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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颂教师的诗范文1
您像一支红烛,为后辈献出了所有的热和光!您的品格和精神,可以用两个字就是——燃烧!不停的燃烧!
您讲的课,是那样丰富多采,每一个章节都仿佛在我面前打开了一扇窗户,让我看到了一个斑斓的新世界……
啊,有了您,花园才这般艳丽,大地才充满春意!老师,快推开窗子看吧,这满园春*,这满园桃李,都在向您敬礼!如果没有您思想的滋润,怎么会绽开那么多美好的灵魂之花啊,老师,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有谁不在将您赞扬!传播知识,就是播种希望,播种幸福。
老师,您就是这希望与幸福的播种人!
老师,您是美的耕耘者,美的播种者。是您用美的阳光普照,用美的雨露滋润,我们的心田才绿草如茵,繁花似锦!您为花的盛开,果的成熟忙碌着,默默地垂着叶的绿荫!啊,老师,您的精神,永记我心!
您多像那默默无闻的树根,使小树茁壮成长,又使树枝上挂满丰硕的果实,却并不要求任何报酬。
您给了我们一杆生活的尺,让我们自己天天去丈量;您给了我们一面模范行为的镜子,让我们处处有学习的榜样。
您是大桥,为我们连接被割断的山峦,让我们走向收获的峰巅;您是青藤,坚韧而修长,指引我们采撷到崖顶的灵芝和人参。当苗儿需要一杯水的时候,绝不送上一桶水;而当需要一桶水的时候,也绝不给予一杯水。适时,适量地给予,这是一个好园丁的技艺。我的老师,这也正是您的教育艺术。不计辛勤一砚寒,桃熟流丹,李熟技残,种花容易树人难。幽谷飞香不一般,诗满人间,画满人间,英才济济笑开颜。
老师,您用人类最崇高的感情——爱,播种春天,播种理想,播种力量……用语言播种,用彩笔耕耘,用汗水浇灌,用心血滋润,这就是我们敬爱的老师崇高的劳动。
您工作在今朝,却建设着祖国的明天;您教学在课堂,成就却在祖国的四面八方。老师,如果把您比作蚌,那末学生便是蚌里的砂粒;您用爱去舐它,磨它,浸它,洗它……经年累月,砂粒便成了一颗颗珍珠,光彩熠熠。
您的教师生涯,有无数骄傲和幸福的回忆,但您把它们珍藏在心底,而只是注视着一待开拓的园地。
假如我是诗人,我将以满腔的热情写下诗篇,赞美大海的辽阔和深远。并把它献给您——我的胸怀博大,知识精深的老师。
教师是火种,点燃了学生的心灵之火;教师是石级,承受着学生一步步踏实地向上攀登。
您像一支蜡烛,虽然细弱,但有一分热,发一分光,照亮了别人,耗尽了自己。这无私的奉献,令人永志不忘。您讲课的语言,悦耳像叮咚的山泉,亲切似潺潺的小溪,激越如奔泻的江流……
春蚕一生没说过自诩的话,那吐出的银丝就是丈量生命价值的尺子。敬爱的老师,您从未在别人面前炫耀过,但那盛开的桃李,就是对您最高的评价。
您的爱,太阳一般温暖,春风一般和煦,清泉一般甘甜。您的爱,比父爱更严峻,比母爱更细腻,比友爱更纯洁。您——老师的爱,天下最伟大,最高洁
歌颂教师的诗范文2
“捧着一颗心来,不带半根草去。”这是教育家陶行知的真挚感言。教师的爱是一种无私的爱,他们对学生的爱从不求回报。在工作中,无论遇到什么样的不理智和被误解的事情,他们决不因此而影响到对学生的教诲和关爱,他们决不会把对学生的爱与自己的个人目的和利益联系起来。
一日为师,终生为父。教师的爱是一种最高尚的爱。教师的爱不仅是出于他们职业本身的责任和义务,教师们更是把学生看作是他们自己的儿女,倾注全部的心血。教师的爱更肩负着祖国的未来和民族的希望,肩负着振兴中华的重任。
教师的爱是一种理智的爱。教师思考的是学生未来的长远发展,他们从不因眼前的不理解而放任迁就。教师的理智是超人的,他们对芸芸众生能够区别对待,因人施教,做到对好学生不溺爱,对差学生不操之过急、循循善诱。教师的爱包含母爱且胜于母爱,在于这种爱是严格要求和精心施教的完美结合,在于它突破了母亲的那种一味的溺爱。
