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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培训内容范文1
镇领导高度重视,镇根据国务院、省、市各级政府关于食品安全监管及四川省农业厅《关于对全省农产品的生产经营人员开展集中教育培训的通知》川农业函[]406号)文件等精神。认真组织开展了食品安全相关人员的培训工作,以确保农产品安全工作顺利推进、取得实效。现将我镇年农产品安全培训工作总结如下。
加强领导
一、提高认识。
镇党委、政府及各成员单位高度重视,接到上级文件后。始终把培训工作作为提高镇农产品安全相关人员综合素质、促进食品安全工作取得实际成效的基础性工作,持之以恒,扎实抓好。把培训摆在重要的议事日程,专题研究和安排部署学习计划,明确学习重点和内容,动员所有人员提高认识,努力提高农产品安全工作综合素质。主要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能够坚持做到以身作则、率先垂范,无论工作事务多么繁忙,总是带头学习、带头发言、带头辅导,充分发挥带动和引导作用,并经常同班子成员一道研究课题、理顺工作思路、探寻学习方法,联系工作实际及时调整充实学习内容,妥善处理好工学矛盾。尤其是农产品安全监管员、农业生产资料供应单位、农产品生产、营销人员等农产品生产流通环节的相关从业人员的培训工作作为重点。
计划科学
二、组织严密。
进一步加强高坪镇农产品安全工作监管力度,为使今年培训工作做好、做细、做严、做出成绩。加大农产品安全工作宣传、普及农产品安全知识,营造公众关心、支持参与农产品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适应广汉市农产品安全工作的需要,提高镇、村两级干部及相关人员对农产品安全工作重要性的意识、提高农产品安全生产经营管理工作能力,达到预期的目的对农产品安全宣传、培训计划,培训目的要求及实施方案做了周密的部署安排。并按照“严密组织、加强领导,大力宣传、提高认识,仔细分工、充分准备,结合实际、讲究实效”工作思路,培训手段以集中授课与观看专题片相结合等,保证了农产品安全培训工作有计划、有步骤有条不紊地开展。
授课仔细
三、动员充分。
镇召开了全员农产品安全培训动员大会,为了提高农产品安全培训重要性的认识。强调培训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求所有人员高度重视培训工作,安排好具体培训时间和人员。并将农产品安全监管人员培训成绩列入年度对工作人员的考核内容,使大家能经常想到为了确保培训效果,组织参训人员学习相关文件制度的同时,镇领导着眼于实际,邀请卫生、工商、畜牧农业等相关部门经验丰富,业务能力过硬的骨干人员,组成业务精干的授课队伍为参训人员进行农产品安全知识培训。培训前各授课人员都进行了认真的备课,做到给别人讲的自己得先懂、先会、先精,确保了年度培训的效果。通过培训,参训人员的农产品安全知识得到切实提高,为我镇开展好农产品生产安全和食品安全工作奠定了扎实的理论基础。
注重实效
四、方式多样。
食品安全培训内容范文2
一、总体要求
以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开展“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强化年”为载体,组织开展一系列形式内容新颖、宣传效果实在、师生员工易于参与的安全工作宣教活动,提高安全意识和素质,加强基层安全文化建设,营造全社会“关注安全,珍爱生命”、“安全发展,科学发展”的良好氛围,为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提供精神动力、舆论支持和思想保障。
二、活动时间和主题
活动时间:5月中下旬至6月底。
活动主题:安全发展,科学发展。
三、主要活动内容
(一)开展树立“三种意识”、加强“三种能力”建设行动不断加大安全教育宣传力度。推动安全知识进课堂,在中小学开设安全知识和应急防范课程;每天放学前1分钟、周末放学前5分钟、节假日放学前30分钟,用于安全警示教育。让广大师生树立“人人珍惜生命、人人重视安全的意识,学法守法、安全行为的意识,从我做起、互相关爱的意识”。在广大教职工中加强“遵章作业、规范操作能力,自主保安、互相保安能力,紧急避险、应急处置能力”建设。
(二)开展疏散逃生应急演练活动
1.活动时间:5月24日
2.活动内容:为检验学校、幼儿园应对突发事件时,快速反应,果断处置的能力,提高广大师生(幼儿)的应急反应遇事不慌和自我防范自我救护综合素质,结合我市5.24防空防灾疏散演练安排,全区中小学、幼儿园开展安全应急预案演练周活动。根据各单位实际制定切实有效的《应急预案演练方案》,保证预案的可操作性、实效性在演练过程中要高度重视,全员参与,加强组织疏导,注意安全,有序撤离。特别是走廊、楼梯拐弯处要有专人负责,防止拥挤、踩踏,避免意外事故发生;要注重把应急演练与组织制度建设相结合,各学校校长、幼儿园园长要作为疏散演练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明确组织分工,落实网格化责任;要注重应急演练与实际逃生相结合,不断提高广大师生的应急反应能力和自我防护能力。
(三)举办以安全宣传咨询日为主的安全警示周活动
1.活动时间:6月4日至6月10日。
