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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论文范文1
一、跨国公司在华投资的独资化趋势
伴随着纷至沓来的外商投资,一种现象引起了我们的注意,那就是自1997年以来出现的外商在华直接投资的独资化浪潮,加入WTO以后,这一浪潮更为猛烈。1997年,我国实际利用外资数额452.57亿美元,其中独资项目共计161.87亿美元,约占外商直接投资数额的35.7%。而近几年的情况是这样的:2006年,我国实际利用外资数额630.30亿美元,其中独资项目共计462.81亿美元,约占外商直接投资数额的73.4%。2007年第一季度,我国实际利用外资数额158.93亿美元,其中独资项目共计123.38亿美元,约占外商直接投资数额的77.6%。从上面具体客观的数据来看,外商独资正成为跨国公司进入中国的主流方式。这篇论文
商务部的一项调查表明,2005年~2007年,82%的跨国公司继续扩大对华投资,57%的跨国公司在生产方面的投资倾向于独资新建。可见,外商投资独资化的情形在未来更是会呈现加速发展的态势。
二、跨国公司在华投资独资化的原因分析
1.外商投资产业政策放宽,市场准入领域扩大
外商在华投资初期,我国对外开放程度较低,合资、合作是外商进入中国的最佳选择。随着我国加入WTO,在2002年《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进一步放宽了外商投资的股权限制,对银行、保险、电信、运输、旅游、法律咨询等服务领域的外商独资经营限制进一步放宽,更多的产业领域允许合资企业中外商持有51%以上的控股权。这项政策的改变起到了鼓励外商独资化的作用,不仅新建的外资企业中外商独资企业比例上升,原先无奈采取合资方式进入中国的外资,也纷纷转变为独资化企业。
2.合资企业双方在管理和文化的冲突
合资企业在二十几年的发展中,尽管有不少成功的案例,但是由于管理理念不合或因文化差异等原因导致内耗大幅度增加的案例也不在少数。一项国际性的合资企业调查报告显示,合资企业的成功率一般只有三分之一。很多跨国合资企业在管理中最突出的一个问题就是合资双方在企业管理和文化上的冲突。有了合资关系,就要花很大气力来协调管理制度和风格,协调成本很高。
3.保持跨国公司的所有权优势
依照邓宁的国际生产折衷理论,企业对外直接投资的动因是具有所有权优势、内部化优势和区位优势,其中,所有权优势包括两个方面:一是由于独占无形资产所产生的优势;另一是企业规模经济所产生的优势。跨国公司所有权优势主要体现在技术、企业规模、组织管理等方面,尤其以先进技术最为重要,这些是他们相对于东道国竞争者的比较优势,是企业获得长期竞争力的核心能力。以契约投资的方式与东道国合伙人共同建立合资企业,将会导致专有性的无形资产迅速扩散。当合资所取得的收益不足以弥补企业为防范其“技术外溢”所花费的成本时,跨国公司宁愿选择具有较高控制程度的形式,也就是独资。
三、跨国公司在华投资独资化对本土企业的影响
1.减弱了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的溢出效应
FDI技术外溢主要是指跨国公司在跨国直接投资中,由于在东道国设立子公司或成立合资公司等形式的国际化生产,使技术自愿的或非自愿的向东道国扩散,从而带动东道国企业技术水平、管理水平和人才素质的提高,促进东道国企业创新能力的提高和生产力的进步,是经济外部性的一种表现。其技术溢出效应是对本土企业产生影响的重要因素。然而,随着独资化趋势的加强和自有知识产权的保,这种先进的技术和管理经验扩散的渠道也被封死了,减弱了正的溢出效应,使得本土企业的学习模仿变得更加困难,阻碍了本土企业对先进技术的获取。这篇论文
2.阻碍本土优势企业的发展,挤占国内市场份额
通过以往多年的竞争,我国已经形成一批有较强的技术和产品开发能力、有名牌产品、在国内外市场上都有较强的竞争力和场占有率的本土企业。不过,由于诸多制约,这些本土企业与跨国公司相比,实力还有明显差距。独资跨国公司通过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和品牌形象,提高产品科技含量,增强产品竞争力,进一步扩大国内产品与其产品的差距,在市场上居于绝对优势地位,挤占了本土企业的产品市场,甚至在某些领域中居垄断地位,从而控制国内市场。目前,国内一些行业的本土企业已被外商控股,特别是轻工、化工、医药、机械、电子等行业中,不少商品已被外资占有约三分之一的市场份额。
3.导致人才竞争更加激烈,本土企业更难留住人才
企业之间的竞争首先是人才的竞争。在土地、劳动力和资本逐一角逐之后,以知识为标志的人力资本正在成为决定企业命运的关键性生产要素,也是企业间争夺的焦点资源。跨国公司进入中国后,凭借良好的知名度、优越的软硬工作环境以及优厚的薪水待遇,能吸纳到国内许多优秀人才为其工作。另一方面,本土企业尤其是国有企业往往由于用人机制不活、待遇不高,在吸纳人才方面,本土企业明显处于劣势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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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剑虹
内容提要
一、投资争端的定义与类型
