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贸市场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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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贸市场

农贸市场范文1

成都农贸市场见闻

7月22日上午,我和爸爸、妈妈一起来到位于成都紫荆小区的农贸市场去买菜,在那里我感受到了与关村农贸市场一些不同的地方。

在农贸市场的入口处,有两个身体畸形的人正在乞讨,一个瘫坐在地上,一个柱着拐杖站在太阳下,两个小盒子摆在地上。他们怪异的模样让人有些害怕。

进入市场,映入眼帘的首先是一排令人垂涎欲滴的水果摊,摆放着各种时令的水果,最引人注目的就是龙泉驿的水蜜桃了。它个头很大,颜色粉嘟嘟的,上面还有一层薄薄的绒毛。妈妈问了一下价格,摊主回答说:十元钱一斤。妈妈有些嫌贵,但最后还是买了三个,花了15元钱。再往前走是蔬菜摊,摆放着各种各样的蔬菜,品种与关村农贸市场的差不多。爸爸问了一下韭黄和甜椒的价格,韭黄是三元钱一斤,甜椒是两元五角钱一斤,比关村农贸市场的要便宜一些。爸爸两样都买了一点。在市场里,我看见有切好的土豆丝卖,真是很方便上班族。有一个市场管理人员不停地拿着一个排式拖布来回地拖着地面,不时地提醒顾客小心滑倒。我们来到生肉摊位,这里可谓花样齐全:肉排、肉丝、肉片、肉馅整齐地放在冰柜里冷藏着,当然也有新鲜的猪肉摆在案板上,顾客想要哪块,老板就给你就割哪块,不像在关村市场,肥瘦总是搭配着卖,肥肉卖成瘦肉价。爸爸问了一下精肉的价格:14元一斤。哇!真的是好贵呀!。爸爸对摊主说:“现在猪肉的价格太贵了,老百姓都要吃不起了!”猪肉摊老板无奈地说:“没办法,现在到处是猪蓝耳病,收不到生猪,价格自然就上涨起来。我们的生意也不好做的。”最后,爸爸还是称了半斤肉丝,那老板还给爸爸一些姜丝,这是在关村市场从来没有的事。我们最后来到熟食区买了五个卤好的鸭 君肝,花了十二元钱。

回到家后,爸爸让我算了一下帐,今天买桃子、肉丝、肉馅、韭黄、甜椒、 君肝一共花了五十四元,这已是最低的消费了。

农贸市场范文2

第一条为加强对农贸市场(菜市场)的监视治理,维护市场秩序,保护农贸市场开办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正当权益,根据《省商品市场交易治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治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农贸市场(菜市场)是指由开办者提供固定场所、举措措施,经营者进场进行集中和公然交易农副产品,向县商务局申报同意选址并经工商行政治理部分登记注册的交易市场。

第三条本县辖区范围内农贸市场(菜市场)的开办、经营和监视治理合用本办法。

第四条按照资源公道、利便群众的原则,组织编制和实施农贸市场(菜市场)布局规划和建设治理方案。

第五条农贸市场(菜市场)应考虑公益性质,坚持政府主导、社会介入的原则,以多种形式投资新建、改建和扩建。

依法开办的农贸市场(菜市场)其正当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

第六条县商务局负责全县农贸市场(菜市场)规划建设的组织推动、统筹协调和监视指导。

双流工商局负责全县农贸市场(菜市场)交易行为的监视治理。

县国土、规划、建设、公安、消防、卫生、食药监、质监、税务、物价、农发、城管等相关部分根据各自职责,依法协同做好农贸市场(菜市场)的监视治理工作。

第七条除县市场治理中央直接经营治理的双流大市场、城西市场、丰乐市场、华阳综合市场、华阳新市场、籍田农贸市场6个市场以及后续由县政府出资新建的市场外,县内其余农贸市场(菜市场)实行属地治理,并遵循同一规划、规范监管的原则。县市场治理中央在县商务局的指导下负责对全县农贸市场(菜市场)建设进行组织落实和监视治理。

第八条各镇(街道)要切实加强对农贸市场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农贸市场(菜市场)长效治理协调机制,促进市场健康发展。