2.活动内容:以提高广大师生员工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为目标,开展安全警示教育和宣传活动。各学校、幼儿园为单位,通过集中组织观看《人命关天》等警示教育片、举办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图片展览或向学生、幼儿及家长发送安全生产宣教光盘、图书、手册等图文资料等形式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对典型事故进行剖析,分析原因,吸取教训,推动工作。6月10日举办安全宣传咨询日,全区各学校、幼儿园要结合自身实际,创造性开展多种形式的警示教育和宣传咨询活动,利用
聘请法制副校长驻校,开展安全政策法规咨询活动;警示展览、现场咨询、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扩大活动效果。
(四)开展以“共建诚信家园,同铸食品安全”为主题的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
1.活动时间:6月11日至6月17日。
2.活动内容:为进一步普及食品安全知识,提高全区中小学校全体师生的食品安全意识,6月11日至6月17日开展以“共建诚信家园,同铸食品安全”为主题,本着“结合学校实际、贴近师生生活”的要求,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全区中小学、幼儿园充分利用健康教育课、校园网络媒体、宣传栏、板报、主题班(队)会等各种形式的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广泛普及食品安全知识,最大程度的扩大宣传面,大力营造人人关心饮食卫生,重视食品安全的浓厚氛围。
(五)开展安全培训教育活动
以健全和完善安全培训制度为前提,不断提高学校安全教育培训水平。各学校、幼儿园要加强安全教育与培训工作,认真做好安全工作的组织实施,要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安全月”工作部署,并在暑假前,利用班会、校园广播电视及宣传栏等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食品卫生、防溺水、防火和预防洪水、雷电等自然灾害的安全常识教育,尤其是夏季到来,要教育好学生注意饮食卫生,不吃冰冷、辛辣、油腻、变质的食物,防止食源性疾病的发生;不要到水库、池塘、河坝、海边等危险地方游泳、玩水;不要随意玩火、玩电和登高弄险,不得前往地势险峻或安全措施不落实的地方,不得在电网、高压线等危险区域活动。
(六)深入开展安全知识竞赛活动
依托校园安全教育前沿阵地,充分营造校园安全文化氛围,在全区中小学校中举办以“抓班级,提高管理水平;重教育,推进安全文化”为主题的形式多样化的安全知识竞赛、竟答等活动。
(七)组织校车驾驶员大比武活动
六月份,联合相关部门组织全区各有校车驾驶员进行比武竞赛活动,对于优胜者给予适当表彰与奖励。
(八)加强校园安全保卫工作
为确保校园师生及财产安全,按照威环发【2010】15号文件要求,全区中小学、幼儿园配齐安保人员、配足必要的安保应急设备与器械(校车车载灭火器、警用橡胶棒、急救箱、垫木、三角架、防滑链、铁锹各1件;警务室内配备灭火器至少2个、钢叉至少5支、警用橡胶棒至少5支、木棒至少5支、抓捕器至少1支、专业保安人手一支伸缩警棍、应急队员配长木棍人手一支);加大技防建设投入,校园重要部位和重要部门(大门口、围墙、校院、食堂、财务室、宿舍等)监控探头达到全覆盖,监控室要安排值班人员实时监看,认真填写网络值班记录;严格门卫制度,加大校园巡查力度,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坚持好每周至少一次的,由校长(园长)带领有关人员对本单位安全工作的检查,建立台账,签字确认。对查出的问题立即整改,保障师生有一个安全、和谐的工作学习环境。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学校、幼儿园要成立“安全月”活动领导小组,结合本校(园)实际,制定好活动方案。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视,组织上精心细致,内容上丰富多彩,形式上多种多样,方法上主动灵活,措施上切实有效。要有专人负责,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活动的顺利开展。
(二)创新内容,务求实效。各学校、幼儿园要在总结往年开展“安全月”活动经验的基础上,紧紧围绕今年“安全月”活动的主题,创新工作思路、活动形式和活动内容,提高针对性,增强实效性。要以活动抓安全、以活动促安全、以活动保安全,建立安全教育与安全管理工作的长效机制。
(三)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各学校、幼儿园在“安全月”活动期间都要悬挂宣传横幅,设置宣传栏、张贴标语和主题宣传画,通过主题班会、国旗下讲话、校园广播电视、手抄报、网络等宣传方式,增强宣传实效,扩大覆盖面,营造浓厚的“安全月”活动氛围。
聘请法制副校长驻校,开展安全政策法规咨询活动;警示展览、现场咨询、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扩大活动效果。
(四)开展以“共建诚信家园,同铸食品安全”为主题的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
1.活动时间:6月11日至6月17日。
2.活动内容:为进一步普及食品安全知识,提高全区中小学校全体师生的食品安全意识,6月11日至6月17日开展以“共建诚信家园,同铸食品安全”为主题,本着“结合学校实际、贴近师生生活”的要求,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全区中小学、幼儿园充分利用健康教育课、校园网络媒体、宣传栏、板报、主题班(队)会等各种形式的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广泛普及食品安全知识,最大程度的扩大宣传面,大力营造人人关心饮食卫生,重视食品安全的浓厚氛围。
