管线交叉占压情况29处。督促燃气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推行合同管理和加强用气使用场所安全管理,加强燃气设施巡查管理。积极对燃气企业和用气场所进行督查,检查燃气企业11个,用气单位50个,排查隐患50条,下达隐患整改意见22份,目前各项隐患正在积极落实整改。
(四)夯实安全基础,狠抓宣传教育工作。我们一贯重视监管人员的教育培训,年初组织监管人员赴太原、郑州培训,培训内容有新安全生产法、住建部新出台的两个施工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及燃气安全责任规避的相关内容等。在“安全生产月”活动中,我们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全系统大造宣传声势,各企业单位共悬挂安全条幅260多条,制作宣传版面50余块。安全生产咨询日和食品安全宣传周,共发放宣传资料和安全操作手册2000多份,接受咨询300人次。利用手机短信发送安全信息1000余条。充分利用周五集体学习的时间,组织观看了国家安监总局推选的典型案例警示教育片。建筑施工和公用行业都组织从业人员在本企业或工程项目现场进行了安全宣誓,共2000多人进行集体安全宣誓,并进行现场安全签名。企业法人代表也进行了安全承诺,并举行签字仪式。同时,企业项目经理、班组长和关键岗位员工均作出安全承诺,自觉接受监督。
二、存在问题
(一)非法违法在建工程仍占很大比例,对违法工程处罚力度和执法深度都不够。
(二)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安全投入不足,个别项目经理、总监不能正常在岗履职,安全员、特种作业人员存在人证分离现象。
(三)部分乡镇燃气企业未履行建设程序,未批先建,在未通过竣工验收,未取得供气许可证的情况下非法供气,造成安全隐患。油气管线专项整治中排查出的交叉和占压的隐患整改难度大。
(四)近年燃气行业快速发展,目前燃气用户已达5万余户,延伸到10个乡镇,但该行业快速发展与监管力量相对薄弱形成强烈反差,造成了燃气行业已成为全县安全生产的薄弱环节,急需组建一支专门的燃气监察队伍。
三、2019年工作计划
(一)注重责任落实,进一步加大责任追究力度。
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通知》,通过严格安全生产行政许可、严格领导干部现场带班、实施分类指导和重点监管、跟踪落实整改措施,以及警示约谈、责任追究等行之有效的方法途径,促使企业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企业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加强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实际控制人安全生产职责承诺制和企业安全生产诚信建设。严格落实部门安全监管责任。建立完善班子成员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严格实行“一票否决”。重新完善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制度,进一步加强部门之间的配合协作,更好地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
(二)注重监督执法,进一步加大打非治违力度。
针对无证和证照不全企业和项目、拒不执行停产停工整顿指令等典型违法行为,集中开展打非专项行动。搞好日常执法、重点执法和跟踪执法,健全完善执法机制。坚持依法处罚和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的“四个一律”措施。鼓励媒体和群众举报非法违法问题,建立健全企业在媒体公示的黑名单制度。特别是认真整治借用资质和挂靠、违法分包转包、以包代管,以及严重忽视安全生产、赶工期抢进度等建筑施工领域的突出问题。
(三)注重长效建设,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工作。
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尽快建立企业安全隐患自查自报、实施部门动态监管的信息平台。建立各类安全监管台账。并强化基层基础建设,着力推进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创建,彻底改变施工现场混乱局面。
(四)注重应急管理,进一步提升事故处置能力。
建立健全应急预案体系。进一步加强完善各类应急预案,并注重各类预案之间的衔接,增强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指导督促建筑施工、燃气等行业定期开展预案演练,提高对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置、自救互救能力。
乡镇汛期安全工作方案范文3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推进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基层基础强化年”各项工作全面落实,促进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全县各乡镇政府及县级各有关部门监管责任的全面落实,立足于治隐患、抓整治、打非法、压事故,全面加强事故预警、预防和应急救援工作,强化基层,打牢基础,着力构建道路交通安全长效机制,实现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集中整治,重点消除一批重大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治一批交通违法行为突出、秩序混乱、事故隐患多的地区和路段,依法查处一批道路交通安全严重违法从业单位和人员,扭转当前道路交通安全事故高发态势。
三、组织领导
县政府成立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委、副县长何涛任组长,副县长简小雨、张承银任副组长,县*局、县交委、县监察局、县市政局、县农机局、县质监局、县安监局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办公室(以下简称县道路交通整治办)在县*局交通管理大队,县*局副局长陶承平兼任办公室主任,县*局党委委员、交通管理大队大队长江富勇,运管所所长曾宪波、交通行政执法大队队长刘华任办公室副主任,交警大队内务中队长秦祯为联络员*。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相关部门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落实责任领导和工作人员,具体负责专项整治工作。
四、工作内容及措施
