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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我范文1
一个我,是外向,勇敢,有主见的人;另一个我是内向,胆小,无知的人。哪个才是真实的我呢?
曾经有一天,我思考过。外向,勇敢,有主见的人才惹人喜欢,才会有人愿意和他做朋友,所以我想成为这样的人。
真的,我很努力。但是胆小、懦弱、无知好象是我的影子,脱离不了。遇到某事时,我选择了逃避,我退缩了,我胆怯了...这样的我,真的好让人讨厌。
我,让人感到厌烦吗?
我,让人感到厌烦吗?
我,让人感到厌烦吗?
我,让人感到厌烦吗?
我,让人感到厌烦吗?
我,让人感到厌烦吗?
我,让人感到厌烦吗?
我,让人感到厌烦吗?
我,让人感到厌烦吗?
我,让人感到厌烦吗?
.................?
经常反复的这样问自己。
心、真的找不到方向了;我、迷失了...
朋友们都说喜欢我,我很开心...因为有这些朋友,让我的生活有声有色,真的好谢谢你们...有你们这些朋友,是我的荣幸。
这样的我范文2
只有在‘折腾’中,你才能找到你想要的,以及真正适合你的。”
在家里,我常常被老爸老妈埋怨:你这个人怎么这么爱折腾,就不能老老实实做一件事情吗?论及原因,可能是我兴趣广泛,什么事情都忍不住要去试试。
我曾经想当舞蹈家,于是在青少年宫学了3年中国舞。好不容易熬过艰难的基本功阶段,我却又突然迷上了服装设计,羡慕那些能给明星设计出漂亮衣服的大设计师们。于是,我一个人跑到图书馆借了好多服装设计的专业书籍,在白纸上依瓢画葫芦地划线构图,最后诞生了一堆被我老爸戏谑为“智商高于50的人不会穿这个上街”的奇装异服。当那些承载着我奇特设计的稿纸被收废品的大叔欢欢喜喜搬上车的时候,我又告诉老爸老妈:“我要打篮球!我周末要去打球!”老妈按捺不住了:“你能不能别老是这么折腾?看看你,学过多少东西!舞蹈、游泳、画画,哪一样坚持下来了?现在能不能定定心,把心思放在学习上?!”
初中毕业的时候,因为学习成绩不错,我被保送到了市里最好的高中,开始了循规蹈矩的高中生活,但这并不意味着我停止了对那些新奇爱好的尝试。高一时,我想过要当一名医生,于是,我常常追在生物老师的身后问各种问题;我想过当一名历史学家,甚至计划着要在暑假去敦煌做研究;我还想过要组建一支校女子篮球队……到了高二,我的兴趣点又转移了――成为一名漫画家。我从小就喜欢看漫画,崇拜漫画家,尤其钟爱《洛奇花园》的作者NOCA。NOCA是著名的少女漫画家,同时也是中山大学的学霸。画画好、读书棒,是我的偶像!或许是受到NOCA的影响,我觉得既当学霸又做漫画家非常酷。
但爸妈坚决反对:“还是用功把书读好才对。”老妈尤为强烈:“你之前喜欢这个喜欢那个,折腾了这么长时间,都没啥结果。现在你又要学漫画,你现在可是高二啊,不读书画漫画有什么用?”这一刻,我犹豫了。我是不是该听从老爸老妈的意见呢――好好学习,天天向上,争取考个好大学,选个好专业,找个好工作……但这又让我颇为无奈,我感到我的人生轨迹好像已经被“铺设”好了:3年以后应该做什么,5年以后应该做什么,10年以后应该做什么……这些让我觉得非常无趣,但好像又无能为力。
一个偶然的机会,我在美术教室遇见了隔壁班的女生,她正在练习书法,一问才知道,她准备报考中国美术学院的书法专业。看着她能够“正大光明”地在美术教室做自己想做的事,我别提有多羡慕了。她对我说:“假如你真心喜欢,就应该去学画漫画。”那句话对我产生了很大触动,我突然发现,眼前这条道路,虽然有许许多多的路口,可是总有你偏爱的,而且每条路之间似乎也并不是互相阻碍的。正是在那一刻,我暗暗下了决心:我要学画漫画,我要做漫画家。
于是,我开始把更多的时间花在画画上面。学习之余,几乎所有时间,我都待在美术教室画画。美术教室里总有各种艺考生,写书法的,画素描的……有了“战友”以后,我便不再觉得是“孤军奋战”了。那段日子我觉得自己的生活极其充实、极其快乐――我的能力终于适得其所了。