(五)开展安全培训教育活动
以健全和完善安全培训制度为前提,不断提高学校安全教育培训水平。各学校、幼儿园要加强安全教育与培训工作,认真做好安全工作的组织实施,要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安全月”工作部署,并在暑假前,利用班会、校园广播电视及宣传栏等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食品卫生、防溺水、防火和预防洪水、雷电等自然灾害的安全常识教育,尤其是夏季到来,要教育好学生注意饮食卫生,不吃冰冷、辛辣、油腻、变质的食物,防止食源性疾病的发生;不要到水库、池塘、河坝、海边等危险地方游泳、玩水;不要随意玩火、玩电和登高弄险,不得前往地势险峻或安全措施不落实的地方,不得在电网、高压线等危险区域活动。
(六)深入开展安全知识竞赛活动
依托校园安全教育前沿阵地,充分营造校园安全文化氛围,在全区中小学校中举办以“抓班级,提高管理水平;重教育,推进安全文化”为主题的形式多样化的安全知识竞赛、竟答等活动。
(七)组织校车驾驶员大比武活动
六月份,联合相关部门组织全区各有校车驾驶员进行比武竞赛活动,对于优胜者给予适当表彰与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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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党的十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认真落实贯彻实施新《食品安全法》的重大部署,准确理解新《食品安全法》新增内容和食品安全责任落实等方面的新规定、新要求,熟练掌握新《食品安全法》的基本内容和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增强群众遵法、依法、护法的自觉意识,为新《食品安全法》的贯彻实施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一)促进全体乡村组干部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理论水平提高,践行依法行政,依法监督,为新法实施奠定坚实基础。
(二)促进乡机关和领导干部强化食品安全发展理念,建立健全责任体系,为新法的正式实施提供坚强保障。
(三)促进食品、保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和餐饮服务单位强化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经营的权力和义务,为新法正式实施夯实主体责任。
(四)促进食品、保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和餐饮服务单位及其从业人员深入了解新《食品安全》规定,为新法正式实施营造浓厚氛围
(一)成立领导小组
按照要求,我乡迅速开展新《食品安全 》贯彻落实会议,成立领导小组。
(二)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基本常识。
1.着力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政策。在幸福场镇和卷桥场镇采取摆放展板、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向广大群众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2.深入普及食品安全基本常识。宣传辨别假冒伪劣食品和有毒有害食品的基本知识、食物中毒预防与应急处理常识。
(三)组织全体乡村干部开展培训。
开展一次食品安全法专题学习会,有计划、分批次推动各村、企事业单位等食品安全协管员和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开展专题学习,真正让生产经营单位及其相关人员了解、明确生产经营活动中的法定权利和义务,自觉做到懂法、守法。结合两干会,乡机关干部会,安全例会等工作部署会,开展每月不低于一次的食品安全培训会。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村各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重大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按照本方案确定的主题、内容和要求,抓紧制定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活动方案,精心组织实施,确保食品安全宣传周各项宣传活动取得实效。
(二)扩大宣传范围。
各村各成员单位要广泛动员各方力量,集中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拓展宣传教育的深度与广度,把宣传的范围延伸到广大农村、矿山、网吧、学校、建筑工地等基层薄弱区域,深入普及食品安全知识,提高食品安全意识和科学应对风险的能力。