(一)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相关部门要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夏季汛期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渝安办〔*〕34号)要求,对行政区域内的道路安全状况开展一次全过程、全覆盖的清理检查。对安全设施不全、道路损毁等危及安全的隐患要加大整治力度,及时排除隐患;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一时难以及时整治的,要在安全距离范围内完善安全警示标志,提醒车辆、行人注意安全,必要时安排人员“一对一”守护;对通行条件差、不宜通车的道路,要坚决采取措施禁止车辆通行;要加强对行政区域内道路的巡查,及时发现和治理道路安全隐患,尽量避免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发生。对重大安全隐患实行市、县、乡镇三级政府挂牌督办,做到内容、标准、措施、进度和责任“五落实”。
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及县道路交通整治办要督促公路、市政道路主管部门对危险道路进行全面排查治理;督促港口道路,水库、电站坝顶、下水道路,旅游景区、农场、林场、矿山道路的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对管理范围内供社会车辆通行的道路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督促*交管部门加大对省、县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点(段)的排查力度;督促乡镇政府加强乡村道路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治理;督促道路业主加强经营管理范围内道路的安全隐患排查,落实安全管理人员加强对道路巡逻检查。
交通部门要督促运输企业加强对营运线路、运输车辆和驾驶人安全管理,督促隐患排查和治理;企业整改不合格的,要采取措施,强制整改。
道路交通运输企业要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个员工的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分级管理制度,做到隐患有人查、整改有人抓、防范有人盯。全面使用“重庆市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管理系统”,建立台账,严格隐患登记、销号、查询管理,完善重大隐患治理和重大危险源监控机制。
(二)进一步加大路面管控力度
1、加强省道和县道交通秩序管理
*交管部门每天要保持2/3的警力上路,投入所有测速、酒精检测仪和其他执法装备,确保所辖区域国、省道和交通流量较大的县道见警车、见民警。加强道路行车秩序整治,继续保持从2009年2月20日全国开展集中整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专项行动以来对路面管控的高压态势。要在省道线进一步落实湛普(S103、S303)和懒板凳(S203)两固定交通安全检查站并设置流动检查站,在城乡结合部新城大桥、斜南溪大桥、龙河大桥设置执勤岗,对7座以上客运车辆、剧运输车辆逐车检查、登记,严格查处客运车辆超载、超速、无证驾驶、疲劳驾驶、不按照规定车道行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针对客运车辆出站后便超载的现象,要确切掌握各客运站客流高峰时段和站外上客的主要时段和路段,安排警力加大查处力度。
交通部门要安排执法人员上路,严肃查处道路交通营运违法、违规行为。
客运企业安排人员上路对本单位车辆和驾驶员进行日常安全检查。
2、强化乡村道路交通秩序管理
*交管大队要督促、指导乡镇政府和乡镇派出所做好乡村道路安全管理工作,加强执法人员培训,坚决杜绝“委托了事,监管缺位”现象。各乡镇人民政府要落实道路交通安全监管责任,乡镇、村(居)必须落实安全生产监管“六位一体”、“七位一体”综治力量。每个乡镇每天安排1―2个检查组上路,加强乡村道路管控,制止各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严查严处拖拉机、低速货车、三轮汽车、摩托车违法载人、无牌无证等交通违法行为。工作开展情况要形成《工作日志》(包括巡逻检查的路段、里程、时间、纠违量、交通事故等情况)备查,作为落实道路交通安全监管责任,开展交通事故责任倒查的重要依据。
3、强化三合镇城区秩序管理
各单位要紧紧抓住县委、县政府大力实施畅通工程建设和城市升级改造的契机,进一步加大示范路段、路口建设的统筹、指导,重点指导三合镇城区建设平都大道示范路段和名山大道路口、世坪路口、新凯路口3个示范路口。
*部门要进一步合理布置警力,加大城区防控力度,严密控制城区交通、治安秩序;*交管大队要继续开展声势浩大的“09渝安”集中行动,加大对出租汽车和摩托车在城区随意上下客、乱停乱靠、超速、超载行驶、出租长安汽车不关车门行驶等影响交通秩序安全畅通的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并给予严管重罚;
市政、工商、建委、环保、*交管等相关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和沟通联系,开展综合执法。重点整治城区车辆鸣号、乱停乱放,摊贩占道经营、非机动车等突出问题,进一步规范城区交通秩序,全面推动城区综合治理工作。
(三)深入开展客运安全整治
交通部门要加强客运场站安全监督,严格执行“三不进站五不出站”安全制度;落实“三品”查堵工作;完善站场内监控及消防设施。加强包车管理,规范企业包车行为;加大校车管理力度。严格落实客运驾驶人管理制度,近3年有重大以上负有同等(含同等)事故责任、记分周期内交通违法记分满12分、1年内2次超员20%以上或1次超员50%以上以及交通违法行为未处理完结的驾驶人一律不得驾驶客运车辆从事营运;运输企业要认真审核客运驾驶人准驾记录,不得使用准驾车型不符的驾驶人,未经运输企业同意,禁止驾驶员擅自换车、顶班。
建立健全农村客运市场秩序监督检查、农村非法客运整治、农村客运站点安全管理等方面的委托执法机制,发挥乡镇政府和乡镇*派出所在农村客运安全、秩序、站场、市场监管等方面的监管作用。严肃查处各类客运车辆违法行为,在整治期间,对违法责任人员和运输单位一律依法按上限处理。
交委、*交警大队要严格按照市政府有关规定,杜绝三级以下道路夜间通行客运车辆和四级以下道路通行9座以上客运车辆。
(四)深入开展危化品运输安全整治
清理危化品货运企业资质,对不符合条件的进行整顿,整顿不合格的撤销企业经营许可。清理运输车辆,检查车辆年审情况、车辆检测及审验情况、设施设备配备情况、监控设备安装及使用情况,对不符合条件的进行整顿,整顿不合格的撤销车辆经营许可。清理从业人员持证情况。县交委牵头、*局配合,加大危化品运输从业人员培训力度;严禁不具备从业资格的人员从事危化品货物运输。规范经营行为,严肃查处危化品货物运输违法行为。
(五)深入开展驾驶员培训机构及从业人员整治
治理驾驶员培训机构存在的不在指定的场地、路线训练,训练中不按照操作规程教学,训练中教练员饮酒、脱岗等违法违规行为,落实驾驶员培训机构培训质量排行榜制度,完善驾驶员培训机构退出机制。强化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开展道路运输驾驶人员诚信考核工作,督促企业落实驾驶员聘用管理制度,完善黑名单制度和从业驾驶员淘汰机制。
