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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排放论文范文1
(一)基于信息熵的行业碳排放配额分配模型信息熵可以客观衡量系统均衡性,避免人为偏好影响,近年来,信息熵被广泛应用于社会工程经济领域的系统评价和决策中。根据历史文献阅读和工业企业碳排放现状分析,总结工业企业碳排放的影响因素主要有经济水平、能源结构、能源强度和碳排放强度等。鉴于企业碳排放量的分配要考虑企业历史责任、发展要求、减排能力、减排潜力和减排效率,本文选取历史排放量、工业产值、能源结构、能源强度和碳排放强度5个指标。本文以T0年为碳排放量分配基准年,以T年为碳排放量分配目标年,根据“定总量、算减量、确定分配量”的思路,以历史沿袭法为基础,确定分配年各行业碳排放总量,在减排总量分配中体现各行业异质性和分配公平有效性。具体建模步骤如下:1.建立原始评价矩阵本文将m个工业行业设为待评价的对象,将历史排放量、工业产值、能源结构、能源强度和碳排放强度5个影响因素设为评价指标,每个对象对应这5个评价指标。2.原始矩阵归一化处理由于各个指标的含义和量纲不一,不能直接进行比较,需要进行归一化处理。不同性质的指标归一化处理方式不一,鉴于本文采用的减排分配量评价指标都是效益型指标,故进行统一归一化处理。各指标内涵和归一化处理如表1所示。
(二)基于波尔兹曼熵的企业碳排放配额分配模型在区域碳排放量分配给区域内各行业后,将行业碳排放总量分配给行业内各个企业是落实碳分配和碳减排目标的关键。本文基于波尔兹曼分布,将熵最大化的原理应用于同行业下各个企业之间碳排放量的分配。在这里,包含多个企业的单个减排工业行业类比于物质系统,单位分配碳排放量类比于物质颗粒,参与减排企业的历史碳排放量和上报未来碳排放量几何平均类比于物质单态。假设所有的单位碳排放量在同一个企业k内都产生相同的碳排放量,那么企业k的碳排放强度ek即类比于物质单态i的单态能量Ei。在这样的类比下,分配给企业k的单位碳排放量的概率和跟企业k的历史排放量和未来排放量成正比,跟企业k的碳排放强度成反比,既兼顾了历史排放责任、未来发展需求,又鼓励提高排放效率。
二、样本选取与数据来源
昆山市张浦镇位于上海、苏州、昆山之间的黄金三角地带,是“全国经济百强县”之首昆山市的经济强镇。改革开放以来,张浦镇实施外向带动战略,先后成立了德国工业园、海峡两岸食品产业园、N维空间文化产业园等特色园区,累计吸引了3400多家企业注册落户,形成了以加工制造业为主的工业城镇。2012年,张浦镇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达到220家,其能源消耗占全部企业能源消耗的95%。通过对张浦镇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碳排放量进行定量分配,给予企业明确碳排放量约束,不但推进了碳交易市场的建立和工作的开展,也促进了张浦镇“十二五”期间节能减排目标的实现。本文选取张浦镇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为样本,考虑到张浦镇自2012年才进行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网上能耗统计,本文选取2012年和2013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历史排放数据,分配2013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碳排放量。2012年张浦镇规模以上工业企业220家,2013年增加至255家,选取张浦镇2012—2013年不变的217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作为碳排放权分配企业。通过计算分析,2012—2013年期间,此217家工业企业在政府行政命令下减排11%,完全达到政府规划要求,因此本文直接使用2013年规模以上企业实际排放量作为分配总量,同时也方便对比分析分配结果的满意度。企业能耗和工业产值数据来源于张浦镇经促局统计科提供的《2012年张浦镇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能耗明细》和《2013年张浦镇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能耗明细》;碳排放数据以各企业各类能源消费量为依据,根据各类能源发热系数、排放系数和碳氧化率计算得到,相关系数取自《上海市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技术文件》推荐标准,各个分品种能源的碳排放系数如表2所示。
三、分配结果分析
(一)基于信息熵的行业碳排放配额分配结果分析本文基于信息熵理论,以2012年和2013年张浦镇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碳排放数据均值,计算各行业碳排放减排系数,进而对2013年张浦镇规模以上工业行业碳排放总量进行分配。通过基于信息熵的行业碳排放分配模型公式的计算,可得各指标的信息熵值、信息量值和熵权重值,这3个参数是计算减排因子的基础。具体减排影响因素指标参数计算值如表3所示。从各个影响因素指标的信息熵值来看,工业产值信息熵值最大,熵值为0.707,说明工业产值信息量较小,行业减排能力对碳总量减排作用较小;能源结构熵值最小,熵值0.470,说明能源结构信息量较大,原煤减少使用对碳总量减排作用较大。其他因素如历史排放量、能源强度和排放强度在碳减排分配中影响越来越小。结合张浦镇2013年规模以上工业碳分配总量,通过信息熵行业碳分配模型计算可得张浦镇2013年规模以上工业各个行业碳排放配额。根据碳减排结果(图1)显示,各行业的碳减排量相对于2012年,各行业减排幅度从17.17%~0.02%不等,全行业碳减排量相对于基期2012年减排了11.01%,基本符合张浦镇发展需求和节能减排形势。如图1所示,一方面,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行业26)分配到碳减排量16.81万吨,减幅17.17%,对以煤为主的化工行业,施以严格的减排约束,有利于促进化工行业调整能源结构。其中,中盐昆山有限公司耗能占总化工行业耗能96.5%,其“十二五”期间实施节能技改可以节能21.45%,所以化工行业的碳排放减排降幅符合了行业节能潜力,该减排量切实可行。另一方面,非金属矿物制品业(行业30)分配到碳减排量8.40万吨,降幅9.27%,这对碳排放强度较高的非金属行业提出较高要求,督促企业节能减排,提高能源效率。其中,台玻集团耗能占总行业耗能81.81%,其能源审计报告显示台玻集团“十二五”期间实施节能技改项目,可以节能8.98%,考虑到中盐锅炉项目实施,台玻集团等企业将使用中盐的锅炉蒸汽,则台玻集团可以进一步节能减排,所以非金属矿物制品业碳排放降幅是合理且可行的。通过对比基于信息熵的碳排放总量行业分配和基于历史排放的碳排放总量行业分配结果如图2所示。以化工行业为例,若是基于历史排放进行碳排放量分配,其可获得87.118万吨的分配量,多出5.207万吨。这种情况下,虽然分配标准考虑到行业发展需求,但是分配存在不公平性,政府仿佛在变相鼓励高排放企业进行碳排放,此碳分配量可能得不到其他企业认同;另外,企业获得高排放权利,其节能减排动力不足,企业不会主动提高能源效率,行业碳排放强度难以下降,难以完成全行业的节能减排目标。基于信息熵的分配方法考虑了化工行业历史责任和行业减排潜力,分配结果使化工行业的碳排放量更加合理。进一步通过对比基于信息熵的碳排放总量行业分配和基于按比例分配的碳排放总量行业分配减排占比,如图3所示。经计算发现,按相同碳减排比例(本文的减排分配比例是11.01%)分配得到的各行业碳排放量和按历史排放分配得到的分配量结果是一致的。在按等减排比例分配情况下,此分配标准没有考虑各个行业的异质性,各个行业的减排能力和减排潜力是不一致的,对于能源效率低下的化工行业和能源效率相对较高的通信电子行业都采取一刀切的分配方法,是粗放不合适的。综上,基于信息熵的碳排放量分配相对于基于历史排放和基于等减排比例的分配更加公平有效,主要是由于信息熵方法基于行业异质性,客观考虑了行业发展需求、减排能力和减排潜力,其分配结果更加符合实际。
(二)基于波尔兹曼熵的企业碳排放配额分配结果分析基于上述行业碳排放配额分配结果,通过玻尔兹曼熵,计算张浦镇规模以上工业企业2013年碳排放量分配额。鉴于数据可得性,C0i使用企业2012年和2013年碳排放量的几何平均;ei使用企业2013年碳排放强度,以体现企业最新排放效率,贴合企业实际需求和要求;β由2012年和2013年历史碳排放量,通过最小二乘法模拟计算取得(即使Y值最小),各个行业β计模拟结果如表4所示。根据各行业的最优β值,进一步计算得出各个行业内企业的碳排放配额。根据各个行业内企业的碳排放量分配结果看出,各个企业获得的碳排放分配量相对于基期2012年排放量,减排幅度不等,不仅由于行业异质性,也考虑行业内企业的发展需求和碳排放效率。对于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行业26),对该行业下15家企业碳排放量的分配中,通过最小二乘法的β模拟最优值为0。通过计算,如图4所示,分配结果与历史排放均值成正比,分配结果相对于企业2013年实际排放值和2012年历史排放值比较没有很大波动。此时β取值为0,企业分配到的碳排放配额基本满足企业自身生产需要,企业之间碳交易成本最低。若适当提高β取值,可以进一步奖励高排放效率企业,惩罚低排放效率企业,不过增加了本行业下企业的碳交易成本。本文此处β取值为0,中盐公司虽然碳排放强度高,但是作为国营企业,已经进行节能改造,能源效率迅速提高,若减排后多出的碳排放配额,既可以用于进一步扩大生产,提高行业高效率产能占比,从而改善了行业的资源配置,提高了整个行业的碳排放效率;也可以通过碳交易市场出售给其他减排成本较高企业,获得利润,进一步改善生产结构。其他化学制品公司碳排放强度不高,在政府部分鼓励和补贴下,可以积极申报政府节能技改项目,以进一步提高碳排放效率。对于橡胶和塑料制品业(行业29),在对该行业下16家企业碳排放量的分配中,通过最小二乘法的β模拟最优值为0.514。通过计算可得各个企业2013年碳排放配额,相对于企业2012年和2013年历史排放几何平均值,分配减排量比从-22.77%~13%不等,由图5所示,在总量控制下,橡胶和塑料制品业下各企业分配到的减排比例和企业排放强度成正向关系,企业碳排放强度越高,企业分配得到减排量越大。此时的β取值,不仅使得企业碳交易成本最低,同时奖励了高排放效率企业,惩罚了低排放效率企业。随着β值取值越小于0.514,则企业分配到的碳排放量更接近历史排放均值;随着β值取值越大于0.514,企业因碳排放强度受到的惩罚和奖励就更大。β取值0.514,企业间碳交易成本最小。分配到较少碳排放配额的企业需要通过提高能源效率,降低碳排放需求,或者通过碳交易市场购买碳排放配额;分配到较多碳排放配额的企业,可以通过碳交易出售给减排成本较高的企业,也可以自己储备用来扩大优质生产力。例如,和进塑胶电子有限公司,2013年碳排放强度为0.686吨CO2/万元,碳排放效率行业最低,分配获得13%的碳排放减量;而贺升电子有限公司,2013年碳排放强度为0.016吨CO2/万元,碳排放效率行业最高,分配获得22.77%的碳排放增量。在此情况下,和进塑胶电子有限公司必须进行节能减排工程项目实施,提高碳排放效率,降低碳交易成本;而贺升电子有限公司则可以出售碳配额获益。综上,在同一个行业下使用基于玻尔兹曼熵的企业碳排放配额分配法,以最小交易成本为目标,考虑了企业未来发展需求,达到奖励高排放效率企业,惩罚低排放效率企业,分配结果更易被企业接受,也推动了张浦镇节能减排工作顺利完成。