(三)浓厚宣传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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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重视不够,工作落实不到位
绝大部分村干部未充分认识到开展农村自办群体性宴席监管工作的重要性,未将监管工作作为村日常工作抓实抓细,个别村甚至根本未开展该项工作,全年未见任何信息资料上报。
(二)工作打不开情面,监管存在走过场
由于监管对象都是熟人,甚至是亲戚或朋友,部分村干部常常在监管时打不开情面,发现问题即不当面指出,也不督促其整改,监管工作仅停留在上报资料上。
(三)上报资料不规范
一是申报表中菜谱填写不全。农村自办群体性宴席申报表中菜谱必须填写完整,应包括主菜、凉菜、酒水等。二是承诺书上村委会未盖章。农村自办群体性宴席食品安全承诺书除举办者、承办厨师签字外,村委会还应盖章。三是现场检查记录表不完整。现场检查人员未按照检查记录表的检查项目逐项开展检查,部分项目未打钩,检查中举办者、承办者未达到要求的项目也未说明是否立即整改及如何进行整改的。
二、下一步工作要求
为切实加强我镇农村自办群体性宴席监管工作,望工作开展较好的村继续加强,工作开展较差或未开展的村切实行动起来,落到实处。现就今后的农村自办群体性宴席监管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严格落实申报备案和现场检查制度
对一次性就餐人数100人以上的农村自办宴席实行申报备案制度。各村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员应当在宴席举办前2日内(丧事家宴及时报备)向镇食药安办申报,并初步审查菜谱中是否含有皮蛋、生黄花、四季豆等容易引发食物中毒的食品,如有应立即通知举办者和承办者更换菜品,宴席当天安排熟悉食品安全知识的村四职干部或卫生站(室)负责人进行现场指导(如宴席举办的前一天晚餐人数超过100人,也要进行现场指导)。
(二)加强现场检查指导
现场指导人员应按照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检查,要求厨师、帮厨人员都必须持有健康合格证明;厨师还必须经过培训并持有食品安全培训合格证明;加工过程必须做到生熟分开,避免交叉污染;不得加工制作野生菌、发芽土豆、新鲜黄花等容易引发食物中毒的食品;供餐的每种食品留样不少于100克,留样时间不少于48小时等。
(三)制定应急处置预案
各村应制定并熟悉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当发生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时,应在2小时内向镇政府和镇食药安办同时报告,并保护好现场,做好伤员的救治和安抚工作,协助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卫生部门调查。
食品安全培训内容范文5
根据工作安排,现将2014年上半年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上半年主要工作与成绩
(一)磨合新的监管体制,建立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初步搭建起全新的食品药品监管平台
1.基层监管机构分批到位。食品药监系统机构改革以来,我局新设立了8个内设机构,下设了稽查大队、药检所两个下属单位,全县31个乡镇设立了31个基层监管所,并按计划分批到位运行。目前,赤城、蓬南等9个老区所在地的基层监管所已正式投入运行,全部在乡镇政府落实了办公场所,保证了办公桌椅、电脑、打印机、电话等基础办公设备设施如期到位。
2.基层监管队伍逐步到位。投入运行的9个基层监管所配备27名监管人员,其中赤城、蓬南等较大片区到位了5名以上监管人员。同时,我们加大了基层监管队伍培训力度,开展了监管业务培训、行政执法文书制作培训、现场执法操作演练培训等业务技能培训,提高监管人员业务水平和操作技能。
3.我县设立了食品药品安全委员。我县设立了以县食品药监局、畜牧食品局、质监局等27个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县委县政府协调议事机构——县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修订了《蓬溪县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工作规则》,并定期组织召开食药安委成员单位联席会,及时通报食品药品安全形势,进一步完善了我县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机制。全县31个乡镇及城南经管局也分别成立了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明确了工作职责,并在全县493个行政村、54个社区各确定一名食品药品监管协管员,及时调整充实了基层协管员队伍。
4.建立起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协调县法院、检察院、公安局、法制办、农业局、畜牧食品局等部门联合召开了蓬溪县打击食品药品农产品违法犯罪联防联控工作联席会议,建立起打击食品药品农产品违法犯罪活动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并首次将打击食用农产品、畜禽产品违法犯罪纳防联控工作机制重要内容。为全面、有力的开展打击食品药品、农产品、畜禽产品违法犯罪行为,确保全县食品药品安全提供了制度保障。
