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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政策范文1
一、国内外就业政策比较
(一)国外就业状况及就业政策概述:以市场经济发展较为成熟和完善的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为例。
1、国外失业及就业状况
欧盟: 20世纪90年代早期,欧洲在出现经济衰退后有所复苏,但就业增长却十分缓慢。在多数的欧盟国家中,出现了一个明显的趋势:失业持续上升。 1990~1995年,欧盟的经济增长率仅为1.5%,而同期的失业率却高达10.1%。1996年,经济增长率为1.6%,就业量没有任何增加,失业率升至11%。1997年,欧盟的失业率继续上升,达到11.8%,1998年仍高达11.7%,失业人数近1800万人。其中荷兰是欧盟成员国中失业率最低的国家,为5%(1997年)。而美国:在经济持续增长的前提下,其目前失业率下降到4.5%(1998年5月)以下。日本:实际失业率控制在4.0%(1998年4月)。
2、国外就业政策和措施
英国:建立服务机构,采取导向型就业政策。 英国就业服务机构遍布全国,由全国就业服务总局、区域局和分区组成。失业者能从职业介绍所获得全部工作机会信息;获得关于培训和就业的建议;获得有关失业救济金、收入保障补助方面的信息和建议;可以看到最新的工作岗位信息;可以向工作人员询问在何地获得提高技能的机会。求职者可以从职业介绍所中获得的帮助有:参加工作俱乐部,互相交流经验并参加有关专家开办的讲座;接受工作建议,获得向雇主展示工作能力的机会;参加工作培训。
意大利:发展职业培训,采取储备型就业政策。 意大利十分重视和发展职工培训事业,其地位日益引起人们的关注,并把它作为就业服务的一项重要内容,职业培训通常分为就业前培训、转岗培训和在职进修三种形式,适应不同求职者对技能的不同需要设培训机构。根据培训者的不同需要确定不同的培训方法,如法、专题讨讲课论会、全日制、工读交替制及函授教育等。
瑞士:鼓励个体经营,采取自主型就业政策。 瑞士政府鼓励企业富余职工自愿组织经济实体。工商、税务、劳动等有关部门优先办理各种手续,在减免税金、低息贷款等方面实行优惠政策。这样,使大批劳动力和企业富余职工走上自主就业之路。
美国:追朔科技新潮,采取提高型就业政策。 电子计算机时代的到来引起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人们熟悉的行业将改变工作方式,有些行业将消失,必使得大量的职工失业,要解决这些职工的再就业,就必须提高这些失业人员的技能,定期进行培训后,经过激烈竞争上岗工作。美国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电子计算机新用途的开辟产生了许多新兴的行业,因此就必须培训一批具有专业才能的人才。随着工作的日益复杂,许多工作方式改变,工人感到有必要接受培训和深造,使自己创造符合不断变化的雇佣条件。
日本:扶持发展中小企业,采取消化型就业政策。 日本把劳动力的就业和再就业放在中小企业主渠道上。为了扶持中小企业的发展,他们根据一个时期的就业状况,政府通过增拨财政预算、降低企业税费、提供优惠贷款等政策,既利于中小企业发展增大,又促进就业岗位增加,抑制失业率上升。目前,日本中小企业达千家,就业人数占整个劳动力80%以上,为国家创造的财政收入占整个国民经济收入60%之多。
(二)我国就业状况及就业政策概述
1、我国就业及失业状况
(1)就业人口总量得到控制。目前,我国人口过快增长的势头得到了有效控制。 “九五”期间,计划生育政策进一步得到落实,计划生育率稳步提高, “九五”期间净增加6000万人,年均人口自然增长率为9.69‰,2000年末全国大陆总人口控制在12.7亿以内。1998年人口自然增长率首次降到10‰以下,人口再生产实现了低出生、低死亡、低增长类型的历史性转变。从而为就业人口总量的控制提供了保证。
(2)就业规模不断扩大,劳动力市场机制初步形成。“九五”期末全国从业人员达到7.12亿人,五年城镇新增加就业3560万人。国有企业富余人员问题得到初步解决,,在经济结构调整中下岗的国有企业职工近50%实现了再就业,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1%。就业结构不断改善,第一产业从业人员占全国从业人员的比重首次降到50%以下,实现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3000万人,第三产业从业人员所占比重稳步增长,由1995年的24.6%上升到27%。劳动就业制度改革取得进展,企业自主用人、劳动者自主择业的市场就业机制初步形成。
(3)就业形势还很严峻,失业问题还很严重。虽然就业人口总量得到控制,但每年仍有相当数量的适龄就业人口需要就业,而且农村及城镇中劳动力的隐性失业问题以及国企改革导致的下岗职工的再就业问题还很严重,有待进一步解决。
2、我国就业政策及措施
(1)对城镇下岗职工,主要依造主管部门,采取托管型就业政策。即对下岗的职工,采取暂不脱离本系统行业,由建立在企业主管部门或劳动部门的再就业中心负责其劳动关系及其享受的福利并推荐就业。在托管期内下岗职工如多次拒绝再就业或托管期满便可将其推向社会,但主管部门仍负责协调、调剂等工作。
(2)广辟新领域,采取开发型就业策略
首先,开发落后地区,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借西部大开发之历史机遇,大力创造就业岗位,解决西部劳动力过剩的问题。同时,在东西部经济较为发达地区大力发展第三产业和社区服务业,开发就业岗位,解决城镇富余劳动力的就业问题。
二、国内外就业政策比较研究及结论
纵观国外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就业现状及政策,我们不难发现,虽然在这些发达国家中失业问题还很严重,失业率也较高,但从他们解决失业的政策和措施以及实际成果来看,他们的就业政策应该说还是成功的,是有经验值得我国借鉴的。就其解决失业、促进就业的政策和措施来看,我认为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经验。
1、就业政策及措施的制定符合本国经济发展的状况,既总揽全局,又有的放矢。首先,这些发达资本主义国家都建立了较为完善和发达的市场经济运行体制,一切经济及社会活动都以市场为导向,严格按照经济规律运作。其就业政策的制定也以此为前提,从市场入手,并最终通过市场机制的调节完成就业问题的解决。其次,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劳动力市场机制,有比较完整而有效的劳动就业服务体系。
2、就业政策及措施的制定严格按照“法制”的原则进行。其一切政策的制定均是按法定的程序制定和完成,更重要的是“严格执法”的贯彻和执行,从而为就业政策的具体实施奠定了有力的法制环境,实现了“有法可依”、“有法必依”。
3、就业问题的解决以扩大就业、创造就业岗位为根本手段。树立了解决失业就是如何扩大就业、如何创造就业岗位的观念,并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创造就业岗位,为劳动者提供就业机会。
4、就业政策及措施的管理体制健全而且行之有效。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在解决本国失业及就业问题中,多建立了专门的机构进行统一管理,避免“政出多门”,做到了“专职专事”,有利于就业政策执行中具体问题的妥善解决。
5、就业政策及措施中多注重劳动者素质的提高。这既为劳动者就业创造了有利条件,更提高了全民素质,起到了利国利民的作用。比如,英国推行的劳动预备制度和劳动准入制度就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比较国外就业政策的经验和先进之处,我国目前的就业政策主要存在以下弊端。
1、就业政策的制定受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还比较深。市场的观念和市场机制的作用原则在就业政策及措施的制定中体现不充分。
2、就业政策制定中的“法制”原则体现不强。目前制定的就业政策多为地方性行政法规,且往往缺乏可行性和约束力,因而“无法可依”和“执法不严”的现象较为严重。
3、在就业问题的解决中,对就业政策的制定重视不够。在一些地方的一些官员心目中,解决失业问题就是如何让工人不下岗或在工人下岗后如何解决其生活保障问题,扩大就业与之关系不大,因而系统的就业政策的制定往往不被重视。
4、就业政策及措施的管理体制不健全,政出多门的现象较为严重,缺乏统一、有效的就业问题管理体制。在现实中,各地政府多根据本地情况,以不同的行政部门主管就业问题,因而往往出现劳动保障、民政及企业主管部门等多头共管现象较为严重,造成了“有事无人办,有事推着办”的局面。