第九条农贸市场(菜市场)经营者可依法成立或自主加入行业协会,相关行业协会应依法设立,建立健全规章轨制,民主治理、行为规范、自律发展。

第二章规划编制和市场开办

第十条农贸市场(菜市场)专项规划作为贸易网点规划的重要组成部门纳入城市总体规划。

农贸市场(菜市场)专项规划由县商务局牵头负责,按照公道布局、便民利民、协调发展的原则,会同县规划、建设、国土、房管、公安、消防、工商、城管等相关部分编制,报经县政府批准后实施。

农贸市场(菜市场)专项规划原则上每5年修编一次,有特殊情况需修改调整的,应当按原审批程序报批。

第十一条农贸市场(菜市场)建设尺度由县商务局牵头负责,会同县发改、工商、规划、建设、公安、消防、城管、卫生、环保、质监等相关部分共同制定,报经县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十二条编制农贸市场(菜市场)布局规划,应当符合下列划定:

(一)符合农贸市场(菜市场)专项规划。

(二)农贸市场(菜市场)的规模、位置应与栖身人口、地域范围相适应。

(三)农贸市场(菜市场)配置应利便群众糊口,知足群众需求。

(四)农贸市场(菜市场)布局应与其他社区贸易服务举措措施相协调,与经济社会发展程度相适应。

由县商务局负责,在充分征求相关部分意见的基础上编制农贸市场(菜市场)布局规划,并按相关划定存案。

第十三条新建、改建和扩建农贸市场(菜市场),应当符合下列划定:

(一)符合农贸市场(菜市场)布局规划和建设尺度。

(二)具备与农贸市场(菜市场)规模相适应的固定场地、举措措施、治理机构和专职治理职员。

(三)具备与农贸市场(菜市场)规模相匹配的建设资金。

(四)按照基本建设程序进行报建。

(五)法律、法规划定的其他前提。

第十四条开办农贸市场(菜市场)应按划定向县商务局提出申请,取得批准后方可实施,同时应依法进行工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需办理建设、用地等其他审批手续的,应按有关划定和程序办理。

第十五条农贸市场(菜市场)的建设不得占用城市道路,妨碍交通。

新建栖身区或旧城改造中配套建设的农贸市场(菜市场)项目应当与主体项目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

农贸市场(菜市场)不得擅自改变使用性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破坏农贸市场(菜市场)的场地和举措措施。

第十六条农贸市场(菜市场)开办者应建立健全市场治理轨制,做好市场的日常治理工作。

(一)依据《食物安全法》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切实把好市场准入关口,确保市场食物卫生安全。

(二)与经营者签订场地租赁和经营治理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建立经营者档案,记载经营者基本情况、信用状况等。

(三)在市场内设立消费者投诉服务站(点),落实专人受理消费者投诉,并根据投诉的详细情况,讲演相关行政主管部分,消费者投诉服务站(点)应设有公平秤、意见箱和监视电话。

(四)建立健全公示轨制,在农贸市场(菜市场)进口处等显著位置设置宣传栏和公示栏,向消费者公示与交易有关的基本事项和重大事项,包括经营者证照情况、计量公示、违法违章记实、市场治理轨制(包括计量治理、农副产品准入治理等相关轨制)、消费者投诉电话、农副产品抽检结果、分歧格商品退市情况等。

(五)设立专门机构,配备负责维护市场秩序、环境卫生、食物卫生、治安治理、消防安全、建筑安全、价格、信息宣传和举措措施设备检验等方面的治理职员和动物防疫协管员;建立市场治理职员工作责任制,市场治理职员按期接受培训和考核,并佩戴同一证件上岗。

(六)督促经营者配备和使用与其经营相适应的合格计量用具。

(七)督促经营者对销售的农副产品实行明码标价。

第十七条农贸市场(菜市场)开办者应严格落实农副产品安全责任,建立健全农副产品准入轨制。

(一)与经营者签订农副产品质量安全保证书(协议),订立农副产品质量保证及对分歧格农副产品的退市、召回、退货等条款,督促其落实索证索票轨制,建立农副产品经营台账,记实进货渠道;设置规范的农副产品档案柜,建立农副产品质量安全档案。

