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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的人范文1
那个没有养成读书习惯的人,以时间和空间而言,是受着他眼前的世界所禁锢的。他的生活是机械化的,刻板的;他只跟几个朋友和相识者接触谈话,他只看见他周遭所发生的事情。可是当他拿起一本书的时候,他立刻走进一个不同的世界;如果那是一本好书,他便立刻接触到世界上一个最健谈的人。
据我看来,关于读书的目的,宋代的诗人、坡的朋友黄山谷所说的话最妙。他说:“三日不读,便觉语言无味,面目可憎。”他的意思当然是说,读书使人得到一种优雅和风味,这就是读书的整个目的,而只有抱着这种目的的读书才可以叫做艺术。
一个人如果抱着义务的意识去读书,便不了解读书的艺术。这种具有义务目的的读书法,和一个参议员在演讲之前阅读文件和报告是相同的。
一个人的谈吐有没有“味”,完全要看他的x书方法。如果读者获得书中的“味”,他便会在谈吐中把这种风味表现出来;如果他的谈吐中有风味,他在写作中也免不了会表现出风味来。
所以,我认为风味或嗜好是阅读一切书籍的关键。这种嗜好跟对食物的嗜好一样,必然是有选择性的,属于个人的。
当一个人的思想和经验还没有达到阅读一本杰作的程度时,那本杰作只会留下不好的滋味。
孔子曰:“五十以学《易》。”便是说,45岁时候尚不可读《易经》。孔子在《论语》中的训言的冲淡温和的味道,以及他的成熟的智慧,非到读者自己成熟的时候是不能欣赏的。
读书有二方面,一是作者,一是读者。对于所得的实益,读者由他自己的见识和经验所贡献的份量,是和作者自己一样多的。
我认为一个人发现他最爱好的作家,乃是他的知识发展上最重要的事情。
坡说,当他第一次读庄子的文章时,他觉得他自从幼年时代起似乎就一直在想着同样的事情,抱着同样的观念。只有这种读书方法,只有这种发见自己所爱好的作家的读书方法,才有益处可言。
一个人有读书的心境时,随便什么地方都可以读书。如果他知道读书的乐趣,他无论在学校内或学校外,都会读书,无论世界有没有学校,也都会读书。他甚至在最优良的学校里也可以读书。
有些人在要读书的时候,在书台前装腔作势,埋怨说他们读不下去,因为房间太冷,板凳太硬,或光线太强。也有些作家埋怨说他们写不出东西来,因为蚊子太多,稿纸发光,或马路上的声响太嘈杂。
宋代大学者欧阳修说他的好文章都在“三上”得之,即枕上、马上和厕上。一个人不好读书,那么,一年四季都有不读书的正当理由。
那么,什么是读书的真艺术呢?简单的答案就是有那种心情的时候便拿起书来读。
一个人读书必须出其自然,才能够彻底享受读书的乐趣。他可以拿一本《离骚》牵着他的爱人的手到河边去读。
读书的人范文2
一个人的一生,只能经历自己拥有的那一份喜悦,那一份苦难,也许再加上 他亲自感知的那一些关于自身以外的经历和经验。然而,人们通过阅读,却能进入不同时空的诸多他人的世界。这样,具有阅读能力的人,无形间获得了超越有限生命的无限可能性。阅读不仅使他多识了草木虫鱼之名,而且可以上溯远古下及未来,饱览存在的与非存在的奇风异俗。