有人说:“疼爱自己的孩子是本能,而热爱别人的孩子是神圣!”我们的教师所给予的爱恰恰就是这种神圣。“教育没有爱就成了无水之池”,教师用自己的汗水辛勤耕耘,不断浇开一朵朵美丽的心灵之花。
对教师的爱,学生的感触是最真切的:
你给了我整片的星空,
好让我自由地去来。
你给了我一盏知识的明灯,
为我照亮了前方的道路。
我知道
歌颂教师的诗范文3
九月,献给老师
九月,如期而至。
世界因此灿烂。
我们歌唱九月,
因为这是您永恒的节日。
我们牢记九月,
因为这是我们真诚的表白。
九月,是只情满四溢的杯子,
我们用双手高高地举起
一片真诚的祝福声中,
请您干杯。
九月的乐章已经奏响,
请接受我们九月的献礼吧,
所有拼搏在教育战线的老师们。
写在教师节的诗
一
老师就像一个知识丰富的园丁,
我们就像花园里的一朵朵鲜花。
老师写的每一个字
就像浇在我们身上的每一滴水,
让我们一天天地成长……
二
班级就像一个奇怪的家,
没有床,也没有一日三餐……
在这个家里,老师是慈祥的妈妈,
我们就是一个个好动、活泼的孩子;
我们能够一天天健康地成长,
都是妈妈的功劳……
九月金秋,老师是这个季节的主题,空气中弥漫着感念师恩的情绪。 尊师重教是永远的美德。过去的,现在的,将来的,所有的教师都应该享受崇敬与祝福。
又是9月,教师节踏着轻盈的步子缓缓而来。
对于每一个人来说,在我们从顽皮稚童到青涩少年再到风华青年的生命历程中,
老师,都是最值得我们尊重和感恩的人。
他们虽然生活清苦,却情系祖国未来,心联学子之心;
虽是一烛微火,却燃尽自己,照亮别人。
教师节
歌颂教师的诗范文4
一、诗歌朗诵的美感意义
(一)诗歌朗诵启悟人性美
朗诵诗歌,既为人类,也为个人。首先,人类需要诗歌为生命找一个理由。该如荷尔德林所说:“人类诗意地栖居在这个星球上。” 其次,老年如散文,中年人像小说,青少年是诗歌。于朗诵中青年人将诗情、诗意、诗心、诗性潜藏于心,于吟诵中便也多了一份豪情壮志、多了一份从容雅趣、多了一份俊逸洒脱、多了一份哀惋惨恻……
(二)诗歌朗诵体味感情美
古人云:“诗缘情”,“情动而辞发”。朗读者必须披文以入情,表情以达意。这要求学生朗读时必须先体会作者的感情,以自己的人生经验,务求与作者的感情产生共鸣,方能打动听众。没有感情的朗诵肯定是不成功的。
苏轼的《念奴娇?赤壁怀古》要读出其豪放之情,陶渊明的《饮酒》(其五)要读出淡雅闲情来。文章的感情并不单一,朗读者更需留心,如郁达夫《故都的秋》清静中寄悲凉,《诗经?硕鼠》痛恨中含警告,如此等等,不一而足。另外,文章言尽而意无穷处,更需细心揣摩。
(三)诗歌朗诵再现形象美
我们可以通过对作品形象的载体——文字加以联想和想象,使之在朗读者心中形成“内心视象”,当自己的“内心视象”与作者契合了,也就深得文章意旨了。朗读要打动人,也非得建立起自己的“内心视象”不可,并在朗读中贯彻之,使听者如闻其声,如见其人,如嗅其味,如扪其形。诵读《念奴娇?赤壁怀古》须在脑海中确立自身贬官黄州,独临赤壁,祭奠江月,伤悼古人,感吁“华发早生”,但非失望颓废的主人公“视象”。读《离骚》,这高冠长佩、芰荷衣裳而“好此奇服“之屈原,不同流合污之浩然正气与九死未悔之爱国信念要呼之欲出。又如《永遇乐?京口北固亭怀古》如能凸现辛弃疾睹国事靡烂,痛壮志未酬,于豪壮中略见悲凉之“视象”,诵读与再现形象相得益彰了。
(四)诗歌朗诵理解思想美
古人读书当是今人之朗诵。朱自清先生认为:对课文内容的理解,其意义的获得一半在声音里头。他说:“要增进学生理解和写作的语文能力,得从正确的朗诵教学入手”,文章要由老师、学生反复读,“有时还得背诵”。深刻理解文章思想是朗诵的先决条件,同样,学生也因朗诵而加深对文章的理解和领悟。朱熹也有同样的体会:“大抵观书,先须熟读,使其字皆若出于吾之口;继以精思,使其意皆若出于吾之心,然后可以得尔。”不熟读《致大海》又如何从大海喧嚣奔腾的气势、雄浑博大的意境中体验到普希金那自由奔放积极奋进的思想感情呢。
