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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督导评估汇报材料范文1
一、督导评估的对象、范围、内容和结果的使用
督导评估的对象是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职能部门。
督导评估的范围为各县(市)、区所属各级各类教育工作。
督导评估的内容和标准执行《*市*年度各县(市)区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内容和标准》。具体内容包括领导与管理责任、教育投入、两支队伍建设、基础教育发展水平、职业教育发展水平、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学校仪器装备和电化教育实施、学校卫生和安全工作、教育督导等九个方面,涉及36项具体工作。
督导评估的结果要作为评选教育工作先进单位的依据,并纳入对县级领导干部考核内容。
二、督导评估的基本方法
市政府对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时,评估组分四组检查。其中,一个组重点检查教育投入情况,检查的主要方法:到县级财政部门、教育支付中心、税务等有关部门核查帐目,并抽查部分乡镇、学校进行核实。另外三个组抽查乡镇、学校。一般每小组半天抽查1至两个乡镇、3所以上学校。
抽查时兼顾各级各类教育。以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为重点,又包括普通高中、职业和成人学校、教师进修学校、幼儿园和特教学校。
确定抽查乡镇、学校名单的办法:由各县(市)、区根据教育发展水平,提供所属乡镇(学校)分三类的名单;由督导评估组按照“兼顾不同类别、随机抽样”的原则抽签确定。
现场检查的方法主要是:查看场地、校舍及各种设备设施,检查教育教学活动,核查教育投入及办学条件改善情况,查阅乡镇、学校简要汇报和有关档案资料,对乡镇、学校干部和师生进行询问,必要时可召开座谈会或对师生进行简单的抽测。
督导评估组一般不专门听取乡镇政府、学校的汇报。各乡镇政府、学校要呈交简要的书面工作汇报和学校简介。
三、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必须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㈠中心校
1、及时向乡镇领导汇报此项工作,同时准备乡镇政府迎检汇报材料10份,重点汇报*年的工作;各类学校简要的工作汇报和简介各10份(A4纸1张);学校分布图10份。
2、确定好乡镇检查路线,一是要保证路况畅通安全,二是要突出亮点学校和学校特色。哪些学校需要重点展示,要做到一清二楚,尤其是学校较多的乡镇要有所侧重,好的学校尽可能接受检查,检查组要求检查的学校不要回避。要适当安排成人学校和幼儿园,中心校校长要按线路认真走一遍,检查道路路况,准确掌握每个学校检查的时间和校与校路程行走的时间,合理安排检查顺序。
3、中心校校长要熟悉掌握本乡镇、学校的概况和各种数据。
4、对每所学校的迎检准备工作要认真部署,严格检查落实。
5、加强学校周边环境治理。协调乡镇派出所、工商所共同治理学校周边环境,严禁小商小贩摆摊设点。
6、中心校于2月27日前组织本镇各校校长进行一次模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㈡各级各类学校
1、做好档案资料的整理工作。按2006年教育科下发档案目录对*年档案资料进行整理装订,现有资料也要按标准整理好。体现学校特色建设、教育教学成果、师生荣誉、校园文化、学校建设、以及三名工程、星级建设、一校一品、双健康工程、三德教育等内容要有所侧重,摆放在突出位置。同时,安装好电子档案软件的学校要上传2009年的相关档案。
2、各类功能用房的管理要精细。要着眼两个方面:一是干净整洁,管理精细;二是充分显现使用过程,对所有能体现使用痕迹的文字记录认真查漏补缺,放在相应位置。要求学校在检查组督导评估时把各类用房全部打开,尽量安排专职教师在场,以便回答评估组的质询。
3、场地器械。学校活动场地进行合理划分,器械摆放规范,常用器材提供学生使用,丰富课间学生活动。
4、严格执行课程计划。各校要重新核定课表,将所有学科开齐开足,在上课期间检查时,学校的各项工作正常进行,学校特色工作突出的可以适当展示。
5、校长要熟悉掌握学校教育、教学和投入的情况,学会边陪同边汇报。
6、教育师生学会礼貌待人、得体问好。遇到检查组检查,师生要学会礼貌待人,重点教育学生学会敬礼注目问好,切忌课间学生排队不间断问好,有起哄的感觉。
7、确定校内检查路线,突出学校的亮点工作。学校领导班子成员要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科学合理的选定好检查路线,尽可能把学校的亮点和特色展示给检查组。
8、各校要对校舍、设施及周边环境进行严格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理或报上级领导协助解决。
四、检查中注意的相关问题:
1、校长陪同领导检查时,校长要学会边观察边汇报。体现学校亮点工作尽量在督导过程中介绍给领导。当检查组对某项工作感兴趣的时候,校长可以多说一些,不感兴趣就少说一些。
2、对领导的意见学会倾听。当检查组指出学校存在问题时,校长要认真接受,不要争辩甚至狡辩,这样会让人反感。
3、检查组第一站都到中学,中心校校长要根据乡镇的特点和学校多少、远近合理确定检查学校,确保把最好的学校展示给检查组。
4、学校需要展示特色工作或活动时,要自然得体。尽量不要打破正常的教学秩序,确实有必要展示的可以通过改变检查顺序来调整时间。
五、加强领导,全力做好迎评估准备工作
幼儿园督导评估汇报材料范文2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以区委八次党代会精神统揽工作全局,树立科学发展观和以人为本的督导工作中要改革督导模式,创新督导形式和方法,做到督政、督学并举,使我区教育督导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重点工作
今年教育督导工作的整体思路是:把握一个基调(督导为教育教学服务),突出二个重点(做好“两基”国检的准备工作,做好“督县”的基础工作);加强三个建设(等级学校建设、档案建设、督导队伍建设);实施四项督导(“把脉式督导、创建式督导、轮评式督导、综合性督导)。
三、具体措施及安排
1、全力搞好“两基”国检的迎检工作,全室人员要明确职责,分工合作,按照市督导室要求,收集整理各种数据资料,分类整理,力争在三月底装订完毕。
2、今年县级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是本届政府的最后一年,省里要验收,我们要做好全面汇总汇报工作。任务是非常大,另外,要为下一届政府对教育工作的规划提供一些数据和资料。进行多方调查,要在年月底拿出下一届政府的教育工作规划草案。
3、等级学校建设。近几年来,区、市等级学校评估,我们做了很多工作,取得了较大的成绩。由于区划的调整,原属峡窝镇和长铝公司的学校移交后,我们必须加大对市级等级学校评估的力度。一是从硬件上要想方设法加大区、校的投入,二是从软件上要督促指导他们搞好教学工作及档案资料的收集、装订等工作,我室全体同志平时要多下学校调整督导,各兼职督学也要按照划分的学校搞好平时督导,我们要按照市标准化学校(幼儿园)的标准指导他们搞好自查整改。今年我区要有4所中小学、幼儿园评上市级标准化学校(园)。等级学校中报材料要做到认真、准确、规范。同时,督导室还要建立好各校的发展性档案。