5、我国劳动者素质不高,且就业政策中也缺乏提高劳动者素质的相关内容。目前,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劳动预备制度和劳动准入制度在我国的制定和推广工作迟缓,成效不显。
通过以上对国内外就业政策的比较研究,我们可以得出以下结论: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失业及就业问题的解决应当以市场为导向,以市场机制的调节为根本途径,以发展经济为基本策略,以扩大就业、创造就业岗位为根本手段,建立、健全有关法律、规章、政策、制度,并在统一、有效的管理体制下切实加以执行。惟有如此,失业之忧方可解,就业之势才能昌。
三、对我国就业政策变革的建议
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快速发展的今天,在失业问题日益严重的今天,如何解决失业问题已成为我国面临的一项重要课题。在这种情况下,传统就业政策的变革势在必行,对我国就业政策的变革,笔者建议如下:
(一)基本思路:
1、以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为就业问题解决的基本策略,以扩大就业、创造就业岗位为就业问题解决的根本手段。
2、以市场为导向,以市场机制的调节为就业问题解决的根本途径。
3、以法制的健全和完善为就业问题的解决提供良好的法制环境。
4、以统一、健全和有效的管理机制为就业问题的解决保驾护航。
(二)具体措施:
1、大力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首先,采取有效措施发展多种所有制经济,发展多种形式经济,尤其是要鼓励各种所有制的中小企业的发展,并使之成为接纳和消化社会、尤其是农村新增劳动力及富余劳动力的中坚力量。第二,大力发展第三产业,尤其是要发展新兴的、发展潜力大的旅游业及社区服务业等行业,并使之成为能有效吸纳城镇新增劳动力及富余劳动力的强势产业。
2、加快我国落后地区的开发,借西部大开发的历史机遇大力创造就业岗位,以吸纳西部地区存在的大量富余劳动力。首先,在西部大开发的各种建设中,应当制定相应政策以有效吸收当地的剩余劳动力就业,从而缓解当地的就业压力,并使之成为解决西部劳动力就业的一项主要政策和措施。第二,加强西部地区的教育建设,努力提高西部地区劳动力的素质,为其就业问题的解决创造有利条件。
3、制定并有效地实施相关的法律、政策,促使劳动力市场机制的进一步建全和规范化发展。使劳动力市场真正成为促进劳动力合理流动和解决新增劳动力就业及失业劳动力再就业的中介场所和服务机构。同时要加强对劳动力市场的规范化管理和市场化运作,使之能为市场及时而有效提供所需劳动力。
4、加强对失业及就业问题的重视,建立统一而行之有效的专业管理机构,以保证各项就业政策及措施的贯彻、执行。并做到“专职专事、专事专管”,以避免具体管理中出现“政出多门”的现象,以有效提高管理机构的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就业政策范文2
关键词:就业政策;绩效;评价体系
中图分类号:F241.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8-2670(2012)01-0103-05
收稿日期:2011-09-08
作者简介:秦建国(1976-),男,湖南永州人,南京财经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研究方向:劳动就业。
就业是“民生之本,安国之策”,而在当前和今后较长时期之内,我国的就业形势都将十分严峻。对此,政府应在促进和扩大就业中承担更重要的责任;在公平与效率、经济增长与就业当中做出优先就业的战略选择;在劳动力市场上采取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努力实现充分就业的目标。近年来,特别是随着次债危机引发的金融危机全球爆发以来,我国各级政府全面推进积极的就业政策,就业资金投入不断增加,就业政策涉及的广度和深度不断增加。
对此,国内学者开展了尝试性的就业政策效果评价研究。王延中[1]根据对北京、上海和苏州三个试点城市及其他10余个城市实施积极劳动政策的调查及国际比较,初步评估了中国实施积极劳动政策尤其是针对国有企业下岗职工的创业扶持政策的成效得失。赖德胜等[2]在估算我国政府1998-2008年这11年间在消极就业政策和积极就业政策方面的支出规模的基础上对1998-2008年就业政策的实施的再就业效果进行评价。赵曼和喻良涛[3]在总结分析我国就业支出特点的基础上,构建了我国就业支出绩效评价的指标体系。李锐[4]以小额担保贷款项目为例对积极就业政策绩效进行了评估。赵曼等[5]思考了就业政策绩效评估中的模型选择,构建了符合我国国情的就业培训项目绩效评估方法,并对我国部分地区的就业培训项目绩效进行评估。
一、我国政府就业政策实践
就业是公民的基本生存条件,是政府的税赋之源,放眼世界,各国政府无不把扩大就业作为前提要务,把扩大就业作为获取民心的旗帜。在市场经济社会里,就业领域更加宽泛,市场竞争风险更大,政府扩大就业的责任更显重要。1995年,在联合国举办的世界社会发展首脑会议上,各国政府首脑达成“将促进充分就业的目标作为经济和社会政策的一个基本优先目标”的基本共识,并选择“能够最大限度地促进创造就业机会的经济增长模式”。
在我国,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就业是民生之本”,“扩大就业是我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重大而艰巨的任务”,“各级党委和政府必须把改善创业环境和增加就业岗位作为主要职责”。对此,我国政府实行有利于促进就业的产业政策、经贸政策、投资政策、财政和税收政策、信贷政策等,理性调节经济结构,促进对就业贡献较大的经济部门的发展,为劳动者就业开辟更加广泛的空间;政府利用政策杠杆合理调整分配就业机会,保证劳动力市场有效而公正地运行,保护弱势群体获得相应的就业机会;政府建立和发展公共就业服务,建立覆盖面宽、功能齐全、手段便捷的现代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大力发展职业培训,提高劳动者的就业能力;完善失业保险制度,健全有利于促进就业的社会保障制度;完善劳动法律法规体系建设,确定就业条件,培育并完善就业条件的形成机制,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政府协调就业关系,加大劳动监察力度、严格劳动争议的处理,平衡劳动者和雇主方的力量,促进社会的稳定。
山东财政学院学报2012年
第1期秦建国:政府就业政策绩效评价体系研究
二、政府就业政策绩效评价体系研究方法论
本项研究采用定量分析的方法描述政府就业政策绩效,即根据政府就业政策实践构建统计监测评价指标体系,用政府就业政策绩效综合指数描述和判断近期我国政府就业政策绩效水平。
(一)评价指标体系研究的思路及指标选取原则
根据政府就业政策实践选择有代表性的统计指标,用定量分析的方法构建统计监测评价指标体系,评价不同时期的政府就业政策绩效。在指标选取上要科学、实用,能正确体现政府的努力;要全面的分析和综合评价,并能方便我国不同省份、经济发展水平不同的地区的比较;随着经济、社会的变化,政府就业政策也会日益丰富,所以,所设计的指标体系既要考虑当前的实际,又要有一定的超前性,以便为政府决策和调控提供一些具有前瞻性的信息。
与此同时,所有指标均应为“绩效”性质的指标而不是“投入过程”性质的指标。指标体系以客观指标为主,客观指标能较准确地反映政府就业政策绩效,但对于难以量化的指标,我们只能适度增加主观指标。对于评价方法,我们采用目标评价法给出具体的定量测算结果。由于任何一种分析工具的作用都是有限的,统计方法也不例外。我们不可能期望仅仅靠某一种统计方法和有限的统计指标就能完整体现出政府就业政策绩效,只要能通过这种方法反映出其大概状况和动态变化,就不失其有效性。
(二)研究的评价方法
1.权数的确定。权数的确定是综合评价的重要因素之一,如何科学而符合实际地确定权数确实颇费斟酌。一般而言,在很难明确各指标的重要性时,我们可以假设它们的重要性相当,尽量采取将同一级指标权重平均化的办法,以避免人为因素对各指标分值的影响,最终造成综合得分的偏差。在本项研究中,同一级指标是经过反复筛选得到,其重要程度相当,所以,权数主要采用平均赋权法。
2.参考值的确定。参考值的确定,既要反映其动态的变化,又不能脱离我国的现实国情,这是最大的难度所在。本文参考值的确定采取四种方式:一是根据国际上公认的标准为参考值;二是根据国际上平均标准作为参考值;三是将上年该指标的实际值作为参考值;四是将某一指标理论上的理想值作为参考值。