(五)诗歌朗诵感受语言美
朗诵,课文内容入于眼,出于口,闻于耳,记于心,多方感知,对文章感受极为深刻。朗读课文以至于成诵,文章对学生的影响是潜移默化的。诵“同是天涯沦落人,相逢何必曾相识”,生同病相怜人世一叹;诵“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而生恍如隔世、悼然自伤之情;读“出师未捷身先死,长使英雄泪满襟”自会如杜甫般心念武侯,许身社稷,涕泗并流。
诗歌语言形象、精炼,这就要求学生用心去读,久而久之,培养了语感,进而化为自己的东西,终身受益。“熟读唐诗三百首,不会吟诗也会吟”,“旧文不厌百回读,熟读深思子自知”。
二、诗歌朗诵的再创作意义
朗读是一种再创作活动,要求师生用有声语言表现原作的主要精神和艺术美感,从而使听众领悟作品内容,在感情上受到感染。
(一)陶情养性利其诵
“凡事预则立”,这必要求选好朗诵材料。对高中生来说,好的朗诵材料应该以深刻的思想内涵为内核,以积极进取乐观科学的人生观、世界观为依托,以无穷的诗意为动力,以富于形象性而适于口诵的简约质美的语言为外观,以节奏、韵律、音乐的美感为引线。
就这些方面来说,高中语文教材对朗诵诗歌处理得非常好。所选诗词,按照了新大纲“课文要文质兼美”,“题材、体裁、风格应该丰富多样”,“有利于开拓学生视野,激发学生学习兴趣”等要求,所选之文全都是各个时代的经典之作,能反映诗歌传承的文史脉络,厚载的思想文化之重。
(二)把握内容悟其义
古语说“诗言志”,古诗词往往用唱的形式来表现,在音乐的美感中传递动人之情,凸现其深邃的思想和喻世的道理。准确地把握作品内容,透彻地理解其内在含义,是作品朗诵重要的前提和基础。固然,朗诵中各种艺术手段的运用十分重要,但是,如果不能准确透彻地把握内容,那么,艺术技巧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成了一种纯粹的形式主义。要准确透彻地理解作品,应注意以下几点:
首先,了解作品的时代背景和作者的创作动机。这是理解作品的基础。诗词是作者在特定时期思想感情的反映,它既离不开诗词家的生平经历、性格特点,更离不开产生诗词时具体环境和事件的刺激。
其次,理解作品主题。主题是作品中表现的思想、观点,是作品内容的核心。理解主题是理解作品的关键。朗读要求再现作品原貌,要准确传达作品思想,表达作品感情,阐明作品观点,说明作品道理。
再次,了解诗人的写作风格。对中学生来说基本了解文学史中重要的作家风格,并不困难,同时也很有必要。
歌颂教师的诗范文5
[关键词]本科 民事诉讼法 教学改革
[中图分类号] G64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2095-3437(2013)14-0052-04
民事诉讼法是法学专业本科阶段的一门必修课程,是为培养和检验学生的民事诉讼法理论知识和运用民事诉讼法进行诉讼的实践能力而设置的专业基础课。教育部“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提出,要求我们必须加快法学教学的改革。换言之,如何切实提高和保障本科民事诉讼法课程的教学质量,是民事诉讼法教学改革中亟需解决的问题。实践中,我们坚持以教育培养“应用型、复合型”法律职业人才为核心,遵循本科法律专业课程教学之基本要求,结合我院课程设置的实际情况,从教学目标、教学内容到教学方法等方面对民事诉讼法课程进行了一系列的尝试与改革。
一、本科民事诉讼法课程的特点