可是,父母并没有轻易同意我的“转型”。他们听到我的选择后感到很震惊,也很失望,觉得我“对自己很不负责任”。尤其是当他们得知我还自己联系了备考的画室,找了美术老师,更加认为我是在“玩火”。父母苦口婆心地劝了我很久,甚至还打电话给我的班主任,希望他能让我“回心转意”。可是班主任却告诉我:“我不劝你放弃,如果做漫画家真的是你的选择,那你就应该坚持下去。放心,你父母那边我会帮你去解释的。”或许是因为我所表现出的决心,或许是因为班主任的劝解,父母慢慢地接受了我的选择。
事实证明,当我与真正喜欢并且适合自己的兴趣点相遇,就会产生奇妙的“化学反应”――现在我如愿以偿地在浙江大学艺术系学习。当然,我还在坚持塑造自己的多种可能性:未来是去当漫画家,还是设计师……摆在我眼前的选择还有很多。我的画风也没有确定――很多风格我都很喜欢。但我并不因此而害怕,因为我知道,人生需要不断“折腾”,只有在“折腾”中,才能确定你想要的,找到真正适合你的。
谁规定了兴趣与兴趣不能兼容?
@温洪柔:如果真心喜欢,请不要放弃。向现实妥协,不觉得很孬吗?
@戴胜祥:全面发展并不意味着没有突出的优点,只要你尊重并坚持自己的爱好,你绝对会是舞台上的亮点。
@飞翔的企鹅:很多人之所以毕生庸碌,就是因为他们早早放弃了各种兴趣,自然而然就“关闭”了很多可能性。
只有懂得取舍,才能拥有未来!
@弗兰克:我们自然都期望自己能触类旁通、无所不能,但兴趣太多,又不知道如何选择,最后可能是“竹篮打水一场空”。
@詹姆斯:很多人之所以成功,就是因为他们“一生只做一件事”。人的一生极其有限,深入一个领域才是上上策。
这样的我范文3
我喜欢走路时,望着脚下的地,而不是仰着头,因为我不是骄傲的孔雀,因为我更喜欢脚踏实地。
我喜欢在大清早拿着英语书放声朗读,也喜欢在午夜时分看看小说,听听文学唱歌的声音。
我喜欢拿着一大堆的武装片整天整天看个没完,也喜欢一遍一遍地重复那些经典的动画。
我喜欢四处去吃各地的小吃,不去管它的苦、辣、酸、甜,也不去理会吃了之后是会拉肚子,还是长痘痘。
我喜欢在自己高兴的时候,用笔记下我的快乐,也喜欢在自己难过的时候,用歌唱自己的忧伤。
我喜欢在空闲的时候,放放松松地大睡一场,躺在我那张软软绵绵的床上,与周公聊上一天。
我喜欢听那些动人的歌曲,虽然大多数总是那么伤感,但却那么完美,那么刻骨铭心。
这样的我范文4
同样,这也不意味着,我们在阅读《朗读者》时,极容易想到另一部名著:列夫・托尔斯泰的《复活》,就粗暴地认定是对后者的模仿。尽管他们的情节有着相似之处。聂赫留朵夫公爵作为陪审员,参加莫斯科地方法院一个命案的审理,不料,却发现被告是他青年时代热恋过的卡秋莎。卡秋莎的堕落成为他的一面镜子,照见他当年始乱终弃的恶,他的良心受到了深深的谴责。最后聂赫留朵夫公爵在营救卡秋莎的努力失败后,作出了随她去西伯利亚的决定。值得我们注意的是《复活》的卷首引言,那些来自《马太福音》、《约翰福音》的句子:“那时彼得进前来,对耶稣说:‘主啊,我弟兄得罪我,我当饶恕他几次呢?到七次可以吗?’ 耶稣说:‘我对你说,不是到七次,乃是到七十个七次’”, “为什么看见你弟兄眼中有刺,却不想自己眼中有梁木呢”,“……你们中间谁是没有罪的,谁就可以先拿石头打她”。托尔斯泰思想中有着浓厚的东正教色彩。聂赫留朵夫与其说是人性的复活,不如说是被上帝的召唤所激活。从这个角度上说,《朗读者》不仅不是模仿《复活》的,而且《朗读者》是反《复活》的。
因为,要想否定它更有力,必要先借用它这个中介。就是说,与《复活》某些雷同也许是作家的刻意而为。一段畸恋发生在一个恰逢青春期的懵懂少年和比他大很多的成年女人之间,多年以后,成为法律系大学生的男孩与这个女人重逢的地点是在法庭上。他得知这个曾经在一段时间与他随时随地地、不厌其烦地听他朗读的女人,竟然是一个纳粹。于是,一场审判开始了。
“挑选人犯是怎么样进行的?”