3.确定评价指标体系中指标的无量纲方法。对于每个定量指标评价值可以采用指数法来确定。对于正向指标(指标值越大越好的指标),指标评价值=某指标的实际值/该指标的参考值,大于1的取1;对于逆向指标(指标值越小越好的指标),指标评价值=(1-某指标的实际值)/(1-该指标的参考值),大于1的取1。主观指标量化成非常满意、比较满意、一般、不太满意、非常不满意五个层次,每个层次评价值分别以100、80、60、40、20来计量,然后将所调查的公众评价表的评价结果加权平均,并以与定量指标评价模型一样的计算方法来计算总体指标的满意度。
4.评价模型。采用综合评价方法对政府就业政策绩效进行评价。每个分层指数都从不同的侧面反映政府就业政策实践,可以采用多目标线性加权函数法,即常用的综合评分法来进行评价,其函数公式为:
Aj=∑Bi×Ci
F=∑Aj×Wj
上式中, Aj是分层指数的评价值,Ci 是某级评估指标的评价值,Bi是某级评估指标的权重;F是总评估指标的评价值, Wj是分层指数的权重。
三、政府就业政策绩效评价体系基本框架
政府就业政策绩效评价体系包括反映政府就业政策恰当与否表现出来的总量指标、就业保障指标、就业促进指标和就业协调指标。
(一)总量指标
政府就业政策绩效最终反映在该国经济增长的快慢,收入差距、经济结构和就业结构的变化上。可以采用以下指标来对政府就业政策绩效进行评价:
1.城镇登记失业率。该指标反映一国劳动力资源的利用情况,一国失业率的理想值应该是自然失业率,这是一个经济资源完全有效利用,经济发展达到潜在GDP增长时的正常失业率。因而我们将该指标评估参考值确定为该国的自然失业率,此指标属于逆向指标。
2.基尼系数。该指标反映一国国民收入分配的均等化程度,国际上以0.4为基尼系数的警戒点,结合我国二元结构的特点,可以将该项指标评估标准值确定为0.35。该指标也是一个逆向指标,越小说明国民收入分配越均等。
3.城市化水平。我国的就业压力主要来自于由于产业化而从农村转移出来的富余劳动力。有效解决这一问题的基本出路就是城市化,通过城镇化和工业化的同步发展来逐步消化农村产业化过程产生的富余劳动力,平稳地实现中国社会的转型,促进整个社会经济的发展。结合我国目前实情,城市化水平设置为50%。
4.第三产业就业比重。第三产业是就业容量最大的产业,政府要合理优化配置劳动力资源在三次产业部门的比例,大力支持第三产业和服务业的发展,加快第三产业的体制改革,全方位的优化劳动力的配置。结合我国目前实情,该指标可以设置为45%。非农业从业人员比重是关于就业结构的另一个有代表性的指标,可以作为备选指标。
5.就业政策投入占GDP的比重。就业政策绩效的关键在于就业政策的资金投入。资料表明,在1990-1991年和1998-1999年间,就业政策费支出占GDP的比率,美国为0.7%和0.43%,英国为1.54%和1.19%,德国为2.15%和3.43%。我国的就业形势比这些国家严峻得多,因此,将来的一段时期里,我国财政预算内就业费用支出占GDP的比重不应该低于1%[6]。
(二)就业保障指标
就业保障是政府就业政策的基本立足点,它需要完备的劳动法律、法规体系,需要严格的劳动执法,以实现相关的劳动标准,有效保护弱势群体,具体指标如下:
1.就业法律法规体系满意度。该指标体现了劳动法律、法规的完备程度,它是良好就业保障的制度前提。法律、法规越完备越好,因此将该指标评价参考值设置为100%。
2.自主择业率。自主择业反映了劳动者平等就业权利的实现,理想值是100%。因此将该指标评价参考值设置为100%。
3.就业歧视系数。就业歧视是指在就业时附加不应该有的限制条件,如身份、性别、身体条件、民族等,不平等地对待一些求职者,这一指标的数据由不同群体的工资比来确定。公平就业要求没有歧视、同工同酬,在此将该指标评价参考值设置为1。
4.劳动合同覆盖率。该指标体现了劳动合同的签约状况,理论上应该是100%,因此将该指标评价参考值设置为100%。
5.法定最低工资覆盖率。该指标体现了最低工资标准的执行程度,理论上应该是100%,因此将该指标评价参考值设置为100%。
6.工资增长率。该指标体现了劳动者经济权益的分享程度,政府应建立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制度,使得工资随经济效益的增长而同比增长。因此将该指标评价参考值设置为经济效益的增长率。
7.加班加点密度。该指标体现了劳动者被迫劳动的程度,理论上劳动者应该能按自己的意愿做事,达到劳动法规定的劳动时间即可。因此将该指标评价参考值设置为0。
8.万人事故率。该指标体现了雇主劳动安全卫生的投入状况,万人事故率越低说明雇主在者方面所提供的保护越到位。因此将该指标评价参考值设置为0。
9.就业援助覆盖率。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对就业困难的对象,提供就业援助是政府不可推卸的职责,特别是我国还将长期面临劳动力供大于求的局面,政府应该将就业援助,解决就业困难的生产生活结合起来,对就业困难的人员实行优先扶持。通过政府买岗位、再就业优惠等政策帮助“4050、2030、零就业家庭”等困难群体的就业。理论上讲政府应该就业援助到每一个应该援助的人,因此将该指标评价参考值设置为100%。
10.失业保险覆盖率。该指标体现了政府对就业失败者经济上的支持,理论上讲支持率应该是100%,因此将该指标评价参考值设置为100%。
(三)就业促进指标
就业促进是政府就业政策的核心,它要求政府加快培养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技能劳动者,为就业增加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1.劳动预备预制度覆盖率。劳动预备预制度能提高新增劳动力的技能,这要求我们100%地保证城乡新成长劳动力在就业前接受必要的职业技能培训。因此将该指标评价参考值设置为100%。
2.职业培训满意度。该指标体现了劳动者对职业培训的评价。我们要推进现代职业培训制度模式的建立,强化培训的针对性和实用性,提高失业人员的再就业能力,在此将该指标评价参考值设置为100%。
3.公共就业服务满意度。该指标体现了政府的公共就业服务质量,我们要完善覆盖城乡劳动者的就业管理服务组织体系,建立健全县乡公共就业服务网络,强化政府促进就业的公共服务职能,完善公共就业服务制度。逐步实施公共就业服务统筹管理,完善服务手段,开发服务项目,拓展服务功能,为城乡各类劳动者提供有效服务。在此将该指标评价参考值设置为100%。
4.创业服务满意度。创业是就业之源,政府应坚持“以创业带动就业”的方针,积极开展创业教育,创业培训,提供创业资金,鼓励自主创业。在此将该指标评价参考值设置为100%。
5.失业保险金替代率。该指标是指失业金/退休前工资额,该项指标反映失业保险支付水平。1988年国际劳工组织第168号《促进就业和失业保护公约》规定:失业金替代率不低于50%,世界各国失业金替代率一般在40%-80%之间。在此我们要适当选择替代率,改变目前失业保险以单纯失业救济为目标的价值取向,将失业救济和再就业结合起来,逐渐在全社会树立“从救济到工作”、“以就业求自立”的积极失业保障理念,因而将该项指标评估参考值确定为50%。
6.新岗位创造。新岗位创造是政府促进就业的最直接成果,就我国目前而言,政府起码要保障新增就业人员的就业,因而将该项指标评估参考值确定为新增就业人口数。
(四)就业协调指标
就业协调是政府就业政策的有效实现的保证,它要求政府平衡劳资双方的力量,积极参与劳资关系实践,实现劳资和谐,维持正常的生产秩序。
1.工会覆盖率。该指标反映了劳动者的组织程度,其组织得越好,工会的力量就越强大,和谐的劳动关系就越可能出现。理论上讲劳动者100%地加入工会将有利于维持正常的生产秩序,因此将该指标评价参考值设置为100%。
2.职工民主满意度。该指标反映了职工对企业的忠诚度、民主参与程度以及企业对职工的透明度,理论上讲劳动者100%满意是最优状况,因此将该指标评价参考值设置为100%。
3.集体合同覆盖率。该指标反映了工会与管理方能够就相关劳动条件、劳动保护、争议处理等问题进行平等协商、集体谈判,集体合同的推广将从整体上减少劳资双方的摩擦,保证劳动者和雇主利益的实现。100%地签订集体合同是理想值,因此将该指标评价参考值设置为100%。
4.“三方”机制覆盖率。“三方”机制能够解决单个企业劳资双方均无力解决但又无法绕开的一些宏观劳动关系问题,可以及时化解或预防较大规模的、破坏性较强的冲突和危机。100%地覆盖是理想值,因此将该指标评价参考值设置为100%。
5.劳动监察覆盖率。劳动监察是建立和谐劳动关系必须,是劳动者合法权益得到保障的关键点。100%地覆盖是理想值,因此将该指标评价参考值设置为100%。
6.劳动争议结案率窗体顶端。劳动就业纠纷的及时有效解决不仅有利于尽快稳定劳动就业关系,充分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而且有利于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经济健康稳定地发展。100%地结案是理想值,因此将该指标评价参考值设置为100%。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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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赵曼, 喻良涛.就业支出绩效评估体系建构探析[J].湖北经济学院学报,2007(1):93-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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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study on the Performance Evaluation System of the