1.课程实践性较强。民事诉讼法课程可以分为总论与分论,总论部分主要包括基本原则与基本制度,理论性较强,分论部分主要包括审判程序和执行程序,实践性较强。但课程内容还是侧重于程序规则的实际应用。其次,在研究方法上注重对法律规范的理解和阐释,与司法实务结合较为紧密。在教学目标上,该课程要求学生能初步运用民事诉讼法学知识和理论解决立法和司法实践中的实际问题,提高程序法素养,增强法治观念,树立公正民主的法律意识。
2.课程理论性较浅。由于民事诉讼法课程重在实践,而民法等实体法教学,重在对法律权利义务的制度性研究,使得实体法教学和程序法教学在理论深度上不可同日而语。由此造成的教学效果就是:民法等实体法的教学理论性很强,具有专业知识的广度和深度,能让学生印象深刻;而民事诉讼等程序法教学法条注释所占比例较大,使学生感觉枯燥乏味,难以产生兴趣,学习动力不足。
3.课程适用层次较低。民事诉讼法课程一般安排在本科二年级。这个阶段的本科生无论是人格还是品行都尚未定型,可塑性很强,具有培养的潜质。通常表现为具备一定的专业基础,对法律具有初步的感性认识;学习习惯和思维方式逐步转变,具有一定的独立思考能力;求知欲旺盛,好奇心强,学习更加自觉,课堂经常提问,能够与老师交流和互动。基于课程适用层次的上述特征,从事民事诉讼法教学的老师可以加强他们的系统理论知识水平,注重课程的学习,理论的熏陶,同时又能联系实际,启发思想,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
二、民事诉讼法课程教学存在的问题
1.教学目标模糊。民事诉讼法的教学目标是通过课程教学,不仅要增强学生的公正理念和规则意识,塑造合格的法官、检察官和律师等法律职业者,促进公正司法和公正执法,而且基于本课程所具有的操作性和应用性较强的特点,还要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协调能力和适应能力。但事实上,许多高校的民事诉讼法教学目标不明确,偏重于理论的讲授,程序的操作性和应用性长期被忽略,学生难以理解和掌握程序的本质,致使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教学目标形同虚设。
2.教学内容滞后。目前全国高校民事诉讼法普遍采用的是教育部21世纪统编教材,抑或部分高校自己编撰的教材。应该讲,这些教材体系完整、资料翔实,具有一定的学术价值。但是如果严格按照这些教材授课,在教学质量上至少存在两大弊端:首先,观点缺乏创新。纵观现有的教材,每当论及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和基本制度时会引用大量的参考文献,稍加比较就会发现文献资料的重复和类同。文献引用的大同小异导致在概念上的相似度增加,比如在论及民事诉讼的诉与诉权的时候,众多教材在同样概念上的解释都差异不大,鲜有创见。其次,内容未与时俱进,书本和现实严重脱节。当前国内的教材在资料时效性方面还有待改进,很多教材因循守旧,没能及时反映当前国内外民事司法实践中最新的实务热点和研究成果。
3.教学方法单一。众所周知,以教师为中心、以课堂讲授为主的“填鸭式”教学方法已经不能适应时代的要求,并且不利于调动学生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对教学过程的参与性。即便现在大部分的教师在教学中借助于幻灯片等高科技手段,但“照本宣科”的实质没有根本性的改变。通过调研,我们发现此种现象在国内其他高校的课程教学中也普遍存在。究其根源:是因为现代信息技术在我国高等院校的应用已十分普遍,其触角已延伸至教育教学活动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并逐渐显示出对教师要素的替代作用。体现在学生可以通过互联网技术实现资源信息的共享,包括电子图书馆和虚拟课堂的出现。所以,在现代信息技术时期,教师的精力更需要大量地投向非程式化、非常规化、富有创造性的教学活动。而这一教学活动无疑对教师的要求更高。