(六)深入开展机动车维修企业整治
交通部门要规范机动车维修企业经营行为,从《二级维护合格证》的管理入手,加强《二级维护合格证》发放、使用等环节的管理。清理机动车维修企业资质,对不符合条件的进行整顿,整顿不合格的撤销企业经营许可。
五、工作方式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采取“四查并举”的工作方式进行,即:企业自查、乡镇普查、行业部门抽查、县政府复查督查。
企业自查。各道路交通运输企业要按照标准化建设、隐患排查、专项整治等要求逐项、全面进行自查,自查率要达到100%。自查情况和隐患情况要同时报送乡镇和县两级政府,以及上级主管部门或企事业单位。要对整治工作进行层层部署,宣传动员,制订本单位具体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
乡镇普查。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所属道路交通运输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隐患排查治理、专项整治和“打非”情况进行逐项排查,排查面要达到100%。对排查出的隐患要拉出表格,列出清单,报送县人民政府并抄送企业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行业部门抽查。由县*局牵头,县监察局、安监局、交委、农办、市政局、质监局为成员单位,组成道路交通安全抽查组,采取联合检查和明察暗访的方式,从2009年4月起每月开展一次督查。重点检查今年以来发生3人以上特大交通事故、发生客运车辆群伤事故和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上升的乡镇。检查面要达到100%。检查内容为规模以上道路交通运输企业,未整改的道路交通安全重大隐患、重大危险源,列入“黑名单”的道路交通运输企业、驾驶员、近五年发生3人及以上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要深入查找安全隐患,发现重大隐患,要督促当地政府及其主管部门及时整改,并落实“一对一”监管责任人。
县政府复查督查。在企业自查、乡镇普查和行业部门抽查的基础上,认真开展复查,对安全隐患排查不力、工作走过场的乡镇、企业要督促整改、严管重罚,确保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实到位;对重大隐患实行县政府挂牌、落实“五定”措施限期整治,并逐个上报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复查面要达到50%以上。县安委会办公室、县督查办、县监察局等部门要采取明查暗访的形式,重点对全县各级各部门开展专项行动的情况进行综合督查。凡查出重大安全隐患没有进入全市隐患监管系统或没有实行挂牌整治的,要按失职渎职追究有关部门、单位责任人的责任。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要站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讲政治、保安全、保稳定”的高度,真正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县政府的全新部署和全新要求上来,真正把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摆在工作全局中去重视,坚决克服厌倦情绪、麻痹思想,时刻绷紧道路交通安全这根弦。要认真总结今年以来事故反弹原因,汲取事故教训,采取更硬、更实、更有力的对策措施,坚决遏制道路交通事故多发、高发、频发的状况,坚决防范较大以上交通事故发生,切实做好当前道路交通安全各项工作。
乡镇汛期安全工作方案范文4
全面排查治理各行业领域事故隐患,年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基础上。狠抓隐患整改工作,进一步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的落实,完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及重大危险源监控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基础,提高安全管理水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减少一般事故,确保不突破州政府下达的年伤亡事故控制指标。
二、排查范围
(一)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民爆、电力、消防、储运、林业、农业(农副产品加工及农业机械)等;
(二)道路交通、道路施工、水利工程、农机、客运服务、交通运输、建设等;
(三)学校、医院、宾馆、饭店、网吧、公园、商场、旅游景点、公共娱乐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等;
(四)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场内机动车等;
(五)易受大风、暴雨等自然灾害影响的企业、单位和场所。
三、职责分工
(一)煤矿、金属和非金属矿山、冶金、有色、石油、化工、烟花爆竹由市安监局负责牵头;
(二)消防由市公安消防大队负责牵头;
(三)道路交通由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负责牵头;
(四)建筑施工以及市政设施由市建设局负责牵头;
(五)水利系统由市水利局负责牵头;
(六)教育系统由市教育局负责牵头;
(七)特种设备由市质监局负责牵头;
(八)林业系统由市林业局负责牵头;
(九)农业系统由市农业局负责牵头;
(十)交通运输由市交通局负责牵头;
(十一)文化场所由市文体局负责牵头;
(十二)打击超层越界开采、私挖乱采、盗采国家矿产资源、采矿许可证到期非法组织生产。由国土资源局负责牵头;
(十三)卫生、供电、粮食等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由各自主管部门负责牵头。
四、工作内容
(一)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贯彻执行情况;
(二)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和安全生产责任制贯彻落实情况以及各种规章制度制定执行情况;
(三)各类专项整治和安全隐患整改情况以及重大危险源的监控情况;
(四)生产经营单位新改扩建工程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查验收情况;
(五)生产经营单位职工安全培训教育和有关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
(六)高危行业新办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到期换证情况。烟花爆竹企业节后回收入库完成情况;