更为重要的是,读书加惠于人们的不仅是知识的增广,而且还在于精神的感化与陶冶。人们从读书学做人,从那些往哲先贤以及当代才俊的著述中学得他们的人格。人们从《论语》中学得智慧的思考,从《史记》中学得严肃的历史精神,从《正气歌》学得人格的刚烈,从马克思学得入世的激情,从鲁迅学得批判精神,从列夫?托尔斯泰学得道德的执著;歌德的诗句刻写着睿智的人生,拜伦的诗句呼唤着奋斗的热情。一个读书人,是一个有机会拥有超乎个人生命体验的幸运人。
一个人一旦与书本结缘,极大的可能是注定了做一个与崇高追求和高尚情趣相联系的人。说“极大的可能”,指的是不排除读书人中也有卑鄙和奸诈。况 且,并非凡书皆好,在流传的书籍中,并非全是劝善之作,也有无价值的甚而起负面效果的。但我们所指的书,总是以其优良品质得以流传一类,这类书对人的影响总是良性的。我之所以常感读书幸福,是从喜爱文学书的亲身感受而 发。一旦与此种嗜好结缘,人多半因而向往于崇高一类,对暴力的厌恶和对弱者的同情,使人心灵纯净而富正义感,人往往变得情趣高雅而趋避凡俗。或博爱、或温情、或抗争,大抵总引导人从幼年到成人,一步一步向着人间的美好境界前行。笛卡儿说“读一本好书,就是和许多高尚的人谈话”,这就是读书使人向善;雨果说“各种蠢事,在每天阅读好书的影响下,仿佛被烤在火上一样渐渐熔化”,这就是读书使人避恶。所以,我说,读书人是幸福人。
读书的人范文3
尊敬的老师们、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今天我讲话的题目是——《读书吧,你的人生将因此而精彩!》
同学们都知道,我们学校对课外阅读一直非常重视,本学期我们即将开展的“好书伴我成长”读书活动,目的就是要倡导大家勤读课外书,遨游浩瀚书海,享受童年。
同学们,在你的心目中,读书是一种怎样的感觉呢?
也许,有些同学会小嘴一撅,很不情愿地告诉我:是爸爸妈迫的,是老师布置的,我要为完成任务而读书。如果是这样,你知道吗?此时,读书就变成了苦差事,文章中再美好的味道也会被忽略过去,再横溢的才情也会变成一堆废铜烂铁,读书成了一种痛苦,一种煎熬,读书也就彻底地失去了意义!
同学们,你们知道吗?中东有个以色列国家,那里的犹太人在小学生入学第一次听课时,须穿上新衣服,由有学问的人领到教室里,在那里放着一块干净的石板,石板上有几行用蜂蜜写下的希伯来字母和简单的《圣经》文句,然后让孩子们一边诵读字母,一边舔掉石板上的蜂蜜,意思是让小学生知道书是甜的,要热爱读书。在以犹太人为主的以色列,14岁以上的人平均每月读一本书,平均每人的读书量高居世界各国之首。正是由于犹太人有热爱读书的优良传统,使该民族在长期的颠沛流离中能够不断涌现出优秀的思想家、科学家、艺术家和一流的经营者。马克思、爱因斯坦、门德尔松等就是其中杰出的代表,诺贝尔奖得主中的犹太人,历年来比例惊人。大量的阅读所产生的功效是显而易见的,当我们徜徉于书的海洋,我们的心灵会更自由和幸福,我们的视野会更开阔和久远,我们的思想会更充实和健康。
同学们,换一种心情、换一种方式去读书吧!带着兴趣去读,带着好奇去读,带着疑问去读,你就会被书中的知识吸引,被书中的情节感动,你就会发现读书其实是一种享受,一种幸福!