汉娜描述了当时的情况:他们决定在所管辖的六个小组中,每小组各抽十名。但是,又不能绝对平均,因为有的小组病人多些,有的则少些。病人多些就少抽,少些的则多抽。然后,全体当班看守一起决定谁应该送到奥斯维辛去。
……
“您是否知道,你们是把囚犯送往死亡?”
……
“我曾……我以为,那么,要是您的话,您怎么做呢?”
这是多么有力的拷问!刘小枫在《苦难记忆――为奥斯维辛集中营解放四十五周年而作》一文中写道:“奥斯维辛的罪恶不仅是西方人的耻辱,也是中国人的耻辱;奥斯维辛的不幸,不仅是西方人的不幸,也是中国人的不幸。因为,它是人类犯下的罪恶;而且是有知识的人犯下的罪恶;亦是人类所遭受的不幸,因而是属所有人的不幸……”一千多年来,日尔曼人由出世到入世,犹太人由入世到出世,与我们中国人“达则兼济天下,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儒家”、“穷”则“道家”的文化运势如出一辙。施虐和受虐仿佛是我们文明走不出去的一个怪圈。然而,如果说施虐是一种罪,受虐又何尝不是?战争也许不是我们每个人的,而文明却肯定是我们每一个人的。汉娜不只是汉娜,汉娜是我们每一个人的一面镜子。没错,她作出了隐瞒。她隐瞒的不只是自己文盲的事实,她隐瞒的是我们文化中野蛮的成分。这份野蛮是施虐和受虐双重意义上的。汉娜是替我们每个人作了隐瞒。当我们试图否认这一点时,汉娜就有权力拿起一个法官的法锤。
“漆黑的过道口上的铁格子门发出咯吱咯吱的响声。……比赛场上出现了许多披着兽皮活像森林神一样的人群,……跑到场地中央便一批接一批地跪下来,把双手高高地举起。……这时,突然发生一件出人意料的事情,这些披着毛茸茸的兽皮的人竟然放开嗓子唱起了赞美歌。”(显克微支《你往何处去》)
“一开始,尖塔燃烧起来,接着蔓延到了屋顶,然后教堂的屋梁烈焰滚滚,终于坍塌到了教堂的大厅,里面的一排排的椅子立刻起火燃烧。沉重的大门纹丝不动。被告完全可以将大门打开,可是,她们没有那么做,就这样,锁在教堂里的妇女全都给烧死了。”(《朗读者》)
波兰作家显克微支创作于1896年的长篇历史小说、描写公元1世纪罗马暴君尼罗迫害基督教徒故事的《你往何处去》,与《朗读者》描述的场景何其相似,何其具有延续性,稍不注意,就会误以为是同一场灾难。可惜的是,它们却不是。不仅仅是时间相距一千八百年,身份的转换更是它最大的不同之处:受难者变成了施暴者。我们不禁要问:这还是 “宽恕所有人” 到“不是到七次,乃是到七十个七次”的那些人吗?在时间的长流中,这种转变是如何发生的呢?《朗读者》的描述是多么耐人寻味呀!她们在烧死自己的犯人的同时,烧毁了自己的教堂。这就是苦吟派作品的魅力。
“他有时觉得脑子里好像燃起一团火焰,这火焰会把它烧死,会把它炸裂。他不理解眼前发生的一切:为什么基督、这么大慈大悲的上帝不来拯救自己的信徒?为什么帕拉丁宫肮脏的墙壁没有陷塌到地下城去?……”(显克微支《你往何处去》)