(二)建立健全农副产品质量查验登记轨制。逐日派专人检查经营者的重要农副产品进货凭证,查验重要农副产品供给商的经营资质和实际经营情况;查验畜产品、水产品、禽类及其产品检疫检修合格证实和其他依法应当经检测合格方可销售的农副产品的检测证实,对未取得检疫检修合格证实或检测分歧格的,禁止入场销售。

(三)建立健全分歧格农副产品退出轨制。发现分歧格农副产品应立刻要求经营者休止销售,或监视其销毁,做退市处理;对病、死畜禽应在动物防疫机构的监视下销毁并作无害化处理。

(四)在市场内设置独立的农药残留检测室,配置检测设备和职员,逐日对场内销售的蔬菜和生果进行农药残留抽查检测,并做好检测记实,或与有资质的检修机构签订按期送检协议,也可将检修机构引入市场进行检测,市场内蔬菜和生果农药残留抽查检测结果应在市场设立的公示栏予以公示。

(五)建立健全农副产品购销挂钩轨制。以协议方式或督促场内经营者与优质农产品出产基地、畜禽屠宰场、信誉良好的出产企业、加工单位和治理规范的批发市场、大型批发商建立购销挂钩关系,明确供货主体和供货产品质量责任,建立优质农副产品进入市场的快速通道,确保农副产品安全。

第十八条农贸市场(菜市场)开办者是农贸市场安全第一责任人,应按划定做好消防、建筑等安全工作。

(一)建立健全农贸市场(菜市场)消防治理轨制和职员岗位责任制并当真落实,配置专兼职职员负责消防工作,专兼职职员应当经公安消防部分培训,并按期进行消防检查,做好记实,及时消除消防安全隐患。

(二)配备齐全的消防举措措施、器材,并保持完好有效,每个固定摊铺应当配置灭火器,严禁违章搭建占用防火间距,堵塞消防通道或者损坏和擅自拆除、停用消防举措措施、器材。

(三)按期检查农贸市场(菜市场)建筑物的安全使用状况,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委托有资质的房屋安全鉴定单位对市场建筑物进行安全鉴定,采取措施及时消除建筑安全隐患。

(四)严禁商住混用、使用明火功课、存放易燃易爆物品、违背划定乱拉乱接电线等行为。

第十九条农贸市场(菜市场)开办者,应当维护市场环境卫生,保持整齐有序。

(一)划行归市,设置规格同一、美观、醒目的经营区域标志牌及明确的市场导购(疏散)示意图;市场通道畅通,无占道违章经营、乱摆卖、乱搭建、乱张贴。

(二)承担农贸市场(菜市场)责任区内的“门前五包”责任;场内地面应做到硬化、平整、清洁,有完善的清洁轨制、配备专兼职保洁职员,按期进行清洁消毒,并有记实;设置垃圾和其他废弃物收集容器,及时清除场内污水、垃圾和其他废弃物。

(三)设立相对独立的家禽经营区出进口,并与其他经营区隔开,家禽经营区内的水禽经营区域与其他禽类经营区域也要相对隔开。

(四)督促畜禽及肉品经营者实施天天清洁消毒轨制,对家禽存放及销售区实施每月清空家禽停业消毒轨制;配备病、死畜禽集中弃置举措措施,做好无害化处理和消毒措施。

(五)配备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泊车场,保证车辆停放整洁;修建公用卫生间,并保持清洁卫生。