(二)扎实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加强思想教育工作,切实提高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队伍素质
坚持以思想建设促能力建设,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有声有色。一是先后为联系点鸣凤镇七星村免费送去中药苗黄精2000多株,价值2200元的农肥20多袋,慰问留守儿童12名,送出儿童书籍等慰问物资近两千元。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到联系社区南北街社区开展“双报到”活动,并开展党员义工日活动,帮助社区清扫街道4条,清除广告牛皮鲜30多处。二是组织职工集中学习共13次,集中学习达50余课时。通过深入农村、走访企业、开门纳谏广泛征求班子及成员在“”方面存在的问题,并建立整改台账。三是针对收集整理的问题对机关考勤制度、财务报销制度、车辆管理制度、依法行政等规章制度进行了修订,扭转了部分职工慵、懒、散的工作作风,加强了财务报销和公车使用的管理,扎紧了财务开支的口子,禁止执法车辆私用、滥用,切实改变了简单粗暴的执法行为,杜绝选择性执法、随意性执法和弹性执法,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队伍素质得到明显提升。
(三)在探索中创新监管,合理划分局所队监管事权,初步建立全新的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机制
1.合理划分局所队监管事权。在充分调研、实践磨合的基础,出台了《蓬溪县食品药品监管事权划分方案》,对局机关各业务股室、下属稽查大队及各基层监管所的事权进行了划分,明确了各责任单元在三品一械以及行政许可、案件查处等具体业务工作上的职责,厘清了权责界限,确保了各机构工作运转协调通畅。
2.优化食品行政许可流程。推行了行政许可事前指导和基层监管所行政许可负责制,提前介入提供许可指导服务,优化了行政许可事权配置。出台了《餐饮服务、食品流通行政许可事前指导服务流程》《餐饮服务、食品流通行政许可办事程序》,辖区监管所负责派员对辖区内申请项目进行现场指导和受理后现场核查,局、所之间办证审批资料内部流转,授权窗口首席代表全权审批,提高了行政审批效率。上半年,我局共受理办结了各类餐饮服务许可101件,发放餐饮服务许可证101件;受理食品流通许可申请346起,其中设立申请177件,变更申请4件,延续申请150件,注销申请15件,发放食品流通许可证172件。
3.建立药品生产驻厂监督制度。针对药品生产源头监管存在的问题,出台了《实行驻厂监督检查的实施方案》,向辖区内药品生产企业派出驻厂监督检查小组,每周至少现场监督检查一次,每个月提交监督检查报告,重点督促企业深入贯彻实施新版GMP,强化对药品生产质量的动态监管,做到监管关口前移、监管重心下放,有效消除药品生产质量隐患。截至目前,已对药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16次,出动执法人员35人次,执法车辆16台次。
4.强化食品安全应急处置。根据新整合职能职责,我局及时制定出台了《处置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从事故应急预警、现场处置和后勤保障等方面作了相应规定,建立健全了食品安全预警防范和应急机制,提高了处置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的能力。
(四)突出监管重点,坚持日常监管与专项整治相结合,全力构筑全新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防线
1.狠抓日常监管不放松。对全县食品药品和化妆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进行全面摸底调查,夯实日常监管基础。一是对全县78家学校食堂进行了拉网式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对持证的61家学校食堂实行量化评级和等级公示。二是重点推进实施新版GSP。将新版GSP的宣传和实施工作纳入药品监管工作重点,及时召开了新版GSP培训会,编印发放了新版GSP培训手册,要求药品从业人员必须全员掌握新标准、新要求。督促企业加快实施进度,目前已对2家批发企业、6家零售单店、60余家连锁门店实施新版GSP的情况进行了督促抽查,对药品批发企业进行了约谈,并在此基础上召开了实施新版GSP工作推进会,督促药品经营企业制订改造实施计划,依据新标准及时修订相关管理制度和质量体系文件,尽快适应新要求,力争按要求尽早通过新版GSP认证。三是加强基本药物、特殊药品监管,推进不良反应工作,对基本药物配送企业监督检查4家次,基本药物使用单位监督检查76家次,对具有经营资格的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药品批发企业监督检查4家次,对医疗机构使用特殊药品情况监督检查76家次,完成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132例,医疗器械不良事件6例。四是明确落实专人负责药品电子监管工作,及时处理辖区企业预警信息4次。五是加强对违法药品广告的监测并及时移送同级工商部门进行处理,共移送违法药品器械广告4个。