(七)有无瞒报事故情况和事故单位责任追究情况;
(八)各种设备、设施、装备维护、维修及完好情况;
(九)高危行业风险抵押金交纳和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情况;
(十)应急预案制定、演练和应急救援物资、设备配备及维护情况;
(十一)道路设计、建设、维护及交通设施等情况;
(十二)运输车辆检查完好情况;
(十三)劳动防护用品发放配备情况;
(十四)企业周边易发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危险点防范和治理情况;
(十五)生产经营单位隐患排查治理相关情况等。
狠抓薄弱环节,隐患排查治理要做到三个结合”一是坚持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与深化煤矿“一通三防”整顿关闭工作以及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结合起来。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二是坚持与日常安全监管监察执法结合起来,严格安全生产许可,加大打“三非”非法建设、非法生产、非法经营)反“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治“三超”生产企业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运输企业超载、超限、超负荷)工作力度,消除隐患滋生根源;三是坚持与加强应急管理结合起来,建立健全应急管理制度,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体系,落实隐患治理责任与监控措施,严防整治期间发生事故。
五、方法步骤
(一)第一阶段围绕确保春节后复工检查验收。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1抓紧整改年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中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间、预案“五落实”并加强监控。
2针对低温及春季用煤用电增加等因素。加强监督检查,严格安全管理,打“三非”反“三违”治“三超”严密防范较大以上事故。
3严禁停产煤矿未经验收批准擅自恢复生产。加强对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检查,消除火灾等重大隐患,全面排查治理交通运输隐患,确保运输安全。
(二)第二阶段围绕汛期、安全生产月”和“十一”期间。
1针对这一时期暴雨、洪水、森林火灾等自然灾害易发的特点。存在山体滑坡、坍塌、泥石流威胁的露天采石场和建筑施工工地,存在溃坝溃堤危险的病险水库、河流、尾矿库等作为排查治理的重点,建立健全自然灾害预报、预警、预防和应急救援体系,落实防洪防汛、防坍塌、防泥石流、防火等各项措施,严防引发事故灾难。对排查出的隐患,要加快治理和除险加固进度,确保汛期到来前整改到位,因工程或其他原因无法完成的要加强监测,制定预案。
2以煤矿、金属和非金属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道路交通、特种设备等夏季事故易发的行业领域为重点。加大治理力度。煤矿要重点防瓦斯、防透水;金属和非金属矿山要防冒顶、防爆破伤害;化工厂、加油站、危险物品运输要防火防爆、防泄漏防中毒;建筑施工要防坍塌垮塌;道路交通要防超载、超限、超速。
3安全生产月”十一”期间加强对宾馆饭店、商场、旅游景点和各类交通运输工具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立即采取措施,妥善加以解决和整改,为建国六十周年大庆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三)第三阶段针对第四季度赶任务、抢工期现象增多和冬季冰、雪、雾天气多发的特点。防范遏制较大以上事故。
1坚决查处生产企业和交通运输企业的三超”行为。加大对矿山无证勘查开采、以探代采、超层越界开采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大打击非法生产销售火工品、烟花爆竹等的力度。
2认真排查整改各类事故隐患,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做好冬季安全生产工作。落实防火、防爆、防尘、防静电、防冰雪灾害、防冻裂泄漏以及道路交通防滑、防雾等措施。
3提出改进措施和要求,认真总结隐患排查经验教训。健全企业、政府两个层面的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及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使隐患排查治理实现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安全监管、监察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指导。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要认真建立和全面落实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特别是政府行政首长和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全力抓好此项工作。市监察局要加强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执法情况的监督,严厉查处事故背后的失职、渎职和腐败行为。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本通知精神,迅速制定下发年度具体实施方案,明确隐患排查工作目标,工作重点,贯彻落实到基层,要在月日前,把年度具体实施方案报送到市安委会办公室备案。
(二)突出重点。即煤矿、金属和非金属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行业领域;事故多发、易发的重点企业;安全管理基础薄弱的重点企业;春节后复工检查验收,全国“两会”春季安全生产、汛期、安全生产月”十一”期间、第四季度等重点时段。切实加大工作力度,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的发生。
(三)强化监督检查。安全生产综合监管部门要统筹协调好联合督查行动,进一步完善工作方案和相关制度措施,规范监督检查的方法和程序,采取巡检、抽检、互检等方式,深入基层和生产一线加强督促指导。要建立重大隐患公告公示、挂牌督办、跟踪治理和逐项整改销号制度,强化行政执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建设,生产、经营等行为,对不进行“三同时”审查验收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且难以整改到位的生产经营单位,依法予以关闭取缔。对因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力而引发事故的要依法查处,严肃追究责任。