Government Employment Policy
QIN Jianguo
(School of Public Administration, Nanjing University of Finance and Economics, Nanjing 210046, China
)
就业政策范文3
失业是宏观经济学研究的重要问题,传统失业理论主要研究两个问题:一是长期内平均失业的决定因素问题,中心问题是研究市场确实无法出清,以及失业的原因及结果,一种观点认为失业是工人和工作相互匹配的过程中出现的不重要的摩擦的结果,另一种观点认为失业是经济的非瓦尔拉斯特征的结果;二是研究劳动力市场的周期,认为劳动力市场的非瓦尔拉斯特征是劳动力市场周期的关键。如果瓦尔拉斯劳动力市场中存在失业,则失业的工人会立即压低工资直至劳动力市场供需平衡。当工人异质性和工作的异质性成为劳动力市场的基本特征时,每个工人和工作应该被看做独特的,就业过程是通过一个复杂的搜寻匹配过程进行的。
针对后一个问题,一些经济学家认为可以通过就业政策的调整来缓解失业问题。如Willams认为可以通过如推行有利减少失业的财政和货币政策,提供劳动市场信息,扩大公共就业等手段缓解失业问题。Sherraden根据摩擦性失业和结构性失业源于市场失调,提出针对摩擦性失业采取制订匹配工人和岗位的政策,针对结构性失业采取培训工人的政策,针对周期性失业,采取在短期内刺激经济、创造就业岗位的政策。Mortensen以及nssarides的研究构建了一些模型来研究就业政策的影响,认为劳动力市场是双向匹配的过程,失业是由于非完全信息、流动成本和市场的异质性造成的。就业政策通过补贴等方式可以增加新创造工作合同的数量。这些研究虽然对解决商业周期下的就业问题具有积极的作用,但缺乏对就业政策是通过何种路径来对冲击做出反应的分析以及对策研究。
当前,在全球金融危机影响下,受到出口需求大幅减少和经济增速减缓的影响,就业形势严峻。劳动力市场的供需矛盾加剧。一方面,劳动力供给增加,主要表现在:一是劳动力人口存量大。近一个时期正值我国劳动力人口增加的高峰期,平均年增加约1500万人,给就业带来较大的困难;二是农民工就业问题突出。2009年初约2000万人需要重新寻找工作;三是高校毕业生就业难。据有关部门测算,不考虑2009年新增的611万大学毕业生,历年积累的就有近100万毕业生需要解决就业问题。另一方面,劳动力需求减少,据对5个省15个城市513家企业的持续监测显示,2009年3月份企业岗位累计增减相抵为净减,3月底减幅达5.3%。在这一背景下,失业问题受到日益关注。因此,如何依据现实基础,调整公共就业政策,缓解就业压力成为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二、我国公共就业政策的现实基础
公共就业政策的制定和实施需要依据一定的制度基础和物质基础。它们决定了公共就业政策的规模、范围和效果。经过数十年的发展,我国公共就业政策已经具备了坚实的基础。
1.具有适应市场经济需要的制度基础
我国的就业制度是与经济、社会、政治、文化等制度相伴而生的。我国传统的就业制度是以城乡劳动力分割、城市就业统包统配、低工资高福利为主要特征的,它是在计划经济条件下产生和发展并与国家确定的重工业优先发展相对应的。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商品市场的培育和发展推动了生产要素市场的发育,劳动力市场价格逐步成为反映劳动力供求变化和引导劳动力流动的重要工具。我国开始以劳动力市场作为劳动力资源配置的基础手段,实行积极的劳动力市场政策,培育和发展劳动力市场,建立了以市场为导向的现代新型的就业制度。在这一制度下,企业依据《劳动法》可以自主用人,劳动者可以自主择业,企业用人机制更加灵活。在工资分配上,国家从微观管理转变为宏观调控,工资形成市场机制逐步发展,工资成为反映劳动力供求状况、引导劳动力流动的重要杠杆。同时,与就业制度变迁相适应,国家建立了比较健全的养老、医疗、工伤、失业和生育保险体系。
2.具有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等较完备的物质基础
公共就业服务体系通过政府财政支持,为求职者提供公益性就业服务,并为就业困难群众提供就业援助,包括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就业培训和公益岗位开发。越来越多的国家依靠公共就业服务体系,作为政府就业政策和劳动力市场调节政策的载体来解决失业问题。公共就业服务体系作为公共就业政策的载体,主要表现在:一是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具有降低经济周期对就业的影响的功能;二是可以减少劳动力市场结构性的不平衡;三是具有改善一般性劳动力市场的功能;四是具有增强劳动者技能,提高劳动生产率的功能;五是可以支持弱势群体或处于长期失业状态的求职者就业。我国早在20世纪80年代就开始建立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发展到今天,我国的各城市和区县基本设立了综合性的公共就业服务场所,向求职者和用人单位提供功能比较完善的一站式就业服务。到2005年底,全国县区以上公共职业介绍机构3860个,工作人员2.7万人。全国98%的街道和70%的乡镇设立了劳动保障工作机构,89%的社区配备了专职的劳动保障工作人员。街道、乡镇和社区劳动保障工作人员共有17万人,构成了实施公共就业政策的主要载体。
三、全球金融危机下我国公共就业政策面临的挑战
1.出口冲击
受全球金融危机的影响,主要贸易伙伴需求萎缩,我国进出口出现收缩趋势。海关统计显示,2009年一季度,我国对外贸易进出口总额4287亿美元,同比下降24.9%。其中,出口2455亿美元,下降19.7%;进口1832亿美元,下降30.9%。由于在我国近年的就业增长中,外向型经济发挥了重要作用,而我国外贸最大的出口国——美国和欧盟受全球金融危机影响严重,对我国产品的总需求由持续高增长转为低增长,甚至出现负增长。出口下降直接和较大地影响到我国的就业。从地区来看,东部地区的出口企业和产业部门受到影响较大,这些企业和部门的就业弹性较高,因此对就业的影响较大。以广东省为例,广东省出口占全国的1/3,外向型程度较高。由于加工贸易企业占制造业很大比例,行业的利润率较低,抵御冲击的能力较弱,在出口冲击下,广东加工贸易企业拉动的新增就业人数从2005年的76万人下降到2007年的43万人,减少了33万人。从行业来看,纺织、服装、塑料制品等吸纳就业人数较多的加工制造业和劳动密集型企业受到明显冲击。同时,吸纳就业能力较强的中小企业也面临就业需求下降的压力。
2.外资增幅减少
投资是经济增长的源泉,也是扩大就业的重要力量。就业量究竟稳定在较高水平上还是停留在较低水平上,也就是国民收入是在较高水平上实现均衡还是在较低水平上实现均衡。我国是全球吸收FDI投资最大的国家。金融危机爆发后,一些跨国企业或投资者由于受到资本市场筹资和融资的约束,无法筹措资金继续进行投资。同时,我国制造业成本上升也减少了投资者的盈利预期,从而减弱对中国的投资意愿。在外部订单减少的影响下,很多外商企业和国内企业面临着亏损甚至倒闭的威胁,不得不削减生产或关门倒闭,从而加剧了就业问题。据商务部统计,2008年1-11月,全国新批设立外商投资企业24952家,同比下降27.51%;实际使用外资金额864.18亿美元,同比增长26.29%。但11月份当月统计显示,全国新批设立外商投资企业2216家,同比下降38.32%;实际使用外资金额53.22亿美元,同比下降36.52%。
3.经济增速放缓
就业机会的创造,取决于诸多结构性变量,但在我国工业化的过程中,经济增长一直是最基本的决定性的变量。一般来说,一定的经济增长会带来一定的就业增长。一方面,劳动是经济增长的基本因素,经济增长与劳动之间存在函数关系,因此,经济增长可以促进劳动需求的增长。另一方面,经济增长中,投资对于消除失业具有重大的作用。在经济增速与就业率的关系上,各国的经验证明,经济高速增长会降低失业率,而经济低速增长仍然会使失业率上升。由于经济周期因素和世界经济危机因素的共同影响,自2008年10月份以后全国工业生产增速陡然大幅下滑,月度落差最大达3.2个百分点之多。由于工业经济在我国GDP中所占比重最高,预计2009年我国经济增长率将比2008年下降,并对我国就业产生了较严重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一是城镇新增就业人数增速下降;二是企业用工需求出现下滑;三是企业现有岗位流失严重。