4、切实搞好督导队伍建设。督导室要加强对专兼职督学的岗位培训,使督导人员多学一些教育改革动态,多思考研究一些教育方面的深层次问题,主动做“教育工作的指导者,教育教学问题的研究者,教育改革和先进教学经验的倡导者和传播者”。同时,教育督导人员要通过集中学习和自学,提高专业理论素养,增强创新意识,要坚持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遵守督学行为准则,做到公道正派,廉洁自律,不断提高自身素质,树立良好形象。安排于三月份,八月份对专兼职督学培训二次。
5、要继续搞好档案建设。一是搞好各校档案的续建工作。二是加强对长铝移交学校档案建设的指导,要按照市普通中小学督导评估方案实施细则要求,建好档案,三是要建好“两基”和“督县”工作档案。
6、切实搞好对学校的督导评估。一是“把脉式”督导。实验小学是区政府投入三千多万元,在我区南部山区建立的低龄寄宿制学校,它整合了原峡窝镇四所完小及其教学点的教育资源。为了把这所小学建成一所具有高起点、具有新理念,具有实验性的学校,督导室将对该校的办学方向、办学目标及制度建设等进行“把脉式”督导。二是“创建式”督导,实验初中今年申报市标准化初中,督导室于今年五月份进行督导评估。三是“轮评式”督导,根据市督导室安排,五年内要对所辖学校轮评一遍的要求,定于四月份评估外国语小学,十月份评估新建小学。四是综合性督导。长铝公司学校移交到区后,区教育督导室将于上半年对中心小学、下半年对06小学进行一次综合性督导。将按照市普通中小学实施细则要求进行督导评估,摸清基本情况。
7、要坚持做好每学期对中小学(幼儿园)热点难点问题进行一次专项督导检查。
幼儿园督导评估汇报材料范文3
深入贯彻党的十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素质教育为主题,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进公平为重点,以提高质量为核心,以立德树人为使命,强化政府责任,保障教育投入,统筹规划,分类指导,因地制宜,分步实施,整体提高全县义务教育普及水平和教育质量,全面普及学前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不断增强省级教育强县活力,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全面建设教育名县、建设“两富两美”新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工作目标
高水平、高质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实现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大力发展学前教育,全面提高学前教育普及水平和保教质量;加快发展高中阶段教育、特别是职业教育,促进办学条件和教育质量再上新水平,不断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的需求,2014年全面实现“双高双普”目标。
三、重点任务
依据《省“双高双普”评估验收标准》和市“双高双普”工作规划,我县2014年要顺利实现“双高双普”工作目标,必须重点做好下列八个方面的工作:
(一)切实完善教育管理体制。
进一步完善县域各类教育管理体制,建立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协调的现代教育管理机制;制定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双高双普”的实施规划与保障措施;落实高水平、高质量推进九年义务教育、普及学前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的目标责任,形成推进教育优先发展、科学发展的合力。
(二)建立健全经费保障机制。
认真落实“三个增长”等各项教育经费投入政策,财政资金优先保障教育投入,并向农村和边远地区倾斜。健全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中省市补助资金拨付到位,县级配套资金得到落实。保障城市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和部分土地出让金用于教育发展。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健全教育经费管理制度,规范各项教育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三)科学实施学校布局调整。
统筹县域城乡一体化教育改革发展,适应城镇化快速发展需要,科学制定学校、幼儿园布局调整规划和基本建设规划,加快高中资源整合。根据县、镇实际,推进九年一贯制学校试点工作。优先保证新建住宅区、城镇改造和开发建设中学校增容用地,优先规划和建设中小学校。
(四)着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进一步建立健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保障机制,均衡配置教师、设备、图书、校舍等主要资源。建立义务教育校际合作、城乡合作、区域合作机制,完善优质学校与薄弱学校结对帮扶和交流制度,推动优质教育资源共享,促进薄弱学校建设。严格执行国家课程标准、教师专业标准,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和教师业务培训,深化课程改革和教学方法改革。全面提高普及水平,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巩固义务教育普及成果。确保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建立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和孤儿、残疾少年儿童关爱服务体系与动态监测机制。保证适龄少年儿童不因家庭经济困难、学习困难、就学困难等原因失学,消除辍学现象。
(五)全面普及学前教育。
把学前教育纳入城镇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纳入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稳步实施第二轮学前三年教育行动计划,不断改善现有幼儿园办园条件。加强管理,督促民办幼儿园加大投入,规范办园。
(六)加快发展优质高中教育。
加快实施高中质量提升和特色建设工程,充分发挥普集高中省级示范高中引领作用,引导各普通高中明确办学定位,制定学校发展规划。进一步加大投入,加强体育活动场所、体育活动室(馆)、理化生实验室和探究室、通用技术教室、计算机教室、艺术教室等部室建设。加强高中紧缺学科教师配备,加强校长和教师培训。
(七)大力发展职业教育。
进一步加强全县职业教育统筹规划和综合协调,把职业教育纳入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发展规划。充分发挥县职教中心省级示范性职教中心示范带动优势,进一步巩固和完善校企合作机制,使学生有更大的就业与发展市场。加强实训基地、骨干专业体系和“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完善学校、行业、企业共同培养,在岗研修与企业实践并重的职业教师培养培训体系,不断提高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担任兼职教师的比例。
(八)积极发展继续教育。
充分发挥县教育培训中心作用,将继续教育纳入县域、行业总体发展规划。建成覆盖县、镇、村的继续教育系统,基本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形成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