乡镇汛期安全工作方案范文5
一、1至11月份全县安全生产事故情况
1、工矿、商贸企业安全事故为零。
2、水上交通安全事故为零。
3、道路交通共发生事故266起,死亡26人,伤116人,经济损失20.3万元,其中一次死亡3人的重大交通事故1起,与去年同期相比,一次死亡3人的重大交通事故减少一起,死亡人数减少1人。
4、火灾共发生80起,直接经济损失69.5万元,无人员伤亡事故,与去年同期相比,死亡人数减少2人。
各项指标均在市政府下达的控制范围之内。
二、1至11月份主要工作
(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进一步深化。
按照省政府和市政府下达的专项整治的任务和目标,今年以来继续深化了道路和水上交通、危险化学品、公共聚集场所消防、非煤矿山、建筑施工、特种设备、烟花爆竹、学校危房、农机等十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其中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专项整治工作在前二年工作基础上,今年取得了新的突破。专项整治与评估评价齐头并进,截止到目前,全县已有3家危化品生产企业,46家加油站,280家乙类危险化学品经营门点,2家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和82家非煤矿山企业通过了安全评估评价,取得了《安全生产许可证》。我局依据评估评价报告和专家意见,对存在安全隐患以及不达标单位,强化监督检查整改力度。较好地消除了高危行业“带病运行,违章操作”的事故隐患,深化了专项整治成果,使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状况有了进一步的提高。
(二)重点时段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收到实效。
今年以来,扎实开展了“元旦”、“春节”、“五·一”、“十·一”和汛期等重点时段的安全生产大检查。5次检查共成立检查组26个,每个检查组均由县政府负责同志带队,对全县的重点行业和领域进行检查,各乡、镇和有关部门也都能按照县政府的统一部署认真开展本部门、本辖区的自查自改工作。由于检查工作的扎实开展,今年“元旦”、“春节”“五·一”、“十·一”和汛期期间全县未发生一起恶性事故。
(三)认真开展排查活动,突击隐患整治重点。
根据省、市统一部署,结合我县实际,今年以来,进一步加大了重点行业和领域以及重大基础设施等方面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县安委会制定下发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在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通知》和《*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重大基础设施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各乡镇和有关部门结合各自实际也分别制定了本地区、本部门的工作方案,并有效组织实施,今年以来,全县共排查出各类安全生产隐患289处,当场整改267处,限期整改22处,责令停产停业14家。排查出各类危险源2010处,并针对不同情况,将危险源实行分级管理监控,对重大危险源制定专门的监控方案,安排专人落实监控措施。特别是通过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开展,一批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大隐患得到了及时的整改。其中整改重大电力安全隐患8处,拆除废弃液氨冷库2座,查封液化气充装站6家,取缔非法加油站点7处,依法暂扣成品油1500公斤,取缔非法烟花爆竹经营户7户,依法查封非法经营的烟花120余箱,爆竹24捆,拆除非法生产的吊窑40座,收缴砖机20台。
(四)广泛宣传,着力提高全民安全意识。
为了深入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全社会的安全意识,今年以来,以“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和“12.4”全国法制宣传日为契机,积极开展了以宣传“一法两例”为重点的宣传安全生产教育活动。两次活动期间全县各单位、各乡镇和生产经营单位共悬挂安全宣传条幅320条,开办专栏、板报220期,设立咨询台16处,出动宣传车20台次,印发各类宣传资料20000多份,解答群众咨询3000余人次。
(五)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安全生产长效监管机制。
今年年初,县政府依照《*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标准》,对全县30个乡镇和39个安委会成员单位进行了考核,并对全县26个先进单位进行了表彰。同时,为了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县政府同39个部门、30个乡镇分别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书,进一步明确了责任,将安全生产目标考核与领导政绩、业绩挂钩,实施安全生产“一票否决”,使各级领导岗位有责任,行动有目标,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构筑上下联动,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监管体系。
(六)强化教育培训,着力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技能。
安全生产事故除少数因自然原因、技术原因或安全设施不合格造成外,其余大部分都是因责任者过错所致,即人为事故,因此提高劳动者安全素质及岗位操作技能势在必行。*年我们重点加强了对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建设施工等高危行业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共举办各类培训班7期,培训各类安全管理人员620余人,培训特种作业人员275人,进一步提高了高危行业从业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及自我保护能力,为企业更新安全观念注入了新的活力。
三、当前我县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尽管我们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今年以来,安全生产虽然总体比较平稳,但仍有很多不确定因素,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问题仍然突出,要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还任重道远。