4.经济周期调整
在本轮经济增长中,2007年处于我国经济周期性变化的波峰,2008年上半年在遏制通货膨胀的措施下,经济增长处于下行态势。经济周期调整对就业的影响表现为:在劳动力供给一定的情况下,对商品和劳务的需求过低,对劳动力需求就少,形成周期性失业。而且,存在周期性失业的劳动力市场必然处于非均衡状态,一些愿意工作的求职者无业可就。受经济周期调整的影响,今后2-3年内的经济减速将对城镇总体就业形势产生较大的影响。对城镇新增就业人口,如大学毕业生就业会产生挤压。对于部分倒闭的制造企业而言,由于存在结构性失业问题,劳动力供给结构与劳动力需求结构是不吻合的,求职者找不到与自己技能相符合的工作,寻找工作所需要的时间延长,从而在加大城市劳动力市场的新增劳动力的供给压力的同时,会加剧失业问题。
四、我国公共就业政策的调整方向与改进策略
在全球金融危机下,我国劳动力市场将逐渐在一个新的层次上达到一种供求平衡。但是在这个过程中,结构性失业、摩擦性失业与周期性失业并存。由于经济结构(包括产业结构、产品结构、地区结构等)发生了变化,现有劳动力的知识、技能、观念、区域分布等不适应这种变化,造成劳动力供给结构与市场需求不匹配。因此,我国政府需要调整公共就业政策向积极的公共就业政策转变。在危机下,推动积极的就业政策已经成为欧美各国和国际社会的共识。积极的就业政策以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为基础,公共投入集中用于提高职业咨询、就业培训和改善劳动力市场的效率。从各国实践来看,与消极的就业政策主要通过财政转移支付、失业保障和养老金来完善收入分配制度不同,各国在实施积极就业政策的过程中,通过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并增强职能,在缓解失业问题上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具体来看,我国公共就业政策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转变:
1.完善公共就业机构与体系建设
完善公共就业机构的主要目标是增加管理失业人员的福利并提高求职者与劳动力市场的匹配效率。为此,政府需要一方面改善涵盖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就业培训和公益岗位开发的公共职业服务机构;另一方面要延伸服务网络,延伸到各街道和社区,形成以社区服务为主的基层服务网络,充分发挥公共就业服务在解决就业问题上的主导作用并促进各种形式的服务机构的共同发展,以实现提高就业率的目标。在运行机制的调整上需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公共就业服务组织机构需要在雇主和求职者之间建立一种良好的渠道,主要的标准是雇主与求职者之间能够进行方便和有效的沟通,并保证信息的真实性。其次,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建立能够应对外界环境变化的灵活的协调机制,也就是说,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根据劳动力市场的变化做出及时准确的调整。针对不同群体调整服务的方式和重点,如在下岗职工比例大的时候,提供更有效的职业培训服务,有利于职工的再就业;“4050人员”比例大的时候,提供更多的公益性岗位和新的就业岗位开发计划。
2.改善就业培训的内容和方式
在公共就业政策中,就业培训越来越成为一项重要内容。现阶段,就业培训除主要为失业人员提供岗位技能培训,还为就业人员提供培训以适应劳动力市场的新变化。在就业培训,内容上,强化实用技能、职业资格技能和创业培训;在培训方式上,采取实地实习的方式,将黑板讲授和专家咨询案例分析相结合,并根据就业形势的变化和求职者的需求,来及时调整培训的内容和方式。
3.为新增劳动力提供更多的岗位和培训
为新增劳动力提供的项目包括为新失业青年提供的就业咨询、求职培训和为应届毕业生提供的技能培训。为毕业生提供的求职培训,主要是帮助毕业生完成从学校向工作岗位的过渡。当前,从城市就业人员结构来看,农民工在劳动力市场上占据的比重越来越大,与其他求职者相比,农民工在就业方面表现出工作持续时间短、流动性大等特点。公共就业机构可以通过信息交流和等形式,引导农民工的有序流动,减少农民工中长期失业的比例,以提高我国就业的整体水平。当然由于公共就业机构主要针对的对象是长期失业的弱势群体,主要由国家财政来负担,所以在考虑扩大服务范围的同时,需要考虑费用的合理分担。
就业政策范文4
大学生就业政策是国家关于大学生就业的指导性方针策略,它体现了国家对大学生就业问题的政策导向。就发展历程来看,我国大学生就业政策主要经历了“统分统配”、“双向选择”、“自主择业”三个阶段;就政策类型来看,我国大学生就业政策可分为总政策、基本政策和特殊政策三类。下面主要探讨的是高校扩招以来的大学生就业政策,是一种基于市场导向作用的自主择业式的就业政策。纵观我国大学生就业政策的发展历程,2003年是政策演变的重要分水岭,至此,大学生就业政策全面进入市场导向阶段。此时的大学生就业政策彻底打破了传统就业体制的桎梏,将大学生“经济人”、“社会人”角色延伸至就业领域,鼓励大学生自由竞争、灵活就业,促进了高素质人才的广泛流动和合理利用,极大地激发了就业市场的活力。然而,随着扩招后的高校毕业生源源不断地涌入就业市场,大学生就业难问题日益凸显,“有业难就”与“无业可就”的供需矛盾已成为就业市场的焦点和难点。社会各界开始重新审视大学生就业政策,以公共政策标准进行评价、改进、完善之势迫在眉睫。
二、政策评估的理论与标准
诚然,大学生就业政策已开始发生效用,但其究竟能够取得哪些成绩、存在哪些问题、如何进行改进和完善,都需要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估。首先,政策评估是检验政策效果的基本途径。通过评估才能判断政策是否达到预期目标,是否满足国家利益和个人利益,能够产生多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其次,政策评估是引导政策动向的依据。政策制定可能受到决策者的主观影响和外界环境的制约,就政策自身而言很难判断是否符合实际效用,只能依据执行效果来判定该项政策是否需要调整,是否继续沿用。最后,政策评估是提升政策效力的重要保障。政策制定的初衷与实际执行效果往往存在很大差异,这包括执行力度、执行准确性、执行积极性等方面的问题。只有通过政策评估,才能及时发现问题,纠正偏差,保证政策实施准确到位,实现决策的科学性和公正性。所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对于任何一项政策的评估首先要建立评估标准,据此对政策实施效果进行研判。采用定性指标和定量指标相结合的方式来评估大学生就业政策,两种方式互为补充,从而全面真实地反映政策效果。就定性指标而言,选取国内学者陈振明归纳的五个标准,即“生产力标准、效益标准、效率标准、公正标准和政策回应度”。[1]首先,生产力标准是核心,任何一项公共政策都必须符合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的本质要求,否则该项政策就缺乏孕育的动力。其次,效益标准、效率标准、公正标准和政策回应度是一些协调性、动态性的因素,考察的是政策效果和预定目标是否相符,如何缩小偏差,政策实行能否均衡社会利益,政策实施对象的态度和取向等多方面的问题。就定量指标而言,结合国内外就业政策研究趋势,以就业数量和就业质量两方面为切入点来检测政策效果。其一,通过就业率和失业率来反映就业数量,这是“公认的评估就业政策效果的核心指标”。[2]其中,就业率指毕业生中就业人数占毕业生总数的比率,统计口径包括已落实单位者、自主创业者、自由职业者、升学者、出国出境者。失业率指毕业生中失业人数占毕业生总数的比率。目前国内公布的失业率一般是登记失业率,即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失业登记、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并有求职意愿的失业人员数量”。[3]一般而言,就业率提高、失业率下降代表着就业政策发挥积极效用,促进就业市场良性运作。反之,则说明现行的就业政策效力不足,仍需调整和完善。其二,通过对就业人口的地区分布、产业分布、性别结构、学历结构、就业弹性系数等进行科学评估,以此考察就业质量,从而映射出就业政策的实施效果。
三、大学生就业政策评估
当以上述评估标准对当前我国大学生就业政策进行梳理和分析时,不难发现,这些政策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大学生就业压力,并随着就业环境的变化不断推陈出新。但其中也存在一些政策设计和执行层面上的不足,政策实施效果尚不能尽如人意。