四、主要结论
碳排放论文范文2
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我国政府在2009年12月的哥本哈根国际气候会议上对全世界作出郑重承诺:到2020年我国单位国内生产总值的二氧化碳排放量比2005年下降40%~50%.而作为世界上最大的碳排放国家,我国的碳减排目标任重而道远.当前,全球都在积极推行“低碳经济”,各国都在努力实现“绿色生产”,力求减少碳排放量.我国政府在“十二五”规划中提出节能减排的约束性目标,即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要降低16%,而二氧化碳排放要降低17%,主要污染物的排放总量要求减少8%到10%,同时把该目标进一步分解到全国各地区,要求各地区务必坚持绿色、低碳的新型发展理念,把节能减排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一个重要出发点,发展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生产消费模式,进而增强自身的可持续发展能力.一直以来,二氧化碳排放问题作为全球变暖背景下的一个新标识,是国内外众多学者密切关注的重点.由于我国存在严重的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和地区资源禀赋差异,中国各省市地区的碳排放也存在显著差异.要想制定出科学合理且有针对性的节能减排政策,就必须很好地把握中国各省市的碳排放情况,因此有必要对各省市碳排放量进行全面系统的测算.然而,截止目前,我国无论是国家层面的还是省级层面都没有直接公布二氧化碳排放量的官方统计数据,国内外学者的测算研究都是基于对能源消费量的测算.那么,我国各省份二氧化碳排放量到底有多少,哪些因素对二氧化碳的排放产生影响?这些相关影响因素对二氧化碳排放的影响程度又是如何呢?这些问题的解决与否关系到我国节能减排政策制定的科学与否,也关系到低碳战略实施成效的显著与否.节能减排工作的顺利开展,是我国经济社会保持可持续发展的关键.本文参照IPCC(2006)以及国家气候变化对策协调小组办公室[3]和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2007)[4]的方法,运用相关方法对各省市地区的碳排放量数据进行估算,比较详细估算了我国30个省市(直辖市、自治区)1997—2011年的二氧化碳排放量.
2各地区碳排放量的测算
考虑到二氧化碳排放的来源比较广泛,除了化石能源燃烧外,在水泥、石灰、电石、钢铁等工业生产过程中,由于物理和化学反应的发生,也会有二氧化碳的排放,而在所有工业生产过程排放的二氧化碳中,水泥大约占56.8%,石灰大约占33.7%,而电石、钢铁生产所占不足10%.为了进一步增强估算的全面性和准确性,本文不仅估算了化石能源燃烧所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同时也估算了水泥生产过程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另外,为精确起见,本文进一步将化石能源消费细分为煤炭消费、焦炭消费、石油消费、天然气消费,其中石油消费则更进一步细分为汽油、煤油、柴油、燃料油四类.所有化石能源消费数据都来自于历年《中国能源统计年鉴》.水泥生产数据来自于国泰安金融数据库.水泥生产过程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具体计算公式如下:CC=Q×EFcement.(2)其中CC表示水泥生产过程中二氧化碳排放总量,Q表示水泥生产总量,而EFcement则是水泥生产的二氧化碳排放系数.本文估算水泥生产的二氧化碳排放量时,仅仅计算了化学反应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量,而没有包含水泥生产过程中燃烧化石燃料而造成的二氧化碳排放量.表1列出了各类排放源的CO2排放系数.经过一系列准确计算,可以得到我国30个省市地区1997—2011年二氧化碳排放量的估计值.由表2的二氧化碳排放量估算值可以看出我国各省市地区碳排放量基本都呈现上升趋势,地区差异比较明显.为了更好的体现我国二氧化碳排放的地区差异性,将我国30个省(市、区)按照经济发展水平和其地理位置划分为三大区域,包括东部地区、中部地区以及西部地区.具体来讲,东部地区包括北京、河北、天津、辽宁、山东、江苏、上海、浙江、福建、广东和海南这11个省(市);中部地区主要包括黑龙江、吉林、山西、湖北、河南、湖南、安徽和江西这8个省份;西部地区则包括内蒙古、广西、云南、贵州、四川、陕西、重庆、青海、宁夏、新疆、甘肃、(由于缺乏数据较多,未估算其二氧化碳排放量)这12个省(市、区).表3显示我国三大区域的碳排放量.表3的数据反映了我国及东中西部三大区域碳排放量情况.从总体上来看,1997—2011年我国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呈现持续增长的趋势,从1997年的336565.69万吨增长至2011年的1066359.01万吨,增长幅度达到729793.32万吨,短短15年间排放量大约增长了2.17倍.由图1可以明显看出,在1997—2002年我国二氧化碳排放量处于缓慢增长的阶段,这个阶段我国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年均增长为3.48%.这个阶段产生的原因主要是受亚洲金融危机影响,我国出口贸易缩减,这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二氧化碳的排放.从2003年起,亚洲各国陆续走出金融危机的泥潭,我国经济发展加速,但由于我国高投入、高消耗、高污染的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使得我国这一阶段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处于快速增长期,2003—2007年我国二氧化碳排放量增速达到13.70%.之后我国二氧化碳排放量增速有所下降,2008—2011年增速为9.37%.虽然增长率依旧不低,但是相比于2003—2007年还是呈现下降趋势.这说明我国意识到能源环境的重要性,开始探寻低碳经济路径,为实现绿色生产付出努力.特别是在2008年10月29日我国公布的《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政策行动》白皮书,郑重声明了我国应对气候变化问题的积极态度和相关行动,更是明晰了我国未来低碳发展路径.从表3东中西部三大区域碳排放量情况可以明显看出,我国的碳排放区域差异性是比较显著的.总体来讲,我国二氧化碳排放量呈现由东到西依次递减的规律,东部地区碳排放量最多,中部地区次之,西部地区碳排放量最少.东部地区的二氧化碳排放在绝对量上大大超过中西两大区域.从图2可以看到,这三大区域二氧化碳排放均呈现逐年增长的趋势,且其增长规律均与全国二氧化碳排放量一样,可以分为三个阶段:从1997—2002年三大区域的二氧化碳排放量有升有降,总体来说处于缓慢增长阶段;从2003—2007年,三大区域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均呈现不同程度的增长,整体处于快速增长阶段;从2008—2011年,三大区域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处于增速下降阶段.图2是我国1997—2011年30个省市地区二氧化碳排放量均值的降序排列图.其中,二氧化碳排放量均值位于全国二氧化碳排放均值的省市地区有:山东、河北、江西、江苏、河南、广东、辽宁、内蒙古、浙江、四川和湖北.排名靠前的前五个省份是山东、河北、江西、江苏和河南,分别占我国二氧化碳排放总量均值的8.71%、8.00%、7.68%、6.21%和5.95%.我国的主要二氧化碳排放大省均为传统工业,能源消费以煤炭为主.二氧化碳排放量排名靠后的五个省份分别是天津、甘肃、宁夏、青海和海南,分别占我国二氧化碳排放总量均值的1.46%、1.44%、0.98%、0.40%和0.30%.图3是我国1997—2011年各省碳排放年均增长率的降序排列图.可以看到,二氧化碳排放年均增长率排名前五的省份是宁夏、内蒙古、海南、福建和山东,其中宁夏二氧化碳排放的年均增长率达到15.36%.宁夏出现较高二氧化碳排放速度的原因与其快速的经济增长密切相关,1997年宁夏的国内生产总值为210.92亿元,2011年为2102.21亿元,增幅达到1891.29,增长了8.97倍.第二产业的产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由1997年的41.6%增长到了2011年的50.2%,增长了8.6个百分点.快速的经济发展及不合理的产业结构刺激了二氧化碳的高速排放.除了以上二氧化碳排放年均增长率排名靠前的省份外,青海、陕西、广西和新疆的年均增长率也均超过了10%,高于全国8.59%的平均增长水平.排名靠后的五个省份为辽宁、山西、黑龙江、上海和北京,其二氧化碳排放的年均增长率分别为6.47%、6.16%、5.41%、4.32%和1.95%,其中北京二氧化碳排放年均增长率以1.95%位居全国最低.