四、实施步骤
全县“双高双普”工作分四个阶段实施,具体为:
(一)启动阶段(2014年1月)
1.认真学习省市“双高双普”文件精神,召开全县“双高双普”动员大会,统一思想,达成共识,大力宣传、全面安排部署“双高双普”创建工作。
2.调查摸底,制定实施方案,成立以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有关职能部门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制定实施方案。
3.组织考察学习活动。
(二)实施阶段(2014年2-8月)
2014年2月:自查摸底
1.邀请省市教育督导部门对各镇(三农发展服务中心)、部门、中小学校有关人员进行专题培训,熟悉、掌握评估与验收标准。
2.各镇(三农发展服务中心)、部门按照《省“双高双普”评估验收标准》,认真自查,形成自查报告。
3.各镇(三农发展服务中心)、部门依据自查情况,逐步落实具体建设工作。
4.根据“双高双普”标准要求、工作目标和包抓校(园)任务,各部门按照职能,分工协作,共同推进“双高双普”工作的全面实施。
5.各学区、校(园)要对照评估标准,加强软、硬件建设现状登记和上报工作,确保各项数据真实准确。
2014年3-6月:基础建设
1.县教育局指导各校(园)结合自查摸底情况,积极完善资料,不断规范管理。
2.县财政局全面落实各项教育资金投放政策,确保资金按时足额到位,为如期完成基础建设任务做好保障。
3.县级各部门积极援建包抓校(园),加快硬件建设进度,按照省颁标准建齐部室,完善内部设施设备,确保包抓校(园)校舍条件达到规定标准。
4.县联合督查室和县政府教育督导室加强督导检查。
2014年7-8月:查漏补缺
1.各镇(三农发展服务中心)、部门、中小学幼儿园按照验收标准查漏补缺,继续完善相关工作。
2.各镇(三农发展服务中心)、部门协助包抓的中小学幼儿园开展自查自纠。
3.各镇(三农发展服务中心)、部门对校(园)外部环境进行整治,营造县域内“双高双普”创建氛围。
4.县“双高双普”领导小组逐单位进行达标检查。
5.各镇(三农发展服务中心)、部门协助包抓的中小学幼儿园依据县“双高双普”领导小组督导检查指出的问题进行整改。
(三)提高阶段(2014年9-10月)
2014年9月:整改提高
1.各镇(三农发展服务中心)、部门、中小学幼儿园按县“双高双普”领导小组的要求,积极做好整改提升工作。
2.各学区、校(园)向县“双高双普”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准备结果。
2014年10月:模拟验收
1.县“双高双普”领导小组对重点单位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抽查指导。
2.县“双高双普”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全面模拟验收。
(四)迎验阶段(2014年11-12月)
1.做好省市评估验收的汇报材料及各种资料准备工作。
2.营造验收氛围,全程全方位做好迎验的各项配合工作。
3.向省市上报各种资料。
4.部署迎验环节,全力迎接省政府评估验收,确保顺利通过省上验收。
五、领导机构及职责
为了加强对全县“双高双普”工作的领导,县委、县政府成立县“双高双普”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统筹协调全县“双高双普”创建工作,并督促落实县级领导、部门包抓镇(三农发展服务中心)、校(园)“双高双普”工作制度。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教育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成立校建规划组、部室建设组、师资建设组、督查指导组、宣传报道组、成职民教组、资金保障组、校园文化组共八个工作组。各镇、校(园)也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制定本镇、校(园)“双高双普”实施方案,负责组织实施本镇(三农发展服务中心)和校(园)的“双高双普”工作。具体职责分工如下:
(一)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全面负责全县“双高双普”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相关部门履行职责,研究解决我县“双高双普”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
一是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二是负责全县“双高双普”工作的组织实施,统筹安排实施“双高双普”过程中的具体工作,督促、指导各有关部门工作。
三是筹备县“双高双普”工作动员会、促进会、汇报会和总结会,形成自查报告和工作汇报,整理档案材料,审定各有关部门的工作汇报,检查指导各镇和有关部门、学校做好相关工作,及时向县“双高双普”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工作进展情况。
四是切实做好与省政府教育督导团、市政府教育督导室沟通协调,做好评估验收筹备工作。
(三)各工作组职责
1.校建规划组:由县教育局负责,县住建局协助,主要负责制定学校总体发展规划,实施学校建设、维修项目工程。
2.部室建设组:由县政府采购中心负责按要求配备中小学教学仪器、器材、图书、报刊、实验台、柜、架、桌凳、语音设备、计算机等设施;县政府教育督导室负责规范部室建设,指导做好部室的管理与应用。
3.师资建设组:由县教育局负责,县人社局、编办协助,主要负责校长、教师的选拔任用、培训交流、师德教育和考核,按标准做好教师的编制配备。
4.督查指导组:由县政府教育督导室负责,县联合督查室协助,主要负责填写、汇编各种材料表册,指导各镇(三农发展服务中心)、部门、校(园)完成档案资料建设。
5.宣传报道组:由县委宣传部、教育局负责,信息办、电视台协助,主要负责影像、图片、文字信息资料采集工作,印发宣传资料,制作专题展板,编发简报,指导镇(三农发展服务中心)、校(园)的“双高双普”宣传工作。
6.成职民教组:由镇(三农发展服务中心)负责,县教育局协助,主要负责全县的成职幼教工作,加强各镇(三农发展服务中心)农村文化技术学校建设,做好档案、资料汇编,加强职业、民办教育工作。
7.资金保障组:由县财政局负责,县教育局协助,主要负责依法保证教育经费的“三个增长”,保障“教育费附加”用于教育发展,确保“生均公用经费”达到省定标准,保障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所需经费,积极筹措资金,为校舍维修及内部设施配备提供有力的资金保障,填写“双高双普”有关经费投入表册。
8.校园文化组:由县教育局负责,主要任务是深入各学校调研并检查指导各校校园文化建设,提升校园文化建设内涵和质量。
(四)相关部门职责
县委办、县政府办:负责各部门之间的协调,推动“双高双普”工作有序开展,安排重大会议及各项活动。
县联合督查室:对实施“双高双普”的镇(三农发展服务中心)及“双高双普”包抓部门工作进度进行检查、督促,定期汇总通报。
县教育局:负责全县“双高双普”具体指导和实施,指导各镇(三农发展服务中心)和校(园)规范办学行为,推进素质教育,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按照“双高双普”督导评估指标体系,认真做好自评工作;组织好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