二、投资争端解决方法及相互关系
三、国际投资争议处理方法与WTO争端机制异同
四、ICSID争端解决机制产生的原因
五、ICSID的组织,规则与地位
六、ICSID的管辖权成立的基本条件
七、ICSID的法律适用问题
八、ICSID仲裁裁决的承认与执行
引言
澳门经济的发展有赖于改善投资环境,吸引国际投资,并有效地解决国际投资争端。澳门政府为此已同意适用《ICSID》公约。在法律上,公约将会优先适用。因而对澳门法律界来说,对公约和相关内容的探讨在法律及经济上是必要的,也是现实的。
一、投资争端的定义与类型
国际投资争议首先是指外国私人直接投资关系中的争议,其次,又可将其具体分为三种争议:1、东道国政府与外国私人投资者之间的争议。2.、外国私人投资者在东道国与不同国籍的合营者之间的争议。3.投资所属国与投资东道国之间的争议。其中第一类争议在实践操作中较为复杂和棘手,其问题往往出现在法律适用,外国私人投资者在国际法庭中有无诉权,以及如何执行国际法庭裁判国家败诉的决定等。尤其是由于法律适用的特殊,往往会使问题政治化,上升为国与国之间的争论(比如通过投资所属国的代位求偿权或外交保护权而转化成国家间的争议)。第二种关系涉及的是在举办合营企业或世行开发自然资源的活动中产生的争议。这种争议在法律适用上比较明确,也容易解决。第三关系除了国家间由于双边投资条约的解决或适用问题而产生的争议情况外,一般是属于第一种关系的激化才发展而来的。它的解决往往只能使用传统的国际公法的解决办法。
二、投资争端解决方法及相互关系
解决国际投资争议的方法不完全等同于一般国际经济贸易解决争议的方法,一般分为政治的与法律的解决方法:
(一)、政治方法
1、协商与调解。
协商(Negotiation)是指各方当事人直接交换意见。在评判自身利益的得失中,通过谈判达到互谅互让的协议。调解(Conciliation)是指当事人(或当事国)将争端提交由当事人(或当事国)所认可的委员会,委员会基于调查与公平合理的基础,提出解决方案,该方案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因此争端方没有必须接受的义务。
协商与调解的区别在于:协商无需第三者介入,而调解需第三者介入。在国际投资争议解决方法中往往出现调停(Mediation)的方法,它与调解的相同点均是有第三者介入,但调解需由第三者提出方案,而调停一般不提出方案,它仅是非争端方为当事人提供谈判与重开谈判的创造有利条件,且往往会亲自主持谈判。
2、外交保护
由投资者所在国家(澳门必须通过中国)来代表投资者通过外交途径向东道国提起国际请求。在提起外交保护时必须注意:a)用尽当地救济(localremedy),即除非东道国法律另有规定,投资争议必须通过当地救济加以解决。b)还需注意国籍持续原则。海外投资者在其权益遭受损失的当时到要求实行外交保护之时,只要曾一度丧失其保护国的国籍,均不能受到该国的外交保护。请求外交保护国如不违反用尽当地救济与国籍持续原则,就可向东道国提起国际请求,两国政府应就此争议通过外交谈判或国际仲裁或通过国际法院的诉讼加以解决。
(二)、法律方法
1、国际仲裁:
也称为公断。是双方当事人通过协议将争议提交第三者(一般是国际商事仲裁和专门的投资仲裁机构),尤其对争议的是非曲直进行评断并做出裁决。它与调解的区别在于仲裁有法律效力,具有排他性和终局性以及司法裁判性质,而调解没有法律效力,也即无强制效力。按西方国家的做法,调解与仲裁程序严格区分,不但在人员任命上严格区分,而且在规定仲裁程序中不允许有调解,调解与仲裁费缴纳也各自独立。
2、外国法院诉讼:
外国投资者在东道国以外国家的法院中,提起对东道国的诉讼,这种诉讼的内容一般涉及:a)反托拉斯诉讼。以第三国(共谋与嗖使国)的反托拉斯法为依据,指控其与东道国共谋与嗖使对原告实行国有化。b)所有权无效诉讼,也称为追索诉讼(PursuitLitigation),。它往往以对物诉讼(以实际持有人为被告)与对人诉讼(以实施国有化措施为被告)。
在中外合营企业的合同文本中一般只提供仲裁和协商两种解决争议的方式。在具体操作上理应还有调解和向法院提讼解争议两种方式。协商、调解、向法院与协商、调解、仲裁,这两个组合内容的三个方式可混合使用,唯有仲裁与向法院这两种方式是相互排斥的。在西方这两种方式也是互相排斥的,比如参与调解的人员不是被任命为同一争议的仲裁员,或者即使任命也需双方当事人的同意;又如只有在调解失败,当事人申请的情况下才能提起仲裁程序。仲裁程序中不得调解,在申请调解程序时,缴纳调解费。调解如失败,仲裁才开始,并仍需缴纳仲裁费。在中外合营企业的争议中,有了仲裁协议的合同,法院将不予受理,反之亦然。必须注意的是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ChinaInternatioanlEconomicandTradeArbitrationCommission-CIETEC)的仲裁规则第60条,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任何一方当事人均不得向法院,也不得向其它任何机构提出变更仲裁裁决的请求。《澳门仲裁法》(法令29/96M,别称《国内仲裁法》)第35条也有相应的规定。即:终局的仲裁裁决,对双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法院不能再受理当事人的,《澳门涉外仲裁法》(法令55/98/M)第一条也以适用国际公约而与ICSID公约35条的终审性与拘束性相一致。而中国国内的任何仲裁虽也实行仲裁终局制度,但如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是撤销或者不予执行的,当事人如不想就该纠纷重新达成的仲裁协议申请仲裁,就可以向人民法院。这与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的仲裁规则不一样。