(一)安全生产事故总量依然较大。
今年以来,我县事故死亡人数虽然比去年同期减少3人,但事故总量依然较大,全县1-11月份,共发生各类事故346起,比去年同期有所上升。
(二)监管力量还比较薄弱。
我县地域较大,覆盖面广,生产及流通企业遍布城乡,现有的安全监管机构无法适应安全工作需要。首先就县一级来说,目前,我县安全生产执法大队人员尚未到位,造成一些必需的安全检查和打击取缔工作难以全面深入开展,导致安全隐患大量存在。就乡镇而言,目前各乡镇均成立了安全生产办公室,但村一级的安全监管员可以说几乎没有,在落实具体工作时,一个乡镇往往只有分管负责同志和一名具办人员,造成一些监管工作不能真正落到实处。
(三)安全意识有待提高。
个别部门和乡镇没有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对本部门、本乡镇的安全生产工作不能给予必要的人力、物力保证,象有些乡镇连县政府拨付的安全生产专项经费都不能完全用于安全生产工作,导致本部门、本乡镇的安全生产工作处于落后状态。企业方面:相当多的企业,特别是个体、私营企业不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意识差,企业技术装备落后、陈旧,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低下,缺乏起码的安全设施,缺乏基本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必要的操作规程,生产作业条件相对恶劣,容易引发安全生产事故。
(四)从业人员素质不高。
高危行业中农民工、季节工、临时工居多,职工的安全素质和技能低下,所以亟待提高全员职工的安全操作技能,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及自我保护能力。
(五)安全基础薄弱。
由于受经济发展和财力的制约,大多数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安全投入严重不足,安全条件差,安全设施不到位,存在大量的事故隐患。另外,还有一些老企业,在建设过程中没有执行“三同时”制度,造成许多历史遗留的隐患难以整改。
(六)应急救援体系急待完善。
目前,我县的应急救援中心人员、装备、经费尚未落实,虽然制定了《*县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但由于缺少相应的组织和专业人员,一旦发生事故,难以及时、有效、科学的进行处置。
四、*年安全生产思路和主要措施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总体方针,以实施安全生产法为主线,针对我县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结合当前我县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周密计划,精心组织,强化监管,力争使我县安全生产工作再上新台阶。围绕以上目标,我县*年的安全生产工作将重点抓好六项工作。
(一)进一步完善安监机构。尽快将执法队和应急救援中心人员、装备、经费落实到位,并在村一级配备安全生产联络员。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行政执法和应急救援工作深入有效地开展。
(二)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以学习贯彻“一法两例”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和《安徽省安全生产条例》为重点,在各部门、乡镇和企业中组织开展形势多样的学习宣传活动,进一步增强全社会的安全生产意识。
(三)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基础。严格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督促指导企业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进一步完善企业内部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责任制、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要求企业提供必需的安全设施和隐患整改资金。同时由县安监、建设、发改委等部门联合对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三同时”工作进行监督、验收,防止不具备安全条件的企业进入市场。
(四)进一步加强执法力度,深化重点行业和领域的专项整治。实行政府统一领导,部门联合执法,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公共消防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的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行为,及时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发生。
(五)进一步提高应急救援能力。尽快落实应急救援中心的人员、装备、经费等问题,进一步完善事故防范、预警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明确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职责、措施和方案,建立相关部门间的工作联动机制,提高协调配合能力,确保险情或事故能够得到尽快抢险和妥善处置,最大限度减少事故损失。
(六)进一步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力度。严格按照省、市人民政府《关于在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深入开展全县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特别是对重大安全隐患,要充分发挥政府的综合协调作用,严格落实各部门和企业的隐患治理责任,明确人员、措施和整改时限,并加强重大隐患和危险源的建档和监控工作,严防事故发生。
乡镇汛期安全工作方案范文6