读着这样的文字,真让人不寒而栗。这些受到迫害后选择殉道的罗马早期基督徒口中发出的悲怆之语,呼唤着大慈大悲精神的同时也召唤着恶的种子。我们知道:这个从犹太教生长出来的宗教,在它经过了很长的一段时间的苦难历程,逐渐从弱到小,从弱到强,最后在它形成了一个西方的主流后,转而成为一个跟犹太人直接对立的、带有很强烈的反犹太色彩、排犹太色彩的一个宗教。日尔曼人和犹太人都认定自己是上帝的选民。他们都承认同一个上帝,却一个要把另一个送进焚尸炉,于是战争发生了,这真是一种“名词之争。”
“为什么你们不开门?” ……
“我们就是不能让她们给跑了,我们对她们有责任……我是说,我们一直在看守她们,在营里,在路上,这才是关键。我们不得不看着她们,不让她们跑掉。”
……于是,她又只好转向法官:“要是您的话,您咋办?”(《朗读者》)
汉娜是无辜的,她有权拷问法官,有权拷问我们的文明。因为我们的文明告诉她,她是在履行自己的职责。在那个话语系统中,她们所从事的工作都是天职。上帝应许的唯一生存方式:一个人日常的世俗活动具有着宗教意义,甚至是个人道德活动所能采取的最高形式。一个士兵不必出于基督教仁爱的教义对本身的职业产生怀疑。他可以欣慰地得知他所从事的是一个正当而神圣的职业,天职的神圣性和世俗性分别对应一个士兵的基督徒和士兵身份。在《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中,韦伯对之的评论是:“一个人对天职负有责任乃是资产阶级文化的社会伦理中最具代表性的东西,而且在某种意义上说,它是资产阶级文化的根本基础。”当马丁・路德对着众多在现世从事各种职业的教徒说出上述这样布道的话时,他也许恰恰忘了,在《约翰福音》里,耶稣被带到罗马总督府受审时,彼拉多问耶稣:“你是犹太人的王吗?”耶稣回答说:“我的国不属于这个世界;我的国若属这世界,我的臣仆必要争战,使我不至于被交给犹太人。只是我的国不属这世界。”马丁・路德的战争观不得不建立在“俗世的权力与上帝的”这“两个王国”论基础上。然而恺撒王国的开始并非只是道成肉身,同时也必是与魔鬼签订契约。客体化(异化)对精神来说既是确证又是奴役。在此岸世界的最深处,恶的潜伏从来不曾消失,时刻在暗暗啃啮着这个世界。
这一切,在《朗读者》的前半部,在那个貌似超凡脱俗的爱情故事中,一切已经悄然开始了。每一次,两个人的前奏,是男孩给女人的朗读,《爱米丽亚,迦洛蒂》、《阴谋与爱情》、《一个窝囊废的生涯》、《战争与和平》,等等。在基督教,与“朗读”相互契合的是“布道”、“祈祷”行为。
这样的我范文5
这样的我没有出众的外貌。没有流行的双眼皮,没有挺直的希腊式的鼻子,没有“O”字型的脸,没有白嫩的肌肤(哼我这是健康肤色,黑中透红嘛!)没有红润的嘴唇,纤纤的玉手,高挑的身材,洁白整齐的牙齿。表面上大大咧咧毛手毛脚,让自己像个男孩,因为这样别人可以不注意我的外表。
这样的我没有IQ200以上的高智商头脑,没有优异的成绩(为此常常被我老妈的河东狮吼吓死几千脑细胞)没有一处特长(我学过写毛笔字啦,画画啦,作文啦,但都因为偷懒所以一事无成应当自罚呵呵。)也没有什么独特的兴趣爱好(以前有打乒乓球的兴趣,但都因为超烂的球技,别人都不跟我打,555咦怎么这么多的拍子仍过来,啊My God!!)