三、国际投资争议处理方法与WTO争端机制异同
由于中国加入WTO已是定局,估计在2002年十月可以加入。所以在研究国际投资争议处理方法时,与国际投资争议解决方法与WTO的DSB的解决方式不同之处作一比较是有好处的。WTO的DSB的解决方式相同之处在于双方均使用协调和调解及仲裁的手段解决争端,
不同的是在于:
投资论文范文3
一、合理划分投资项目突出审计重点建设项目审计的主要目标是“合理确定造价,有效控制质量”,“客观、公正、及时、准确”地评价建设项目绩效,为提高投资整体效果服务,为建立和规范“管理科学、职责清晰、高效运作、严格有序”的工程建设管理体制服务。“全过程、全方位”审计就是基于上述目标而设计的一种行之有效的方法,它是针对过程中每一控制点的一种跟踪审计,要求细,难度高,效果好,但工作量大,在目前各单位投资项目较多,审计力量相对不足的情况下要区别对待。审计时可根据建设项目的大小、重要程度把投资项目划分为重点建设项目和一般建设项目。重点建设项目是指工程建设投资计划单项投资在一定数额以上的项目(如1500万元以上的工程),或者虽然未达到以上限额,但审计认为应作为重点建设项目对待的特殊工程。一般建设项目是指未列入重点项目的较小工程。对重点建设项目审计应采取以“事前、事中审计为主,事后审计为辅”的原则,严格对工程建设程序性和实质性内容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审计监督。对一般建设项目审计应采取以“事前审计为辅,事中、事后审计为主”的原则,严格对工程建设程序性和实质性内容的主要过程、主要环节进行审计监督。这样作的优点是可以解决在力量不足时通过抓大放小、突出重点来确保重点项目投资审计的质量,当然在审计力量及人员素质允许的条件下不断扩大“全过程、全方位”审计的范围和深度才是项目投资审计最终追求的目标。
二、事前审计是控制项目投资的重要源泉
事前审计主要是作好开工前审计,它是控制项目投资的源头和前提保证。审计人员应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对建设单位(项目业主或法人)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合规性以及建设项目的可行性、效益性进行初步审查,提出审计意见。对建设项目开工前的有关批件、资金来源、初步设计、施工队伍、招标过程、前期准备工作进行审计或参与监控,重点应从以下四个方面进行。
(—)审查项目投资程序执行情况
1.对项目立项、可行性研究是否按规定进行了论证。
2.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等有关文件的编制、审批是否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相关规定,有无越权审批的现象。
3.项目立项、投资计划是否按现行分级管理的规定具备合法手续。
4.项目法人(或业主)的组织机构、人员配备、内控制度等是否建立健全。
5.设计、监理、施工、物资(含设备)供应等承建单位的资质等级、资信能力、技术服务是否符合建设项目的要求,财务状况是否良好。
6.征地拆迁、施工现场“四通一平’等前期准备工作是否已准备就绪。
(二)审查建设资金的筹措与保障情况
1.资金筹措方式是否科学,资金来源是否安全,资金成本是否经济,前期资金是否到位。
2.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的部分,审查建设单位的财务报表和建设期间的财务预算,根据经营和积累情况,测算建设期间可能筹集到的建设资金是否可以满足投资需要。
3.建设资金来源为拨款的部分,审查有无拨款单位下达的相关文件。
4.建设资金来源为贷款的部分,审查是否签订了贷款意向或协议书。
5.建设资金来源为利用外资的部分,审查其真实性和合法性,是否签订了合同、协议等。
6.建设资金来源为合资经营项目的部分,审查合资企业合同中资金来源和各方出资比例、时间,中介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
(三)审查初步设计及概算的内容是否齐全,编制依据是否适用,费用计算是否合规、准确。
1.总概算内容的全面性、真实性。有无夹带计划外工程、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或者用计划外项目挤占计划内项目的情况;有无少列、漏列工程和费用项目,或者故意留缺口,将限额以上项目压为限额以下项目的问题。
2.编制概算所依据的指标、定额、费率、材料(设备)的预算价格等是否现行适用,费用计算是否合规、准确。
3.对初步设计的可行性、技术性、经济性以及程序进行优化审查。初步设计是对建设项目进行全面规划和具体描述实施意图的过程,是工程建设的灵魂,是确定与控制建设项目造价的基础,设计是否经济合理,对控制造价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优化设计的方法和措施很多,如推行限额设计;引入竞争机制实行设计招标;引入设计监理加强设计审查;运用价值工程从功能和价值上优化设计方案。