(一)大学生就业政策取得一定成效
1.提升非公有制企业的就业容量
就生产力标准而言,大学生就业政策的实施,带动了非公有制企业成为主要的就业领域,推动劳动力资源充分转化为生产力。据统计,2012年非公有制经济在工业总产值中的比例达到40.1%,与此同时,高校毕业生到非公有制企业就业的人数从2003年的34.73万人猛增至2012年的157.05万人。非公制企业对人才的需求越来越多,不仅是人才数量的增加,更对人才质量提出了更高要求。
2.缓解大学生就业压力
缓解大学生就业压力,保障社会和谐稳定发展,一直是大学生就业政策的核心,就效益标准而言,就业政策的实施都是朝着这一目标前进的,并在实施过程中不断纠正偏差,努力实现预期目标。根据表1和图1的数据显示,2008年以来,我国高校毕业生初次就业率均在70%左右。即使是遭遇全球金融危机影响的2009年,高校毕业生的初次就业率也达到68%。同期,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计的失业率也低于世界平均水平。这样的数据充分说明了我国现行大学生就业政策的实施在促进就业、保障充分就业方面越来越有成效。
3.拓宽大学生就业渠道
大学生就业政策在施行过程中始终保持与时俱进的态势,其内容越来越丰富,可操作性越来越强。创业扶持政策、“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高校毕业生社区就业计划”、参军服役政策等陆续出台与完善,为高校毕业生开拓了更广大的就业平台。同时,这些政策的优抚措施也在不断量化,越来越具有可操作性。以“三支一扶”计划为例,原先关于优惠措施的条款并未明确,近年来这些优惠条款逐一清晰明朗:就服务期间待遇而言,应按服务地区人均收入水平享受生活费补贴、交通费补贴、服务期意外伤害保险和住院医疗保险,上述费用由市、区两级政府按各50%的比例共同承担;其次,就服务期间户籍流向而言,户口可留在原籍或根据本人意愿迁往服务地区,同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和公益性岗位补贴;就服务期满后的去向而言,服务期满后3年内报考公务员、事业单位的,笔试总分加3分,报考原服务单位的,笔试总分加5分,继续升学深造的,笔试成绩加10分。诸如此类的举措大大提升了就业政策的吸引力,越来越多的高校毕业生选择投身基层,服务社会,提升自我。
(二)大学生就业政策在实施中存在的不足
1.就业质量有待提高
解决大学生就业难问题,不能片面追求就业数量的增加,更要重视就业质量的提升,努力营造平等就业、充分就业的氛围。然而,“现行大学生就业政策却一直重在治标而非治本,导致了制度安排的畸形化和政策措施的低效化,并陷入了难以自拔的怪圈”。[4]一是经济增长与促进就业的良性互动不足,就业弹性系数小,产业分布不合理。所谓就业弹性系数是指经济增长1%所能带动的就业人数的增长数量。一般来说,系数越大,促进就业的能力就越强,反之则越弱。从表2和图2中可以清楚地认识到,2008年以来,我国GDP增长一直保持较高较快的势头,但对就业增长的促进作用并不明显,尤其是第二、第三产业吸纳劳动力的能力还不够,亟待扩大就业容量。但我国现行的就业促进政策却很少关注这些因素的影响,缺乏系统、深入的分析研究,政策条文还停留在“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临时应急措施阶段。[5]二是盲目的扩招政策造成人才高消费的错误倾向。从表3中看到,近年来博士生、硕士生日渐成为就业市场的宠儿,其就业率远高于同期毕业的本专科学生,这使得越来越多的人投入考研、考博大军,致使高学历教育过度膨胀。与此同时,按照教育部高校学生司《中国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形势的分析与预测》课题组的划分标准,“就业率在90%以上表示毕业生供不应求;在70%-90%之间表示供求基本平衡;在50%-70%之间表示就业有一定压力;在30%-50%之间表示就业有一定困难;在30%以下表示可能产生就业危机”[6]。从前文中我们了解到,2004年以来我国高校毕业生初次就业率介于70%-90%之间,本应说明大学生就业市场供求基本平衡,但现实情况却是大学生就业一年更比一年难。究其原因就在于大学生就业市场结构性矛盾突出,直接导致就业失衡。三是就业性别结构男重女轻,就业市场缺乏充分平等。从图3中不难看出,高校毕业生中女性就业率一直低于男性,说明在日益严峻的大学生就业形势中,女性承受的就业压力更甚于男性,性别歧视已成为阻碍男女平等就业的“瓶颈”。这其中既有法律保障不健全的因素,更有政府市场监管不到位的原因。因此,重视女大学生的就业权益将成为大学生就业政策进一步完善的一个重要突破口,也将成为政府加强就业市场监管的一个重要领域。(本文来自于《广州职业教育论坛》杂志。《广州职业教育论坛》杂志简介详见.)
2.政策回应度不高
任何一项政策都有其相应的作用对象,只有当政策对象充分受益时,这一政策才能得到广泛的认同和支持,政策效用才得以充分发挥。然而,纵观当前的大学生就业政策,都或多或少地存在针对性不强、政策回应度不高的弊病,直接影响了政策效力。仅以大学生就业去向为例。国家实行“自主择业”政策,旨在冲破人才束缚,促进人才资源合理流动。但从当前大学生就业地域的分布来看,大多数大学生仍然倾向于少数大城市,如北京、上海、广东、浙江、厦门等地。表4的数据反映出虽然各级政府施行了一系列鼓励毕业生到西部地区就业的政策,但在毕业生的区域流动中,西部地区仍然属于毕业生的流失地。
3.传统桎梏阻碍政策效用
当前,大学生就业政策在具体运作过程中,仍会遭遇传统制度的桎梏,成为影响政策效用的最大障碍。户籍制度就是其中的典型代表,尤其是一线城市,往往设置了严苛的户籍准入政策和审批制度,严重影响了大学生就业政策发挥应用的效果。例如厦门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来厦工作多年已成为企业骨干的非厦门生源往届大专以下学历毕业生人才入厦审批事项的通知》中明确规定:专科学历毕业生须已在本市岛内同一企业连续工作满四年以上或已在本市岛外同一企业连续工作满三年以上,申请时又与该单位签订三年以上劳动合同,方可申请落户厦门。这一严格的审批制度使得毕业生与同一企业至少要建立六年的劳动关系,不仅限制了人才的合理流动,也助长了“走后门”等不正之风。有的毕业生先通过找关系到有进人编制和指标的单位去“假报到”,然后再到自己想去而又没有进人编制指标的单位去“真就业”。这种制度的存在,严重违背了就业促进政策的初衷,不仅没有使大多数高校毕业生受益,反而进一步加剧了大学生就业难问题,挫伤就业政策的公正性。
4.政策执行存在偏差
一项政策无论设计如何全面、系统,规定如何具体、详尽,但在执行过程中可能因为执行主体理解偏差或外界环境配套设施跟不上,最终导致政策效力发生偏差,政策效果差强人意。以自主创业政策为例。近几年,大学生自主创业的趋势愈演愈烈,有关创业的优惠政策越来越具体。但在实际运作过程中却发现,很多大学生创业常常是热闹开幕,惨谈经营,最后草率结束。创业成功的典范案例屈指可数。据教育部学生司关于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状况统计数据来看,每年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的比例仅为3%。究其原因,一是自主创业模式并不是一种大众化模式,创业者需要具备良好的主客观条件,如可行性的创业方案、充足的运营资金、预测和抗击风险的能力等等。就目前高校培养规划而言,具备这样素质的大学生并不多。二是自主创业是高风险行为,目前的创业政策缺少风险防范机制,相关部门不原意也不敢承担这样的风险。例如,政策中规定“高校毕业生离校后创业的,可凭毕业证书直接向银行申请小额创业贷款”。这一规定把大学生自主创业所需资金的风险转嫁给了银行。但银行业出于自身利益考虑,不可能仅凭一张毕业证书就承担这样的风险。由此,大学生创业过程中屡屡遭遇资金不足的困境。
四、结论
就业政策范文5
关键词:大学生;劳动力市场;政策;主体性就业
中图分数号:G65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2374(2009)03-0163-02
一、市场对人的发展要求