如今,各年级在读书活动中已各显身手。有的班已建立起图书角,有的科任教师利用课余时间引领学生品味赏析,与学生交流读书心得,总结有效的读书方法。有的同学灵活运用读书笔记,或摘录优美词句,或概括故事情节等。
读书的人范文4
江西省上栗县上栗镇中心小学五(二)班 杨宇钦
我的朋友柳志信,读起书可真是个“呆子”。
他的头长得圆圆的,样子看起来虽然有点“呆”,眼睛里却闪烁着智慧的光芒,别看他胖乎乎的平常不怎么爱说话,可向我问起问题来,非要打破砂窝问到底不可。
柳志信每天中午都要拿本书来读,一看就入迷。
有一天中午,他正在看书,我走进教室叫他去食堂吃饭,他摸摸自己的肚子然后头也不抬一下就说,我已经吃过了呀。呵,这个呆子,看书看得连中午饭也忘记吃了。
还有一次,他正在看一本《皮皮鲁的故事》,老师叫他到办公室去一下,他一边走一边还在看书,不心碰在了走廊的柱子上,柳志信以为碰到了同学身上,连忙向柱子道歉,弄得同学们笑成一团。
一天课间十分钟,他在看《故事会》,我见他皱起眉头,就对他说:“书中的有些故事是编的,别太较真啦!”没想到他却说“傻子”。我气得火冒三丈,心想“好好的,干吗骂我啊,我真想不通”。放学后,我问了他,他说:“对不起,我是说书中的那个人是傻子,明明看到坏人来了,都不跑......”原来是一场误会。
我有一本《作文大全》借给他看了三天,还回来的时候,只见书上圈圈点点,到处都留下了他的笔迹。原来,柳志信在读书的时候喜欢作各种记号。比如好词好句好段他就划上横线,弄不懂的地方就划上问号,觉得好的地方还加上他自己的评论。
读书的人范文5
追风筝的人,在第一眼看到这个奇怪的标题的时候,我有些茫然,风筝需要追吗?为什么要追风筝,原来这是阿富汗的习俗,每年初春,会有盛大的风筝节,许多的孩子会把使出自己积蓄了一年的力量来使自己的风筝成为佼佼者。蔚蓝的天空中,飘荡着五颜六色的风筝,每一只风筝线的尽头都有一个勇敢的斗士。当然,所有的风筝要在天空中进行决斗,就像一场盛大的搏斗,你必须要把你周围所有的敌人消灭光,你才能成为胜利,同样,你必须把你走位的风筝都打败,你才会成为万种瞩目和赞叹的焦点,那样会有无限的荣誉和光亮集聚你一身,这在我看来,是一场孩子们之间的交流或者游戏,但在阿米尔那个时候,这对他来说具备着无尚的重要性,因为爸爸,因为父爱,他只有通过这样才能获得父亲的赞美和笑容,不再是鄙弃的眼光,他迫切需要着!再来说说追,追风筝,也相当重要,你抢到了最后一个被击落的风筝,那也预示着莫大的荣耀和完全的胜利。于是哈桑,便担当起了重要的任务,就是把那只被阿米尔击落的风筝追到手,故事的也就由此而引发,一切一切的悲伤的来源都在此处慢慢浮现。
从翻开这本书开始,一直就觉得故事中隐藏着让人透不过气的难过,整篇小说都是以一种压抑的感觉写的,可以看的出来“我”一直在为过去所干得事而后悔和难过,阿米尔对于哈桑的歉意也许不是我们能够体会的,但阿米尔却是一直煎受着折磨,确实,对于他一个在当时只有13岁的孩子来说,那样的事情他不会处理,他唯一的想法就是不想再让自己受折磨,而这折磨的根源就是哈桑,和哈桑那为他而愚蠢的奉献精神,他觉得只要将哈桑赶走,永远不出现在他眼前,他就不用在受到良心的谴责了,但他,当时的他却不知道那错了,如果他没有在当时及时的承认错误,他真的会后悔,忏悔一辈子,这样的悔恨也许将陪着他一起走进坟墓,他将无法释怀。读书心得体会范文精选:追风筝的人