(四)严格实行公开招投标制度,规范招投标行为。
是否按规定进行了招标,招标方式、程序和评标办法是否客观、严密,必要时审计组可参与招标过程监控。按市场经济规律办事,各个经济主体凭借实力公开公平参与竞争,杜绝邀标及对内部施工单位的保护,限制工程转包或者转让资质收取管理费的行为,加强对项目投资中违规违纪问题的查处力度。
另对重点建设项目可进一步采取“新开工项目审批表”的方式逐一审查,并规定“未经审计,不得开工”政策。
三、事中审计是控制项目投资的有效途径
事中审计主要是作好建设期间审计,它是控制项目投资的重中之重。建设项目开工后至竣工决算之前,审计组应对项目建设中的各环节、各流程的主要控制点进行符合性测试,对工程进度和质量实施过程监控,对建设单位及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与建设项目有关的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规性进行实质性审计,重点应从以下七个方面进行。
(一)确定控制点,适时进行符合性测试,及时对有问题的环节提出整改意见,确保建设期间各环节畅通。符合性测试应包括:
1.业主内部控制是否有效,具体包括指挥协调、组织结构、人员配置、财务控制、投资控制、工期控制、质量控制、合同控制、信息控制、招标控制等。
2.监理内部控制是否有效,具体包括监理资格、现场组织、现场人员配备、监理大纲、实施细则等。
3.施工环节内部控制是否有效,具体包括施工资质、施工组织、施工计划、技术装备、质保系统、形象进度、成本控制、施工档案等。
4.采购环节内部控制是否有效,具体包括采购方式、供货保证、产品质量、技术标准、运输方式、检测验收、付款方式、合同履行、售后服务等。(二)对签订建设工程合同进行审计监督。审计组要对建筑安装合同、物资采购合同进行审查及监督,并签署审计会审意见,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之一。主要是对总承包合同、分包合同、物资采购合同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是否符合招标投标文件的约定以及技术、商务澄清答疑的要求;合同的条款是否科学、具体、明确等内容进行审计监督,确保合同的严密性和可操作性。
(三)对影响工程“质量、工期、造价”三大控制目标实现的重要环节进行审计。审计组可通过参与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措施)、施工网络计划、重大设计变更的技术经济论证;参与工程施工图交底;参与施工图设计预算审查工作,签署施工图预算审计意见,来实现过程监督。
(四)对建设项目变更情况进行审计。概(预)算的调整是否依照国家规定的编制办法、定额、标准,由有资质的单位编制,是否按规定程序报批;设计变更的内容是否符合规定,手续是否齐全;有无擅自扩大建设规模和提高标准的问题。
(五)对建设项目资金到位和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建设资金是否落实,并按计划及时到位;建设资金是否按规定使用,有无被转移、侵占、挪用、损失浪费等问题;有无非法集资、摊派和乱收费问题。
(六)对施工单位的分包转包行为进行审计。主要审查施工单位有无以下非法转包工程行为:
1.有无将中标项目转让,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
2.有无将项目主体、关键性工程分包的行为。
3.分包是否在合同中约定或者经招标人(项目法人)同意。
4.分包人是否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和技术实力。
5.有无多次分包行为。
(七)坚持“先审计、后付款”原则是控制质量和造价必需手段。无论是对未完单位工程支付予付款,还是对已完单位工程结算价款,都必须按规定程序审计,方可作为工程结算及财务付款的依据。单位工程结算审计的主要内容:
1.建筑安装工程合同及开、竣工验收资料是否齐备,并按规定履行了合法手续。
2.工程价款结算是否符合合同规定,工程预付款及年度划线结算是否以监理单位注册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工程进度款支付令和年度分部分项工程验收记录为依据。
3.单位工程预算结算的工程量是否与施工图纸、工程施工签证(设计变更、隐蔽工程、材料代用等)相符合,计算是否准确。
4.预算定额套用是否准确,定额材料消耗量分析、汇总是否准确。
5.建设工程材料预结算价格是否准确,材料价差调整是否符合规定,有无随意扩大调差范围的问题。对于特殊的新型材料、配件的预结算价格,必须由使用单位提供有关资料及测算依据,按程序报审计部审计确认后,方可进入工程预结算;一次性使用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新型材料、配件,应由审计部初审后提出审计意见报集团公司领导特批;对于一般材料、配件,其价格必须控制在同期、同种类、同规格材料、配件市场指导价格的5%范围内。
6.各项取费是否符合规定,有无随意扩大取费范围、提高取费标准的问题。
7.有无偷工减料、高估冒算、虚报冒领工程款等问题。