县发改局:负责把“双高双普”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指导相关部门编制规划,做好教育建设项目有关审批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落实教育投入政策,安排好“双高双普”专项资金,保证教育经费拨付到位,切实加强对“双高双普”工作的资金保障和监督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对涉及教育的财政经费管理以及2011-2014年县财政对教育投入情况的数据、资料进行整理总结。
县监察局:负责对违反教育法律法规和政策造成严重后果的人和行为,依法依纪追究相关人员的行政责任。
县人社局、县编办:负责按照省定标准要求,从全县教育发展的需要出发,科学设置教职工编制;加大宣传和整治力度,禁止非法使用童工。
县公安局:要认真编制全县0-18周岁本地、外地居民户口花名册。
县公安局、县工商局:负责保障师生安全和校(园)周边环境治理,营造和谐稳定的教育环境;依法加大对非法雇佣童工的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打击处罚。
县国土局、住建局:做好学校基本建设和布局调整土地征用、规划工作,保证教育用地项目的正常审批,减免教育项目用地费用;将中小学和幼儿园建设纳入新建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同步规划建设。
县国税局、地税局:负责加强城市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的征收工作,确保足额入库。
县文广局:负责做好“双高双普”的宣传报道工作,做好学校周边营业性网吧等文化娱乐场所的监管。
县统计局:负责做好县域内教育工作数据统计,及时提供相关数据资料。
县审计局:加强对城市教育费附加和学校经费等各项教育经费的审计,保证教育经费的合理使用。
县司法局:负责指导相关部门和中小学校做好法制教育工作。
县卫生局:要加强对校(园)卫生防疫工作的监督指导,负责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检查,负责传染病防治和常见病治疗,负责做好“三残”少儿的筛查、鉴定。
县民政局:做好低保家庭儿童、残疾儿童、贫困学生补助工作,完善资料及相关数据。
县食药局:要加强对校(园)周边商店、摊点和校(园)内食品卫生的监督管理,严防食品中毒现象在校(园)发生。
镇(三农发展服务中心):对本辖区内中小学“双高双普”创建工作负总责,配合解决创建工作中的征地等问题;把优先发展教育列入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建立教育工作目标责任制度和考核机构;积极协调包抓部门,多渠道筹措资金,不断改善办学条件,营造尊师重教社会氛围;积极治理校(园)及周边环境;做好本辖区0-18周岁人口文化程度登记造册工作;做好适龄人口“控辍保学”工作;整理“双高双普”档案资料。
县政府教育督导室:负责做好“双高双普”的督导工作。
六、考核奖惩措施
(一)县委、县政府把“双高双普”作为全县2014年重点工作,与各镇(三农发展服务中心)签订“双高双普”工作目标责任书,纳入本年度对各镇(三农发展服务中心)及其主要负责人和分管教育工作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
(二)“双高双普”的县级自评工作由县“双高双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以镇(三农发展服务中心)为单位,逐一进行。经自评达到“双高双普”指标要求后,邀请市政府教育督导室进行初验,初验合格后,提请省政府进行督导评估验收。
幼儿园督导评估汇报材料范文4
一、营造学习氛围,加强教学研究
充分发挥教师的主观能动性,我们在园内积极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定时定点开展业务学习和交流研讨,遵循互动式原则,鼓励教师主动参与学习活动,由原来的旁听式学习变为互动式学习,鼓励老师结合自己的实际工作,就讨论的主题充分发表自己的见解,交流看法,最后形成共识。本学期在幼儿园双自主管理模式下,全体教师通力合作研究制定双月备课计划、班级幼儿关键人沟通制度、月绩效考核管理计划。除此之外我们积极为每一位教师创造各种培训的机会,虽然疫情期间交流学访的机会很少,但我们从未放弃过提升的脚步,利用多种媒介完成自然教育、足球体适能、幼儿发展评价、分级阅读等各项学习,让教师们从中受到启发获得感性和理性的认识。
二、勇于创新,追求高效的工作质量。
1.探索与改变之一:抓骨干 带一片工作策略
积极推进教师分层培养争当教学典型,积极创新,以榜样、模范的教学行为带动幼儿园整体业务水平的提高。我园三名年级组长作为骨干力量,以塌实认真的工作态度、较好的教学能力赢得了全园教师的好评。我们就以身边的教师作为榜样,动员其他教师向他们学习,从身边学起,对比和检验自己的教学工作。
2.探索与改变之二:废止主题墙饰 探索游戏计划
完成任何一件事,都离不开目标——坚持——反思三步走,我们在行动中不断反思幼儿在园真正所需的环境、材料、活动,不断打破形式化的环境与材料,思考能真正为幼儿带来教育与发展价值的活动。让环境与材料不再拘泥于高结构化,由幼儿的游戏过程来产生游戏结果,强调自主化和生成化。活动类型也充分尊重幼儿的愿望和需求,从孩子在真冒险、真投入中体验到真喜悦,让“游戏”不再只是游戏,而是更进一步培养幼儿的游戏反思能力,从游戏中的思考,到游戏后的记录,到向教师叙述游戏故事,再到游戏后的分享,游戏故事被画在纸上上墙,再回顾游戏故事。
教师在游戏中给孩子提供最大程度上的支持与鼓励,满足幼儿需要在游戏中产生的材料结构并给予孩子需要的挑战性环境,真正放开手的同时给予幼儿建设性的支持从而建立起有效的师幼互动关系。教师也从孩子身上看到了有效师幼互动背后的教育质量提升,而这也是保证幼教质量的关键。
3. 探索与改变之三:减少不必要的书写(基本考量谁孩子)
我们为了在孩子游戏的过程中,随时观察并记录孩子在游戏中的表现,用随身携带的手机捕捉幼儿游戏的瞬间,然后进行回放、研究,体现出教师真正想了解幼儿的愿望与努力。节省不必要的文案工作,将大部分的时间投入到观察与幼儿游戏中。幼儿观察记录与关键人沟通记录的有效融合,为教师全面观察幼儿与家长高效反馈奠定了专业基础。
三.加强课题研究,突显办园特色
本学期,我园坚持“以研兴园,以园促教”为宗旨,以教研为切入口,以课题研究为突破口,大胆开展研讨活动,国家级十三五课题《幼儿园活动中观察和记录孩子行为的策略与方法的有效研究》、区级十三五课题《幼儿园户外体育活动与体能检测的有效融合》经专家对该园研讨能力的核实均顺利结题。园本研究课题亮点工作《方案主题活动背景下诱导区创设》,以培养幼儿自主探索、自主学习的能力,激发幼儿对自然、社会的兴趣,注重培养幼儿主动学习,敢于探索,大胆尝试的精神,为我园形成独特的办园特色,“在生活中学习,在自然中成长”打下基础。本学期我园一名教师评选为天津市中小学市级学科骨干教师、8名教师在2020年天津市学前教育教学优秀论文评选活动中荣获一等奖2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3名的优异成绩。
四、提高家长学校工作的质量,增强良好社会效应
幼儿园督导评估汇报材料范文5
第一条 为切实加强对民办幼儿园的管理,规范办园行为,提高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促进我县学前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教育部《民办教育促进法》、《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教育指导纲要》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全县民办幼儿园和托儿所等民办托幼机构。
第二章 举办民办幼儿园的基本条件
第三条 幼儿园要全面贯彻教育部颁布的《幼儿园管理条例》和《幼儿园工作规程》,接受县政府及各相关部门的领导和管理。