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市场经济的发展,为大学生就业政策的制定奠定了物质基础和制度条件,另一方面也对人的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首先,大学生就业政策别强调大学生个体的发展是完善市场经济的需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为人的全面发展带来了机遇,创造了市场经济的自主性、平等性、竞争性、开放性等特征,有利于确立人的主体地位,发展人的个性和开发人的潜能,同时,它的盲目性也对人的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高校毕业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是应对风云变幻国际形势的主力军和中坚力量,如果面对“人世”的挑战和复杂多变的国际形势,国家不能有合理地就业改革,不能大限度地调动大家积极性和创造性,不能实现人力资源的优化配置,市场经济就无从谈起。因此,从我国就业政策的三个变化阶段可以看出,政策改变和制定就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断发展的产物,从计划经济条件下“统包统分”的就业政策到双向选择为主的就业政策再到以“自主择业”为主的就业政策无不体现社会经济发展变迁。而且随着经济发展,市场对人才的要求越来越高,只有人才的多样化才能满足社会的需求。而人才的多样化发展。需要宽松的制度环境,需要大学生就业政策的政策支持。
二、劳动力市场需求现状
人口与人力资源严重供过于求。人口与人力资源数量众多并持续增长,是我国的一个基本国情。2000年我国人口达到12.165亿,人力资源数量已近8亿,这既为经济发展提供了巨大的人力资源,也对我国的就业增加了巨大压力。中国劳动力资源从2001年开始呈持续上升趋势,“十五期间”达到劳动年龄的新增劳动力较“九五”平均每年多290万人,平均每年新增劳动年龄人口1,000多万人,2003年,我国城镇新增劳动力近1,000多万人,其中上升幅度较大的是新成长的就业人员。
一是从目前到可预见的20~30年,我国的人口和人力资源供给数量还会有较大增加,人口峰值在2030年将达到16亿,人力资源在2010年将达到8.17亿,2020年将达到9亿,比现在净增1亿多。
二是日益增多的人力和人力资源要求国家不断颁布新的就业政策来促使大学生就业。一项政策所反映的价值取向与政策制定者和社会中主流的价值观念有密切联系,这在一定程度上左右着政策的价值取向。同样,我国的大学生就业政策的发展方向与现今主流的人才政策趋于一致。传统的人才政策以“对人才进行管理和控制”为价值定位,很大程度上把人才视为管理和控制的客体,压制了人才的主动性和独立意识,大大削弱了人才参与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三是在这种人才政策的影响下,我国计划经济时代的大学生就业政策几乎完全忽视了个人的特性,也很少考虑到用人单位的真正需求,导致了人才的极大浪费。而现行的大学生就业政策的价值趋向正是在“人的全面发展理论”和“以人为本”两种理念的要求下形成的。把人看作社会历史的主体,既是社会存在和发展的前提,又是社会发展的归宿和目的,社会发展的历史从根本上说就是人自身发展的历史。正如马克思所说,历史不过是追求自己目的的人的活动而已。因此,从社会发展的最终目的来说,人本身才是评价社会活动,社会进步的最高尺度。我们要把满足人的需要、促进人的发展作为评价社会发展的标准,作为社会价值取向的中心,把人的自我发展放到社会发展的中心位置上,即通过人才的培养、凝聚、开发,充分发挥人才所具有的人力资本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作用。作为为国家高级人才服务的大学生就业政策,应该把人本身的全面发展作为其价值目标之一,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的要求。
在“以人为本”和“人的全面发展”理念指导下的新的人才政策为人才的发展创造了宽松的环境,把个人的发展与社会的发展统一了起来。现行的大学生就业政策中的“自主择业”和允许“自主创业”的政策也正是符合了这一人才政策的要求。
三、就业观念的变化
在由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变的过程中,中国的就业制度和就业机制发生了重大变化,国家改变了计划经济体制下大学毕业生的统包统配的就业制度,逐步过渡为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就业制度,形成了国家促进就业、市场调节就业和劳动者自主择业的市场就业新机制。大学生也在逐渐摒弃过去等、靠、要的思想,积极在市场中寻找自身的位置。而且随着教育的迅猛发展,我国的高等教育也从“精英教育”进入到“大众化教育”阶段,大学生要从“天之骄子”的优越感中走出来,以一个普通就业者的心态来面对现实。
同时,大学生作为社会中年龄、精力、知识、信息以及观念独具优势的群体,其价值不仅仅体现为在现存的岗位就业,面对社会数量众多的其他失业待业弱势群体,也在努力发挥自己的优势,广开就业门路,为社会上其他人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许多就业观念的转变也要求我们的改革制定要顺应时代的变化,制定有效合理的就业改革促使大学生主体就业。
大学生主体性就业将促使大学生进一步改变择业观,促使用人单位改变用人观从而形成全新的就业环境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实行大学生主体性就业,有赖于社会其他政策的配套。但事实上,影响大学生主体性就业的因素还有:社会劳动人事制度、社会用人观念、户籍管理规定、社会保障体系等等。要建立更加开放的毕业生就业市场,就必须打破地方保护主义、淡化户籍、部门、地域等因素对毕业生择业和流动的限制。在大学生主体性就业过程中政府教育主管部门应着眼于宏观管理通过制定具有激励性、导向性的政策宏观调控学生的就业行为,既满足国家建设重点、经济协调发展对人才的需要,又给予学生充分的自主择业权。
四、高等教育发展趋势
过去,我国的教育工作一向都是由政府统一管理,在实行统包统分的就业分配政策时代,就业也由政府统一安排,因此,教育体制与市场的脱节现象不十分明显。但在当今就业工作以市场为导向的情况下,教育体制与市场需求的不和谐性日益凸现。因此改革教育体制是实现高校毕业生顺利就业的关键环节。只有在大学生中树立与时代同步的择业观和就业观,社会大众和高校毕业生都能以平常心态对待就业问题。毕业生就业顺利了,学生和家长了却后顾之忧,高等教育才能形成良胜循环;否则单纯的大规模扩招却忽视不断增多的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工作,只能是欲速则不达,甚至还会迫使我们不得不放弃持续、快速发展大众化高等教育的初衷,退回到缓慢发展的老路。从统一分配到双向选择,再到自主创业,几十年的改革经验证明,贯穿和推动高等教育发展的基本矛盾是社会对个人发展的要求和个体发展水平的矛盾,高校毕业生就业问题正是基本矛盾的一种体现。结合我国教育形势的实际情况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是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把大学生就业问题作为高校转变办学理念的长期工作来抓,注重学生的职业生涯规划工作,切实将学生的学习与未来的职业趋向结合起来。
二是树立新的质量观,以市场为导向,以人才质量为标准,培养服务于社会需要的各级各类人才,以真正适应市场需求。有些高职院校由于种种原因,在一定程度上忽略了培养学生实际操作能力的教育,而侧重于学历教育,学历不管怎样提高,也不能忽略高职教育应当培养蓝领人才这个基本的定位。学历可以提高到本科水平,但工作在基层这个定位不能变。高职教育的重点就应该放在培养学生的动手能力的这个基点上,以能力为本。
就业政策范文6
很高兴参加这次会议。刚才,曹兴魏局长传达了全省落实就业政策推动创业促就业工作会议精神;劳动、财政、人行、银监等结合部门实际,分别作了很好的表态发言。下面,我着重就做好全市创业促就业工作谈三点意见,仅供参考。
一、总结经验,为进一步做好创业促就业工作打好基础
近年来特别是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我市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以增加就业、基本实现并轨为目标,以贯彻新一轮就业再就业政策为主线,科学筹划,狠抓落实,就业再就业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截止8月底,全市城镇新增就业5.53万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1.3万人,“4050”人员再就业0.42万人,分别完成年任务的145.5%、86.7%和100%,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7%,低于4.2%的计划控制指标。具体工作上表现为:
一是小额担保贷款工作初见成效。通过各县市区和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小额担保贷款工作制度不断健全,贷款覆盖人群不断扩大,贷款人数和额度逐年增加,截至8月底,全市共筹集小额担保贷款基金1200万元,累计为1155人发放贷款金额804万元。但由于政策设计上的原因,小额担保贷款还存在着操作门槛高、办理程序复杂,一些商业银行放贷积极性不高等问题;银行放贷的激励和约束机制不健全和贷款的风险防范机制不完善的问题仍然没有得到有效解决。一些部门工作缺乏主动性,因循守旧,思想认识不到位的问题也比较突出。这些已经成为我们进一步推动创业促就业工作的制约因素,需要在今后工作中认真研究解决。
二是“交友帮扶促就业”进展顺利。通过开展“交友帮扶促就业”活动,全市共有4212名公务人员与下岗失业人员结成了帮扶对子,492名公务人员为460名下岗职工,提供小额贷款信誉担保182万元,不仅帮助创业者成功创业,还带动大批下岗失业人员实现了再就业。
三是创业培训工作形成机制。通过提供项目开发、专家指导、小额贷款、税费减免等“一条龙”的服务,培养了一批具有较强创业精神和创业能力的小企业家、小老板。去年4月份以来,全市已举办创业培训班32期,培训下岗失业人员890名,其中已有550人通过创业实现了就业,吸纳1500余人实现了就业,形成了“培训促进创业、创业带动就业”的互动良性机制。
这些成绩的取得,说明新一轮促进就业再就业政策已经产生效应,初步形成了以小额担保贷款、税费减免、创业培训为主的创业支持体系,全面开展推动创业促就业的条件已经成熟。下一步,各县市区、各部门要抓住贯彻落实新一轮就业再就业政策的有利时机,认真总结,乘势而上,推动我市的创业促就业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强化措施,落实就业政策,扎实推动创业促就业
“十一五”时期,是我市加快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阶段。同时也是劳动年龄人口增长的高峰期、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攻坚期和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的加速期。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我市的就业形势依然严峻,各种就业矛盾相互交织,就业的压力非常集中。据有关部门分析,“十一五”期间,我市劳动力供给总量约85万人,通过经济增长带动就业、开发岗位容纳就业、发展中小企业吸收就业,扩大市场灵活就业等形式,可吸纳劳动力约58万人,5年后我市仍有城乡剩余劳动力约27万人。新增就业压力大、转移就业压力大、再就业压力大、总量规模压力大表现得十分突出,就业再就业工作面临的任务十分艰巨,单靠政府开发岗位远远解决不了就业问题,需要我们采取创新的办法,在发挥劳动者自身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上寻找突破口。因此,我们要坚持不懈地把创业促就业工作作为解决我市就业问题的有效途径,采取可行措施,切实抓出成效。
(一)全力抓好创业促就业工作。今年国务院、省政府及我市分别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确定了新时期就业再就业工作的任务、方针和政策,相关部门的配套政策已经全部出台,新的就业再就业工作的政策体系已全面形成,下一步关键是要抓好落实。各县市区、各部门要在运用政策鼓励企业吸纳就业,政府开发公益性岗位帮扶困难群体实现再就业的同时,准确把握政策底线,建立创业促就业的长效机制,多种渠道、多种形式鼓励下岗职工自发创业,带动就业。
(二)进一步抓好小额担保贷款工作。一是要认真借鉴兄弟地市的有益经验和有效做法,进一步降低小额担保贷款的门槛,增加贷款额度,扩大贷款范围,延长贷款期限,在政策上加大对创业者的资金扶持力度。劳动保障部门和财政部门要与人民银行、银监等部门尽快研究,提出切实可行的具体操作意见。银行要加大对中小企业贷款力度,将贷款额度扩大到3万元;将贷款对象扩大到集体企业下岗职工、复员转业军人、高校毕业生和其它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将贷款期限延长到3年,同时贷款手续要尽量简便。二是要增加财政投入。财政部门要加大资金支持力度,拿出一定资金,拨付到担保基金专用账户,充实小额担保基金。三是要建立健全小额贷款担保机构的管理体制。各县市区要理顺小额贷款担保机构的管理体制,配备专人从事小额担保贷款工作,落实工作经费,改变目前机构设置上下不顺的问题,将小额贷款担保机构延伸到县市区一级,为下岗失业人员申请贷款提供更加便利的条件。
(三)不断完善创业服务机制。要通过“小额担保贷款+创业培训+信用社区建设”的形式,建立创业促就业的有机联动机制,培养一批具有创业精神和创业能力的创业带头人。一是要提高创业培训质量,大力推广国家劳动保障部和国际劳工组织合作引进的“创办和改善你的企业”(SIYB)培训模式,帮助创业者增强创新观念,掌握必备的企业经营管理知识。二是要加强创业服务体系建设,为有志创业者搭建社会化的服务平台。各县市区可通过建立相应的创业指导中心,聘请一批有创业经验的企业家、经营管理专家、下岗创业明星以及政府政策部门人员组建“创业指导专家志愿团”等有效形式,为创业者提供全方位的服务。三是要建立创业孵化基地,帮助创业者完成创业见习,丰富创业经验,提高实际操作能力,为参与市场竞争奠定基础。
(四)建立创业的绿色通道。要按照有关政策规定,进一步降低市场准入门槛,用切实有效的政策措施,帮助创业者解决创业过程中的资金筹措、场地安排以及技术、信息、资源等方面的问题,积极探索为创业者提供项目开发、创业培训、开业指导、小额贷款、税费减免等“一条龙”服务的办法和经验,用更好的服务为创业者建立一条绿色通道,帮助其创业,促进其发展。
(五)继续推动“交友帮扶促就业”活动。去年我市推出的“交友帮扶促就业”活动,是落实积极就业政策的一个重要举措。我们要站在加快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满怀深情地做好这项工作,积极帮助扶持对象参加创业培训,提高创业技能,帮助下岗失业人员解决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实际困难,不断丰富“交友帮扶促就业”活动的工作内容和组织形式。要把这项活动作为落实创业促就业工作措施的重要组成部分,采取有效措施,带动更多的机关公务员投入到这项活动中来,在全社会形成扶贫济困的良好氛围。
三、营造环境,全面推动创业促就业工作深入开展
8月4日,市委常委会听取了一次就业再就业工作汇报,各县市区、各部门要将这次会议精神向县市区委、政府主要领导汇报,要求党委、政府听取一次劳动保障部门对就业再就业工作的专题汇报,引起各级党委、政府对就业工作的高度重视,为进一步做好就业再就业和推动创业促就业工作营造宽松的环境。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全市各级要把思想统一到新一轮就业再就业政策和这次会议的部署上来,将推动创业作为解决当前就业问题、建立促进就业长效机制的重要工作来抓。要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将推动创业促就业工作纳入就业工作联席会议的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结合本地实际,认真制定推动创业促就业的工作方案和具体实施计划。要按照会议的要求,明确目标任务,落实部门责任,完善政策措施,细化考核指标,并尽快付诸实施,力争创业促就业工作全面铺开。
(二)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共同搭建创业服务平台。各县市区和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发挥各自职能,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劳动保障部门要发挥牵头组织作用,通过充分发挥就业服务的职能、强化就业服务的手段,大力开展创业培训,搞好贷前、贷后的服务保障工作,为创业促就业工作顺利开展创造有利条件;财政部门要积极筹措和安排创业促就业所需的各项资金,加强对担保基金的监管,防止违规挪用,保证小额贷款贴息资金的及时支付;银行和银监部门要指导、督促各金融机构对符合条件的下岗失业人员及时提供小额担保贷款支持,简化小额贷款申请程序,提高工作效率,确保中央和我省的相关政策得到不折不扣地执行;工商、税务等部门也要各司其职,确保各自工作落实到位,合力推进创业促就业工作。
(二)加强宣传,营造良好的创业环境。鼓励自主创业是落实积极就业政策的主要内容。要大力宣传党和国家关于鼓励、倡导创业的有关方针政策,表彰和宣传一批创业明星,大力弘扬自强自立、勇于开拓的创业精神,宣传创业者的成功经验和典型事迹,引导劳动者转变就业观念,增强创业意识。要广泛宣传各县市区、各部门推动工作落实的经验和成效,形成互相学习借鉴,合力推动政策落实的工作局面,努力为下岗职工成功创业营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