从“我”的角度来描写哈桑所为“我”受的苦难,更加让读者觉得切身体验,小说中,我们一直是从“我”的眼中看的哈桑,那样一个为了阿米尔少爷肯认命,付出一切的小孩,也许在他的骨子里,也许他与身俱来就被教育成了那样的性格,我最感动的是哈桑对阿米尔说“为你,千千万万遍!”这样的话能从一个十几岁的孩子口里出来,真的是让人揪心的疼,一直到了后来,他心中一直爱着的阿米尔少爷不再理会他并且还不断的在他的伤害他,他都没有背弃他,一直护着他,原谅我,我真的被这孩子给震撼了,为他我一直觉得心里挺难受的,总觉得嗓子里有东西卡住了,让我有点哽咽。
故事的后来还在继续,阿里和哈桑一起离开了,接着俄国占领阿富汗,阿米尔和爸爸也被迫离开,离开了故土,踏上了去往美国的路,后来他和爸爸也一直在美国生活,并且他在美国还娶了妻子,有了安定的生活,只是爸爸去世了,阿米尔的爸爸一直是一个铮铮的铁汉子,我一直这样看到。
读书的人范文6
“书是好东西哦。读书的时候就好像自己变成了主角,兴奋激动、紧张刺激,很有意思。”母亲常这样对我说。
“我不需要。我要走自己的路。”我如是回答,端坐在黑白电视机前沉浸在《铁臂阿童木》和《铁人28号》的世界里。
即便如此,在母亲的意识里,似乎早已存在“读书的孩子是聪明的孩子”这样一条定义,她竟然打算让自己的孩子也去读书。她的第一次尝试让我至今难以忘怀,是《佛兰德斯的狗》。
我不知道母亲为什么选了这本书,大概是这本书有名气或者我属狗之类的原因吧。但如果从解决我不爱读书这个目的出发来看,这完全是个错误的选择。
母亲很烦,我只得不情愿地读了起来,但说实话,在我看来,《佛兰德斯的狗》一点意思都没有。内容我现在已经忘光了,只记得那是个可怜的少年带着他可怜的狗,最终毫无幸福可言地死去的故事。这样的内容,说它“兴奋激动、紧张刺激”是不是有点太勉强啦?
“什么玩意儿嘛,书果然还是让人心情沉重的东西。”我得出这样的结论之后,越来越讨厌读书。
母亲却没有放弃。她似乎觉得,靠情节取胜的书如果不合口味或许会产生负面效果,于是又想到了伟人传记。大概她认为伟人成功的故事会让我提起兴趣吧。
就这样,《伽利略传》被选了出来。它讲的是家喻户晓的伽利略・伽利雷的生平故事。正如母亲所期望的,我被这本书吸引了。
故事从一场晚宴开始。少年伽利略在父亲的带领下参加晚宴,可四周全是大人,令他觉得很无聊。他四处打量,寻找有意思的事,结果看到了天花板上摆动着的吊灯。最开始他只是心不在焉地看,却渐渐地发现了一个特征――虽然吊灯摇摆的幅度越来越小,但完成一次摇摆的时间却没有变。这就是“单摆的等时性”。当时的他竟凭借自己的脉搏做出了确认。
他觉得这是个了不起的发现,便告诉了大人们,却没有得到重视。
“别乱说。摇摆的幅度变小之后,往返一次的时间不是也会跟着变短嘛!”他们笑个不停。
于是,少年伽利略为雪耻而努力学习,成为了一名科学家,发现并且证明了许多物理定律。最后他终于开始公开支持哥白尼的日心说。但不管什么时候,总有无知的人。他背上“满口胡言、蛊惑人心”的罪名,接受了宗教审判。当时出自他之口的“不管怎样,地球仍在转动”这句名言,恐怕没有人不知道吧。
读完这本书之后,我的感想是:科学真伟大。
不可否认,当时的这种思想很大程度上影响着我以后的路。我开始抵触除了算术(数学)和理科之外的所有科目,觉得学习其他东西只不过是在白费脑筋。我脑中的公式是这样的:
科学伟大科学之外的学问狗屁不如语文之类的不学也无所谓语文就是读书所以不读书也无所谓
就这样,最终结果是我更加坚定了拒绝读书的立场。
母亲因所有努力都白费而恼羞成怒,选择了同班主任商量这种简单直接的手段。那是我读小学三年级的时候。
那名女教师向母亲推荐的,是下村湖人的《次郎物语》。