第三章市场经营治理

第二十条凡进入农贸市场(菜市场)从事经营流动的经营者,须持有工商行政治理部分核发的营业执照,并按照核准的经营范围、经营方式,在指定区域亮证经营。

农夫进入农贸市场(菜市场)销售自产农副产品,应在指定的地点、区域进行交易。

第二十一条农贸市场(菜市场)内的经营者,应当遵守和执行农副产品准入轨制,履行农副产品安全责任。

(一)应实行索证索票轨制,建立进货台账,记实进货渠道;经营者初次与供货单位交易时,应查验其主体资格正当证实文件,包括营业执照、出产经营许可证、食物卫生服务许可证等;经营者在购进食物时,应当按批次向供货单位索取质量合格证实,包括畜禽动物检疫合格证实、肉类动物产品品质检疫合格证实、牲口肉类畜产品品质检修合格证实,粮食及其制品、奶制品、豆制品、饮料、酒类等应有相应的检修合格证实和进货票据,其他产品应具有相应正当证实文件。

(二)须从依法批准设立的定点屠宰场购进肉类及其制品,并建立完善生猪产品质量可追溯体系,“两章一证”齐全,在摊铺显著位置张挂肉品检疫检修合格证实;外埠输入的生猪及其产品的采购依照有关划定执行;畜禽及肉品经营者应逐日对经营场所实施清洁消毒,并在市场开办者组织下实施每月清空家禽停业消毒轨制;家禽经营者营业时要落实安全防护措施,穿着口罩、手套等防护品,销售应由专人负责。

(三)经营直接进口食物及熟食制品的,应具备防尘、防蝇、防腐、防鼠举措措施和冷藏、消毒用具;熟食间应设置预进间和售卖间,生熟食物应分开存放,从业职员应有健康合格证。

第二十二条农贸市场(菜市场)内的经营者,应当遵守下列划定:

(一)按照进场经营协议书商定,在指定地点经营,听从治理,遵守市场各项规章轨制。

(二)经营流动遵循自愿、同等、公平、老实信用的原则,主动向消费者出具信誉卡或市场销售专用凭证,昭示经营者名称、详细经营场所或摊铺号、联系电话等。

(三)实行明码标价,使用的标价签或价目牌应标明品名、计价单位、销售价格等内容。对物价部分划定有参考价或临时销售限价的,应在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公示。

(四)法律、法规和规章划定的其他责任。

第二十三条农贸市场(菜市场)内严禁销售下列农副产品:

(一)假冒伪劣或者过时、失效、变质的产品;

(二)法律、法规禁止销售的动植物及其制成品;

(三)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产品、水产品;

(四)有毒农药残留超标的蔬菜、生果;

(五)按照国家划定应当检修、检疫而未检修、检疫或者伪造检修、检疫证实的产品;

(六)法律、法规禁止销售的其他农副产品。

第二十四条农贸市场(菜市场)交易流动严禁下列行为:

(一)欺行霸市、哄抬物价、价格欺诈、强买强卖、短斤缺两等违法行为;

(二)垄断货源、哄抬物价或者串通操作农副产品价格;

(三)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

(四)使用人为破坏等分歧格的计量用具;

(五)以虚假广告等欺诈方式销售农副产品;

(六)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四章监视治理

第二十五条县商务局负责组织制定农贸市场(菜市场)治理的行业规范,推进行业组织建设,开展行业交流和指导行业自律,履行对农贸市场(菜市场)工业引导、规划布局、监视指导的职责。县市场治理中央按照市场治理规范对全县农贸市场(菜市场)进行详细监管,并指导各镇(街道)规范市场经营秩序。

第二十六条双流工商局依法对农贸市场(菜市场)实行登记注册,向符合前提的经营者核发营业执照,对其交易行为进行监视治理,依法查处交易流动中的违法行为,规范市场交易行为。

第二十七条县农发局负责配合工商行政治理部分对畅通流畅

环节的农产品实施日常监管和抽检、快检。

第二十八条县水务局依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成都市水产品市场准入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划定,负责水产品的养殖环节和水产品批发、零售市场的监视治理。

第十九条县公安局负责依法加强对农贸市场(菜市场)的治安治理,并督促市场开办者建立安全捍卫机构,落实安全捍卫措施;依法清理取缔市场周边机动车辆乱停、乱放,确保交通秩序良好顺畅。

县公安消防部分负责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农贸市场(菜市场)内的消防安全进行监视检查,对新建、扩建、改建及重新装修的农贸市场,依照国家消防技术规范进行审核、验收和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对未按法律法规要求办理消防行政许可,擅自开业的市场依法予以查处。