4.教学资源匮乏。影响民事诉讼法课程发展的另一重要原因是教学资源的匮乏,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指导思想尚未转变。目前在法学本科的教学中,重实体、轻程序的现象仍然存在,许多高校的法学院均重视与实体法相关学科的建设和发展,并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而对于诉讼法,尤其是民事诉讼法学科的发展少有给予关注,相应的配套投入也不多;二是师资力量薄弱。民事诉讼法课程的专业性和技术性极强,而受过系统学习和培训的诉讼法学专任教师总体上还不够,许多学校都是由其他法学专业的任课教师兼任。这直接导致授课水平参差不齐,教学效果差强人意。
三、民事诉讼法课程的教学改革
1.明确教学目标。培养应用型、复合型法律职业人才是我国高校民事诉讼法课程的教学目标,我们认为,可以从下述三方面加以实施:
第一,加快民事诉讼法的课程改革。当下,全球化已经成为今天不可回避的事实,这对我国高校的法学课程改革既是机遇也是挑战。诚然,全球化加速了其蕴含的主导价值观或文化霸权,而国家之间、地区之间在法学教育政策或改革措施方面的相互借鉴也日益增加。以美国为例,卡内基基金会于2007年的法律教育报告显示,法学院一般重点强调分析训练甚于对伦理、人际交往和其他技巧的强调,而后者有助于毕业后的学生参与法律实践。为此,包括哈佛大学法学院在内的全美法律院系已经开始采取措施在课程设置上做出变革。变革的范围是广泛的,从要求给大一新生增加新课程到扩展法律实践课程,从来年增加选修课程到鼓励法学院的学生选修其他科目的大学课程,而促使变革的推动力基于这种判断:大学所教授的课程以及教授课程的方式与社会实践脱节。改革的目的只有一个,即美国的法学教育应该更加职业化。相比之下,我们因地制宜,根据学院的实际情况,在民事诉讼法课程之外单独设立仲裁法学、证据法学和司法实务基础三门选修课程,通过开设实践教学课程,赋予学生更多的选择权,以弥补理论教学课程的不足。
第二,强化民事诉讼法教学的基础知识。经验表明,大学本科阶段应该重视专业学习,但却不能忽视基础知识。钱学森曾经提出大成智慧教育的设想,就是教育、引导人们如何陶冶高尚的品德和情操、尽快获得聪明才智与创新能力的学问。其目的是着重于人的培养,着重于学生在大学期间不仅要获得某种专业知识,还要能够积极参与社会生活、富有社会责任感、成为全面发展的人所必须具备的广泛的非功利性的基本知识、技能和态度,即所谓的“通识教育”。目前,我国经济正处速发展阶段,各种专业领域也无时无刻处在巨大的变化之中,在此背景下,基础的重要性更加凸显出来。我们认为,高校在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机制的过程中,应该进一步加强对学生基础的夯实,数学、英语、中文、计算机、经济学等基础课程应该更加受到重视,最好能够在学校学科范围内建立共同的基础课程模块,使学生能有扎实的基础和宽广的眼界。此外,各法律院系的授课教师在专业课的教学中,必须首先做好对相关专业的回顾和复习,比如在民事诉讼法的课程教学中,通常会涉及民法、侵权责任法、合同法、刑事诉讼法以及行政诉讼法等法律。
第三,推动民事诉讼法的学科建设。在高校法律院系的发展中,学科建设是非常重要的,这主要是基于两方面的考虑:首先,在全国法律院系的发展中,几乎都提出将学科建设作为各自发展的主线。换言之,学科建设不仅事关各法律院系硕士点和博士点的申报,也事关重点学校的申报;同时,学科建设也是各法律院系“平台”和“基地”建设的依托。其次,一流学科是一流大学最根本的基础,没有世界一流的学科就不可能成为世界一流大学。在民事诉讼法的教学实践中,通过我们不断的改进,逐步实现了教学方式的民主化、教学方法的多元化和教学手段的现代化,以期达致本学科精品课程的建设目标。教学水平的提升自然带动学科建设的发展,并且在学院申硕创特的过程中充分发挥了引领和示范效应。