3我国各省区二氧化碳排放影响因素的实证研究
影响二氧化碳排放的相关因素很多,比如地理因素、经济发展水平、产业结构、产权结构、能源消费结构、对外开放程度、投资水平、制度环境、城市化水平、能源价格等[5-8].考虑到客观条件的限制,在考虑数据可得性基础上,本文构建面板数据模型研究产业结构、出口贸易、能源消费结构、城市化水平、国内生产总值对二氧化碳排放的影响.本文选择的面板数据模型如下:yit=α+Zitβ+ηi+εit.(3)其中,yit是第i个省份第t年人均二氧化碳排放量;α是常数项,β是回归系数;ηi是个体效应,主要用来控制各省份自有的特殊性质,εit是外生解释变量,主要包含国内生产总值(用gdp表示)、能源消费结构、城市化水平、产业结构及出口贸易等因素.其中,能源消费结构以煤炭消费量占能源消费量的比重度量(用energe表示),城市化水平以非农人口占总人口比重度量(用city表示),出口贸易以出口额占GDP的比重度量(用export表示),产业结构以第二产业占GDP的比重度量(用industry表示),同时对所有变量进行了取对数处理.结果显示,该面板回归模型拟合地较好,回归系数具有较高的显著性,其符号方向与现实情况较为符合.产业结构及国内生产总值对二氧化碳排放量的弹性系数较高,说明二氧化碳对产业结构及国内生产总值的变动比较敏感.第二产业占GDP的比重每增加1%,会使二氧化碳排放量增加0.9744%,这说明第二产业与碳排放呈现明显的正相关关系,第二产业是二氧化碳排放的主要驱动因素.经济每增长1%,二氧化碳排放量则会增加0.5812%,这说明经济增长也是碳排放量增多的一个重要因素,二者呈现正相关关系.能源消费结构与出口贸易与碳排放量的弹性系数在1%水平上不显著.
4结论与政策建议
碳排放论文范文3
如上文所述,当前世界各国已提出了多种碳排放权分配方案,各有优缺点。下文就各类分配方法中的代表性方案进行详细评论。
1.1人均年排放量趋同分配方法人均年排放量趋同分配方法[1]的主要思想是:发达国家逐渐减少其人均年碳排放量,而发展中国家慢慢增加其人均年碳排放量,到某一目标年两者趋同。本文认为该方法侵犯了发展中国家的人均排放权利,这不仅因为它未考虑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历史排放责任的差异[13、15-16],更为严重的是按照该方法实施,在实现趋同以前,发达国家的人均年排放量会始终高于发展中国家,这将导致两者人均历史累计排放量的差距进一步单调增加,这对发展中国家来说是极为不公平的。在人均年排放量趋同思想的基础上,发达国家提出了各种改进和变通方案,但这些方案在兼顾公平性方面仍存在一些不足,下面举一个例子进行剖析。CCCPST方案[7]由美国、荷兰和意大利的几位科学家共同提出,主要思想是由不同国家的高收入群体承担减排义务。笔者认为该方案既难以操作,又不公平。首先,对于一个国家来说,高低收入的比例结构不仅与化石能源带来的收益有关,还与其政治经济体制、财富分配机制相关,而后者起主导作用,关系更为密切。使用一个与化石能源CO2排放相关性不高的指标“高收入人数比例”作为全球各国间的排放权分配依据,很不合理,而且会使得发达国家轻易逃脱其碳排放的历史责任。其次,该方法的可操作性很低:富人与穷人,很难做出一个既合理又公平的界定,且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的富人标准无疑是不一样的,难以统一;国家之间收入换算成统一标准是采用汇率还是采用购买力,也没有定论。最后,从公平性的角度来说,仅由富人承担减排责任也不合理。
1.2考虑历史责任的分配方法巴西提案[9]认为全球气候变化主要是发达国家自工业革命以来200多年间温室气体排放的累积效应造成的,提出以“有效排放量”(即考虑气体在大气中的半衰期影响)为指标分配附件1国家的碳排放限额,从而体现“污染者付费”的原则(污染者付费原则要求根据各国温室气体排放造成的环境影响来分配碳排放限额)。巴西提案考虑了各国的历史碳排放责任,并提出发达国家应建立清洁发展基金帮助发展中国家减排的观点,比较有利于发展中国家。但有学者[18]指出巴西提案存在以下重大缺陷:由于附件1与非附件缔约方各国采用的计量方法不同,若仅根据有效排放来确定减排义务,非附件1缔约方将在其人均有效排放量远低于附件1缔约方的人均有效排放量时,就承担与附件1缔约方相同的减排义务。也有学者[11]提出巴西提案只强调了污染者要为历史付费,而没有考虑处于不同发展阶段的各国当前及未来的发展需求。如何将其更好地应用于全球碳排放权的分配,还需要进一步探讨。国内的碳排放权分配方案[10]基本是以“人均历史累计排放指标”为基点,来分配未来全球CO2排放限额。该方法强调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历史排放责任的不同,显然,考虑历史责任的人均分配方法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发展中国家。不过,笔者认为,虽然从人权的角度来说,人均的碳排放权益是在进行碳减排指标分配时应该要考虑的首要指标,但不应是唯一的指标,仅考虑这一个指标尚不够公平,但遗憾的是,现有的绝大部分方案均未综合考虑各国的国家自然社会经济状况。潘家华等[11]提出的“满足人文发展基本需求的碳预算方案”,该方案考虑了历史排放责任的不同,首先运用人均原则确定评估期内满足全球长期目标的全球碳预算,然后以基准年人口为标准对各国碳预算进行初始分配,并根据各国气候、地理、资源禀赋等自然因素对各国初始碳预算作出调整,并通过基于实际需求的碳预算转移支付,以达到保持全球碳预算的总体平衡和各国碳预算平衡的目的。笔者认为碳排放权分配不仅需要纳入各国的自然社会环境要素,从多角度、多尺度综合考虑各相关指标,如能在分配中从公平性角度实现公平性最大化考量的话,可能更有利于被世界各国接受。另外值得一提的是,采用人均原则进行碳排放权分配的方法普遍存在这样2个缺陷:在分配方案中难以考虑未来人口的真实变化导致的影响,以及难以兼容未来全球碳容量变化(人类对全球碳容量的科学认识是不完备的,未来可能有巨大变化)对碳排放权分配结果的影响。这2个缺陷会导致现有的分配方法往往是站在现代人的角度,来限定未来人的排放需求,而且这种分配方案在理论上和数值上均未必是准确的,因此这类做法在某种程度上违背了可持续发展的要求,这也就意味着这一类分配方法的公平性和可持续性还有待提高。
1.3其他分配方法GDP碳排放强度分配原则[15]认为各国的碳排放限额与其GDP碳排放强度成反比。笔者认为无论碳排放强度与碳排放限额分配是正相关还是负相关,都是不合理的,理由如下:发达国家由于其较高的技术水平和较合理的能源和经济结构,具有较低的碳排放强度;而发展中国家由于经济技术相对落后,具有较高的碳排放强度。如果低排放强度的国家(如发达国家)分得较多的排放权,会造成“富则越富,穷则越穷”的现象,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的差距越来越大。若高排放强度的国家(如发展中国家)分得较多的排放权,由于经济技术相对落后将会排放更多的温室气体,这就违背了全球碳减排的宗旨。所以国际碳排放权分配机制中难以采用GDP碳排放强度指标,采用这一指标分配只有在存在内部利益协调机制的体系中(比如同一个国家、同一个行政区域或同一个经济体系)才是比较便于实现的,也有利于提高该体系对碳排放权配额的整体利用效率。
1.4小结上述分配方法为全球碳排放配额的确定提供了很好的思路,但笔者认为在公平性兼顾方面还存在一些缺陷,各自缺陷已在上了详细陈述。总体来说,现有方法存在以下2个共同的重大缺陷:首先,现有分配方法中的绝大部分分配方案均未能综合考虑各个国家自然社会环境因素的差异,选取的分配指标单一,潘家华等[11]虽首次在碳排放权分配中综合考虑了这些方面的影响因素,但在具体分配方案的公平性考量上尚有待改进;其次,现有分配方案对未来全球碳容量变化、人口变化等不确定因素的定量化兼容性较差(未来长时间尺度的人口变化是难以准确预测的,全球碳容量究竟有多少也仍然是一个学术上悬而未决的事)。这些问题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碳减排分配方案的公平性和可操作性,使得各个国家之间一直难以达成减排共识,拖延了全球碳减排行动的实施。针对现有碳排放权分配方法在公平性和兼容性方面不太令人满意的现状,本文基于前期研究提出的“生存权平等,发展权有别”的思想和多角度衡量公平性的评价指标体系[19],提出基于基尼系数法的全球CO2排放权优化分配方法(文中简称基尼系数法)和滚动规划的分配理念,并开发优化求解软件进行基尼系数优化分配模型的求解,以期最大可能地提高碳排放权分配方案的公平性和可操作性。
2基于基尼系数法的全球CO2排放权分配方法