第四条 举办民办幼儿园须具备的条件:
1、有固定、安全的园舍。幼儿园必须设置在无污染(距污染源50米以外)、无噪音、无危险的安全区域内,房舍总面积不低于200平方米,房屋建筑和消防设施符合规定的标准;园内设有幼儿活动室、午休室、盥洗室、厕所,活动室面积人均1.5平方米以上,盥洗室和幼儿厕所符合安全卫生标准;有与幼儿园规模相适应的的户外活动场所,人均面积2平方米以上;幼儿园的园舍和活动场所必须设置围墙和安全栅栏;为幼儿提供伙食的幼儿园设有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堂,有《餐饮服务卫生许可证》。
2、有必备的设备设施。幼儿园有电视、VCD等电教设备3件以上,电脑1台;每班配有风琴(电子琴、手风琴、钢琴)、录音机、磁力黑板、贴绒教具、教学挂图、卡片等;有符合各年龄阶段婴幼儿特点的玩具,幼儿人均达到3件(套)以上;有大、中型游戏、体育器械3件以上;有图书柜,图书幼儿人均3册以上(每年新增图书占图书数量的20%);有适合幼儿使用的数量充足的桌椅、床等设施;为每个幼儿配备一巾一杯和餐具;有符合卫生要求的流水洗手设备;冬季取暖温度达到22℃以上。
3、有合格的师资。园长(或举办者)必须具有中师(师范类、幼师类)及其以上文化程度,年龄不超过60岁,品行良好,无传染病、精神病,无明显生理缺陷;聘用的园长、幼儿教师必须具备幼师及其以上学历,年龄不超过50岁;保育员应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并接受过幼儿保育职业培训;保健医生应具备中等卫生学校毕业学历,或取得医师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园长(举办者)、教师和保育人员要在县教育局备案,持卫生部门指定的保健机构体检合格证上岗,并接受教育局、卫生部门组织的培训、检查、监督和管理。
第三章 审批程序
第五条 民办幼儿园实行审批注册制度,审批注册机关为县教育局。
第六条 审批注册提交的材料及审批程序:
1、申办人持所在地学区、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同意举办幼儿园的申请书到县教育局申请,填写《咸阳市民办教育机构办学许可申报表》,同时出具举办者学历证书、专业职称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县教育局在接到申请核实其办学资质后,以书面形式做出是否同意受理的决定。未被同意受理的申办人,按照《不同意受理举办民办幼儿园通知书》说明的理由和提出的意见改进后,重新申办。
2、被同意受理者,持《同意受理举办民办幼儿园通知书》,组织幼儿园工作人员及家庭成员到卫生部门指定的保健机构进行岗前体检,办理幼儿园《卫生保健许可证》。
3、县卫生监督所实地检查幼儿园食堂情况,办理《餐饮服务卫生许可证》。
4、县教育局对幼儿园进行实地验收,审查办园条件和资质。验收合格者,经局务会议研究同意准予登记注册的,县教育局30日内向举办人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并将《卫生保健许可证》、《餐饮服务卫生许可证》及举办者、园长、聘任教师的学历证书等相关证明复印件存档,同时上报市教育局备案。
5、举办者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到民政、物价、税务、质监、交警等部门(单位)办理相关手续。由登记机关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予以办理。
6、实行幼儿园撤销、变更报告和年检制度。已取得办学许可证的民办幼儿园因故更名、停办、合办、迁址、变更或举办者改变性质,均应向审批机关办理注销或确认手续,并由县教育局报市教育局备案。每年12月,县教育局对全县民办幼儿园进行年检。年检不合格者,责令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者,责令其停办,收回《办学许可证》,并公告。
第四章 入园和编班
第七条 幼儿园每年春秋两季招生。平时如有缺额,可随时补招。对烈士子女,家中无人照顾的残疾人子女和单亲子女等入园时,应予以照顾。
第八条 企业、事业单位和机关、团体设置的幼儿园,除招收本单位工作人员的子女外,有条件的应向社会开放,招收附近居民子女入园。
第九条 幼儿入园前,须按照卫生部门制定的卫生保健制度进行体格检查,合格者方可入园。幼儿入园除进行体格检查外,严禁任何形式的考试或测查。
第十条 幼儿园规模以有利于幼儿身心健康,便于管理为原则,不宜过大。幼儿园每班幼儿人数一般为:小班(三至四周岁)25人,中班(四至五周岁)30人,大班(五至七周岁)35人,混合班30人,学前班不超过40人。寄宿制幼儿园每班幼儿人数相应酌情减少。
第五章 卫生保健
第十一条 幼儿园必须切实做好幼儿生理和心理卫生保健工作。应严格执行卫生部颁发的《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制度》以及其他有关卫生保健的法规和制度。
第十二条 幼儿园应制订合理的幼儿生活作息制度。两餐间隔时间不得少于三小时半。幼儿户外活动时间正常情况下每天不得少于二小时,寄宿制幼儿园不得少于三小时。
第十三条 幼儿园应建立幼儿健康检查制度和幼儿健康卡(档案)。要对幼儿每年体检一次,每半年测身高和视力一次,每季度量体重一次,并对幼儿身体健康发展状况定期进行分析、评价,将结果通知家长。
第十四条 幼儿园应建立卫生消毒、病儿隔离制度,认真做好计划免疫和疾病防治工作。幼儿园内严禁吸烟。
第十五条 幼儿园应建立食品、药物等管理制度,防止发生食物中毒、药物中毒等意外事故。
第十六条 供给膳食的幼儿园应编制营养平衡的幼儿食谱,为幼儿提供合理的膳食。
第十七条 幼儿园应供给幼儿饮用水,并为幼儿饮水提供便利条件。要培养幼儿良好的大、小便习惯。
第十八条 积极开展适合幼儿的体育活动,每日户外体育活动不得少于一小时。加强冬季锻炼,对体弱或有残疾的幼儿予以特殊照顾。
第十九条 幼儿园夏季要做好防暑降温工作,冬季要做好防寒保暖工作,防止幼儿中暑和冻伤。
第六章 教育保育
第二十条 幼儿园教育工作的原则是:体、智、德、美诸方面的教育应互相渗透,有机结合。要将培养幼儿良好习惯作为幼儿园教育的重要任务,严禁小学化倾向。应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结合幼儿的年龄特点,注重个体差异,因人施教,引导幼儿个性健康发展。应面向全体幼儿,坚持积极鼓励、启发诱导的正面教育。应合理综合各方面的教育内容,并渗透于幼儿一日生活的各项活动中,充分发挥各种教育手段的交互作用。应创设与幼儿教育相适应的良好环境,为幼儿提供活动和表现能力的机会和条件。应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寓教于各项活动之中。
第二十一条 幼儿一日活动的组织应以幼儿的实践活动为前提,动静交替,保证幼儿愉快的、有益的自由活动。
第二十二条 游戏是对幼儿进行全面教育的重要形式,应因地制宜地为幼儿创设游戏条件(时间、空间、材料),并根据幼儿的年龄特点选择和指导幼儿做游戏。应鼓励幼儿制作玩具,材料应突出多功能性和可变性。应充分尊重幼儿选择游戏的意愿,并根据幼儿的兴趣,在游戏过程中给予适当指导,促使幼儿保持愉快的情绪,能力和个性得到全面发展。
第二十三条 幼儿园的品德教育应以情感教育和培养幼儿良好行为习惯为主,潜移默化,始终贯穿于幼儿生活以及各项活动之中。
第二十四条 在各项活动中,应根据幼儿不同的心理发展水平,尊重个体差异,研究使用各种行之有效的活动形式和方法,培养幼儿良好的个性心理品质。
第二十五条 幼儿园应使用普通话开展教育教学活动。
第二十六条 幼儿园应和小学互相配合,密切联系,注重两个阶段教育的相互衔接。
第七章 园务管理
第二十七条 幼儿园实行园长负责制,园长在幼儿园举办者和教育部门的领导下,负责全园工作。