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区委会议精神,坚持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规程为依据,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标本兼治,依法治理,夯实基础,提高水平,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加速崛起、奋力实现“双超”创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二、总体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治理行动,促进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建设和责任制落实,保障安全生产政策措施落实,强化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排查消除事故隐患,提高安全生产技术水平,加快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夯实安全生产基础,保护职工职业安全健康,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三、治理行业(领域)和内容
安全生产治理行动,以金属非金属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爆器材、水上运输、建筑施工、人员密集场所消防、职业卫生等重点行业和领域,以及易发事故企业和单位为重点,同时抓好电力、学校、特种设备、旅游、水利、农机、机械、商贸和渔业等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治理。
(一)综合治理内容
各地、各有关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对以下行为进行严格治理:
1、生产工艺系统、技术装备、监控设施、作业环境、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不符合规定要求的;
2、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和危险物品的存储容器不达标及不按规定进行检测检验的;
3、受自然灾害威胁而未制定落实防范措施的;
4、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排查不全面、整改不到位的;
5、应急救援队伍、装备不健全,应急预案制定修订演练不及时,以及自救装备配备不足、培训不够的;
6、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缴纳、工伤保险等经济政策落实不到位的;
7、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的;
8、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以下简称“三违”)的;
9、安全监管责任不落实,安全管理执法机构不健全,监督检查不到位的;
10、已确定需重点治理的行业领域及有关企业、单位的安全隐患。
(二)专项治理内容
金属非金属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行业和领域专项治理内容和工作目标见附件。
道路交通:开展创建“平安畅通县区”、“平安农机乡镇”等活动,加强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水上交通:加强老旧船舶、非标准化船舶安全监管;继续开展施工船安全管理、渡口渡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活动;
建筑施工:加强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监管,制定和落实房屋建筑和农村公路、水利和电力等工程建设预防坍塌、高处坠落、起重机械事故措施,高大模板支撑体系、桥梁等危险性较大工程施工安全防范措施,以及预防建筑施工涌水、突泥、有害气体中毒事故等措施;加强安全帽、安全带和安全网等安全防护用品的采购、查验和使用管理。
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建立及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明确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加强单位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定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加强演练;整改人员密集场所、在建工程施工工地和“三合一”、“多合一”生产经营单位等重点场所的火灾隐患;落实建筑防火间距、消防车通道、建筑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防火分区设置等消防安全要求;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和防排烟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及消火栓系统要运行正常;电气线路铺设以及电气设备安全;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持证上岗;人员密集场所在投入使用或营业前经消防安全检查合格,室内装修装饰材料防火性能符合要求;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依法经消防设计审核和消防验收方可施工、投入使用;使用领域的消防产品的质量符合要求。
民爆器材:开展“四超”(即超员、超量、超产、超时)、“三违”专项整治;打击民爆器材生产、经营企业非法建设、非法生产和非法经营;
特种设备:加强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和日常维修保养,严格建筑施工起重机械登记建档、检验、检测、安装、租赁、维护、保养和使用;作业人员持有效证件上岗作业;安全附件和安全保护装置按规定进行检验(校验);完善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
水利:加强在建水利工程建设特别是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的安全管理、加强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和中小型水库的安全管理;清理整改违规小水电站,组织开展农村水电建设、淤地坝、河道采砂的整治,严格水利工程勘测等的安全管理。
电力:加强恶劣气候等自然灾害的预测预警;加强重要输变电设施安全管理;做好电力行业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加强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工作;加强电力相关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安全管理,严防事故发生。
农业机械:严格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年度检验,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证的申领、换发和审验;加强农机驾驶操作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查处违法载客、无牌行驶、无证驾驶等严重违法行为。