2.1基本原则和滚动规划理念基尼系数是经济学中用来衡量居民收入分配公平程度的指标,近年来,基尼系数的应用领域越来越广泛,已经不仅仅局限于传统的经济领域。文献[19]中作者用基尼系数法对2006年G20主要国家的CO2现状排放公平性进行了分析,本文将其引用到碳排放权分配领域,期望得出一套较科学、合理、公平的分配方法。笔者认为全球碳排放权的分配要兼顾以下3个方面的公平[20]:(1)初始分配的公平:要求能对各国家CO2历史和现状排放做出准确合理的评价,分配指标的选取要尊重各国自然社会环境因素的差异、最具代表性、能尽最大可能保障每个国家和个体的排放权利。(2)分配结果的公平:要求减排责任的分担要在保障人类基本生存发展需求的基础之上,尽可能创造社会福利,既要保障当代人的排放权利,又要保证子孙后代的排放权利不受损害。(3)分配过程的公平:要求考虑未来不同时间段的变化,尽可能地减少和兼容不确定性因素。针对初始分配的公平,本文在碳减排分配指标选取时,遵循了文献[19]中提出的2个基本原则“生存权平等,发展权有别”。“生存权平等”是指人人生而平等,每个个体都应获得平等的维持自身生存和发展的碳排放权益,所以要体现公平性首先要考虑人口指标;“发展权有别”是指人权指标固然是首要考虑的指标,但仅考虑这一指标也是不公平的。国与国之间人口相同,但在其他指标上不同的话,在CO2允许排放量这个指标上的发展权也应是不同的。针对分配结果和分配过程的公平,本文试图通过滚动规划和基尼系数最优化的分配理念来解决。笔者认为碳排放权的分配过程应该是一个滚动规划的过程,因为人类对气候变化的认识是不断进步的,当新的认识出现时,未来全球CO2可排放总量将会变化。此外,未来主动愿意承担减排责任的地区和国家可能会越来越多。再者,未来人口也将会剧烈变化,仅以现代人的角度来分配未来某个长时间段的排放权,将会损害后代人的排放权益。滚动规划的分配理念是指基于规划期起始年现状排放的事实,对人们现有水平认识下的未来碳排放空间,以基尼系数总和最小为目标,进行碳排放权的优化分配,计算得出未来3~5年的排放配额(即3~5年为一个规划期)。具体计算方法为:以目前提出的较为合理的CO2浓度总量控制目标(体积浓度450×10-6、500×10-6或550×10-6等)为参考,得出一定时间尺度规划期内(如2009-2050年)全球公认的CO2允许排放总量,运用基尼系数法对该总量进行分配,得出当期世界各国的排放配额;每一规划期的自然社会环境指标数据以这一规划期的起始年为依据,下一规划期的允许排放总量根据全球最新公布的总量数据和上一规划期末各国家的实际排放状况(盈余或是赤字)重新给出,依次类推。期间如果出现全球性气候灾害、剧烈火山喷发等变化,导致自然界排放的碳增加或减少,或是学术界有关全球碳容量的科学认识和研究结果有较大更新变动,则可及时修正人类可排放总量;此外,如果出现某些国家主动承担减排责任,高于基尼系数法分配的份额,则也可修正分配方案;等等。
2.2指标体系的构建运用基尼系数法优化分配模型对全球CO2排放权进行分配,指标体系的构建是至关重要的一个环节。在文献[19]中,依据“生存权平等,发展权有别”的思想,已构建了一套相对合理的指标体系,认为除人权因素外,在与CO2允许排放量有关的发展空间上,还应考虑以下几个指标:国土面积、资源禀赋以及对全球碳汇的实际贡献。本文将沿用人口、国土面积、生态生产性土地面积、当前化石能源探明储量四个指标,具体理由文献[19]已详细分析,不再赘述。本文数据来源与文献[19]相同,但将数据进行了如下改进:(1)本文将数据更新至2008年;(2)完善了俄罗斯等前苏联国家历史排放数据,主要是将前苏联的历史排放数据分配至俄罗斯、乌克兰等前苏联国家,原朝鲜数据分配给韩国和朝鲜,补充德国分裂时期(东德和西德)数据和日本未管辖的琉球群岛时期数据,将蒙古的历史排放数据从中国分出去,原因是在美国橡树岭国家实验室的数据库中,并未对一些国家的历史责任进行分配整合,有必要进行重新计算,具体的分配计算方法是以该国分裂年的人口数据为基准,将该国历史累计排放量进行分配,得到该国的历史累计排放量;(3)改进了化石能源探明储量数据,将石油、天然气、煤储量按照热当量:1m3天然气=1.33kg标准煤,1kg原油=1.4286kg标准煤,1kg原煤=0.7143kg标准煤,统一转化为标准煤当量。(4)将G20国家扩充到全球所有国家,并根据数据的完备程度及分类方法,将全球所有国家整合成71个国家和地区。
2.3基尼系数法分配思路本文依据文献[19]评价结果,并参考文献[21]中的“基于基尼系数的水污染物总量分配方法”,来进行基尼系数法的优化分配。根据滚动规划分配理念,以5年为一个规划期:首先确定规划起始年至规划目标年的世界各国CO2新增排放总量,记为W1;然后计算各国自工业革命至规划起始年的实际排放总量,记为W2;用基尼系数法对各国自工业革命到规划目标年的CO2可排放总量(W1+W2)做出分配,再减去各国历史累计至规划起始年的实际排放量,即可得出该规划期各国的排放配额。分配过程的实质是基尼系数的优化调整过程,以基尼系数加权总和最小为目标函数进行优化调整,调整的同时保证4个自然社会环境指标中的任何一个的基尼系数都不变大,即基于各指标的总量分配公平性不能变差。在优化分配过程中,基于“生存权平等,发展权有别”的伦理学思想(文献[19]),人口指标是最重要的指标,应加大其权重。为了计算方便,本文将人口指标的权重设为0.4,其它3个指标等权对待,都为0.2。需要承认和注意的是,这种权重结构的设置是由本文研究者事先人为粗略给定的,肯定不是最佳的最终结果,本文建议在实际应用中可以采取群决策的技术方法进行处理,即邀请有关利益各方代表和学者根据计算结果的具体情况进行国际谈判来商定最终的赋值结果。
2.4基尼系数法计算步骤(1)确定可分配的CO2排放总量。(2)分别统计各个国家各相应指标和当期CO2现状排放量的数值,将前者分别除后者,即得各国在各基尼系数指标下的CO2排放强度(即斜率),对各基尼系数指标下的斜率进行排序后(从小到大),计算各基尼系数下各国在该指标中占该指标总和的百分比,并相应地计算出该基尼系数指标下的各国CO2排放量占总和的百分比数值(在初次计算各国在各指标中占总量的百分比数值之后,每次仅需按各基尼系数指标的斜率排序进行重排即可),进而计算基于各个指标的现状基尼系数之值。式(1)中,Xi为i国在国土面积、生态生产性土地面积、人口或化石能源储量指标上占所有国家总和的百分比;Yi为该国CO2排放量占所有国家总和的百分比;n为分配国家的个数,当i=1的时候,Yi-1为0。(3)以各指标对应的基尼系数加权总和最小为目标函数,各国家CO2排放配额为决策变量,在各指标现状基尼系数和CO2可分配总排放量的约束条件下利用C++语言编程进行优化求解,确定分配方案。目标函数计算如下。式(2)中,G1、G2、G3、G4分别为国土面积、生态生产性土地面积、人口和化石能源储量4个指标的基尼系数;F为国土面积、生态生产性土地面积、人口和化石能源储量4个指标的基尼系数加权总和。
3应用实例研究
本文首先运用前期研究的评价方法[19]衡量近年来各国CO2排放的公平性,然后在VC平台上设计开发了可以实现滚动规划分配理念和基于基尼系数法的全球CO2排放权优化分配模型的计算机算法和求解软件(因为现有优化求解软件均无法求解这一模型,包括Matlab、GAMS、SPSS和Excel软件中的优化求解模块等软件均无法直接求解这个模型,其主要原因是该模型在优化求解的过程中要不断地对世界各国在洛伦兹曲线中的名次进行重排序,而现有的优化软件均无法直接实现这一要求)。运用上述基尼系数法优化分配求解软件,对全球各国工业革命累积至2008年实际排放量和2009-2050年排放空间进行虚拟分配,并与虚拟IPCC方案2020年和2050年排放情景的基尼系数进行粗略对比,来探讨此方法的公平性效果。本文提出的基于基尼系数法的CO2排放权分配方法和滚动规划的分配理念,旨在进一步提高全球碳减排分配方案的公平性。本文首先运用基尼系数法优化分配模型对全球各国自工业革命至2008年的CO2实际排放总量进行优化分配,得出优化分配后基于各项指标的基尼系数之值,并以之与各国历史累计至2008年的实际排放现状作比较,从而定量化地评估基尼系数法对改善碳排放权分配公平性的效果。
3.1工业革命至2008年CO2排放虚拟分配方案及结果分析全球各国自工业革命至2008年CO2排放虚拟分配额如表1所示,变化比例是指用基尼系数法优化分配模型来分配各国历史累计到2008年可排放总量后,各国所得配额与各国累计至2008年实际排放量的差额比例,正数是指相对于实际排放方案各国可增加的碳排放量比例,负数则指要减少排放量的比例。需要说明的是正数或者负数代表的仅是各国自工业革命到2008年当期的盈余或赤字,代表各国潜在的减排压力,而并非实际的盈余与赤字,实际的盈余和赤字与未来全球的碳容量有关(未来的全球碳容量究竟有多少到目前为止并无定论,而碳容量不能确定的话世界各国的实际碳排放盈余和赤字也就无法确定)。表1说明用基尼系数法优化分配模型来虚拟优化分配全球各国自工业革命至2008年的CO2排放配额,与各国累计至2008年实际排放量相比,附件1国家美国、荷兰、法国、保加利亚、捷克、德国、希腊、匈牙利、波兰、西班牙、乌克兰、丹麦、意大利、罗马尼亚、俄罗斯、英国和日本的排放配额都有不同程度地减少,当期形成了排放赤字,除希腊、西班牙、乌克兰和俄罗斯以外赤字比例都在50%以上,而加拿大、挪威和澳大利亚由于地广人稀、历史较短等因素排放配额有所增加,其中澳大利亚可以增排133.26%。非附件1国家阿塞拜疆、乌兹别克斯坦、其他欧亚、科威特、卡塔尔、阿联酋、南非、朝鲜和韩国的排放配额出现赤字,赤字比例在64%以内,其他国家均有盈余,未来减排压力较小。基尼系数法优化分配模型分配结果显著地缩小了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CO2排放量配额的差距,并使得发达国家相互间出现了较大的分异,公平性程度更高,通过基尼系数之值可进一步说明,如表2所示。由表2可以看出,用基尼系数法优化分配模型虚拟分配全球国家从工业革命累计至2008年的可排放总量,基于各项指标的基尼系数之值均比各国累计至2008年实际排放基尼系数之值小,其中基于国土面积和生态生产性土地面积指标的基尼系数值优化至相对公平区间,基于人口指标的基尼系数值优化至比较公平区间(基尼系数公平性衡量参照经济学领域的公平性区间:基尼系数低于0.2表示环境资源利用公平;0.2~0.3表示比较公平;0.3~0.4表示相对公平;0.4~0.5表示利用不公平;0.5~0.6表示利用非常不公平;0.6以上表示极度不公平),说明基于基尼系数法的分配方案更趋于公平。本文采用了4项有代表性的自然社会环境指标,它们可分别代表各国家的自然、社会和环境状况,因此,在此基础上进行的CO2总量指标分配结果的公平性也更好。