2.充实教学内容。在本课程的教学中,紧扣应用型、复合型法律职业人才的培养要求,突出实践教学在人才培养中的地位,重视对学生实际操作能力的培养,以课程实用性为主线,以能力培养为诉求,继而确立理论知识的学习内容,做到本科法学教育的专业化、制度化和规范化,以利于本科生规模的扩大和科学化管理。在课程设置和学时分配上,我们以中国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等国内知名法律院校或重点大学法学院的专业培养方案为参照系,结合我院法律专业之定位,安排课堂教学48学时,实践教学8学时,共计56学时。首先,对课程教学大纲进行重新修订,综合考虑教学的时间、考试的时间以及学生的学习状况等因素,将该课程分为八个专题,分别是:民事诉讼法概论、基本原则和制度、民事诉讼的主体、审判程序、执行程序、涉外民事诉讼、民事诉讼的改革和发展、实务热点和案例分析。同时,将民事证据规则列入《证据法学》的授课内容。其次,在课堂教学中,我们没有完全拘泥于现行教材中所讲述的内容,而是着眼于国家对高素质法律人才的需求,密切跟踪当下国内外民事诉讼法学理论和实践动态,及时补充、修订课堂教学内容。例如,就新《民事诉讼法》的修订,围绕公益诉讼、恶意诉讼、小额诉讼程序、诉外调解协议效力等热点议题,及时调整、充实课堂教学内容。旨在扩大学生的知识面,培养他们具有前瞻性的思维。
3.改进教学方法。第一,在本科阶段提前推行研究生的教学方法。我们认为,面对本科生愈来愈大的就业压力和考研压力,应当转变本科人才的培养模式,提倡探究性学习。详言之,学生可以在教师的指导下,对教学大纲设定的内容开展探究,培养学生发现问题、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例如,我们在讲授民事诉讼目的论、价值论等理论性较强的内容时,并没有照本宣科,要求学生记住知识点,而是布置问答作业,包含以下内容:列出我国民事诉讼法历次的立法时间表、对民事诉讼法学家的访谈、对近年典型民事诉讼案件的评论、涉及民事诉讼法的专业著述、你最关注的民事诉讼法热点问题等。作业要求:自由选择主题,以文字或视频为载体,作出书面报告,一周内完成。有同学在作业中选择的是我国互联网行业第一起反垄断民事诉讼案,即奇虎360腾讯并索赔1.5亿元。这一堂课的作业充分体现出学生的选择,同时培养了学生查阅资料、采集信息、探究等学习方法,而不是对知识点死记硬背。这样获取的知识,学生不仅能深刻理解,而且也是最牢固的。因此,研究性的教学方法不仅突破了传统“纯理论”的模式,走向多元化,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而且使师生关系由封闭走向开放,有利于本科生博采众长,拓宽视野与思路,提高教学质量。
第二,在课堂教学中实施“因材施教”的方案。人才培养是一项系统工程,尤其是兴趣爱好从小就要培养,到本科阶段就不止是培养兴趣了,而是要巩固学生的兴趣,培养专业志向,培养他们坚持志向的毅力和不怕困难的精神。同时为了提前让他们进入法学专业领域,大学教师的介入是非常必要的。所以,作为授课教师要经常与学生进行沟通和交流,这是在大学里及早发现人才、培养人才的一个非常好的办法。实践中,我们借助课堂教学平台,在完成教学任务之余,还随时与学生交流和谈心。不仅能了解学生的思想、学习、家庭等情况,同时可以把法学专业的具体要求介绍给学生, 让他们加深对法律的理解和适用,以便将来能够较快地适应社会。通过交流,我们发现有的学生逻辑思维比较强,有的学生形象思维比较好,有的学生动手能力比较强,这就需要我们老师在平时的授课中既要考虑到学生的共性,也要兼顾到学生的个性,向学生提供最适合的教育。但是要做到这一点,就要观察、研究每一个学生,发现他们的特点和特长,因材施教。