幼儿园可建立园务委员会。园务委员会应由保教、医务、财会等人员代表及家长代表组成,由园长任园务委员会主任。园长要定期组织召开园务会议(遇重大问题时可临时召集),对全园工作计划制定、规章制度完善、人员奖惩,财务预决算等重大事项进行商议。
不设园务委员会的幼儿园,上述重大事项由园长召开全体教职工会议商议。
第二十八条 幼儿园应建立教职工大会或以教师为主的教职工代表会议制度,加强民主管理和监督。
第二十九条 幼儿园应制定学年度工作计划,并定期安排、总结工作。每学期末应向县教育局报告工作,必要时随时报告。
第三十条 幼儿园应接受上级教育督导人员的检查、监督和指导。要根据督导的内容和要求,汇报本园真实情况。
第三十一条 幼儿园应建立教育研究、业务档案、财务管理、园务会议、人员奖惩、安全管理以及与家庭、小学联系等方面的制度。
应建立工作人员名册、幼儿名册和其他统计表册,并及时按要求向教育局报送相关统计表册。
第八章 工作人员
第三十二条 幼儿园工作人员按标准应由园长、副园长、保教主任、教师、保育员、医务人员、炊事员等构成。
第三十三条 幼儿园工作人员应身体健康、品德良好、忠于职责、为人师表,拥护党的基本路线,热爱幼儿教育事业,爱护幼儿,积极学习专业知识和技能,努力提高自身教育水平。
第三十四条 幼儿园园长应获得幼儿园园长岗位培训合格证书,具备较强的教育工作经验和组织管理能力,园长由幼儿园举办者聘任并经县教育局考核合格后予以任命。
园长负责幼儿园的全面工作,其主要职责如下:
(一)贯彻执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
(二)负责教育保育、卫生保健、安全保卫工作。
(三)负责建立并组织执行各种规章制度。
(四)负责聘任、调配工作人员,指导、检查、评估教师以及其他工作人员的工作,并按有关规定给予奖惩。
(五)负责教职工的思想教育工作和业务学习,并努力为教职工业务进修创造条件;关心并逐步改善教职工生活、工作条件,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六)负责管理园舍、设施和经费。
(七)指导家长工作。
第三十五条 幼儿园教师实行聘任制。
幼儿园教师全面负责本班工作,其主要职责如下:
(一)依据国家课程标准,结合本班幼儿的实际,制订和执行教育计划,完成教育保育任务。
(二)严格执行幼儿园安全、卫生保健制度,指导并配合保育员搞好本班幼儿生活和卫生保健工作。
(三)与家长保持经常联系,了解幼儿家庭教育环境,商讨符合幼儿特点的教育措施,共同配合完成教育任务。
(四)参加业务学习和幼儿教育研究活动。
(五)定期向园长汇报工作,接受其检查和指导。
(一)负责本班房舍、设备、环境的卫生工作。
(二)在教师指导下,管理本班幼儿生活,配合组织教育活动。
(三)在医务人员和本班教师指导下,严格执行幼儿园安全、卫生保健制度。
(四)妥善保管幼儿衣物和本班的设备、用具。
第三十七条 幼儿园医务人员对全园幼儿身体健康负责,其主要职责如下:
(一)协助园长执行有关卫生保健方面的法规、制度及要求。
(二)负责指导、调配幼儿膳食,检查食品、饮水和环境卫生。
(三)与当地卫生保健机构联系,及时做好幼儿计划免疫和疾病防治等工作。
(四)向全园工作人员和幼儿家长宣传幼儿卫生保健常识等。
(五)妥善管理医疗器械、消毒用具和药品。
第九章 安全保卫
第三十八条 幼儿园安全保卫工作由园长负总责。幼儿园必须定期不定期地对水、电、消防等设施及园舍进行巡视检查,严禁带入、存放、堆置易燃易爆有毒气体和攻击型动物等。
第三十九条 幼儿园房屋、玩具、电器、电源开关、煤气、暖气等设备符合安全要求,健全并落实安全用电、用水、取暖防范措施,严防幼儿触电、砸伤、烫伤等事故发生。
第四十条 幼儿园应建立健全幼儿保护制度,坚决防止幼儿走失、煤气中毒、食物中毒等事件发生。
第四十一条 非寄宿的幼儿每天必须实行家人或亲人接送制度,防止不法分子、陌生人、恶意行为人接走,保证幼儿安全回家。
第四十二条 幼儿园要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和应急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预防事故发生。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针对洪水、地震、火灾、交通事故等灾害的紧急疏散演练,使教师和幼儿掌握避险、逃生、自救的方法。鼓励和提倡幼儿家长自愿为幼儿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第四十三条 把安全教育纳入教学范畴,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增强幼儿安全意识,提高幼儿的自我防护能力。
第十章 相关部门职责
第四十四条 民办幼儿园管理实行政府统筹、分级管理、部门分工负责的管理体制,坚持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建立职责明确、密切配合、各负其责、联合执法的管理监督机制。对出现传染病流行、食品卫生和交通安全等恶性责任事故,按照部门职责,严肃追究责任。
第四十五条 各乡镇及各有关部门(单位)职责:
各乡镇要统筹安排,把幼儿教育事业作为本乡镇教育发展的重要内容,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制定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对违规违法幼儿园要在有关部门配合下进行查处,保障幼儿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
教育部门是幼儿教育主管部门,负责对各类幼儿园的审批注册和业务指导工作,要贯彻幼儿教育的方针和政策,组织实施幼儿教育发展规划;建立幼儿教育督导和评价制度,实行分类定级管理;组织园长、教师培训活动。
卫生部门负责制定幼儿园卫生保健有关制度,对幼儿园卫生条件、设施等进行监督和检查;组织实施卫生保健、传染病防控等工作。
药监部门负责对幼儿园食品、药品安全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幼儿安全。
公安部门负责对幼儿园周边治安环境进行清理和整治,配合教育部门对有重大安全隐患、发生重大事故、违法办园等行为的幼儿园进行停办整改或者取缔。
城建部门负责对幼儿园校舍进行规划、检查、鉴定和验收工作。
公安交警部门负责对幼儿园幼儿接送车的管理,要建立严格的审批、检验制度,定期进行统计、清查和检测,对车况、使用年限、车型、驾驶员等情况统一建立档案,严格控制超员和违章驾驶。
物价部门负责根据生均培养成本、经济发展水平和居民承受能力等情况,依照教育部门分类定级结果,制定各级各类幼儿园收费标准,并审批执行。
广电部门负责在电视台开辟民办幼儿园公告专栏,由教育部门配合定期公示全县民办幼儿园检查整顿情况和分类定级评估结果,充分发挥舆论宣传和监督作用。
各学区要把民办幼儿园作为本学区教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视同公办学校一样安排,一样管理,一样检查,一样评估。要对本乡镇幼儿园、学前班的布点设置进行统一规划,对民办幼儿园的教育保育、招生、收费、卫生、安全等常规工作进行管理和指导,组织、落实园长、教师业务培训等工作。各学区校长是本乡镇民办幼儿园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必须切实履行好职责。
各民办幼儿园要认真贯彻落实《民办教育促进法》、《幼儿园工作规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切实做好幼儿的保育教育工作。园长是幼儿园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人,要制定和完善各项制度和安全事故预案,关注幼儿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确保幼儿健康成长。