“老师好不容易给选了本书,一定要好好读。要是被问起有什么感想时你却回答还没看,那妈妈也太没面子了。”把书交到我手上时,母亲这样说。
从那天开始,《次郎物语》就端坐在我的书架当中。每当我面向书桌想干点什么时,它就会进入视线。那时我就会想“必须得看看啦”,却总也提不起精神。光看书名就觉得很枯燥,封面上画着一个看上去很穷的寸头少年。让一个热爱奥特曼的少年去读这种书实在勉强。
即便如此,我还是试着挑战了几次。翻开第一页看看还是可以的。但当双眼开始追着那些文字跑时,痛苦便会突然间袭来。这并不是因为我想读才读,只不过出于义务而已,所以并没有坚持的理由。
把书放回书架时,我的心中只剩下对书的憎恶。为什么世上会有这种东西呢?我咬牙切齿。
但更大的不幸笼罩了我。班主任为有家长就读书的事找她商量而自我感觉良好,竟把我的名字加进了班里几个同学参加了的读书感想征文比赛的名单。这样一来,我就必须在暑假期间读完指定图书,还要写读后感。那本指定的书是《大藏永常》,是一个在农业政策方面功绩颇丰的人物的传记。不用指望书里会出现惊悚、推理或者幽默的故事,这本书怎么看都是教育委员会青睐的那种。我看到这个书名就渐渐没了兴趣,把它塞进家里的书架之后,便装作没这回事了。
但暑假就快结束,也不能一直装作什么事都没有。我只得把《大藏永常》从书架里往外抽出一点,给自己施加压力。没办法,只能开始读,但无聊程度大大超乎想象。看完第一页我就已经绝望了,从第二页开始几乎是哭着看完的。
这本书我没能读到最后。读后感也只是将看过的内容概括一番,最后加一句“对不起,我没能看完”,以期得到谅解。班主任什么都没说,但只有我的作文没被送去参加比赛。母亲至此也终于想通了,决定面对儿子讨厌读书这一事实。
可出乎意料的是,事情竟然出现了一百八十度的转折。
那是在我进高中之后不久。大姐带回来一本硬皮封面的书,书名为《阿基米德借刀杀人》,是一个叫小峰元的人写的,还获得了江户川乱步奖。
当时的我连江户川乱步这个名字也全然不知。于是我问大姐,她自信满满地答道:“是一个将推理小说发扬光大的外国人,加入了日本国籍,本名叫埃德加・爱伦・坡。”
“哦,是嘛。”我感慨地点了点头。真是一对没救的姐弟。
“那,这本书有意思吗?”
“有意思哦。主人公是个高中生,这本书或许你也能读得下去吧。”
“是吗?”
“里面的汉字也很少。”
我有些不大情愿地接过书,啪啪地翻了起来。铅字密密麻麻地排列着,我不禁发出“哇”的一声,脸色十分难看。
“这不全是字嘛。根本就没有图画。”
“那是当然了,又不是画册。”
接触到久违的书这玩意儿,我的头都晕了起来,但这本书我却真读得下去。至于原因,到现在我也搞不清楚。是一时兴起呢,还是着了魔呢?总之当时我的行为无法靠道理去解释。而且还不仅仅是读得下去,我竟然将它读完了。故事本身并不长,我却花了将近一周的时间,最后整个故事在脑子里都变成了一团糨糊,但总之还是读完了。对于在那之前不管多么有趣的书也只能看个一两页的我来说,这几乎可以称得上是一起意外事故了。
推理小说还真的可以啊――那时我第一次有了这种想法。
或许也算是理所当然吧,因为一直与读书无缘,在那之前我从未接触过推理小说。那时二姐早已是松本清张的书迷,但我只以为她在读什么无聊的书,完全没有兴趣。
我想知道二姐还有其他什么书,于是看了看她的书架,最终视线停在了松本清张的《高中生杀人事件》上。我果然还是更容易接受以学生为主角的书。
这次我只花三天就读完了。拿起来就放不下,一直缩在被窝里翻书这种事,我还是生平头一次。比起书中的内容,自己竟有如此举动这一点更令我兴奋。