8.有关质监、监理、材料试验、施工记录、工程档案等原始资料是否完备、真实。
9.未完工程按形象进度结算时必须经过审计,并由建设方、施工方、监理签证后方可支付不超过90%的价款。
四、事后审计是控制项目投资的最后保证
事后审计主要是作好竣工决算审计和投资评价,建设项目竣工之后,交付使用之前,审计组应对竣工决算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进行最终审定。对项目投资的经济性、效率性、效果性进行综合评价和预测,重点应从二个方面进行。
(一)按照“先审计、后决算、再转资”的审计原则对竣工项目的真实性、效益性、合法性、合规性(包括:建筑工程费用、安装工程费用、设备工器具购置费用和工程建设其它费用)进行决算审计。为了避免重复工作审计时可以充分利用事前、事中审计的结果,竣工决算审计报告可作为申请固定资产转资,以及工程项目由基建财务核算转为生产财务核
算的内部依据。
1.审查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的法律、法规、政策的执行效果,包括基本建设管理程序、建设项目法人负责制、合同管理制、招标投标管理制、工程建设监理制等方面的内容。
2.审查工程建设“工期、质量、投资”三大控制目标的实现情况。
3.审查建设单位(项目法人)编制的竣工决算报表、竣工决算报告说明书、建设项目交付使用财产总表及明细表等内容。主要内容如下:
(1)审查竣工决算的编制依据是否符合规定,资料是否齐全,手续是否完备;
(2)审查工程项目是否符合已批复的概算内容,有无概算外工程;
(3)审查尾工工程的未完工程量及所需的投资,查明是否留足投资和有无新增工程内容;
(4)审查建设项目结余资金,银行存款、现金和其它货币资金是否真实,有无帐外帐和小金库;
(5)审查库存物资实物和帐面价值是否真实,有无积压、隐瞒、转移和挪用;
(6)审查债权债务的是否真实,有无转移、挪用建设资金和清理债权债务不及时等问题;
(7)审查建设项目交付使用财产是否真实合法;
(8)对建设项目工程质量的认证情况进行审计,审查各项工程质量证明文件是否齐全,有无重大质量事故和经济损失。
(二)对项目投资的经济性、效率性、功能环保及质量进行综合评价,对竣工投产(试生产)后的预期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即项目后评估)进行预测,评估工程建设项目的整体效
投资论文范文4
(一)“普及”就不能仅限于金融专业
我校大学生问卷调查的结果表明:学生对于自主选择学习内容,跨专业学习实践的需求广泛存在。重新构建的金融实践教学体系如图1所示,线条框架部分即为金融投资实践教学相关内容,包括课程实验、交易技能训练和论文、实习等,所以,金融投资课程和交易技能训练可对全校学生进行开放选课,此举也受到了广大非金融专业学生的热烈欢迎,与此同时,学校鼓励所有学生参加各类金融资格考试、各种投资模拟比赛,为他们提供尽可能多的高水平金融学术报告,这都为普及教育创造了条件。
(二)证券、期货和外汇交易的模拟软件并不相同,但投资所依据的技术分析与基本分析是相通的
证券、期货和外汇投资课程强调各自体系的完整性,以此设置的实验课程便存在重复内容。例如,证券有K线分析、趋势分析、形态分析,期货与外汇也有;证券有宏观环境分析、行业分析,期货与外汇也有……结果是,各实践课程的重复部分比特色部分更能引起学生的注意,既降低了学生上实践课的积极性,也不利于各投资课程自身特色要点的实践学习。因此,将相同相通内容从各投资实践课程中分离出来,形成独立的实践模块,课程的特色实践依旧保留,自成体系。整合而节省出来的学时可重新分配到设计性、研究性实验以及前沿学科内容的引入,势必更有利于学生综合能力和创新思维的培养。
(三)如同投资者有不同风险偏好需要区别服务一样,金融投资实践教学也应区别学生需求、提供有差别的教学内容
例如,有的学生择业定位于投资经纪人,那么,除了经纪业务的理论知识和技能训练外,只需要掌握基本的投资实践能力即可,包括看盘、阅读策略分析报告、买卖交易等;而有的学生则希望成为操盘手,那么,除了掌握较扎实的技术分析理论外,还需要加强看盘及多种技术分析的实践训练;如果有的学生准备应聘投资分析师,那2014年第7期中旬刊(总第558期)时代金融TimesFinanceNO.7,2014(CumulativetyNO.558)么,不仅技术分析需要学习与实践,基本分析的宏观环境分析、行业分析和公司财务分析等训练也必不可少。选择金融投资实践课程的学生先进行择业方向问卷测试,然后有针对性地选择学习内容,以满足有差别的学习需求。
(四)考虑非金融专业学生所需的必备专业基础知识,也考虑分择业方向的学生所需掌握的学习内容,进行实验及技能训练教材及指导书的编写与修订
为学生理解知识、练习积累、了解工作最新动态与要求提供指导与帮助,如此培养出来的有基础、有方向的大学生,相信金融专业机构及企业的投资部门也会很乐于接受。
二、老师的言传身教应遵循理性原则