第三十条县规划局、县建设局负责对农贸市场(菜市场)的规划发展、建筑工程质量实施监视治理,对市场内乱搭乱建行为依法进行取缔;对新建、扩建、改建的农贸市场(菜市场),依照国家有关建筑技术规范的划定进行审核和监视,对未经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而擅自开业的市场依法进行查处。

第三十一条县城管局负责依法取缔东升、华阳、西航港街道等直管区域内农贸市场(菜市场)周边暴市现象(市场周边延伸50米),属地城管中队负责依法取缔所在镇(街道)农贸市场(菜市场)周边暴市现象;负责市场周边环境卫生和店招店貌治理及活动商贩、占道经营、非法占道市场的清理整治工作。

第三十二条县卫生局负责督促和指导农贸市场(菜市场)开展健康教育、除害防病等爱国卫生工作。

第三十三条双流食药监局负责做好农贸市场(菜市场)食物安全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综合监管,依法组织对重大食物安全事故进行查处。

第三十四条双流质监局负责加强对农贸市场(菜市场)的出产加工环节及计量用具和计量行为的监视治理,依法查处质量技术违法行为。

第三十五条县物价局负责加强对农贸市场(菜市场)农副产品价格的监视检查,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

第三十六条相关行政主管部分根据各自职责,对全县农贸市场(菜市场)的经营治理工作进行监视,督促市场开办者和经营者落实本办法的各项划定,并按照有关划定适时宣布相关监视抽查结果。

第五章责任追究

第三十七条农贸市场(菜市场)治理纳入县政府专项目标治理。

第三十八条县市场治理中央是双流大市场等6个直接经营的国办农贸市场(菜市场)监管第一责任人,其余农贸市场(菜市场)按照属地化治理原则,由所在镇(街道)作为监管第一责任人,对农贸市场(菜市场)的治理负总责。

第三十九条县商务局及所属县市场治理中央,按照农贸市场(菜市场)治理办法,负责对农贸市场(菜市场)经营治理进行指导、监视和检查,并制定和落实赏罚措施。

第四十条对因农贸市场(菜市场)规划、建设、运营监视履职不到位造成重大安全(含食物安全)事故、重大负面影响的详细部分、镇(街道)实行问责,并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四十一条县内其他专业市场治理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农贸市场范文3

李亚飞

今天, 崔 老师带领我们去农贸市场进行采买实践活动。

一进商场,我就被吸引了,各种蔬菜琳琅满目,各种各样的水果应有尽有,清香扑鼻,美化和净化了商场的环境。

我想买我最喜欢吃的菜花,一问价钱,我觉得有些贵,我就向商贩叔叔讨价还价,我说:“一元六角钱一斤行吗?”叔叔回答:“不行,我用一元六角钱进的货。”没办法,我只好用一元七角的价钱买了菜花,一共花了三元五角钱。这个菜花个头真大,那白色的花密密麻麻、挨挨挤挤的,之间不留一点儿空隙,下面衬托着几片绿叶,看上去特别淡雅。这时再看看手中只剩下一元五角钱了。你看那西红柿,红红的,上面都带着绿色的叶片,里面有绿色的珠子似的种子,吃起来不仅味道甜甜的,而且富含维生素,营养特别丰富。我吆喝着问:“西红柿多少钱一斤?”阿姨说:“一元五角钱一斤。”这会儿便宜点了,我买了两个,才一元两角钱,阿姨只收了我一元钱。这次学着讲价成功,终于剩下了两角钱。接下来,我就看着别的同学买东西,那情景热闹得不得了,一个跟一个的买,摊主忙的不可开交。薄昊文只剩两角钱了,他又买了一个辣椒,正好把钱花完。

到了水果摊前,火龙果红红的颜色,真像是火把的样子,特别诱人,不过要五元钱一斤,我们都不敢买了。我们吃过火龙果,里面的果肉软软的、甜甜的,还有黑色的小籽呢!这时,时间一到,我们只好恋恋不舍的离开了农贸商场。