3.2不同目标浓度下全球各国的排放空间计算及分配
3.2.1碳排放空间的计算人类未来通过燃烧化石能源可排放碳总量计算方法是:首先,设定排放目标浓度;然后,根据向大气排放1Gt碳,大气CO2体积浓度会增加0.47×10-6[17],全球碳循环过程中海洋和陆地等自然系统能够吸收54%,扣除土地利用所导致的排放(按年均1.5Gt碳)来计算碳排放空间。本文将目标年份设在2009-2050年,根据IPCC报告建议的控制温度的大气目标浓度范围,本文分别设定体积浓度450×10-6、500×10-6、550×10-63种目标浓度,分别计算3种情形下的化石能源碳排放空间,如表3所示。3.2.2不同情形下2009-2050年碳排放空间虚拟分配根据表3所得3种情况下工业革命至2050年碳排放空间,利用前文设计的基尼系数优化求解软件进行分配,得出各国工业革命至2050年的碳排放空间。然后减去各国历史累计至2008年的排放量,即得到各国2009-2050年碳排放配额,其中正数表示未来仍有排放空间,负数则表示该国已经将排放配额用完,并且出现赤字。同时计算未来排放空间较历史累计排放增排比例,正数代表未来排放空间较历史累计排放增加的比例,负数代表未来排放空间较历史累积排放减少的比例,如表4所示。由表4可以看出,附件1国家美国、荷兰、法国、捷克、德国、波兰、丹麦、英国和日本在3种情形下均有赤字,保加利亚、西班牙、乌克兰和罗马尼亚在体积浓度500×10-6和550×10-6情形下的排放配额尚有盈余,匈牙利和意大利在550×10-6浓度情形下有少量排放空间,而加拿大、希腊、挪威、俄罗斯、澳大利亚、新西兰在3种情形下均有一定量的剩余排放空间,总体上看,发达国家配额较人均历史累计趋同法的有所增加。非附件1国家仅部分国家有赤字出现,乌兹别克斯坦、卡塔尔、阿联酋、朝鲜和韩国在450×10-6浓度情形下赤字;其他欧亚和科威特在450×10-6和500×10-6浓度情形下出现赤字,大部分国家存在一定的发展空间。需要说明的是,3种情形下均未形成赤字的国家,并非一直不需要减排,如果这些国家继续以目前排放强度或更高强度排放,部分国家的排放配额将在2050年前消耗殆尽,届时可能也需要不同程度的减排,其具体的未来减排情况,需要根据未来的实际排放情况进行滚动规划方能确定。上述结果(盈余或是赤字)单纯是从公平性最大化角度所作的优化分配,在方案实际实施过程中,不仅要考虑CDM机制交易[22]各国的CO2排放量收支(即排放权购买国家要增加其排放配额,卖方国家要减去交易额),另外还要酌情考虑发达国家通过资金援助等手段对发展中国家碳减排提供的帮助。值得一提的是,依据基尼系数法的优化分配规则和滚动规划的分配理念,在各国历史排放和自然社会环境状况一定的基础上,以3~5年为一个规划期进行碳排放权的分配,全球CO2排放配额分配方案就可以进行实时的滚动,这种滚动规划就使得该方法能够定量化地兼容未来各种变化因素的同时又不失公平性(如人口的变化、碳源碳汇统计方法和口径的变化、全球碳容量研究结果的更新变动、各国的主动性承诺等),从而大大提高该方法的适用性。
3.3与IPCC方案基尼系数对比为了进一步验证方案的公平性,本文粗略计算了IPCC方案实施后的基尼系数,与基尼系数法的基尼系数进行对比。IPCC[17](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提出附件1国家,2020年在1990年的基础上减排25%~40%,到2050年则要减排80%~95%;对非附件1国家中的拉美、中东、东亚以及“亚洲中央计划国家”,2020年要在“照常情景”(BAU)水平上大幅减排,到2050年所有非附件1国家都要在BAU水平上大幅减排。我们分别假定在2009年就实现2020年和2050年目标,其中2020目标设定为2009年附件1国家在1990年基础上减排30%,非附件1国家无需减排,2050年目标设定为2009年附件1国家在1990年基础上减排90%,非附件1国家减排20%,计算其基尼系数,如表5所示。由表5可知,按照IPCC方案进行实施的话,其分配后果仍然是不公平的,大部分指标仍处于不公平甚至极度不公平的区间。而与之相比,基尼系数法各项指标的基尼系数和基尼系数加权总和均有不同程度的减小,且基本都处于公平区间(仅在化石能源储量的指标上变化不大,这与寻求多指标加权总和最小有关),可见基尼系数法分配的公平性在本文所定义的公平性范畴下更优。
4结论与展望
碳排放论文范文4
中国碳排放交易立法现状
中国也是《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和《京都议定书》的缔约国之一,但中国的碳排放交易立法明显滞后。(一)缺乏统一的碳排放交易立法中国目前关于碳交易的立法极其匮乏,仅有的立法是2011年国家发改委颁布实施的《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暂行办法》、《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审定与核证指南》。《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暂行办法》主要规定了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应遵循的基本原则、主管部门、参与主体、管理方式等内容。国家对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采取备案管理方式。包括自愿减排项目管理、项目减排量管理、减排量交易、审定与核证管理等四项主要内容,确立了备案制度和核证自愿减排量等(CCER)。《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审定与核证指南》主要规定了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审定与核证工作的原则、程序和要求。审定机构应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审定,主要步骤包括合同签订、审定准备、项目设计文件公示、文件评审、现场访问、审定报告的编写及内部评审、审定报告的交付等七个步骤。核证机构应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核证,主要步骤包括合同签订、核证准备、监测报告公示、文件评审、现场访问、核证报告的编写及内部评审、核证报告的交付等七个步骤。中国的碳交易立法层次低,这些碳交易立法目前都属于部门规章,缺乏全国统一适用的碳排放交易法。由于采用备案方式,政府主管重点在审定与核证管理,忽视了交易规则、交易条件、交易效果等规制碳排放权交易的重要内容。(二)碳交易立法操作性不足,不利于碳排放交易的实施当前中国的碳排放交易主要限于自愿减排,所交易的减排量基于具体项目。缺乏法律强制性的自愿减排,使得企业缺乏积极性去实施碳排放交易,进而无助于碳排放交易立法的完善。比如,中国的碳排放交易立法中始终没有明确碳交易主体如何获取合法的碳排放权,碳排放交易实践中往往根据政策和政府计划完成碳排放权的无偿性初始分配,即政府相关管理机构依据交易主体的历史数据来对其进行碳排放权配额的无偿分配,历史数据通常包括交易主体过去的能源投入、能源产出及废气的排放量,这种分配方法容易造成交易主体间的“歧视性分配”现象和交易主体为了获得更多的无偿初始配额而向碳排放权的分配者进行贿赂等“寻租”行为[1]。(三)碳排放交易立法监督不到位碳排放交易是涉及全体公民切身利益的大事业,仅仅依靠政府主导远远不够,但中国在碳排放交易立法中,明显缺乏公众参与、信息公开、社会监管,社会团体参与不足,这是造成中国碳排放交易立法滞后发展的一个重要原因。比如,中国仅有的《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暂行办法》中没有对公众参与碳排放交易的监督做出规制,虽然在第8条规定,“在每个备案完成后的10个工作日内,国家主管部门通过公布相关信息和提供国家登记薄查询,引导参与自愿减排交易的相关各方,对具有公信力的自愿减排量进行交易。”但该条规定显然不是从公众参与的角度进行信息公开,而是为了完成交易。
欧盟碳排放交易立法对中国的启示和借鉴