大学生投资技能的学习和投资理念的培养,需要指导老师在交易实践上能够进行正确的引导,用言行向大学生传递理性的投资观念,例如,投资有多种渠道、风险与收益成正比,过于急功近利反而容易导致投资失误等。然而,教学师资的实际投资能力制约了这一目标的实现。实际工作中,可能存在两种极端现象:一是授课老师从未投资过具有风险的金融产品,基本分析和技术分析也都没运用过,教学只是照本宣科;二是授课老师有过长时间的投资经历,甚至在金融机构从事过相关工作,但喜欢将只适用于个体的追涨杀跌、短进短出等方法在教学交流中表现出来,而没顾及受教学生的投资风格和风险偏好,两者都有可能对学生产生不恰当的影响。建议授课前给学生做投资者类型及风险偏好测试,让其获悉自己的投资风格和风险承受能力。进行引导式教学,就是老师不充当专家,而是通过案例分析、项目实践、技能检验等,让学生自己通过知识点实验加深对概念的理解,通过盘面分析验证各种交易理论和经验判断是否符合我国市场现状、能否提高自己的交易盈利水平,自己是否具有各种投资品种的风险承受能力,与投资者类型及风险偏好测试的结果是否一致……让学生学会思考、判断和风险管理,并形成适合自己的操作原则。对于学生在实践过程中遇到或提出的问题,老师可以设计针对性案例进行再引导,帮助学生知道如何解决问题以及能否解决问题,哪些知识和经验在实际生活和未来工作中确实有用。与此同时,联合金融企业为课程指导教师提供专业培训机会,定期组织老师间的教学讨论和相互听课,促进专业教师不断提升投资指导能力。
三、金融投资实践课程网络学习平台提供辅、交互性和自主性的教学服务
既然所有的投资主体都要在真正的市场中接受磨炼,那么,大学生接受金融投资实践教育,也应该尽可能多一点机会接触市场、认识市场和了解市场,所以,金融投资实践课程网络学习平台提供了证券、期货和外汇市场实时行情的链接。老师根据学生的学习需求、性别、个性、成绩等将每3个人编排成一个积极有效的异质小组(PaulJ.Vermette,1998),有了学习伙伴,便能实现角色互依的合作互助学习。例如,学生自主进行家庭理财策划、股票、黄金、外汇投资分析等:先由经纪人择业方向的同学搜集市场提供的国内外政治、经济以及影响行情变化的诸多信息,然后全组一同研究分析,使投资行为紧密结合当前的市场;再由分析师择业方向的同学撰写投资策略分析报告,并由操盘手择业方向的同学根据盘面状况进行买卖。资本市场瞬息万变,实盘投资需要投入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外汇与期货市场还有杠杠放大、合约到期等问题,这都是大学生求学期间无法应付的,所以网络学习平台也提供证券、外汇和期货模拟交易软件的链接,即使实盘与模拟在交易心态上存在本质差别。学生们用自己的电脑上网,即可按照课程班级所建立的账套,依交易时间进行操作,解决了“上课时间不开盘,开盘时间不上课”问题,也可以帮助学生培养专业止损及风险防控意识。老师根据课程需要,设定模拟交易期限,到期将各组业绩与实盘进行对比,考虑班级整体盈亏水平或同时段指数涨跌幅度给出成绩。
投资论文范文5
由于对价值分析方法和技术分析方法的争论,字数百年前股市诞生之日起就已经开始。在投资圈内的投资者大多都搜索了解,因此在这里大致归纳出价值分析方法和技术分析方法的操作并进行简略罗列和概括,不做过多赘述。
(一)价值分析
“一定性,二模型,三定量”是本人对价值分析方法的总括理解。
(二)技术分析
技术分析是以证券价格的动态变化和变动规律为分析对象,借助图表和各类指标,通过对证券市场行为的分析,预测证券市场未来变动趋势的分析方法。
目的:探索证券市场的价格变动趋势。
三大要素:证券价格、成交量和价格变动的时间跨度。
二、对二者的应用
这里便能看出两种方法的利弊了,因此稍加展开。
(一)价值分析
第一步,是分析“定性”的东西:行业的稳定性,行业的壁垒,行业的发展前景,企业在行业的地位,企业的竞争对手,企业相对于竞争对手的优劣势,企业的管理规范程度,企业的研发投入、研发实力、研发人才,企业的市场开拓实力,企业的产品梯队,企业的规模,企业进一步发展的能力等等。
第二步,建立估值模型。教科书上的现有模型除了做研究,在实践中几乎没有用处,因此就需要投资者自己设计估值模型,涉及到高等数学、金融、会计、财务管理等多个学科。
第三步,寄出会计报表的水分,将企业的运营数据,通过估值模型,与股价建立关系,实现最终的量化分析。对于绝大部分投资者来说,即使学会了一些专业知识,也未必能准确识破并挤掉报表的水分。
(二)技术分析
应用范围:技术分析可广泛应用于证券市场、外汇市场、期货市场和其他金融市场。
变动趋势:上升趋势、下降趋势和盘整趋势。
三个假设:市场行为涵盖一切信息;证券价格沿趋势移动;历史会重复。
主要理论:道氏理论。
技术分析方法以K线描述股价的变动并渐次演绎为股价趋势、股价形态、移动平均线、波浪理论等,归纳提炼出股价变动的规律和趋势;同时用通过量价指标、涨跌指标、价差指标分析多空双方的力量对比、投资者心态和涨跌幅度,从某一个侧面反映市场行为。
三、讨论
(一)比较
价值分析需要投资者在投资前对某一个有投资欲望的公司进行自己建立估值模型,需要对一些金融财务领域的专业学科进行学习和钻研,而毫无疑问大部分投资者都做不到这一点,因此这也是现在大部分投资者愿意成为技术分析投资者的原因。
据说投资圈内流行这样一句话:市场总是正确的。这句话,放于两派投资者之间都很贴切,对公司证券的预测当然是要依据过去的市场顺序的。市场不正确不可信难道要去相信算命的吗?但我认为放在技术投资者身上更为适用。因为技术分析投资者在有效市场假说下只需从市场的量价变化中知道影响证券价格的所有因素对市场的影响效果。技术分析投资者还相信一句话,那就是“历史是重复的”,这句话也是正确的。但是应该建立在历史重复周期确定,或者知道周期的前提下,否则便卷走了一部分投资者的资金。而周期的长短是以社会发展为基础的,生活必需品和低值易耗平的历史周期长而稳定,而在如今科技发展迅速的时代,科创板的股价波动则短而迅猛。而这一点相对来说是技术分析容易看出来而价值分析比较不容易看出来的。