第三,要求学生撰写课程论文。目前法学本科生科研能力普遍不足,缺乏独立思考和规范写作的训练。在我们看来,课程论文的写作能够促进学生的理论素养,提高书面写作的水平。为此,我们在民事诉讼法课程教学中增加了撰写学术论文的要求。具言之,在新学期的第一堂课就开始布置论文写作的任务:首先,题目选择方面既可以是自主命题也可以是教师推荐,研究范围不能太大,限于民事诉讼法律中的某些具体制度,如“论民事诉讼与仲裁的关系”、“论小额诉讼程序的构建”;要求文献综述,通过给学生提供资料收集的途径,如专业的法律网站和数据库,使学生能够在有限时间内进行文献资料的整理,做到言之有据;字数要求在六千字以内,观点鲜明,逻辑清晰,论证充分;文笔方面要求法言法语,应用专业的法律术语对理论进行阐释,做到形式上的规范化。其次,民事诉讼法属于专业必修课,要求学生在期中提交课程论文,教师在期末结束以前对论文作出公开评阅。同时,将课程论文作为平时成绩,占期末考试成绩的百分之四十。最后,依据公开评阅的成绩,对某些优秀的学生进行个别辅导,鼓励和支持他们完善并发表其研究成果。
第四,指导学生参与校内外社会实践。在民事诉讼法的课程设计中,我们降低了理论教学的学时数,相应增加了实践教学的比重,确保学生有充分的时间参与校内外的社会实践。首先,我们加强了校内实践环节,通过让各专业课教师参加法律实务课程的培训,并借助于本学院的模拟法庭和法律诊所,积极对本科生开展案例教学,以应对国家统一司法考试以及法学硕士研究生的入学考试;其次,充分利用地方法律实务部门的司法资源,通过探索校内和校外的联合培养机制,加强学院与实务部门的合作,在当地的法院和检察院建设了一批校外法学实践教学基地。借助于基地平台,通过司法实务人员的传、帮、带,让学生担当书记员或者法官助理,亲身参与到民事司法的实践当中,切实做到理论和实际相结合,继而提高本科生的法律诠释能力、法律推理能力、法律论证能力以及探知法律事实的能力,最后达致卓越法律人才的培养目标。
[ 参 考 文 献 ]
[1] 尹弘飚.全球化时代的中国课程改革[J].高等教育研究,2011,(3):268.
[2] 钱学敏钱学森大成智慧教育的设想[N].光明日报,2008-10-16.
[3] 江必新.民事诉讼的制度逻辑与理性构建[M],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12.
歌颂教师的诗范文6
关键词:诵读教学;初中语文;诗歌;应用
近年来,多元化的思想对传统文化的冲击使得初中生对诗歌的学习兴趣不断降低,学生的诗歌学习素养越来越低下,主要表现为表达能力普遍的低下、基础知识的掌握不牢靠、学习兴趣不足、阅读能力欠缺等等,随着时展的需要,学生的全面发展有了更高的要求,语言表达能力和情感表达的能力都需要进一步的提升,中国的诗歌文化博大精深,是最具有时代特征和青春活力的教学内容,良好的诵读习惯有利于学生形成丰富的情感体验和艺术内涵,深刻的领略到当代诗歌的精华风采。
一、初中语文诗歌教学现状分析
首先从学生角度分析。阅读的质量也参差不齐,但是大部分都停留在网络上的泡沫文章,阅读过四大名著和唐诗宋词的学生占不到2%,诗歌长时间的没有出现在学生的生活中,使得学生失去了良好的学习氛围,认为诗歌是一种矫揉造作的表达形式,不为大部分的学生所接受。另外极少部分的学生在学习的过程中,对诗歌的表达思想把握不明确,甚至出现偏差,严重的降低了诗歌的学习质量,由于对诗歌所要表达的感情不到位,导致在诵读的过程中不能自然大方的表达,给教师带来了巨大的压力,课堂的质量也逐渐降低。