第十一章 经费筹措
第四十六条 坚持谁办园谁出钱,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企事业单位和村民委员会、个人举办的幼儿园,由举办单位或个人负责筹措园舍建筑、设备购置、内部配套建设、教职工工资福利以及办公等所需要的经费。
第四十七条 幼儿园应严格按照物价部门审批的收费项目和标准进行收费,不得以培养幼儿某种专项技能为由另外收取费用,也不得以幼儿表演为手段进行以营利为目的的活动。
第四十八条 幼儿膳食费应按照民主管理制度进行管理,保证全部用于幼儿膳食,并每月向家长公布账目。
第四十九条 幼儿园应严格执行有关财务制度,实行经费预算和决算,建立经费账目,接受教育和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应将年收入的20%用于改善办园条件。
第十二章 管理与监督
第五十条 县教育局职成幼教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县民办幼儿园管理工作。
第五十一条 建立相关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由县政府督查室牵头,每季度召开一次由教育、卫生、公安、物价、广电等各部门(单位)负责人参加的联席会议,研究、解决幼教事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对没有资质,违法开办的幼儿园要依法坚决予以取缔。
第五十二条 完善限期整改机制和社会监督机制。严格进行年检,对合格的幼儿园进行颁证挂牌。对不合格或出现重特大安全事故的,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整改期满,由教育部门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复检,仍达不到标准的,责令停办整顿。整顿后仍达不到标准的,吊销办学许可证,取消办园资格,并在电视台公开曝光。
第十三章 奖励与处罚
第五十三条 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民办幼儿园及其个人,由教育部门或有关部门予以表彰奖励:
(一)改善办园条件成效显著的;
(二)保育教育工作成绩显著的;
(三)管理工作成绩显著的;
(四)在教育局年度综合考评中名列前茅的。
第五十四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民办幼儿园,由有关部门视其情节,给予限期整顿、停止招生、停止办园等行政处罚:
(一)未经登记注册,擅自招收幼儿的;
(二)园舍或设施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安全标准,妨害幼儿身体健康或威胁幼儿生命安全的;
(三)教育内容和方法违背幼儿教育规律,损害幼儿身心健康的。
第五十五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民办幼儿园及其个人,由教育部门对直接责任人给予警告、罚款的行政处罚,或由教育部门建议有关部门对责任人给予相应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一)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的;
(二)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制作教具、玩具的;
(三)有较大失误或不服从管理的;
(四)克扣、挪用幼儿园经费的;
(五)侵占、破坏幼儿园园舍、设备的;
(六)干扰幼儿园正常工作秩序的;
(七)在幼儿园周围设置有危险、有污染或者影响幼儿园采光的建筑和设施的。
第五十六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作出处罚决定的部门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在接到复议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事人逾期不申请复议或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部门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十四章 附则
第五十七条 本办法没有列入的条款,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执行。
幼儿园督导评估汇报材料范文6
【关 键 词】 教育督导;监测;评估机制;教育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指出:“完善教育质量监测评估体系,定期测评结果等。”这既对教育提出了新的要求,又为区域教育改革与发展提供了政策依据。如何在以往的教育改革探索的基础上进一步发展?怎样建立区域教育监测评估机制,以体现区域教育改革的前瞻性?我们主要在以下方面进行了探索与实践。
一、深化教育改革,不断转变政府教育管理职能
大渡口区现有中小学、幼儿园84所,其中,公办校(园)33所,民办校(园)51所。近年来,大渡口教育坚持课程改革,注重优质特色发展,形成了拥有市级示范幼儿园、小学、初中、重点高中、国家级重点职高、国家级示范性中职学校的立体化优质教育体系。为此,我们提出,到2020年,大渡口将建成教育的“一品五区”。“一品”即西部都市教育精品;“五区”即普及教育领先区、特色名校汇聚区、教育人才成长区、素质教育创新区和职业教育示范区。
要完成这一宏伟的目标,实现从“有学上”向“上好学”的发展阶段转变。我们同样面临着提高质量、促进个人发展与推进社会公平发展的新挑战。为此,迫切需要对教育发展情况进行监控,以便及时了解教育变化情况,掌握发展的趋势;迫切需要建立一个科学、系统的监测体系,在关注规模和普及水平的同时,加强对结构、质量和学生发展的检测,并通过对检测结果的深入分析,提出政策建议,为教育宏观决策提供科学依据;迫切需要了解基础教育的实际情况,掌握详细的信息,以进一步加强宏观管理。这样,在努力推进区域教育发展的同时,教育监测评估就显得尤为重要。
几经探索,我们把新课程改革、督导评估与监测相结合,形成了独具特色的,由教育科――“推”、进修校――“引”、督导室――“督”的教育发展新格局。2012年,我区接连出台了《大渡口区中小学素质教育督导评估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大渡口区教育系统2012年评估与监测工作实施方案》。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决定在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下设立大渡口区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中心,为学生全面发展提供保障,引导家长、教师、学校和社会树立正确的教育质量观,促进学生的身心健康发展。区监测中心主要承担着以下几方面职能:
一是摸清教育家底,服务教育决策。为教育发展规划提供信息支撑,促进教育公平和教育均衡发展;二是全面、准确、详实地掌握学校教育状况,探索人才培养的规律,提供改进教育教学工作、提高教育质量的依据,推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深化;三是建立健全教育督导评估与教育质量监测的长效机制与信息机制。
二、依托网络平台,努力创新教育监测评估机制
为解决学校、教师、学生、家长、社会因教育评价标准模糊而导致的评价失真现象,我们建立了区级教育督导监测网络平台。依托这一个开放平台,实现两大功能、体现三大特色、搭建四大系统、实现五大创新。