今天去商场不仅单纯为了买菜,更重要的是体验了实践活动的乐趣。(600字)

农贸市场范文4

一到农贸市场只见这儿人山人海,熙熙攘攘,展现在眼前的是一排排整整齐齐的蔬菜摊。这儿顾客的脚步声,顾客与摊主讨价还价声,鸡、鸭等家禽的鸣叫声,卖菜的吆喝声混成了一片,这似乎是驰名中外的著名音乐家贝多芬先生弹奏出的美妙的音乐。

远处,几位顾客精挑细选,满载而归,这个非常想要那个又爱不释手。一位阿姨在鸡摊上精挑细选终于选到了一只膘肥体壮的大公鸡,只见摊主熟练的打开了笼子,麻利的抓出了那只大公鸡,用绳子绑住了那只大公鸡的脚递给了顾客。顾客问:“这鸡多少?”摊主答道:“21元”“这么贵,18吧”顾客说。摊主回答道:“这算很便宜了,其他地方都要差不多25元,我算便宜了…………”。“算了,不要了”。那位顾客打断摊主的话说道。说完便扭头就走。“好、好、好,卖你”。摊主喊住顾客道。“陪老本了”摊主情不自禁的自言自语道。

远处,是卖蔬菜的,蔬菜新鲜,物美价廉。有的蔬菜上还沾着水,苍翠欲滴。摊前有许多顾客他们有的在询价,有的在精心挑选着蔬菜,有的在讨价还价,忙得摊主连喘口气的时间都没有,菜场里真是热闹极了! 菜市场又发生了一件事。“买啊,快掏钱”只听一种尖利的声音从前面传来。顺着声音看去,只见一个年轻的女售货员在向一位年过60的老大娘嚷着。“同志,我买一斤芹菜请给我嫩一点的。”只听“砰”的一声一捆非常老的芹菜摔在柜台上。这时老大娘有点不满的说:“我要嫩一点的这么老的芹菜我该怎么吃呢?”“嫩一点的?你看哪棵不比你的嫩?嫩的都卖给你,我老的往哪卖啊?”……………………过了一大会而这件事总算告一段落。

今天,在农贸市场了发生了许许多多新鲜的事。而我也是满载而归。

农贸市场范文5

缙云县 水南小学 王美苏

星期天一大早,我跟随着妈妈来到了离我家不远的农贸市场。

还没走进大门,远远就能听到农贸市场内人声鼎沸,讨价声,呐喊声,问价声,时高时低,此起彼伏,充满了平稳的节拍,好似一曲丰富多彩的交响乐。

跨进农贸市场的大门,哇噻!农贸市场内真热闹啊!人山人海,人们进进出出,来来往往,你瞧,进去的大多提着空篮挎着包包,来这儿采购出去的则是喜笑颜开,左手一大袋,右手一小包,满载而归。

妈妈紧拉着我的手,跟随着人流往里进,嘿!这儿人头攒动,摩肩接踵,熙熙攘攘地人们挪动在各个摊位前争相购买自己喜欢的物品。

农贸市场内的货物可真多啊!一排排整整齐齐地物品排列着井井有条,有水果,有蔬菜,有肉类,有家禽,有水产品……各样,令人目不暇接眼花缭乱。

我和妈妈一起来到了卖水果摊位前 ,那红红的苹果和黄黄的香蕉,还有那圆墩墩的柿子它们更是可爱,它们各个头顶戴了顶翠绿色的皇冠,那皇冠上还有几颗晶莹剔透的小水珠,似乎像镶嵌在皇冠上的宝石,在光线的直射下显得分外闪亮。它们一个个躺在那儿又好似一个胖娃娃正在呼呼大睡,它们那散发着的阵阵诱人的水果香味真让人谗延欲滴。那摊主一见到我们就不住地吆喝起“快来买我的柿子,我的柿子决无农药污染,假一陪十”。说也惯,这吆喝声不一会儿,引来了不少顾客,他们争着精心挑选起那惹人喜爱,呼呼大睡的“胖娃娃”当然少不了我妈妈,她也加入了这群挑选“胖娃娃”人群中。呵呵!