接下来我读了《点与线》,还读了《零的焦点》,全都是一气呵成,爽快至极。一看到铅字就头痛的过往变得那样不真实。很快我开始关注起其他作家的作品,到最后终于也开始自己掏钱买起书来。
推理小说究竟哪里吸引我,那个时候的我还不太明白。对于一个读书新手来说,分析到那么透彻本就不可能,也没必要。
那段日子里的某一天,我忽然产生了一个了不起的想法。也不知是胆大妄为还是不知天高地厚,我竟生出写推理小说的念头。不过当初我沉迷于怪兽电影的时候也曾想着要当电影导演,因此对创作故事这件事本身我其实并不讨厌。
我在学校附近的文具店买了一本最厚的B5笔记本,从那天开始就写了起来。很遗憾,具体日期已经不记得了,但肯定是高中一年级的一月份。
我参加了体育社团,而且因为快考试又不得不学习一下,其实时间上并不充裕。书房是和姐姐们共用的,为了不让她们发现,我着实下了一番功夫。我就这样一天不落、一点一点地写了下去。
“那小子,最近好像学习还挺认真的呢。”我曾经偷听到姐姐们这样向母亲汇报。看到那副趴在书桌上奋笔疾书的样子,一般人都会觉得是在学习吧。这可真是太好啦,我一个人偷偷地笑了。
就这样过了半年,那部作品顺利完成了。到现在那个笔记本我还留着,最后一页上写着“七月十四日完成”。我大致数了一下,换算成每页四百字的稿纸大概有三百到三百五十页左右吧。
为了在这里介绍那部作品,我又将其重新读过,发现虽是自己写下的东西,却无论如何都没法准确地把握其内容。首先,因为字写得不好,阅读本身就很痛苦。而且错字漏字层出不穷,简直无从下手。勉强试着读下去吧,可不知所云的段落过多,登场人物的行为举止也是支离破碎,想要理解故事内容简直是不可能的任务。
在如此前提之下,如果一定要在可理解的范围内简单介绍,那么这篇作品应该称得上是校园推理。故事的舞台是某所高中,主人公是一个著名作家的儿子。他的烦恼是自己与父亲相比起来太过平庸。他希望得到别人“虎父无犬子”的评价,于是常写小说,但全是些不值一读的东西。百般苦恼之后,他抄袭了一个夜校学生的作品,不料却在大赛上获了奖,由此引发了各种事件。嗯,故事的发展大致就是这样吧。第一次写小说,结果登场人物还设定为写小说的少年。
这篇小说里使用的是远距离杀人手法,即凶手远离案发地点,伪装出上吊自杀的现场。但最后的解谜过程简直就是愚蠢的代名词。凶手先让被害人喝下安眠药,然后将其手脚绑好,脖子穿到从天花板上吊下来的绳套里,最后让他站到台子上。被害人越来越困,只要睡着就会从台子上倒下被勒死。这个手法的原理是被害人越是挣扎着不睡,死亡时凶手的不在场证明就越可信。估计是上课时犯困头撞到课桌上想出来的吧。
我本人却坚信这是部惊人巨著。然后,我又开始了第二部作品的创作。这次还是校园推理,案件以一男一女两名学生在班级野营时的野外大冒险游戏中殉情自杀开始。隐藏在案件背后的是高中生吸毒问题,还加入了伪造不在场证明、一人分饰两角、死前留言的元素,总之就像不管什么都往里塞的大杂烩。完成这部作品花了大概四年。因为我要准备高考。
写完之后就想拿给别人读,这是人之常情。我请一个朋友吃了顿饭,将小说递了过去。这位爱读书的朋友立刻答应下来。
“如果可以,希望你能写一下读后感。”我说。
“好啊。”他仍爽快地答应了。
从那之后,我却很少能见到这位朋友了。就算偶尔看到,他却总像在躲着我似的。
我从他手里拿到小说的读后感是在半年之后。连和他多说两句话的机会都没有,他只丢下一句“我还要去打工”,便逃也似的离开了。
我独自一人满心激动地看起了那篇读后感。然后呆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