(一)尽快制定全国统一的碳排放交易立法欧盟的碳排放交易立法首先是在欧盟范围内统一适用的。欧盟在2003年制定并颁布了碳排放交易指令(Directive2003/87/EC),该指令是欧盟碳排放交易的基础立法,此后,根据碳排放交易法实施中出现的问题,欧盟陆续制定了一系列指令、规定和决议。如2009年12月的“确定有碳泄漏重大风险的企业名单的决议”,2010年1月的“修正2003碳排放交易指令附录一列举的航空企业名单以及在2006年1月1日或之后每个航空经营者的指定主管国家名单的规定”,2010年11月的“关于温室气体削减配额拍卖的时间、管理和其他方面的规定”等。中国应该尽快制定碳排放交易的全国统一示范立法,该立法应包含碳排放交易的主要内容,并形成全国统一的碳排放交易法体系。(二)总结经验,制定和修改详细的实施细则欧盟碳交易立法非常严谨,注重法律的连续性和配套实施,注重法律术语的准确性和适用性。比如,2003年《碳排放交易指令》明确该指令的立法目的是以符合成本效益和经济可行的的方式促进温室气体减排,并进一步明确该指令无偏见地适用于1996年第61号指令(限制温室气体排放的指令)的任何要求。该指令对相关术语进行了准确界定。如所谓“配额”是指在指定期间排放一吨的二氧化碳当量,而该当量只有在为满足本指令的要求时才是有效的,并且该当量根据指令是可以交易的。所谓“设施”是指一个静止的技术设备,附录一所列出的行为和其他直接相关的行为与该设备有直接的联系,而该行为会对排放和污染产生影响。中国的碳排放交易立法注重程序规制,比如对碳排放交易的审核,规定“核证机构应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核证”,但对于获得核证的条件并没有详细地规定,仅仅只规定一些原则性的条件。如对“核证机构应通过现场访问来确认项目活动所有的物理设施是否按照备案的项目设计文件安装,项目业主是否按照项目设计文件实施项目”。但如何进行现场访问却没有规定。应在碳排放交易立法中迅速完善实体性规定,注重法律的可操作性和适用性,针对实施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出台实施细则,细化技术性规范。(三)强化碳排放交易的信息公开、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欧盟在其碳排放交易立法中普遍确立了信息公开、公众参与的内容。如2003年《碳排放交易指令》第17条规定“:有关的决议信息应该公开,包括与碳排放交易配额分配有关的,以及与排放许可证规定的和政府持有的排放报告有关的。”2004年修正指令进一步规定了该条规定。2009年《提高和扩展温室气体排放交易机制的指令》第15a条则规定:“成员国和欧委会应确保所有的决议和报告,包括碳排放配额数量和分配,以及对碳排放的监测、报告和核查,能够立即无歧视地以一种有序的方式披露。”中国要建立自己的碳排放权交易机制就必须建立碳排放信息披露制度,要求参与主体都积极、主动地对碳排放信息在行政主管部门登记、披露和报告[2]。碳排放交易是否完成规定的减排量,是否达成自愿减排的目标,不能只靠政府和企业决定,还需要社会监管和公众参与。中国应在相关立法中明确规定公众有权获取碳排放交易信息,赋予公众监督权,发挥社会监管作用,以监督企业是否切实完成减排目标,对没有完成减排目标的企业,可以诉诸法律或者诉求行政监管。
本文作者:谢伟工作单位:广东商学院
碳排放论文范文5
关键词:房地产品牌建设
1房地产品牌的涵义
今天,我们在而对纷呈的楼盘,很难判断究竟哪一个房型更好,哪一种特色的物业管理史令人满意,惟一能产生差别的就是开发商企业的商标和楼盘的名称。房地产产业高质量、低成本的竞争在过去的几年基本己经解决,目前摆在房地产开发企业而前的路只有一条,那就是品牌的竞争。它会为房地产开发企业提供更广阔的竞争空间。
从表面上看,品牌是指代某种产品的名称、标志和注册商标,而从更深层次来看,品牌实际上反映出消费者对产品和厂商的判断、认可和评价。产品是消费者购买并期望带来实际功用的物质载体,品牌则能契合消费者购买时心理上需要的放心、信赖、愉悦和满足感。产品要成为品牌远不是一个自然、简单的过程。“品牌是历史的产物,品牌是市场的产物。衡量品牌确立的标准是市场,检验品牌价值大小的标准也是市场。”[1]
房地产品牌是目前房地产业内开始频频使用的时髦概念。然而由于种种原因,现在理论上对这一概念的内涵目前尚未见权威、系统的解释。一般认为房地产品牌包含两个方面:房地产企业的品牌和房地产项目的品牌。房地产企业品牌是指房地产公司的整体社会声誉,而项目品牌是社会公众对某一具体开发项目的社会价值的认知。
房地产商借助品牌的力量及魅力开拓市场,提升企业的知名度和美誉度,以求在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能够脱颖而出,这是末来房地产企业市场竟争的必然趋势。
2房地产品牌建设的必要性
2.1市场竞争的日益激烈和外部环境的急剧变化需要塑造品牌目前,我国房地产市场渐趋成熟,消费者买房己经开始注重品牌效应。对消费者而言,住宅区别于普通商品,具有价值量大、使用周期长、商品特性不直观的特点,因而购买风险大。消费者购买心理及行为较为复杂,购买决策谨慎理智,消费者购买住宅时除了考虑实际利益,还追求超值利益,希望得到质量免检的保障,得到社会尊重、自我价值实现等心理满足。这种附加价值是产品本身所不具备的,但却是品牌刻意创造和包含的。因此,市场上品牌住宅一经推出,就会以其良好的知名度,引起消费者的关注和积极评价。如果该品牌住宅己经由知名度走向美誉度,成为众所周知的名牌住宅,则消费者会认为购买这样的住房,不但能够得到基本的利益保证,还可以享受到优质服务等超值利益,这样他们在购房时仅需衡量地段、价位等极少因素,就可以快速做出购买决定。
而且,我国己经加入WTO,市场准入将进一步扩大,越来越多的国外知名房地产公司将进入中国市场,激烈的市场竟争将迫使企业走差异化经营之路。品牌作为企业差异化的集中体现,是其它企业无法效仿的。因此,随着市场竟争的日益激烈和外部环境的急剧变化,及早塑造品牌己成为房地产企业谋求长期发展的战略性选择。[2]
2.2产品品质的趋同性催生品牌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设计和施工技术的不断改进、房地产产品的综合素质普遍提高,产品品质的趋同性越来越明显。而且我国房地产企业产品开放性和易模仿性的特点也导致同质化竞争日益严重。因此,企业要想在众多相似的产品中独具特色,必须塑造自己的品牌。
2.3房地产市场相对过剩的总体格局呼唤品牌据有关专家分析,目前我国的房地产市场处于一种相对过剩的格局。这种“相对过剩”既表现为房地产企业的数量过多,也表现为房地产产品的数量过多。以上海为例,截至2005年底,上海有房地产企业5000家左右,平均每个区县的地盘上有大约200家房地产企业,且大多数企业表现出小、弱、散的特点。国外统计资料表明,在某一领域前十大品牌的市场份额通常超过70%,但目前上海排在前十名企业的产品市场占有率不超过30%,而香港则占到80%。
随着我国房地产市场的完善和竞争的日趋激烈,一些大房地产公司的实力急剧增强,市场竞争的核心能力正加速形成,一批对市场有较大影响能力的房地产龙头企业将脱颖而出,而那些实力小和缺乏核心竞争能力的房地产企业,在未来的几年内将面临被淘汰出局的危险。因此,房地产企业要想取得竞争优势必须塑造自己的品牌,走品牌竞争之路。
3房地产品牌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市场竟争的加剧,商品的品牌形象己成为消费者认知的第一要素,房地产产品作为一种特殊商品也不例外。近年来,一些房地产企业己经认识到了品牌建设的重要性,开始着手创建品牌,如合生创展、万科地产等。但不可否认,目前中国的房地产企业普遍存在着数量过多、规模较小、市场分散、实力有限等特点。房地产企业对品牌的认识还比较肤浅,与其他行业相比,其品牌创建还处在落后的阶段。据有关资料显示,与一般耐用消费品(如家电)的名牌企业占有70%——80%的市场份额相比,在京沪等大城市里,前五名开发商的市场占有率还不到20%。
2007年公布的中国最有价值的10强品牌,海尔位居榜首,其次是联想和TCL。作为我国支柱型产业的房地产却没有一家企业入围。这对动辄上亿元圈地的房地产开发商来说无疑是一种莫大的耻辱。[3]房地产企业品牌建设中存在如下的问题:
3.1品牌意识薄弱。一方面,房地产商普遍认为,对于房地产产品这种特殊商品,区位是最重要的。把精力放在考虑如何拿到一块好的地皮远比搞什么品牌建设要实际的多。换句话说,只要把房子盖在好的地段,不愁不赚钱,完全没必要花心思去塑造什么品牌。另一方面,房地产企业的员工没有创建品牌的意识,认为创建品牌是公司高层的事情,与自己无关。
3.2品牌建设的连贯性差。房地产开发商常认为与消费者建立联系的纽带是项目,因此只要打造项目品牌就足够了。其实这样的品牌建设策略不但收效甚微,还会造成品牌资源的浪费。这是因为:房地产产品不同于一般的日常消费品,各项目之间的差异性大,关联度小。如果只注重单个项目的品牌建设,那么势必就会导致每开发一个项目就得打造一个新的品牌,而随着每个项目销售的结束,其品牌影响力也就渐渐消失。大量的投入并没有多少沉淀为品牌资产,更没有使品牌效应得以真正实现。留给消费者的永远是一个忽隐忽现,极其模糊的印象。在具体楼盘的命名上,开发商随意的拼凑几个在许多城市几乎都能找到的楼盘名字,像“某某花园”或者“某某豪庭”等,然后期望借助广告的狂轰乱炸来打造品牌。这种做法完全忽略了品牌传播对名称的唯一性和可识别性这个最基本的要求,更不必谈借此塑造品牌及进行有效的传播了。