2.推进专项整治力度。在开展了上级安排的食品专项整治“亮剑行动”、白酒生产企业和小作坊专项整治、桶装水专项整治、农村食品市场专项整治、违法经营儿童鱼肝油专项检查、婴幼儿食品及配方乳粉销售监管、问题奶粉清查等规定动作的同时,还开展了卤菜烧腊专项整治、粉条加工专项整治等自选动作,共计检查食品企业7975家次,出动执法人员2708人次,执法车辆932台次。开展药品专项整治“亮剑行动”、药源性兴奋剂专项检查、医疗器械“五整治”专项行动、药品购销渠道专项整治等药品医疗器械专项整治,共计检查药化单位926家次,出动执法人员423人次,执法车辆146台次。上半年,查处各类食品药品安全违法案件37件,对29件一般程序案件进行了复核,处罚没款24.8万元。完成重大活动餐饮保障12次,29天。完成药品抽验92批次,其中5批次不合格,完成食品抽验41批次,其中3批次不合格。妥善处理食品药品安全举报投诉25件。
(五)培训与宣传相结合,切实加强宣教工作,努力营造全新的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建共治氛围
上半年,对食品生产企业开展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培训、卤制品作坊食品安全培训,组织开展了省运会餐饮服务从业人员食品安全培训,对食品流通环节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相关知识培训,现已培训各类食品安全管理、从业人员500余人次,培训仍在进行中。
利用节假日、重要宣传时点和节点,组织执法人员上街头、进社区、到农村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组织相关部门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等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活动共10次。活动现场共印发食品药品安全宣传资料上万册,接受群众咨询达千余人次。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监管力量依旧薄弱。机构改革后职能职责大幅增加,新增监管机构及监管人员不能满足现有职能职责的履行,加之各监管所尚未配备执法车,又面临监管对象数量多、覆盖面大的监管实际,导致部分农村和偏远地区工作开展难度较大。
二是上半年开展的食品药品专项整治“亮剑行动”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个别企业有反弹现象。
三是部分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意识较差,法律观念淡漠,食品药品安全知识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是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二环节,即查摆问题、开展批评环节,扎实开展好第一环节回头看、谈心交心,认真撰写对照材料,开好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专题组织生活会,搞好党员民主评议,做好建章立制落实整改措施,切实查摆“”方面存在的问题,分析产生的原因,明确改进措施,确保“”方面问题改彻底。
二是进一步在人员划转的基础上通过公招、选调等方式充实基层监管所人员。对监管人员进行法律法规、食品药品安全知识、稽查执法技术等全方位的培训,提升监管人员的素质。积极争取资金及项目进一步落实执法车辆、执法服装等执法取证装备、设备。
三是持续深入开展好药品“亮剑行动”,以亮剑行动为契机,全面抓好药品生产源头、药品流通、药品使用各环节以及特殊药品、药品电子监管、基本药物、疫苗、急救用药等重点部位、重点品种的日常监督与专整治工作,落实好生产企业驻厂监督制度,加快推进全县药品经营企业实施新版GSP,加大对药品违法违规行为打击力度。
四是继续推进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摸底调查及一户一档工作,为日常监管及专项整治夯实基础。深入开展桶装水专项整治,白酒生产企业和小作坊整治,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等食品安全专项行动,切实履行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职责,有效保障人民群众食品安全。
食品安全培训内容范文6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农村家庭宴席系农村和社区家庭聚餐制作的各种宴席。(含由红白喜事服务队代办的宴席)。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辖区内农村和社区自办宴席的家庭或个人(含红白喜事餐饮服务队)。
第四条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全县的农村家庭宴席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农村家庭宴席的食品安全工作,制定切实有效措施,保障农村家庭宴席的食品安全,并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农村家庭宴席食品安全负总责。
第五条建立和完善农村家庭宴席食品安全监管网络,落实监管职责。农村家庭宴席食品安全监管实行各乡镇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纳入全年工作目标考核。建立乡镇、村、村民小组食品安全监管网络,乡镇配备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在村组配备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员。