这边的吆喝声刚刚落幕,对面蔬菜区的摊主又吆喝上:“新鲜的黄瓜,一元五角一斤。”是呀!摊主面前那整齐摆放着一堆青翠碧绿全身长满刺的新鲜黄瓜好像在说:“顾客们,看我们多威武啊!快来买吧!”

农贸市场范文6

关键词:农贸市场 改造建设 发展现状 主要做法 建议

中图分类号:F713.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2)09-286-02

经过近3年时间的工程建设,2009年底,总投资近1.1亿元,在原址基础上实施菜市场改造提升的余姚市农副产品批发市场(下简称农批市场)正式投入运行。改造后的市场占地面积达203亩,总建筑面积为16.98万平方米,拥有交易大棚18座,经营用房800余间,并分为粮油副食、蔬菜、水产、水果、肉禽蛋共5个交易区,设有920个经营摊位,从业人员近5000人。其中,新增交易大棚8座,新增经营用房500余间。同时,市场总建筑面积实现翻番,并配套有万余平米的停车场、装备精良的垃圾中转站等配套设施,市场规模进一步扩大提升,行业布局更加科学合理,交易辐射效应实现同步扩展。

目前,作为余姚市的菜篮子行业龙头企业,农批市场承担着全市60%以上的“菜篮子”供应任务。2011年,农批市场实现成交总额50.25亿元,比改造前(2009年底)增长35.33%,其在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加快农产品流通、促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增加农民收入、保障市场供应和解决剩余劳动力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且不可替代的作用,为余姚市加快推进农贸市场建设,着力发挥菜篮子民生保障作用提供了借鉴意义。

一、近年来余姚市农贸市场建设发展现状

推进实施农贸市场的建设与发展,不仅是保证老百姓“菜篮子”供应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加快“放心菜”工程建设的重要一环,更是解决“三农”问题,统筹城乡发展,推进新农村建设,解决农村人口再就业的有效途径之一。去年,浙江省政府更是明确了农贸市场“民生性、公益性、社会性”的新定位,把它作为一项民生工程来抓,将“三保”(保供应、保物价、保安全)作为农贸市场提升发展的新目标,使老百姓的菜篮子拎得更轻松、更放心,体现了政府对抓好这项民生工程的充分重视。因此,推进农贸市场建设不仅是一项自上而下的工作任务,更是体现了地方政府对民生保障的重视与否,其基础设施的好坏、环境卫生是否优美、交易是否兴旺、秩序是否良好、消费者是否满意等,直接体现了地方政府对社会公益责任的价值担当。

经过近年来社会经济持续健康快速地发展,余姚市农副产品流通初步形成了多种经济成分、多种经营方式共存与发展的体系格局,构建了以农批市场为龙头,以城乡菜市场为基础,以农村菜市点为补充的农贸市场网络,其中菜市场仍是群众日常食品消费的主要业态。据不完全统计,截止2011年底,全市经注册登记、有一定基础设施和服务规范的菜市场有70余家,其中隶属于市商务局市场管理开发中心(下简称市场中心)直管的有10家,占18.32%;乡镇或村集体投入的有50多家,占57.76%。这些菜市场占地面积近30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6万多平方米,设有摊位16000多个。另有自发形成的、设在农村道路边上或相对空旷地点的菜市点不计其数。目前,城区菜市场平均摊位在280个左右,服务半径约500-1000米之间,为周边15000人到30000人提供服务。由于人口密度的关系,乡镇菜市场的服务半径比较大,但实际服务人口比城区少。2011年,单单市场中心直管的市场年商品成交额已超过65亿元,实现就业安置6000余人。

当前,余姚市农贸市场基本上还是属于传统意义上的菜市场,其特点是:市场空间范围小,经济容量有限,人流、物流、信息流主要受地理位置限制,以经营与人们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食用消费品为主,经营方式和经营手段滞后,主要还是摊位式的交易市场。受制市场网点布局建设的自发无序、投资多元且弱化、行业管理体制不完善、市场管理功能弱化等问题影响,制约了农贸市场进一步加快改造提升建设的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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