3.3缺乏打造品牌所需要的人才。很多房地产企业认为他们的企业最需要的就是那些能说会道的售楼小姐,这些人是关键,即使房子的质量不怎么样,也能够忽悠消费者买房。但是,在房地产品牌建设中,企业所需要的人才远不止售楼小姐这一类人。
3.4不注重品牌的根本—房地产产品的质量。房地产品质是一个综合的概念,既包括基础的工程质量,也包括规划质量、环境质量、配套齐全、物业管理的服务质量。有些小区规划质量不高,对小区用地的分配、住宅群落的分布、住宅类型的确定、小区道路系统规划、小区绿化用地以及其他设施没有严格按照小区规划原则进行合理规划,在整体上影响了住房质量。有些小区的物业管理质量很差。比如,在小区安全方面,保安就是形同虚设的,任何人都可以随意自由出入小区。
4房地产品牌建设的对策与建议
4.1树立正确品牌观,强化全员品牌意识首先,房地产企业的领导们应该有打造品牌的意识。因为,现在消费者买房考虑的并不仅仅是房子的地理区位好,还会受很多心理因素的影响,比如买这套房子能否体现自己的身份,社会地位等。这些心理上的满足感是房子的地理区位所不能满足的,必须由品牌提供。
创建品牌并非是企业老板或董事会几个人的事,而是整个团队的持续不懈为之努力的结果。企业员工不仅是生产经营的主体,也是企业与社会公众进行联系交往主体与承担者。
企业品牌形象除了来源于项目自身的品质以及推广,还与企业员工素质和形象有关。从一定程度上说,企业员工的文化水平、工作作风、技术素质、职业道德以及仪表服饰等都是企业品牌信息最广泛、最直接的传播媒介。因此,应当通过全员品牌战略的实施来获取员工的认可和支持,使企业部门间以及员工之间配合默契、步调一致,增强内聚力和整个组织的外张,最终塑造企业强势品牌形象。
4.2“母子式”的命名策略“母子式”的命名是指房地产企业应该采用“企业品牌+项目及品牌”的品牌发展模式,依托统一的企业品牌来创建项目品牌。这样的品牌建设将企业品牌的知名度、美誉度转移到产品品牌身上,进而抬升了产品品牌的价值,更重要的是使各项目品牌所带来的品牌影响力不断沉淀与积累,克服了单纯塑造项目品牌所带来的弊端。如“万科地产”开发建设的深圳万科俊园、上海万科城市花园、北京万科星园、天津万科城市花园等。另外,具体命名时还要注意以下三点:
4.2.1命名要符合“家”的语义“家”在中国人的心日中充满了温馨,富有人情味。一所房子能不能代表“家”,是“家”的最重要的物质体现。因此,楼盘命名需要采用花园、园、苑等诸如此类,意义美好,有着明确的合围感觉的词汇才能符合人类对于家的情感认知。
4.2.2命名要符合消费者的生活理念人们购房居住只是最低的需求,更高的追求是某种生活理念。所以,在楼盘命名中要考虑目标消费者的现实需求和潜意识里渴望得到的生活方式,从而激发消费者对这种生活方式的向往,最终赢得消费者的心。
4.2.3命名要结合当地的文化特色楼盘命名要充分考虑当地的文化习俗,这样才能给楼盘起一个生动、形象的名称,有利于与当地目标消费者的沟通,增强品牌在当地的认知度和美誉度。
4.3优秀的人才品牌战略成功的根本是人才,大体上房地产企业需要三类人才。第一类是优秀的企业家。优秀的房地产经营企业家,应具备三方面的特质:一是具有强烈的经营意识与高超的管理技能;二是具有战略头脑,对大势判断的前瞻性与决策的正确性;三是特有的应变能力,房地产经营企业家不仅要有对行业走势的独到认识和相应的应变能力,还要有广泛的交际范围。第二类是各种专业化人才,如能体现可持续发展和以人为本思想,创造优良人居环境的规划设计师,优秀的工程项目经理;了解顾客消费需求,分析预测市场走势,为品牌探索市场之路、营运之路的市场调查师;为品牌提供合法的商标设计及相关的配套服务,能够提升品牌形象的商标师等。第三类是高素质员工队伍。房地产经营企业创品牌的关键在于高素质的员工队伍,在于吸取广大员工的智慧,调动普通员工的积极性与创造性。[4]
4.4卓越的质量工程质量包括设计、建筑、结构、施工、装修等全部都应是高质量的。而规划应适当超前,体现出可持续发展的意识,留有一定的空间,为家庭用车的普及、网络应用等做好准备。要创造一个较好的环境质量,在空间、地表、绿化、建筑布局等方面应适当合理,而且还应具备一定的文化品位,创造良好的人居环境。配套方面,交通设施、生活服务设施、文化体育设施以及其他公共设施应基本具备。物业管理的质量高低对于房地产品牌的树立和品牌市场的形成尤为重要。物业管理要做到服务态度热情、及时、周到;服务设备完好;服务项目齐全;服务程序规范;服务收费合理;服务制度健全。[5]
房地产品牌的创建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复杂而系统的工程,不可能一蹴而就。必须经过科学的调研,准确的定位,坚持一致的品牌执行及无微不至的品牌管理和维护,才能塑造成功的品牌。
参考文献:
[1]谢静.房地产品牌营销的结构与模式认知[J].商场现代化.2008(3).
[2]王为峰,尹得刚.强化品牌塑造提升房地产企业竞争力[J].商情.2008(4).
[3]李红莹.浅析房地产品牌建设现状及对策[J].北京建筑工程学院学报.2008(6).
碳排放论文范文6
[关键词]绿色绿色品牌战略绿色营销观念
“人类正面临着一场新的文明转型,快速发展的中国经济正面临严峻挑战,如不彻底改变高消耗的经济增长方式,中国很难逾越这次文明转型的门槛。”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潘岳在第二届“绿色中国”论坛上的演讲引起与会专家的共鸣。而能够真正实现“绿色中国”的是引领企业发展的中国企业家,是企业在整个生产经营活动中实施的绿色品牌战略。
所谓品牌战略就是企业将品牌作为核心竞争力,以获取差别利润与价值的企业经营战略。“绿色”代表的是环境保护环境与人类和谐生存、共同持续发展的思想理念。绿色品牌战略就是企业以建立环境与人类的和谐为核心竞争力,使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绿色化,对企业发展目标、达到目标的途径和手段等进行全局性、长期性总体谋划。企业实施绿色品牌战略要切实抓紧绿色产品这一载体,赋予绿色品牌更多的内涵,体现绿色经营管理文化,灌输绿色经营管理观念,丰富品牌承载量,扩展品牌深度,从而实现品牌价值最优化、最大化。绿色品牌战略包括:一是具有高度责任意识的绿色品牌定位;二是精细而健康的绿色品牌维护;三是科学系统的绿色品牌经营管理;四是长期不懈地进行绿色品牌修正等。
人类进入工业化时代以来,人们向自然环境无节制地索取了大量的有限资源,同时向环境排放过多的有害物质,超过了生态环境所能承受的限度,导致各国都出现不同程度的资源耗竭问题、环境污染问题和生态破坏问题,并引起了一系列环境灾难。江河水质下降,生物种类减少,缺水面积扩大,空气污染严重,自然环境被破坏,生态环境安全与人民身体健康到严重威胁。值得重视的是,环境污染和生态平衡的破坏所带来的环境问题日趋严重,引起了众多国家和民众的关注与不安,“只有一个地球”、“还我蓝天”等呼声在世界各地此起彼伏。环境污染的危害日渐被人们所重视。
中国人组办奥运的七年来,绿色奥运理念已深入到经济生活的各个领域。企业家们也越来越意思到绿色品牌的塑造对于全人类、全社会的深远意义,把绿色品牌的塑造和企业的社会责任感,企业的经济效益结合起来。在社会的各行各业吹起了一股”绿色风”。今年4月8日,由中国制冷学会与慧聪网暖通制冷行业频道携手举办的2008中国暖通制冷行业“节能、环保”倡议发起大会在上海金茂大厦举行。会上,三星、大金、美的等一批业内知名品牌还签署了《“迎绿色奥运、从我们做起”2008中国暖通制冷行业“节能、环保”行业自律及倡议书》。中国一大批企业在绿色品牌的塑造上取得了卓著成就。上海通用汽车的“绿色未来”战略,以“发展绿色产品”、“打造绿色体系”、“承揽绿色责任”为核心,发展绿色产业,推出了代表绿色科技的别克LaCROSSE君越Eco-Hybrid油电混合动力车,实现了技术与成本的完美平衡。联想集团被绿色和平组织的“绿色电子产品指南”中取代了诺基亚位列第一,被评为“最绿色电子企业”的称号。贵州开磷集团按照采取“两条腿走路”的办法,变“出卖资源”为走精细磷化工道路,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努力打造“中国绿色磷都”品牌,实现废水的零排放、零污染。
一、企业实施绿色品牌战略的意义
(一)绿色品牌战略的实施有利益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战略是以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为基础的。而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必须同自然环境及社会环境相联系,使经济建设与资源、环境相协调,使人口增长与社会生产力发展相适应,以保证社会实现良性循环发展的长远战略。因此,保护自然环境,治理环境污染,解决恶劣的社会环境,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已势在必行。
(二)绿色品牌战略适应是绿色消费浪潮的必然选择