第六条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指导、协调、协助各乡镇搞好协管员、信息员的培训工作,全面提高管理人员专业技术水平。乡镇政府负责组织辖区内农村家庭宴席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的培训工作,乡镇卫生院配合搞好卫生知识培训工作。村食品安全信息员负责全面开展本村村民食品安全培训工作。
第七条县财政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应逐步落实专项经费用于农村家宴管理工作,解决协管员、信息员必要的报酬,确保监管网络正常运转。各乡镇人民政府要结合实际,指定农村家宴管理考核办法,落实奖惩制度。
第八条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对农村家庭宴席厨师和服务人员实行定期的健康体检和培训工作。
第九条农村家庭宴席实行提前72小时申报备案制度。
凡农村家庭自办宴席,聚餐人数在50人以上,举办者应在举办前3天向村食品药品信息员报告,村食品药品信息员须填写《县农村家庭宴席登记表》并向乡镇食品药品协管员报告,由乡镇食品药品协管员登记并向县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报告备案。报告内容是:家宴举办者及举办事由,聚餐时间、人数、地点、厨师、服务员等情况。报告实行逐级备案登记制度。
第十条从事农村家宴的厨师和服务人员,必须到所在乡镇人民政府登记,并取得有关部门发放的《从业培训合格证》及当年《健康证》方可上岗。
第十一条农村家庭自办宴席的举办者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厨师和服务人员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二条家宴举办者采购食品原料,应从具有有效许可证的经营单位采购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的食品原辅料,并索取购销票据。不得采购腐败、变质、霉变等感官性状异常食品、“三无”食品和超过保质期的食品,不得采购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禽、畜、水产品及其制品。
宴席的举办者应保证制作家宴的操作场地相对隔离,具备一定的食品加工卫生条件和冷冻、冷藏贮藏条件。操作间卫生清洁,厨房用具洁净,贮藏安全可靠,并做好消毒、保洁工作。
农村家宴的厨师,应对制作家宴的米、面、油、酒、蔬菜等所有食品原辅材料进行检查,检查合格后方可制作。在家宴加工过程中应做到生熟分开,热菜煮熟烧透,凉菜符合卫生标准。禁止使用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对使用食品添加剂加工食品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厨师和服务人员要严守职业道德,严格操作规范。在加工过程中要穿着干净整洁的工作衣帽,确保食品卫生。
第十三条农村家庭宴席实行三级检查制度。
举办农村家庭宴席,家宴的举办者、厨师应于家宴举办前3天与乡镇人民政府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
对50人以下的家宴聚餐,由村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员负责监督检查;50人以上、300人以下的家宴聚餐,由乡镇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负责监督检查;300人以上的由县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监督检查。监督检查者要对家宴席所用原料、水、米、面、油、酒等所有食品原辅料进行现场检查。检查合格后才能允许加工操作。对检查存在安全隐患的,必须整改到位,才能开始操作。检查应有记录。
第十四条严格执行突发事件报告制度。
家宴的举办者、厨师、村食品药品信息员发现可疑食物中毒事件及其它突发食品安全事件,应立即向乡镇人民政府报告,并保护好现场。乡镇人民政府接到报告后,应立即报告县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县卫生行政部门,同时迅速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第十五条县食品监督管理部门接到食品安全事故报告,依照《县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迅速组织事故处置工作。
第十六条因自办家宴造成突发性食品安全事故,家宴的举办者、厨师和村食品药品信息员应及时组织将病人送往医院就诊,积极配合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开展事故调查和处理,主动提供相关食品原辅材料及物品。
第十七条县卫生行政部门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并做好食物中毒急诊抢救、调查处理的预案工作,严格执行食物中毒报告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