实现两大功能。网上督导评估和基础教育质量监测。
体现三大特色。“国家要求”和“重庆实际”有机结合、“分类规划”和“强化监管”有机结合、“顶层设计”和“规划落地”有机结合。
搭建四大系统。问卷调查和数据采集系统、督导系统、学校特色展示系统、交流互动系统。
实现五大创新。教育督导评估理念、教育督导评估机制、教育督导评估规划、教育督导评估手段、教育督导评估效能),通过对学生、家长、教师和学校基本信息的电子化管理,对相关数据进行统计和分析,满足学生、家长、学校以及行政管理部门对互动教育资讯的需求,充分展示我区教育发展动态和取得的成果。
为建立起覆盖全区的较为完善的教育质量监测评估机制,大渡口区结合区教育督导工作的现状,主要从几个方面着力创新机制建设:
(一)着眼宏观,全面推进监测
按照《国家教育规划纲要》“完善监测评估体系”的要求,继续加大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的力度,逐步实施学前教育、普通高中教育、职业教育的监测评估。逐步建立政府手段与监测信息机制相结合、区域质量保障体系和校内部质量保障机制相结合、学校管理评估与学生教师个体评估相结合的教育质量监测评估机制,即监测调查制度、评估与监测信息制度、责任区督学公示制度、督导专家团评价建议制度,形成分类指导、分级管理的“教育督导评估”+“教育质量监测”新模式。
(二)关注内涵,完善评价体系
为建立促进区域教育内涵发展的长效评价机制,大渡口区主要从两方面着手探索:一是在区教师进修学校成立区域督导监测研究中心,开展理论研究。依托重庆市教育评估院技术指导,在深入研究、广泛调研和先期试验的基础上,结合区域中小学实际,着力研究学生成长、教育教学质量、财政投入与实效、教师队伍建设等问题,进一步完善小学、初中和高中学校素质教育督导评估指标体系,力求在遵循教育教学的科学规律基础上,从道德品质、交流与合作能力、学习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教师成长、学校管理等方面对学生、教师、学校进行监测与评估,促进区域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二是聘请经验丰富的老专家成立督导专家团,定期评价建议。建立专家团例会制度,定期借助老专家的丰富经验为学校教育教学管理诊断把脉,及时了解掌握学校情况,认真研究解决监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总结经验,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参考,为区域行政管理决策提供智力支持。
(三)以导代管,创新管理手段
一是建立监测评估的信息机制。逐步建立区域政府督导评估与监测信息制度,形成《监测与评估要报》内部刊发,印发全区中小学校,对教育管理、教育教学、教育法规执行情况等进行监督,积极引导社会各界了解和认识教育质量的实际情况,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教育资讯需求;二是建立监测评估的快速反应机制。现代教育对社会发展、个人成长的作用不断加大,需要不断回应来自社会、经济、文化以及个人的要求,导致教育改革发展的艰巨性前所未有,教育发展的不确定性日益增强,在这样复杂的客观条件下,建立一个能迅速反馈信息的监测体系,及时了解我区教育现状,引导教育发展的趋势,化解发展中突显的矛盾,使教育决策更加科学有效,就显得尤为重要。
(四)统分结合,兼顾激励保障
一是优化队伍专业化结构,构建“三维督导”机制。结合区城乡统筹结对帮扶工作,调整了督导队伍人员结构,由在职书记、副校长等 任兼职督学,从人数、结构、年龄等多方面进行了统筹协调,形成了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片区督学、责任督学“三级”结构,以点带面盘活了督导评估与监测建设工作。
二是盘活随机督导机制,健全督导评价制度。一方面大渡口区建章立制,实现随机督导制度化,为督学责任区督学开展随机督导提供了制度保障;另一方面实行程序管理,实现随机督导规范化,通过“亮证督评、分工负责、责任到人、程序合法”的办法来规范工作程序,要求督导监测记载详实,实现随机督导专业化,进一步贴近学校管理现状,贴近教师的发展要求,促进校长依法治校、教师依法执教。
三是结合督导公示制度,保障督导监测地位。一方面实行责任区督学负责制,在行使责任区督学职责时,亮证代表区政府教育督导室,为督学提供了工作便利;另一方面保障责任区督学开展活动必需的经费,年初区财政专项预算10万元经费,专职督学工作经费实行实报实销制度,统一安排督学下校车辆。
(五)强化结果,建立问责机制
一是实行定期召开责任区督学、专家团联系会议制度。通报督导监测数据,听取责任区督学工作汇报,研究解决责任区督学所反映的问题和总结的经验。
二是建立问责机制。把督导监测结果作为对学校及其主要负责人政绩考核、奖惩、任免的重要依据,对取得成效的督导学校,给予通报表彰奖励;对于督导评估中存在问题,区政府教育督导室联合区教委组织纪检室进行跟踪问责,由责任区督学具体执行整改、跟踪、复查。
三、开展监测评估,切实服务区域教育发展
教育的根本使命是育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核心是要解决好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的重大问题。为此,要加强教育质量监测评估工作。
我们通过在三所学校试点,已初步形成了具有大渡口区特色的教育督导评估与教育质量监测流程:与责任区督学、督导专家团工作相结合,由责任区督学对学校随机督导、综合督导、实施监测;区监测中心采集、整理信息数据,形成数据报告;督导专家团对数据进行诊断、挖掘,梳理成果;区教委内部刊发评估与监测要报,学校印发评估与监测通报,建立反馈制度;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牵头实施问责;区教委领导班子集体审议决定,进行行政干预。概括讲,就是建立标准、监测、反馈、问责、干预五个步骤。
一是建标。根据《重庆市中小学素质教育督导评估指标体系研究方案(讨论稿)》等内容,通过借鉴课程标准、教育教学标准、学生身心健康标准、特色文化校园标准,研发我区的指标体系和调查问卷,逐步建立基础教育质量监测的区域数据库,建立健全区域评估与监测工作机制。
二是监测。按好、中、差三类分别确定样本校,以五、八年级学生为监测样本,由责任区督学根据区监测中心学期规划,按要求实施监测。
三是反馈。区监测中心整理监测结果,责任区督学通过督导监测网络平台汇总相关考察材料,共同形成区教育质量监测结果数据报告,由督导室专家团分析、诊断,撰写分析报告,形成监测与评估要报,报送区教委主要领导,通报全区各学校进行信息反馈。并由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向社会有选择性的公布监测结果。
四是问责。让结果产生利害关联性,即根据结果,采取物质或非经济的激励措施。既要问责教师,也要问责学校、教委各科室等部门,建立定期通报、整改报告和大会反馈、个别反馈,以及回访督查、约谈机制相结合的问责机制。
五是干预。干预的目的在于提高教育质量,推动区内教育均衡发展。区教委根据督导监测反馈,从“软”、“硬”两方面着手干预。“硬”主要是指六室建设、学校标准化建设,校园文化建设,该投入资金的,一定要满足。“软”主要指与“中国教师报”达成战略合作协议,深入推进课改,由其提供改进建议,提供专业上的扶持;与教育评估院合作,提出“心动课堂、快乐学习、幸福教育”的理念,建立新型师生关系,让学生找到学习的乐趣。同时,加大城乡统筹力度,对农村教育在政策方面优先落实、经费方面大力倾斜、师资方面优先配备、待遇方面充分保障,进一步缩小城乡教育差距。
【参考文献】
[1] 顾明远. 素质教育的督导与评估[J]. 北京:中国和平出版社,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