消费者趋向于绿色消费主要源于两方面的原因:一是,社会经济发展在为社会及广大消费者谋福利的同时,造成恶劣的自然环境及社会环境,已直接威胁着人们的身体健康,因此,人们迫切要求治理环境污染,要求企业停止生产有害环境及人们身体健康的产品;二是,社会经济的发展,使广大居民个人收入迅速提高,他们迫切要求高质量的生活环境及高质量的消费,亦即要求绿色消费。
(三)企业参与国际竞争必须实施绿色品牌战略
20世纪90年代,世界范围内兴起了一场“绿色革命”,环境与发展问题已成为新一轮多边贸易谈判的中心,即“绿色回合”。由于QVTO允许各成员国采取相应措施加强环境保护,因此,绿色壁垒将必然存在,而且会成为最重要的“变相贸易壁垒”。为了遵循这些绿色贸易规则,冲破绿色壁垒,免遭贸易制裁,企业必须实施绿色品牌战略,才能求得快速健康的发展。
(四)社会环境要求企业实施绿色品牌战略
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面临着一系列的挑战。首先是宏观环境的压力,诸如保护消费者利益运动和保护生态平衡运动的压力,以及政府规范化立法的压力,从而驱使企业必须树立环保观念,实施绿色品牌战略,顺应时代要求;其次是广大消费者对绿色消费的需求剧增,企业必须顺应消费者的绿色消费需求,开展绿色经营,才能赢得顾客;最后是市场竞争优胜劣汰规律的作用,迫使企业改变经营观念,塑造绿色品牌,才能有力地对付竞争对手,不断地提高市场占有率。
二、企业实施绿色品牌战略的影响因素
(一)政府的引导和扶持影响企业绿色品牌战略的实施。
政府对绿色产业发展的支持力度,这既是过去绿色产业取得显著成就的重要因素,也是新时期新阶段加快发展绿色产业的重要保证。一是政府对绿色产业基地建设等方面的投入。是否能帮助企业改善生产条件,提高综合生产能力。二是政府是否将绿色产业开发规划区中治理污染所需投资纳入国家环境保护投资序列。三是政府能否给予企业一定的优惠政策,减免企业对监测费用以及治理污染、保护环境的费用。
(二)绿色消费浪潮决定了企业实施绿色品牌战略的必然。
随着经济的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的提高,促使人们的健康意识大大增强,从而导致人们的消费观念发生重要的转变,绿色消费意识得到了各国消费者的认同。一项调查显示,7s%以上的美国人、67%的荷兰人、80%的德国人在购买商品时考虑环境问题,有40%的欧洲人愿意购买绿色食品。在我国,绿色需求在小康家庭也日益表现出来。面对绿色消费浪潮的冲击,企业必须关注自身的环境行为,实行绿色品牌经营,开发绿色产品,提高企业和产品的竞争力。
(三)企业的传统模式制约了绿色品牌的发展。
我国经济发展依然是以牺牲自然资源和环境为代价换取物质产出不断增长的传统发展模式。在传统模式主导的宏观形势下,相关法规和经济政策对企业把环境成本纳入经营决策和发展战略中缺乏足够的激励,从而使我国企业的绿色竞争力不仅与发达国家差距大,而且在国内市场也缺乏竞争优势。
(四)国家的政策法律制度是企业绿色品牌战略的保障。
一个国家的政策法律制度强有力的保障了经济的运行和发展。比如,绿色税收制度,企业生产经营的许可证制度和企业融资的绿色约束制度。从企业自身来说,通过从线性价值实现模式转向基于循环价值链的经营模式,不仅能够指导企业提高创新能力,而且有助于企业与消费者、供应商、其他企业、政策制定者等所有利益相关者建立良好的关系。
(五)国际标准的绿色认证是企业通往国际市场的通行证。
国际标准化组织顺应世界保护环境的潮流,对环境管理制定了一套国际标准,即ISO14000《环境管理系列标准》,以规范企业等组织行为,达到节省资源,减少环境污染,改善环境质量,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目的。ISO14000适用于一切企业的新环境管理体系,它是一张企业进入国际市场的绿卡,不受任何绿色贸易壁垒的拦劫。
三、企业绿色品牌战略的实现
(一)树立企业的绿色品牌观念。
企业应把节约资源、保护环境、谋求可持续发展作为企业经济增长的核心问题来考虑,把绿色品牌塑造作为今后工作的首要观念和基本思想。企业可根据企业的现实情况,站在维护全人类的生态平衡发展的高度,以不断提高人们生活水平,保证消费安全为出发点,从培育企业文化入手,在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中对全体员工培养环保意识,建立健全“绿色”运行机制,使绿色品牌观念真正成为经营管理的行动指南。
(二)企业必须进行制度创新,适应新形式下的市场竞争。
在中国现时期的市场经济状况下,同行业间的竞争日益剧烈,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不断涌现,绿色品牌观念已深受重视,被越来越多的企业融入长期的发展战略当中。如果哪个企业还维系着传统的发展模式就会逐渐在竞争中处于劣势。所以要提高企业的竞争力,必须进行制度创新,促使传统发展模式向可持续发展模式转变。在有利于可持续发展的制度支持下,企业通过绿色技术创新,建立新的竞争力策略才能获得竞争优势。
(三)积极引导绿色产品的生产和消费。
我国的绿色产品开发有着潜在的巨大市场。由于目前宣传力度不够和进入国内市场销售的绿色产品有限,消费者对绿色产品还重视不够。要通过多种方式,进一步加强绿色产品的宣传普及工作,增强广大消费者的安全和环保意识,促进我国绿色产品市场的形成和发展。要使更多的人了解到,购买和消费绿色产品,不仅有益于自身健康,也是为了保护环境。
(四)加大绿色产品科技开发和推广的力度。
发展绿色产品,关键在科技。加强对绿色产品生产加工技术的研究,推广现有成熟技术,完善科研开发、咨询和推广服务体系。
(五)积极推促进绿色产品标志。
积极推促进绿色产品标志是促进绿色产品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基础。近年来,国家有关部门颁布了多个规范绿色食品生产的规定和标准,要在此基础上,借鉴国际经验,进一步修订和完善我国绿色食品管理法规和技术标准,规范绿色食品的生产和质量控制。要强化对绿色食品管理规定和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绿色食品这一国家标志的权威性。
四、绿色营销观念的推行
绿色营销是指市场主体为实现社会、经济、生态三者利益的统一,在保护环境和人类健康的基础上,通过创造及与其他市场主体交换产品和价值,以满足自身需求和欲望的一种社会的管理过程。绿色营销的主要内容有:搜集绿色信息;制定绿色计划;开发绿色资源;研制绿色产品;制定绿色价格;开辟绿色通道;鼓励绿色消费;弘扬绿色文化;培植绿色标志品牌,完善绿色法规等一系列的营销行为。绿色营销观念的推行主要要作好以下工作:
(一)培植绿色文化,引导绿色消费。
绿色文化的培植要从三个方面展开:一是培植绿色社会文化,通过小学到大学的系统绿色文化的教育和大众传媒对绿色文化的宣传,增强整个国民的生态意识。二是培植绿色企业文化,用绿色文化对企业进行形象系统(CI)设计,营造绿色理念、绿色行为和绿色视觉,树立企业的良好的形象。三是培植绿色消费文化,通过宣传、教育、启发消费者,树立新型文明的消费观念,使其认识到绿色消费有利于生态保护,有利于自身健康,有利于后代的可持续发展,从而扩大绿色消费队伍,掀起绿色消费浪潮,推动绿色营销和绿色食品的发展。
(二)重视绿色产品设计。
所谓绿色产品是指对社会、对环境改善有利的产品,或称无公害产品。绿色产品设计是指在生产过程中采用清洁技术、无污染技术,降低资源消耗,减少环境污染;使产品在使用消费过程中,有利于消费者身心健康,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和破坏。这就要求企业在研制开发绿色产品时,在保证产品质量的前提下紧紧抓住绿色这个主题,用环保的观念进行产品设计。
(三)建设绿色市场,实施绿色营销。
一是要健全绿色产品营销网络;二是建设绿色产品的批发店、超市、连锁店;三是开展网上绿色营销;四是举办绿色产品展销会;五是开展绿色产品生产资料的开发生产与绿色营销;六是开展绿色宾馆、绿色酒店、绿色餐馆的建设。通过绿色营销推动绿色产品的发展。
(四)建立绿色服务通道。
绿色服务通道的建立包括:一是传播绿色消费观念,减少绿色消费误区;二是真正从专业化的角度解决消费者在绿色消费中出现的问题,指导消费者进行纯绿色消费;三是实现绿色产品价值再造。通过绿色服务,减少资源浪费、降低产品成本、实施资源综合利用,实现绿色产品在绿色服务中价值最大化。
绿色品牌战略是企业新时期乃至今后长期可持续发展的选择。通过绿色品牌战略的实施,实现了企业的经济效益,减少了环境污染,改善了生态环境,建立了一个人类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美好家园。
参考文献
[1]梁为民,用绿色为品牌添彩[J],企业改革与管理,2005(9):66-67
[2]扬代友,发展模式转变与企业绿色竞争力,07年8月
[3]余胜伟,发展绿色食品产业培植农业经济新的增长点
[4]黄守宏,把发展绿色食品作为国家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
[5]李秋洪,论绿色营销与绿色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