有人信奉使用价值分析法,有人愿意使用技术分析法。事实上在本人写这篇讨论未作过深了解时(当然现在也只是浅谈),我是更愿意相信技术分析法的,因为从证券市场的网站主页上、推送上还是新闻上,有很多人或是专家在预测大盘及个股,他们撰写各种热门文章和测评,韭菜们终将分为两拨,一拨被割,一波留到下一轮继续在被割与不被割之间进行选择。我们通过对这两个方法的比较无非是想知道在哪种方法的应用下选择不被割的正确率更高。
我看有的价值分析投资者说如果长期跟踪各名博与名人的发言,会发现他们预测的成功率几乎就和猜硬币的正反面一样,总有50%的几率能猜对。这个毫无疑问是嫌其成功率偏低了。毕竟从投资者的角度来讲无非是在某个节点要投或者不投,要抛还是不抛,当然若是再加一个自变量:投什么行业,无疑是难上加难了。首先,要明白一点的是没有谁是不依靠任何东西在家里闭着眼睛凭空想象而百分百蒙对的,纵使是考场猜选择题,也有人是有凭据的——三短一长选最长,三长一段选最短。而明眼人也知道靠这个口诀不如靠自己脑中考前背的书。所以说,我们与其比较两种方法哪种准确率更高,不如看哪种方法的依据更可靠。像本人之前也想过“钱生钱”之道,比起追求高收益,小本生意自然更偏好于低风险,做傻瓜投资,如此长期把资金放在池子里也能生钱。因此,在比较两个方法前,还要设一条投资风险相同的门槛。
我把我的理解从最通俗的角度讲这两种方法所谓的依据。评价一个学生,技术分析就是像是看他历年期末期中考、月考的成绩指标和成绩曲线,而价值分析则是看他对知识的掌握程度和熟练运用程度,十章内容是全部倒背如流还是有两三章没掌握;如果这个学生的成绩一次好一次坏一次好一次坏,那么技术分析派会以历史数据和“历史是重复的为由”预测他下次成绩的好坏。但殊不知是因为成绩好是因为考的内容是他全部会的,成绩差时是因为恰好考到那两章他没背熟的。而价值分析派就能看到这一层。有的企业现金流好,有的企业存货少,有的企业成本低,有的企业杠杆高……各有长处,但是市场的运作明天考他们哪一块却不知道。因此我认为,虽然两种方法都不能百分百预测准确,但依据更为可靠的是价值分析派。
以道氏理论为例,批评观点中有一条为:时至今日运输业的变动是否能代表整个经济的景气状况已不能令人信服。可见技术分析的弊端,技术分析的目的本就是像总结出一条通用的规则,可因为现实的变化这条规则的实用性和准确性会大打折扣。价值分析是在看到本质的情况下进行投资,而技术分析是在假设本质确定的情况下进行分析。
(二)关系
下面我想说说两种方法之间的关系。既然这两种方法可以放在一起进行比较,从哲学的角度讲,那么它们之间必然存在着某种联系。首先,技术分析大体是建立在价值分析的基础上的。两者都是对数字的分析,只不过一个是对报表的分析,一个是对曲线的分析。但是我认为一个没有市场敏感度的人,或者从未通过技术分析投资者的角度的人直接去进行价值分析从而判断证券投资是不准确的。就好比看到了一家公司的利润增长了百分之二十,却没看到整个行业的利润增长了百分之三十。几乎所有的投资者在股市都是从技术分析做起的。我刚接触的时候也只能看看软件和网站已经给投资者统计好的K线,因为对于价值分析,我不会做也不会看。其次,股价的涨跌有多方面的因素,我则认为应该线考虑技术分析分析出来的影响因素,再考虑价值分析分析出来的因素,不能够顺序颠倒。
四、建议
其实价值分析和技术分析的利弊长期在投资圈里摸爬滚打的人都是清楚的。那为什么还总有人会选错方法或者投资失败呢?我认为原因有三:一、没有深入了解,只看到其中一种方法的好或另一种方法的坏,没有综合了解只听信片面之词;二、不坚定自己的想法,在第一个原因的影响下,会觉得谁说话都有点可信,但谁说话又有点不可信,不敢百分百信别人,同时也不敢百分百信自己的判断,毕竟不是每一个结论都是正确的,运气不好的人或许每次都信错了结论:三、操之过急,在新得到一种预测方法时或者新跟投一个专家时没有进行足够的验证。
投资论文范文6
完整的货币市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是要有丰富的货币市场工具可供交易;二是价格应是开放的,即利率是市场化与自由的;三是有不同类型的众多市场参入者;四是要有优化的结构和层次。目前我国交易的品种为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交易的国债、中央银行融资债券、政策性银行金融债券和高信用等级的中央企业债券等债券,兑现基本不成问题。在国债回购市场中尽管目前不尽规范,证交所系统和银行系统不能联网,容量小,效率不高,但这些问题应会很快克服。资金拆借的期限一般较短(大部分是在一个月以内),拆借的双方大都为金融机构,进入同业拆借市场的机构必须经过严格的资格审查,信誉良好,拆借市场采取抵押的方式,增强了资金偿还安全性,拆借的额度一般较大,比较适合保险资金的运作,风险相对不大。在国债买卖中,保险公司平均收益率维持在5%左右,对货币市场的介入目前应主要限定于国债和重点中央企业债券,对一般的债券和商业票据应暂不介入,条件成熟后逐步全面介入货币市场。
资本市场
自1992年以来我国证券市场建设成效显著,市场规模、市场工具和市场质量实现了质的飞跃。1998年,我国股市市价总值、流通市场值与GDP比率分别达24.52%和7.22%,因此保险资金介入证券市场,是历史的必然和现实的选择。
1、直接投资股票或基金市场
(1)充当战略投资者或机构投资者参入新股的认购