其次从教师的角度分析。很多教师在教学的过程中走进了误区,由于方法不当使得诗歌的美感不断的弱化,传递给学生的美感少之又少,其中两个主要的误区表现在:一是教师在诗歌教学中,主要采用的是讲读的方式,所有教学任务由教师一个人包办;二是主要按照课件的形式为主,采用的是新型的灌输式教学,只有形式的革新,没有内容的革新,不能调动学生的积极性,磨灭了学生的学习热情[1]。
二、诵读教学在初中语文诗歌教学中的必要性
首先,诵读有利于丰富学生的心理体验。诵读一直都是诗歌教学过程中最为有效的教学方法之一,俗话说“读书百遍,其义自见”,在初中语文课堂中教材内容大多都是经典的文学名著,有很多难以理解的内容,需要通过学生的反复诵读去体悟和理解,在反复诵读的过程中能够好的培养语感,不断地去积累著作片段和经典的名句,才能产生丰富的想象,形成敏捷的思维,朱自清在《论百读不厌》中提到了熟读深思的道理,由此可见,诵读法在很早之前就受到了人们的重视,如果在学习的过程中没有了“读”,文学作品就会失去它的美学价值。
其次,诵读有利于正确的把握作者表达的思想内涵。诵读教学不仅可以促进学生的心理发展而且有利于学生的生理发展,从发音器官、视觉器官和听觉器官方面都在发生着变化,诵读的技巧积累到一定的程度就会对作者所要表达的情感进行正确的把握,诵读的层次不断的从“音读―情读―醉读”,不断地去唤醒学生内心深处的真实情感,有利于鉴赏能力和审美情趣的提高[2]。
三、诵读教学在初中语文诗歌教学中的应用
(一)初次诵读,注重情感把握。在选择诵读教材内容的过程中,教师要根据不同作品的艺术特征传授不同的诵读方式,可以范读、听读、也可以领读,但是在诵读的过程中要注重情感的把握,首先通读全诗,用醒目的笔迹标出需要停顿的地方,比如在《赤壁赋》这首诗中,让学生自己自由的诵读全诗,把握整体的情感表达,鼓励学生说出自己的看法和意见,再次基础上教师引导学生进一步深入的思考,在这个过程中教师要善于把握学生的心理,使学生之间形成竞争表达的氛围,能更好的激发学习热情,提高课堂的效果,随后,针对学生中出现的各类问题,教师要耐心的记录并解答,从专业的领域去评价学生的观点,及时的纠正不正确的观念,帮助学生更好的理解作品的真正含义[3]。
(二)联想诵读,体会意境美。在诵读的过程中,一些诗歌所要表达的感情是停留在表面上的,但是更多的是蕴含在诗歌的字里行间中的,比如《钱塘湖春行》这首诗歌,作者淡淡的忧伤没有平铺直叙,而是流露在文本深处的,这样的诗歌就需要读者借助丰富的联想去体悟诗人表达的意境,想象诗人所描绘的情节、场面和人物,品味出作者所要表达的意境,尤其在《再别康桥》中,通过节奏、重度和情感的把握,就“甘心”“放歌”“沉默”等词语进行重点的分析,深化学生对诗歌的理解,让学生主动的去探究其中的情感美和意境美。
(三)醉读,提高鉴赏能力。醉读属于诵读中最为升华的一个阶段,可以让学生陶醉在其中,通过诗歌的学习不仅要把握诗人的情感,更要从中给学生带来更多的思考和启迪,结合自身的生活实际,学习作者豁达的胸怀和超然的态度,最好可以达到共鸣,教师要不断地给学生传授正确的体悟方向,把无声的文本作品变为形象客观的听觉语言,不断的培养学生的诗歌鉴赏能力,在以后的诗歌教学中,学生可以独立的完成诗歌鉴赏的学习任务,“授之以渔不如授之以鱼”,让学生学会鉴赏的方法才是课堂教学的真正目的[4]。
综上所述,语文学科是一门注重人类历史文明和灿烂文化,侧重学生人文情感的培育和熏陶的科学,是人类表达自己丰富情感的工具,具有时代性和开放性的特征,教师要密切的关注学生的心理变化特征,寻找出更加具有新意和使用的诗歌诵读方法。
参考文献:
[1]潘小华.初中语文现代诗歌的教学研究[J].新西部(理论版),2014,23:161+159.
[2]徐丽婷.初中语文诗歌教学课型的选择及应用探讨[J].才智,2015,09: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