渔业船舶:渔业船舶通信、救生、消防、信号设施设备配备齐全,运行正常;加强渔业船员职业培训教育,渔业船员持证上岗;渔业船舶严格执行各项航行作业规则、规程等。
各地、各有关部门结合本地区、本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实际,调整确定具体治理内容和工作目标。
四、进度安排
安全生产治理行动贯穿全年安全生产工作始终,与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同步检查和总结,有计划、有步骤、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
(一)细化方案,自查自纠(5月底前)
1、各地、各有关部门按照要求,结合实际,制订本地区、本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实施具体方案,明确目标,落实责任,细化要求,强化措施。
2、认真抓好组织发动工作。大力宣传开展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的目的和意义,提高各方参与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按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程的要求,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开展自查自纠。针对排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及时整改到位。
(二)督促检查,全面推进(5月至9月)
1、突出重点,治理隐患、防范事故。进一步强化落实金属非金属和烟花爆竹安全整顿,化工企业规范生产运营、人员密集场所火灾隐患治理、建筑施工防坍塌坠落和施工船安全管理,教育、卫生、旅游等行业和领域的安全专项整治措施,切实遏制各类事故发生。
2、加强雨季汛期安全检查和应急管理。落实汛期防洪、防透水、防坍塌、防溃坝、防泥石流、防雷电等措施,严密防范因台风、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
3、加强监督检查和指导。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对安全生产治理行动过程实行动态管理,及时掌握和治理情况。结合9月份安全生产大检查,组织对本地区、本行业和领域治理行动进展情况开展专项抽查,对普遍性和倾向性问题,分析原因,研究对策,集中整治。
(三)深化治理,巩固成果(10月至12月)
1、针对第四季度特点,深入治理“三违”现象,严肃查处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等违法违规行为,认真落实防火、防爆、防尘、防静电、防冰雪灾害、防冻裂泄漏等安全防范等各项措施。部署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切实消除事故隐患。
2、区政府将对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和督查,推广典型经验做法,建立长效机制,并对治理行动进行全面总结。各地和区直有关部门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工作总结于12月5日前报送区政府安委会办公室。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安全生产治理行动是“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结合本地区、本行业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确工作重点、步骤、要求和保障措施;建立组织协调机构,明确各有关单位的职责;认真落实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和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任务层层分解,责任落实到人;采取有效措施,将安排部署到每个基层单位,落实到每个岗位,加强督促、检查和指导。
(二)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安全生产治理行动既要抓现场、反“三违”、除隐患,整改威胁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防范事故发生,又要着力隐患排查整治长效机制建设,完善和落实隐患排查、重大隐患公告公示、挂牌督办、跟踪治理及整改销号等工作制度,着力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推进重点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落实治本之策,提高企业安全保障水平和防范事故能力。
(三)统筹协调,形成合力。要把安全生产治理行动与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宣传教育行动结合起来,形成合力;对重大隐患和问题,及时组织联合执法、专项执法,进行舆论曝光,督促解决;与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队伍“三项建设”结合起来,形成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与实施安全生产许可、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日常监管监察等工作结合起来,综合采取法律、行政、经济、教育等手段,统一部署,统筹兼顾,相互促进。
(四)严格考核,强化监督。建立健全信息统计报送工作制度,各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和开发区管委会要逐月统计上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和安全生产投入情况等。要采取巡检、抽检、互检等方式,对治理行动开展情况进行逐级检查,发现问题和隐患及时下达整改通知,跟踪落实整改。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力而引发事故的,依法予以严厉查处。
(五)深入发动,群防群治。要充分调动职工群众的积极性,依靠和发动广大从业人员参与治理行动,紧紧依靠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广大职工,全面细致地查找各种事故隐患,积极参加隐患治理,杜绝“三违”现象;发挥行业协会、学会、安全专家等在安全检查、隐患治理和技术推广等方面的支撑作用,提高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的质量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