这样的我没有别人的温文尔雅,细心谨慎(因此我的数学考试常常失分,计算题最惨了,英语也好不到哪去,常常被数学老师和班主任骂得个狗血淋头无地自容,老师和同学的目光像无数把利剑,直的内脏,刺得我喘不过气来,哎呀不行啦快打120。)
这样的我没有高超的写作水平。没有丰富的词汇,生动的语句,精彩的内容(老是靠几本破字典翻来翻去写几个词语)更不懂得什么是创新哦(只会用创网来发发牢骚,把所有不愉快的事通通写成文章发表出来,消磨消磨时间)当然即使发表过文章也没有变为精华文章或被杂志采用,(说实话我的作文水平实在是太差了哦)不像我的同学考第一成了她的家常便饭,特长又多,作文水平一流。
这样的我范文6
名词解释
秩序敏感期是宝宝对秩序极端敏感的一个非常重要和神秘的时期。在这一时期,宝宝对事物的秩序有强烈的需求,而宝宝会在这个过程中慢慢熟悉并适应自己的生活起居习惯,这就是秩序感。
执拗敏感期
1岁~3岁的孩子有着强烈的追求外在事物秩序化的欲望,对物品摆设的位置、动作发生的顺序、人物的呈现等有着苛刻的要求,如果遭到挑战就会感到不安、焦虑,甚至会表现出极端的激烈反应。
完美敏感期
3岁~4岁的孩子对秩序的敏感会上升到对规则的要求:无论在什么地方,我遵守规则你也必须遵守规则,人人都要遵守规则,并且逐渐从服从规则转变为能把一些生活常规内化。
审美敏感期
5岁之后的孩子对秩序关系的感受越来越明确、越来越深入,会对时空秩序感和具有美感价值的秩序感即秩序美感特别关注。例如当他们画画时,会注意结构比例是否合理。
听宝宝怎么说
CASE1
爸爸去幼儿园接圆圆回家,谁知快到家时圆圆忽然大哭着拉着爸爸往另一条路走:“我要回家,我要回家。”爸爸安慰她说这条路也能回家,可圆圆怎么也不肯消停。看着圆圆这样,爸爸很生气,最后只好带着她重新走平常她走的那条路。宝宝心里话
圆圆:“虽然,我知道爸爸带我走的路线也能回家。但是,爸爸突然改变路线,打乱了我的生活秩序,而突然面对陌生的环境我很害怕,所以我才会大哭大闹,希望爸爸带我找回之前熟悉的路线。”
耐心了解孩子的行为
面对孩子在秩序敏感期出现的种种看似不可理喻的行为,家长要试着去了解孩子行为背后的原因。
尊重孩子的秩序感
对于正处在秩序敏感期的孩子来说,只要物品离开了它们应该在的位置,他就会很快发现,并且要求把物品回归原位。
满足孩子的秩序感
当孩子看到某些物品放置无序时,他仿佛受到了某种刺激、某种指令,强烈地希望把物品回复原位。因此,当孩子乐于去做一些关于秩序的事情时,家长不妨满足他的这个需求。
为孩子提供有序的环境
对于处在秩序敏感期的孩子,家长还可以引导他们自己收拾玩具和日用品,这不仅能让孩子养成整洁有序的习惯,还能使孩子获得更完善的成长空间。
CASE2
妈妈收拾玩具时,4岁的天天跟在妈妈的身后,显得烦躁不安。等妈妈一走,天天便重新弄乱玩具,嘴里还念念有词:“不是这样的,应该这样的…一”眼看自己辛辛苦苦收拾好的玩具又被弄得乱七八糟,妈妈几乎火冒三丈。
宝宝心里话
天天:“我知道妈妈生气了,但是我也很生气的,我好不容易按着顺序收拾好的玩具,妈妈怎么能不声不响就弄乱了呢?其实,妈妈,我也有我的生活习惯和规则的。你应该尊重我的想法,而不是改变我的想法。”
About饭桌
中国:孩子吃饭时,是妈妈最头疼的事情。而为了让孩子吃一顿饭,妈妈几乎使出所有法宝,让孩子边看电视边吃饭,甚至餐厅或者房间里玩起追赶游戏。
法国:吃饭时,法国妈妈会对孩子的行为进行“限制”,和他们约定吃饭的时长以及规矩,如果哪个孩子大吵大闹,不遵守饭桌规矩,法国妈妈就会对他进行相应的惩罚。
About睡觉
中国:中国孩子睡觉时一旦有什么动向,妈妈就马上抱着孩子又是摇又是哄,折腾许久孩子才会入睡,甚至很多孩子都是在7、8岁才和爸爸妈妈分床睡。
法国:法国妈妈在孩子几个月的时候,就开始训练让孩子自己一个人睡觉了。特别是当孩子长大后,法国妈妈就会给孩子规矩,例如睡觉前不可以看动画片或者玩玩具等。
About零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