以目前的情况而论,历来新股的收益率一直保持在较高的水平上。相对定期存款要高出许多。以1998年为例,平均年收益率在15%左右,而且基本不受股市波动影响,2000年的收益更高,最底的高达30%,高的超过200%,充当战略投资者或机构投资者参与新股配售,在短期内是保险资金运用的良好选择。当然,随着新股发行方式的改革和申购资金的不断增多,以及新股发行的市场化进程的不断加快,收益率也处于逐年下降的趋势。
(2)直接介入二级市场买卖
保险公司参入股市的自营业务是必然趋势。保险公司并非没有股市投资人才,而且这种人才也不难获得,保险公司在国债市场上的良好表现就是明证,2000年上半年保险公司在证券投资基金上波段式操作,赢利率达到10.52%也是一个证明,根本的问题在于要不断搞好保险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和保险市场的良好竞争机制,同时使用不同的金属机构在政策上处于同一起跑线上,发挥各自的比较优势,充分利用市场的竞争机制。决定专业化分工与合作模式。当然,在投资的前期阶段,可借助证券公司的投资咨询力量,利用证券公司的专业优势。
2、通过证券公司投资股票市场
入股证券公司或委托证券公司投资,目前收益较高。如证券市场上的超级机构申银万国证券公司、华夏证券公司、国泰证券公司、南方证券公司,1997年的净利润/所有者权益(%)分别为38、16.2、22.6、15.7;国信证券、大鹏证券的盈利能力也很强,均在1999年上半年火爆的股市中完成了全年的任务,而且1999年国信证券的人均利润高达240多万元,净资产利润率超过35%,在短期内委托信誉良好的大型综合性券商进行资金运用为一个良好的选择。
3、发起设立保险基金或通过证券投资股票市场
(1)通过证券投资基金
保险资金通过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方式间接入市是一种较为可行的方式,因为证券投资基金的经营水平和分红水平目前基本令人满意,同时因为它们数量多、规模大,便于保险资金运用,基本可以作为保险资金的选择之一。目前由于限定保险公司仅能投资与证券投资基金间接入市,才导致了在庞大的保险资产由于受持有每一基金不能超过10%的限制才对每个基金均有大量投入的怪现象发生,同时由于证券投资基金少,大的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额度使得它不得不超过持有10%以上的单一证券投资基金。
(2)通过开放式基金进入股市
开放式基金的最大优点是避免了投机炒作,管理更为公开,更能保护投资者的利益,为投资者真正分享专家的理财业绩提供了较好的条件,具有优胜劣汰和良好的市场约束的特点,透明度高,流动性好,是国际投资基金的主流品种,是市场长期发展的产物和选择,也是我国投资基金业发展的方向。(3)通过保险投资基金
根据不同保险资金的特点,由寿险公司发起设立的保险基金的存续时间应相对长一些,而由产险公司发起设立的存续时间相对短一些。由于我国保险业处于快速发展时期,保险资金数量也在迅速增长,因此保险基金的形式可以更多地采取开放式基金的形式,而开放式私募和公私结合的募集方式为主要的途径,便于保险公司套现。
保险资金运用的发展
1、投资监管应从投资方式控制转为比例控制,实现投资的多元化。
日本的投资方式有:有价证券投资、不动产投资、银行存款、短期资金交易及各种形式的抵押贷款,并规定各种投资比例。我国保险投资方式的单一极大的限制了资金运用的有效性,而投资方式的灵活多样能为保险业的发展提供广阔的空间,不同保险公司可以根据自身的特点选择合适自身的投资方式,保险监管机构也可以利用明确的资金比例引导保险资金的投资方向,确保保险投资的稳定性,防止过度投机,保证保险公司在兼顾安全性的同时获得较好的收益。
具体说,应在放宽投资渠道的同时,对寿险资金运用实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通过各种规定限制保险投资品种的比例,达到资产和负债在种类和时间上的合理搭配。这一投资比例的大小可随投资环境的完善而逐步扩大,在投资环境尚未完善时,投资比例应控制在较小的范围内,其后逐步扩大。
2、逐步放宽投资政策,允许国内保险公司选择海外较为成熟的资本市场进行投资。
针对我国资本市场还不完善,投机盛行,风险较大的状况,可以为保险公司提供必要的政策,规定一个最高比例,允许其在海外投资。国外比较成熟的资本市场,大多具有良好的组织设施和完善的投资环境,电子化程度高,法律制度较为健全,是良好的二级流通市场,投资收益率与国内相比较高,能够保证保险资金增殖。这样做既能增加国内保险公司的竞争能力,进一步扩大投资组合,降低风险程度,而且还能为国家创汇,为增加外汇储备做一点贡献。
3、结合现阶段国情,进行基本设施投资。
我国目前国内需求不足,消费不旺,就业压力大,加大基础设施投资力度是政府扩大内需,刺激消费,增加就业的一项重要举措。尤其在当前西部大开发的条件下,此举更具有现实意义。可以考虑靠发行政府债券或金融债券,由保险公司定向购买,将保险资金投资于基本设施建设。保险资金作为一种长期性资金,需要一种收益稳定、风险小的长期投资渠道,基础设施投资由于具有资金需求大、占用时间长、收益稳定、风险小的特点,能够满足保险投资的需要,特别是在当前国家加大基础设施投资力度、迫切需要寻找资金来源的时期,有效地利用保险资金,既可以解决国家基础设施投资的资金缺口,又可以提高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效益,促进保险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